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建工作制度(专业18篇)

时间:2023-11-29 17:43:25 作者:梦幻泡

学校是一个为学生提供教育和培养的场所,它不仅仅是传授知识的地方,更是塑造人格的摇篮。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提高学生创新能力的教育方法,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为了增强学校党建工作的计划性、科学性、实效性,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发挥党员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十项制度:

一、党日制度。

为了增强党员的党性,加强党的团结,活跃党内民主生活,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规定每月第三周周五为党员活动日,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党总支同意后方可调整。党员活动的内容为:召开党的会议,研究党的工作,进行党的教育,开展组织生活,处理党务工作等。各支部要注重党日活动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指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制度。

1.学校党员大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需要时可随时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支部委员会向全体教职工党员报告工作,听取党员的批评与建议,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2.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请党小组组长和有关教工党员干部及有关行政干部列席。支部委员会开会遵循下列规则:一是明确议事范围。党支部根据《党章》规定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合理、准确地确定议事范围。二是认真执行议事程序。每次会议提前通知,让委员有所准备,会议讨论充分发扬民主,适时集中,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重要问题通过表决形成决议。三是对落实会议决议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内容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任务,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会议以解决问题为目的。

4.每学期上两三次党课。以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等为内容来对党员进行教育,教育党员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党课力求有针对性,紧密联系本单位的情况和教职工思想实际,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进行。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每学期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次数。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采取党小组生活会的形式,每学期召开一次。支委既要参加支部委员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学校领导、支委在党的生活中必须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出现,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四、学习制度。

《党章》规定,党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支部要根据本支部的实际,提出学习要求。原则是每个党员每年至少读一本政治理论或教育教学业务等方面的书,完成一篇有价值的教育教学论文。

党总支围绕教育教学目标任务,根据党的建设的要求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要点,明确每年的工作任务,对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平时和年终,按计划逐一检查对照,保证支部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努力把本支部建成先进的基层党组织。

六、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党支部依据《党章》、《准则》等赋予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结合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党员制定党员工作目标,内容包括参加组织生活,遵守党纪党规,党员联系群众及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党员目标管理每年考评两次:半年初评、年终总评。考评结果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评选优秀党员的主要依据。

七、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党员联系群众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党支部可通过召开群众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听取党外教职工的意见,重大事件及时向教职工通报、宣传、教育。支委成员要建立自己的党建工作联系点。每个党员要联系一位党外教职工,互助共建,帮助部门搞好工作,帮助党外教职工树立理想,共同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增添光彩。

八、党员谈心和汇报制度。

支部每学期对本支部的党员最少谈一次心,了解党员的思想状况和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尽力帮助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每个党员要如实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党员汇报的形式一般有下列几种:一是在党组织生活会上汇报;二是个别向党支部书记或支委成员或党小组组长口头汇报;三是外出前及外出回来后及时向支部报告;四是每学期结束时作书面汇报等。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汇报,不做特殊党员。党支部要认真听取党员的汇报。

九、集体讨论会办及工作例会制度。

十、党内监督制度。

党内监督是指对党员和学校领导干部进行监察督促。内容有组织对个人的监督,支委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党员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等。党员无论职位高低,党龄长短,从事何种工作,都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支部对党员的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对党内外群众反映的问题,支部要认真负责地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应根据情节轻重及时处理;反之,应在一定范围内加以澄清,以正视听。党的负责人要严已正人,坚持原则,树立党内的正气。

学校党建工作制度范文

(一)党支部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召开。

(二)班子成员党支部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三)党支部会议讨论党支部的、工作总结、工作报告和围绕中心工作,制定完成计划任务的措施;讨论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决议、批示的措施和向上级党委提出工作的请示和报告;讨论积极分子列培,听取接纳新党员的意见和研究给予党员奖惩的决议;分析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研究解决办法;讨论党员的教育、培训和考察鉴定;讨论党支部委员的分工,并汇报、检查每个支委分工的工作情况。

(四)党支部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形成会议决议、决定。

(五)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讨论制定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六)讨论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七)讨论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表彰、处分党员等问题。

(八)选举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会委员。

(九)讨论决定上级党组织布置和支委会提交的其他重要问题。

(十)党员大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一)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支部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主持。

(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根据议题需要,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

(四)党支部委员会的议题,由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其他委员拟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应事先与支部书记沟通。

(五)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召开的日期、议题及有关事项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按会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发言准备。

(六)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范围:从学校实际出发,研究制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意见;讨论研究应当由党支部决定的重要问题;讨论、检查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情况;讨论决定向上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总结等重要事宜。

(七)党支部委员会决定重大问题,要经过充分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的决议必须有应到会半数以上的委员赞同;如果对处理重大问题和决定重要事项出现分歧,不应匆忙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统一认识后再作决定,也可将有争议的事项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不足半数时处理的重大问题,事后应向下次支部委员会报告。

(八)会议要做好记录,决议形成后按照分工认真组织实施。会议研究具有保密性的内容,与会同志要严守机密。

(一)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思想觉悟,增强党性。

(二)汇报思想,交心谈心,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揭露矛盾,改正错误,解决重点突出问题,增强团结,提高党的战斗力。

(三)总结工作经验,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完成任务的计划和措施。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每个党员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过双重组织生活。

(五)组织生活会要突出实效,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每次生活会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

(一)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胡锦涛科学发展观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组织、引导党员努力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使党员不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以正面教育为主,适时开展警示教育和诫免,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做到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三)每半年研究一次党员教育工作,并根据组织部门党员教育规划,有计划地对党员进行教育培训。

(四)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要自觉参加,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普通党员身份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会。

(五)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六)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同时,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和考察。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学校党支部负责组织,一般情况下结合年终工作总结每年进行一次。通过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达到纯洁组织,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的。

(二)民主评议党员主要围绕以下六个方面进行评议: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是否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地做好本职工作。

3、是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间的关系,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勇于奉献,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反映群众呼声。

5、是否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保持清正廉洁,勇于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

6、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交纳党费,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学校党建工作制度汇编_领导班子制度建设

为深入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强化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意识,更好地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职责,为实现学校基层党建工作的发展目标,结合支部党建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主要职责。

1、研究制订规划。全面把握支部党建工作的整体情况,结合实际谋划提出基层党建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任务目标和落实措施。

2、抓好班子建设。以创建“五好四强”党支部为目标,加强支部自身建设,带领支部领导班子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提高执政能力。

3、抓好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不断提高党员素质,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引导和监督党员自我践行先进性要求,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抓好制度建设。经常开展调研,抓好党建工作的落实,及时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管用、实用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二、述职方法。

1、述前准备。对照基层党建工作的目标进行自查,撰写述职报告。

2、述职报告。主要汇报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打算。

3、民-主评议。组织与会人员对述职对象进行评议(分“非常满意、满意、不满意、差”四个等次)。

4、总结点评。上级党委主要领导点评。

5、述后总结。组织支部委员进行总结,反思,提出整改意见,撰写整改报告。

学校党建工作制度

一、党总支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党总支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议事范围: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政府指示的贯彻落实。

(二)对机关党的建设、中心工作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三)研究分析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四)需要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

四、党总支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根据工作需要,党总支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党总支会议。

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可以计入票数。会议决定每个事项,应逐项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总支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七、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总支会的,书记或副书记、委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总支会议报告。

八、党总支会议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一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意见;三是要召开党总支会议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一、制定学习计划。宣传委员要按照上级党组织的部署和局党组的要求,制定年度理论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计划和专题学习方案。年度学习计划要从中央、省、州、县本年度的总体思路和工作大局出发,在每年年初制定;阶段性学习计划主要结合形势变化和不同阶段的要求,根据党和国家、省委、州委、县委以及机关党委的重大部署制定;专题学习方案主要围绕局机关工作重点、热点问题开展深入、具体的学习。

二、自学制度。每次集中学习前,班子成员根据上级安排的学习专题认真阅读有关文件和书目,做好读书笔记。每人要有专门学习笔记本,并按专题学习要求写出发言提纲。

三、专题研究制度。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和“沉到底”的精神,把调查研究作为班子成员加强学习的重要方式,密切联系中央、省、州、县的工作大局,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围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查研究。调研要与专题学习相结合,与改进作风相结合,真正做到既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又增强实际工作能力。

四、集中学习讨论制度。按省、州、县的要求,班子每季度集中学习讨论一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天,内容和具体日期按总支委员会决定办,党总支设置专门集体学习讨论记录本。

五、考勤登记制度。班子成员应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向主持人请假,但要抽时间补学相关内容,并写出学习体会。

七、坚持检查考核制度。将班子理论学习的检查考核作为领导干部班子民主生活会需要认真检查的重点项目,作为总支委员管理的重要内容。

党总支委员会“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党员大会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度。根据会议内容,党员大会可以采取举手和无记名投票两种表决方式,对多个事项或多个名单进行表决时,应逐一表决。到会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遇票数相等或有重大分歧时,应暂缓做出决议,待取得一致时再另行决议。如长时间意见不一致或特殊情况急需决议时,支部书记应将讨论和表决情况报告上级党委,请求上级党委予以裁决。

党员大会允许党员保留个人意见或在会议期间发表不同意见,但形成决议后必须无条件执行。

二、支部委员会:

每月最后一周召开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参会人员:支委会全体成员,到会委员超过三分之二方可召开。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参加时由副书记主持,不设副书记的由排名靠前的支委主持)。每月例行议题一是通报本月党员缴纳党费情况;二是评定本月支部党员积分;时间相对固定议题:一是1月研究通过支部年度工作计划、三会一课计划;二是11月研究通过支部年度工作总结,民主评议党员。适时性议题(根据相关要求和年度工作重点时间确定):一是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二是讨论事关本单位发展的重要问题;三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领导和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领导群团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五是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制定加强教育管理的措施,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六是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确定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七是讨论支部工作中的其它重要事项。

支委会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度。根据会议内容,可以采取举手和无记名投票等表决方式,应到会全体委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遇票数相等或有重大分歧时,应暂缓做出决议,待取得一致时再另行决议。如长时间意见不一致或特殊情况急需决议时,支部书记应将讨论和表决情况报告上级党委,请求上级党委予以裁决。

支委会允许委员保留个人意见或在会议期间发表不同意见,但形成决议后必须无条件执行。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每月最后一周召开(在支委会前召开,党小组长会前一天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和主要内容通知本小组每位党员)。党小组全体党员参会。会议由党小组长主持(党小组长一般由党龄较长、党性强、群众威信高、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同志担任)。组织党员学习;传达支部的决议,研究贯彻执行党支部决议的任务措施和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四、党课:

党课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为便于组织,时间上可安排与党员大会一致)。党支部全体党员参会。会议由支部副书记或宣传委员主持。全年党课中应至少有一次单位党员主要领导廉政党课,有一次支部书记党课。每次党课时间不得少于一小时,党课内容应根据工作实际,每次突出一至两个主题,以增强党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认真贯彻“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十六字”方针,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慎重发展、均衡发展,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二、党支部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申请人谈话,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宗旨等,端正入党动机。

三、按规定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经常同他谈心,帮助其进步,及时向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

四、选派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县直机关党委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短期集中培训班,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经培训合格取得《培训卡》,未经集中培训的,不得发展入党。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五、对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的积极分子,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六、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内容: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涵调和外调。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

七、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机关党委预审。机关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后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经机关党委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将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的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报机关党委审批。支部将机关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支部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基础上,按时作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党总支委员会党员政治生日谈话制度。

一、谈话主体:谈话主体包括谈话人和谈话对象两个方面。谈话人一般为党员所在支部负责人。谈话对象则为支部所属党员,重点要突出近几年新发展的党员、受上级表彰或处分的党员、新提拔担任干部的党员。

二、谈话时间:一般应在每位党员入党周年纪念日的一周内进行。

三、谈话程序。

(三)由谈话人代表党组织向谈话对象祝贺“政治生日”,谈话对象重温入党誓词;

(四)正式谈话。

四、谈话内容。

(二)听取党员对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了解党员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五、谈话方式:谈话一般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对政治生日相同或相近的党员,也可组织集中谈话。

党总支委员会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年初要制定党员培训教育计划,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集中培训学习会议。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等。

二、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党课教育。

三、每年年底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四、建立党员活动室,订发党报党刊,开展电化教育。

六、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可采取外出集中参观学习等形式,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公德美德等教育。

七、要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

党总支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使党总支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一是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二是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原则;三是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四是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二、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本着“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三、召开时间:党总支委员会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拖延召开。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四、民主生活会的内容:一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二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总支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三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四是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五是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工作。

五、民主生活会要着重检查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三)能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发扬民主,搞好支委一班人的团结;

(四)能否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政清廉,遵纪守法;

(五)能否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克服官僚主义,转变工作作风;

(六)能否联系群众,和群众心连心,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

六、每次民主生活会会前要认真准备,根据实际确定会议中心议题,与会人员要根据会议的主题,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发言准备。党总支书记会前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要提前请假。

七、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明确具体人员负责落实,支部书记应加强检查督促。

八、民主生活会后,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部门报告。

九、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党内外群众反馈,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十、召开总支委员会民主生活会时,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党总支委员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通过自我评价、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促使党员增强党性、提高素质、发挥作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促使基层党组织严肃党纪、纯洁组织、整顿队伍,切实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了切实加强交通系统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原则:实事求是、民主公开、一律平等。

二、民主评议党员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每年进行一次。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总的要根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来进行,具体内容还应当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对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出的新要求来确定和调整,一般包括以下内容:能否坚持理想信念、能否坚持勤奋学习、能否坚持党的根本宗旨、能否坚持勤奋工作、能否坚持遵守党的纪律、能否坚持“两个务必”。

四、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步骤:

(一)学习教育动员阶段。党总支召开支委会讨论制定实施方案下发各支部参照执行,确定学习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有关文件,提高党员的思想认识,明确评议的目的、意义和要求。

(二)自我评议阶段。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组织党员认真总结分析自己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情况,总结成绩、理清思想、检查言行、找准问题及根源,进行自我评价。

(三)党内外评议阶段。先在党支部内进行党内互评,然后采取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的方法,听取党外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

(四)组织考察阶段:在党员个人总结、党内民主评议及党内外群众提出意见的检查上,党支部委员会要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综合分析大家的意见,研究提出对每个党员的初步评议意见,提交党员大会进行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对每个党员的正式组织意见,并同本人见面。同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评议格次一般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五)表彰和处理阶段。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支部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推荐到上级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员,必须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评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必须由支部大会讨论给予相应处置,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对评议中揭露出来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

四、评议工作结束后,各支部形成总结材料报总支委员会和机关党委,并接受检查和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支部要进行补课。

五、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各种文件、鉴定材料等,按规定及时装入党建工作资料袋,以便查阅。

六、离退休党员按要求参加民主评议活动,不评定档次;长期生病、行动不便、卧床不起的党员,可暂不参加评议活动;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不评定档次。临时外借的党员回原单位参加民主评议活动。

党总支委员会党费收缴制度。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缴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活动的经费。缴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体现,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切实做好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足额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缴纳一次党费,也可委托其他亲属或党员代为缴纳。

二、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认为是自行脱党,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由支部讨论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将其除名。

三、党员必须按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标准规定交纳党费,不可少交。党员自愿多交纳党费,可以不限。

四、党费必须由党总支委员会专人负责,一般由总支组织委员管理,若需换届,必须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五、各支部应按月将本支部收入、上缴党费的金额详细记入《党费收缴登记薄》。

六、收缴党费人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不得个人长期保管现金。

七、党费的收缴情况,总支委员会应每半年检查一次。

八、前一年度党费收缴工作结束后,总支委员会应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或张贴公示榜等方式,向全体党员报告党费收缴情况。

党总支委员会服务联系机关党员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本单位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完善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构筑关心、维护党员权益的平台。

二、在政治上关心服务党员,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内重大决策时,党员要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主人翁作用。

三、在工作上关心服务党员。一是关心党员工作。每年定期为党员提供业务知识的培训等多方面的帮助;二是为党员学习教育创造条件。积极帮助党员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三是维护合法权益。党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党组织要积极呼吁,依法维护,保障权益;四是表扬奖励。党员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党组织要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五是关注党员思想状况。做好思想工作,党员在工作中工作遇到困难或者个人合法利益受到影响时,党政负责人应及时找其谈心,帮其协调解决。

四、在生活上关心服务党员:

(一)坚持做到“五必访谈”。即:党组织在党员出现严重思想问题时必访谈;党员出现家庭纠纷时必访谈;党员生病住院时必访谈;党员发生事故后必访谈;党员出现特殊困难时必访谈。

(二)坚持做到“三上门服务”。即:党员生病住院、有突发事情时,党组织要上门看望慰问;党员家里有临时困难或有应急事情需要帮助的,党组织要组织党员上门服务帮助;党员家庭经济困难,党组织要上门服务慰问,并通过困难补助或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等方式给予补助。

五、落实领导责任制。

把关心服务党员的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局党总支委员会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各支部应建立定期看望关心服务党员制度,抓好关心服务党员的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要求,坚持党员权利和义务相统一,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议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权利,增强党员的归属感、光荣感和使命感。

党总支委员会党员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制度。

一、联系服务群众的内容。

(二)妥善处理群众中的矛盾,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搞好同志间的团结;

(三)经常听取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五)关心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二、联系群众的范围:

(二)单位困难职工。主要是关心了解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听取意见建议,开展帮扶活动。

(三)扶贫联系点的困难群众。主要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联系群众的途径。

(三)党员按组织部门的要求做好联系户的帮扶工作,及时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关心并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逢重大节日和重大情况,要有组织地进行送温暖、慰问活动。

一、为充分发挥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党务政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单位实际制订本制度。

二、下列事项,列为党务政务公开内容。

(一)机关党建工作目标及考核考评情况;

(二)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

(三)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发展情况;预备党员培养、发展、接收、转正情况;

(四)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评、处分或处理情况;

(五)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廉洁自律情况:

(六)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受到投诉举报情况;

(七)干部人事制度执行情况。

(八)党费收缴及变动情况;

(九)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党的秘密事项,或者有关事项尚处在党的秘密阶段,不列入党务公开内容。

四、党务政务公开,采用党务政务公开栏发布、会议通报等形式,必要时,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先行公示,充分听取党员及党外群众的意见。

五、党务政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公开的方式。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

六、党务政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七天。

七、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报经书记审核,重要事项还应报经总支委员会审核批准和局党组同意。

八、党的秘密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九、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

十、机关各支部应当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党员和党外群众及有关方面对党务工作提出的意见。

十一、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应虚心接受,及时整改。

党总支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一、为贯彻中央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党风建设促进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倡导诚信意识、廉洁意识和责任意识,特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总支书记、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和任务的贯彻落实。

三、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经常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道德法制教育,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四、严格遵守党的规章制度,严守党的纪律,不泄露党的秘密,不牟取私利,不铺张浪费,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维护党的形象。

五、协助上级纪检部门做好本单位信访件的调查工作,及时反映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协调、疏导工作。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每半年分析、研究一次本单位廉政建设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廉政建设方面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党总支委员会党内监督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切实履行交通运输局党组织的监督职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能否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

(二)能否按时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三)能否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议事与决策规则,做到决策科学、民主。

(四)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五)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六)能否执行党和国家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

(七)能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八)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党内监督的主要形式:

(一)党组织的监督,即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互相监督和党组织对党员的监督。

(二)党员之间的互相监督,即党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党员与党员领导干部之间的监督。

(三)纪律检查委员所实行的监督。

三、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一)定期检查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能否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督促定期开展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三)建立健全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工作报告制度和谈话诫勉制度。机关党支部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和廉政建设情况,机关党组织要将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遇有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对于群众意见较大、有发生违纪苗头的党员干部,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应会同其分管领导对其进行批评帮助,提出告诫。

(四)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党组织接到对党员干部的检举和控告,有权进行初核,并报告上级纪检部门。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党员行使监督的民主权利,严肃处理阻碍党员正常行使监督权利和打击报复的行为。

四、监督保障。

党组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督作用。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正确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对违反本制度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党总支委员会述职述廉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述职述廉的对象。领导班子成员。班子成员要报告本人工作及廉洁从政情况,主要负责人还要报告领导班子的廉洁从政情况。

二、述职述廉的内容。

(一)政治理论学习情况;

(二)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实行科学的议事和决策机制的情况;

(四)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

(五)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情况;

(六)密切联系群众,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情况。

(八)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

(九)在党风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办法、措施、制度建设及收到的效果;

(十)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三、述职述廉的方法步骤。

(一)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交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在本单位内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为述职述廉做好准备。

(二)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班子成员要实事求是地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三)进行述职述廉。述职述廉一般每年一次,于每年年末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并邀请上级纪检、组织、工会部门有关人员参加。述职述廉后,组织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结果装入本人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等次评定和评先评优、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以及提出的整改措施,于述职述廉后15天内,按照干部管辖权限报组织部门。

党总支委员会诫勉谈话制度。

一、为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能,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遏制和防范违纪现象的发生,根据上级文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谈话诫勉的对象: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存在轻微违纪行为,一般不需给予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

三、谈话诫勉适用于以下几种事项:

(一)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的一般性问题,经核查后结果需要与被举报人见面的;

(四)其他需要实施谈话诫勉的事项。

四、谈话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谈话人向被谈话人介绍反映的问题,提出谈话的有关要求;

(二)被谈话人就反映的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或者检讨,并提供有关材料;

(三)谈话人根据被谈话人的陈述和掌握的情况,对被谈话人提出要求;

(四)被谈话人对接受谈话诫勉以及对谈话人所提要求表明态度。

五、谈话人应当认真听取被谈话人的陈述,对被谈话人提出的正当要求和正确意见,应当予以采纳;处理谈话结果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徇私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不得向被谈话人泄露信访举报人的姓名、身份及举报材料等有关情况。

六、被谈话人接到谈话诫免通知后应当自觉接受谈话,不得借故推诿、拖延;要实事求是地回答谈话人提出的问题并提供有关材料,不得造假或者隐瞒事实;不得事后追查或者打击报复谈话人、信访举报人等;否则要承担相应的纪律责任。

七、谈话人应当书面记录谈话情况或者要求被谈话人上交书面情况报告,谈话记录或者情况报告及相关材料存入班子成员的廉政档案。

八、经谈话后认定被谈话人确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应当对被谈话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限期纠正并书面报告纠错情况;对思想、工作等方面存在不正之风或者苗头性问题的,应当进行告诫,要求被谈话人防微杜渐;所反映的问题不实的,应当给予解释和说明,如对被谈话人造成不良影响,应适当场合予以澄清。

九、谈话中发现被谈话人存在严重错误,需要进一步查实并追究纪律责任,或者被谈话人坚持错误,拒绝接受批评教育的,谈话人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研究处理。

十、谈话人认为确有必要,可通知被谈话人在接受谈话后一定时期内在所在单位的有关会议上将谈话情况予以通报,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解释、说明、检讨或者澄清。如有必要,也可就被谈话人的有关问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解释、说明、澄清或者进行批评、教育。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交通系统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有效的保障与监督体系,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不断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集体决策水平,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三重一大”事项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第三条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为目的,以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为原则,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完善机制,推动落实。

第四条主要领导是领导班子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负有向主要领导建议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重要领导责任;分管纪检监察工作领导负有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协调责任。

第五条主要领导依据本规定针对具体事项,决定集体研究决策方案(包括范围、形式、内容、时机和扩大人员),并分别主持召开党组会、班子会等会议,按要求把握好集体决策的程序。

第二章范围和内容。

第六条“重大决策”包括: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部署;机关自身建设规划和部署;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部署;机关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的决策和处理。

第七条“重要干部任免奖惩”包括:副科级以上职务(含非领导职务)任免,奖励或处分决定。对干部任免中的选拔、推荐、考察、酝酿和决定等各环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重大事项安排”具体范围和内容包括: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重要工作部署;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应该集体研究的其它事项。

第九条“大额度资金使用”的范围:是指用于工程项目、设施维修、物资采购等资金支付。

第三章决策形式和程序。

第十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主要通过党组会、班子会和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进行。

第十一条“重大决策”集体研究的程序是:

1.相关股室提出重大决策的初步方案,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向主要领导汇报,并提出集体研究建议。

2.主要领导确定集体研究的基本方案。

3.召开党组会或班子会,初步形成统一意见,确定征求意见范围和政务公开方式。

4.征求意见,并做好意见汇总、反馈。

5.召开党组会或班子会进行集体研究,按照民主集中制做出决定。

6.由相关股室形成会议纪要,以便监督实施和检查。

第十二条“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集体决策的程序是:

干部奖惩:根据奖励标准或处罚规定,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三条“重要事项安排”集体决策的程序是:

1.相关股室做好调查研究提出重要事项的初步意见、方案,分管领导做好审核把关。

2.分管领导在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向主要领导汇报并提出集体研究建议。

3.召开党组会或班子会,听取分管领导或有关股室工作汇报,集体研究形成共识,进行决策。

4.对纳入政务公开内容的事项,选择适当的形式和时机进行公开。

5.由相关股室形成会议纪要,以便监督实施和检查。

第十四条“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决策的程序是:

1.相关股室申报大额度资金使用方案和预算,由办公室初审,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核。

2.资金使用方案报党组会或班子会讨论,初步形成统一意见,必要时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并通过适当形式征求意见。

第四章责任考核与追究。

第十五条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事关重大,纳入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适用并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及追究办法。

第十六条责任追究包括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三种形式。责任追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有关程序办理。对于不重视、不认真履行此项制度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对屡犯不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擅自更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制度,或个人独断专行、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问题,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条例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一、强化教育,加强党的思想建设。

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将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放在首位,致力于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建设,以先进的政治理论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努力提高全体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为完成好各项工作提供思想保证。

2、强化主题教育活动,提升思想道德素质。重点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并结合单位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意识和道德水准,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诚信意识、清廉意识、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树立良好形象。

3、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和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夯实基础,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切实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1、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团结协调,坚强有力。

2、坚持“三会一课”,搞好基础建设。坚持每月一次支委会、每季一次党员大会,每半年一次党课,正常有序地过好组织生活。在保证“三会一课”质量的前提下,力求在形式上有所创新,通过电化教育、举办讲座、研讨交流等方式,组织有新意、有实效的活动,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工作。

3、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认真落实党员联系人制度,严把质量关。同时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

4、认真开好党员民主生活会和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做好每年两次党员民主生活会和每年一度的年终党员评议工作,着重从思想作风、组织纪律、勤政廉政、工作绩效等方面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看到自己取得的成绩,又找出自己存在的不足,以达到总结经验、弘扬先进的目的。

5、及时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每个党员按月主动交纳,支部按季上交到党群系统党委。

6、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和支持。由一名支委具体分工负责,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创新载体,加强党的作风建设。

作风建设要坚持各项制度,深入开展系列教育活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效促进机关作风的明显好转。

1、开展党风党纪教育,不断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每年一次述廉评廉,努力做到无违纪党员、无违纪案件。通过一系列教育,使大家进一步懂得新形势下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和艰苦奋斗的作风,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进一步提高道德素养。

2、继续深入开展文明机关创建活动。创建活动围绕巩固成果、拓展内涵、优化服务、实现创建工作提档升位的目标展开,努力提高机关效率和整体形象。

3、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以基层组织建设为主线,不断推进基层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建设,坚持科学、民主、公开决策,全面实施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动员机关干部积极参加献爱心活动,大力弘扬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增强党员无私奉献精神。

1、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台帐,及时做好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2、及时准确向上级党委报送有关报表、报告和资料。

3、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一、学习组织。

1、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由党组全体成员组成,由党组书记任组长。

2、中心组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召集主持学习活动,检查和督促各成员的学习情况。支部书记负责起草学习计划,及时组织有关学习材料,做好辅导讲座、宣传报道、学习记录等相关工作。

1、事先通知制度。中心组每次集中学习,由办公室提前在局工作群通知,明确学习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使成员早作准备,保证集中学习的质量和效果。

2、学习日制度。中心组学习每月集中学习至少一次。

3、学习考勤制度。中心组每次集中学习除因公外出等特殊情况外,不得无故缺席。

4、集中研讨交流制度。围绕本地区、本部门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有计划、有重点地确定一些调研课题,按照中心组成员的工作分工,下达调研题目。

三、学习计划。

1、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按照中央和省、州委、县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学习计划包括目的要求、学习专题、学习步骤和组织领导等。

2、根据年度学习计划和上级规定的学习内容,制定中心组学习的季、月等阶段性计划。

四、学习记录。

办公室人员负责做好中心组每次集中学习的记录。

五、学习考核。

1.坚持学习考勤制度,集中学习时由本人签到,因故不能学习时,由本人向局党组书记、局长请假,缺课时补课,每半年对考情情况通报一次。

2.严格检查学习笔记。机关党组不定期抽查党员学习笔记。集中学和自学时都要严格做好学习笔记,每半年由办公室收齐各成员笔记,交党组书记检查并通报一次学习笔记情况。

3.各党员自觉接受检查,个人学习情况和成效作为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

廉政谈话制度。

实行廉政谈话制度,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措施。为贯彻落实县委、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加强教育、监督、制度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交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廉政谈话的指导思想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做到事前提醒,完善防控,防微杜渐,注重保护,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业。

第二条廉政谈话的原则廉政谈话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待的原则,采取同志式、平等式的方式进行。

第三条廉政谈话的形式廉政谈话主要分为党风廉政例行谈话、党员干部提任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和自下而上的主动约谈等五种形式。

第四条廉政谈话的组织领导在局班子统一领导下,局长对廉政谈话工作负总责,办公室具体负责廉政谈话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第五条党风廉政例行谈话的对象和内容。

(一)谈话对象:局领导班子成员、股所级负责人及其他需要谈话人员。

(二)谈话内容:

1、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的情况;

2、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接受党内外监督的情况;

5、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其他需要互相沟通的情况。

第六条党员干部提拔廉政谈话的对象和内容。

(一)谈话对象:新提拔和交流轮岗的干部。

(二)谈话内容:

1、进行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要求新任职的党员干部必须坚持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增强公仆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要求自己。

2、进行民主集中制的教育。要求新任职的党员干部必须增强组织观念、政策观念和大局观念,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防止任何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问题,须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办理,经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个人或少数人决定。

3、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要求新任职的党员干部必须增强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等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一系列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制度规定,防止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4、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党员干部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任务。

5、针对谈话对象的具体情况,指出存在的缺点和差距,提出今后努力的方向和要求。

6、新任职的党员干部如有需要向组织上说明的问题,应实事求是地讲清楚。

第七条提醒谈话的对象和内容。

(一)谈话对象:局领导班子及交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

(二)谈话内容:

根据群众的反映,调查了解有关情况,要求谈话对象作出实事求是的说明,提醒谈话对象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自重、自警、白省、自励;针对反映属实的问题,引导其提高认识,分析原因,开展批评教育,督促自查自纠。

第八条诫勉谈话的对象和内容。

(一)谈话对象:局领导班子及交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案件调查、信访初查、效能监察、纠风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经济责任审计等各项工作中发现有轻微违纪行为,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

2、在干部考核中,个人廉洁从政状况民主测评群众满意率比较低的。

3、影响本部门、单位内部团结和正常工作的。

4、本部门、单位管理混乱、违纪行为多发、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突出、普遍性问题的。

第十条谈话的组织实施。

谈话承办部门及人员,应根据谈话类型的选择及谈话对象的不同,对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廉洁从业,宣传党纪条规,有针对性地提出廉洁自律等方面要求,提出谈话意见并送主谈人审定,重要谈话应由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参加谈话的其他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可依据谈话方式及主谈人身份确定。谈话前办公室应将谈话的主题、时间、地点、主谈人及有关要求通知谈话对象。进行谈话时,可要求谈话对象如实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执行情况;允许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提出不同意见。谈话结束后,谈话对象对要求整改的问题,要制定措施及时整改,必要时应按主谈人要求写出书面整改报告或情况说明,报送办公室备案。

第十一条谈话的要求。

(一)谈话要严格掌握政策,对不宜向谈话人透露的有关问题要严格保密;违反谈话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二)廉政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的主谈方应有两人以上参加。谈话一般应有详细的记录,经谈话人员签字后,与谈话对象书面说明、谈话记录等有关材料一并存入谈话对象个人廉政档案。凡本人违反纪律,不能履行职责,或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了违纪问题,经过诫勉谈话二次以上,仍无明显效果者,应按照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给予或建议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

(三)对自下而上主动约谈的一般职工,各级领导要主动安排时间,认真接待,虚心听取意见建议,不得拖延推诿。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民主集中制制度。

为了加强民主作风建设,实行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加强团结,集思广益,充分调动和发挥班子成员的积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

二、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以及机关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杜绝“一言堂”,用集体智慧解决局机关重大问题。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严格执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原则,自觉维护集体领导,统一认识,统一步调。

三、支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支委会作出的决定,每个委员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组织落实,任何委员和个人无权改变支委会的集体决定。在重大问题的决策上,更应注意依靠集体智慧和经验,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施正确的集中,决不能搞个人说了算。

四、加强组织性,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五、要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谅解,经常通气交心,沟通思想,统一认识,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坚持党性原则的基础上,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不断增强班子团结。

六、通过上述方式达到既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一、目的意义。

党员固定活动日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创新实践,是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的重要渠道,是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团结凝聚群众的桥梁纽带。通过建立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从严格管理党员、严肃组织生活、促进作用发挥入手,进一步增强“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的执行力,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政治责任感,提升党员意识,发挥党员作用,使从严治党从党的基层组织生活严起,推动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

二、组织形式。

1.活动时间。党员固定活动日每月一次,时间为每月第个一周的星期四,每次活动时间不得少于半天。活动时间原则上不得调整。

2.参加对象。原则上全体党员都要参加。年老体弱、卧病在床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所属党支部审核、党组同意,经公示后可以不参加有关活动。党组织要确定专人对这部分党员进行联系,传达活动的内容和精神,以适当形式安排好这部分党员的组织生活。流入党员经本人申请,所属党组织同意后可参加有关活动。同时,根据不同的活动主题,视情况可吸收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团员青年、群众代表等参加。

3.活动方式。党员固定活动日开展活动一般以党员所属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进行组织,也可以党组或总支为单位组织。流动党员通过qq群、微信群、短信等平台开展活动。

三、活动内容。

党员固定活动日的活动内容以每月一主题的形式统一组织实施,增强活动联动效应。活动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1.党员学习教育日。开展学习教育,结合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等,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上级精神、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实用技术等,不断提高党员党性修养、理论水平和能力素质。

2.党员走访联系日。开展志愿服务,用好走村访户、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载体,组织党员开展结对空巢老人、看望留守儿童、帮扶困难群众、党员进社区等活动,广泛开展各类党员志愿服务,不断密切党群关系,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3.基层民主议事日。通报重大事项,听取党员意见。结合党务公开、局务公开,及时向党员通报上级党委安排部署、本级党组织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党员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重大事项等。就本单位和党组织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决议等听取党员意见,征求党员建议,邀请党员监督。

4.为民服务奉献日。开展先锋行动,服务中心、推动工作,组织党员围绕红旗党支部创建、党员示范岗、五城同创、机关党员进社区、精准扶贫等内容开展志愿服务,带头创先争优、履职践诺,不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展现党员良好形象。

5.党内民主评议日。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和党支部等活动,并于年底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党员年度参加活动情况进行通报。

6.其他主题日。贯彻上级党委部署、回应党员群众期盼,结合实际开展的其他党组织活动。

四、活动要求。

1.明确领导责任。党员固定活动日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各支部要以党员固定活动日为载体,统筹“三会一课”、志愿服务、发展党员等工作,积极参加活动日的活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带头推动主题活动,带头联系服务群众,以实际行动引领广大党员参加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

2.落实工作保障。各级党组织根据各支部实际情况,可从党建经费中列支一定经费,用于支部党员活动日正常开支,确保党员活动正常开展。各党支部要搭建活动载体,充分发挥党员活动室、图书室等办公活动场所作用,有效创新组织模式,灵活开展各类活动。

3.严明活动纪律。党员固定活动日一般要求在本支部开展各类活动,严禁以党员固定活动日为名组织党员外出旅游,严禁以党员固定活动日为名给党员发放各种补贴。党员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不参加活动;因事因病不能参加的,必须经党支部批准。各党组织每次开展活动的党员到会率不得低于应参加党员总数的80%。

学校党建工作制度集合

1。工作机制。

校、院(系)党组织将学生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党组织书记抓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资料。学校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学生党建工作,院(系)党组织每学期至少研究一次学生党建工作,学生党建工作有规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建立校、院(系)两级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系指导学生党支部工作制度。切实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坚持以“两学一做”为基本资料,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构成学生党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2。领导体制。

学生党建工作体系健全,职责明晰。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党建工作组织领导机制,构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学生工作(研究生工作)宣传、共青团、党校、教务、人事等部门协同配合,院(系)党组织负责实施、学生党支部具体落实的学生党建工作格局。学校党委对本校学生党建工作负主体职责,学校党委书记是第一职责人,学校党委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是直接职责人,其他党委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部门和联系院(系)学生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职责。院(系)党组织对院(系)学生党建工作负主体职责,院(系)党组织书记负主要领导职责,副书记负直接领导职责。

统筹院(系)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组织员、辅导员和班主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共青团干部等队伍建设。按照守信念、重品行、有本领、敢担当、讲奉献的要求,选优配强学生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专兼职组织员。注重从优秀辅导员、骨干教师、优秀大学生党员中选拔学生党支部书记。学生党建工作队伍教育培训纳入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定期开展专题培训,异常是根据支部换届情景加强党支部书记、支委的党务知识培训。推动学生党建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落实职务职级“双线”晋升办法和保障激励机制,实行职务(职称)评审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落实专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和党务工作人员不低于全校师生人数的1%的要求,确保学生党建工作力量配置,每个院(系)至少配备1-2名专职组织员,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

4。学生党支部设置。

按照有利于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开展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活动的原则,在按年级或院(系)设置学生党支部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探索依托重大项目组、课题组和学生公寓、社区、社团组织等建立党组织,探索学生党建工作向最活跃、最具创新本事的组织拓展,扩大党的覆盖面,做到哪里有学生党员哪里就有学生党组织,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党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委员会任期根据支部设置方式设定为两年或三年,坚持按期换届。合理控制学生党支部党员人数规模,一般在30人以内。建强学生党支部,充实支部工作力量,创新支部工作方法,保障支部工作条件。整顿软弱涣散学生党支部,每年进行摸底排查,对支委不强、长期不开展组织生活、不发挥作用的,限期整顿转化。

5。入党进取分子培养。

入党进取分子确定程序规范,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入党申请人谈话,指派培养联系人了解入党进取分子思想状况。在入党申请人中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的程序确定入党进取分子。入党进取分子参加党校学习、开展集中培训,并定期向党组织进行书面或口头思想汇报。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进取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院(系)党组织每年对入党进取分子队伍作一次培养状况分析。

6。发展对象培养。

严格落实入党进取分子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要求,党支部书记、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和组织员都要承担起培养教育的职责。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对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进取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后,列为发展对象。为每一名发展对象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介绍人认真履行职责。健全落实发展对象谈心谈话和政治审查制度。对发展对象应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光一般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培训突出思想入党和政治引领,并结合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进行党情国情教育。发展对象要定期向党组织进行书面思想汇报。

7。预备党员教育。

院(系)党组织及时将学校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并认真做好预备期的培养考察记录。院(系)党组织经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系统教育和综合考察,重点考察预备期的思想政治表现、个人党性分析和学习工作情景。严格执行预备党员转正的组织程序和要求。

8。党员继续教育。

党员继续教育结合本(专)科生、研究生等不一样类型学生的特点,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以增强党性与党员意识、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目标,以加强党的执政本事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组织党员学党章党规、学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组织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和党的历史、优良传统教育,组织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组织开展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主题教育。开展学生党员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自律教育,引导党员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党员每年集中培训时光一般不少于32个学时。认真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不断增强。

9。党员教育方式载体。

针对本(专)科生、研究生等不一样类型学生的特点,构建以校、院党校为主体、基层组织专题学习为重点、网络学习教育为辅助、主题教育实践为支撑的多层次、多渠道的学生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体系。学校党校紧紧围绕校党委关于加强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部署,紧密结合大学生思想实际,合理设置教学方案,科学制订培训计划,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学生头脑,增强党校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运用学生互动社区、主题教育网站和“两微一端”等网络新媒体,创立网上党建园地、网上党校等党员教育平台,确保外出实习、毕业班求职学生党员等流动党员正常理解教育。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和院(系)党组织书记、院长每学期至少给学生党员讲一次思想政治理论课。以重大节庆日、重要活动、重要节点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重视教育培训实践环节,组织大学生党员广泛参加自我管理、志愿服务、社会调查、承诺践诺等活动。

10。发展原则。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各项要求,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注重发展边疆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党员,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给予倾斜政策。制定年度发展工作计划,在上级党组织规定的年度发展计划控制数内发展党员。

11。发展程序。

认真落实培养、预审、公示、谈话、审批和接收、转正等程序及要求。支部大会程序规范,参会人数贴合要求,党组织评定意见严谨规范、填写及时。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庄严、庄重。校、院(系)党组织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规定及时讨论审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党委审批必须团体讨论、逐一表决。学生党员的档案材料建档规范、齐备,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思想汇报等材料填写认真、规范。

12。发展质量。

强化发展质量,严把发展关口,严格政治审查,深入考察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认识是否深刻,是否懂得党员义务和权利,是否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是否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确保政治合格。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资料,全面考察思想政治、本事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具体标准,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学习情景和社会实践情景,防止把学习成绩作为党员发展的唯一条件。

13。党内组织生活。

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强,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坚持不懈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组织生活规范,有实质性资料,能有针对性地解决学生党员的实际问题。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必须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党支部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三会一课”结合学生特点,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会前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逐一整改落实。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做到坦诚相见,交流思想和意见。坚持民主评议制度,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与党性分析评议活动规范有序,党内政治生态良好。院(系)党组织要加强对学生党支部党内组织生活的指导和引导,确保党内组织生活有序开展。

14。党员日常管理。

党员组织隶属关系明晰,每一名学生党员都能纳入党的基层组织管理之中。严格执行学生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规定,档案材料审查严格,接转组织关系及时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有效衔接。严格落实流动党员和出国境党员管理实施办法,建立流动党员管理信息库与管理台账,规范滞留学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学生党员基本信息统计工作严谨规范,及时排查党员组织关系,妥善做好“失联党员”“口袋党员”的联系查找和组织关系接转。严格落实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教育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监督,建立健全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及时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及时处分违纪党员。

15。党员权利保障。

坚持以人为本,从政治、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学生党员,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与帮扶机制。搭建务实管用、灵活多样、特色鲜明的服务学生党员载体。尊重学生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保障党员申辩申诉等权利,支持学生党员广泛参与班级、院(系)和学校管理工作,畅通学生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表达意见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

16。党组织作用发挥。

校、院(系)党组织主体作用发挥突出,落实“四个合格”目标要求坚决有力,有效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创立,领导和支持学生党组织发挥好组织带动、工作带动、队伍带动、榜样带动作用。学生党组织在党员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中针对性实效性强,在推进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工作有力。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实际问题相结合,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在引领优良班风、校风、学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维护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17。党员作用发挥。

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充分,严格遵守党章与党纪党规,带头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做遵纪守法的标杆;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表率;带头落实“四个合格”目标要求,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者,做朋辈帮扶、互助友爱的践行者,做就业创业、志愿服务国家需要的争先者,做钻研科学知识、勇攀科学高峰的探索者。研究生党员在学术研究、恪守学术道德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充分,毕业生党员在创新创业中的导向和示范作用突出。定期开展评选表彰优秀学生党员工作,经过选树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影响其他学生。团结和带领广大学生为推动构成优良党风、校风、学风做贡献。

18。制度保障。

制定并完善发展学生党员及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各项制度。“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学生党组织工作考评等制度的全面落实。学生党员发展质量跟踪评价机制健全。

19。经费保障。

学生党建工作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党校办学经费满足需要。学生党支部活动经费按照不低于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标准落实到位。

20。平台建设。

建立党建信息化平台,加强“两微一端”建设,创立网上党学校地、党校、论坛等思想政治工作平台。学生党建工作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和设施,建立多种形式的学生党员教育、实践和服务基地。校、院(系)党校师资建设和办学条件好,教学质量有保证。

为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按照党章规定和上级党委的要求,制定本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如下:

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时间根据实际确定并相对稳定。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论述,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业务知识。

2、听取、讨论和审议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建议、进行监督。

3、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制定本单位两个文明建设的规划措施。

4、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5、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及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补选支部委员。

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以增加,时间视情况而定。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的工作步骤和措施。

3、讨论、分析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状况和本级组织建设、群团工作等,促进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1——2个月一次,时间由个党小组自行确定,并尽量稳定。主要内容:

1、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2、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根据支部安排,认真民主评议工作。

3、研究本小组内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推荐对党员的表彰,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方面的有关工作。

党课。

党课每半年一次。

1、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教育和党的路线、方针和新形式下政策教育。

2、系统地对党员讲解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3、其他提高党员素质的有关教育。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党员联系群众是一项党的重要工作。

1、支部党员应在思想上重视做群众工作并尊重群众,广泛地听取群众意见,虚心向群众学习。

2、按支部要求,每个党员联系2名群众并广泛的与其他人经常接触。

3、党员对所联系人的情况应向党小组或党支部经常汇报,每学期不少于2次。

4、党支部将对党员联系群众情况进行分析和考评。

为了增强学校党建工作的计划性、科学性、实效性,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发挥党员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十项制度:

为了增强党员的党性,加强党的团结,活跃党内民主生活,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规定每月第三周周五为党员活动日,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党总支同意后方可调整。党员活动的内容为:召开党的会议,研究党的工作,进行党的教育,开展组织生活,处理党务工作等。各支部要注重党日活动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会”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指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制度。

1.学校党员大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需要时可随时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支部委员会向全体教职工党员报告工作,听取党员的批评与建议,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2.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请党小组组长和有关教工党员干部及有关行政干部列席。支部委员会开会遵循下列规则:一是明确议事范围。党支部根据《党章》规定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合理、准确地确定议事范围。二是认真执行议事程序。每次会议提前通知,让委员有所准备,会议讨论充分发扬民主,适时集中,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重要问题通过表决形成决议。三是对落实会议决议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内容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任务,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会议以解决问题为目的。

4.每学期上两三次党课。以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等为内容来对党员进行教育,教育党员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党课力求有针对性,紧密联系本单位的情况和教职工思想实际,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进行。

党支部每学期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次数。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采取党小组生活会的形式,每学期召开一次。支委既要参加支部委员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学校领导、支委在党的生活中必须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出现,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党章》规定,党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支部要根据本支部的实际,提出学习要求。原则是每个党员每年至少读一本政治理论或教育教学业务等方面的书,完成一篇有价值的教育教学论文。

党总支围绕教育教学目标任务,根据党的建设的要求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要点,明确每年的工作任务,对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平时和年终,按计划逐一检查对照,保证支部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努力把本支部建成先进的基层党组织。

党支部依据《党章》、《准则》等赋予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结合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党员制定党员工作目标,内容包括参加组织生活,遵守党纪党规,党员联系群众及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党员目标管理每年考评两次:半年初评、年终总评。考评结果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评选优秀党员的主要依据。

党员联系群众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党支部可通过召开群众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听取党外教职工的意见,重大事件及时向教职工通报、宣传、教育。支委成员要建立自己的党建工作联系点。每个党员要联系一位党外教职工,互助共建,帮助部门搞好工作,帮助党外教职工树立理想,共同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增添光彩。

支部每学期对本支部的党员最少谈一次心,了解党员的思想状况和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尽力帮助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每个党员要如实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党员汇报的形式一般有下列几种:一是在党组织生活会上汇报;二是个别向党支部书记或支委成员或党小组组长口头汇报;三是外出前及外出回来后及时向支部报告;四是每学期结束时作书面汇报等。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汇报,不做特殊党员。党支部要认真听取党员的汇报。

党内监督是指对党员和学校领导干部进行监察督促。内容有组织对个人的监督,支委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党员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等。党员无论职位高低,党龄长短,从事何种工作,都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支部对党员的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对党内外群众反映的问题,支部要认真负责地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应根据情节轻重及时处理;反之,应在一定范围内加以澄清,以正视听。党的负责人要严已正人,坚持原则,树立党内的正气。

为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按照党章规定和上级党委的要求,制定本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如下:

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时间根据实际确定并相对稳定。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论述,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业务知识。

2、听取、讨论和审议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建议、进行监督。

3、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制定本单位两个文明建设的规划措施。

4、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5、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及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补选支部委员。

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以增加,时间视情况而定。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的工作步骤和措施。

2、研究搞好党支部自身建设和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讨论、处理支部的日常事务、拟定向支部大会报告工作的内容。

3、讨论、分析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状况和本级组织建设、群团工作等,促进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1——2个月一次,时间由个党小组自行确定,并尽量稳定。主要内容:

1、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2、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根据支部安排,认真民主评议工作。

3、研究本小组内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推荐对党员的表彰,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方面的有关工作。

党课。

党课每半年一次。

1、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教育和党的路线、方针和新形式下政策教育。

2、系统地对党员讲解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3、其他提高党员素质的有关教育。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党员联系群众是一项党的重要工作。

1、支部党员应在思想上重视做群众工作并尊重群众,广泛地听取群众意见,虚心向群众学习。

2、按支部要求,每个党员联系2名群众并广泛的与其他人经常接触。

3、党员对所联系人的情况应向党小组或党支部经常汇报,每学期不少于2次。

4、党支部将对党员联系群众情况进行分析和考评。

为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按照党章规定和上级党委的要求,制定本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如下:

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时间根据实际确定并相对稳定。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论述,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业务知识。

2、听取、讨论和审议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建议、进行监督。

3、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制定本单位两个文明建设的规划措施。

4、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5、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及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补选支部委员。

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以增加,时间视情况而定。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的工作步骤和措施。

3、讨论、分析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状况和本级组织建设、群团工作等,促进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1——2个月一次,时间由个党小组自行确定,并尽量稳定。主要内容:

1、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2、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根据支部安排,认真民主评议工作。

3、研究本小组内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推荐对党员的表彰,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方面的有关工作。

党课。

党课每半年一次。

1、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教育和党的路线、方针和新形式下政策教育。

2、系统地对党员讲解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3、其他提高党员素质的有关教育。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党员联系群众是一项党的重要工作。

1、支部党员应在思想上重视做群众工作并尊重群众,广泛地听取群众意见,虚心向群众学习。

2、按支部要求,每个党员联系2名群众并广泛的与其他人经常接触。

3、党员对所联系人的情况应向党小组或党支部经常汇报,每学期不少于2次。

4、党支部将对党员联系群众情况进行分析和考评。

(一)民主生活会时光。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能够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一般不得延期召开,确有特殊情景延期召开的,要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

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为民主生活会参加人员。生活会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者,要写出书面材料,并委托有关同志在会上代读,会后由生活会主持人将会议情景和批评意见转告本人。

除上级组织派员参加生活会外,有关人员也可列席会议,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资料确定。列席人员能够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提议。

(三)民主生活会的基本资料。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景。

2。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所作的决定、决议情景。

3。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廉政建设与监督和干部谈话等制度的执行情景。

4。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坚持原则和遵守党纪、政纪情景。

5。调查研究,联系群众,艰苦奋斗,改善领导作风情景。

6。立党为公,廉洁自律,公仆意识,勤政为民情景。

8。领导班子成员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景。

9。上级规定的其它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资料。

(四)民主生活会遵循的原则。

民主生活会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批评要敞开思想,实事求是,与人为善;自我批评要襟怀坦荡,畅所欲言,严于律己。

(五)民主生活会的基本程序。

1。准备。

(1)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单位中心工作或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

(2)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报告上级党组织;

(3)确定有关学习资料,组织好会前的自学和会议的集中学习;

(4)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沟通情景,交换意见;

2。主持。

民主生活会由党支部负责人召集并主持。主持人要严于解剖自我,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谈认识、亮思想、摆问题、查原因,使生活会到达预期效果。

3。问题的处理。

对民主生活会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分门别类,归档整理。属于领导班子团体的,要尽快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属于个人的,要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属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限期解决;属于违反党纪、政纪,违犯法律、法规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交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或司法机关查处。每次生活会之前,要对上次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验收改善情景。

(六)民主生活会情景报告。

(二)述职述廉的对象为各单位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

(四)述职述廉由党委组织进行,并提前3-5天以书面形式报告组织人事科。述职述廉会议召开前,党组织应当认真收集党员、群众和下级党组织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并如实答复、回应。

(五)述职述廉对象必须按要求撰写述职述廉书面报告和在述职述廉大会上的发言材料,并在大会时或在大会报告后及时将材料备案。

(七)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结果以及在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中反映的意见和提议及时反馈给述职述廉对象,并要求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一)健全党内生活,切实做到思想统一、政治坚强、组织纯洁、同心协力、使之成为富有战斗力的坚强堡垒。

(二)党支部必须坚持集中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重大问题团体决定,实行一人一票的民主表决程序,日常工作按分管权限处理。

(三)党支部委员和党支部委员,要按时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活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四)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保障党员正确行使党内选举权、重大问题决策权和批评监督权。

(五)提高党务、政务活动的透明度,做到办事原则、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向群众公开。

(六)党员要自觉地把自我置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自觉理解党纪的约束。

(一)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由党委统一安排,支部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二)考评采取个人自评、小组互评、支部测评、党外群众评议和党委评审相结合的方法,把定量评与定性评结合起来。考评结果划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三)党员评议结果由党支部报党委审定。

2、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3、学校行政会会议制度。

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5、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制度。

6、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7、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干部制度。

8、党务、校务公开制度。

1、党员活动日、党员学习制度。

2、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制度。

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4、关于定期评选表彰优秀党员教师的暂行办法。

5、党费收缴制度。

2、师德建设组织管理制度。

3、师德教育学习培训制度。

4、师德建设融入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制度。

5、教职工师德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强化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意识,更好地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职责,为实现学校基层党建工作的发展目标,结合支部党建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1、研究制订规划。全面把握支部党建工作的整体情况,结合实际谋划提出基层党建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任务目标和落实措施。

2、抓好班子建设。以创建“五好四强”党支部为目标,加强支部自身建设,带领支部领导班子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提高执政能力。

3、抓好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不断提高党员素质,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引导和监督党员自我践行先进性要求,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抓好制度建设。经常开展调研,抓好党建工作的落实,及时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管用、实用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1、述前准备。对照基层党建工作的目标进行自查,撰写述职报告。

2、述职报告。主要汇报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打算。

3、民-主评议。组织与会人员对述职对象进行评议(分“非常满意、满意、不满意、差”四个等次)。

4、总结点评。上级党委主要领导点评。

5、述后总结。组织支部委员进行总结,反思,提出整改意见,撰写整改报告。

1、支部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党小组长负责记录。

2、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学校党工作需要确定。

3、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单位实际讨论制定贯彻执行的办法和措施;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讨论决定其它重大问题。

4、党员大会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大会决议必须经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5、党员大会的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使党员做到心中有数。

党员按时交纳党费,是对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是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更重要的是增强党的组织观念,提高党员政治觉悟,党员应按要求交纳党费。

1、每名党员每月向党支部按时交纳党费。

2、本人不能直接交纳党费,可以委托他人代交,党员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时交纳党费,党支部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视为自动脱党,上报上级党组织。

3、党支部要把党员上交的党费及时上交上级党委。

4、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要求的比例交纳党费。

1、党课每半年组织一次,每次授课时间至少在1小时左右,由学校支部委员会委员轮流授课或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有关专家、学者授课,也可采用音像形式上党课。

2、党课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学校的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

3、党课的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重大会议精神和党的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等。

4、党课的形式要多样,主要采用授课、看录像、听录音、实地考察等方式。

5、党课的参加人员是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团员青年教师等。

6、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党课质量,不断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和工作能力,提高入党积极分子和团员青年的觉悟,使他们早日迈进党组织大门。

1、制定年度学习计划与学习日程安排。

2、领导班子每月集中学习一至两次,时间一般为每周二上午8点至11点。

3、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时间是双周三下午4点至5点。

4、教职工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时间为单周三下午4点至5点。

5、政治学习内容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十七大文件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省、市等重大会议精神;有关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

6、学习由学校党支部书记主持或临时决定人员。

7、学习时要认真记好学习笔记,并不定时进行抽查。

8、学习的形式是通读、专题讲座、讨论等。学习中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好学风,运用所学知识改进自己工作,使本职工作上台阶。

9、学校成立学习室,定期剪辑学习资料,定期检查学习情况。

1、民主评议党员按照上级党组织的布置每年进行一次。学校党支部结合实际做出具体的安排。

2、评议中要坚持党员标准,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党员的评议要客观、公正、全面、准确。

3、评议结束后,召开支部大会对评议情况进行总结。对作用发挥好的党员进行表扬,对不合格党员要按《党章》及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党员谈话时,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党支部坚持每两周组织党员过一次组织生活,党员参加组织活动应有考勤,做好写实记录,每学期通报一次考勤情况。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无例外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

党支部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检查执行党的决议、政治理论学习、发挥党员作用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党员应每学期至少一次采取不同形式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经常外出不能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在外期间或归来后应以书面材料或通过参加党支部、党小组生活会的形式,向党组织汇报情况。预备党员每季度要以书面形式进行汇报。

支部和党员要积极开展群众工作,同群众交知心朋友。适时召开党群座谈会,听取对支部工作的意见,沟通思想,融洽党群关系,增强党的凝聚力。

党支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及时对党员提出端正党风、清正廉洁的具体要求。每年对党员执行党纪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评价和检查,具体内容和方式由学校纪委统一部署。

党支部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评议。评议的内容主要是党章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和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评议方式:自我总结、民主评议、支委会鉴定。对评议中反映出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对不合格党员要妥善处理。

党支部每学期至少一次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听取党员意见,改进工作。

党支部每学期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党委汇报一次工作。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党员努力完成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的科学发展观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三)经常对党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党的传统作风教育,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党员,经常了解党员的意见建议,尊重党员的合理化建议,维护党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利益,丰富党员的物质文化生活。

(五)充分发挥党员的创造性和积极性,鼓励和支持他们改进提高工作。

(六)坚持党员标准吸收积极分子入党,收缴党费、审查和鉴定党员,表扬党员的模范事迹,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纠正各种不正之风。

(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揭露改正教学工作中缺点和错误,教育、监督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党纪政纪,保障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

(八)全面正确地贯彻干部队伍的“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积极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优秀青年干部。

(一)中心学习小组。

中心学习小组由书记召集,全体班子成员参加,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主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胡锦涛科学发展观思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感,正确把握形势,提高总揽全局的能力。

(二)全体干部学习组。

1、开展集中学习日,学校中层干部参加,有特殊情况的须向领导请假,无故不得缺席。

2、全体党员每月一次集中在学校会议室学习,平时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学习(具体时间、内容由支部另行安排)。

3、学校集中学习由支部书记负责召集,党小组集中学习由党小组长负责召集和组织。

4、学习内容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规党法基本知识、上级文件、领导讲话、有关报刊、重要文章等,学习或传阅相关的文件、通报。

5、在学习中,学校要有学习记录,个人有学习笔记、有学习心得体会。

(一)党支部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召开。

(二)班子成员党支部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三)党支部会议讨论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围绕中心工作,制定完成计划任务的措施;讨论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决议、批示的措施和向上级党委提出工作的请示和报告;讨论积极分子列培,听取接纳新党员的意见和研究给予党员奖惩的决议;分析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研究解决办法;讨论党员的教育、培训和考察鉴定;讨论党支部委员的分工,并汇报、检查每个支委分工的工作情况。

(四)党支部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形成会议决议、决定。

(五)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讨论制定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六)讨论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七)讨论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表彰、处分党员等问题。

(八)选举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会委员。

(九)讨论决定上级党组织布置和支委会提交的其他重要问题。

(十)党员大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一)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支部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主持。

(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根据议题需要,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

(四)党支部委员会的议题,由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其他委员拟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应事先与支部书记沟通。

(五)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召开的日期、议题及有关事项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按会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发言准备。

(六)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范围:从学校实际出发,研究制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意见;讨论研究应当由党支部决定的重要问题;讨论、检查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情况;讨论决定向上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总结等重要事宜。

(七)党支部委员会决定重大问题,要经过充分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的决议必须有应到会半数以上的委员赞同;如果对处理重大问题和决定重要事项出现分歧,不应匆忙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统一认识后再作决定,也可将有争议的事项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不足半数时处理的重大问题,事后应向下次支部委员会报告。

(八)会议要做好记录,决议形成后按照分工认真组织实施。会议研究具有保密性的内容,与会同志要严守机密。

(一)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思想觉悟,增强党性。

(二)汇报思想,交心谈心,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揭露矛盾,改正错误,解决重点突出问题,增强团结,提高党的战斗力。

(三)总结工作经验,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完成任务的计划和措施。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每个党员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过双重组织生活。

(五)组织生活会要突出实效,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每次生活会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

(一)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胡锦涛科学发展观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组织、引导党员努力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使党员不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以正面教育为主,适时开展警示教育和诫免,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做到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三)每半年研究一次党员教育工作,并根据组织部门党员教育规划,有计划地对党员进行教育培训。

(四)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要自觉参加,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普通党员身份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会。

(五)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六)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同时,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和考察。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学校党支部负责组织,一般情况下结合年终每年进行一次。通过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达到纯洁组织,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的。

(二)民主评议党员主要围绕以下六个方面进行评议: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是否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地做好本职工作。

3、是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间的关系,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勇于奉献,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反映群众呼声。

5、是否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保持清正廉洁,勇于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

6、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交纳党费,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年学校党建工作制度范文

一、党总支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党总支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议事范围: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政府指示的贯彻落实。

(二)对机关党的建设、中心工作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三)研究分析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四)需要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

四、党总支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根据工作需要,党总支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党总支会议。

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可以计入票数。会议决定每个事项,应逐项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总支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七、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总支会的,书记或副书记、委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总支会议报告。

八、党总支会议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一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意见;三是要召开党总支会议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党总支委员会党员学习制度。

一、制定学习计划。宣传委员要按照上级党组织的部署和局党组的要求,制定年度理论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计划和专题学习方案。年度学习计划要从中央、省、州、县本年度的总体思路和工作大局出发,在每年年初制定;阶段性学习计划主要结合形势变化和不同阶段的要求,根据党和国家、省委、州委、县委以及机关党委的重大部署制定;专题学习方案主要围绕局机关工作重点、热点问题开展深入、具体的学习。

二、自学制度。每次集中学习前,班子成员根据上级安排的学习专题认真阅读有关文件和书目,做好读书笔记。每人要有专门学习笔记本,并按专题学习要求写出发言提纲。

三、专题研究制度。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和“沉到底”的精神,把调查研究作为班子成员加强学习的重要方式,密切联系中央、省、州、县的工作大局,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围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查研究。调研要与专题学习相结合,与改进作风相结合,真正做到既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又增强实际工作能力。

四、集中学习讨论制度。按省、州、县的要求,班子每季度集中学习讨论一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天,内容和具体日期按总支委员会决定办,党总支设置专门集体学习讨论记录本。

五、考勤登记制度。班子成员应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向主持人请假,但要抽时间补学相关内容,并写出学习体会。

六、学习汇报交流制度。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学习体会或理论研究文章,结合民主生活会和年终工作总结进行学习汇报和交流。

七、坚持检查考核制度。将班子理论学习的检查考核作为领导干部班子民主生活会需要认真检查的重点项目,作为总支委员管理的重要内容。

党总支委员会“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每季最后一周召开(会议时间应在当月支委会后,4季度可视情况提前),支部全体党员参会(党员大会讨论重要事项必须有本支部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参加方可召开,否则会议无效。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会议实行党员到会签名制度,开会前向与会党员通报到会情况,而后按既定议程组织会议。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时党委应派人列席,如有发展党员的议题必须由党委委员或组织干部列席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参加时由副书记主持,不设副书记的由排名靠前的支委主持)。每季例行议题:一是通报本季度党员缴纳党费情况;二是评定本季度支部党员积分。时间相对固定议题:一是1季度研究通过支部年度工作计划、三会一课计划;研究党员志愿服务工作。;二是4季度听取审查支部年度工作总结,民主评议党员。适时性议题(根据相关要求和年度工作重点时间确定):一是传达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二是讨论通过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问题;三是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处分和组织处理;四是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五是讨论需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党员大会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度。根据会议内容,党员大会可以采取举手和无记名投票两种表决方式,对多个事项或多个名单进行表决时,应逐一表决。到会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遇票数相等或有重大分歧时,应暂缓做出决议,待取得一致时再另行决议。如长时间意见不一致或特殊情况急需决议时,支部书记应将讨论和表决情况报告上级党委,请求上级党委予以裁决。

党员大会允许党员保留个人意见或在会议期间发表不同意见,但形成决议后必须无条件执行。

二、支部委员会:

每月最后一周召开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参会人员:支委会全体成员,到会委员超过三分之二方可召开。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参加时由副书记主持,不设副书记的由排名靠前的支委主持)。每月例行议题一是通报本月党员缴纳党费情况;二是评定本月支部党员积分;时间相对固定议题:一是1月研究通过支部年度工作计划、三会一课计划;二是11月研究通过支部年度工作总结,民主评议党员。适时性议题(根据相关要求和年度工作重点时间确定):一是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二是讨论事关本单位发展的重要问题;三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领导和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领导群团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五是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制定加强教育管理的措施,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六是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确定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七是讨论支部工作中的其它重要事项。

支委会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度。根据会议内容,可以采取举手和无记名投票等表决方式,应到会全体委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遇票数相等或有重大分歧时,应暂缓做出决议,待取得一致时再另行决议。如长时间意见不一致或特殊情况急需决议时,支部书记应将讨论和表决情况报告上级党委,请求上级党委予以裁决。

支委会允许委员保留个人意见或在会议期间发表不同意见,但形成决议后必须无条件执行。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每月最后一周召开(在支委会前召开,党小组长会前一天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和主要内容通知本小组每位党员)。党小组全体党员参会。会议由党小组长主持(党小组长一般由党龄较长、党性强、群众威信高、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同志担任)。组织党员学习;传达支部的决议,研究贯彻执行党支部决议的任务措施和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四、党课:

党课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为便于组织,时间上可安排与党员大会一致)。党支部全体党员参会。会议由支部副书记或宣传委员主持。全年党课中应至少有一次单位党员主要领导廉政党课,有一次支部书记党课。每次党课时间不得少于一小时,党课内容应根据工作实际,每次突出一至两个主题,以增强党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党总支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十六字”方针,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慎重发展、均衡发展,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二、党支部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申请人谈话,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宗旨等,端正入党动机。

三、按规定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经常同他谈心,帮助其进步,及时向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

四、选派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县直机关党委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短期集中培训班,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经培训合格取得《培训卡》,未经集中培训的,不得发展入党。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五、对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的积极分子,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六、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内容: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涵调和外调。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

七、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机关党委预审。机关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后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经机关党委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将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的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报机关党委审批。支部将机关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支部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基础上,按时作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党总支委员会党员政治生日谈话制度。

一、谈话主体:谈话主体包括谈话人和谈话对象两个方面。谈话人一般为党员所在支部负责人。谈话对象则为支部所属党员,重点要突出近几年新发展的党员、受上级表彰或处分的党员、新提拔担任干部的党员。

二、谈话时间:一般应在每位党员入党周年纪念日的一周内进行。

三、谈话程序。

(三)由谈话人代表党组织向谈话对象祝贺“政治生日”,谈话对象重温入党誓词;

(四)正式谈话。

四、谈话内容。

(二)听取党员对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了解党员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五、谈话方式:谈话一般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对政治生日相同或相近的党员,也可组织集中谈话。

党总支委员会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年初要制定党员培训教育计划,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集中培训学习会议。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等。

二、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党课教育。

三、每年年底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四、建立党员活动室,订发党报党刊,开展电化教育。

六、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可采取外出集中参观学习等形式,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公德美德等教育。

七、要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

党总支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使党总支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一是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二是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原则;三是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四是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二、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本着“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三、召开时间:党总支委员会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拖延召开。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四、民主生活会的内容:一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二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总支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三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四是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五是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工作。

五、民主生活会要着重检查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三)能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发扬民主,搞好支委一班人的团结;

(四)能否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政清廉,遵纪守法;

(五)能否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克服官僚主义,转变工作作风;

(六)能否联系群众,和群众心连心,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

六、每次民主生活会会前要认真准备,根据实际确定会议中心议题,与会人员要根据会议的主题,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发言准备。党总支书记会前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要提前请假。

七、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明确具体人员负责落实,支部书记应加强检查督促。

八、民主生活会后,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部门报告。

九、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党内外群众反馈,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十、召开总支委员会民主生活会时,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党总支委员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通过自我评价、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促使党员增强党性、提高素质、发挥作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促使基层党组织严肃党纪、纯洁组织、整顿队伍,切实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了切实加强交通系统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原则:实事求是、民主公开、一律平等。

二、民主评议党员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每年进行一次。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总的要根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来进行,具体内容还应当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对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出的新要求来确定和调整,一般包括以下内容:能否坚持理想信念、能否坚持勤奋学习、能否坚持党的根本宗旨、能否坚持勤奋工作、能否坚持遵守党的纪律、能否坚持“两个务必”。

四、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步骤:

(一)学习教育动员阶段。党总支召开支委会讨论制定实施方案下发各支部参照执行,确定学习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有关文件,提高党员的思想认识,明确评议的目的、意义和要求。

(二)自我评议阶段。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组织党员认真总结分析自己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情况,总结成绩、理清思想、检查言行、找准问题及根源,进行自我评价。

(三)党内外评议阶段。先在党支部内进行党内互评,然后采取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的方法,听取党外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

(四)组织考察阶段:在党员个人总结、党内民主评议及党内外群众提出意见的检查上,党支部委员会要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综合分析大家的意见,研究提出对每个党员的初步评议意见,提交党员大会进行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对每个党员的正式组织意见,并同本人见面。同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评议格次一般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五)表彰和处理阶段。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支部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推荐到上级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员,必须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评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必须由支部大会讨论给予相应处置,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对评议中揭露出来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

四、评议工作结束后,各支部形成总结材料报总支委员会和机关党委,并接受检查和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支部要进行补课。

五、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各种文件、鉴定材料等,按规定及时装入党建工作资料袋,以便查阅。

六、离退休党员按要求参加民主评议活动,不评定档次;长期生病、行动不便、卧床不起的党员,可暂不参加评议活动;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不评定档次。临时外借的党员回原单位参加民主评议活动。

党总支委员会党费收缴制度。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缴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活动的经费。缴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体现,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切实做好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足额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缴纳一次党费,也可委托其他亲属或党员代为缴纳。

二、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认为是自行脱党,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由支部讨论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将其除名。

三、党员必须按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标准规定交纳党费,不可少交。党员自愿多交纳党费,可以不限。

四、党费必须由党总支委员会专人负责,一般由总支组织委员管理,若需换届,必须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五、各支部应按月将本支部收入、上缴党费的金额详细记入《党费收缴登记薄》。

六、收缴党费人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不得个人长期保管现金。

七、党费的收缴情况,总支委员会应每半年检查一次。

八、前一年度党费收缴工作结束后,总支委员会应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或张贴公示榜等方式,向全体党员报告党费收缴情况。

党总支委员会服务联系机关党员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本单位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完善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构筑关心、维护党员权益的平台。

二、在政治上关心服务党员,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内重大决策时,党员要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主人翁作用。

三、在工作上关心服务党员。一是关心党员工作。每年定期为党员提供业务知识的培训等多方面的帮助;二是为党员学习教育创造条件。积极帮助党员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三是维护合法权益。党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党组织要积极呼吁,依法维护,保障权益;四是表扬奖励。党员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党组织要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五是关注党员思想状况。做好思想工作,党员在工作中工作遇到困难或者个人合法利益受到影响时,党政负责人应及时找其谈心,帮其协调解决。

四、在生活上关心服务党员:

(一)坚持做到“五必访谈”。即:党组织在党员出现严重思想问题时必访谈;党员出现家庭纠纷时必访谈;党员生病住院时必访谈;党员发生事故后必访谈;党员出现特殊困难时必访谈。

(二)坚持做到“三上门服务”。即:党员生病住院、有突发事情时,党组织要上门看望慰问;党员家里有临时困难或有应急事情需要帮助的,党组织要组织党员上门服务帮助;党员家庭经济困难,党组织要上门服务慰问,并通过困难补助或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等方式给予补助。

五、落实领导责任制。

把关心服务党员的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局党总支委员会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各支部应建立定期看望关心服务党员制度,抓好关心服务党员的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

六、坚持党员权利保障制度。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要求,坚持党员权利和义务相统一,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议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权利,增强党员的归属感、光荣感和使命感。

党总支委员会党员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制度。

一、联系服务群众的内容。

(二)妥善处理群众中的矛盾,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搞好同志间的团结;

(三)经常听取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五)关心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二、联系群众的范围:

(二)单位困难职工。主要是关心了解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听取意见建议,开展帮扶活动。

(三)扶贫联系点的困难群众。主要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联系群众的途径。

(三)党员按组织部门的要求做好联系户的帮扶工作,及时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关心并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逢重大节日和重大情况,要有组织地进行送温暖、慰问活动。

党总支委员会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为充分发挥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党务政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单位实际制订本制度。

二、下列事项,列为党务政务公开内容。

(一)机关党建工作目标及考核考评情况;

(二)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

(三)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发展情况;预备党员培养、发展、接收、转正情况;

(四)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评、处分或处理情况;

(五)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廉洁自律情况:

(六)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受到投诉举报情况;

(七)干部人事制度执行情况。

(八)党费收缴及变动情况;

(九)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党的秘密事项,或者有关事项尚处在党的秘密阶段,不列入党务公开内容。

四、党务政务公开,采用党务政务公开栏发布、会议通报等形式,必要时,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先行公示,充分听取党员及党外群众的意见。

五、党务政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公开的方式。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

六、党务政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七天。

七、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报经书记审核,重要事项还应报经总支委员会审核批准和局党组同意。

八、党的秘密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九、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

十、机关各支部应当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党员和党外群众及有关方面对党务工作提出的意见。

十一、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应虚心接受,及时整改。

党总支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一、为贯彻中央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党风建设促进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倡导诚信意识、廉洁意识和责任意识,特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总支书记、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和任务的贯彻落实。

三、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经常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道德法制教育,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四、严格遵守党的规章制度,严守党的纪律,不泄露党的秘密,不牟取私利,不铺张浪费,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维护党的形象。

五、协助上级纪检部门做好本单位信访件的调查工作,及时反映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协调、疏导工作。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每半年分析、研究一次本单位廉政建设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廉政建设方面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党总支委员会党内监督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切实履行交通运输局党组织的监督职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能否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

(二)能否按时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三)能否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议事与决策规则,做到决策科学、民主。

(四)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五)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六)能否执行党和国家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

(七)能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八)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党内监督的主要形式:

(一)党组织的监督,即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互相监督和党组织对党员的监督。

(二)党员之间的互相监督,即党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党员与党员领导干部之间的监督。

(三)纪律检查委员所实行的监督。

三、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一)定期检查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能否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督促定期开展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三)建立健全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工作报告制度和谈话诫勉制度。机关党支部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和廉政建设情况,机关党组织要将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遇有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对于群众意见较大、有发生违纪苗头的党员干部,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应会同其分管领导对其进行批评帮助,提出告诫。

(四)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党组织接到对党员干部的检举和控告,有权进行初核,并报告上级纪检部门。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党员行使监督的民主权利,严肃处理阻碍党员正常行使监督权利和打击报复的行为。

四、监督保障。

党组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督作用。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正确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对违反本制度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党总支委员会述职述廉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述职述廉的对象。领导班子成员。班子成员要报告本人工作及廉洁从政情况,主要负责人还要报告领导班子的廉洁从政情况。

二、述职述廉的内容。

(一)政治理论学习情况;

(二)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实行科学的议事和决策机制的情况;

(四)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

(五)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情况;

(六)密切联系群众,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情况。

(八)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

(九)在党风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办法、措施、制度建设及收到的效果;

(十)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三、述职述廉的方法步骤。

(一)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交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在本单位内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为述职述廉做好准备。

(二)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班子成员要实事求是地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三)进行述职述廉。述职述廉一般每年一次,于每年年末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并邀请上级纪检、组织、工会部门有关人员参加。述职述廉后,组织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结果装入本人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等次评定和评先评优、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以及提出的整改措施,于述职述廉后15天内,按照干部管辖权限报组织部门。

党总支委员会诫勉谈话制度。

一、为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能,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遏制和防范违纪现象的发生,根据上级文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谈话诫勉的对象: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存在轻微违纪行为,一般不需给予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

三、谈话诫勉适用于以下几种事项:

(一)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的一般性问题,经核查后结果需要与被举报人见面的;

(四)其他需要实施谈话诫勉的事项。

四、谈话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谈话人向被谈话人介绍反映的问题,提出谈话的有关要求;

(二)被谈话人就反映的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或者检讨,并提供有关材料;

(三)谈话人根据被谈话人的陈述和掌握的情况,对被谈话人提出要求;

(四)被谈话人对接受谈话诫勉以及对谈话人所提要求表明态度。

五、谈话人应当认真听取被谈话人的陈述,对被谈话人提出的正当要求和正确意见,应当予以采纳;处理谈话结果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徇私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不得向被谈话人泄露信访举报人的姓名、身份及举报材料等有关情况。

六、被谈话人接到谈话诫免通知后应当自觉接受谈话,不得借故推诿、拖延;要实事求是地回答谈话人提出的问题并提供有关材料,不得造假或者隐瞒事实;不得事后追查或者打击报复谈话人、信访举报人等;否则要承担相应的纪律责任。

七、谈话人应当书面记录谈话情况或者要求被谈话人上交书面情况报告,谈话记录或者情况报告及相关材料存入班子成员的廉政档案。

八、经谈话后认定被谈话人确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应当对被谈话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限期纠正并书面报告纠错情况;对思想、工作等方面存在不正之风或者苗头性问题的,应当进行告诫,要求被谈话人防微杜渐;所反映的问题不实的,应当给予解释和说明,如对被谈话人造成不良影响,应适当场合予以澄清。

九、谈话中发现被谈话人存在严重错误,需要进一步查实并追究纪律责任,或者被谈话人坚持错误,拒绝接受批评教育的,谈话人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研究处理。

十、谈话人认为确有必要,可通知被谈话人在接受谈话后一定时期内在所在单位的有关会议上将谈话情况予以通报,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解释、说明、检讨或者澄清。如有必要,也可就被谈话人的有关问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解释、说明、澄清或者进行批评、教育。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交通系统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有效的保障与监督体系,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不断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集体决策水平,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三重一大”事项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第三条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为目的,以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为原则,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完善机制,推动落实。

第四条主要领导是领导班子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负有向主要领导建议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重要领导责任;分管纪检监察工作领导负有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协调责任。

第五条主要领导依据本规定针对具体事项,决定集体研究决策方案(包括范围、形式、内容、时机和扩大人员),并分别主持召开党组会、班子会等会议,按要求把握好集体决策的程序。

第二章范围和内容。

第六条“重大决策”包括: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部署;机关自身建设规划和部署;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部署;机关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的决策和处理。

第七条“重要干部任免奖惩”包括:副科级以上职务(含非领导职务)任免,奖励或处分决定。对干部任免中的选拔、推荐、考察、酝酿和决定等各环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重大事项安排”具体范围和内容包括: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重要工作部署;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应该集体研究的其它事项。

第九条“大额度资金使用”的范围:是指用于工程项目、设施维修、物资采购等资金支付。

第三章决策形式和程序。

第十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主要通过党组会、班子会和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进行。

第十一条“重大决策”集体研究的程序是:

1.相关股室提出重大决策的初步方案,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向主要领导汇报,并提出集体研究建议。

2.主要领导确定集体研究的基本方案。

3.召开党组会或班子会,初步形成统一意见,确定征求意见范围和政务公开方式。

4.征求意见,并做好意见汇总、反馈。

5.召开党组会或班子会进行集体研究,按照民主集中制做出决定。

6.由相关股室形成会议纪要,以便监督实施和检查。

第十二条“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集体决策的程序是:

干部奖惩:根据奖励标准或处罚规定,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三条“重要事项安排”集体决策的程序是:

1.相关股室做好调查研究提出重要事项的初步意见、方案,分管领导做好审核把关。

2.分管领导在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向主要领导汇报并提出集体研究建议。

3.召开党组会或班子会,听取分管领导或有关股室工作汇报,集体研究形成共识,进行决策。

4.对纳入政务公开内容的事项,选择适当的形式和时机进行公开。

5.由相关股室形成会议纪要,以便监督实施和检查。

第十四条“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决策的程序是:

1.相关股室申报大额度资金使用方案和预算,由办公室初审,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核。

2.资金使用方案报党组会或班子会讨论,初步形成统一意见,必要时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并通过适当形式征求意见。

第四章责任考核与追究。

第十五条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事关重大,纳入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适用并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及追究办法。

第十六条责任追究包括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三种形式。责任追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有关程序办理。对于不重视、不认真履行此项制度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对屡犯不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擅自更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制度,或个人独断专行、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问题,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条例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党总支任期目标制度。

一、强化教育,加强党的思想建设。

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将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放在首位,致力于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建设,以先进的政治理论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努力提高全体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为完成好各项工作提供思想保证。

2、强化主题教育活动,提升思想道德素质。重点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并结合单位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意识和道德水准,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诚信意识、清廉意识、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树立良好形象。

3、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和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夯实基础,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切实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1、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团结协调,坚强有力。

2、坚持“三会一课”,搞好基础建设。坚持每月一次支委会、每季一次党员大会,每半年一次党课,正常有序地过好组织生活。在保证“三会一课”质量的前提下,力求在形式上有所创新,通过电化教育、举办讲座、研讨交流等方式,组织有新意、有实效的活动,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工作。

3、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认真落实党员联系人制度,严把质量关。同时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

4、认真开好党员民主生活会和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做好每年两次党员民主生活会和每年一度的年终党员评议工作,着重从思想作风、组织纪律、勤政廉政、工作绩效等方面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看到自己取得的成绩,又找出自己存在的不足,以达到总结经验、弘扬先进的目的。

5、及时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每个党员按月主动交纳,支部按季上交到党群系统党委。

6、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和支持。由一名支委具体分工负责,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创新载体,加强党的作风建设。

作风建设要坚持各项制度,深入开展系列教育活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效促进机关作风的明显好转。

1、开展党风党纪教育,不断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每年一次述廉评廉,努力做到无违纪党员、无违纪案件。通过一系列教育,使大家进一步懂得新形势下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和艰苦奋斗的作风,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进一步提高道德素养。

2、继续深入开展文明机关创建活动。创建活动围绕巩固成果、拓展内涵、优化服务、实现创建工作提档升位的目标展开,努力提高机关效率和整体形象。

3、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以基层组织建设为主线,不断推进基层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建设,坚持科学、民主、公开决策,全面实施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动员机关干部积极参加献爱心活动,大力弘扬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增强党员无私奉献精神。

四、其它工作。

1、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台帐,及时做好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2、及时准确向上级党委报送有关报表、报告和资料。

3、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党总支学习考核制度。

一、学习组织。

1、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由党组全体成员组成,由党组书记任组长。

2、中心组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召集主持学习活动,检查和督促各成员的学习情况。支部书记负责起草学习计划,及时组织有关学习材料,做好辅导讲座、宣传报道、学习记录等相关工作。

二、学习制度。

1、事先通知制度。中心组每次集中学习,由办公室提前在局工作群通知,明确学习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使成员早作准备,保证集中学习的质量和效果。

2、学习日制度。中心组学习每月集中学习至少一次。

3、学习考勤制度。中心组每次集中学习除因公外出等特殊情况外,不得无故缺席。

4、集中研讨交流制度。围绕本地区、本部门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有计划、有重点地确定一些调研课题,按照中心组成员的工作分工,下达调研题目。

三、学习计划。

1、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按照中央和省、州委、县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学习计划包括目的要求、学习专题、学习步骤和组织领导等。

2、根据年度学习计划和上级规定的学习内容,制定中心组学习的季、月等阶段性计划。

四、学习记录。

办公室人员负责做好中心组每次集中学习的记录。

五、学习考核。

1.坚持学习考勤制度,集中学习时由本人签到,因故不能学习时,由本人向局党组书记、局长请假,缺课时补课,每半年对考情情况通报一次。

2.严格检查学习笔记。机关党组不定期抽查党员学习笔记。集中学和自学时都要严格做好学习笔记,每半年由办公室收齐各成员笔记,交党组书记检查并通报一次学习笔记情况。

3.各党员自觉接受检查,个人学习情况和成效作为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

廉政谈话制度。

实行廉政谈话制度,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措施。为贯彻落实县委、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加强教育、监督、制度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交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廉政谈话的指导思想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做到事前提醒,完善防控,防微杜渐,注重保护,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业。

第二条廉政谈话的原则廉政谈话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待的原则,采取同志式、平等式的方式进行。

第三条廉政谈话的形式廉政谈话主要分为党风廉政例行谈话、党员干部提任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和自下而上的主动约谈等五种形式。

第四条廉政谈话的组织领导在局班子统一领导下,局长对廉政谈话工作负总责,办公室具体负责廉政谈话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第五条党风廉政例行谈话的对象和内容。

(一)谈话对象:局领导班子成员、股所级负责人及其他需要谈话人员。

(二)谈话内容:

1、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的情况;

2、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接受党内外监督的情况;

5、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其他需要互相沟通的情况。

第六条党员干部提拔廉政谈话的对象和内容。

(一)谈话对象:新提拔和交流轮岗的干部。

(二)谈话内容:

1、进行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要求新任职的党员干部必须坚持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增强公仆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要求自己。

2、进行民主集中制的教育。要求新任职的党员干部必须增强组织观念、政策观念和大局观念,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防止任何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问题,须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办理,经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个人或少数人决定。

3、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要求新任职的党员干部必须增强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等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一系列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制度规定,防止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4、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党员干部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任务。

5、针对谈话对象的具体情况,指出存在的缺点和差距,提出今后努力的方向和要求。

6、新任职的党员干部如有需要向组织上说明的问题,应实事求是地讲清楚。

第七条提醒谈话的对象和内容。

(一)谈话对象:局领导班子及交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

(二)谈话内容:

根据群众的反映,调查了解有关情况,要求谈话对象作出实事求是的说明,提醒谈话对象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自重、自警、白省、自励;针对反映属实的问题,引导其提高认识,分析原因,开展批评教育,督促自查自纠。

第八条诫勉谈话的对象和内容。

(一)谈话对象:局领导班子及交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案件调查、信访初查、效能监察、纠风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经济责任审计等各项工作中发现有轻微违纪行为,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

2、在干部考核中,个人廉洁从政状况民主测评群众满意率比较低的。

3、影响本部门、单位内部团结和正常工作的。

4、本部门、单位管理混乱、违纪行为多发、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突出、普遍性问题的。

第十条谈话的组织实施。

谈话承办部门及人员,应根据谈话类型的选择及谈话对象的不同,对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廉洁从业,宣传党纪条规,有针对性地提出廉洁自律等方面要求,提出谈话意见并送主谈人审定,重要谈话应由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参加谈话的其他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可依据谈话方式及主谈人身份确定。谈话前办公室应将谈话的主题、时间、地点、主谈人及有关要求通知谈话对象。进行谈话时,可要求谈话对象如实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执行情况;允许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提出不同意见。谈话结束后,谈话对象对要求整改的问题,要制定措施及时整改,必要时应按主谈人要求写出书面整改报告或情况说明,报送办公室备案。

第十一条谈话的要求。

(一)谈话要严格掌握政策,对不宜向谈话人透露的有关问题要严格保密;违反谈话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二)廉政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的主谈方应有两人以上参加。谈话一般应有详细的记录,经谈话人员签字后,与谈话对象书面说明、谈话记录等有关材料一并存入谈话对象个人廉政档案。凡本人违反纪律,不能履行职责,或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了违纪问题,经过诫勉谈话二次以上,仍无明显效果者,应按照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给予或建议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

(三)对自下而上主动约谈的一般职工,各级领导要主动安排时间,认真接待,虚心听取意见建议,不得拖延推诿。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民主集中制制度。

为了加强民主作风建设,实行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加强团结,集思广益,充分调动和发挥班子成员的积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

二、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以及机关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杜绝“一言堂”,用集体智慧解决局机关重大问题。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严格执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原则,自觉维护集体领导,统一认识,统一步调。

三、支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支委会作出的决定,每个委员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组织落实,任何委员和个人无权改变支委会的集体决定。在重大问题的决策上,更应注意依靠集体智慧和经验,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施正确的集中,决不能搞个人说了算。

四、加强组织性,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五、要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谅解,经常通气交心,沟通思想,统一认识,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坚持党性原则的基础上,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不断增强班子团结。

六、通过上述方式达到既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党员活动日制度。

一、目的意义。

党员固定活动日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创新实践,是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的重要渠道,是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团结凝聚群众的桥梁纽带。通过建立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从严格管理党员、严肃组织生活、促进作用发挥入手,进一步增强“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的执行力,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政治责任感,提升党员意识,发挥党员作用,使从严治党从党的基层组织生活严起,推动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

二、组织形式。

1.活动时间。党员固定活动日每月一次,时间为每月第个一周的星期四,每次活动时间不得少于半天。活动时间原则上不得调整。

2.参加对象。原则上全体党员都要参加。年老体弱、卧病在床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所属党支部审核、党组同意,经公示后可以不参加有关活动。党组织要确定专人对这部分党员进行联系,传达活动的内容和精神,以适当形式安排好这部分党员的组织生活。流入党员经本人申请,所属党组织同意后可参加有关活动。同时,根据不同的活动主题,视情况可吸收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团员青年、群众代表等参加。

3.活动方式。党员固定活动日开展活动一般以党员所属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进行组织,也可以党组或总支为单位组织。流动党员通过qq群、微信群、短信等平台开展活动。

三、活动内容。

党员固定活动日的活动内容以每月一主题的形式统一组织实施,增强活动联动效应。活动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1.党员学习教育日。开展学习教育,结合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等,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上级精神、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实用技术等,不断提高党员党性修养、理论水平和能力素质。

2.党员走访联系日。开展志愿服务,用好走村访户、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载体,组织党员开展结对空巢老人、看望留守儿童、帮扶困难群众、党员进社区等活动,广泛开展各类党员志愿服务,不断密切党群关系,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3.基层民主议事日。通报重大事项,听取党员意见。结合党务公开、局务公开,及时向党员通报上级党委安排部署、本级党组织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党员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重大事项等。就本单位和党组织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决议等听取党员意见,征求党员建议,邀请党员监督。

4.为民服务奉献日。开展先锋行动,服务中心、推动工作,组织党员围绕红旗党支部创建、党员示范岗、五城同创、机关党员进社区、精准扶贫等内容开展志愿服务,带头创先争优、履职践诺,不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展现党员良好形象。

5.党内民主评议日。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和党支部等活动,并于年底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党员年度参加活动情况进行通报。

6.其他主题日。贯彻上级党委部署、回应党员群众期盼,结合实际开展的。

学校党建工作制度范文

2、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3、学校行政会会议制度。

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5、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制度。

6、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7、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干部制度。

8、党务、校务公开制度。

1、党员活动日、党员学习制度。

2、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制度。

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4、关于定期评选表彰优秀党员教师的暂行办法。

5、党费收缴制度。

2、师德建设组织管理制度。

3、师德教育学习培训制度。

4、师德建设融入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制度。

5、教职工师德考核办法。

年学校党组织党建工作制度

校、院(系)党组织将学生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党组织书记抓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资料。学校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学生党建工作,院(系)党组织每学期至少研究一次学生党建工作,学生党建工作有规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建立校、院(系)两级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系指导学生党支部工作制度。切实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坚持以“两学一做”为基本资料,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构成学生党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2。领导体制。

学生党建工作体系健全,职责明晰。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党建工作组织领导机制,构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学生工作(研究生工作)宣传、共青团、党校、教务、人事等部门协同配合,院(系)党组织负责实施、学生党支部具体落实的学生党建工作格局。学校党委对本校学生党建工作负主体职责,学校党委书记是第一职责人,学校党委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是直接职责人,其他党委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部门和联系院(系)学生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职责。院(系)党组织对院(系)学生党建工作负主体职责,院(系)党组织书记负主要领导职责,副书记负直接领导职责。

统筹院(系)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组织员、辅导员和班主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共青团干部等队伍建设。按照守信念、重品行、有本领、敢担当、讲奉献的要求,选优配强学生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专兼职组织员。注重从优秀辅导员、骨干教师、优秀大学生党员中选拔学生党支部书记。学生党建工作队伍教育培训纳入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定期开展专题培训,异常是根据支部换届情景加强党支部书记、支委的党务知识培训。推动学生党建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落实职务职级“双线”晋升办法和保障激励机制,实行职务(职称)评审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落实专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和党务工作人员不低于全校师生人数的1%的要求,确保学生党建工作力量配置,每个院(系)至少配备1-2名专职组织员,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

4。学生党支部设置。

按照有利于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开展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活动的原则,在按年级或院(系)设置学生党支部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探索依托重大项目组、课题组和学生公寓、社区、社团组织等建立党组织,探索学生党建工作向最活跃、最具创新本事的组织拓展,扩大党的覆盖面,做到哪里有学生党员哪里就有学生党组织,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党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委员会任期根据支部设置方式设定为两年或三年,坚持按期换届。合理控制学生党支部党员人数规模,一般在30人以内。建强学生党支部,充实支部工作力量,创新支部工作方法,保障支部工作条件。整顿软弱涣散学生党支部,每年进行摸底排查,对支委不强、长期不开展组织生活、不发挥作用的,限期整顿转化。

二、教育培养。

5。入党进取分子培养。

入党进取分子确定程序规范,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入党申请人谈话,指派培养联系人了解入党进取分子思想状况。在入党申请人中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的程序确定入党进取分子。入党进取分子参加党校学习、开展集中培训,并定期向党组织进行书面或口头思想汇报。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进取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院(系)党组织每年对入党进取分子队伍作一次培养状况分析。

6。发展对象培养。

严格落实入党进取分子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要求,党支部书记、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和组织员都要承担起培养教育的职责。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对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进取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后,列为发展对象。为每一名发展对象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介绍人认真履行职责。健全落实发展对象谈心谈话和政治审查制度。对发展对象应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光一般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培训突出思想入党和政治引领,并结合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进行党情国情教育。发展对象要定期向党组织进行书面思想汇报。

7。预备党员教育。

院(系)党组织及时将学校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并认真做好预备期的培养考察记录。院(系)党组织经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系统教育和综合考察,重点考察预备期的思想政治表现、个人党性分析和学习工作情景。严格执行预备党员转正的组织程序和要求。

8。党员继续教育。

党员继续教育结合本(专)科生、研究生等不一样类型学生的特点,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以增强党性与党员意识、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目标,以加强党的执政本事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组织党员学党章党规、学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组织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和党的历史、优良传统教育,组织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组织开展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主题教育。开展学生党员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自律教育,引导党员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党员每年集中培训时光一般不少于32个学时。认真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不断增强。

9。党员教育方式载体。

针对本(专)科生、研究生等不一样类型学生的特点,构建以校、院党校为主体、基层组织专题学习为重点、网络学习教育为辅助、主题教育实践为支撑的多层次、多渠道的学生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体系。学校党校紧紧围绕校党委关于加强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部署,紧密结合大学生思想实际,合理设置教学方案,科学制订培训计划,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学生头脑,增强党校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运用学生互动社区、主题教育网站和“两微一端”等网络新媒体,创立网上党建园地、网上党校等党员教育平台,确保外出实习、毕业班求职学生党员等流动党员正常理解教育。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和院(系)党组织书记、院长每学期至少给学生党员讲一次思想政治理论课。以重大节庆日、重要活动、重要节点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重视教育培训实践环节,组织大学生党员广泛参加自我管理、志愿服务、社会调查、承诺践诺等活动。

三、发展党员。

10。发展原则。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各项要求,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注重发展边疆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党员,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给予倾斜政策。制定年度发展工作计划,在上级党组织规定的年度发展计划控制数内发展党员。

11。发展程序。

认真落实培养、预审、公示、谈话、审批和接收、转正等程序及要求。支部大会程序规范,参会人数贴合要求,党组织评定意见严谨规范、填写及时。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庄严、庄重。校、院(系)党组织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规定及时讨论审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党委审批必须团体讨论、逐一表决。学生党员的档案材料建档规范、齐备,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思想汇报等材料填写认真、规范。

12。发展质量。

强化发展质量,严把发展关口,严格政治审查,深入考察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认识是否深刻,是否懂得党员义务和权利,是否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是否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确保政治合格。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资料,全面考察思想政治、本事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具体标准,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学习情景和社会实践情景,防止把学习成绩作为党员发展的唯一条件。

四、党员管理。

13。党内组织生活。

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强,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坚持不懈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组织生活规范,有实质性资料,能有针对性地解决学生党员的实际问题。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必须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党支部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三会一课”结合学生特点,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会前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逐一整改落实。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做到坦诚相见,交流思想和意见。坚持民主评议制度,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与党性分析评议活动规范有序,党内政治生态良好。院(系)党组织要加强对学生党支部党内组织生活的指导和引导,确保党内组织生活有序开展。

14。党员日常管理。

党员组织隶属关系明晰,每一名学生党员都能纳入党的基层组织管理之中。严格执行学生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规定,档案材料审查严格,接转组织关系及时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有效衔接。严格落实流动党员和出国境党员管理实施办法,建立流动党员管理信息库与管理台账,规范滞留学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学生党员基本信息统计工作严谨规范,及时排查党员组织关系,妥善做好“失联党员”“口袋党员”的联系查找和组织关系接转。严格落实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教育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监督,建立健全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及时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及时处分违纪党员。

15。党员权利保障。

坚持以人为本,从政治、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学生党员,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与帮扶机制。搭建务实管用、灵活多样、特色鲜明的服务学生党员载体。尊重学生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保障党员申辩申诉等权利,支持学生党员广泛参与班级、院(系)和学校管理工作,畅通学生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表达意见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

五、作用发挥。

16。党组织作用发挥。

校、院(系)党组织主体作用发挥突出,落实“四个合格”目标要求坚决有力,有效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创立,领导和支持学生党组织发挥好组织带动、工作带动、队伍带动、榜样带动作用。学生党组织在党员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中针对性实效性强,在推进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工作有力。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实际问题相结合,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在引领优良班风、校风、学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维护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17。党员作用发挥。

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充分,严格遵守党章与党纪党规,带头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做遵纪守法的标杆;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表率;带头落实“四个合格”目标要求,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者,做朋辈帮扶、互助友爱的践行者,做就业创业、志愿服务国家需要的争先者,做钻研科学知识、勇攀科学高峰的探索者。研究生党员在学术研究、恪守学术道德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充分,毕业生党员在创新创业中的导向和示范作用突出。定期开展评选表彰优秀学生党员工作,经过选树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影响其他学生。团结和带领广大学生为推动构成优良党风、校风、学风做贡献。

六、条件保障。

18。制度保障。

制定并完善发展学生党员及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各项制度。“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学生党组织工作考评等制度的全面落实。学生党员发展质量跟踪评价机制健全。

19。经费保障。

学生党建工作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党校办学经费满足需要。学生党支部活动经费按照不低于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标准落实到位。

20。平台建设。

建立党建信息化平台,加强“两微一端”建设,创立网上党学校地、党校、论坛等思想政治工作平台。学生党建工作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和设施,建立多种形式的学生党员教育、实践和服务基地。校、院(系)党校师资建设和办学条件好,教学质量有保证。

学校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1、支部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党小组长负责记录。

2、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学校党工作需要确定。

3、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单位实际讨论制定贯彻执行的办法和措施;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讨论决定其它重大问题。

4、党员大会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大会决议必须经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5、党员大会的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使党员做到心中有数。

二、缴纳党费制度。

党员按时交纳党费,是对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是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更重要的是增强党的组织观念,提高党员政治觉悟,党员应按要求交纳党费。

1、每名党员每月向党支部按时交纳党费。

2、本人不能直接交纳党费,可以委托他人代交,党员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时交纳党费,党支部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视为自动脱党,上报上级党组织。

3、党支部要把党员上交的党费及时上交上级党委。

4、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要求的比例交纳党费。

三、党课制度。

1、党课每半年组织一次,每次授课时间至少在1小时左右,由学校支部委员会委员轮流授课或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有关专家、学者授课,也可采用音像形式上党课。

2、党课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学校的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

3、党课的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重大会议精神和党的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等。

4、党课的形式要多样,主要采用授课、看录像、听录音、实地考察等方式。

5、党课的参加人员是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团员青年教师等。

6、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党课质量,不断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和工作能力,提高入党积极分子和团员青年的觉悟,使他们早日迈进党组织大门。

四、政治学习制度。

1、制定年度学习计划与学习日程安排。

2、领导班子每月集中学习一至两次,时间一般为每周二上午8点至11点。

3、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时间是双周三下午4点至5点。

4、教职工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时间为单周三下午4点至5点。

5、政治学习内容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十七大文件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省、市等重大会议精神;有关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

6、学习由学校党支部书记主持或临时决定人员。

7、学习时要认真记好学习笔记,并不定时进行抽查。

8、学习的形式是通读、专题讲座、讨论等。学习中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好学风,运用所学知识改进自己工作,使本职工作上台阶。

9、学校成立学习室,定期剪辑学习资料,定期检查学习情况。

五、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按照上级党组织的布置每年进行一次。学校党支部结合实际做出具体的安排。

2、评议中要坚持党员标准,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党员的评议要客观、公正、全面、准确。

3、评议结束后,召开支部大会对评议情况进行总结。对作用发挥好的党员进行表扬,对不合格党员要按《党章》及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党员谈话时,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普通高等学校的领导,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各类人才培养的需要,提高办学的质量和效益,现按照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要求,根据《.....章程》和《.....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普通高等学校实际,制定《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下头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有关学校党建工作制度全文资料,仅供大家参考。

一、党委对学校工作的领导。

第一条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把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学校的根本任务。

第二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切实领导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改革思路清晰,奋斗目标明确,有切实可行的改革和发展规划。主动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第三条不断深化和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了精干、高效的机构,运行机制有利于加强教师队伍、党政管理队伍和职工队伍建设,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稳定骨干和有效地调动教职工的进取性,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在提高教师队伍、党政管理队伍和职工队伍政治、业务素质,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等方面有新的进展。第四条能够驾驭复杂形势和正确处理突发事件,努力维护学校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二、领导班子建设。

第五条重视领导班子的组织建设。按期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审议工作,选举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党政领导成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较高,年龄、知识、专业结构合理。

第六条重视领导班子思想理论建设。认真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异常是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有计划,有考勤,效果好。进取参加上级组织的理论培训。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不断提高领导成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

第七条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团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有健全的议事规则。党委领导成员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少数与多数、下级与上级的关系。设常务委员会的党的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委员会全体会议。对学校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人事、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坚持团体讨论决定。

第八条重视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有勤政廉洁、监督制约的严格规定和措施。领导成员敬业爱岗,艰苦奋斗;作风正派,严于律已;坚持原则,勇于负责;深入实际,联系群众;敢于抵制不正之风,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党政领导团结协调、勤奋努力、开拓进取。

第九条重视领导班子制度建设。领导班子学习、议事、监督、管理等各项制度健全,坚持领导班子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和定期(一年一次)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十条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在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方面职责明确,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措施落实。校、系(处)级后备干部建设贴合上级规定和要求。

三、党的总支、支部建设。

第十一条党委重视总支、支部建设,职责明确。党委把总支、支部建设列入了重要工作日程;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和具体的工作条规;建立了切实加强总支、支部建设的目标职责制;实行了分类指导,考核、检查措施得力。

第十二条重视系(处)级单位党组织建设。系(处)级单位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能按时换届选举,异常是认真选配好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书记。系(处)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能在本单位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进取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定期进行党支部改选,异常是选配好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政治素质要好,群众威信高,热心于党的工作。支委会团结、协调,认真做好党支部工作。注意抓好对党支部书记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本事。

第十四条党支部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党支部书记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本部门的重要问题,保证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本部门的贯彻执行;进取开展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第十五条加强和改善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以提高素质和增强党性为目标,紧紧围绕学校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结合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认真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坚持党支部学习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进取探索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办法。...员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内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表彰先进,弘扬正气,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关心离退休教职工党员的思想和生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提议,发挥他们的进取作用。

第十六条进取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章程》要求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申请入党进取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工作;发展工作有计划,重点突出,异常重视在优秀学生和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

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党委统一领导思想政治工作。同时,进取发挥行政领导和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共同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十八条坚持对师生员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开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团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帮忙他们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十九条结合国内外形势,围绕学校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针对师生员工思想实际,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注意改善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有稳定、精干的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队伍。异常注意加强对青年教师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第二十条学校德育体制、机构、队伍健全,适应工作需要,贴合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进取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的改革和建设,教学效果好。重视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有制度,有要求,有措施。进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列入教学计划,在人力、财力、场所上有保证,长期坚持,效果良好。日常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经常、及时。

第二十一条重视学校文化建设,进取开展安全礼貌学校建设活动。在校内构成健康向上的环境气氛,舆论导向正确,核内秩序良好。

第二十二条重视德育工作队伍建设,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各项政策落实。建立了一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人员为主体、专兼职相结合的德育工作队伍。这支队伍具有干部、教师双重身份,具有教育管理等功能。

五、组织机构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第二十三条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统战部等工作部门健全,职能作用发挥好。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健全,认真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第二十四条重视党校建设。组织健全,办学,方向明确,并有人员、设施和经费保证。

第二十五条本着精干、高效原则,按规定和条件配备党务工作干部;落实党务干部的各项政策。

六、对工会、共胃团、教代会、学生会和统战工作的领导。

第二十六条党委重视研究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并指导它们依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七条建立了教代会制度,支持教代会正确发挥其职能作用。工会组织健全,干部素质与本事适应工作需要,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开展教书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开展有利于教职工自我教育和身心健康的活动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第二十八条重视共青团工作。指导、帮忙共青团搞好思想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发挥共青团团结教育青年的作用和党的助手作用,进取创造条件支持共青团组织开展有利于青年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关心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党委领导成员支持并经常参加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的重大活动。

第三十条加强对统战工作的领导,进取做好民主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的工作。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

党的十七大指出:“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要适应新变化,经受新考验、解决新课题,就必须在党的建设中大力倡导改革创新精神,不断进行党的建设制度、机制和工作方式等方面的创新。创新是时代的主题,也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政党发展的永恒主题,更是我们基层组织发展的永恒主题。“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这充分说明作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如何创新地将党的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到实际工作中?增强党组织凝聚力,这是我们基层党务工作者值得思考的问题。21世纪,基层党组织所处的环境、担负的任务、工作的条件以及自身状况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党的建设的新的伟大工程对基层党组织提出了新的要求。要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保持党的生机和活力,必须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在“创新”的基础上大胆实践,推动党的基层组织在创新中发展,在创新中完善,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一)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需要。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要巩固和发展好医院学习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与成果,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先进性水平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

(二)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实现医院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需要。在响应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热点问题,打造“健康重庆”全面推进小康社会进程中,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建设,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医院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是解决当前基层党组织存在突出问题的需要。现目前许多基层党组织凝聚力不够、战斗力不强、基础也不牢固,基层党组织建设迫切需要得到加强和改善。对于我们后勤基层党组织来说,如何围绕医院的中心工作,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后勤人员年龄老化、素质较低、思想僵化、工作热情不高等困难,努力解决突出问题,开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新局面。

(一)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是观念上的创新,抓思路。我们党在80多年的历史发展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优良的传统。我们要在继承党建工作优良传统的基础之上,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把握时代特点,立足新的实践,总结新的经验,以观念的创新推动基层党建的创新。一是体现与时俱进的时代特征,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放在国际国内大背景、大趋势下去考虑和审视,充分认识新世纪、新形势、新任务给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新课题、新挑战,来确定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工作思路和实现目标,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突出实践“三个代表”这个时代主题,是否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这些要求作为检验和衡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标准。三是紧紧抓住医院发展的目标——建设cbd标志性城市医院这一主题,创建服务型党组织,以临床为中心,提高后勤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为促进社会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二)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是工作机制上的创新,抓突破。比如我们后勤基层党组织要把党建工作与医院中心工作密切结合起来,紧密围绕临床一线开展保障服务工作,打破原有不适应医院发展的工作机制,确保医疗、教学、科研等各项业务圆满完成。为此要始终确保三个坚持:一是坚持从职工的思想实际出发,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抓好“爱医院、爱岗位、爱病人”的宗旨教育、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集体主义教育,把个人发展纳入医院整体发展之中,提高职工的思想素质。二是坚持从后勤实际出发,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医院后勤管理轨道,促进党务和行政工作的有机结合,保障医疗工作的顺利完成。三是坚持从医院后勤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制约激励机制,调动后勤员工的积极性,激励员工为医院的发展献计出力,逐渐形成一种奖勤罚懒、多劳多得、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三)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是工作方法创新,抓效果。当前医疗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医患矛盾较为突出,临床一线医护人员工作压力较大。作为后勤保障服务队伍,如何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现代化后勤服务体系,为临床一线排忧解难,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使医护人员能够全身心的投入工作,为医院的建设发展贡献力量。面对严峻的现实,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党务思想政治工作必须要有更好更新的方法和合理的措施。

就医院后勤基层党组织而言,要以改革、创新、务实的精神抓好各项党建和组织工作,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在支部班子选拔上创新。在支部班子选拔时,要注重选拔热爱党务工作,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有工作热情、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凝聚力的同志担当支部委员。为提高党员干部管理能力,对支部班子的.要求是争创“学习型”、“发展型”、“团结型”、“创新型”四型班子。

2、在管理制度上创新。为了医院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保证,基层党组织要全面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管理,支部紧密围绕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分工;在促进行政科室发展中有思考有措施,献计献策;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支部建设。针对支部党员年龄老化,素质不高,干部后继乏人的问题,下决心发展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党员、从而提高党员质量,优化党员结构。加大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力度,大力发展年轻党员,尤其重视培养高素质人员的培养。在保证数量同时还要注意发展党员质量,严格遵守入党程序,从严把关,确保质量。不断加强对党建工作创新的认识,不断探索创新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用科学发展观推进党建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提高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担负起组织和推进医院又好又快发展的历史使命。

3、在工作方式上创新。医院的工作十分繁忙,压力大,所以党内的每次活动,一定要事先做好充分准备,规定明确的主题,解决问题要有针对性,注重实效,不能搞形式主义。在这样的条件下,积极探索党组织活动的方式,基层党的活动要具有灵活性、精简化,求得高质量、富成效,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和总结。

(1)如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支部组织开展了以“立足岗位大练兵,爱岗敬业做能手”为主题的“后勤岗位技术大练兵”活动,活动进行了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服务意识;强化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党员素质;开展岗位技能竞赛活动,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等内容。建立了考评机制,将争创“优秀岗位技术能手”工作纳入年度“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评比中进行考核,对评选出的党员和群众进行表彰。所在岗位命名为“党员先锋岗”,并颁发岗位标志。

(2)为进一步推进学习型党支部创建工作,支部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在后勤深入开展“以临床为中心,提高后勤服务质量”主题活动,开展了后勤之家安全生产知识竞赛,专业和管理知识讲座,兄弟单位后勤职工工作交流会等活动,并将“优质服务班组”和“优质服务个人”工作纳入年度评优考核。并准备将学习型党支部创建延伸到学习型家庭中,提倡党员干部注重八小时以外的学习,带动起学习型家庭的创建工作,可组织支部党员干部和职工子女参观博物馆、图书馆;组织大家读一本经典,成立评委会,对参加读书活动的感想作品进行评选;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将以学习型家庭创建促进和丰富学习型支部创建,互补互长,相得益彰。

(3)为充分发挥“党建带团建”的作用,开展共产党员、团员青年“手拉手、同进步”志愿结对竞赛活动,结对双方在各方面开展互帮互赛:比学习,交流思想,看先进性;比工作,切磋业务,看贡献大小;比廉洁,知荣辱,看效能实绩。党团组织均把这项活动作为党建、团建工作的重要抓手,结对双方在缔结竞赛书上签字宣誓,按季度填写竞赛进程表上报,党团组织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召开竞赛座谈交流会,年底对评选出的优秀竞赛选手进行表彰。

(4)打破身份限制和传统工作思维,发展党员将非编聘用人员与正式人员同等对待,建立和实施了“统筹解决聘用人员入党问题”工作制度。根据“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将聘任人员和正式职工同等对待,禁止限制或拖延聘用人员的入党要求;在业务考试、学历教育、职称评定、年度评优等方面给予同等机会和经费支持。该项制度的实施激发了聘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了他们的工作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近年来,支部发展了几名非编聘用人员加入党组织,他们都在各自的岗位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也为医院党建工作输入了一股新鲜力量。

(5)党支部还准备建立“党员家访日”制度,了解党员同志们的家庭情况、苦恼、思想状况,把组织的关心、温暖和帮助送到每名党员家中。如支部有位老同志的爱人身体一直较差,家里经济负担重,组织了解情况后,主动关心这位同志,并到家里看望他的爱人。通过组织的关心,增强了同志们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责任心、事业心,使党员与党组织的关系更紧密、融洽、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更强。

实践永无止境,创新永无止境,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关系到党的事业,是我们不断努力的方向。我们要把创新作为一种思维,作为一种习惯,作为一种不懈的追求,使我们的党建事业不断有新气象,不断上新台阶。

1、进一步健全支部抓党建工作的责任体系,书记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

2、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党的建设情况和存在问题,研究决定党建工作重要问题,做到有规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评比。

3、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各自分工,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经常深入联系点具体指导,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以点上经验推动面上工作开展。

2、通过专题讲座、举办培训班、上党课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好党员的集中学习,每人每月参加支部组织的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全年累计不少于6天。

3、支部每半年进行一次谈心活动,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脉搏,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切实解决好党员思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1、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不懈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做好在有文化、有一技之长、能带头勤劳致富并带领群众致富的优秀分子中发展党员。

2、加强对入党积子的培养教育,对入党积子要进行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经党支部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列为发展对象。

3、严格履行入党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4、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和转正工作,预备期内,党支部要加强对其的教育管理,预备期满,要及时办理转正手续。

四、组织生活会制度。

1、支部组织生活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原则上每年两次,分别于六月底和十二月底召开。

2、会前,要搞好思想发动、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开展谈心交心,并督促党员撰写好党性分析材料。

3、会上,要组织党员逐一进行党性分析,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沟通思想、增进团结的目的。

4、会后,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群众进行通报。

1、凡有联系能力的党员,一般应联系1—2名群众,重点与有困难的群众结成帮扶对子。

2、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支部设立的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并认真履行好岗位责任。

3、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两件实事。

1、流动党员外出前,应向支部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2、党支部要安排专人对外出党员进行联系,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外出流动党员通报支部工作开展情况。

3、流动党员应主动与支部保持联系,每年至少向支部汇报一次外出期间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

4、流动党员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支部查验,如实向支部汇报外出期间情况。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支部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一般安排在年底进行。

2、根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结合党员个人实际情况,确定年度评议的具体目标。

3、采取个人自评和组织考评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并作出鉴定,评议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并予以公示。

4、民主评议中的优秀党员,要及时进行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妥善做好处置工作。

八、党员电化教育管理制度。

1、按照上级有关电教工作规划和安排,认真组织好播放和收看工作。每月播放电教片不少于1部。播前有预报、有准备,播后有讨论、有记录。

2、落实专人做好电教设备的管理、使用与维护工作,做好播放的登记工作。

3、建立党员电教设备、器材和电教片档案,内容包括电教器材、设备明细、电教片登记册、电教片发放、借用登记册等。管理人员变动,要办理移交手续。

4、电教设备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一般不得外借,特殊需要时,须经领导批准。

社区党建工作制度

第一条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把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学校的根本任务。

第二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切实领导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改革思路清晰,奋斗目标明确,有切实可行的改革和发展规划。主动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第三条不断深化和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了精干、高效的机构,运行机制有利于加强教师队伍、党政管理队伍和职工队伍建设,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稳定骨干和有效地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在提高教师队伍、党政管理队伍和职工队伍政治、业务素质,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等方面有新的进展。第四条能够驾驭复杂形势和正确处理突发事件,努力维护学校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二、领导班子建设。

第五条重视领导班子的组织建设。按期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审议工作,选举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党政领导成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较高,年龄、知识、专业结构合理。

第六条重视领导班子思想理论建设。认真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有计划,有考勤,效果好。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理论培训。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不断提高领导成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

第七条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有健全的议事规则。党委领导成员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少数与多数、下级与上级的关系。设常务委员会的党的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委员会全体会议。对学校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人事、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第八条重视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有勤政廉洁、监督制约的严格规定和措施。领导成员敬业爱岗,艰苦奋斗;作风正派,严于律已;坚持原则,勇于负责;深入实际,联系群众;敢于抵制不正之风,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党政领导团结协调、勤奋努力、开拓进取。

第九条重视领导班子制度建设。领导班子学习、议事、监督、管理等各项制度健全,坚持领导班子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和定期(一年一次)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十条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在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方面职责明确,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措施落实。校、系(处)级后备干部建设符合上级规定和要求。

三、党的总支、支部建设。

第十一条党委重视总支、支部建设,责任明确。党委把总支、支部建设列入了重要工作日程;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和具体的工作条规;建立了切实加强总支、支部建设的目标责任制;实行了分类指导,考核、检查措施得力。

第十二条重视系(处)级单位党组织建设。系(处)级单位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能按时换届选举,特别是认真选配好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书记。系(处)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能在本单位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积极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定期进行党支部改选,特别是选配好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政治素质要好,群众威信高,热心于党的'工作。支委会团结、协调,认真做好党支部工作。注意抓好对党支部书记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十四条党支部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党支部书记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本部门的重要问题,保证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本部门的贯彻执行;积极开展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第十五条加强和改进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以提高素质和增强党性为目标,紧紧围绕学校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结合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认真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坚持党支部学习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积极探索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办法。共产党员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内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表彰先进,弘扬正气,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关心离退休教职工党员的思想和生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第十六条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工作;发展工作有计划,重点突出,特别重视在优秀学生和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

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党委统一领导思想政治工作。同时,积极发挥行政领导和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共同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十八条坚持对师生员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开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帮助他们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十九条结合国内外形势,围绕学校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针对师生员工思想实际,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注意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有稳定、精干的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队伍。特别注意加强对青年教师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第二十条学校德育体制、机构、队伍健全,适应工作需要,符合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积极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的改革和建设,教学效果好。重视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有制度,有要求,有措施。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列入教学计划,在人力、财力、场所上有保证,长期坚持,效果良好。日常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经常、及时。

第二十一条重视校园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建设活动。在校内形成健康向上的环境气氛,舆论导向正确,核内秩序良好。

第二十二条重视德育工作队伍建设,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各项政策落实。建立了一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人员为主体、专兼职相结合的德育工作队伍。这支队伍具有干部、教师双重身份,具有教育管理等功能。

五、组织机构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第二十三条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统战部等工作部门健全,职能作用发挥好。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健全,认真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第二十四条重视党校建设。组织健全,办学,方向明确,并有人员、设施和经费保证。

第二十五条本着精干、高效原则,按规定和条件配备党务工作干部;落实党务干部的各项政策。

六、对工会、共胃团、教代会、学生会和统战工作的领导。

第二十六条党委重视研究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并指导它们依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七条建立了教代会制度,支持教代会正确发挥其职能作用。工会组织健全,干部素质与能力适应工作需要,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开展教书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开展有利于教职工自我教育和身心健康的活动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第二十八条重视共青团工作。指导、帮助共青团搞好思想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发挥共青团团结教育青年的作用和党的助手作用,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共青团组织开展有利于青年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关心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党委领导成员支持并经常参加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的重大活动。

第三十条加强对统战工作的领导,积极做好民主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的工作。

党建工作制度

为加强和改善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促进机关党建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的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三会一课制度。

1、党支部委员会(支委会)。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资料主要是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工作任务、工作制度;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等。

2、党支部党员大会。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是听取和审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接收新党员等。

3、党小组会。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状况;研究发展新党员,推选优秀党员等。

4、党课。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资料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等。党课可由党委统一组织,也可由支部单独组织。

二、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的民主生活会一般以支部为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能够随时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在翌年的一月底以前召开。资料:一般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和本支部的实际状况进行,重点是围绕本支部党员中存在的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要开诚布公,互相谈心,沟通状况,交换意见。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要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到达统一思想,增强班子团结,健全和活跃党内生活,加强和改善机关党的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目的。对民主生活会上反映出来的重要问题,应如实向局机关党委和党组报告。要根据会上提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的措施。

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要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每年进行一次。整个评议工作一般分为学习教育、自我总结、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五个阶段进行。评议资料有五个方面: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是否和党中央持续一致。

3、能否正确处理国家、群众、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四、支部书记例会制度。

党委各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各支部书记参加的工作性会议(支部书记例会)。主要资料是:

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和指示,讨论研究党委提出的贯彻意见及作出的决定、决议和要求。

2、听取支部工作状况汇报,检查了解党委决议的贯彻执行状况。

3、回顾、总结工作状况,提出党委阶段性任务和要求。

4、组织学习有关支部工作的业务知识,对新形势下基层组织建设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

发展党员工作,一是要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禁止突击发展;二是要严格发展党员程序,严把“入口“关,严禁弄虚作假,首先是、支部要严格审核把关:三是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支部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组织他们学习马克思注意理论和党的基础知识,加深他们对党的认识,切实解决思想入党的问题;四是材料要完备,手续要齐全。要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各支部要建立学习制度,按照上级工委和局党组的要求,抓好本部门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各支部集中开展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的时间每周应不少于1个半天,全年不少于25天。要建立学习考勤制度,每名学习人员都应建立专门的学习笔记,并要写3篇以上的学习心得体会或理论研讨文章。学习资料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技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党委和支部要加强对每一名党员的工作、学习、生活方面的监督检查,主要资料是:

1、是否正确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散步错误政治观点和言论,有无违反政治、组织、人事、保密、财经、廉政纪律的行为。

2、是否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自觉交纳党费、或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3、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拨弄是非、造谣生事、拉帮结派等不良行为;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现象。

4、是否存在有关组织反映、群众举报和群众反映的违规、违纪现象。

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务必具备条件和应尽的义务,党员应自觉交纳党费。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费实行一月一交纳制度。支部、党小组长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党费收齐后应及时上缴局机关党委,再由机关党委上缴上级党组织。机关党委收到支部上缴的党费后,一律开具收据,然后反馈给支部。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

为加强和改善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促进机关党建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党的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三会一课制度。

1、党支部委员会(支委会)。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资料主要是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工作任务、工作制度;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等。

2、党支部党员大会。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是听取和审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接收新党员等。

3、党小组会。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状况;研究发展新党员,推选优秀党员等。

4、党课。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资料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等。党课可由党委统一组织,也可由支部单独组织。

二、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的民主生活会一般以支部为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能够随时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在翌年的一月底以前召开。资料:一般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和本支部的实际状况进行,重点是围绕本支部党员中存在的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要开诚布公,互相谈心,沟通状况,交换意见。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要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到达统一思想,增强班子团结,健全和活跃党内生活,加强和改善机关党的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目的。对民主生活会上反映出来的重要问题,应如实向局机关党委和党组报告。要根据会上提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的措施。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要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每年进行一次。整个评议工作一般分为学习教育、自我总结、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五个阶段进行。评议资料有五个方面: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是否和党中央持续一致。

3、能否正确处理国家、群众、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四、支部书记例会制度。

党委各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各支部书记参加的工作性会议(支部书记例会)。主要资料是:

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和指示,讨论研究党委提出的贯彻意见及作出的决定、决议和要求。

2、听取支部工作状况汇报,检查了解党委决议的贯彻执行状况。

3、回顾、总结工作状况,提出党委阶段性任务和要求。

4、组织学习有关支部工作的业务知识,对新形势下基层组织建设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

发展党员工作,一是要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禁止突击发展;二是要严格发展党员程序,严把“入口“关,严禁弄虚作假,首先是、支部要严格审核把关:三是要加强对入党用心分子的培养教育,支部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入党用心分子进行培训,组织他们学习马克思注意理论和党的基础知识,加深他们对党的认识,切实解决思想入党的问题;四是材料要完备,手续要齐全。要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各支部要建立学习制度,按照上级工委和局党组的要求,抓好本部门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各支部集中开展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的时间每周应不少于1个半天,全年不少于25天。要建立学习考勤制度,每名学习人员都应建立专门的学习笔记,并要写3篇以上的学习心得体会或理论研讨文章。学习资料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技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

七、党内监督、检查制度。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党委和支部要加强对每一名党员的工作、学习、生活方面的监督检查,主要资料是:

1、是否正确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散步错误政治观点和言论,有无违反政治、组织、人事、保密、财经、廉政纪律的行为。

2、是否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自觉交纳党费、或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3、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拨弄是非、造谣生事、拉帮结派等不良行为;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现象。

4、是否存在有关组织反映、群众举报和群众反映的违规、违纪现象。

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务必具备条件和应尽的义务,党员应自觉交纳党费。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费实行一月一交纳制度。支部、党小组长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党费收齐后应及时上缴局机关党委,再由机关党委上缴上级党组织。机关党委收到支部上缴的党费后,一律开具收据,然后反馈给支部。

社区党建工作制度

1,负责召集总支委员会,结合本社区实际,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指示,研究安排总支委员会工作,将总支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总支委员会或联席会讨论决定.2,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切实调动党员干部和居民的积极性.3,检查总支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总支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4,经常与下属支部和社区自治组织,社区中介组织,社区群众组织负责人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社区多方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5,抓好总支委员会的学习和自身建设,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总支副书记协助总支书记开展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总支日常工作.社区党总支组织委员职责:

1,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意见.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3,围绕社区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4,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抓好社区的宣传阵地建设.5,按照分工抓好社区的统战工作.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先创优”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第三章组织机构。

1,社区党组织要组织社区党员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当前形势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三会一课”制度.2,社区党组织每季度要组织全社区党员集中进行一次学习.3,要认真组织好社区党员学习和讨论,并有学习记录.社区党员职责:

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在社区居委会领导下,协助主任完成分管的工作任务,主要职责是:。

为进一步加强我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密切联系群众,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定“五必谈、五必访”工作制度。

一、主要内容。

1、座谈、定期分析制度。鸿强科技党委每季专题分析干部职工思想状况,结合机构改革、重大事件及时召开座谈会征求群众意见,倾听群众呼声,专题研究解决干部职工的思想方面疑惑和家庭生活困难。

2、“五必谈、五必访”制度。即在改革政策出台重大工作部署时必谈,党员、干部、职工思想有情绪时必谈,干部、职工岗位职务变动退休时必谈,党员干部职工受到处分时必谈,部门或干部职工间出现不团结现象时必谈;在党员、干部、职工遭遇天灾人祸时必访,亲人去逝时必访,本人家属重病住院时必访,家庭生活困难时必访,家庭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必访。

3、慰问制度。对特困家庭、军属、伤残军人等每年定期进行慰问,对在职及离退休干部实行生日祝贺。

二、有关要求。

1、责任领导和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2、领导和各责任部门要注重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

态,倾听群众的呼声,关心干部职工疾苦冷暖,及时为干部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

一、每月第一个周六为党员活动日。讨论本地区需要解决的热难点问题,研究部署党组织工作,开展党内各项活动。

二、组织党员开展“三会一课”活动。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三、召开组织生活会。按照上级党组织确定的生活会内容,认真组织准备,开好民主生活会,并做好记录。

四、开展有教育意义的活动。组织党员参观学习,收看电教片、纪录片、电视节目,开展各类技能竞赛活动。

五、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服务活动。组织党员参加医疗服务、治安巡逻、绿色环保、家电修理、扶贫帮困、政策宣传、民事调解等志愿服务活动。

六、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文艺演出、书法摄影作品展、节日庆典、趣味文体竞赛、征文和演讲比赛等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

七、做好党员活动影像、图片、文字等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

1、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应事先向原所在党支部报告。

2、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将其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

3、党员临时或季节性外出且无固定地点的,组织关系仍由原党组织管理,并需申请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

4、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的,建立临时党小组。党组织可通过网络、电话等形式对流动党员进行管理,如谈心、学习教育、信息交流、意见反馈等。

5、外出党员和临时党小组负责人应主动经常与原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向党员联系人汇报本人近期的思想、工作、生活与学习情况,外出党员接到原党支部有重要活动通知后,应按时返回。

6、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7、对外来务工经商的党员,积极接受他们的党组织关系和党员身份证明件,安排他们参加党的活动和过组织生活。

一、社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是指未担任社区干部,具有履职能力的社区党员设置岗位,明确职责,发挥作用的制度。

二、社区党组织本着“按需设岗、因事设岗、以岗定责、责任到人”的原则,按照一人一岗或一岗多人进行设置。根据居民的需求可设“提供就业信息岗”、“民事纠纷调解岗”、“治安防范巡逻岗”、“环保卫生监督岗”、“居务公开监督岗”、“社区文化宣传岗”、“未成年人教育岗”、“法制宣传岗”和“文体活动岗”等岗位。

三、由社区党组织在党员大会上公布岗位名称、工作职责,再由党员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岗位,党组织根据申报情况进行讨论审定,确定上岗人选,颁发上岗证书。

四、社区党组织要与上岗党员签订责任书,并把上岗党员的姓名、职责、联系方式等情况通过公开栏或召开会议等形式向社区群众公布,接受监督。

五、社区党组织要结合党员民主评议,采取个人述职、群众测评和支部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无职党员上岗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通报。

社区党建工作制度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完成社区担负的各项任务。

2、领导社区自治组织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3、加强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4、组织、协调辖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加社区建设,对辖区内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实行政治领导。

5、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密切联系群众,搞好社区服务工作,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为了更好地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现社区党总支决策的制度化、科学化和民主化,提高议事和工作效率,正确领导和实施社区发展规划,特制定本制度。

1、社区党总支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议事会,特殊情况时,可以临时召开。

2、会议时间和议题应于会前1—3天确定并通知与会人员。

3、会议由社区党总支书记负责召集和主持,特殊情况下,可以委托总支其他成员召集和主持。

4、根据会议的内容和需要,社区党代表和居民代表可参加会议或列席会议。

5、议事范围:传达学习各级重要文件、指示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意见和措施;安排部署社区党建、文化、卫生、治安、服务等重要工作的任务目标和措施;其他重要事项。

6、社区党总支议事会决定的事项和表决结果,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并安排专人作好记录,整理归档。

1、社区党员应当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和管理,按照社区党组织的部署要求,积极认真地做好社区的各项工作。

2、党员应该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按照参加“三会一课”,过好组织生活,因事不能参加的党员,事先必须请假。党员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在各项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社区党组织要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参加学习培训,主要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政治理论、政策法律、科技文化和业务技能学习,做到内容丰富、形式灵活、效果明显。

4、社区对党员实行登记建卡管理,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流动时,必须及时按规定做好组织关系接转。

5、党员必须按中组部文件规定自觉按月足额缴纳党费,特殊情况时不能超过3个月。

6、社区内单位在职党员要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社区党组织要定期把在职党员在居住社区的表现情况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

7、社区党员必须按规定参加支部民主生活和民主评议活动,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或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进行组织处理。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教育。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不少于一次,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

2、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至两次。

3、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果遇到党支部有专门布置,可适当增加次数。

4、党课教育每两个月一次,全年不少于五次。

党建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普通高等学校的领导,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各类人才培养的需要,提高办学的质量和效益,现按照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要求,根据《.....章程》和《.....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普通高等学校实际,制定《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下头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有关2016年学校党建工作制度全文资料,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把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学校的根本任务。

第二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切实领导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改革思路清晰,奋斗目标明确,有切实可行的改革和发展规划。主动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第三条不断深化和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了精干、高效的机构,运行机制有利于加强教师队伍、党政管理队伍和职工队伍建设,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稳定骨干和有效地调动教职工的进取性,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在提高教师队伍、党政管理队伍和职工队伍政治、业务素质,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等方面有新的进展。第四条能够驾驭复杂形势和正确处理突发事件,努力维护学校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二、领导班子建设。

第五条重视领导班子的组织建设。按期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审议工作,选举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党政领导成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较高,年龄、知识、专业结构合理。

第六条重视领导班子思想理论建设。认真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异常是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有计划,有考勤,效果好。进取参加上级组织的理论培训。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不断提高领导成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

第七条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团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有健全的议事规则。党委领导成员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少数与多数、下级与上级的关系。设常务委员会的党的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委员会全体会议。对学校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人事、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坚持团体讨论决定。

第八条重视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有勤政廉洁、监督制约的严格规定和措施。领导成员敬业爱岗,艰苦奋斗;作风正派,严于律已;坚持原则,勇于负责;深入实际,联系群众;敢于抵制不正之风,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党政领导团结协调、勤奋努力、开拓进取。

第九条重视领导班子制度建设。领导班子学习、议事、监督、管理等各项制度健全,坚持领导班子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和定期(一年一次)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十条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在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方面职责明确,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措施落实。校、系(处)级后备干部建设贴合上级规定和要求。

三、党的总支、支部建设。

第十一条党委重视总支、支部建设,职责明确。党委把总支、支部建设列入了重要工作日程;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和具体的工作条规;建立了切实加强总支、支部建设的目标职责制;实行了分类指导,考核、检查措施得力。

第十二条重视系(处)级单位党组织建设。系(处)级单位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能按时换届选举,异常是认真选配好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书记。系(处)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能在本单位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进取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定期进行党支部改选,异常是选配好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政治素质要好,群众威信高,热心于党的工作。支委会团结、协调,认真做好党支部工作。注意抓好对党支部书记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本事。

第十四条党支部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党支部书记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本部门的重要问题,保证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本部门的贯彻执行;进取开展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第十五条加强和改善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以提高素质和增强党性为目标,紧紧围绕学校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结合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认真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坚持党支部学习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进取探索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办法。...员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内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表彰先进,弘扬正气,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关心离退休教职工党员的思想和生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提议,发挥他们的进取作用。

第十六条进取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章程》要求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申请入党进取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工作;发展工作有计划,重点突出,异常重视在优秀学生和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

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党委统一领导思想政治工作。同时,进取发挥行政领导和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共同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十八条坚持对师生员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开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团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帮忙他们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十九条结合国内外形势,围绕学校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针对师生员工思想实际,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注意改善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有稳定、精干的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队伍。异常注意加强对青年教师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第二十条学校德育体制、机构、队伍健全,适应工作需要,贴合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进取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的改革和建设,教学效果好。重视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有制度,有要求,有措施。进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列入教学计划,在人力、财力、场所上有保证,长期坚持,效果良好。日常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经常、及时。

第二十一条重视学校文化建设,进取开展安全礼貌学校建设活动。在校内构成健康向上的环境气氛,舆论导向正确,核内秩序良好。

第二十二条重视德育工作队伍建设,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各项政策落实。建立了一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人员为主体、专兼职相结合的德育工作队伍。这支队伍具有干部、教师双重身份,具有教育管理等功能。

五、组织机构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第二十三条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统战部等工作部门健全,职能作用发挥好。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健全,认真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第二十四条重视党校建设。组织健全,办学,方向明确,并有人员、设施和经费保证。

第二十五条本着精干、高效原则,按规定和条件配备党务工作干部;落实党务干部的各项政策。

六、对工会、共胃团、教代会、学生会和统战工作的领导。

第二十六条党委重视研究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并指导它们依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七条建立了教代会制度,支持教代会正确发挥其职能作用。工会组织健全,干部素质与本事适应工作需要,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开展教书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开展有利于教职工自我教育和身心健康的活动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第二十八条重视共青团工作。指导、帮忙共青团搞好思想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发挥共青团团结教育青年的作用和党的助手作用,进取创造条件支持共青团组织开展有利于青年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关心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党委领导成员支持并经常参加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的重大活动。

第三十条加强对统战工作的领导,进取做好民主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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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党建工作制度

1、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支部姿员要按照分工,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

2、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3、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根据议题需要,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

4、党支部会议的议题,由支部书记根据不作直接确定,其他委员拟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应事先与支部书记沟通。

5、党支部委员会议召开的日期、议题及有关事项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按会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发言准备。

6、支委会决定重大问题,要经过充分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7、会议要做好记录,决议形成后按照分工认真组织实施。会议研究具有保密性的内容,与会同志要严守机密。

二、社区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范围。

2、讨论和决定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居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3、讨论、检查社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情况。

4、讨论和决定向街道党工委的请示、报告、总结等重要事宜。

1、社区党支部联席会议由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居委会委员会主任、驻社区单位负责人、社区内的知名人土、社区工作者参加。

2、社区党支部联席会议由社区党支部书记召集。

3、社区党支部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包括:通报近期工作进展情况;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有关指导性的工作意见、指示;对社区服务等重要事项进行协商、协调;研究其他有关事项。

4、社区党支部联席会议可以定期召开,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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