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监督心得(模板14篇)

时间:2023-11-06 21:48:19 作者:雅蕊

心得体会不仅可以让我们更加深入地理解所学的知识,还能够帮助我们与他人进行交流和分享。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一些优秀心得体会,希望能给大家在写作方面提供一些启发。

部队党内监督心得体会

随着时代的发展,党内监督成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员,我深感党内监督对于部队建设的重要性。通过长期的实践,我有了一些关于部队党内监督的心得体会。

首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内监督的基础和前提。只有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才能有效地预防和惩治腐败现象。在部队中,我们注重宣传党风廉政的重要性,组织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让每位官兵都深入了解党纪国法以及廉洁自律的重要性。同时,建立健全反腐败工作机制,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和审查,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惩,使部队纪律严明、作风优良。

其次,健全党内监督机制。党内监督机制是保证党内监督有效性的重要保障。部队要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职责和权力,强化纪律执行力,严格落实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制。此外,还应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培养一支忠诚、纪律严明、业务过硬的干部队伍,使之成为党内监督的利剑。

再次,加强党委领导和广大党员的责任意识。党委是党的领导核心,是党内监督的主导力量。部队中,党委应当牢固树立党内监督的意识,履行好领导责任,发挥好党委主导作用。党员作为党的组织的一员,应当保持先进性,始终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自觉接受党章和党纪的监督。党员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同时积极参与到党内监督的工作中去,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报告,为部队的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最后,加强党内监督与宣传教育的结合。部队党内监督工作不能仅仅停留在形式上,更要注重宣传教育的力度。通过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官兵思想觉悟,增强“四个意识”,加强对党的认同和信仰。通过党内监督,我们要传达正确的党风廉政观念,引导干部和官兵正确对待自己的权力和职责,用身边的事教育人,净化政治生态。

总之,部队党内监督是保证党和军队的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监督机制、强化领导责任、结合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我们可以更好地推进党内监督的实施,进一步净化军队政治生态,为军队的强大提供坚强保障。作为军人,我们要牢记党的宗旨,忠诚履行自己的职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党内监督条例体会_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六中全会公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推荐的20xx党内监督条例体会,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甘肃省白银市纪委、秘书长傅学兴。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于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贯彻落实《监督条例》,应当在“四个突出”上下功夫、见实效。

突出“快”,坚持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强化纪律建设,要既教又诛。贯彻落实《监督条例》,首先要从强化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入手,深入抓好学习宣传,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加大对《监督条例》的宣传力度,使之入脑入心、付诸行动,紧紧跟上中央要求和步伐。要把《监督条例》作为“。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的必修课,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宣讲活动,强化各级党员干部的法规制度意识,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迅速对表,迅速落实,压缩适应期、过渡期,做到快学快懂快用,真正以看齐的高度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扛在肩上,把《监督条例》的权威尽快立起来。

突出“效”,坚持在以上率下上下功夫。“教者,效也,上为之,下效之。”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层层立标杆、作示范,是党的以来党风廉洁建设的鲜明特点,是党内教育取得成效的重要经验。确保《监督条例》落到实处,各级党组织必须担负起党内监督的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必须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严以律己,全面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深刻领会中央意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主动、自觉地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在思想上自觉认同、坚决拥护,在政治上绝对忠诚、坚决维护,在行动上对表紧跟、坚决服从,在贯彻执行《监督条例》中自觉把自己摆进去,积极主动履职尽责,以实际行动推动《监督条例》落地生根。

突出“准”,坚持在抓准抓实上下功夫。《监督条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在贯彻执行上要防止散光、跑偏、缩水的问题,要对准“靶心”,抓准抓实。要紧盯监督重点任务,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要紧盯遵守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进行监督;要紧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同时,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依纪依规进行监督,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全力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要高度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养成自觉接受监督的习惯,真正做到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对那些不愿意接受监督,认为监督就是不信任、会增加麻烦、影响公信力的认识和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

突出“严”,坚持在失责必问上下功夫。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监督条例》有没有生命力,会不会成为一纸空文,关键看能否真执行、失责能否真追究。要坚持把贯彻《监督条例》与《问责条例》相结合,坚持利剑高悬、铁面执纪,把严的要求体现到贯彻落实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真正让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体验到监督是一种约束,是一种帮助,更是一种爱护。各级党组织要为贯彻执行者撑腰壮胆,尤其要领导支持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违反《监督条例》的行为严肃追究,促使党的领导干部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是我们党重要的条例,是理论实践发展的重要成果。两个条例的实施,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挥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对保障党的权益,保障党的先进性。这两个条例作为党内的配套设施,他的内容上是互相补充,互相配合的,这两个条例的共同点就体现了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的方针,贯穿了依据制度和党内发挥治党和建党的机制,总的共同点就是要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我们党的法规和制度建设,这两个条例各有侧重,各有特点,党内监督条例侧重于事先的监督,监督的主要对象是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纪律处分条例侧重于事后的处理,他的适用范围主要是违犯党纪,应该受到纪律追究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这是一个不同的地方。还有一个不同的就是两个条例的依据和发源有所不同。党内监督条例总章规定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的党章制定本条例。依据是按照党章,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按照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际来制定的。所以,党内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纪、政纪和国防互相结合起来。下面,我主要对党内监督条例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特点谈一点自己的学习体会,供大家在学习当中参考,有不对的地方大家批评指正。

一、关于《党内监督条例》的认识。

我们大家都知道,党内制定一个党内监督的规范性的文件,这是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党内外强烈的呼声。首先,为什么要制定这个条例。制定这个条例首先一点是从全局来讲,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的需要,是我们党在制度建设上取得了新的进展,新的成果。因为xx大规定,要把我们党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把制度建设贯彻其中。这就反映了制度建设在我们党的建设当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也就是无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还是作风建设都离不开制度的规范和制约。所以小平同志讲过,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征。把制度建设放在党的建设的重要位置,这是我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建设的非常重要的特点。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对制度建设非常重视,制定了相应的法律。

规章制度。

把党的制度建设同其他统一起来保证其他各个方面的建设能够顺利的进行。所以党内监督条例的制定贯彻这是我们党的制度建设当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是制度建设的一个新的成果。他对于我们全面来建设党推进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保证党的各个方面的建设按照一定的规章和程序进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其次,我们制定这样一个党内监督条例也是我们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制约体制的需要。我们党的建设要提高全党的整体素质,要规范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保持党的先进性,我们可有多种方法,但是这里面最重要的最根本的是实现党的自觉性和组织的监督制约相统一。这就是一方面党内任何组织个人如何加强自觉性,自觉地来增强党性,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地来遵守党内的规矩。增强自觉性靠什么,靠教育和思想指导,这是我们党的一个传统,而且是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同时,另一方面,党内生活表明,由于党员干部的自身素质有区别,加上党内外环境的印象,很自然不可能人人做到自觉。我们的教育是非常重要的。共产党就是一种自觉组织起来,为共同目标实现的组织,有高度的自觉性。党对党员的教育非常重要,但是另一方面我们看到教育不是万能的,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做到自觉。这就有党的建设当中有制度的约束,有效的监督和严格的纪律问题。我们现在对国家来说是依法治国,对党内来说在一定意义上讲,也可以说要依照制度和党内的法规来治党。这里面有人讲要依法治国,是不是依法治党,这是可以研究的。我不太赞成要依法治党,党的建设和国家的政权建设是有区别的。党是一个自觉的组织。我们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党员的自觉。只有这种自觉,我们才能更好的来贯彻实施我们制定的制度,如果没有这种自觉性,制度制定最多实施起来也很困难。所以,我认为应该把自觉性,把思想教育和制度的约束以及监督机制结合起来,才能真正把党建设好。

第三,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是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从目前情况来看,在我们党内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形势是很严峻的。党内外群众的反映是强烈的,党内的不正之风,腐败的案件。在所处分的干部当中,高中级干部受处分的比例明显高于普通党员,尽管腐败分子是极少数,但是危害很大。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一些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犯罪数量明显增加。从党的当前来看,党风不正和腐败现象蔓延的原因当中,体制上的弊端,监督不利,纪律松弛是重要的原因。所以说,预防腐败的自身,加大反腐败的力度,多年来党内外出现党内监督规范性的问题,所以文件的出台,这是我们党的建设的需要,是党的制度建设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

四、关于《党内监督条例》的特点。

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的历史上第一部监督的重要法规,是我们党为解决自身问题的重要措施。他标志着党内监督从此进入一个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这个条例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党内监督现实需要,着眼于当前的突出问题,制定了比较完整的党内监督的制度体系。这样的条例便于科学规范,有很强的监督体制。我想这个条例体现了几个特点。

党内监督必须以制度为载体,重在制度建设是条例的一个特点。过去我们党内监督之所以乏力,成效不大,一个很重要的就是缺乏制度的保障。我们党内的组织机构当中,权力如何配置,各级领导机关和人员到底有什么样的权力,运用权力的界限和范围是什么,赋予什么样的职责和义务以及监督主体,监督的内容和依据是什么,所有的这些问题都有制度进行规范。所以,我们条例制定的重要原则和指导思想就是把制度建设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突出制度建设的框架。这四项制度有些对我们在实践当中现有的办法组织规范。比如说述职述廉制度,谈话和诫免制度,这些制度在这些年探索当中行之有效的,把这些经验和作法上升为党的规章制度。有一种是借鉴了国家法律的规定,确定为党内监督的新的制度。比如新闻和执行制度,比如罢免和撤换的要求,借鉴国家法律的规定,引用到党内的法律规章中来。有的是在党内的法规的重生,比如说阶级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的通报和报告,党内生活准则12条就有。第一条就是讲阶级问题,对重要的制度是对过去制度的重生,这四项制度互相贯通,形成一个结构网络。我们学习体会到在八个结合上相互联接。党内与党外监督,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结合、自我约束和外在约束相结合,组织监督与个体监督,舆论监督与法规监督的结合,事前事中事后的结合,权力保障和义务的结合等八个结合。这种制度构成比较完善的体系。大体上覆盖了当前监督和党的制度建设当中主要的问题。使我们的监督能够发挥总体功能,特别是通过党的各种层次的组织结构,确定了各个监督主体的权力和义务,使党内监督更加规范。党内监督条例是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方面。

党内监督条例的一个重大的突破就是规定了对中央政治局符合监督的问题。中央委员会如何监督中央政治局,这是需要解决没有解决的问题。去年10月锦涛同志授中央政治局的委托向中央委员会做。

工作报告。

这种重大举措在党内外和海内外反映强烈大家赞赏这种作法。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全党员公布郑重接受全党的监督这是非常好的头像全党做榜样。中央政治局把锦涛同志的意见制度化明确规定向中央委员会报工作规定了对中央政治局委员和意见反映的问题。根据这个条例和规定监督条例里相应的对中央纪委和地方党委的地方纪委的和是党组织的纪委向全委会报告工作。这个问题使我们党内领导层最高领导有了很好的开端形成了规范和制度。

把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作为监督的重点。这是条例又一个重要特点。这是根据党内监督的实际和突出存在的问题而提出的。我们知道当前来讲,一方面特别是党内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负有重大的职责,也有很大的权力。另一方面,对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很难。所以针对当前难点和薄弱环节,把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作为监督的重点突出出来,这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事情。现在对身为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这个问题是比较复杂的问题,既有监督的机制问题,又有体制的问题。因为现在我们仍然存在权力过分集中,尽管80年小平同志提出过这个问题,但是现在仍然没有解决。权力集中在主要负责人手里,必然会带来难以监督的问题。所以,监督难的问题,从深层次上讲要解决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使权力得到适当的分解和合理的配置。这个问题属于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我们在监督条例中很难解决,我的意思是对主要负责人监督问题有一个体制,配置和监督机制的问题。

监督权利和义务的平衡原则。这是我们支持党内监督条例的重要特点。条例处理监督,被监督之间的关系是,集中保护监督这条合法权利,重视保护被监督的合法权力,体现了权力和义务相平衡的原则。监督要与保护职责相结合,既要开展党内监督的重要原则,又是贯彻条例的重要精神。要通过严格的制度和区分有效的措施,监督被监督者,防止被监督者滥用权力打击报负监督者。另一方面使监督者受到必要监督和制约,没有什么人是不受制约的,监督者也不能不受制约,有利于保护被监督的合法权益和自觉性。所以,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的权利和义务的平行,处理好二者不成承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怎么做到?有这样几点。一是强调监督应该在制度框架内执行,按照一定的程序有序的进行,这个很重要。监督不是乱来的,监督必须在制度的范围内,按照一定的程序去监督,既保证如何监督的问题,也防止不按制度和程序去监督的问题。二是强调党组织的监督权与被监督者的权力适度平衡,对滥用监督权力和陷害他人的也要依法处理。三是要例行监督权与承担义务平衡。条例规定了党员的实际和程序方面的监督权,同时又有义务。约束党员将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进行反映,不得公开发表与中央相反的意见。四是条例保障党员和组织的胜诉权,规定党员和党组织不服的,可以向党组织申诉,有关党组织核查进行结论。有意见可以向上级党组织或者中央党组织申诉,保证党员的健康的发展。

总之,中纪委、组织部和宣传部联合下发了通知,形成了要求。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中专门提出要求,各级党委要在学习宣传条例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精心部署,精心组织,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认真学习,提高认识,深刻领会。人民日报社论提出,党的各级干部精通条例,全党同志熟悉条例,全社会了解条例。各个层次要求学习领会的程序有不同的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提高党内监督的自觉性。把领导干部,特别是中高级干部管好,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抓好贯彻实施的同时,主动接受监督,加强自觉性。

要突出抓好对权力运用的监督,特别要在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作风方面的监督。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对权利的监督。这些问题是当前党内的突出问题,是群众反映很强烈的问题,所以,要抓住重点,维护好党的制度和纪律的严肃性。

以上是我的一些学习体会,请各位批评指正。大家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党的xx届六中全会深入研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问题,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踏上了新征程。作为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和教书育人的重要阵地,高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对于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具有重大意义。因此,高校必须结合实际,深入学习宣传研究践行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

做好学习者。按照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的要求,把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深入系统的学习。党员干部要原原本本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六中全会公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不同的群体有不同的特点,也应有不同的学习要求和学习方法。对于领导干部,要通过中心组学习进行专题学习和理论研讨,力求学深学透、融会贯通;对于教师党员,要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报告会、讲座论坛等方式,让他们加深理解和认识;对于学生党员,要充分发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以哲学社会科学课为重要阵地,深入开展课上和课后学习。通过全面深入的学习,不断深化对全会精神的认识与理解,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

做好宣传者。高校要主动发声、善于发声,全面准确地宣传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利用校报、广播、宣传栏、校园网主页、校园“两微一端”等平台,通过新闻报道、言论评论、访谈交流等方式,对全会精神以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进行立体化宣传阐释。在宣传中,应注重针对不同群体采用相应的话语方式。对领导干部的宣传应注重政治性,对教师党员的宣传应注重理论性,对学生党员的宣传应注重生动性。特别是针对大学生,应努力创新话语表达方式,将理论话语转换为生动活泼、学生乐于接受的话语。通过深入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形成思想共识,凝聚奋进力量。

做好研究者。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必须聆听时代的声音、回应时代的呼唤,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加强对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研究阐释。党的xx届六中全会进一步深化了对党的建设规律的认识,对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大意义。高校要在研究阐释全会精神上走在前列,充分发挥学科优势和人才优势,组织广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加强理论研究阐释,深入研究和回答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努力推出一批有价值、有影响的研究成果。

做好践行者。贯彻落实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是高校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贯彻落实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最为重要的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高校要坚定不移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坚决维护党在高校的核心领导地位,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思想引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建工作,把从严治党落到实处。高校领导干部要以社会主义教育家的高标准来要求自己,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把全会精神融入日常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教师通过言传身教影响着青年学生的成长。教师特别是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要严谨治学、为人师表,把全会精神融入到课堂教学中。大学生党员是我们党的新生力量,要在青年学生中做学习和践行全会精神的表率,坚定理想信念,抵制错误思想言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影响和带动周围的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党内监督条例体会_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贯彻落实好这两个条例,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两个条例的颁布施行是新时期我们党的建设理论和实践发展的重要成果。我们党在加强自身建设中高度重视党内监督工作,不断完善党内规章制度,毛泽东、邓小平、三代党的领导人都对加强党内监督和严明党的纪律问题作过重要论述,党在长期的实践中逐步建立了一系列完备的制度。特别是近几年来,各级党组织不断探索,积累了不少党内监督的经验。党的xx大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并要求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两个条例对党内监督和处分问题,作了细致的详尽的规定,尽管尚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但只要认真贯彻,仍能对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发挥积极的作用。特别是把两条例公之于众,使党内监督和纪律处分能置于人民群众的众目睽睽之下,为贯彻执行提供了一个可靠的保证。

强化监督是维持党的生机和活力的有效保证。一个执政党,特别是像中国共产党这样掌握绝对权力的执政党,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监督措施和相应的纪律处分,就不可避免地会腐败丛生,最终导致被人民抛弃。一个时期以来,日益腐败的现象已经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加强监督、严肃处理违纪党员,已成了刻不容缓的紧急任务,两个条例的制定正是适应了形势的这一需要。《监督条例》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党内监督要与党外监督相结合。”《监督条例》用了接近一半的篇幅来确立加强党内监督和党内民主的具体制度,如重要情况的通报和报告制度、党委和纪委的述职述廉制度、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制度等等,为党内监督和党内民主提供了制度保证。《处分条例》则是一个更有针对性的党内法规,它针对十多年来到处滋生的各种各样以权谋私的贪污腐败行为,和近几年来颇为普遍的失职渎职、侵犯人权的现象,做出了处分的具体规定,为惩治贪污、遏止腐败提供了法规的保证。在今后的党内生活中,只要认真贯彻执行这两个条例,就可以改善党的形象,恢复并增强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把党的领导提高到新的水平。

但是,两个条例的有些规定却无助于加强党内监督和党内民主。《监督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处分条例》第四十五、四十六条把所谓“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和“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公开发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或者反对改革开放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都列为必须处分的对象,而且列为具体分则的第一、二条。这样做就必然会压制党内的不同声音,阻碍党的健康发展,助长党内的专制之风。这是与发展党内民主相抵触的。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在组织和行动上当然应该服从党中央的决定,这是不言而喻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不能发表自己的不同意见。中央的决定,即使通过前曾经广泛征求意见,而且是按照多数的意见做出的决定,但居于少数者在执行决定的同时,仍有权发表不同意见。服从多数和尊重少数是选举和议事的民主原则的两个侧面,党内民主也不例外。尊重少数发表不同意见的权利是党内民主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只有允许发表不同意见,倾听实践的呼声,才能检验决定是否完善,使决定更符合于人民的利益。

两个条例都是防范性的党内法规,一个防范于未来,一个处置于事后。而要从根本上保证党的健康和生机,就必须改革党的领导体制,加强党内民主。

从改革开放以来的情况来考察,腐败的根源主要在于绝对的权力。因此,要铲除腐败所由以产生的基础,就需要实现政治民主、权力制衡。在党内和全国范围内都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权力进行制约。世界历史的经验表明,政治权力制衡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三权分立,它的原则对党内和全国范围内都是适用的。在党内,立法、执行、监督三权应当保持平衡,相互制约,克服目前执行一权独大的状况。《监督条例》第八条规定“中央纪委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下,党的地方各级纪委和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这实际上仍然因循过去的领导体制。虽然《监督条例》同时也规定各级纪委可以对同级党委、委员进行监督,并且“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但领导体制的现行格局使上述规定很难见效。只有彻底改变现有的一权独大的状态,保持三权的大体平衡和相互制约,才能保证党的健康发展和正确领导。

总之,两个条例是治标的法规,治本之策在于改革政治体制,实现党政分开、三权分立,还权于政、还政于民;实现党内民主,政治民主。如前所述,这是异常困难的进程,但这是一个民族迈向进步和政治现代化所必须跨越的门槛,我们不能长久地徘徊在世界民主化的门外。党中央颁发两个条例,说明他们对当前局势的严重程度有所了解,希望能在这个基础上迈出更大的步伐,以大无畏的精神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还权于政,还政于民,肃清封建专制主义,实现党内民主化和政治民主化,使我们国家在新的世纪里能以民主的清廉的面貌,屹立于世界。

加强党内监督心得体会

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生命之源。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强化新形势下的党内监督作出顶层设计,为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督提供了基本遵循。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就是要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使其成为规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行为的硬约束。

长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监督,采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抵制监督等现象也在党内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同志监督下级怕丢“选票”,监督同级怕伤“和气”,监督上级怕穿“小鞋”。党内监督缺位,必然导致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程,使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出来。

强化党内监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只有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完善监督体系,才能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制度保障。现在,我们党不断完善党内监督体系,目的就是形成科学管用的防错纠错机制,既使已经发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得到更加深入有效的解决,又有效防范新的矛盾和问题滋生蔓延、有效防范已经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反弹复发。这次全会通过的党内监督条例,正是规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监督的基本法规。全党同志务必深刻领会六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向体内病灶开刀的自觉性,使积极开展监督、主动接受监督成为全党的自觉行动。

“治乱存亡,其始若秋毫,察其秋毫则大物不过矣。”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是全党的任务,必须全党一起动手。在监督体系上,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在形成监督合力上,坚持党内监督同有关国家机关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相结合。在监督重点上,以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在监督任务和内容上,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这样,我们就能织密监督制度之网,有效解决和防范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化解党面临的重大挑战和危险。

早在延安时期,我们党就提出跳出“历史周期律”的课题。新的历史起点上,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我们就一定能从容应对风险挑战,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新长征路上不断夺取新胜利。

部队党内监督心得体会

近年来,中国军队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党内监督机制也日趋完善。作为一名军人,我深刻认识到党内监督对于军队建设的重要性。在参与党内监督工作的过程中,我有幸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今天我想分享一下我的体会。

第一段:强化理论学习,提高监督水平。

作为党内监督的一员,首先要具备一定的理论基础。只有不断加强自身的理论学习,深入了解党内监督的相关知识,才能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广泛参与各种培训学习,深入研究监察法规和党纪规定,通过专题讲座、研讨会等形式,不断提高监督水平。同时,我们还要积极开展实践活动,加深对党内监督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第二段:加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确保监督权益。

党内监督的有效性和规范性离不开制度的支撑。因此,我们要积极参与和推动党内监督制度的建设,不断完善和细化监督程序,强化监督权益保障。在这一过程中,我们要深入了解和掌握党内监督的相关规定,运用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确保监督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同时,我们还要注重制度的落实,推动各级组织对监督工作的重视,不遗余力地保障监督权益。

第三段:加强监督事项的研究和调查,确保监督的实效性。

党内监督要有实效,就需要有针对性的监督事项。作为党内监督干部,我们要深入调查研究,切实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工作。同时,我们要善于收集和利用各种监督信息,关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足,确保监督的实效性。与此同时,我们还要注重监督方式方法的创新,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精准度。

第四段:加强监督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监督的声誉和影响力。

党内监督的开展还需要得到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支持和配合。因此,我们要加大监督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党内监督的声誉和影响力。在宣传方面,我们要宣传监督工作的意义和价值,让大家深入了解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凝聚起全体人民的共识。在教育方面,我们要开展各类培训和讲座,提高群众对党内监督制度的认知和理解,激发他们参与监督工作的积极性。

第五段:强化自身的职业素养,做到忠诚敢于斗争。

作为党内监督干部,我们更要注重自己的职业素养,做到忠诚敢于斗争。我们要坚守党的纪律,保持政治上的坚定,不被利益和个人情感左右。同时,我们要保持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勇于发现和揭示问题,坚决清除各种不正之风。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党内监督的有效性和纪律建设的严肃性。

总结起来,党内监督是军队建设中的重要一环,发挥着保障军队权益、纠正不足的重要作用。作为一名军人,我深感党内监督的责任重大,同时也体会到了党内监督的艰巨和复杂。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完善监督制度、深入调查研究、加大宣传力度和强化自身素养,我希望能够在党内监督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军队的建设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加强党内监督心得体会

加强党内监督,是我们党从所处的历史方位、所面临的内外形势、所肩负的使命任务出发,着眼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方式等重要问题作出规定,为新形势下强化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新形势下强化党内监督作出了明确规定,提供了基本遵循,点亮了指路明灯,承载着新时期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使命和政治任务。《条例》是悬挂在全体党员干部头上的达摩克斯之剑,必须从严执行,使其成为约束和规范党员言行的铁规矩,使其成为管好党的制胜法宝。

《条例》承载着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使命。修订条例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新时期党的治国理政新提升新突破的迫切需要。打铁还需自身硬,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治国理政面临着新的更多更复杂的挑战,既肩负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使命,又面临着“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压力前所未有的巨大,形势前所未有的严峻,任务前所未有的沉重,越是这样的关键时期,越需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增强党的“四自”能力,永葆党的旺盛生命力和战斗力,始终成为党的伟大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条例》承载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任务。加强党的监督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我们党得以长盛不衰、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政治优势。我们党是一个拥有8800多万党员的执政党,管理好这么庞大的队伍本身就是对党的巨大考验。前车之鉴,后世之师。当初作为世界第一个社会发达社会主义国家的苏联因党内监督的缺失导致亡党亡国的惨痛教训无疑是我们党最直观最生动的反面教材。党的以来的反腐充分说明,一段时期以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管治党不力,一些党员干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驰,滋生出令人触目惊心的腐败;有的地方和部门从领导干部到一般人员,工作和生活作风败坏,甚至影响到社会风气,严重影响了党的形象和在基层的执政根基,大失民心民信,不从严整治,不足以维护党的权威形象,不足以永葆党的纯洁性和生命力。

《条例》承载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铁血意志。党的以来,以为的党中央全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党风廉政建设和制度治党的战略,从各方面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进行了深入全面的实践和积极有效的探索,出台了系列新规,修订和完善了已有的机制制度,不断织密看住权力的制度笼子;明确各级党委主任责任和一把手直接责任,健全问责机制,强化纪检派驻和巡视监督,把管党治党这一根本政治责任层层压实。《条例》承载着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唯有坚决全面从严的贯彻落实好《条例》,才能不负全党全国对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强大领导力的殷切希望。

部队党内监督心得体会

部队党内监督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确保部队强军目标实现的重要保障。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深感部队党内监督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我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从加强党组织建设、健全监督机制、落实问责制度、加强党员教育和激励机制几个方面谈一下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在加强党组织建设方面,我认为要加强党员队伍的建设,提高党员的素质和能力。只有党员队伍的素质过硬、作风过硬,才能更好地发挥监督的作用。因此,我们要注重党员队伍的选拔和培养,要重点关注党员的政治立场、思想觉悟和忠诚度。同时,要加强党组织的基层建设,健全党支部、党委的工作机制,确保党的各项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和执行。

其次,在健全监督机制方面,我认为要完善党内监督和对外监督相衔接的机制,确保党内监督的全覆盖和无死角。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通过正式和非正式的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的工作动态和生活状态。同时,要建立健全巡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巡视工作,对一些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再次,在落实问责制度方面,我认为要强化问责的力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特别是一些严重失职失责、泄密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同时,要注重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和日常管理,提高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真正做到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此外,在加强党员教育方面,我认为要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养。要加强对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的学习,加强对党的光荣传统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和政治认同。同时,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强化廉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最后,在激励机制方面,我认为要通过激励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激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善于作为。要发挥党员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要加大对优秀党员干部的奖励力度,及时给予一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表彰和奖励,激发全党上下为实现强军目标而努力奋斗的热情。

综上所述,部队党内监督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是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证。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要不断加强自身素质建设,健全监督机制,落实问责制度,加强党员教育,激励机制激励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党内监督的作用,推动部队建设和强军事业向前发展。

加强党内监督心得体会

治病是为了救人,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纪委的主要责任就是监督执纪问责。党章明确规定,纪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而监督执纪问责,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

从近些年查处的贪腐案件来看,一些领导干部从“好同志”到“阶下囚”绝非一朝一夕,“几顿饭,几杯酒,几张卡,温水煮青蛙,不知不觉,一失足成千古恨。”对于领导干部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如果纪检部门能够及时知悉并予以当头棒喝的话,他们也许不至于最终锒铛入狱,甚至于废职亡家。

纪委发挥监督功能,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根本目的在于治病救人。很多干部都是从基层做起,一步一步慢慢地成长起来的。在这过程中,不仅他们本人付出了努力,党组织更是投入了大量的心血。如果对领导干部犯的错不予理会和纠正,实则是对党和干部的不负责任。”正所谓,“惩治,治是根本,惩是为了治。如果纪委在干部出现苗头性问题时就及时咬耳朵、扯袖子,在执纪方面抓得很紧,时刻管住纪律、看住权力的话,就能让他们避免犯法,对干部来说则是真正的关心和爱护。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也是我们党从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刻的历史教训中总结出来的。在党的历史上,确实有过曲折,存在过‘为惩而惩’的情况,那样做出发点就不是为了帮助同志。

历史的经验和教训是最好的教科书。在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指导下,纪委的职责定位、工作方式、行事作风也要随之改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化职能转变,守住依“纪”进行监督执纪问责这一定位,从严审查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行为,尤其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行为;要深化方式转变,接到问题反映就要找本人核实,谈话函询、及时诫勉,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要深化作风转变,进一步增强纪检干部履职尽责的能力,真正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只有守住本职,聚焦聚焦再聚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才能充分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

党内监督心得体会落实

党内监督是中国共产党内部的重要制度之一,旨在保持党的纯洁性、团结性和战斗力,促进党员干部遵守党纪党规,监督党务工作的正常运转。作为一名党员,我深刻认识到党内监督的重要性,并通过亲身实践,初步体会到党内监督的落实。在党内监督的过程中,我积极投入,学习借鉴他人的经验,提高自身的监督能力,不仅有效推动了党内监督的实质性落实,也增强了党员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一段,认识监督的价值和意义。党内监督是党内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深知只有通过监督,才能真正的保证党的纯洁性、团结性和战斗力,加强党的领导力和执行力。在党内监督的过程中,不仅可以解决党内存在的问题,纠正党员干部的错误行为,还进一步增强了党员之间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保持党的团结统一。

第二段,提高监督意识,增强责任感。作为一名党员,党内监督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学习和思考,我认识到党内监督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提高监督意识,增强责任感。我积极参与支部组织的监督工作,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及时向组织反映问题,发扬党员的优秀品质和作风。

第三段,加强自身监督能力的培养。党内监督需要党员干部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为了更好地落实党内监督,我利用工作和学习时间,积极提高自身的监督能力。我注重理论学习,不断加强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的学习,为党内监督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同时,我还通过参加培训班、读书小组等活动,提高自身的监督技能,增强服务大局的能力。

第四段,积极参与党内监督的实践。党内监督不仅仅是一种理论,更是一种实践。在工作中,我积极参与党组织的监督工作,不仅要求自己做到“两个维护”,更要求身边的同事做到。我通过参与党内组织的会议、学习、活动等,积极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参与对党员干部的考核评价。在担任职务时,我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责任心,坚决执行党的决策和部署,做到严以律己、严以治人。

第五段,有效推动党内监督的实质性落实。通过积极参与党内监督的实践,我体会到党内监督是一项具有生命力的工作。只要我们坚持不懈,人人参与,严格执行,就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在我的工作岗位上,我坚持以身作则,对身边的同事进行监督,保持工作的纪律性和规范性。同时,我也时刻准备着接受党内监督,接受党组织的考核和评价。通过这样的努力,我相信党内监督能够落实到位,有效推动党的事业的发展。

通过对党内监督的认识和体会,我深刻认识到党内监督的重要性,坚决拥护党的监督制度,努力提高自身的监督能力,积极参与党内监督的实践,推动党内监督的实质性落实。我相信,在全体党员的共同努力下,党内监督一定能够进一步完善,党的事业一定能够取得更大的成就。

党内监督条例学习心得

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但如果不同有关国家机关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就不能形成监督合力。所以,《条例》专门就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作出了新的明确规定。其要点有四:一是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二是加强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主体在执纪执法上的协调配合。三是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四是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此外,《条例》还对整改和保障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比如,要求“党组织应当如实记录、集中管理党内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及时了解核实,作出相应处理;不属于本级办理范围的应当移送有权限的党组织处理”,“党组织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整改结果应当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必要时可以向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通报,并向社会公开”,等等。这些都是《条例》作出的新规定和新要求。

加强党内监督心得体会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在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党风问题、腐败问题都与权力联系在一起。党风问题实际是对权力的不当使用,腐败更是为了金钱和其他利益而对权力的滥用。指出:“权力不论大小,只要不受制约和监督,都可能被滥用。”所以,必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笼子是制度,是法律,也是监督。监督是编织笼子的一个重要元素和重要方面。光有制度,没有监督,制度就会成为“稻草人”。监督,既要落实在人的管控上,更要落实在制度和法律上。

在革命、建设和改革进程中,我们党从中国实际出发,探索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制约和监督制度,不断加强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把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同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等协调起来,形成监督合力。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执政党,“打铁还需自身硬”。所以,中国的制约和监督制度首先表现在党内监督上。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着力强调了党内监督问题,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党内监督。

中国共产党的党内监督,是依据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保障党组织行使职权、完成任务,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党的干部履行职责、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的活动,是党约束、完善和加强自己必不可少的保证条件。

党内监督的实质,是党从人民利益出发,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党内监督是党保证自身肌体健康、保证管住管好权力、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的重要举措。只有加强党内监督,才能确保党的组织和全体党员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党的肌体健康和各项任务顺利完成,使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党内监督条例学习心得

《条例》分别就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这四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以及相应监督制度作出了规定。

关于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条例》提出,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定期研究部署在全党开展学习教育,以整风精神查找问题、纠正偏差。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党中央报告。中央政治局委员应当加强对直接分管部门、地方、领域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应当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如实向党中央报告个人重要事项,等等。《条例》将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是一个重大创新和突出亮点,体现了党中央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关于党委(党组)的监督,《条例》提出:“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并具体规定了4项监督职责:一是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各项监督制度,抓好督促检查;二是加强对同级纪委和所辖范围内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检查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三是对党委常委会委员、党委委员,同级纪委、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四是对上级党委、纪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监督。这是党内法规第一次明确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的主体责任,对于各级党委(党组)增强责任意识,强化担当精神,全面履行党内监督各项职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还首次明确了党的工作部门的监督责任,把“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作为党内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条例》的又一个突出亮点,是对党内监督体系和监督制度的重要创新。

关于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条例》提出:“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并规定了3项具体任务:一是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二是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执纪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三是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纪委发现同级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的问题,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下级纪委至少每半年向上级纪委报告1次工作,每年向上级纪委进行述职。在这3项任务中,多项措施都是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新措施。这些新措施既强化了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又将压力传导给下级纪委,督促下级纪委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

关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条例》提出,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履行下列监督职责:一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二是了解党员、群众对党的工作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批评和意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是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发现党员、干部违反纪律问题及时教育或者处理,问题严重的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对基层党组织的监督职责作出规定和提出要求,也是《条例》的一大创新。关于党员的监督职责,《条例》也从监督的内容、方式、途径等方面作出了4项规定,从而为党员履行监督职能提供了基本遵循。

党内监督心得体会

党内监督作为我国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党的建设和党员的作风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党内监督,可以规范党员的行为,发现并纠正党员中存在的各项问题,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我个人的党内工作中,不断实践和体验党内监督带来的好处和影响。在此,我愿意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党内监督能够促进党组织的民主建设和内部团结。在党内监督的过程中,每个党员都有平等的权利来提出批评和建议,包括对党组织的工作、领导干部的作风等。这种监督不仅能够让每个党员都参与到党组织的决策和管理中来,也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活力。同时,党内监督也能够让党员们团结在一起,形成一个紧密的队伍,共同为党的事业奋斗。

其次,党内监督是发现和惩治腐败问题的有力措施。党内监督能够深入到党员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发现并制止各种违法和不良行为。对于那些滥用职权、受贿受贿、挪用公款等不法行为,党内监督能够及时发现并严厉制止,确保党员们严守纪律和法律。通过严厉的处罚措施,可以有效地震慑住党员中可能存在的贪污腐败行为,同时也能够给予受到腐败行为侵害的人民群众一个公正的司法环境。

再次,党内监督注重学习教育,提高党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在党内监督的过程中,党员们不仅要受到严格的监督和约束,也需要不断接受学习和教育。通过各种培训和学习活动,可以提高党员对党的基本理论、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的理解和把握,提高党员的思想水平和政治素质。同时,党内监督也将鼓励党员们积极参与到各种党务活动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为党和人民服务更加高效。

最后,党内监督追求公正公平的原则,实现党内权力的制约和监察。在党内监督的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保证党员的监督权利得到充分的保障。只有当党内监督能够真正得到执行,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监察党内权力,避免党员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只有当党内监督能够真正发挥作用,才能够更好地服务于人民,推动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总之,党内监督是我们党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推动党的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党内监督通过促进党组织的民主建设和内部团结,能够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通过发现和惩治腐败问题,能够保障党员遵守纪律和法律;通过学习教育,能够提高党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通过追求公正公平,能够实现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该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不断完善和强化监督制度,使党内监督真正成为推动党的事业发展和为人民群众服务的重要力量。

党内监督心得体会落实

近年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党内监督体系日趋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更加顺畅高效。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深切体会到党内监督带来的积极变化和深远影响。通过不断的实践和体会,我认为党内监督要做到落实,还需要加强以下五个方面的努力。

首先,明确监督职责,完善监督机制。党内监督是党内其他组织行使监督职责的过程,必须明确监督的主体和责任。党委要落实主体责任,党纪纪委要提高监督能力,确保党内监督工作有力有序地进行。制定和完善党内监督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和权限,使监督程序更加规范化、科学化。

其次,加强监督力量,推动监督实践。党内监督需要有一支坚定、公正、廉洁、敢于监督的力量来推动落实。干部队伍中应当加强党组织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的力量,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同时,充分发挥党员群众的监督作用,加强党员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水平和监督意识。

第三,深化监督方式,丰富监督手段。党内监督需要借助多种手段和方式,确保监督工作的全面性和针对性。既要加强日常监督工作,注重细节、注重工作纪律的执行,也要适应新形势下的监督要求,加强网络监督和大数据分析,及时掌握各方面的信息,做到全方位的监督。

第四,加强监督教育,注重廉政建设。党内监督要注重教育引导,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政教育和培训,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道德水平。同时,要注重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严格落实报告和审批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确保党内监督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最后,强化监督成果,确保监督目标落实。党内监督的最终目的是推动党的事业发展,促进党员干部的积极作为。因此,要强化监督成果的运用和体现。对于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对于问题干部要及时追究责任,对于优秀干部要及时表彰激励。同时,要建立健全监督结果的反馈机制,向党员和人民群众公开监督工作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总之,党内监督是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命的重要手段,落实党内监督体制改革,是整个党和全体党员的共同责任。只有不断加强党内监督的力度,推动监督工作落实到位,才能更好地发挥党内监督的作用,确保党的事业健康发展。希望以此体会与大家一起努力,为党的事业贡献更多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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