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实施总方案大全(22篇)

时间:2023-12-10 17:41:45 作者:紫衣梦

计划书是一个对自己负责、对任务负责的表现,我们不应该忽视它的作用。如果你需要写一份计划书,以下的范文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写作思路和结构参考。

宾阳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321。

249。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这个中心,坚持政府牵头、社会参与、源头预防、综合保护的原则,建立健全以属地管理为基础,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救助保护与源头预防相结合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机制,构建由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专业机构及广大群众共同组成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络,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团体、慈善机构、爱心企业等各类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注重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把预防工作做在前,从源头上减少未成年人陷入困境。优先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在此基础上,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发展权,一切工作以确保受助未成年人重回学习、发展之正轨为最终目标。在实际工作中避免过度保护,提倡适度保护和帮扶,坚持以鼓励和帮助受助对象自立自强为主。尊重受助对象的个人意愿和自主权,但在受助对象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应主动提供保护。

通过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着力帮助流浪乞讨、监护缺失、失学辍学、遭受家庭暴力等各类困境未成年人解决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注重源头预防,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新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机制,形成全社会都关心支持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良好局面。

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的对象为宾阳县范围内的各类陷入困境未成年人,主要包括:

(一)流浪、乞讨未成年人;

(四)失学、辍学未成年人;

(五)重病、重残未成年人;

(六)其他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

基于社会保护主要对象为困境未成年人的特点,主要采用。

“监护干预模式”开展工作。

1.

建立发现报告制度。各镇要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建立属地困境未成年人快速发现与报告制度,按照“谁发现谁报告”和“首接负责制”等原则,第一时间上报困境未成年人个案基本情况。各镇人民政府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向社会公开本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或部门、单位)的值班电话,鼓励社会各界人士提供困境未成年人线索。

2.

建立分级分类快速响应机制。建立村(社区)、镇(街道)、县三级响应机制。接到困境未成年人个案报告后,有关部门单位应按个案类型及风险等级及时启动响应机制,视情实施生存保护、生活救助、法律援助、教育保护、政策咨询、家庭帮扶、监护指导等脱危解困服务工作,并根据调查评估结果,制定个案帮扶计划,规范服务流程。对于本级不能处理的特殊个案,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3.

3

月、

9

月定期监测和上报动态变化情况。二是重点跟进特殊个案动态情况,形成个案监测报告,如遇突发特殊情况,应及时上报,中小学校按属地归属原则积极配合所在村(社区)做好相关工作。

1.

建立调查评估机制。接到个案报告后,由各镇民政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对困境未成年人进行基本情况调查和需求评估,建立个案档案,为下一步开展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2.

探索建立合理有效的干预机制。各级应根据不同的个案类型和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干预预案,尤其是对于监护缺失、失学辍学、遭受家暴或遗弃等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干预,切实有效维护困境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困境未成年人的具体类型,实施有针对性的个案帮扶措施,有效保障困境未成年人基本权益。

1.

2

年时间仍查找不到监护人的,可由相应的福利机构抚养,并报公安机关按照户籍管理有关规定为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以便其上学、就业。

2.

对于实际无人监护的未成年人,可通过机构代养、家庭寄养等方式提供替代监护,县人民政府可对寄养家庭给予补贴;对于未得到适当监护的未成年人,可由本级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机构联合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其实际监护人进行监护指导、训诫、警告;如需转移监护权的,由相关部门向人民法院申请依法实施监护权转移。

3.

对于因家庭贫困面临辍学或失去基本生活保障的困境未成年人,由县民政、教育等相关部门给予相应的救助,确保贫困家庭的未成年人能顺利完成学业。

4.

对于失学辍学未成年人,各中小学校应第一时间上报县教育部门。由县教育部门联合县民政、团县委、妇联等相关部门共同开展调查评估、干预帮扶等工作,帮助失学辍学未成年人尽快返校复学。

5.

对于重病重残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由县卫计部门进行专业鉴定,县政府根据鉴定结果及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医疗或康复补助。

6.

对于因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其他原因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由本级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救助保护和教育引导工作。

在县人民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各镇、各单位应积极适应救助管理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迫切需要,通过建立完善局际联合工作机制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机制,将各类社会保护资源整合连接至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机构。各级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机构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专业人员培训,为到机构求助的困境未成年人提供生存保护、生活照料、替代教育、心理辅导、社工介入等救助保护服务。对于机构不能处理的特殊个案,应及时转介至相关部门。

积极探索采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模式,培育或引进具有专业资质的服务机构或社会组织,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法律维权、认知辅导、心理辅导、文化知识与思想道德教育、就业帮扶等专业服务。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促使服务机构或社会组织在竞争中成长壮大,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成立宾阳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协调联系副主任、县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制定、协调推进和监督问责各镇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县未保办”)设在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民政局分管副局长、县救助管理站站长担任。县未保办负责指导全县工作的开展,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协调处理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工作效果进行考核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工作方法。各镇在敬老院设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临时救助点”,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临时庇护,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各村(社区)在村(居)委会或五保村(幸福院)设立临时救助点,指定一名村(居)委副主任负责。

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定期召开局际工作会议,加强沟通交流,协调理顺工作关系各有关部门、单位应设立困境未成年人绿色通道,指定专人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为困境未成年人权益维护工作创造便利条件充分运用现代计算机网络技术,提高基础数据收集、汇总、分析和使用的效率。同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设立热线、短信、微信、微博等平台,为群众及一线工作人员及时上报个案线索提供便利渠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爱心人士志愿服务、发起公益项目等方式,鼓励各方社会力量积极有效参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动员并引导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专业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组织、社工机构、社会爱心人士等各方力量,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多元化社会保护服务。同时,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政策和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弘扬

县财政部门要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政府资助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制度同时,不断拓宽社会融资渠道,鼓励企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组织、热心人士提供捐助和社会保护服务,引导社会资金向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投入确定全县的工作方案,进行工作部署,并报市未保办备案。建立以村(社区)和中小学校为终端,以镇为节点的监测网络,在辖区内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收集困境未成年人基本情况和基础数据并上报县民政局,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基础档案,为后续工作提供基础资料。全面落实工作方案,根据前期摸底调查结果,开展分类服务,为有需求的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临时照管、教育辅导、社工介入、心理辅导、监护指导、政策咨询、技能培训、帮扶转介等多元化服务,有针对性地对流浪乞讨、监护缺失、失学辍学等各类困境未成年人基本情况进行定期筛查。建立和完善全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服务体系,健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机制,扩大困境未成年人帮扶内容。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形成工作报告,为我县制定后续配套政策和构建符合我县实际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体系提供决策依据。

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实施方案

xx年,我社区要继续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关于《双水碾街道办事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创新形式、创新内容,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加强协调,认真组织开展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继续把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健全以社区主任为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规律,关注我社区、学校等领域德育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认真策划、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宣传报道。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要紧密联系广大青少年的思想实际和生活实际,深入小区、学校,及时宣传报道我社区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案例、好典型,充分展示我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新进展、新气象、新面貌。

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突出社会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加大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文化图书音像市场、网吧及互联网服务场所等集中开展的专项整治活动的信息采集、编报及宣传力度。另外,要结合重大节庆日、纪念日,对社区内的青少年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国防教育、安全、心理、法制等各种教育活动,以及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实践活动,加强正面宣传,唱响主旋律。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积极引导、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不断提升我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水平做出应有的贡献。

【民政方案】东丽区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14。

240。

(

津民发〔。

2015。

66。

)

要求,我区作为市级试点区县,为探索对遭遇生存和发展困境的未成年人的保护性救助,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优先,立足于源头保护、预防保护、主动保护,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解决生活、监护、教育和发展等问题,逐步提升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安全感、幸福感,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和因监护缺失遭受侵害以及各类恶性事件的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

“救助保护、教育保护、司法保护、就业扶持、医疗保护、精神关爱”六大任务要求,建立分类保护机制,积极拓展困境未成年人救助内容,有效落实城乡低保、孤儿保障、临时救助等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充分发挥现有救助保护机构职责作用,进一步强化社区保护和服务,构筑网络化的发现、保护、救助机制;凝聚相关职能部门、司法机关、群团组织的合力,帮助遭遇生存和发展困境的未成年人维护合法权益,推动形成“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格局。

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以加强未成年人家庭监护服务和监督、实施家庭监护干预为目标,全面排查、动态监控为重点保障三类困境未成年人。

主要包括经济上特别困难的家庭或遭遇突发疾病、灾难导致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的未成年人。主要包括: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在押犯罪嫌疑人未成年子女;父母重病(长期卧

床不起的慢性生理疾病、重度精神疾病等)、重度残疾而缺乏照顾能力的未成年人;独居留守的未成年人(留守儿童);无足够能力的单亲家庭的未成年人;父母吸毒成瘾的未成年人;父母长期酗酒的未成年人;父母赌博成瘾的未成年人等。

主要包括:长期遭遇忽视、无人照顾的未成年人;遭受监护人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的未成年人;被监护人教唆、利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被监护人胁迫、诱骗、利用进行乞讨的未成年人;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严重危害其身心健康的未成年人等。东丽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总体工作,各成员单位依规定完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一个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体系,共同做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各街道、居(村)委会各确定

1

名工作人员与负责民政工作主任兼任居(村)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专干(以下简称“未保专干”),负责对本辖区内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身心健康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测,承担信息收集、调查核实、数据统计等工作。推动健全全区、街道、居(村)、楼栋长(村民代表)四级联动、覆盖城乡的救助保护网络,建立以楼栋长(村民代表)为主体,以热心志愿者、小区保安等人员为补充的终端救助信息队伍,切实增强社区邻里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的发现报告意识。

2016。

7

9

月,各街道、居(村)委会采取多种方式,按类别集中开展全面详实的摸底排查困境未成年人。之后即时发现即时掌握,形成困境未成年人常态化和动态化发现、报送长效机制。

1.

从居(村)委会现有的基础信息中排查,逐一核实。

2.

通过家庭随访、入户调查、群众报告等渠道收集未成年人自身状况、人际交往状况及家庭互动状况等信息。

3.

联系教育部门(学校)获取失学辍学未成年人信息。

4.

联系法院获取因监护人变更或可能变更,导致或可能导致监护职责无法有效落实的未成年人信息。

5.

联系公安机关获取监护人服刑在押、吸毒、强制戒毒,以及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未成年人信息。

6.

联系司法部门获取社区矫正未成年人信息等。

居(村)委会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基础台账,

7

-8。

月填写《天津市东丽区困境未成年人基本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

1

),报送街道认定后,

9

月前报区民政局。其中,发现。

c

2014。

24。

号)规定程度,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区民政局将困境未成年人信息录入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未保管理”模块中,并将统计汇总报相关单位。

日常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主要有六方面内容,尽最大努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1.

救助保护。

区民政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积极落实以下救助工作:

1

)建立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络。依托街道、社区、家庭,开展辖区内困境未成年人摸底、分类工作,确定困境未成年人底数和类型。发动社会力量和热心群众参与发现、告知、护送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救助。

2

)加强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生活救助工作。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范围,对因突发意外事故或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陷入临时困难、且又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临时生活救助,保障基本生活权益。

3

)做好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工作。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落实孤儿保障、临时救助等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开展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以及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

2.

教育保护。

区教育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协调开展以下工作:

1

)建立适龄未成年人辍学、失学、逃学信息通报制度。学校要将未成年人的辍学、失学、逃学信息及时通报其家长或监护人,由学校和父母或监护人共同做好辍学、失学的劝学、返学工作。

2

)落实困难家庭子女教育资助制度。落实学前教育资助金、中小学特困学生补助等救助项目,保障困难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

3

)落实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制度。保障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预约登记审查合格后在公办学校统筹安排入学,并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

4

)实行残疾儿童就学制度。根据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做好安置工作,采取特殊教育学校入学、普教随班就读、送教入户等多种形式,积极为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提供和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3.

司法保护。

区司法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以下工作:

1

)负责涉案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严厉打击拐卖、拐骗流浪未成年人和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活动。在执行警务时发现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时应当与民政部门配合引导护送其到救助管理机构。

2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组织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帮扶,为有需求的流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援助,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学习状况,做好涉及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工作。

4.

就业扶持。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对符合法定就业年龄的未成年人提供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就业帮扶等服务,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政策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将符合条件的困境未成年人纳入就业扶持政策体系,积极推进未成年人社会工作人才的职业化、专业化进程。

5.

医疗保护。

区卫生局联合民政局、财政局做好未成年人特别是困境未成年人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落实未成年人卫生工作发展规划。设立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急、危重、精神病患者和传染病患者定点医院,对流浪乞讨未成年病人医疗救治实行首诊负责制和先救治后结算,所发生的费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解决。

6.

精神关爱。

区工、青、妇、残等社会团体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关爱活动,维护其合法权益。利用。

12355。

青少年综合服务热线,为困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指导服务,对未成年人开展思想教育、法制宣传、心理疏导和特殊帮扶,引导和促进他们全面健康成长;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与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相结合,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家庭提升家庭抚育和教育能力,动员志愿者参与未成人帮扶工作;促进残疾未成年人的康复、教育、就业培训、维权等工作的有效开展。

东丽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总体规划、部门协调和督促落实;相关单位及各街道建立专项小组,结合自身职责与方案内容制定落实措施;各街道指定居(村)未保专员负责本辖区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形成政府、部门、街道、村居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组织体系。东丽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科学合理使用各级财政救助补助专项资金,加强区财政资金预算管理,确保资金用足、用好,发挥最大效益,保障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顺利开展。东丽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强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指导居(村)委会开展社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鼓励发动居(村)居民及时举报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形成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为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总书记对儿童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题,以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为主线,开展“主题宣传月”、专题学习培训、领导专家访谈、网络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全面宣传中国共产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党史知识,大力宣传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基本常识,强化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思想认识,广泛凝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共识,努力营造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良好法治环境和舆论氛围。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学党史、感党恩,将自已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

1.举行“主题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将2021年6月作为《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月,宣传主题为“合力守护,关爱成长”。各市、县(区)于6月上旬组织相关部门举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发布系列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等资料,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咨询、宣讲。

2.组织开展现场宣讲活动。将《未成年人保护法》纳入“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重点内容,组织各地儿童工作力量、承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的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深入村(居)、学校、企业、工地等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宣讲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六大保护”相关内容,推动村(居)委会、家长等有关方面履行好法定职责。

3.营造浓厚的“主题宣传月”氛围。一是充分运用传统宣传阵地。通过印制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打造文化墙、设置“文化小景”等,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力度。二是挖掘传统媒体宣传力量。通过邀请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组织专题报道、协调媒体采访、录制宣传短视频等形式,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宣传领域,连载播放、滚动宣传,深入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三是开拓新媒体宣传高地。依托“法治福建”“海峡法治在线”等宣传平台、知名媒体和相关单位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制作发布以“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为主题的普法微课堂节目,制作推送未成年人保护宣传短视频、典型案例、政策解读,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新媒体矩阵宣传格局。四是投放主题公益广告。制作投播“关心关爱未成年人”主题公益广告,在全省各地新闻媒体、重要地段led广告牌、地铁公交电视、出租车顶灯等宣传平台滚动播出。

(二)举行专题学习培训。

4.开展专题学习。把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质量做好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儿童福利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对各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儿童福利工作的重大历史事件、重要政策进行梳理,通过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干部职工会、政策解读会等方式,专题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光荣传统,激励和动员广大儿童福利工作者在回顾优良传统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抓住历史机遇,创新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5.开展专题培训。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授课、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民政系统全体干部,尤其是儿童福利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学习培训,重点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核心要义和涉及民政部门的主要制度设计及职能职责,确保应知尽知、依法履职。

(三)开展系列主题活动。

6.“领导专家话未保”。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党政干部,采取录制视频、撰写理论文章等方式,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谈认识、谈体会、谈工作举措,并通过报刊、网站等形式进行刊发展播。

7.开展法律援助宣传。依托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儿童之家、福蕾行动计划服务室(站)、妇女儿童维权站(点)、巾帼文明岗等机构和阵地,以及省“12349”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热线,在提供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时,即时、常态开展法治宣传。

8.开展普法知识竞赛。将网上普法知识竞答作为“主题宣传月”活动的重要内容,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等平台开设专栏,以《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网上普法知识竞答活动。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是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举措,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本次主题宣传活动全省上下整体联动,“一盘棋”推进。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市、县(区)民政部门要加强与本级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积极协调《未成年人保护法》涉及的职能部门参与活动,凝聚工作合力,形成工作推力,释放工作效力。

(三)严明纪律,务求实效。各市、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坚持从群众需要出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采取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运用贴近基层群众生产生活的活动形式,务实开展宣传,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工作中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避免低级红、高级黑等现象。对因工作推进不力发生极端问题或产生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按规定移送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并报送省厅。省厅将在官网、官微等媒体平台,及时宣传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

未成年人保护实施总方案

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以维护广大未成年人的根本利益,为未成年人服务为根本宗旨,深入贯彻落实“两法”。进一步增强我校教师和家长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高未成年人的整体素质,切实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成长氛围。

20xx年5月23日——5月29日。

1.全校要开展“七个一”活动,即一期板报(校、班)、一次班团队会、一场法制报告会、一张手抄报、一次升旗仪式、一次教职工大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要让广大教职工掌握“两法”内容,并贯彻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要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掌握“两法”,并通过他们对其家长进行“两法”宣传。

2.泰兴市电视台将播放“两法”的部分法律条文,增强“两法”的宣传力度,班主任要提示家长收看。

1.领导重视,组织落实。我校领导高度重视本次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认识,确保本次活动扎实、有序、有效的开展。

2.形成制度,常抓不懈。学校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推动本单位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结合本地特点长期开展工作,确保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安排,立足于服务潜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落实,夯实“六大保护”基层基础,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全力为未成年人营造和谐、安全、稳定的成长环境,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开创新局面,再上新台阶,特制订本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构建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为重点,着力打造领导重视、制度健全、机制有效、措施有力、服务规范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

以全市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达标体系为导向,以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为目标,推动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全面提升未成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1.构建创建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班,进一步完善政策规定和保障措施;明确村居职责和任务分工,细化业务流程和工作要求,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统筹各资金渠道,做好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和设施的建设和运行。

2.深化创建内容。强化权益保护,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夯实“六大保护”基层基础,加强家庭保护、完善学校保护、充实社会保护、新增网络保护、强化政府保护,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

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任务部署会,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工作责任,深入动员发动,全面铺开创建工作。各村居对照《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市创建达标体系》进行任务梳理,明确职责,制定工作计划,对标对表,固强项、补短板,把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工作与改善民生、乡村振兴有机结合起来,扎实推动各项指标完成。

1.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示范创建全面实施,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村居要按照职责要求,各负其责,合力推进,努力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2.强化沟通协调。实行创建工作月报制度,各村居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月最后一周上报当月创建工作完成情况。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召开会议,查找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确定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3.营造创建氛围。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各村居要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及时宣传推广,同时加强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创建工作,形成政府牵头、全社会共同参与示范市创建的良好社会氛围。

4.规范创建档案。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资料整理和对上报送工作,做到报送的资料言简意赅、数据准确、整理规范;存档资料全面完整,与指标要求相吻合,分类汇总,装订成册,确保达到评估验收标准。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为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儿童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题,以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为主线,开展“主题宣传月”、专题学习培训、领导专家访谈、网络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全面宣传中国共产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党史知识,大力宣传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基本常识,强化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思想认识,广泛凝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共识,努力营造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良好法治环境和舆论氛围。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学党史、感党恩,将自已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

1.举行“主题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将2021年6月作为《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月,宣传主题为“合力守护,关爱成长”。各市、县(区)于6月上旬组织相关部门举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发布系列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等资料,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咨询、宣讲。

2.组织开展现场宣讲活动。将《未成年人保护法》纳入“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重点内容,组织各地儿童工作力量、承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的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深入村(居)、学校、企业、工地等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宣讲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六大保护”相关内容,推动村(居)委会、家长等有关方面履行好法定职责。

3.营造浓厚的“主题宣传月”氛围。一是充分运用传统宣传阵地。通过印制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打造文化墙、设置“文化小景”等,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力度。二是挖掘传统媒体宣传力量。通过邀请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组织专题报道、协调媒体采访、录制宣传短视频等形式,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宣传领域,连载播放、滚动宣传,深入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三是开拓新媒体宣传高地。依托“法治福建”“海峡法治在线”等宣传平台、知名媒体和相关单位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制作发布以“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为主题的普法微课堂节目,制作推送未成年人保护宣传短视频、典型案例、政策解读,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新媒体矩阵宣传格局。四是投放主题公益广告。制作投播“关心关爱未成年人”主题公益广告,在全省各地新闻媒体、重要地段led广告牌、地铁公交电视、出租车顶灯等宣传平台滚动播出。

(二)举行专题学习培训。

4.开展专题学习。把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质量做好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儿童福利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对各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儿童福利工作的重大历史事件、重要政策进行梳理,通过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干部职工会、政策解读会等方式,专题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光荣传统,激励和动员广大儿童福利工作者在回顾优良传统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抓住历史机遇,创新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5.开展专题培训。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授课、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民政系统全体干部,尤其是儿童福利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学习培训,重点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核心要义和涉及民政部门的主要制度设计及职能职责,确保应知尽知、依法履职。

(三)开展系列主题活动。

6.“领导专家话未保”。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党政干部,采取录制视频、撰写理论文章等方式,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谈认识、谈体会、谈工作举措,并通过报刊、网站等形式进行刊发展播。

7.开展法律援助宣传。依托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儿童之家、福蕾行动计划服务室(站)、妇女儿童维权站(点)、巾帼文明岗等机构和阵地,以及省“12349”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热线,在提供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时,即时、常态开展法治宣传。

8.开展普法知识竞赛。将网上普法知识竞答作为“主题宣传月”活动的重要内容,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等平台开设专栏,以《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网上普法知识竞答活动。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是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举措,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本次主题宣传活动全省上下整体联动,“一盘棋”推进。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市、县(区)民政部门要加强与本级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积极协调《未成年人保护法》涉及的职能部门参与活动,凝聚工作合力,形成工作推力,释放工作效力。

(三)严明纪律,务求实效。各市、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坚持从群众需要出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采取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运用贴近基层群众生产生活的活动形式,务实开展宣传,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工作中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避免低级红、高级黑等现象。对因工作推进不力发生极端问题或产生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按规定移送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实施方案【范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省民政厅关于抓紧做好近期未成年保护有关重点工作事项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在全社会营造未成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区民政局将联合吉达方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深入社区、走近群众。开展以“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为主题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宣传教育活动。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2021年4月1日-6月30日

以维护广大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根本宗旨,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加强家长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未成年人整体素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切实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印制并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手册和儿童自护宣传册,精心准备宣传讲解材料。以“虐童事件”、“校园霸凌”、“未成年人直播打赏”等一个个鲜活案例为切入点,用丰富的案例深入浅出地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点内容。同时,列举多种常见的未成年人容易受到侵害的典型案例,引发家长们的深思,增强宣讲的针对性和说服力。

(二)走进社区(村屯)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向社区居民进行面对面的法律解读,以提高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普及率,引导儿童会利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以此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同时,也让家长或监护人更进一步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懂得了遇到困难时可以使用法律武器。

(三)走进学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尤其是走进学校开展“反欺凌反暴力”主题系列活动。通过活动,让同学们了解,当自己的安全受到威胁时,要通过合法的方式保护自己,在面对校园欺凌校园暴力时不能够一味的忍让和隐瞒,这样只会让暴力莫延,而是要勇敢的向校园欺凌说“不”;同时,也不能成为校园欺凌的施暴者。当他人碰到校园欺凌的时候,也不能够作为旁观者,要勇敢的站出来,伸出我们的援助之手,用正确的方法帮助他人摆脱困境。

(四)组织儿童主任及儿童督导员培训未成年人保护法与保护技能的培训。吉达方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将组织了区各社区、各村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的培训学习。推动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加强对入户排查儿童状况、关爱困境儿童工作的重视,尤其要认识到疫情期间关爱困境儿童的重要性。

(六)设立服务热线电话。向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告知未成年人保护法热线电话:,鼓励社会公众积极捍卫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七)充分利用自媒体等新媒体形式,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与未成年人保护案例的宣传。推出一批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在社会上形成示范效果;挖掘一批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做法经验,为抓好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提供借鉴。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民政局领导重视本次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对未成年保护工作的认识,确保本次活动扎实、有序、有效的开展。

(二)形成制度,常抓不懈。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推动区结合本地特点,长期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确保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

未成年人保护实施总方案

以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各警种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切实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和治安环境。

为确保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兰考县公安局决定成立由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世崇任组长,县局治安大队、刑警大队、交警大队、巡警大队、消防大队、网警大队、法制室、宣传科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治安大队,负责组织协调日常相关工作。县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张东江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络事宜。

(一)治安部门。

(二)巡警部门。

巡警部门要加强社会面治安巡逻防控,严厉打击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现行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护送流浪未成年人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

(三)刑侦部门。

刑侦部门要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违法犯罪活动;要及时查处拐卖、诱骗、操控未成年人流浪乞讨、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非法使用童工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未成年违法犯罪案件,要坚持“教育为主,惩治为辅”的原则,落实专人进行办理,以减少对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心理健康的影响。

(四)交警部门。

交警部门要在县城中小学大门口设立“护学岗”,强化对未成年人学习、活动、聚集场所周边重要路段的交通秩序维护;严格校车及司乘人员的定期检验、审核,杜绝人、车带病上路,确保校车安全运行;及时查处涉及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事故。

(五)网警部门。

网警部门要以“净网”专项行动为契机,针对网上突出问题,持续不断地开展严打整治行动,坚持不懈地破大案、捣网络、追源头,集中查处网络和手机违法犯罪案件,整顿违法违规互联网服务单位,以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同时要严格落实实名制,加强对辖区内校园周边网吧的严格管理,对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严肃查处。

(六)消防部门。

消防部门要定期加强对校园、幼儿园等未成年人聚集、活动场所防火工作的安全检查,注意发现火险隐患,指导学校、幼儿园及涉及未成年人聚集、活动场所单位适时组织防火演练,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等恶性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七)法制部门。

法制部门要加大法治进校园工作力度,充实完善校园法制辅导员队伍,定期对辖区内校园的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组织集中培训,不断增强法制辅导员素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八)宣传部门。

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采取专题片、宣传栏、横幅标语、电子屏幕等各种形式,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公安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经典案例、典型事迹。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公安机关肩负的重要政治和社会责任。全县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并比照县局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同时要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20xx年公安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其他警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

(二)密切协作,强化配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涉及公安机关警种部门多,各警种要注意及时互通情况和信息,加强密切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整体作战效能,努力提升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整体效果。同时要加强与县文明办、教育、文化、民政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组织的协作配合和沟通联系,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健全机制、确保长效。各相关单位、警种在工作中要注重归纳、总结和提炼,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未成年人监护预防、发现报告、联动协调、分类帮扶、社会参与、动态管控等工作机制,同时要注重对亮点工作、典型人物的发掘、树立和培育,以典带面整体推动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单位每季度要向县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情况。县局各警种、部门每半年要将所属警种、部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小结,并及时报县局未保办。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身心健康成长,增强学生法律意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相关要求,以创建“平安校园”、“法治规范校园”为目标,按照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凝聚社会、家庭、学校等各方力量,构建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和教育工作网络,共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建立健全学校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及家庭参与、教师与学生参加的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多元立体、全员协作,切实解决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消除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的认识误区和各种障碍,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安全和谐的环境。

为加强对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领导,成立章渡学校未成年人保护专项领导组。以校长为组长,以分管校长为副组长,德育处、教导处、总务处、信息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各班班主任为成员。以学校法制副校长和联系学校律师为领导组顾问。

1.持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责任单位:校长室信息中心各班级。

工作任务:(1)校长室邀请法制副校长每季度到校为学生授课一次,律师进校园每年一次为学生进行案例解读和分析,开展普法宣传教育。(2)信息中心负责利用安全教育平台,组织学生每月一次登录学习,抓紧抓实“宪法小卫士”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确保全校学生人人参加宪法学习。(3)各班班主任按照工作安排和要求,组织本班学生认真落实。

完成时限:宪法小卫士学习在10月底之前完成;安全教育平台、法制副校长和律师进校园工作长期开展。

责任单位:德育处各班级。

工作任务:(1)德育处建立和完善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信息报告制度,确定专人收集、整理、报送相关信息。(2)各班班主任要及时发现班级学生成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的作用,联系家长,妥善处理和解决。并将相关信息上报学校。

完成时限: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信息报告制度于2021年11月初制定完成;信息报送工作长期开展。

3.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开展定期安全工作培训工作。

工作任务:(1)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对全校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进行安全管理工作培训。(2)利用全体教师会、行政人员会议等渠道和途径,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食品卫生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教师职业道德》等法律法规,强化法律意识,自觉遵法守法。

(3)组织教师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管理培训。

完成时限:此项工作长期开展。

4.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台账。

责任单位:教导处学校留守儿童中心各班级。

工作任务:分班级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学校留守儿童中心建立学校层面的总台账,做到数字准确、信息完善。

完成时限:班级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于2021年11月5日之前完成,学校层面总台账于2021年11月6日之前完成。

5.重点关爱学生信息台账。

责任单位:教导处各班级。

工作任务:分班级建立重点关爱学生信息台账,做到问题清楚、原因明确、信息完善,班主任要充分发挥班级课任教师、家长的力量,加强沟通交流,获取学生有关信息,以便及时处理解决。

完成时限:重点关爱学生信息台账于2021年11月6日之前完成。与班级课任教师、家长的利息沟通工作长期开展。

6.组织开展家访、家长会等活动。

工作任务;(1)制定家访工作方案,做好家访工作安排。(2)参加家访的教师要主动认真、热情诚恳的与家长进行交流,介绍学生在校期间表现,了解学生各方面情况,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3)依托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家长会,组织成立家长学习小组,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开展家庭教育经验交流与分享,培养和增强家长的责任意识,形成家校合力,共同承担育人职责。(4)每学年全面家访不少于1次,家长会不少于1次,留守儿童和重点关爱学生的家访每学期不少于1次。

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责任单位:德育处总务处各班班主任留守儿童活动中心心理辅导教师。

工作任务:(1)以留守儿童活动中心、心理咨询室、学校课后服务工作为抓手,建立德育处牵头、班主任管理、教师帮扶、困难资助、心理咨询与疏导等多渠道关爱机制。(2)制定工作制度,建立工作台账。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之前完成场所、人员、制度等工作,2021年12月正式开始发挥作用。

8.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

责任单位:德育处教导处各班级。

工作任务:切实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融入到学校各科教学和一切工作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加强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纪律教育、安全和法制教育。

完成时限:此项工作长期开展。

9.落实学校“安某某”、“护学岗”制度,常态化开展校园欺凌信息摸排。

责任单位:总务处全体教师学校保安。

工作任务:(1)总务处制定完善“安某某”、“护学岗”工作制度,加强与派出所的工作联系,做好外来人员入校离校登记工作管理,建立工作台账;(2)值班行政及教师切实履行“护学岗”职责;(3)学校保安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爱岗敬业,严格执行学校各项安全制度,保证筑好学校安全第一道“防火墙”,不得允许社会闲散人员及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破坏学校公共财产,威胁师生人身安全。

完成时限:有关制度于2021年11月5日之前完成,护学岗值守及保安值班工作长期开展。

10.持续开展安全教育。

责任单位:德育处总务处各班级。

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以上各项工作任务及工作安排请全校教职员工认真落实,学校将制定详细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项考核办法》,对所有教师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成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安全绩效奖等直接挂钩。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实施方案

一、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加强民族精神教育。

大力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牢牢把握爱国主义教育这个核心,把中华传统美德和革命传统教育作为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的重点,从民族美德、民族文化、民族苦难、民族风俗、民族英雄、民族艺术、民族团结、民族礼仪、民族责任感、民族希望等方面开展教育,教育广大学生胸怀祖国,牢固树立振兴中华的雄心壮志,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加强诚信校园建设。

继续以创建诚信校园、培养诚信学生为目标,开展诚信教育、诚信管理、诚信服务等诚信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学生诚实待人,诚实做人,关心他人,乐于助人,言行一致,不说谎话,为人处事要诚实,作业、考试要不抄袭、不作弊。

培养学生守时、守信,言必行,行必果,遇到失误,勇于承担责任,知错就改。

继续实施四五普法教育。

按照全国和教育系统普法规划的要求,以及教育部、司法部等四部委《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若干意见》的要求,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抓好师生的普法学法工作。

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继续组织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规,把法制课列入中小学课程,保证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二、具体工作如下、制定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计划。、结合三八妇女节,对学生进行礼仪教育。、开展向雷锋叔叔学习的社会实践活动。、进行热爱大自然、爱护环境的教育。、清明时节,开展祭扫烈士墓活动,对学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在师生中广泛开展法制、消防、安全等知识教育。、组织学生参加是红色之旅征文竞赛。、开展崇尚科学,拒绝邪教活动。、切实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继续深化警校共育工作、开展好廉洁教育进校园活动。、推荐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开展纪念五四活动,组织青年教师、团员开展社会实践考察学习活动,评选、表彰镇级优秀团员。、六月份评选表彰镇级十佳辅导员和十佳少先队员、优秀中队、优秀队员。

新队员入队仪式,开展六、一庆祝活动。、组队参加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文艺晚会。、九月开展教师庆祝活动。、参加市德育工作研讨活动。、十月,开展国庆庆祝活动。、老人节开展尊老敬老活动。、评选本年度十佳班主任,举行德育研讨会。、评选年度文明班级、文明办公室、文明办公桌等。、组织参加教职工联谊活动。、总结全年工作。

(百度。

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案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经营、谁所有、谁负责”;坚持依法履行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通过各部门共同努力,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体系,构筑安全防护防线,有效遏制溺亡事故的发生,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办事处成立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机关各部门、各居委会(社区)、济水中心校、社区警务队、团委、妇联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办事处综治信访办。

1、综治信访办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工作督查,督促落实工作职责。要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把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宣传作为当前平安建设宣传的一项突出任务,通过进居委会(社区)、进楼院、进学校,采取电子屏、宣传栏、板报等固定阵地,确保宣传无遗漏、无死角,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消除。

2、济水中心校(含中小学、幼儿园)负责学生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等形式开展预防溺水专题教育,增强老师、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溺水时正确的自救施救方法。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创新宣传形式,利用校园网、教育网等网站,播放公益广告、微电影、微视频等,开展网络宣传活动;要突出宣传重点,着力加强对在校学生和学生家长的宣传,利用校讯通、家长微信群、家长会、致家长一封公开信等形式,与学生家长互动,及时发出安全宣传警示语,增强家长预防未成年人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3、社区警务队负责组织辖区民警在走访活动中,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兼任学校法治副校长的干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配合政府在学生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安排专人或组织志愿者、退休人员进行巡查和劝阻。组织指导中小学生溺亡事故调查工作。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积极帮助救援,协调处置有关突发事故,并按规定上报情况。

4、社区办负责牵头抓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会同公安、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完善留守儿童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监护干预等关爱保护体系,确保留守儿童不失管、不失控。

5、团委、妇联要大力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大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提高留守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尤其在暑假期间要开展符合留守儿童需求、形式多样的关爱服务活动,提高未成年人溺水的防范工作。

6、宣教办要充分利用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媒体负责向广大中小学生、家长及全社会宣传中小学生预防溺水等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宣传安全知识与技能,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关注学生安全的良好氛围。

1、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4月底-5月31日)。各居委会(社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机关各部门要明确联系人,进行专门安排。要健全完善专项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学校与学生、家长(监护人)签订预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集中治理阶段(20xx年6月1日-9月底)。办事处综治信访办要在5月底前成对所属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风险等级准确、责任主体明确,建立健全台账。

6月初至9月,办事处综治信访办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要求,对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进行集中专项治理。

3、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0月)。10月10日前,办事处综治信访办要自下而上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验收总结,准备迎接省、市综治办的验收。

1、加强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宣传教育。济水中心校要将预防溺亡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做到计划、课时、教案、作业“四落实”,教学计划、专门教材、教育培训、教学检查“四统一”。教育活动要突出效果,以实际案例警示,加强救护基本常识教育,强化教育部的“六不一会”纪律要求(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增强学生自我约束能力,真正做到入耳、入脑、入心,提升学生自律水平。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渠道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制作黑板报,悬挂或张贴宣传标语,校园广播播放预防溺水警示教育片,召开主题班会、开展演讲比赛、编写手抄报和漫画等形式,广泛宣传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

宣教办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的浓厚氛围。要通过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开展预防知识宣传,努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护体系。

2、加强水域隐患排查和治理。办事处综治信访办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一次水域安全普查,对因建筑施工形成的水坑、水沟及所属地方、单位、责任人、安全隐患、设施落实情况,对安全巡查制度落实情况、警示标识设置情况等,建立台账。由办事处综治信访办协商相关部门,分类进行抄告、督办。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管理权限,落实管理责任。对预防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实行目标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加强重点水域的安全巡查工作。由办事处综治信访办、中心校、社区警务队、各居委会(社区)、社区办、妇联、团委等相关部门联动,组织中小学教师、各居委网格管理员、安全监管员、巡防队员等开展义务巡查活动,及时发现和阻止未成年人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下水。

中心校要主动衔接,做好学校、村居、巡防队员沟通协调工作,科学安排巡查时间、巡查力量,确保重点明确、不留盲点、工作到位。

对留守儿童,要开展“一对一”、“一帮一”接对帮教,防止脱管漏管。学校附近、村居附近、学生放学回家道路沿线等,未成年人喜欢玩耍的水域,安排专职人员值班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有关安全问题。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关爱未成年人生命是各部门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各部门要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统筹协调,强力实施。充分发挥街道、居委会两级综治中心的作用,实行网格化服务管理,签订目标责任书,防止工作棚架。

(二)强化督查,狠抓落实。

1、建立周报告制度。在专项治理期间,各有关单位要明确专人,出现溺亡事故要随时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2、建立月督查制度。在集中治理阶段每月专项督查不得少于一次,重点检查“三清三明四到位”的要求是否真正落到实处。

查“三清三明”:一是存在危害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的因建筑施工形成的水坑、水沟、水井等重点水域是否都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隐患问题明;二是低龄低年级段学生,特别是对留守儿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服刑人员、单亲家庭或父母双亡等对象的.未成年子女是否登记造册或掌握,做到底数清、监护情况明;三是重点水域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安全巡查人员是否登记造册,实行定时间,定区域,定任务,定人员,做到底数清、看护责任明。

查“四到位”:一是未成年人防溺安全警示和宣传教育是否到位;二是未成年人在校以及放假期间的管理、监护是否到位;三是水域警示、提示标识标牌设置、危险路段防护设施整改、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是否到位;四是部门职责是否履行,联动是否到位。对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解决有困难的,要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决不能推诿拖延。

(三)严格奖惩,落实问责。

对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要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的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进行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凡发生溺亡事故的实施一票否决权制,并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责任。

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方案

一、小组资料小组名称:导师咨询人组员:

二、理念。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人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社会对大学毕业生综合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大学生的公关能力在社会就业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调查结果表明:大学生在毕业择业过程中,普遍感到公关能力欠缺。如:面试技巧、表达能力、求职书撰写、个人形象包装等等。由于大学生公关能力的不足,因而失去了一次次珍贵的求职机会。因此,高等院校应加强对大学生公关能力的培养和训练,使其尽快适应市场经济选人用人的需要。大学生也要自觉地加强公关能力的培训和修炼,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这次我们小组活动的服务对象是即将踏入社会的大三学生,都希望对职场上的公关能力有深入的了解和认识以便使自己的气质更高雅、形象更出众,使自己能够充满自信地出现在同学老师、上级下属和客户的面前;使自己得体而又自如地参加会议、出席社交活动。

这个小组主要将公关能力分成两个部分进行,第一部分是提升自己形象,注重礼仪的培养,第二部分是对在现实职场中遇到的各种情形所需能力的提高和培养,如社交能力、危机公关处理能力等。

小组会首先引导组员认识什么是公关能力,公关能力包括哪些内容,主要是哪些能力,会引发组员的思考,然后发表自己的意见。组员会运用一些引导技巧让组员与组员之间形成互动。

另外,使用小组方法可以帮助一些在做活动过程中如测试等遇到挫折时心情。

低落的成员,对其予以鼓励和支持。

这个小组的对象是即将踏入职场的大三学生,根据马斯洛的需要理论,当一个人的生理和安全需求得到满足,那么他就会有更高层次的归属和自我实现的需求;社会学习理论,班杜拉的观察学习,认为个体常在社会中通过观察别人的行为学习,学习到自己尚未表现的任何行为是学到怎么做,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错误,参加小组活动可以给小组成员更多的学习机会;镜中自我理论,通过别人对我们的评价和反映,从而建立我们自己的形象和自我评价;还有人本理论,群体动力学理论和社会冲突理论。

大三学生即将踏入职场,每个人都有自我实现的需求,发展性模式关注人的社会功能的提高。所以在小组内,我们会运用较多的发展学生能力的技巧,例如运用情景剧、模拟场景等刺激组员的行为,通过角色扮演的方法,加深对公关礼仪和公关能力的理解和提高。三、小组性质及活动介绍1、性质:公关能力培养小组2、节数:

1、资格:即将踏入职场的大学生。

2、特点:希望提高自己将来在职场中的公关能力五、具体目标及评估指标。

目标:提高组员将来在职场中公关能力。

目的:1、形成小组的凝聚力,和成员的归属感;。

2、使组员学会倾听他人,在倾听他人的观点基础上再发表自己的观点;。

此次活动的所有组员都在淮阴工学院人文学院内招募,主要是自愿原则,自己报名。

七、小组的'活动阶段。

第一节活动内容。

八、小组日程表。

1、准备阶段:12月4日—3月19日。

九、预计的困难及解决方案。

(一)预计的困难。

1、成员招募不够或招募人数太多;。

2、组员的积极性不高,人员流失;。

3、组员情绪太高,无法控制;。

4、组员情绪过低,气氛沉闷;。

5、在小组进行时,组员之间可能出现矛盾;。

6、还有可能出现次团体。

(二)解决方案。

首先,对于人数问题,太多我们可以筛选,太少我们会继续招募或用我们系同学;其次,对于组员情绪问题,就要靠领导者来调控,如果情绪太低,就弄一些活动来活跃一下气氛;第三,组员之间出现矛盾,很大可能说明这个小组已经到了中期了,出现矛盾很正常,对于矛盾的解决,领导者可以利用活动让矛盾淡化,例如:准备一个比赛,分成两组,让有矛盾的2个组员分到一组,让他们再同其他人的较量中形成一个团体来对抗另一个与他们敌对的团体,这样他们的矛盾就慢慢淡化了,因为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最后,次团体问题,就需要领导者主动去打破这个次团体,将他们分开或再加入其他成员。

十、评估方法。

1、领导者反思,领导者每次开展完活动后都要写日志,一方面为了督导,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领导者自己反思,了解每个组员每次的变化及他们的需求。

2、通过问卷法对组员进行评估(问卷见附录2),调查的结果可以用spss进行处理分析。

3、运用观察法评估,领导者或助手通过观察组员6次活动的前后对比,看是否有很大的变化或是语言表达方面的提高。

4、实战评估,我们设定一个环境,让他们来进行一次演讲或是一次辩论,看他们在语言表达方面是否有提高。

十一、财政预算。

1、活动用品费:a4纸25元,画笔5元。

2、印刷费:调查问卷印刷费5元,版报10元。

3、其他场地向学校申请。

活动经费预算总计:45元。

参考文献:

(1)杨凯,《论语言表达能力在大学生就业中的重要性》.8。

(2)王红梅,《论大学生语言学习与语言素质培养》.8。

附录:

附录1。

附录2。

(一)中期调查问卷。

(二)结果评估调查问卷。

(二)评估指标:1、理解他人意思,口齿清晰、流畅;。

2、内容有条理、富逻辑性;。

3、他人能理解并具有一定说服力;。

4、用词准确、恰当、有分寸;。

5、说话带有一定的身体语言。

社区未成年人教育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文明办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我街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项工作,根据《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20xx年版)的测评内容及《关于印发博罗县20xx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不断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发挥社区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大力推进社区未成年人实践活动站等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深化文明校园创建,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一)完善工作体制机制。

1.调整完善龙溪街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召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开展龙溪街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检查考评,督促检查整改,确保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2.根据《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制定印发《龙溪街道20xx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村(社区)、各单位工作任务和职责。

3.进一步强化教育、民政、文化、团委、妇联、关工委等工作职责,更好地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水平。

责任单位:党政办、文教办、创文办、社会事务办、文化服务中心、团委、妇联、各村(社区)。

(二)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

1.深化“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重大节日、传统节日,网上与网下相结合,围绕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实践活动,重点组织开展好以下活动:一是“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推出一批事迹突出的青少年典型,中小学校参与率达到100%;二是“传承红色基因”系列教育活动。清明节前后,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七一”前后,开展“童心向党”歌咏活动。“十一”前后,开展“我和我的祖国”、“向国旗敬礼”、观看红色影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活动,增强青少年国家观念和爱国情感;三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活动。开展“我们的节日”、“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等活动,推动未成年人了解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强文化自觉、坚定文化自信;四是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未成年人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帮助他们在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过程中培育美好心灵、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实践能力;五是“劳动美”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热爱劳动的思想,养成热爱劳动的习惯,培养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精神;六是“阳光成长”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和心理素质训练活动,塑造未成年人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心态。

责任单位:文教办、社会事务办、团委、妇联、创文办、文化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2.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把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突出爱国、诚信、友善、孝敬教育,切实做到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一是中小学校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持续开展经典诵读和戏曲、书法、传统体育等进校园活动,将诵读中华经典、红色经典与学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先进事迹相结合,引导未成年人继承优良传统、提高道德素养;二是中小学校落实道德与法治课、思想政治课和共青团、少先队活动有成效,开展美育、体育课程,劳动教育有课时安排、有劳动实践;三是加大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建设力度,在幼儿园、中小学建立家长学校,实现家长学校建校率100%全覆盖;四是中小学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无发生卫生、安全、人身伤害等责任事故;五是中小学校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参与学校、社区和公共文化设施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文教办、文化服务中心、宣传办、团委、妇联、司法所、派出所、各村(社区)。

3.开展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首先要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怀,将爱国主义精神贯穿于学校教育全过程,推动爱国主义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一是办好中小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紧紧抓住青少年阶段的“拔节孕穗期”,开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发挥学生主体作用,采取互动式、启发式、交流式教学,增强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在教育灌输和潜移默化中,引导学生树立国家意识、增进爱国情感;二是组织开展爱国主义精品刊物阅读活动。针对不同年龄、不同成长阶段,组织以爱国主义内容为主的高质量少儿读物,大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读书活动,让广大青少年自觉接受爱国主义熏陶;三是广泛组织开展实践活动。中小学的党组织、共青团、少先队等,要把爱国主义内容融入党日团日、主题班会以及各类主题教育活动之中,组织中小学生参观纪念馆、展览馆、博物馆、烈士纪念设施等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基地,丰富拓展爱国主义教育校外实践领域。

责任单位:文教办、文化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团委、宣传办、妇联、各村(社区)。

(三)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按照中央文明委《全国文明校园管理办法》(文明委〔20xx〕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六好”标准深化“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全县创建文明校园的中小学校参与率达到100%。做好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广东省文明校园推选工作及20xx年博罗县文明校园申报考评验收工作,集中推荐宣传文明校园创建先进典型;加强本地文明校园动态管理,做好对文明校园和创建先进学校的督促检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测评督导,打造文明示范校园,培育文明校园创建梯队;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学生文明素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大力弘扬良好校训校风,开展文明班级、文明宿舍等创建活动。

责任单位:文教办、宣传办。

(四)大力推进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

1.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常态化管理。一是按照中央、省、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管理制度、活动项目、经费保障和专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规范学校少年宫的日常运转管理、安全管理和财务管理;二是开展考核验收20xx年创建的乡村学校少年宫和20xx年申报创建工作,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的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课外活动场所;三是做好全国乡村学校少年宫管理平台20xx年度档案资料填报和审核工作;四是按照“一校一品牌,一宫一特色”目标,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积极融入当地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打造特色项目。

责任单位:文教办。

2.推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工作。落实“治未病”工作理念,普及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咨询辅导。一是推进龙溪街道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建设工作,把龙溪街道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建设成为集心理健康普查、心理知识普及、心理健康辅导、心理危机干预于一体的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专门机构;二是加强指导龙溪街道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建设,确保财政经费投入,构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支持网络;三是广泛招募心理健康教育志愿者,打造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志愿服务项目,整合多层面心理健康志愿服务力量,定期深入中小学和社区家长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志愿服务。

责任单位:关工委、文教办、社会事务办、财管所、文化服务中心、团委、妇联、宣传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3.抓好社区家长学校建设。依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教育机构、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留守儿童之家等活动阵地,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到20xx年,90%以上的行政村设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按照“十有”标准加强社区家长学校建设管理,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举办家长指导、亲子实践和家庭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引领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以项目化方式推进示范社区家长学校建设。

责任单位:妇联、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五)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进一步加大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工作力度,深化“扫黄打非”行动,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一是开展校园周边区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排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性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影像制品、非法出版物等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的场所,及时清查校园周边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销售网点,查处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二是开展校园周边商铺“三无食品”专项整治活动,切实保护未成年人食品卫生安全;三是加强对未成年人接触较多的互联网应用的整治,特别是对网络短视频、游戏、漫画、学习类app等领域的清理,坚决遏制色情、低俗、暴力、恐怖、残酷等有害信息传播,全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四是加强校外教育、校外培训机构及活动管理,健全完善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导向正确、规范有序;五是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有计划的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专题展览、巡回展览等活动;六是加强对未成年人开展文明出行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学校周边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推进“警家校”护安护畅工作。

责任单位:文化服务中心、宣传办、团委、综治办、食安办、执法中队、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市场监督所、文教办、妇联、各村(社区)。

(六)开展关心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工作。

采取有效措施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动儿童、流浪儿童、孤残儿童、边缘儿童等特殊群体,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引导他们坚定坚强坚韧、自信自立自强,让他们健康成长,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关爱留守流动儿童,落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帮扶留守流动儿童,拓展留守流动儿童活动阵地,健全完善留守流动儿童信息档案,开展结对帮扶、监护人培训、随访、亲情交流等活动,使留守流动儿童得到更多关爱和呵护;加强流浪、孤残和边缘儿童教育管理,推进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程,做好流浪儿童生活、教育、管理、返乡、交接等工作。加强残疾儿童教育,办好特殊教育学校,提高残疾儿童思想道德、科学文化、身心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实施边缘儿童的关爱和帮扶工程;帮扶困难家庭儿童,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结对帮扶家庭生活困难儿童,广泛开展关爱行动,为困难家庭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七)加强公益广告宣传。

发挥好公益广告在教育引导未成年人的积极作用,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充分利用龙溪公众号、微信群等网络平台进行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支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浓厚舆论氛围;社会媒介宣传,充分发挥户外公益广告载体和社区宣传栏以及手机短信的作用,增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公益广告内容,发动全社会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增强社会各界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识。

责任单位:文化服务中心、公用事业办、宣传办。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明确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任务及目标,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强化工作措施,拓展工作载体,丰富活动内容,为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提供更加人性化、多元化的服务。

(二)加强宣传。强化部门协作联动,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和社会媒介开设专题专栏,大力宣传报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特色做法、成功经验,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广泛动员吸引全社会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三)做好归档。及时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按照一事一档的要求,收集整理每次活动的相关材料,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材料包括工作计划方案、活动现场图片、工作总结(突出特色和亮点)以及媒体报道等相关资料。

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方案

xxx:

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网络已成为现代人学习、生活、工作的重要工具,同时也为青少年学习、交流及娱乐提供了更广阔的天地。但是,互联网在给社会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部分未成年人因自控能力较弱,沉溺于网络游戏、网上聊天、荒废了学业,侵浊了思想,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网吧的负面影响已经成为了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教育未成年人自觉远离网吧,构建学校、家庭、社会齐抓共管的教育网络,特发出如下倡议:

1、未成年人要拒绝诱惑、远离网吧。营业性网吧是面向成年人开设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因此,未成年人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坚决不进入营业性网吧,做到自我约束,互相监督。

2、文化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依法办案。逐步建立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机制,把网吧管理纳入文明城市、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价体系。

3、网吧要加强行业自律。各网吧应积极构建内部管理机制。通过平安绿色网吧、文明星级网吧等评比活动。形成互相学习、互相监督的经营氛围。

4、家庭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家长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应率先垂范,致力于建立和谐、文明、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积极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学习和娱乐观念,通过“家长监护工程“从预防入手控制未成年人不当使用网络,帮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5、学校要积极参与,要利用各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远离网吧”系列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通过正反两方面的教育、引导学生文明上网、健康上网。

6、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活动上来,形成社会监督、社会管理的良好氛围。

让未成年人远离网吧是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民心工程,让孩子远离网吧,拒绝沉迷,文明上网,健康成长,需要政府职能部门、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参与。让全县每一个人都献出一份爱心,付出一份努力,共创一片明净蓝天。

倡议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方案

教室。

全班同学及班主任。

班主任或学生干部。

法律与我们同行。

组织进行一次深刻的有意义的宣传法律的主题班会活动,进一步了解法规知识,加强同学们的法律观念,养成自觉遵守和维护法律的.习惯。

1、加强法纪教育,引导学生学法、守法,自觉遵守校规班纪。

2、强化安全教育,防止发生踩挤、跳窗、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事故,教育学生远离不良文化,远离诱惑,远离游戏厅歌舞厅网吧,远离邪教,坚决杜绝由此引发的违法犯罪。

印发法制学习手册,观看影视片段,采用讨论、交流方式。

1、主持人开场白,宣布主题班会开始。

2、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律知识(可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法律知识竞答,分抽签必答和小组抢答,评选优胜小组)。

3、看投影或影视片段,讨论怎样处理以下行为。画面一:包间内,乌烟瘴气,一群中学生饮酒庆祝同学生日。

4、班主任老师总结。

5、主持人宣布班会结束。主持人:愿同学们从小树立法律意识,让法制与我们永相随,让幸福快乐与我们永远相伴!

社区未成年人教育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障困境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效开展,根据《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xx〕114号)以及《市政府关于完善困境未成年人分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宁政规字〔20xx〕6号)精神,结合江北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关于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总体部署,建立完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帮扶干预”联动反应机制,构建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络,推动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护为保障、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形成“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格局,为全面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提供实践基础和政策依据,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努力。

(一)未成年人权益优先和利益最大化。把实现和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为首要任务,预防和减少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的发生,为面临生存困难、监护困境和成长障碍的未成年人提供支持和服务,帮助困境未成年人解决生活、监护、教育、发展等问题,促进其健康成长。

(二)预防为主和标本兼治。坚持从源头抓起,筑牢基础防线,完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络,加强对困境未成年人家庭的监督指导和救助帮扶,引导监护人改善监护方式,提升监护能力,促进未成年人与家庭的融合,依法干预处置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切实履行政府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职责,充分整合政策资源、部门资源、层级资源和社会资源,建立权责清晰、衔接有序、紧密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形成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合力。

(四)因地制宜和创新方法。根据辖区和行业工作实际,明确工作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坚持多措并举,注重工作实效,建立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切实解决未成年人社会保护重点和难点问题。

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对象为:具有江北新区七个直管街道户籍的,基本权益失去保障或受到侵害的困境未成年人,包括以下六类:

1.孤儿。指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2.监护人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主要包括:父母双方长期服刑在押或强制戒毒期间的未成年人;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人民法院宣判或公安机关证明,下同),另一方因上述情况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人。

3.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人。主要包括:父母双方重残(指经残联部门认定的二级以上残疾,下同)、重病(指患有艾滋病病毒感染、白血病(含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以及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个人自付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疾病,下同)的未成年人;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因重残或重病无力抚养的未成年人。

4.重残、重病未成年人。

5.流浪未成年人。指长期在外流浪的未成年人。

6.其他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包括受侵害和虐待的未成年人、家庭生活困难的留守未成年人、部分涉案未成年人、单亲家庭未成年人、因家庭贫困难以顺利成长的未成年人等。

在南京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络总体框架下,积极构建“区-街道-村、社(居)”三级联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络。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各级工作特点和工作实际,构建上下衔接和统筹管理机制,明确各层级工作内容和职责范围,有效整合层级资源,发挥网络优势。

区级:成立江北新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社会事业局,建立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协助具体牵头实施各项工作任务。主要做好六类困境未成年人分类标准的建立;六类困境未成年人的扎口统计与信息化动态管理;六类困境未成人救助制度的建立;工作流程的制定;向社会购买服务项目梳理与汇总申报;牵头对接联系市级专门督导评估机构;对各职能部门和街道负责的救助保护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指导、协调与督导等。

街道:成立街道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未成人年人保护分中心,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六类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监护指导、干预帮扶、照料安置等具体落实;负责本街道六类困境未成年人的分类汇总、统计上报、信息录入与动态管理;牵头组织街道六类困境未成年人的跟踪随访;牵头组织街道六类困境未成年人的评估;牵头组织街道六类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案例的撰写与汇总等。

社区(村):成立社区未成年人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社区六类困境未成年人的排查、梳理、上报;六类困境未成年人的跟踪随访;为有需求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临时照料、教育辅导、心理疏导、监护指导、政策咨询、职业能力培训、帮扶转介等服务;开展社区儿童工作队伍建设和培训;具体负责六类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案例的撰写;开展在街道指导下做好各项救助保护的具体工作。

建立预防、发现、报告、评估、处置“五位一体”的联动反应机制。

1.预防机制。强化家庭的监护主体地位,明确家庭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通过政府、社会各方力量为困境家庭提供监护指导、监护支持、监护随访等社会保护服务,协助监护人提升监护能力,帮助其有效履行监护职责,改善未成年人的家庭成长环境。加强各部门间的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和政策对接,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及时获得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就业援助、法律援助、户籍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实现临时救助保护与长效帮扶措施的有效衔接。

2.发现机制。建立多渠道发现机制,建立部门间信息筛查和通报制度,增强家庭成员、邻里及社会公众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的报告意识。对困境未成年人落实社工或委托社会组织负责跟进,加强动态化管理,对权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做到及时发现。

3.报告机制。教师、医生、社区工作者等特殊职责人员及邻里、亲友等为困境未成年人报告主体,发现困境未成年人须及时报告12355未成年人保护服务平台。公安、司法、检察院、法院对父母双方服刑在押、吸毒、强制戒毒,以及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未成年人,通报12355未成年人保护服务平台。110指挥中心、12349民政服务热线、流浪救助24小时电话等其他报告受理渠道接到相关困境未成年人报告时,属于本部门职责内的事项,及时有效处置,其它事项通报12355未成年人保护服务平台。各有关部门和街道社区接到报告后,及时调查掌握情况。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介入和干预;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负责转介到其他部门,并向报告人说明。

4.评估转介机制。落实困境未成年人评估制度,对重点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进行走访和调查评估。建立家庭监护评估、风险等级评估和需求评估标准,实施分类帮扶。各相关职责部门和社区要对照评估标准开展评估,或委托社会组织实施未成年人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科学制定干预方案和措施。主要转介办法是: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转介至区级救助站;对遭受家庭暴力、人身侵害,或被拐卖、拐骗、胁迫、诱骗、利用乞讨、从事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转介至公安部门;对遭受严重伤害须紧急救治的,联系送医院救治;对监护缺失、留守流动缺乏关爱、失学辍学、特殊困难未成年人的转介至相关街道社区,对失学辍学的,同时通报教育主管部门;对公安、司法、检察院、法院通报的父母双方服刑在押、吸毒、强制戒毒,以及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未成年人,转介至相关街道社区。

5.处置机制。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分类救助帮扶工作制度。对贫困家庭帮助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就业、就医、就学、法律援助等政策;对监护失当或监护缺失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心理关爱、教育辅导、监护随访等服务,对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开展委托监护、替代照料等服务。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屡教不改的监护人,依法采取行政和司法干预措施,转移监护权,落实国家监护责任。

1.推进救助帮扶项目:开展“牵手行动”,组织社工、志愿者、爱心人士与困境未成年人结对帮扶,有针对性地提供教育辅导、心理疏导、监护指导、跟踪随访等服务,帮助未成年人改善环境、抵御困境、重树信心。开展“七彩假日”活动,利用假期组织未成年人到高校、未成年人教育实践基地、企事业单位等参观、活动,开阔视野,帮助他们融入集体和社会,树立自信。实施“阳光驿站”项目,对流浪乞讨和临时寄住的未成年人,通过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基本生活照料和“类家庭”服务,进行亲情关爱和文化法制教育,使他们远离犯罪、远离毒品、远离伤害,树立自我保护的意识。开展“关爱助学”行动,通过四点半课堂、青少年之家等平台,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培训、辅导和其他支持,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2.推动社会力量参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社会组织,设立公益创投项目,培育孵化民办保护机构。积极引导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公益慈善机构、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试点工作。引入社会工作专家、专职社工服务,加强社区儿童工作指导,并承接社会宣传、救助帮扶、未成年人教育、法律援助,以及源头预防、社区排查、儿童工作者培训、志愿者队伍建设等多项工作。形成政府协同、社会参与、共同推动的工作格局。

3.建立绩效督导制度:建立健全困境未成年人救助帮扶绩效督导制度。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帮扶绩效督导机构,各街道要相应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帮扶绩效督导组织,重点围绕社会组织、社区的困境未成年人帮扶工作以及未成年人救助帮扶类公益创投项目,采取全程督导、项目督导、小组督导、个案督导等多种形式,对社工开展专业服务进行监督和指导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南京市江北新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明确各成员单位及属地街道职责。各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将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领导机制,调整充实人员机构,加大资金投入,落实目标责任。新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要切实发挥救助保护、综合协调作用,指导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协调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各街道、各部门认真履职。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媒介,大力宣传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的宣传引导,激发群众热情,在全社会形成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鼓励发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及时举报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

(三)严格督促检查。新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要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与年度工作考核挂钩。各单位要认真制定落实推进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工作不力导致出现重大失误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耕地保护实施方案

为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进一步规范我乡农村建房秩序、加强农村建房管理,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黔农发〔20xx〕8号)、《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xx〕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更大力度全面推进农村村民规范建房工作,坚持“建、管”并重原则;坚持做好“建、管”结合文章,打好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组合拳,坚持五个严禁(严禁未批先建、严禁占用基本农田、严禁在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建房、严禁一户多宅、严禁不按规定程序建房)。全面提升农村村民建房“建、管”工作水平,确保规范我乡乡村村民建房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工作目标:

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黔农发〔20xx〕8号)、《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xx〕6号)文件精神,根据市、县相关文件和会议安排,结合我乡实际,规范乡村村民建房行为。杜绝未批先建、杜绝批小建大、杜绝占用基本农田建房、杜绝在坝区建房、杜绝将水田调规后占用农田建房、杜绝建新不拆旧、杜绝在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建房、杜绝一户多宅、杜绝不按审批面积和位置建房、杜绝散户建房等违法违规建房。

基本原则:

1.先批后建。村民新建房屋按照依法依规的要求,先批后建、一户一宅,严格按相关程序和要求建房,建新必须拆旧并复垦复绿。绝不允许先动工后审批,严禁“有规不依、有图不按、批小建大、批此建彼、未批先建、先建后批”现象的发生,确保新批新建的每一栋房子都是示范户。

2.“五个严禁”。规划村民建房坚决执行“五个严禁”,即严禁未批先建、严禁占用基本农田、严禁在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建房、严禁一户多宅、严禁不按示范图集建房。

1、严格遵守城乡村庄规划。在审批建房前做好现场勘查,对照村庄规划选址,凡是不符合城乡村庄规划的农民建房申请一律不予审批,做到“依规审批”、“执规必严”、“违规必究”,强化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如在管理过程中发现村庄规划确实与农村建房现实不相符以及旧房杂房未纳入规划需要进行适当调整的,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适当调整绘制,按照原有程序审批备案。

2.严格审批过程管理。“四到场”制度是落实规范审批的有效保证。认真落实“批前选址到场、批后放样定位到场、开工砌基到场、竣工验收到场”的“四到场”制度,强化全程管理和完善记录档案,要严格执行农用地转用计划,不得超计划审批占农用地建房。

农村村民建房审批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建房者向村(居)民委员会递交《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三)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将申请表报驻村干部签署意见;

(四)将申请表交乡农业服务中心,由乡农业服务中心、国土所和村规站会同村民委员会派员进行实地踏看和核实,现场确定用地范围,符合建房条件的由农业服务中心、国土所及村规站签署相关意见并将申请表报联系领导和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签署意见后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五)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符合建房条件的将由乡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者下达《开工建设告知书》,并到乡财政分局缴纳耕地占用税后,村民即可开工建设。

(六)《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应在规划条件中明确地块位置、用地范围、使用性质、房屋建筑风格、建筑高度、建筑面积、立面色彩等要求,积极引导村民以“贵州居民建设图集”为主,同时结合民族元素、地域特色控制引导进行建设。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按分类审批程序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七)申请使用的宅基地是林地、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的,必须首先向相应部门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在取得用地审核同意书后,报国土部门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八)根据管理需要,乡人民政府需在房屋开工建设前与建房对象签订《农村村民建房建设承诺书》、《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向所在乡人民政府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及建房保证金2000元,房屋严格按照要求建设完工后未发生安全事故的,经乡镇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实地查看后退回保证金。

(九)获得建房许可批准的,自批准手续之日起一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批准手续失效。

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砂石企业和建筑材料加工企业的管理。各建筑材料生产和加工企业需向乡人民政府出具书面承诺书,承诺不得向违法建设行为提供建筑材料。凡是购买建筑材料的,购买者必须持村(居)委会出具的建筑材料购买和运输凭证,企业方可按凭证要求提供建筑材料。

乡人民政府查实企业违反承诺后,发函公安局、安监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供电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停止供电供水,停止供应火工产品,发现一次并处相关企业罚金2000元。处理后,由乡人民政府发函相关单位恢复供应。

乡直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违法建设源头控制和查处工作。

国土所:严格合法采石场管理,坚决取缔非法采石场;严格办证程序,根据企业承诺对违反承诺的采石场进行处理,同时做好集中建房的土地流转工作。

安监站:进一步加强对采石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根据企业承诺对违反承诺的采石场进行处理。

派出所:加强交通巡查和管理力度,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违反承诺的建材生产和加工企业,根据其承诺停止火工产品供应。加强路面巡查管控力度,对违规上路行驶车辆按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供电所:对违反承诺的建材生产和加工企业,根据其承诺停止供电。

各行政村:负责监督和管理辖区内的建设行为,对违法违章建设的要立即制止,及时组织拆除,并将相关情况上报乡镇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方案

一、广泛宣传,营造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环境。

由于妇联组织自身资源十分有限,缺乏有效的维权手段,区妇联注重整合社会资源,吸收和运用方方面面的力量,形成合力。xx年,建立了由区政法委、区人大、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妇联等12家单位组成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单位职责,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每年召开联系会议,研究解决维权实际问题,不定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区政府专门制定下发了《××区儿童发展规划(xx-xx年)》,把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作为《规划》的重要内容,提出明确的目标要求和措施,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联合公、检、法、司等单位,以每年“三八”维权周为契机,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巾帼志愿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xx-xx年××区儿童发展纲要》在内的有关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10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xx份,提供法律咨询357人;印发法制宣传手册1200多本,发放宣传单2万余张。举办法律知识竞赛1场、“法律知识进家庭”讲座3场。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妇女对修改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知晓率。每年在“六一”节开展纪念活动的同时,以“小公民道德建设”为主题开展实践活动,宣传先进、树立典型,做好儿童工作。

二、深化家庭创建,优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

与区教育局开展家教论文评选活动,将入选论文装订成册,不断提升家教的水平。

三、开展帮扶活动,加大妇联组织的关怀力度。

近几年,区妇联充分挖掘资源,积极争取支持,加大了扶弱帮困的力度,通过办实事办好事,提供物质上的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让未成年人感受到妇联组织对他们的关怀。每年春节和“六一”节前后,都拿出一定的资金组织节日慰问,平时,对特殊对象不定期地开展重点慰问。共慰问特困儿童150余人,捐款5万余元。为让更多的贫困女童能跟其他同龄人一样安心上学,区妇联通过深入农村、学校、家庭,进行调查摸底,摸清贫困女童情况,并造册备案,向省市妇联及其他各种宣传媒介推荐、宣传尚待资助的困难女童的情况,发动“巾帼文明岗”、个体私营业主、“巾帼志愿者”等社会各界人士为春蕾女童捐资助学。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优秀春蕾女童和资助者的事迹,让社会更多了解“春蕾计划”。近几年,共帮助12名失学女童重返校园。

四、做好农村流动和留守儿童工作。

在抓好儿童基础工作的同时,全区各级妇联组织切实承担起流动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任务,重点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群体的权益保护,为农村留守儿童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区妇联发动全区各级“三八红旗集体”、“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五好文明家庭”和女党员、女干部、女教师、巾帼志愿者带头报名,组织广大爱心人士争做留守儿童的“爱心妈妈”,通过电话辅导、通信交流、面对面等方式帮助留守儿童,让他们得到关爱得到帮助。区妇联经常深入到基层看望留守儿童,为留守儿童送上少儿书籍等。xx年开始启动“关注留守儿童、建立情感通道”公益活动,制定了工作方案,进一步摸清了全区的留守儿童底子,建立了爱心档案,联系邮政局、教育局为1000名留守儿童免费赠送双程挂号专用信封和专用信纸,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深入展开。

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为及时发现和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20__年春节期间辖区环境安全,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全区环境安全集中整治(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桂环函〔20__〕2392号)和《河池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__年春节期间全市环境安全集中整治(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河环函〔20__〕234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及我区实际情况,决定从即日起开展20__年春节期间环境安全集中整治(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及生态环境厅工作部署要求,全面开展环境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督促企业履行环境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矿山、有色采选等行业环境安全为重点,严防各类环境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环境安全事故,保障我区生态环境安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20__年1月上旬至20__年2月底。

三、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有色金属采选、冶金、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重点排污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开展环境集中整治,集中整治一批环境安全隐患,打击一批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防范一批环境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环境安全事故,确保全区环境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春节期间环境安全集中整治(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组织领导,我局成立春节期间环境安全集中整治(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蓝杰金城江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副组长:柯从军金城江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谭明照金城江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

成员:卓凌源金城江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

李剑锋金城江区环境应急和危险废弃物管理中心主任。

韦秋萍金城江区环境保护监测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开展、协调等相关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卓凌源同志担任。

同时成立集中整治现场检查组:

一组联系领导:蓝杰。

一组组长:李剑锋。

成员:李平、兰海峡、罗爱鲜、贲亚男(材料员)。

负责区域:五圩镇、九圩镇、保平乡、长老乡。

二组联系领导:柯从军。

二组组长:韦莉萍。

成员:卢凯、黄韬、周志云、廖文竹(材料员)。

负责区域:六圩镇、六甲镇、河池镇、拔贡镇。

三组联系领导:谭明照。

三组组长:韦维奇。

成员:容江伟、宋柳静、莫艳琴、马昊水(材料员)。

负责区域:金城江街道、东江镇、白土乡、侧岭乡。

五、集中整治安排。

(一)督促企业开展环境风险隐患全面自查。督促辖区内环境风险源企业对本单位环境风险隐患进行自查,污水沟、雨水沟、截洪沟、各水池是否存在泄漏、堵塞、环保标识是否完善、物料堆场“三防”措施是否完善,特别是涉危险化学品、涉危险废物、涉工业固废堆放场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督促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治工作,并建立自查自纠工作台帐。在集中整治(大排查大整治)期间要不间断进行自查自纠工作。

(二)开展环境安全排查整治。一是各股室、部门对负责的区域环境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梳理,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河池市问题清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及砖瓦行业专项执法行动为抓手,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针对涉危险化学品、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等高风险行业企业,生活污水处理厂、缫丝、砖瓦等重点行业进行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环境防范措施,积极保障岁末年初我区环境安全。二是对此次环境安全集中整治(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发现的环境隐患问题,督促企业履行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按时完成环境问题隐患整治;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违规情况,须上报局领导班子,并依法进行查处。

六、集中整治重点。

(一)涉重金属企业。企业污水沟、雨水沟、截洪沟、各水池是否存在泄漏、堵塞,环保标识是否完善,建有尾矿库的,重点对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在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原料来源情况、污染物产生、处理处置和排放情况、环境应急及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停产及关闭企业重点检查遗留原料和中间物料、废水、废渣存放和贮存情况。

(二)工业园区和重点排污单位。重点排查五圩工业集中区和重点行业排污单位污染物产生、处理处置和排放情况,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建立情况,污水沟、雨水沟、截洪沟、各水池是否存在泄漏、堵塞,环保标识是否完善。

(三)涉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进行检查。全面摸清化工企业厂区内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环境风险点、周边环境敏感点、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三防”措施是否完善,查找企业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对存在的环境隐患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四)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使用或经营单位。重点检查涉危险废物单位生产管理情况,废物贮存、转移、处置等是否规范正确,是否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五)其他排污单位。重点检查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各股室各二层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切实抓出实效。要突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采选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紧盯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抓住完善和落实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二)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贯穿集中整治(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对企业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查处,督促企业整改到位。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三)强化信息报送工作。各小组于20__年2月10日将本组环境安全集中整治(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和重大问题隐患清单报至马昊水处汇总,汇总材料经领导审核后于20__年2月12日前报送市生态环境局。

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13号)和《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的通知》(粤民发〔20xx〕141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关心关爱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工作,促进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宗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网络,预防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因感情缺失、心理失衡、生活失助、安全缺保、学习缺教等问题而轻生,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

(一)成立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机构。成立以县民政局局长任组长,县民政局、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等单位为成员的阳山县“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完善乡镇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机构,镇村儿童专干覆盖率达100%,全县共有乡(镇)儿童督导员13名,共有村(居)委会儿童主任167名。

(二)完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平台。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儿童福利信息动态管理精准化提升年”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县镇村三级须及时完善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广东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管理系统以及三留守系统的信息录入,实行每月更新系统数据,动态管理。

1、会同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阳山县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阳民发〔20xx〕2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活动,全面掌握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规模、分布区域、结构情况及时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的生活状况等基本信息,为提高关爱服务力量调配和资源整合提供基础数据支持,为农村重点帮扶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环境。

2、会同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妇联、县残联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阳山县困境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阳民发〔20xx〕1号),确保区域内监护困境儿童得到有效救助保护,严厉打击监护侵害行为,切实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四)提高未成年人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根据粤民规【20xx】10号文件精神,20xx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当地散居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执行,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补贴为1110元,集中供养每人每月1820元,实行社会化发放。

(五)切实保障未成年人享受教育权益。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活动。全面落实好针对孤儿的助学优惠政策,对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普通全日制专科、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予以帮助。对符合条件的孤儿实行自愿申请原则,每人每年最高可获助学金1万元,切实保障他们的受教育权益。

(六)开展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女童救助帮扶工作。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女童救助帮扶和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粤民发〔20xx〕3号)文件精神,加强救助帮扶和关爱服务工作,了解智力残疾女童和精神残疾女童的监护人事实监护和落实社会救助情况,切实维护困境女童的合法权益,各乡镇应对辖区内的智力和精神残疾女童分类进行救助,按政策落实相关救助保障措施,落实一对一帮扶,为加强救助帮扶和关爱服务工作奠定基础。

(七)开展民政领域困境儿童专项整治行动。根据《清远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民政领域困境儿童监护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依法落实民政部门承担的儿童监护职责,提高我市儿童保障工作质量,切实保障儿童权益,有效防范儿童福利领域风险、解决重点难点问题,20xx年在全市民政领域开展困境儿童监护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保障困境儿童生存权和受保护权等合法权益,形成预防、发现、报告、处置和关爱帮扶工作机制,建立维护和保障儿童权益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儿童福利领域重大风险,确保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

(八)严格落实儿童福利领域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建立儿童福利领域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粤民发〔20xx〕43号)的精神和要求,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儿童福利领域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乡镇应对本辖区内发生的儿童福利领域重大事项积极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及时上报县民政局,严格防范儿童福利领域风险,切实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活动的重要现实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把关心关爱工作落实到各项活动中去。

(二)积极行动,多方帮扶。要切实行动起来,整合力量,多管齐下,多方投入,形成合力,优化环境,推动关爱帮扶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三)强化措施,务求实效。要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活动持续有效开展,使他们切实收益,促进未成年人快乐生活、健康成长。

社区未成年人教育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切实推进社区教育资源和社会力量的有效整合,实现社区、学校、家庭教育的良好互动,进一步促进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紧密结合社区实际,针对未成年人身心成艮的特点,积极探索新时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规律,发挥社区优势,突出社区特色,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和引导广人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养成高尚的思想品德和良好的道德情操,努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为建设和谐社区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明确目标,加强领导,形成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长效工作机制。要成立社区未成年人思想建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领导机制,确定专职工作人员,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并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纳入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到同部署、同要求、同考核、同奖惩,确保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制定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制度、学习制度和活动制度,促进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二)夯实基础,完善档案,加强工作阵地建设。设立专门的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室,要结合社区工作上门入户多的特点,深入调查摸底,建立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学习情况、社会实践活动情况开展情况、学校、社区、家庭联系会议情况等各种会议记录,建立社区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园地,并拍摄有关活动剪影。

(三)选准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拓宽社区教育渠道。一是开展各类道德实践活动。要按照实践育人的要求,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广泛开展小公民“四德”教育活动,争做“文明小公民”、“小小公德之星”、争当“诚实守信好少年”等实践活动,积极开展未成年人进社区活动。二是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与辖区小学联合在法定和传统节日、重大历史纪念日、建党建团建队纪念同以及未成年人入学、入团等特殊日子,在辖区未成年人中广泛开展“学习历史人物、做新时代栋梁”和“知荣明耻、我与祖国共奋进”及唱响“八荣八耻”主题活动,并在“五一”、“六一”、“国庆”和元旦举办群众性文艺汇演,营造健康向上的社区文化氛围,形成良好的育人氛围。

(四)动员社会力量,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1、是净化朱成年人学习生活环境。社区要充分发挥社区警务室的作用,积极配合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集中开展的.整治社区及校园周边环境活动,对学校周边存在的歌舞厅、网吧、电子游戏厅等娱乐场所进行清理整顿,联合辖区小学开展“青少年放心网吧”创建活动,定期召开学校、家庭、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协调共建会议,交流情况,互通信息,合力推进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2、积极组建社区志愿者队伍。要逐步探索建立社区未成年人教育志愿服务站,把社区各类人才和社会热心人士有组织地汇集起来,形成一支人员相对稳定、人才结构多样的志愿者队伍,利用寒暑假大学生返家探亲的机会,鼓励他们走出家庭,走进社区,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教育的志愿服务工作。

3、是充分发挥“五老”队伍作用。社区内的老干部、老党员、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队伍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宝贵资源和重要力量。聘请社会责任感强、素质高、有专业特长、关心未成年人成长的人员担任法制辅导员、思想辅导员和文化辅导员。在社区配合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要关心他们的健康和生活,让他们在颐养天年的同时老有所为,在保重身体的前提下发挥余热。

4、加强法律法规宣传,确保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要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开展法律法规上街宣传、邀请专家进行法制讲座、举办知识竞赛等方式,寓学于教,教育辖区广人青少年从小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树立良好的法制意识,远离犯罪。

5、是充分调动积极因素,为未成年人做好事、办实事。从关心教育、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入手,在辖区开展“献爱心助学”活动,救助奖励优秀贫困学生,按照相关政策为成绩优秀、生活困难的学生家庭优先办理最低生活保障金,积极协调辖区的学校、幼儿园为家庭困难学生在政策允许的基础上减免学杂费,想方设法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l、加强领导,建立工作网络。要成立社区未成年人思想建设示范点工作组织机构,确定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责任。

2、高度重视,尽快开展工作。按照“当好排头兵,工作创一流”的日标要求,把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作为提升为群众服务质量、加快和谐社区建设步伐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各项建设任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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