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工艺的管理制度范文(20篇)

时间:2023-12-17 12:52:18 作者:BW笔侠

生产不仅仅是简单地创造物质产品,还包括了创新和知识产出等方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生产管理经验和技巧,供大家参考。

工艺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qhse法律法规、标准。积极参加各项qhse活动,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负责安全生产中的`工艺技术工作,严格执行工艺管理程序和厂各种工艺制度。

3、对本装置职工进行生产工艺安全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工艺知识培训。

4、负责编制装置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及管理制度。在编制开停车、技改技措方案时,要进行危害因素和风险评价及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制定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时立即报告,组织抢修,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参加装置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参加工艺改造、工艺条件变更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qhse要求。

7、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生产工艺的管理制度

1、工艺是产品生产方法的指南,是计划、调度、质量管理、质量检验、原材料供应,工艺装备和设备等工作的技术依据。是优质、高效、人低耗和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手段。

2、工艺工作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工艺人员要坚持科学态度,不断提高工艺水平,为生产服务。

3、工艺工作要认真贯彻工艺规程典型化、工装标准化,通用化的原则。

1、工艺工作必须完善工艺手段,保证产品质量和降低成本,工艺过程合理、可靠、先进为原则。

2、工艺文件必须保证正确、完整、统一、清晰。

3、生产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艺,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操作规程、技术文件内容,如有某种原因无法按工艺生产时,应由主管技术厂长签字方可生效。

4、设计标准的修改需经主管科长、主管厂长批准。

5、凡是工艺文件出现的差错,应由技术科负责,凡属不按工艺文件而出现的差错,应由操作者负责,追查责任事故。

6、工艺员应不断对车间操作人员进行工作纪律教育,严格按工艺标准监督工艺执行。

7、工艺文件的编写,个性等项工作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并按工艺文件要求编写工艺质量要求。

8、技术人员对工艺文件、图纸的修改,除下达修改通知单外还应对全厂新发文件全部修改完毕,各修改单上应在存档通知单上注明。

工艺管理制度

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标准化规范》要求,为了保证采矿工艺安全高效,制定本制度。

一、采矿工艺和采用的采矿方法及结构参数应适合揭露矿体地质条件(包括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矿体赋存、开采技术等条件)。

二、设备、设施之间相互匹配,并满足工序要求。

三、各工序之间相互匹配,并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四、开采(回采)顺序适应开采现状,并按要求的回采顺序进行回采。

五、开采范围应在采矿许可证划定的范围之内。

六、按设计要求布置矿房、矿柱。对回采过程中产生的`冒顶片帮等进行监控。当地质条件变化时应及时调整采矿工艺。对采空区及时进行测绘和处理。

七、采矿工艺安全高效。采矿工艺运行记录齐全。安全出口符合安全规程规定,采出矿量符合设计及工艺要求,矿柱回收符合安全规程规定动作。采矿工程设施满足设备安全运行要求,凿岩、爆破、出矿能力相互匹配。

八、管理部门及职责

采矿工艺管理以企业生产技术部门为主,安环部配合,并指定专人负责。

工艺管理制度

1.本公司的工艺纪律的全面贯彻执行由总经理负责,各职能部门对本部门的工艺纪律贯彻执行负责。

2.工程部对所编制的技术文件的正确、统一负责。

3.要坚持按工艺文件、技术标准进行生产,各种工艺文件、技术标准必须按一定的审批程序进行校对、签字。确定之后,公司各部门、各级领导、全体职工都应严格遵守执行。凡改变工艺时,均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4.工艺文件规定的工艺参数,必须严格遵守,认真做好记录,经检查人员核对后,存档备查。

5.所有工艺装备、生产设备均应保持精度和良好状态,工艺装备应坚持周期检定,并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6.未经检查和不合格的工艺装备,不得在生产中流通使用。调整好的.处于使用状态的工艺装备不得随意折卸。

7.凡交付生产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外购件等必须进行检验,符合有关要求,方准使用,如需代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

8.生产作业计划要严格按工艺流程合理安排,做到均?生产。

9.生产工人要坚持按文件进行生产和操作,不按文件生产的产品,不论是否合格均以违反工艺纪律论处。生产工人要认真做好生产前准备工作,备齐有关文件,明确技术要求,检查工装、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作出处理。

10.生产工人在生产中要集中精神,不可擅离工作岗位,坚持自检,确保产品质量,做好交接手续。

11.生产工人应将使用的工具、量具应整齐地放置于规定的地点或工具箱,防止碰坏和锈蚀。要保持文件和生产场地的整洁。

12.半成品和成品堆放要把合格品和不合格品隔开放置,并要有明显的标记。

13.未经培训合格,达不到相应专业工种技术等级的工人不可顶岗生产。若违反而发生质量、设备事故,要追究生产部门责任。

14.对生产现场的违纪现象及个人,公司生产部、工程部有权制止并上报厂务经理,并提出处理意见。

工艺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我们手工课程顺利进行。环境卫生清洁,室内教学模具,展品安全无损,并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能让同学们安静有序的进行手工课程,学校特提出以下管理制度:

一、手工制作由负责人负责,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二、学生进入本室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三、在本室内应绝对保持卫生的干净、整洁,不要随意乱扔杂物,剪的.纸屑、废物等装入塑料袋内,课后由值日生清理出教室。

四、在本室活动,学生要事先准备好用具及用品,以免因准备不足而影响制作课效果。

五、禁止触摸,乱动本室展品,若因违纪而造成展品损坏,照价赔偿,。

六、注意安全,课堂中不得将剪刀,直尺等硬物对准他人,避免伤害事故发生。

七、学生在离开本室前应把桌椅摆放整齐,听从管理人中或任课教师的安排,有主观性离开本室,管理人中或任课教师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八、管理人员注意做好本室的防火、防潮、防盗工作。

工艺生产管理制度

(一)必须严格执行产品的工艺技术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规程。

(二)改变或修正工艺技术指标,生产、技术部门必须编制工艺技术指标变更通知单(包括安全注意事项),并以书面形式下达。操作者必须遵守工艺纪律,不得擅自改变工艺指标。

(三)安全附件和联锁装置不得随便拆弃和解除,声、光报警等信号不准随意切断。

(四)在现场检查时,不准踩踏管道、阀门、电线、电缆架及各种仪表管线等设施,到危险部位检查,必须有人监护。

(五)严格安全纪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和动用生产设备、设施和工具。

(六)正确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紧急情况下,应先处理后报告(包括停止一切检修作业,通知无关人员撤离现场等)。

(七)在工艺过程或设备处在异常状态时,不准随意进行交接班。

(八)正常生产执行岗位操作规程。检查并确认水、电、气符合生产要求,各种原料、材料、辅助材料的供应齐备、合格后,严格按配方的工艺要求投料。

(九)必要时停止一切检修作业,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开车现场。

(十)生产过程中要加强与有关岗位和部门之间的联络,严格按配方的'工艺要求进行。

(十一)运行过程中要严密注意工艺的变化和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应终止运行,严禁强行运行。

(十二)正常停车按岗位操作规程执行,并严格按停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

(十二)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必须先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避免人员伤亡,并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

(十三)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并通知有关岗位协调处理。必要时,按步骤紧急停车。

(十四)发生爆炸、着火、大量泄漏等事故时,应首先切断气(物料)源,同时迅速通知相关岗位采取措施,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工艺管理制度

为及时检查发现生产中出现的违反工艺纪律的现象并给予纠正,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车间对工艺纪律检查设立多级管理。

二、班级必须在生产前对生产场所的清洁卫生、工艺条件进行检查。

三、班组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工艺规程和岗位标准操作程序进行生产,班组长必须对此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各生产班组生产结束后都必须按规定做好清场及清洁工作。

五、班组长在工艺纪律检查过程中发现违纪现象应及时指正,并向车间工艺员报告。

六、车间工艺员在生产前必须检查各项工艺条件,合格后进行生产。

七、车间工艺员和班组长在生产过程中都必须对各项工艺条件进行检查,对工艺规程和各种标准操作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出现违纪现象应及时指正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八、车间主任、车间工艺员、班长不定期召开生产班组会议,以加强工艺纪律的管理,保证工艺纪律的切实实施。

九、生产技术部、车间主任应不定期组织技术人员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十、车间每月必须召开一次工艺纪律检查会议,以了解车间工艺纪律执行情况,找出差距,便于改进。

工艺管理制度

1、制造工程部为公司各项工艺标准、工艺规程等工艺技术文件的主要执行部门,各工序、机台及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及本部门制订的各项工艺管理制度。

2、本部门的工艺管理工作由部门分管领导负责,下设工艺员。

3、工艺员负责对各工序的'工艺执行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及监督管理,对违反工艺标准、工艺规程的工序及相关人员有批评、指正的权力;对发现的不符合工艺要求的其它问题有责令相关人员立即整改、解决的权力。日常检查结果将作为内部考核依据。

4、各工序人员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现行工艺标准及工艺规程,严把质量关。对出现的工艺质量问题应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应立即向维修人员、科长、工艺员直至部门分管领导反映、汇报,并在交接班记录上作好详细记录。

5、各工序水份、温度、流量等工艺技术参数的变更,必须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工艺员将有工艺员签字、部门分管领导批准签字的“工艺变更通知单”下发至相关工序,操作人员见单后按变更后的工艺标准执行。没有经部门分管领导批准的“工艺变更通知单”,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工序工艺参数进行更改调整,工序操作人员有拒绝执行的权力。

6、对于新增加或试验配方:根据市场策划部的生产、工艺要求通知书,工艺员拟订“工艺执行通知单”,经部门分管领导批准后下发至各工序执行。

生产工艺的管理制度

1、工厂环境卫生由办公室负责管理,监督有关部门搞好环境卫生。

2、各个部门对职工进行文明生产教育,使职工认识到文明生产对提高职工素质,保证产品质量的作用。

3、厂区内的物品堆放要划区,布局合理,保持道路通畅。

4、汽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要划出固定位置放置。

1、车间仓库卫生由各单位的负责,厂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

2、仓库内不得吸烟,油漆等易燃品存放处要有禁烟防火标志。

3、车间、仓库内的设备,物资排放整齐,并有标记,有防潮,防火措施,布局合理,道路通畅。

4、配电盘要固定良好,导线排列有序,接触良好。

5、职工要作到自学遵守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严守岗位,认真按操作规程进行文明生产。

工艺管理制度

工艺指标的管理分为公司控制重要指标和一般辅助指标,作业指导书上要求的工艺参数以及进行生产调整时,可能引起工艺运行条件变化的指标均在此范围之内。

1、因工艺运行条件、环境等客观条件的变化而引起的原工艺指标不适应,需对原指标进行变更的,在变更、修改前各相关单位必须做出科学和符合实际的分析,经有关领导审批后报厂长办。

2、工艺指标的变更、调整程序

2.1指标变更、调整时应遵循科学性、安全性、先进性、经济性、合理性的原则。

2.2因车间某一项工艺条件不适应现在的'生产运行情况需进行调整时,由所在车间提出申请,报厂长办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2.3如工艺运行条件影响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由厂长办进行申请更改。

2.4如工艺运行条件影响到生产的安全运行,由安环部进行申请调整。

2.5如工艺指标的变更影响到生产任务的完成,由调度室进行申请调整。

2.6所有辅助指标由车间写出申请报厂长办批准备案。

2.7所有指标必须以书面形式下达到操作岗位。

3、工艺指标调整的审批

3.1正常工艺运行条件的调整,由厂长办审核后,报请分管领导进行批准。

3.2涉及到影响设备长周期运行的工艺调整,由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后,报请分管领导进行批准、执行,报厂长办备案。

3.3涉及到生产安全、稳定运行的工艺调整经安环部进行评审后,报请分管领导进行批准、执行,报厂长办备案。

3.4涉及到产品产量的工艺调整,由调度室进行评审后,报请分管领导进行批准、执行,报厂长办备案。

3.5工艺运行条件的调整,由厂长办以《工艺指标变更申请表》的形式,申请调整,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以书面通知的形式下发至车间(工段)等相关部门执行。

4、工艺交接班

4.1交接班必须保证工艺指标在稳定范围内,达不到指标范围不准强行交班。

4.2交接班记录做到真实、完整。

4.3交接仪表显示温度、液位、流量情况。

4.4交接班双方应对本岗位的所有工艺指标对口交接,重点部位一点一点的交接,重点数据一个一个交接,不能出现死角,接班者同意接班,双方填写交接班记录并签名后,交班者方可离岗。

4.5因交接班不清出现工艺波动,根据时间对责任人加倍处理,接班后出现的任何问题追究接班者责任。

工艺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我公司出口产品符合国家相关出口检验检疫标准,公司实行厂检员管理制度,要求厂检员尽心尽责配合检验检疫部门开展工作。

二、厂检员必须及时学习并掌握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对竹木藤草制品出品的各项检疫要求,并对全厂生产、组装、包装各部门员工做好宣传工作,保证防疫工作有效开展。

三、出口货物开始生产时,及时跟踪原材料、半成品,及早确保原材料及半成品进行防虫、防蛀、防霉处理,到位充分,在达到检疫要求后进行成品生产工序。

四、成品生产时,按照各产品属性要求,进行抽检,严格控制水分,如有不符合要求及时反应到相关部门,产品包装时确保内盒中放置足够的'防虫防霉防蛀剂。如碰到有不符合防疫标准的情况,厂检员有权力要求有关部门进行整改,整改后继续生产。

五、厂检员必须定期对原料堆放、生产车间、包装车间、成品堆放区进行防虫、防潮处理,包装纸箱及其它辅料仓库的防疫处理。

工艺管理制度

为稳定和提高工厂产品质量、严格工艺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2.1总则

严格工艺纪律是加强工艺管理重要内容,是建立工厂正常生产秩序、确保产品质量、搞好安全生产、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的可靠保证。工厂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都应严格执行工艺纪律。

2.2工艺纪律管理内容

2.2.1企业领导及职能部门的工艺纪律。

2.2.1.1企业要有健全、统一、有效的工艺管理体系和完整、有效的工艺管理标准及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

2.2.1.2工艺文件必须做到正确、完整、统一、清晰。

2.2.1.3生产安排必须以工艺文件为依据,并做到均衡生产。

2.2.1.4凡投入生产的材料、毛坯和外购件、外协件必须符合设计和工艺要求。

2.2.1.5设备必须确保正常运转、安全、可靠。

2.2.1.6所有工艺装备必须按工艺要求设置,并应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计量器具及工艺装备应坚持周期检定,并保证量值准确、统一,工艺装备完好。

2.2.1.7要有专业培训规定,做到工人初次上岗要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做到定人、定工种。

2.2.2生产现场工艺纪律

2.2.2.1车间技术质量负责应组织职工进行工艺规程和车间工艺纪律的学习,车间领导应对工艺纪律贯彻执行负责。

2.2.2.2操作者要认真做好生产前的准备工作,生产中必须严格按设计图样、工艺规程和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对有关时间、温度、压力、真空度二电流、电压、材料、配方等工艺参数,除严格按规定执行外,还应做好记录,以便存档备查。

2.2.2.3精密、大型、稀有设备的操作者和焊工、锅炉工、电工及质量检测人员等必须经过严格考核,合格后发给操作证,凭操作证操作。

2.2.4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装备必须经验证、鉴定合格后纳入工艺文件方可正式使用。

2.3工艺纪律的检查与考核

2.3.1工厂必须建立健全的工艺纪律监督体系,是加强工艺纪律检查确保不断提高工艺文件质量和稳定提高产品质量的重要措施。

2.3.2全厂性的工艺纪律应由分管副厂长委托技术科组织质检科、供应部等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检查评定,生产现场的工艺纪律应由质检科负责日常监督,技术科进行抽查,车间领导负责进行日常检查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2.3.3工艺纪律主要考核内容:

a.工艺管理机构、职能落实和人员配备;

b.工艺管理制度是否完备;

c.技术文件的.准确率,完整率与统一率;

d.工艺文件的贯彻率;

e.设备完好率;

f.工艺装备的完好率;

g.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率;

h.生产的均衡率;

i.定人、定机、定工种的符合率;

j.定置管理的定置率和文明生产情况。

2.3.4检查与考核

2.3.4.1全厂性工艺纪律大检查每半年一次。

2.3.4.2生产现场的工艺纪律由质检部门负责日常监督,各车间技术质量负责人负责日常执行情况的检查(有记录),技术科对各车间上报反馈表进行抽查核对签字,上报有关职能部门。

2.3.4.3技术科负责按月对照车间工艺纪律对车间进行抽查,每月至少2次。

2.3.4.4各车间工艺纪律月度考核由技术科负责。

工艺管理制度

产品材料消耗工艺寇额是编制物资供应计划的主要依据,也是搞好材料管理及开展经济核算的必要条件。

2.1材料寇额的制订与管理实行归口与分级管理的原则,厂级由技术科负责,车间由材料定额员负责。

2.2技术科有关材料寇额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范围,

2.2.l编制《工艺材料定额计算方法》,制订单台产品零件定额,单台产品材料定额及其汇总工作。

3.1制订材料寇额的依据。

3.1.1计划部门下达的生产技术准备计划。

3.1.2技术科提供的、标有产品净重和零件净重的图样及零件明细表,另外还有各种材料标准和技术条件。

3.1.3供应部及车间提供的各种材料实耗统计分析资料。

3.2制订材料定额的方法:

3.2.1材料定额包括净重、毛重、定额、利用率四项指标。

3.2.2单台产品定额的汇总应包括产品图纸中所有的零部件、外购件、外协件等。

3.3材料定额的审批。

3.3.1《工艺材料定额计算方法》由技术科编制完成后,须经技术副厂长批准后实行。

3.3.2产品材料消耗工艺定额,由技术科编制,分管厂长审批,经标准化会签。

3.3.3产品材料消精工艺定额明细表、汇总表、底图审签完毕,由资料室归档印发。

工艺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艺管理,严肃工艺纪律,确保产品质量。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半成品和成品生产车间生产的工艺管理。

生产技术部负责工艺文件的编制及对生产车间的技术工艺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进行工艺纪律的考核等。

生产车间负责工艺制度的贯彻执行。

根据产品的技术质量要求,确定所需原材料、工艺流程、加工方法、产品质量标准、设备要求、验证时机、接收准则等。

1、工艺文件的种类和编制要求。

(1)工艺文件的种类。

本公司的工艺文件一般包括工艺流程、操作规程、材料。

清单等。

(2)编制要求。

工艺文件应做到正确、完整、统一、先进、符合实际,保证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现行的技术法规,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相关的典型工艺、工艺技术文件;公司的现有生产设备、工装、检测手段、工艺技术水平及生产组织情况。

(三)工艺文件的`贯彻。

1、产品工艺文件一经批准,就成为公司的技术法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或降低要求。贯彻执行工艺文件,是执行工艺纪律的主要内容之一。

2、工艺文件下发后,技术部应及时到车间进行技术指导,指导内容一般包括:设备、工具是否需要增添和调整;生产组织和生产流程调整意见;产品试生产时,指导操作者操作、调整、直至产出合格产品;产品的关键部件及技术保证措施;应注意的事项;估计在制造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及其预防措施。

随着设计的更改、工艺方法的改进、某个工艺文件的差错和新标准的实施等原因会发生工艺更改的问题,必须对工艺文件更改加以控制。

1、工艺更改有技术部提出更改方案,经评审后报主管领导批准,然后下发《工艺更改通知单》,各部门遵照执行。

2、对更改工艺后的产品质量进行评审认可,以验证产品质量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

(五)工艺纪律和考核内容。

生产管理制度

为更进一步用科学的现代化管理手段和方法来加强我公司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现场实施有效的控制,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1、整理要求:

a)不用的东西及废品必须从现场清除,防止混杂不清;

b)对不常用的工模夹具及其它工位器具,要分类存放;

c)偶尔使用的东西,集中存放;

d)经常使用的,要存放有序,放置在作业区内。

2、整顿的要求:

a)需要的东西,定置摆放,做到物各有位,物在其位;

b)对现场实行挂牌和目视管理,做到心中有数,物品随用随还、取用方便;

c)各类工模夹具,分型号规格、统一存放,一目了然。

3、清扫的要求:

b)在对设备清扫时,要同时检查设备是否有异常现象,时刻保持设备的润滑;

4、清洁的要求:

a)操作者要保持工作环境每时每刻都清洁、美化;

b)要对现场进行随时清扫,要做到无铁屑、无滴漏、无积灰、无油污。

5、素养要求:

培养操作者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提高员工自我管理水平的意识。

1、要求生产车间必须现场挂工艺卡片和作业指导书。

2、工艺的制定必须满足生产的需要和产品检验要求。如特殊原因不能满足产品和检验要求,一定要通过评审后,签字才能生效。

3、操作者必须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

4、发现不合理的工艺要求要及时反馈,以便及时更改或更换,使之达到合理的工艺。

5、加工零件不落地,工件转序用工位器具,确保工件无磕碰划伤。

1、以车间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对工序工件实行三检:即操作者自检、操作者同专职检验人员检查、操作者之间互检。

2、检查过程中,要自检、自分、自打标记,不让废品转入下工序。

1、建立现场定置管理图板:车间需要的设备及工位器具均应反映在定置图上。凡定置图没有的,应视为车间不用的,应清除出车间。

2、建立生产计划进度展示板,板中应反映出当月计划,计划完成情况等。

3、建立综合管理板,板中应反映出技术质量、设备情况。

1、加工件不落地,配件、半成品、产成品整齐摆放在指定位置。

2、不合格品与合格品严格区分,标志明显。

3、不野蛮移动工件,工件无磕碰划伤。

4、边角余料不乱堆、乱放,必须放在工位器具架上或铁箱内。一个批次生产任务完工后必须立即清理出现场。

5、工具、量具必须按定置管理要求摆放,不得乱放。

6、工位器具架、车,按定置管理要求摆放,不得乱停、乱放。

7、工作完后必须清擦设备,保证设备干净无积灰、黄袍。

8、不许在通道上作业,通道上无工件、车辆、杂物等。

9、工作完后必须对周边的卫生进行清理和清扫,保持地面清洁。

10、车间内无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

11、工具箱、窗台、设备上洁净无物。

12、门窗无破损,玻璃清净。

13、水池洁净,无长流水,下水畅通。

14、对加工过程中形成的铁屑需及时清理,班后必须及时清理干净。

15、保持工作服洁净,无油污。

16、在工作现场不许晾晒任何衣物、鞋、袜等。

17、一切与现场无关的东西,必须清理出现场,不许在现场存放。

生产管理制度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下属生产单位。

3安全生产教育。

3.1每年由生产单位自行组织对员工专门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

3.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3.3新进公司的员工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3.4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规程等。

3.5生产单位必须建立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没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在生产现场从事作业或管理活动。

3.6公司办公室对生产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没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的,将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4安全管理小组。

4.1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单位负责人任小组组长。

4.2安全管理小组职责:

4.2.1对各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评价。

4.2.2落实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

4.2.3有权对有关安全措施及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进行审定。

4.2.4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采取处理措施。

5安全生产检查。

5.1按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规程进行。

5.2定期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安全管理小组组长主持,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参加。

5.3经常性检查。

5.3.1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5.3.2安全员及各班组兼职安全人员进行巡回检查。

5.3.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

5.4自检、互检、交接检。

5.4.1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的作业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5.4.2互检:交叉作业时,班组之间相互检查监督,共同遵章守纪。

5.4.3交接检:上道工序完成的设施移交下道工序前,由上道工序班组进行自检明确人无误时方能移交下道工序班组;下道工序班组在使用前,应同上道工序班组共同进行安全检查验收,确认无误后,下道工序班组方可使用。

5.5发现隐患的部位,可视问题的严重程度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5.6定期检查及专项检查要有检查记录,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证。

6安全管理。

6.1下列能够引起人身及火灾、爆炸事故的直接因素,都必须列入管理对象:

6.1.1各类机械设备,手动、电动工具,电路、电力设施,堆置物、建筑物,油库、仓库等。

6.1.2易爆炸物,如锅炉、压力容器、火药、炸药等。

6.1.3强酸、强碱及亚硝酸钠等有腐蚀、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

6.1.4与地面位置相差较大的作业如登高、高温、热蒸汽、超低温物体等。

6.2重点部位的管理。

6.2.1要求对存有危险作业部位(工段)、不安全状态(因素)和国家、行业有规定的防范对象进行挂牌警示、作安全标志、划重点防护区或安全警戒区,并建立重点部位档案。

6.2.2重点防护区、警戒区内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a)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存放杂物、施工、携带火种。

b)在警戒区域附近实施明火作业或爆破作业前,必须通知安全员,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后才能进行。

c)机动车辆在警戒区域不得超速行驶与停留,人员不得在警戒线内逗留;。

d)警戒区域内,未经分管领导允许并由专门人员陪同不得到现场参观。

6.2.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移动、摘除警示和安全标记。

6.3个人及设备的管理。

6.3.1生产个人有接受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的义务。

6.3.2生产个人应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遵守有关设备及工艺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毒、有害物等的管理规定。

6.3.3生产个人应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6.3.4设备管理部门应制定设备技术操作规程,并确保这些操作规程得到有效实施和执行。

6.3.5设备管理及使用部门应制定对机械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检修应包括影响设备及安全的所有部位、部件、各种仪器仪表等。

6.3.6对设备的检修情况应形成记录,存档备查。

6.4消防安全。

6.4.1对存有火灾隐患的地点、部位、场所,必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设置防火标志或标语,并配备消防器材、器具。

6.4.2应建立明火作业及安全用电制度。电器线路除专业人员外其他人严禁乱搭乱接。从事电气焊、烘烤作业时,应做好周围的防护措施。

6.4.3使用、贮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按其性能安全使用、贮存,并严格管理。

6.4.4所有仓库内贮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分堆存放并留出间隔和通道,库内必须保持清洁,仓库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

6.4.5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要责任到人,经常检查、维修和保养,保证完整、性能良好。

6.4.6水防器材应每一年、干粉灭火器每半年进行一次质量标准检查,并做好记录。

6.4.7消防器材应按规定放置,除检验救灾用于灭火外,严禁乱动、挪作他用。

6.4.8生产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所有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检查、保养。

7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7.1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令、遵守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加强组织纪律性,服从管理。

7.2班前班组长要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教育,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和对他人人身安全的防护意识。

7.3各班组长根据员工身体状况分配生产任务。特种作业人员生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7.4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挥命令。

7.5严禁不了解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和未持证上岗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进入生产现场作业。

7.6进入现场作业必须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8安全责任目标管理。

8.1生产单位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按责任中安全管理目标,细化分解,并于各部门及生产车间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8.2安全目标责任书必须明确事故指标、安全指标和安全生产达到的标准,及奖罚硬指标。

9安全管理考核。

9.1为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生产现场达到安全文明卫生标准,按安全管理目标对生产单位管理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

9.2考核成绩纳入个人工作业绩并与个人工资挂钩。

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资兴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把承朝高速公路建设成优质工程、廉政工程和安全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等国家和部门的法律法规,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和自治区交通厅文件要求,结合承朝高速公路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参与资兴高速公路建设的各监理、施工单位要积极运用安全系统工程技术,正确处理安全与工期、质量、效益等方面的关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安全。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搞好施工。

第三条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

第四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控告。

第五条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用于资兴高速公路工程在建项目。

第六条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设,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组织落实体系。从中铁建桂林投资公司、epc项目部、总监办、驻地办、各施工单位、到各施工队和班组,都要层层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把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各单位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驻地监理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安全生产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办公室。

第八条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监督领导小组,负责对所辖合同段安全生产的监督和安全技术的指导,由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任组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并指定一名专业工程师为专(兼)职安全,负责日常安全技术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九条各项目经理部相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质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部经理、副经理、党支部书记、总工和安质部的科长组成。安质部按照安全生产合同规定数量设置专(兼)职安全员。项目经理和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为第一和主要负责人。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技术人员。施工单位所辖工区(队)应有兼职安全员。现场施工员要分管安全。工区(队)负责人是本工区(队)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分管安全的副职领导是主要负责人。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建立保卫组织机构,设专人负责保卫工作,负责施工驻地和施工现场的治安工作,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

第十二条参建单位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安全职责明确。

第十三条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分析全线的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搞好安全生产的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办法。

2、组织做好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并下发安全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单),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人和事给予纠正或处罚。

3、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

4、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5、负责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上报。

第十四条各岗位人员安全责任制。

(一)总工程师职责。

1、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必须审核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并参加脚手架、排架(便桥)、井架、塔吊、缆索塔架、安全网、围堰等临时设施和爆破等特殊作业的检查验收工作,凡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使用和爆破。

3、检查、督促工程施工实施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要求。

4、解决施工中复杂工程(如上下交叉作业等)的安全技术问题,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办法。

5、对因安全技术和管理不善原因造成的事故负主要责任。

(四)各科室职责。

1、办公室全面负责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办公室、宿舍和食堂的防火、防盗、安全用电、卫生;车辆的防火、防盗、安全管理;流行性、传染性疫病的防治;建管处安全台帐的建立和管理。

2、办公室负责资兴高速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

3

3、安质部负责监督检查各施工队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预案的落实情况,组织全线的安全生产检查评比工作,对承包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4、协调部负责解决处理沿线百姓阻工及与施工单位发生的矛盾和冲突,维护施工秩序,营造施工环境。

5、计划合同部负责本科室各种档案资料的保管、保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项目部与施工队签订的安全生产合同的履约情况。

6、财务科负责本科室各种账目资料的保管、保密工作;负责现金的保管和防盗工作。

7、总工办负责审查设计图纸、各参建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第十五条建管处和各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六条参建单位应当相互配合,确保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由参建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责任分工负责。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作业环境和劳动保护用品。购置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保证质量,凡未经国家劳动监察部门检验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购置和使用。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必须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和电气产品、架设机具、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生产)组织设计和施工(生产)方案时,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编制施工安全紧急处理预案,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要以国家和建筑行业及交通系统颁布的“安全操作规程”为准则,报经驻地办批准后逐条落实。

第二十条下达施工(生产)任务时,必须实行交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下达方与接受方须履行交接手续,以签字为准,在交接手续不清的情况下开工,发生问题,应追究指挥者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的基础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和起重吊装作业、垂直运输作业、高空作业及临时用电等,必须符合相应安全技术规范。对脚手架、排架(便桥)、井架、塔吊、缆索塔架、安全网、围堰等临时设施及挖孔桩,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施工单位总工、驻地办监理组织验收,凡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准投入使用;验收情况要有记录。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建立防火组织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加强对防火器材的管理工作,并使其保持完好的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特殊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要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设置安全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等,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二十四条在保通施工路段施工单位要在现场设置专职交通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交通疏导值班工作。

第二十五条参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和规范,杜绝“三违”现象。

第二十六条安全管理人员在各自管理的范围内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省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各项规定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要不断进行科技创新,以科技创新促进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第二十八条要与当地公安派出所、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消防安全工作。与地方建立群防群治组织。

(一)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全体施工人员特别是一线操作民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熟悉有关规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懂得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知识、作业场所及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与事故应急措施。

(二)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严禁事项。安全教育要有教材。要让每一个管理人员、每一个民工对安全管理、对所从事的工种的安全规程做到应知应会,要讲得出,做得到。

(三)对新进场的民工或从事新工种的民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得少于10小时,以后每月不少于5小时。安全教育要有记录,要认真填写《安全教育登记表》。

(四)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施工人员及劳务队民工不得上岗作业。

(五)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技术培训,必须取得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还应当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培训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十条参建单位应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定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第三十一条参建单位安全教育及培训要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效果,尤其对新上岗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改变工种人员、采用新技术的人员及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二条要经常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如何搞好安全生产,以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要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并结合施工实际,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施工现场要设置安全标语,安全纪律牌、操作规程牌和安全标志。

第三十三条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

(一)各单位在制定定期生产会议(例会)制度的同时,也要制定定期安全会议制度。一般规定:建管处每季度安全工作会议不得少于1次;监理单位、项目经理部每月不得少于1次;各工区(队)每月不少于2次。安全会议必须保证质量,不要流于形式走过场,必须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查。

(二)建管处每季度召开1次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各监理单位、项目经理部关于安全生产情况汇报,针对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和具体措施,并印发会议纪要。

第三十四条为便于各级主管部门和领导及时了解和妥善处理发生的安全事故,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条安全事故发生后,要保护好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防止事故损失扩大,同时按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第三十六条要及时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全面分析。并写出调查报告报建管处。事故调查处理要按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制定出防范措施和整改处理意见,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三十七条事故的处理务必坚持事故责任不清不放过、责任人不受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要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三十八条事故处理后要按有关规定将《企业职工伤亡调查报告书》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填好报建管处。

第三十九条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要追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十条本项目排查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由于生产施工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人员群死群伤和人员死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第四十一条公司将把本项目重点监控整治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基本情况和整治监控管理情况在中铁十五局网站上进行公布,并及时发布事故隐患整治监控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隐患整改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向社会告示。

第四十二条凡列入本项目重点监控整治的隐患必须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期限一般控制在一个月内,对少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的,整改期限不能超过两个月时间。逾期仍未完成整改的,应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并依合同对存在隐患单位进行处罚。

第四十三条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必须对重点监督管理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四条公布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隐患的名称和地点;

(二)隐患主要危害性和影响性;

(三)隐患整治的期限;

(四)隐患整治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五)隐患点周边群众应注意的事项、应急疏散线路等。

第四十五条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单位是隐患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主要领导是隐患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整治监督管理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隐患督促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

第四十六条事故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整改督办单位要分别建立隐患整改档案,即记录整改情况。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隐患整改方案及相关部门的审批意见;

(二)隐患整改过程的工作记录;

(三)整改责任单位申请验收报告及整改完成相关材料;

(四)有关部门检查验收的结论报告。

第四十七条档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实施安全生产长效管理的基础工作,也是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公司、各项目经理部要指定专人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档案资料进行立卷管理。安全档案有:

2、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档案。

3、安全隐患备案整改档案。

4、事故处理档案。

5、会议记录档案。

6、安全生产应知应会教育档案。

7、安全生产合同档案。

8、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9、专职或兼职安全员档案。

10、安全生产操作程序档案。

11、安全生产奖罚档案。

12、劳务队伍安全生产档案。

13、安全文件档案。

14、应急救援预案档案。

15、大检查档案。

16、专项检查档案。

17、安全生产保险档案。

18、安全投入档案。

第四十八条安全生产检查是发现隐患,实现“预防为主”的重要手段,必须有效地进行。建管处、各监理、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和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组织安全检查,包括综合性和专业性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应采取下“整改通知书”或“整改通知单”办法限期改正。原则规定:建管处、各监理、施工单位每月组织1次安全生产检查;各分部应开展月、旬、日安全生产自检自纠活动。同时对检查过程要有文字记录。

第四十九条建立专职巡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专职安全员每天要巡查施工工地。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专职安全员每天要有巡查记录。

第五十条建立施工现场值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每个施工现场,必须要有兼职安全员或者现场施工员带班并负责安全工作,发现违章、冒险作业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遇有紧急情况,有权决定停止作业并向工区(队)领导报告。

第五十一条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每月要进行安全自检、自查,做好各种安全记录,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制定安全处理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形成安全报告,上报建管处。

第五十二条建管处每年度按开工前期、施工中期和年度工程收工前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安全生产管理进行总体部署、安排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

第五十三条建管处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着成绩的项目经理部、监理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奖励实行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第五十四条建管处对项目经理部、监理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奖励:年终考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好,实现安全生产责任状目标的,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并按照“建人民满意工程”劳动竞赛的综合评分予以奖励。

第五十五条项目经理部对工区(队)及有关人员的奖励办法自定。

第五十六条epc项目部对项目经理部、施工队没有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没有做好,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将给予处罚。

第五十七条本办法由资兴高速公路第六标段项目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自即日起施行。

生产管理制度

1.冷库、机房人员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三个“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压力容器监察规程》、《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要以高度责任感进行认真的操作、维护、保养、检验,确保设备安全运转。

2.各工种人员一定要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一定专业培训,按劳动部门规定考核,合格者才能进行特种操作,各工种人员都必需对制冷装置有较全面熟悉了解方能进行操作,每年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技术培训和业务学习一期,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操作人员要做到“四要”“四勤”“四及时”,厂部由厂及主管冷冻厂厂长参加每年一次对操作人员进行考核评比,并予以奖惩。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五交一接”。

1)“五交”:

交待当班生产任务、机器运转、供液、库温等情况;

交待机器设备运行中的故障、隐患及注意事项;

交待有关各种记录;

交待生产用具及各种消防器材的齐全;

交待机器设备、库房内外四周的卫生情况。

2)“一接”:

“五交”清楚后接班,如有问题且能当班处理的,两班协助处理完毕,再办接班手续。

5.库房、机房的机器设备和压力容器,每天各车间自检,每月由主管副厂长负责与设备科及有关人员检验一次,每年淡季进行保养大修,以保障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6.库房、机房内各种安全自控元件每月检查一次,每年校验一次,防止失灵;防毒面具、消防器材每年检查一次,机房人员必须训练掌握使用,懂得氨中毒急救方法。动明火必须经过审批,由审批人员指派监护人员。

7.制冷装置上设置一定的标志,以避免操作错误。

8.库房、机房人员,每月一次参加车间主任主持的安全生产会议,每年一期参加厂以上主持的安全生产学班。

9.库房、机房为生产的重要环节,严格禁止闲杂人员进入上述地区。

20xx年12月20日氨中毒的紧急医疗保护与预防措施。

1、预防措施:

(1)、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2)、必须有防毒面具、橡皮手套、防毒衣具、胶鞋及医疗救护用的药品,并完好地放置在机房进口的专用箱内。

(3)、为确保防护用品的有效性能,防毒面具,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2、紧急医疗措施。

(1)立即将中毒者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

(2)如呼吸困难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3)呼请就近医生或拨打110。

(4)尽可能地更换衣服。

(5)若液体制冷剂落到皮肤上必须迅速用大量水或酸冲洗(但不能用酸冲洗眼睛)在氨液未洗净前,不得用纱布遮盖伤处。

(6)让中毒者吸入1—2%的柠檬酸溶液的暖汽体。

(7)让中毒者喝柠檬酸水或3%的乳酸溶液。

(六)、保护装置:各种工作梯子、工作台及通道应无障碍物。机器设备附件,机房内禁止堆放无关物品.

工艺管理制度

1.本厂采用去离子水法制得纯化水,即为去离子水。

2.制水设备由清洁工负责制备、清洁保养,由化验室负责再生、检测。

3.厂化验室负责对制出的.去离子说进行每班一次的检验,并有记录。

4.去离子水使用范围包括:清洁工作服、鞋、帽,储水器清洗、洁净室、工作台面清洗、净化区的工位器具,消毒液配置等。

5.非洁净区工位器具、储水器清洗、注塑机的冷却用饮用水即可,无需用去离子水。

6.用去离子水制得的去离子水不得用在清洗与生产无关物品或浪费。

7.储水器应每隔本个月由清洁工进行消毒。其消毒规程为:。

1、先用去离子水清洗;。

2、冲干;。

3、用1%甲醛溶液消毒;。

4、用去离子说冲洗;。

5、水质检测。

8.制水量应能满足生产需要,并要有制水记录。

工艺管理制度

提高生产过程的安全水平,规范开采活动的各工艺环节,预防和减少露天采石场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山生产工艺过程的管理控制工作。

3.1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在采矿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组织制订并落实本制度。

3.2安全科负责检查本制度执行情况,对于存在的不符合应采取纠正措施,以消除不符合原因,防止符合再发生,纠正措施应与所遇到的问题的影响程度相适应。

4.1开采范围控制。

4.1.1矿山每年由有资质的地勘单位进行一次储量动态检测,对矿山采场进行测量,画出现状图,检查是否存在不符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相关法规的开采行为。

4.1.2委托进行动态检的测地勘单位每年进行一次现场打桩或画线定位,按采矿许可证拐点坐标划定剩余资源的开采范围。

4.1.3每次进行穿孔作业前,由安全科检查计划的穿孔部位是否处于法定开采范围之内并保持一定的余量,禁止界外穿凿炮孔,如出现越界穿孔现象,及时通知穿孔作业负责人调整穿孔位置。

4.2开采方式和开采顺序控制。

4.2.1每次穿孔前由安全科根据设计文件要求确定穿孔区域,通过控制穿孔作业控制开采顺序。

采用台阶式自上而下分层开采方式。淘汰落后和不安全的开采方式,严禁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等开采方式。

4.2.2实施中深孔爆破,保证分层高度不得超过20米。分层凿岩平台宽度不得小于4米;工作边坡角和最终边坡角根据岩体的稳定性确定,但最大不得超过设计的.边坡角。

各分层炮孔的孔底应处于同一高程,最大误差不超过0.5米,以利用形成平整的工作平台。炮孔穿凿完毕应由安全管理人员和凿岩人员共同进行验收,做好验收记录。

爆破前,应将钻机、挖掘机等移动设备开到安全地点,并切断电源。

4.3设备、设施、工序相互匹配管理。

4.3.1本矿山主要生产工序包括:凿岩、爆破、铲装、运输、破碎筛分。生产过程中的主要设备设施包括凿岩设备、铲装设备、运输设备、破碎筛分设备及其配套设施。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负责制订生产计划,控制保证设备、设施之间相互匹配,并满足工序要求;各工序之间相互匹配,并满足企业生产要求。

4.3.2各工序的设备数量应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和矿山生产能力要求,并保持一定富余,富余系数不得超过1.4。

4.3.3按设计要求对各工序设备进行配置后,生产管理人员根据现场跟踪调查情况,及时对生产薄弱环节进行能力补充。

4.3.4凿岩作业人中在坡度大于20度的山坡及陡壁边缘进行作业时,应配置安全绳、安全带和钻机稳绳等安全设施。

4.3.5矿山应设置避炮设施,如无合格的避炮设施,爆破前必须将所有人员转移至距爆破点400米以外的安全地带。

4.3.7出坡填方的弯道、坡度较大的填方地段以及高堤路基路段外侧应设置护栏、档车墙等。对主要运输道路及联络道的长大坡道,可根据运行安全需要设置汽车避难道。道口必须设置警示牌。卸矿平台(包括溜井口、栈桥卸矿口等处)要有足够的调车宽度。卸矿地点必须设置牢固可靠的档车设施,并设专人指挥。档车设施的高度不得小于该卸矿点各种运输车辆最大轮胎直径的五分之二。

4.3.8矿山电力装置应符合gbj70和水电部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采场的每台设备,必须设有专用的受电开关;停电或送电必须有工作牌。矿山电器设备、线路,必须设有可靠的避雷、接地装置,并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和监测,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4.4隔离带管理。

为防止出现超层越界开采现象,在开采过程中保留一定规格的隔离矿带。

在水平方向,与邻矿区的隔离带宽度不小于30米,隔离带矿体只能由一方开采并应签订合同予以确定。

在垂直方向上,为防止超过采矿许可证规定的深度,最后一个开采水平穿孔时应保证孔底标高不低于采矿许可证规定的最低开采标高。

台阶高度、宽度、台阶坡面角、工作边坡角、最终边坡角按设计要求控制。执行边坡管理制度。

《采矿工艺系统专项安全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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