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本书(精选17篇)

时间:2023-12-09 18:44:07 作者:灵魂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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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

最近,我迷上了《恐龙历险记》这本书。

一个凉爽的夜晚,风儿轻轻吹着,我坐在窗前端详着我心爱的《恐龙历险记》。

只见蓝蓝的天空上,翼龙在那儿飞翔;在茂密的树林里,慈母龙在那儿产蛋;在广阔的草坪上,小暴龙躺在大暴龙的怀里;在清澈的湖水里,鱼龙在那儿嬉戏。

我惊呆了,难道我来到恐龙时代了吗?

突然,传来沉重的脚步声,我感觉大地都在震动。我愣住了,只见一只霸王龙正一步步向我逼近,两条后腿像粗壮的柱子,前爪像锋利的钩子,又粗又长的尾巴就像一条钢鞭,“呜,呜……”它甩动着脖子,张开大嘴吼叫,露出两排尖锐的牙齿。我吓得闭上眼睛,大气不敢出,等着成为这只霸王龙的美餐。

好像过了一个世纪,我慢慢睁开眼睛,只见霸王龙把头伸到我跟前,小小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我,好像在问我从哪里来,一点也不像我想的那么恐怖,我伸出手摸了摸它皱巴巴的皮肤,凉凉的。霸王龙用长长的舌头舔着我的脸蛋,鼻子哼哼地吹着气,好像在给我挠痒痒。

我们很快成了好朋友。

我越飞越高,越飞越起劲。

“你又在和恐龙历险吗!”妈妈的话把我惊醒,我揉了揉眼睛,看了看手中的《恐龙历险记》,忍不住笑了起来。

2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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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

名字叫做《穿皮鞋的胖熊》,这本书里的故事很精彩,很好看。里面有我最喜欢的故事:《没有耳朵的的兔子》、《大野猫和小黄鸟》,还有《绿胡子爷爷和点点》。我喜欢绿胡子爷爷,因为他非常地善良,从来不伤害动物们。我也喜欢小黄鸟,因为它很可爱,喜欢动物们和绿胡子爷爷唱歌,歌声很美妙。

这本书教我们做人要善良,要助人为乐。我相信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会喜欢上它。

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我姐姐送给我的,书名是《汤姆.索亚历险记》。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角色是汤姆和哈克。他们两个出生在美国,从这本书里我知道在汤姆那个时代的美国星期五是不能穿鞋的,这让我很吃惊,要是路上有钉子怎么办呀?还有一个是哈克这个角色被作者写成是一个爱抽烟,没人要的一个坏小孩,所有的父母都不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和哈克这个坏孩子在一起玩。

但孩子们却很羡慕他,因为他们很想跟哈克一样想去哪就去哪,很自由。汤姆喜欢冒险,而他也喜欢上了一个女孩,那个女孩的名字叫贝基。汤姆和哈克亲眼见到过一起凶杀案,他们在少年时代当过海盗、强盗,在当强盗的时候在一个山洞里挖到了一箱宝藏,他们还找到了几把冲锋枪和步枪。他们因此变成了大富人,我很羡慕他们。我喜欢和汤姆一样冒险,更喜欢姐姐送给我的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

名字叫《查理九世》。书里的内容是:五个人物和一只狗组成了一个被称为“五人一狗”的小队一起去探索许多人们不知道的惊人事件。

书里面有好几个主人公我都很喜欢,有墨多多、扶右、查理九世、虎鲨等等。

墨多多是一个爱冒险的人,被作者称为“问题多多”,也是这个小队的副队长。他在一次次的冒险中,鼓励队中的每一个成员鼓足勇气,最后战胜了困难。

扶右是一个喜欢创造东西的小发明家,他的成果常常帮助队员发暗号、照明、武器等等……并常常提醒队员做该做的事。

查理是小队里的队长,婷婷一见到它就抱着它。它的主人是墨多多的`爷爷,墨多多的爷爷给了它一个领结,让他可以和人说话。这是只懂得享受的小狗,常常一边看电视一边喝,奶,还常常独自去探险,像个小侦探。

接下来说说虎鲨吧,他是一个体育小霸王,身体肥嘟嘟的。一见到有人想要挑战他,就拳头一握,一下子把对方吓傻了。其中有一次,一个小鬼跑到了他的前面,他刚要挥起拳头,那鬼就吓得撒腿就跑。大家看了,都夸他说:“这么厉害,是不是过去在少林寺学习过。”

这就是我爱看的书——《查理九世》,它告诉了我们:遇到困难,只要认真思考,一定会获得成功的。

我喜欢的一本书

文学家鲁迅曾经讲过:“书是营养的面包。”我觉得这个比喻特别亲切,我觉得书就是我营养的面包。当我一看起书来,我就忘了吃、忘了睡。我记得最清楚的一本书就是《楚汉英雄传》。

《楚汉英雄传》是我的第一本有关历史的书。里面讲的是项羽和刘邦怎样争夺天下的事。在这本书里项羽是个很残暴的人,有时生气就拿老百姓出气,就把有些老百姓杀掉。我当时真是恨不得把项羽杀掉。刘邦呢?他是一个对老百姓很好的人,就在争夺城池的时候也不让士兵杀老百姓。我可是希望刘邦快点把项羽打败。这书是勾起我对历史感兴趣的第一本书,后来借的都是有关历史的书籍。

《楚汉英雄传》让我对中国古代历史有了浓厚的兴趣与好奇,让我对古代文化的.博大精深感到无限的向往。

书是人类知识的源泉,也是哺育我们灵魂的食物。书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还让我写作得到了有效的提高。所以,让我们一起来读书吧!我相信,书会让你走进另一个世界,书会给你带来无穷的乐趣!

我喜欢的一本书

是《鲁滨逊漂流记》,我十分喜欢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迪福,主人公是鲁滨逊,他经历了许多事情,你们想看看吗?内容是这样的`。

在某一天,有一位名叫鲁滨逊的水手,只因当天晚上狂风暴雨,大海咆哮,将这艘鲁滨逊所在的船卷走了,可鲁滨逊却不幸坠落到海中,这天过后,鲁滨逊带着缓缓的咳嗽,有气无力地爬起来,却发现自己置身于一片金色的海滩上,这使他十分慌张。

渐渐地……渐渐地……。

鲁滨逊挠挠自己的后脑勺,慢慢的回忆自己的经历,天逐渐晚了。大海涨潮了,鲁滨逊不得不就近找了一棵郁郁葱葱的大椰子树,用他那灵敏的身躯爬上树休息,渐渐地,时间长了,鲁滨逊找到了如何生存的秘诀。

几年过去了。

鲁滨逊养了几十头羊,并且造了一个屋子以及收留了一个野人,名字叫做星期五。

二十年过去了,一艘英法商船驶过了这片小岛附近,鲁滨逊借此机会最终回到了英国。

我十分喜欢这本书,鲁滨逊虽然漂泊于小岛,但是他不放弃,所以我也一定不能放弃,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读好书,让我们读书吧。今天我要介绍:世界未解之谜。我也忘记是哪个时代老妈给我的书了,总之有一定历史了。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在有时候会看的毛骨悚然,也会看得津津有味。原因尽在其中。我在每天写完作业的时候就来翻翻这本书。书的第一篇是宇宙奥秘——奇妙的天外世界。第二篇是异域魔境——带你穿越神秘地带。第三篇是生物猎奇——千奇百怪的动植物。第四篇是奇闻怪事——无法解答的人类谜团。第五篇是难解数理化——探究科学的秘密。第六篇是历史追踪——没有谜底的悬案。及最后一篇神秘宝藏——惊心动魄的寻宝故事。我就不再多说了一起来看看吧。

在第一章里面主要讲的是关于宇宙的知识及奥秘。比如ufo、神秘消失的月球磁场等等等等。一些知识。第二章讲了比较离奇的事件,像百慕大三角区、亚特兰蒂斯这些时件。第三章有许多关于动物的的谜像恐龙是怎么灭绝的、毒蛇朝圣之谜和具有传奇色彩的人蛙大战。既有趣又好玩的故事。第四章主打怪事、怪动物。世界上有狼人吗、小人国存在吗的一些故事。第五章有关于科学的怪问题,像筷子真的能超光速吗、热水比冷水结冰快吗。第六章是历史故事,像林肯遇刺之谜、真假公主之谜的一些故事。最后一篇是和宝藏有关这篇全是宝藏,如神秘的橡树岛宝藏等等等等。

我的书就是这么多故事想看就去买吧,还是那句话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读好书,让我们读书吧。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尤其是一些科技书,因为书给我带来了知识,带来了快乐。

在刚刚过去的这个暑假里,我看了好几本书,如:《世界上最伟大的发明发现》、《地球奥秘》、《海洋生物》等,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它的内容幽默,神秘,搞笑,吸引着我。

从此,爸爸就天天待在他的口袋里。不过,他的爸爸是一个发明家,专爱发明一些奇奇妙妙的东西,比如:身体调换机、后悔药、巨人药水等等。爸爸有一个死对头外号叫猴子,其实他不是真的猴子,是一个国际通缉犯,他每次都会把爸爸的发明弄到手来搞破坏,每一次都会被抓住,但最后他也会从牢房里逃出来,继续做坏事,不过最后都会被主人公爸爸抓住,再送入牢房。

这本书有很多册,但我最喜欢的一册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之纳米变形人》。内容介绍了,主人公在大街上回家时,被一个神秘的人袭击了的故事。神秘人拿了一个粉色的小球,把这个球注入到了主人公体内,这个小球不是普通的球,而是由纳米机器人组成的,就是这个小球让主人公变幻无穷,有时变成甲虫、有时变成长腿巨人、有时长出三头六臂。通过爸爸发明的一系列药水,主人公学会了控制纳米机器人,并利用它们制造出了变形金刚、纳米隐形人、超级英雄。不料,坏人猴子掌握了纳米机器人的技术,妄想统治全世界,于是,正义与邪恶双方展开了一场激烈的大战。

这就是,又搞笑又夸张,还特别的有趣,给我的暑假生活带来了很多的乐趣。

我喜欢的一本书

是《黎明开始的地方》。

这本书说了一个人照黎明开始的地方的故事,本故事说了多个哪里才是黎明开始的地方?作者有说:黎明开始的地方在家乡,黎明开始的地方在大海,黎明开始的地方在远东,那个神圣的第方,黎明开始的地方在树梢,还在湖泊,在大海。可是那里都不是黎明开始的地方,那麽黎明开始的地方到底在哪里?最总的答案是在你的心里!永远不会没有的地方。

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植物是机枪射手,它一次就可以发出五颗子弹,是对付僵尸的中坚力量。玉米加农炮也是我喜欢的之一,它发出的炮弹威力巨大,只是每发出一颗炮弹要等五秒左右。而邪恶阵营里的巨人僵尸一旦被打死,小鬼僵尸就会跳出来攻打植物,十分可怕。

虽然这本漫画书文字很少,但是我还是得到了很多乐趣!

这本书在我无聊的`时候给了我许多乐趣,同时也让我明白邪恶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笑到最后的一定是善良的植物!

我爱《植物大战僵尸》!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

要说最喜欢的一本书,那非得《淘气包马小跳》莫属了。

这本书可是著名的儿童文学家杨红樱阿姨的佳作。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马小跳一系列的校园故事,分别写了班级上“四大天王”的故事。

马小跳:爱做自己,在别人的眼里是个“调皮蛋”,在班主任眼里永远都是no。1调皮鬼。最喜欢夏林里,最仇恨璐曼曼。

毛超:大嘴巴。说起话来滔滔不绝,十句话有九句话是废话。喜欢和马小跳玩,很是渴望像马小跳的爸爸、妈妈那样和蔼。

唐飞:幸运的与班上最漂亮的女孩夏林同桌,但又被张达给抢去宝座。小胖墩是个有钱公子,他爸爸是公司老板,不知钱有多少,爱好:右手拿可乐,左手拿汉堡。

张达:高个子,是长跑冠军,从不说谎,和夏林同桌。

璐曼曼:最痛恨马小跳但恰恰是同桌,同桌冤家……喜欢追打马小跳。

我很喜欢这本书的主人公马小跳,尽管他是那样的调皮,尽管他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眼里是一个多么不可救药的,但他聪明,是一个敢作敢当的人,是一个善良的人。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给了我无限的快乐,总让我着迷,整个人好像钻进书里去了,连做梦都梦见故事中的情节。

这本书教我认识了一个男孩,一个班级,一个学校。也教会我懂得了:书籍是人类最好的最忠实的朋友,有了她就不会孤独。

文档为doc格式。

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是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很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是一本非常。

励志。

的书,也非常感人。

海伦凯勒是美国盲聋女作家和残障教育家。1880年出生于亚拉巴马州北部一个叫塔斯喀姆比亚的城镇。她在十九个月的时候因猩红热夺去了她的视力和听力,接着,她又丧失了语言表达能力。然而就在这黑暗又寂寞的世界里,她因为她的老师安妮莎莉文的努力,使她学会读书和说话,并开始和其他人沟通。而且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美国拉德克里夫学院,成为一个学识渊博,掌握英、法德、拉丁、希腊五种的文字的著名作家和教育家。她走遍美国和世界各地,为盲人学校募集资金,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了盲人福利和教育事业,是影响世界的伟大女性之一。

假如给她三天光明,第一天,她要看看人,她的生活之所以值得一过,是因为他们的善良、温厚和友谊使然;第二天,她将通过艺术来探索人类的灵魂;第三天,她想去看看那些为生活奔波的人们经常去的地方。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凯勒的自传,通过一个身残志坚的柔弱女子的视角,告诫身体健全的人们应珍惜生命,珍惜造物主赐予的一切。

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对生活多一点感恩,少一点抱怨,多一点开心,少一点烦恼!

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看的书有很多,有《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等等,但我最喜欢看的是《西游记》,它是四大名著之一,是吴承恩先生的杰作。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他们不畏艰险,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战胜各路妖魔,最后取得真经,修成正果。书中有机智勇敢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无私奉献的沙和尚,还有待人善良的唐僧。

这里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因为他不但机智勇敢,还会七十二变,而且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够分辨人妖,特别是孙悟空的金箍棒专门用来打妖魔鬼怪,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三打白骨精》的故事,白骨精虽然狡猾无比,唐僧也曾几度冤枉甚至赶走悟空,但是悟空深深记得师父把他从五指山就出来的大恩,最后他还是打败了为非作歹的白骨精,帮人民除了害。这也证明了邪恶永远战胜不了正义。

读完了这本名著后,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不能退缩,应该勇敢的面对,才能战胜困难,才能实现我们的理想。

同学们,你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吧,我也不例外。在我家的书柜上,挨挨挤挤地摆放着许多书,但其中有一本书——《1001个宇宙之谜》,是我最喜欢的。

自从看到这本书的第一眼,我就深深地喜欢上了这本书。这本书的封面就给人一种非常神秘的感觉,画面充满了梦幻的色彩。全书的内容共分为三章,首先向读者介绍的是宇宙大家庭中的每个成员,然后再带领读者走进太阳系,探索我们最熟悉的太阳、月亮和九大行星。这本书介绍了科学家们在探索宇宙的过程中所作的种种努力和发明的各种航天器,并详细介绍了其中的奥秘。这不仅能帮助我们掌握知识,更能激发我们对科学的兴趣,激励我们去探索自然界的奥秘。

通过阅读学习,我真切的觉得这本书不仅给我们带来了知识,还给我们带来了对宇宙空间、对航天科学的兴趣。在这里,我建议同学们要多看这一类书,从而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培养兴趣,激发对科学的好奇心。

同学们,让我们共同牢记吧:读好书、读书好、好读书。大家都能通过读书活动,使大脑变得更加充实、使知识越来越丰富、使眼光放得更加高远,争做未来科学界的后备军!

书是知识的桥梁,是精神的粮食,每个人都读过许多书,也看过许多书,而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而我喜欢的一本书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尼尔斯让我映象深刻,他的经历充满了传奇色彩,也告诉了我们友谊的力量是无穷无尽的,只要坚持相信这个道理终究会实现自己的理想,这是尼尔斯所领悟的,也是他告诉我的道理。

尼尔斯是一个公认的怀小孩,他整天使自己的父母担心,使父母留下了许许多多的眼泪,经常让父母担心他会有生命危险,而尼尔斯却重不关心他人,只为自己着想。

尼尔斯因为惹火了小精灵,结果自己也变成了一只小精灵,骑着自己家里的鹅跟着大雁离开了家一起去冒险,当他们在湖面上休息的时候,有一只狐狸冲了过来要抓住大雁,尼尔斯看见了便在地上捡起了一根小木棒,以自己这样的小的身躯去和巨大的狐狸搏斗。

看到这里我也为尼尔斯的行为所感动,正是他的所作所为使他的大雁朋友们获救,也使他重返了家园,变回了人,在这个故事中,大雁帮了尼尔斯,而尼尔斯也帮回了大雁,正是这种友谊之间的互助才使他们有所成功,所以这就是我喜爱这本书的理由!我喜爱这本书!

我有很多喜欢的书,但我最喜欢的书是《长袜子皮皮》,它是瑞典作家林格伦的一篇作品。

《长袜子皮皮》讲述了皮皮搬到了小镇维古维拉,并且和邻居家的孩子阿妮卡和杜米一起捡破烂、买东西、讲故事、去南海诸岛等许许多多、新奇的事情。

我最喜欢的故事情节是进城买东西、荒岛探险和去南海诸岛的故事。皮皮进城买东西时,先买了18公斤糖果,分给了小镇里的孩子们,但是糖果不够,结果她又买了18公斤糖果,然而只剩下一点儿了;她还让孩子们到玩具店里每个人选1样玩具玩,结果玩具店只剩下了几个书签。在荒岛探险时,皮皮回家时,竟然忘了小船在哪,就用一个瓶子装了一封信,好在皮皮又想了起来,真险!还有在南海诸岛的一个小岛上,她们与黑人孩子一起采珍珠、去山洞,还进行吐唾沫比赛,最后竟阻止了小偷偷珍珠,害得小偷无功而返。

你一定要看呦!

我很喜欢一本书,是妈妈带我在西单图书大厦买的,这本书叫《马桶的奥秘》,看到这个书名,你是不是觉得很好玩?你肯定会问,马桶能有什么奥秘呢?在我刚看到这本书时,也是这么想的。不过,我们还真想错了,马桶的奥秘挺大的呢!

《马桶的奥秘》讲述的是,一个明代的小女孩穿越到了现代,一个叫凡凡的小男孩把她带回了家。在家里,小女孩看到电视机、冰箱、空调等等这些家用电器,感到非常惊奇。特别是对于凡凡家里的抽水马桶,更是觉得不可思议。于是凡凡就给这个穿越的小女孩讲了很多知识。

我喜欢这本书也是因为读了它就能学到很多知识。比如,冰箱是1820xx年,美国的一位农场主托马斯·莫尔造的;空调是1920xx年,英国的一位发明家威利斯·哈维兰德·卡里尔设计的;1946年,第一台现代电脑“埃尼阿克”在美国诞生……看看,我学到的知识很多吧!这本书的图画也画的非常好,看起来很有趣,每个任务都画的栩栩如生,一些家用电器也画的非常漂亮,我很喜欢。

我希望别的小朋友也能看到这本书,跟我一样也学到这些知识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

暑假,我去杭州游玩。除却带回了满满的回忆以外,我还带回了一本有趣的书。这天晚上,吃完晚饭,我兴致勃勃的拉着妈妈去书房,拿起了《骆驼祥子》,当祥子绝望时,我的心扑通扑地跳着,为他担心他的未来。当祥子战胜困难时,我为他感到高兴。当祥子救出虎妞时,我也为他逃出困境而愉快。读着读着,一本书马上就读完了。妈妈问我:“读完这本书,你有什么感想吗?”我想了一会儿,回答道:“祥子原来是个善良、正直,有理想的人,但却因为社会懦弱不堪,所以才从充满希望到最后走向坠落。虽然我很同情祥子,但社会是现实的,他不会为了一个认得理想而改变。我只能感到可惜。”听了我的回答,妈妈点了点头:“你说的对,我们要成功,不但要战胜自己,还要战胜别人,战胜很多很多东西。你现在能做的就是好好学习,为自己的'梦想打下基础,你能做到吗?”“能!”我坚定的回答道。

通过这次和妈妈一起阅读《骆驼祥子》,我受益匪浅。明白了许多道理,如果我们真的用心付出了,那就一定会有好的回报。

我喜欢这本书作文

我有一本书,是我在九岁生日时叔叔送给我的,现在我已经十岁了。

其实那并不是一本书,而是一本日记本。之所以叫它书呢,是因为里面有我写的许多小时候的记忆。现在都快记满了。看看小时候的事,达真有点傻。

每天晚上,我都要把书从头到尾一字不差地看一遍,前面的我差不多快会背了。晚上我还要抱着它睡觉,生怕把它丢了。我也常常在书上画画,上面画的是每天发生的最有趣的事情。

有一次,我的书包被树枝挂了个洞,晚上,我给妈妈说了,说妈妈帮我缝了缝。但是在睡觉的时候我准备拿书看,却发现书不见了。第二天,我一大早就起来了,洗漱完后顾不上吃饭,拎起书包就往外跑,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就垂头丧气的回学校去了。到了学校,我的后桌王晗就赶紧把书拿出来,还给我,还说是捡到的,昨晚看到我回家了,没追到我就说今天还给我。我终于又拿到了我的宝贝书,开心不已。

你们有自己喜欢的东西吗?一起来分享吧!

我喜欢这本书作文

阅读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从创造文字到今天,当科学技术高度发达时,人们都在阅读。客机上的创新让阅读变得更容易,但是今天,各种各样的信息已经席卷而来,让人们眼花缭乱。人们也是如此阅读”,但它不是真正的“阅读”开始吧。

说到阅读,人们必须想到书。是的,书是最好的阅读工具。在一个夏日的傍晚,鲜红的夕阳余辉轻轻地落在院子里。这时,一把藤椅被移到葡萄架下阅读。也许这是现代人最想要的阅读方法。当然,许多人没有院子、葡萄藤或这么多闲暇时间,但他们也可以享受阅读。为什么?因为阅读不在乎环境,只在乎心情。心一平静下来,这些书自然变得更易读了。

在当今的信息社会,由于生活节奏加快,人们没有耐心在夏天的晚上享受阅读,通用手机已经成为书籍的替代品。中国人每天都生活在微博和帖子这样的虚拟世界里。手机上零碎的阅读时间比吃饭还要长。零散阅读的成本比纸质书低得多,受到人们的欢迎。零散的阅读不仅带来了大量的信息,也导致了知识来源的随意性和不可靠性。零散的阅读不能使读者走进严肃的文本,使人们习惯于口语,并使网络语言的形成更加猖獗。它严重影响了中国人的规范和标准,侵蚀了人们对文化的理解。

在以色列,平均纸质阅读量是64,日本是40,韩国是11,而中国只有4.35。这反映了现代中国人对纸质阅读理解不深,只知道盲目阅读。省钱。当你面前有一个屏幕时,你可以快速阅读一本书,但你不会再去品味它。当你手里拿着一本书的时候,你不可能很快读完,但是你可以随便翻一页,然后提醒你这本书,仔细阅读,甚至在白天、太阳、月亮和月亮的时候阅读。阅读打破了所有的书籍。看完一本书,你得到的是一种文化美和阅读美!

朋友们,让我们拿起书本,感受阅读的美好!

我喜欢这本书作文

我是一名五年级的小学生了,我非常喜欢看童话类的书籍。原因是童话里的'故节非常感人,那一幕幕扣人心弦的故节把我带入童话的世界中。

它让我懂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它了要有恒心,办的事;它还了我不要做贪心……人生的哲理时时刻刻指引。在读书的,经常困扰:别人读书,作文突飞猛进的增长,而我每天也在家地读书,但作文却一点儿也长进呢?学习了《走遍天下书为侣》这篇课文后,我了怎样读书进步。读书只读一遍,看一看囫囵吞枣就了。读书要细细地品味,把文章的内容,甚解。,作文进步。

提作文,使我了另事。有,老师让写一篇记事文,正好我背过一篇名为《捕野兔》的文章,和老师的写作内容很接近。我把文章中的内容稍加修改,写在了作文本上,后来,这篇文章优加,还了老师的表扬。而我那文章,评价我很惭愧,那的亲身体验所感而写的。

这件事使我明白了:读书是积累文学素养,写的、情感,才有感。我想书,应该说对所人都要。,我希望无书。古人曾:“无书,百事荒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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