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资产盘活工作方案(模板17篇)

时间:2023-10-29 17:24:13 作者:QJ墨客

工作方案应该具备可行性和实用性,能够实现预期的工作目标。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工作方案的制定过程,下面是一份详细的实例分析。

永年区财政局盘活闲置国有资产工作方案

为规范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效盘活利用低效、闲置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特制定本方案。

对全区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集体企业的闲置、低效利用资产,以及出租、出借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登记制度,通过产权划转、拍卖、出租、招商等方式,进行依法分类处置,最大限度盘活国有资产,增加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努力实现我区国有资产价值最大化。

2016。

12。

31。

全区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含群团组织)、乡镇(含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园区管委会、国有和集体企业,以及由上述单位兴办的经济实体。

出租、出借资产,闲置低效资产(土地、房屋、机械设备),对外投资、应收账款等。

1

准备阶段。

7

天(月日—月日)。

2

自查阶段。

20。

天(月日—月日)。

3

公示阶段。

各单位对资产清理情况应在单位醒目处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时间。

7

天(月日—月日)。

4

核实阶段。

30。

天(月日—月日)。

1

对已出租出借的国有资产。

1

)依法规范租借手续。各单位要将出租、出借国有资产的相关协议、合同报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国资办)备案,对原合同显失公平、存在问题的应当通过协商进行纠正;对于协商不成的,要根据法律规定诉讼解决。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协议到期后,要按照程序经国资办审批同意后,再与承租、承借方续签规范的租借协议或合同,坚决杜绝私租乱借。

2

)变更资产登记性质。对于出租、出借的国有资产,各单位要按规定办理“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登记,便于对经营性资产进行统一整合、管理。

3

)严格租借收支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国有资产获得的收益,要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全部上缴财政纳入一般预算管理,严禁坐收坐支;国有、集体企业获得的收益,要严格按照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收支核算。

2

1

)调剂使用。对各单位清查出的闲置资产,首先由区国资办根据资产状况和工作需求,合理调剂使用。

2

)经营盘活。对具有区位优势、商业价值明显的土地、房产,以及企业的机械设备等国有资产,通过出租、入股等方式进行经营盘活。

3

)公开拍卖。对缺乏重新利用价值的闲置国有资产,按照国有资产处置办法规定,依法办理审批、评估手续后,进行公开拍卖。

成立专门的国有资产经营机构,整合全区所有机关事业单位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和停产国有、集体企业资产,通过出租、入股经营、改制、破产等措施盘活处置,解决国有资产闲置低效问题,实现保值、增值。

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由资产经营向资本经营的转变,整合资源形成规模效应;充分利用国有资产覆盖面大、分布广的特点,形成网络,参与到物联网、互联网建设当中,利用资产资源形成资金资源,引进管理人才、高科技含量项目、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社会资金,提高资产效益,扩大资本效应,做大国有资产规模,拉动全区经济快速发展。

成立由政府区长任组长,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盘活闲置国有资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闲置国有资产清理盘活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局,负责盘活闲置国有资产的具体组织实施。

区财政局、国资办要认真做好闲置国有资产清查的业务培训工作,加强对各单位的指导。各乡镇、区直部门和有关企业,要认真开展本系统闲置国有资产的清查和经营性资产的移交、划转工作,确保工作质量。

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占用、管理情况,严禁擅自处置、隐匿、转移国有资产。对在盘活闲置国有资产过程中玩忽职守、应付懈怠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清理盘活国有资产工作总结

总之,20xx年我段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局、段的正确领导下,在我们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各项管理工作水平全面提高,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为我县公路工程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但我们的管理水平和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解决。

一、根本情况。

截止20xx年4月26日,我办现有固定资产总额共计元,其中:房屋元,占固定资产的30%;通用设备元,占59.16%;家具元,占10.85%。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我办成立了以财务分管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全面掌握国有资产使用登记情况,并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三、把握原那么、标准程序。

进一步整理、完善财务国有资产卡片,做到账实相符、账卡相符、账账相符。

对照?甘孜州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管理方法?进行单位资产清理,对超过使用年限已无修复价值的资产按相关程序和流程进行资产报废并做好登记下账等相关工作,对新购入的资产管理落实到人头,实现“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

四、定期清查、严格管理。

资产管理进入常态化模式,每年由财务室工作人员负责,由各科室人员协助,对资产进行一年一清查,及时掌握国有资产变动情况,对盘盈、盘亏、待报废资产及时处置,把好出入关,确保账账、账表、账物、账卡一致。

各位调研组领导:大家好!按照座谈会精神,下面我对xx收费所资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作以下汇报。

一、我所资产管理工作的做法一是建立了资产监管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资产管理责任人。完善资产的管理制度,从根源上杜绝资产流失的现象发生,做到账目、实物相符。

二是做好了国有资产的统一登记和保管工作,能入库的一律入库。将计算机合理运用到国有资产的管理当中,包括国有资产的采购、入库、保管、使用、报废、等种种变动情况,借助计算机管理使国有资产的管理更加清晰、透明化。

三是制定了资产定期盘点制度,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帐簿,定期对国有资产的使用和保管实物进行清查盘点,防止资产流失,确保帐、物相符。

四是加强了国有资产的维修与保养。定时定期对国有资产及设备进行巡查,对损坏的国有资产及时进行维修与保养,同时,对于暂不使用的国有资产,设置专门的库房来保存,监督并促进国有资产的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不断提高设备利用率和完好率,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效能。

二、我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资产保管和使用制度不够健全。未明确管理人员职责,重资金管理,轻资产管理。资产盘点和清查工作不及时,出现了账实不符现象。

二是资产管理人员信息系统操作技术水平不高。

三、对资产管理工作的'建议近年来,我所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资产管理工作的政策制度规定,全面做好我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资产配置和处置工作严格按规定办事,没有发生任何有悖于上级精神的违纪违规事件,资产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保证了我所资产的平安完整,有效保障了我所行政效能的正常发挥。对资产管理工作的建议有以下三点:

一是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要明确资产管理的专〔兼〕职机构和专职人员,加强对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和维护。

二是要加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力度。突出对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产权变动的监督,积极推行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标准和完善资产处置收入管理,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三是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资产管理信息化。建立完善的国有资产动态管理系统,使主管部门能及时、全面的掌握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以利于资产管理的透明化和资源共享。

学校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学校资产清查工作方案,以下是由文书帮小编提供学校资产清查工作方案阅读。

为了明晰资产账实情况,明确资产管理责任,经上级统一要求,对学校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为保证我校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此工作方案。

通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搞清我校资产的真实情况,全面摸清家底。建立我校资产管理有效的运行机制,使学校的资产管理清晰,责任明确。

(一)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由我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领导并组织。

(二)各职能部门在学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并严格按照学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制定的工作程序,做好自查工作。在各职能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学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选派工作组对各职能部门自查情况进行复查、统计。

各职能部门根据自身现有状况按照学校发给各单位的资产申报表格式进行自查登记,不留死角。如有报废经审批填报废表。

各职能部门必在规定时间内将自查情况经本部门资产清查小组组长、成员签字后送交学校后勤管理处。学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组成校资产清查组,派专人对各职能部门自查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不合格的职能部门要及时整改。

(1)根据我校历史原因和现有资产管理现状,各职能部门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和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档案。

(2)对在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和暴露以及历史遗留问题,学校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进行整改。

各职能部门要切实落实我校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分管领导负全责,认真组织清查、汇总工作。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

对全校占有和使用的资产进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出我校资产现状,做到见帐就清、见物就点、账账相对,账实相对,确保账物相符。

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内部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各职能部门在资产清查工作中,应本着客观、务实的态度,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真实、完整的做好资产清查工作。

六、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机构 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校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韩文喜(校长)

副组长: 高启林 彭明嘉 闫立宪

成 员:

赵云霞

王世霖李玉慧闫立宏来进红吴冠钰 王秀花 王学莺

景泰县第六中学

何集中心小学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明晰资产账实情况,明确资产管理责任,经上级统一要求,对学校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为保证我校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此工作方案。

通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搞清我校资产的真实情况,全面摸清家底。建立我校资产管理有效的运行机制,使学校的资产管理清晰,责任明确。

凡单价在500元以上的设备、软件等资产;或单价在100元以上,500元以下可使用一年以上的设备、家俱、图书资料等均在本次清查范围内。

(一)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由我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领导并组织。

作组对各职能部门自查情况进行复查、统计。

各职能部门根据自身现有状况按照学校发给各单位的资产申报表格式进行自查登记,不留死角。如有报废经审批填报废表。

各职能部门必在规定时间内(时间进度见《关于开展学校资产清查的通知》)将自查情况经本部门资产清查小组组长、成员签字后送交学校后勤管理处。学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组成校资产清查组,派专人对各职能部门自查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不合格的职能部门要及时整改。

(1)根据我校历史原因和现有资产管理现状,各职能部门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和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档案。

(2)对在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和暴露以及历史遗留问题,学校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进行整改。

各职能部门要切实落实我校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分管领导负全责,认真组织清查、汇总工作。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

对全校占有和使用的资产进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出我校资

产现状,账账相对,账实相对,确保账物相符。

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内部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各职能部门在资产清查工作中,应本着客观、务实的态度,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真实、完整的做好资产清查工作。

局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为规范和整顿固定资产管理秩序,查清查实我局固定资产现状,依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决定在全局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登记工作。为加强领导,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查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局下属单位以及其他占有、使用固定资产的科室进行全面彻底清查,以便真实、完整地反映各单位固定资产状况,切实做到账实、账账、账表、账卡相符。

(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效降低资产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对固定资产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固定资产清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成立xx局固定资产清查领导组。由xx任组长,xx任副组长,科(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抽调专人与各单位报账员组成,负责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清查基准日、范围及内容

(一)清查基准日。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13年12月31日为固定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全局各科、处、中心。

(三)清查内容。凡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15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均属于此次资产清查内容(已报废或遗失的固定资产也要清查登记),具体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专用设备、电气设备、交通运输设备、文艺体育设备、仪器仪表及量具、家具用具及其他类。

四、实施步骤

此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从2014年4月18日开始,至2014年5月31日结束,具体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单位自查阶段(4月18日至4月24日)。各部门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自查,按照统一的清查表格样式和内容填报表格。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盘盈和损失,提供合法证据,提出处理意见,并积极对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建议,出具自查报告。资产清查表及自查报告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资产清查办公室。

(二)现场核实阶段(4月25日至5月14日)。固定资产清查办公室人员到各资产所在单位进行现场核对,一是与自查情况进行核对,二是与财会管理中心固定资产账面进行核对,确认各单位固定资产现存状况。清查办公室对固定资产清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查找账实不符的原因,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要求各单位办理申报和审批手续,并向领导组出具清查报告,提出处理建议。

(三)资产处置阶段(5月15日至5月23日)。固定资产清理工作领导组针对清查报告反映的问题,研究处置意见上报管委做出处理决定。各单位根据管委的处理决定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台账,财政局对核增核减的固定资产作相应账务处理,更新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信息,对资产实行动态化管理。

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要求,顺利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任务,会计师事务所应组织业务的骨干参与资产清查工作。根据资产清查的目的及特殊性,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产清查工作。

一、基本情况

本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按财务隶属关系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财政部将成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中央级资产清查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具体组织机构和职责,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执行确定。

二、审计目的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文件的规定,资产清查的审计目的是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现行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在行政事业单位以20xx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全面清查资产、负债及收支的基础上,对相关会计记录和资料进行审计,并在此基础上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溢、资金挂账的准确性、可靠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

三、审计范围

(一)被审计单位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包括:

1、20xx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须根据本方案规定上报相关数据。

(二)审计资料范围

1、资产清查基准日的会计报表。

2、各单位资产管理、会计核算等内部控制制度。

3、各单位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及相关文件等。

4、各单位按照资产清查文件规定编制的基础表、报表及申报清查损溢的相关证明材料。

5、资产清查审计过程中需要的其他资料。

四、审计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协助、配合资产清查部门做好政策、规定解释;协助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工作。

会计师事务所要完成对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并出具各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和汇总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出具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和单位申报的损溢及经济鉴证意见的准确性、可靠性承担责任,对个别事项出具经济鉴证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资产清查工作机制

财政部门与各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建立定期沟通制度、固定联系人制度与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1、定期沟通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定期(具体按照本级财政部门有关要求执行)将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进行汇报。内容主要包括各参审所(审计小组)目前的工作进度,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需要资产清查部门协调的事项。

如遇重大问题,财政部门可随时召集会议。

2、建立固定联系人制度

3、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各项目小组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紧急的、需及时与有关各方沟通及协调处理的问题,经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清查审计总负责人提出初步意见后,以重大问题报告的形式随时向财政部门提交。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职责

1、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咨询和指导;

2、按照资产清查部门制订的总体审计方案完成专项审计工作;

?4、完成资产清查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审计主要依据

(一)?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1、《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2、《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4、《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5、《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6、《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7、《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资产清查工作审计方案第2页

则》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有关规范性文件:

1、《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

2、组织资产清查的组织单位制定的相关文件

七、审计方法

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主要采取盘点、函证、检查、计算、询问等审计方法。

1、银行存款、往来款项、投资及借款主要进行函证,对于银行存款及借款要求全部进行函证。

2、实物资产主要进行盘点。

3、资产损溢主要进行检查、复核、鉴证、盘点等,对资产损溢要求一笔一审。

八、重点审计领域

(一)资产类

1、货币资金

主要是确定货币资金是否存在;货币资金的收支记录是否完整;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账户的余额是否正确。

(1)对库存现金的清查,应当查看库存现金是否超过核定的限额,现金收支是否符合现金管理规定;核对库存现金实际金额与现金日记账户余额是否相符,如有差异,应说明原因;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及现金倒轧表;对库存外币依币种清查,并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外汇市场汇价的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金额。

备用金余额加上各项支出凭证的金额应等于当初设置备用金数额,对单项备用金余额较大的,应由持备用金的相关人员予以签字确认。

(2)对银行存款,主要清查各单位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以及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资本项目外汇账户的情况。检查各单位在开户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各种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中该单位的账面余额是否相符;根据银行存款对账单、银行询证函、存款种类及货币种类逐一查对、核实银行存款金额。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未达账项的真实性;检查非记账本位币折合记账本位币所采用的外汇市场汇价是否正确,折算差额是否已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a.?存款明细要依不同银行账户分列明细,应当区分人民币及各种外币;

?b.?定期存款应当索取银行定期存款单予以检查,并取得复印件;

?c.?各项存款应当由银行出具证明文件如询证函回函、对账单等;

?d.?外币存款应当按外币币种及银行分列;

e.?银行存款列有利息收入时应当详加注明。

2、应收款项(暂付款)应收款项的清查内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

(2)索取各单位职工个人借款明细表,对借款金额较大的应由该个人签字确认;

(3)分析应收及预付款项的账龄、检查回函确认或不确认的情况以及坏账损失的确认情况,索取坏账损失的相关依据。

3、对外投资

(3)对已纳入汇总、合并范围的法人主体,需单独进行资产清查,编制资产清查报表并出具资产清查报告。

?4、存货(库存材料)

存货的清查范围主要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修理用备件、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3)代保管物资要各单位提供代保管单位确认的清查明细表;

(4)重点核实存放时间长、闲置、毁损和待报废的存货。

5、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主要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等,要求各单位配合会计师事务所认真组织清查,原则上对所有固定资产全面清查盘点。

(6)对批量购进的单位价值低的图书等,如果被资产清查单位无法列示明细金额的,按加总数量清查核对实物,按总计金额填列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并注明总数量。

(二)负债类

负债的清查包括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流动负债、长期负债,以及账外负债,要求核查负债的性质、种类、金额和合法性。对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作为本次清查资产损溢处理。

1、借入款项

借入款项包括向财政部门、上级单位、金融机构的借款和向其他单位借入有偿使用的各种款项。借入款项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向银行和其他债权人单位发函询证;索取相关借款协议或财政部门、上级单位的相关文件;核实借款数额、借款条件、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借款利率;测算借款利息计提是否充分,有无欠息与逾期未还情况,如有欠息是否已足额预提。

2、应缴预算款

应缴预算款主要包括应缴财政预算的各种款项,如非营利组织的预算管理基金、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无主财物变价收入和其他按预算规定上缴预算的款项。应缴预算款清查时重点关注是否按照财政规定的缴款方式、缴款期限及其他缴款要求及时办理缴库,有无缓缴、截留、挪用或自行坐支的现象。

3、应缴财政专户款

应缴财政专户款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应上缴财政专户的各种预算外资金,按预算外资金的类别列示明细。核查重点同“应缴预算款”。

4、应付款项(暂存款)

应付款项(暂存款)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的待结算款项,应按暂存款项的类别或单位、个人列示明细;与对方单位进行对账,核实金额和性质。重点关注是否将应纳入单位收入管理款项列入暂存款项,是否存在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结算的情况。

5、应交税金

应交税金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应交纳的各种税费,按应交纳的税费种类列示明细;查阅相关纳税认定、纳税通知、纳税优惠等文件;核对有关会计期间完税证明,对期末未交税金余额复核其是否正确,列示是否允当;关注是否存在税收罚款的情况。

(三)收支类

收支类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检查资产清查期间的收支数额是否真实反映会计期间的收支情况,对重大跨期现象予以调整。

(四)其他事项

1、各单位资金往来

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项账务进行全面清理,要求各单位做好内部账户结算和资金核对工作。要做到内部各部门之间、上下级单位之间往来关系清楚、资金关系明晰。

单位内部往来款项原则上不能作为资产清查损溢申报。但为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控制单位的“家底”,如实反映单位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资产状况,内部的单方挂账在同时取得下列证据时可以作为资产清查损溢:

(2)债务方提供的不承认此笔挂账的理由;

(3)中介机构对该笔挂账的经济鉴证证明。

2、资产损溢

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造成的错账,应当根据会计制度关于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自行进行账务调整。

3、文物作为一种特殊形态的固定资产,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管理和收藏的单位负责清查登记。对文物原则上只登记实物量。一些有价文物可以按照国家文物局、财政部(89)文物计字第877号文发布的《文物、博物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第28条的规定办理:“对现有文物藏品,凡能够估价的都要估价入账;无法估价的,可登记品种、等级和数量。对于新征集的文物,应按实际收购金额入账;对接收捐献的文物可估价入账”。

4、或有事项

审阅对外借款合同、协议等,以发现对内或者对外的或有负债、担保情况、财产抵押和司法诉讼等线索,根据实际情况分类编制情况说明。

九、审计关注的重点

为确保此次资产清查审计质量,确定本次资产清查的审计重点如下:

况分为abc三类,a类是金额较大、影响较大或比较特殊可能需个案沟通处理的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应予以重点关注,督促各单位集中力量进行重点取证,收集材料,并积极与资产清查部门沟通;c类是金额不大或性质不重要的项目,对于此类项目,可予以适当关注;b类是界于a类与c类之间的项目,予以一般关注。

2、保证时间进度

会计师事务所按资产清查时间进度和审计内容制定审计计划,保证资产清查工作按期完成。

3、其他关注方面

会计师事务所关注已交付使用但长时间未转固的基建工程、以及已报废、毁损或丢失未销账的固定资产情况,同时应对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等情况进行必要关注。

十、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

1、为了控制审计风险,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的质量,资产清查部门向各会计师事务所就有关事项下发审计工作要求,各会计师事务所应按要求及时提交有关资料。

2、为了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审计工作总体进度,各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就审计工作进度、重大事项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部门沟通。

3、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重大问题的及时反馈、汇报机制,资产清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特别是一些资产损溢,与规定的标准不相符的,要及时将问题反馈、报告给同级财政部门。 重大问题主要包括:

(1)?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和管理人员意见不一致的重大损溢申报;

(2)?难以评估确定价值的资产;

(3)?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产权归属不清、有争议的资产等问题;

(4)?与资产清查部门要求报告不一致的事项;

(5)?任何影响资产清查报告期限的事项;

(6)?其他重大问题。

?4、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将要求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如未申报任何清查损溢,参审所仍应按要求出具报告)、管理建议书和重要事项报告等上报资料及时报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部门(包括纸版、电子版和报表数据库)。报送的资料要求签章齐全、装订成册,索引号、页码标示规范、清晰。

5、各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必须有相当的审计经验,熟悉行政事业单位业务,熟悉资产清查政策,能充分胜任所从事的工作。会计师事务所应将负责审计的各行政事业单位名称及其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等资料及时报给同级财政部门。

?十一、审计费用

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参与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所需费用,由财政部统一支付。参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所需费用,由财政厅统一支付。

清理盘活国有资产工作总结

根据库尔勒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库尔勒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及政府资产报告试点工作的通知》(库财字[20xx]37号)要求,全面规范和加强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针对此次清查工作通知如下:

1、单位基本情况清理:单位户数、机构及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2、账务清理:单位的各种银行账户、各类库存现金、各项资金往来款项和会计核算科目等基本账务情况与对方单位的对账单或询证函等进行认定并对资产清查进行分类,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3、财产清查:单位的各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做到一卡一物。根据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盘盈盘亏情况说明、并对资产清查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1、成立资产清查小组,健全机构,充实工作人员,保障资产清查顺利开展.清查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各部门对本部门的资产和账务进行自查和盘点,并与3月28上午下班前将自查情况和盘点表交财务室。

3、财务科负责在资产软件系统中录入资产清查表(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

4、财务科进行资产系统软件清查表数据、单位法人签字的纸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资产清查资料上报工作。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局属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各有关方面通力协作,积极克服困难,按期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工作结果真实、可靠,有关数据准确无误,切实做到账账、账实相符。

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逐步建立起覆盖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各环节的'动态监管体系,促进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根据财政部《关于正式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及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建立全区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平台,开展资产清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规章制度,逐步实现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的有机结合。

(一)以信息化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精细化。建立全区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平台,开展资产清查,掌握全区资产总量和分布情况。通过信息化平台的控制和预警功能,加强对资产收益的跟踪监控,实现动态监管。

(二)以市场化运作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最大化。依托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存量资产使用效益分析,加大对全区国有资产的统筹调控力度,避免国有资产低效运转和闲置浪费。严格规范资产出租、出借操作程序,通过市场化运作,努力实现资产使用效益最大化。

(三)通过规范处置流程防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流失。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细则,明确界定资产处置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要求,通过规范操作,从制度上堵塞漏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本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工作从20xx年1月开始,分采购培训、组织动员和数据录入、资产清查和整理、总结考评四个阶段进行:

(一)采购培训阶段(20xx年1月31日前)。主要任务是招标采购动态管理硬、软件,组织软件操作培训,完成单位端软件的安装试运行。

1、招标采购动态管理硬、软件。区财政局(国资办)要在充分整合现有软硬件资源的基础上,结合本区资产管理实际,按照保证系统实施工作需要和节约使用的原则,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选择软件公司提供服务,购置动态管理硬、软件。

2、开展软件操作培训。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要明确一名具备履责能力的国有资产专管员。由区财政局(国资办)统一组织,软件供应商协助,分批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软件的业务培训,并举行业务能力测试(培训时间另行通知)。测试不合格者要继续参加培训并重新进行测试。对经两次测试仍不合格的,单位要重新选定国有资产专管员。

3、资产管理软件安装试运行。由软件供应商协助各单位进行信息化管理软件单位端的安装和试运行工作。在软件安装试运行阶段,各单位要积极配合软件供应商做好系统导入的各项工作,为数据录入做好充分准备。

(二)组织动员和数据录入阶段(20xx年2月1日—4月30日)。

1、在召开动员大会前期,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和资产管理规范性文件,明确工作要求和考评方式等。

2、召开动员大会。明确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和单位需要配合的具体事宜。

3、数据录入和上报。各单位要在3月31日前将国有资产数据按要求录入系统,并通过网络上报的方式将资产信息上传到区财政局(国资办)。

4、数据汇总。区财政局(国资办)要对各单位上报数据严格审核,认真把关,于4月30日前将汇总数据上报市财政局。

(三)资产清查和整理阶段(20xx年5月1日—8月31日)。

1、出台《xx区国有资产管理处置实施细则》。

2、各单位要在前期录入资产数据的基础上,完成对现有资产的全面清查,对帐实不符的由本单位自行履行报批手续。区政府从区财政局(国资办)、区监察、审计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清资小组对各单位清查和数据录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部门、各单位对此次清查结果必须进行不少于一周时间的内部公示。举报电话:(区财政局、国资办);(区监察局);(区审计局)。

3、资产整理。各单位在资产清查结束后,要对闲置资产和低效运转资产逐步进行清理,并分类提出处理意见,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区财政局(国资办)要根据各单位资产现状,加大对各单位国有资产的统筹调剂工作力度,最终实现各单位账面资产均为有效存量。同时要使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为审核各单位下年资产预算指标做准备。

(四)总结考评阶段(20xx年9月)。

区财政局(国资办)对各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全面总结区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工作成效,提出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新思路。

推进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工作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节约行政运行成本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本次信息化管理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同时各单位须明确一名具有履责能力的国有资产专管员,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财政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二)各单位在开展资产清查、数据录入等工作的过程中,必须据实进行,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三)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各阶段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推进过程中,区财政局(国资办)要不定期对各单位推进情况进行检查。各单位信息化管理工作推进情况将作为下年预算编制以及本单位年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资产管理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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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工作,是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扎实开展清理规范我村财务工作,根据镇政府《关于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双新发[2011]98号)结合我村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我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切实纠正和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四权”不变的原则。推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后,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不变,管理主体仍然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平调、截留和挪用。

(二)坚持民主公开管理的原则。健全“三资”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三资”管理办事程序,建设“三资”管理监管系统,保证“三资”管理公开透明,全程处于群众监督之下,杜绝村集体“三资”管理由个别人或个别部门随意处置问题的发生,在全面澄清底数的基础上,积极征求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见。同时对于清理结果按照村政务公开程序和村务公开程序在村务公开栏和各组进行公示。

(三)因地制宜原则。根据各组实际情况开展小组会议,各组自己制定实施方案,结合本组情况在镇指导思想原则内实行“一组一策”的方式。

三、主要任务和目标

主要任务是:全面清理村(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状况,核实“三资”底数,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登记台账,健全管理制度,促进集体资金的规范管理、资产的保值增值和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维护集体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

工作目标是:通过清理,全面摸清村(组)集体所有的“三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情况,做到账实、账款相符;债权、债务真实明晰;通过依法界定所有权,核实集体所有的“三资”总额,理顺产权关系,维护集体和群众合法权益;通过建立登记台账,把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及时反映开发利用和处置情况;全面清理农村“三资”在运营管理和处置各环节的经济合同,完善相关手续,集中归档保管,对显失公平的合同依法予以纠正或完善,对双方没有合同的重新履行手续,对不愿履行手续的村民委员会有权重新发包。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推行委托代理服务。

四、清理对象和范围

清理工作范围是村、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各种流动资产、农业资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集体所有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以及农村“三资”运营和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债权和债务等。

五、操作程序

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严格按照清理、估价、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自下而上的程序进行。

(一)清理。以村自查为主,全面进行清理。村成立由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村报账员、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党员推荐的党员代表和群众推荐的村民代表参加的5—7人组成的清理小组(清理小组成员中,非村“两委”人数不得少于50%),对集体“三资”进行逐笔逐项清理。资金、资产的清理,要以村会计财务账簿为依据,坚持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查清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对资源的清理,要采取实地勘测丈量的方式,查明实际数量及其权属。在清理过程中,请镇农村“三资”清理机构抽调有关人员驻村指导督查。

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导语:资产清查是通过对实物,现金的实地盘点和对银行存款债务债权的核对,确定各项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债券债务的实存数,以查明帐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办法。

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精神,全面做好我市**系统资产清查工作,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我市**系统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我市**系统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我系统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起我系统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接合的运行机制,为财政部门以后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全面提高管理水平。

(一)、本次清查以2016年5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本次**系统所属单位均填报,包括事业单位举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06]52号有关规定以及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通知》(鲁财资 [2007]7号)精神,本次清查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清理、帐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项工作。损溢认定和资产核实工作,按财政部门部署统一开展。

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针对本单位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分为单位自查、填报报表、中介机构审计、汇总上报四个环节。资产清查结果由财政厅指定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并对单位资产损溢清查结果作出专业鉴定。各单位使用“2006年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管理系统”作为资产清查软件。

根据上级要求,市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市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资产清查工作。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资产清查组织机构,负责领导和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要精心组织实施,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尽职尽责、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高质量的完成,确保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各单位要对历年来各种名义形成的对外投资、内部经营、资产出租、抵押担保等事项,都要逐项排查,真实反映;各单位对各类资产、资金挂账损失,要认真核实,填写表格,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建议。通全面盘点、清查资产的存量,并逐一核对相关账目,凡是权属明确、凭证完整齐全的资产都应及时入账;对单位使用的权属暂时难以界定或价值难以准确计量的资产,要专项反映,真正做到以账对物、以物查账、见物就点、见账就清、不留死角、不打埋伏;对违规处置的资产,其价值一律不得核销,已经核销的要予以冲回,待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后再行处置。

过本次清查,各单位对未经市局书面批准的出借、转让、对外捐赠等资产在2007年3月31日前该收回的要全部收回,并且以后未经市局文件书面批准不得进行出借、出租、转让等行为,一旦查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单位资产的处置必须上报市局,报经省厅及财政部门批复后方可进行处置,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行变卖、报废等方式处理。各单位务必于2016年5月31日前将表格及相关数据上报市局,并详细写清查情况说明书。

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真实准确全面反映本单位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各单位对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凡是对在资产清查中隐瞒真实情况,不如实填报资产清查报表,提供虚假会计资料,违反《会计法》有关规定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对在资产清查中出现的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出现重大违纪问题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行政责任,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组织得力,编报质量高的单位和个人,市局将予以表彰。

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以下是由文书帮小编提供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阅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编制2007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6]37号)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要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将于2006年12月-2007年7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为确保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财政部门编制2008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一)清查基准日。

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06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1.2006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须根据本方案规定由行政事业单位填报相关数据。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各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财政部对中央部门和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资产清查结果进行统一汇总。其中:

(一)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地方,允许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更新有关数据后,汇总上报。

(二)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首先由部门(单位)进行自查,然后请社会中介机构对自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及相关工作。各部门(单位)向财政部上报的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应当包括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参与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由财政部统一招标确定。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组织开展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时,自行确定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工作的方式。

(三)经过清查的固定资产,要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奠定基础。

(四)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另行制订)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认定。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清查结果核实、资产损溢认定等方面的具体权限,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根据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06]52号)有关规定,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项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06年9月-12月)。

1.研究确定资产清查报表。

2.组织开发资产清查工作软件。

3.拟订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文件。

4.组织开展资产清查试点工作,修正报表和软件。

5.对中央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进行业务培训。

6.财政部组织招标,确定参与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

7.中央部门、各地区组织本系统、本地区的培训,布置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二)实施阶段(2007年1月-6月)。

1.中央各部门(单位)自查,资产清查结果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后,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06]52号)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将有关资料于2007年5月31日前报送财政部。

2007年6月,财政部对中央部门(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并形成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为2008年及以后年度预算编制提供支撑。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于2007年6月30日前将本地区资产清查统计表汇总报送财政部。

1.财政部对全国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2.财政部将根据资产清查结果,完善相关资产管理制度;部门和地方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完善具体的实施办法。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财政部将成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中央级资产清查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具体组织机构和职责,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自行确定。

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将组织机构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除财政部统一配发资产清查软件、资料等外,各级财政分别负担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参与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所需费用,由财政部统一支付。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地方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内部应当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关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各部门、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社会中介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地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等鉴证材料,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各部门、各地方要加强对本系统、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财政部将通过《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简报》等方式对全国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并组织监督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编制2007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6]37号)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要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将于2006年12月-2007年7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为确保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财政部门编制2008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一)清查基准日。 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06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06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须根据本方案规定由行政事业单位填报相关数据。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各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财政部对中央部门和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资产清查结果进行统一汇总。其中:

(一)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地方,允许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更新有关数据后,汇总上报。

(二)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首先由部门(单位)进行自查,然后请社会中介机构对自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及相关工作。各部门(单位)向财政部上报的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应当包括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参与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由财政部统一招标确定。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组织开展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时,自行确定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工作的方式。

(三)经过清查的固定资产,要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奠定基础。

(四)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另行制订)和实际情况,对资产 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认定。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清查结果核实、资产损溢认定等方面的具体权限,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根据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06]52号)有关规定,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项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1.研究确定资产清查报表。

2.组织开发资产清查工作软件。

3.拟订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文件。

4.组织开展资产清查试点工作,修正报表和软件。

5.对中央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进行业务培训。

6.财政部组织招标,确定参与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

7.中央部门、各地区组织本系统、本地区的培训,布置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1.中央各部门(单位)自查,资产清查结果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后,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06]52号)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将有关资料于2007年5月31日前报送财政部。

2007年6月,财政部对中央部门(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并形成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为2008年及以后年度预算编制提供支撑。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于2007年6月30日前将本地区资产清查统计表汇总报送财政部。

1.财政部对全国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2.财政部将根据资产清查结果,完善相关资产管理制度;部门和地方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完善具体的实施办法。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财政部将成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中央级资产清查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具体组织机构和职责,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自行确定。 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将组织机构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除财政部统一配发资产清查软件、资料等外,各级财政分别负担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参与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所需费用,由财政部统一支付。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地方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内部应当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关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各部门、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社会中介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地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等鉴证材料,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各部门、各地方要加强对本系统、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财政部将通过《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简报》等方式对全国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并组织监督检查。

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迎接省教育厅2012年上半年对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考核验收,学院决定对全院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以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信息的准确性,实现国有资产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达到“理清家底、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高效益”的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根据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单价500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价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都应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学院固定资产按高校16大类进行分类统计。清查的范围为各系各部门所有保管、使用的各种资金来源(包括无偿调入、接受捐赠等)形成的各类固定资产。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以2011年12月31日作为资产清查基准日,即在基准日之前购置并已办理固定资产验收入库手续的资产均属于本次清查的范围。

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资产清查办公室)负责资产清查具体工作,各系各部门资产清查工作组负责完成自查和报表填送等工作任务。

1.各系各部门在自查的基础上,在规定时间内将本部门资产清查结果报送资产清查办公室,由资产清查办公室对全院资产进行核实,并对数据进行汇总。

2.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人员对各系各部门的固定资产实物进行复查。对有账无物的资产作盘亏处理,对有物无账的`资产作盘盈处理。盘盈和盘亏的固定资产情况,统一汇总至资产清查办公室。

3.对固定资产盘盈的处理:有实物但账面无记载的,在找不到购、建和调入该实物原始凭证的,由财务处根据其“成新率”,结合市场现行价格进行估价,报领导审批后,按新购入物品的程序分别记入固定资产实物账和资金账。

4.对固定资产盘亏的处理:有账无实物的,要说明原因,补办报废手续,经领导审批后,按物品报废程序分别注销固定资产实物账和资金账。

5.经过清查后的固定资产,各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须按照资产清查工作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内各项信息。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明确职责,归口管理。

各系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使用、保管的物品的自查工作,并协助做好学院的核查工作。

物资设备管理处负责一般设备、教学设备归口类资产的核查。

后勤管理处负责土地房屋及建筑物、宿舍食堂等公共基建设施方面资产的核查。

图文信息中心负责图书软件归口类资产的核查。

财务处负责审核各类物品的购置价格,负责建立全院固定资产资金总账,并与物资设备管理处的固定资产台账保持一致。

清查工作从2012年3月中旬开始至5月结束,整个过程分为四个阶段,采用自查和抽查核实相结合的方法。

1.准备阶段(3月19—3月25日)

召开各系各部门负责人会议和资产管理员会议,全面部署资产清查工作,并对资产管理员进行培训。

2.自查阶段(3月26日—4月15日)

各系各部门成立部门资产清查工作组,部门一把手负责组织清查工作,资产管理员登录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根据系统内的固定资产台账打印账册,对照账册清查实物,填写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对于有账无物(盘亏)的情况要填写清查盘亏明细表,对于有物无账(盘盈)的情况要填写清查盘盈明细表,对于待报废资产要同时填写清查明细表和待报废资产明细表。

清查时要做到以账对物和以物对账相结合,要先以账对物,后以物对账,做到不漏、不重、不错。

资产自查内容:账载各项数据与实物是否相符、标签与账物是否相符、标签是否齐全(所有固定资产需要到物资设备管理处领取新标签重新粘贴,粘贴标签要做到正确、美观、规范,账物签一致)。根据清查结果对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内保管人、存放地点、资产分类名称等字段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的部分进行修改完善。

3.抽查核实阶段(4月16日—5月13日)

学院在各系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核查。部门自查后,提出复核申请,资产清查办公室上门复核,复核抽查面在70%以上。如遇5件账实不符情况即停止复查,需重新自查再报。通过核查,对自查存在的各类情况,根据有关规定逐一认定,理清各类资产的数量和金额,核实盘盈资产、盘亏资产、需要报废资产的数量和金额。

4.汇总阶段(5月14日—5月31日)

各系各部门对固定资产核查准确后,组织人员分类填写固定资产清查表册,由使用单位负责人、资产管理员、本部门自查经办人签字后报送资产清查办公室审核,经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核查经办人签字确认后送达财务处,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人员确认并在清查表册上签字盖章后保存。对盘亏、盘盈、拟报废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应查明原因,落实赔偿责任,填写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清查盘盈、盘亏、拟报废资产明细表。

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学院领导批准,财务处据此进行账务处理。各系各部门资产管理员根据账务处理后的实际固定资产数据,进一步完善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内的信息项,5月底前完成所有资产的汇总、录入核对工作。

1.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这次清查工作作为规范内部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好本部门清查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精干队伍,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确保按期完成清查任务。

2.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协同做好清查工作。

3.各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指定一名部门领导具体负责清查工作,明确一名资产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使用、保管的资产进行管理,完善固定资产台账。

4.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将列入部门资产管理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在资产清查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学院资产情况。纪监审办公室将对清查过程进行监督。在清查工作中,如发现有不按规定要求实施,不如实填报的,将责令重新清查,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责任。

根据*市《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这次清查工作是全国组织开展的统一行动,对于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使用效益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有利于为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提供准确数据,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能力;有利于为科学编制部门预算、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创造条件,提高公共财政管理水平。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今后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主管部门、各单位和各级财政部门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一)清查基准日。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年*月*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年*月*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与财政部门存在经费缴拨关系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收入纳入财政国库或专户管理的单位。

2、执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自收自支单位、社会团体。

3、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行政事业单位须根据有关规定填报相关数据。

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从20*年*月开始,到20*年*月底基本结束,具体按照以下5个阶段组织实施:

1、成立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清查工作方案,制发有关文件、资料和报表等。

2、对各级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户数清理,确定纳入此次资产清查范围的具体单位。

3、召开全区资产清查工作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

4、组织开展有关资产清查政策、制度、报表和软件操作等方面内容的业务培训。

1、各单位组织自查。包括清理核对会计帐目,清查盘点实物资产,录入固定资产卡片,填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取得相关备查证据材料等。

2、各单位通过公示栏等形式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公示。

3、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各单位清查结果上报情况选择排定重点审计单位,确定参与专项审计的社会中介机构。

1、各级财政部门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排定的重点审计单位进行专项审计,各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组织复查或抽查。

2、各单位根据审计或复查意见对原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修改确认,再按财务隶属关系正式上报资产清查结果。

各主管部门、单位对下属单位上报的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汇总整理,须于20*年*月*日前将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报送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清查办)。各财政所须于20*年*月*日前将本地区资产清查统计汇总表等一并装订成册,连同电子介质数据报区清查办。区清查办对区直各部门、单位以及各财政所上报数据资料进行审核汇总,于20*年*月*日前将全区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上报市清查办。

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工作报告,汇总报表和所属单位基础表等数据报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介质数据等。

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有关资产核实办法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单位根据核实批复文件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并办理相关资产管理手续,同时针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财政部门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分析整理,建立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信息数据库。

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

1、区直各部门、单位及各街道、乡镇,包河工业区要高度重视这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本方案的规定,明确任务,狠抓落实,确保资产清查工作能够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2、各行政事业单位要按照统一布置和要求组织力量认真开展清查工作。工作中要做到实事求是,不得瞒报、虚报、拒报和迟报,要建立和完善资产公示制度,积极配合和支持区清查办组织的复审和专项审计工作。各主管部门要组织所属单位做好资产清查工作,设立咨询举报电话,接受单位、个人关于资产清查情况和问题的反映。

3、各部门、单位及各街道、乡镇,包河工业区要在人员、设备、场所和经费等方面充分给予保障,积极为资产清查工作创造条件。各级资产清查工作经费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定由同级财政保障,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在正常经费中列支,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

4、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宣传,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总结和反映清查工作中好的做法、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区清查办将对全区资产清查工作进展等相关情况予以通报。

5、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督查指导,及时跟踪掌握清查工作进展情况,严把清查工作质量,严肃工作纪律,对资产清查工作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教育资产盘活工作计划

2009年,是我县县乡换届后新一届班子运行的第一年,针对县乡换届后乡镇财政干部变化较大,根据县委组织部的安排部署,结合财政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实际,制定我局2009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一、干部教育培训的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党的_精神,紧紧围绕“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马列主义、_思想、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县第十次党代会以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为重点,推动学习型机关建设,围绕建设“为民理财、依法行政、廉洁高效”的财政干部队伍,加强财政干部队伍执政能力建设,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创新力度,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水平,努力建设政治上靠得住、工作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能适应发展改革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为加快财政系统三个文明建设提供干部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干部教育培训的目标任务。

按照县委组织部的培训要求和财政部门工作的实际需要,按照“业务强,时间短,内容精”的原则,一是:今年分两期,分别于5月和8月对全县乡镇财政所长、会计、出纳进行财政体制和财政干部业务培训;二是支持和鼓励财政干部参加专科、本科函授、自学考试,提高财政干部的学历层次;三是组织财政干部参加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直机关工委的各类干部培训班和市财政局举办的乡镇财政干部培训班;四是组织财政干部参加继续教育、电算化管理、会计从业资格培训班学习。

三、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

按照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党的_精神,重点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把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科学人才观和正确群众观的“四观”教育作为教育培训重点的同时,加强财政法制建设,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财政干部“四个能力”即要提高依法行政,科学理财能力;提高把握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提高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的能力;提高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能力.在提高财政干部政治素质的同时,根据乡镇财政干部的工作职责,从财政管理、财政体制、制度建设、培植财源等方面培训财政所长;根据总预算会计、单位会计的业务范围,,对会计人员,出纳开展预算编制,业务事务操作,计算机录入操作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财政干部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为培养一支能打硬仗,合格的财政队伍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干部教育培训的要求。

1.针对培训对象,负责培训的主讲人员必须认真备课,本着实用、易懂、便于操作的原则,认真撰写讲稿并印发到参培人员。

2.牵头股室负责组织培训对象,安排培训具体日程、考勤和课堂纪律。

3.参加各级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培训,确保培训时间,无故不参加培训的年终不得评为先进。

4、每期培训结束,对培训内容进行测试,成绩纳入年终考核奖。

二00七年x月xx日。

教育资产盘活工作计划

认真做好资产部份内的事,保质保量的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工作,同时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配合公司各个部门齐心协力全面做好公司的各项工作。1、统筹安排资金。

从目前资金的预测情况看,公司明年将面临上亿元的资金缺口,虽然可以通过努力增加一些收入,但是资金大量缺口的事实难以改变。在目前宏观调控适度从紧的新形势下,有必要对明年支出项目进行梳理,根据项目支出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实际可能,量入为出,抓大放小,集中资金确保重点区域建设和重点项目的投入,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3、向上争取各种优惠政策和补助。

从xx年以来银监会持续不断的加强贷款管理,表面上是对部分行业实施调控,实质上是整个贷款规模的压缩,融资形势不容乐观。许多与我们合作关系良好的银行受到政策制约只能表示有心无力,有能无为。面对巨大的压力,决不能坐以待毙,新的形势和新的发展要求赋予了资产部新的责任和使命,在严峻的信贷紧缩情况下,不仅仍要保证公司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更要迎难而上,创造新的贷款额度。

1、目标,向银行融资15000万元。与xxx合作设立信托计划幕集资金13000万元,方向比努力更重要,有的放矢才能在工作中找到真正要努力的方向。只有明确了这一工作目标和工作方向,才能在更高的层面统筹规划,理清思路,为实现这一工作任务打好基础。

4、开源,创新融资模式,满足资金需求。目前与我司有紧密合作关系的银行既包括资金雄厚、贷款额度大的国有银行,也包括一些政策性倾向的银行,还包括很多灵活性高的商业银行。因此对各银行甄别分类,并作出与之特点相应的融资计划,针对各自银行的优势发掘其与我们企业的契合点,做到“行尽其用”。

5、节流,核算融资成本,选取最优组合。在对各种融资项目或融资产品使用前,进行全面的成本核算,并将预期收益进行纵向和横向对比,在长期收益与短期收益间找到最优均衡,并综合各方面因素选取最适宜公司的融资项目或产品。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全程进行严格的成本统计和管控,将成本降至最低,从成本方面为公司做出贡献。

盘活农村集体资产方案范文

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实施方案根据省、市、县《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文件精神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我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我镇现代农业发展步伐,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促进农村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将股份制融入农业经济发展,积极探索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破解“三农”发展难题,探索出一条特色农村发展之路,推动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确保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稳定,加快全镇脱贫进程。

二、工作原则(一)统筹安排。坚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基础,进一步理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三变”改革关系,统筹安排各村改革任务、实施步骤和推进时间。

(二)因村施策。

以村组为基本单位,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一村一策,分类推进,不搞一刀切。

(三)多种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探索自主经营、入股经营、股份合作经营、承包经营等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式,及时总结1成功经验,探寻盘活集体资产资源有效路径,加快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四)尊重农民意愿。在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下,依托村党支部,村委会,充分发动群众,全面落实民主讨论、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尊重农民意愿,鼓励农民创新,保障农民民主权利,维护农民合法利益。

三、目标任务1、资源变资本,激活沉睡资源。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整合农村土地资源、林地资源、劳动力资源、旅游文化资源、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等,采取存量折股、增量配股、土地入股等多种形式,推动农村资产股份化、土地股权化,盘活各种资源要素,形成资源叠加效应,提高资源的利用率。

(1)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确权颁证基础上,加快推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资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使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财产在权属上清晰、在权能上明确、在管理上规范。

(2)推进股份制运作。按照“明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总体要求,通过对农村土地等资源核查清理、登记备案、资源评估等程序,对农村经营性资产进行量化,通过协议的方式,将农村资源转变为企业、合作社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股权,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股权化、集体资产股份化、农村资源资本化2的发展模式,有效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一是自主经营,由村集体或农民直接创办股份制企业、合作社,自主发展生产经营;二是合作经营,由村集体或农民通过与其他企业、合作社开展股份合作,共同进行生产经营;三是参与经营,由村集体或农民将资产作为股份,有偿交由相关企业、合作社开展经营,按股分红。

2、资金变股金,聚集闲散资金。通过股份合作方式整合资金,积极探索集中投入、产业带动、社会参与、农民受益的方式,使分散的资金成为股金,做大产业,再上规模,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1)强化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整合涉农、扶贫等相关项目和资金,用好财政政策,发挥整体合力。

将财政资金投入到农村,涉农资金量化为村集体的股金(直补农民、优待抚恤、救灾救济、应急类资金除外),在不改变资金性质及用途的前提下,集中投入到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按股比获得收益。

(2)财政扶贫到户资金转变为贫困户股金。对试点村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在尊重其意愿的基础上,将扶贫到户资金,投入到效益较好的经营主体,确定贫困户持有的股份比例,按股比获得收益分红。

3、农民变股东,富裕农民群众。坚持农村“三变”改革与脱贫攻坚相结合、与农业供给侧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结合,引导农民以土地入股、技术入股、劳力入股等3形式,做大做强中药材、食用菌、豆制品加工、草编等产业,让农民从传统农业中解放出来,让资金在市场中流动起来,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实现增收致富。通过创业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坚持把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民群众创业就业的平台,一方面鼓励农民通过资金入股参与分红,另一方面组织农民就近就地务工,参与农业管理经营,多渠道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四、方法步骤我镇2018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按照以下步骤抓好落实,确保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任务按时完成,并取得效益。

(一)准备阶段(2018年6月16日-6月30日)。宣传动员摸底调查,制定方案,确定清产核资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在总结2017年两个村改革经验教训基础上,因地制宜,成立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清产核资工作人员包括镇办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村两委会成员和各村民小组组长等,吸收部分老党员、群众代表参加,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对本村的资产、资源进行详细摸底、清查。村党支部书记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实施方案。

组织开展业务骨干,村干部,老党员,群众代表和村组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学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宣传改革试点成功经验,激发群众对村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的热情,使群众积极参与到改革工作中来,培训工作做到入村入4组,宣传政策做到,到户到人,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二)实施阶段(2018年7月-2018年8月底)。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抽调相关人员、进村入户、调查摸底,统计基本情况,组织开展全镇10个村集体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及负债和所有权益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查实、公示、并建立管理制度。

第一阶段(2018年7月1日至7。

教育资产盘活工作计划

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xx年度工作目标,资产经营部认真贯彻落实,现将主要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筹融资工作。

随着今年国家金融调控政策和稳健货币政策的出台,特别是银监会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风险防范与清查地方平台公司贷款的政策法规,给我集团公司的融资工作带来极大困难。根据银监会的要求,凡列入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名单的公司,在贷款变性工作未完成之前,不得发放新增贷款。我集团公司作为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被列入了广西银监局的平台清单,在平台贷款未划转为一般公司类贷款之前,任何银行均不得向我集团公司发放新增贷款,这给集团公司的融资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面对严峻的外部融资形势以及公司自有资金严重不足、没有优质经营性资产与抵押物的实际情况,我们主要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争取财政资金支持。

届人民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同意从xx年自治区本级新增财力中安排3亿元作为资本金注入我集团公司,并同意安排3亿元财政临时借款,借期4个月。目前所有资金均已到位。

2.银行融资。

(1)根据国家xxx哈尔滨特派办对广西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债务的审计意见,认为我公司向农发行申请的5亿元贷款为政府违规担保。受此影响,农发行曾一度暂停我公司使用贷款帐户上的亿元资金,并暂停发放剩余的2亿元贷款资金。针对这一问题,我们积极向自治区财政厅进行了汇报,并多次与国家xxx哈尔滨特派办的相关人员进行联系争取其理解与支持。此外,专题向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文请示,请求自治区政府给予支持。通过不懈努力,最终农发行同意我公司使用亿元贷款资金,并新提取贷款资金1亿元用于征地工作。

(2)为了满足贸易公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我们积极与北部湾银行、广西农村信用社进行联系与沟通,获得上述两家银行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支持。

局进行重点管控,因此贷款未能获得批准。

(4)其他融资。为了筹措项目建设与开发资金,我集团公司与国开金融公司(国家开发银行的全资子公司)、广西开元投资公司就合作开发五象新区核心区自治区重大公益性项目片区进行了实质性谈判,并形成了三方合作开发的操作模式。广西开元公司已就该项目编写了项目立项报告上报至国开金融公司总部待批。

(二)投资工作。

根据自治区xxx下达的年度目标,今年我集团公司需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今年1-10月份,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95%,其中:“三馆”共完成投资亿元;统征地完成投资亿元;规划馆配套道路完成投资4000万元;自治区老年大学与老年活动中心完成投资1000万元。预计到今年底,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约亿元。

(三)项目开发工作。

与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沟通与联系,争取大板二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并已委托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

2.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批复,同意在自治区重大公益性项目片区安排200亩左右的土地用于建设保障性住房与公益性项目运营管理基地,并同意划拨50亩土地用于建设公租房与廉租房。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批复精神,我们与自治区住建厅、区直房改办进行了联系,将该项目列入xx年政府性投资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目前正在委托有关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待自治区发改委立项批复后即可办理土地划拨手续。

(四)其他重点工作。

1.按照自治区xxx的要求,按季度完成经济活动分析报告与投融资统计报表。

2.起草编写了公司的《融资管理办法》、《担保业务管理办法》,并报请董事会审议。

3.编写完成了筹备成立广西城投置业有限公司的有关材料,并获得自治区xxx批复。现已办理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正在申请办理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及园林绿化相关的资质手续。

4.按照自治区xxx的要求,编写完成了公司的“企业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并定期编写总结报告上报自治区xxx。

5.协助环保部办理广西固废中心项目公司增资扩股手续,负责组织项目公司的资产评估及编写公司章程、投资合同等相关工作。

6.赴广州城投进行了考察学习,对广州城投公司内部先进管理经验及经营运作模式、投融资模式、项目建设管理模式、资产管理与经营模式、资本运作等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并编写完成了考察学习报告。

(一)筹融资工作。

1.向自治区财政筹措“三馆”项目建设资金7亿元。

2.向自治区财政筹措老年大学项目建设资金7000万元。

3.提取固废项目中心银行贷款5000万元。

4.向银行筹措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资金4000万元。

5.向农发行提取贷款1亿元。

(二)投资工作。

1.完成“三馆”项目投资7亿元。

2.完成老年大学项目投资亿元。

3.完成保障性住房项目投资4500万元。

4.完成统征地投资5000万元。

(三)产权管理工作。

1.根据污垃项目实际,配合环保部提出资产重组方案,取得部分项目的控股权或实现转让退出。

2.完成固废中心项目公司重组并正式投入运营。

(四)内部管理。

1.按期完成公司的经营活动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支持和建议。

2.按照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完成公司各类经营数据的统计上报。

3.进一步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备注:xx投融资工作要根据工程施工计划进行调整,目前只是初步估算)。

低效资产盘活工作计划

(一)认定为低效用地的企业(项目)自主开发或自行招商优质项目,符合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主导产业和项目准入进行盘活的,在土地规划手续等要素保障上优先办理,并对新项目重新签订入园协议给予不超过5年的产业引导资金的奖励。

(二)认定为低效用地的企业主动将土地及地面附属物交予政府收储的,在土地再次挂牌出让后,对收益部分可按照30%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

(三)鼓励企业按照容积率上限建设,对自用工业厂房在建设三层厂房以上的给予补贴奖励,其中三层每平米奖励100元、四层每平米奖励200元、五层(含)以上给予每平米奖励300元,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工业地产开发类项目不享受上述奖励政策。

(四)有序推进已建成产业项目租赁招商,对于租赁引进符合产业集聚区入园条件和产业发展方向的新项目,可给予租房每月每平米10元补贴,连补三年,原则上每年租房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五)自主开发闲置地块并按规划在约定期限内全部建成的,建设期内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区级部分,按照区级留成部分数额,给予其产业引导资金奖励。

(六)对低效用地、涉法涉诉地块中符合园区准入条件和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按资产交易过程中形成的税费区级留成部分给予企业100%奖励。

(七)对经闲置土地调查认定为企业自身原因,经约谈、督促仍无开工意向的项目,将相关企业纳入土地市场失信黑名单,禁止其参与我区行政区域内土地竞买,并联合相关主管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在新增项目审批(核准)、企业债券发行、参与政府采购、取得财政性资金支持、参与工程招投标、获得相关荣誉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对属于低效用地的央企项目,报其总部限期转产或交出土地;对有关企业法定代表人在评优评先、获得荣誉等方面予以限制。

(八)完善税收分级征收机制。由税务部门依法依规确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划分范围和适用税额标准,实施分类分档的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减免政策;低效用地企业原则上不享受税收优惠。

(九)实施差别化的资源要素配置。严格落实市级相关部门出台的技改、用能、环保、金融服务、规划土地等差别化资源配置政策,对低效用地项目,转报相关单位执行用电高峰拉闸限电,列入差别水(燃气、暖气)价、阶梯水(燃气、暖气)价执行行业范围,全面推进用水(燃气、暖气)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十)实行最严格的规划执法检查。凡是违反土地出让合同或入园协议,逾期不开发或长期闲置的土地,坚决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及相关规定,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或收回重新处置。对土地使用权人未按照土地出让合同和入园协议约定条件使用土地的,按约定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一)金融监管部门加强与金融机构、资金管理平台公司信息沟通对接,建立低效用地项目的信息交流机制,引导金融机构以“限制粗放低效用地、支持节约集约用地”为原则,加强低效用地项目的信贷风险管理,对低效用地企业审慎开展土地抵押等信贷业务;对列入低效用地台账的企业,原则上不纳入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的扶持范围。

(十二)实行严格的综合执法检查。对低效企业加大环保、安全、消防等监管频次,在用能、排污指标上予以限制,提高低效产业用地持有成本,倒逼低效企业退出土地。对影响信访稳定、社会矛盾突出,存在生态环境、污染排放、安全隐患、违法经营问题的项目,结合产业结构调整、违章建筑整治等工作,由区相关职能部门对低效产业用地开展综合执法。生态环境部门提高水、空气、土壤污染等检查标准,实行最严格的环保管控;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消防联合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存在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依法予以严处;市场监管部门对低效产业用地的合法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对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整治,对股权、产权的转让交易进行监控、报告;税务部门对低效产业用地企业依法纳税情况进行监管,对存在偷税漏税行为的,依法予以最严厉打击;城管执法、规划资源、住房^v^门对擅自改变用途和违规搭建的,适用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恢复用途或拆除。

教育资产盘活工作计划

资产的管理实行的是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各部门负责人要精心组织,认真落实一年一度的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校长是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组内办公用品、教学用品等物品的管理,教师办公室的办公桌椅、电脑等物品由指定的一名负责人管理,教室由班主任负责。各室固定资产由室负责人管理。教职工工作变动或调离学校,要按规定到资产管理对应部门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1、新添置固定资产类物品,由使用单位负责人申请,经校长审批后方可采购,购回后登记上册,经保管室验收鉴定后才能报销。

2、外单位赠送的物品和奖品,根据校长室安排,交有关人员保管使用,并办理入库存、领用、入帐手续。

3、固定资产借用分校内借用和校外借用两种情况,校内借用一律由借用部门出具借条,经领导签字后方可借出,校外借用除按上述手续办理外,还须征得校长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借出。

4、固定资产的处理与报废,必须按物品的名称、数量,金额、列表。经主管部门或单位负责人签字,交物管小组审核,报校领导批准,由物管小组收回处理的物品应注销帐、卡。处理报废物品所收回的一切款项,全部上交财务部门,有关批件和交款收据由物管小组妥善保管,以备存查。

5、学校的固定资产,必须安放整齐,保持清洁,干净,加强管理,注意维护保养,该修的要及时修复,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6、要动员群众,教育群众,树立“爱护公物为荣”的新观念,发动群众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现象,人人都有监督检查的权利和义务。

7、对固定资产管理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表扬,对管理较差的单位和个人,经予批评。管理有显著成绩者,发给一定数量的奖金,对管理很差者,除批评外,要扣发资金,严重者要在全校通报。

1、自查阶段。

各负责人对管理和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并与本部门的固定资产盘点清单进行核对,对于以下资产异常的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具体说明如下:

(1)、对于存放地点变更的资产在固定资产明细表中“备注”一栏予以注明。

(2)、对于盘亏、闲置不用的资产在固定资产明细表中“备注”一栏予以注明。

(3)、对于盘盈的资产在固定资产明细表中“备注”一栏予以注明,并且做好记录。

(4)、对于损坏、报废的资产在固定资产明细表中“备注”一栏予以注明,并且分别记录,并按相应的权限报批,根据相关规定,只有批准报废后,才能按标准给予补足。

2、复查阶段。

(2)、复查完毕后,资产盘点表由盘点相关人员(包括盘点人、复查人、各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交回财务处。

3、总结阶段。

(1)、汇总、核实盘点资料;

(2)、对清查盘点结果提出分类处理建议,形成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报告。

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坚持校产管理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原则;紧密配合新课程改革工作;树立主人翁思想,发挥部门的管理职能,努力提高办学条件,为办出特*学校而努力。

一、工作目标。

1、充分发挥管理职能。加强队伍建设,加大管理力度,努力提高管理质量。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制度落实的检查,使各项工作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围绕教育教学这个中心,改进工作作风,更新观念,开拓创新,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努力开创学校管理工作新局面。

2、增强服务意识。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宗旨,增强服务意识,深化服务内涵,谋划在先,服务在前。根据工作安排,搞好日常工作。正确处理好突击*工作与正常*工作,常规*事务与偶发*事务的关系,牢固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新课程改革创造更加优越的条件和环境。

3、优化育人环境。扎实搞好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师生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加强财物管理,竭尽全力创设一个安全、文明、稳定、整洁、优美的教学和学习环境。

二、工作任务和措施。

1、加强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学习和业务学习,培养工作人员的主人翁意识,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通过学习使所有人员充分认识到:管理人员不仅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一支生力*,更是发挥学校管理职能的一个战斗团队。真正发挥主观能动*,使部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完善学校物产管理制度,所有公物分块落实到总管、分管、专管、。班级、处室、专用室建立物品登记制度。一学期核对两次,防止校产校具的损坏和流失。

资产管理处工作方案资产管理处工作计划

201*年,是资产管理处上水平、上质量的关键年,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和分管校领导的精心指导下,根据相关资产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围绕学校第七次党*会的工作报告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方案,以维护学校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为目标,以求实、创新和规范为管理思路,勤勤恳恳办实事、扎扎实实抓落实,切实为推进我校资产管理各项工作的稳步开展,为创建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提供强有力的条件保障,现在全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善制度建设,创新管理机制。

1、深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加强廉政建设。组织全处职工认真学习《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10】33号,以下简称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院校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湘财购[2010]10号,以下简称政府采购通知)、《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文件,结合实际,从宏观层面科学地指导工作,提高水平。加强廉政建设工作,在校园网增设招租与投标专栏,进行采购公开邀标及公示中标结果,进一步完善了投、开、评、定标各个环节监管体系;进一步理顺了论证、采购、验收、付款等关系。通过制度的完善,确保招、采购、验收等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提高透明度。

2、逐步完善制度,提升行政效率。根据新资产管理办法要求,遵循“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四个原则,拟定了《湖南农业大学招标采购制度》(以下皆“试行”)、《湖南农业大学资产管理处机关效能建设制度》、《湖南农业大学固定资产二级管理暂行办法》、《湖南农业大学仪器设备设施维修管理暂行办法》、《湖南农业大学公用性物资借用管理暂行办法》、《湖南农业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修改和完善了《资产管理处内部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严格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提升办事效率。

3、完善资产投入论证和绩效考核管理机制。学校办学规模的迅猛发展与资金严重不足的矛盾,对资产管理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重点抓好投入前的科学论证和设备投入使用后的绩效考核,引入经济杠杆,强化责任意识,提高资源的有效利用。

4、积极推行信息网络化管理。完善“五个平台”(房屋及土地、仪器设备、家具、仪器设备维修、实验材料平台);及时更新各类数据,确保信息完整性;利用先进网络管理技术,加强数据库的管理及维护,规范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二、加大仪器设备论证和维修力度,提高设备使用效益。

1、强化项目论证调研和贵重仪器设备购置的可行性论证。一是强化资产配置的量化核算,规范资产配置程序和规则,统筹考虑,科学布局,勤俭节约,物尽其用,不断深化资产配置规划论证,优化资产配置;二是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优化论证程序、形式和手段,积极组织技术专家从拟购设备的必要性、先进性和适用性,以及设备选型、性能、技术指标的合理性等方面加强论证,有效避免购置的盲目性和重复购置,提高资金利用率。全年开展项目论证调研20余次。

2、搭建贵重仪器设备“共享平台”,推动“有偿使用、绩效管理”。建立共享贵重仪器设备网络管理中心,建立科学的管理系统,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推动共享平台建设,真正实现“资源共享,有偿使用”的绩效管理目标,今年已分别在科研平台和资源环境学院试点开展工作。

3、认真做好贵重仪器设备的绩效考评工作,从“机时利用”、“人才培养”、“教学科研成果”、“服务收入”、“功能利用与管理”等五个方面对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进行考核评价,并实行奖罚分明的考评政策,逐步转变教职工“重购置,轻使用”的思想观念,强化成本意识,提高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4、推动资产信息化管理建设,促进日常管理工作有序开展。(1)充分利用资源对仪器设备管理系统、家具管理网络系统等进行升级。(2)抓好设备到货、提货、验收、报账的等环节工作;(2)规范设备报废、报失、损坏或被盗处置程序;(3)加强设备回收、维修等调配力度,充分利用闲置资产;(4)进一步规范进口仪器设备、特种设备的管理;(5)本年度新增仪器设备数据6000多条,入账金额5000万元左右;家具数据2200多条,金额70多万元;修改固定资产数据2500多条,不定期与计划财务处、后勤服务集团等单位进行“账账”、“账实”核对工作,确保账务严实。(6)积极引进湘潭大学仪器设备维修管理系统,加强仪器设备运行管理,强化质保期内的维保、维护、维修工作。

三、深化公房“有偿使用”机制,稳步推进住房货币化改革。

1、根据《湖南农业大学公房管理试行办法》湘农大[2007]55号及《湖南农业大学公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湘农大[2007]60号文件,到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等部门收集测算基础数据,做好各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用房的预算测算工作,进一步完善数据库,建立和完善公房“有偿使用”、“刚性约束”等管理机制,全面推行“公房有偿”使用政策。

3、加强学校公房资源的管理,使其得到公正、合理、高效的利用,不断改善各单位的办公条件,推进公房改革方案的落实;做好新建公房接收分配、旧公房调整工作。完成了网络中心、档案馆、继续教育处、农学院、工学院、资环学院、食科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多个单位办公用房的调整。

4、加强职工住房管理。一是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住房补贴的发放和催缴科教小区购房款工作;二是推进周转房改革,认真落实周转房租金扣缴及租房补贴的发放工作。

5、做好旧房调剂、安排、选房等工作,目前已经启动了140多套旧房出售相关工作。

6、为了配合学校老区的提质改造工作,一是对部分平房和危旧房进行拆除工作;二是在暑假期间,对逸苑小区34、18栋周转房进行了全面的维修改造;三是配合相关单位做好老区天燃气管道改造工作;四是及时启动安置房(1、2、3期)和部分科教小区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启动了购经济房教职工的原住旧房产权证注销工作。

8、推进住房货币化改革。一是根据国家住房政策,结合学校土地开发提出住房建设和调整方案;二是积极利用住房政策,做好“新人”住房补贴相关工作;三是完善、推行、跟踪“周转房”制度,切实解决教职工住房困难。

四、完善招标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1、以“规范权力运行”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拟定了《湖南农业大学招标采购制度》、《湖南农业大学招标采购流程图》、《招标公告和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流程图》、《湖南农业大学集中采购物资报账流程图》等工作程序,进一步完善了我校招标采购监管规章体系,保障了招投标活动依法有序进行。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采购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合理低价中标,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规范企业报价行为,引导企业合理报价。防止出现串标、抬标、围标等违法违规现象,确保每一个环节不缺位,不越位,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3、加强服务意识,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及时为仪器设备购置提供实时资讯,为设备选型、配置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积极做好进口设备的免税报关等工作,配合做好政府采购,确保物资及时到位。

4、201*年,圆满完成了教学设备计划、重点学科、部省共建和大型项目建设等采购任务。全年共签订合同228份,召开招标采购专题会议53次,撰写会议纪要45份,组织实地考察4次,考察公司20余家;完成了1教、3教和8教等实验室的实验台架与通风系统达560万元,10教学楼文科公共机房360万元,科创平台人工气候室170万元,东湖学生食堂设备、公寓家具达160万元等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任务,保障了我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四、严抓党风廉政建设,确保了招标采购工作廉洁高效。

资产管理处始终强调自主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文件政策,在繁琐、繁重的日常工作中仍然加强思想政治、业务技能学习和工作经验的积累,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综合素质;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程序办事,确保了每一个环节不缺位,不越位,相互制约,相互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守住道德底线,不踩腐败红线,做到了厉行节约、廉洁自律;大家和睦团结、齐心协力、勤奋进取和开拓创新,确保了招标采购工作廉洁高效。

五、加强土地管理与开发,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1、及时掌握、准确了解国家土地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省、市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湖南农业大学土地管理暂行办法》、《湖南农业大学土地有偿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和《湖南农业大学关于严禁在校区葬坟的规定》。

2、按照学校和政府国土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国土管理事务。按照政府国土部门的要求办理项目建设用地未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手续的问题;按照学校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将学校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问题;与政府部门衔接市政道路建设占用学校土地问题等。

3、积极办理校园土地确权工作,确保学校土地安全、完整。到市民政局联系有关学校门牌号码证的工作,及时确认我校办门牌号码证为农大路1号。

4、积极开展土地调研,积极参与学校建设用地规划和土地边界管理工作。加强土地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等部门的交流,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使我校教学、科研、生产及生活用地尽可能得到保障。

5、主动配合学校办理东方科技学院土地和房产过户手续,到长沙市国土局和长沙市房屋产权处了解相关的政策,同时请相关部门领导来学校宣讲有关政策。

六、加强实验材料的管理,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

1、严格执行《湖南农业大学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实施细则》、《湖南农业大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实验材料计划管理,资产管理处代表学校与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全部签订了《湖南农业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书》。

2、严格实行购置审批制度,采取“需要多少,购置多少”的工作思路,尽可能减少库存,以确保安全。到目前为止完成了化学药品、玻化器皿等实验材料计划采购四次,金额达44万多元。

4、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全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学院实验室的隐患进行了排查,对有问题的地方要求实验室进行整改。

总之,学校资产的管理是一项面广、量大、繁杂的综合性大工程,要管好资产必须要强化管理,即在领导重视,制度保证,全体师生关心和全处员工努力工作的基础上,统一思想,力争其制度化、规范化、系列化、经常化。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进一步整合办学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加强绩效管理,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开创我校资产管理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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