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专业20篇)

时间:2023-12-13 19:53:14 作者:念青松

建筑是人类文明的象征,记录了历史的变迁和文化的积淀。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关于建筑设计的精彩展览和活动信息,赶快来参加吧。

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豫安委11号)、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迅速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豫安委办67号)以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和迅速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豫教安全函481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先将活动开展情况做以总结汇报。

1、学校高度重视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成立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小组,组长为苏东民副校长,成员为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2、召开动员会议,明确工作分工,按照“条块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进行房屋建筑及设施排查,确保不留空白、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本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共收到各个组排查的.信息59条,经基建、国资、后勤、保卫四个部门分析研判,分为以下四类情况:

1、属于消防安全问题2条;

2、属于维修问题50条;

3、属于违章搭建问题3条;

1、房屋安全隐患问题。已经由基建处牵头联系专业检测机构做出专业研判并给出处理意见,由基建处落实。

2、东风校区体育学院办公楼存在比较大的安全隐患,该办公楼已停用。

3、消防类、维修类、违章搭等问题,分别由保卫处、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各村(社区):

按照省、市、区关于开展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结合老顶山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8.29”襄汾县饭店坍塌事故教训,持续扎实开展“三零”单位创建,聚焦本质抓安全。按照“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总体要求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辖区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用2-3年时间,消除城乡房屋安全隐患,完善城乡房屋建设常态化管理制度,实现城乡房屋数据化管理,坚决守住房屋安全底线红线,为辖区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对辖区城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消除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完善辖区房屋建筑基本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标准规范。

到2020年底,在老顶山镇重点完成对经营场所(特别是住宅改门店,城中村、学校周边的经营性房屋等)、人员密集场所、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老旧小区(含各类棚户区、危旧直管公房)等四类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此四类重点房屋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立查立改,建立健全房屋建设相关制度、标准。

到2021年6月底,完成四类重点房屋的安全隐患整治,完成对四类重点房屋之外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摸清辖区城乡房屋基本情况,建立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完善城市数字房产数据库。

到2022年底,基本完成辖区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进一步完善城乡房屋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建成城乡房屋数据平台,实现辖区房屋数据化管理,加快推动基于bim(建筑信息化模型)、cim(通用信息模型)的智慧城市建设。

组长:梁爱国(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李效民(镇副镇长)。

成员:各村村书记、主任、物业公司负责人。

各村、小区要认真履行属地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对辖区内城乡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按照“两清单一台账”(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和重点整治台账),督促整治,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对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向镇领导组报告。

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职责。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要履行首要责任,自觉接受乡镇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真实房屋建设资料,对照整治清单,按要求完成整治。

(一)全面开展排查。各村、小区要统筹安排组织专人,按照网格化排查、清单化管理的要求,全面开展城乡房屋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重点加大对违法建筑、危险建筑的排查力度,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1.排查内容:

(1)房屋基本情况。全面排查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设地点、产权人(使用人)、建造方式、建筑层数及面积、土地性质、房屋用途等。

(2)违法违规建筑情况。以违法建设和违法加建、改建、扩建,特别是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为重点,全面排查各类房屋用地、规划、建设、消防、设施设备等相关手续办理和私搭乱建、违规改变房屋用途等情况。

(3)危险建筑情况。房屋结构安全,主要排查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和预制板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房屋使用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年久失修、改变承重结构装修,各类外装修及外装饰线条、广告牌匾、贴面是否有脱落危险,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消防用电燃气安全,主要排查消防设施是否按要求配置并且能正常使用,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气、燃气设备安装使用及线路管路敷设维护是否符合要求,餐饮场所是否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等。房屋选址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场地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边坡是否稳定等。建筑材料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使用有毒易燃建筑装饰材料,是否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等。施工工地安全,主要排查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各类临时用房的场地、消防、用电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违规使用低于a级要求的彩钢板和保温材料等。

3.建立房屋档案和数据平台:排查人员逐房填写信息采集表,建立城乡房屋信息档案。农村房屋信息录入国家管理平台,实行分类编号登记。城市房屋信息录入“山西数字房产”平台。

(二)实施精准整治。

1.集中研判。各村、物业公司要组织排查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集中研判,区分安全、一般安全隐患和严重安全隐患。对研判结果为安全的房屋、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已经鉴定为安全的住房,可直接建立房屋安全档案。对研判结果为一般安全隐患的住房,依据隐患清单,分类提出整治清单。对研判结果为一般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提出鉴定建议。对研判结果为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应当立即依法清人、停用、封房。

2、安全鉴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住房以及无法确定隐患等级的房屋,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对加建、改建、扩建以及结构形式复杂、6米以上跨度的房屋和钢网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的,全部进行技术复核,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进行安全鉴定,提出整治要求;无相应资质单位设计施工的,直接进行安全鉴定。

3、分类整治。根据研判和鉴定结果,列出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对照清单开展整治,对隐患立查立改,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对照清单,按要求限期整治;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按照鉴定提出的整治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无法加固修缮的'予以拆除。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以及违法违规加建、改建、扩建造成安全隐患的违建部分,坚决依法予以拆除。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4、整治验收。规范验收程序,实施分级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销号。经营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整治,由区领导组组织验收;其他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由街道组织验收。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一)重点排查(2020年10月-2020年12月)。对四类重点房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和完善城乡房屋建设相关制度、标准。

(二)重点整治(2020年10月-2021年6月)。对四类重点房屋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全部完成整治。

(三)全面排查(2021年1月-2021年6月)。全面排查四类重点房屋之外的城乡房屋安全隐患,建立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管理平台,完善城市数字房产数据库。

(四)全面整治(2021年1月-2022年12月)。基本完成辖区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进一步完善城乡房屋建设地方性法规、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加快bim、cim应用,建成辖区城乡房屋数据平台。

各村、物业公司要成立领导小组,建立统一的排查整治台账清单,定期研究解决城乡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制定分类处置的具体措施,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定期分析研判,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社区、企业、物业公司要按照“两清单一台账”,立查立改、压茬推进、分类实施。各村、物业公司要广泛宣传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增强房屋安全意识,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工作,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的通知》(豫安委〔2020〕11号)和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迅速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豫安委办〔2020〕6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扎实推进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迅速深入排查治理房屋建筑安全隐患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事故为目标,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为主线,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为着力点,突出重点领域、危险部位、关键环节,严格排查治理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学校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安全保障。

组长:安士伟。

副组长:周礼春王玉磊。

成员:胡楠熊辉霞何云亭王岩熊新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何云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其他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成员。

(一)重点排查对象:

学校管理的各类用房,含教学楼、经营性用房、实验楼、图书馆、体育馆、毕业大厅(会堂)、学生公寓、餐厅等场所,以及在建的房屋建筑。

(二)重点排查内容:

1、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

2、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

3、擅自改变结构布局,改建扩建的房屋;

4、“四无”违法建设的(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

为有效推进我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根据文件精神,我校成立以基建处、土木工程学院、建筑学院、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建筑设计院相关人员组成的技术专家组,将依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制定的排查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对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内容,集中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从即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10日)各相关单位要对照排查内容,全面澄清校园内房屋建筑底数(含所有临设、房屋类型、结构类型、建设年限、设计标准、施工协议)。并对房屋建筑安全隐患进行自查,主要自查内容为:人员密集场所中的“四无”建设房屋(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房屋,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布局、违法改建扩建的房屋、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的房屋,对自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建立并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整治措施”两个清单,各相关单位要进行梳理汇总,提出初步的处置意见,并上报至专家组。

(二)集中排查治理阶段(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20日)。专家组要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对相关部门房屋建筑安全自查隐患排查情况逐项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对专家组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各问题单位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和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员、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落实,实行跟踪问效,整改销号,闭环管理,重大隐患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确保所有隐患彻底整改到位。

(三)总结巩固阶段(2021年1月30日前)。领导小组将对各相关单位“问题隐患”“整治措施”两个清单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各相关单位要以此次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结合本单位实际,对房屋建筑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房屋建筑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以极端负责的态度抓好落实。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长效安全责任运行机制,坚决杜绝和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相关单位在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期间,要认真总结经验,分析排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建立完善本单位房屋建筑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请于2021年1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南阳理工学院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阳消安12号)要求,我局制定了《阳江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并成立了由市住房规划建设局冯成富副局长任组长,建管科、市质安站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开展排查和整治专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根据方案的工作部署,我局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对其所有承建的房屋市政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进行自查自纠,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施工企业已基本上按要求报送自查自纠情况,并登陆“广东消防网”,录入自查自纠情况。

二、我局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安排,于7月份组织了5个检查组,对市区56个在建项目进行了地毯式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大检查,共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41份,对6个县(市、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督查,发出执法建议书6份。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施工单位要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严格按整改通知的内容逐项整改落实。整改期限到期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对已发出整改通知书的工程项目进行了复检,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结合我市做好防汛和迎接省卫生城市复检的工作部署,我局于八月份组织6检查组对市区56个在建项目工地的消防安全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切实做到消除安全隐患。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工作要求及《阳江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医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1、关于科室回收药品的处理:由于科室节余药品在管理时存在以下问题:如遮光、保存温度、批号混乱等。整改措施:不再回收科室节余药品,科室节余药品,可根据医嘱先用节余药品,中心药房电脑登记,月底告知科室数量。

2、房屋漏雨问题:由于本药房一直都存在漏雨问题,每逢雨天,雨水都渗入,导致天花板渗水掉落。整改措施:请后勤保障部处理。

3、2号发药窗口大厅天花漏水严重,造成大厅led屏幕漏电、烧坏及造成病人取药不便。整改措施:请后勤保障部及网中心处理。

4、药房空调经常漏水,可能造成药品质量问题(如外包装破损霉变)。整改措施:请后勤保障部处理。

药库根据医院的'安全排查指示,对药库的医疗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1、电器:电脑、冰箱、照明设施都运作正常,没发现有安全隐患。但阴凉库当高温天气时仍然达不到要求,从而会影响药品的质量。请后勤保障部处理。

2、药库门口灯的开关坏了,透析液室木门锁芯坏了,耗材仓吊扇1台坏了,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请后勤保障部处理。

3、防虫防鼠:防鼠措施有老鼠胶和老鼠夹,没发现有老鼠,防虫措施由于药库面积大,门窗密闭性能也不是十全十美,所以只能在下班时注意锁好门窗。

4、要求科室人员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上下班检查药库的冰箱、水、点情况。并关好门窗。

5、药品出入库注意按照先入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做到账物相符,避免出现过期药品流向各药房。

医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工作是我院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院把6月(5月30日-6月30日)定为“安全生产活动月”,我们将紧密围绕着“加强安全法制、保障安全生产”这一主题,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以“消除隐患、防范事故”为重点,构建和谐医院、平安医院。现将我院有关“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如下:

无各类人员伤亡事故,无火灾、设备事故。杜绝重特大医疗事故。

成立由医院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安全生产月”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成员:

1、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布置医院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2、制定活动方案:按照市计生委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为把“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到全院每一个职工中去,医院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3、广泛宣传:组织全院职工学习、培训、利用电子屏、条幅、会议、内部网站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意识,营造安全氛围,使大家认识到安全就是效益,抓医疗工作就必须抓安全,安全生产才能保证医疗工作稳定、有序地开展。

医院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完善医院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堵塞安全生产管理漏洞,细化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围绕着“加强安全法制、保障安全生产”这一主题,结合上级部门安全生产的部署,落实好医院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坚持边自查自纠,边建立长效机制;医院领导班子把安全保卫工作作为院长查房的重要内容之一,有针对性的把安全保卫工作提高到医院日常管理中去;同时完善和建安全生产网络组织,以科主任、科长为本科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各科护士长协助科主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职责分工明确,进一步提高了科室的安全生产意识。

1、根据医院“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医院有针对性的要求各科室对重点部门,重点(要害)部位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给以整改;同时医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对各科室的自查结果进行抽查,并现场纠正隐患。

2、组织水、电维修人员对全院用电、用火、线路及消防通道、重点防火部门逐个排查,找出隐患,加以整改。

3、医院保卫科与后勤科对全院重点部门和要害科室进行现场消防及安全演习一次,重点体现在应急疏散人员及灭火器的使用和突发事件的处置上,确保发生安全事故时大家能够迅速反应;同时医院购买更新干粉灭火器,对部分科室压力不足的灭火器进行更换。

4、医院对院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麻毒药品、药库进行24小时监控;对来院车辆的异常情况进行登记;对医院职工饭堂,供氧房,药房等要害部门进行严格巡查,查找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医院医疗工作的安全高效运行。

医院领导班子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近年来我院把安全生产工作控制在“六个零”即:“重大医疗事故为零、重大设备事故为零、重大火灾事故为零、重大事物中毒事故为零、重大爆炸事故为零、重伤以上事故为零。医院将继续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发展的重要位置,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为构建和谐医院、和谐xx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了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加强房屋安全管理,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x·xx”房屋坍塌重大事故教训,持续扎实开展“三零”单位创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总体要求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全镇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査整治,用x-x年时间,彻底消除全镇城乡房屋安全隐患,坚决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及时间安排。

同步建立和完善全镇房屋基本信息数据台帐。

(一)重点排查(xxxx年xx月-xx月)。

各村、社区要按本村、社区所在区域进行全面排查。

二是对人员密集场所(宾馆、旅馆、饭店、餐馆、商场、市场、超市、会议室、戏台,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

教学。

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公共娱乐场所、客运车站侯车厅(楼),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二是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三是对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四是对老旧小区(含各类棚户区、危旧直管公房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对以上六类重点房屋排查所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做到立查立改,并建立健全本村、社区农村房屋建设相关数据台帐。

(二)重点整治、全面排查(xxxx年xx月-xxxx年x月)。

二是全面完成对六类重点房屋之外(含空心村)的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摸清全镇城乡房屋基本情况,建立城乡房屋档案台帐。

(三)全面整治(xxxx年x月-xxxx年xx月)。

基本完成全镇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进一步完善城乡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建成城乡房屋数据台帐,实现全镇房屋规范化管理。

三、

具体任务。

各村、社区要组织专人,会同技术人员按照全覆盖、网格化排査和清单化管理的要求,全面开展城乡房屋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重点加大对违法建筑、危险建筑的排査力度,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1.排查内容。

(1)房屋基本情况。全面排査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设地点、产权人(使用人)、建造方式、建筑层数及面积、土地性质、房屋用途、农村房屋用能方式等。

(2)违法违规建筑情况。以违法建设和违法加建、改建、扩建,特别是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为重点,全面排查各类房屋用地、规划、建设、消防、设施设备等相关手续办理和私搭乱建、违规改变房屋用途等情况。

施工工地安全,主要排查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各类临时用房的场地、消防、用电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违规使用低于a级要求的彩钢板和保温材料等。

2.实施路径。

农村分两条路径排查:村庄按照城乡结合部、镇区和集镇中心村、一般村的路径排查;

村庄内房屋按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自住房、其他房屋的路径排查。城镇房屋按照经营场所(特别是住宅改门店,城中村、城边村、学校周边的经营房屋,“小饭桌”等)、人员密集场所、改扩建活动多发区域、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老旧小区(含各类棚户区、危旧直管公房)及老旧房屋、其他房屋的路径排查。排查人员在网格内依照排查路径,逐类逐房列出清单,有序开展全面排查。

3.逐步建立房屋档案和数据平台。

排查人员逐房填写信息采集表,建立城乡房屋信息档案。农村房屋信息录入国家管理平合,实行分类编号登记。城多房屋信息录入“数字房产”平台。

(二)实施精准整治。

各村、社区要按照“两清单、一台账”,立查立改、压茬推进、分类实施。

1、集中研判。包村干部会同各村、社区组织排查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集中研判,区分安全、一般安全隐患和严重安全隐患。

对研判结果为安全的房屋、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已经鉴定为安全的住房,可直接建立房屋安全档案。

对研判结果为一般安全隐患的住房,依据隐患清单,分类提出整治清单。对研判结果为一般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提出鉴定建议。

对研判结果为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应当立即依法清人、停用、封房。

无相应资质单位设计施工的,直接进行安全鉴定。

3.分类整治。根据研判和鉴定结果,列出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对照清单开展整治,对重点隐患立查立改,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对照清单,按要求限期整治;

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按照鉴定提出的整治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无法加固修缮的予以拆除。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以及违法违规加建、改建、扩建造成安全隐患的违建部分,坚决依法予以拆除。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4.整治验收。经营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患整治,由县领导小组组织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镇人民政府统筹领导全镇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和各片片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包村干部为成员的镇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工作协调、组织推动、工作保障和督导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建设办,全面统筹推动相关工作落实,推进部门信息共享。

各村、社区要按镇人民政府统一安排,积极配合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对本村、社区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按照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和重点整治合账,督促整治,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对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

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要履行首要责任,自觉接受镇人民政府和村、社区的监督检查,提供真实的房屋建设资料,对照整治清单,按要求完成整治。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行业房屋安全排查整治;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査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导房屋消防安全管理。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等多渠道广泛宣传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增强房屋安全意识,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工作,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年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突出房屋安全问题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疏堵结合,有力有效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确保排查整治取得实效。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谁排查、谁跟踪、谁负责”。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集中摸排已建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按照“全覆盖、细排查、重整治、保安全”的要求,及时发现问题、分类登记台账、认真进行整治,力争把房屋安全隐患一个不漏摸排到位、把房屋安全隐患一个不漏整治到位,把房屋结构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构建到位。

三、排查整治内容。

对已建房屋建筑的排查,排查对象分五大类:

(一)别墅。包括独栋、联排、双排、双拼、叠拼别墅等;

(二)住宅。包括:自建房、成套房、公寓房、宿舍楼等;

(三)厂房。包括:生产场所、经营场所、办公场所、物流仓储等;

(五)其他存在各类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

排查、整治的重点有8个方面:

2.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

3.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

4.违法改、扩建的建筑;

5.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筑;

6.鉴定为d级危房的建筑;

7.“三合一”厂房(生产、经营、居住混合);

8.存在建筑安全隐患的化工企业和危化品厂房。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4月10日)。

各乡镇(场)、工业园管委会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按照本次整治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具体任务、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等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发动,推行媒体公示制,定期公布排查整治情况,及时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强大舆论声势,提高群众建房和使用安全意识。4月10日前,各乡镇(场)、工业园管委会及各有关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完成动员部署落实工作。

(二)隐患排查阶段(4月10日-5月20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业主自查,社区、村(居)委会排查,工业园管委会、各乡镇(场)抽查的方式,对全县房屋安全隐患开展全覆盖集中排查。

1.自查自纠。业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4月18日前,工业园管委会、各乡镇(场)所属社区、村(居)委会要组织辖区内的房屋业主(包括单位)对照排查标准进行自查,5月18前要完成所有房屋的隐患排查工作。

2.建档立卡。隐患排查、跟踪处置全过程留痕,实现对整治专项行动的闭环管理。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排查情况及相关表格应经社区、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由工业园管委会、乡镇(场)汇总,并经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于5月20日前上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抄送县安委办备案。

(三)问题整改阶段(5月20日-6月30日)。

1.对排查出的一般隐患房屋,由工业园管委会、各乡镇(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责令业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明确整改责任人,督促整改责任人,6月10日前完成整改。

2.对排查出的危险房屋,要聘请有资质的房屋质量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提出加固处理意见,落实加固整改责任人、督促整改责任人,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3.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要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即:一律封房、一律清人、一律拉警戒线、一律拆除。对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依法进行处置。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危及周边安全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的、砖混的、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的房屋,要边查边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证明的,要及时责成业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房,责令限期拆除,排除隐患,6月30日前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县政府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住建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县城管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市监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住建局,住建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抓好农村建房、村庄治理等相关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做好应急协调处置相关工作;

工业园管委会和各乡镇(场)党委政府是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要亲自动员部署、检查落实,亲自进企业、进村入户了解情况,亲自组织推动拆除并严查责任,要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及时告知房屋居住人,引导疏导撤离,切实组织实施好辖区内的专项行动。其他成员单位要依据各自职责和相关法律法规,各司其职,加强配合。

(三)强化督促检查。专项行动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工业园管委会和各乡镇(场)应建立包片制度。县政府将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检查方式,聘请有关专家、有经验的退休干部参与开展明察暗访,并将对各辖区范围内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情况进行每周调度督查一次,每个时间节点检查通报一次。县专项行动办公室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和进展缓慢的乡镇(场)进行挂牌督办,对重点隐患实行清单式管理,限期整改,逐一销号清零。

(四)强化纪律保障。工业园管委会、各乡镇(场)、县直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奋勇担当,结合全县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两违”综合治理等工作,以铁的纪律抓好工作落实,绝不允许推诿扯皮、被动应付,不得以罚代批。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铲除排查发现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五)强化舆论监督。工业园管委会、各乡镇(场)、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微信、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要开通公布专项行动投诉受理电话,畅通投诉渠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营造安全生产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县里将进行暗查暗访,定期在《宜丰新闻》播出系列新闻节目,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全面掌握全县城镇房屋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城镇房屋安全隐患,保障城镇房屋住用安全,按照沧建85号《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城镇房屋安全检查的通知》精神,沧县房管局对辖区内的的房屋安全状况进行了全面排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局党组对汛期房屋安全检查工作高度重视,迅速将此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孙树旺同志为组长,高增如同志为副组长,各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房管局房屋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排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积极布置,认真落实。

接到上级指令,我局即将此次房屋安全检查的范围、重点、办法及整改措施,以通知形式下发到各建制镇及县直相关部门,把上级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到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努力提高各级干部和群众的汛期安全意识,确保排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3、认真排查,消除隐患。

我局分别对县直直管公房及乡镇各类房屋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大排查,此次检查采取自查自报和重点检查整改的方式进行,重点排查已鉴定为危房、年久失修的危旧房和中小学校舍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相关单位逐一进行整改,该维修的维修,该停用的.停用,该拆除的拆除,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截至目前,我县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共翻建房屋面积6449平米,翻建围墙3544延米,楼顶重做防水面积12350平方米,加固维修房屋面积10258平方米。对于兴济镇民主街工人新村的县直直管公房,我局已责令该区域租房户立即搬出,另行租房居住,同时,拆除了部分严重危房,并在该区域设立安全警示牌,预防房屋倒塌伤人事故的发生。

1、进一步完善防汛应急预案。针对我县的实际情况,定期对汛期内可能发生的险情和安全隐患进行预测,制定相关抢险配套措施,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的安排。

2、健全机构,保障到位。建立县镇村三级防汛应急分队,力保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转移群众,排除险情。

3、加大检查力度。在汛期内对所有重点区域、村落进行重点督查,对查出的隐患,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落实专门人员,制定相应的措施,加强监管,确保安全。

4、加强汛期内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保证汛情、险情信息渠道的畅通并提高信息传送时效,如遇到特大暴雨天气,要求县镇村三级应急分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

年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求,县教体局决定,在全县集中开展为期1个月的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在全县11处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治,确保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自即日起至20xx年10月底。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1、落实监管责任。按照“管养老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养老机构要建立消防工作责任机制,各镇(街道)、老年公寓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亲自抓。要加强对养老机构消防监管,督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标准,组织检查验收;要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标准,以标准化促规范化,不断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2、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各镇(街道)、老年公寓要指导督促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敬老院院长、老年公寓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直接责任人,不断提升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实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镇(街道)主要领导、老年公寓负责人要每月检查一次;分管领导半月检查一次;敬老院、老年公寓每天不间断巡查。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养老机构消防安全。

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养老机构公共设施及房间,按照“查出一处、整改一处”的原则,落实措施,从严整治,达到“火灾危险源必须全清理、消防设施必须全正常、安全疏散必须全畅通、消火栓必须全补建、监控必须全覆盖、值班值守必须全到位、消防评估检测必须全进行、培训演练必须全达标、消防安全管理必须全规范”的“十个必须”标准。

(三)提升工作人员及院民消防安全素质。

1、进一步深化应急演练。达到全民演练“两个100%”(即工作人员演练率100%;院民演练率100%),各养老机构定期组织演练,制定演练方案,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同时,组织综合性消防演练,指导工作人员及院民进行以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人员逃生为内容的消防演练。

2、全面落实“5.30.60”应急处置机制。推动各养老机构开展“5.30.60”演练(即5秒通知,30秒反馈,60秒扑救),落实机制“五个内涵”要求(即责任体系、工作机制、工作标准、处置流程、检查手段),明确岗位职责,确保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岗位人员和梯队人员掌握“六个三”内容(即三熟悉、三对照;三懂、三会;三有、三能),建立全员化、全岗化、全责化应急处置体系。

(一)摸底排查阶段(8月6日至8月xx日)。

一是各镇(街道)敬老院、老年公寓按照要求,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要逐项进行排查,建立消防安全问题台账,明确整治责任人,制定消防安全整治方案。

二是结合各镇(街道)敬老院、老年公寓消防安全整治方案,县民政局联合消防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各敬老院、老年公寓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建议。

(二)全面整治阶段(8月17日至10月15日)。

1、各镇(街道)敬老院、老年公寓按照各自整治方案和重点,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限,明确节点、分布推进,每周三将整治情况分别报县民政局救灾科、福利科备案。

2、县民政局每月通报各镇(街道)敬老院、老年公寓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三)督查检查阶段(10月xx日至10月20日)。

县民政局联合县消防部门,对全县11处养老机构进行联合检查,固化工作成效,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各镇(街道)、老年公寓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研究,统筹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将各项工作任务,按要求分解落实到敬老院、老年公寓。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党政主要领导主动过问,经常听取养老机构的工作汇报,掌握消防安全各项任务进展情况,推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将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今年12月2日是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进一步推进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学生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学校决定在全国交通安全日前后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一、活动主题:

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二、活动组织机构。

组长:刘仁忠。

副组长:陈志林魏玉华陈秀莲。

组员:各班主任。

三、活动时间。

20__年12月1日——20__年12月12日。

四、工作目标。

1.全体学生知晓每年的“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

2.师生受到交通安全教育,普遍知晓出行交通安全常识;

3.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进一步养成交通安全文明习惯,提高交通安全防护自救能力。

五、活动内容形式安排。

1、在校门口led滚动显示交通安全教育标语,张贴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图片,构建浓烈的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氛围,强化交通安全提示、警醒和教育作用。

2、利用周一升旗仪式,进行以交通安全教育为主题的国旗下讲。

话。号召广大师生增强自我防范能力,提高交通法制观念,养成良好的交通文明行为;利用校园广播对全校师生积极宣传和普及交通安全知识,通过学生影响带动家长及身边的的人自觉增强安全意识。

3、利用晨会时间,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重点加强学生校园活动安全教育以及交通安全等教育。

4、各班召开“珍爱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各班出一期宣传“交通安全知识”的主题板报,高年级出一期“交通安全知识”主题手抄报。

5、各班利用多媒体、班队活动课,集体观看安全教育系列片。

6、印发《小学生出行交通安全常识》,便于学生诵读,促进学生养成交通安全文明习惯。

7、“放学5分钟”安全教育时间播放交通安全内容。

六、活动要求。

1.学校相关部门和教师要相互支持,协作配合,将相关活动落到实处。

2.各班级充分发挥班级板报专栏教育阵地作用,认真办好班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板报,强化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3.各班认真组织开展一次交通安全主题班会教育活动,并于12月12日前将活动记录交学校存档备查。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通知》(建规〔20xx〕21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将北京等10个城市列为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的通知》(建规〔20xx〕245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抓住“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契机,按照建设现代国际文化旅游城市和皖南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定位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全面系统总结我市在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方面的经验和实践成果,凝练可复制、可推广的保护利用新路径、新模式、新方法,贡献“美丽中国”的黄山经验和范例。

(一)建立保护体系。全面摸清我市历史建筑家底,科学评估认定历史建筑,分期分批完成历史建筑公布、挂牌、建档工作,编制《市域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形成全域覆盖、应保尽保、活化利用的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体系。

(二)健全工作机制。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业主主体、专家指导、社会参与、多方监督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社会、产权人和市场等力量,发挥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社区乡镇的作用。

(三)完善相关政策。强化政策激励,规范市场行为,加大资金投入,促进建立共建共享和持续效应的政策保障机制。

(四)构建技术标准。全面提升我市历史建筑科学保护利用水平,夯实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技术标准体系支撑。

(五)打造示范案例。深入挖掘文化内涵,提高历史建筑活化利用水平,培育一批类型多样、影响广泛的历史建筑活化利用典型案例。

(一)筑牢应保尽保基础。

1、全面调查市域范围内历史建筑资源。按统一标准评估认定历史建筑,对历史建筑基本信息、价值特征、保护利用管理状况等进行普查登记,建立包括现状风貌、产权情况、文史资料、修缮资料等内容组成的全面、系统、完整的历史建筑档案,在此基础上完成历史建筑名录的公布和挂牌。(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各区县政府)。

2、加快构建徽派建筑数据库。在已建设徽派建筑数据库(一期)基础上,将我市已认定公布的历史建筑,已编制27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成果,已消失或濒危的有代表性的历史建筑,已发表有关历史建筑论文、文献、资料等基础信息,全部尽快入库。(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建筑设计院;配合单位:市文化委、各区县政府)。

3、及时发布历史建筑有关信息。将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基本信息、修缮使用情况等重要信息和保护动态及时通过政府新闻发布会发布,并在市、县政府的网站以及规划局、文化委等有关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确保历史建筑资源保护利用信息公开、透明、渠道畅通。(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各区县政府;配合单位:市信息办)。

(二)夯实科学保护支撑。

1、编制《黄山市市域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规划》。基于《皖南区域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规划》,开展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深入探索历史建筑区域网络关联性特征和保护方法,突出文化版块的融合、综合保护,提高整体保护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

2、制定保护利用有关技术标准。制定《黄山市历史建筑评估分类标准》《黄山市历史建筑保护与适用性改善利用规范》。编制集保护修缮技术、利用引导、管理要求等内容为一体,具有全面性、实用性、易用性、工具性等特点的《黄山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指导手册》。(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

3、完成已公布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图则。一幢一策明确已公布历史建筑保护控制范围、措施、修缮、利用要求,作为规划建设管理的基本依据。(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

4、开展历史建筑适用技术的研究推广。注重新型科技手段的注入,重点开展针对历史建筑木结构、高密集布局特点,进行防火、防水、防腐、防虫(白蚁、黑蜂、粉蠹等)、防潮、防裂、防雷处理,以及建筑结构加固,通风采光、外墙保温、隔音等一系列新技术攻关与实践。(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

(三)创新特色魅力样板。

1、打造屯溪老街历史街区保护利用样板。依据老街保护规划,加强历史建筑的系统保护和利用,融合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打造文化产业特色功能街区、传承基地和创意产业集聚示范区。(责任单位:黄山文投集团、市城乡规划局;配合单位:市旅委、市文化委、屯溪区政府)。

2、打造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示范案例。结合我市全域旅游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在历史建筑相对集中区域,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利用,打造一批名人故居纪念馆、特色博物馆、文化创意工坊,以及研学旅游、休闲餐饮、养生养老、度假民宿等新型业态。(见附件1)(责任单位:黄山文投集团、各区县政府;配合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旅委、市消防支队)。

(四)完善长效保用机制。

1、制定《黄山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实施办法》。依据《黄山市徽州古建筑保护条例》,制定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实施办法,明确历史建筑产权转让、转移登记,认领、迁移,消防安全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等要求;完善历史建筑流转、租赁、经营等利用过程中所涉及的租金优惠、税费减免等激励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各区县政府)。

2、加大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招商力度。依托旅游、文化、生态“三位一体”优势,扎实做好历史建筑项目策划、包装、推介工作,充分利用试点平台,积极引入外来优质项目、优秀企业和优质资本参与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责任单位:市招商局、黄山文投集团、各区县政府)。

3、建立集体土地上历史建筑流转平台。依托江南林交所建立历史建筑产权流转平台,鼓励和引导历史建筑产权所有人通过平台进行交易。集体土地上的历史建筑可采取出租、联营等方式流转,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历史建筑新型流转方式。在简化程序、争取优惠政策、加强金融扶持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各区县政府;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公管局、江南林交所等)。

(五)总结试点经验成果。

汇编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成果。全面系统梳理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成功经验和做法,编辑《黄山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文件汇编》《黄山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典型案例》,展示试点成果,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黄山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领导小组。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房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消防支队、各区县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乡规划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统筹研究推进“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城乡规划局)。

2、建立省、市联动工作机制。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合作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共建机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探索设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专职督察员,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过程中的督查检查。(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3、加强部门联动与协调。建立信息月报制度,各工作小组成员单位每月报送进度信息,办公室汇总向领导组报告。建立定期通报制度、督查制度,建立公众监督机制,公开信息,公布联系和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各区县政府)。

(二)强化资金保障。

1、积极对上争取资金。围绕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现代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以及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等方面,策划并全力争取一批项目列入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文化委、各区县政府)。

2、加大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将本行政区域内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保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加强对新农村世行贷款、美丽乡村建设、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以奖代补等专项资金整合,合理安排,统筹使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3、鼓励社会和民间资本投入。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立历史建筑保护基金,促进社会资金有效投入、参与。(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各区县政府)。

(三)加强技术支持。

1、组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专家委员会”。邀请各大院校、设计院所、科研机构以及徽派建筑保护方面专家和学者加盟,在保护规划编制、项目安排、技术标准、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指导和支持,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支持社团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支持我市“皖南古村落保护协会”及其他志愿者团队开展保护利用工作,支持帮助各类保护利用社团在组织、政策、资金、技术等层面协调解决一些问题,带动社会形成“保护历史建筑,人人都有责任”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市民政局、各区县政府)。

(四)强化宣传引导。

注重宣传建立试点专栏。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和住建部“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宣传平台,提高社会公众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的了解、认识和参与,为顺利推进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各区县政府)。

年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xx年4月12日至20日)。

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研究制定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充分利用校园网、大屏幕、黑板报、手抄报、校讯通等形式宣传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的意义、目标、要求和工作安排,着力营造广泛参与和监督的浓厚氛围。

2.自查自纠阶段。

(xx年4月21日至5月31日)。

全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问题持续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逐一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抓紧整改。

3.联合督导阶段。

(xx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学校成立专项安全督察组对各部门的安全大检查活动的开展情况及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4.总结报告阶段。

(xx年7月1日至7月10日)。

各部门要对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7月15日前报学校安稳办,学校汇总后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县教体局。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完成榆林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切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办函〔20xx〕22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我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落实整治责任,及时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技术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四个原则要求,有序推进我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一)摸清农村房屋底数。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对本区域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要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切实做好农村房屋基础信息的填报工作,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农村房屋底数清单、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二)排查房屋安全隐患。

1.重点排查(20xx年12月15日前基本完成)。依据已建立的农村房屋底数清单,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和县住建局按照职责分工,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组织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初判情况填报工作,建立重点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清单。可结合农村自建房结构类型细化排查内容和排查重点。

2.全面排查(20xx年6月10日前基本完成)。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结合实际,对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建立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清单。排查时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做出初步判断。

(三)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由县住建局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机构进行农村房屋结构、使用、地质和周边环境等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建立农村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定清单。

(四)农房安全隐患整治。农村房屋经安全性评估或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由县住建局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制定整治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根据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农村房屋安全重点整治方案和全面整治方案,在县住建局的指导下,明确整治重点,确定工作程序,调配工作力量,提出时限要求。

2.落实政治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镇村属地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3.建立整治台账。县住建局、镇、村要分别建立重点和全面整治台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4.完成整治任务。重点整治力争20xx年6月20日前基本完成,全面整治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的同时,根据实际,力争3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存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整治。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落实属地责任,县住建局要落实行业监管部门,根据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加快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要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用途变更等全过程管理制度。要健全乡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下沉监管力量,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县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领导、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本乡镇实施方案,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工作,组织各村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各项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夯实部门责任。县住建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县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和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等工作;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县统战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县教体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县公安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县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县司法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完善,强化法治保障;县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县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县财政部门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三)落实“四清一责任”机制。县住建局和镇村要围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摸底、排查、鉴定、整治4个关键环节,建立完善房屋底数、隐患排查、评估鉴定、问题整治四个“清单”,签字背书,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责任分明的工作闭环。

(四)加强综合保障。县住建局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可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评估鉴定工作。县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的法律咨询、法律调解等工作,指导依法依规处理农村违法用地、违规建房问题。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农房建设管理工作统筹考虑。

(五)加大督促指导。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联合实地督导,避免多头检查,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报县纪委监委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

(六)做好宣传引导。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掌握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于20xx年12月7日前,将本乡镇工作实施方案报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自20xx年12月1日起,工作进展情况每半月报送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的安全,各部门要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做到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强化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好领导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把学校安全工作融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常抓不懈。

(三)加大宣传增强意识。

各部门要充分利用这次安全大检查的有利时机作为学校安全的一次再教育、再动员、再培训,充分利用屏幕、板报、挂图、讲座、班团队会等多种形式和手段,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对学生开展各种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年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排查自查阶段(2022年4月1日-8日)。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对照专项整治任务要求,开展涉校涉生安全风险隐患拉网式排查,对重点部位、重点群体、重点人员、重点物品逐一筛查,能立即整改的边查边改。

(二)问题整改阶段(2022年4月9日-15日)。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时限,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检查整治阶段(2022年4月16日-4月30日)在学校自查整治的基础上,学区入校检查。对学校制度的完善、台账的建立、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并进一步完善资料、弥补不足,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确保各类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迎接县市检查组的检查,并动态更新安全隐患问题清单。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5月1日-6月30日)。持续开展隐患问题排查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号。分析学校安全管理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梳理整治措施,健全完善具体规章制度,全面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和整体治理水平。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方案

近期,省内外连续发生多起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农村地区发生多起群死群伤交通事故,教训十分惨痛。县委、县政府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举一反三,立即开展各类交通隐患大排查,全面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严防重大伤亡事故发生。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切实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决定自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要求,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切实把交通安全工作作为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的重中之重,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效预防事故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全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和乡镇政府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信息互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公安部门。

1.全力抓好重点车辆和人员风险防控。开展农村地区重点车辆、重点人员(乘坐人)风险隐患排查防控工作,建立基础台账。全面排查农村居民日常外出务工人数、务工企业、外出务工乘坐交通工具情况,深入排查各村未检验、未报废机动车(重点是农村面包车),以及三轮车、四轮电动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底数及是否存在非法载人的风险隐患,是否建立交通安全劝导站、劝导员作用发挥情况,日常交通安全劝导形式等。深入重点用工企业,对企业所有或租赁的重点车辆数量、经常外出的用工人员数量、用工人员出行交通方式、用工人员主要来源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并开展针对性宣传警示。

2.深入开展公路隐患排查整改。参考《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治手册》,重点对近年来农村地区发生多起交通事故路段、临水临崖路段、平交路口、穿村过镇路段、路侧险要路段、急弯陡坡、交通安全设施不全路段、“马路市场”、“占道经营”等进行细致排查梳理,建立基础台账。

3.强力整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结合近期农村交通安全严峻形势,即日起至国庆假期结束,抽调警力下乡进村,在穿村过镇、务农务工出行集中的国省道、县乡道增设执勤站点,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动态巡查和流动执法,坚决防范“两违”车辆和酒驾醉驾的驾驶人出村上路。进一步优化交警勤务模式,弥补凌晨、午间、傍晚、夜间查处空挡,严查严管货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和7座以上小客车特别是面包车违法超员行为,以及酒驾、超速、无证驾驶和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对近3年内有严重超员、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记录的重点驾驶人、重点车辆列出清单,全部录入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并群发一次短信,开展针对性警示和精准拦截查缉,做到预警就查、露头就打、上路就管。要联合交通运输部门严格查纠整治货车“三超一疲劳”、运输矿石货车“野蛮驾驶”行为,严管重罚“百吨王”。

(二)交通运输部门。

1.严格整治道路运输和客运安全隐患。加强长途客运班线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长途客运班线所属企业、省际旅游包车企业执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情况;严格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申领和使用,严肃查处异地经营、不按照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超越许可事项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动态监控平台运行、超速和疲劳驾驶处置,以及凌晨2-5时的长途客运线路接驳运输开展情况。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常压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未按要求配备安全附件、罐体壁厚不达标情况,强化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等高危货物道路运输管理。重点检查动态监控及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和教育培训管理情况,做好区域间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政策衔接及停车管理。加强客运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全县公交车辆通行防护基础设施不足的跨河桥隧、临崖路段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公共汽车驾驶区域安装防护隔离设施、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教育培训情况。

2.强化公路路网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在役桥梁隧道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治理在役桥梁垮塌、在役隧道透水、坍塌及有害气体浓度超标、照明通风和标志不全等安全风险隐患。加强农村公路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治理路面宽度不满足设计要求、缺少标识标线、临崖临水、急弯、高边坡路段及影响道路通行安全的`路面病害,严控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因地制宜实施窄路基路面农村公路加宽工程。加强长陡下坡等重点路段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长陡下坡路段标志标线、安全护栏、避险车道等相关附属设施安全风险隐患,加强路面巡查和养护,强化路网运行监控,配合公安部门强化节假日等高峰时段车辆通行管控。加强渔船检验工作,未经许可的建造、改造渔船不予检验。

(三)农业农村部门。

持续开展变形拖拉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证无牌、伪造变造号牌证书、拼装改装、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高危渔船的登检频度和执法力度,严防“人证不符”等现象。

(四)应急部门。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开展县级以上挂牌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治。组织指导协调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定期以县安委办名义调度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加大考核力度。坚持以案示警、以案释法,编制典型事故案例汇编,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将失信信息纳入同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和安全生产监管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部门门户网站和信用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各有关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落实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监管责任,加强乡镇自用船舶非法载人危害性宣传,加大乡镇自用船舶登记和管理工作,切实消除乡镇自用船舶安全隐患。

(一)加强组织部署。各乡镇各单位要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大局出发,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具体指挥、具体检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全面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各乡镇各单位要综合运用电视、网络、短信、应急广播系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让安全提示最大限度覆盖人民群众。对当前广大农村地区进入采收种旺季,农村集中用工的出行需求,开展严禁乘坐轻型货车、三轮车、拖拉机及超员车辆的针对性安全提示。持续组织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组织人员下乡进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把宣传教育、警示提醒送到田间地头、农民群众身边。

(三)严格隐患治理和监管执法。各乡镇各单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落实闭环管理要求。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不能确保安全的隐患要责令责任单位停产停业整改或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要严格监管执法,保持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不按法律法规要求达到刑事责任追究情形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责。要强化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公开曝光典型违法行为,实现曝光一起、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道路交通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挂牌督办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导致事故发生的,坚决问责。

年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1、扎实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学校幼儿园要在日常安全教育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专题教育演练活动,引导师生和家长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养成良好的交通文明意识和安全习惯。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宣传展板、警示视频、专题讲座等,广泛宣传违反交通法规、不文明行为的危害。要积极引导中小学生和幼儿坚决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教育学生及家长主动拒绝无安全保障的交通方式出行,不乘坐超员、超速、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要教育学生按照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骑车,主动远离大货车,严禁学生并排骑车、骑车打闹和带人;12周岁以下及不具备独立骑车能力的不得骑自行车,16周岁以下学生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严禁中小学生骑摩托车上下学。要教育步行上下学的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跨越护栏、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要在斑马线处穿越公路,养成过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的习惯。

2、夯实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各镇(街道办)中心小学、九年制学校要与辖区学校幼儿园签订年度交通安全工作责任书,夯实交通安全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内容。各学校幼儿园要与全体教职员工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落实教职工自身交通安全责任和对学生的宣传教育责任,提醒教职工以身示范,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车、不开赌气车,不无证驾驶,不驾驶无证车辆,不酒驾更不醉驾;各校园要做好家校联系,及时和学生家长签订交通安全监管协议书,定期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配合学校做好对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安全监管。要进一步加强节假日学生的安全教育,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全面排查学生上下学交通情况。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不漏一校一园、不漏一车一人”的原则,对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进行全面排查,准确掌握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着重对乘车学生摸底统计,掌握接送学生车辆数量、车辆状况、车牌号、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行驶路线,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实、台账全。

4、排查整治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隐患。各学校幼儿园要将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纳入学校周研判、月研判工作中,并定期摸排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将摸排出的安全隐患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交警、教育等相关部门报告。各学校幼儿园要定期检查校门口减速带是否完整,指示灯(牌)是否损坏;紧邻国省县道学校和县城学校要安装防撞墩或防撞柱;同时各学校要在校园醒目位置安装限速标志,并要求校内车辆整齐停放在指定停车区域。

5、严格落实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各学校发现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拼装改装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和非客运等接送学生车辆的违规行为要及时向交通、交警等部门举报,并引导师生家长做好交通安全教育。各学校幼儿园外出活动租车必须到正规公司,并要加强对租用车辆的安全管理,提前对车辆安全性、驾驶人员资质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杜绝不合格车辆和无证驾驶人员接送学生;未经批准不得配备校车接送学生;禁止任何以学校、家长委员会、教职员工等单位和个人名义购买、租用、指定车辆接送学生上放学。

(二)防溺水安全工作。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大量惨痛的案例和有关防溺水安全教育挂图、卡片等多种资源,让学生明白私自下水游泳玩耍的极端危险性,同时加强自救自护基本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防溺水演练。将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特别是单亲家庭、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使预防溺水常识宣传到位。要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通过家长会告知家长认真落实监护人职责,切实做好学生放学后、放假期间的看护责任,使安全责任和预防溺水意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确保孩子离校后有人管,且管护安全。进一步完善预防溺水工作机制,消除溺水隐患。全面排查校园周边和学生上下学路途等防溺水安全隐患,及时报请当地政府落实安全预警、防护及应急处置等措施。

(三)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严密细致做好健康监测、风险预警和传染病防控等工作。严格执行疫情报告、晨午检、因病缺勤追踪、复课证明查验、健康管理、健康教育、通风消毒、卫生环境检查和疫苗接种等九项制度。严把校门口、临时等候区、教室、宿舍、活动场所、食堂、厕所、饮水洗手设施卫生消毒和上放学疫情防控“十道关口”,持续做好门禁、师生和家长外出报告、文明就餐、错时错峰上下学等管控措施。

(四)“三防”建设情况。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工作人员和专职保安;配齐必要的安防器械,安保人员要掌握安防器械的使用方法;校园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执行门禁制度,按规定查验来访人员身份,履行登记手续。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等消防器材、设施按规定配齐并完好有效;消防疏散通道畅通,应急疏散标识张贴到位;学生宿舍不存在私接乱拉电线、违规使用电器等情况。

(五)饮食安全与宿舍管理。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等证照齐全有效;食堂环境干净卫生;操作间、储藏间等重点部位安装监控设施;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出入库登记、食物留样等制度规范。饮用水定期检验,水质达标。寄宿制学校实行住宿学生信息卡制度;坚持每晚点名、查铺登记、缺宿追踪和请销假、领导带班守护制度。女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管理人员为女性。

(六)心理健康教育情况。落实《陕西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建好用好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室),配齐心理健康专业教师队伍,上好心理健康、法制教育课,健全心理健康、法制教育工作机制和“一校一案”学生心理辅导与危机干预机制,落实学生心理健康、法制教育教学计划,法制副校长职责,对有心理疾病、特异体质、单亲家庭、离异家庭、留守儿童、学习困难和情感受挫学生等特殊群体“建档立卡”、一对一跟踪关注、重点帮扶。

(七)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落实全体教职员工安全管理责任,并将每一个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岗位责任人在醒目位置公示;学校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逐人签订《安全承诺书》;中小学校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女性副校长,重点负责女生安全工作。建立安全工作分析研判预警机制;学校设立班级安全信息员,负责了解校园和班级安全信息;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及时预警,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并及时整改。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其中,6月份第二个星期日(6月x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三、活动内容。

(一)宣传报道。

1、6月1日上午,与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新闻发布会。具体安排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__日报、__晚报、市电视台、市电台各派x—x名记者参加。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新闻处、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组织协调。

2、6月x日至30日,在__日报、__晚报、市电视台、市电台开设专栏、专题,连续报道我市安全生产典型事迹。同时在每日黄金时段、主要版面播发“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口号或动漫。重点组织宣传咨询日活动的新闻报道。对个别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存在问题的单位,经市领导同意后进行曝光。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部署,各新闻单位落实,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协调。

3、6月x日至30日,在手机上播发“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口号。此项工作由__公司、__公司和__公司负责,市安监局监管二处负责协调。

(二)宣传咨询日活动。

宣传咨询日活动于6月x日上午在__市__新区__广场举行。届时,我市将启动安全生产“六进”巡展活动仪式,并组织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相关市直单位设立咨询台,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接收群众现场咨询。各县区、开发区组织人员方阵参加,统一服装,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组织开展“三项创建”活动。

根据省指委会统一部署,组织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参加本质安全型工业园区、安全社区、安全文化创建示范企业评选活动。此项工作由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协调。

(四)组织参加井冈山安全发展网上论坛。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各部门要积极组织人员撰写论文,于x月x日前报送到市安监局综合处,经初选后报省指委会。省指委会将评选出优秀论文组织交流,并予以奖励。此项工作由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

(五)组织参加全国性活动。

按照省指委会要求,我市还将积极参与第x届“生命之歌”全国安全歌曲大赛、第x届安全发展高层论坛、应急救援三项活动(首届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技能大赛、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竞赛)、“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等。待省指委会相关具体方案下发后,由市安委办组织实施。

(六)社会宣传活动。

1、“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县区、各开发区(新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主管(行业)部门,要结合自身特点,组织所属企业、单位、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企业、校园宣传活动由市安监局监管一处、监管二处、监察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协调。社区(县区和开发区)活动由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协调。

2、组织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有关企业、单位在活动月期间,在市区和当地主要公众场所、主要街道及路口、车站、码头、建筑工地、临街主要建筑物等处悬挂巨幅标语。此项工作由市安监局监察支队负责协调。

3、组织各县区、各开发区(新区)、各部门和各企业、单位征订“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品。此项工作由市安全生产宣教中心负责。

四、活动要求。

1、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各部门、各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谋划,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广播站等阵地,采取安全生产月专题节目、公益广告、文艺演出、演讲、安全知识和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让安全生产知识走进千家万户,让“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理念深入人心。

2、请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将本县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开展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于x月x日前)和活动总结(于x月x日前)书面报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3、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市安委办负责总协调和与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联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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