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实用15篇)

时间:2023-12-13 16:05:18 作者:LZ文人

一个合理的工作方案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帮助我们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方案是指针对某项工作任务或项目制定的具体计划和安排,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达成目标。在制定工作方案之前,我们需要充分了解任务的性质、目标和要求等因素。那么在制定一份完善的工作方案时,我们应该考虑哪些重要因素呢?首先是明确任务目标和完成期限,其次是评估所需人力、物力和资金等资源,还要考虑风险因素和应对措施,最后需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步骤和时间计划。以下是一些优秀的工作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够在工作中发挥积极的作用,提高效率,达成目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工作简报

如何安全出行,碰到交通事故如何处理,小学生在上下学路上应该注意什么。在122交通安全日到来之际,黄河新闻网与晋中市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二大队、事故处理大队通过不同的形式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截至12月1日已经有近2千名小学生接受了交通知识的培训。

11月26日,晋中市交警支队交通事故处理大队邀请黄河新闻网的小记者实地参观事故车辆,28日下午,由晋中交警支队二大队、榆次区太行小学、黄河新闻网、联通公司共同主办交通安全主题演讲比赛,29日,交通事故处理大队与黄河新闻网走进顺城街小学,现场播放真实事故录像,教育小学生要珍爱生命远离大货车。12月1日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与黄河新闻网6名小记者一起走向街头,共同维护交通秩序,通过小记者的亲身参与宣传交通安全常识。

此次社会实践活动使孩子们真正体会到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小学生用实际行动带动了家长们提高交通安全的意识,就如交警事故处理大队副大队长闫伟所言,通过此次活动可以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顺城街小学副校长也希望这些活动能长久做下去,以此营造良好的文明交通氛围。

文档为doc格式。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近期天气寒冷,气候多变,春运即将展开,北京冬奥会临近,学生流、务工流、返程流叠加,安全风险突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极其严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根据镇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决定xx月xx日至xx月xx日在全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为全力遏制事故多发态势,结合三合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成立以镇长艾强为组长,分管领导肖国强为副组长,派出所、应急办、农技中心、规建办、建环中心、三合小学负责人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办,分管领导肖国强兼任办公室主任,派出所所长范臻、应急办主任张智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百日行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工作。

彻底治理一批“人车路企”交通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行为;问责曝光一批隐患企业;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态势,全力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事故,为北京冬奥会、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重点车型。“两客一危”、货车、商品砼车、渣土运输车、面包车、变型拖拉机、营转非客车、租赁客车等重点车型。

(二)重点驾驶人。“两客一危”、货运驾驶人。

(三)重点道路。省道、县道、农村道路。

(四)重点企业。客货运输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商品混凝土搅拌企业、车辆维修企业、汽车租赁企业、建筑工地、渣土倾倒场站。

(五)重点违法。超员、超限、超载、假牌、假证、无牌无证、酒驾、毒驾、“两客一危”及货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闯禁,拖拉机违法载人及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三)巩固提升阶段(4月11日至4月20日):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要小结前期工作,切实找准弱项、固强补弱、强基固本、建章立制,为筑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打好基础。

各村(社区),各责任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监管职责,切实做实做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应急办负责指导、监督、组织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责任,依法查处违规经营、违规生产的企业;联合派出所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合理安排勤务,严厉打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指导、督促辖区六支力量上路、驻站执法,督促劝导站、路长认真履职,切实守好出村、出镇关口;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攻势,营造浓厚氛围。

经发办负责“三客一危”及货运企业、维修企业、租赁企业的源头监管,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规建办负责督促新建、改建、扩建道路严格落实“三同时”要求,确保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按要求完成全镇道路的隐患治理,严厉整治非法营运和非法租赁行为,净化全镇运营秩序;对建筑工地、商品混凝土搅拌企业的源头监管,严防源头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严厉惩处渣土运输、搅拌企业违法行为。

建设环保中心负责城镇道路、管网的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清零排查出的道路隐患;负责渣土运输车辆的监管,严厉查处渣土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落实黑名单制度。

农业服务中心按规定及时将气候预警信息通报各村(社区),督促、指导各单位落实恶劣气候应对措施,减少灾害天气对道路运输造成的影响;加强农用车辆的监管力度,严查农机车辆各类违法行为。

三合小学负责校车的安全管理,加强对校车驾驶人、随车安全员和学生的宣传教育,严防发生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员驾驶校车、校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和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

派出所负责督促相关单位清零重点驾驶人违法记分,组织重点驾驶员进行培训学习;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合理安排勤务,严厉打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各村(社区)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落实辖区道路隐患排查治理,每月开展道路隐患的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进行整改。

1.重点车辆源头隐患排查治理。

(1)“三客一危一货”车辆隐患排查(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公交客运、危化品运输)。

派出所全面清查“三客一危一货”车辆检验、报废及交通违法情况,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以及3条以上(含)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及时上报区公安局、交通局。

(2)校车隐患排查治理。

加强对校车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无资质的校车、校车驾驶人予以停运和清退,督促学校严格按照规定安排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并在学校大门处安排人员对校车是否超员、是否有照管人员、是否系安全带进行监督劝导。

(3)加大对“两非一租”车辆隐患排查治理(营转非大客车、非营运大客车、9座以上租赁客车)。

(4)拖拉机隐患排查治理。

农技中心牵头,按照全国及全市关于变型拖拉机整治要求,对外省籍牌证进行甄别、清理,并按要求逐步完成变型拖拉机的清零工作;督促拖拉机所有人按规定进行拖拉机年度检验。对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和上道路行驶,引导淘汰报废。

2.重点驾驶人隐患排查治理。

派出所牵头,对辖区重点车辆驾驶人逾期未检验、未换证、记满12分未学习、交通事故、酒驾毒驾、精神疾病等情况逐人清理、建档造册、定期更新。对清理出的隐患驾驶人,及时报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和运输企业,督促将其调整下车。对醉驾、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驾驶人,依法依规从快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学校要对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农技中心要对登记的拖拉机驾驶人逐一摸排,督促未按期检审的拖拉机驾驶人及时检审。

3.重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

应急办、派出所要联合邮政部门,对辖区相关快递企业和货拉拉等物流企业,加大对辖区快递企业和货拉拉等物流企业的排查,督促其每月清理驾驶员、车辆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对交通违法和事故多发的驾驶人要坚决予以辞退。

4.道路隐患排查治理。

(1)桥梁隧道隐患排查治理。

镇规建办牵头负责桥梁隧道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隐患及时报区交通局。

(2)农村公路隐患排查治理。

各村(社区)全面摸清治理辖区已经建成的农村公路存在护栏缺失等安全隐患;督促施工单位对正在新建、改建的道路要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和临时防护措施,加强警示提示,必要时安排人员值守,引导车辆安全通行。

(3)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治理。

应急办、派出所牵头对事故多发点路段隐患进行排查,完成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治理,对治理工程量大,资金缺口多的隐患,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争取资金支持。

应急办、派出所、农技中心等依据各自职责,针对春节长假、北京冬奥会和重点时段交通出行高峰,突出旅游景区、农村山区、农家乐等人车流集中部位的重点管控,有针对性部署路面勤务,确保节日期间和重点时段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道安办、公巡队、派出所、劝导站、执法小分队、农服中心“六支力量”规范运行、履职作为,切实加强对农村面包车、低速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等农村肇事肇祸突出车型的检查、劝导和提示,组织辖区派出所开展道路交通有奖举报的查处工作,净化农村道路通行环境。

镇应急办、派出所、农技中心每五天开展一次联合执法,严查货车超载、面包车超员、客车超员、摩托车超员等违法行为。

应急办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将近期典型事故传达至每一位驾驶人,确保真正受到警示。充分利用led、村(社区)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大喇叭、劝导站、短信平台等宣传媒介,开展百日行动专项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四)强化督导检查与责任追究。

各村(社区),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镇应急办将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进行督查,对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敷衍塞责的单位、个人进行约谈、通报,工作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年终考核。行动期间,凡辖区农村道路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对20xx年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凡辖区农村道路发生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年终综合考核扣0.5分。

(五)强化信息报送与应急处置。

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分在整治行动期间,要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带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遇紧急情况、重大信息要第一时间报送至镇应急办(联系人:张智军,联系电话:xxx,电子邮箱:xxx)。

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工作简报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冬季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商洛年底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根据省交警总队下发《全省冬季公路交通安全区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会战”,商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进一步强化措施,全面做好冬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宣传工作。

聚焦预警提示,商洛支队建立健全交通安全气象预警播报制度,加强与气象、交通运输等部门及高速公路运营、新闻媒体单位的协调联动,密切关注辖区天气情况,及早掌握大雾、团雾、降雪信息,及时研判恶劣天气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发布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应急机制。

强化曝光警示,商洛支队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等突出隐患,在驾驶人“两个教育”中增加轮胎使用常识、爆胎应急处置等内容。邀请新闻媒体记者深入一线随警作战,宣传冬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战果,对查处的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速驾驶、客车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的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倒逼,鼓励群众举报违法行为,推动问题解决。

立足校园阵地,商洛支队结合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主题活动,联合教育行政部门,深入开展冬季交通安全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结合冬季学生出行特点,通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播放交通安全教育片、剖析典型事故案例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乘车、文明骑车、文明走路的常识,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动员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有效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向纵深发展。

立足农村阵地,商洛支队继续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安全行,电影下乡进万村”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组织群众观看交通事故警示片,通过震撼的视觉冲击,让农村群众充分认识到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严重后果,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组织农村“两站两员”进村入户送安全,严把出村、出镇等重要关口,深入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大劝导活动,切实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立足重点企业,商洛支队不定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客货运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讲,编发《致客货车驾驶人亲属的一封信》,加强对企业负责人、驾驶人等重点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通报全国发生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从典型案例警示、恶劣天气驾驶常识、应急救援处置等方面,对驾驶人进行安全培训,提醒恶劣天气和突发情况下的驾驶注意事项,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警惕性,深入人流量较大的客运站,集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知识普及,推动提升司乘人员防护意识。

谋划主题宣传,商洛支队提前策划组织第11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梳理近期辖区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寻找维持秩序的“好交警”、遵守秩序的“好市民”,加强典型宣传,传播正能量,让自律、包容、文明、礼让的现代文明交通理念深入群众人心、动员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平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力争做到接地气、影响大、声势强,倡导全民参与,共建文明交通。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配合津市市公安局、教育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切实搞好我镇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加强师生员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为我镇交通文明程度全面提升做出应有的成绩,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规范交通秩序和提升我镇交通文明程度为目标,履行职责,齐抓共管,标本长治,通过大力加强对师生员工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为进一步强化并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再整治,落实各项防患措施,塑造文明交通新形象,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而努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进一步落实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整改学校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全面规范学校交通道路秩序,集中时间在全县中小学校(园)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全县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杜绝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具体要求是:

1、基本杜绝学校严重交通违法事件发生;

2、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形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文明风尚。

3、中小学生自觉不乘非客运车辆,确保周末回家、返校的交通安全。

三、领导机构。

组长:朱传春。

副组长:刘士林唐慧王国安。

组员:雷涛雷志生石磊。

四、工作任务。

1、按照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要求,把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好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要通过安全教育日、新生入学教育、安全知识讲座、周班会、活动课、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向学生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增强防患意识,确保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到位。

2、要以组织观看交通安全宣传品、举办交通安全征文比赛、交通安全知识问答、开展争当“小交通安全宣传员”等活动为契机,并结合中小学生特点,深入浅出地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增长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做到:上下学或外出活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在路上玩耍、嬉闹。对违反交通规则的学生,学校及时批评教育,并请家长配合教育。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下学。严禁学生骑摩托车,以及在道路上穿滑轮鞋、玩滑轮板等。

3、中小学校、幼儿园不得使用非客运车辆载学生外出活动,严禁学校(园)擅自使用未经批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4、要对学校周边的交通环境进行经常性检查,做好安全隐患的建档工作,并及时将交通安全隐患报告交通、公安等部门,取得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并及时采取措施整治到位,消除学校周边交通隐患。

5、要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社会团体,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不断拓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渠道,共同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注重开展创建“交通安全示范学校”活动,坚持每学期组织一次面向学生家长、接送学生的亲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的联动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校要充分认识搞好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学校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做到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措施具体,责任明确,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目标任务的落实。

2、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各校要组织相关人员对学校周边的交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特别是加强寄宿生周末回家、返校的安全管理,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3、实行工作报告制度。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的通知》(川府发〔2013〕60号),切实加强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省政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六项重点工作之一。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县级人民政府负总责、乡(镇)人民政府主责主抓,充分发挥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交管办”)的统筹牵头作用,发动组织村社劝导员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做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工作;依托乡(镇)公安派出所,整合执法力量,加强农村道路管控,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健全、机构人员落实、管理制度完善、经费保障到位、考评考核逗硬的格局。

(一)设计规划层面。各市(州)人民政府要按照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和省直七个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本市(州)实际,认真全面做好工作统筹设计规划,用健全有效的制度和措施推进工作。各地的措施、制度应包括:

2.乡镇交管办建设标准;。

9.重点村设立劝导点及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规定;。

10.农村客运发展总体规划。

(二)操作实施层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负总责”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州)人民政府的设计规划,结合本辖区实际,制订有针对性、具体、全面的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抓好落实,强化检查,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三)执行落实层面。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主责主抓”的要求,认真落实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和管理措施,建立健全机动车及驾驶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等基础工作台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组织村社劝导员开展劝导工作。乡(镇)交管办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依托公安派出所,整合执勤执法力量,有效管控农村道路,同时对货物装载场地实施监管。

(一)落实专门机构。每个乡(镇)要建立健全交管办,并安排专门办公场所。

(二)落实专职人员。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本辖区乡(镇)人口、道路、车辆及驾驶人数量等实际情况,按三类(下同)划分,落实乡(镇)交管办专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一类乡(镇)不少于5人,二类乡(镇)不少于4人,三类乡(镇)不少于3人。

(三)落实专项经费。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要给予乡(镇)基本工作经费保障,并纳入财政预算。一类乡(镇)不低于5万元,二类乡(镇)不低于3万元,三类乡(镇)不低于2万元。乡(镇)交管办专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基本经费和劝导员补贴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四)落实专门装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为乡(镇)交管办配置必需办公设备和执勤执法装备,乡(镇)人民政府要为交管办的日常办公和执勤执法提供保障。

(五)落实劝导人员。村委会干部要负责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及车主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和劝导。重点村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不少于2人,并设立劝导点,其他村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不少于1人。

(一)加强督导检查。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对县(市、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省政府总体部署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不落实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建设标准对所有乡(镇)交管办进行验收。

(二)召开联席会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工作联席会议,总结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管理措施。

(三)实行定点联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对乡(镇)实行定点联系和业务工作指导。

(四)开展宣传教育。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利用媒体宣传的同时,定期或不定期针对农村特点,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五)加强日常检查督促。县(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市、区)整治办”)要经常对交管办建立的基础工作台账、农村道路执勤执法、重点村劝导点和劝导员开展劝导、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定点联系和业务指导等工作情况进行暗访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整治办”)、市(州)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州)整治办”)不定时深入乡(镇)和劝导点进行暗访抽查。

(六)推广经验做法。市(州)整治办要适时总结、提炼、固化农村道路执勤执法经验做法和管理模式,并组织召开现场会进行推广。

(七)设立工作专栏。市(州)整治办应在公安交警部门信息网设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栏,适时发布工作开展情况信息。

(八)实行每月通报。市(州)整治办每月对本市(州)工作开展和机制运行情况进行小结,于当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上报省整治办。省整治办参考各市(州)上报的工作小结,结合查阅专栏和日常暗访的情况进行通报。

(一)对县(市、区)实行每月考评。县(市、区)整治办每月组织相关部门,对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结合日常检查情况,全面、客观地对本县(市、区)当月工作情况进行小结考评,上报市(州)整治办。

(二)对市(州)实行季度考评。市(州)整治办每季度末,组织相关部门对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结合日常检查情况,对各县(市、区)季度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并结合本市(州)季度工作情况上报省整治办。

(三)实行季度排名通报。省整治办参考各市(州)考核情况,通过公安厅交警总队“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数据,结合每月通报和暗访情况,对各市(州)工作情况进行综合排名通报。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属谁管的时空、谁负责”的要求,解决师生上下学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重点,保障广大师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二、工作目标。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团结一致,进一步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大力抓好防范工作,强化责任意识,继续完善我校周边交通标牌及防护设施的完善。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三、组织领导。

组长:罗道春。

副组长:刘瑛熊火罗政。

成员:李会东曾应德周志勇李波付久全王建钱志量刘姣秦洪坤各班班主任政教处、安全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行动的开展。

四、活动时间。

活动从及日起至2012年10月31日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2012年5月20日前,主要活动内容:制订实施方案、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2012年5月21日至2012年5月27日,主要活动内容:自查自纠阶段。

第三阶段:2012年5月28日至2012年10月16日,主要活动内容;针对前期排查出来的隐患,实施整改。

第四阶段:2012年10月17日至2012年10月31日,主要活动内容;针对学校自查情况,进一步完善总结提高。

四、工作重点。

1、以活动为载体,加强安全教育。

第一阶段学校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黑板报等系列活动,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结合县交警大队发放的中学生道路交通安全读本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班为单位进行讲解。加强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树立“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落实了再落实、细了再细的思想,营造良好校园的安全文化氛围。

政教处要加强学生的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特别是上学、放学的交通安全,课间的活动安全,从严控制学生的不安全行为。作好学生管理的延伸工作,动员社会力量搞好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齐抓共管,发挥放寒假时致家长的一封安全信件:做好宣传,加强家长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对交通事故及其他意外伤害的意识教育,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救能力。

五、严格追究责任。

对未到岗,到岗未履职尽责或管理不落实,而造成安全事故或安全责任事故的,“谁主管、谁负责,属谁管的时空、谁负责”,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高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全力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目标,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衢州市安委办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区委办《衢江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决定开展全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立体化防控体系,全面实现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清单化、精细化、全民化,真正形成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工作合力。

通过百日攻坚行动,全面建立完善“党政领导、公安主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全民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全面提升源头风险管控、道路隐患治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三大能力”,全力实现2021年全乡道路交通事故警情总量同比下降,全口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前三年平均数同比下降30%,确保不发生一起死亡3人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为建党100周年、建区20周年大庆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专题研究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组建工作专班,层层压实责任。围绕“机制体系优化、交通设施提升、重点车辆整治、路面严管整治、交通素质提升”五大行动,细化工作方案,列出工作清单,开展全面梳理排查,切实摸清底数,找出问题短板,夯实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基础。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6月)。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强化举措、精准施策,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着力破解一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难点、痛点问题,在全乡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显著提升。

(三)总结提升阶段(7月)。严格问题整改验收,做好百日攻坚行动总结评估,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和有效做法,健全工作机制,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重点围绕三类道路、三类车辆、三类人群,组织开展实施五大行动:

(一)机制体系优化行动。

1.落实多级路长制度。对县道及以上公路建立“区、乡、村”三级路长,乡村道路及城市道路建立乡、村两级路长。各级路长按照要求定期(区级每月不少于1次,乡级每周不少于1次,村级每日不少于1次)开展工作,指导督促日常巡查和隐患整改。

2.建立任务交办制度。实行隐患治理交办机制,限期对隐患点开展治理,限期报送结果反馈。

(二)交通设施提升行动。

1.完善道路开口设置机制。组织开展国、省、县、乡道公路路口地毯式摸排整治,按照“应封”原则,对不符合公路开口标准的路口实现100%整改,对未经审批的开口实现100%封闭。同时建立道路开口联合审查和每月巡查制度,对擅自开口、破坏交通设施的,依法严肃查处。

2.完善穿村镇道路防护设施。对全乡穿村镇道路进行全面摸排,其中涉及国省道的按照“应隔尽隔”原则申请设置中央和机非隔离护栏,设置率达90%;涉及县乡道的,申请路口安装“五件套”,县道设置率达90%,乡村道设置率达70%。对道路沿线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更换、增设,确保功能完好,发挥成效。

3.完善临水(崖)道路防护设施。依据现行规范标准,全面摸排临水临崖安全防护设施坚固情况和缺失现象,建立隐患清单,及时完成整改。

4.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按照“多杆合一”要求,整合现有标志标牌,对磨损严重的标线进行重新施画、修复,对标志标线缺失路段进行规范增设。

5.完善道路施工安全警示。制定道路施工安全警示防护管理办法,实行施工道路建设单位安全主体负责制,全面加强夜间、雨雪冰冻天气等恶劣环境条件下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

6.完善资金等要素项目实施机制。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环节,全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又快又好实施。

(三)重点车辆整治行动。

1.强化重点车辆档案管理。重点是对全乡面包车、电动车(含三四轮)、摩托车、“两客一危”等四类车辆开展排查,逐人逐车签订安全承诺书和责任书,并将车辆、人员、责任书签订情况录入农交安app(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2.强化重点车辆存量隐患清理。组织力量对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的四类重点车辆,逐车排查,逐车清理,确保三率均达到100%。

(四)路面严管整治行动。

1.实施农村道路常态化巡查行动。积极发挥“两站两员”管理力量,围绕出乡出村路口、施工路段、隧道等重要道路节点开展日常巡逻,对面包车超员、货车超载、拖拉机违法载人、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和纠正。

2.实施全域路口常态化劝导行动。规范道路交通路口(开口)劝导工作,联合交警、交通部门加强对劝导员技能培训,充分发挥路口劝导作用。乡、村干部、网格员要织密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对出村口、出乡口、进山口等节点开展重点盯防,切实压降事故发生率。

(五)交通素质提升行动。

1.加强重点人群宣传教育。依托全科网格力量,加强电动车驾驶员和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两类重点人群排查宣传,落实“五个一”工程,确保两类人群排查率和宣传率均达到100%。加强进城务工群体交通安全知识宣教。

2.加强全方位宣传阵地建设。在集镇道路、国省道沿线、乡综合文化站、村、学校等人流车流密集场所和事故多发点段,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宣传橱窗、发放宣传册、播放交通事故警示宣传片等多种形式,营造宣传氛围,提升群众知晓率。

3.加强交通安全主体集中宣讲。充分发挥“8090”新时代理论宣讲团作用,确定至少一名“道路交通安全宣讲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讲活动。

“五一”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严峻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努力减少安全事故,坚决遏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的交通法规意识,预防和减少学生交通安全事故,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二、教育活动目标。

1、学生受教育率达100%。

2、学生交通安全法制常识知晓率100%。

3、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明显提高,交通安全法规遵守率100%。

4、有效的减少本校学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责任落实到人,保证我校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扎实开展。组长:庹国兴(校长)。

副组长:韦修培(政教主任)。

成员:韦腾铭韦磊韦文渊韦利祥黄振华各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平乐中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办公室在政教处,由韦修培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人员有陈波、王仕荣、李佰斌。

1、利用“升旗仪式”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演讲;

2、邀请交警作“交通安全教育”讲座;

3、各班组织召开一次以宣传“交通安全教育”为主题班会,要求有计划有记录;

4、举行“交通安全知识”为主题的黑板报比赛;

5、每学期安排播放1小时左右的“交通安全教育”录像片;

7、发放关于“交通安全”的小资料。

2013年3月3日。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盘州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全省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防范较大以上事故,确保春运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全力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结合我镇道路交通的实际情况,决定在全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主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增强安全发展的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积极担当作为,狠抓责任落实。结合我镇道路多、里程长、机动车保有量大等特点,打造严管道路交通安全常态化机制,全力推进全镇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取得实效,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开展机动车及驾驶人源头隐患清零。

根据上级推送到我镇辖区内脱保脱审、逾期未报废等车辆信息,柏果、洒基交警中队要加大对脱保脱审、逾期未报废、违法未清零车辆的查处力度,一旦查处,立即实行暂扣,并督促进行投保、审验、报废和违法处理信息;镇交管站、各村(居)不仅要切实发挥“两站两员”的职能作用,还要将责任下沉到网格员,充分利用村(居)网格员人熟、地熟的优势,进村入户对本辖区所有驾驶员、车辆(含外来车辆)进行拉网式排查,登记造册,实行一车一档,随时更新,并将所有排查出的驾驶人信息、车辆信息录入《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内,交管站工作人员要对平台内农村无证驾驶人、无牌证机动车、无牌农村面包车、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车辆及逾期未审验驾驶人等重点红色预警信息签收,并进行处置。若有未登记、未在《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内户籍化的车辆造成交通事故,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责任单位:各村(居)、柏果交警中队、洒基交警中队、镇交管站)。

(二)集中整治重点车辆源头隐患。

重点清理“两客一危一货”、校车、重型货车、农村面包车、“营转非”大客车等八类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的源头隐患,及时督促企业消除重点车辆隐患。将“营转非”大客车、旅游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实施布控,时时追踪,严查违法非法运营行为。(责任单位:各村(居)、柏果交警中队、洒基交警中队、镇交管站、柏果能源中队、镇应急管理站、柏果交通执法中队)。

(三)严格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

1.以“两客一危”重点运输企业为重点,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车辆日常安检不严格、驾驶人及从业人员日常教育管理不到位、交通违法教育处理不及时等问题,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对本企业的所有驾驶员进行法律法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等安全教育培训,对企业的所有机动车辆及驾驶员进行隐患排查、整治,建立一车一档(含驾驶员),杜绝证照不全车辆用于经营活动、不合格人员驾驶机动车辆,把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确保安全责任全覆盖。按照盘州市运输企业“红黑榜”制度,对零违法、零事故的优良企业上报市道联办通报表扬,对车辆违法多、事故频发的高风险企业提请市道联办进行曝光,清理隐患突出、问题严重的重点运输企业,行业监管部门联合实施集中约谈(责任部门:镇交管站、柏果交通执法中队、柏果交警中队、洒基交警中队、柏果能源中队)。

2.杜绝脱保脱险、报废车辆上路。柏果能源中队、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要与辖区内所有煤矿企业、非煤矿山企业、运输公司、砂石厂、电厂及建筑工地等企业签定承诺书,杜绝为超限超载、脱审脱保及报废车提供货源和装卸货,尽可能挤压此类车辆生存空间,加强源头治理。凡因无牌、无证、脱保脱审、超限、酒驾、毒驾等几类违法行为发生事故当事人无力赔偿的,由源头企业承诺垫付相关费用,事后依法追偿。(责任部门:柏果能源中队、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

(四)加大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全面深入排查道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设施、交通管理标志等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是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桥梁、隧道和车流量大、事故多发等特殊路段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对隐患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要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增设安全防护设施,落实整改责任、确定整改时限,暂时不能治理的,要增设安全提示牌,加强巡查;“路长”要加大对各自管辖路段的管养力度,确保道安全畅通。(责任部门:镇交管站)。

2.新建、改建、扩建的公路、要落实“三同时”制度,新建还未验收的要与施工单位签定承诺书,严禁通行,凡发生死伤人事故,赔偿责任由施工方负责,对在管养的路段一定要设立明显施工标志。(责任部门:镇建管所、镇交管站)。

根据省、六盘水市、盘州市道联办关于对“马路市场”的治理要求,针对国道、省道、县乡道及农村、城市其他重要交通干道沿线摆摊设点或“赶集”的各类“马路市场”开展联合排查,对排查出的马路市场和其他占用道路影响交通安全的隐患,要建立工作台账,开展综合治理;对短期内不能取缔的“马路市场”,通过设置交通提示标志,建立临时交通管制、专人巡查等工作机制,最大限度维护好交通秩序,明确时限,尽快完成治理,并常态化治理管理“马路市场”。(责任单位:镇交管站、柏果交警中队、洒基交警中队)。

(六)开展路面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各村(居)、镇农村工作服务中心、镇交管站、各交警中队要认真落实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视频会议精神和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部署。加大路面巡查力度,采取流动巡逻与固定执勤、区域联勤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国省道和农村交通安全管理,要在缉查布控系统中,以“两客一危”车辆、大型货车、校车、面包车、三轮摩托车、农用车无证驾驶为重点,切实加强重点道路沿线的巡逻监控,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客、货营运车辆“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持高压严管态势。严查农村道路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违法载人和无证驾驶、摩托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镇农村工作服务中心要对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农用车、变型拖拉机等进行重点排查,并登记在册,报道联办办公室,达到报废标准的,全部报废,注销清零。(责任单位:镇农村工作服务中心、镇交管站、柏果交警中队、洒基交警中队)。

镇交管站要严格按照《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黔府办函〔20xx〕36号)要求,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考核机制,纳入村(居)购买服务。要切切实实发挥“两站两员”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的作用,健全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配套措施,把开展村民宣传教育、劝导制止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门开展整治等各环节的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明确,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持续推进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将工作延伸到所有网格员,从源头上加强治理,配齐装备,严格落实红白喜事“打招呼”、“跟场管理”等制度,以农贸集市、婚丧嫁娶、民俗民风节日等群众集中出行时段为重要时段,加强巡逻和检查劝导,督促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承诺书,有效防范和遏制预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各村(居),镇交管站)。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月20日—长期坚持)。

各村(居)、各单位要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排查整治、集中攻坚阶段(20xx年2月7日—20xx年4月)。

以消除隐患、整治为主线,高密度、大范围开展交通隐患整治行动。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逐项对照责任分工、逐点梳理研判,落实防控力量和措施,限时实施整改,及时封堵漏洞,努力做到“隐患穷尽、问题归零”。

(三)巩固提升(20xx年4月—20xx年5月)。

认真梳理总结前期盘州市柏果镇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整治工作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针对辖区交通出行、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特点,科学调整工作重点和勤务部署,确保干劲不松、力度不减,持续开展整治工作。镇交管站及其他成员单位每周上报一次工作情况,每阶段上报一次工作小结,4月3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四)成果验收(20xx年5月)。

兑现奖惩,对在盘州市柏果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联合整治工作表现积极、工作能力突出的个人及单位将推荐到市道联办进行表彰;对徇私舞弊擅离职守、工作不力、影响公正的个人或单位将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将按程序提请市纪委、监委进行问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各单位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全部统筹本村(居)、本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职责,抓好组织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精准有效。

(二)强化协同共治。各村(居)、各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联勤联动,建立常态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共同排查各类运输企业安全隐患,共同治理各类道路安金隐患,共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推动形成监管合力,压缩隐患存在空间,紧紧围绕“减量控大”的工作目标,全面排查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形成声势。各村(居)、各单位要强化宣传工作,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强大的声势和浓厚的社会氛围,力争形成“交警严管、严处、驾驶员自觉遵章守纪”的社会舆论氛围。镇政府与各村(居)、各企业签订责任状,与干部职工签订承诺书;村(居)要与村(居)民、驾驶员签订承诺书;学校(园)要与学生、家长签订承诺书;各企业要与企业职工、企业驾驶员签订责任书。

(四)严肃追责问责。凡发生一起死亡2人事故,由镇纪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责任倒查,对开展工作不认真、工作责任未落实、流于形式、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将在全镇范围内予以通报。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按照“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配合保山市公安局、教育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切实搞好我校交通安全工作,加强师生员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为我校交通文明程度全面提升做出应有的成绩,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隆阳区教育局会议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规范交通秩序和提升我校交通文明程度为目标,履行职责,齐抓共管,标本长治,通过大力加强对师生员工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为进一步强化并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再整治,落实各项防患措施,塑造文明交通新形象,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而努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进一步落实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整改学校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全面规范学校交通道路秩序,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杜绝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具体要求是:

1、基本杜绝学校严重交通违法事件发生;

2、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形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文明风尚。

3、我校学生不准乘坐车辆,确保周末回家、返校的交通安全。

三、领导机构。

组长:王亚槐。

副组长:杨金春。

组员:教导主任和各班主任。

四、工作任务。

1、按照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要求,把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好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要通过安全教育日、新生入学教育、安全知识讲座、周班会、活动课、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向学生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增强防患意识,确保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到位。

2、要以组织观看交通安全宣传品、举办交通安全征文比赛、交通安全知识问答、开展争当“小交通安全宣传员”等活动为契机,并结合小学生特点,深入浅出地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增长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做到:上下学或外出活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在路上玩耍、嬉闹。对违反交通规则的学生,学校及时批评教育,并请家长配合教育。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下学。严禁学生骑摩托车,以及在道路上穿滑轮鞋、玩滑轮板等。

3、小学校、不得使用非客运车辆载学生外出活动,严禁学校擅自使用未经批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部门的支持配合,并及时采取措施整治到位,消除学校周边交通隐患。

5、要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社会团体,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不断拓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渠道,共同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注重开展创建“交通安全示范学校”活动,坚持每学期组织一次面向学生家长、接送学生的亲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的联动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校要充分认识搞好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学校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做到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措施具体,责任明确,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目标任务的落实。

2、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各校要组织相关人员对学校周边的交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特别是加强寄宿生周末回家、返校的安全管理,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3、实行工作报告制度。

西邑乡党麻小学。

2011年12月20日。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全面实现“一个有效控制、两个确保、三个下降”,即有效控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20xx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道路运输事故起数在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占比降至60%以下,为迎接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1.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责任制。县、乡两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属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道路交通安全的负责人是直接领导责任人,要严格落实《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逐级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人员、经费,督促责任落实。

县级人民政府要根据辖区农村公路里程每50公里配备1人的标准,充实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按照辖区常驻人口人均2元的标准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对《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组织落实、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技应用,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

乡、村两级要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平安铜仁建设、乡村振兴重要工作内容,纳入“一中心一网格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明确中心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借鉴松桃孟溪“135”道路交通安全基层社会治理经验,全面实行社区、村组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形成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交通安全共建共治格局。

乡(镇、街道)道安站、派出所、村(居)两委人员要加强农村云平台管理力度,认真履行建立交通安全基础台账、开展村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农村交通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门开展乡村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职责。

2.严格推动农村交通安全风险源头治理。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要坚持农村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和长效治理机制,通过分析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违法情况对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全面分析研判,对无证驾驶人、无牌证机动车、无牌农村面包车、重点警示提示驾驶人、涉嫌违法超员、违法载人重点车辆,组织开展上门劝导提示。

3.严格管控农村交通安全风险点。在“两会”、节假日、赶集赶场、学生每周离返校、红白喜事等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期间组织乡镇(街道)干部、驻村干部、村(居)委人员、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安全员等开展现场管控,落细落实跟场管理、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开展违法劝导、交安宣传,现场提醒监督农村群众不无证驾驶、不酒后驾车、不违法载人、不乘坐隐患车辆、不上高速公路行走等。

4.严格落实警示约谈和挂牌督办制度。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约谈、挂牌督办制度,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未及时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时完成重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的单位和部门,要进行警示约谈;对事故多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突出的地区实施挂牌督办。

5.推动解决重点群体出行难出行不安全问题。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交通运输、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等部门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务农务工出行运输服务体系,加强重点时段农民集体出行服务保障;组织教育、交通运输等部门通过发展专用校车、定制客运等方式,缓解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乘车难问题。

(二)全面深化道路运输安全风险整治。

1.严格运输企业监管。对重点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货运源头企业进行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精准画像”,交通运输部门每月对“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开展分析研判、系统排查、动态监管、全面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车辆动态监管平台的日常监督和违规处罚,及时清除隐患,严格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

2.严格货运安全监管。对“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黑窝点”,一律依法查处取缔;公示货运源头单位名单,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推动建立源头治超监管系统,将重点货运源头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设施接入系统联网运行,对货运源头企业违规放行超载车辆一律开展责任倒查;对违法上路的严重超限超载货车一律按规定从严处罚。

3.严格低速货车安全监管。建立健全低速货车及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联动机制,加大源头管理、路检路查,推行尾部粘贴反光标识,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无牌无证、拼装改装、货箱载人等违法行为。

4.严格检验机构监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检验,对不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徇私舞弊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依法给予处罚并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全面深化风险路段整治。

1.提升农村道路风险隐患排查防治水平。3月以前,各区(县)要组织开展《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治手册》业务培训,准确掌握农村公路安全隐患风险评价和隐患排查标准。

2.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制度。3月底前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对事故多发路段和严重安全隐患路段完成排查和会商工作;4月底前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实施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布,立即启动整改,每月通报治理情况。

3.加大重点道路隐患整治力度。持续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和未正式交付但已开放通行的道路,动态消除安全隐患。推动高速公路老旧护栏升级改造,提高中央隔离护栏本质安全水平,优化重点路口路段的指路标志信息指引、标线渠化诱导。推动完善城郊结合部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栏、交通监控等设施。

4.推进重点事故隐患全面整改。对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及时开展事故溯源调查,实行分级挂牌督办,推动全面排查整改同类问题隐患,及时组织事故隐患整改“回头看”检查,逐一核查比对整改落实情况,对账销号、闭环管理,督促隐患消除到位。

5.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及交通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大“一灯一带”和“两必上”“三必上”“五必上”建设力度。20xx年,每个区(县)要在农村公路事故易发平交路口增设5条减速带,对近3年内发生机动车撞行人事故累计死亡2人以上的穿村过镇路段实现人行横道、警示标志“两必上”,对近3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翻坠道路交通事故的农村公路路段实现减速带、防护栏、警示标志“三必上”,对近3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或累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的路口实现交通信号灯(警示灯)、减速带、提示牌、道路标线“五必上”。2月底前完成排查上报,3月底前制定治理工作方案,8月底前完成治理。

6.严格落实农村公路安防措施。完成普通公路危桥改造20座和不少于300公里公路安防设施建设及提升任务。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铜仁公路管理局、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四)全面深化交通违法整治。

1.严格全程执法监管。全面提升公安交警、交通路政等执法管理力量上路率、管事率,在事故多发路段常态化见警车、见警灯、见路政执法车。对“三超一疲劳”、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易导致较大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在客货运场站、高速公路收费站等地加强对“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的核查过滤,最大限度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在城市快速路、城郊结合部常态化整治超速、酒驾醉驾、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2.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对严重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对交通事故中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失职渎职罪的,要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依法严惩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3.严格国省干线风险管控。探索建立国省干线一路三方联勤联动工作机制,联合开展常态化路面巡查管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县)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公路管理联合对全市国省公路开展常态化联合路面巡查,查处交通违法、公路沿线“四违”,开展治超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全面深化非法营运整治。

1.严格摸排查处。全方位搜集非法营运情报线索,锁定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驾驶人,建立健全“非法营运车辆黑名单库”,常态化组织精准查处。对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律拦截查处,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对“黑客运站点”一律清理取缔。

2.严格依法惩戒。对非法营运严重超员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非法营运肇事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组织非法营运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打击非法营运中徇私舞弊、不作为、乱作为的公职人员,一律从严追责问责。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六)全面深化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整治。

1.严防摩托车交通事故。开展摩托车违法大整治,及时劝阻、制止、纠正、查处摩托车驾驶人无牌无证、不戴头盔、搭乘多人、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头盔配戴率,实现摩托车交通事故大幅下降。

2.严防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事故。教育部门要加大本行业领域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完善人、车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全方位禁止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防范和遏制涉师生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各地要构建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学校、村(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村(社区)基层治理责任,对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严肃倒查问责。

3.严防非标摩托车流入市场。加强源头治理,对辖区内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经营单位开展联合检查,严禁违规销售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的电动摩托车。

牵头部门: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

(七)全面深化高速公路通行风险整治。

1.开展高速公路“筑网行动”。进一步深化高速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排查治理,严查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上下人行为,及时恢复高速公路缺失、损坏的附属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2.开展高速公路“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发挥视频巡查比对作用,依托公安交警执法站、临时执勤点、出入口、服务区,开展“安全带-生命带”集中整治。紧盯“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严格查纠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3.开展高速公路相邻(或交叉)公路、乡村公路、及上跨桥梁防护设施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开展全市地方公路临近、上跨、下穿高速公路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对存在隐患的路段、桥梁建立排查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及治理时限,按照“一处一方案”进行专项治理,逐一销号,确保高速公路行车安全。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八)全面提升交通应急救援能力。

1.提升道路交通应急引导能力。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共享气象变化和突发事件信息,依托互联网地图导航适时发布雨雪凝冻、交通事故、占道施工、交通管制、事故多发点段等预警信息,引导导航用户合理选择出行线路、自觉安全驾驶,防范化解行车安全风险。对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要及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并引导分流。

2.提升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救助保障能力。各相关部门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健全机制,简化程序,提升效率。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完善警医联动救援救治机制,健全完善交通事故救援救治网络,提升伤员救治能力和水平,降低事故死亡率。

3.提升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能力。健全主干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应急救援、交通疏导等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空地一体化”救援模式,加快推进直升机快速救援,提升快速反应、及时救援、高效救治能力。加强高速公路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严防二次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九)全面提升智能交通安防水平。

1.加快推进交通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建设。要推动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形成情报信息“一张网”。充分运用大数据、视频巡查、平台监管等技术手段,大力推行精准化管控,及时发现、查纠、消除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

2.加快推进智慧交通神经元系统建设。在全省高速公路连续长下坡路段、特长隧道、特大型桥梁、团雾路段、易凝冻路段、省际交界路段增设一批led显示屏、可变限速标志、防雾灯、高音喊话设备和自发光线形诱导设施,新建一批能见度监测仪、气象监测仪、高清视频监控、自动预警设备,并健全完善led显示屏对超速、占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时推送预警机制。大力推动智慧交通神经元系统建设从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向农村道路延伸,全面提升公路防控体系整体防控水平。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十)全面提升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1.深化交通安全巡回宣讲。以“守法知礼让,美丽乡村行”为主题,依托“交通安全大篷车”、交通安全宣讲团,开展系列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着力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通过恳谈会、坝坝会,出专栏、摆展板、发提示、交通安全文艺演出、电影放映等形式,重点讲解红绿灯、斑马线、安全乘骑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安全行路等交通安全常识,增强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自护能力。

2.突出重点群体宣传教育。每季度对“两客一危一货”驾驶人和网约车、快递物流、代驾等新兴业态职业驾驶人进行安全告诫,以企业为单位对从业人员开展交通安全集中教育培训,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交通安全承诺签名全覆盖。通过开展中小学道路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增强中小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培养良好安全习惯,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开展交通安全常态化警示提示。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载体定期刊播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定期曝光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高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及事故多发路段,精准推送交通安全预警提示;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级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微信群,常态化开展交通全法律法规宣传和安全风险警示提示;充分发挥户外广告宣传效果优势,在主要道路出入口、公园广场、建筑工地围墙设置各类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全方位开展公益宣传,提升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级层面健全完善由分管公安和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市长牵头的工作机制,从相关责任单位抽调业务骨干充实市级工作专班,在市应急管理局集中办公,统筹推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地要比照市级模式,进一步强化工作专班建设,扎实推进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全省政府系统“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部署要求,围绕“人、车、路、企、政”,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综合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链条。

(三)强化督查问责。各地各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安全生产、平安铜仁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考核内容。加强跟踪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到位。对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挂牌督办并约谈事故发生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发生亡人交通事故的,一律进行闭环式倒查溯源,按照“四不放过”要求追责问责,凡是查处不严格或问责不到位的一律提级重新调查处理。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道路事故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平昌县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平交管委〔20xx〕7号)文件精神要求,决定在本辖区内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全面开展两轮三轮摩托车、电瓶车“两车”交通安全、农民工就地务工短途出行交通安全、农用车辆交通安全“三个专项治理”,强化宣传教育和劝导,坚决清除无号牌机动车辆源头隐患,依法查处无证驾驶、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规范“两车”注册登记和备案,规范文明驾驶行为,达到“四个一批”(教育引导一批、查处纠违一批、拘留处罚一批、报废处置一批)要求,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同州街道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船管站,由办事处副主任岳政印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统筹协调、督查督办等工作。

各相关社区相应成立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可行治理行动工作方案,主要干部作为组长,要亲自加强组织和协调,各相关包社区挂联领导要密切协同社区做好此项工作的推动和指导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9月27日—20xx年10月7日)。办事处交管办摸清农村辖区“两车”生产企业、销售网点、维修场所基本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各相关社区更新辖区“人、车、路”基础台账;交通文明劝导员准确采集车辆类别、是否注册登记(有无牌证)、车辆所有人、联系方式、车辆照片等信息,并录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app(简称农交安app);建立企业接送农民工上下班及农民工短途出行情况基础台账。

(二)集中宣传阶段(20xx年10月8日—20xx年10月15日)。办事处交管办深入农村开展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宣讲,各相关社区利用当场日、村村响工程、微信(qq)群、led、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警示宣传片集中开展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各相关社区交通文明劝导员利用婚丧嫁娶、当场日等开展政策宣讲、文明劝导等。

(三)集中治理阶段(20xx年9月24日—20xx年12月20日)。办事处交管办要充分利用法律法规政策、行政刑事执法手段开展“三个专项治理”工作;派出所充分发挥主责主抓的职能职责作用,组织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执法,开展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做到摸底、宣传、治理同步进行;对具备驾驶员条件的人员或符合上户条件的车辆,由交管办协调组织集中上报办理一批;对两轮三轮摩托车、电瓶车违规载人的,依法顶格处罚一批;对涉嫌无证驾驶的依法行政拘留一批;对无号牌车辆行驶的依法予以查扣,责令补办上户或强制报废一批。

(四)总结推广阶段(20xx年12月21日—20xx年12月31日)。各相关单位、社区认真总结本次专项治理采取的有效措施、取得的实绩实效,形成典型经验做法上交办事处交管办,形成长效机制,进行全面推广应用。

两轮三轮摩托车、电瓶车专项治理:两轮三轮摩托车无牌无证;两轮三轮摩托车逾期未检验;无证驾驶两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办理注册登记上路行驶;“两车”非法载人、酒驾醉驾;两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加装遮阳棚;“两车”接送学生或从事非法营运;销售未经ccc认证无合格证的“两车”;非法改装的“两车”等。涉农民工短途出行专项治理:辖区范围内建筑施工队、农业合作社、建材加工厂、砖厂、砂石厂等企业利用“专车”超员接送农民工;农民工违规搭乘两轮三轮摩托、电动车等。农用车辆专项治理:已达报废年限的农用车行驶;未年检的农用车;农用车非法载人等。

(一)强化宣传教育。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在于人。办事处交管办组织各相关社区精心组织开展一次辖区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并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附件1),提升驾驶员交通安全素养;组织辖区企业负责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增强企业主体安全责任意识,签订交通安全公开承诺书(附件2),杜绝发生接送农民工交通安全事故;充分发挥社区干部、文明劝导员的作用,对驾驶两轮三轮摩托车、电瓶车,农用车的驾驶员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对违规驾驶员,开展“一对一”安全教育,责令写出保证书或承诺书(附件3);开展辖区交通安全“进社区、进小区、进校园”等活动,教育引导居民、学生乘坐营运车、合法车车辆。

(二)强化社会监督。车辆的违法行为往往是酿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办事处交管办配合县交通安全综合执法组开展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对无证驾驶、无号牌车辆行驶、酒驾醉驾、两三轮车违规载人等严重违法的务必严格处罚;鼓励群众对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拨打辖区派出所所长电话进行举报(附件4),对举报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50—200元/次的奖励,由县交管办统计兑现。(举报范围:无证驾驶机动车、无号牌机动车上路行驶、酒驾醉驾、两轮三轮摩托车违规载人、农用车违规载人、电动三轮车违规载人)。

(三)强化设施保障。道路安全隐患也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农村道路面临坡陡弯急、临水临崖,平交路口、自然灾害等多重安全风险。各相关社区要加大路面常态化排查,对警示标志不明显的及时更换,该修复的修复到位,及时排除一般安全隐患,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对重大道路交通隐患,先要落实有效的防护措施,再报告相关部门落实整改,防止因“路”的因素发生意外交通安全事故;对学校、医院、马路市场等人员密集路段,该设置减速带、警示标志的要及时设置到位。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是改善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的迫切要求,各相关部门、各相关社区要统一思想,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治理工作顺利开展,为办事处辖区提供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各相关社区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联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落实干部“六包”责任制(包人、包车、包路段、包宣传、包提醒、包教育),落实“严管重罚、严查重处”措施,做好交通违法举报情况上报统计(附件5),确保同州街道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督查,逗硬问责。办事处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由街道纪工委落实专人专班不定期采取明察暗访、跟踪督导、突击检查等形式开展督查,对发现的问题曝光一批,对工作走过场主要负责人通报一批,对治理无成效的社区公开约谈问责一批。

(四)畅通信息,及时上报。各相关单位、社区要密切关注和掌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对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认真协调,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改进方法,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推进。同时,请各相关社区在开展此专项治理工作推进过程中,务必及时将附件1.2.3.4及相关会议、培训等影像资料上报同州街道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一”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

2016年全国春运时间为1月24日至3月3日。按照省市、开滦集团相关交通安全工作通知精神,开滦蔚州公司近日作出部署,为确保2016年企业交通安全工作开好头、起好步,为广大员工及家属度过平安幸福的新春佳节提供更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以此保障春运期间企业的交通安全。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提前谋划部署。春运工作涉及广大员工及家属的切身利益。各单位领导要从维护企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春运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认真分析研判形势,精心谋划组织部署,结合正在开展的“今冬明春百日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按照“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务至上”的总体要求,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重点,落实责任,抓住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全力防范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春运期间交通运输流量大,人员走亲访友、旅游等出行频繁,又正值寒冬,气候条件恶劣,是交通事故的多发季节。各单位要从交通安全管理的源头抓起,充分利用广播、班前会、网络、微信、短信平台、开办春运交通安全宣传专栏专版等有效形式,针对冬季交通违法和事故特点,强化春运交通安全重点宣传和提示。开展“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宣传活动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发动广大员工及驾驶员积极参与,营造“全员关心安全,重视安全”的氛围。各单位还要采取交通安全宣讲、交通违法劝导、宣传资料发放等方式,普及交通安全风险防范知识,进一步倡导通行规则意识、守法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公共道德意识,做到安全文明驾驶。充分发挥基层交通安全组织的作用,组织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片、开展交通事故案例图片展览,用事实教育员工及家属珍爱生命,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确保自身出行安全。

三是强化源头监管,全面排查隐患。各单位要在春运前夕对辖区所属机动车辆进行一次全面“体检”,重点是7座以上客车和危险品运输车,发现问题立整立改,确保不留隐患死角,严禁安全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车辆参加春运。各单位交管人员要组织对参加春运的驾驶人进行集中排查,严禁超速、酒驾等严重违法记录和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人参加春运。为了保证春运期间广大员工的乘车安全,有通勤车的单位,要严格执行“三品”查堵制度,重点查处夹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行为。要深入考核驾驶员安全承诺制度落实情况,强化驾驶员安全驾驶意识,提高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强化安全检查站的职能作用,切实做到春运车辆“四不”,即安全技术状况不合格不出车,乘客超员不出车,客货混装不出车,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出车,把事故隐患解决在上路之前。按照省公安厅交管局《关于在2016年“春运”和“两会”期间对七座以上载客汽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开展交通安全“春检”工作的通知》要求,春运前夕,各单位要对车辆及驾驶人采取“三清一教育”措施,并与辖区公安交管部门源头监管机构联系,领取“春运”交通标识,确保参加春运车辆合法。

四是加强车辆管控,确保春运安全。春运期间,各单位分管交通安全的主要领导和交管人员要会同有关部门上路下线,着重抓好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违法行为的巡查工作,加大现场纠违和处罚力度,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强化重点车辆监管,特别是通勤班车和危险品运输车的安全管理,要严格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制度,及时发现、提醒和纠正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春节放假有接送员工集体包车返乡任务的单位,外雇车辆要通过正规客运企业,选择具有营运资质的车辆和驾驶人,按照规定办理手续,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行。要提前组织初次参加春运的驾驶人特别是客运包车驾驶人,熟悉运营线路及沿线路况,掌握事故多发点段,防止因道路不熟引发交通事故。春运期间,严格督导危化品运输车的出行安全,要安排专人跟车押运,检查不按指定时间和路线行驶等违规行为。各单位还要根据气象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尽量降低恶劣天气对交通运输的影响,及时准确发布道路交通、气象信息。了解冰、雪、雾等恶劣天气对道路通行的影响,制定和完善恶劣气候条件下的处置预案,对可能影响春运的突发事件,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形成反应快速,应对正确,处置果断的有效机制,确保春运安全。

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河东区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案》和省、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决定自现在起,立即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为契机,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观念,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着力整改火灾隐患,从根本上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增强全社会抵御火灾的能力,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迎接和庆祝建国55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二、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以甄文副区长任组长,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张江,区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士连,区公安分局局长李春任副组长,公安、消防、安监、监察、教育、建设、文体、卫生、工商、旅游和广电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李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督查和指导全区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办公室及时汇总上报情况,每半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加强对整治工作的协调。三、排查、整治的范围及重点内容排查范围为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重点整治内容:(一)人员密集场所1、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的,应当立即改正。2、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应当限期拆除。3、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不符合要求,商住楼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应当限期改正。4、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应当立即改正;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当限期改正。5、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或者仓库设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限期改正。6、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应当立即改正。7、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应当限期改正。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应当限期改正。9、建筑物内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未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未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未配置消防器材、未安排专人监护,违章作业的,应当立即改正;严禁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10、在建筑物周围搭建棚、房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应当限期改正。(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1、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应当限期改正。2、城镇燃气的气源厂、储配站、调压站和管道、设备等燃气输配管网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应当限期改正。3、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混放的,应当立即改正。4、安全布局、消防水源、灭火设施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不符合要求,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应当限期改正。四、工作步骤排查整治工作分宣传发动、单位自查整改、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复查、领导小组组织检查、政府挂牌督办五个阶段。(一)宣传发动(9月16日―9月25日)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学习上级通知精神,明确任务分工,商定全区整治方案,建立起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向社会公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区政府组织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并对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明确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法、要求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同时,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形式,大力宣传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排查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单位自查整改(9月26日―10月25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要按照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对照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属于立即改正的,必须立即改正;属于限期改正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间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要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单位未依法履行排查、整改火灾隐患职责,发生火灾事故的,对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单位在自查整改结束后,应当填写统一格式的《单位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承诺书》,报本行业或本系统行政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报当地街道办事处。(三)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复查(10月26日―11月5日)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所管理单位承诺已整改的.火灾隐患逐一检查落实;对存在火灾隐患未整改的单位要督促其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确保安全。对复查中发现单位在自查整改中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和拒绝整改的,应当依法依纪给予消防安全责任人或其他责任人员行政、纪律处分。11月5日前,行业或系统主管部门应将单位自查整改汇总情况和部门复查情况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四)领导小组组织检查(11月6日―11月10日)区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行业、系统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对上报已整改火灾隐患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上报未整改的火灾隐患单位逐一进行检查,依法责令整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能保障消防安全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应当报请区政府依法决定。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部门和单位,责令重新开展自查、复查并上报情况。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易燃易爆单位等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自身确无能力解决的,应当报请街道办事处或区政府协调解块。(五)政府挂牌督办(11月10日―11月15日)经区领导小组批准后,对确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在单位的醒目位置悬挂“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警示牌,标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布。区政府与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与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层层签订督促整改责任书,跟踪督办,直至整改完毕。五、工作要求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充分认识这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正确处理消防安全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关系,把这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作为迫切解决的突出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周密部署,深入排查,严格整治,确保取得实效。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各阶段工作部署,做好登记、汇总、上报工作,并及时与各成员单位交流情况,突出重点,积极研究提出工作措施和建议。公安、安监、监察、教育、建设、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和广电等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做好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充分发挥行业主管作用,迅速行动,明确任务,全力以赴地投入到整治工作中去。2、明确时限,狠抓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在单位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对所管理的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一个不漏地严格检查,摸清底数,找准存在的火灾隐患,分门别类地进行登记,建立档案。在组织检查阶段,要逐一实地查验隐患整改情况,认真对照整改要求进行销案,确保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区领导小组将对各部门、各行业、各系统的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3、建立长效机制。要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在排查、整治中建立火灾隐患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建立重大火灾隐患公示机制;二是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机制;三是建立政府对行政区域内重大火灾隐患的挂牌督办机制;四是建立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度;五是建立对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评价机制。4、加强信息交流和反馈。各单位、各行业要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信息反馈,及时总结上报好经验、好办法,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信息交流,定期编发简报,推广经验,着力推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最大限度地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桐城市公安局、交通局、桐公交【2011】。

3号文件《关于加强协作做好2011年春运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公司进行了认真贯彻落实,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春运期间及冬季特殊天气道路运输安全防范工作,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好防寒、防冻、防滑、防雪、防火、防雾工作,保障春运道路运输生产安全,确保“春运”期间广大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安全便捷、优质服务,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祥和的春节,公司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成立领导小组。

成员:伍莉、方佳会、张惠、张竹兰。

领导小组确保做到:精力到位、计划方案到位、组织协调到位、安全预控到位、应急保障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工作目标。

重点监管春运及特殊天气交通事故高发季节,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首要位置,加大监管排查工作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工作安排。

由组长王宇全面负责该工作,副组长戴慈伟负责具体工作、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并督促整改。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公司所有车辆进行一次维护、检查,重点检查导向轮胎、制动系统。

领导小组充分认识春运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结合本项工作围绕冬季安全生产开展工作;结合出租车行业特性,突出重点,特做如下工作安排:

1、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对春运及冬季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从业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提高整体素质、提高技能、提高服务质量。

2、在本月18日前后,对公司全部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并完善检查台账。实行“谁检验、谁签字、谁落实整改、谁负责”。

3、对全体从业人员从业资质进行逐一排查,对资质不付的,立即责令整改。

4、为应对冬季安全生产,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及时按规定进行二维、年审检测。对公司全部车辆做到足额投保、续保。

5、公司执行“叮嘱”制度,随时关注天气变化。发生降雪、降温、大雾等恶劣天气及时通过“gps寻呼台”向全体驾驶员呼叫提醒,确保行车安全。

6、要求所有车辆要配备必须的消防设备和防滑设备,以应对冬季容易产生的极端天气。

五、信息报告及值班制度。

为应对冬季恶劣天气的发生,公司制定了相关应急预案,并对雨雪极端天气的应急职守和信息报告工作进行了安排。

1、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建立值班登记制度,做好电话记录。

2、值班员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接收上级指示和组织指挥应急工作。

3、发生安全事故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桐城市出租车公司二o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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