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课题管理工作总结范文(18篇)

时间:2023-11-23 21:30:25 作者:琴心月 科研课题管理工作总结范文(18篇)

月工作总结是对一个月内的工作进行梳理和总结的重要步骤,可以帮助我们发现问题并提升工作效率。最后,希望大家在写月工作总结时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写出一篇精彩的总结!

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1.学校鼓励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国家级、市级和区级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并可以在科研课题的立项、实验、评审等方面根据需要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

2.承担或参与国家级、市级和区级教育科研课题研究的教师在课题立项之初应在学校教学处备案,提供课题级别、内容等证明或材料,并及时提交课题中期评审报告、结题报告和相关论文。

(一)立项。

立项时间:单数年的3、4月份(每两年申报一次)。

立项单位:学校各部门及其成员,可以个人立项,也可以集体立项,集体立项可以吸收能够对课题研究起重要作用的外单位人员参与。

立项办法:立项申请者填写并提交立项申请表,学校教学研究室集中评议,对意义重大的课题可以召开立项答辩会。通过立项评议或答辩的课题即正式成为校级立项课题,并同时在教研室备案。

立项申请表中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

1.基本数据:课题名称、负责人、主要参加人员、部门单位、职称等。

2.课题论证报告:阐述课题研究的基本内容、重点和难点;国内外同类研究的现状,课题研究的意义等。

3.课题研究方法:说明课题研究所使用的主要方法,以及采用这些方法的理由。

4.课题研究计划:包括课题研究的时间(学校课题时间以年为单位计算,校级课题一般不超过两年),人员分工,分阶段研究的目标、实施办法、检测手段和研究成果(要求具体到以月或季度为单位)、以及研究成果的呈现形式等。

5.课题经费预算:包括必要的资料费、调研费、软硬件支持费、成果鉴定费。暂不考虑课题研究人员的'劳务费。

课题类别:课题分为两级:校级重点课题和校级课题,由教科研室评定。

(二)中期检查。

立项课题要进行中期检查,一年的课题在年中进行一次检查,两年或两年以上的课题每年进行一次中期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围绕课题的进展情况进行,要求课题组提交课题活动记录表、中期报告和相关附件。课题中期报告要反映课题的进展状况,回答以下主要问题:课题是否按照计划正常进行?取得了哪些阶段性成果?课题计划是否存在问题?有哪些改进措施等。

中期检查主要由学校教育科学研究室负责,初期拟聘请一些校外教育专家参与。中期检查报告及其附件交教学研究室备案。

(三)结题评审。

一般课题的结题评审由学校教育科学研究室主持进行,根据需要可以聘请有关领域的专家参与。重大课题可以成立由校外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小组,进行通讯或会议鉴定。

课题组需要提交课题结题报告和相关附件。结题报告要对课题的提出、课题研究的指导思想、课题研究的目标、课题研究方法、课题研究过程和成果、课题成果及其分析等做出详细的阐述。附件包括相关论文(正式发表或未发表)、研究专著、实验报告、调查报告等。

说明:不能通过中期检查的课题将被终止。不能通过结题评审的课题根据实际情况延期或终止。凡此类情况,课题负责人将不能申请下一年度的课题。

凡需提交的报告及相关材料(论文、数据等),均要求同时提供计算机文档。

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我校教育科研课题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提高课题研究整体水平和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1、学校教科研中心,每五年根据全国、重庆市、开县教育科学规划和本校改革、发展的实际需要,编制《教育科研规划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确定我校在这期间教育科学研究的主攻方向、重点项目和主要内容。

2、学校教科研中心依据《课题指南》,在五年的头一年,发动、组织全校教师申报教育科研规划课题,从次年起的三年内,每年组织申报若干滚动立项课题。

3、学校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的申报人,必须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较高的业务水平。每项课题只能有一名负责人,一名负责人同一时间内只能负责一项课题。所负责的立项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新的立项课题。

4、凡申报规划立基课题,均应依据《课题指南》,写出具体的实验方案,申报到学校教科研中心。

5、学校教科研中心统一受理课题申报后组织学术委员会对申报的课题进行评议,学术委员会在评议的基础上对每项课题签署评议意见,进行同意立项与否的表否,然后在教科室备案。

6、评审立项课题的基本标准是:课题对我校教育改革和发展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或理论指导作用;立论依据充足,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具体,研究方法和步骤切实可行;课题负责人及主要参加者具有相应的`知识基础和研究能力,具备按计划完成该课题的条件。对优秀中青年骨干申报的课题给予积极鼓励,并适当优先考虑立项。

7、课题的评议和审定以会议方式进行。在评审中按照《课题指南》,遵循基本标准,坚持客观公平的原则,充分发扬学术民主,采用无记名投票形式表决,以赞成票超过与会人数三分之二为通过。

8、经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批准的立项课题,均专门建档,其负责人及主要参加者可优先得到科研咨询指导和培训,并拔一定的科研经费,发给成果奖励。

2、学校教科研中心应对立项课题和主要参加者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

3、立项课题研究进程中,学校教科研中心应帮助解决课题研究遇到的疑难问题。

4、学校教科研中心对立项课题实行严格的档案管理,条件许可实行计算机联网,实行课题管理的信息化。

5、加强立项课题研究的阶段报告和检查。课题负责人应于每年十月底前提出本年度研究工作报告和下年度研究工作计划学校教科研中心将采取多种方式,对立项课题的研究工作进行阶段性检查,并于次年初向全校通报。

6、立项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向学校教科研中心提出研究工作总结报告,提交研究成果以及成果的自我评价。

1、凡学校立项课题,都必须在完成后对成果组织鉴定并由学校教科研中心组织验收。

2、立项课题成果的鉴定,一般采取学术委员会集体评议方式当场作出结论。

3、评审委员会应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方法,深入审查课题研究的论文报告和实情实效,对照课题申请书预期研究的论告和实情实效,对照课题申请书预期达到目标,对成果作出客观、公正、全面的评议,由评审委员会形成集体意见。

4、评议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将完整的成果、研究工作总结报告、成果鉴定书(原件)各一份送交学校教科研中心验收、备案,并发给《开县陈家中学立项课题成果验收合格证书》。

5、验收合格后具有重要学术意义或具有重大应用价值的立项课题成果,学校教科研中心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

6、学术定期举行课题研究成果报告会,汇编教育科研成果集,推广教育科研课题的优秀成果。

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为使我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的全程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促进我校课题研究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课题研究的生产力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包括课题的申报、审批、管理、经费、成果的鉴定和奖励等内容。

1、教科处是我校教育科研管理领导机构,负责全校教育科研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

2、教科处具体负责规划的制定,组织课题申报与评审,进行课题的过程管理,评选优秀科研成果与科研工作者,组织优秀成果的推广、应用,处理有关教育科研课题日常性工作等。

1、科学性原则。课题指导思想正确,立论依据充分。

2、创新性原则。课题要在前人或他人未能解决或未能完全解决的基础上,有所发展,有所创新。

3、实用性原则。课题必须联系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对学校教育改革有指导作用和实用价值。

1、课题内容应属于普通基础教育范畴,着重研究与学校教育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研究类型可以是理论研究、教育调查、教育实验、经验总结、文献研究及应用技术研究,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对学校教育改革有指导作用。

2、课题的主持人或负责人必须是本校的教职员工。

3、与外单位协作的课题,凡以本校为主的,亦可由本校教职员工提出申报。

4、课题的时限一般不超过5年,超过者须说明理由。

1、课题申报人应填写《江苏省阜宁中学教育科研课题申请议定书》,说明研究的目的、意义、采用的方法,所具备的条件、成果形式和经费预算等,《协定书》一式两份,上报学校教科处。

2、教科处接受申报后,主持召开课题论证会,由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作开题报告,并对有关质询进行答辩,在此基础上由评审组评议审批,批准的.课题列为学校教育科研课题。

3、课题批准后,教科处将《议定书》加盖公章,一份发还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一份留教科处存档。

4、课题批准立项后,同一课题又申请到了更高级别的课题,应在两个月内报教科处备案,该课题的管理、鉴定,经费等不由教科处负责,但该课题享受学校奖励。

1、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应将课题研究列入工作的计划,加强领导与督促检查,学校应在时间、人力和资金方面给予支持,并把课题研究的时间和成果作为教师工作评估考核的重要内容。

2、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应于每学年初提出本学年工作计划,学年末写出工作报告,向教科处汇报进度,教科处每学年集中检查一次课题进展情况,提出意见,亦可组织经验交流。

3、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在研究工作进行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研究计划或推迟计划实施,必须由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报经教科处批准,予以备案。

4、课题组要严格执行《议定书》里的有关条款,无故不执行《议定书》或拖延时间太久者,教科处要对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

5、因故未按期完成课题者,允许承担人申请不超过一年的宽限期,宽限期满未完成者,撤消其承担的课题。

6、课题完成后,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应向教科处递交总结报告、成果摘要报告、全部科研成果。

1、凡经教科处审核、学校同意立项的科研课题,学校将视课题情况给予适当的资助。

2、课题经费的使用限于有关课题的开支,如资料的购置、资料的印刷,举行研讨、咨询、论证、成果鉴定等小型会议费及调研差旅费等。

3、课题的经费由校长室审批,教科处审核。

1、由教科处根据鉴定成果的指标体系与方法,负责对课题研究成果的鉴定。

2、到了课题结题阶段,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要做好工作总结、资料归档和财物清理等工作,撰写研究报告,对取得的成果作出自我鉴定并送教科处。

3、教科处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议鉴定小组,召开鉴定会,作出成果鉴定报告。

4、将研究成果的评语填写在《申请议定书》内,存入科研业务档案,作为考核成绩和评奖的依据。

学校教育科研成果评奖活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课题经评审得以结题,将得到相应的奖励(具体见“教育科研成果奖励条件”)。

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为鼓励教职员工积极参与教育科学研究,规范教育科研课题管理,更好地发挥教科研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服务的作用,特制订本办法。

1、课题规划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学校课题的规划、论证、立项、督导、鉴定和评奖等工作。

2、教科室在课题规划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课题的日常管理工作。

3、课题的选择与申报。凡本校教师根据教科室每学年制定的《校级课题指南》、或课堂教学的实际课题选择课题。选定的课题,课题申报人须填写《常州市教育科研课题申报表》,直接向教科室申报。课题每学年申报一次(每年九月中旬至月底)。每二至三年为一个研究周期。

课题申报按常州市课题申报方法,原则上由校级课题为起报级,经区、市中期评估合格后逐级申报为区、市、省级课题。

4、两人以上组成的.课题组,必须指定课题组组长一名。课题组组长必须具有中级(中学一级)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否则,可由该学科负责人推荐,并聘请至少一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导师。申请人同时只能申报一个课题。未结题者,不得担当新课题的负责人。

5、教科室接受申报后,建立由课题规划领导小组、教科室及有关人员参加的课题申报评估组,进行课题可行性论证会议。由课题组与评估组进行答辩,一般在每年十月份进行。答辩通过后,经课题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确立为学校教育科研立项课题。

6、立项的课题,课题组按要求进行相应的开题工作,并建立相应的课题研究档案。

7、在校立项的课题,学校教科室报区教研室备案。

1、课题研究实行课题组组长负责制。课题组组长负责课题的设计、筹划、组织与实施等具体研究工作。课题组负责在校内推广研究成果。

2、教科室对学校教育科研课题实施全过程管理,包括前期从立项到开题的管理、中期从理论到实践的管理、后期从过程到结果的管理等,对课题研究情况进行追踪督导,并负责组织、推荐优秀课题申报上级课题。

3、由本校组织或推荐申报并被批准立项的各类校级以上课题,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由教科室行使协同管理职能。

4、非本校组织和推荐申报、但需在本校开展研究的课题,必须事先报教科室审批获准,并备案后,方可在不妨碍本校工作的前提下开展研究工作。

5、课题组要严格按计划进行研究,不得随意改变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时间和课题组人员构成。如有特殊原因必须改变的,需填报“课题变更申报书”,向教科室提出申请,根据课题级别逐级申报、审批。

6、在实施课题计划期间,由于客观原因不能继续研究的,课题组要向教科室报请撤项。

7、教科室组织相关人员对各课题组进行阶段评估与检查,并作相关指导。

1、评估验收程序。

(1)课题按计划完成研究后,由课题组向教科室书面提出结题申请。

(2)教科室同意开始结题工作后,课题组进行总结和自我评价,填写《课题结题鉴定书》,写出结题报告(或实验报告)。内容包括:立项依据、研究方法、研究(实验)情况、研究(实验)成果等。校级课题由学校组织评估验收,国家、省、市级立项课题的结题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结题完毕后,课题组长应将完整的结题材料1份送交教科室存档。

(3)对评估验收不合格的课题,课题领导小组作研究失败鉴定;评估验收合格者授予结题鉴定证书。

2、评估验收的主要标准:

(1)课题的价值与意义;

(2)研究计划的完备性和操作性;

(3)研究过程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4)研究成果的科学性和可信度;

3、评估验收的方法。

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

1、凡经教科室审核、学校同意立项的教科研课题,其正常的课题研究经费由学校经费支付,履行经费申请手续。

2、一轮课题结束后,学校开展优秀课题的评选工作,并予以奖励。

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1、为了鼓励教师申报课题,可以以各种形式申报课题:年级组、教科研、备课组、自由组合小组、跨学科组、师徒、个人等。

2、拟申报课题的课题组或个人,在教科室填写课题申报表,两周内拟好方案,经过论证方能立案。

3、对有价值的课题将推荐申报校级以上课题。

4、各教研组、年级组要积极支持教师做好课题申报工作。

1、教科室及时组织方案审定,提出修改意见,实验教师及时修改,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

2、教科室审定的课题申请将予以立项,加盖学校公章,一试两份,由课题申请方和学校教科室各保留一份。

3、教师在其他部门参加课题研究的要把相应的材料送交教科室备案。

1、在课题获准立项后,实验教师在两周内撰写课题研究方案,并送教科室一份,以备存档。

2、实验教师要积极参加课题会议,因故不能参加的要请假,事后要主动了解会议内容。

3、课题组实验教师要按照方案中的进度实验,公开范围由小到大,做好资料收集、活动记录、留存工作。

4、实验教师的研究过程中,应及时做好教科研论文的撰写工作,撰写调查报告、个案、研究报告等,并上交教科室存档。

1、课题研究进入到结题阶段,应填写结题申请书,并做好结题的准备。

2、按照上级教科研主管部门规定的形式组织结题活动,由立项管理部门进行鉴定。

3、及时交纳研究的调查报告、研究报告、个案等。

4、及时记录相关表格。

合理安排经费,收支帐目要清楚。

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教育科研是一项极具创造性、科学性的学术研究活动,搞好小学教育科研管理是小学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为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指导、检测、评估等,提高我校教育科研水平和效益,使我校的教育科研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形成具有城东特色的教育科研管理模式,推动学校教育科研工作深入开展,特制订《城东小学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搞教育科研是提高教师素质的重要方法,也是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为此,必须有计划地开展教育科研课题研究,通过对教育科研课题的专题研究,一方面使教师掌握教育科研的基本方法,培养一批科研型的骨干教师队伍。另一方面要针对当前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小学教育改革的思路、策略和途径,形成我校教育科研特色。同时为促进教育科研成果尽快推广、应用,必须建立一套有利于操作、检测、评估课题的管理办法。

1、学校教育科研课题以校级立项课题为基础,校级立项课题是学校课题管理的主要对象。在此基础上逐级选择推荐,逐步形成由校、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课题组成的课题网络。

2、学校教育科研课题分为学科类课题和非学科类课题两大类。

1、校级各类立项课题均由校教科室负责管理。校级以上立项课题根据相应级别教育科研机构制订的管理规定实施管理。

2、课题管理的内容包括课题申报、课题方案制订、论证及立项、课题的实施、阶段总结报告和实验报告、课题的中期检测、课题成果鉴定、课题成果的推广等环节。

(一)课题的申报与立项。

1、每年九月份由课题负责人选准课题,填好课题申报表,写出课题实验方案送校教科室。教科室根据所报课题进行审阅。并组织有关人员对课题进行论证,对有较高学术价值、便于操作的优秀课题向上级教育科研部门推荐,争取立项。其余的作为校级课题。

2、立项原则:鼓励性原则。鼓励全校教师参与教育科研,并通过科研提高广大教师的科研能力。可行性原则。课题研究人员具有一定的课题研究的能力和深入开展研究的精力。能制定出合理的、操作性强的`研究方案。实用性原则。强调教育科研对本校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有现实指导作用,强调教育科研对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有切实的促进作用。科学性原则。课题研究的指导思想正确,研究目标明确,立论根据充分,内容具体,方法步骤切实可行。

(二)课题的实施。

1、校教科室管理的课题范围是校级课题和以我校名义申报的各级各类课题。

2、课题负责人全面负责课题研究的各项工作。

3、周期一年以上的课题每学期必须制定阶段性课题研究计划,应按时写出阶段性研究总结。

4、课题组长要经常性组织教师研讨,收集资料,及时记录科研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研究体会,按月向校科研室汇报。

5、课题申报人应维护课题研究的严肃性,要设法保证课题按时结题。同时,更要注意科研的科学性和对教育的实际指导意义,在研究过程中可作不断的改进或提高。

6、课题一经立项,不得随意变更或终止,因故不能按时结题或不得不中止的课题,须书面说明理由,由教科室备案。无不可抗拒原因而不按时结题的,不得申报新一年课题。

(三)自查、检测。

每位实验教师每学期末要写出阶段实验总结,向学校教科部汇报教育实验过程中的得失,并将实验过程中积累和收集的资料、数据等一并交校教科室存档,便于学校对实验中期、实验结果进行检测、评估。

(四)课题结题与鉴定管理。

1、凡符合结题条件的课题,由校科研室负责鉴定工作。课题负责人向校科研室递交《课题研究结题报告》,并附下列资料:课题研究主体报告、全部研究成果反映研究过程的主要资料(文字、图表、录音、录像、软件和事物等)。

2、市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由上级科研部门给出鉴定。

3、课题的成果形式有教育科研论文、研究报告、调查报告、教育专著和教育软件,学校有权对成果进行合理的管理和推广。

按实验成果价值给予必要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1、我校教育科研的目的是:探索教育规律,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教师提高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2、我校教育科研课题的.管理思路为:基础性前瞻性课题由校领导主持,研究时限为5年以上;更新性发展性课题由教务科、教研室主持,研究时限为2—3年;常规性提升性课题由教研组、年级组主持,研究时限为1年;个别性实用性课题由备课组、专任教师主持,研究时限为0.5年。

3、每个教研组、年级组均须承担一项以上课题研究任务。

4、校级课题(个别性实用性课题或常规性提升性课题)每三年一届,由课题主持人向教科室申报,市级或市级以上课题由教科室组织向相关部门申报。

5、凡申报课题必须填写申报表,设计课题研究方案,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开题论证。

6、研究的课题必须符合价值准则(有应用价值或理论价值)。创新准则(有时代感、内容新、角度新)、可行准则(在课题组研究能力范围之内)及准确准则(申报、结题材料准确规范)。

7、教科室负责组织对校级以上课题进行业务指导、形成性检测、结题验收等工作,创造条件保证课题研究的顺利开展及研究任务的圆满完成。

8、课题承担者可获得学校提供的规定数额的课题研究经费,优先借阅图书馆的资料,使用科学楼的电教实验仪器和网络设备。

9、达到研究期限、完成研究任务的课题可申请结题。学校对实验效果显著的校级课题组织评审,市级以上课题由教科室联系有关教科研部门和专家进行评审。

10、凡教育科研课题获市三等奖以上者,可申报学校教改实验课题优秀奖,按获奖级别发给奖金。

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1.学校鼓励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国家级、市级和区级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并可以在科研课题的立项、实验、评审等方面根据需要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

2.承担或参与国家级、市级和区级教育科研课题研究的教师在课题立项之初应在学校教学处备案,提供课题级别、内容等证明或材料,并及时提交课题中期评审报告、结题报告和相关论文。

(一)立项。

立项时间:单数年的3、4月份(每两年申报一次)。

立项单位:学校各部门及其成员,可以个人立项,也可以集体立项,集体立项可以吸收能够对课题研究起重要作用的外单位人员参与。

立项办法:立项申请者填写并提交立项申请表,学校教学研究室集中评议,对意义重大的课题可以召开立项答辩会。通过立项评议或答辩的课题即正式成为校级立项课题,并同时在教研室备案。

立项申请表中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

1.基本数据:课题名称、负责人、主要参加人员、部门单位、职称等。

2.课题论证报告:阐述课题研究的基本内容、重点和难点;国内外同类研究的现状,课题研究的意义等。

3.课题研究方法:说明课题研究所使用的主要方法,以及采用这些方法的理由。

4.课题研究计划:包括课题研究的时间(学校课题时间以年为单位计算,校级课题一般不超过两年),人员分工,分阶段研究的目标、实施办法、检测手段和研究成果(要求具体到以月或季度为单位)、以及研究成果的呈现形式等。

5.课题经费预算:包括必要的资料费、调研费、软硬件支持费、成果鉴定费。暂不考虑课题研究人员的`劳务费。

课题类别:课题分为两级:校级重点课题和校级课题,由教科研室评定。

(二)中期检查。

立项课题要进行中期检查,一年的课题在年中进行一次检查,两年或两年以上的课题每年进行一次中期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围绕课题的进展情况进行,要求课题组提交课题活动记录表、中期报告和相关附件。课题中期报告要反映课题的进展状况,回答以下主要问题:课题是否按照计划正常进行?取得了哪些阶段性成果?课题计划是否存在问题?有哪些改进措施等。

中期检查主要由学校教育科学研究室负责,初期拟聘请一些校外教育专家参与。中期检查报告及其附件交教学研究室备案。

(三)结题评审。

一般课题的结题评审由学校教育科学研究室主持进行,根据需要可以聘请有关领域的专家参与。重大课题可以成立由校外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小组,进行通讯或会议鉴定。

课题组需要提交课题结题报告和相关附件。结题报告要对课题的提出、课题研究的指导思想、课题研究的目标、课题研究方法、课题研究过程和成果、课题成果及其分析等做出详细的阐述。附件包括相关论文(正式发表或未发表)、研究专著、实验报告、调查报告等。

说明:不能通过中期检查的课题将被终止。不能通过结题评审的课题根据实际情况延期或终止。凡此类情况,课题负责人将不能申请下一年度的课题。

凡需提交的报告及相关材料(论文、数据等),均要求同时提供计算机文档。

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一、科研课题必须认真分析、研究国内外研究现状和课题研究的可行性分析后,方可立项。

二、各课题必须有明确的研究目的和研究方向,课题组成员间必须有明确的分工。

三、各课题教必须制订明确的切实可行的研究计划,至少每月召开一次本课题组成员会议,总结分析上段工作,研究布置下一步工作。

四、各课题组负责人至少要两个月向教科室汇报一次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

五、课题在研究结题后,及时上报结题材料,力争通过成果鉴定,要充分做好成果的'推广工作,对不能按期结题的课题,要提出延期要求,经批准后方可继续研究。

六、学校对各课题组在政策上、财力适当照顾,对通过鉴定的课题组,将给予表彰奖励。

七、对于不能正常开展活动的课题组,学校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无效的,取消其课题的立项。

云南省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第五条 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负责国家级课题的申报、全省教育科学研究的规划、组织、协调,各类重点课题的审批、管理、成果的鉴定、推广等工作。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在业务上接受国家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指导。

各地(州、市)可建立相应的教育科研规划领导机构,业务上接受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指导。

1、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国家级教育科研课题;。

4、确定和管理各类重点课题,审批各类省级重点课题和规划课题;。

8、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规划办)。省规划办设在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处理日常事物和具体工作。

小学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一、积极渗透《中小学心理健康指导纲要》的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把心理健康的内容渗透到德育工作中去。

二、心理健康教师要认真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并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三、教师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

四、班主任工作要扎实,要成为学生发展健康心理的启迪者和榜样,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在指导班集体和少先队工作中,要发展学生良好的自我意识,培养自主能力及自我教育能力。

五、心理咨询要热情接待学生和家长来访,进行个别辅导,随时保密。

六、切实开展好“读心时间"“家校联盟",咨询信箱和心理热线,接受不愿当面咨询的学生的咨询。

七、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去提高认识,提高学生心理素质。

八、搞好宣传板报,通过校园广播站逐一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九、定时对学生进行心理侦测。

十、建设好校园环境,使学生有良好的校园心理环境。

1.以增强学生的心理素质为目的,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帮助学生解除心理困扰,增强心理适应能力,努力开发个人潜能,促进学生全面成长。

2.团体心理辅导对象为我校在校学生,对在校学生提供免费团体辅导。

3.团体辅导时间由辅导老师确定,全体成员要按时参加。

4.全体成员应积极配合辅导老师工作,维持辅导室内正常秩序,禁止大声喧哗、说笑、打闹、讲脏话、粗话。

5.按时参加每次团体辅导,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如有事需提前请假。

6.参加团体活动时,注意力集中,不做其它无关的事情。

7.严格遵循保密原则,尊重每位成员的隐私,不得把在团体活动中了解到的信息外传。

小学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由校长主管,下设分管领导。通过制定学校科研管理制度,使学校教育科研工作在课题申报、中期管理、具体实施、奖励等方面更加规范。

1、加强理论学习,以理论学习促进自己的观念转变和认识的提高,

指导教育实践和教育研究,为自己的科研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持。

2、学校为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和研究能力创造条件,聘请有关专家来校指导课题的研究。平时加强与图书馆的联系,及时为课题研究的进行提供相关的.资料和书籍。

1、学校及时发布区级课题的申报信息,并组织力量做好课题立项、论证等工作。

2、9月份,学校组织教师进行课题申报,并认真填写校级课题申报表,申报者要比较详细地写出课题研究的方案,由学校审核批准为校级重点和一般课题。

3、学校要求全体教师积极投入课题研究,特别是骨干教师、青年(40教师岁以下),要做到人人有课题。

4、申报课题的形式可个人申报,也可以教研组申报,个人参与合作共同研究。课题的研究内容要贴近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做到小而实,要服务于学校的重点课题。

5、一经申报,课题组的教师或个人要积极主动地进行研究,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要上研究课。课题负责人对情报资料进行收集整理,课题一旦结题,要做好归档工作,按时完成结题报告。

6、课题实施时间超过一学期的,课题组要做好中期的自查及汇报。

7、学校每年拨出一部分经费用于教育科研,用于课题组购买图书资料、问卷及资料的复印等其它所需的支出。

学校每一年举行一次校教育科研成果评奖,经有关专家及科研小组评120100审,获成果一、二、三等奖的,在考核中分别奖励元、元、8040元,鼓励奖元。

200~100元不等。

120~16030~60奖元。在校级汇报交流的奖元。

4、教育科研获奖的将记入教师本人的业务档案。

5、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学校将评选教科研个人先进。

6、学校每年组织一次科研研讨会,进行科研成果的交流。

7、教科研成果评奖必须达到以下几点要求:基本按时,案几划完成课题方案;论文符合课题研究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论文具有客观性、准确性、可读性。

小学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一、每学年教科室制定学校的教育科研工作计划,通过学校领导班子的研究和学校教代会的讨论后,向全校老师宣布并予以执行。

二、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了解教育发展的最新动态。

1、制定教师学习制度,与图书管理教师配合,为教师们推荐阅读书目。每位教师应保证每周至少有一节课的'阅读时间,教师们在学习时记好读书笔记,学习情况纳入教师考核体系。

2、组织老师进行动态信息交流。教师在外出学习后填写教科室编制的学习反馈表,并在学校范围或教研组活动中向其他老师们汇报学习内容与心得。

三、教科室与教导处协同配合组织老师参加各级各类教育教学征文活动,认真指导教师总结经验,修改文章。教师优秀的文章可向刊物推荐。

四、各教研组针对研究课题积极开展教研活动,对实验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探讨,每一学月小结一次,并形成单行材料;每学期每位老师结合自己的课题上两节研究课。

五、每学期教科室不定期出《教育故事》、《教海扬帆》,加强全校教师教改信息的交流。

云南省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第七条 课题申报人应具有副高职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为中小学特级教师(副高职以下的,应由具有副高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两名同行人士书面推荐),且是该课题的第一主持人,在课题研究中承担实质性任务。每一申报人每次只能申报一个省级课题,已负责承担的省级课题未结题者,一律不得申报新的省级课题。

由多人参加的课题必须注明主持人。主持人仅限填报一人,申请书必须由主持人签名报出。

第八条 省级课题每五年为一个阶段,自课题指南发布之日起受理课题申报工作,受理期限为三个月,滚动列入计划的课题在前一年的最后三个月受理申报。

课题指南发布后,申报者可向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索购《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和有关材料。

第九条 申报人应按照规定认真填写申请书,经本单位同意后,一式三份送交各地(州、市)教育科研部门或高校科研处进行初选,由各地(州、市)教育科研部门或高校科研处签署意见后在规定时间内报省规划办参加评审。迟于规定截止日期的申请书,一律不予评审。

申报人应同时交课题评审补偿费200元,由省规划办统一开具收据。凡只交课题申请书而未交评审补偿费的,一律不予评审。

第十条 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申请书进行全面审核,对申请人的政治表现、业务能力、科研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并在时间、经费方面给予支持、保证。

云南省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 凡省级立项的课题,应在研究工作完成后,对成果进行鉴定和验收。

省级重点课题的验收由课题承担人所在单位和省规划办共同组织,鉴定所需要经费从课题研究经费中开支或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解决。其他类的立项课题由省规划办委托有关单位参照本办法组织鉴定、验收。

第三十三条 省级重点课题完成后,由课题承担人向所在单位和省规划办提出结题及申请验收报告,并填写《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成果鉴定验收申请表》。

第三十四条 鉴定主要采取专家评议鉴定方式,包括会议评议鉴定和通讯评议鉴定。专家鉴定组一般由5——7名具有高级职称的相关学科的专家和相应行政职务的教育工作者组成。

第三十五条 课题组负责向鉴定组每位专家提供课题申请书复印件、成果主件、必要的附件及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含自我评价等材料)。如采取会议评议鉴定方式,材料须在鉴定会议前一个月提交鉴定专家组审读;如采取通讯鉴定方式,课题组应负责将上述材料寄交鉴定组专家。

鉴定组专家应本着科学的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课题申请书预期达到的目标,对成果提出客观、公正、全面的鉴定意见,并由鉴定负责人综合后形成集体意见,填写《云南省教育科学重点课题成果鉴定书》。

鉴定完成后,课题承担人应将完整的成果二套,研究工作总结报告一份及研究经费结算表(包括经费总支出情况表和资助经费结算表各一份),成果鉴定书(原件)报省级规划办公室验收存档。由课题负责人单位或委托单位负责鉴定验收的规划课题和立项课题,验收后将成果鉴定书及成果目录交省规划办备案。

不能通过专家鉴定验收的成果,视为验收不合格,其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下一轮规划课题。

第三十六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鉴定:

1、获地(州、市)级评奖一等及以上、省部级评奖二等以上奖励;。

2、收集的材料足以证明该项研究已达到国内、省内先进水平,或成果提出的主要结论被地(州、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明确吸收采纳。

申请免于鉴定,应在填写结题申请书时说明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免于鉴定被批准的,视为验收合格。

云南省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促进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发展,加强和规范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云南省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先导作用,为各级领导及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决策的参谋和助手,使教育科研为科教兴滇作出贡献,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教育科学课题研究工作,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的旗帜,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以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中遇到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为研究重点,重视基础研究,大力加强应用研究,保证教育科研成果的先进、公正、客观、有效、可行。

第四条 全省的教育科研课题面向全省广大教育工作者和社会各界有志于从事教育科研的人士。依据公平竞争、择优立项、确保重点的原则确定各类重点课题的研究。凡有条件进行教育科学研究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按本办法中的规定申请承担省重点课题的研究工作,积极支持中青年教育科研工作者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教育科研工作,鼓励争取和参加全国性课题研究。

云南省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省规划办及其委托管理机构、各课题组和课题组所在单位,应采取各种积极措施加强对我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的宣传、推广和应用,充分发挥其在教育决策和教育改革发展实践中的作用。

充分利用报刊、影视、网络等媒体,逐步建立相对稳定的成果宣传渠道。对具有重要学术意义、应用价值和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要及时摘报各级教育决策部门,向有关部门推荐,促其采纳应用,并向教育界广泛宣传。

第三十八条 省规划办、及其委托管理机构、课题所在单位应积极协助优秀成果的出版,不定期召开课题成果报告会,发布研究成果信息,组织多种形式的专题培训或学术研讨,促进成果的推广应用。

第三十九条 验收合格的我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类课题的最终成果,在出版、发表或向有关领导部门报送时,应在醒目位置标明课题类别。

第四十条 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每四年举行一次全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评奖活动。具体办法另定。

小学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教育科研是一项极具创造性、科学性的学术研究活动,搞好学校教育科研管理是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为加强对我校教育科研工作的指导、检测、评估,提高我校教育科研水平和成果质量,使我校的`教育科研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形成具有特色的教育科研管理模式,推动学校教育科研工作深入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1、各课题组应在学校教科室指导下,由课题组负责人定期。

1召集课题组成员进行学习、研究,原则上每月不少于次。课题组的学习、研究活动应有记录。

2、课题组成员应自觉积极地完成以下工作:积极参加课题研究会500议,每月认真完成一份字以上的学习笔记,每学年撰写一篇有关课题研究的论文,按计划上一堂课题研究课,积累一套研究资料,积累研究心得与个案。

4、课题组长负责本课题研究的具体实验、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等具体工作,以及实验情况、阶段总结、实验报告等课题资料的汇报和总结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并报教科室备案,做到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

1、各课题组必须认真实施课题研究方案及其计划,按计划进行课题研究课题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使课题研究达到目标,强化过程,形成成果,防止走过场、搞包装、图虚名。

2、各课题组每月要填写月报表,向学校教科室汇报当月课题的研究情况。

1、研究任务完成后,课题研究者先要整理好所有研究资。

料,撰写好课题研究报告;然后填写好《课题结题评审表》,向教科室提出结题申请。

2、鉴定完成后,课题组应将完整的成果、研究报告、成果鉴定原件送教科室验收、备案。

3、立项课题应按原计划结题,但确因遇到意外研究困难,应向教科室提出书面申请,由教科室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方可推迟结题。

4、课题的成果形式有教育科研论文、研究报告、调查报告、教育专著和教育软件等,学校有权对成果进行合理的管理和推广。

科研成果经鉴定后存入本人业务档案,将作为评、聘教师、评优选模以及人才选拔的重要依据,同时学校对表现突出者将按《教育科研奖励制度》实施一定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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