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精选16篇)

时间:2023-12-01 08:19:02 作者:薇儿

一个完善的工作方案应该能够合理分配资源,确保达到预期的工作结果。在制定工作方案时,我们可以参考一些行业的标杆企业,下面是一些典型案例,供大家借鉴。

【国土方案】石家庄市栾城区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范文

现就我区。

2015。

通过开展卫片检查。

督促查处整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

监督检查国土资源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评估各乡镇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状况。

检验各乡镇国土资源日常执法监管情况。

推动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

2015。

2015。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经合法性判定后,涉及违法用地的图斑。

2015。

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各乡镇召开动员会议,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负责工作的部署、实施。各相关部门围绕各自承担工作,对此项工作分别进行周密安排,健全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各乡镇根据省政府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对违法用地上形成的违法建筑依法强制拆除,消除违法状态。

区政府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乡镇整改到位情况、区职能部门整改查处到位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改查处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约谈、问责。

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对查处、整改地块的监管,防止出现反弹现象,确保通过国家和省级验收。

区政府成立由区长任组长、主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区政府办主管主任及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局。各乡镇政府务必提高认识,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将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立即启动部署。各乡镇政府为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解决问题。相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构建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栾字

[2011]31。

2015。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开展核查和整改工作,对发现的违法用地必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按照主罚必须到位的原则整改。要在依法查处违法用地基础上,对不能完善用地手续的,根据《城乡规划法》和《行政强制法》抓紧组织拆除,恢复土地原状。同时坚持既查处事、又查人的原则,对违反党政纪的必须追究到位,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要层层落实责任,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检查取得实效。要实行分级负责,分片包干制。各乡(镇)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进行划分,对各村进行划分包干,明确包干领导和工作目标。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开展督查、验收工作,对违法行为查处不到位和整改不力的乡(镇),向相关乡级政府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违法严重的乡镇,提请区政府进行警示约谈。对符合《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第

15。

号令)第三条问责条件的,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由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后,及时向监察部门提出处理建议。对未能按照进度完成工作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问责。

区国土局、各乡镇要在深入推进

2015。

年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强日常巡查和案件查处工作,切实纠正“重卫片执法、轻日常执法”的倾向。认真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及时发现和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努力将违法违规案件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各乡镇政府要综合运用《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对违法建设的建筑物、附着物、设施等强制拆除。坚决把违法违规用地数量降下来,促进我区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根本好转。

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号)和《黑龙江省2009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主要领导关于加强土地督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警示和震慑作用,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违法用地情况,进一步规范土地开发利用秩序,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三、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执法检查具体协调工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执法检查工作,监察机关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的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县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落实“问责”的相关人事任免。执法检查采取各相关单位自查、县政府抽查和国土资源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检查内容。

2009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范围全覆盖。卫片监测时段为2009年5月至2009年11月。重点检查卫片监测时段内新增建设用地是否经过审批,是否擅自突破土地利用计划、擅自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批准用地。经批准使用的土地是否存在骗取批准、超越批准范围占地和擅自改变用途问题。违法用地行为是否已被发现、制止和调查处理等。

五、工作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0年3月8日前)。布署2009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会议,动员部署执法检查工作。3月8日前完成方案制定、动员部署等启动工作。

(二)调查核实阶段(2010年3月8日至2010年6月5日)。积极组织人员业务培训、做好内外业核查准备,并组织实施内外业检查工作。6月1日前,上报本单位自查工作开展情况(要求有实例、有原因分析)及相关数据(《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查处整改阶段(2010年6月6日至2010年9月5日)。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整改,做好接受部、省检查准备。根据自查情况,对本辖区内存在严重违法问题的,监察、国土资源、人事部门要按照职责权限,根据违法及整改查处情况,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启动问责。对复杂、疑难案件且本级难以处理的,及时向上一级领导小组报告。对涉及占用基本农田、非法批地等性质严重违法案件,上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查处。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9月6日至2010年9月30日)。完成本县的案件查处工作,将《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和案件查处工作情况逐级汇总后,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同时上报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总结。

六、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2009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第一次实现全国所有县(市)的全面覆盖,也是以卫片监测数据作为主要依据,对县级以上政府主要负责人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实施土地违法问责的第一年。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发挥主导作用,成立以本单位、本部门主要领导牵头的组织领导机构,协调组织各部门统一行动,扎实推进,保证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完成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工作。

(二)确保核查结果真实可靠。县国土资源局要与外业测量单位签订责任状,确保测量核查的真实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测量单位的测量资质。要强化落实责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汇总上报相关数据,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要对上报数据情况的真实性负总责。县政府对发生谎报、瞒报问题的单位和部门,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落实必要的措施保障。各乡镇、县直各相关单位要作到及早谋划,统筹安排,为执法检查工作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落实必需的执法车辆等装备设施。

(四)把握好政策界限。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对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依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相关规定,对责任人依法问责,并区分违法用地性质和情节,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促进各地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促进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国土资源部在全国统一部署开展xxxx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内容和依据。

1.“本年未批先建”地块。xxxx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主要对象是xxxx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库中标注为“w”)。各地要在变更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本地区“本年未批先建”地块进行合法性审查;确属违法用地的,依法进行查处。

2.“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手续办理情况。对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本年批准本年建设”的地块,各地要组织核查该类地块的农用地转用、征收(用)审批和供地审批文件,判定用地性质,填写相应表格。对其中没有依法取得审批文件的,要作为违法用地依法进行查处。

3.土地变更调查中的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xxxx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中提出的新增建设用地疑问图斑,地方在限定的时间期限内没有改正,又不能合理说明原因的,由部下发后,在xxxx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中进行核查;对确属违法用地的,依法进行查处。

4.“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中的耕地面积。对二次调查统一时点数据库中作为建设用地的“批而未用”地块,xxxx年当年实地已建设,在xxxx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标注为“pj”的地块,即“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填报该类地块实地已建设部分所占用的耕地面积。

部利用xxxx全国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和163个全国重点矿区遥感监测成果,制作并下发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数据成果,由地方组织核查、整改和查处。

(三)检查依据。

xxxx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以《关于开展xxxx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为依据,《规范》与《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

二、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动员部署。xxxx年3月,部统一部署开展xxxx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部和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二)下发数据。

5月1日前,部下发xxxx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本年未批先建”、“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数据、土地变更调查中的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数据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数据,各地据此开展xxxx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在有关数据下发前,各地对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确认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以及163个全国重点矿区遥感监测工作成果中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先行开展核查、整改和查处工作。

(三)组织核查。

各地对部下发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逐一开展核查。

对“本年未批先建”地块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在《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表1)中选择“违法用地”,填写相应栏目;确有个别特殊情况,属于合法用地的,在《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表1)中选择“合法用地”,填写相应栏目;属于军用土地的,填写《军用土地登记表》(表12)。对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中确有个别属于实地伪变化的,在《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表1)中选择“实地伪变化”,填写相应栏目。

对“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要根据农用地转用、征收(用)审批和供地手续办理情况,判定用地性质。对其中的合法用地,在《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表1)中选择“合法用地”,填写相应栏目;对其中的违法用地,在《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表1)中选择“违法用地”,填写相应栏目。属于军用土地的,填写《军用土地登记表》(表12)。

对核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其中立案查处的,填写《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表2)。

各地可采用套合“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时使用的勘测定界图(或土地利用现状图)等方法,查清该类地块实际已建设部分所占用的耕地面积,填写《“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占用耕地面积情况登记表》(表3)中的“占用的耕地面积”栏目。

各地对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逐一开展实地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填写《矿产卫片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表7)。对立案查处的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填写《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表8)。

(四)督查验收。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省(区、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指导和检查,通过编发简报等方式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好做法、好经验;要根据本省(区、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对所辖各市、县全面开展督查和验收工作,切实加强对地方上报成果的审核把关。

部机关有关司局、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及部有关直属单位组成联合督查、验收组,根据各省(区、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查、验收工作。

部利用“批、供、用、补、查”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将有关审批信息与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本年未批先建”、“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的相关信息进行套合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核验地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警示约谈,启动问责。

部根据xxxx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验收结果、各省(区、市)图斑核查和整改查处结果、xxxx全国土地变更调查结果,对各地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情况分别进行综合排序,确定警示约谈、启动问责对象,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启动问责工作。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根据本省(区、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际,确定本辖区警示约谈、启动问责对象,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启动问责工作,并报部备案。

三、工作分工。

(一)部、省分工。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所辖各市、县核查和整改查处工作进行指导,查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开展督查、验收,提请省级人民政府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严重地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并依据15号令,对违法用地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实施问责,并按本通知要求及时审核和报送相关数据。

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利用xxxx全国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163个全国重点矿区遥感监测成果制作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数据成果。

(二)内部分工。

地籍管理业务部门负责提供xxxx土地变更调查中建设用地变化调查结果;配合执法监察部门对“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进行内外业核查,提供相关资料,并核实《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中“权属及地类情况”栏目以及《“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占用耕地面积情况登记表》中“占用的耕地面积”栏目的内容,对土地使用权证等权属证明文件进行认定。

耕地保护、土地利用业务部门对“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的农用地转用、先行用地、紧急用地、临时用地手续办理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中“用地手续办理情况”栏目。

矿产勘查、开发、储量管理业务部门对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矿业权审批以及是否非法勘查、开采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矿产卫片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审批情况”栏目的内容。

规划业务部门对“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符合规划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关资料,并核实《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卫片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规划情况”栏目的内容。

执法监察业务部门负责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查清违法事实,认定违法性质,明确责任主体,提出处理意见,并核实《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和7《矿产卫片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违法情况”栏目,以及《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和《违法勘察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的内容。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所属的规划院、地调院、测绘院、信息中心等单位,要积极配合,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四、政策界限。

(一)整改查处和拆除复耕到位地块。

xxxx年6月30日前,违法用地已经整改查处,依法对人、对事作出处理并且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或已经拆除复耕到位,所涉及的耕地面积,实施问责,核算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时不予计入。

拆除复耕到位情况,由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认定,并出具证明文件。

(二)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用地。

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违法占用耕地的面积必须计入所在市、县违法占用耕地的面积。在实施问责时,根据市、县政府在用地监管和报批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区别对待。同时,要根据个案情况,依法追究违法用地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三)违法用地符合规划认定。

各地在认定违法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具体实施行政处罚时,要考虑规划修编因素,做好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批准的,以新规划为依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尚未批准,省、市(地)级规划大纲已审核通过,建设项目已纳入大纲的,以审核通过的规划大纲为依据。除以上两种情况外,以违法用地发生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

(四)特殊类型地块的处理。

对于xxxx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中可能存在的xxxx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违法用地、不能提供相应用地批准文件的临时用地、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的紧急用地等类型的地块,都必须作为违法用地填报。

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中的临时用地,已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的,判定为实地伪变化。

五、成果上报。

(一)纸质报送内容。

1.《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表4)。2.《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表5)。

3.《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表6)。

4.《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分类统计汇总表》(表9)。5.《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表10)。

6.《军用土地登记表》(表12,以机要件单独上报)。

(二)填报要求。

各地必须使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通过网络填报xxxx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各类数据。各地上报的各类统计数据报表,纸质文件必须与电子数据一致。纸质文件须由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经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

在本次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部署前,已按照部的要求开展了对163个全国重点矿区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处理工作的,也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填报相关表格和数据。需要补充开展相关工作的,要及时补充开展。尚未对163个全国重点矿区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开展核查、处理工作的,要按本《通知》的要求及时开展并填报相关表格和数据。

8月31日前,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向部上报核查情况报告及相关统计报表。报部的核查情况报告须同时以纸质和电子文件形式上报(纸质报告一式三份,报告电子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部执法监察局邮箱,相关统计报表电子文件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上报)。

各地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部联系。属于土地变更调查方面的,与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和部地籍管理司联系,联系人:xxx,电话:。属于矿产资源遥感监测工作方面的,与中国地质调查局联系,联系人:xxx,电话:。属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使用方面的,与部信息中心联系,联系人:xx,电话:。其他方面的问题,与部执法监察局联系,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联系人:xx,电话:;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联系人:xxx,电话:。

部执法监察局邮箱:xxx@。

附表:1.《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

2.《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

3.《“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占用耕地面积情况登记表》。

4.《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5.《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

6.《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

7.《矿产卫片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

8.《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

【国土方案】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方案

2015。

对违法用地严格按照三个

“凡是”实施拆除,即凡是既不符合规划又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一律拆除,凡是占用基本农田的一律拆除,凡是不接受处罚的一律拆除。为确保拆除工作快速推进,涉县局将机关全体人员划分为七个违法占地拆除工作小组随时待命,局领导班子和各基层国所人员全部到拆除现场实施拆除,上下齐心,全力奋战,确保拆除到位复耕到位。

对既符合规划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加大进市跑厅力度,抓紧办理违法查处、调规、占补平衡、组卷报批等手续,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将手续补办到位。对工程项目建设需临时占用的土地和用于农业生产的建设用地,安排专人逐地块组织核实,对符合临时用地和设施农用地手续的,按规定程序,尽快完善用地手续。

总之,全县国土系统将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当成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以消除违法状态为最终目标,全力以赴,排除万难,调动各方积极性,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打赢这场卫片执法检查整改攻坚战。

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耕地保护、土地利用业务部门对疑似违法用地图斑的农用地转用、先行用地、紧急用地手续办理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用地手续办理情况”栏目。

规划业务部门对疑似违法图斑是否符合规划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关资料,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规划情况”栏目的内容。

矿产勘查、开发、储量管理业务部门对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矿业权审批以及是否非法勘查、开采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审批情况”栏目的内容。

执法监察业务部门负责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查清违法事实,认定违法性质,明确责任主体,提出处理意见,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违法情况”栏目以及《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的内容。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所属的规划院、地调院、测绘院、信息中心等单位,要积极配合,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五、政策界限。

【国土方案】肥乡县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方案精选文档

2015。

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任务,按照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2015。

年度我县土地变更调查监测图斑共。

678。

个图斑,面积。

2109.8。

亩,其中耕地面积。

2038.7。

亩。需拆除、补办手续耕地总面积。

1776。

亩。其中:县级以上重点项目用地。

36。

个图斑,面积。

1066.4。

亩(耕地。

1064.2。

亩);农村宅基地。

555。

个图斑,面积。

662.8。

亩(耕地。

615.6。

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5。

个图斑,面积。

104.5。

亩(耕地。

99.6。

亩);交通运输用地。

8

个图斑,面积。

104.2。

亩(耕地。

103.7。

亩);特殊用地。

5

个图斑,面积。

16.4。

亩(耕地。

7.6。

亩);其他商服用地。

49。

个图斑,面积。

155.5。

亩(耕地。

148。

亩)。

上述图斑中,涉及农村宅基地的。

555。

个图斑有相关用地手续,面积。

662.8。

亩,其中耕地。

615.6。

亩,我县实际违法占地面积。

1447。

亩,违法占用耕地面积。

1423.1。

亩。

依据。

“以查处整改为工作重心、提高执法效能”的卫片工作新思路,全面整改消化。

2015。

2015。

对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分乡镇、分类别逐宗制定整改措施,

6

月底前,违法占地立案查处、罚款没收、责任追究、拆除复耕,以及合法用地、设施农用地的用地手续、卷宗完善等工作全部完成。同时,完善各类内、外业资料,按要求做好数据上报等工作。

成立由政府县长为组长,主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及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土地矿产卫片执

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土地卫片的整改查处工作。并由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县国土资源局组成督导组,全程督导检查整改工作情况。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必须做到亲自抓,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打好打赢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整改这场硬仗。

按照

“核实一处、整改一处”的原则,对核实违法占地的要进行彻底查处,切实做到该立案的迅速立案、该处置的从严处置、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曝光的必须曝光、该问责的严肃问责。对列入拆除范围的违法建筑,以所在乡镇政府为主,相关部门配合,组织拆除复垦。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指定专人负责,建立违法用地查处整改进度台帐。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每天下午

5

点前将整改情况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将汇总情况报请县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

本次查处整改工作既要坚持处理事,又要坚持处理人,针对不同情况,按相关程序问责、处分、移交司法机关。凡动作迟缓、敷衍塞责、协调不力,不能完成违法占地查处整改及用地手续补办报批任务的,县政府将予以问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孙吴县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号)和《黑龙江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主要领导关于加强土地督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警示和震慑作用,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违法用地情况,进一步规范土地开发利用秩序,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三、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执法检查具体协调工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执法检查工作,监察机关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的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县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落实“问责”的相关人事任免。执法检查采取各相关单位自查、县政府抽查和国土资源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检查内容。

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范围全覆盖。卫片监测时段为2009年5月至2009年11月。重点检查卫片监测时段内新增建设用地是否经过审批,是否擅自突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擅自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批准用地。经批准使用的土地是否存在骗取批准、超越批准范围占地和擅自改变用途问题。违法用地行为是否已被发现、制止和调查处理等。

五、工作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0年3月8日前)。布署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会议,动员部署执法检查工作。3月8日前完成方案制定、动员部署等启动工作。

(二)调查核实阶段(2010年3月8日至2010年6月5日)。积极组织人员业务培训、做好内外业核查准备,并组织实施内外业检查工作。6月1日前,上报本单位自查工作开展情况(要求有实例、有原因分析)及相关数据(《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查处整改阶段(2010年6月6日至2010年9月5日)。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整改,做好接受部、省检查准备。根据自查情况,对本辖区内存在严重违法问题的,监察、国土资源、人事部门要按照职责权限,根据违法及整改查处情况,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启动问责。对复杂、疑难案件且本级难以处理的,及时向上一级领导小组报告。对涉及占用基本农田、非法批地等性质严重违法案件,上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查处。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9月6日至2010年9月30日)。完成本县的案件查处工作,将《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和案件查处工作情况逐级汇总后,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同时上报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总结。

六、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第一次实现全国所有县(市)的全面覆盖,也是以卫片监测数据作为主要依据,对县级以上政府主要负责人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实施土地违法问责的第一年。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发挥主导作用,成立以本单位、本部门主要领导牵头的组织领导机构,协调组织各部门统一行动,扎实推进,保证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完成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工作。

(二)确保核查结果真实可靠。县国土资源局要与外业测量单位签订责任状,确保测量核查的真实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测量单位的测量资质。要强化落实责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汇总上报相关数据,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要对上报数据情况的真实性负总责。县政府对发生谎报、瞒报问题的单位和部门,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落实必要的措施保障。各乡镇、县直各相关单位要作到及早谋划,统筹安排,为执法检查工作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落实必需的执法车辆等装备设施。

(四)把握好政策界限。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对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依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相关规定,对责任人依法问责,并区分违法用地性质和情节,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按照“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协调配合、及时处理、讲求实效、依法行政”的原则,全面调查核实国土资源部卫星遥感监测图片中涉及的各类用地,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按时完成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任务,进一步巩固深化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增强依法用地管地观念,确保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卫片遥感图斑涉及的地块是否经过依法批准;审批和使用土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经过批准使用的地块是否存在非法批地、骗取批准、未批先用、少批多占和擅自改变用途;是否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批准供地;土地违法行为是否在土地执法动态巡查中已经发现;土地违法案件是否已经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处理是否已经到位;对土地违法违规严重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否依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进行问责。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至3月25日)。县政府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形势,统一思想认识,研究部署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任务措施,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机构,成立工作队伍。

(二)核查整改阶段(3月26日至4月5日)。各乡(镇)、县国土局要按照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内容和范围,对辖区内卫星遥感图斑涉及用地逐宗进行实地调查,掌握每宗违法用地的位置、面积、地类,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情况。对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和乱圈滥占等违法建筑实施,以减少和降低土地违法面积和比例;对养殖等农业结构调整项目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完善备案手续。

(三)依法处理阶段(4月6日至4月30日)。坚持边检查、边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要依据《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及时予以立案,依法严肃查处。对在未报即用土地违法违规专项清理中已经查处的违法违规用地,抓好后续工作。对人、对事依法处理到位,并按要求将卫片图斑所涉及的各类用地材料装订成卷。

(四)总结验收阶段(5月1日至5月26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结束后,县国土资源局要向县政府写出专题工作汇报。市政府将对各县(市、区)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20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国土资源部推进“以图管地”的重要方式,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和调控政策,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重要举措。此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国土资源部将根据《违反土地管理行为处分办法》实行土地问责。因此,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大局意识,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局出发,扎实、有效、高标准地开展好土地卫片土地执法检查,确保这次执法检查取得实效,顺利通过上级验收。

(二)明确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把这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执法检查全面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成立工作组深入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督导,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协作,切实形成联合执法机制。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涉及到土地管理和利用的各个方面,关系到全县经济发展的全局。监察、国土、法院、检察院、发改、公安、财政、城建、林业、农业等部门密切配合的联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联合办案优势。对国土部门移交的违法案件,须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监察部门要及时处理到位;须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检察机关要及时立案批捕;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院要及时受理执行;对养殖等农业结构调整项目需要完善手续的,农业、畜牧、国土部门要及时依法办理,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信阳市国土局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和依据。

(一)工作任务。

通过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我市掌握违法用地情况,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严格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对违法严重的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各地加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二)工作依据。

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为工作依据。各县区要严格按照《规范》规定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内外业核查、整改查处、督查、验收和统计汇总等工作,填报《规范》所列统计表格,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提高执法检查效果。

二、检查范围、内容、方式、时间、安排及工作分工。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本次检查范围覆盖全市八个县两个区,五个管委会的新增建设用地情况。

监测时间为2008年10月至2009年12月。

检查内容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土地审批、土地供应等情况,具体要对卫片影像所涉及的地块的使用是否经过批准,是否超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批准用地,是否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批准用地,是否擅自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用地,经批准使用的地块是否存在骗取批准、超占面积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土地违法是否通过动态巡查已经发现等情况进行逐宗核查。

(二)检查方式。

采取县、区、管委会自查、市核查和省、部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县、区自查和市核查为主,省、部督查抽查为辅。自查工作由辖区内各国土资源分局具体组织实施。在自查过程中,要将卫片影像图斑变化情况与土地审批、第二次土地调查、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以及其它土地管理综合数据进行相互印证,确保检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市局将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成由相关业务科室参加的检查组进行核查,市规划区内的报市政府,经市政府同意后报省厅抽查和验收,各县数据经当地政府审核后报市局统一汇总。济南督察局将组织人员对我市部分地方的自查和整改工作进行督查、验收,并将根据检查结果排序,通报检查结果,对部分土地违法问题严重的县、区、管委会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时间安排。

我市卫片执法检查的时间安排为:2010年3月1日至5月10日前为自查阶段。并于5月10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分析报告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表格样式见《规范》)汇总上报市局。

5月10日至6月10日为集中整改查处阶段。各辖区政府对该拆除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组织拆除,并组织恢复土地原貌,市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和自查情况进行核查,及时发现各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地进行整改,确保统计上报数据准确。同时,市局根据核查情况,约谈部分土地违法严重的县(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督促各地开展整改查处工作。6月10日前,市局对各县、区、管委会上报的工作开展情况及自查统计报告情况进行汇总并上报省厅。

6月15日至7月10日,配合省厅督查组开展对我市的督查工作,并根据督查组意见完善我市相关各县、区、管委会工作开展情况及统计报表,上报省厅。

7月15日至8月10日前完成对土地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将土地违法行为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及《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汇总表》(表格样式见《规范》)汇总上报市局,并由市局核查后上报省厅。

8月10日至8月20日,市局检查验收组对全市各县、区、管委会卫片总体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迎接省厅对我市的检查验收工作。

8月下旬,省、市、县(区)三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根据违法及整改查处情况,依据15号令启动问责。

(四)工作分工。

地籍科:负责对卫片图斑涉及地块的外业核查和测量结果进行审核。

耕保科:负责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的认定;

监察科、监察支队:负责对新增建设用地的合法性进行审核,以及对土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各种表格的综合统计上报,并对此项工作进行总协调。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可结合具体情况对各业务部门的分工作适当调整。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是对全市所有行政区域实施全覆盖检查和依据《规范》开展工作的第一年,也是将根据检查成果,依据15号令对土地违法严重地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的第一年,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由政府牵头成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组长是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司法、规划、建设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成立专门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经费落实。执法监察、地籍、规划、耕地、利用等各个业务机构要合理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指导,确保质量。

这次卫片执法检查将应用国土资源执法检查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卫片核查子系统进行有关数据汇总和成果上报,通过12336举报电话和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接受群众举报,同时与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用地计划指标及巡查台账等进行相互验证,及时发现问题。有关人员要正确理解填表的相关说明和各项指标含义,如实填写汇总报表,不得人为修改统计数据和报表栏目。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对下级国土资源部门上报的统计数据的真实性从四个方面进行核准。一是核准卫片提供的图斑涉及辖区多少,要对照卫片,对照实地,对照档案逐宗核准;二是核准违法用地情况,即具体位置、面积、用地性质、使用的类别;三是核准合法用地情况,必须一宗一档;四是核准违法用地形成的原因和责任人,对核准后的数据要层层签字,层层盖章,以示负责。

为确保我市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汇总和分析工作顺利进行,按时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上报的检查成果和汇总分析报告,必须实事求是,不得虚报、瞒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针对当前土地违法现状研究土地违法的特点和产生的原因,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三)严格执法,争取主动。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违规建设行为,要依据《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国土资发〔2005〕176号)及时立案,依法严肃查处,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违规反弹的势头。对符合15号令第三条规定的问责条件的,要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由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及时向监察机关提出问责建议。对应查处而有关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依法查处的,要严格按照15号令第十六条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省规定的违法用地比例不超12%的目标到位;确保违法用地拆除,复耕到位;确保违法用地追究到位;确保合法用地的完整资料到位。尤其要重点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突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批地、越权批地、非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严重侵害农民利益等土地违法行为问题。要坚持做到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对重大违法违规案件,要公开调查、公开结果,真正做到查处一案、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作用。

(四)积极宣传,规范管理。

各地要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这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要对各阶段工作成果和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进展情况通报,保持舆论的高压态势。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严格土地管理、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决心,牢固树立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观念,营造良好的土地管理氛围。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这次卫片执法检查,认真总结土地管理经验,针对土地管理和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立足于从管理上查找原因,建立健全土地监管和执法的长效机制。要建立公开透明的办事程序和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维护全市土地管理利用良好秩序。

(五)实行首长负责制。

此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要强化各级政府领导的责任;强化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强化国土资源部门自身的责任;强化各部门配合的责任。卫片执法检查实行逐级首长负责制,涉及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违规建设,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向当地政府提供违法用地拆除和没收的宗地目录,同时市局采取领导成员分片包干责任制。各区、管委会和乡(镇)长及办事处主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负责对违法建筑的拆除,并组织违法用地单位和个人恢复土地原貌。必要时邀请纪检监察、规划、建设、行政执法、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有关成员单位给予配合,全力以赴开展好此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确保我市违法用地占用耕地不超过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耕地10%的比例。

四、其他事项。

报市局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及数据同时采取纸质报送和电子报送两种方式。纸质报送一式三份,直接报市局法规监察科。各地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市局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或请示。

联系人:程倩、钟良。

电子邮箱:zhongliangpcb@。

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

为进一步严格土地管理,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实现我县在第十次卫片执法检查中“零问责”的目标。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34号)精神和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县结合实际,扎实推进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下面,就我县近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2月8日,国土资源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县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了此项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迅速展开,县政府印发了《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监察、国土、城建、财政、公安、法院、检察院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落实了工作责任。各乡镇和县国土局也按照要求,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抽调了人员,集中办公,扎实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县国土局将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有关股室职责,抽调有关人员专门从事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同时,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拨付了60万元的专项工作经费,专项用于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按照市政府、市局统一部署,我县国土局及各乡镇结合卫片监测到的图斑,迅速开展了自查摸底工作。从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影像资料看,我县共涉及54个图斑,面积733亩,通过摸底排查,有7家单位已完善用地审批手续,批准用地面积223.5亩,尚有47宗存在违法违规用地现象,涉及土地面积509.5亩。其中:公益事业、公共设施用地4宗,图斑面积117.3亩,实际占地面积120亩,其中耕地面积117.3亩,占实际占用新增建设用地的16.01%;工业用地1宗,图斑面积8.7亩,实际占地面积8.7亩,占实际占用新增建设用地的'1.19%,;新农村建设、农民建房42宗,图斑面积383.5亩,实际占地282.94亩,其中耕地面积282.94亩,占实际占用新增建设用地的52.32%。

在核实图斑的基础上,经认真分析,我县卫片执法检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企业用地1宗(兴国鞋业),经核实该企业用地时间不在卫片监测时段内;

(二)公益事业、公共设施和新农村建设占用土地面积较大,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改,拆除复绿难度大。

(一)我县还将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对卫片执法检查涉及到的建设项目,每个环节、每个程序进行深入的检查核对,对于查出的违法违规用地,逐项目进行登记造册,研究制订整改方案,列出解决问题的时间表,切实加强督办,切实做到“底数清,定性准,处理到位”,争取一次整改到位,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各项任务。

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应用遥感技术开展执法检查在发现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上的重要作用,重心下移,部门联动,以各县(市、区)政府为主体,认真开展“百日行动”,搞好土地监管,维护土地市场秩序,确保各地违法占用耕地的比例不超标,避免出现土地问责局面,为实现“保增长保红线”目标和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做出贡献。

二、总体要求。

这次全市“百日行动”,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全力以赴做好土地执法各项工作,以前一阶段全市卫片执法检查初步核查的资料、数据为基础,包括卫片之外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摸清底数,分门别类,明确重点,采取措施,依法严肃处理到位,维护法律的尊严,进一步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主要任务。

完成全市11月至3月卫片监测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新增建设用地中违法违规用地,以及卫片未监测到3月至7月新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的查处和整改工作。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市政府成立土地执法检查“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市长同志任组长,副市长同志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各县(市、区)长、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市国土局、监察局、法院、公安局等部门一把手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局局长兼任。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和督导各地国土部门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和各类违法违规用地查处;在市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对各地的违法用地的整改工作进行督导。

市法院:负责督促法院系统受理当地国土部门对违法用地案件的强制执行申请,督导基层法院实施对土地违法案件的强制执行。

市监察局:负责督导本系统对卫片执法检查中违法违规用地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责任追究。

市公安局:负责督导本系统对符合追究刑事责任的当事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指导县级公安部门配合本地法院实施违法用地强制执行。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也要按照市政府的总体部署,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加强督导,确保实效。

五、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全市卫片执法检查“百日行动”从8月1日开始,11月18日结束,为期100天。

分四个阶段进行:

自查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各县(市、区)、开发区按照“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卫片检查的违法用地数据,以及各地自行发现的卫片之外的违法用地进行再核对、再确认,包括清理统计违法用地的宗数、面积、违法建筑面积等,为整改工作清理出准确的数据。

整改阶段(8月11日至10月5日):各县(市、区)、开发区根据自查阶段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情况,依法履行法律查处程序,并依法处置到位。

督查阶段(10月6日至11月1日):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地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导,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到位。

验收阶段(11月2日至11月18日):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派出4个验收工作组,分别深入到各县(市、区),对各地的百日行动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是扎实开展检查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把百日行动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抓实抓好。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8月5日前报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由国土资源、纪检监察、法院、公安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经费及设备保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积极主动自查自纠和整改。对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问题要及时主动地进行自查自纠,积极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切实做到边检查、边查处、边整改。10月31日前全部处罚处理到位,特别是1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要坚决处置到位。市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根据自查和整改情况,决定采取必要的督促整改措施,对部分土地违法问题严重的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是切实加强卫片执法的培训和指导。卫片执法检查将逐步进入常态化并十分严格。按照国家、省的要求部署,须使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中的卫片检查子系统进行有关数据汇总和成果上报,市国土资源局要加强业务指导,适时开展业务培训。

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大、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和调控的各项政策,按照“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协调配合、及时处理、讲求实效、依法行政”的原则,全面调查核实国土资源部年卫星遥感监测图片中涉及我县辖区内的各类用地,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按时完成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任务,进一步深化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增强依法用地管地观念,确保顺利通过市、厅、部检查验收,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工作任务

通过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掌握我县土地使用情况,发现并查处土地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全县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二)工作依据

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1号)(以下简称《规范》)、《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及《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37号)为工作依据,严格按照《规范》规定及《通知》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内外业核查、整改查处、验收和统计汇总等工作,填报《规范》所列统计表格,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提高检查效果。

(一)检查范围

国土资源部年度卫星遥感监测图片覆盖范围内的我县行政管辖区域,共涉及6个图斑,面积213.2亩。

(二)检查内容

按照《规范》及《通知》要求,内容主要包括卫片图斑所涉及地块的使用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依法办理农地转用、征收和供地审批手续,建设项目用地是否取得先行用地手续,县级以上国土部门是否受理项目用地申报手续,建设项目是否属国家、省级重点项目,土地违法行为是否通过动态巡查已经发现并及时查处等情况进行逐宗核查。

(三)工作分工

全县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牵头安排部署,开展核查,通报工作情况,制定、落实奖惩措施等。县国土资源局按照省、市、县人民政府的安排开展自查和整改查处工作,核查监测图斑,审查用地合法性,依法组织查处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填写相关报表,汇总上报相关数据和情况等。

县监察、人事、发改、法制、公安、法院、检察院、城建、农业、交通、水务、林业、旅游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按照工作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监察、人事部门负责对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发改部门负责提供、审查建设项目审核情况;法制部门负责提供法律支持;公安部门负责及时受理涉嫌犯罪的土地违法案件;建设部门负责提供、审查建设项目规划和建设手续办理情况;农业部门负责提供、审查涉及农业结构调整项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水务部门负责提供、审查河流、湖泊最高水位线范围内建设手续办理情况;交通部门负责提供、审查公路用地范围内建设手续办理情况;林业部门负责提供、审查林地范围内建设手续办理情况;旅游部门负责提供、审查景区管理范围内建设手续办理情况。人民法院应及时受理移送强制执行的土地违法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及时受理涉嫌职务类犯罪的土地违法案件。

(一)部署、培训和自查整改阶段(2月25日—6月10日)

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年3月12日已将卫星遥感监测图斑发放到我县,同时要求于6月10日前完成自查,同步实施查处整改,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汇总报送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督查整改阶段(6月11日—7月15日)

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国土、监察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我县开展土地执法卫片的情况进行督查。6月8日前,根据省、市督查意见,将我县自查工作情况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整改完善后,正式汇总上报市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市国土资源局。

(三)约谈、通报阶段(7月16日—8月5日)

县人民政府根据省、市要求推进查处整改。将所辖的乡(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和排序,约谈部分土地违法严重地区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典型案件,督促各乡(镇)开展整改查处工作。召开会议,并向各乡(镇)通报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

(四)总结验收阶段(8月6日—9月20日)

8月20日前,县人民政府将工作总结及《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报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送市国土资源局,迎接省、市验收。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国土资源部推进“以图管地”的重要方式,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和调控政策,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重要举措。此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国土资源部对县(区)进行全覆盖检查的第一年,同时也将是根据15号令对土地违法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的第一年。因此,各乡镇、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大局意识,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大局出发,扎实、有效、高标准地开展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确保这次执法检查取得实效,顺利通过上级验收。

(二)明确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把这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县成立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工作。

(三)加强协作,切实形成合力。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涉及到土地管理和利用的各个方面,关系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我县实行政府统一领导,监察、人事、发改、法制、公安、法院、检察院、建设、农业、交通、水务、林业、旅游、环保、审计、、畜牧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联合执法优势。对国土部门移交的违法案件,须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监察部门要及时处理到位;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检察机关要及时立案侦查;需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要及时受理执行;对养殖等农业结构调整项目需要完善手续的,农业、畜牧、国土部门要及时依法办理,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卫片执法检查行动实施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片执法检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以图管地,遏制土地违法行为,按照国家、省卫片执法检查的总体安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卫片执法检查暨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简称百日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应用遥感技术开展执法检查在发现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上的重要作用,重心下移,部门联动,以各县(市、区)政府为主体,认真开展百日行动,搞好土地监管,维护土地市场秩序,确保各地违法占用耕地的比例不超标,避免出现土地问责局面,为实现保增长保红线目标和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做出贡献。

二、总体要求。

这次全市百日行动,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全力以赴做好土地执法各项工作,以前一阶段全市卫片执法检查初步核查的资料、数据为基础,包括卫片之外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摸清底数,分门别类,明确重点,采取措施,依法严肃处理到位,维护法律的尊严,进一步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主要任务。

完成全市11月至3月卫片监测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新增建设用地中违法违规用地,以及卫片未监测到3月至7月新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的查处和整改工作。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市政府成立土地执法检查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市长同志任组长,副市长同志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各县(市、区)长、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市国土局、监察局、法院、公安局等部门一把手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局局长兼任。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和督导各地国土部门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和各类违法违规用地查处;在市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对各地的违法用地的整改工作进行督导。

市法院:负责督促法院系统受理当地国土部门对违法用地案件的强制执行申请,督导基层法院实施对土地违法案件的强制执行。

市监察局:负责督导本系统对卫片执法检查中违法违规用地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责任追究。

市公安局:负责督导本系统对符合追究刑事责任的当事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指导县级公安部门配合本地法院实施违法用地强制执行。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也要按照市政府的总体部署,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加强督导,确保实效。

五、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分四个阶段进行:

自查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各县(市、区)、开发区按照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卫片检查的违法用地数据,以及各地自行发现的卫片之外的违法用地进行再核对、再确认,包括清理统计违法用地的宗数、面积、违法建筑面积等,为整改工作清理出准确的数据。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实务解析

内容:

三、依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确保依法履行职责到位。

一、近年来我市开展卫片执法检查总体情况介绍什么是卫片、卫片执法检查:利用卫星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制作的叠加监测信息及有关要素后形成的专题影像图片,简称卫片(简单说,就是通过对一个地区一个年度内年初、年尾两次遥感监测影像的叠加对比,提取出变化图斑,结合有关要素形成的影像图片)。卫片执法检查就是依据卫片对一个行政区域开展执法检查,通过对卫片所反映土地利用情况发生变化的地块逐一进行核查,发现和查处违法用地。

制定具体工作通知和方案报请本级政府下发。

(三)进行动员部署、组织业务培训。

市、县(区)逐级进行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动员部署,统一思想、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同时,通过参加部、省级业务培训、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等方式,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以上从组织领导、思想动员、业务技能等方面做好了相关准备,接下来就进入到具体的组织实施阶段。

(四)组织实施。

1、工作准备。具体做到人员落实、装备落实、经费落实以及备齐资料。工作资料包括:卫星遥感监测图件及相关数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土地利用现状图件、用地审批文件、日常巡查台帐、违法用地案件查处案卷等相关资料。

2、内业初审。国土部下发遥感监测图斑以后,根据图斑反映的地形地貌变化,初步进行内业判读,不同的影像反映出不同的占地类型(对照图片介绍)。根据内业判读,初步确定变化图斑的所在位臵、用地类型,并将这些图斑与土地利用现状图、建设用地规划图相套合,确定占地地类、是否符合规划情况(套合图件)。

3、确定外业核查路线。根据图斑分布情况,制定合理的核查路线,逐个图斑进行实地核查。图斑量较大的县区,还应派出多个核查组,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填报的实地伪变化数据也很关注,多次现场查看,还专门向部里作了情况说明,确属实地伪变化)。

5、统计汇总分析。

根据内业、外业核查成果,进行统计、汇总和分析。对图斑进行逐个判定,填写相关登记卡。这项工作看似简单,实际工作却很繁重,数据量庞大,需要工作人员的耐心、细心、责任心去完成,往往要指定专人完成。

6、严肃查处整改。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其核心任务是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查处,根本目的是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

具体如何查处,在第三节会讲到。下面先把近两年来的查处情况作个简单介绍。

全市共查处违法用地237宗,面积6160.24亩,其中耕地2183.46亩。全市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中耕地面积的比例为9.69%。全市6个县区的比例为0,所有县区比例均低于15%(15%是土地违法责任追究的红线,后面还要讲到15号令)。

要组织督导检查,对各县区上报的地块进行实地抽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在今年,部将结合审核结果,选定重点地区,重点对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拆除复耕到位情况,开展实地督查。(往年还关注图斑核查判定的准确、合理性,看各地有无虚报瞒报,今年与变更调查工作相衔接,只下发疑似违法图斑,所以说重点更明确,查处到位的任务更重)。

8、检查验收。2011年度土地卫片检查中,8月15日前,迎接省级验收,9月15日前,迎接部验收。在开展实地验收的同时,对各地上报的最终数据进行审核,重点审核部督查和部对地方初报数据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是否纠正。

9、警示约谈和启动责任追究。最后,部将根据各地开展卫片执法检查情况和土地变更调查结果,进行分类排序,开展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工作。(2010年度卫片检查中,我省三个市一个县被约谈,五个县要面临被问责)。

10、资料归档。后期工作中,要将卫片执法检查有关卷宗、资料等工作成果分类归档。

以上简单介绍了这两年卫片执法检查的大致工作流程。近两年,我市通过扎实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卫片执法检查的成效也在逐步显现。

下发疑似违法图斑,对变更调查已经确认的合法图斑不再下发,实地伪变化图斑也不再下发,工作重点更加明确,这一特点要敏感的意识到,对违法案件查处到位工作一定要作为重中之重。

一是土地变更调查中的“本年未批先建图斑”,即“w”图斑;

二是“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图斑”,即“b”图斑监管平台比对通不过的;

三是遥感监测影像图上反映出有变化的。这一点要引起特别注意,不要认为只有自己上报的“w”未批先建图斑和监管平台通不过的才会下发,对于影像图反映出有变化而地方在土地变更调查复核时仍不改正又说明不了充分理由的,仍会下发疑似违法图斑。(变更调查“二下”数据中疑问图斑15489亩,其中耕地5781亩,这部分图斑一定要核查清楚,对确属违法用地的地块,尽快加以整改)。

五大变化之二:政策界限发生了变化。

用地。因此,要积极应对明年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必须在从本年度开始,减少违法用地量。要切实解决日常执法监管问题,加强基层国土所建设,加强日常巡查,争取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把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只有真正把今年的违法用地减少,才能在明年减少违法图斑量)。

二是延续了违法用地符合规划认定的政策。查处违法案件作符合规划认定时,要做好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二)调整了国家和省级重点违法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处理政策。

《通知》明确:“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违法占用耕地的面积必须计入所在市、县违法占用耕地的面积。在实施责任追究时,根据市、县政府在用地监管和报批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作为情节区别对待。同时,要根据个案情况,依法追究违法用地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这条政策界限与2010年度相比,在“区别对待”前增加了“作为情节”4个字,进一步明确了重点工程违法用地将计入责任追究,履职情况只是作为量纪的情节予以考虑,并不是已经履职的重点工程可以不计入责任追究。

既然履职情况只是作为量纪的情节予以考虑,有可能免除、有可能减轻,也有可能加重。

1立案查处。

三是试点地区有关用地适用试点政策。《通知》规定:“对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和矿业用地试点等试点地区,在判定试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性时,按相应的试点政策判定”。

注意事项:明确规定必须是国土资源部批准的试点地区。

四是取消实地伪变化填报选项。《通知》规定:“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下发的疑似违法图斑是经土地变更调查已经认定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核查后不得认定为实地伪变化。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中取消实地伪变化填报选项”。(刚才提到,我们每年图斑量很大,但相当一部分属于实地伪变化,不作为违法案件进行查处,今年根据变更调查结果直接下发疑似违法图斑,道理上不应该存在实地伪变化,在取消实地伪变化后,也不能作实地伪变化的判定)。

如果万一出现了实地伪变化的情况,怎么办?各地要在变更调查三下两上过程中,变更调查最终成果上报前,还允许修改,一定要把这部分图斑拿下来,减少部下发“疑似违法图斑的总量”。(所以说,在今年工作中,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和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衔接配合,显得异常重要)。

五大变化之三: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计算方式发生了。

3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增强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大变化之五:工作要求发生了变化。

今年工作要求更加严格:1.要强化数据校核。2.要严格数据上报。3.要严肃查处整改。

注意事项:数据正式上报后,不能修改、调整。《通知》明确规定:“各级数据上报须经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数据通过部级验收正式上报后,不得修改”。

从以往数据报送情况看,市级审核发现的数据错报、漏报的问题不少,往往一次数据报送要经过三番五次的修改、补充,多数原因是报送数据时粗心大意、责任心不强所致。今年的数据报送工作必须要高度重视,数据上报慎之又慎,审核要严之又严。否则一旦正式上报,数据无法更改。(从其它市、县有关情况看,有的单位就是因为数据上报环节出现问题,导致被约谈,比如有的重点工程,不填写重点文号、依法履行报批职责报批情况也不填写或填写不全,导致被约谈时才又提出是重点工程,虽然不被问责,但导致被约谈也很遗憾)。

以上讲了今年卫片检查的五大变化,要从宏观上把握五大特点:

一是外业核查工作量或虽有所减小,但衔接配合工作更大;

5在本节,我们重点介绍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的法律责任。

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的法律责任可分4种情况:

1、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地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76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按《刑法》第342条追究刑事责任。

2、对超过批准的数量多占用土地,按《土地管理法》第76条规定处理。

3、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77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4、对拒不归还属非法批准征用、使用而应收回的土地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78条的规定,按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举例说明:比如适用《土管法》第76条时,并处罚款的内容要同时适用《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并处罚款的数额是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十元以上三十元以下。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所适用的法律条文都要填写完整、准确。(常见问题:有的卷宗,从始至终都只有一个《土管法》,有的适用《土管法》76条下达5元罚款,看似符合土管法,但却与地方法规相背,依据不充分)。

3、下达行政处罚的内容。

下达行政处罚的内容要依法、准确、完整。比如适用《土管法》第七十六条时,对非法占用土地的,要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要要限期拆除或处以没收,这是主罚项,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时不可缺少。可以并处罚款是附罚项,要根据违法行为严重程度、造成的影响大小等因素来决定,不能只处以罚款而忽略主罚,(这将给违法者造成一种错觉,违法用地者只要缴完罚款,就可以继续使用土地,从而造成以“以罚代法”)。

4、行政处罚的落实。

行政处罚依法下达后,还要以正确方式落实到位。落实没收违法建筑和其他附属设施。有三种方式:一是由财政部门予以没收并出具没收票据;二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出具相关回执、裁定书;三是当事人同意没收,有当事人同意没收的意见。(尽量使用前两种方式)。

9对什么人要提出处分建议呢?

根据15号令第二条有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的个人,应当承担纪律责任,属于下列人员的(以下统称有关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一)行政机关公务员;

(三)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四)企业、事业单位中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

(有的违法案件,既涉及不到政纪处分,也涉及不到党纪处分,不是每一宗都提处分建议)。

如何依据15号令实施责任追究。

第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1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

(二)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追究刑事责任到位必须有司法机关有接收的回执或同意立案侦查的意见。“行政不干预司法”,有回执就行。

(五)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处罚决定,要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是每一宗都申请,不配合执行时才申请)。

在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中对于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到位必须要有法院的回执证明。(但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间比较漫长,程序复杂,而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关于罚款、没收等处罚尽量靠政府的支持,相关部门协助,一般情况下是能够执行到位的,能有效提高我们的案件查处落实率)。

324-。

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

一、制作并发放卫星遥感监测图片数据光盘。

各有关城市的遥感监测成果完成后,由部制作卫星遥感监测图片数据光盘,提供给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制作卫片。

开展执法检查的城市及其市辖区,以最终完成遥感监测成果的城市及其市辖区为准。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各业务机构要按照各自职责合理分工,密切配合。规划部门负责对卫片图斑涉及地块的审批及使用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进行审核;地籍管理部门负责对卫片图斑涉及地块的外业核查和测量结果进行审核;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部门负责对卫片图斑涉及地块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土地供应是否经过依法批准进行审核;执法监察部门负责对新增建设用地的合法性进行整体性审核,对土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

检查的方法、步骤(一)准备工作。

1.准备卫片、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图件、外业记录手簿、变更统计台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文件、基本农田保护区图件、近年用地审批文件、供地有关文件、耕地占补平衡资料、动态巡查台帐、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案卷、近年违法用地举报登记材料以及土地权属、土地详查等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2.准备各种内、外业调查统计表格和外业测量工具。(二)内业。

1.对于部分城市卫片主城区部分没有标注区界的,应首先标注区界,确定变化图斑所在的区(县);核实卫片上的行政区域界线,对误差部分进行修正。

2.将卫片与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图及土地变更调查记录手簿逐个图斑进行比较,将有关内容录入《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并将两者变化不一致的图斑在卫片上标注,同时在《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图斑号前注明。

3.对地块小,在卫片上地形、地物不明显的地区,可依据变化图斑的中心点坐标,将变化不一致的图斑转绘到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上,以便外业调查人员读图。

4.根据调查区域的交通状况及图斑的分布状况,确定外业调查路线,以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确定的路线及分组情况,整理内业填写的《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及相关资料,供外业调查使用。

(三)外业核查测量。1.按照内业确定的调查路线,逐一进行实地核查,将有关内容录入《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

2.实地测量。按《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的测量方法及精度要求,对违法用地进行测量。对其他用地,实地与图斑一致的,以监测面积为准;实地与图斑面积不一致的,可采用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的方法及精度要求,将建设用地补测到土地利用现状图,在详查图上量算面积,并将测量结果录入《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

(四)整理核查结果。

对外业核查结果进行整理,将相关内容录入《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完成有关统计、比较分析。

(五)确定变化图斑的合法性。

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部门、规划部门对实地发生变化的图斑涉及的地块,逐个审核是否经过依法批准,以及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将审核结果录入《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

(六)汇总分析。

整理《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对经实地调查、测量后填写的《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的有关数据进行分类统计汇总,填写《执法检查数据汇总表》、《违法用地数据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表》、《农村建设违法用地分类比例统计表》、《城市建设违法用地分类比例统计表》、《重点工程违法用地分类比例统计表》。在对土地违法行为调查处理的基础上,填写《违法用地调查处理情况汇总表》。根据前述汇。

总结。

果,写出有情况、有实例、有原因分析的汇总分析报告。

(七)督查验收。

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逐一对各城市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核查。对外业调查测量结果的抽查不应低于5%;对内业要全面进行检查。在此基础上,部组织有关业务司局和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进行督查和验收。

四、依法处理。

对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分别立案查处。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有案不查的,要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及依法应进行政府问责的,应直接组织调查处理。对违法事实严重、案情复杂,特别是涉及政府违法、查处难度大的土地违法案件,本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难以处理的,应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对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依据《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及时立案,依法处理。对土地违法行为的处理既要对事也要对人,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执法的严肃性。对违反党纪政纪和触犯刑律的,必须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违法当事人的责任。对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移送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协助对责任人的处理。

对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凡是未依法查处到位的,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得组织报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对土地违法行为未依法处理到位即补办建设用地手续的,按非法批地处理。

五、成果上报。

各地要应用部信息中心与部执法监察局联合开发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有关卫片执法检查数据的汇总和上报(最新版《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可在部官方网站下载)。各地必须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检查工作,报送汇总分析报告和有关统计表格。

各地上报的执法检查汇总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执法检查工作的整体介绍,包括组织领导、工作部署和开展情况。二是卫片所反映的新增建设用地整体情况,包括分类数据统计及数据分析。三是新增建设用地审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发生问题的原因及解决措施等。对存在的问题和发生的原因要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各地上报的土地违法行为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执法检查涉及的土地违法案件数据分析及典型案例。数据分析应准确、具体,不仅包括违法用地总面积、违法用地占新增建设用地的宗地比例及面积比例,还应包括各类违法用地的具体数据分析,如未批先用土地,除宗地数及面积数外,还要区分未报即用和边报边用的情况并进行具体分析,即未报即用和边报边用的宗地数、面积数及占未批先用总宗地数及总面积的比例。对调查处理的典型案例,应附具体材料。二是土地违法行为的特点、发生原因。三是土地违法案件的处理情况及具体数据分析,如对土地违法行为发现率、立案率和处理到位率进行比较和分析。

各地在开展卫片执法检查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部联系。有关技术问题,如判读卫片、实地测量等,由部地籍管理司负责答复,联系人:牛新萍、赵伟,电话:010-、;其他问题,由部执法监察局负责答复,联系人:李晓文、唐辰,电话:010-、。

开发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区2009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取得明显效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国土资源部2009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2月24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2009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1成立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富友兼任办公室主任,厅办公室、政策法规、规划、财务、地籍、耕保、利用、纪检监察等部门为办公室成员。为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分工合作,还邀请监察厅执法室的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按照《方案》,我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共分四个阶段。即启动部署阶段(2010年2月28日前)、调查核实阶段(3月1日至6月15日)、查处整改阶段(6月16日至9月15日)、总结验收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

《方案》对开展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要尽快成立由政府牵头,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土地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负总责,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及设备落实。要严格依据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开展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确保检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漏查瞒报现象的发生,确保卫片执法检查不走过场。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立案,立案率要达到100%,履行职责到位率要达到100%,坚决做到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对重大、典型违法案件要公开查处、公开曝光,真正起到查处一案,震慑一方、影响一片的作用。

目前,各盟市正按照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统一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执法监察局,国。

家土地督察北京局。

送:厅领导。

发:各盟市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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