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总结(实用14篇)

时间:2023-12-05 14:47:42 作者:笔尘

月工作总结是一个月结束后对个人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回顾的一种重要文档,它能够帮助我们发现问题和进步的空间,看看我们这个月的工作表现如何吧。今年上半年的工作总结,我们在各项工作任务中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果。

年乡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范文

优秀作文推荐!今年来,县安监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围绕“强化基础、完善制度、依法监管”的总体要求,以推进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制度规范与执行为重点,不断改善经营安全条件,大力整治烟花爆竹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度,努力实现年度无爆炸和死亡事故目标。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今年来,我局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及时召开工作会议。截止目前,共收到烟花爆竹类上级文件10份,每一份都进行了贯彻落实。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下发了《宝应县2011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案》《宝应县2011、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通知》、《关于开展中秋节前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等共6份文件。3月31日,在宝应县天元大酒店召开了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上级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全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2、排查摸底,分析情况。

今年来,县安监局联合各镇(区)对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现状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分析、排查摸底。重点排查了异地经营、无证经营、一点多证、烟花爆竹“四私”等行为,将排查出的数据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3、加强监督、突出重点。

今年来,县安监局加大对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和零售单位的安全监管力度。按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的要求,督促批发仓库不断完善安全设施,改善储存条件,按照换证评价重新核定的储存量,及时进行调整,定量储存。目前,批发仓库生活区已经落成,办公区同生活区分离,各项安全措施基本完善,硬件条件已达到省内一流。要求其建立并严格执行产品采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和采购市外产品备案。

今年来,我局始终坚持将零售经营点的安全条件、储存核定量、周边安全距离、是否在异地设立有储存仓库、超量储存、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是否从非法渠道进货、以及人员的培训作为监管的重点,大力整治零售经营点。

年初,我局制定了《宝应县2011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案》,根据文件要求,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并根据局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加大了对烟花爆竹零售户的监督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了批发仓库6次,(其中高温季节一次),零售单位共检查40余家次。

重大节期间(五一、中秋、国庆期间)是烟花爆竹销售的高峰期,也是最容易暴露问题的时期,在此期间内,超量储存、异地经营、无证经营、购销私货等问题就迅速“浮出水面”,每逢重大节日,我局都及时印发了节日期间大检查方案,在全县开展拉网式大检查,横向到底、纵向到边。要求各镇(区)制定方案、及时召开会议部署,经过几轮零售单位的自查、镇(区)的排查、县局的督查、抽查,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有效维护了我县烟花爆竹市场秩序。

今年来,我局全面开展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排查重点,要求各镇(区)按照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指导企业注重在提升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规范化程度上下功夫,建立并不断完善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分级治理、动态分析、整改摘牌等制度,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始终将批发企业储存仓库不按规定定级、定量储存及规范堆垛,安全防护设施存在缺陷,零售经营网点是否符合安全经营条件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严禁超量储存和产品混存。突出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进一步规范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的认定和治理,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企业组织专家及时进行等级认定,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整改期限以及应急措施。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五项制度”,不断规范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开拓思路、积极创新。

今年来,我局开拓思路,积极创新。年初,我局印制了400份《告知书》,将《告知书》发送至全县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条款、储存要求、安全经营条件写入其中,一一告知经营户,要求其合法经营、守法经营。

为了规范市场行为,有效遏制私货,打击烟花爆竹“四私”行为,对于“贴花”问题,经过多次研究商讨,研制出了新的贴花(条形码),这种贴花的具有不可仿制性,方便群众和基层执法人员辨识私货。

1、总量突破、布局不合理。

按照扬州市政府政府令第51号《扬州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由各县(市、区)安监部门编制规划并报市安监局备案,按当地常住人口每3000人可设1家的原则严格控制。我县人口约94.1万人,应发证313本,而实际发证388本,已超出75本,远远超过了规定要求。

目前,我县部分乡镇按照规定烟花爆竹发证数量还不足要求,如射阳镇、山阳镇;有些乡镇发证数量已远远超过了规定要求,特别集中在城区,如安宜镇、开发区。布局不合理的现象比较突出。

销售网点的过度设臵不仅在管理上增加了难度,而且容易引发经营户之间的恶性竞争,不利于正常销售。相反对其做适度的调整,有利于控制集中连片扎堆经营和盲目经营,避免一旦发生意外形成连环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异地经营情况较严重。

目前,全县存在着大量的烟花爆竹零售户异地经营的情况,不少烟花爆竹零售户的评估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据各乡镇普查统计,目前,全县烟花爆竹异地经营达37家。

3、烟花爆竹“私销”状况依然存在。

近年来,各镇(区)加大监管力度,加之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全部关闭,货源减少,“私货”现象明显好转,但依然存在。“私货问题”是各镇(区)普遍存在的问题,一直难以根除。由于利益驱动,一些不法份子铤而走险,充当“二级批发商”的角色,往往挂羊头卖狗肉,防不胜防。目前,私货现象较严重的镇(区)主要集中在射阳、望直。今年来市场上的烟花爆竹私货量较往年明显减少,打击“私货”取得明显成效。

4、烟花爆竹存放不合理的现象较严重。

目前,全县烟花爆竹零售户均应按照《关于重新核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储存量的通知》(扬安监2008163号)要求来储存烟花爆竹,但是批发企业为了降低运输成本,一次送货较多,造成了超量存储的现象。

乡镇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在县应急管理局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相关文件要求,我镇制定《下洋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和确保社会稳定的大局,一切以人民生命至上,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着力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有效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有效地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我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成果总结如下:

扎实推进党政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制度,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党政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第一责任人,在履行本职工作的同时,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为加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镇主要领导传达了上级各项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并亲自带队检查安全工作,亲自督办重大隐患,真正做到时刻把安全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压实压紧工作责任,全力维护保障全镇安全生产年度目标实现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年初计划,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工作机制,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为切实做好我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年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我镇根据县安委办的一系列工作安排和部署,在辖区内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消防安全、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安全、建筑施工、森林防灭火、食品安全、汛期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根据不同时期,我镇都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各重点行业领域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以来,全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108家/次,共排查出一般隐患55处,已完成整改55处。

(一)消防安全方面。

组织应急办、派出所及消防队等力量对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深入镇域范围内的加油站、民宿、超市、三小场所、电动车等人员密集场所,按照三年行动年度计划深化推进专项整治,严查“三合一”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消防车通道堵塞等突出风险。对排查出的消防隐患,要求相关单位负责人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及时整改到位。此外,统一与加油站签订了《加油站安全承诺书》及《责任书》,切实明确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防范意识。

对危化品企业(加油站)进行检查。我镇主要对危险化学品加油站涉及重点监管的重大危险源开展检查工作,重点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的安全监管,以及各种消防设备、环境等的安全监管,严防油泄漏、爆炸、污染等事故发生。节日期间,组织人力对各个烟花爆竹销售点逐一进行安全检查,与8个具有销售烟花爆竹资格的销售点签订《安全销售烟花爆竹承诺书》,明确具体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进一步营造安全生产工作氛围。

(三)道路交通安全方面。

一是对重点路段及区域开展摸查。重点对中、小学校周边及镇区经营性场所、市场路段等人流聚集处开展道路隐患排查,尤其注重加强对学校周边交通问题的整治力度,确保中、小学校师生出行安全。二是开展车辆规范化整治。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摩托车、三轮车及拖拉机等车辆摸底排查,对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劝导、查扣,对非法载客的车辆予以扣押,限制其上路;积极组织辖区内各类车辆,尤其是中、小学校等校车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要求其立即整改,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立即报废。

(四)建筑施工方面。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建筑施工安全,及时排除建筑施工隐患,我镇联合规划办等有关部门对在建的房屋逐一摸排,组织建筑户和建筑施工包工头等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重点排查各个建筑施工工地现场安全管理环节存在的问题,把问题解决在施工工地,从源头上杜绝建筑施工安全事故。

(五)学校安全方面。

主要对学校安全、学生安全教育、学校安全制度、措施、食品卫生安全、校舍安全、学生交通安全等各方面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政府要求中心校园及时做出整改。并要求学校签订安全责任书。

(六)森林防火安全方面。

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在清明节及防火警戒期间组织林业站对辖区内重点林区展开拉网式隐患排查,并在广大群众中大力宣传,通过挂横额、发宣传单等形式提高群众防火能力和降低森林火灾发生。今年来,林业站在下洋辖区发宣传单达200多份,挂横额20余条。

(七)汛期安全治理方面。

为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掌握工作的主动性,我镇政府已多次组织水利所、应急办、渔政中队等相关部门,对按照“查细、查全、查实”的要求,对全镇主要防护堤、水闸、在建的建筑物、危房、加油站、低洼地带、水产养殖场、渔船、涉渔“三无”船舶、电力通信等重点设施(场所)进行全面检查,针对安全隐患进行了详细的排查摸底,并做好检查登记工作。同时,针对汛期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了应急预案和度汛措施,为今年的防汛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八)其他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为了使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化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隐患责任单位及时进行整治,应急办每星期由分管领导带队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既查硬件上、行为上的隐患,也查管理上的疏漏,发现隐患现场下达整改指令,跟踪管理,做到五落实,严重隐患坚决停产停业整顿,把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其他行业领域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持续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根据上级要求,利用标语、横幅、宣传栏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他们提高安全认识,切实做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组织各有关单位、企业开展自查、自报,切实反映安全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并认真执行四项制度,按照镇委镇政府提出的绝不能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群死群伤等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克服麻痹和厌战思想,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一是严格实行值班制度,各部门严格落实定岗值班和领导轮流值班制度,行政主要负责人全程带班,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确保随时备勤出勤。二是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好预测预警、协调指挥、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落实人力、物资、通讯等各项应急保障预备措施。三是应急救援队伍要做好值班备勤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突发状况,应急队伍成员能够在规定时间全部到达。

乡镇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预防、坚决遏制烟花爆竹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以及爆炸案件的发生,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与县局的统一部署,我所于2010年12月31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接到县局下发文件后我所负责人高度重视,立即向镇党委、政府作了汇报,并由分管安全副镇长组织,联同安监站、统计办于2010年1月1日召开了“***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工作会议”,会议中结合辖区实际对此项工作的开展作了详细的部署。

两副,并利用赶集日人流较大的特点,分发到群众手中,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为此项工作的开展做好铺垫,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为使此次专项工作取得实效,我所联同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进行了一次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通过排查发现,辖区内共有大、小烟花爆竹销售点7家,均设在集镇区域,检查中发现,大多数烟花爆竹销售点均能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做好销售、库存等,部分烟花爆竹销售点,玻璃专柜破裂以及警示标语不全,已当场要求勒令整改,未发现其他安全隐患。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大力的净化了辖区内烟花爆竹行业秩序,并有效的监督、促使各业主规范营业,防止因烟花爆竹隐患导致的安全事故发生。

乡镇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总结

按照《界首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市积极行动,强化措施,逐步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预防了事故发生。现将我市“打非”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全市“打非”工作。几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始终把其作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每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都做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并经常性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和解决“打非”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今年十月份,市政府对以前成立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市委常委、副市长贾**任组长,政办党组书记陈黎、公安局长高杰、安监局长李耀林任副组长,并将宣传部、监察局、交通局、教育局、劳动保障局、邮政局、供电公司等7部门充实到领导小组作为成员单位。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了《界首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到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直有关部门,对“打非”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化。

(二)明确责任,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首先是认真执行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政府负责制,严格落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监管责任。十月份,在烟花爆竹专题会议上,市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重新签订“打非”责任书,实行问责制,明确了“如果发生爆竹事故或被上级部门查出有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的,将严格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要求层层签订“打非”责任书,落实包保责任制(即乡镇干部及派出所干警包行政村、行政村干部包村民组),对曾经发生过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的重点村、重点户,要明确专人包保。其次是进一步明确“打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全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在此基础上,由于我市“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局,局班子成员每人分别联系4至5个乡、镇、办事处,积极进行指导和帮助,及时掌握他们“打非”工作开展情况。

(三)强化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由于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主要集中在农村,以家庭作坊式为主,分散、隐蔽,发动群众积极监督举报,做到群防群治尤为重要。为此,市政府专门设立了十万元的举报奖励基金,对于举报非法运输、贮存、生产烟花爆竹的,一经查实,将分别给予举报人500-5000元的奖励。同时,将有奖举报电话及奖励标准在市电视台常年滚动播放。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通过悬挂条幅、印发宣传单、喷印壁字等形式进行深入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针对有个别乡镇存在着宣传氛围不够浓厚问题,安委会办公室在十月底下发《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打非”宣传工作的紧急通知》,统一宣传标准,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在集镇主要街道悬挂不少于5幅的过街条幅,在主要交通干道粉刷不少于4幅的大幅墙壁标语,街道显眼处及每个自然村都喷印“打非”有奖举报电话和奖励标准,且每处不得少于2平方米。同时要印发宣传材料,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等。目前,这些措施都得到了落实。

(四)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我市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公安、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从重查处。截至目前,通过突击检查和群众举报,已分别于10月17日查处了西城汪庄社区非法生产炮竹作坊(已加工好炮筒),11月20日查处了田营镇非法生产炮竹案件,11月15日在代桥镇查处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炮竹案件。上述三起案件有涉案物品已全部收缴,并进行安全处置,对涉人员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案件的查处,对其他蠢蠢欲动者起到了较强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五)开展督查,确保“打非”活动顺利实施。今年以来,安委会办公室先后多次抽调相关部门人员,成立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打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每到一处,都认真查看责任书签订情况,排查记录等,并深入到自然村实地查看有奖举报电话号码喷印上墙情况及当地群众对“打非”工作的了解和参与情况,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都及时进行反馈,要求限期整改,市委常委、副市长贾光明数次对部分乡镇进行暗访。通过督查和暗访,有力推动了全市“打非”工作的顺利实施。

(六)强化培训,增强营销人员和业主安全防范意识。11月28日-29日,在天安宾馆举办烟花爆竹营销人员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160余人。重点培训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经营及燃放的安全前置条件。

3、个别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对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活动认识不到位,特别是对非法生产、储存摸底排查工作不仔细,抱有侥幸心理。

2、加强信息沟通,确保信息及时反馈和上报;

3、要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职责;

4、要坚持每周零报告制度的落实,明确到人,把基础工作做好;

6、配合阜阳市安监局开展批发企业烟花爆竹硫酸钾含量监测工作;

7、联合质监部门开展个体经营户烟花爆竹硫酸钾含量抽检工作。

年乡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范文

20xx年以来,xx县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狠抓烟花爆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规范安全准入条件,严格实施行政许可,切实落实“打非”责任,着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全县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得到有条不紊的稳步发展。现将烟花爆竹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我们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充分发挥安全监管职能,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监管部门的职能职责,推进了监管部门的横向联合,强化了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形成了统一的安全管理机制,集多部门的监管力量,积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做好全县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在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的同时,督促各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并根据需要定期组织公安、安监、质检、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做到了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元旦、春节、国庆等重大节庆日期间,及时召集各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定期不定期的联合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都限期进行了整改,2010年至今,全县共检查烟花爆竹经营点316个,查出安全生产隐患85条,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都限期进行了整改,取缔非法销售点12个、非法储存窝点2个。

20xx年我们结合xx县烟花爆竹销售工作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对全县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了摸底、调研,对换证的经营企业重新进行了审核,对安全距离、安全通道不符合标准规范特别是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与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加气)站以及易燃易爆场所安全距离不符合标准规范坚决不予换证;认真做好烟花经营网点规划工作。经营网点做到布设科学,结合不同地区人口数量、消费水平等实际,合理布设零售网点,及时对不合理的布局进行调整,并根据网点周边精况,科学确定储存限量;尽可能满足和方便了广大市民的需求做到网点覆盖广泛,疏密有致,布局科学合理;同时要求批发企业和经营户按照“统一采购、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配送”的五统一原则,严格实行专柜,专人销售、专人负责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了经营人员安全培训,全县烟花爆竹销售人员全部经过严格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关资质;同时严厉查处经营非法、伪劣产品,加强对零售点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加强了城郊、乡镇零售网点的监管,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查,保证了经营安全,杜绝非法产品流入市场。目前全县共有烟花爆竹经营点316个,批发企业2家。未发生过烟花爆竹伤亡事故。

我们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对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宣传报道,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采取张贴公告、树立固定宣传牌、悬挂条幅、散发宣传品等多种形式进行重点宣传,宣传烟花爆竹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烟花爆竹事故案例和惨痛教训,使烟花爆竹的安全意识走进社会、走进基层、走进家庭,对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今年以来我们根据监管实际情况,确定五大执法重点行为,即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采购、销售和储存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烟花爆竹仓库和零售网点违规存储烟花爆竹的;变更经营场所、仓储设施地址或者新(改、扩)建仓储设施未重新办理许可的;储存烟花爆竹仓库超过限定药量和品种的。xx县成立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领导小组,联合相关部门组成专班,分季节在重点时段多管齐下全面展开打非治违工作,打非治违中共收缴非法运输、违规存储烟花爆竹76件,合计6000多元,查处无证经营行为7起,依法吊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3个。通过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有效地规范了当地烟花爆竹市场经营行为。

在监管工作过程中,我们联系批发企业,通过批发企业掌握烟花爆竹市场动态,了解经营网点的进货渠道,经营网点的进货严格控制在批发企业中进货。经了解,我们发现部分经营网点不规范进货渠道,不在本县正规的批发企事业进货,存在“偷货”现象,私自从外地进货并对其他经营网点少量供货,成为违法的“批发网点”。我们经过多种途径掌握了一些实据,多次上门进行执法,但由于无法找到其堆放产品的仓库,业主采取强烈的抵制情绪,态度强硬,拒不认过,执法行为一直得不到有效实施。“偷货”现象的存在和对其执法难以实施成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两个突出问题。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网络体系,明确和落实监管职责,依法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实现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法制秩序;通过深化专项整治工作,规范烟花爆竹销售秩序,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杜绝烟花爆竹事故发生。按期或根据工作的需要(不定期)的召开信息互通会议,研究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分工合作,突出执法重点,积极开展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销售活动,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逐步引向深入,确保取得实效。

乡镇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为做好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以及《xx县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从而预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呵护全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开展以治理违法、违规、违章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经营行为,提升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水平,解决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和严肃查处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格局,确保年度安全生产无事故。

我站认真履行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采取召开会议部署、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等多种形式,促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打非工作取得实效。

主的安全经营意识,增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与自学性,降低事故发生的几率。

加强节日期间对烟花爆竹经营门面的检查,着力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建立由我站牵头,镇属各单位紧密配合的打非工作机制,确保“打非”高压态势,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烟花爆竹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每年的春节、五一、中秋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开展烟花爆竹大检查,组织公安和工商部门参加。

实行烟花爆竹市场监管联合执法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两次联合执法,年内将组织公安、质监、工商、城管等部门进行烟花爆竹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中,针对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严格做到“三个没收”即:没收无证无照销售烟花爆竹产品,没收销售的非法或三无产品,没收销售的无防伪标签产品;“四个取缔”,即: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存储行为,坚决取缔非法销售行为,坚决取缔非法运输行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有两次以上违法违规行为和拒不整改的经营户,将通过县安监局吊销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针对我镇实际,今年我站对各烟花爆竹经营门面进行。

次日常检查,检查内容:

3、采购的产品是否含有氯酸钾;

4、配送的运输车辆是否具有资质;

5、零售点的规划布点是否合理;

6、仓库和零售店面存放数量是否符合规定,零售点是否存在前店后储的现象;

7、是否销售假冒伪劣、非法产品和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

8、是否建立和执行产品封签制度、购进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验收和流向登记制度;

9、消防器材等应急设施是否完备有效。经检查,发现有3个经营门面未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有1家放置位置不合规定,我站已要求限期整改。全年共开展四次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累计排查隐患94家,隐患149条,已整改149条全部整改到位。累计投入资金4.12万元。

今年我站组织全镇的烟花爆竹经营业主参加市级举办的烟花爆竹知识培训,增加业主的安全意识,掌握防止烟花爆竹发生安全事故的技能。

1、每年组织经营户负责人参加县安监局举办的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

2、每年发一份《告知书》详细告知经营烟花爆竹的法定要求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3、通过例会,以会代训、培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识,开展答题竞赛等形式,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4、通过签订“烟花爆竹经营户承诺书”,使经营做到依法经营,服从管理、自觉做到“三管好”:一要管好自己,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二要管好身边人,教育身边人不做违法经营的事;三要管好周边人,积极提供违法违规经营烟花爆竹的线索,让非法分子无生存空间。

年乡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范文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同时又是烟花爆竹经营旺季。芦山县应急管理局采取四项措施保障烟花爆竹旺季经营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分析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结合我县实际,要求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零售点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严防事故发生。

二是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认真落实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工作。

三是突出工作重点,总结近年来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经验,准确把握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特点,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深化专项治理。

四是认真制定芦山县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检查、执法工作方案,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切实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促落实整改、确保发现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年乡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范文

年末岁首是烟花爆竹经营旺季,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烟花爆竹行业领域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和谐稳定,界首市应急局严格落实《阜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采取多项举措,加强旺季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为切实推进界首市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并有序开展2021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审核颁发工作,一是加强力量调配,组织机关人员成立三个执法检查组,利用一周的时间对9个非禁放乡镇的烟花爆竹零售户开展了全覆盖检查;二是严格经营场所安全条件审核,对申请经营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场所,按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的要求,严格把关准入安全条件,共核查安全条件合格零售经营场所202处;三是专题培训提升安全管理意识和能力,邀请第三方机构,对经营场所安全条件合格的202个零售申请人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四是加快许可审批流程,安排专人负责,实现申请资料梳理、许可证颁发同步,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发放工作,助力零售经营户持证安全经营。

一是逐一对接批发公司,强调旺季安全的重要性,督促批发企业对照检查重点内容开展自查,建立健全了“一清单、一台账、一承诺”。二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共发现一般隐患问题12条,已整改12条。三是严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界首市三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自1月20日起,市应急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等职能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在9个禁燃禁放乡镇和街道持续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巡回宣传工作。对不按要求落实的,将严格按照《阜阳市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管理条例》依法查处。

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要求,x镇扎实开展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春节、“两会”期间,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检查、组织专家开展专项检查、科室复查、村(社区)日常安全巡查、镇消防站每周例行检查,大力度排查整治辖区内安全情况,做好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

x月xx日,x镇组织召开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温江区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精神。镇长x安排部署春节、“两会”期间安全工作,要求各科室、各村(社区)要深入对道路交通、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贸行业、人员密集场所、散居院落、老旧场镇、电动自行车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检查,扎实做好风险管控,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镇党委书记x强调,要压紧压实各级各层安全主体责任,抓细抓实各项安全工作,确保x镇安全形势稳定,为春节、“两会”期间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x月xx日,镇长x、人大主席单昆、镇党委副书记x、安全分管负责人x、组织委员x等领导率科室、村(社区)对辖区危化品企业、物业小区、项目拆迁现场、烟花爆竹、液化气库房、酿酒小作坊、再生资源回收站、沼气池等区域场所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要求各单位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做好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检查过程中发现有非法售卖烟花爆竹摊点,镇安办对商家进行安全教育并收缴烟花爆竹,做好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燃放、文明燃放、自觉减少燃放烟花爆竹。

x月xx日,镇安全分管负责人x、副镇长x、副调研员x等领导率镇安办、经发科、执法队、x派出所和村(社区)对辖区危化品企业、工贸企业、道路交通、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春节期间,各科室、各村(社区)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排查整治非法运输、销售、储存等现象,组织开展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活动,通过拉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安全知识手册、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劝导居民群众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并尽量减少燃放烟花爆竹,提高安全意识。

x月xx日,镇安全分管负责人带队对辖区两家危化品开展节后复工安全检查工作,要求各危化品企业做好节后复工员工安全教育工作,做好自查自纠排查整治厂区安全隐患,并同步录入隐患排查系统,要进一步加强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严防泄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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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为加强对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我镇在双节期间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联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大主席、副镇长为副组长,镇派出所、工商所、安监办、司法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动员、亲自安排抽调精干人员成立检查组,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排查摸底,建好台账。我镇对辖区内所有经营门店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掌握实情,具备销售烟花爆竹资格有28家不具备销售烟花爆竹资格,对这些商户建立台帐,在相关时期统一落实。

(三)加大宣传,增强安全意识。为了防止烟花爆竹使用不当造成的危害,我镇采用街头设点宣传、村(社区)广播和张贴纸标的方式,宣传烟花爆竹行业的法律、法规和。

条例。

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起。通过宣传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

(四)重点检查,排除隐患。双节期间,我镇以片为单位,组织了四个检查组,对全镇24个行政村进行以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围绕集镇、兴无两个市场,组织安监办、派出所和工商所等人员开展重点检查,把重点检查放在有无资质炮货混放上,经过排查,发现家无证经营烟花爆竹,对违法经营的烟花爆竹予以没收。6家经营户安全警示标志不明显、炮货混放,已责令限期整改。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

为持续贯彻落实《洛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强力推进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力度,全面防范化解烟花爆竹安全风险,偃师区安委办多措并举,确保全区无烟花爆竹违法生产、运输、储存、燃放等情况发生。

1、全面排查,消除风险。各镇(街道)、各部门组织人员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废旧厂房、闲置厂房、封闭式院落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场所,逐商户逐场所全面排查,严厉打击非法储存行为,确保全区无烟花爆竹违法生产、储存,对查获的非法烟花爆竹,由当地政府依法组织销毁,并彻查来源和销售渠道,坚决切断非法行为利益链条。

2、强化职责,联合督查。偃师区安委办组织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供销社等部门细化职责,抽调人员组成六个督导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行为。

3、加强宣传,全员参与。充分调动学校、社区、物业及人民群众的整体力量,实现共同参与;通过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微信、短信等方式,强化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力度,倡导广大居民以安全、文明、环保的方式度过各类节日,营造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将禁燃禁放有关规定、政策普及宣传到每个村庄、社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人人支持,提高群众遵法守法的自觉性。

4、举报有奖,力度加强。畅通举报渠道,落实兑现举报奖励政策,加大对举报人的保护力度,对泄密和报复者坚决进行严厉打击;对举报的非法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问题逐一核实查办,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筑牢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人民防线。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

一是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第三、第四阶段工作要求,采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是全面落实省局工作要求,突出抓住烟花爆竹行业机械化和标准化建设两个工作重点,充分利用年内后四个月时间,采取措施,落实责任,全面完成省局下达我市的“两化”工作目标。

双节期间,我们施庵镇按照县安委会的安排部署,以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为重点,立足本镇实际,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全面检查。期间共排查烟花爆竹经营门店28现安全隐患9处,下发整改指令份,对违法违规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予以销毁,双节前后没有发生一起因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现将我镇双节期间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行动的情况汇报如下: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

按照《**市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制度》要求,对在“打非治违”期间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向县区政府或相关部门下达督办函,落实督办要求和督办时间,针对**县龙山鞭炮厂“一证多线”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市安监局先后4次到该企业进行督查,并就该厂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对**县安监局下达督办函,要求立案予以查处,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县安监局依法对**县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许可证过期经营仍违法经营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罚款38万元整,**县安监局对**弘华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仓库存在安全隐患,责令其搬迁重建。建立完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档案,详细登记并妥善保管日常工作记录,检查记录,群众举报记录;建立“打非治违”信息报送制度,定期进行。

通报。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

1、少数县区和部门打非治违措施乏力。

一些县区和部门对打非治违工作认识不到位,措施不硬,打击不力,致使个别地方和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现象难以得到彻底根治。

2、个别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个别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对“三超一改”、“三违”行为管理不力,日常安全管理资料不完善、不健全,对标准化、机械化两项工作不愿投入。

3、个别县区局安全监管不到位。

高温停产以来,省、市局对我市烟花爆竹主产县区落实高温停产情况进行了多次明查暗访,发现仍有个别县区未能守住烟花爆竹高温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底线,导致辖区范围内仍有个别企业在组织生产。

4、个别县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较为混乱。

在个别县与县交界处存在多家批发企业恶性竞争的局面,导致零售市场较为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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