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开展打击传销活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专业16篇)

时间:2023-12-06 06:45:42 作者:碧墨

通过制定工作方案,我们可以更好地规划和管理自己的工作,实现个人和团队的目标。请大家注意以下工作方案经验分享,对工作提升会有所启迪。

XX县集中开展打击传销活动实施方案

xxx县集中开展打击传销活动实施方案为维护我县经济和社会治安秩序,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20年1月10日至5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总要求,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打击、社会防控、宣传教育相结合,依法取缔和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传销行为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社会道德诚信体系,给参与者及其家庭带来了巨大伤害,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实施本方案的主要目的是:通过集中开展对传销团伙的打击,惩治一批传销头目和骨干分子,教育挽救一批传销人员,彻底清除我县的传销毒瘤;通过开展预防传销全方位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对传销的识别能力和自觉抵制意识,努力实现无传销乡镇、社区目标。

任组长,副县长xx、xx任副组长,县委政法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财政局、xx街道、xx街道、xx镇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局,由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四、实施步骤(一)调查摸底阶段(2020年1月10日至1月20日)。由xx街道、xx街道、xx镇协同辖区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市场稽查大队分别对辖区内传销组织的租住地点、集中活动场所、活动轨迹等进行摸底排查,掌握具体情况。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月21日至3月31日)。根据摸排的线索,由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乡镇(街道)抽调人员,集中开展整治,摧毁传销组织,清除传销窝点。对传销的组织者、领导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一般参与人员进行教育遣返,营造严打传销活动的强大声势。

(三)建章立制阶段(2020年4月1日至5月31日)。活动结束后,认真。

总结。

本次打传工作的经验与做法,完善打传联席会议制度,充实、调整xx县打传领导机构,厘清相关部门职能职责。

好的禁止传销舆论氛围。

(二)认真摸排线索。要通过村社、乡镇干部对基层人员情况熟知的特点,切实开展对涉传人员住所、集会场所、活动轨迹的摸排,掌握基本情况,锁定传销人员。

(三)集中实施清理打击行动。根据摸排情况,由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共同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对摸排的线索和窝点实施统一清理打击行动。对行动中发现涉嫌犯罪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按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或批评教育,由民政、市场监管部门进行遣返。

(四)加强房屋出租管理。加大对违法出租行为的处罚力度,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集会场所、仓储和人员住宿场所等。

六、工作要求(一)切实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传销危害,增强打传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强对打传工作的领导。

(二)严格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在集中整治行动中,要讲究工作方法,严格依法行政。对监督管理不力、敷衍推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或包庇、纵容传销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建立打传。

工作长效机制。要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完善打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调整充实打传领导机构,细划责任分工,构筑“防范、控制、打击”三位一体的打击传销工作长效机制。

(四)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打传工作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国家有关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深刻揭露传销活动的严重危害,教育广大群众远离传销、拒绝传销,营造严厉打击传销的强大舆论声势和浓厚社会氛围。

打击传销讲话稿。

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略阳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加强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的监管,切实保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经营者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保健产品、违法发布广告等违法行为,督促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通过专项整治,着力规范全县涉老食品、保健产品流通秩序,有效遏制针对老年人群体的违法营销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的行为,大力提升老年人对食品和保健产品的安全消费意识,逐步形成群防群控、社会共治的局面。

二、领导机构。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综合股,负责此次专项工作的上传下达,资料归档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强化行政指导,督促广告市场主体依法严格审查食品、保健食品等广告内容。加强广告监测检查,针对涉及老年人的商品和服务广告开展专项监测检查,有效实施对广告发布活动的动态监管。加强广告监管执法,重点查处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和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等广告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知识产权监管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二)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行为。针对坑害老年人的食品、保健产品会销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在宾馆、酒店、商场、居民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利用“会托”、“医托”、专家讲课、赠送礼品等方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虚假宣传涉老食品、保健产品功效、作用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食品流通股、药械保化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三)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重点查处非法添加及未按注册备案要求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不一致,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保健食品之外其他食品的标签声称具备保健功能,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行为。(责任单位: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药械保化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四)严厉打击传销和违规直销行为。加强保健食品服务网点(经销商和专场店)市场监管力度,对存在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违规直销、传销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经销商专卖店、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严厉查处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实施违规直销及传销保健食品的行为。严厉查处直销企业经销商以保健食品为载体从事虚假宣传等行为。(责任单位:市场竞价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五)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及时受理转办老年消费者有关食品保健产品的投诉举报。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做好群众举报投诉受理及消费维权工作,规范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工作程序和行为,确保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涉嫌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责任单位:“12315”消费者申投诉举报中心、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5月10日至5月15日)。

通过电视、报纸、公众号、网站等媒体,加强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引导老年人树立正确消费理念,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范能力。向经营者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引导教育其自觉守法经营,督促整改涉嫌违法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动广大群众提供案件线索,最大限度拓展信息来源。

(二)打击整治阶段(5月16日至11月30日)。

集中力量依法开展打击整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进行整治规范。要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开展精准打击,严格依法办案,努力查办一批大要案件,打出专项行动声威。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

总结固化成果、强化建章立制。各镇办所、各相关科室、县综合执法大队要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完善相关机制,提高监管效能。对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形成规范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等市场的有效监管模式,进行宣传推广,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落实推进。各单位要将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之一,高度重视,强力推进。各镇办所也要成立专门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指导,跟踪问效。县局各相关科室要加强对镇(办)所工作的指导,加强系统内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县局将组成专项督导组,对各镇所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三)克服困难,服务于民。考虑到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保健产品的违法行为多发生于非工作时间段(早晨8点钟之前以及周六周日居多),各镇(办)所及县局各相关科室要认真肩负起职责,合理安排人员、时间及检查方式,保障此项工作“不含糊、有效果”。

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开展清零行动。10月9日至10月17日,各乡(镇)要对已排摸的黑加油站、黑加油窝点、黑加油车线索进行全面核查、集中打击,一周时间内全部取缔、捣毁。查处一批行政、刑事案件,依法打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打击整治强大声势。县与社区和乡(镇)、乡(镇)与村要在10月12日前逐级签订《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位,完成责任目标。

(二)深入开展排查打击。10月17日至12月15日,在完成清零目标工作的基础上,各乡(镇)要在辖区范围内深入进行全覆盖、无死角的排查工作,对摸排发现的案件线索要及时处置,特别要加大对已取缔站点的跟踪检查,坚决防止死灰复燃。对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立案,依法从严打击,确保举报一例、核实一例,发现一例、打击一例,坚决防止本辖区黑加油站点现象的发生。专项行动结束后,县与社区和乡(镇)、乡(镇)与村要逐级签订《取缔黑加油站点承诺书》,落实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长效工作机制。

(三)开展督导检查。县协调领导组将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通过明察暗访、现场核查等方式对乡(镇)开展打击取缔黑加油工作进行检查。对专项行动走过场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涉嫌徇私舞弊、不作为、渎职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开展预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溺水事故发生,确保学生生命安全,现就在全镇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从建设平安__的高度,切实强化责任,落实责任,全面加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努力构建预防学生溺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尽最大努力把溺水事故减少到最低。

二、活动时间。

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

三、主要任务。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逐项落实管理措施,召开专题会议,向辖区内的学校,村组传达镇政府防溺水会议精神,对辖区防溺水工作进行部署,发动村、社区、场力量积极开展防溺水各项宣传活动,在村委会彰显位置开设防溺水专栏,大力宣传防溺水知识。要落实村支部书记组长制,各村委会干部包片安全责任制。组织村委会干部、党员接对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加强留守儿童安全教育,对辖区内河流水库山塘沟渠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在危险场所的重要部位和醒目位置,安装完善安全警示标牌、安全隔离带和安全防护栏,增设救生竹竿,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安排干部包村、落实人员在重点时段对学生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进行巡查监管,对学生在上下学及暑假期间的危险玩水行为及时予以制止,积极预防溺水事故。对辖区内的学校、村委会加强防溺水工作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预防溺水,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责任重大,各地各部门对此要有高度的责任,政治责任感,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二)狠抓落实,确保实效。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本部门的责任目标和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落实,有领导负责,有专人跟踪,有措施落实,有经费保障,确保各项预防溺水的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严格职责、责任追究。各地各部门要服从指挥各负其责,做好防溺水的综合管理工作,确保工作成效。对于推诿扯皮、责任不清,或因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及人员责任。

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乡(镇)政府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专项行动有效开展。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任务,结合各自实际,做好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在10月9日前将负责专项行动的主管领导、联络员名单报县协调领导组办公室。

(二)密切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合作和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建立案件通报移交机制。要加大成品油市场的监督检查,认真查验相关证照、验收意见真伪和有效性,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属本部门牵头处理的,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属其他部门牵头处理的,在责令经营者停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及时将案件移交牵头部门处理。在专项行动工作中杜绝扯皮、推诿等现象发生。

(三)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要严格依法打击,加强“两法”衔接,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规范文明执法,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创新执法方式,特别是在查扣处置非法经营器具、油品方面,依法简化程序,提高效率。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合作,加大联合执法行动,提高打击效率,特别是对已取缔的站点要定期进行复查,防止反弹。

(四)加强宣传引导,建立举报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县协调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要在10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实名举报响应工作机制,实行1日内响应,县级受理部门接到举报、转办举报信息后,立即会同乡(镇)级受理部门开展核查工作,3日内甄别核实,及时向县协调领导组办公室和举报人反馈核实信息,并设立“黑加油站点”举报信息核查台账;7日内处置答复,如举报信息属实,乡(镇)级受理部门要按照“先甄别处置、后报送备案”原则,完成黑加油站点取缔工作,向县协调领导组办公室报送查处结果,同时向举报人反馈情况。

(五)做好总结评估,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对专项行动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总结评估,报送工作情况。各乡(镇)10月12日前向县协调领导组报送公布的举报电话,10月13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10月18日前报送清零行动总结,11月18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情况,12月2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体工作情况,重大行动、重要案(事)件随时报送。

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养老诈骗的犯罪案件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守护好老年人的“养老钱”,保护老年人的财产不受侵害,依法严惩、延伸治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全面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养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我院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

活动中,医院利用微信群、qq群、led屏幕、宣传牌、宣传条幅,开展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向辖区群众讲解什么是养老诈骗、常见养老诈骗的套路、如何正确防范养老诈骗及遇到养老诈骗应该如何处理等问题。以身边真实典型的诈骗案例,通俗易懂的方式向他们揭露各类常见的新型诈骗手段,如“免费抽奖”“免费领取”、保健品、药品推销、非法融资等,提高防骗能力。

此次宣传活动,为广大老年人揭开了养老诈骗的层层面纱,同时将诈骗分子惯用伎俩、套路公布于众,不仅提高了老年人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老年人经济损失,亦营造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浓厚氛围,并且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法治环境。

今后,我院将继续加强对养老诈骗等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从源头防范治理安全隐患,持续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全力以赴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保驾护航。

顺平县开展打击传销活动大排查工作方案

顺平县开展打击传销活动大排查工作方案顺平县开展打击传销活动大排查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全县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和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从事传销活动专项整治成果,确保人民群众元旦、春节安乐祥和,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打击传销活动大排查的通知要求,决定自2018年1月5日至3月31日,在全县开展打击传销活动大排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要求;按照“属地监管、守土有责、尽职尽责、打击有效”的打击传销工作原则,通过开展打击传销大排查,使传销违法活动明显减少,消除传销隐患;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更加完善,群众识别、抵制传销的意识进一步提高,有效防范传销陷阱,不出现集中性、区域性传销,不发生因传销引发的社会群体事件及恶性刑事案件。

二、工作重点(一)以传销活动易发的城区、城乡结合部和县域经济较发达乡镇为执法行动的重点地区。锁定出租房屋,以清理无暂住证、无身份证、无正当职业的“三无”人员为切入点,以查办传销骨干为目标,开展全方位集中清理行动。

分子,依法严惩教唆、煽动、组织传销人员聚众滋事、暴力抗法的首要分子。

三、

工作安排(一)成立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梁文杰任组长,县政协副主席、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赵军阳、县公安局副局长赵建忠任副组长,各乡镇和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家庆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刘玉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队长马杰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推进。

(二)各乡镇和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负责开展本单位具体工作。

四、职责分工(一)打击传销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全县的专项打击行动。

(二)打击传销领导小组成立一支以公安、市场监管部门为主,其它成员单位为辅的执法行动队伍。

(三)各乡镇政府、社区办要安排村委会、居委会提前对辖区搞好摸底排查,掌握传销窝点分布情况,并及时报县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要建立联络员制度,发现可疑人员活动,随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县公安局要在县打击传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本系统执法人员,制止暴力抗法,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涉嫌传销人员进行调查取证。

(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在县打击传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本系统执法人员,联合公安机关对涉嫌传销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协助公安机关制止暴力抗法。

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居(村)委会为辅的执法行动队伍,市场监管、公安机关要集中力量查办一批传销违法犯罪案件。对从事传销违法活动和违反《直销管理条例》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予以严厉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没有实际产品,纯粹以“拉人头”、“收取入门费”或打着“资本运作”等幌子以及利用网络从事传销犯罪活动的,公安机关要予以坚决打击。对为传销活动提供出租房屋、活动场所等条件的,市场监管、公安机关要依照《禁止传销条例》和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防范意识。

要充分利用宣传手段,深刻揭露传销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性,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以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告示等形式,大力宣传《禁止传销条例》的基本常识,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法规意识,认清传销的实质。叫响“拒绝传销,人人有责;打击传销,共铸和谐”的口号,努力营造浓厚的打击传销氛围。

(三)认真履职尽责,注重信息反馈各成员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刻理解本次打传专项整治的目的和意义,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对打击传销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大排查期间每月2日前向县打击传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管辖职责及区域内打击传销活动大排查情况统计表和工作进度情况,2018年4月2日前形成打击传销活动大排查整体情况统计报表和工作。

总结。

报送县打击传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报送邮箱:

县打击传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76768527676853。

【工商方案】开展打击商标侵权“溯源”专项行动方案完整

9

2018。

2

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应对当前市场上打击商标侵权工作新形势,切实加强系统内外部的沟通协调、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以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和老字号商标为重点,有效开展同权利人、行业协会、电商平台等相关各方的合作,加大对商标侵权案件源头追溯力度,对商标侵权商品生产、销售、注册商标标识制造等环节开展全链条打击。重点解决商标专用权保护焦点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商标侵权地域性、行业性风险,切实提升商标行政执法工作效能,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总局制定、下发专项行动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同时开展舆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各地按照总局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及时组织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传达、学习专项行动方案,使执法人员领会专项行动精神,了解开展专项行动的有关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参与到专项行动工作中。

1.

案件线索收集(。

10。

10。

月底前上报总局商标局。(各省至少报送。

5

个案件线索)。

2.

案件线索转办(。

11。

总局对各省上报的商标侵权案件线索进行梳理,经分类汇总后转发给相关涉案省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各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安排由本级办理或将案件线索转至涉案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办理。

3.

案件集中查处(。

11。

-12。

各相关县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上级转办的案件线索,集中开展案件查办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机关反馈案件办理情况。

4.

案件督查督办(。

11。

-12。

总局商标局、各省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应适时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转发的案件线索的立案及查处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省级工商、市场监管机关对本辖区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

2018。

1

月底前上报总局。总局根据各地上报总结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对各地开展专项行动开展效果进行评估、通报。

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健全部门内部的联动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做到目标、重点任务和时间进度明确,形成各部门配合、区域协作、共同治理的局面。

各地联系的企业要具有行业代表性,商标知名度较高。各地收集、上报的案件线索材料应详尽,有关权利人的商标权属明晰,维权联系人方式畅通;涉嫌侵权人的信息全面,涉嫌侵权行为地、涉嫌侵权人标识使用情况等应完备。

各地要强化执法办案职能,把查办案件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有效整合办案力量,凝聚办案合力,深入一线,调查核实有关案件线索,依法进行查处。各地要加强督促指导,掌握查办案件进程,帮助协调和解决办案中的问题,对办案不力的单位进行重点督促,确保基层案件查处质量。对案情复杂、意见分歧的案件,各地应及时与总局沟通,确保案件查处准确。

各地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类新闻媒体,及时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充分宣传专项活动的主要目的及工作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震慑违法分子,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侵权假冒行为。

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严禁实施或者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严禁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资助、支持、庇护恐怖活动、恐怖组织、恐怖活动人员。

二、严禁制作、贩卖、运输、传播、复制、持有载有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思想内容的宣传品、移动存储介质、新型电子产品、标识及物品,严禁组织、策划、实施或者煽动实施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活动。

三、严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托运、寄递、携带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等危爆物品,严禁传授、传播制枪制爆技术、方法。

四、严禁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策划、煽动、运送、协助他人偷越国(边)境。

五、实施上述行为的违法犯罪分子,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1凡在通告期限内主动投案自首的,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投案自首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六、鼓励、保护各族人民群众积极举报上述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动员、规劝在逃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凡举报有功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并对检举揭发人予以保护和保密;对知情不报、窝藏、包庇、资助上述违法犯罪分子,或者帮助违法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依法从严追究。对打击、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依法从重惩处。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举报电话:1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2014年5月24日。

乡镇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道路运输管理,规范运输市场经营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云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全省农村地区无牌无证机动车清理整治暨打击非法营运规范农村道路运输市场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针对我镇非法营运存在的问题,制定本方案。

为加强对专项工作的领导,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镇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公路管理所,办公室主任由公路管理所所长兼任。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对全县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负责整治期间统计报表的收集汇总、简报和印发等日常工作。

(一)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制度,对落实执行情况认真开展自检自查,

清理和取缔乱收费、乱罚款等违反政策法规的非法经营行为。

(二)规范出租车市场管理。实行统一经营,统一管理,规范经营类型、车型、车身颜色,经营资格必须符合出租车行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对不按要求进行经营,不服从管理,达不到经营资格的一律清理出出租客运市场。

(三)依法查处非法营运行为。重点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超越道路运输证核定经营范围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运输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和整治。

领导小组:负责工作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取缔非法营运行为;协调经营企业和规范出租车、农村客运行业管理,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二是研究起草我镇交通管理办法;三是对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严厉打击;四是对非法营运情况作好排查,突出重点,及时对举报的非法营运事实进行查处,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力量加强对非法经营的打击。

公安、交警部门:一是规范我镇辖区交通管理,完善交通标识、标志,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二是规范机动车停放,坚决处理车辆乱停乱放行为,集中整治农贸市场路段车辆乱停乱放行为;三是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依法依规对暴力抗法行为进行查处。

监察部门:一是负责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私养“黑车”、谋取私利等违纪违法行为;二是按照“不受打击不放过、不受处理不放过、不受教育不放过”原则,狠治“人情风”;三是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城建部门:负责城区交通市场及占道经营的清理整顿,规划设置城区停车点及招呼站,协助配合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财政部门:一是加强对涉及出租汽车、农村客运行业收费和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004]6。

号)的规定,对擅自增加项目、扩大征收范围和提高征收标准的行为进行查处;三是认真贯彻国家清理整顿涉及出租汽车、农村客运行业收费行为,抑制我镇停车收费办法,制发城区停车收费票据;四是向社会公示涉及出租汽车、农村客运的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

工商部门:一是规范市场管理,结合此次专项整治,将农贸市场列入整治范围,规范管理;二是依法确认出租汽车、农村客运行业的各类市场主体资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经营行为,依法取缔无照无证经营。

广电部门:按照领导小组安排,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正面宣传报道,营造确保全镇客运市场秩序稳定的良好社会氛围。

镇人民政府: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道路运输安全教育,教育辖区内广大干部群众、车辆经营者拒乘非法营运车辆,不驾驶非法营运车;把农村客运站(点)建设列入新农村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出行难、出行安全问题;加强农村客运站点的监督管理,确保农村客运市场健康有序运行;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督促村(居)委会履行道路交通管理职责。

xx。

联运车队、三轮摩托车队:一是强化客运车辆的进出站管理,规范出租车公司的管理;二是支持、配合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认真负责对非法营运行为、车辆、人员违法事实进行举报、协管;三是接纳、规范车辆进站合法经营。

由县交通运政管理部门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对非法经营人的区域、线路、车型、数量等情况逐一确准列表进行登记,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组建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利用广播、电视、散发宣传单等宣传载体深入村组、街道广泛进行宣传,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整治行动,同时公示合法经营人员名单,通过宣传要求非法经营人员到县运政管理所及时办理合法经营手续。专项整治期间,各职能部门对

xx。

在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继续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与专项行动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巩固前期成果,防止反弹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不定期对巩固成果阶段的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和督促检查

(一)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由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专项整治按照集中专项整治,职能分工负责,实施重点打击的原则进行。

(二)专项整治期间,对非法营运的摩托车、轿车、微型面包车、双排座微型车、轻型货车,伪造、涂改营运证照,超范围经营车辆的经营者、经营单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给予教育、警告、暂扣车辆、罚款、没收车辆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对非法营运人员及团伙抗拒、阻碍正常管理,阻碍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四)净化工作环境,对国家工作人员私养“黑车”,进行非法出租客运行为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及所在单位严肃批评教育。

(五)加强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让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到不私养“黑车”,不乘坐“黑车”,不进行非法营运行为,切实维护公共交通市场秩序。

(六)领导小组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分析汇报会议,由办公室负责通报整治情况。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任,相互推诿或因人员不到位,工作不力导致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不明显,整治不彻底、影响恶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开展专项行动活动方案范文

为确保完成全年通行费征收任务,落实xxx收费工作整体部署,严格执行各项收费政策,加大收费工作稽查力度,严厉打击偷逃通行费行为,维护良好的收费秩序,构建和谐的收费环境,拟开展xxxx年对外专项稽查活动,为保证专项稽查活动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公司年收费工作会议精神为统领,开展打击假冒逃费行为的对外专项稽查活动,严力打击各种偷逃车辆通行费的违法行为,确保收费政策法规的全面正确落实,夯实完成全年收费目标任务的基础,提高收费稽查工作的水平,净化收费环境和秩序,努力做到“收好费、多收费”,确保“应收尽收,颗粒归仓”。

二、活动时间xxxxx-xxxxx。

三、活动组织。

为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顺利实施,成立稽查大队,成员如下:

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xxx、xx。

—1—。

四、稽查范围及要求。

本次对外专项稽查主要以货车舞弊、黑名单车辆、军警车、客车变档和其它逃费车等方面为重点,同时根据开展情况完善建档。

1、货车重量舞弊的稽查。对通过走s型、冲磅、跳磅、垫板、安装千斤顶、遮挡光栅、假轴等逃费行为,密切注意,严格按收费政策执行和处罚。

开展专项行动活动方案范文

为了纪念五四运动9x周年,进一步继承和弘扬“五四”精神,同时为了更好地向全社会推广环保理念,营造“五水共治”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决定在xx广场“雷锋角”开展“志愿青春我参与”暨“五水共治”万人环保公益活动。详情如下:

20xx年4月25日(周六)早上8:30—16:00;。

xx广场雷锋角、xx街道敬老院、xx微笑亭、青春服务驿站;

xx市共青团。

全体市民;

(1)青春治水我先行。

活动以环保护照申领为主线,活动开始时给每位参加活动的市民分发一本环保护照。领取护照后市民需要到各治水展棚参加环保知识问答、爱心环保物品购买等活动,并获取印章,集满6个以上就能领取活动环保礼品一份。

1、环保游戏活动:需要到环保游戏活动区域,参与环保游戏,如垃圾分类小游戏等,并顺利。

2、环保传单我来发活动:需要身着环保人偶进行环保宣传,每人完成15分钟的人偶着装宣传,同时发出15份环保宣传材料。

3、环保万人签名活动:需要到环保万人签名展台进行签名,同时微信、关注“xx环保治水拍客”二维码。

4、爱心后备箱活动:需要到爱心后备箱活动区域,购买一件及以上的环保物品。爱心后备箱是前期发动的爱心青年将自有的爱心物资放于汽车后备箱内,活动当天进行义卖。

5、环保拼图活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把环保拼图,并说出图中不文明现象等小游戏,并顺利。

6、“小鱼治水”清源洁水行动:通过现场放养活动,培养公众水资源保护意识,通过各种寓教于乐的方式更好地调动民众的积极参与“五水共治”活动。

(2)青春热血我奉献。

以奉献青春热血为主题,联系市献血办将献血车开到活动现场,同时提前发动全市各乡镇(街道),学校,机关青年活动当天到广场进行献血。并且献血完成后请献血青年关注“xx青年”微信平台,并发送一张活动图片和一句话感言,之后将获得礼品一份,献血量排名前50位的青年将免费获得电影票一张。

责任部门和联系人:志愿者指导中心、市献血办、各级团组织负责人;

(3)青春骑行我引领。

以参与“五水共治”和开展“敬老爱老”志愿服务为主题,以骑行为载体,组成“环保治水拍客”、“青春志愿者”等多支骑行队。

活动当天在广场举行简单启动仪式,之后骑行队按照预定路线进行骑行,对沿途的河流、小溪进行拍摄,寻找最美河流,发现污染情况,并及时通过“xx环保治水拍客”公共平台进行上报。

“青年志愿者”骑行队到达终点xx养老院后开展敬老爱老志愿服务,展现青年奉献精神。

(4)轮上青春我追逐。

以爱心后备箱为活动载体,发动有车、有爱心的青年在活动当天集中开展以义卖为主要方式的志愿服务活动。

参加活动的青年将自有的爱心物资放于汽车后备箱内,活动当天进行义卖,所得款项将全部用于帮助困难青年。同时在活动前,要求各级团组织广泛动员青年参与,积极奉献爱心。

责任部门和联系人:志愿者指导中心、城市广场、滴水公益、各级团组织;

(5)志愿青春我行动。

以雷锋角常规志愿服务为主体,邀请各局机关单位有意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团员青年共同参与,开展志愿青春专场活动,同时分发团徽,要求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团员佩戴,进一步凸显“五四”氛围,展现“五四”精神。

责任部门和联系人:志愿者指导中心、机关团工委;

(6)“小鱼治水——清源洁水行动”

由城市广场提供鱼苗,大学生村官俱乐部承接活动,在江畔举行主题为“小鱼治水—清源洁水”现场放养活动,培养公众水资源保护意识,“小鱼治水”的活动则希望通过小鱼慢慢成长为大鱼后发挥其生态净水的功能,成为现代版的“大鱼治水”。

活动本着贴近民众,通俗易懂且易于参与的理念,通过各种寓教于乐的方式更好地调动民众的积极参与“五水共治”活动。鱼种共三类:鲢鱼、鳙鱼、黄尾密鲴,均为上年繁育的大规格鱼种。

责任部门和联系人:城市广场、大学生村官俱乐部;

(7)微笑青春我绽放。

5月4日,在微笑亭,青春服务驿站开展微笑青春志愿服务专场,活动规模以精为特色,以突出“五四”氛围为重点。提供优秀青年医生问诊、口腔保健、测血糖等大众较为需求的志愿服务。

责任部门:志愿者指导中心、街道团工委、卫生局团委、公益。

(8)乡镇(街道)“流动雷锋角”志愿服务活动。

要求各乡镇(街道)团组织在“五四”前后组织专业志愿服务队、团员青年、大学生村官等开展一次“志愿青春。我奉献”为主题的“流动雷锋角”专场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部门:各乡镇(街道)团(工)委。

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决依法从严打击假借“养老”之名实施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全区社会大局稳定,根据全国、全省、全市专项行动部署,集中半年左右时间,在全区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平安建设有关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伊滨、法治伊滨目标任务,以“三零”创建为抓手,以“六防六促”为载体,坚持专项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有效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为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专项行动开展工作主要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专项行动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分级组织实施,有效整合资源力量,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预防为主。认真分析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的规律特点,摸清实施犯罪的常用手法和惯用伎俩,主动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增强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相关犯罪发生。

坚持依法打击。注重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专项行动开展,严格依法办案,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效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尽快形成有效震慑。

坚持综合治理。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既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又整治行业管理问题,边打边防、边治边建,着力从源头上铲除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滋生土壤。

坚持突出重点。紧盯养老诈骗重大案件、重点问题和重点地区,全力攻坚克难,以重点突破带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坚持分类处置。对涉养老诈骗引发的矛盾问题和风险隐患要认真研判,区别对待,因时、因地、因事制宜,一类一策、一案一策,依法妥善处置,坚决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件。

(三)目标任务。通过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全面落实相关措施,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追缴一批涉案资金,使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强大震慑;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涉诈问题,规范整治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封堵一批涉诈黑灰app网站,有效防控养老诈骗引发的风险隐患;推出一批户外预防养老诈骗的宣传广告、图像展版,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播放一批网上防养老诈骗视频短片,以案说法,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群众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在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完善法律政策和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具体措施。

(一)深入开展宣传发动。

一是扎实做好养老防诈宣传教育。由区法制信访局牵头,区宣传统战办配合,其他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协调全区各级、各类媒体以及各行业宣传广告等,集中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区迅速形成浓厚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等作用,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并通过入户走访,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突出易受骗人群,加强重点宣传引导,根据查办的真实典型案事例,主动揭露养老诈骗的“套路”和惯用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二是积极营造正确典论导向。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基层一线工作人员,要通过实地走访、案件受理和信访接待等方式,及时向受诈骗群众讲清养老诈骗的形势和危害,讲清发生相关案事件的原因和责任,引导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主动争取各方面对开展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各级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报道要从严把关,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一旦发生重大敏感问题,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打好主动仗。对出现的负面典情,及时加强引导管控,防止恶意妙作。

三是主动受理和查处养老诈骗举报线索。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区法制信访局设立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用信箱和电子邮箱。各镇也要设立相应举报平合,确保受骗群众有畅通的举报渠道。区专项行动办公室将每月2次,向各镇各有关部门转办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举报平台和省、市专项举报平台受理的养老诈骗相关线索。各镇各有关部门对收集、交办的线索,要组织工作专班,尽快核实查办,并每月报告一次办理进展情况。重要线索将随时交办,并快速反馈交办结果。区直各成员单位要跟踪掌握本级和本系统线索办理情况,加强对下指导,对重大线索加强督办。在案件核实查办中,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并落实对举报人保护措施,防止发生意外情况。

(二)严厉打击诈骗犯罪。

一是迅速组织专项打击。区公安分局要加强对当前养老诈骗违法犯罪问题的专题研究,准确把握此类犯罪规律特点,抓住关键要害,开展精准打击。要主动发现挖掘线索,把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活动和项目作为重点摸排对象,及时发现养老诈骗线索,同时要把打击养老诈骗与打击其他电信网络诈骗结合起求,更多获取相关情况信息,为开展精准有效打击提供可靠依据。要迅速组织案件查办,对自身受理和上级交办的线索,要建立工作台账,迅速组织专门力量,快速进行侦办,尽快形成有效震慑。对重大敏感案件线索,特别是可能与涉黑恶犯罪交织的线索,要调集精锐力量,加大破案攻坚力度,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严惩涉黑恶违法犯罪。

二是快速起诉审结案件。区检察院、区法院要加强与区公安分局的协调对接,及时通报情况,及时统一执法思想,统一执法尺度,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集中专项行动期间,在事实认定清楚的基础上,快诉、快判一批案件,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要严格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严禁人为“拔高”“凑数”,确保每一起案件办理都经得起考验。对不构成犯罪、但以“养老”为名欺诈老年人的民事纠纷案件,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民事司法等手段,妥善处理解决问题。

三是最大限度挽回群众损失。政法机关对立案查处的案件,要加强统一领导,明确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责任,主动与民政、卫健、住建、市场监管、银保监局等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全面查清犯罪嫌疑人资金流向,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防止犯罪嫌疑人隐匿、抽逃、转移资产。加大对涉案财产甄别、审查、认定力度,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做好涉案财物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和清退等工作,主动挽回受害人员损失。区纪检监察机关和办案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涉案资金和资产处置的监督检查,防止涉案资产损耗和流失,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主动防范化解风险。

一是加强养老诈骗风险评估。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开展对养老诈骗引发不稳定问题和苗头的专项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涉众型群体风险隐患,对排查出来的矛盾和风险隐患,要逐级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综合评估,逐一确定风险等级,列出风险管控名单。对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落实风险预警措施,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风险可控。

二是坚持区别对待。在专项打击治理排查中,发现一些企业和个人存在欺诈老人行为但不构成犯罪的,主管部门要及时进行警示和约谈,要求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清退资金,并运用多种综合手段督促整改。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

三是主动防控矛盾处置风险。各镇各部门要把打击治理养老诈骗与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大局稳定结合起来。各镇各部门要及时向受骗人员通报案件进展情况,统筹做好思想引导、资金清退和帮扶救助等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对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要充分考虑其复杂性,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办事,提前制定应对方案,按照“一案一策”要求,逐一化解矛盾风险;对发生聚集上访苗头和其他突出意外风险的,要严格落实稳控责任和应急管控措施,快速妥善处置,严防发生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问题。

(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一是坚持持续防范打击。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作为长期工作来抓,与防范打击其他网络电信诈骗和正在开展的基层“三零”平安创建和“六防六促’等专项行动结合起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长久发力,建立动态排查发现机制,及时铲除养老诈骗滋生土壤,着力从根本提升防范打击效能。

二是加强重点行业整治。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任务,主动加强行业整治,最大限度减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的发生。区宣传统战办和区公安分局重点整治利用互联网、手机app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投资”“消费”,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平台和账号;区社会事务局重点整治养老领域涉诈风险隐患,依法查处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的活动和场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伊滨分局重点整治违规使用养老服务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问题,加强信息共享,加强土地用途监督管理;区城乡建设局重点整治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误导老人购房和消费,非法侵占群众利益问题;区文化和旅游发展中心重点整治老年人在旅游、购买艺术品消费中的涉诈问题;区卫健办重点整治和依法查处养老机构内无资质诊疗骗取老人钱财问题;区市场监管局重点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问题;区工信科技办重点整治各种以养老名义实施集资诈骗问题,指导协调对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依法认定、查处、取缔工作,协调推动防范和处置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工作。通过开展行业整治,斩断和堵塞实施诈骗的途径和通道,捣毁和拆除实施诈骗平台和场所;区党群工作部要注重指导各级工会和妇联组织,及时排查发现挂靠在所属单位的经营养老服务的涉诈问题,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整治。

三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各镇各部门针对在打击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矛盾问题,认真分析原因,主动查找工作中的问题短板,及时制定完善措施,将其固化为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资金监管、风险预警、重点监控、社会监督等各项制度,全面提升服务和监管效能。要强化法治保障,完善行刑衔接、线索通报、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工作机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提供有力支撑,确保实现“不能骗”“不敢骗”“骗不了”。

三、方法步骤。

(一)组建工作专班。由区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简称区专项办”),由区法制信访局、区宣传统战办、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党群工作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社会事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伊滨分局、区城乡建设局、区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区卫健办、区工信科技办等13家成员单位组成。专项办内设综合、打击、整治、宣教等4个专项工作组。区专项办主任由区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任,副主任由4个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区法制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宣传统战办)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二)建立协调机制。区专项办具体负责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职能,各专项工作组要根据全区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各专项工作阶段任务,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承担的职责任务,具体制定本部门和行业系统具体工作方案,压实责任,主动担当,落实措施。区专项办建立信息报送、专项研判、检查调度、工作通报、成员单位联络员等工作制度和远行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

(三)把握步骤环节。按照全国统一部署要求,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分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3个环节组织实施。宣传发动约半个月时间,通过加强宣传、发动群众、摸排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可靠依据。打击整治约5个月时间,主要任务是集中各方面力量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风险隐患进行有效整治和规范。总结提升约半个月时间,主要做好总结固化成果、加强建章立制等工作。专项行动3个环节可以叠加压茬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要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确保整体工作连续有序。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镇各成员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指示要求,主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积极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的高度对待专项行动开展。要及时统一思想,反时传达贯彻。迅速启动工作,各镇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掌握了解情况,加强安排部署,主动为专项行动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细化方策。各镇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全区方案要求,对专项行动四项措施所涉及的具体工作,进一步制定实施细则和工作分方案,以项目化运作、清单式管理、目标化考核为手段,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要抓好工作结合,将专项行动主动融入“三零”平安创建、“四治融合”、确保“五个不发生”和“六防六促”重要措施之中,努力提升整体工作效能。

(三)强化督导。区专项办将适时对各镇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开展视频调度、调研督导、评价评估,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效果。各镇专项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全面掌握情况,特别是紧盯案件线索办理和工作措施落实,对上级交办的工作和线索,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区直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各镇和行业系统工作的指导,准确掌握动态,切实履行责任,有效推动工作。

(四)落实责任。各镇各成员单位要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平安建设重要工作来抓,严格落实相关责任。要压实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属地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要强化部门责任,各成员单位加强对本行业工作的指导,及时帮助下级单位明确思路方法,确保精准施策。区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把专项行动纳入今年平安建设考评内容,成效突出的及时通报表扬,推进不力的,特别是重点案件办理不及时和发生突出问题的,要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要依规依纪问责,确保以严格的责任落实,有力推进专项行动开展。

法院开展飓风行动专项活动方案

(一)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90%以上在法定期限内执结。本院要对执行局全部执行案件进行排查,案件在流程信息管理系统上超过六个月未结案件,要全部完成财产查控,属于有财产的,要全部执结或进入处置程序。

(二)终本案件90%以上要符合规范要求。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实行)》以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民事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办理工作的规定(试行)》,切实把握终本案件的程序标准和实体标准,坚决杜绝随意终本或为片面追求结案率滥用终本方式结案和反复恢复案件现象的发生。

(三)认真做好本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准备工作,使本院顺利通过第三方评估考核。在专项活动的开展过程中,坚持要以问题为导向,紧紧对照《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体系》,一个一个的分析排查,一项一项的保优补劣,确保考核的关键指标达标,全部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活动方案

为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诈老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打击治理养老诈骗工作长效机制,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央和省、市、县统一部署,决定在全镇范围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重大意义。

(一)开展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实际行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养老事业,深怀敬老之心、倾注爱老之情、笃行为老之事,对老年人特别关心爱护,强调让老年人老有所养、生活幸福、健康长寿是我们的共同愿望,要落实好老年优待政策,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坚决依法依观从严惩处欺老行为。我们一定要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实际行动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开展专项行动是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的迫切愿望。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老年人的事,再小也要当大事。开展这次专项行动,剑指以老年群体为侵害对象的诈骗违法犯罪,就是要强化法治对道德建设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向全社会释放匡扶正义、弘扬正气的强烈信号和鲜明导向,让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发扬光大;就是要回应人民群众呼声,切实解决好群众最恨最怨最烦的问题、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让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

(三)开展专项行动是保持国泰民安社会环境的现实需要。老人不安则家庭不安、家庭不安则社会不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很大,有的不法分子抓住老年人网络知识不足、辨识能力不强等特点,利用保健培训和产品推介、投资理财高额回报、直播陪护等手段设置陷阱、诱导消费,给老年人造成经济损失、精神痛苦,严重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家庭和睦。开展这次专项行动,就是要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三、总体要求。

(一)确保打击成效。要向养老诈骗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

(二)确保整治成效。要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各类风险。

(三)确保教育成效。要以案说法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四)确保制度成效。要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平安建设协调机制作用,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力量,把我们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强大工作效能。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和依靠群众,使专项行动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三)坚持法治思维。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专项行动,严格依法办案,坚持依法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确保专项行动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

(四)坚持突出重点。紧盯养老诈骗重点问题,全力攻坚克难,以重点突破带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取得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坚持分类处置。对涉养老诈骗相关问题风险隐患,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因地、因时、因事制宜,一类一策,确保依法妥善处置,坚决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件。

(六)坚持源头治理。边打边治边建,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又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着力铲除各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滋生土壤。

(七)坚持统筹兼顾。把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山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化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有力抓手,作为提升行业领域整治实效的有效举措,统筹兼顾推进,从严从细落实。

五、时间步骤。

这次专项行动从4月中旬开始至9月底结束,围绕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关键环节,分四个步骤实施。

具体内容略。

六、主要措施。

(一)扎实开展宣传发动,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各村、镇属单位要制定宣传动员工作方案,深入组织开展宣传发动,在全社会掀起防范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高潮,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

1、畅通举报渠道。镇专项办开通并公开发布养老诈骗举报电话、信箱、邮箱和举报内容,畅通群众举报线索问题渠道,并落实保护举报人措施,切实消除后顺之忧。

2、抓好宣传教育。各村、各镇属单位要精准把握时度效,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充分用好各种媒体,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七站八所”、网格员等力量作用,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开设专栏等灵活多样形式,深入推动“涉老反诈”宣传进村、进超市、进广场、进家庭。要突出宣传重点,注重精准宣传,采取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结合公开宣判的典型案例,加强法治宣传、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等方式,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

3、加强舆论引导。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要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预案,打好主动仗。一旦出现负面舆情升温,相关镇属单位和村要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监控,严防恶意炒作。

(二)加大深挖打击力度,提升依法严惩实效。由县镇两级专项办破案打击组负责,按照“稳、准、狠”要求,依法深挖严打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打出战果、打出声威。

(三)全面掌握问题隐患,深入开展整治规范。在镇专项办统筹协调下,由各村、镇属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开展整治规范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依法整治规范以“养老”为名的各类涉诈问题隐患,建立健全长放机制,切实铲除养老诈骗的滋生“土壤”。

1、加强分类处置。各村、各镇属单位要依照各自职责,积极主动开展“养老诈骗”方面问题线索、风险隐患的摸排工作,对涉及违法犯罪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移交公安机关调查核查,对涉及风险隐患的问题线索要建立台账,进行综合评估,注意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级分类处置。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警示约谈其主要责任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引导其抓好整改;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涉诈问题线索依法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打击。要积极学习借鉴一些地方对养老服务机构、企业风险隐患纳入绿,黄、橙、红“四色名单”管控的经验,提升管控精准性。

2、抓好建章立制。各村、各镇属单位要及时总结借鉴专项行动的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将其固化为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制定完善相关行业规定。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资金监管、风险预警、重点监控、社会监督等制度,提升监管效能。完善行刑街接机制,健全通报线索、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机制。

法院开展飓风行动专项活动方案

本院执行局要彻底清查各类执行案件,消化存量,控制增量。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要建立台账,无正当理由延期执行或超期执行、无故拖延不执行,规定期限内未采取查控或相应执行措施、上级法院有明确意见而拒不执行,不及时发放执行款的案件,要如实的进行梳理,汇总、登记,并确定为本次活动的清案范围。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要有合理规范的消化渠道,认定案件无财产可供执行必须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并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同时保障被执行人权利的救济,严把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认定关”,促进“终本”案件规范办理形成长效机制。将涉及党政机关、国家公务员以及涉民生案件作为本次活动执行工作的重点,建立台账进行分类清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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