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人高一(通用16篇)

时间:2023-11-28 00:00:47 作者:碧墨

优秀作文不仅能够简洁明了地阐述问题,还能够展现作者对于问题的深入思考。通过阅读以下优秀作文,我们可以感受到作者的真情流露和对人生的思考。

这个人_高一作文

黄予童这个人,比较喜欢说话,上课发言总是离不开她,老师办公室也常有她的身影。她是体育课代表,每次她都能把队伍整理得整整齐齐,总是受到老师的表扬。

她比较擅长弹钢琴,总能弹出一首又一首美妙的歌曲。她还是个朗诵高手,每当朗诵课文时,她都是压轴,还能把课文读得摇头晃脑,很有激情。年级段比赛,班里选出来的总是她,连主持人的身份都跟她形影不离。

她的名字还常引人发笑,黄予童,黄予童,渐渐地就变成了“黄鱼头”。刚开始,她很生气,但慢慢地就习以为常了。就连运动会写加油牌,啦啦队都把她的大名写成“芋头”,这让她哭笑不得。

她还有个老毛病,作业总是不能按时交,要么是没带,要么是没做,所以在作业黑名单里,她是个“常客”。而且她做一件事总是拖拖拉拉,常挨老爸老妈骂。

你要问我为什么这么熟悉她,我只能对你说:“不好意思,这个人就是我!”

这个人_高一作文

每一次回家,我都要路过小卖部。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发现在小卖部的门口我经常可以看见一个老头买灯泡,而且买的都是老式的,不是现在流行的节能灯泡,我很奇怪,心想:这老头买这么多灯泡干嘛?还专门买老灯泡。

那一天放学回家,我又看见了他,他刚买好灯泡,付了钱正准备要走,我大声地问他:“老爷爷,你买这么多的灯泡干什么?”他没有说话,好像对我的话根本就不屑一顾。我想他是不想让我知道为什么,可这越发增加了我的好奇心。为什么他隔三差四的去买灯泡,而且每次都只买一个,从不多买,要是多买几个也就没有必要经常跑小卖部了嘛!

那天,我又碰见他,我想老人一般都喜欢乖巧的孩子,于是我想先和他拉一拉关系再说出我的疑问,于是我甜甜的笑着对他叫道:“大爷好!”可是他依旧没有理我。我很纳闷,总不至于这么拒人于千里之外吧!怪人,我仔细打量了一番:他长得又瘦又高,头发花白,而且很长,在他的左眉上有一个红痣,整张脸皱巴巴的,看上去很慈祥。可是他怎么不理会我呢?碰了两次钉子以后,我再也没胆量去和他说话了,每次看到他顶多多看几眼,心里的疑虑却更多了。

后来,我去小卖部给爸爸买冰水喝,他也在,付钱的时候我才发现他买灯泡给的钱全是硬币,我就不明白了,他哪来的那么多的硬币啊?别人想要都没有,他怎么不用纸钞呢?等他走后,我问小卖部的老板,老板对我说说:“他呀,是个老兵,一次不小心把耳朵给炸聋了,所以他才被分配到我们小区的。对了,他的老伴也是个聋子,他和他老伴很少一起出门,一个人出门回来的时候为了让在家的人开门,按门铃听不到,就按门外的电灯开关,里面的人看见灯亮了,就知道对方回来要开门了。所以他家的灯泡老是坏掉,他们的生活很不好,所以只能买价格偏低的不节能的灯泡,他的儿子当了兵,可是在一次抢险中牺牲了,多可怜……”

从那以后,我再也不觉得那个老人是怪人了,并且我让更多的人知道了这个可怜的老人。大家都很关心那位老人和他的老伴,哪家有什么好吃的,都会记得拿一些给他们,逢年过节,我们都会送点什么给他们。他还是经常来买灯泡,但是次数明显少了,因为有我时常用零花钱买了偷偷送给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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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就决定了人生1/2的道路。搞文科的,没准十几年后,养出了一个诺贝尔文学奖,搞理系的,说不好,几十年后,火星的第一批住民就是中国人。只有三年,时间真的不长,咱都走过了5个3年了。现在正在并将艰苦的度过。剧中的旁白,用不着你白话,你画中的白不是你白画。一心只管自己,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管黑板。逼自己,逼自己一把,用痛苦的,炼狱级的三年换今后的60年,汇率一比廿,没有比这更值的交易了。人民币兑英镑都才一比十几。凡事把刀架在自己的脖子上再考虑:是否有利于学习进步;是否有利于今后发展;是否有利于人生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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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飘飘,一个少年在绿茵场上驰骋,像一道白色的闪电,瞬间撕开了对手布下的层层防线。看!转身、射门!球在空中划过一道美丽的弧线,落入球网。

这个少年便是我的好朋友,也是一个让我佩服的人。他个子不高,瘦瘦小小,却有着惊人的毅力和不服输的精神。记得他刚加入球队时,因为过于矮小,先天条件不够好,是最不被大家看好的那个。但他没有放弃,加倍地练习,一步步走到了球队主力前锋的位置。训练时,别人跑两圈儿,他跑四圈儿,他好像从来就没有停下过。就算是业余时间他也会带着足球独自刻苦地练习。我被他的精神所感动,主动和他交朋友。在所有人都对他嗤之以鼻的时候,我的鼓励仿佛给了他前进的动力,他训练更加刻苦了。后来,我们成了形影不离的朋友。我也被他带动,每天加倍训练,虽然精疲力尽,但还是沉浸在足球和友谊的快乐中。我们相互帮助、相互学习、相互鼓励、共同成长,慢慢的,我们携手成为了校队的绝对主力。

在一次全区大赛中,我们一路过关斩将。在他的全力进攻下,每场比赛都如同摧枯拉朽、风卷残云一般。遇到弱队时,他毫不懈怠。遇到强队时,更激发了他对胜利的渴望,于是更加卖力。就这样,我们一路凯歌挺进了决赛。决赛的对手是蝉联五年冠军的王牌球队。看着人高马大的对方球员,大家都心灰意冷,但他却异常自信,鼓励我们说:“我们已经赢了好几场了,我们很强,这场一定会赢的!”终于,比赛开始了。不出所料,对方确实很厉害,还没等我们进入状态,就已经丢了三个球。大家都垂头丧气,只有他没有气馁,拍着手大叫道:“不就三个球吗?时间还早,一定能追回来。”说着就冲上去和对方球员拼抢,但矮一头的他根本不是对手,被撞倒在地,接着又爬起来继续拼抢,胳膊上的血慢慢渗了出来,他全然不顾,依旧在快速地奔跑。我们的斗志被他激发起来了,大家拼尽全力,一比三、二比三、三比三、四比三!随着一声哨响,比赛结束,我们赢了!由于一个永不服输的瘦小少年的鼓励,我们竟然完成了不可能的逆转。

站在最高的领奖台上,听着台下如潮水般的掌声。此时此刻的我,感到我们是最骄傲的、最团结的、最奋不顾身的!

他顽强拼搏永不服输的精神,一直激励着我。我知道以后还会有许多新的朋友,但他始终会是我记忆中一颗耀眼的明星,会是我永远佩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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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一个人跟我说,她跟我小学同学分到了一个班,而且是一个比较奇怪的人,我做梦都没有想到两个人会分到一个班。

在我的中学时代,王琦雯是在初二的时候,加入我们班的,在短短的三个月后,马条决定去追企鹅,当然企鹅也被我欺负得很惨。

可是我有欺负她么?

很多人都认为我和马条一起在欺负她,可是我明明什么都没有做!

企鹅这个人其实很脆弱,但是为什么她在大家眼中是一个坚强的人呢?因为她恢复很快,以至于都没有人能发现她的情感波动。但是我的发现不止于此。

她是一个很爱哭的人,爱哭程度不亚于某个人,也非常喜欢在下课的时候哭,哭的时间也非常的短,但还是有不少的眼泪流了下来。这时候,有一个人叫做刘嘉燕烨,就会在旁边说:你们这些男生,一天到晚就知道调戏女生,结果伤害了一大堆女生的心!

这仅仅只是马条啊,我可是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事,天天被人当白痴耍,什么时候轮到我来耍别人啊!更别说伤害女孩子的心了,过了15个1111了。

而我的这个小学同学的性格完全跟她不一样,至少在我看来比她独立多了,不会像企鹅一样一天到晚为了那点小事哭。

虽然不练跆拳道,但是打架绝对比万美娟要强悍许多,在小学给她的绰号是人形兵器。

可以说,从小学一年级到六年级,我是不知道怎么在这个人的魔抓之下逃离出来的。

可以跟打架说的是,我在六年级最后的一次去她家参加她的生日派对的时候,送的是一把卡拉什尼科夫ak-47,结果她玩的不亦乐乎,在我的头上开了一枪。如果企鹅你去她家参加她的生日派对的话要尝下她妈妈做的寿司,还有帮我看下那把枪还在不在。

顺便提一下她的名字叫做李修平,和中央电视台某个工作人员的名字一模一样,有时候在看完新闻联播的时候可以找一下这个名字。

王琦雯这个人,希望你可以在她身上学到你没有的坚强,或者说是一种乐观豁达的一种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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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多个朋友,多条路。可是有的朋友不一定就会帮助你,反而会害你。

背着书包,站在校门口,仰望着“中学”两个大字,心里开心的不得了。今天是军训的最后一上午。到了下午,我就是一名中学生了!

进了班级刚坐好,就有一位女老师走了进来“大家好,我是你们的班主任,张晓燕。”“老师好!”“嗯,都来了吧,那你们就先熟悉熟悉吧。”嗯,好多人啊,先跟我同桌熟悉一下,刚想说话,“嗨,你好,我叫李安!”同桌就扭头过来对我说“你叫什么?”“我?我叫郭天。”我尴尬的说,“郭天?好奇怪的名字………那我们就交个朋友吧!”“好!”第一个朋友。

几天过去了,到了星期五。“郭天,今天上午第三节是电脑课吧?”“对啊。”“没什么,就是问问。”第三节课。李安一上课就跑去了电脑室,其他人也陆陆续续的走去了。电脑老师也是个女老师,估计年龄在40到45岁之间,戴着眼镜,胖胖的,给人一种和蔼的感觉。但外表并不能说明什么,再次响铃时候,还有的同学没坐好。这时,电脑老师一声大吼“都给我坐好!没坐好的给我站在那站着!”我们吃了一惊,那些没坐好的同学可想而知,更是吓的赶紧坐好。等都坐好时,电脑老师才慢慢的讲这讲那。突然,我旁边的同学说“你好,我叫赵皓,交个朋友吧,你叫什么?”我顺着他的方向看去,他用手指着我“别看了,就是你!”“哦,哈哈。”我有些尴尬的笑了笑“我叫郭天!你好!”第二个朋友。

初二,大家都熟悉之后。下课了,我一个人坐在座位上写字。由于教室太吵,以至于赵皓偷偷的接近我都不知道,他站在我后面,突然大声叫“啊!”吓的我心凉了半截“赵皓!你干什么!”赵皓无所谓“我只是看你那么认真,想吓吓你罢了。”“我去你的”当时我就推了他一下,没想到,这一下,让我看清了赵皓的真面目――我们打了起来,被制止以后赵皓还恶人先告状。他有一帮“朋友”――他所谓的朋友只是建立在利益上的。都说是我先打他的,任我怎么解释,班主任就是不信,把我教育了一顿。虽然我和赵皓都没说绝交,但实际上在从办公室回来的时候,我已经不把赵皓当朋友了,这也算是一种绝交吧。绝交。

想交朋友,就要先看清对方的人品,只有看清对方的人品之后,你才会明白,这个人该不该交朋友。

这个人_高一作文

吴直竞,他是我们班上公认的沙包{手,至少能扔二十米!如果你跟他比丢沙包,你,必输!他手上的沙包一扔,这沙包就好似要穿越世界。所以你想跟他比试的话,还是小心一点好!

还有,他在班级里面也算公认的“大嗓门”了。班里有同学早读不认真,他会一本正经地敲讲台桌,并响亮地喊道:“你们还读不读啦?”那声音很有杀伤力,那样子活像一个小老师,非常严肃。

在班里,同学们给他取了很多很可爱的绰号,比如"喷喷水大王"、"纸巾"、"植树"、"直升机"、"姓吴的"等等。他的绰号有n个,我数都数不过来了。

他如果想了解一些军事、航天里的科学知识,学校的电脑室是他最好的选择。那儿有书,方便查阅,根本不用他打开电脑。他一查完资料,回到教室,就一头钻进他的"发明柜子",钻出来时都会有一个"小发明"跟着他的头和手一起出来呢。

说到这儿时,你一定奇怪:为啥我知道他那么多"鸡毛蒜皮"的小事呢?因为我就是那个力气大,绰号多的吴直竞呀!

我这个人

瞧,这个在书桌前,一边哼着音乐,一边写作的女孩是谁?再仔细一看,她留着一头清爽的短发,似乎不怕夏日的炎热,一双充满灵感与智慧的黑色眼瞳,优美的旋律从嘴中流露,她就是我,独一无二的我——潇洛淋。

"nothingcannotpass,butcouldnotgohome."(没有什么过不去只是再也回不去)这是我最喜欢的。

格言。

有的时候,在家里好多孤单,家附近根本没有朋友和我玩,我表面上很坚强,但内心好脆弱"stillfellalone."(感觉好孤单)在家里只有电脑和电视作伴,自从住宿后,我有了另一种与众不同的温暖记得那是去年的元宵节,我和一些住宿男生并没有回家,和家人团聚在餐桌上,我们闷闷不乐的吃着晚饭,心中尽想着自己的爸爸妈妈,回想着往年和家人的共聚一堂这是沉默已久的范思哲开口了:“大家开心一点嘛!我们不就是家人吗?!”听得出,他也是很想念自己的家人的但他的话深深地震撼了我,我想到:是啊五年的相处下,来每次比赛赢了,大家都很开心;比赛输了,我们也互相打气从不气馁,我们就像一家人一样,风雨同舟的一起走来的啊!

我的理想。

是成为一名音乐家,我希望大家听了我的歌后会感觉幸福。我的同桌阿张他唱歌非常好听,平时听他唱歌都会有一种温暖的的感觉,我可不能输给他啦!

我这个人

我这个人,从外貌上看就是太普通了:中等身材,两眼一鼻,衣着朴素……给人感觉就是过目既忘,套用同学的一句话,如果有人要招聘特工,要求是:过目即忘,那我一定无法当选。因为在我面试完后,招聘人员已经忘了我是谁了。若偏要说些不普通的,那便是学习成绩略显摆的上台面被班上同学说授予“学霸”之名。不过对此称号,我一直不敢认同。

我这个人,平时的爱好便是看书了。闲暇之时,找一个靠窗的位子,手捧一本书,就静静的阅读。看斑点的阳光,透过树梢洒落于书页,或品味《三国》里关羽的义薄云天,或欣赏《水浒》里众好汉的壮志豪情,或品读《岳飞传》中岳飞的报国之志……清风拂过,便让书香盈袖,多么美好的境界。

我这个人,“静若处子,可动也是脱兔的”,这从我在篮球场上的挥洒的汗水便可见一般,每个晴朗的早晨,我总会约几个同学,一起迎着朝阳,向球场奔去。到了场上,我总是第一个拿起球,向篮筐疾驰而去,然后脚下一跃,手上一勾,球进了。再回首看看其他同学,还在抱着球不知在端详什么。在打球中,我更喜欢游走于场中,为队友穿针引线,一会从东跑到西,再从北到南,尽管累得汗流浃背,但也充实。相比于死守篮下抢篮板球的中锋我便不太愿担当。因为我的骨髓里奔腾的血液,那股热情,不愿意让我那么做。

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这就是我,也只能是我。

我这个人_

我们班上有这样一个可爱的女孩子,她的外号有两个,一个是“复读机”,另一个是“告状大王”。

她的头大大的,眼睛也很大,像两颗大大亮亮的黑宝石。她很瘦,手指头都细细的,是我们班最爱干净的一个。

图片。

她很喜欢数学课和英语课,因为数学的作业很有趣,英语的作业有配音练习。记得有一次上课时,老师说一句,她在底下也说一句,所以大家叫她“复读机”。

还有一次,哥哥在家里吃零食。她说:“哥哥,妈妈不是说这个星期你不能吃零食了吗?给我吃吧。你再吃,我就跟妈妈说了!”

这时候妈妈来了,她立刻告状:“哥哥在吃我的零食。”哥哥说:“我没有吃你的。”妈妈说:”唉,我说不让你吃零食,你为啥还吃呀?再吃下个星期也别吃了。你还有多少作业?马上去写!”

这下哥哥没话可说了,“妈妈,哥哥的作业一直都没有写。他回来到现在一个都没有写。”果然,妈妈生气了:”快写去,妹妹的作业都写完了,你还没写完,怎么当哥哥的?”

你知道那个那个人活泼、开朗、自信,又常常把哥哥气得不行的人是谁了吗?对,她就是我。

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大家一定要记得我呀!

文档为doc格式。

我这个人

这镜中的女孩:胖乎乎的脸蛋,黑乎乎的皮肤,笑起来眯成一条缝的小眼睛,长着一点也不特别的鼻子与嘴巴。这看起来不怎么完美的女孩是谁呢?哈哈,猜不着吧,这就是我!

经常疯疯的。总是喜欢和男孩子玩在一起他们踢球我也跑去与他们一起踢可我踢不咋样可能是因为有点胖吧哈哈总是玩不太好。所以经常被他们排斥不让我加入他们。但我还是不死心直到他们不踢了我还没有死心呢!这时我会突发奇想想变成男生!

时而也挺文静的。妈妈见我小时候那么疯当然不高兴。整天说:“你是个女孩子要做淑女不要成天疯疯颠颠的学学人家小a不是看书就是写书法要么就是弹琴、下棋。人家是琴、棋、书、画样样通我们要不也去学一点好不好?”我半知半解地点了点头。没想到她真的给我报了古筝还有书法、画画。可是我竟学着学着学出了“味道”渐渐喜欢上了它们也渐渐不与男生一起疯了经常在家无聊时看看书、写写字、画点画儿…….

十分热爱小动物。悄悄告诉你们在我小的时候一条大黑狗竟然用两只爪子搭在我的肩上看我之后我就不记得了嘻嘻。这可是真的哦!我上小学三年级时还养了一只小仓鼠叫小苍。它黄嘟嘟的胖圆圆的很是可爱可它就是有一个缺点和它的主人一—我—样那就是懒在它的笼子中有一个小滑轮就相当于幼儿园小朋友的滑滑梯可以在上面不停的滑可它从来都不看它一眼真是宠如其主啊!

我这个人

有一些缺点。比如我不爱和别人说话怕说出的话惹别人生气。有一阵子我学习成绩下降爸爸妈妈批评我问我为什么会这样。我心里知道这段时间我贪玩了但是我怕说出来父母会生气没有回答。结果父母看我没有回答以为是我没有认真听他们的话不在思考他们的问题反而更生气了。

有缺点也有优点。一天我问我的一个朋友:“为什么你要和我交朋友呢?”她回答说:“因为你大方。你记不记得一次我没有带铅笔你把你那只自动铅笔借给了我。可是我一不小心就把零件弄丢了怎么找也找不到但你说没关系的大不了就用木头铅笔吧。你这种大方不拘小节的精神让我觉得你是一个值得交往的朋友。”我笑了说:“互相帮助是应该的而且我还有很多铅笔呢。”

让人感觉很内向但是内向的人往往可以成为大人物。因为他们三思而后行做什么事都先在心里想一想正因为如此他们才会想出最好的办法做出最好的决定。

这就是我,一个不爱说话、大方、内向的人!

我这个人

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鼻子,可以塞进两个大馄饨的嘴巴,加上一对大耳朵,这就是我:张仪佳。

我这个人兴趣爱好广泛。我喜欢跳舞,因为跳舞不仅能培养一个人的气质,还能锻炼身体,更能带来不少快乐。小时候,大家都说我是一只快乐的小鸟,每当电视里音乐响起时,我就会“舞”起来。父母好像看到我是一个学艺的“苗子”,于是就送我去学跳舞。我的进步很快,同时也在学习中领略到了艺术路上的苦与乐。

我喜欢看书。现在我家的两个书架都装满了书,有全套的童话书,《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有《十万个为什么》,有不同版本的四大名着,还有新课标必读书……为了满足我看书的要求,妈妈每个月都定期订一些杂志,可这些书还不够我看。所以每次到书店,我总是缠着妈妈再买几本书。有一次,我走路时还在看这本书,我深深的被它那精彩的内容吸引住了,前面有一块大石头都没发现,一不小心被绊了个嘴啃泥。妈妈说:“你真是一个小书迷。”我不好意思地笑了。

我这个人,缺点也不少:做事拖拉,听不得批评。最大的缺点是太粗心。三年级时的一次,我正在做数学课堂作业,忽然发现有一个地方写错了,便去拿橡皮。可我翻开文具盒一看,咦?橡皮呢?我想:可能是滚到地上了吧。于是,我弯下身子在桌子四周的地上找了好一会儿——还没有。我再问我的同桌:“喂,佳佳,看到我的橡皮没,或者借我一块也可以的。”“哎呀,我是用水笔做的,没带铅笔,对不起啦!”他吐了吐舌头,继续埋头写起来了。不一会儿,我看到同学们陆陆续续地交本子了,我那心里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没办法,我只好看着那错的地方,先把它跳过,把其他题目先做了,但脑子一直在想橡皮在哪里?做题目草草了事。交完本子,我想试试再找找。“妮妮,不是在这吗!”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我看到橡皮正乖乖地躺在我的桌子上呢!我握着那块橡皮,哭笑不得,这才猛然想起,橡皮被我压在本子底下了。乱扔橡皮的后果就是——订正了两道不该错的题,回家后还被爸爸妈妈批评了一顿。

我这个人

在生活中我就像个“活电池”,家里和家外做的事是完全不一样的。

家中,“电力”超高。

这个时候,就是我在家里调皮的时间。

家外,“电力”低下。

在外面时,就算只离开了家门,我就像一枚快没有电的锂电池,活力特别低,马上就垂着手,弯着身子,下楼,出小区门,前后需十分钟。接着我就会慢慢地走到广场椅上坐着,两眼望着前面一动不动,呆呆的坐在那里,可以坐上五个小时呢!

这就是我在外面发呆的时候。

嘿,,在家中活力四射,在外面却是“发呆哥”。唉,这个“双面派”的样子使我很苦恼。

瞧我这个人

大家好,我叫范宥希,今年九岁,爱穿裙子。

我有一张圆圆的脸,脸上有一双大大的、圆圆的眼睛,眼睛下面的鼻子不大也不小,还有一张小巧的嘴。

四岁那年,有一次我摸了一条狗,那条狗“汪汪”大叫,吓得我赶紧跑了。可是狗却一直追着我,直到我跑进进了家,关上了门,狗才停了。从此以后,只要在哪见到狗,我都会掉头逃跑。

我天生爱看探险书,特别是那些魔法探险书。现在我办了一张借书卡,每个星期都要借一次书,我这个星期正在看《亚克王国迷雾中的亡灵城堡》。

我特喜欢小动物,并且还上网查了许多关于动物的资料。我最喜欢小白兔,因为它很可爱,我还喜欢孔雀,因为它很美丽。

这就是我,与众不同的我。

我这个人

我是个又大方、又懂礼貌、又体贴的人。

大方的原因是,别人无论向我借任何东西我都愿意,所以我是一个大方的人。懂礼貌是因为,我看见我认识的人就会说:“你好!”体贴的原因是妈妈上班或出差回来都很累。有一次,妈妈从杭州出差回来,妈妈想睡一会儿,我帮妈妈关上门,一点儿也不吵。还有一点我特爱美。有一次我把家里所有的头箍全部拿出来一个一个的试,看看哪一个最好看,最后我还是选了我最喜欢的公主皇冠头箍。又大方、又懂礼貌、又体贴、又爱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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