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承诺书(汇总21篇)

时间:2023-11-16 13:40:03 作者:雨中梧 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承诺书(汇总21篇)

质量月是公司每年开展的一个活动,旨在提升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水平。通过质量月的开展,可以加强员工对质量的重视和责任感,推动全员参与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客户满意度。通过阅读这些质量月总结范文,我们可以了解到不同公司和团队在质量管理方面的做法和经验。

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企业特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本企业生产的食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质量安全规定,满足保障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要求。

二、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组织生产,保证持续满足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的卫生条件。

三、严格执行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的进货验收制度,核对每批原辅材料检验合格证明,批批留样,及时向企业所在地区县质监局报告原辅材料进货及检验、合格证明等情况。

四、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产品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完整齐全,产品批批检验、批批留样,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销售,售出的产品要具有可追溯性,发生问题要及时召回。

五、不违反国家规定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添加剂或其它添加物质全部到企业所在地区县质监局备案,并要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xx)的要求在产品标签标识中明示添加剂使用情况。

六、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加工食品;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

七、不使用应获证而未获证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或食品包装容器进行生产加工活动。

八、不超出许可范围生产加工食品。

九、委托或受委托加工食品时,及时到市质监局办理委托加工备案手续。

十、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倡导行业自律,切实履行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签订时间:20xx年x月x日。

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的承诺书

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企业特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本企业生产的食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质量安全规定,满足保障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要求。

二、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组织生产,保证持续满足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的卫生条件。

三、严格执行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的进货验收制度,核对每批原辅材料检验合格证明,批批留样,及时向企业所在地区县质监局报告原辅材料进货及检验、合格证明等情况。

四、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产品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完整齐全,产品批批检验、批批留样,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销售,售出的产品要具有可追溯性,发生问题要及时召回。

五、不违反国家规定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添加剂或其它添加物质全部到企业所在地区县质监局备案,并要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的要求在产品标签标识中明示添加剂使用情况。

六、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加工食品;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

七、不使用应获证而未获证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或食品包装容器进行生产加工活动。

八、不超出许可范围生产加工食品。

九、委托或受委托加工食品时,及时到市质监局办理委托加工备案手续。

十、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倡导行业自律,切实履行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承诺人:

时间:

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进一步落实烜坤矿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事故发生,确保黑山嘴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本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基层和基础工作。

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高处作业、动火作业、临时用电及进入罐釜、壕池、管道等场所作业的制度。

三、做好安全大检查工作。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检查台帐,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部门、整改人员,按时完成整改。

四、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对企业职工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建立企业、车间、班组“三级教育”档案;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确保执证上岗;按规定配备专职安管人员。

五、提高企业本质安全。严格落实危险工艺设置安全连锁、报警等保护措施;安全设施的安装、使用及设备设施的检测、维护符合相关要求,严禁跑、冒、滴、漏现象,不使用淘汰工艺和设备。

六、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发生事故果断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并按程序及时上报。

七、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制度,新设立的危化项目要进入化工园区。

八、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格按照许可范围使用、储存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做好安全设施维护保养,严禁违规装卸、运输。

九、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积极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企业整体安全水平。

十、确保企业不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认真做好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处置各环节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此承诺书接受企业职工及社会监督,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单位(盖章):xxx。

单位主要负责人:xxxx。

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xxx。

20xx年x月x日。

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的承诺书

一、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

二、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三、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质量安全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保证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出厂,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决不出厂。

五、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六、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七、保证不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不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不短斤缺两、不以假充真、不以次充好。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监督。

承诺人:

时间: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企业特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本着对社会和公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生产经营。

二、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组织生产,保证持续满足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的卫生条件。

三、严格执行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的进货验收制度,核对每批原辅材料检验合格证明,建立原辅材料采购进货台帐,严格进货检验制度。

四、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产品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完整齐全,产品批批检验、批批留样,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销售,售出的产品要具有可追溯性,发生问题要及时召回。

五、不违反国家规定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添加剂或其它添加物质全部到企业所在地区县质监局申报。

承诺单位(签字盖章):

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

一、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

二、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三、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质量安全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保证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出厂,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决不出厂。

五、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六、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七、保证不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不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不短斤缺两、不以假充真、不以次充好。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监督。

承诺单位(签字盖章):

注: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企业留存一份、质量监督部门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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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

企业名称:阳新新冠生态 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编号:

我公司(厂)在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中,为保证所生产的食品质量满足保障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要求,作为公司(厂)的法人代表,特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守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保证出厂食品安全,担负企业社会责任。

2、食品加工过程严格、规范,避免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污染以及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成品,陈旧食品与新鲜食品等的交叉污染。

3、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包装材料和容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决不使用过期的、失效的、变质的、污秽不洁的、陈化的、回收的或者非食用的原材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采购食品原材料时向供货单位索取合格证明,或者自行检验、委托检验合格。

4、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污染性疾病和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其他疾病。

5、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实施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建立岗位质量责任制,加强质量考核。

6、保证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清洁、安全,对食品无污染。

7、食品出厂必须经过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出厂,不销售。

8、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在食品出厂前严格按有关规定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不超过取证范围。食品标识真实,不欺诈,不销售过期变质食品。杜绝和唾弃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公平交易,维护市场良好秩序。

9、保证本公司(厂)为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所提供的资料、文件、证明和生产设施的真实性、合法性,保证取证后食品质量安全把关措施、手段以及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水平不低于取证前。

10、自觉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本公司(厂)的巡查、回访、年审、产品质量抽查等各种方式的监督,对企业生产和管理工作不断进行改进。欢迎社会监督,倾听消费者意见,对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食品及时召回,维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如发生违反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承诺,本公司(厂)及我个人愿承担职责范围内的

七、不使用应获证而未获证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或食品包装容器进行生产加工活动。

八、不超出许可范围生产加工食品。

九、委托或受委托加工食品时,及时到市质监局办理委托加工备案手续。

十、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倡导行业自律,切实履行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生产企业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企业特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本着对社会和公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生产经营。

二、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组织生产,保证持续满足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的卫生条件。

三、严格执行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的进货验收制度,核对每批原辅材料检验合格证明,建立原辅材料采购进货台帐,严格进货检验制度。

四、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产品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完整齐全,产品批批检验、批批留样,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销售,售出的产品要具有可追溯性,发生问题要及时召回。

五、不违反国家规定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添加剂或其它添加物质全部到企业所在地区县质监局申报,并要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要求在产品标签标识中明示添加剂使用情况。

六、严格执行食品标签标识规定。认真执行食品标签和说明书的有关法定要求,保证食品标签标识清楚、真实。

七、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加工食品;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

八、严格执行食品生产加工台帐制度。建立健全生产加工台帐,保证相关记录真实、完整、准确。

九、不使用应获证而未获证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或食品包装容器进行生产加工活动。

十、不超出许可范围生产加工食品。

十一、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倡导行业自律,切实履行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以上各项承诺,恳请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消费者、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承诺企业::

年   月   日

为保障食品质量安全,我厂现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

二、保证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出厂,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决不出厂。

三、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四、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五、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质量安全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六、保证不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不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不短斤缺两、不以假充真、不以次充好。

七、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监督。

承诺单位(签字盖章):年月日

注: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企业留存一份、质量监督部门留存一份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来源于文秘114网,欢迎阅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

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

(一)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生产和加工食品时,确保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和销售,并保证不制假售假。

(二)保证企业法定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强化企业法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保证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保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三)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证在生产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有效的过程质量管理。

(四)保证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强制性标准,对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明示企业所采用的标准,并按明示的.标准组织生产。

(五)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设施。

(六)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感染,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

(七)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进货验货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八)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九)保证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企业的计量器具、检验和检测仪器定期通过计量检定。

(十)保证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

(十一)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十二)保证当出厂销售的食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能及时召回已经出厂销售的食品。对生产不合格食品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公司(厂)作为食品生产企业,将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生产的食品质量负责,并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生产食品的设备、工艺、环境条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要求。

二、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生产食品。

三、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

四、不伪造食品产地,不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和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五、不使用有毒有害、非食用的原辅材料和回收过期食品加工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

六、不使用受污染、不清洁的包装材料、容器、工具和设备储存、运输和装卸食品。

七、不雇用身体不健康、患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工作。

八、确保具备必要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不断提高检验检测水平。

九、严格进行产品出厂检验,未经检验合格的食品决不出厂。

十、自觉接受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以上承诺,我们接受社会各界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

负责人签字(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

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

(一)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生产和加工食品时,确保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和销售,并保证不制假售假。

(二)保证企业法定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强化企业法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保证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保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三)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证在生产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有效的过程质量管理。

(四)保证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强制性标准,对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明示企业所采用的标准,并按明示的标准组织生产。

(五)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设施。

(六)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感染,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

(七)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进货验货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八)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九)保证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企业的计量器具、检验和检测仪器定期通过计量检定。

(十)保证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

(十一)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十二)保证当出厂销售的食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能及时召回已经出厂销售的食品。对生产不合格食品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的承诺书

我公司(厂)在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中,为保证所生产的食品质量满足保障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要求,作为公司(厂)的法人代表,特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守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保证出厂食品安全,担负企业社会责任。

2、食品加工过程严格、规范,避免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污染以及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成品,陈旧食品与新鲜食品等的交叉污染。

3、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包装材料和容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决不使用过期的、失效的、变质的、污秽不洁的、陈化的、回收的或者非食用的原材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采购食品原材料时向供货单位索取合格证明,或者自行检验、委托检验合格。

4、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污染性疾病和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其他疾病。

5、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实施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建立岗位质量责任制,加强质量考核。

6、保证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清洁、安全,对食品无污染。

7、食品出厂必须经过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出厂,不销售。

8、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在食品出厂前严格按有关规定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不超过取证范围。食品标识真实,不欺诈,不销售过期变质食品。杜绝和唾弃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公平交易,维护市场良好秩序。

9、保证本公司(厂)为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所提供的资料、文件、证明和生产设施的真实性、合法性,保证取证后食品质量安全把关措施、手段以及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水平不低于取证前。

10、自觉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本公司(厂)的巡查、回访、年审、产品质量抽查等各种方式的监督,对企业生产和管理工作不断进行改进。欢迎社会监督,倾听消费者意见,对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食品及时召回,维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如发生违反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承诺,本公司(厂)及我个人愿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一切的责任并赔偿一切相应损失。

承诺人:

时间:

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确保项目顺利完成,我单位做出如下承诺:

1、质量目标:

2、施工质量:为保证施工质量,认真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规范和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规定,施工前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直至每个工人熟悉操作流程。要求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施工,严格按照“三检制”(自检、交接检、专业检)检查施工质量。如果每道工序未经检验或不符合质量要求,下一步将永远无法进行。

3、材料:严格控制进场材料质量,执行材料检验程序,所用材料有合格证和复检报告。

二、工期保证。

1、工期承诺:

2、合理的组织措施:

(1)由项目部统一调度管理。

(2)及时实施材料、劳动力的进场和调度、管理。提前做好工艺安排和工作面准备。

(3)每周安排计划,由班组下达完成工程量指标,明确责任。

(4)每周五向项目部和生产支持中心汇报下周的生产安排和劳动力配置计划。

三、单位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为质量保证第一责任人。

承诺单位(签字盖章):xxxx。

20xx年xx月xx日。

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保障全省乳制品质量安全,进一步规范乳制品生产管理,加强乳制品行业自律,促进乳制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更好满足广大消费者对我省乳制品的.安全放心消费需求,在此,我们向社会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落实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完善乳制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承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诚实守信,严格自律,遵规守法,保证出厂乳制品质量合格,安全可靠。

二、自建自控奶源。以生鲜牛、羊乳为原料的,企业保证自建自控奶源基地,确保生鲜乳质量合格;以原料乳粉为原料的,企业保证原料乳粉质量安全可控,并严格执行原料乳粉、乳清粉批批检验等措施,确保原料乳质量安全。

三、杜绝搀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做法。从原奶收购、原辅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出厂检验、销售运输全过程实施严格管理,原奶和乳制品批批严格检验,保证产品质量安全。企业严格生产过程控制,严格执行生产过程记录和销售记录,完善电子信息记录系统,建立产品追溯制度。

四、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承诺严格执行“五不”规定:不接受委托加工,不搞贴牌生产,不进行分装生产,不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使用牛、羊乳(粉)以外的原料乳(粉)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

五、生产羊奶粉企业承诺,严格奶制度,不收掺有牛奶的羊奶,不以牛奶冒充羊奶,不收购散奶,羊奶制品保证做到纯真,质量优良。

六、乳制品标识真实,不欺诈,不销售过期变质产品,价格合理,诚信守法,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增强质量意识,强化管理制度,加强检验检测,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维护市场良好秩序。

七、倾听消费者意见,接受政府监管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监督。认真做好售后服务,发现缺陷产品及时下架召回,并依法赔偿相应损失和承担相应责任。

确保乳制品的质量安全,保证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振兴陕西乳品产业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乳制品质量安全是我们企业的生命和必须坚守的底线。

我们郑重承诺:将严格自觉遵守以上承诺,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共同监督。

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加强行业自律,保证粮油质量安全,市粮食局等相关部门及粮油购销、仓储、加工、零售企业向全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贯彻执行《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坚持诚信经营,严把粮食质量关,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二、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原粮质量及卫生的监管职责。工商行政管理、产品质量监督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粮食质量管理工作。

三、粮食收储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和卫生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粮油储藏技术规范》。严把收购入库质量关,决不收购发霉、变质或受污染的粮食,对每批收购入库的粮食都要使用仪器进行化验。

四、粮食加工企业保证粮食质量卫生必备的加工条件,加工过程中不使用发霉变质的`原粮、副产品,不违反规定使用添加剂,不使用不符合质量、卫生标准的包装材料。认真执行产品质量追溯和退市召回制度。

五、粮食销售企业严格质量管理,严把进货质量关,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销售的粮油有质监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生产厂家出具的进货台账。

六、诚实守信,文明经商,严格管理,规范服务,自觉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承诺单位:中卫市粮食局、中卫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卫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卫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卫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中宁县粮食局、海原县粮食局、中央储备粮中宁直属库、中卫国家粮食储备库、中卫市粮油购销公司、中卫市军粮供应站、宁夏三鑫源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宁夏鑫正源面业有限公司、宁夏万齐米业有限公司、中卫市鑫裕民粮油工贸有限公司、中卫市鑫宏米业有限公司、中卫市鑫雪丰粮油加工有限公司、中卫市中昊粮油加工有限责任公司、中卫市宁香源食品加工有限公司、中卫市金麦子粮油综合加工厂、中卫市鑫宝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中卫市隆裕米业有限公司、中卫市金福面粉加工厂、中卫市利禾粮油销售部、中卫荣盛超级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德林商贸有限公司、银川市新华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中卫店、宁夏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中卫分公司、中宁县禹王面粉有限公司、中宁县军粮供应站、中宁县丰泽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中宁县万宝粮油商贸有限公司、宁夏亨源粮油有限公司。共33个单位。

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促进医疗器械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营造公平竞争、守法诚信、优质服务的市场环境,本企业向社会承诺六项内容:

三、严格依法从事医疗器械生产活动,做到:

1. 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不得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

3.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按规定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书面告知;

4. 应按标准进行检验并附有合格证;

5. 应按规定办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变更手续;

6. 不擅自降低生产条件;

7. 不擅自委托或者受托生产医疗器械;

8. 不在未经许可的生产场地擅自生产医疗器械;

9. 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按规定建立上市后跟踪制度;

10. 应未按规定报告所发生的重大医疗器械质量事故;

11. 上市医疗器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应予纠正;

13. 不得向负责监督检查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

违反上述行为一经查实,愿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

四、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生产管理。

五、不印制或发放虚假广告。

六、建立产品质量跟踪制度、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做好售后服务,收集用户意见,及时处理投诉。

企业名称及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 日

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全面贯彻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和《规范农资经营质量管理行为的工作意见》,落实索票索证、进销货台账、销售凭证和缺陷产品处理等农资经营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我们积极响应工商所的倡议,并郑重承诺:。

一、认真做好索票索证工作,把好进货关,绝对不出售无合来源的农资生产资料;

五、做好售后产品跟踪反馈意见收集工作,所售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停止销售该农资,通知购买农户暂停使用期(已经使用的,告知补救措施),积极主动配合政府相关监督部门的调查工作。我们有信心做好农资经营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工作,让广大农民朋友放心购买农资,实现“零投诉、零案件”的管理目标。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承诺人:xxx。

电话:xxxxxx。

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保障我县的动物及其动物产品安全,规范养殖企业(小区)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和安全使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行为,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养殖企业(小区)必须履行的行政义务,请认真执行和严格遵守。

一、养殖场所具条件。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须做到:1.选址要恰当。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及动物产品集贸市场、城镇居民区、人口密集区、其他养殖场及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2.布局要合理。场区周围建围墙;生产、生活、办公区分开;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消毒垫;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应在5米以上或有隔离设施。3.设施要配齐。要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疫苗冷冻(冷藏)、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和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有相对独立的动物隔离舍。4.制度要健全。有免疫、用药、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制度。5.开业要申请。建成后要向县级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备案登记,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方可开业。否则,将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强制免疫必履行。养殖者应当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目前,国家规定的畜禽强制免疫病种,猪有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牛、羊有口蹄疫;鸡有禽流感,鸡新城疫;鸭、鹅有禽流感,经过强制免疫的猪牛羊还要佩戴耳标。否则,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引进动物要备案。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需从县外引进动物饲养的,应当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申报备案,取得合法的检疫备案手续(《重庆市动物调运备案单》),并按规定进行隔离,隔离期满后方可混群饲养。

四、市外引种要审批。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需从市外引进种用、乳用动物的,必须准备好材料,取得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审批同意后才能引进:一是输入地饲养场(1)动物防疫合格证;(2)隔离观察场所及养殖场平面图。二是输出地饲养场(1)动物防疫合格证;(2)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3)拟输出动物的养殖档案。。

五、种、乳用动物应检测。种用、乳用动物应当接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定期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应当按照规定予以处理。否则,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还可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六、档案标识符要求。养殖场应按规定建立养殖档案。1.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2.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3.检疫、免疫、消毒情况;4.畜禽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否则,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收购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畜禽的,或者重复使用畜禽标识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对使用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没收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和违法所得,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七、场地车辆要消毒。动物的饲养场地应当定期进行消毒。运载工具、垫料、包装物等在装前卸后应及时清洗、消毒。否则,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八、出售动物需报检。出售动物前,货主应向当地动物检疫报检点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并取得检疫证明后,方可出售。否则,处动物货值金额10%以上50%以下罚款。按相关规定,商品畜禽的数量以出栏的检疫证明为依据享受国家相关政策。否则,不得申报项目补助。

九、病害动物要处理。饲养过程中出现的病死动物和染疫动物,不得随意抛弃,要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否则,可以处三千元以下罚款。饲养过程出现的死亡动物和染疫动物,不得出售,否则,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货值金额1-5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十、发现疫情要报告。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动物出现群体发病或者死亡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

十一、食品安全要牢记。认真遵守兽药、饲料等投入品安全使用规定,不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不得将人药当兽药使用,要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制度;禁止使用无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或饲料添加剂;禁止使用过期、失效的兽药、饲料或饲料添加剂;禁止使用餐厨垃圾饲喂动物。

十二、执法检查要配合。要如实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提供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资料,不得阻碍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不得阻碍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动物疫病监测、检测。否则,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违法行为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行为个人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

十三、民刑责任要承担。违反规定,导致动物疫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动物防疫、检疫规定,引发重大动物疫情,或者有引起重大动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情节严重的,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追究责任。

十四、其他事项:

1.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养殖场业主一份,镇(办)畜牧兽医站一份,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一份。

2.镇(办)畜牧兽医站联系电话:

3.县动物卫生监督举报电话:

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 养殖场(小区)

负责人(签字):

挂牌兽医(签字):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本责任书请各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统一找各养殖场(小区)业主签好后在2011年4月底前交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邓坚强处存档。

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保证需求方所采购的物品的`安全性,本经营者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物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物品原料处理和物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符合下列要求:(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二)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三)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明显,防止直接入口物品与非直接入口物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四)物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从事物品经营活动。保持个人卫生,销售物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五、配备专职的物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物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被吊销物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馆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从事物品经营管理工作。

六、建立物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物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物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物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使用电子方式记录台帐。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物品,由同益公司统一查验供货的许可证和物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物品进货查验记录。

七、按照保证物品安全的要求贮存物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物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物品。

八、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物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协助做好不合格物品的召回工作。

九、物品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十、预包装物品符合下列要求:(一)按照物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二)进口预包装物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物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十一、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物品安全标准物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十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将食品流通许可证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眼处。

十三、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日期:20xx年月日

质量安全承诺书

×××班组:

在贵公司项目工地从事楼层的工作,保证一切听从贵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指挥,本班组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人自愿接受以下相应的处罚:

一、本班组人员不够,未达到规定的节点工期时,我自愿受罚元/次。

二、工人有不听从贵方管理人员安排和指挥的,我自愿受罚元/次。

三、贵方要求夜间加班,如有工人不听从的',我自愿受罚元/次。

四、当天应完成的工作量一定通宵加班完成,否则我自愿受罚元/次。

五、后序工作必须等前部工作验收后再进行,没有经过总包、监理验收通过就抢先施工的,我自愿受罚元/次。

六、未达到规定的质量或落手清的要求,又没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好的,我自愿受罚元/次。

七、未按规范要求施工,由于工人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每次罚款元,且一切损失由我负责。

八、工人擅自与总包或监理人员顶撞的,每次罚款元。

九、本班工人如在生活区内出现男女混居,每人每次罚款元。

十、本班工人如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或烧水、或煮东西吃,每次罚款元。(以上罚款只要有依据,无须本人签字,即可在工资中扣除)。

承诺人:

承诺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了个人的安全健康,为了家庭的`幸福美满,为了企业的稳定发展,本人在工作中,自愿签订并遵守以下承诺:

1.本人在进场工作前,已接受“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xxx安全生产纪律”、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本单位的各项安全、治安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的教育。

2.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xxxx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自觉遵守xxxxx规定,自觉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自觉参加安全学习。在工作中做到“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我不伤害自己”。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有事外出要请假,经批准后才能外出,在规定时间内归队。

4.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情况下,本人自愿接受上级领导和安全职能人员的安全检查与监督。

5.自觉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

对于以上承诺,本人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责任。

承诺人:xxx。

20xx年x月x日。

质量安全承诺书

按照企业“安全零伤害”、“装备零故障”、“质量零缺陷”的奋斗目标要求,为彻底杜绝重特大安全、装备和质量事故的发生,本人向公司郑重承诺:

一、我已知晓本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标准和规范,熟悉企业标准《安全生产告知书的内容和要求》、《安全生产承诺书的内容和要求》、《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规定》、《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本人一定会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定,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我已知晓本企业装备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和规范,熟悉企业标准《设备事故管理》、《工艺装备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规定》、《重特大工艺装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本人一定会自觉遵守本企业各项工艺装备管理规定,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坚决杜绝重特大装备事故的发生。

三、我已知晓本企业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和规范,熟悉企业标准《质量承诺书的内容和要求》、《产品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分类》、《产品质量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规定》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本人一定会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和本企业各项质量管理规定,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坚决杜绝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

我一定要仔仔细细,认认真真工作,为公司安全、装备、质量工作的不断改进和提升做出自己的贡献!

如果本人不能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重特大装备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造成重特大事故的直接肇事者),我愿意按照公司的要求在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之后,接受被开除出厂的处罚!

承诺人(签字):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质量安全承诺书

和田县政府采购中心:

若我单位在 中有幸中标,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公司对本项目投标产品做以下质量保证承诺:

1. 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交货时,提供质量证明书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2. 本公司产品在开始使用前的安装、调试过程中,将派专人对现场有关人员进行协助、指导、并免费对使用方指定的人员进行相关培训。

3. 本公司保证所供货物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业主在产品运行使用期间,应按操作规程和安装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方法操作。

4. 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合同设备初步验收成功后12个月。

5. 本公司产品在开始使用过程中,由于产品质量问题不能满足要求,公司承诺:包修、包换。

6. 质保期内,本公司对故障保修的响应,在接到使用方通知的1个小时内予以答复,技术服务人员24小时内到达现场。

7. 产品销售服务:根据公司售后服务配件中心,并填写服务反馈单向公司上报存档。

8. 本公司质量及交货期违背合同规定造成损失,按合同条款和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保证所销售的蜂蜜产品质量满足保障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要求,作为本店(点)的负责人,特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守法经营,诚实守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严把蜂蜜产品质量安全关。

2.保证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3.保证经营蜂蜜食品场所的环境、设备、设施,符合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要求。

4.保证购进和销售的蜂蜜产品来源渠道清楚,供货方信息真实、完整、票证齐全,标签标识齐全,建立蜂蜜产品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5.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换、退货义务。

6.保证不购进和销售6-8月份采收的蜂蜜产品。

7.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蜂蜜产品质量,进货时如发现疑似有毒有害、掺杂使假的蜂蜜产品,应及时报告当地食药监管部门。

8.保证销售的蜂蜜产品必须批批有检验证明,对检验证明不全的蜂蜜产品销售前必须做动物实验,确认无毒无害后才能销售。

9.自觉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店(点)的巡查、回访、食品质量安全抽查等各种监督方式。

如发生违反食品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承诺,本店(点)及我个人愿承担法律范围内的一切责任。

店(点)名称: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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