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与六便士学生读后感范文(16篇)

时间:2023-12-10 12:25:10 作者:ZS文王

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和思考所阅读内容的意义和价值。读后感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读后感了吧。在写读后感时,首先要对作品的内容进行准确全面的理解和把握。在写读后感时,可以引用作品中的经典语句或者对关键情节进行深入分析和解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中写到“月亮是那崇高而不可企及的梦想,六便士是为了生存不得不赚取的卑微收入,有多少人只是胆怯地抬头看一眼月亮,又继续低头追逐赖以温饱的六便士?”

六便士是现实,是衣食住行,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书中斯特里克兰原来的生活是众人赞许甚至向往的:有恩爱贤惠的妻子,可爱的女儿,一份虽无聊却收入不菲的工作。“现实”是极有道理的,价格更高的食物的确更美味,更具营养价值,无论我们追求与否,“六便士”都是我们一生中不可或缺的。

月亮是理想,是从心所欲,是看似飘渺的追求。在《月亮与六便士》中,斯特里克兰为了梦想几乎放弃了自己前半生奋斗所获得的一切。他说“我是为了不愧对自己而不顾一切,就让那梦想的熊熊烈火,烧掉所有道德与社会的羁绊,烧亮我穷尽一生的追求。”他在现实与理想中选择了理想,用美好平静的生活换来了传世芳名,他不是为月亮而放弃六便士的嚆矢,只是其中的成功典型。“理想”亦是极具道理的,不从心所想的去追求,永远也不知道自己多优秀,昊大无边的天,看似平淡无奇,却有一轮明月,成为多少人追逐的美好。

月亮与六便士中的任何一个都难以割舍,如果做不到斯特里克兰般的绝对,我们不妨于现实的路上向理想的方向奔跑,袁隆平热爱研究,致力于解决人民的粮食问题,如今的他让理想充满现实意义;霍尊热爱传统、弘扬传统曲艺,人们喜爱欣赏他,也喜爱欣赏着传统曲艺;《没有色彩的多崎作和他的巡礼之年》中多崎作自儿时起就喜欢观察火车站,长大后成为火车方面的工程师。由此可知,梦想与现实可以兼得,正如七堇年《被窝是青春的坟墓》中所写“我们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即使明日天寒地冻,路远马亡。”

其实梦想是一个说出来就矫情的东西,它就像扎根在现实的土壤中的一颗种子,只有破土而出,奋力生长,终有一日开出花来,才能光明地凌驾于现实之上,让所有人知道。在此之前,除了在现实中苦苦坚持,我们别无选择。廖一梅有言“跟梦想有关的一切对我是禁忌,在生活里你可以随意伤害我,我无所谓,但是你不能碰我的梦想。”把理想藏在现实之下,仅仅是因为理想尚未开花,不代表有人可以伤害种子。

倘若月亮与六便士不可兼得,我会首选天边月。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月亮与六便士》这部小说非常有意思,首先叙述手法就很有趣,以身为作家的第一人称”我“,来回忆与死后才名声大噪的著名画家在生前的一些交集。

小说的描述非常写实,很多回忆特意形容得不那么确定,更增添了一种真实感。这就好像是仿古的画,有了模糊斑驳的痕迹,更容易被人信服。我甚至还上网查,是否真的有“斯特里克兰”这个画家,因为拿不准这是一部小说,还是真实的回忆文了。

另外,毛姆将书中主人公斯特里克兰的人物性格刻画得异常鲜明,你在他身上总能感受到强烈的对撞与冲突。就像书名“月亮与六便士”,代表的是理想与现实、艺术与生活、社会与自我、感性与理智或者其他充斥在我们人生中的纠结选题,许多人会随着成长,找到矛盾关系中的平衡,甚至妥协。

但已步入中年、生活安定、家庭美满的斯特里克兰,却突然离家出走,只为了实现画画的梦想。这就好像心中一直沉睡的野兽,不知道是什么因素使它突然觉醒,然后整个人就再也不受控制了,被这股莫名的力量攫住,发了疯地往前跑,顾不上理会搞砸的事情、周围诧异的眼神,也顾不上窘迫潦倒的自己。

所以在旁观者的角度看,斯特里克兰应该是非常讨厌的,他抛妻弃子、忘恩负义、自私冷漠、粗鲁无礼。这样一个人设,完全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但随着故事的发展,越是沉浸,就越能理解,他的世界,只有创作。

那是一种与生俱来的使命,裹挟着巨大的勇气与魄力。

月亮很美,但义无反顾去追逐的,能有几个?

读完这本书,就像在内心平静的湖面投下一颗石子,荡起层层涟漪,让你意识到自己曾经也是有追求的吧?或者意识到当下,噢原来有一天,我们还会这样平淡无奇、了无生趣地度过一生。

这就是真实世界的残酷,鸡毛蒜皮终究打败了你的天马行空。

我们不时抬头望一望月亮,低头捡起六便士。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如果说变形记体现的是一个人的价值在于对家庭、身边的人贡献,月亮与六便士传递的则是一个完全相反的生命观。

主人公斯里兰卡抛妻弃子(忘记了是不是有小孩来着),抛弃体面的工作,奔往异地画画,因为画卖不出去,也险些被饿死。以世俗的眼光来看,斯里兰卡不仅对她人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也成为别人眼中落魄可怜的人。

但看了这本书的人,会体会到斯里兰卡的这种精神是多么的宝贵,斯里兰卡的生活是多么的让人羡慕———那种可以只专心于绘画(绘画实际上体现的是斯里兰卡对精神的追求)而不被一切枷锁束缚的境界。

斯里兰卡是天才也是幸运儿。他在生命的某个时刻被神所感召,明确了人生的追求,完全跳脱了社会结构下的人的身份。从传统的角度上,我们是如何评价一个人的?普通人的成功是家庭美满、事业有成。不普通的人的成功是推动社会进步,是对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比如科学家、政治家等等,这些人太不普通的暂且不讨论。我们常常接收到一个这样的价值观:我们要成为一个对他人,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样才能加深我们生命的质量。这样的价值观没有什么不好,毕竟如果人人都奉行这样的准则的话,每个人都积极承担自己在社会结构中的责任的话,社会就能够维持稳定。

可是,在一部分追寻生命的意义的人的心中,人的一生居然要为他人而活,一个人的价值居然要依靠对他人的贡献来衡量,似乎是不能被接受的。或许,一般人是不会被“人生的意义”这种重大问题所挑战的。

是因为“利己主义”追求的东西太俗气?而斯里兰卡的追求太高尚?也似乎是“利己主义”一方面想占尽好处,另一方面又不想直视自己的无耻,粉饰自己。而斯里兰则完全不会,他承认他的无耻,接受一切指责,并且不打算因此而改变的潇洒让人欣赏。

斯里兰卡实际上对抗的是什么?是在枷锁之下生活而不自知,也不自拔的人吗?总之,斯里兰卡是一个“极点”,我们由于各种原因,不可能实现他那样的状态,但希望我们不要在别人订立的框架下活着,可以去探索然后追逐自己认为值得的。

月亮与六便士学生读后感

这就是《月亮与六便士》的要义,这是一部关于天才的故事,也是一部关于给人生做减法的故事,更是一部舍弃了成功的励志故事。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是伦敦很成功的证券商人,在结婚后,他突然选择抛弃家庭,来到巴黎学习绘画,只为了追慕心中的梦想。斯特里克兰的面前有着为他安排好的幸福生活,但心中似乎总有一团火在召唤着他,让他宁愿放弃一切,甚至抱着被妻子责骂叛徒的风险,来到巴黎,在最艰苦的环境里追求艺术。斯特里克兰夫人是一个传统的保守的妻子,得知丈夫离开自己的原因后不能原谅他,她也无法接受自力更生的日子,始终觉得被别人养才是妻子的本分。施特罗夫是一个平庸的画家,他和妻子过着中产阶级的平静生活,这种生活甚至有些自欺欺人,他们自认为在平衡的日子里将自己的角色扮演得极好,殊不知在作为旁观者和闯入者的“我”看来,这一切不过笼罩着虚伪的面纱。其实,施特罗夫是斯特里克兰的伯乐,他发现了他的天才,也愿意帮助他在巴黎打开市场。但是斯特里克兰是一个固执的人,生意对他来说不是最重要的东西,心中追逐的艺术之梦才是他孜孜以求的终极目标。所以他始终在逃离,始终不满足,始终愿意放弃去开始新的挑战。逃离伦敦,来到巴黎,逃离巴黎,来到塔希提,他和一个土著女子住在一起,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双木失明,却在墙上画了一幅描绘伊甸园的伟大作品。这是一个何其大胆的隐喻!斯特里克兰最终让这幅画在火焰中燃烧,他不愿意留给后人任何痕迹,他在失明中,在极度的原始里找到了自己原初的存在,他仿佛回到母体的婴儿,失明的眼睛重新睁开,重新看到了他一直以来想看的东西——艺术之神的亲吻。

我们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斯特里克兰一般的选择时刻,都会在看似安排好的生活里感到惶惑,是否应该放弃眼前的苟且,去寻找诗与远方?安稳是平庸的最大诱惑,是让我们缩手束脚的关键点,我们害怕赢家通吃,自己落得一无所有,我们愿意屈从眼前的苟且,放弃诗与远方,不是我们不想,而是我们不敢。有几个人能拥有非凡的品质,肯在生命的道路上狠狠赌一把?《月亮与六便士》讲述的就是这一场赌局。斯特里克兰是赢了还是输了?他爆得大名,却也是生命终止之后。在这一点上,斯特里克兰的原型高更与他的朋友兼敌人梵高是多么像啊!斯特里克兰血液中波动的是天才的基因,是成熟的果实,是笃信自己将成为神的自傲,因此斯特里克兰有勇气这样做,这不禁让我想到23岁的马尔克斯愿意放弃大学文凭去写小说,因为他相信自己骨子里流淌的是文学巨匠的血液。是啊,也许天才都是共通的,都是在生命的某一刻突然听到了命运的召唤,然后放下一切成为圣徒,圣徒就是看不见而信,愿意为之去做。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译者:徐淳刚麦克安德鲁上校煞有介事描述的那种浪荡浮华,连个影子也没有。斯特里克兰把椅子上胡乱堆放的衣服扔到地上,让我坐下。

趾高气昂 梦想活在上层社会的可怜女人

“有人建议让她当演员,我当然不同意。有名的剧作家我都认识,只要我张口,明天就有角色给她演。但我不想让她和那些人打交道。”

欲情故纵 总得想点手段才能得到听到自己想要的结果

沉迷于自己的精神世界 牛奶面包??????又算是什么呢

他完完全全过着一种精神生活,真是令人钦佩。

追求理想的人是这么一副行尸走肉的状态嘛?!

他走出来,带上了门。在我的想象中,我看见斯特里克兰把他的帽子往桌上一扔,坐下来,点燃了一根烟。同样坠入情网,男人和女人的区别是:女人可以一天到晚谈恋爱,而男人只有几分钟。

世界冰冷而残酷。没有人知道我们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我们必须深怀谦卑。我们必须看到宁静之美。我们必须隐忍地生活,这样命运之神才不会注目我们。让我们去寻求淳朴、善良者的爱吧。他们的无知比我们的知识更可贵。让我们保持沉默,满足于我们小小的角落,像他们一样平静温顺吧。这才是生活的智慧。

当你的所作所为超出一般人的认可范围之外,他们就是觉得你脑子有病,没有个性

亚伯拉罕没个性。”“上帝的磨盘转得很慢,但磨得很细。

月亮与六便士学生读后感

我们老祖宗曾说过,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将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月亮和六便士》里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就是这样一位心有猛虎的人物,他被梦想的烈火紧紧包围,炽热的火焰将他的胸膛里那颗跳动的心脏吞噬,将他推入黑暗无边的牢笼中,他被理想鞭笞得体无完肤,他需要一个摆脱束缚喷薄欲望的出口,绘画成为他释放天性的完美利器。

四十多岁这个年纪,很尴尬。上有老下有小,钱财不多不少。斯特里克兰就在这样一个年纪下,开始了放弃一切追寻梦想的道路。他给妻子孩子留下聊以生存的钱,只身一人在巴黎绘画,饥一顿饱一顿,衣衫褴褛,形如乞丐。比起温暖温饱的家来说,这种放肆的生活反而助长了他嚣张跋扈的气焰和自私自利的性格。画得画就放置在阁楼上,不去推销也不售卖,捉襟见肘的时候借助朋友的帮忙,穷困潦倒得厉害。后来,从巴黎辗转到了塔希提的时候,他的人生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娶了土著人爱塔为妻,安心作画,终于在临终前完成了他最满意的画作。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猛虎——高高在上如月亮般的梦想,谁都希望自己梦想成功的一天。心中涌动着无可言喻的力量,它在不断升起、冲突、翻腾,如那个朗朗如光的月亮看似近在眼前,实际远在天边,伸手触碰不到。梦想在每个人心中都留下了一个缺口,有人在里面看到了天堂,有人将它直接丢弃,并不是所有人能够得到这股神奇的力量。

在《月亮和六便士》里,在“我”的叙述中,描绘了两对追逐梦想的人儿,一对是斯特里克兰和斯特罗夫,另一对是亚伯拉罕和阿列克卡迈克尔。斯特罗夫也是一位画家,从小的时候绘画有点儿天赋,并且自学成才画作得过奖,他后来被送到专业绘画学校进行学习过。但是这样一位人儿却逐渐迷失了自我的绘画才能,随波逐流在茫茫的世俗中了。可是,他却有一颗古道热肠的心,和一双发现千里马的眼睛。在他看来,斯特里克兰是个天才,是个不可多得的千里马。他尽心尽力,甚至贴钱贴妻子地去辅助斯特里克兰,即使被骂得狗血淋头,也仍然坚持去帮助他。斯特里克兰最后的成功一半必须归功于斯特罗夫,虽然这有些讽刺和好笑。这不禁让人想起了高更和梵高,两个赤城热爱绘画的天才,彼此渗透,彼此仇恨。

“我”在搜寻过世三年后斯特里克兰的故事,里面穿插了亚伯拉罕和阿列克卡迈克尔的故事。亚伯拉罕医学界里的天才,在外科手术中是一把不可多得的好手,并且已经成功晋级为主任。他却意外地将唾手可得的荣耀丢弃在一边,独身去了亚历山大港。这个机会就留给了卡迈克尔,他获得了所有的一切——职位、财富、荣耀。当问亚伯拉罕后悔吗,他说他完全没有后悔,他别无所求,他的生活很完美。他毅然决然地放弃了上帝送给他得以天下的荣耀,他喜欢的是归于平静的生活,他爱上的是趋于平衡的内心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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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我都翻开了一本叫做《月亮和六便士》的书籍还都是这一版翻译并不是很好的版本这是不是一种缘分呢有时候译者仿佛又写了一遍小说或是断章取义读者觉得莫名其妙却又无从解释。

小说开头我觉得每个人物都过于极致思特里克兰德从一个过于沉默的丈夫突然变得不负责任易怒在孤独中成长,施特略夫认识到了克兰德的天分但他的软弱也是无人能及仅仅是出于对天才的敬畏让自己什么都唯听是从,后半部分对人物印象渐渐有一个改观所以作者后半部分的“洗白”是成功的。

这只是保罗·高更的一个生活轮廓毛姆创造的完全是另一个艺术家。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什么是孤独?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说,布恩迪亚家族和马孔多镇是孤独的,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恰如彼时的南美洲,各个国家、民族之间渗入了狭隘思想,成为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步的一大包袱;古龙的《天涯·明月·刀》说,孤独就是傅红雪直到某一天,武功尽失,再也无法挥刀,他仍会拖着残废的身躯缓缓迈进,追逐自己内心的那一束光芒。无疑,他们都是孤独的,而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中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的原型—高更,也许是孤独的一个典型代表了。孤独于他而言,就是在生活的残酷和对艺术不懈的追求中产生的必然产物。

思特里克兰德没有任何的绘画基础,他只是爱好画画而已。他的生活变得窘迫,他画的画也完全不像个样子,除了有个蹩脚的画家伯朗士—施特略夫把他当成上帝外,任何人都不会买他的画,事实上他也从不轻易卖画。他不停地流浪,最后来到了塔西提岛,与一个土著姑娘爱塔结了婚。他们生活在与世隔绝的地方,他每天都在那里作画。但不幸的是,不久他就感染了麻风病,在他病逝的前一年,他成了xx。爱塔一直照顾着他,直到他完成了自己的巨型壁画,身体溃烂而死。他的妻子依照他的遗言焚毁了挂满壁画的屋子,甚至没有留下一根木头。

那么,为什么思特里克兰德毅然放弃了原本锦衣玉食的生活,选择了常人所不能理解的孤独呢?正式因为他有着一颗骚动而不安的心,他天生为艺术而生,所以,他注定在“神谕”的召唤下,在驱之不散的念头的驱使下冲出世俗的樊篱,走向了艺术的至境。他正是在孤独中仿徨,在孤独中冲突,在孤独中生成,在生命的最后一瞬间,在孤独中实现了灵魂的自由。

我认为,思特里克兰德只是披着孤独的外衣,他内心是完全不孤独的。不仅如此,我相信思特里克兰德的内心绝对是非常充实和满足的,因为,心安处,便是吾家。孔子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对思特里克兰德来说,不能为了自己的艺术追求而放弃一切,再富足的生活,同样也是浮云罢了。唯有在追求艺术的伟大征程中,方可心安,方可生存。《霸王别姬》里说,不疯魔不成活,就是对思特里克兰德这种生活方式的完美诠释。

反观自己,怎样的我才是心安,何处才是吾家呢?我希望能把自己完全沉浸在教学工作中去,用自己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让孩子们可以去追求自己向往的生活。在孩子们的人生大路上为他们点起一盏指路的启明灯,在孩子们要爬坡过坎的时候给他们勇攀高峰的勇气和能力,在孩子们需要选择的时候帮助他们作出最适合自己的选择。我觉得,当我看到我们孩子们,聚是一团火,散是满天星,在人生道路上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时候,我一定会无比心安的。

心安处,便是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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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读感觉非常的枯燥,隔了很长时间都没有再读,后来硬着头皮慢慢读下来的。到最后读完仔细思考后才觉得主人公逐梦的代价和魄力!

理想与现实,是文学作品四大永恒的主题之一,这本书用月亮与六便士做比喻真是极为恰当。第二次读毛姆的书,开头真是有点味同嚼蜡,我一度以为第一章是作者写的序,看到斯特里克兰不告而别那里,才算开始看到故事情节了。但全书读完了,才发现这就是毛姆写作的腔调,有点淡淡的漫不经心和距离感,有分寸的嘲讽和恰到好处的评议,不着痕迹地融入了作者的价值观,讲故事和写作的手法实在是高明。

好的小说让人看完后掩卷思考,回味无穷,这本书就是如此,虽然是差不多1前完成的小说,但内容在今天读起来依然鲜活,也许这就是此书经久不衰成为经典的原因吧!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听着巴赫,写着月亮与六便士的读后感,看着这本毛姆自我和解的文字,他是走了出来,从自我的枷锁中走了出来,我该怎么走出来?刚开始看的时候我就确信,这是一本如同少年维特之烦恼的文字。写这书不是为了成就什么经典,只是他要通过这个故事与自我和解。到底什么是意义,欲望是枷锁,那么无论是自由意志还是生命意志会不会是另外一种枷锁,月亮到底是六便士还是六便士本身就是月亮,总之我很混乱。

这本书大概用了四个小时读完,看到47页老思所谓的抛妻弃子去巴黎画画的时候,我已经完全明白毛姆要说什么,之后行云流水的读完,如同在和毛姆谈话,探讨我们自己。小说无非就是在讲一个故事,有要表达的东西,这个东西就是思想是自己的思想,也可以说是对自我冲突的总结。

我向高老板推荐此书,并告知老思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这本书讲的什么故事。果不其然的一通大骂,她是如此的鄙视书中的人物。我在想如果毛姆不是将高更作为老思的原型,这本书还能不能成为世界经典小说。我想是会的,如同加缪的局外人,这些经典的人物身上都有一种普通人难以达到的东西,这个东西是持久与强烈的意志,而这种意志必定是离经叛道不被世界的普遍道德所容纳与认可的,除非这种背叛的人最终成为英雄。这也是为什么如同乌合之众的普通人为什么崇拜英雄,只有从英雄身上他们才能看到自己一直有却一直没有出现的意志。

老思之所以是英雄,与他人无关,他是自己生命的英雄。他的自由意志与生命意志凸现出来的时候,如同毛姆所说,如同着了魔,身体里似乎隐藏着某种力量要喷薄而出。也许这种力量注定是孤独的,注定是在开始不被理解的,因为很多人根本就看不到这种力量是什么,如何谈理解。

人会觉醒,觉醒之后首先面对的是否定,质疑。这也是叔本华讲的生命意志的否定,如同否定当下的一切理所当然。要把自己想看到想做到的事情去做一做。这个过程是痛苦的,也是清醒的,是孤独的,是远离庸俗的。最后这个成长是属于自己生命的,与他人无关,与道德无关,与社会关系也无关。

老思为什么理所应当的告诉别人,他抛妻弃子,放弃优渥的生活去画画。只不过他想做自己,想做一个人。这个世界就是如此,你先是一个人,才能是父亲、丈夫、儿子、朋友等等。这些外在的身份都与人本身是无关的,对于老思这类人来说,所有的这些不是羁绊,只会是累赘。累的是他自己向上的生命意志与自由意志。很明显的,这其中的冲突会是很大很激烈,甚至是悲剧的。也正因为人所固有的向上的意志与当下的冲突是如此之大,所以才会成就经典。如同这意志是月亮,当下是六便士。没有月亮人总想抬头看看,也许直到死去也都在遗憾,为什么当初不能去追一下月亮。只不过很多人是害怕追月亮的时候自己会被饿死。

老思就是如此,差不多快饿死了,找人借钱,别人不借给他。并且被人告知,你对别人没有义务,别人对你也没有义务。是啊,确实是如此。人不仅仅有个体属性,同样也有社会属性。如果不是高更是原型,老思在人看来就是一个疯子,一个傻子。固然做的事情令人感慨,只不过他在外界看来就是一个故事。这让我想起了个体的价值一定要在他体身上体现出来,也许老思不固执的把自己的画留给自己去欣赏,他就不会那么悲惨。反过来讲,他不那么悲惨,他就不会成为经典,他所谓的真正的追寻自己的生命意志,也就成了一场表演。一场看似追寻的哗众取宠。

再说老思对带爱情的观点。爱情这个关系,在人的一生中是非常重要的。幸福三要素,物质基础,情感依靠,精神支柱。有些人一辈子都不知道什么是精神支柱,所以爱情就变成了支柱。他们轻信爱情可以战胜一切,其实是不能的。正如最近火的一踏糊涂的‘后来的我们’。其实哪有什么后来,只不过在那个时间段你们不在合适了。人要用动态的眼光看待自身与外在关系的变化,如果一味的抓住从前过去,那么这个人必然是会受伤的。别人变了,你还没有变,并且其外改变的人不去改变用过去的态度对待你,结局一目了然。

老思在差点病死的时候是老勃救了他,老勃的太太开始反对老思住在自己家里。其实这个女人已经意识到了恐惧的事情会发生。这个恐惧的事情就是老思会点燃自己的自由与生命的意志。果不其然,老勃的太太爱上的老思,并且一发不可收拾。老勃痛苦万分,也被感慨。女人这个物种,永远都会原谅伤害自己的人,却无法宽恕救赎自己的人。也许吧,这就是人性,至于是什么心理,我现在还没有深究。按照常理说,老思的太太容貌身家都十分优于老思,这个爱情关系里应该是幸福的。没看到结局我就知道,他俩注定是悲剧。当真如此,这个女人在和老思吵了一架之后自杀了。她固执的将自己信奉的爱情当成了一切,只不过是她自己认为的这是爱情,是一切,和老思是无关的。也正如老思所讲,每个人都该为自己负责,自己不对自己负责,还能指望谁对你负责?这个女人有点像安娜卡列尼娜,喝药自杀与卧轨自杀没什么区别,只不过是基于轻信的不透彻。

后来老思去了一个岛上,画出了自己灵魂想要的东西,那副超越了所有物质唯有纯粹灵魂的画作。所以他又开始被世界所尊崇,正如死后的高更,成了后印象派的巨匠。只不过这都和他无关,和他有关的时候你们又看不出来,你们看出来了又关他什么事情。这也许就是所谓的疯子吧。在一些时代,天才注定得是疯子,不成疯子就无法活着。在这个地方,人类学倒是真为人做了些好事,就是不停的将正常人的范畴扩大化。

这部书的悲剧在于月亮与六便士无法兼得,为什么无法兼得?这是一个大的课题,不同的人,不同的环境,又因不同的环境产生不同的三观,不同的三观造就了不同的角度。不同的角度产生的话语会把另外角度的人逼疯。这也许真不是人的错。也许看到了这一点,如今的人本主义开始繁盛起来。

这是一个缺乏理性的时代,先学会如何理性吧。少些道德审判,道德评价。

如上字数半小时,想到哪写到哪,虽然还无法透彻,感受到身上的束缚,至少此时此刻也算是自由。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我觉得,大多数人这样度过平庸的一生好像欠缺点什么。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这种安详宁静的快乐好像有一种叫我惊惧不安的东西,我的心渴望一种更加惊险的生活。只要在我的生活中能有变迁和无法预见的刺激,我是准备踏上怪石嶙峋的山崖,奔赴暗礁满布的海滩的。

毛姆说: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是单枪匹马的战斗。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孤独的来到这个世界,又孤独的离开。尽管在人生中的不同时间段都会有人来陪我们走过一段生命旅程,但是没有谁会是谁永远的陪伴,我们注定孤独的走过自己的一生。

刘同在《你的孤独虽败犹荣》中有这样一句话:有一种孤独,不是做一些事没有人陪伴,而是做一些事没有人理解。我们当中有的人可能一生都在执着地希望被人所理解、所承认,但这个愿望似乎很难达成。

现实社会中的钟子期和伯乐总是那么的可遇而不可求。可是不被理解,不被承认又如何,只要我们遵从自己的内心,过着我们自己心中所想的生活,孤独又算得了什么呢?无论如何,请一定要记住你的孤独,虽败犹荣!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我们都只是滚滚向前的时代浪潮里微不足道的一员,我们疲于生计,日复一日的重复着索然无味的生活。

我初读这本书的时候,觉得主人公是个疯子,他不仅放弃了体面的工作,还抛弃了自己的妻儿,而这仅仅只是因为他头脑中突然冒出的一个荒诞的想法。但是现在我却认为斯特里克兰德是一位勇敢的人,在众人都只看见满地的六便士时,斯特里克兰德却抬头看见了自己的月光,为此他抛下一切不停的流浪,最终流浪到了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用画笔谱写了自己光辉灿烂的生命。

日复一日的枯燥生活渐渐磨平了我们对于这个世界的耐心,我们不再对安稳生活以外的东西产生兴趣,我们慢慢地成为了一个个只会赚钱的机器,没有思想,没有灵魂。但生活不只有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也许我们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曾有过那样一轮明月,那样一方田野,但未必人人都会有像斯特里克兰德那样放弃一切重新开始的勇气。

也许只是我们心中某一时刻突然冒出的想法,也许我们会觉得它很荒诞,但是人的一生总要为了自己而活着,为了自己心中所想疯狂一次又如何,愿所有人都能充满着激情去对待生活。我希望我们所有人都能够抬头看见自己的明月光。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小说以第一次世界大战为背景描述了一位天才画家的一生,由此引发出对人生的思考。

开篇先简要描述了英国上流社会对艺术作品的追崇,然而都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虚伪、贪婪、自私,唯利是图等秉性通过聚会、拍卖等形式展现无遗。随后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登场,出场方式却是相当的不起眼,典型的社会普通人民群众的形象,妻子贤惠,家庭和睦幸福。但一切皆是假象,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内心的追求是画画,完完全全被当时的社会已经家庭生活所束缚。为了追求自己的理想,他做出了抛妻弃子的决定。在此过程中,其自私、冷漠、无情表现的淋漓尽致。一个人孓身来到法国后,过着凄苦无依的生活。这也反映了主人公内心之痛苦,追求艺术信念之坚定。

在法国,有位朋友叫戴尔克·施特略夫,极早便对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有着极高的评价。为此,不遗余力的帮他。然而,斯特里克兰德却忘恩负义,霸占其妻子,随后又弃如草芥,可以说的上是禽兽不如,但其一切行为的出发点也都是基于追求画画。由于与人结怨,主人公踏上了漂泊、乞讨的生活。最终在塔希提找到灵魂的归宿,精神的追求,并经人介绍,娶妻生子。

在此过程中,无论经历什么,主人公始终无法放下的就是自己对艺术的追求,强烈的画画欲望使他能够克服一切艰难险阻,他不在乎金钱、名声(抛妻弃子,忘恩负义,冷漠无情等等),展现给世人的完全就是一个病态的人格,可以说是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然而即使如此,仍然不忘初心。

主人公之所以能在塔希提找到自己灵魂的归宿,是因为这里环境清幽,最接近大自然的状态。摆脱了世俗的一切困扰,又有自然环境的衬托,主人公内心追求的无拘无束的自由灵魂终于得以释放,精神得以解脱。可以集中心力进行艺术的创作。所作的画皆是展现自然、原始之美,却也附带着恐惧邪恶之意。既表现了内心对自由、自然的向往,又揭示了人性丑陋罪恶的一面。

小说言语之间含有邪恶反讽之意,部分观点不表赞同。但值得欣赏的主题就是:人应该心怀理想,追求心灵的自由。正如文中的步吕诺船长所说,他和斯特里克兰德其实一样,都在追求美,只不过一个是艺术,一个是生活。我们更应该学习的是步吕诺船长的生活心态,积极乐观向上,追求生活的美。不论艰难困苦,始终保持一颗热爱生活的心。正所谓生活虐我千百遍,我待生活如初恋!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重读这本书时,比起体会“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这次我更在意书中人物的感情细节,边读边在脑子里不断拼凑那些忘得差不多的情节。

中间读到某些描述时我都非常生气,觉得他真的是个冷漠自私至极的王八蛋,凭什么抛妻弃子之后还一副理所应当的样子,又凭什么认为自己拯救了一段荒唐的婚姻而如此漠视他人的生命,且赞叹男人才有高贵的灵魂,嘲讽女人只是依附爱情而活的蠢货。

后来仔细想想,他身旁满是人性的矛盾、拿爱情来矫饰的控制欲以及虚荣的社交,既然世俗都没有多好,也该允许有人反抗。如果他的内心真的受到某种牵引,又怎么能忍受循规蹈矩地配合着妻子的虚荣过完这一生。想到这里又觉得他真是个勇敢真实的理想主义者,他的语言反映出来他的灵魂更是极具魅力,总叫人能轻易地站在他那边。

作者在书中都极少为他的冷漠无情找借口,这显得人物更加真实,也让我反思着我是否应该更加客观地看待书中的人物,而不该拿他与我脑子里设想出来的追求艺术的完美形象做对比。

但个人还是觉得刘勇军的那个译本比较好读。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字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一个家庭美满,事业有成的证券交易人突然放弃了自己的一切,抛妻弃子,身无分文的来到巴黎,在一间破旧的廉租房里开始了自己的第二重人生。没有蓄谋已久,不是头脑一热,他像是被魔鬼抽走了灵魂,被命为画奴,终其一生只为画画。对于世人的指控,情人的以死相逼,他冷酷无情,岿然不动;对于朋友的接济与善意,他理所应当的接受,还不断打骂欺辱他们。这样的奇幻,却又有种魔力在震撼着我们,他技艺粗陋却坚定地强调“我必须画画”,他在临终前瞎着双眼却将生命的那种明艳、壮美、力量铺陈在整个房间,又甘愿将其付之一炬,他把生命托付在画纸上,只有用颜料填涂才能拥有色彩。

坦白说,毛姆笔下的这种人是不存在的,相比于原型来说更像是毛姆自己的理想化身,是为歌颂理想而存在的人物。原型高更在做出改变一切的时候也是经历了诸多选择和考量的,但文中的斯特里克兰却是直截了当的改了行,让人摸不着头脑。但从全书来看,正因为他是斯克里特兰,所以他一定会这样,对于世俗的抛弃,道德的背离,人际关系的逃脱,正证明着他不具有社会人的特质。一切的社会行为,包括给人做翻译,和朋友的爱人建立情人关系,都是为了生存和原始需求的服务,是对社会的妥协。而他两次搬迁,从高度文明的上流阶级到鱼龙混杂的底层阶级,再到无管辖的自由状态,隐居大山深处,都体现着他在想方设法逃离人类社会的枷锁,所以如果用道德标尺去衡量他是不公平和没有意义的。

而这样的斯特里克兰却有着超脱常人的地方,那就是必须要去做的事。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总说我必须要去做什么,是因为权衡利弊下这么做更有好处或者更符合道德标准,但很少有事情是无缘由的必须要做,如果有这样的人,在车流中一定要逆行,没有任何理由,仿佛神明的旨意一样,我们八成会觉得他疯了,而斯特里克兰却正是这样,在社会的洪流里非要无故的逆行。

而支撑这种不明智逆行的正是理想。想法在我们成长过程中像是一棵小树,不断的开枝散叶,有的被人砍掉了,有的自己脱落了,而理想则是树的主干,在我们成熟以后没有道理的去坚持,去喜欢,去奋斗,有的人能找到自己的主干,在故宫修40年的表也不觉得无聊;有的人在沙漠里科研十几年不能与家人通讯也觉得付出值得;有的人像斯特里克兰一样抛弃一切在西单的地铁站歌唱。他们是幸运的人,但大多数人可能找不到自己的主干,最终成为社会的一份子,过着效益第一,职称优先的中产阶级生活,但偶尔还是迷茫,像是书中局促的证券经纪人斯特里克兰一样。也许我们暂时不幸,没找到可以为之奋不顾身的理想。但通过这本书,我想说的是,我们还有可能遇见理想,还有时间为之奋斗,在斯特里克兰完成生命里最宏大最震撼的巨幅图景时,那明黄和鲜红交织的是生命的激越和力量,是理想的荣光,这种淋漓尽致的激情和意志仿佛命运交响曲结尾的休止符,无声却激昂回响。我被震撼了,理想太美,为坚持理想还是屈服现实举棋不定的人,还没遇到理想的人们,要敢想敢梦。

理想啊理想,我愿为你臣服,献上我的生命,做你永世的奴仆。(顾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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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这会是一篇“标新立异”的读后感。

我花了数天时间,草草地看了一遍《月亮与六便士》。在读此书之前,我陆续看到过许多读者对此书的夸赞,大家都夸主人公查理斯是一个执着的艺术天才,为了理想可以付出一切的追梦者。

《月亮与六便士》一书的故事情节很简单,讲述了一位证券经济人——查理斯原本工作稳定,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和两个孩子,可是他在40岁时忽然想去追寻梦想,当一名画家,于是离开了妻儿去巴黎学画画。经过病痛、饥饿等各种折磨,最后画出了惊世之作的故事。

查理斯病重时,得到了好朋友施特略夫的帮助,为他治病,给他创造条件画画。可是,查理斯做了什么?他对施特略夫破口大骂,说他是“滑稽的小丑”,还夺走了斯特略夫夫人。最后施特略夫为了成全他们,选择了离开。而查理斯呢?他也选择抛弃施特略夫夫人,导致施特略夫夫人自杀,他依然无动于衷。看到这里,我真想找一根大棍子,把这个长着长长的红胡须的、满口“去他妈的”的冷血家伙给狠狠地揍一顿。

后来,他在荒岛上得了麻风病,双目失明……我觉得:活该!

我真的非常不认同这本书。诚然,我敬佩为了理想而努力的勇士,例如居里夫人为了心爱的科研事业呕心沥血,却从未不管不顾自己的孩子;文天祥为了民族大义,牺牲了自己妻儿的自由,却着实让人敬佩。查理斯呢?我只觉得他是一个自私、冷酷、绝情的家伙!

让喜欢他的人为他唱赞歌吧,我只想对他翻一个白眼,再吐一口唾沫,恶狠狠地说一句:“呸!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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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接触这本书是在高三上学期,老师让我们看央视节目《一本好书》,当中便有这本书的真人演绎版,看完后念念不忘,所以我立刻买了原版书籍,在高三生活中抽空看,于是,《月亮与六便士》成为了高三时让我放松和鼓舞我的一股力量,给予我莫大启示。

《月亮与六便士》的主人公是查尔斯·斯特里克兰,他原本在证券交易所工作,在周围人的眼中是一个无趣、沉闷、乏味、可有可无的人,然而,忽然有一天他毫无征兆的离开了家,去到了巴黎。当时所有人都认为他是因为有了新的人而抛弃现下的生活,然而当“我”受斯特里克兰夫人所托去巴黎寻找时,发现其实斯特里克兰到巴黎只是为了画画,而非众人所猜测。在巴黎,德克·斯特洛夫是斯特里克兰的忠实拥护者,认为斯特里克兰是个画画的天才,在斯特里克兰生病命悬一线的时候,把他带到了自己家里悉心照顾,然而,斯特洛夫夫人竟然爱上了斯特里克兰,最后,为了成全斯特洛夫夫人和斯特里克兰,德克·斯特洛夫离开了家回了阿姆斯特丹,后来,斯特里克兰也离开了,斯特洛夫夫人自杀了。斯特里克兰离开巴黎到达马赛,最后到达塔希提岛。在塔希提岛,斯特里克兰和阿塔结了婚,倾尽心血的作了一幅壁画,但在命悬一线之时,他嘱咐阿塔将其烧毁。

第一次看这个故事时,我感觉非常荒唐,无法理解主人公抛妻弃子去实现个人梦想的行为,但在第二次看的时候,我忽然理解了这一行为,艺术源于生活,其实在生活中确实存在这样为了梦想而抛弃平凡、抛弃安逸、抛弃荣华富贵的人,这一类人或许被视为异类,但实际上,如果生活中没有这类人,每个人都满足于享受安逸的生活,都对枯燥乏味的生活环境安之若素,在一潭死水中生活,没有一丝波澜,更无法掀起惊涛骇浪,这是多么可怕啊。

我想,作者写下这本书是为了赞扬斯特里克兰的勇气,鼓励大家追求心中所想,追寻更有价值的人生,不要平凡的泯于众生。“追逐梦想就是追逐自己的厄运,在满地都是六便士的街上,他抬起头看到了月光。”书中的这句话让我感触很深,那些选择月亮的勇士在人群中是渺小而孤立的,或许他们会得不到家人朋友的理解,被他人嘲笑,被认为是特立独行的,逆着社会的主流前行。尽管如此,但还是有人放弃一切去找寻属于自己的月亮,这需要的巨大的勇气。

在看了此书后,我曾暗自发誓,我定要成为那个不被六便士牵绊,勇敢追寻月亮的人,即使被视为特立独行的怪物。但在我填志愿时,我感受到了排除各种牵绊的困难之大,像查尔斯·斯特里克兰那样孤注一掷的行为,背后需要的是莫大的勇气。我一直想到外省读大学,希望到达一个全新的城市,认识一些素未谋面的同学,了解许多曾经陌生的东西……然而,在各种外界的担忧和问题面前,我还是屈服于现实,留在了本省,也似乎读懂了那句“一般人都不是他们想要做的那种人,而是他们不得不做的那种人”。

但我依旧抱有希望,我相信:普通的生活其实和理想是可以相容的,即使我不出省,我依然可以认识新事物新朋友,这并不妨碍我去追寻我的月亮。大多数的我们不像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没有极大的勇气抛弃一切,没有极高的天赋去成为一个非常成功且对他人影响深重的人。但我想说:找到一个热爱的兴趣,一份向往的职业,一个喜欢的人,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然后让自己的生活充实有趣,这便是我们大多数人的月亮,这和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月亮是同样的崇高而伟大。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我们容易被他人的光芒闪晕、被生活的日常击昏,忘记了心中的理想,那个属于自己的月亮,这是可悲的,我不希望在某天夜晚枕在枕头上思考生活时,对现状感到恍惚,对未来感到迷茫,而后环顾四周,心生悲凉,我要不忘我的月亮,我要在满是六便士的路上矢志不渝的追寻那个属于我的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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