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牌(专业16篇)

时间:2023-11-27 10:52:56 作者:QJ墨客

在施工中,施工人员需要准确理解和遵守施工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施工总结了吧。在施工中,我们要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因素,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施工案例,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和借鉴。

工程现场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1、每项建筑、检修工程都必须在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计划)中有明确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由各级有关管理人员向工人讲清安全操作方法和注意的安全事项。

2、外单位来厂施工,由相应的工程管理部门代表公司与施工单位签定“安全协议”和现场安全交底,并负责检查督促实施。

3、施工现场的运输道路、机械装置、排水系统、材料堆放和仓库工棚等临时设施必须符合安全、卫生、防火要求。

4、施工现场临时架设的电线与作业地点的水平距离和悬吊高度,应征得“甲方”同意并符合本地电业部门的规定。

5、施工现场应有临时安全、交通标志。如危险区域白天应设警戒线、悬挂“危险”、“禁止通行”等标志,夜间应加挂红灯。

6、进入地道、管道、洞室等空气不流通的场所施工,必须先采取防窒息的措施(如通风、通气等)。

7、高空作业所用的材料应堆放稳妥,所用的工具应随手装入工具袋内,防止坠落伤人。

8、工程施工前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并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传达、学习。施工结束拆除脚手架、检修平台等也要制定安全措施,并经施工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9、施工拆除的模板、废料,更换下来的工件,无论大、小、轻、重都禁止向下抛掷,要用起重机械,绳索等工具下放,并及时清除出现场。

10、因施工拆除或损坏了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设施、标志必须及时恢复。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

1、对现场的预留孔洞,必须进行封闭覆盖,危险处,在边沿处设置两道护身栏杆,并于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2、各类施工脚手架严格按照脚手架安全技术防护标准和支搭规范搭设,脚手架立网统一采用绿色密目网防护,密目网应绷拉平直,封闭严密。钢管脚手架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纹的钢管。脚手架不得钢木混搭。

3、结构施工期间,首层支搭达6米宽水平安全网,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玛钢扣件,不得使用铅丝或其它材料绑扎。

4、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米,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米。拉接所用的材料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铅丝的强度。高大脚手架不得使用柔性材料进行拉接。在拉接点处设可靠支顶。

5、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施工层脚手板下一步架处兜设水平安全网。操作面外侧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杆,立挂安全网,下口封严,防护高度应为1.5米。

7、井字架首层进料口处应搭设长度不小于3-6米的防护棚,其它三个侧面必须采取封闭措施,各层卸料平台出入口处均应设有安全门,通道两侧必须设有安全防护栏杆。吊笼定位装置必须安全可靠,任何人不准乘坐吊笼上下。

8、结构内1.5米×1.5米以下的'孔洞,应预埋通长钢筋网或加固定盖板。1.5米×1.5米以上的孔洞,四周必须设两道护身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9、井字架口处必须设高度不低于1.5米的上翻式金属防护门,下底高20厘米,门两边各宽于门口10厘米,门栏刷涂红白相间的颜色,同色间隔20厘米。井字架内首层和首层以上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安全网应封闭严密,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井字架内不得做垂直运输通道或垃圾通道。

10、建筑物楼层临边的四周,无围护结构时,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一道防护栏杆并立挂安全网封闭。

11、建筑物的出入口处应搭设长3-6米,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米的防护棚,棚顶应满铺不小于5厘米厚的脚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封闭严密。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消防负责人是工地防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工地的消防安全,履行以下职责:。

(1)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编制火灾的应急预安和落实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应急预案的实施。

(2)拟订项目经理部及义务消防队的消防工作计划。

(3)配备灭火器材,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4)管理本工地的义务消防队和灭火训练。

(5)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消防知识学习,使职工懂得安全动力火、用电和其他防火、灭火常识,增强职工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6)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2、义务消防队防火责任制。

(1)模范地遵守和贯彻本单位的防火制度,对违反者进行劝阻。

(2)了解本单位的防火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解决,并向领导汇报。

(3)经常维修、保养消防器材设备,保证完好可用,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需要报请领导添置各种消防器材。

(4)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技术操练,提高消防业务水平。

(5)组织队员轮流值勤。

(6)协助领导制订本单位灭火的应急预案。发生火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灭火与抢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7)积极参加本地区的消防联防活动。

(8)全员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防火知识,会报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3、现场电工防火责任制。

(1)电工必须持安全生产监察局核发的《电工安全操作证》上岗操作。

(2)要按照有关规范安装检修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

(3)配合技术人员正确计算配电线路负荷,配电正确,对配电线路指定专人负责和维修,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设备,不得随便乱装乱用。

(4)严禁使用铜丝、铁丝代替熔丝,按容量正确选用熔丝。

(5)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对超负荷和往年加大熔丝容量等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6)积极主动向用电人员宣传安全用电常识,组织职工进行电器知识讲座,制止违章用电行为。

(7)配合义务消防员对电器防火器材进行维护。

(8)要掌握排除电气故障的方法,并会使用灭火器电气火灾。

4、焊工防火责任制。

(1)有《焊、割工种消防专业培训合格证》,实习员没有正式焊工在场指导,不准从事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审批范围的焊、割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和落实防火、防爆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3)不了解焊、割现场和周围的安全情况,不准焊、割。不了解焊、割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准焊、割。

(4)盛装过可燃、易燃气体、液体的各种容器、管道、仓间、罐柜等,未经清洗和测爆,没有安全保障时,不准焊、割。

(5)在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冷却、隔声、隔热、装饰的部位,未采取切实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不准焊、割。

(6)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准焊、割。

(7)焊割部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彻底清理或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8)因火星飞溅、导体传热和感应能引起焊割部位毗连的物体、建筑物或爆炸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力。

(9)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情况,不准焊、割。

5、木工防火责任制。

(1)禁止在木工间和木工作业场所吸烟。

(2)禁止在木械间使用明火。

(3)在操作各种木工机械前,仔细检查设备是否完好。

(4)在工作完毕和下班时,清理场地,将木屑,刨花堆放到安全地点,并切断电源泉并闭门窗。

(5)要积极参加消防活动,掌握防火灭火知识。

6、油漆工防火责任制。

(1)禁止火种进入工作现场。

(2)禁止使用明火烟叶温或在密闭状态下溶解漆料。

(3)禁止乱倒剩余漆料溶剂,。

(4)随领随用油漆溶剂、剩料要及时加盖,注意储存安全。

(5)经常清除工作场地的油漆沉积物,并要注意工作场的通风。

7、仓库管理人员防火责任制。

(1)不准携带火种入库。

(2)不准在库房内使用电加热器具和燃气具。

(3)不准在库房内设置办公室和工场间。

(4)不准在库房内架设临时电线和使用60w以上的白炽灯,使用有镇流器的灯具,应将镇流器安装在库房外。

(5)不准在库房内存放仓库人员使用的油棉纱、油手下套等物品。

(6)要将各类物资分类、限额存放;堆放的物资留出顶、灯、墙柱、堆等防火间距。

(7)认真检查物资堆放安全情况,离开仓库时切断电源,并关闭门窗。

(8)掌握储存物资性质和防火灭火知识,发现火灾后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扑救。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建立以行政领导、生产、安全等部门为主体,专(兼)职消防干事参加的防火委员会,定期召开例会,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4、建立并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消防安全措施,改善防火条件,消除火灾隐患;

5、严格按照防火设计组织施工,不擅自改动防火设计。施工现场内不准随意搭建临设;

1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16、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地方政府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电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的管理职能、现场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及奖惩办法。

1.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

2引用标准

2.1《电业生产安全规程》(dl408—91)。

3管理职能

3.1本公司外包的电力建设工程由本公司工程部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进行归口监督管理。

3.2外包方,工程施工单位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进行具体实施和管理。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

4.2审查施工队项目负责人安全意识及其以往的工程业绩,确保施工队的能力符合工程建设的要求。

4.3在下达工程施工任务时必须提出明确的安全技术要求,并监督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4.4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4.5当施工队的安全管理工作严重失控,施工安全没有保证时,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施工队承担。

4.6工程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签订和执行安全合同。

4.7在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逐级审核,审定后组织实施,资料必须报建设单位审核备查。

4.8对本企业使用的临时工和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施工的技术能力审查,并对其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指导。

4.9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

4.9.1工程队负责人应对本队伍员工劳动保护和安全施工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认真执行安全施工规则制度,不违章指挥;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

4.9.2班组长,施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施工负直接责任。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构和安装的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不违章指挥;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4.9.3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施工规则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日开好施工前安全会;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施工队长报告。

4.9.4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架线,立塔,爆破,吊装,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开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提出,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征得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审核同意方可实施。

4.9.5在有危险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烧伤等及有可能引起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故时,发包方应事先要求制定安全措施。

4.9.6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班组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4.9.7施工现场,木工间和储备易燃易爆器材库。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备足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要经常检查,保持良好。

4.10施工现场安全纪律

4.10.1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人员应带头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纪律,其他人员无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10.2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人员有督促和检查现场安全纪律的职责。

4.10.3施工队员工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10.4各单位人员要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施工必须系安全带,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扔物料,严禁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4.10.5各单位人员在施工现场要注意安全,严格执行装设遮拦和悬挂标示牌的规定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子和随吊盘上下。

4.11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4.11.1建设单位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对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及组织各施工单位进行互查,通过召开现场会,评比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来促进安全文明施工。

4.11.2施工队除应经常进行安全施工检查外,还要组织定期检查。检查要发动群众,要有领导干部,技术干部和工人参加,边检查,边整改。

4.11.3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销项制度。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4.12施工现场发生事故调查和处理

4.12.1施工队发生伤亡事故,必须遵照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的规定办理。事故报告要及时,不准隐瞒,虚报或拖延不报。其中,施工队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通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通报总包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4.12.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各单位领导人应该立即组织调查,认真从生产,技术,设备和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分析,要查清原因,查明责任,提出防范措施,严肃处理事故责任者。

4.13奖励与惩罚

4.13.1凡在安全施工中经建设单位检查评比或成绩突出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施工单位和个人,可给予一定的荣誉奖或物资奖:

a)认真执行本条列,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取得显著成绩的。

b)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4.13.2凡在安全施工中经建设单位在检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施工单位和个人(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人员),可给予批评和经济处罚:

a)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b)玩忽职守,违反安全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c)发生事故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上报,而发生事故的

d)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或嫁祸于人的。

e)对批评或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的安全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f)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限运行,或设备有缺陷,或设备没有防护装置造成事故的。

g)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发生同类事故的。

一、施工单位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非电工人员不得独立从事电工作业,禁止在施工现场和驻地私拉乱接生产生活用电。

二、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施工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场内架设电线应绝缘良好,临时线路必须用绝缘物支撑,严禁将电线缠绕在钢筋、树木、脚手架上。

三、电工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其安全距离为:10kv下不得小于0.7m,20上5kv不得小于lin,,否则必须停电方可操作,在高压线附近施工作业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采取必要的隔离、屏蔽措施。

四、施工现场用电,各种电器设备须配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插座应外加防水箱并加锁,在操作处加设绝缘垫层。

五、在三相四线制中性接点接地供电系中,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接零保护;在非三相四线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外壳应接地保护,其接地电阻应大于4欧姆,并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上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六、各种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一般应停电作业;如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七、工地安装现场变压器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要求,并有专人管理,施工用电要尽量保持三相平衡。非电工人员严禁接近带电设备。

八、施工现场变配电设备处,必须配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具,非电工人员严禁接近带电设备。

九、使用高温灯具要防止失火,其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得小于lin,一般电灯泡距易燃物不得小于50cffi。

十、移动式电气机具设备应用橡胶电缆线供电,并经常注意理顺;跨越道路时,应埋地下或做穿管保护;手持式电动工具应设置有效的防漏保护器。

十一、电气设备检修应在切断电源,设好防护后进行,并在开关处设置警示标牌,工作完成后方可拆除;如需做送电试验,必须认真检查,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后方可进行。

十二、大型桥梁施工现场、隧道和预制场地,应配自备电源,以免因电网停电,造成工程损失或发生事故。自备电源和电网,要有联锁保护。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能够强化投标人的管理,使得各种预控制度得以完善,需要以系统完善以及能够得以贯彻落实的管理制度作为保证和前提。

首先,在施工开始之前,应该按照行业要求制定文明施工的管理细则,以及规范作业的规程,使得各项工作都能够按照标准进行。并且各种管理制度必须经过现场监理工程师的批准之后,严格执行。

其次,在开工之前,应该对施工的组织进行设计,同时科学合理的布置平面,对现场进行统一的管理以及规划,为了能够实现文明施工,应该对各种公告以及标志进行统一设置。再次,制定质量控制制度、职工管理制度、施工安全制度、现场管理制度等等各种规章制度。

最后,为了能够使工作人员的技术素质得以提高,应该有计划地对其开展职业技能、职业道德与纪律等等培训,组织其加强自我学习和自我提高。

任何事物都是相对的,安全管理工作也是这样。虽然通过加强安全管理可以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依然存在,我们无法从根本上消除隐患。安全事故的发生虽有一定的规律可循,但也存在着偶然性、特殊性及不可预见性。因此我们还要在平时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保护人员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做好事故的事后控制工作主要就是要编制行之有效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怎样才能编制出行之有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本人总结出以下几点:

(1)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3)辨识和控制危险源,加强作业人员的班前教育;

(4)加强对所有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5)积极采用“四新”技术,严把材料质量关,加强各职能部门的通力合作;

(6)编制行之有效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质量管理。

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合同管理。检查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是否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到位。仔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检查和审查工程材料、设备的质量,杜绝质量事故的隐患。要做到质量监控事先预防,施工操作事前指导。主要需要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控制,第一是人的控制。要配备好“三大员”。即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他们必须责任心强,坚持原则、业务熟练、经验丰富、有较强的预见性,有三大员的严格把关,项目经理就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放到偶然性质量因素方面。此外是人员的使用。工程施工与其他产业相比机械化程度低,大部分劳动靠人来操作,所以应发挥各自的特长,做到人尽其才。

人的技术水平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水平,尤其对技术复杂、难度大的操作应由熟练工人去完成,必要时,还应对他们的技术水平予以考核,实行持证上岗。对于新型施工工艺,要引入“样板工程”。第二是材料的控制。材料是工程施工的物质条件,材料供应及时可防止偷工减料,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工程质量也就不可能符合标准。所以加强材料的质量控制,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保障。要求施工单位在人员配备、组织管理、检测程序、方法、手段等各个环节上加强管理,明确对材料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对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进场必须具备正式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如不具备或对检验证明有疑问时,应查明原因。材料检验和进厂必须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监督下进行。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3)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4)制定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使用与储存的防火、灭火制度和措施;。

(5)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器材;。

(6)建立并落实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7)建立消防档案。

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各级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任务,是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重要前提。

(1)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领导工作。

施工现场消防组织成员:唐海权、夏汝朝、罗善峰、向开美。

(3)成立义务消防队,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器材维护和初期火灾扑救工作。

(4)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同时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干部、消防主管),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节、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施工准备阶段是建设工程施工的初起阶段,主要进行“三通一平”,即通路、通水、通电、平整土地,并开始设置料场,搭建临时办公、住宿、仓库等配套设施。此阶段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主要是做好基础工作、完善基础设施,为实施有效管理打实基础。

(1)制定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将消防设施配置、消防技术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之中。

(2)制定详细的切实可行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方案(措施)”,方案中应包括:工程概况,平面布置图;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消防保卫组,义务消防队等消防组织及职责;生活办公区、料场区、施工区、冬季施工、雨季施工、消防设施等的消防管理要求;电气焊、用火用电、木工、油漆及防水作业等专项消防安全制度。

(3)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方案(措施)”及相关技术资料,报送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查,待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4)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甲、乙方及各分包单位应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施工单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普及教育率达到100%,对电气焊工等重点工种人员的消防专项教育培训率达到100%。

1、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工程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工程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1、施工现场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本工程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建设方或监理方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

2、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3、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4、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5、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工程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6、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7、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8、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9、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工程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防止低温饱和湿烟气腐蚀钢材,发电厂烟气系统的吸收塔及其进出口烟道一般采用预硫化胶板或玻璃鳞片树脂衬里进行防腐,防腐处理过程中需要使用苯乙烯、丙酮等易燃品,易引发火灾。为确保发电厂烟气系统施工(检修)及运行安全,集团公司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采用预硫化胶板或玻璃鳞片树脂衬里进行防腐处理的发电厂烟气系统的安装、检修、运行维护。相关单位除应遵守相关设计规范、《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外,还应严格遵守本规定相关要求。

本规定所称施工总承包是指将包含施工总承包内容的各种总承包模式,包括施工总承包、epc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等等。

管理与设备运行维护相分离的业主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在运行维护合同中明确双方管理职责。烟气系统建设、改造、检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业主单位应与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中约定的双方安全职责及义务不得违反本规定要求。

1、发电厂烟气系统配套消防工程设计应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防火规范》(gb5022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2、吸收塔、湿法电除尘、烟道等高度超过20米的设备及构筑物,应确保消防水压力,在吸收塔、湿法电除尘等上部平台处,或附近建筑(平台)高处设置消防栓并配置水带,保证烟气系统无论何处出现火情,至少有1处消防栓通过一根皮带对着火处能进行有效扑救。有条件的单位,可在吸收塔及烟道附近有利位置设置消防炮。

3、优化通道隔离设计,双通道布置的烟气系统应在湿式电除尘入口、烟气加热器出口通道中加装挡板。已建烟气系统及单通道设计的烟气系统建议在湿式电除尘入口安装挡板,烟囱使用钛板或玻璃钢材料的烟气系统还应在烟气加热器出口安装挡板。挡板应由保安电源供电。

4、吸收塔、湿式电除尘等区域设置双逃生通道,以便火灾时人员撤离有足够的逃生通道。

5、与吸收塔相通的防腐管道、烟道的膨胀节、软连接等部位附近的电缆,应涂刷足够长度的防火涂料,其电缆桥架盖板应配置齐全,封堵应严密。电缆桥架、电动头附近的膨胀节、软连接、pp管等可燃部件,应采取加装防护罩等防火隔离措施,防止电缆、电机接线短路着火引发吸收塔火灾。

6、吸收塔除雾器增加第四层手动喷淋;吸收塔除雾器、湿式电除尘、烟道除雾器冲洗水系统应设水源备用接口。

1、原材料堆场

橡胶板与鳞片等危险等级较低的原材料堆场应在堆场外围设立围栏,并悬挂警示牌,10米范围内严禁动火。原材料应按种类堆放。原材料堆场移动式灭火器配置数量应满足《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堆场附近应配置消防水及水带。

2、危化品仓库

(1)粘合剂与稀释剂等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危化品仓库。

必须设置临时危化品仓库时,临时危化品仓库应远离人员与设备密集区域,与其他建(构)筑物防火间距满足国家安全与消防管理相关要求。临时危化品仓库应采用不燃材料搭建,内部照明、电源、接地、通风、排水等应按照危化品库要求完善安全设施。临时危化品仓库外围10米处应使用围栏进行隔离,悬挂“严禁烟火”警示牌;围栏区域内严禁动火。临时危化品仓库的移动式灭火器配置数量应满足《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仓库附近应配置消防水及水带。

(2)粘合剂与稀释剂等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堆放,专人管理,每日应对仓库内材料进行清点检查,发现包装有损坏的材料应及时处理。仓库内应定期进行测温,保证室内温度在许可范围内,必要时可采取通风洒水等措施。

(3)进入危化品仓库(临时危化品库)禁带火种,人员进出、材料领用及缴回应实行登记制度。

(4)危化品仓库(临时危化品库)应制定火灾处置方案,并将处置流程、应急联系电话等张贴在醒目位置。

(5)应合理选择危化品仓库至施工(检修)区域运输路线,避免经过设备检修等区域,材料运输时段需经过的道路应全面禁火。

3、施工(检修)现场管理

烟气系统施工(检修)区域指脱硫吸收塔、涂鳞烟道、湿式电除尘、烟气加(降)热器等防腐设备及与设备相连且不能隔离的各类管道系统施工(检修)及现场预处理的区域。

(1)现场预加工区域临时构筑物应采用不燃材料搭设,预加工场地外围应设立围栏,并悬挂严禁烟火警示牌,10米范围内严禁动火;场内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配置移动式灭火器,并设置消防水及水带,保持随时可用。

现场预加工区域应保证通风,接地应可靠,并采用防爆照明。施工(检修)用电源接线盘应使用防爆型、预加工区域周围应清理干净无易燃物品。

(2)施工(检修)区域应施行隔离,建立禁火区,隔离区周围应设置“严禁烟火”警示牌。隔离区进出口设置1到2个。

隔离区域出入口应专人管理并实行进出人员登记制度,禁止将火种带入隔离区内。对进入人员携带的焊机及气割等动火工器具以及能产生火花的电动工器具、检测仪器应办理动火工作票,否则禁止带入。对进行动火作业但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人员和机具应禁止其进入。

(3)施工(检修)区域应设置消防水及水带,并保持随时可用。

施工(检修)期间如电厂消防水系统不可用,必须设置临时消防水管。吸收塔、湿法电除尘、烟道等高度超过20米的设备及构筑物,应确保消防水压力,在吸收塔、湿式电除尘等上部平台处,或附近建筑(平台)高处设置消防栓并配置水带,确保消防水能够全覆盖。

(4)施工(检修)区域各作业点应保持应急疏散通道畅通,保证人员能快速撤离。

(5)施工(检修)区域内脚手架及铺板均应采用不可燃材料,严禁使用毛竹及毛竹片搭建脚手架。

(6)施工(检修)区域内,应对电源接地情况进行清查,保证所有带电设备接地不通过防腐设备的本体;场地内非防腐使用的易燃物品应清理干净。

(7)施工(检修)区域内所有防腐用原材料应按照种类与危险等级分别放置。

施工期间原材料需按照当天施工计划进行领用,做到用多少领多少;当天施工结束后应清理场地并将多余原材料与废弃物运回仓库,严禁将未用完的材料与废弃物堆置在现场。每日加工工作结束后应有专人对场地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所有易燃废弃物应统一拉回仓库按相关规定处理。

(8)防腐作业前,应关闭增压风机出口烟气挡板门、湿式电除尘入口、烟气加热器出口挡板,未安装挡板的烟气系统应在湿式电除尘入口、烟气加热器出口部位采取有效措施有效隔断。

采用玻璃钢或钛板材料的烟囱,应在烟囱入口部位采取措施有效隔断。

(9)防腐作业开始前,业主单位应组织对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组织对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10)防腐作业人员进入防腐作业区域时,需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并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严禁穿戴带金属的鞋及衣物进入作业现场。

(11)在吸收塔、箱罐、烟道等密闭空间防腐作业前,应强制通风,并对甲苯、丙酮等有害或可燃物质在空气中的浓度进行检测,浓度保持在安全范围方可进行作业。

(12)在吸收塔、箱罐、烟道等密闭空间防腐作业或在已完成防腐处理的密闭空间内作业,应将消防水系统引至人孔门附近,现场应配置专人负责开启消防栓。并在作业现场配置移动式灭火器及防毒面具。

(13)施工(检修)区域应使用冷光防爆灯或防爆型矿灯,电气电压不得超过24v(吸收塔、箱罐等密闭空间内照明应采用12v低压防爆灯具),灯具距离防腐涂层1米以上。施工(检修)区域电源应安装漏电保护器,控制开关必须采用防爆型。密闭空间作业时应将漏电保护器、控制开关放置于密闭空间外,并有专人看管。所用电缆线在施工(检修)区域内的部分不得有连接接头。

(14)进入施工(检修)区域应关闭随身携带的无线通讯设备。

(15)业主、总承包、监理、施工单位各方应根据各自的安全职责,经常检查作业现场,及时制止并严肃查处各类违章行为。

4、动火管理

动火作业除执行“3、施工(检修)现场管理”相关要求外,还应执行以下条款:

(1)烟气系统施工(检修)区域内管道、设备,原则上应拆下移至安全距离以外动火,拆卸管道螺栓禁止采用电焊、气割方式进行;管道堵漏尽可能采取非动火方式。

(2)业主单位应针对烟气系统改造(检修),补充完善动火工作票制度,并根据该系统不同部位动火作业的风险,明确动火范围及动火等级。

新建烟气系统及设备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制定动火工作票制度,组织业主、监理各方等对动火工作票制度进行审查,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并由总承包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批准后执行。

下列部位动火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

――防腐施工期间在防腐区域15米范围内动火作业;

――防腐处理完成后,需对防腐设备15米范围内动火作业。

(3)所有衬胶、涂鳞的防腐设备、烟道内或设备外壁上直接动火作业,或与衬胶、涂鳞的防腐设备、烟道相连且不能隔离的各类管道上直接动火作业,或在防腐施工期间防腐作业点15米范围内动火作业,应执行一级动火工作票。其他情况按照二级动火工作票执行。

(4)以下情况施工(检修)区域禁止动火作业或使用电火花检测仪:

――在底涂、面涂、胶板粘接、鳞片施工(检修)过程中或鳞片施工后鳞片涂层未凝固前;

――施工(检修)区域消防水不能正常供水时;

――脱硫吸收塔内除雾器冲洗水系统不能备用时,禁止在吸收塔内动火作业;

――湿式电除尘喷淋水系统不能备用时,禁止在湿式电除尘内动火作业。

(5)若设备安装(检修)需要,施工(检修)区域内需实施动火作业的,动火单位应制定专项方案,并经监理方审核,业主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新建烟气系统及设备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动火单位制定专项方案,并经监理方审查,总承包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6)动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专项方案中明确的安全措施应全部列入动火工作票。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应逐项确认。在全部安全措施落实并确认后,方可允许动火。

新建烟气系统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总承包范围内的动火作业由总承包单位负责许可(但对原系统及设备需做安全措施的除外),业主单位到场监护(注:实行动火单位、业主单位双监护)。

动火作业时,安全监督人员、消防人员应始终在现场监护,不得擅自离开。动火期限超过1天的动火作业,隔天动火前,应重新确认安全措施。

(7)施工(检修)区域动火前,应将消防水引至动火点附近,现场应配置专人负责开启消防栓。并在现场配置移动式灭火器及防毒面具。

吸收塔内动火作业前,除雾器冲洗水系统及水源应确认可靠备用,以便烟道着火后及时启动,保护吸收塔安全。除雾器附近动火作业前,应将作业点周围局部除雾器片拆除,禁止在除雾器上直接铺设防火布作为隔离措施。

湿式电除尘动火作业前,湿式电除尘喷淋水系统及水源应确认可靠备用。

(8)动火作业前,应采取关闭相通、相邻设备挡板、管道隔绝阀门、封堵管口等措施,防止火种进入或被负压吸入吸收塔、烟道、箱罐内。

(9)动火作业前,有条件的单位应调配消防车到现场实施监护。

(10)在防腐层设备上动火作业前,应将焊割区域边界以外一定距离内的防腐层进行清理(衬胶500mm,涂鳞100mm),同时在下方铺设防火毯等,动火时应定时在防火毯上浇水,使其保持潮湿,防止高温金属熔渣引燃防腐材料。

(11)在防腐设备外壁动火作业前,塔内监护人员应正确判断外壁动火点对应的内壁位置,并采用有效的防火措施。作业过程中,监护人员应随时监测塔内对应部位状况,发现异常,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并停止作业。

(12)吸收塔、除雾器动火作业过程中,动火作业区域、吸收塔底部应各有1名监护人。大范围动火作业,吸收塔底部须做好全面防护措施或在底部注入一定高度的水。小范围动火作业可在动火影响区域下部、底部做好防护措施。

除雾器冲洗水管道进行动火作业时,应进行局部系统隔离,保留其余除雾器冲洗水系统备用。不能备用时,应临时布置消防水枪。

除雾器热熔等高温作业应严格控制工作温度,做好冷却和防火措施。

(13)动火作业只能单点作业,禁止多个动火点同时开工。动火作业时,禁止在动火区域内进行其他作业。

(14)焊割作业应采取间歇性工作,防止持续高温传热损害周边防腐材料和引发火灾。

(15)动火工作间断、结束时,应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必要时可对焊渣的堆积点实施淋水处理,消除热源。同时应检查动火工具电源确已断开。

4、施工(检修)前安全交底、告知及应急管理

(1)所有进入烟气系统施工(检修)区域作业的单位均应进行危险源辨识并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编制专项方案,经相关各方(业主、监理、施工)共同讨论审核后,由业主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批准后实施(新建烟气系统及设备施工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2)业主单位应组织施工(检修)单位对业主单位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尤其是动火工作票制度)进行学习。

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时,总承包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学习业主单位、总承包单位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业主单位应对施工(检修)单位进行安全交底,并将施工(检修)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水、电、汽(气)管道等情况交代清楚。

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业主单位对总承包单位进行安全交底,总承包单位对施工(检修)单位进行安全交底。

所有进入烟气系统施工(检修)区域作业的人员均应熟悉逃生通道、现场各种消防设施的操作使用。

(4)业主单位应签发告知书于各相关单位(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签发),告知书主要内容为防腐施工开始时间、范围、结束时间、应急电话及相关安全注意事项;告知书应张贴于防腐区域出入口等醒目位置。

(5)施工(检修)作业前,业主单位应针对烟气系统改造(检修)编制相应的火灾应急预案和灭火作战方案,并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演练,对各工作点发生火灾后消防水的取用、覆盖范围进行验证,做到心中有数。

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火灾应急预案演练。业主单位应配合总承包单位做好应急演练相关工作。

1、消防水系统应定期检查,确保完好,压力正常,随时可用。

2、烟气系统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要求,配置移动式灭火器。

3、所有带可燃衬胶内衬的设备及除雾器(pphg材质)、除雾器冲洗水管(pp材质)均应悬挂“严禁烟火”的警告标示牌;醒目位置应设置厂外火警电话、厂内火警电话。

4、烟气系统运行期间,严禁对湿式电除尘、吸收塔、烟道等所有带可燃衬胶内衬的设备外壁及相连管道进行动火。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因施工需要搭设的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二)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物品煴敕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

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的时间内有效。

(三)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必须专库储存;化学易燃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使用后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清除。建设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

(四)安装电器设备、进行电气切割作业等,必须由合格的焊工、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五)冬季施工使用电热器,须有工程技术部门提供的安全使用技术资料,并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同意。重要工程和高层建筑冬季施工用的`保温材料,不得采用可燃材料。

(六)施工中使用化学易燃物品时止交叉作业;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七)非经施工现场消防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现场内住宿。

(八)设置消防车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安排足够的消防水源。

(九)消防泵房应用非燃材料建造,并设在安全位置。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不得埋压、圈占或挪作他用。冬季施工,须对消防设备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运输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等工作的安排,均在符合安全要求。

3、现场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置,入口处应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记录牌、工程概况牌等有关安全的设备。

4、现场排水在的全面规划,排水沟应经常清理疏通,保持流畅。

5、道路运输应平坦,并保持畅通。

6、现场内材料堆放必须按现场布图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作业中留置的木材、钢管等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

7、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网、护杆、各种限制保险装置等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

8、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宣传牌、警示牌,还要在危险部位悬挂明显的规定标志,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9、施工现场的配电、保护装置、避雷保护、用电安全措施等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10、用火用电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现场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度等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11、现场临时搭设的仓库、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规定行。

10、用火用电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现场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度等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11、现场临时搭设的仓库、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标准。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必须有证电工操作、安装,严禁非电工人员接电源操作。

二、电工操作人员,必须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的.性能,定期对各用电线路设备进行检查维修。

三、在检查维修期间,必须按规定穿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方可进行操作。

四、对施工用电设备、装置,经常进行保护、维修,处延长使用率,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五、检查时必修有施工现场施工员、安全员、专职电工组成施工用电安全小组进行检查,并作检查记录。

六、施工用电安全检查小组:

1、施工现场用电设备总负责:

2、组长:

3、副组长:

4、组员:

七、检查制度:

1、每旬定期组织检查一次;

2、每逢下大雨、吹大风,停工后第二天上班前进行检查;

3、及时检查、立即处理,不得带问题使用,以防护用电设备的安全。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运输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等工作的安排,均在符合安全要求。

3、现场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置,入口处应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记录牌、工程概况牌等有关安全的设备。

4、现场排水在的全面规划,排水沟应经常清理疏通,保持流畅。

5、道路运输应平坦,并保持畅通。

6、现场内材料堆放必须按现场布图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作业中留置的木材、钢管等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

7、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网、护杆、各种限制保险装置等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

8、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宣传牌、警示牌,还要在危险部位悬挂明显的规定标志,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9、施工现场的配电、保护装置、避雷保护、用电安全措施等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10、用火用电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现场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度等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11、现场临时搭设的仓库、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规定行。

10、用火用电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现场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度等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11、现场临时搭设的仓库、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

2、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

3、项目部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4、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工作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的目的、内容及具体安排,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

5、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项目部必须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7、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项目部必须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施工当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项目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由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队每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针对重大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认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安全职能人员和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标准施工正常进行。

各种类型的检查,必须认真细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事故隐患台帐,重大事故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指令书,落实专人限期整改。

严格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因工伤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把安全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根据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如下:

1、工程开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工程特点、所处地理环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报上级有关技术、安全部门批准。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2、工程开工时,由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向组织施工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基础。

3、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工地项目经理要组织施工员向实际操作的班组成员将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作详细讲解,并以书面形式下达班组。

4、施工员根据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设施、设备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实施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责任人落实到班组、个人、履行签字验收制度。

5、施工现场的生产组织者,不得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私自变更,如由合理的建议,应书面报总工程师批准,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贯彻执行。

6、安全职能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的对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档卡。

2、项目部必须同各作业班组长和职工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并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3、每天上班前,各作业班组长必须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全面而又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主要强调当天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检查职工的安全防护用品佩带情况,观察和了解职工当天的情绪和心理状态。

4、对施工机械、机具,在投入正常运行前,必须进行二查:一查其安装是否正确,是否有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保护措施;二查其性能是否正常,按先检修后运行的操作程序操作,特别是容易发生事故隐患的机械,必须在班前进行检修、检查其安全状态,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机维修,修好试机正常后在使用。

5、凡班前酗酒者,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凡是不具备上岗作业条件者,一 律不得上岗作业。

6、项目部班前安全活动必须有书面记录,由项目安全员签字确认,企业安全管理科进行监督检查。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 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项目经理部成员,都必须轮流坚持安全值班,每人一周时间。在值班期间,尽职尽责作好安全管理工作详细检查各作业面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整改。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穿拖鞋等情况,按处罚规定给予处理。值班期间,上下清查人数,凡工地有加班加点的人作业,值班人不得离开现场。参加值班期内发生的工伤事故调查、分析、作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

工地看场人员,除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外,应对进现场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清查发现有新增人员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汇报。并在工地门口设安全监督岗,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带小孩者,有权制止,不得让其人进入施工现场。

作好安全值班工作,在值班期间,擅离岗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事故,将追究值班人员的直接安全责任。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应该根据便利于组织生产以及生活的目的布置各种临时生活以及生产设施,同时布置的过程中应该遵循少占地的原则,禁止占用在建工程的位置。同时布置还要与消防安全以及卫生安全的规定相符合,明确划分施工区与生活区。利用混泥土将临时施工与施工场区的运输通道进行硬化。同时对于运输通道应该安排专人进行维护与保养。根据消防安全以及工地卫生的要求布置临时房屋,同时在建设之前要将布置报给建设单位和建立部门,征得其批准。使用双层彩钢板活动的房屋作为生活房屋,根据实际的`需要设置面积。为了能够满足施工期间生产、生活等所需要的用水,应该修建临时的给水工程。同时按照实际需要计算所需的用水量,保证用水需求得以满足,同时应该将当地的给水管道作为临时给水水源的接口,为了保证施工用水的质量,应该将河水过滤沉淀之后达到要求之后方可使用。

在工程项目开始之前,项目经理要按照在投标时所作的承诺和合同的约定,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编制,并且将其报备给监理部门同意之后,严格的贯彻落实,如发生重大的变更,应该取得建立以及建设单位的批准。

采用开工报告制度,开工报告要得到有关部门的同意之后才能执行。在各个分部的工程开工之前,应该向驻地监理提出申请,得到同意之后方可开工,并采用内部审核制度监督各分项工程开工。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工地)应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管安全。工地主任(项目经理)对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

2、工地应建立由工地领导成员(包括施工员、工长等)轮流安全值日制度,做好安全值日记录。并检查监督班组安全制度的执行。同时还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3、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属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本班组持有操作证情况。同时,工地安全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4、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应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监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各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根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现简述关于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安全技术交底书。

安全设施任务单(复杂或特殊要求的设施,还应有设计图纸、计算书)。

安全设施验收书。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安全交底书和安全操作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验证记录。

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材料。

2、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

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应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全设施要列入任务单,布置落实,责任到人。

完成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才准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3、防火防爆。

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处;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铁锹、安全钩等)、砂箱地、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灭火器。

施工现场特别需重视并做好防爆方面的工作,一是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储存、保管、领用都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二是各种气瓶的正确运输、存放、使用。气瓶放置地点应距明火作业点10m以外,要防曝晒,气瓶防振圈、瓶帽等保护装置必须齐全。瓶阀嘴禁止沾染油脂,手或手套和工具上有油脂时,不准开启瓶阀;三是对各种可燃性液体、油漆涂料等都必须熟悉其运输、保存、使用要求,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在运输、保存、使用时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一、对新入的职工、调动工作及临时工、合同工、培训和实习人员都应进行严格的三级教育。

1、在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了解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学习一般电气安全知识和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发生事故后,如何自报、抢报等,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2、在工区或项目部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生产情况、劳动纪律、生产规则、安全注意事项、了解工作地的危险部位、危险机电设施、尘毒作业情况等。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程,紧急情况下安全处置及疏散车。

3、在班组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了解工段、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学习机具设备安全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个人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危险机件,危险物的控制方法,以及发生事故的紧急防护措施等。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

2、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理论和实际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准钱库镇独立作业。

3、无证上岗,按国家有关规定对项目部和作业人员进行处罚。

4、取得操作证,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企业通过减员,以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要求职工一人多岗,一专多能,工人换岗后应进行从新教育。

1、新岗位的操作规程。

2、新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术知识。

3、新岗位的设备常见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

4、该岗位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经教育后,方准上岗操作。

随着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大量外来务工人员走上了生产岗位,他们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差,生产技能不熟练,在工作时,有章不循,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疲劳作业,从而引起较多的伤亡事故,因此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1、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璺、政策,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2、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基本知识、危险岗位及通用工种的安全生产知识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3、一般职业危害的预防,常见职业伤害的现场急报。

4、交通、用电、消防及日常生活安全常识。

经教育取得安全教育合格证后方可从事企业的生产劳动,但学仍需参加企业组织的三级安全教育。

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时,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教育,学习:。

1、“五新”的基础知识。

2、“五新”的性能、特点及其可能带来的危害。

3、采用“五新”后新的操作方法。

4、为避免事故而采取的防范措施,选用正确的劳动防护用品。

5、采用“五新”后发生异常情况时,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在撑敢基本性能、基本操作规程和操作方法后,才能上岗操作。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把它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经常性的教育内容包括:。

1、上级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的文件、指示。

2、各部门、科、室和各个职工的安全责任。

3、安全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

4、事故案例及教训和安全技术先进经验、革新成果等。

班组应每周安排一次安全活动日,利用班前或班后进行。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工会应对安全生产作出全面系统的检查,是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组织,推动检查督促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1、监督检查本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度和开展安全工作的情况,定期研究分析职业危害趋势和重大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2、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和安全生产目标植。

3、了解现场安全情况,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不安全问题,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和贯彻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各级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对安全技术规程的执行情况。

5、参与审查和汇总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和安全措施项目完成情况。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发现不符合安全规定和问题有权提请安全监察机构和主管部门制止其施工和生产。

7、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树立安全生产典型。

8、组织三级安全教育和职工安全教育,配合安全监察机构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9、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

10、负责事故统计、分析、参加事故调查,对造成事故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11、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职工和未年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12、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和先进经验。

13、在业务上接受地方安全监督机构和上级安全机构的指导,并如实反映情况。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必须有证电工操作、安装,严禁非电工人员接电源操作。

二、电工操作人员,必须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的性能,定期对各用电线路设备进行检查维修。

三、在检查维修期间,必须按规定穿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方可进行操作。

四、对施工用电设备、装置,经常进行保护、维修,处延长使用率,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五、检查时必修有施工现场施工员、安全员、专职电工组成施工用电安全小组进行检查,并作检查记录。

2、组长:

3、副组长:

4、组员:

七、检查制度:

1、每旬定期组织检查一次;

2、每逢下大雨、吹大风,停工后第二天上班前进行检查;

3、及时检查、立即处理,不得带问题使用,以防护用电设备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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