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他这个人大全(18篇)

时间:2023-11-30 21:05:28 作者:影墨

在优秀作文中,语言得体、流畅准确,富有感染力,让人读后久久难以忘怀。以下是一些优秀作文的片段展示,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写作的灵感。

哇他这个人作文

他这个人,可真喜欢帮助人。他瘦瘦的,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高高的鼻子,红扑扑的脸像苹果一样,特别惹人喜欢,他是我们班的班长,叫徐文哲。

那天阳光明媚,正好是全校大扫除,班主任大声说:“女生扫地、洒水、擦黑板和窗户;男生扫包干区、倒垃圾。”“这么多任务啊,得把我们累死。”我们女生个个怨声载天,“楼层这么高,扫地得洒水,谁愿意提水啊?”大家七嘴八舌讨论谁提水。“我去!”我二话不说,拎着两只塑料水桶跑下了楼,来到厕所把两只塑料水桶装满水,从右边提了出来,“好重啊!”没走两步我就觉得两只手麻了,有点提不动,汗水不断地流了下来,累得气喘吁吁,只好停下来休息。

“童子涵,我来帮你。”不知什么时候,徐文哲来到了我的身边,“谢谢你!……”我还没说完,他就提起两只装满水的塑料水桶向上走,走起路来似乎是那么轻松。他的力气真大啊!我暗暗称赞。“让我也提一桶吧!”我看到他的'脑门上开始冒汗了,赶紧走上前对他说,“不用,马上就到了。”他一边说,一边向上走,一步、两步,一层、两层……教室终于到了!看着脸红、流汗、不停喘气、不断揉手的他,我油然而生一股敬意,感激地说:“徐文哲,谢谢你!”“不用谢!”徐文哲气喘吁吁地讲。

他就是这样的人。

哇他这个人作文

我们班有个著名的吃货,戴胖胖。他身上总是散发着一股可疑的臭味,让人敬而远之。他滚圆的肚皮如怀胎十月,仿佛要从衣服里挺出来。所以,他衣服总是绷得紧紧的,像一身铠甲。他有个咬东西的癖好,手指头,笔盖,衣服,书本,在他的眼里都是美食,照啃不误,啃起来津津有味,口水横流。一次学校举行活动,他甚至把金黄色的运动服抱在怀里当成炸鸡啃了起来。

一般大家都会离他远远的,因为他亮晶晶的口水,鼻涕,长得让人不禁念起诗句:“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恶心得没话说。一次口风琴考试,他边吹,边流口水。琴上,讲台上,脸上,衣服上全是口水,大摇大摆行走后,留下的场面,害得老师受不了,只给他打了合格。

更让人头疼的是戴胖胖中午吃饭的时候,哪个人要是不给他盛很多饭,双倍的菜,他就会大发雷霆,一边用力跺脚,一边大吼道:“给我!给我!给我!”,然后一把抢过饭勺,盛了一勺又一勺,把饭碗拍成鼓鼓的小山包,才依依不舍地离开饭桶。桶里添完不够,又大叫着让别人到食堂里去添,他最喜欢自告奋勇去帮大家添饭。路上还要偷吃许多菜。如果到了他还桶,那桶里的菜可就要遭殃了,无一“幸存”。显然,他吃那么多饭,肯定很胖!都有100多斤了,饭量都快赶上鲸鱼了!如果有大胃王比赛,他非去不可,且必胜无疑啊!

这就是我的同学:“饭桶”戴胖胖!

哇他这个人作文

9月18日,我听到了他的那一声啼哭,我的表弟出生了。

他虽是我表弟,但他年龄比我小一轮,也就是12年,红通通的皮肤,可爱的50cm身长,千奇百怪的睡姿,总让人忍俊不禁,看着他,我就像看到了幼年时的自己,一个娇小的生命,诞生是多么有趣呀!

12年的差距,虽然不能一起玩,可我玩他真是绰绰有余。我抱孩子没经验,还得老妈教我,经过一番训练,我终于把他抱了起来,他瞪着大眼睛,嘟起嘴,好像没见过我似的,我瞬间被萌化了。小孩子最无忧无虑了,望着他,我多么想回到童年,这么讨人喜欢,如今,我都长这么大了,烦恼接踵而来,若能像他那样该多好呀!可惜人生最美好的时刻只有短短几年。

但他也有烦人的时候。听,他又闹了,饿得这么快,一两个小时吵一次,吵得小姨都睡不着,喂奶、换尿布,喂奶、换尿布,以上过程一天重复近十遍,换是谁都受不了,一天只有几个小时的睡眠时间。望着他,我愧疚了,因为我小时候也必然这样吵过,爸爸妈妈都因我而失眠过,平常也没想到这些,这下看见他不由得对爸妈抱有感激之情。

他就像是一个“熊孩子”,既讨人喜欢又讨人厌,让人哭笑不得,他就像我的影子,望着他,总能看到儿时的自己,想起爸妈的辛苦。他越长大,我就起能反思自己,虽不能一起玩耍,但我望他的过程中,能变得越来越懂事。

哇他这个人作文

我们班奇葩百出,我要介绍的可是一个“狼角色!”

他的身高是我们班最长的,他是我们班是壮的,是我们班最厉害的那个。在体育课时,瞧他在“战场”“浴血搏杀”你肯定会说:“哇,他这个人篮球打得真好。”

体育课是他最喜欢的课,一到操场上,他就像一个身无分文的乞丐寻找一块金元宝――篮球。他总是第一个拿出篮球,并叫上班上打篮球不错的几个人,与他在操场上卷起一场“腥风血雨。”

只见他那浑身的肌肉已经忍不住饥渴。只接拿起球向篮架奔,刚投入打篮球之中的人们还不知发生了什么,就被他轻松投进了篮框!他的球技可不是碰运气,他可是实打实的如钢铁一般坚固。深知手强大的众人倒吸一口凉气。此时他拿着球,还时不时拍个几下,五个雷达已锁定目标,其中一个一马当先,似乎想得到头功,只见他仿佛能预测未来似的灵活一躲,那人扑了个空,众人见了想趁乱捡便宜,一起向他扑去,他见势不妙。扑了个空的那人又站了起来,,仿佛要“报仇雪恨”。他临危不乱,双手抱住球,一蹲,一跳,球从他手中飞了出来,篮球在空中旋转着,仿佛在跳芭蕾舞,凭着他精湛的技术球不偏不倚的落入框中。众人都傻了眼,只见他拂着头发像是对自己的鼓励,自豪。其中的一个人实在忍不住了,那人红着眼一个大步便向他靠近妄图想取“首级”。他怎么能让那“无名小卒”得逞呢?一个旋转绕了过去,那人不甘落后,直接“爆发他的小宇宙。”只见他微微一笑,一个箭步将球投进篮框,可那人正要抢球,结果两人“拥抱”在了一起。他强有力的肌肉使他毫发无损,可那人却被撞飞了几米之外,霎时间“鲜血直流,筋脉全断”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他有强壮的身躯,练得炉火纯青的球技,他是谁?你猜到了吗?

我这个人

我这个人,从外貌上看就是太普通了:中等身材,两眼一鼻,衣着朴素……给人感觉就是过目既忘,套用同学的一句话,如果有人要招聘特工,要求是:过目即忘,那我一定无法当选。因为在我面试完后,招聘人员已经忘了我是谁了。若偏要说些不普通的,那便是学习成绩略显摆的上台面被班上同学说授予“学霸”之名。不过对此称号,我一直不敢认同。

我这个人,平时的爱好便是看书了。闲暇之时,找一个靠窗的位子,手捧一本书,就静静的阅读。看斑点的阳光,透过树梢洒落于书页,或品味《三国》里关羽的义薄云天,或欣赏《水浒》里众好汉的壮志豪情,或品读《岳飞传》中岳飞的报国之志……清风拂过,便让书香盈袖,多么美好的境界。

我这个人,“静若处子,可动也是脱兔的”,这从我在篮球场上的挥洒的汗水便可见一般,每个晴朗的早晨,我总会约几个同学,一起迎着朝阳,向球场奔去。到了场上,我总是第一个拿起球,向篮筐疾驰而去,然后脚下一跃,手上一勾,球进了。再回首看看其他同学,还在抱着球不知在端详什么。在打球中,我更喜欢游走于场中,为队友穿针引线,一会从东跑到西,再从北到南,尽管累得汗流浃背,但也充实。相比于死守篮下抢篮板球的中锋我便不太愿担当。因为我的骨髓里奔腾的血液,那股热情,不愿意让我那么做。

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这就是我,也只能是我。

哇他这个人作文

他这个人,没啥特别的。他那略秃的脑袋,像是收割机压过的麦场,夹杂灰白,猜不出他的年龄。他到底多大呢?看着这张有着狰狞伤疤的脸,怎么也想不出他才三十岁。都三十啦,他自己有时都感叹道。是啊,三十年对于一个吸毒者是太长了。

他叫啥呢?谁也不知道,连他自己都忘了。应为长时间在外地畏罪潜逃,各种名字他都叫过:王跑,林千,李大等等,都是自己瞎起的,也没啥意义。他在不同的城市之间穿梭着,身份在不停地变换着,但这一切都是为了一件事――吸毒。

说起吸毒这事,还得追随到他十六岁那年。农村的孩子早当家,这话一点也不假。本身家境不好,再加上自己也不努力,一个小伙子的大好青春就这样荒了。他也知自己不对,便和同村的小伙一起去城市打工。初次接触,还是他第一次去酒吧的日子。

那时他也攒了不少钱,口袋里怎么也有个五六百。朋友兴致高便邀他去了。在那交错的灯光中,他渐渐的喜欢上了这个地方。就在她喝着调酒师为她调的“红灯绿酒”时,一个男人拍了拍他的肩膀。他扭头一看,是个男的――头发染得乱七八糟,嘴里还叼着香烟。他礼貌地问他找他什么事,那个男人说:哥们,想不想来点新鲜的。就在那晚,他尝试到了摇头*给他带来的快感,于是,他变得越发的不可收拾。为那零点几克的,他花光了所有的积蓄。

一发不可收拾的他,被法律摇醒。当他从警察局中出来后,才意识到自己玩大了。他进了监狱,呆了五年。出来后,就三十了。无妻无儿,便又回到了农村,拾起了锄头,下田干活。

他这个人啊,唉,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一失足则成千古恨啊!

哇他这个人作文

他,年龄不大,才12岁,身高只有1米4多眼睛总是半睁,这其中充满了奇怪的神情,似幸福,又似悲伤;似高兴,又似伤心,总是让人感到奇怪。嘴巴不爱说话,也不善于表达,总是无语的坐着,但事实上,他有千万的话要说,可总是说不出口。他的身材较瘦、较矮。头发几乎只梳小平头。

他,最喜欢的事情与众人也许大有差别。也许你们都喜欢笑,可他却喜欢默默地走在一边,仰望天空,俯视大地,去思考着这世界的真理,他要有比别人更奇怪的想法,总是在不断地创新、创新.……噢!他喜欢独自一个人,没有人来打扰他,也没有任何矛盾的地方。

他,最厌恨天真、麻烦。他对此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天真,是一个对他极为致命的错误性格,会使人变傻,把一切事物全都看得简单,不明白世道是怎样生活,不明白这个世道是怎样复杂,那要怎样闯世界呢?在这世上,做任何事都得仔细地分析,做好准备才可。而麻烦则是说无必要做的事,如果废话过于多,人便会认为此人能力很差,只会多用废话来补充。因此,他这个人讨厌天真与麻烦。

而他这个人的梦想也异于他人,他的梦想是将他的思想传遍世界,他认为世界上的大部分人都不会去细细的观察微小的东西,会将它们视而不见,所以才要将他传遍世界。他还想当一个哲学家,想要悟出发展的规律,当世界上的指路灯。

他这个人就是与众不同,他总有一番异常的行动。想知道他是谁吗?他就是我。

我这个人

大家好!我叫林思盈,今年11岁,是小学三年级的学生,也是英语课代表。我想,大家一定还不熟悉我,那我就来个。

自我介绍。

吧。

我的外貌:眼睛小,但是很有神气;弯弯的眉毛,像月牙;红红的嘴,像一棵樱桃;长长的头发,像一挂瀑布,看样子向朝鲜人。老师喜欢我,同学们也愿意和我交朋友。

我有许多爱好,比如打羽毛球,滑着冰,打乒乓球,骑自行车……我最喜欢的是打羽毛球。一天下午,我和妈妈在本站的体育馆里打羽毛球,我们一扣一吊打得很激烈。我终于打败了妈妈,本站里的老师和学生夸我打得好,给我起了绰号“打羽毛球高手”,我心里想喝了蜜糖一样甜。

我的优点有这几个:一是经常帮爸爸妈妈做家务,二是酷爱。

作文。

我参加作文大赛经常获奖三是我是一个有志气坚强的小女孩不管学什么总能坚持到成功。比如说我书法刚开始写的不好我没有放弃刻苦练习终于把字写得漂漂亮亮的。

瞧,我就是这样,欢迎大家和我交朋友。

哇他这个人作文

他,胖胖的身体,圆圆的脸,小小的眼睛,粗短的四肢,用一个字来形容就是――圆,远处看,就像一个长着四肢、脑袋的大球。

他,非常好玩。电脑游戏是他的最爱,他能坐在电脑前打上十几个小时的游戏。听大伯说,暑假时,他一个人在家的时候,每天天刚蒙蒙亮,他就起了床,他要干什么呢?答案很简单,当然是起来打游戏啦!晚上,他玩到夜里十二点钟才去睡觉,第二天早上同样早早地起床玩电脑,每天,除了吃饭、睡觉、上厕所的时间,其余的.时间他都在玩电脑,真是个名副其实的“小网迷”。

他,非常好吃。零食是他的最爱。有一次,我们一家人去逛商场,进去的时候是两手空空,出来时可以说是满载而归,我们每个人的手里都多了一个大包。里面装的是什么呢?简单一想就知道,里面除了几个日用品以外,其余的全都是零食,而且是一些容易使人发胖的油炸类膨化食品。刚出商店大门,他就抓了一包可比克薯片,拆开包装大口吃了起来。回到家,他抓过零食,坐到电脑前,一边玩着《植物大战僵尸》,一边吃着零食,我走到屋里,刚要拿起一包零食,他就一把抢过去,说:“你先答应我一个条件,你帮我收集阳光。”无奈,为了能吃到零食,我只好答应了,他却跟个没事儿人似的,抱着一大包零食到客厅里吃去了。过了一会儿当我走出房间拿零食的时候,鼓鼓的袋子早已空空如也。唉!真是个“小馋猫”。

他,有一个克星,那就是爷爷。只要他见到爷爷,马上就会变成“小乖猫”。每当爷爷去他家里的时候,他就会规规矩矩的做事,只要爷爷一走,他就会像一匹挣脱缰绳的小马驹一样,撒起欢儿来。

他是谁呢?他就是我可爱、幽默、好玩、好吃的堂弟――豆豆,大名张昕宇。

瞧我这个人

相貌平平但是精灵古怪喜欢做一些惊险刺激的事情那么我来介绍给你听听吧!

这我个人,今年13岁,我叫许潇,在七年级十班中我有个最明显的特点,那就是个子高,虽说我只有13岁,但是个头高,好多人都以为我说慌了。

那一天,我在给小树浇水,邻居出来了,说我:“你今天挺勤快的,”我说:“是吗”?谢谢夸奖,后来人家又问,你今年上高几啊?我差点晕过去,我说,我才刚上初中,现在才初一,如果我现在就上高中了,我就成天才了,邻居又说:“你才上初一?”是啊,我回答,我以为你十六、七了呢,只是你个头太高了了,我无奈地笑了笑。

还有一次,我和我姐家的孩子一块上街去买菜,我姐家的孩子比我大一岁,但个子比我低一些,我们一起走到菜摊处,我说,买一把韭菜,买菜的人把菜装了起来,递给我,后来我哥准备掏钱时,我说:“别,别,别,我掏”哥说:“没事,没事,我有钱我掏,结果让来让去的”都要自己掏钱,后来,卖菜的人说:“小伙,你不用再让来让去了,让你姐掏”他愣了半天直到我把钱给了菜主之后,他说:“姨姨,我比她大,她还得给我叫哥”怎么我还要给她叫姐呢?这时,卖菜的阿姨说:“原来你比她大啊,我还以为她大呢,人家个子高一些,弄错了,不好意思啊!”

当然,我说我爱惊险刺激的事一点都不假,暑假里,我与家人一同回老家避暑,那时,桃子也熟了,由于低处的都被摘光了,高处的没人够得着,这就到我大显身手了。我鞋一脱抱着树的两旁,哪里好上我从哪上,我像一只猴子似的上到了树上,我这时,看见了几个大桃子,我有些够不到,但抵挡不住食物的诱惑,我只有踩在一些细的树枝上开始摘那些桃子,后来我下来时,不是慢慢的,而是离地面一米多高的地方跳下来,随后,开始吃桃子,只是我不是属猴的,有些可惜啊。

爱爬高树一点稳重的样都没有但我仍爱我自己的性格精灵古怪。

瞧我这个人

我叫谢梁瑞,今年九岁,我是一个女孩。个子不高也不矮,眼睛圆圆的,还有一双浓浓的眉毛。我还有一个小小的嘴巴,另外还有一双小耳朵。

我是一个吃货。上学在路上要拿一个东西吃,肚子饿了要吃一点零食,只要是吃的、好吃的东西我都喜欢。

我很喜欢跳舞,走路时要边走边跳,妈妈只让妹妹学,不让我学。送妹妹去跳舞时,我只能看她跳,真希望妈妈也能送我去“美人鱼”跳舞。

我很喜欢小白兔,它长着一身雪白的毛,看上去那么可爱柔软。家里有一只假的小白兔,如果它是真的,那该多好!

怎么样?你想和我交好朋友吗?

我这个人_

我们班上有这样一个可爱的女孩子,她的外号有两个,一个是“复读机”,另一个是“告状大王”。

她的头大大的,眼睛也很大,像两颗大大亮亮的黑宝石。她很瘦,手指头都细细的,是我们班最爱干净的一个。

图片。

她很喜欢数学课和英语课,因为数学的作业很有趣,英语的作业有配音练习。记得有一次上课时,老师说一句,她在底下也说一句,所以大家叫她“复读机”。

还有一次,哥哥在家里吃零食。她说:“哥哥,妈妈不是说这个星期你不能吃零食了吗?给我吃吧。你再吃,我就跟妈妈说了!”

这时候妈妈来了,她立刻告状:“哥哥在吃我的零食。”哥哥说:“我没有吃你的。”妈妈说:”唉,我说不让你吃零食,你为啥还吃呀?再吃下个星期也别吃了。你还有多少作业?马上去写!”

这下哥哥没话可说了,“妈妈,哥哥的作业一直都没有写。他回来到现在一个都没有写。”果然,妈妈生气了:”快写去,妹妹的作业都写完了,你还没写完,怎么当哥哥的?”

你知道那个那个人活泼、开朗、自信,又常常把哥哥气得不行的人是谁了吗?对,她就是我。

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大家一定要记得我呀!

文档为doc格式。

我这个人

我是一个爱看书、爱运动的小姑娘。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都要妈妈给我讲一段故事才睡觉。慢慢地,我长大了,我睡觉时就不要妈妈讲故事了。睡觉前,我随手就会从床上拿起一本书,从第一页翻到夹着书签的那一页。从此,我每天晚上都这样。

我还特别喜欢游泳。比如说今年暑假的游泳班吧。游泳老师特别凶,所以我一开始很讨厌游泳,可是,我发现,等我学会了游泳,我就开始喜欢上游泳了。连在家洗澡的时候还在练闷水呢!

书和运动对来说,是人生中比不可少的。

我这个人

有一些缺点。比如我不爱和别人说话怕说出的话惹别人生气。有一阵子我学习成绩下降爸爸妈妈批评我问我为什么会这样。我心里知道这段时间我贪玩了但是我怕说出来父母会生气没有回答。结果父母看我没有回答以为是我没有认真听他们的话不在思考他们的问题反而更生气了。

有缺点也有优点。一天我问我的一个朋友:“为什么你要和我交朋友呢?”她回答说:“因为你大方。你记不记得一次我没有带铅笔你把你那只自动铅笔借给了我。可是我一不小心就把零件弄丢了怎么找也找不到但你说没关系的大不了就用木头铅笔吧。你这种大方不拘小节的精神让我觉得你是一个值得交往的朋友。”我笑了说:“互相帮助是应该的而且我还有很多铅笔呢。”

让人感觉很内向但是内向的人往往可以成为大人物。因为他们三思而后行做什么事都先在心里想一想正因为如此他们才会想出最好的办法做出最好的决定。

这就是我,一个不爱说话、大方、内向的人!

瞧我这个人

瞧,我这个人,天生就是个野小子,野到爆了,以至于爸爸妈妈哭笑不得。

我喜欢穿黑色、蓝色或红色的鞋子,我喜欢穿蓝色的牛仔裤和灰色的大衣。我有一双是身高一半以上的腿,一双透着正义感的眼睛和一个嘴巴。

我性格多变,兴趣广泛,学有专长。我也很野,至于我怎样野,我来告诉你们。

上初中了,来到学到必须穿校服,不然会扣分,可我偏不穿,于是扣了好多分。之后我再也没敢不穿校服了。

放星期了,回到家之后,我像剥橘子皮一样地把校服赶快脱了。于是拿上吃的与喝的又“嗖”的一声溜了。因为我有一双飞毛腿,所以爸妈叫我不要去玩的时候,我早就走了,他们说的话,我一句都没听到。对了,说起我的一双“飞毛腿”,还得过许多奖项,使爸妈很高心呢!

又开学了,这星期举办运动会,我报名了,于是我的这双“飞毛腿”又闪亮登场。先是100米,我与我班的李晨宇,外班的王鑫涛等人跑。“开始”,一声令下,我飞奔而去,大家在两边喊着加油,“嗖”的一声,我只用了16秒,初一第一名,我很高兴,于是这个奖我得了。接下来200米,这可是我最不喜欢的,因为弯道太大,而起点又没有分布均匀,我很不喜欢,可不跑不行呀!初一最快纪录是38.92秒,可是在当我跑完之后,我竟然没想到,没想到我只用了35.18秒,于是我又把奖项得了。我还领了许多呢,不过我不一一说了。

我的“野”是被老师扣分,家长批评。我的“野”是被老师表扬,家长欢心。可见“野”是没有什么不好的,如果你用在了正确的地方,你将会“野(越)飞野(越)高”。

我这个人

总是忽闪着那双小眼睛,头上总是带着蝴蝶结头箍,小小的脸上总挂着美丽迷人的笑容的小女生是谁呀?哈哈哈,这就是我。

呀,在学校里,男生们都叫我“暴烈女”有一次,一群男生一下课就朝我做鬼脸,说老师找我,你被老师罚抄课文之类的谎话,好烦呀!我一下课便去追那些男生,讨个说法,不然别想逃出我的魔爪。果然,他们以后真没再来打扰我,一见我就躲得远远的。可在家里,我可是出了名的乖乖女,家人让我往东,我绝不会往西。

呀,总是好心办坏事。有一次,我做完作业后,无意间看到一大顿脏衣作文服,妈妈平时那么辛苦,我便想帮妈妈洗衣服。哎,我竟然把妈妈那条红裤子和爸爸的白衬衫放在一起洗了,结果可想而知,爸爸的衬衫上都是红色的小点点。

呀,爱好不多,唯独喜欢看书,上哪儿都背着个包,塞上一本书。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见缝插针”,读上几页,就连妈妈试衣服的时间都不放过,因为时间就是金钱,我可不能白白浪费这大好时光。

呀,绝对不把硬币踩在脚下,因为妈妈说过,“硬币后面是国徽,是祖国妈妈的尊严,把硬币踩在脚下,就是对祖国妈妈的不尊敬。”

呀……。

瞧我这个人

大家好,我叫范宥希,今年九岁,爱穿裙子。

我有一张圆圆的脸,脸上有一双大大的、圆圆的眼睛,眼睛下面的鼻子不大也不小,还有一张小巧的嘴。

四岁那年,有一次我摸了一条狗,那条狗“汪汪”大叫,吓得我赶紧跑了。可是狗却一直追着我,直到我跑进进了家,关上了门,狗才停了。从此以后,只要在哪见到狗,我都会掉头逃跑。

我天生爱看探险书,特别是那些魔法探险书。现在我办了一张借书卡,每个星期都要借一次书,我这个星期正在看《亚克王国迷雾中的亡灵城堡》。

我特喜欢小动物,并且还上网查了许多关于动物的资料。我最喜欢小白兔,因为它很可爱,我还喜欢孔雀,因为它很美丽。

这就是我,与众不同的我。

我这个人_

嘿!大家好,我叫吕知蔓,今年11岁,是一个活泼调皮的小女孩。

嗯!呵呵,就这么办,趁老爸看电视时,我蹑手蹑脚地走进爸妈的房间,把枕头死死地抱在怀里,心想:藏哪里好呢?床底下,太脏了,找到后肯定是一顿“暴打”;藏在衣柜里吧,一下就找到了,不尽兴,怎么办才好?对了把枕头和枕头套分家,把枕头藏在衣柜里,枕头套子嘛……就藏在我的枕头下吧。说干就干,我快速完成了我的计划。

这时,爸爸来了,问我:“在干什么,怎么还不去睡觉?“我像一只受了惊的猫,差点没坐在地上,头上都冒出了一颗颗汗珠,我的大脑飞速运转,支吾地说:我……我看您……您的衣柜太乱……乱了,便帮您整理……理一下。”爸爸将信将疑地走了,我松了一口气,关好衣柜门,跑回房间,装模作样地“睡着”了,其实是在等一个好戏的开始。

然后就听见爸爸一声大叫:“咦,我的枕头呢?”接着就是一阵“砰砰”声,我在被子里偷偷地笑起来,觉得爽极了!

第二天,爸爸便来“问罪”了,我只好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清楚,乖乖“供”出了枕头和枕头套的去处,爸爸敲了敲我的脑门,无奈地说:“哎,你这孩子……”

看,我是不是很活泼、很调皮!嘻嘻,希望你能和我做朋友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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