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新冠疫情报告制度及流程范文(20篇)

时间:2023-11-22 15:41:26 作者:XY字客 最新新冠疫情报告制度及流程范文(20篇)

报告需要有明确的目的和方法,同时需要具备客观性和准确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秀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学校疫情报告制度及流程

    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保障学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打赢疫情防控战,特制定防控疫情期间学生管理方案,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1、加强疫情防控教育。利用微信平台、学院官某某,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利用“学习强国”app等软件,使学生及时了解疫情防控动态。

2、加强诚信教育。利用微信平台、学校官某某或各班开展线上班会,向学生宣传有关因瞒报产生严重后果的案例,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

3、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开展“【抗击疫情众志成城】活动;开展“我与父母共看红色电影”温情活动,传递正能量。

4、加强珍爱生命教育、感恩教育、规则教育。利用微信平台及管网,定期推送相关内容;开展珍爱生命、感恩等系列线上活动,培养学生的感恩心、责任心等。

1、实行疫情“打卡”签到制度。各班班主任每天通过班级群要求学生认真如实报告个人身体健康情况,再由班主任汇总,做好学生的健康监测。

2、建立健康台账。学生每日的健康情况需登记备案,如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第一时间上报。

1、发布心理健康服务热线。在疫情期间,若学生出现难以排解的负面情绪,可及时寻求学校心理健康服务。

2、发布。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等制定本规范。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遵循依法报告、统一规范、属地管理、准确及时、分级分类的原则。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组织人员对本规范规定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核实、确认和分级。具体分级标准详见《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系统的技术管理,网络系统维护,网络人员的指导、培训。

(三)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或其他专业防治机构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业务管理工作、网络直报和审核工作,定期汇总、分析辖区内相关领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报告发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五)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或其他专业防治机构接受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举报、咨询和监督,负责收集、核实、分析辖区内来源于其他渠道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范围,包括可能构成或已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其报告标准不完全等同于《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判定标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确认、分级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一)传染病。

1、鼠疫:发现1 例及以上鼠疫病例。

2、霍乱:发现1 例及以上霍乱病例。

3、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发现1 例及以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病人或疑似病人。

4、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现1 例及以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5、炭疽:发生1 例及以上肺炭疽病例;或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 例及以上皮肤炭疽或肠炭疽病例;或1 例及以上职业性炭疽病例。

6、甲肝/戊肝: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

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 例及以上甲肝/戊肝病例。

7、伤寒(副伤寒):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 例及以上伤寒(副伤寒)病例,或出现2 例及以上死亡。

8、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3 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 例及以上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病例,或出现2 例及以上死亡。

9、麻疹: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 例及以上麻疹病例。

10、风疹: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生10 例及以上风疹病例。

11、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 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 例及以上流脑病例,或者有2 例及以上死亡。

12、登革热:1 周内,一个县(市、区)发生5 例及以上登革热病例;或首次发现病例。

13、流行性出血热:1 周内,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 例(高发地区10 例)及以上流行性出血热病例,或者死亡1 例及以上。

14、钩端螺旋体病:1 周内,同一自然村寨、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 例及以上钩端螺旋体病病例,或者死亡1 例及以上。

15、流行性乙型脑炎:1 周内,同一乡镇、街道等发生5 例及以上乙脑病例,或者死亡1 例及以上。

16、疟疾:以行政村为单位,1 个月内,发现5 例(高发地区10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或在近3 年内无当地感染病例报告的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1 个月内发现5 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在恶性疟流行地区,以乡(镇)为单位,1 个月内发现2 例及以上恶性疟死亡病例;在非恶性疟流行地区,出现输入性恶性疟继发感染病例。

17、血吸虫病:在未控制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 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10 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点1 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5 例及以上;在传播控制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5 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点1 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3 例及以上;在传播阻断地区或非流行区,发现当地感染的病人、病牛或感染性钉螺。

18、流感:1 周内,在同一学校、幼儿园或其他集体单位发生3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5 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或发生1 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

19、流行性腮腺炎: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 例及以上流行性腮腺炎病例。

20、感染性腹泻(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中发生20 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或死亡1 例及以上。

21、猩红热: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猩红热病例。

22、水痘: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 例及以上水痘病例。

23、输血性乙肝、丙肝、hiv: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发生3 例及以上输血性乙肝、丙肝病例或疑似病例或hiv 感染。

24、新发或再发传染病:发现本县(区)从未发生过的传染病或发生本县近5 年从未报告的或国家宣布已消灭的传染病。

25、不明原因肺炎: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二)食物中毒:

1、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 人及以上或死亡1 人及以上;

2、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 人及以上或死亡1 人及以上。

3、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或死亡1 人及以上。

(三)职业中毒: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 人及以上或者死亡1 人及以上的。

(四)其他中毒:出现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以外的急性中毒病例3 例及以上的事件。

(五)环境因素事件:发生环境因素改变所致的急性病例3 例及以上。

(六)意外辐射照射事件:出现意外辐射照射人员1 例及以上。

(七)传染病菌、毒种丢失:发生鼠疫、炭疽、非典、艾滋病、霍乱、脊灰等菌毒种丢失事件。

(八)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群体性不良反应:

1、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一个预防接种单位一次预防接种活动中出现群体性疑似异常反应;或发生死亡。

2、群体预防性服药反应:一个预防服药点一次预防服药活动中出现不良反应(或心因性反应)10 例及以上;或死亡1 例及以上。

(九)医源性感染事件:医源性、实验室和医院感染暴发。

(十)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2 周内,一个医疗机构或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的不明原因疾病3 例及以上。

(十一)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事件信息。

信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步工作计划等。具体内容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二)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

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分为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

1、初次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的临床症状、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2、进程报告。

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同时,对初次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进行补充和修正。

重大及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至少按日进行进程报告。

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进行结案信息报告。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分级标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由相应级别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评估,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 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时报告事态变化情况。

新冠疫情报告制度及报告集合

为加强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幼儿园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 6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

2、在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于12小时内报告。

3、在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在24小时内报告。

幼儿园应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成立幼儿园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

计划。

和方案,落实园长负责制及各部门相应职责,规范幼儿园传染病防治工作,确保传染病防治措施在校内实施。

1、规定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保证传染病发病信息获取渠道通畅、及时。

2、幼儿园班主任老师承担疫情责任报告人,主要负责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3、幼儿园发生的各类传染病应及时填写报告,在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内上报靖安乡中心学校、甘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教育局。

4、建立幼儿园传染病登记专册,做好传染病病例的登记工作。

5、禁止瞒报、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学校疫情报告制度及流程

为了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组长:杨仁德(校长)执行组长:邓行。

副组长:胡建会黄林李世勇。

组员:樊春琴、张林林、各班班主任。

学生出现病例或疑似病例报告流程:班主任和晨检、午检、晚检检查教师发现体温异常——报校医欧小松(电话18275640495)隔离复查————疑似的报告杨仁德校长(电话13096781781)及卫健局(电话:27636876)——杨仁德校长报教育局(电话:18185280011)——普通疾病报告长征医院胡佐红(电话:18786600826)。

1.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程序和以下要求向区疾控中心和长征街道卫生院以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1)班主任和疫情报告员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

(2)班主任和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报告。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校内发生传染病,每一位教师均为义务报告员,应立即报告校医及学校领导,立即采取有效隔离措施,严防传染病蔓延。

3.班主任严密观察学生健康状况,发现异常立即联系校医进行复查,防止传染病发生。如果出现传染病的迟、漏报现象,除依照传染病法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外,学校按照情节严重与否将与当月工资和年终考核挂钩。

4.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学生时,立即采取隔离措施,请示校医,进一步到医疗单位诊治。

5.加强传染病防治意识,对未上课同学要立即与家长联系,询问未上课原因,及时做好传染病的疫情报告工作。

6.加强学生的晨午检制度,发现可疑传染病时,要立即报告领导,逐级进行核实诊断。

7.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校医及校长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发现传染病疑似病或诊断病人时,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投药和预防工作,防止传染病进一步扩大或续发。

8.学校领导要及时下班级,收集未上课学生情况,及时掌握学生生病状况,对传染病做到防患于未然。

9.班主任、晨午晚检教师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班主任或科任教师玩忽职守造成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疫情报告制度及流程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江苏省政府、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和指示精神,按照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各项文件、通知、通报,特制定本制度。

1、各班级应指定卫生委员1人,协助班主任做好本班级学生的健康管理工作。

2、各系应指定专人负责本系部学生的健康管理工作,指导学生通过app每天填报体温、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运动情况。

3、各系部应继续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每日两次健康“零报告”。

4、实施晨检和午检报告制度。各班级应按照要求进行操作,班主任及时上报晨午检情况,异常情况应报告系部书记/副书记、校医,由校医进行复检。无异常情况也应上报晨午检完成情况,缺席晨午检的应当天补检。

5、实施个人防护检查制度。疫情防控期间,全体学生应适当自备个人使用的医用外科口罩,并建议自带体温计和其他医护用品等(学校提供宿舍公用的体温计和常规消毒用具)。

6、实施公共场所体温检测制度。学校在校门口、宿舍区人口等人员密集场所出入口进行体温检测。通过检测的学生,方能入内。体温异常的,应详细登记学生的基本情况,联系班主任,报告校医,学生留在原地,进行复检。

7、实施学生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制度。因病缺课的学生,应按照《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

8、严格考勤、查寝制度。各班级应安排专人对全体学生上课和就寝情况进行检查。对于缺勤、早退、请假等学生,做好登记和追访,第一时间上报班主任。

9、实行卫生检查制度。后勤服务助、学生发展处、校团委、校系两级学生会组织学生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对教学区、实训区、公共场所、各班包干区、宿舍进行卫生检查和评比,确保环境卫生。

10、强化卫生知识宣传与教育。通过主题班会、团日活动等形式,利用好新媒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鼓励同学们自备餐具、自觉隔一米排队、不乱扔垃圾、减少人群聚集等,使公共卫生和个人防护的观念深入人心。

11、加强学生食品卫生的管理。教育学生合理营养,平衡膳食。掌握预防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12、引导学生健康作息。坚持宿舍定时供电、定时熄灯制度,引导广大学生注意用脑卫生,合理安排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增强自身免疫力。

13、强化体育锻炼。对没有身体健康方面问题的学生,每天可保持适量运动,增强身体素质。

14、组建疫情防控心理援助队伍,制订心理援助及危机干预工作方案,科学、高效、平稳、有序地开展心理危机干预与心理疏导工作,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做好隔离学生心理疏导工作。摸排了解受疫情影响的师生人群的心理健康状况,监控可能出现的群体心理危机苗头,根据所掌握的信息,及时识别高危人群,并应用各类心理危机干预技术针对相关人员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或个体咨询介入,避免冲动行为的发生。

新冠病毒疫情报告制度集合

为指导高等学校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压实高等学校防控主体责任,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精准防控,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学校的准备。

1.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按照教育部门复学复课有关规定,学校做好秋冬季节高发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师生和学校公共卫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后,周密安排学生返校报到,有序推进秋季开学工作。

2.严格落实辖区党委和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党委书记和校长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提前有序做好开学前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准备和工作安排。

3.建立完善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教育部门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指导,推动学校与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沟通协调,配合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供专业指导和人员培训服务,形成教育、卫生、学校、家庭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监测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做到业务指导、培训、巡查全覆盖。

4.学校提前熟悉掌握当地医疗服务预案,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形势和学生来源特点,制定具体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各项防控措施。校医院、医务室等应当充分发挥联系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的纽带作用。学校开学前与属地社区、公安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做好对接,开展防控应急演练。

5.提前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等防疫物资储备。在学校内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安排专人负责学校卫生设施管理、卫生保障、监督落实等工作。培养学校卫生管理员、志愿者、宣传员等校园防控队伍。

6.开学前对校园开展全面的环境卫生整治,包括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等所有场所进行彻底的卫生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对校园内使用的空调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

7.组织对教职员工及学生开展防控法规和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及时关注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心理状况,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

8.做好新生入学防疫准备。做好预案和健康提示,开展新生和家长防疫知识宣传和防护指导。统一安排好新生接送、报到、注册等各环节的防控防护措施。

(二)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准备。

9.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开学前进行连续14天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并如实上报学校。

10.及时掌握学校的各项防控制度和本地及学校所在地的疫情形势、防控规定。掌握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注意合理作息,均衡营养,加强锻炼,返校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

11.学校正式确定和通知开学时间前,学生不得提前返校。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和教职员工返校时须向学校出示一周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境外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返校时按照有关要求向学校出示核酸检测证明材料。

(一)返校途中要随身携带足量的口罩、速干手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全程佩戴好口罩,做好手卫生。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避免聚集,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要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等擦拭清洁处理。

(三)如返校途中身体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就近就医,如在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应当主动配合乘务等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防疫管理等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

(一)学校管理要求。

1.严格日常管理。坚持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等。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动态,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加强流感等秋冬季高发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处置。以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健康体魄为出发点,重视学生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提升。开展经常性防疫培训、检查排查,将疫情防控作为学校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

2.聚集性活动管理。根据校园情况合理设置人员密集度,尽可能实施最小单元群体管理,以校区、专业、楼栋、年级、班级等为单位进行学习、生活、体育等活动。尽量开放教室、自习室、图书馆、体育场等公共空间。加强各类聚集性活动管理,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组织。

3.进出校登记制度。把好校门关,教职员工和学生入校时严格进行体温检测,查看健康码,保证入校人员身体状况健康。学校要加强对外卖配送和快递人员核查、登记与管理,合理设置快递收发点。

4.教室卫生管理。加强室内通风换气,保持教室内卫生清洁,垃圾及时清理。对公共区域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如门把手、课桌椅、讲台、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等,安排专人每日进行清洁消毒。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

5.食堂卫生管理。采取错峰就餐,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建立就餐、消毒等食品卫生管理台账。加强食材采购、存储、加工和销售等环节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做好就餐区域桌椅、地面及餐(饮)具和炊具的清洁消毒。餐余垃圾及时清理和收集。

6.宿舍管理。学生宿舍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安排专人负责宿舍的卫生管理和检查。学生在宿舍区不聚集、不串门。宿舍要勤通风、勤打扫,保持厕所清洁卫生,洗手设施运行良好。做好垃圾清理和日常公共区域消毒。

7.工作人员防护措施。校(楼)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工作期间应当佩戴口罩。食堂工作人员应当穿工作服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消毒工作服。

8.健康教育课堂。把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内容纳入入学教育。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师生、家长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引导师生主动接种流感等疫苗。关注学生心理等问题,为师生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

(二)学生管理要求。

1.学生到校时,应当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安全有序报到。入校时接受体温检测,主动出示健康码,合格后方可入校。无特殊情况,尽量避免接送人员进入校区。

2.在校期间,自觉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健康监测。注意用眼卫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持宿舍卫生清洁,做好个人卫生,定期晾晒、洗涤被褥及个人衣物。

3.严格遵守学校进出管理规定,尽量减少出校,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公共场所保持社交距离。在校园内的学生和授课老师,可不戴口罩。

(一)学校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发生变化,应当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二)学生和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当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学生应当及时报告辅导员,教职员工应当及时报告校医院。学校及时安排临时隔离室进行观察,由指定专人负责对隔离者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及指导就诊。未设置校医院(医务室)的学校,应当就近前往社区或其他医疗机构进行相应处置。

(三)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学校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四)学校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学生和教职员工,要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教职员工和学生病愈后,返校要查验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单位开具的复课证明。

新冠疫情报告制度及报告集合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蔓延,切实维护全校教职工和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现制定晨午检制度:

一、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防控疫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学生晨午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每天由班主任负责对学生进行晨午检,负责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每天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晨午检。

三、晨检时间为每天上午8:00前,上报时间为每天上午8:30前;午检时间为每天下午14:30前,上报时间为每天下午15:00前。

四、晨午检中一旦发现师生中有超过37.3度症状者要密切观察,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员,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表》并将患者及时送往定点医院就诊并自行在家隔离观察。

五、晨午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有发热者(额温超过37.3度),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六、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各相关责任人对发热症状者,要每天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并对与其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各部门负责人要将患病师生情况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

七、实行疫情报告制度。各部门务必按照要求做好晨午检工作,相关责任人要将可疑情况1小时内上报学校。对疫情缓报、瞒报、漏报者,相关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考核。

1、各部门要根据制度要求展开部门工作。办公室将对各部门不定时抽查,对未按时上报《体温测试记录表》的班主任每次处以50元的负激励,对未按时上报《体温测试记录表》的部门负责人处以100元的负激励。

2、对疫情缓报、瞒报、漏报者,相关责任人要承担300元以上的损失。

幼儿园疫情报告制度及流程

为做好新冠防控工作,落实有关要求,有效预防、及时防控和消除新冠危害,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组长:园长(园长防疫第一负责人)。

副组长:副园长。

组员:后勤部、校医、保教主任、安保主任、信息员、各班班主任。

(一)园长职责。

作为幼儿园防疫专班负责人,全面指挥幼儿园新冠防控工作。

1.定时召开防控专班会议,传达并落实上级教育、卫生主管部门会议精神。

2.完善幼儿园防疫相关制度和预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幼儿园各部门员工熟悉、掌握防疫流程和技能。

3.根据具体情况宣布启动幼儿园突发防疫应急预案。

4.有确诊病例向上级主管单位、教委、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

(二)副园长职责。

1.负责落实新冠预防与应急工作,完善幼儿园临时隔离场所设置,最好达到远离、通风、有独立洗手池、独立卫生间等硬件条件。

2.为临时隔离场所配备儿童口罩、体温计、消毒液、洗手液以及专用清洁用具。

3.接幼儿园防疫领导小组组长通知后,迅速将发热教职工或者幼儿班级、姓名、发热程度等基本情况传达到防疫专班全体成员。

4.负责与发热医疗机构的接洽工作。

5.做好所有工作记录,做好舆情防控。

(三)后勤部主任职责。

1.第一时间与教职工家属或者幼儿监护人联系,告知具体情况,提醒其做好防护,迅速来校。

2.询问家属或者监护人选择私家车还是救护车去发热门诊。

3.通知幼儿园其他班级和部门启动班级应急预案,做好防护。

4.如确诊,负责起草幼儿园突发疫情情况说明,指导非防疫班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沟通和安抚工作。

(四)园医院职责。

1.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穿防护服)。

2.将发热教职工或者幼儿带到临时隔离场所,并为其戴上口罩,安抚情绪,等待家属或家长。

3.待家属或者家长到校后,配合副组长将患者送上私家车或者救护车,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4.待诊疗结果出来,第一时间向防疫专班组长、副组长汇报。

5.同时安排其他校医在做好个人防护后,迅速来到发热患者班级或部门,张贴“防疫班”标志。

6.指导防疫班保育员使用含有效氯浓度为1000mg/l的消毒液对班级内所有物品、桌椅、玩具、卫生间、床铺、门把手、地面进行消毒,对发热幼儿使用的水杯、毛巾、牙刷杯等个人物品单独高温消毒。

(五)保教主任职责。

1.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手套)。

2.了解记录发热人员所接触的人员及范围。

3.指导教师做好班级其他幼儿的心理安抚工作。

4.指导教师做好班级幼儿的体温测试和记录工作,关注全体幼儿的身体、情绪状况。

5.指导教师做好与班级其他幼儿家长的沟通和安抚工作。

(六)安保主任职责。

1.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手套)。

2.第一时间按照家长或家属的要求联系车辆。

3.通知安保人员实施高级别安保等级,幼儿园实行封闭管理,外人不得入内。

4.指导后勤人员对全校公共场所进行加强消毒。

(七)信息员职责。

1.做好个人防护。

2.收集整理突发疫情处理全过程的资料。

(八)纪检干部职责。

监督防控专班工作开展情况及报备程序是否正确。

(九)班主任职责。

1.加强对班级幼儿的护理,按照工作流程做好班级环境消毒。

2.发现幼儿情绪或者面色不正常,及时进行体温测试,连续两次发热立刻向校医报告。

3.经校医确认后,启动班级突发应急预案。在校医和保教主任指导下开展消毒、测温、与班级其他家长沟通、安抚幼儿等工作。

1.在幼儿园内发现新冠的幼儿或教职工,应急小组领导立即亲临现场指挥,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幼儿园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并由幼儿园疫情报告员马上拨打120”电话,送定点新冠医院诊治。

2.在确诊新冠后,根据新冠上报制度,立即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详实填写病例基本信息情况资料。

3.幼儿园出现新冠症状的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如果是幼儿园教职工出现新冠,也要求立即隔离,由医生初步检查后,是新冠立即到医院就诊并通知其家属。

4.患者必须及时隔离,严格掌握患者病愈返校的隔离期限,病愈者返校须持医院医生出具的医院有效证明方可入校。

5.幼儿园对新冠病人所在班级活动室或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新冠人密切接触的幼儿、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6.对疫情班要积极关注、加强晨检,在晨检中应特别注意疫情班新冠的发病特征。

7.新冠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

8.对疫情班卫生保健员在控制疫情期间应与班主任密切配合,做好信息了解工作,对幼儿进行健康监测,及时掌握疾病发生情况,落实各项应急预防和控制措施并对新冠疑似幼儿做好观察记录。

9.卫生保健员应开展疫情班消毒隔离指导工作,并负责指导和督促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

10.开展相关疾病的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如宣传专栏、课程学习、发放宣传资料等。

11.在疫情期间有病例发生的班级停止使用幼儿园公用教室等;疫情班暂停师生集体性活动,疫情班的所有用具、餐具都必须单独消毒,不可与正常班相混,消毒剂量和时间严格按各新冠的规定要求进行消毒,防止疫情的进一步蔓延。

12.疫情班班级做到不和其他正常班并班进行教学活动。

13.疫情班隔离期应自最后一例病例发病后最长潜伏期内无新发病例可结案,方可结案小结。

14.加强全园的消毒工作:按疾控制定的《各类物品消毒方法》做好各项预防性消毒工作。

15.疫情班的幼儿出入校舍专用通道,不得走其他班幼儿所用的通道。

1.预警通报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首位发现人按照相关程序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报告,由幼儿园园长或分管领导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同时向县疾病控制中心报告。并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县教委应急办,明确疫情报告的范围、内容。其次,做好新冠病因追踪。

2.各类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在没有得到证实之前,严格实行保密制度。

3.所有涉及疫情信息的资料均应按相关要求妥善保管、处置。

4.未经授权或未通过正式渠道公布的疫情信息,任何个人或媒体不得随意宣传。

5.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全面。

疫情报告制度

一、责任疫情报告人在就诊、出诊病人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必须一依法向区卫生监督和预防保健中心报告。

二、疫情报告病种即及时限: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1.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城镇应于2小时内,农村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2.责任疫情报告人对于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时,城镇于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检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3.对于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检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三、法定传染病必须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其质量要求:

1.内容填写完整,不得漏项、错项,14岁以下儿童必须填写家长姓名。

2.当发现病例职业为学生和教师时,应详细询问患者所在的学校、年级和班级。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时,应在工作单位一栏填写学校、年级和班级。

3.填报订正卡片、转归卡片要做出标记。

4.填写项目准确,病人住址要详实具体,字迹工整、清楚易认。

5.卡片及时报出。即做出诊断的日期至邮局加送。

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报告流程范文

为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校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责任人。

二、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网络,明确职责,发现疫情逐级上报并收集、汇总。

三、班主任如发现有疑似的传染病要报告校医。

四、教研组长或处室主任负责对教职工传染病的报告。

患传染病的教职工复工时,必须持有医院出据的康复证明方可上班。

五、校医接到疫情报告,核实清楚后立即上报教育和卫生部门,填写传染病情况报告表。

六、学校疫情报告人应积极参加相关机构组织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知识的培训。

七、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

疫情报告制度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和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科学排查、及时上报”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一、疫情报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海灵副组长:王海萍。

组员:符惠梅各班班主任保育员。

1.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时对全园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4.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晨检、午检工作。

三、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

1.晨检应在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保育员对早晨进入教室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卫生状况,发出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午检也如此)。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呼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老师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排查人。疫情排查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幼儿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

4.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幼儿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报告方式:

(1)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向教育局报告。

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班主任或保育员------学校疫情排查人------园长------教育局------澄迈县卫生防疫站。

(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园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年幼儿园疫情报告制度及流程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有关要求,特制定我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周某某主任为我园责任疫情报告人,幼儿园其他教职员工、幼儿发现传染病。

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和园长提供情况。

2、定期对全园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晨检工作。

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幼儿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

通讯方式向镇教办报告。

幼儿园建立幼儿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幼儿园的老师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及任课老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校外培训机构新冠病毒疫情报告制度

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推进这项改革对完善农村治理、保障农民权益、探索形成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具有重大意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议题。为全面了解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情况,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宜品的带领下,市人大农工委制定了工作方案,4月下旬,到xxxx进行了学习考察;**月13日,到**村等地实地调研并查阅相关资料;*月28日,组织召开了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县区负责人和村支部书记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汇报,了解各县区改革推进情况以及基层人员对这次改革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20××年12月,我市**区作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试点,开始进行试点股改。20**年6月,在总结**区3个试点村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市在全省率先试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下发,要求从20**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完成集体清产核资,5年时间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20**年,我市被认定为全省一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体推进试点市,**区、范县被认定为全国第二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区),**区还被认定为全国第三批农村集体“三资”(即资产、资源、资金)管理示范县(区)。截至20**年10月底,**区、范县已全面完成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任务。20**年6月,**市又被农业农村部列入整市试点,成为全省一个、省级双试点市。

20××年以来,我市从改革试点村、试点县再到整市推进,市、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积极盘活农村各项生产要素,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呈现出全面发力、纵深推进的良好局面。

(一)完善制度,保障改革有序开展。我市各级政府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都高度重视,研究政策,成立组织,先后制定印发《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改革文件,对改革的目标、步骤、举措进行细化分解,为稳步推进这项改革提供了政策指导和制度保障。试点县**区落实县级领导分包乡(镇、办)局委包村工作责任制,制定“推进会、现场会、早餐会”三会制度,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改革顺利进行,为全市推进改革探索了方法、积累了经验。

(二)抓住重点,实现改革有序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环节是清产核资和成员认定,这两个环节既是改革的基础,也是改革的关键。范县抽取特色经济村、非经营资产村、贫困村、滩区迁建村、城边村等涵盖多个类型的25个村作为试点,创新实施“图表作战”工作法,对村集体货币资金、库存物资、对外投资等资产分类统计,确保清产核资一目了然。在成员认定方面,创新实施“221”工作法,即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阶段,分别进行2次确认和2次公示,召开1次群众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在总结试点县区经验的基础上,市政府分类指导,同时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优势,一村一策,保证了清产核资和成员认定环节的顺利进行。截至目前,全市2984个行政村已全部完成清产核资,资金总额59.98亿元;完成成员界定2695个村,占比90.32%,界定成员总数323.32万个。

(三)实践“三变”,改革成效初步显现。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村变股民(简称“三变”)是xx省六盘水市创新实践总结出来的农村改革成功经验。在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我市根据各村实际情况,通过组建合作社,采取农村土地入股、集体和财政资金入股等方式,把集体资源折股量化变为集体资产,积极实践“三变”改革,发展集体经济,取得了一定成效。**区大庆办赵村集体投资7000万元建成东建材市场,集体经济规模达5.33亿元,村民股东年分红377.6万元;开发区皇甫办马辛庄村完成股改后,利用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植入社会资本建设马辛庄民俗小镇,项目运营后预计年营业收入达3亿元。目前,我市共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695个、股份合作社2581个,股东302.63万个,量化资产总额43.70亿元,其中量化经营性资产13.57亿元。全市874个村有集体经营收入,比上年增加267个,其中67个村的农民实现了按股分红。

(四)建立平台,农村产权交易和“三资”监管有了途径。**区建成了全市第一家土地权属电子数据库和“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并开发手机app,方便群众随时随地了解交易信息。同时,作为农业部第三批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区),**区还探索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对全区农村资金、集体资产、集体资源进行统一监管,实现了“三资”监管网络平台监控;**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大厅安装了个人信用报告自助查询机,成为我省首家在非金融系统安装的查询机。目前,我市已建成7个县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87个乡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大厅,累计发布信息9321条,完成产权交易2942宗。

二、我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目前看,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展顺利,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重视不够,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缺乏领头人。部分干部对改革认识上有局限性,对改革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持续性、长期性认识不足。不少村干部思想僵化,观念守旧,跟不上市场经济新形势,缺乏开拓创新精神,没有发展集体经济的能力。

(二)后劲不足,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缺少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目前我市占大多数的行政村基础设施落后、农村集体积累薄弱,后续建设资金短缺,即便是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村,也主要依靠集体机动地发包、房屋租赁收租金,发展集体经济缺少路子,集体经济发展后劲乏力。

(三)政策滞后,发展集体产业缺乏相关政策引导和金融信贷支持。股份合作社管理权责不明、内部运行机制不健全,不能依法在工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不能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在进行经营、管理等经济活动时面临法律和政策风险。有关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金融、用地、税费等相关配套政策不完善、不到位,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

(四)宣传引导不够,改革氛围不浓。我市大部分农村可供量化的集体资产不多,群众对改革的目的和意义存在误区,对农村集体改革、股份合作社运行存在疑虑,片面认为改革就是为了分红,改不改革,跟自己关系不大,参与意识不强。

(五)农经体系不健全,农村“三资”监管体制有待完善。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是推进改革的主要业务承担单位。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农经站在编人员145人,有专业技术职称61人,仅占人员总数的41%。市经开区、市工业园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还未设立乡镇农经站,一些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未明确编制和人员,日常管理队伍以兼职为主。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充足、专业素质低、经费难保障等问题,影响制约了农村改革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三、几点建议。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要通过改革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明晰产权、完善权能,探索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要推进这项改革向纵深发展,不仅要抓好改革的重点环节,而且要向改革要活力、向改革要效益,形成“有机制、有人才、有资金、有路子”发展集体经济的良好局面。

(一)突出党建引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政府要深刻领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现实意义和对农村发展的积极影响,站在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牢制度基础的高度,认识、重视、推进这项改革,不断深化改革成果。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建立主要领导部署、过问、协调、督办责任制,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切实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改革推进慢的县、乡,要认真梳理总结前段工作,找准差距,分析症结,实事求是,尊重农民群众选择;对改革成效不明显的村,要分析原因,分类推进,让广大农民群众切实享受到改革带来的红利。

(二)突出农民主体地位,切实营造有利改革的环境氛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为农民办实事、办好事,必须要得到农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要充分尊重和发挥农民的主体地位。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宣传发动群众,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改革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改革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要充分发挥群众的智慧,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通过村民自治的方式解决。

(三)推进配套政策落实,合力推进改革向纵深发展。要认真研究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用足用活改革政策,对需要地方出台配套政策的,要及时研究出台,及时推进实施;对需要地方配套资金的,要及时纳入财政预算。要加强农村“三资”监管,健全“三资”管理制度,完善问责、监督机制,从制度上预防村干部的“微腐败”。要按照“确权、赋能、搞活”三步走的总体思路,尽快出台落实金融、土地、税收等相关政策,完善开展农村产权交易制度,形成推进改革向纵深发展的制度安排和有效机制。

(四)注重改革成效,积极探索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新途径。首先要加强对已组建的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指导,使其经营管理逐步规范化、科学化;尽快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确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二要认真总结运行良好的农村股份合作社的经营模式、经验教训,逐步建立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股权分红长效机制,并不断推广其成功做法,使其成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三要积极借鉴外地市先进经验,如利用没有承包到户的集体“四荒”地等资源,发展现代农业项目;利用人文、历史等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利用闲置的各类房产设施、集体建设用地等,发展租赁物业;利用集体积累、政府帮扶等资金,通过入股或者参股一些企业等形式来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让改革成效不断显现。

(五)加强队伍建设,为深化农村改革提供人才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要加强农村两支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三农”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培养本土人才,鼓励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建立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县乡村涉农工作干部队伍,保障工作和业务经费支出,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二是加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通过业务培训、典型带动、名师带徒等方式,培育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深化农村改革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保障。

疫情报告制度

传染病是传染病学中可能会考到的部分,整理传染病如下:

(一)组织管理。

卫生传染病院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1、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当地卫生院负责对行政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设置专门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和监督;设置专门工作人员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2、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配合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搜集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3、负责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维护和管理,疫情资料的报告、分析、利用与反馈;开展技术指导。

4、负责人员培训与指导,对下级卫生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1、卫生院防保科每天应进行疫情信息网络监控;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例异常增加、罕见传染病病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公共卫生信息,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为业务科室及时提供传染病疫情信息。

2、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应分别登录系统进行审核确认与查重。

3、疫情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疫情电话通讯畅通,节假日将疫情报告电话转接办公室电话上,同时保证24小时信号通畅。

传染病疫情的通报与公布,按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试行)》执行。

1、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单位、政府和有关领导报告并通报本级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周边省份和地区传染病疫情等相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发现甲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乙类传染病以及不明原因疾病爆发等未治愈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离开报告所在地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将该病人的相关信息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其到达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通报。

3、卫生院当辖区内发现动物间和人间发生的人畜共患传染病(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炭疽、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黑热病、包虫病等)暴发、流行时,及时向辖区畜牧站报告(专报),并在疾病流行期间互相通报各有关疫情信息。

4、卫生院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专职人员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每月对《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的疫情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主要内容有法定传染病监测分析、各类传染病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分析、报告及时性评价和重点提示五大部分。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时限及内容。

1、报告程序防保科接到电话、传真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发现甲类及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其它乙类及丙类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时,及时对疫情报告进行核实、分析,同时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电话记录表》后,报相关部门。

2、报告内容主要报告内容有疫情发生基本情况(发生地点、波及范围、波及人数、可能传播途径等),疫情发生简要经过,当地卫生机构对疫情处理措施等。

3、报告时限从防保科接到疫情,报告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个过程在1小时内完成。当辖区内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于2小时内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1)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如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人,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2)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卫生部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地方性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3)对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五)调查。

卫生院接到甲类传染病、传染病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等的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接到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疫情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六)卫生院及有关科室和个人应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与权限分配管理规程》(试行)有关规定,分配给科室的疫情信息查询帐号及密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将负责人名单报信息管理科疫情室备案,如发现帐户和密码信息泄露,请立即报告疫情室,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后果自负。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责任,疫情资料对外公布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对外泄露疫情资料,如有违反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八)质量控制。

卫生院负责责任范围内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应提出工作要求,部署工作任务,承担疫情资料收集、上报和反馈工作。对辖区内个体诊所和下级卫生所的疫情报告工作进行培训、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九)奖惩措施。

各级卫生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2、未按规定建立专门的流行病学流行队伍,进行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在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未按规定派人进行现场调查的;

4、未按规定上报疫情或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各责任报告单位对周末及节假日加班进行疫情报告、监测和分析的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排补休并给予补贴。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及疫情报告流程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我校责成卫生保健教师为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二、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卫生院报告,同时上报到属地教育行政部门。

(一)学校常见传染病报告时限和内容。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2.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二)国家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和内容。

1.疫情报告人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非典疑似病人时,应在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

2.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乙类和丙类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时,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

三、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校外培训机构新冠病毒疫情报告制度

1、要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业务学习,提高自身政治觉悟和党性修养。首先要加强理论学习,增强理论功底。坚持理论方针政策学习,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始终如一地和党中央、中央军委保持高度一致;其次,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辩证法和业务技术知识,以利于在实践中、在工作中客观公正地处理问题,提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三是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以利于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增强反腐拒变的能力,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本色;四是学习先进人物,以他们为楷模。

2、必须一切从实际出发,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不深入基层深入民兵连了解情况就不知道新形势下民兵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因此要多和民兵连长交谈,多和民兵谈心,多向兄弟单位学习。牢固树立党的宗旨意识,是树立正确理想信念的根本基层,是保持谦虚谨慎的重要法宝,是密切联系群众的核心需要。

3、必须始终心系群众,坚持清正廉洁。一是时刻牢记党的宗旨意识。与群众心相连、情相系,保持同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体现。不管做什么事情,干什么工作,都要切切实实地想为群众所想、急为群众所急,时时刻刻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上。二是时时、事事、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不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亲人谋不正当利益。时刻警示自己是农民的儿子,严格按政策办事,不吃请,不酗酒,不利用公车办私事,树立“克勤克俭,从严从廉,以艰苦为本,以艰苦为荣,以朴素为乐”思想;从根本上维护共产党员的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整改措施。

1、加强纪律性,理论联系实际,求真务实。

经常、反复学习党章和廉洁自律准则、问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做到警钟长鸣。对照党章党规严于律己、严以修身,按时交纳党费,积极参加党的活动,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2)抱着对事业、对群众负责的态度干工作、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信访事项。对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诉求要当作自己家人的事来认真调查,当作自己的事认真处理。3)确保政令畅通,把工作落到实处。

2、密切联系群众,做好人民公仆。

1)要深入基层,和民兵连长多交流,和民兵多谈心,使民兵工作既切合我街道实际又创新工作思路。2)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上访说明他有需要解决的诉求。对待来访群众要学会换位思考,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到位一处理”对合理诉求要解决到位,不合理的诉求要做好疏导解释,涉法涉诉的引导依法解决。同时按照聂书记提出的“接、解、结”信访工作法,认真接待每一位信访人,认真调查处理每一个信访件。3)深入群众,多了解贫困户和帮扶对象的情况,帮助解决帮扶对象的实际困难。

3、牢记党的宗旨,增强服务意识,勇于担当。

1)克服因循守旧、安步当车的思想,不断学习,增强创新意识,与时俱进;克服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尽心尽力尽责,站好最后一班岗。2)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深入调查,和上访人聊天谈心,真正了解上访人心声和上访意图,挖出问题症结,找出解决问题的途径;3)加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端正工作态度。要想发财就别做官,共产党的干部就是要保持先进性,就是要能吃苦不怕吃亏。

4、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发扬艰苦奋斗精神。

1)继承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树立乐于奉献的精神。雷锋同志做了好事从来不留名,不图利,乐于奉献,乐于实干,乐于默默无闻。2)破除“礼尚往来”的陋习,大兴勤俭办红白事之风。同事、同学家中有红白事,可以打一个电话,发一个信息,表示慰问或祝贺。家庭有困难的同事可以以组织为依托进行捐助。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加强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幼儿园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幼儿园的传播流行,确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登记与报告工作。

二、幼儿园疫情报告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教育局报告。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等,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痛病或其它发生公共卫生事例,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为推进我园健康、稳定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落实责任制,及时发现问题和整理隐患,扎扎实实做好我园安全工作。

1、责任制:

园长是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的第一负责人,负总则。层层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

2、追究制:

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收不放过。

3、措施:

(1)、实行一票否决制,依法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

(2)、对存在失职、渎职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严重危害社会的,立即上交司法部门处理。

为加强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幼儿园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列》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幼儿园内传播流行,各级各类幼儿园确实落实设置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情报人。二、幼儿园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要求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单位报告。

1、幼儿园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定期对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每天进行晨检,对缺勤的幼儿通知家长了解情况,并进行登记。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及时告知幼儿园疫情报告责任人,并通知家长,疫情报告责任人进行进一步排查。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以最快捷方式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部门报告,做到不漏报,不瞒报。

4、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或共同饮水史时,幼儿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向医务室报告;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立即向疾控中心报告;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报告;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24小时内报告。

疫情报告制度

为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暴发疫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管理规范》《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技术指南》制定传染病暴发疫情报告制度。

传染病暴发疫情:在一个局部地区短期内突然发生多例同一传染病病人。通常是指一个单位、一个村庄因同一因素于某病的平均潜伏期内,出现一定的病例数,达到相关传染病监测方案规定例数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相关信息例数。

1、责任报告单位。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与群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机构,如检验检疫机构、教育机构等。

2、责任报告人。

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情管理人员。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暴发疫情后,应当在2小时内尽快向上级疾控机构、本单位主管领导报告,并通知相关科室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确认,及时采取措施,写出暴发疫情处理报告报告事态进展。

经调查核实确认后的暴发疫情报告应包括事件波及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

各级各类疾控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在相应科室安排专人负责暴发疫情报告,并做好记录。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报告流程

为贯彻落实省市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经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确保各类信息、各项数据上报及时、准确、全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对市外返乡人员特别是湖北、广州、浙江、江苏四省,武汉、孝感、黄冈、温州等疫情较重地区返乡人员及密切接触者,进一步梳理排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信息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一人一档”“一人一表”,一律落实隔离措施。返乡人员应主动向所在村居、社区报告,要宣传动员城乡居民向所在村居社区提供返乡人员信息并如实报告。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全面掌握本部门本企业返岗(复工)人员情况并做好登记报告。

二、明确责任单位和报告事项。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是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的责任单位。报告事项如下:返乡人员身份信息、返乡(返岗)时间、健康状况、体温情况、接触者信息、隔离措施、医疗措施等。

三、严格报告程序和时间。报告事项应时时更新、动态跟踪。要明确专人专职负责联系、汇总、报送等有关工作。所上报的各类信息、数据须经各镇街、部门、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扫描后于每天中午12:00点前分别按要求报区疫情防治、社会随访等专班。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程序、时限第一时间准确、全面上报信息数据。同时,要做好****,严禁外传、泄露相关信息数据。对不按要求上报、泄露信息者,给予严肃处理。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疫情管理人员定时收集传染病卡片并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卡片或填写不规范的卡片要及时向填写人员查询、核对,准确无误后及时将疫情信息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登记。

2、对已报告的传染病卡片当诊断变更、死亡或误报时要及时做出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3、定期对已上报的传染病卡片进行查重,对重卡进行剔除。

4、发现本年度内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

5、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的疾病暴发、少见传染病和本地已消除的传染病的报告信息,立即上报院领导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区疾病控制中心确认后,按照法定时限通过网络报告信息。

6、疫情分析资料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使主管领导及时掌握动态。

7、传染病报告记录资料要保存3年,网络直报的疫情信息和相关资料定期导出,制成电子文档双重备份。

9、疫情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账号和密码,密码要一个月更换一次。

10、对疫情信息资料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密。

1、加强疫情报告工作管理,建立疫情报告管理组织。设立疫情报告管理室,固定专用微机和设备用于网络直报工作。

2、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2种)。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26种)。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11种)。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水痘、森林脑炎、结核性胸膜炎、手足口病、人感染猪链球菌、不明原因肺炎、不明原因、其它)。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

4、保健科负责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6、临床科室、化验室、放射室等要按要求建立门诊日志和传染病登记,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7、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8、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钢笔或圆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

9、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或授意他人瞒报、谎报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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