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起草工作总结(热门15篇)

时间:2023-12-06 17:12:06 作者:翰墨

每个月的工作总结都是一次机会,可以评估自己的工作目标和计划,及时调整和完善。月工作总结是对一个月内工作情况进行概括和总结的一种文书,它有助于我们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如何写一份较为完美的月工作总结是我们需要思考的重要问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月工作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起到一定的启发和参考作用。

起草制度工作总结

尊敬的领导:

您好!

进入公司工作已经快两个月了,在公司领导和广大同事的支持和帮助及部门经理对我的正确指挥下,我坚持不断的学*行业理论知识、提炼以往工作经验、加强自身思想修养、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提高综合业务素质。对自己的工作述职如下:

一、加强业务学*,提高业务素质。

二、改变思想,转换角色,严于律己。

一位优秀的管理咨询顾问,不仅要掌握各行各业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战经验,还必须能从中提炼出其精华之所在,同时结合客户的实际状况,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从自身角度考虑,一要改变思想,采取“空杯理论”的工作态度,不断提高;二要转换角色,尽快的进入工作状态;三要严于律己,不仅要遵守各种规章制度,也要把公司的企业精神、工作作风,融入日常工作,并严格执行。

三、体会与感悟。

公司从上到下全体员工的工作精神,使我感受颇深,正所谓:一言九鼎德胜天下。*时领导的指导与支持,方法方式独具匠心,恰到好处。给出了思路与方向,耐心观察,并及时指导,但不大包大揽,亲历亲为,培养后备人才。作为管理咨询顾问,对于客户企业,不是代替他们去做,而是引到思路,塑造其行为规范,并形成管理制度甚至员工*惯、企业精神。

总之,工作上虽有不足,但在公司领导及同事的关怀与呵护下,不断提高、成长。对于接下来的工作,充分信心!

敬礼!

述职人:xxx。

20xx年x月x日。

文稿起草工作总结

在一场会议和活动中,给我们留下的主要印象就是在听、再看,而事实上大部分的时间我们也在思考,那么思考的来源是什么?——现场的主题、视频、主题表述和发言人的发言内容!也就是文字部分。

稍微注意我们就可以发现,包括我们期间所看到的和听到的,从邀请函中的主题和对活动的表述开始,到现场主持人的发言、嘉宾和领导发言、视频和各种制作物中的文字,再到活动结束后的新闻稿等等,涉及到文字表述的内容和环节,占据着整个活动的大多数。

而在本页我们将要讲到的“公关文稿撰写”实际上是一个宽泛的词汇,并非我们日常所接触到的和看到的“新闻和公关类文稿”,而是就公关会议和推广活动中所涉及到的所有文字内容的统称。

具体而言,在公关和活动领域,涉及到文字的部分一般由活动主题和新闻公关稿标题、活动主题发言稿、领导致辞发言稿、主持人串词、新闻通稿、活动总结、新闻简报、网络等媒体跟踪报道文章等内容组成。

章程起草工作总结

项目经理可能被要求为客户提供一些建议书,一般指的是需求建议书(rfp)、报价邀请书(requestforquotation,rfq)或信息邀请(requestforinformation,rfi)。这通常是个很大的挑战,主要是因为在建议书的起草过程中没有足够的时间和客户沟通。这就很容易产生很多的假想而影响建议书的质量,进而影响未来项目。而我们的目标是为了起草能够获胜的项目建议书,它是项目开始的基础。成功的建议书应该是认真规划和书写的,要和实际情况紧密结合,具有竞争力。

建议书可以是发给内部或外部客户的。无论其规模大小,任何建议书都离不开领导者和整个团队的努力。由于团队具有临时性的特点,这就要求团队领导者能迅速集合并推动整个团队向前。向团队成员阐述建议书的起草要求及其对于公司的`重要性。

建议书能向潜在的客户展示你是如何实现他们的要求或需要的。要想利用建议书达成签合同的目的,那就需要在建议书上下工夫。成功的建议书需要纪律。在建议书中最难做到的是恰当地表达完成该项目的承诺。要请来相关领域最好的专家来起草建议书。负责起草建议书的领导要确保所有相关任务都有一个合格人员来撰写部分建议。要为建议书安排一个时间表,以确保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这个时间表对于确保建议书能准确送达客户手中非常重要。根据我们的经验,大多数时候,建议书起草团队成员往往会因为时间缺乏而觉得压力非常大,这就为错误和疏忽埋下了隐患。要安排好时间对建议书进行校订,以找出其中的纰漏。

我们建议采取以下策略来赢得合同。

(1)明白客户的需要和要求。

(2)了解和分析竞争对手的条件。

(3)分析自己公司所能给出的条件。

(4)作出能让自己的建议书胜算最大的决策。

建议书的内容。

当起草大型且较复杂的建议书时,一步一步慢慢做会更有成效。建议书通常要为客户阐述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你要做什么?

—你将如何做到?

—成本如何?

建议书的要素包括以下几点。

—执行摘要。要突出建议书的重点,这就相当于项目目标陈述,阐述你在做什么、为什么这样做、怎么做以及成本如何。

—技术。具体描述要完成的工作及所需的程序步骤。

—管理。管理好项目和有利于增加供货商可信度的必要信息,这能表明你以前做过类似的项目。

—报价。提出报价和条款。

根据项目的重要性,这些要素可以放在一个或多个文件里,技术、管理和报价各放在一个文件里,并附上概述和总结。

建议书技术部分。

这部分要详细阐述建议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介绍。

—问题陈述。

—技术讨论。

—项目计划。

—任务分配。

—总结。

—附录。

建议书管理部分。

这部分详细阐述项目是如何管理的,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介绍。

—项目管理方案。

—公司历史。

—管理信息。

—过去的经验。

—设备。

—总结。

建议书报价部分。

这部分主要涉及项目成本和合同条款,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介绍。

—报价一览表。

—支持性细节。

—条款。

—估价方法。

—总结。

待解决问题。

建议书最重要的一点是要知道并明白客户想让你解决的问题。如何阐述你对问题的理解以及你提出的解决问题的项目,这对于让客户相信你已经完全理解了他们的需求并且接受你的建议而言至关重要。因而,你的阐述要基于事实、有说服力并且准确。弄错了问题或给出了带有主观色彩的观点,都不会让客户觉得你的建议是最好的。

问题和解决方案的描述通常包括以下几点。

—问题的本质。

—问题的背景。

—最优解决方案的特点。

—备选的解决方案。

—选定的解决方案。

起草制度工作总结

*年来,我村在抓经济发展的同时,积极开展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村两委根据市、镇两级的要求,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活动,不断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步伐,使广大村民的民主参与意识不断提高,村务、财务管理制度得到健全和落实有力促进了全村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现将创建工作总结如下:

村党支部始终把普法教育放在依法治村工作的首位,结合本村实际,利用农闲季节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每年利用“”法制宣传日的有利时机,张贴标语,广泛宣传,开展法制宣传培训、讲座。用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占领思想文化阵地,防止黄、赌、毒等不良风气的蔓延。广泛开展尊老爱幼、助残扶贫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思想,更新观念,崇尚科学,反对^v^,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无吸毒、*、赌博人员发生。

*年来,我村大力加强了民主政治建设,积极开展村务、党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民主议事、民主理财等工作。村组按要求成立村务、财务监督小组。村党支部、村委会把依法建制、规范村务管理、用制度管人管事作为创建民主法制示范村的重要环节。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依据《宪法》、《村委会组织法》等法规,制定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务公开制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实行凡是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都有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使村务管理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形成了村民*时学法,遇事用法,解决问题靠法,村干部带头遵纪守法、依法办事逐渐成为风气。为依法治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年来,经过村党支部和村委班子的不懈努力,全村14个组均没有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对一些重大疑难纠纷,带有*苗头的纠纷,各组法制宣讲员会逐级上报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小组,由镇、村、组三级联合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均能逐项得到排查调解,并及时上报。遇有疑难纠纷,汇同司法部门依法调解。

我村在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中,促进了群众观念的转变,增强了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提高了村干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自觉性。由村民群众直接参与制定村务管理的各项制度,调动了群众参与村务管理、监督村务管理的积极性。使群众真正成为既是制度的制定者又是制度的执行者和遵守者,保证了群众直接行使民*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通过村级法制讲座和其他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干部群众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了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

起草制度工作总结

乡社会经济也得到了很大发展。

xx乡在致力于发展经济的同时,不忘发展文化的发展,为了给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文化环境,xx乡加大投入力度,快速发展文化事业。

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成立了文化服务中心,配备了必需设备,有专职人员,进行宣传教育、科技推广、农业知识培训等服务活动,并且乡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正在紧锣密鼓的筹措中。在村建立文化大院,目前,已建立道超村文化大院,配备了基本的体育锻炼设施、器材向群众开放,建立了村文娱室,为群众提供了娱乐工具和场所,建立村图书室,方便群众查阅农业科技知识,丰富农民精神生活,改变农民精神面貌。

二是加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我乡为丰富群众精神生活,努力扩大农村广播电视覆盖面,重视完善和发挥现有无线转播台站的作用,乡广播站亲自到各个村协调沟通,为群众搭建无线电视转播点,为群众安装闭路电视,力争使农民群众收听、收看到套数更多、质量更好的广播电视节目。

三是开展农村电影放映活动。为了丰富农民群众生活,我乡开展了农村电影放映活动,组织放映队在我乡各个村轮回放映,并在中海商贸城设立固定放映点,放映了大批以爱国教育、农村改革发展等为主题的电影。积极探索农村电影放映的新方法、新模式,在全面实现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的基础上,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放映质量,极大的丰富了我乡农民群众的生活,为我乡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文化氛围。

四是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xx乡面向群众,深入开展多种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大力发展集镇文化、乡村文化、校园文化。今年为庆祝新*成立xx周年,xx乡开展了“红歌大家唱”活动,在全乡营造了热烈喜庆、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为建设文明乡镇,xx乡从校园开始,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活动,老师教学生,学生带动家长,大家共创文明,这大大改善了风气。

xx乡不遗余力,加大投入力度,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大大改变了集镇面貌,为xx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快了xx社会经济的发展。

xx乡鼓励民间文化组织和农民自办文化,允许其以市场运作的方式开展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的文化经营活动,让农民群众成为农村文化市场建设的主体,大力拓展文化市场,以文化产业引领xx社会经济的发展。

一是鼓励各类文化企业参与面向农村、面向农民的文化经营活动。xx乡组织各式各样的文化活动,引导中海商贸城设立电影放映点,联合乡中、乡小举办文艺表演,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开展文化经营活动,积极开拓农村文化市场。

二是利用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文化产业。xx乡借固始根亲文化节的东风,带动xx文化产业发展,利用宗亲优势,大力招商引资,发展xx社会经济。xx乡还准备利用生态优势,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开发生态休闲旅游产业,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产业。

三是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引导作用,多方面、多层次进行农村文化建设。xx乡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引导作用,积极吸纳社会资本参与文化建设,引入“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等多种投入机制,走出“以*为主导,以农户为主体,以市场为取向”的农村文化创新之路,创新文化“走出去”的形式和手段,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以文化产业引领xx社会经济全面发展。

农村文化建设是xx乡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建立健全各项促进机制和鼓励政策是推进我乡文化建设的根本保障。

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认真落实有关文化发展的支持政策,加大*对文化事业投入力度,把文化资金纳入到各级*年度财政预算当中,建立*对公共文化事业投入的绩效考评机制,保证合理安排、重点投入、提高使用效益。

二是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以增强活力、改善服务、提高水*为目标,大力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以转换机制、壮大实力、提高效益为目标,大力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以发展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为目标,提倡群众自筹资金、自己组织、自负盈亏、自我管理,大力支持和扶持民办文化的发展。加强文化产业的招商引资,推动文化资源整体开发和区域联动开发,促进文化产业与教育、科技、体育、旅游等相关行业的联动发展。

文稿起草工作总结

文稿起草是党委办公室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政务服务的主要形式,更是以智辅政的具体体现。做好新形势下的文稿起草工作,必须切实解决好文稿立意不高、内容不实、文风不新、队伍不强的问题,不断提高文稿内容的“贴近度”和领导的“满意度”,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党章规定:“党必须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其中的“总揽全局”,就是要求党委立足全党工作大局,集中主要精力抓住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把好政治方向、决策重大问题、安排重要人事、开展宣传教育、维护社会稳定、领导群众组织,形成工作合力,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加强领导,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协调各方”,就是要求党委从推进全局工作的需要出发,统筹协调好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几套班子之间的关系,统筹安排好纪检和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方面的工作,使各方都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党委办公室作为党委的核心枢纽部门,在为党委服务中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来谋划工作,特别是在文稿起草中更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度重视文稿的思想性和理论性,注意从全局的高度、领导的角度思考问题、把握问题,力求文稿体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体现把方向、议大事、谋全局的原则,体现从宏观思考问题、指导实践的要求。具体应从三个方面把握高度。一是善于从中央和省、市的精神中把握高度。文稿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载体。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文稿写作的一条重大政治原则。因此,在文稿起草时,要及时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带有全局性的会议和文件精神,把握实质,掌握要点,加以运用。二是善于从领导的角度上把握高度。文稿是“代领导立言”。“身在兵位,胸为帅谋”,想领导所想之事,谋领导所谋之策,言领导所言之语,这是起草领导讲话的一条基本准则。文稿起草时,要注意“换位思考”,把领导的“关注点”作为思考问题的“着力点”,形成系统的理论观点加以阐述,达到参谋思维与领导思维的“同频共振”。三是善于从先进的经验中寻求高度。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先进地区之所以先进,首先先进在他们的思想理念和工作方法上。因此,在文稿起草时,要善于运用互联网搜索引擎,查找、学习其他地区的相关资料,一方面,要特别关注发达地区特别是北京、上海、江苏、山东、浙江等地区的有关材料,捕捉新观点、发现新思路、吸取新经验;另一方面,也要高度关注与我们在同一发展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相似度较高的周边其他县(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转型跨越的先进经验和好的作法,认真研究,积极借鉴,在更高的层次上引领全区改革发展各项事业。

孔子曰:“言之无文,行之不远。”空洞无物是文稿起草的大忌。把文稿写实,关键在于把中央和省、市的精神与地方实际相结合,把文稿写作的过程,当作反映工作、研究工作、指导工作、推动工作的过程,拓宽知情的渠道。一是做到吃透上情,掌握下情。吃透上情,必须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委的重要文件,认真研读各级领导的重要讲话,吃透精神,领会实质,掌握立场、观点和方法,融会贯通到文稿起草工作中去;掌握下情,必须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提前准备,贴近领导关注点,确定专题,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成果,以备文稿吸收。二是做到熟悉内情,了解外情。熟悉内情,就是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以及资源、环境、人口、交通等方面的情况做到胸中有数;了解外情,就是对与本地区相邻或关系较为紧密的其他地区的情况要有所了解,多做横向比较,知晓本地区与相关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存在哪些方面的差距。三是做到明了史情,洞察时情。明了史情,要求我们善于收集和整理本地区以前的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资料,特别是重大事件、重要数据等;洞察时情,要求我们对本地区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特征有明确的把握,不说过时话,不写过时语。同时,在明了史情、洞察时情的基础上,应更加注重纵向比较,进一步明确本地区发展方向。

在拓宽情况收集渠道方面,可以采取三种有效手段:一是组织撰稿前的座谈。综合性文稿或单项文稿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召开座谈会,了解实情,研讨思路,寻求对策,力求写出更多切合实际的富有指导性的鲜活的材料。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超前安排座谈课题、列出座谈题目,交给有关单位提前准备,充分调动部门的积极性,发挥部门应有的作用。二是建立材料报送制度。确定重点单位为材料报送单位,提出具体要求,按月或按季报送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以便占有更多的学习和备查资料。三是构建快速知情机制。建立联系点和联系人制度,确定重点单位为联系点,确定一名了解单位真实情况、责任心强的领导或秘书人员作为联系人,做到材料需要时随时询问,随时解答,防止出现需要资料时找不到人员、摸不到实情、手忙脚乱、无所适从、延误时间、影响效率的现象发生。

“笔墨当随时代,为文常思创新。”文稿创新,离不开思维的创新、观点的创新、内容的创新和文字的创新。没有思维创新,文稿就没有深度,就不能启发人;没有观点的创新,文稿就没有新意,就不能引导人;没有内容的创新,文稿就没有活力,就不能感召人;没有文字的创新,文稿就没有文采,就不能吸引人。因此,要坚持把创新作为文稿写作的最高追求,坚持与时俱进,力求常写常新。提高文稿的创新性,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1.立足实际,在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上下功夫。党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决策部署是党委文件的基本理论依据,党委办公室在起草文稿时,必须根据上级的政策理论和决策部署精神,结合当前实际,立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特点及其优劣势、长短处,通过分析综合、比较研究、辩证思考,才能找准上级政策与本地实际的最佳结合点,才能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指导意义的工作思路、目标、重点和具体措施,最终达到推动实际工作的目的。可以说,坚持将上级的精神与本地实际相结合,是为党委政府及机关单位起草文稿必须遵循的一条基本原则,而两者有机“结合”的过程,就是一种认识不断深化和思维不断升华的创新创造过程,偏离了这一点,文稿起草工作也就没有任何价值和意义。

2.拾遗补缺,在全面准确体现领导意图上下功夫。全面、准确体现领导意图,是文稿起草的基础、前提和立足点。但是,在许多情况下,领导所授意图不可能表露和体现得那么完整和明确。有时候,领导只是提出一个问题,需要我们去做深入的调查研究;有时候,领导只是讲个大致的思路,需要我们去延伸和拓展;有时候,领导的想法还不成熟、不系统、不具体,甚至只是一些片言只语的“意见”,需要我们进行大量的思考、补充、修正、细化和完善等“拾遗补缺”工作,才能使之条理化、系统化和明晰化。这种文稿起草过程中对领导提出的问题、观点、思路、意见、设想等进行“研究”、“阐述”、“延伸”、“拓展”以及各种“拾遗补缺”的系列过程,就是一种思想、思维和理念不断创新的过程,也只有通过文稿起草者不断地开展创新性思考、创造性劳动,才能使领导的意图和观点依据更充分、思路更完整、内涵更丰富、对策更科学、措施更有力。

3.统筹兼顾,在吸收部门工作意见上下功夫。党委综合性文件牵涉到方方面面,一般来说,在起草文稿前和初稿形成后,都要请有关部门提供材料或提出意见;有些专题性文稿甚至常常是由部门代拟后送到办公室来加工、修改的,部分重要文稿还需要做反复的修改和意见征求等工作。因此,在文稿起草中如何对待部门提出的工作意见,是需要很好把握的一个重要问题,这里面要把握三个度:首先要提升高度,即要从全局和理论的高度来把握部门提出的工作意见;其次要选准角度,即要根据综合文稿所具有的原则性、指导性的特点来把握部门提出的意见;第三要掌握尺度,即要以系统论的观点和辩证的方法来把握部门提出的工作意见。无论是什么“度”,把握这个问题,也仍然离不开理念创新和开拓思维的能力。

4.匠心独具,在文稿的外在表现形式上下功夫。一篇内容翔实、有说服力的文稿,如果没有好的外在表现形式,就如同一个美丽的少女穿了一件朴素的衣服。党委办公室文稿起草工作虽然讲究庄重、准确、朴实、精炼、严谨、规范,但也不排斥形象生动、文采斐然。在文稿起草中,要特别重视文稿拟好大、小标题。俗话说:“文章要好,标题要巧”,“看人先看眼,看文先看题”,标题犹如“文眼”,至关重要。好的标题,特别是对偶句、排比句式的标题,能增加文稿的文采和气势,使公文读起来朗朗上口,使人过目不忘,印象深刻。要达到这样的要求,非常不容易,需要文秘人员狠下功夫学习语言文字知识,并在工作中日积月累。在这一点上,我们要向古人学习。古人写诗,十分讲究炼字,常是“吟安一个字,捻断数茎须”,“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我们如果没有这种精神和追求,是达不到高境界的。

人是文稿写作的第一要素。没有一流的文字秘书,就没有一流的文稿质量。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的高素质文字秘书队伍,是提高文稿质量的根本保证。近年来,随着世情的变化,文秘工作岗位的吸引力逐渐减弱,很多同志不愿、不想在文稿起草工作上下功夫,致使各级党委办公室高素质的文秘人员青黄不接,文秘人才断档现象十分严重。加强文秘队伍建设,培养青年秘书人员和秘书骨干力量,已成为各级党委办公室的当务之急。解决好这一问题,应该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拓宽选人渠道,优化秘书人员资源配置。积极适应人才流动和人才竞争的形势,降低门槛,优化环境,改革秘书人员尤其是党政机关秘书人员准入机制,拓宽和疏通秘书队伍进入渠道。一是公开招考选拔。空出的公务员编制优先应用于考录选拔办公室人才,积极从各领域招考秘书人才。同时,创新观念,放宽政策,积极从高等院校选拔综合素质优秀的毕业生进入秘书队伍。二是推行跟班培训。使基层单位秘书到区委办跟班学习成为一项制度,在跟班学习中发现和选拔优秀秘书人才。三是广泛调查挖掘。通过平时的了解掌握、基层部门的推荐和个人自荐等多种形式,深入挖掘全区各乡镇、区直各部门、学校、企事业单位等一线工作的业务骨干和相关专业的优秀人才,列入秘书后备队伍名单,建立秘书后备队伍人才库,不断优化秘书资源配置。

2.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秘书人员业务水平。培训是提高秘书人员业务知识和业务能力最便捷、最有效的途径。为此,要把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作为秘书队伍建设和人才资源开发的重要战略任务和基础性工作来抓。着眼于党委办公室事业发展对人才和干部素质提出的要求,制定和实施秘书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规划和计划,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秘书人员教育培训活动。一是创新培训方式。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不定期地组织秘书到党校、外地参观学习,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专业和理论培训班,不断拓宽视野,拓展知识面。结合工作实际,邀请省、市有关专家和学者举办专题辅导讲座和业务研讨讲座,提高秘书的政治业务素质。二是拓宽学习领域。各级党委办公室要督促秘书在学习秘书传统业务知识的同时,还要学习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协调处事、科技、经济、管理、现代化办公等与秘书工作有关的知识,努力使秘书人员成为“多面手”,切实做到张口能讲、提笔能写、动手能干。三是扩大培训覆盖面。定期不定期举办全区党委办公室工作培训班,力争全区党委办公室秘书人员都能接受培训,不断提高整体素质。

3.注重人文关怀,营造秘书工作良好氛围。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秘书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不断建立和完善秘书工作激励机制,在政治、经济待遇等各方面对秘书人员高看一眼,厚爱一分,充分调动秘书人员的积极性,提高秘书工作的吸引力。二是政治上注重培养。秘书人员在领导身边长期从事参谋、助手工作,受领导的培养教育和熏陶,成长进步较快。为此,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唯才是举,坚持以能力取人,以素质取人,以实绩取人,充分调动秘书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推荐提拔,帮助优秀秘书脱颖而出,使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优秀秘书人员从“幕后”走向“舞台”,走上领导岗位。三是工作上创造条件。有意识地经常给秘书人员出课题、定计划、交任务、压担子,多为他们提供一些参与协调处理重大问题的机会,多信任、多放手、多支持、多鼓励,让他们满怀信心、独挡一面地开展工作,保证秘书人员在其位、称其职、尽其责。四是生活上倍加关心。立足实际,有针对性地解决秘书人员生活中的后顾之忧,特别要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创造条件,帮助他们解决好家属工作调动、子女上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让他们安下心、扎下根,一心一意搞好工作。在业余活动方面,要搭建平台,通过开展积极健康向上的文娱活动,增进秘书和领导之间、秘书和秘书之间的交流,增强秘书人员的荣誉感和凝聚力,着力营造“严肃活泼、真抓实干、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起草制度工作总结

*年来,公司围绕企业发展战略和中心任务,积极推进依法治企,法制工作整体水*有所提升,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有力地促进和保障了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20xx年是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的启动之年,公司去取得了一些进展,特此汇报:

(一)健全组织机构,法律支撑能力与服务水*有所提升为推进企业法制工作,我公司成立了以分公司副总经理为组长的落实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推进此项工作,包括:组织、协调、指导、检查、考评验收公司新三年目标有关工作,审定新三年目标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解决落实新三年目标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为提高企业法制工作的专业化水*,我公司在综合部设立兼职法律事务岗,由法律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专项负责法律事务工作,并积极组织公司有志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同志参与业务培训及考试,并鼓励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加快培养高素质、复合型法律人才,加快提高法律工作队伍素质和依法治企能力水*。

的全过程。在确保市分公司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等三项法律审核率全面实现100%的基础上,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法律审核质量和水*。细化法律风险管控流程,采取有效措施和方法,将法律审核嵌入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的流程之中。拓展法律服务范围,系统地开展前瞻性法律研究,实现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从规章制度的制定到执行、从合同的订立到履行、从重大项目的决策到项目的运营等全过程监控。注重在为企业解决重大纠纷、化解法律风险的同时,也为企业寻找和把握新的`经营发展契机、实现价值最大化。采取法律顾问参加决策会议、参加项目组、会签、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律审核,所有法律审核应保存相关书面材料,确保法律论证发挥作用有渠道,书面意见可查找。及时跟踪和评估法律论证的实际效果,确保法律审核论证能够发现问题,控制风险,创造价值。

推进标准化、信息化、集中化建设。细化操作指引性文件,结合实际建设市分公司标准法律文本库和专业工作指导手册,提升标准化管理水*。加快推进法律管理信息化,通过合同、知识产权、法律纠纷等管理系统建设,健全市分公司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提高法律审核质量和管理实效。

工的共同职责,促进决策者、管理者和全体员工自觉运用法律手段,依法依规处理好企业经营发展的各项涉法业务,从源头上和过程中实现各类法律风险的“可控、能控、在控”,基本杜绝因违法违规引发重大法律纠纷案件。

创新法律纠纷管理模式,妥善处理市分公司法律纠纷,不断提高案件处理能力和水*,有效保障企业经营发展。严格执行重大案件即时报送制度,借助集团法律纠纷管理系统升级优化,实现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报备、处置及指导工作的一体化、规范化和标准化,促进案件信息和诉讼经验技巧实时共享。加强跟踪和指导,加大重大案件的过程管控力度,最大程度减少损失、维护公司利益。做好诉讼案件梳理工作,深入挖掘其应用价值,通过风险案件的分析评估,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和提示,不断促进专业部门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和流程,消除管理体系内的诉讼隐患,有效推动法律风险全过程闭环管理机制的形成和良性运转。

一是根据专业化的要求,我公司专兼职法律工作人员偏少,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律工作人员持证上岗还未实现,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市分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法制基础管理工作差距明显,整体法制工作水*需要进一步强化;三是法制工作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有效融合尚需积极探索和向纵深拓展,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创新。

企业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已经历了一年,未来两年分公司将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制度建设,提高干部员工法律意识,让公司的依法治企水*再上一个新台阶,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好服务保障。

起草有限公司章程的注意事项

我们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 现行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在章程中必须予以载明。

2、 现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是公司制定章程的蓝本,现行公司法对公司章程的内容、公

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股东的出资方式、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公司的组织机构、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做了详尽的规定。这些规定有些是强制性规范,公司章程需遵照法律规定,以确保其合法性。有些是任意性规范,公司章程可以做适当选择性安排。

3、 制定公司章程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4、制定公司章程需体现全体股东的意志。

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的宪法性文件重要性之大毋庸置疑,也日益受到公司股东的重视。如何起草一份完备的、意思表示准确、权利义务清晰、能够保障股东利益、可以作为公司运作依据的公司章程,就是投资者在设立公司之初及在公司章程的修改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根据新公司法中的授权性条款,结合公司的实践,作出以下分析及整理,供各位投资者参考。

一、股东表决权

公司法第43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为此,在起草公司章程过程中可以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形式表决权。

二、股东分红权

公司法第35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167条 ,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为此,在起草公司章程或者修改公司章程中可以约定为: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股东甲分取红利的比例为 %,股东乙分取红利的比例为 %,股东丙分取红利的比例为 %,股东丁……。

三、法定代表人的约定

公司法第13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为此,在起草公司章程或者修改公司章程中可以约定为:公司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四、股东股权转让权

公司法第72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第76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为此,在起草公司章程或者修改公司章程中可以约定为: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无需得到其他股东的同意。但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告知其他股东转让对价。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后30天内提出优先购买权的,该股权转让给该股东。两个以上的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实缴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五、公司对外投资

公司法第15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16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为此,在起草公司章程或者修改公司章程中可以约定为:公司对外投资由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决议,公司对外投资的单项投资金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公司资产净额的 %,对外投资的累计额度不得超过投资前公司资产净额的 %。

六、公司担保

公司法第16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新公司法肯定了公司的担保能力,且对公司为其股东和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解禁,并授权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担保事宜作出约定。为此,在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具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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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公司章程的注意事项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上述情况为有限责任公司行使分红权、优先认购权、表决权的常态。此种状态下考量,现实中放大了有限责任公司资合性的因素,而忽视了人合性的特点。股东之所以结社创设有限责任公司,基于人的了解及独立法人财产权形成的有限责任应是主要动力。相比于是否创办公司、与谁合作创办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分配应是下位的概念,因此修订后的《公司法》注意到上述问题,赋予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分红、优先认股及表决的权利。为了避免事发时股东决议形成的困难,更为了公司的持久稳固,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如果需要对不按照出资比例分红、优先认股、行使表决权做出约定,应明确载于公司章程之上。

二股东会的召集次数和通知时间。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定期会议召集的次数属于公司章程必须规定的事项。针对次数的限定,应结合公司规模、股东人数、股东出任董事的人数等因素确定。一般情况下,股东人数少,且居住集中的,可以适当规定较多的会议次数;股东人数多,且居住分散的情况,董事会成员多由主要股东出任的情况,可以适当减少会议次数。但股东会作为决定公司重大事项的权力机构,定期会议多者不亦超出二个月一次,少者亦不应低于半年一次,建议每季度一次为宜。

至于召开股东会会议,通知全体股东的时间。定期会议,一般于会议召开前10天为宜;临时会议,因是在非正常情况下的特殊安排,应规定为会议召开前较短的时间,可考虑3至5天为宜。总之,召开股东会会议,《公司法》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的一般性规定较漫长、僵化,因此公司章程很有必要在《公司法》的授权性规范下进行适宜调整。

三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该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由于股东会议事规则涉及内容较多,放在公司章程正文中易引发各部分内容的失衡和过分悬殊,建议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综合股东会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会议的次数和通知等内容,单列“股东会议事规则”专门文件。

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的“股东会议事规则”,一般应涵盖以下内容:1、股东会的职权;2、首次股东会;3、会议的次数和通知;4、会议的出席;5、会议的召集和主持;6、会议召集的例外;7、决议的形成;8、非会议形式产生决议的条件;9、会议记录。

四董事会的组成、产生及董事任期。

董事会既是股东会的执行机关,又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关,处于公司日常运作的核心地位。公司章程依法要对董事会的组成、产生及董事任期做出准确、适宜、可控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的数额,一般状态下,公司章程要在3至13人之间进行确定,中小型企业5人或7人为宜,大型企业一般应为9人以上的单数(不可为双数)。

基于有限责任公司封闭性、人合性、可控性强的特点,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更有利于股东的信任和器重。尤其是私营中小型公司,一般不宜比照股份有限公司,由董事会产生董事长及副董事长。

关于董事的任期,在3年限度内依法由公司章程予以规定。如果多数董事由股东出任的情况下,董事任期按最高上限3年即可。非此情况下,可考虑每年改选一次。

五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因内容多、又具有独立性和程序性强的特征,宜结合其它相关内容概括为“董事会议事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的形式出现。其基本内容为:1、董事会的职权;2、闭会期间的权力行使问题;3、董事的任期;4、会议的次数和通知;5、会议的出席;6、会议的召集和主持;7、决议的形成;8、会议记录。

六执行董事的职权。

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放弃董事会的设置,仅设一名执行董事。《公司法》并授权公司章程对执行董事的职权做出规定。此种架构下,一般可放弃设经理职位,公司章程将执行董事的职权,宜界定为《公司法》中关于董事会的部分职权及关于经理职权的结合。执行董事主要行使的权力有: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决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七经理的职权。

经理岗位设置与否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任选项,但现实中一般会设此岗,公司章程在没有特别规定之下,《公司法》赋予的是一个强势经理的概念。鉴于不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征信体系的残缺,职业经理人队伍的不成熟。为了最大限度保护股东利益,防范内部人控制公司局面的发生,公司经理的职权由董事会或董事长,根据经理的个人情况特别授权,适时调整为宜。若按上述方案操作,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之。

八监事会的设立与组成。

设立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实践中5至7人为宜。应该注意的是,基于建立人本性公司和公司社会属性的理念,《公司法》规定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但对于一些股东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从减少管理成本、提高效率的角度出发,公司章程规定不设监事会,仅设二名监事,应为务实之举。

九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为“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一部分,与“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同,鉴于其独立性、程序性强的特点,宜以公司章程附件的形式出现。基本内容应含:1、监事会的职权;2、监事的任期;3、会议的次数和通知;4、会议的出席;5、会议的召集和主持;6、决议的形成;7、会议记录。

十股权转让。

在资本维持、资本不变、资本法定三原则的框架内,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允许股权转让行为。首先,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此种情况下,仅是变更了股东的出资比例或减少了股东数量,不会产生股东之间的信任危机。当股东向外人转让股权时,股东之间的信任优势将受到冲击,尤其是股东较少的小型公司,由于外人受让股权有可能对公司产生颠覆性危机。然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股东向外人转让股权是无法终局禁止的。原因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虽然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但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章程应因企制宜,对向外人转让股权做出合适规定。现实中,小型公司可以禁止股权外部转让。原因是:股东如果认为其利益受到公司、董事、高管或其他股东的不当侵害,完全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除此之外,公司的稳定性应是最大的利益选择。至于股东人数较多、规模较大的公司,对股权外转不宜限制过严,但相比公司法的一般性规定,公司章程还是应适当从严。

十一股东资格的继承。

在公司章程没有事先规制的前提下,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而此种模式,与上述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相似,势必产生有限责任公司的信任危机。因此,继承与否,公司章程若规定需股东表决通过较为适宜。但为了保护死亡股东及其亲属的利益,公司章程应规定死亡股东亲属在不能继承股东资格的情况下,其他股东按持股的比例负有收购其全部股权的义务;或者公司通过法定减资程序返回死亡股东的股权利益。

起草公司章程的注意事项

修订后的《公司法》顺应了时代的潮流,放宽了设立公司准入的门槛,尊重了公司股东制定章程的意思自治,但是,公司章程的自治要遵守一条法定原则,即《公司法》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因此,《公司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考虑有限责任公司兼具人合性与资合性的特点,有限责任公司自治的内容比股份公司要宽泛。因此,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起草值得注意以下事项:

一、分红权、优先认股权及表决权。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上述情况在一般状态之外均有例外规定。现实中,股东之所以结伙创设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动力就在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法人财产法人责任的独立性。相比于是否创办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分配就变成了一个下位的概念。因此,《公司法》赋予全体股东可以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分红、优先认股及表决的权利。当然,实践当中为了避免股东决议形成困难的情形发生,为了公司的持久稳定,公司可以结合自身实际,在章程当中设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红、优先认股、行使表决权。

二、股东会的召开次数和通知时间。

《公司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因此,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定期会议的召开次数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事项。然而,针对召开次数的设定,应结合公司规模、股东人数、股东出任董事的人数等因素综合确定。一般情况下,股东人数较少且居住比较集中的,可以适当规定较多的会议次数;而股东人数多且居住比较分散的,董事会成员又多由主要股东出任的情况,可以适当减少会议次数。但股东会作为决定公司重大事项的权力机构,开会的次数,多者,不要超过二个月一次;少者,亦不能低于半年一次,最好规定为每季度一次。

《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因此,关于召开股东会会议,通知全体股东的时间问题,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定期会议一般于会议召开10天前通知。因临时会议是非正常情况下的特殊安排,可以规定为会议召开前较短的时间,规定为提前3天至5天前通知即可。

总之,股东会会议的召开,按《公司法》规定的会议召开前15日通知全体股东的一般性规定时间有些太长、过于僵化。因此,公司章程很有必要在《公司法》的授权下进行必要的变通。

三、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按照《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实践中,由于股东会议事规则涉及的内容较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议事规则易引发各部分内容的失衡和过分悬殊,建议将议事规则作为公司章程的附件,结合股东会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会议召开的次数和通知等内容,单列“股东会议事规则”专门文件。

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的“股东会议事规则”专门文件,一般应该涵盖以下内容:1、股东会的职权;2、首次股东会;3、会议的次数和通知;4、会议的出席;5、会议的召集和主持;6、会议召开的例外;7、决议的形成;8、非会议形式产生决议的条件;9、会议记录。

四、董事会的组成、产生及董事任期。

《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3人至13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会既是股东会的执行机关,又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关,处于公司日常运营的核心地位。因此,公司章程依法对董事会的产生、组成及董事任期做出准确、适宜、可控的规定就显得尤为必要。

在一般状态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人数,公司章程规定以3至13人之间的单数进行确定。中小型企业考虑一般以5人或7人设定,大型企业一般应为9人以上的单数。

基于有限责任公司封闭性、人合性、可控性强的特点,这就决定了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能够让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更加放心。至于董事的任期,由公司章程在3年限度内予以规定即可。在多数董事是由股东出任的情况下,董事任期按照可以最高上限3年确定,非此情况,可考虑每年改选一次。

五、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公司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因内容多,又具有独立性和程序性强的特征,应结合其他相关内容概括为“董事会议事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的形式出现,基本内容包含:1、董事会的职权;2、闭会期间的权力行使问题;3、董事任期;4、会议的次数和通知;5、会议的出席;6、会议的召集和主持;7、决议的形成;8、会议记录。

六、执行董事的职权。

《公司法》第五十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授权公司章程对执行董事的职权做出规定,此种架构下,一般也可以放弃经理的职位设置,公司章程将执行董事的职权按照《公司法》中董事会职权及经理职权的规定结合设置。执行董事主要行使的权利包括: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理)。

七、经理的职权。

《公司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由此,经理的岗位设置与否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任选项,但现实中一般会设经理职位。鉴于法人治理结构的不规范、征信体系的残缺、职业经理人队伍的不成熟,为了最大限度保护股东利益,防止内部人员控制公司局面的情形发生,公司经理的职权由董事会或者董事长根据经理的个人情况特别授权、适时调整,但应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

八、监事会的设立与组成。

《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至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实践中,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的,则以5人或者7人为宜。应该注意的是,基于建立人本位性和社会性的公司理念,《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是,对于一些股东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从减少管理成本、提高效率的角度出发,公司章程规定不设监事会,仅设2名监事,这是实务之举。

九、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公司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为“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一部分,与“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同,考虑其独立性、程序性强的特点,宜以公司章程附件的形式出现。基本内容应该包含:1、监事会的职权;2、监事的任期;3、会议的次数和通知;4、会议的出席;5、会议的召集和主持;6、决议的形成;7、会议记录。

十、股权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首先,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者全部股权,此种情况下,仅是变更了股东的出资比例或者减少了股东数量,不会产生股东之间的信任危机。然而,当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股东之间的信任就将受到影响,尤其是股东较少的小型公司,外人受让股权有可能对公司产生颠覆性危机。然而,《公司法》规定,在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股东向外人转让股权是无法禁止的。依据在于,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虽然要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但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则视为同意转让。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章程应因企制宜,对于向外人转让股权的行为做出合适的规定。公司的稳定性应该是各位股东最大的利益选择,实践中,小型公司可以禁止股东将股权向外人转让。如果股东认为其利益受到公司、董事、高管或其他股东的不当侵害,那么完全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甚至诉讼的方式解决。除此之外,股东人数较多、规模较大的公司,对股权外转不宜限制过严,但相比《公司法》的一般性规定,公司在设置章程时对股权外转还是应该适当从严。

十一、股东资格的继承。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此种情形下的效果,与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相似,新人员的加入势必产生有限公司股东之间的信任危机。因此,是否可以继承,公司章程可以规定为需经股东表决通过较为适宜。但为了保护死亡股东及其近亲属的利益,公司章程规定死亡股东近亲属在不能继承股东资格的情况下,其他股东应当按照持股比例收购该死亡股东的全部股权;或者公司通过法定的减资程序,返还死亡股东的股权利益。

公司章程作为设立公司环节的必备文件和公司设立之后的“宪法”性文件,是规范一个公司良好运作的标杆。因此,公司股东在章程制定时就必须要考虑周全、规定明确,从制定公司章程时就要强化其法律效力!

起草公司章程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我们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 现行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在章程中必须予以载明。

2、 现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是公司制定章程的蓝本,现行公司法对公司章程的内容、公

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股东的出资方式、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公司的组织机构、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做了详尽的规定。这些规定有些是强制性规范,公司章程需遵照法律规定,以确保其合法性。有些是任意性规范,公司章程可以做适当选择性安排。

3、 制定公司章程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4、制定公司章程需体现全体股东的意志。

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的宪法性文件重要性之大毋庸置疑,也日益受到公司股东的重视。如何起草一份完备的.、意思表示准确、权利义务清晰、能够保障股东利益、可以作为公司运作依据的公司章程,就是投资者在设立公司之初及在公司章程的修改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根据新公司法中的授权性条款,结合公司的实践,作出以下分析及整理,供各位投资者参考。

一、股东表决权

公司法第43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为此,在起草公司章程过程中可以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形式表决权。

二、股东分红权

公司法第35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167条 ,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为此,在起草公司章程或者修改公司章程中可以约定为: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股东甲分取红利的比例为 %,股东乙分取红利的比例为 %,股东丙分取红利的比例为 %,股东丁……。

三、法定代表人的约定

公司法第13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为此,在起草公司章程或者修改公司章程中可以约定为:公司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四、股东股权转让权

公司法第72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第76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为此,在起草公司章程或者修改公司章程中可以约定为: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无需得到其他股东的同意。但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告知其他股东转让对价。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后30天内提出优先购买权的,该股权转让给该股东。两个以上的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实缴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五、公司对外投资

公司法第15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16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为此,在起草公司章程或者修改公司章程中可以约定为:公司对外投资由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决议,公司对外投资的单项投资金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公司资产净额的 %,对外投资的累计额度不得超过投资前公司资产净额的 %。

六、公司担保

公司法第16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新公司法肯定了公司的担保能力,且对公司为其股东和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解禁,并授权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担保事宜作出约定。为此,在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具有可操作性。

起草制度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乡在区委、区*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xx区20xx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切实抓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落实,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加快建设法治*,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为实现率先突破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法治保障。现将我乡法治*建设20xx年度工作总结及20xx年度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党委对一切工作的核心领导作用,及时调整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多次在党委会议、全体机关干部大会上,明确法治工作的重要性,提出相关要求,并将法治建设纳入乡域全年工作规划。同时,按照有关要求,把法治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强化财政监管,进一步促进了全乡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法制学*,增强法治思维。

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知法、懂法、用法”水*,将加强法治理论学*摆在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的突出位置,多次在乡党委理论中心组、党委扩大会议等会议中组织学*《**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v^*》、《国家公务员法》、《国家赔偿法》、《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夯实基层基础,推进依法管理。

一是优化社会管理职能。充分发挥法治在社会建设中规范、保障和促进作用。针对社会领域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等人员的学法和依法管理方法,有效预防高危人群违法犯罪,通过创新社会管理的方法和手段,努力实现由粗放型、防范型管理向法治型、服务型管理的转变。

二是强化基层民主法治。我们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不断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激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踊跃性和积极性,通过开展“依法治村”活动,全面落实“法律六进”,巩固和完善基层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各项功能,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是加大社会矛盾调处。进一步整合法治资源,加强便民服务中心、乡村(居)综治中心等服务*台建设,努力做到社会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真正实现便民、安民。今年1-11月份,成功调解民事矛盾纠纷54起,处理*、*案件61件次,充分发挥了调解、综治工作在稳定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密切了干群关系,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严格依法行政,推进廉洁执法。

一是深入开展机关干部能力作风建设,机关管理、农村三资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深入开展党委规范性文件整理报送和备案工作,严格落实《**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相关要求,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认真梳理报备。

三是在强化机关服务意识的同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积极构建惩治和预防体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着力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努力构筑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为全镇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20xx年,我乡将深入学*党的*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继续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的进程,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干部依法行政的学*培训。

把干部学法用法情况,是否具备法制观念、掌握与履行职责有关的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我乡将进一步加强在新的执法体制下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上开展一系列的制度建设,以制度规范行为,以考评落实制度,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培训,迅速适应在新的执法体制环境下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创新的目标实现。

(三)加强法制教育宣传,营造浓厚法制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多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面向全乡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咨询和解答工作,进一步提高全乡公民法律素质。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加强法制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增强人民法律观念意识,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水*。

认真落实各项行政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积极配合区监察、审计、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专门监督,推动全乡依法行政工作。建立健全群众举报投诉制度,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对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及时依法作出处理。

起草公司章程的注意事项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四十二条的规定,股东分取红利、优先认缴出资或行使表决权时由股东按照出资(或实缴)比例行使权利,但是全体股东另有约定或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提示:根据公司实际运营需要,可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股东a分取红利的比例为10%,股东b分取红利的比例为5%等。

二、明确股东会的召集程序与议事规则。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六条等规定,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提前15日通知全体股东,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等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提示:股东会议的召开次数可根据公司规模或经营需要确定。为保证公司运营效率,定期会议通知亦可相对缩短为7日或10日,临时会议较为紧急可约定为3日或5日。此外,关于股东会的议事内容详细列明,对于一般决议事项(除法律规定决议事项外)约定股东表决权的通过比例比如“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

三、注重董事会的产生、组成及任期的设计。

董事会作为股东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决策。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等规定,董事会成员一般为三人至十三人,规模较小可设一名执行董事,董事任期每届不超过三年,董事会职权结合法律和章程规定共同确认,董事会决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提示:公司章程根据公司规模适当设定董事会成员人数,一般而言,中小企业可设置3或5人,大型企业一般9人以上单数。对于规模较小的企业直接设置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四、把控监事会成员的组成。

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至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提示:章程设置监事会应注意职工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另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五、其他事项。

针对股权转让、公司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重要事项公司章程应从严规定(包括程序、表决比例等),以切实保证公司的健康有序运行。

公司章程起草注意事项

我们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 现行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在章程中必须予以载明。

2、 现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是公司制定章程的蓝本,现行公司法对公司章程的内容、公

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股东的出资方式、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公司的组织机构、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做了详尽的规定。这些规定有些是强制性规范,公司章程需遵照法律规定,以确保其合法性。有些是任意性规范,公司章程可以做适当选择性安排。

3、 制定公司章程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4、制定公司章程需体现全体股东的意志。

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的宪法性文件重要性之大毋庸置疑,也日益受到公司股东的重视。如何起草一份完备的、意思表示准确、权利义务清晰、能够保障股东利益、可以作为公司运作依据的公司章程,就是投资者在设立公司之初及在公司章程的修改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根据新公司法中的授权性条款,结合公司的实践,作出以下分析及整理,供各位投资者参考。

一、股东表决权

公司法第43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为此,在起草公司章程过程中可以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形式表决权。

二、股东分红权

公司法第35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167条 ,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为此,在起草公司章程或者修改公司章程中可以约定为: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股东甲分取红利的比例为 %,股东乙分取红利的比例为 %,股东丙分取红利的比例为 %,股东丁……。

三、法定代表人的约定

公司法第13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为此,在起草公司章程或者修改公司章程中可以约定为:公司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四、股东股权转让权

公司法第72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第76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为此,在起草公司章程或者修改公司章程中可以约定为: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无需得到其他股东的同意。但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告知其他股东转让对价。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后30天内提出优先购买权的,该股权转让给该股东。两个以上的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实缴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五、公司对外投资

公司法第15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16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为此,在起草公司章程或者修改公司章程中可以约定为:公司对外投资由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决议,公司对外投资的单项投资金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公司资产净额的 %,对外投资的累计额度不得超过投资前公司资产净额的 %。

六、公司担保

公司法第16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新公司法肯定了公司的担保能力,且对公司为其股东和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解禁,并授权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担保事宜作出约定。为此,在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具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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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球运动协会工作总结门球协会的章程及制度

11月,电子竞技正式成为我国确立开展的第99个体育项目(注:经体育总局整理合并体育项目之后,电子竞技被重新定义为第78号运动)。但之后的发展却并不尽如人意,对电子竞技产业的管理缺乏经验,电子竞技参赛队员素质的参差不齐等原因,导致电子竞技运动在国内并没有走向一个良好的发展道路。在经过10多年漫长的摸索与探寻后,,兰州市电子竞技运动协会正式申请成立,为了日后将电子竞技运动的发展规范化,提高电子竞技运动的素质,发展电子竞技运动的体育精神,使电子运动行业向社会传递更多的正能量,特在此对即将成立的电子竞技运动协会作出如下计划:

一、协会建立的目的主旨。

鉴于这些年兰州没有电竞协会,缺乏正规管理,电竞氛围并不良好,频频出现同一时间多个厂商在同一款热门竞技游戏上开办大量比赛,参赛队员疲于备战,影响生活和学习,广大电竞爱好者开始厌烦商业炒作性质的比赛。另外,比赛质量也不如人意,没有裁判,没有规则,“现场情况我们说了算”成为了电竞界举办商的口头禅,甚至一些恶劣商家比赛前承诺的奖金奖品不予发放,导致电竞氛围加速恶化,使得正面阳光的竞技变得一片阴霾。所以,规范管理是眼下电子竞技运动的当务之急,只有组织举办规范、公正、公开的赛事,才能让我们的电子竞技运动健康蓬勃发展。

1、兰州电子竞技运动协会的建立,旨在将兰州市电子竞技运动规范化,提高运动员素质,保证电子竞技比赛的正规,杜绝电子竞技运动越来越趋于利益化。使得公平公正、永不放弃等体育精神在电子竞技运动的赛场上发扬的更广。

2、兰州电子竞技运动协会,在规范电子竞技赛事的同时,也是作为电子竞技赛事的重要纽带,以各大电子竞技赛事的承办方、电子竞技俱乐部为载体,将我们兰州许许多多优秀的电子竞技队伍、选手完美地展现在这个舞台上,使得社会更加了解电子竞技运动,消除对电子竞技运动的误解。使得电子竞技运动在兰州有一个更加正规、健康、优秀的发展。也使得电子竞技运动向社会传达出更多超越自己、永不言败的体育精神,让充满正能量的电子竞技运动,让社会和电子竞技更加蓬勃发展。

3、在之前的电子竞技发展过程中,由于缺乏管理和经验,比赛规则的不明确,执裁人员的不规范,参赛人员的管理散乱,电子竞技曾一度和电子游戏毒品挂钩,使得社会对电子竞技产生抵触。兰州电子竞技运动协会成立后,首要任务就是对电子竞技活动的规范,严格控制比赛流程,()对竞技参赛选手进行系统并专业化的培训,严格考核一批具有资质的职业电子竞技运动比赛裁判,使得电子竞技比赛公正、公平、公开。让社会消除对电子竞技的歧视,增强电子竞技运动的社会认同度。

4、在兰州电子竞技运动协会成立后,协会将全程参与各大电子竞技比赛过程,避免电子竞技运动商业化、利益化。宣传运动精神,加强参赛人员素质,给电子竞技运动在兰州一个更加优秀、绿色的发展空间。

二、兰州电子竞技运动协会的长远目标。

电子竞技运动是一个需要长远发展的项目,在协会成立后,并不仅仅要管理好我们现有的电子竞技运动项目,我们还有更加长远的目标与设想。

1、在兰州建立电子竞技运动基地,对电子竞技队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对电子竞技运动裁判进行考核,培养出专业的电子竞技运动员和裁判员,可与学校、网吧等电子竞技参赛人员聚集的地方进行合作,让参赛者有更加专业、健康、优秀的场所进行学习训练。

2、大力支持发展兰州电子竞技运动俱乐部,对俱乐部传达更加严格与正规的管理经验,以电子竞技运动协会为纽带,电子竞技运动基地为核心,电子竞技运动俱乐部为承载体,使得电子竞技运动在兰州能够蓬勃发展。并且联动周围省市的电子竞技俱乐部协会,最终使得兰州成为西北、甚至全国的电子竞技基地。

3、以电子竞技运动基地作为出发点,可以联合发展许多的周边产业,比如旅游、电子产品、物流等,使得电子竞技运动与其他产业互相依靠,共同进步,共同发展,最终达到共同繁荣。

1、完善电子竞技运动协会的内部结构,宣传协会宗旨,招收会员,成立理事会,制定协会的工作流程以及近期目标。

2、制定电子竞技运动的详细比赛流程及比赛规章制度、运动员管理规章制度与裁判员的考核以及规章制度,为以后的比赛正规化做好准备。

3、积极联系电子竞技运动的相关商家,在20中到年末的时间内,举办4-5场大型电子竞技比赛,并将正规化的'比赛方法运用到比赛中,大力宣传比赛,让社会大众更加接受电子竞技运动项目。

电子竞技运动在兰州以致在中国,都是一项新兴的体育项目,我们需要更加认真探索,借鉴优秀经验,完善自身,努力把兰州电子竞技运动做好、做大、做强。在国外,电子竞技运动已经发展得非常优秀,许多优秀的经验都是我们可以借鉴的。近年来,以电子竞技运动为核心的电子娱乐业已经在全球范围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据北美最大的娱乐软件商会组织idsa(interactivedigitalsoftwareassociation)统计,北美电玩产值每年超过100亿美元;日本电竞产业经过近50年的发展,其产值已远远超过了汽车工业;而韩国作为电竞领域的后来居上者,电竞产业已成为国家的支柱产业,同时也成为韩国的国技,与足球、围棋一道成为韩国三大体育竞技之一。这些国家电子竞技产业的优秀发展,与政府和社会给予的强有力支持是分不开的。

在我国,近几年,各地的电子竞技产业也逐渐走上了正轨,先后有22个省市成立了电子竞技运动协会。12月,经国家体育总局独家授权,在国家体育总局、北京市体育局和石景山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成立了中国电子竞技运动发展中心(简称cespc),位于北京市长安街西端,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是一座综合性体育馆,集产品研究、产品策划、赛事运营、信息管理、职业运动员和裁判员培养认证等职能于一体。4月24日,哈尔滨体育局、体育总会于哈尔滨船舶电子大世界多功能会议厅举行了哈尔滨电子竞技运动基地成立的新闻发布会,标志着哈尔滨市第一家正规、专业的电子竞技场馆成立,填补了哈尔滨市电子竞技运动的空白。9月17日,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国家电子竞技运动基地”落户常州市,成为江苏省重点建设项目。

这一项项数据都告诉我们,电子竞技运动的发展是势在必行的。这一切的发展,都与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分不开。在协会成立之后,我们一定会秉承热情奉献,谦虚慎行的精神,力争将兰州电子竞技运动协会发展成为国内一流的电竞协会,为兰州乃至全国的电子竞技运动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未来我们要继续坚定自己的信念,为兰州创建一个和谐、公平、公正、阳光的竞技平台,让电子竞技的光明之树在兰州生根发芽,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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