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设备报废管理制度流程图(模板18篇)

时间:2023-11-06 08:50:38 作者:笔砚 最热设备报废管理制度流程图(模板18篇)

规章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更新可以帮助组织与时俱进,适应变化的市场环境。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规章制度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和思考。

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公司报废设备的管理,确保对报废设备拆除时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属各单位设备、装置的报废、拆除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3.1各职能部门负责所分管的设备设施的报废与拆除管理。

3.2拆除施工作业单位负责拆除过程中安全管理,并现场指定专人负责。

3.3设备部负责拆除过程中的综合监督管理。

4.1设备、装置报废条件:

4.1.2意外灾害和事故致使设备、装置严重破坏;

4.1.3腐蚀严重,无修复价值的,继续使用将发生危害事故的;

4.1.4消费资源严重,技术落后的;

4.1.5生产能力不适应我公司发展的装置、设备;

4.1.6属国家规定淘汰产品,按规定进行更新换代的。

4.2报废设备、装置的申请

4.2.1按规定进行更新换代的设备准装置由使用单位填报计划,由生产管理部门组织进行有关的鉴定,报请公司领导批准。

4.2.2特种设备的报废,由设备部填写《特种设备报废备案表》报特种设备登记部门,进行销户。

4.2.3凡报废的设备、装置应及时通知财务部清帐。

4.3报废设备、装置的安全处理

4.3.1动力设备,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拆除电动机的连接线;

4.3.2要报废与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与拆除处置。

4.4设备、装置的拆除制度

4.4.1拆除计划由所拆除设备、装置的所在车间填报计划,报生产部设备部审核,报请我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拆除。

4.4.2拆除设备、装置应制定安全可靠的拆除方案,方案由拆除施工单位负责人与需拆除设施的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对接,作业人员进行危险、危害因素识别,制定拆除计划或方案,办理拆除设施交接手续。

4.4.3施工方案应明确下列内容

(1)动力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安装位置、安装高度、现场条件,是否可以解体;

(2)装置中特种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安装高度、是否可以解体;

(3)装置中建筑物结构形式,结构尺寸,所用材料;

(4)施工中不安全因素的风险评价;

(5)风险的控制措施;

(6)施工措施或方法;

(7)拆除所用机器与工具;

(8)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计划。

4.4.4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根据审批计划方案的要求,分别到有关部门办理各类作业许可证(票),拆除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2)组织拆除作业人员学习拆除方案和安全作业的各类规定;

(3)指定专人统一指挥,配备监护人员;

(4)作业前必须将水、电、汽、气源切断;

(5)设备装置的内部必须清洗、置换合格,并填写检验记录;

(6)清洗置换水排入公司污水处理站。

4.4.5拆除作业的安全措施

(2)在脚手架、跳板、平台上作业时,不得多人聚集,以防塌落;

(3)拆除的物体不得堆积在平台、跳板、脚手架上,要及时运走;

(4)在高处拆除的物体,不得向下乱抛,乱扔,要采用溜槽下滑或其他方法运送;

(5)在高处作业时,拆除工具应妥善保管,严防掉落;

(6)拆除工程周围,应设置路障、警告标志,禁止车辆和人员通行,必要时设专人监护;

(7)拆除下来的废旧材料,应及时分类清量运出,保持施工现场整洁,道路畅通;

(8)拆除有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设备时,要进行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办理有关作业证后,才能进行拆除作业。

(10)在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毒、防火等安全用品,以备急用。

4.4.6对大型设备、装置或用爆破方法拆除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为完善生产设施管理,充分利用设施设备残值,为公司、社会创造更多财富,并保障公司报废设施不会造成社会危害和环境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所有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

3.1生产部负责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的责任部门。

3.2各部门负责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的具体实施工作。

4.1严禁私自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生产设施符合下述一项或多项,方可进行拆除和报废:

4.1.1能源消耗高,按国家规定应淘汰的设备;

4.1.2由于技术进步,先进设备替换落实设备;

4.1.3定期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

4.1.4由于生产工艺改进不能满足生产要求的设备、管道;

4.1.5严重腐蚀,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管道;

4.1.6由于生产规模的扩大,不能满足生产能力的设备、管道;

4.2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程序

4.2.1生产设施所在部门根据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条件,编制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计划,报生产部汇总,并提交安全生产副经理助理,安全生产副经理助理报公司总经理认可后,公司总经理报集团公司技术总工审批。

4.2.2生产设施所在部门应编制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方案,方案包括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等。

4.2.3拆除生产设施应确保拆除安全,拆除前应进行必要的隔离、置换、中和、断电等措施后,按照生产设施拆除方案进行作业,请承包商进行拆除时,应签定生产设施拆除合同,对承包商的管理应符合公司要求。

4.2.4报废生产设施应当消除不安全因素,不得留下隐患。生产设施必须进行必要的处理如清洗、置换,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4.2.5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必须有账可查,并且相关材料要存档。

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1)凡停用8个月以上的设备,应进行封存,封存设备有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机电设备管理科审批。机电设备管理科审查同意后,填写设备封存命令单,使用单位接到命令单后,送交设备库进行封存。

(2)设备封存前,必须清点、检查,并对设备进行保养。

(3)封存后,悬挂封存标志牌,存放中要防潮,不得露天存放,对易损件要专门保管存放。

(4)设备封存后需要启用时,使用单位要先填写申请单,报机电设备管理科同意后,填写启用通知单后方可启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办理手续不准启用。

2、设备报废制度

(1)设备由于在恶劣的环境中长期使用,造成机体严重变形,零部件残缺损坏严重而又无修复价值或国家规定淘汰及耗能高、效率低、影响安全的设备,必须按设备报废程序组织设备报废工作。

(2)设备报废工作每年进行一次,首先有使用单位,维修单位提出报废设备申请,按照设备的实际情况进行初步鉴定,提出全矿的.设备报废计划,然后由矿领导、总工程师、财务科、机电设备管理科、企管办、安质部等有关单位共同进行全面细致的逐台鉴定。提出合理的报废计划上报有关部门,待审批后生效。财务科、机电设备管理科及时注销台帐。

3、设备闲置制度

闲置管理制度

(1)凡闲置一年以上的设备规定为闲置设备。

(2)闲置设备在闲置期间,不准露天存放,不准挤压,要每半年进行一次保养,不准有锈蚀、缺件现象。

(3)闲置设备要存放整齐,并悬挂标牌。

(4)闲置设备需要使用时,必须有使用单位填写申请单,报机电科,同意后填写领用通知单,任何单位不经机电设备管理科允许,不得领用。

1.因生产任务不足等原因使设备停用时间达半年及以上,应进行封存,由使用单位填写设备封存通知单,报工艺科、生产科、设备科、财务科同意后,方可就地封存。封存设备应是完好设备,对封存的设备应切断电源,放尽油品,将设备擦拭干净,导轨及光滑表面涂油防锈,覆盖防尘罩,悬挂标牌显示,指定专人保养,定期检查和维护,随机附件及专用工具均应随同主机清点封存,防锈保管。

2.现场封存设备需启封使用时,使用单位持原封存申请单,先到生产计划部门和财务部门办理启封手续,会同设备科检查启封。使用前应检查、清洗、注油、试运行,待正常后方可使用。

因施工任务改变、无施工任务或施工任务严重不足而停用的机械可以申请封存。

一、封存机械必须技术状况良好,附件齐全,否则不予办理封存。

二、封存机械必须涂油、防腐,放尽机内存水,其零部件及附件不得随意挪用、拆换。

三、封存机械必须有专职管理人员定期进行保养和试运转。

四、封存期未到而需启封使用,需经封存审批部门批准,未经封存审批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启封。

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为保证生产设施的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过程的安全,确保烧结厂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使用于烧结厂内所有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管理。

1、机动科负责对生产设施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方面的安全管理。

2、生产设施的检维修、拆除和报废由机动科负责。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拆除和报废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3、安全监督科、机动科负责对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1、拆除工程施工前,拆除部门应该对拆除设备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编制拆除方案,落实控制风险,经联合签字批准偶,方可施工。较简单的拆除工作,也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

2、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领导下和监督下进行。

3、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水、供热设备等相连接部分切断。

4、生产设备中若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介质的,应先清洗干净,经化验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动火拆除。

5、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应该有脚手架或者其它稳固的结构部分方可操作。

6、拆除和报废生产设备时,由机动科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报仓领导批示,报批后办理报废。

7、如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严重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使用部门应及时按相关规定予以报废。由公司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

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我厂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切实杜绝各类设备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凡本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和设施均按此规定作业。

3.1设备设施由重大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损坏至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程度。

3.2设备设施由于长期使用受自然力的作用使其主体部位遭受磨损、腐蚀、变形、劣化到不能保证安全生产或基本丧失使用价值的。

3.3设备设施由于技术寿命终了而形成的报废。

3.4由于设备设施经济寿命终了而退役。

4.1申请报废:相关部门组织对报废设备设施的清理。

4.2初步鉴定:由机修组负责对报废设备、设施做鉴定,确定是否具有其他价值。

4.4报废处理

4.4.1由申请报废部门的经办人组织制定报废方案,将方案上交至常务副总审核。

4.4.2未经批准报废前,任何部门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报废处理。

4.4.3报废的设备设施由生产副总依据制定的报废方案处理,所有现金收入在处理完当天上交财务部,由财务进行账务处理。

4.4.4已报废的设备作出标识不得重新用于施工生产。

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生产设备拆除和报废管理,确保公司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化工装置安全管理、稳定、正常有序的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公司的建筑物、构筑物及生产化工装置。

1、施工单位在拆除工程施工前,应对全部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化工装置的周围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制定拆除方案,拆除方案要有安全措施,并经安全、技术、设备等部门审查确认,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

2、拆除工程方案经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在施工前要向参加施工的人员详细交底,进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并组织落实方案中的'安全措施。

3、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

4、拆除工程,对危险部位应先消除危险后再拆除,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不准用挖切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应保持稳固。

5、拆除的物件不准由上部向下抛掷,要采用吊运和顺槽溜放的方法,并及时清理现场。

6、化学危险物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7、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8、生产过程中生产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1、使用部门每年填写一次“报废设备审批表”,由科主任签字,由设备经设备信息科组织技术鉴定,逐台填写报废申请单,经医院主管设备领导审批后报经营班子。经营班子会同财务科对申请报废的设备按设备报废技术条件进行逐台检查。最后经由医院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执行。报废设备申请每年进行一次,八月底前报医院董事会。

2、待报废设备在未批复前,使用部门应妥善保管;已批准报废的设备,由使用部门将全套设备(包括所有附件、说明书等)移交设备信息科,并办理报废手续。

3、使用部门或个人,不准擅自转让、出售、拆卸设备。经批准报废的设备由经营班子按质定价,经董事长批准后处理。

4、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废。

(1)由于非常事件,使之严重损毁无法修复的。

(2)超过使用年限,基础件严重损坏,修理后达不到技术指标的。

(3)机型淘汰,技术落后,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4)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年久失修。

(5)一次维修费用超过原值50%以上,继续使用不合算的。

(6)计量不合格,应强制报废的'。

(7)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及健康,无改造价值的。

5、设备暂缺配件,不能作为报废依据。

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我司设备报废管理,切实杜绝各类设备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一、凡我司所有生产设备和非生产设备均适用本制度。

二、我司的设备分为生产设备和非生产设备两大类,生产设备分为专用生产设备(特种设备)、一般生产设备。

1、专用生产设备的安全使用年限,且应按《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申请报废。

2、特种设备应按特种设备管理规定及时申请报废。

3、一般生产设备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整改的或不能满足工艺要求且又不能修复的设备应申请报废。

4、电气设备应按国家的相关规定及时申请报废。

5、非生产设备经维修后仍不能使用的应申请报废。

三、凡申请报废的设备使用单位应填写固定资产处理申请表,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报公司懂事长或总经理批准方可报废。

四、凡达到使用年限的专用生产设备,必须实行强制报废。如确需继续使用的,使用单位必须提前半年提出鉴定申请,经国家特检所鉴定合格可延长使用,方可继续使用。

五、使用单位应加大对专用生产设备的管理,加强维护保养,在离安全使用年限最后1-2年内向公司提出鉴定申请,经鉴定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的,可提前申请报废。

六、使用单位对专用生产设备已满安全使用年限,未及时申请报废而造成后果的,应追究使用单位第一责任人和设备专职管理人员的责任。

七、公司生产部负责收集、整理、建档报废设备各类资料,并做好上报工作;使用单位应建立报废设备的登记工作。

八、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行。

机械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一、报废原因。

1、事故报废:即机械设备由重大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损坏至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程度。

2、损蚀性报废:即机械设备由于长期使用受自然力的作用使其主体部位遭受磨损、腐蚀、变形、劣化到不能保证安全生产或基本丧失使用价值的。

3、技术性报废:即机械设备由于技术寿命终了而形成的报废。

4、经济性报废:即由于机械设备经济寿命终了而退役。

二、报废原则:

1、设备的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污染环境,已无改造余地,大修性能、精度已不能满足要求。

2、设备磨损严重,基础件已损坏,再进行大修已不能达到正常使用和安全要求的,修理费用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属于淘汰机型,无配件供应来源。

三、报废审批:

1、需报废的机械设备,必须由物资设备部对报废机械设备作出详细、正确鉴定,确认符合报废条件后,填写“施工设备报废申请表”,经总经济师、物资设备部负责人、清核人及技师签字,经总经理审批后做出报废处理。

2、财务部对报废的机械设备的净值应一次提足后纳入折旧基金,报废的设备从固定资产帐上销帐。

3、已报废的机械设备销帐后物资设备部统一处理,处理费用上缴公司财务部。

4、已报废的设备作出标识不得重新用于施工生产。

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一:目的:

审批程序如下:

1.设备主管将设备报废报告交财务部审批。

公司的生产设备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可申请报废:1.设备老化高能耗,技术落后、经济效益差的设备。2.查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设备。

3.设备存在重大隐患或出现重大故障无法进行修复的设备。

4.涉笔存在重大隐患或出现重大故障且修理、改造等不经济的设备。5.其他应当淘汰的设备。

五:设备报废报告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设备的介绍。

5.设备报废报告经相关责任人审批后,有设备部负责任执行。

1.对于公司淘汰的设备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可转让给需要的企业或个人,但转让价格必须经过相关责任人的审批。

2.对于无转让价值的设备,设备部组织人员对设备进行拆卸,将其中完好的部件或经过修理可使用的部件取出后进行入库或修理,而无价值的部件则作废品处理。

3.考虑到经济性,设备的拆卸尽量在生产现场进行,并将其对生产的影响降到最低。4.设备拆卸后应尽快进行处理,清理现场,不得将拆卸后的不将留在现场。

报废设备处理完后,设备部应编制报废设备处理报告,交主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并封存报废设备的所有档案。

财务部应根据设备处理报告进行账务方面的处理并取消设备编号。报废设备处理的费用关于涉笔的维修及改造,不允许进行挪用。

上海佳春汽配有限公司。

机械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二〇一二年七月。

1.机械设备的处理,可以根据新旧程度和技术状况,按质论价。机械设备变价处理收入与账面发生价差时应按财务规定处理。变价处理收入应全部留做更新改造资金。

2.由于机械设备使用年久,磨损严重;或因意外事故使机械设备受到严重损坏,无法修复又无改造价值;或因技术寿命或经济寿命到期者;可按报废处理。3.机械设备报废条件:

(1)磨损严重,基础件已损坏,再进行大修理已经不能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者。

(2)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无改造价值者;

(3)修理费用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者;

(4)属于淘汰机型,配件无供应者;

4.凡符合以上条件者,由机械使用单位组织技术鉴定组,对申请报废的机械设备进行技术鉴定,填写设备申请报废申请表。

5.公司机械管理部门根据使用单位申请报废鉴定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如确认符合报废条件的由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并报财务部门销账。

6.申请报废的机械设备,如折旧尚未提足,应按财务规定将折旧提足。

7.已批准报废的机械设备,不得转让或继续使用,并做好。

残值回收,除汽车锅炉外,其他报废机械设备,应集中保管并进行解体,对尚能利用的零部件,总成要尽量利用并估价,作为残值变价收入。对尚未批准带报废的机械设备,不得任意拆卸零部件。

8.机械设备不论变价处理或报废,在办完实物清理或交接手续后,应及时办理财务事宜。

9.机械设备因遭自然灾害或其他非人力能挽回等原因丢失,应由使用单位认真清查,情况属实者应报财政部门,设备主管部门按规定处理,属于保管不善而丢失者,应由责任者负责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不得按报废处理。

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我院报废、积压仪器设备的'管理在,最大限度的提高报废和积压仪器设备的再利用价值,根据《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要规定适用范围只限于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仪器设备。

第三条资产管理处负责学院报废与积压仪器设备的处理工作。

第四条仪器设备的报废,要进行严格的技术鉴定。经鉴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视为报废仪器设备。

1、费用接近或达到同类新产品价格的设备。

2、无修复价值的或已无法修复的设备。

3、陈旧过时,精度或技术指标都无法恢复的设备。

4、粗制滥造,技术质量不过关的试制或自制的产品。

5、因产品更新换代或耗能大、效率低,属国家统一公布淘汰的产品。

第五条凡确定为报废的仪器设备,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应到学院资产管理处领填《报废单》,将技术鉴定结果详细填写在报废单上,经本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相关主管部门领导审查签字,最后报资产处审批。

第六条价值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仪器设备报废,除履行上述手续外,还应补充该设备从购置到报废全部过程的使用效益报告(包括机时数、培训人员总数、科研项目总数、获奖情况等)经主管校领导签字后由资产管理处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报废。

第七条报废仪器设备处理的时间,一般每年安排二次,上半年在5月份左右,下半年在十月份左右,特殊情况做临时处理。

第八条报废仪器设备由资产管理处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议价小组对废品进行统一作价处理。

第九条废旧仪器设备残值收入一律上缴学院财务。

第十条凡可重新利用的仪器设备,都要逐级建账。所有领用、建账手续,由领用单位资产管理员到资产管理处办理。

第十一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作积压仪器设备。

1、因学院教学、科研、开发等任务发生变化或者专业方向的转变,以后不再使用的。

2、使用年代久性能下降不能满足科研开发要求的。

3、重复购置多余的。

第十二条经各部门确认的积压仪器设备,在上交时,可先将积压清单报资产管理处,由资产管理处组织回收。大型仪器设备就地封存,等候处理。

第十三条资产管理处将各部门上报的积压仪器设备信息在校园网公布,对积压仪器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拍卖。

第十四条如果有校内部门需求积压仪器设备,由资产管理处办理办理校内转移调拨手续。

第十五条如果积压仪器设备的需求方属校外单位,由资产管理处办理对外销售手续。

第十六条处理积压设备所得收入,一律上交学院财务。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此前校发此类文件自行废止。本规定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机械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机械设备报废的条件及报废设备鉴定等基本要求。

机械设备报废条件2、1机械设备的主要结构、主要部件已经损坏,虽经修理,技术能力达不到最低生产使用要求和不能保证安全生产。

2、2修理费用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理。

2、3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无改造价值。

2、3属于淘汰机型,配件无供应来源。

2、4结构性能有严重缺陷。

2、5因意外灾害或突变事故,受到严重损坏。

2、6非标准专用设备,本企业不适用,其它企业也不适用。

3、凡符合以上之一者,无法修复和改造者可申请报废。

4、使用单位的机械部门组织鉴定对报废机械设备作详细、正确、全面的技术鉴定,确认符合报废条件后,填写“机械设备报废申请表”,经机械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公司审批。

5、凡申请报废的设备,如折旧尚未提足,应按财务规定将折旧提足后申报,特殊情况列书面申请报公司。

6、已批准报废不能使用的机械设备,机械部门要组织解体鉴定,对尚能用的零、部件要尽量使用(除国家规定办理的汽车、锅炉等外),对尚未批准待报废的机械设备,不得任意卸零、部件。

7、对于已批准报废的机械设备是垂直运输设备不准继续使用。

8、机械设备因管理不善丢失的,使用单位要清查,严肃处理,设备帐按财务制度处理。附“机械设备报废申请表”

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1.设备主要结构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修理经济性较差、改装或经国家政策规定必须淘汰的设备方可报废。

2.由使用单位向工艺科、生产科提出申请,经设备科审订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并报上级部门批准。

3.已批准报废的设备由设备科进行处理,报生产科、工艺科和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可估价外调。也可将能利用的另部件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作废旧物资处理。

4.由设备科将批准报废的设备转财务科注销资产,并办理相关手续。

5.报废的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及国家规定的淘汰设备,不准转售其它单位。

6.对已经上报同意报废的设备,经有关部门会审后,若仍有一定使用价值的,作报废留用处理或降级使用。

2)报废后的动能和特种设备不能留用。

3)报废后的起重运输设备若需留用,只能作降级使用。

4)对已办理报废的.金切锻压设备需留用的,则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5)其它经报废后不再留用的设备,应拆除入库待处理。

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1、设备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磨损严重或遭到意外灾害一次修复费用超过设备购置价值80%以上者,可以申请报废。

2、设备的报废,要组织机电、财务、供应、调度等部门的`领导干部、工人、技术员组成的鉴定小组参加,组织鉴定、签字、提出意见,填写报废申请表,报总公司机电部、财务处批准,报废手续批回后,做财务处理并在设备台帐上注销。

3、报废设备、辅机及配件,报废前应妥善保管,对还可以使用的辅机配件,需进行登记。

4、报废设备原值在三万元以上者,由省局批准,报部备案,原值在三万元以下者,由总公司批准,报省局备案,低值易耗设备,由总公司批准报总公司备案。

机械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2.报废原因。

2.1事故报废:即机械设备由重大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损坏至无法修复或无。

修复价值的程度。

2.2损蚀性报废:即机械设备由于长期使用受自然力的作用使其主体部位遭。

受磨损、腐蚀、变形、劣化到不能保证安全生产或基本丧失使用价值的。

2.3技术性报废:即机械设备由于技术寿命终了而形成的报废。

2.4经济性报废:即由于机械设备经济寿命终了而退役。

3.报废原则。

3.1设备的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污染环境,已无改造余地,大修性能、精。

度已不能满足要求。

3.2设备磨损严重,基础件已损坏,再进行大修已不能达到正常使用和安全要。

求的,修理费用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3属于淘汰机型,无配件供应来源。

4.报废审批:

4.1需报废的机械设备,必须由机电物资部对报废机械设备作出详细、正确鉴。

定,确认符合报废条件后,填写“机械设备报废申请表”,经总经理办公。

会、机电物资部负责人、清核人及技师签字经总经理审批后做出报废处理。

4.2财务部对报废的机械设备的净值应一次提足后纳入折旧基金,报废的设备。

从固定资产帐上销帐。

4.3已报废的机械设备销帐后机电物资部一处理,处理费用上缴公司财务部。

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1、设备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磨损严重或遭到意外灾害一次修复费用超过设备购置价值80%以上者,可以申请报废。

2、设备的.报废,要组织机电、财务、供应、调度等部门的领导干部、工人、技术员组成的鉴定小组参加,组织鉴定、签字、提出意见,填写报废申请表,报总公司机电部、财务处批准,报废手续批回后,做财务处理并在设备台帐上注销。

3、报废设备、辅机及配件,报废前应妥善保管,对还可以使用的辅机配件,需进行登记。

4、报废设备原值在三万元以上者,由省局批准,报部备案,原值在三万元以下者,由总公司批准,报省局备案,低值易耗设备,由总公司批准报总公司备案。

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为保证生产设施的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过程的安全,确保烧结厂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使用于烧结厂内所有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管理。

一、职责。

1、机动科负责对生产设施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方面的安全管理。

2、生产设施的检维修、拆除和报废由机动科负责。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拆除和报废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3、安全监督科、机动科负责对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1、拆除工程施工前,拆除部门应该对拆除设备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编制拆除方案,落实控制风险,经联合签字批准偶,方可施工。较简单的拆除工作,也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

2、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领导下和监督下进行。

3、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水、供热设备等相连接部分切断。

4、生产设备中若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介质的,应先清洗干净,经化验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动火拆除。

5、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应该有脚手架或者其它稳固的结构部分方可操作。

6、拆除和报废生产设备时,由机动科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报仓领导批示,报批后办理报废。

7、如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严重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使用部门应及时按相关规定予以报废。由公司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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