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财务管理职责(优质16篇)

时间:2024-05-07 22:16:04 作者:温柔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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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职责

2。负责牵头开展公司及控股项目公司会计核算、税务管理、预算管理等相关工作。

3。负责牵头开展公司季度、年度财务分析及公司要求的其他经济活动分析工作。

4。负责牵头开展公司资产管理相关工作。

5。负责牵头开展部门内部组织绩效考核、行政、会务、财务档案等综合管理工作。

6。参与公司各层级其他重要财务事项的审核监督工作。

财务管理职责

3、负责日常单据审核工作,包括费用报销单、收款单据等;。

4、完成日常财务分析工作,包括模块数据收集、数据对比分析及图表制作等;。

5、按时按量完成国资系统、ta系统数据填报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幼儿园财务管理规定

1、建立经费预算和决算审核制度,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

2、幼儿园的经费应按规定在使用范围内合理开支,坚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每天出纳业务结束前,要清点现金,现金过夜的数量不能超过500元,过夜现金必须放入保险柜。

4、财务人员要按时清理帐目,装订原始凭证,按年建立会计档案。

5、凡购物应先批准,后购置。单据需有经手人、证明人、园长签名并要正规发票方可报销。凡购置重大物品,应班子集体讨论,不能先斩后奏。

6、主管领导对日常业务费(接待费除外)在200元以下开支可审批报销。

7、凡购置教玩具,设施维修、改造、更新,要经班子、财务人员集体讨论,需签订购货合同或工程合同的,要召集班子成员、财务人员进行研究讨论,对其数量、质量、价格要严格审核把关,合同履行后,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后才可付款。

8、采购物品不得收回扣。厨房每月要依时付清购物款,如逾期不付款视作挪用公款处理。

9、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透明度,更好地理好财、用好财,财务开支要严格按照国家的财经制度和上述规定执行。为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督,设立专门“财务工作”记录本。

财务管理职责

1、承接主导财务咨询类的项目。

2、与客户进行专业性的'讨论,界定和解决问题。

3、善于与客户高管沟通,帮助客户主管理解和实施解决方案。

4、参与公司自选方案的撰写,完善咨询方案。

5、根据项目执行方案,带领团队帮助方案落地转化。

财务管理职责

1、制定或维护财务会计工作相关的制度和流程,确保上述流程得以一贯有效执行。

2、组织公司费用审核、总账核算、税务管理等工作,保证公司财务核算的`正常运作。

3、定期审核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各种运行监控指标。

4、协调公司内外部关系,包括不限于监管机构对口部门、税务机构、中方股东、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相关机构的关系,本部门与公司内部其他部门的各种关系。

5、部门管理和文化宣导。

6、人员管理和培训。

财务管理职责

1、会计核算、合同及税收管理等。

2、财务内控制度的完善修订。

3、编写年度预算和预算执行分析报告。

4、配合完成年报审计、内控审计等各类项管审计工作。

1、精通会计准则,熟悉财经及税收政策。

2、具有良好的数据分析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学习能力。

3、工作踏实,责任心强。

4、具有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优先。

财务管理职责

3、执行月度办公会议纪要。

4、组织公司增收节支。

5、学习并利用国家相关政策、法规。

6、制定财务战略规划、预算,为决策提供依据。

7、参与公司经营、投资等方面的决策。

8、制定投资、融资、税收、费控、人资、会计、资本运营、信息化、内控计划。

9、每月提交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资金变动分析报给董事长。

10、集团产业的报表培育(与上市公司资产互通)。

11、集团现有退出项目的整理退出,盘活资金。

12、财务团队打造(定岗、培训、梯队培养及人才引进)。

13、建立各模块规章制度。

14、投资回报率最大化努力。

15、实现本部门各模块的工作目标。

16、企业资金运营管理、最低成本融资。

17、预判一年后资金形式。

1、大学本科毕业。

3、年龄45岁以下,身心健康,能适应农牧企业的高强度工作。

财务管理职责

1、严格执行财金制度,保证财务业务的真实性、有效性。

2、协助总经理管理好公司的经济业务,掌握好本公司的经济动向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做好总经理的'助手。

3、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做虚假成本,严禁体外资金循环。

4、做好每个项目的成本核算,严格审理每笔业务,每张票据。

5、定时、及时、准确地向总经理及集团财务处上报财务报表。

6、及时做好各种财务账,做到每笔经济业务清楚、明了。

2、能够合理统筹安排财务部门的全面工作。

3、有合理的工作计划及规划。

4、具有中级会计师资格证。

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促进学前教育的发展,这些管理,特制订本规则按照会计法律,公共机构(20xx)的会计系统,预算法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xx年)和其他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幼儿园的特点。

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正确处理企业发展需要与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利益与集体利益、个人利益的关系。

幼儿园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幼儿园经费预算,加强财务核算,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幼儿园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与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制定财务发展规划,如实反映幼儿园的财务状况。

1、法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财务工作。

2、幼儿园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制度。幼儿园财务活动在园长的领导下,由上级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在总监的指导下,管理园区的财务活动,对园区内的各项账目进行检查和监督,接受上级财务部门的领导和监督。

3、幼儿园的财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有权要求幼儿园的全体员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有权参与金融活动相关单位准备的基金,签订的经济合同,并有权监督、检查财务收支,本单位资金的使用和财产的保管。

幼儿园应当按照“控制预算,统筹安排,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每学期的预算。

1、制备方法:。

收入预算:考虑幼儿园维持正常运营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照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和措施计算编制。

经费预算:根据幼儿园自身的财力、正常的教育活动和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其他必要的经费。

2、预算编制审批:。

每年年底,幼儿园财务领导小组成员讨论并批准下一学年预算的具体安排。(人事支出、日常办公支出、项目支出)报上级财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备案。重大事项的预算调整,由财务领导小组讨论,报上级批准。

1、收入包括教育、食品和其他收入。

2、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依法组织收入,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使用合法票据。所有收入必须纳入幼儿园收入账户,统一管理和使用。

1、严格执行审批和报销程序,实行“法人”审批责任制。各项经济业务发生后,由经办人、会计、园长、副园长审批签字。报销内容包括:工资、社保支出、员工福利费、办公费用、培训费、修理费、营业费用、水电费、暖气费、设备折旧费、固定资产投资等费用。

财务管理职责

3、负责所管项目及公司税款的准确计提、税务申报及相关事务;。

4、针对项目运营情况,出具财务分析报告进行风险预测及监控;。

5、每月提供基础数据至共享入账及定期检查财务共享中心关于项目账务核算准确性;。

6、日常项目审计对接及问题跟踪;。

7、提交公司规定各类表格、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

8、定期对公司往来款项进行清理,为上级领导及业务部门提供相关的'报表;。

9、凭证整理、文件归档。

2、会计专业知识扎实,财会工作经验2年以上;。

3、熟悉财务软件操作及办公软件操作;。

4、良好的职业操守及团队合作精神,较强的沟通、理解和分析能力;。

5、具有独立工作和学习的能力,工作认真细心。

财务管理职责

:

1、制定或维护财务会计工作相关的制度和流程,确保上述流程得以一贯有效执行。

2、组织公司费用审核、总账核算、税务管理等工作,保证公司财务核算的正常运作。

3、定期审核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各种运行监控指标。

4、协调公司内外部关系,包括不限于监管机构对口部门、税务机构、中方股东、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相关机构的`关系,本部门与公司内部其他部门的各种关系。

5、部门管理和文化宣导。

6、人员管理和培训。

:

1、财务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英语六级以上水平。

3、八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至少三年以上保险行业财务工作经验。

4、具有“四大”审计经验者优先。

5、中级财务职称及以上,注册会计师优先。

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

一、执行党的政策方面:

财务工作要在党支和园行政领导下进行,严肃财会纪律,坚持按原则把好财务关,对符合财务制度的开支和报销手续等费用不予付款,记号帐,算好帐,以保证合理调配使用上仅下达的行政费用指标,做好领导助手和参谋作用。

二、为教学服务方面:

树立勤俭办园一切为教养工作着想的观念,平时与班级互通情报,为逐步改善教学条件而努力,新学期开始对基本建设添置设备等项目中心有新的前提,制订专用款计划每个月都要按制定出的开支计划办事争取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

三、财产保管方面:

做好全国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全园设备,发现损坏及时联系,组织人力进行修理,此外还要根据上级的布置,认真执行财产盘点,核对财产清理,保证财产安全。

四、实物管理方面:

做好办公用品,用具的管理工作,坚持添置领用报销“三清”手续,做好领用登记,借物登记归还损坏遗失要赔偿的`宣传,督促工作,努力依靠全国职工一起培养这一文明习惯。

五、幼儿伙食工作:

认真负责的核算幼儿伙食帐,帐面上保证数,对存数据准确,帐目做到日清,月清此外每月定期公布帐目,向园内外汇报,实物上严格执行收,付,存记帐制度,每月进行库存盘点并加以督促。

六、教工伙食工作:认真负责核算教工伙食帐,定期公布帐目接受大家监督。

七、做好每个学期的学杂费代办费,伙食费的收退催工作,收费工作时间安排应以方便家长为主。

八、积累资金方面:

妥善保管凭证,帐册,报表单据等资料,经得起随时抽查,并不断积累经验,总结教训,为搞好教养工作而努力。

财务管理职责

1、建立健全西南区域总部财务管理相关制度。

2、组织开展西南区域总部财务预算、决算、会计核算等相关工作。

3、编制西南区域总部财务报表,月度、季度、年度经营与财务分析报告。

4、承担西南与总部税务管理、资金管理相关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管理职责

根据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规定负责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日常账务管理;完成公司财务负责人交办的工作。

会计、财务管理相关专业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并获相应学位。

熟悉会计准则和税法知识;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熟练操作财务管理软件;cpa优先。

5年以上房地产开发财务工作经验。

1)良好的学习能力、表达能力;

2)思路清晰、逻辑性强,具备良好的分析能力;

3)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4)抗压能力强;

5)为人诚实正直。

财务管理职责

职责:

1、负责公司及所属机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编写公司及所属机构财务报表/报告;

5、公司及所属机构的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工作;公司及所属机构会计档案管理及合同、有价证券、抵(质)押法律凭证的`保管。

6、负责公司股权管理工作,实施对公司所属机构的日常管理、财务监督及股利收缴工作。

任职要求:

1、财会、金融、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中级会计师资格者优先;

2、三年以上财务管理或两年以上同等管理岗位工作经验;

4、工作认真、态度端正,较强的成本管理、风险控制和财务分析的能力;

5、良好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国家教育部发《学校财务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四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学校在统一财经政策、统一预算管理、统一财务规章制度、统一资源调配、统一财会业务领导的前提下,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学校在校内部分单位设立二级财务机构。

第五条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副校长协助校长全面领导学校的财务工作。

第六条校财务处作为学校一级财务机构,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会计工作,财务处的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全校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和管理办法,拟定校内财经政策,参与学校经济方面的决策。

2.负责组织编制学校年度预算,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负责完成决算工作。

3.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合理配置学校资源。

4.负责全校的财务收支和收费管理,负责事业性支出的校内价格的制定和审批。

5.负责全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和清产核资工作。

6.负责对二级财会机构的业务领导和监管工作。

7.积极开展会计核算,提高会计工作质量。严格控制各项开支,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8.负责校内的财务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校内经济秩序,维护学校财经纪律。

9.负责全校各单位的会计人员的业务管理工作。

10.其他财务与会计工作。

第七条学校根据综合管理和财会业务的需要,在校内相应单位和部门设立二级财务机构。二级财务机构为校财务处的派驻机构,其财会人员由财务处委派,其财会业务受财务处的统一领导、指导和监管。二级财务机构的设立由校财务处提出,经分管人事和财务的副校长会商同意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

第八条学校按照《会计法》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在校财务处和二级财务机构配备专职财会人员。学校财务处正职的任免应事先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副职的任免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学校的财会人员归口财务处统一管理。财会人员的调入、调出、考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由校财务处会同人事处办理。全校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业务考核、奖惩、继续教育等统一由校财务处组织实施。

第九条全校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专职或兼职财务会计工作。

学校财会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遵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学校财会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会计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

学校财会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条学校财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程序、要求进行财会工作。对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应当依照《会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学校财务处、二级财务机构、校科技产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离职时必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校内财会人员的聘任实行回避制度。各单位责任人、财会主管人员的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和出纳工作,同一单位内的会计和出纳也不得是亲属。需要回避的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第十一条学校财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而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注重效益、勤俭节约等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学校预算内、外一切财务收支均须纳入预算范围,由学校统一核算,统一管理。预算外资金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预算由校财务处根据学校年度计划和各单位收支计划以及年度收支增减的情况,提出预算建议方案,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报江苏省财政厅审核批复后执行。预算一经批准,即对学校财务收支活动具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为了维护学校预算方案的严肃性,经批准的预算方案不得随意变更。确因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进行调整的,区别情况进行办理。其中:调减预算由财务处直接办理;需要追加预算的,金额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由主管财务的副校长审批;金额在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由校长审批;金额在20万元以上需报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决定。财务处根据审批报告或决议办理预算的调整。

第十四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五条学校的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1、财政补助收入是指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收入。包括:教育经费拨款、科研经费拨款(纵向)、其他经费拨款(房改经费、医疗经费等)。

2、事业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的收入,含学生学费、住宿费、培养费、各种办班收入、实验教学服务收入,成教收入和承接科技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让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所取得的收入和其他收入。

3经营收入是指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其开展的社会服务取得的收入。

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如:附属中小学独立核算单位上缴的收入等。

5、其他收入是指学校在上述规定范围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企业利润等。

第十六条校内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入交由财务处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和核算,()校内各单位不得截留、隐瞒、挪用、私分学校收入。学校各项收入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校财务处,严禁各单位私设“小金库”。

第十七条学校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由校财务处审核报经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其他任何单位不得自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学校的发票、收据归口校财务处统一管理。财务处按照国家规定领购、登记、保管、使用合法的票据,并根据学校实际需要统一印制或监制校内结算、管理票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领购、印制、买卖、代开、转借和销毁票据。

学校校办企业其生产经营应使用税务发票,其发票的购买、使用按照税务部门规定办理,按规定可使用行政事业收据和校内收据的除外。

第十八条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九条学校支出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拨出经费、上缴上级支出等。

1、事业支出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事业支出的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支出、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招待费和其他费用。

2、经营支出是指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经营支出与经营收入应相互配比。

3、自筹基本建设支出是指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基本建设所发生的支出。学校应在保证事业支出的需要、保持预算收支平衡的基础上,统筹安排自筹基本建设支出,随年度预算报上级主管部门核批,列入基本建设计划。自筹基本建设资金与国家拨给的基建投资统一纳入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按项目进行核算。自筹基本建设资金单独列支。

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进行补助所发生的支出。

第二十条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和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有关部门取得的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按要求单独核算,并定期报告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建立健全财务支出审批制度,按不同的经费支出类别和金额大小分级审批。

学校的各类开支应严格按照预算数控制。校各级财务部门和单位应根据预算确定的项目、范围、支出的额度安排各项开支。对超出预算和无预算的支出,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校内各单位的财务支出审批,应指定一名单位负责人签字,实行专人负责。

第二十三条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树立勤俭办学的观念,严格控制支出,杜绝浪费现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实际发生数。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中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对涉及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和福利等方面的开支,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或提高发放标准。

第二十四条学校二级单位财务部门应严格维护财经纪律,执行国家财经制度以及学校的财务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向校财务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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