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情况报告(通用15篇)

时间:2023-12-05 09:48:51 作者:紫薇儿

撰写情况报告有助于分析问题、确定解决方案以及改进工作流程。欢迎大家阅读下面的情况报告,了解不同领域的实际案例和解决方案。

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报告

xx市xx党组把学习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和《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作为切实落实中央重要部署要求、落实“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的重要表现,将“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和措施,坚持“四个到位”,狠抓贯彻落实,有力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

一、确保学习认识到位。

深刻认识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三个规定”及《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一是分别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院干警大会进行传达学习,引导干警提高政治站位,领会精神实质。并将有关规定摘编资料印发到每一个干警,使全体干警了解、熟悉、掌握具体规定内容。二是对违反“三个规定”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讨论,每个干警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增强了纪律规矩意识。三是组织“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知识测试,采取闭卷形式,全体检察人员积极参加,认真作答。通过考试,进一步检验了全体干警对规定内容掌握情况,达到了以考促学、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的目的。

二、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加大对“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力度,不断强化责任落实,一是签订责任书。结合实际,制定《严格遵守“三个规定”“一个办法”责任书》,将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有关要求写入责任内容,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具体要求,增强可操作性,要求把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中,落实在平时的工作中。二是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监督,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建立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

三、确保宣传引导到位。

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相关内容和举措,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扩大了社会影响力。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xx市人民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监督,为贯彻“三个规定”,促进依法履职,营造了良好氛围。

四、确保制度建设到位。

建立记录报告制度。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对出现“三个规定”的情形,全面如实记录留痕,建立台账,及时向院纪检组报告,对应当报告而未报告的实行严肃追责。加强监督检查机制。政治部定期对“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向院党组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纪检组协同有关部门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对关键部门、敏感岗位开展个别廉政谈话提醒,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对落实“三个规定”中存在敷衍应付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严肃追责。

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情况报告范文

一是开展专业教育,实行制度要求。xx县人民法院在全体警察会上集中学习三项规定内容,认真理解精神,充分理解三项规定的重要意义,使全体警察正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各项要求,认真执行,违反规定根据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员会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询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所有干部都签订了《xx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处理书》,要求事务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相关人员、中介组织不当接触,影响公正事件,切实发挥事件处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形成制度约束力,确保制度威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赢得多方支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两条规定精神,获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带头自觉遵守两条规定。通过法院官网、微博平台发布两条规定相关内容和措施,扩大社会影响力。在法院门口设立通报箱,公开通报电话,设立监督岗位,积极接受人民群众和事件当事人和社会各界对xx县人民法院执行两项规定监督,促进两项规定全面执行。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保护规定的红线。另一方面,从法院内部、干部自身开始,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继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实现讲纪律,遵守规则,不折不扣地抓住两项规定的具体措施,不违反人情,不干预事件,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事务人员讲人情干预事件。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

廉政。

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制约,利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本院干部在一审、申请再审等环节出手处理事件,或者有不可避免的违反两项规定的情况,根据规定认真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加强干部红线的下划线意识。

认真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全院干部没有违反两项规定,也没有其他领导违反事件、插手事件的处理。

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情况报告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6起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山东、山西、上海等地纪委监委也发布通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勇,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巡视员王志刚,上海杨浦区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任湧飞,均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或取消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均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在以上通报中,均有“违规干预司法活动”“违规干预插手有关案件、徇私干预司法活动”或“违规过问案件”的表述。这些受到处分的干部本应守护司法公平,却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其行为性质严重,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必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一体推进,多次强调维护司法公正。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职责使命,切实加强政治监督,严格日常监督,坚持反腐败无禁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规范权力运行机制。

但是,在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高压惩腐的大环境下,仍然有少数领导干部背弃党性原则,背离初心使命,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不仅没有恪尽职守,反而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这其中有司法机关的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所为,也有非司法机关的党员干部利用职务影响违纪违规。如,青海省海北州委原常委、门源县委原书记白顺兴“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安徽省阜阳市政协原副主席肖军“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司法和执纪执法活动”,等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曝光的案例中也可看到,更有甚者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对于这些严重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必须坚决予以严肃查办、严厉惩处,公开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维护司法公正,关键在于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扎紧廉洁司法的制度笼子。早在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提出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2015年,包括《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在内的三个规范性文件印发实施。党内监督条例、政法工作条例对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也明确要求记录、报告。这些制度规定,就是要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出“红线”,建立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

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让党员干部因制度而“不能”;

加强思想教育、弘扬新风,让党员干部因觉悟而“不想”,推动共同形成风清气正廉洁司法的良好生态。

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情况报告

按照中央和省、市的要求,米脂县认真学习,坚决贯彻执行,把新形势下改进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实现米脂县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改进调研作风

不断完善调查研究制度,切实改进调研作风,放下架子,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真言、察实情;坚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集中到一个地方、一个点、一条线路去调研,减轻基层负担。

三、精简会议、文件、简报

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会坚决不开;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规模,减少参加人员;切实改进文风,严格控制各类文件;不断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和时效。

严禁公车私用。

五、坚持领导带头

县四套班子领导带头执行各项规定,以身作则、身体力行,自觉接受舆-论、社会、群众和民主监督,不谋私利,不搞特权,严格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不接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

六、加强督促检查

出台《米脂县干部作风十二项规定》,县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人员,除从严处理直接责任人外,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审计部门将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会议活动、接待等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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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积极响应我市集中开展的“慵懒散”专项治理活动精神,把落实“八项规定”和治理“慵懒散”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明确责任

为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和治理“慵懒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人防办成立了领导小组,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人防办、主任刘景霜任组长,人防办副主任袁忠诚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指通科,具体承担专项治理日常工作。治理“慵懒散”工作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具体负责下,机关各科室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按照责任分工抓落实。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直接抓,层层抓落实。坚持领导带头自查自纠、带头改进作风、带头真抓实干,形成了全体人员上下推进治理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充分利用每周一的例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批示精神,学习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讲话、文件和查处违反工作纪律的通报等,加深全体工作人员对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责任感、紧迫感,提高了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的自觉性。通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了、认识提高了,逐步养成了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和治理“慵懒散”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措施,注重实效

(一)严格控制一般性费用支出

凡属于政府采购目录内的物品,必须经人防办集体研究后按市政府采购的相关程序和要求执行。购买日常办公用品时,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尽力压缩办公用品、耗材支出。节约用电、用水,尽量减少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的待机电耗,不使用与工作无关的电器设备,养成随手关灯习惯,下班前要必须关闭办公设备电源。

(二)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一是严格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本着热情、周到、节约的原则,出台《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上级部门来检查的公务接待活动,一切从简,原则上在机关食堂安排工作餐,工作餐不提供酒水,坚决杜绝铺张浪费。召开各类会议,原则上不挂会标,一律不摆鲜花水果,会议力求精简高效。

二是坚决杜绝了馈赠纪念品行为。公务接待中不馈赠纪念品,不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没有向上级部门馈赠礼品,不存在公-款送礼现象。

三是严格管理各类因公差旅费支出。严格执行中央、省、和我市、市政府、市纪委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各类因公差旅费支出。今年,为学习借鉴外地人防工作的先进经验,促进我市人防工作的提档升级,根据、市政府“解放思想、打破常规、加快发展”的要求,市人防办组织骨干力量赴江苏省张家港市、安徽省天长市进行了考察学习。之前,我们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了申请,得到批准后才外出学习。

(三)严格公务用车管理

制定了《公车使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公务车辆“三定点”(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办公室统一管理、调派使用制度,降低车辆运行成本。禁止公车私用。婚、丧、嫁、娶一律不准用公车;不准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娱乐、渡假和办私事等。节假日期间,公用车辆一律封存到市政府地下停车库。

(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廉政勤政承诺》,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没有违反“禁酒令”和无故迟到、旷工现象。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部打算

通过自查自纠工作,我们在落实“八项规定”和治理“慵懒散”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干部职工队伍思想作风教育需加强;二是服务能力建设需强化;三是制度体系需完善;四是监督检查工作需加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严格按照中央、省、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健全落实“八项规定”的长效机制,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为建设和谐幸福新邹城做出积极的贡献。

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情况报告范文

要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落实“三个规定”。要在全院兴起再次学习贯彻“三个规定”的热潮,要认真学习贯彻领会“三个规定”实质,注重“三个规定”的宣传和执行,使“三个规定”深入全院干警及辖区人民群众心中,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

坚持齐抓共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要坚持齐抓共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好主体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向院党组报告,各部门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严守“三个规定”,狠抓办案纪律。把遵守“三个规定”变成自觉行动,为有效预防“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发挥积极作用。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学习传达“三个规定”要求“全覆盖”。全面落实“三个规定”要求,是高检院、自治区院和分院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大以来历次重要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依法治国重要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把“三个规定”的要求精准传达到办案一线的检察人员,确保全盟两级院的思想和行动全面统一到上级领导机关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

2、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抓好“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标准、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防止出现“零报告”。

3、要对标自治区院要求,进一步强化系统总结。基层院身处司法办案的一线,要自觉发挥优势,找好工作的切入点与实际的结合点,坚持边实践、边总结,探索抓好“三个规定”配套措施的建章立制工作,为深化落实“三个规定”积累宝贵经验。要落实普法责任,加强“三个规定”的宣传引导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媒体监督。

“三个规定”的出台,体现了中央依法治国方略与维护宪法和法律、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的要求,对于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组织学习,深刻领会规定出台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着力提高执法办案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要结合“三个规定”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深刻理解“三个规定”的精神实质,确保学习到位、领会到位、落实到位;结合“三创四建"活动,确保全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在全警深化警示教育,全面进行自查自纠,有针对性研究改进措施,扎实开展创建活动;结合“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全局上下严明“十项要求”,即“学习要加强,士气要提振,作风要硬朗,任务要细化,责任要明确,督办要跟进,保障要到位,配合要顺畅,失责要追究,能者要重用”,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公安队伍。

一是领导干部提高思想认识,以身作则,发挥好“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将该项工作抓实抓细,以更加认真的态度、持久的韧劲,落实“三个规定”,筑牢“防火墙”。

二是将“三个规定”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的形式,要求每一位民警熟练掌握文件内容和要求,切实领会文件精神和实质,确保学习贯彻有效落实。

三是牢固树立法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守“不能过问案件、不敢干预司法”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彻底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文件要求。

(1)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院、自治区高院的部署上来,切实抓好落实,务必取得整改实效。

(2)各部门负责人要落实好“一岗双责”,督促并抓好本部门专项整改工作,结合党支部学习。

计划。

(3)组织工作要做实做细,相关干警要如实提供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不遮不掩,对反映情况不真实、填报数据不准确、报送材料不及时的,要责令补课,严肃问责。

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情况报告

5月6日上午,最高检举行“狠抓‘三个规定’落实,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新闻发布会。

5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以“狠抓‘三个规定’落实,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工作情况,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截至今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主动记录报告2018年以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8751件,其中反映情况、过问了解的占96.5%,干预插手的占3.5%。

最高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潘毅琴介绍,“三个规定”是指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要求对于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2019年8月,最高检制定印发《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把记录报告的重大事项,从司法办案扩大到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监督执纪等五个方面,明确了需要记录报告的具体情形,实行月报告制度,“零报告”的也要报告。

为持续做好执行“三个规定”工作,今年4月,最高检针对记录报告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印发《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了重大事项填报工作,最大程度消除检察人员的思想顾虑;进一步明确了抽查督察、成果运用、责任追究等规定。截至目前,最高检院领导共记录报告有关重大事项95件,最高检机关共记录报告444件。

此次公布的6个典型案例既有领导干部干预插手检察案件,也有检察人员过问司法办案,与当事人、律师不当接触交往的案例;既有因为违反“三个规定”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反面案例,也有按照要求记录报告免除责任追究的正面案例。案例呈现出3个特点:一是风险多来自“熟人”,有的插手、过问来自同级党政领导,有的来自同事、下属、下级院干警,有的来自同学、朋友、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等。二是违纪后果严重,违反“三个规定”的检察人员往往滑向滥用检察权导致司法不公的深渊,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三是主动报告或可免责,在其中一则案例中,检察人员对违规干预过问行为予以拒绝并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情况,因此未因他人请托而受牵连,凸显了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对检察人员履职安全予以防护的“铠甲”作用。

潘毅琴指出,过问案件的占多数,主要是当事人陈述情况、了解进展、担心案件不能公正办理,或者认为处理不公进行反映、举报,体现了社会各方面对检察机关办案的监督。“找不找人、转不转材料,都不影响检察机关公正办案。在社会各界监督下,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逢问必录’,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强化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对司法更有信心,对司法人员更加信任。”潘毅琴说。

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情况报告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党组书记巡察整改情况报告一年来,我认真学习贯彻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县委十三届六次、七次全会决策部署,遵循政协章程,保持廉洁自律,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为工作指南,充分发挥县政协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重要作用,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现将履行职责和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如下: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作为党组书记,我着力强化党章意识,增强执纪严肃性。党章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自觉维护党章。做到党章规定的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党章禁止的必须坚决纠正和查处。着力强化纪律意识,增强执纪自觉性。组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情况报告(通用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xx市xx党组把学习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和《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作为切实落实中央重要部署要求、落实“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的重要表现,将“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和措施,坚持“四个到位”,狠抓贯彻落实,有力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

确保学习认识到位。

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加大对“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力度,不断强化责任落实,一是签订责任书。结合实际,制定《严格遵守“三个规定”“一个办法”责任书》,将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有关要求写入责任内容,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具体要求,增强可操作性,要求把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中,落实在平时的工作中。二是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监督,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建立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

确保宣传引导到位。

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相关内容和举措,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扩大了社会影响力。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xx市人民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监督,为贯彻“三个规定”,促进依法履职,营造了良好氛围。

确保制度建设到位。

建立记录报告制度。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对出现“三个规定”的情形,全面如实记录留痕,建立台账,及时向院纪检组报告,对应当报告而未报告的实行严肃追责。加强监督检查机制。政治部定期对“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向院党组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纪检组协同有关部门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对关键部门、敏感岗位开展个别廉政谈话提醒,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对落实“三个规定”中存在敷衍应付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严肃追责。

为认真贯彻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开展专项教育,落实制度要求。xx县人民法院在全体干警会上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使全体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每位干警都签订了《xx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影响公正办案,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多方支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两个规定”精神,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带头自觉遵守“两个规定”。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平台发布“两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扩大社会影响力。在法院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xx县人民法院落实“两个规定”监督,促进“两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打消思想顾虑,如实全面记录。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根据规定建立、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要求干警全面、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说情、打探或过问案情的,或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并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法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两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审、申请再审等环节中插手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

经过认真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全院干警没有出现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况,也没有出现其他领导违规过问案件、插手案件处理情况。

区公安局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汇报公安局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汇报为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xx区公安局采取了五项措施确保“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有关规定。“三个规定”文件出台后,先后召开党组会、部门中层会和全局干警大会,分层次集中学习“三个规定”精神,引导干警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确保全局干警把规定内容读懂吃透。二是注重记录报告,确保执行到位。要求各部门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对有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要进行全面、如实的记录,不能有遗漏,不能有选择性的记录,并将记录情况定期报纪检部门;加大宣传力度,促进“三个规定”全面落实。我局通过网站、“两微一端”平台发布“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采取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等形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三个规定”的全面落实。四是加强对检察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对确因办案需要,需要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在非工作场所,非工作时间进行接触的,要求办案人员需要提前报分管局长审批,并报纪检组备案;五是加强纪律处分,严肃追究责任。纪检部门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对检察干警办案过程中是否有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是否存在应记录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应报告不报告、违规接触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情形,进行摸排,如发生上述情况,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同时将违规情况予以全局通报,并报市局。

xx县公安局落实“三个规定”严防司法干预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xx县公安局把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规定”与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纪律作风整改活动结合起来,对民警司法行为划红线、亮红灯、设禁区。一是重温“三个规定”,理解规定内涵。组织干警学习“三个规定”原文,正解理解“三个规定”的内容,要求干警对领导机关内部人员、当事人、关系人打探案件情况、说情等影响司法公正的行为敢于抵制,敢记录、会记录。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长鸣纪律警钟。将“三个规定”与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纪律作风整改活动结合起来进行宣传,利用微信网、院内电子大屏、院外电子屏进行宣传提醒,以确保“三个规定”人人知晓、人人遵守的目的。三是加大检查力度,促进自觉守纪。纪检监察部门将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加大检查力度,与各部门负责人一道,深入办案一线进行检查,狠抓落实。四是建立登记制度,按时报送情况。所有办案人员对领导干部和局机关内部人员插手具体案件,干扰司法活动情况,按照要求认真详细进行登记,保留干预、插手、过问时的监控录相、录音,做到有据可查。五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司法公正。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听取人民监督员意见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的监督。

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报告

2020年5月15日上午,乌拉特中旗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对“三个规定”和高检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及《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进行了再学习、再讨论。并研究部署了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利春主持。会上对“三个规定”和高检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及《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进行了系统学习。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结合市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1-4月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的通报》,对我院前期填报情况进行了讨论分析。

杨利春检察长对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进一步将落实“三个规定”和《工作细则》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这项工作作为长期任务来抓,增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行动自觉、思想自觉。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要以上率下,带头填报,进一步织密织牢防范违规行为的制度网络,真正使“隔离带”、“防火墙”发挥作用。二是以典型案例为戒,进一步规范执法,全面如实记录报告有关情况。办案人员更要引以为戒,认真检视自己所办案件,查缺补漏。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务求取得实效。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严格落实月报告制度。并结合案件管理部门开展的案件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报告

下面对202-年市体育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强化四个意识”的要求。

一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是主要责任人,其他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

二要强化警醒意识,思想要跟上新形势,要敬畏法律、敬畏纪律、敬畏组织。

三要强化政治意识,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提高各级讲政治的能力,无论干什么事情都要把讲政治放在第一位。

四要强化效率意识,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今天的事要今天干,防止工作拖沓影响成效。

202-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全面启动之年,是我市“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建设进入“三年有突破”的决战决胜之年,市体育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三是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动力,持续强化监督执纪力度。各级都要做到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实现全市体育工作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报告

在年度工作全面展开之际,我们召开一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层层传导落实主体责任压力,进一步强化各单位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告诉同志们哪些事情必须做、认真做,哪些事情不应做、坚决不能做。下面,我就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讲三个方面的意见,与大家共勉。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科学判断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对惩治和预防腐败规律的深刻认识和战略思考,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性安排。党委的主体责任是由党委的领导地位和党委统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定位所决定的。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

(一)落实主体责任是应对“四大考验”、“四种危险”的现实需要。《论语·颜渊篇》中曾有这样一段话,讲的是孔子的弟子子贡问怎样治理国家。孔子说:“粮食充足,军备充足,老百姓信任统治者。”子贡问:“如果不得不去掉一项,那么在三项中先去掉哪一项呢?”孔子说:“去掉军备。”子贡又问:“如果不得不再去掉一项,那么这两项中去掉哪一项呢?”孔子说:“去掉粮食。自古以来人总是要死的,如果老百姓对统治者不信任,那么国家就不能存在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为什么要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结合当前严峻的反腐败斗争形势看,塌方式腐败、系统性腐败、家族式腐败不断发生,一个个大老虎被揭露出来,数量之多、频率之高,令人触目惊心。如果现在我们再不从严治党、铁腕治吏,将有脱离人民群众,失去党心民心、亡党亡国的危险,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我们一定要做清醒人、明白人,真正把担子担起来,种好“责任田”。

(二)落实主体责任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分析反腐败斗争形势,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任务目标,“要深化标本兼治,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去年年底,x在主持全省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大会时讲到,x。前不久,省委常委、x市委书记x到我市调研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时强调,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最关键、最重要的是全面从严治党,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的政绩和第一责任”的理念,以敢于担当的精神抓好“两个责任”落实。去年以来,市委书记逢会必讲“两个责任”,要求我们带头从严治党,压实管党责任,凝聚党心民心。这些要求,体现了从中央到地方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高度重视,也为我们在新常态下抓好主体责任落实提供了重要遵循。

(三)落实主体责任是加强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的迫切要求。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依纪依法严惩腐败分子,特别是坚决查处了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纪案件,广大群众无不拍手称快、坚决拥护,国际舆论也给予高度评价。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滴水穿石也非一日之功。值得特别注意的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从我市情况看,在高压反腐方面,去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x件x人,比2016年增加x件x人,同比分别上升x%、x%,其中涉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x人;在改进作风方面,市委率先垂范,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宜昌市委二十四条意见,形成了改进作风上行下效的良好局面。2017年,全市性会议、文件同比减少x%以上,评比表彰项目减少x%,全市“三公”经费同比下降x%。同时,市委对x名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干部纪律涣散的市直单位党组书记进行了警示谈话,对x个局党组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一方面,固然是因为我们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力度更大;另一方面,也警醒我们,目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作风顽疾还未根除,落实主体责任只能更紧、不能放松。在座的同志们一定要头脑清醒、态度坚定、旗帜鲜明,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始终绷紧落实主体责任这根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努力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新常态。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成效的决定性因素。从总体上看,当前,我们各部门无论是在思想认识、责任落实上,还是在改进作风、建章立制上,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去年,我带队到部分单位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从检查情况看,有的部门“一把手”没有真正把自己当成“主角”,对从严治党严峻形势缺乏理性的判断和深刻的反思,对落实主体责任缺乏充分的认识,认为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是“实功”,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虚活”,“只挂帅,不出征”;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仅仅满足于一般的口头表态、签责任书,认为这样就算履行了第一责任,很少直接过问、具体研究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有的部门班子成员对落实“两个责任”没有认真学习领会,没有搞清楚该负什么的责任、该履行什么样的职责,甚至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同于其他单项工作。

(二)主体责任不压实。有的部门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不敢担责、不愿负责,未根据本部门实际制定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对领导班子、班子成员所承担的责任没有清单化、项目化、具体化,对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检查、不督办、不考核,没有刚性要求,缺乏程序性、保障性、惩戒性。有的同志习惯当“老好人”,对机关作风建设不敢抓、不敢管,相互批评怕影响团结、自我批评怕失去权威;有的同志新办法不会用,硬办法不敢用,管不住、管不好。

出现这些问题,说到底还是我们自己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造成的。对此,各部门要进一步高度重视,严格要求,无论是“一把手”、班子成员,还是办公室主任、财务人员,都要为自己把好关,认真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名誉账,不要因小失大、心存侥幸。大家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宜昌市委关于落实主体责任的有关要求,始终做到牢记于心,见之于行,行之有果。特别是要重点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在公务接待上,要认真执行接待公函、审批单、发票、消费清单“四件套”报账规定,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中餐不能饮酒;在公车管理方面,要对出车、加油、修车认真审核,实行节假日司机交车、交钥匙;在差旅费管理方面,不能将差旅费作为工作福利平均发放,科室及领导个人包干经费不能在限额内无原则地报销,要坚持勤俭节约、从严审核、据实报销。下一步,市委主体责任办将会同市纪委,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查违规违纪者,定期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不断深化和巩固反对“四风”的成果。

党群工作是党的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也是做好新常态下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面对“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特别是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背景下,我们的党群部门一定要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担当,切实把落实好“两个责任”作为当前的大事、要事、急事,务必抓住、抓紧、抓好。

(一)要增强政治定力。上周,我们都参加了全市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教育培训班,聆听了书记的专题辅导,观看了专题教育片,还分组进行了热烈讨论。关于守纪律、讲规矩,我就不展开讲了。但需要强调的是,在座的各单位负责人在涉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必须以“五个必须”和“五个决不允许”为标尺,保持清醒头脑,站稳政治立场,严格遵守党章,始终与党中央方向一致、号令一致、步调一致。

(二)要健全责任体系。我们常讲,有权必有责,权责必相等。大家既然坐了这把椅子,担任了这个职务,就要负起相应的责任。如何落实主体责任?概括地讲,就是“党委班子不松手、主要领导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党委班子不松手,就是我们各部门的领导班子要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摆在突出位置,与本职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抓在手上、落到实处。主要领导不甩手,就是“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廉洁从政。班子成员不缩手,就是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定期研究、布置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确保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深入到哪里。只有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压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才会形成一个完整的封闭链条,形成闭环效应。

(三)要持续改进作风。前段时间,习近平总书记就查摆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近两年来,通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我们各部门的作风更加务实,工作更加高效,让市委领导、基层部门和人民群众看到了实实在在的变化。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四风”苗头仍然存在,比如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工作纪律松弛、文山会海、庸懒软散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各部门要以“钉钉子”的精神,紧盯关键环节、重要节点,进一步加强教育引导的深度、制度执行的强度、执纪问责的力度。对于那些心存侥幸,有意规避制度、违反纪律的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形成震慑。

(四)要坚持率先垂范。各部门“一把手”要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践行者、引领者、推动者和示范者。要敬畏誓言、敬畏组织、敬畏党纪,珍惜工作、珍惜家庭、珍惜生命,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决不能让腐败之门从自己身上打开,以自身的清正廉洁带动机关干部廉洁从政。作为“一把手”,既要管好自己,还要带好队伍,要经常和班子成员交心谈心,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提要求、多压担子;要坚持“严是爱、宽是害”,从严管理机关党员干部,对违纪违规行为,决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搞姑息迁就、护短遮丑,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一查到底。

(五)要严格责任追究。坐而论道,不如强化问责。现在,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只要是本单位出现作风问题、财经纪律问题和腐败案件的,不但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正如习总书记讲的,“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的重托,不要等问责问到自己头上了还觉得委屈。”因此,我们一定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严肃有力的责任追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保障,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2019年是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70周年。正如习近平所强调,党一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总之,我们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深入改进作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为我市争创“x”四个走在全省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专题报告

今年以来,我院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严格按照县委贯彻实施***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要求,结合最高法院“六项措施”、xx“28条配套规定”及xx委若干规定进行认真学习,加强专项整治,完善规章制度,使“八项规定”在我院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我院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工作,党组书记、院长xx亲自进行工作部署,并由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xx负责主抓此项工作,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办公室、政治部等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并逐项逐条自查贯彻落实情况,确保该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八项规定出台以后,我院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先后在党组会议、环节干部和部门干警的学习会议上,系统传达学习***关于落实八项规定以及******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求全院干警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提升狠抓作风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要求全院干警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贯彻***八项规定精神、转作风改作风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认认真真地查、扎扎实实地改。特别是针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拿出过硬措施,从根源上拔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目前已经向全院干警印发了党员检视问题清单,要求干警从党员意识、担当作为、服务群众、遵守纪律、作用发挥等五个方面开展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同时,还充分利用局域网组织全体干警进行学习,通过认真学习和充分讨论,全体干警深刻领会八项规定和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

按照***八项规定精神、xxxx高院《关于改进司法作风的实施意见》的指导思想,我院以提质增效年活动为契机,以实际行动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一是开展重点专项整治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开展了以下专项整治:涉诉信访维稳问题专项整治;机关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问题专项整治;多占住房、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问题专项整治;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整治;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党员干部“带彩”娱乐问题专项整治;党员干部企业兼(任职)、领取报酬问题专项整治;违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问题专项整治;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整治;到期未结案件专项整治;改判发回案件专项整治;裁判文书质量专项评查评比以及“六难三案“(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专项整治。在三公经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我院加强财务管理、压减“三公”经费开支、严格控制日常经费支出。截至12月底,我院公务接待费支出xx元。因公出国费0元,车辆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xx元。未出现借考察调研之名参观、旅游、度假的现象,未出现违规使用经费的情况;在公车和办公用房管理使用方面:我院一直对公务用车严加管理,制定了《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严格按照规定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院内各部门用车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调度,统一派车,做到保证办案的同时保证车辆行驶、使用安全。除正常办案外,所有警车在下班后必须统一停放在院内地下车库,严格执行警车晚上不在法院外过夜的规定。办公用房方面,党组成员带头于2013年底退出了超标准配的办公用房。搬入新审判大楼后,我院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采取整合、调换、腾退不必要用房等措施压缩办公用房面积,确保不合格用房全部整改落实到位,达到规定标准。目前,我院现有干警xx人,人均办公面积均不存在超标的情况。二是加强督查工作,及时纠正违纪违规行为。今年以来针对纪律作风建设,对全院各庭室监督考勤xx次,监督参加会议考勤xx次,开展审务督查1次(警示谈话22人次),节假日值班安排情况督查xx次,对值班漏岗情况通报批评2人次;重点督察“冷横硬推”的工作态度、“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开庭时间、着装、审限、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在元旦、春节、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定期开展***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对相关禁止性规进行了重申,对违规办理会员卡、消费卡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全院各庭室明查暗访4次。至目前我院未发生一起违规操办婚丧事宜,也未发现有干警违反规定收受“红包”及各种形式的奖金和实物情况。三是坚持有案必查,严肃违纪违法案件查办,纠正违反“八项规定”、“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加强对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线索的受理处置工作。认真落实“院长信访接待日”制度和“五个一”信访工作机制,真包实结,积极化解涉诉信访案件。

三、贯彻落实党***关于“基层减负年”决策部署方面。

***将2019年作为“基层减负年”的部署,充分体现了******心系基层、关爱干部的深厚情怀,体现了党***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狠抓作风建设的坚定决心。我院针对“精简文件会议”“统筹规范督查考核”“完善问责和激励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做了一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文件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标文件中提出的问题和整治措施,一一对号入座,逐项分解,对照检查,以创新方式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实效。三是着力标本兼治。第一时间贯彻落实好文件中的整治措施,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其他可能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问题变异反弹,切实巩固整治成效。

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从严控制各类节庆活动。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规模,减少参加人员,坚持开短会,会议发言和领导讲话要精炼、简短、直接,力戒空话、套话,避免重复。严格会议预算管理,认真履行会议预算事先报批手续。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行网上办案,利用好协同办公系统和公文传输系统,提倡无纸化办公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减少纸质文件,尽量使用电子公文,发文和传阅文件基本全部在网上完成,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经统计,我院今年召开的会议较去年同期减少xx次,下降幅度达xx%。发文数量较去年同期减少xx份,下降幅度达33%。

三、存在问题。

我们在落实“八项规定”和治理“六难三案”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司法为民理念还不牢。有些干警对司法的人民性理解不透,服务意识不强。表现在:有的对社情民意了解不深,缺乏化解矛盾纠纷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有的群众观念淡薄,“冷、横、硬、推”现象仍有存在。主要原因是没有真正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对法院工作的出发点、根本点没有掌握好。二是工作纪律还不够严格。表现在:有的干警上班迟到早退、脱岗串岗、工作不在状态。主要是组织纪律观念不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不高。三是学习教育流于形式。除参加集中规定性的学习教育比较认真外,干警个人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的积极性不高,特别是对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学习理解不够透彻,缺乏学习的主动性、增强本领的自觉性,对待学习思想认识不到位。

四、今后工作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在持续抓好八项规定落实上必须进行再动员、再强调、再部署,突出抓好四项重点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组织广大干警深入学习***八项规定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加强干警的职业道德和执法行为规范教育,利用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强化法治意识,坚决克服有法不依、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廉、对待人民群众态度冷漠、办案效率质量差、司法行为不规范等,要自觉克服不良的司法工作作风。通过学习不断提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能力,用改革创新的精神和办法解决法院工作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坚决防止和克服表太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情况,推动工作创特色、求突破、上层次、上水平。

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针对办文办会、经费使用、车辆管理等管理事项,建立健全相应制度和标准规范,提高制度规定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完善立案信访窗口建设,规范工作制度,改进服务态度,真正把加强群众观念,改进司法作风,促进司法公正;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加强以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法官技能考评、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等为内容的审判管理工作,积极争创审判执行工作良性循环;要把公正司法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更加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把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工作作为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往深里做、往实里做,把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检验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分发挥班子成员的“头雁效应”,坚持做到“从我做起、从领导干部做起”,引导干警认真转作风、治歪风、树新风。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思想教育,加大问责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努力形成一套包括法官“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诫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必为”的激励机制在内的司法廉洁建设制度体系,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清正廉洁、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法官队伍。

四是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夯实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紧盯突出问题,积极履职尽责,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强日常监管、堵塞风险漏洞,坚决防止利用司法权进行权力寻租、以案谋私的情况发生;抓住节日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检查督查,从一件件小事抓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特别是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娱乐场所高消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公车私用等隐形变异问题,要采取上下联动、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手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抓早抓小,严查快处,对规避组织监督、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规违纪的,不论是谁,坚决查处,并实行“一案双查”,对违纪党员干部一律通报曝光。

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报告材料范文

广泛的报道。根据上级的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都要向上级提出报告,反映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思路。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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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这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开展专项教育,落实制度要求。宾川县人民法院在全体干警会上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使全体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每位干警都签订了《宾川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影响公正办案,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多方支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两个规定”精神,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带头自觉遵守“两个规定”。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平台发布“两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扩大社会影响力。在法院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宾川县人民法院落实“两个规定”监督,促进“两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打消思想顾虑,如实全面记录。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根据规定建立、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要求干警全面、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说情、打探或过问案情的,或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并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法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两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审、申请再审等环节中插手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

经过认真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全院干警没有出现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况,也没有出现其他领导违规过问案件、插手案件处理情况。

为认真贯彻《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这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开展专项教育,落实制度要求。xx县人民法院在全体干警会上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使全体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每位干警都签订了《xx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影响公正办案,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多方支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两个规定”精神,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带头自觉遵守“两个规定”。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平台发布“两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扩大社会影响力。在法院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xx县人民法院落实“两个规定”监督,促进“两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打消思想顾虑,如实全面记录。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根据规定建立、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要求干警全面、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说情、打探或过问案情的,或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并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法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两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审、申请再审等环节中插手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

  经过认真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全院干警没有出现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况,也没有出现其他领导违规过问案件、插手案件处理情况。

按照政法委转发《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要求,我院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举一反三,以着力加强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为目标,迅速开展学习落实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通过传达《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的通知》,为深入推进防止干预过问案件、规范司法人员交往行为等“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根据院党组的安排部署,7月11日,派驻**中国法院纪检组长主持召开了我院贯彻落实学习“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工作会议,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针对《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内容,进行了重申学习,加大力度惩治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对审判权行使的违法干预和影响,确保法院公正廉洁司法具有十分重大意义。

深刻领会,准确把握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基本要求,严格执行“不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不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材料或打探案情”、“过问案件要全程留痕”等办案纪律,对违规过问案件行为以及对办案人员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严格查处追责,为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架起“高压线”。以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典型,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举一反三,增强法纪观念,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改进“四风”,切实转变司法作风,把每一个案件的公正裁判作为我们树立人民法院形象的关键环节,用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提升司法公信力。认真查找队伍管理和内部监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扎实推进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切实担当起维护公平正义的重任。

为巩固各项规定落实,切实抓出实效、落到实处,我院要求全院以这次学习为契机,完善长效机制。

(一)要继续深入学习“三个规定”。要采取自学和集体讨论的形式,深入学习“三个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做到熟悉条文、深刻领会、把握实质,让“三个规定”内化于心、落实于行。要提高思想认识,消除思想顾虑,真正将“三个规定”当做每一名办案人员的护身符,强化办案人员的记录责任和履职保护,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要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法院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同事、朋友等关系,过问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打探案情、转递涉案材料、说情打招呼和施加不正当影响,或者提出不符合办案规定的其他要求。严禁借管理、监督、指导之名,违反规定过问他人正在办理的案件。严格执行《规定》明令禁止的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六种接触交往行为。

(三)坚持全面如实记录《**中国市人民法院案件全程留痕卡》。无论是司法机关内部的领导或其他工作人员,还是司法机关外的相关领导或其他人员;无论是以单位组织的名义,还是以个人名义;无论是以命令的态度直接干预、过问,还是以指导的方式间接干预、过问;无论是直接对案件承办人进行干预、过问,还是通过承办人的亲属、领导进行干预、过问,都应当全面、如实、及时地予以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永久存储,有据可查,时刻接受人民和社会的监督。

通过学习《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充分认识到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要警钟长鸣,耐得住诱惑,守得住底线,经得起考验,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我警醒,自我约束,切实把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记在心里,把责任扛在肩上,把要求落实在具体的执法办案中。

  确保学习认识到位。

  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确保宣传引导到位 。

  确保制度建设到位 。

为认真贯彻《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这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开展专项教育,落实制度要求。宾川县人民法院在全体干警会上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使全体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每位干警都签订了《宾川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影响公正办案,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多方支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两个规定”精神,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带头自觉遵守“两个规定”。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平台发布“两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扩大社会影响力。在法院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宾川县人民法院落实“两个规定”监督,促进“两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打消思想顾虑,如实全面记录。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根据规定建立、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要求干警全面、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说情、打探或过问案情的,或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并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法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两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审、申请再审等环节中插手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

经过认真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全院干警没有出现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况,也没有出现其他领导违规过问案件、插手案件处理情况。

为认真贯彻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开展专项教育,落实制度要求。xx县人民法院在全体干警会上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使全体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每位干警都签订了《xx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影响公正办案,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多方支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两个规定”精神,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带头自觉遵守“两个规定”。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平台发布“两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扩大社会影响力。在法院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xx县人民法院落实“两个规定”监督,促进“两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打消思想顾虑,如实全面记录。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根据规定建立、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要求干警全面、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说情、打探或过问案情的,或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并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法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两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审、申请再审等环节中插手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

经过认真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全院干警没有出现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况,也没有出现其他领导违规过问案件、插手案件处理情况。

按照政法委转发《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要求,我院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举一反三,以着力加强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为目标,迅速开展学习落实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通过传达《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的通知》,为深入推进防止干预过问案件、规范司法人员交往行为等“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根据院党组的安排部署,7月11日,派驻**中国法院纪检组长主持召开了我院贯彻落实学习“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工作会议,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针对《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内容,进行了重申学习,加大力度惩治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对审判权行使的违法干预和影响,确保法院公正廉洁司法具有十分重大意义。

深刻领会,准确把握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基本要求,严格执行“不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不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材料或打探案情”、“过问案件要全程留痕”等办案纪律,对违规过问案件行为以及对办案人员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严格查处追责,为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架起“高压线”。以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典型,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举一反三,增强法纪观念,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改进“四风”,切实转变司法作风,把每一个案件的公正裁判作为我们树立人民法院形象的关键环节,用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提升司法公信力。认真查找队伍管理和内部监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扎实推进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切实担当起维护公平正义的重任。

为巩固各项规定落实,切实抓出实效、落到实处,我院要求全院以这次学习为契机,完善长效机制。

(一)要继续深入学习“三个规定”。要采取自学和集体讨论的形式,深入学习“三个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做到熟悉条文、深刻领会、把握实质,让“三个规定”内化于心、落实于行。要提高思想认识,消除思想顾虑,真正将“三个规定”当做每一名办案人员的护身符,强化办案人员的记录责任和履职保护,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要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法院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同事、朋友等关系,过问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打探案情、转递涉案材料、说情打招呼和施加不正当影响,或者提出不符合办案规定的其他要求。严禁借管理、监督、指导之名,违反规定过问他人正在办理的案件。严格执行《规定》明令禁止的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六种接触交往行为。

(三)坚持全面如实记录《**中国市人民法院案件全程留痕卡》。无论是司法机关内部的领导或其他工作人员,还是司法机关外的相关领导或其他人员;无论是以单位组织的名义,还是以个人名义;无论是以命令的态度直接干预、过问,还是以指导的方式间接干预、过问;无论是直接对案件承办人进行干预、过问,还是通过承办人的亲属、领导进行干预、过问,都应当全面、如实、及时地予以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永久存储,有据可查,时刻接受人民和社会的监督。

通过学习《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充分认识到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要警钟长鸣,耐得住诱惑,守得住底线,经得起考验,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我警醒,自我约束,切实把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记在心里,把责任扛在肩上,把要求落实在具体的执法办案中。

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自我约束。全院法官干警要充分认识到《三个规定》是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加强自身纪律约束的重要保障,院党组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贯彻执行,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公正廉洁司法。要常怀敬畏之心,增强规矩意识,做到慎独、慎微、慎行。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xx的良好形象。

要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落实“三个规定”。要在全院兴起再次学习贯彻“三个规定”的热潮,要认真学习贯彻领会“三个规定”实质,注重“三个规定”的宣传和执行,使“三个规定”深入全院干警及辖区人民群众心中,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

要坚持齐抓共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好主体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向院党组报告,各部门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严守“三个规定”,狠抓办案纪律。把遵守“三个规定”变成自觉行动,为有效预防“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发挥积极作用。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学习传达“三个规定”要求“全覆盖”。全面落实“三个规定”要求,是高检院、自治区院和分院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大以来历次重要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依法治国重要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把“三个规定”的要求精准传达到办案一线的检察人员,确保全盟两级院的思想和行动全面统一到上级领导机关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

2、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抓好“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标准、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防止出现“零报告”。

3、要对标自治区院要求,进一步强化系统总结。基层院身处司法办案的一线,要自觉发挥优势,找好工作的切入点与实际的结合点,坚持边实践、边总结,探索抓好“三个规定”配套措施的建章立制工作,为深化落实“三个规定”积累宝贵经验。要落实普法责任,加强“三个规定”的宣传引导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媒体监督。

“三个规定”的出台,体现了中央依法治国方略与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的要求,对于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组织学习,深刻领会规定出台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着力提高执法办案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要结合“三个规定”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深刻理解“三个规定”的精神实质,确保学习到位、领会到位、落实到位;结合“三创四建"活动,确保全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在全警深化警示教育,全面进行自查自纠,有针对性研究改进措施,扎实开展创建活动;结合“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全局上下严明“十项要求”,即“学习要加强,士气要提振,作风要硬朗,任务要细化,责任要明确,督办要跟进,保障要到位,配合要顺畅,失责要追究,能者要重用”,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公安队伍。

三是牢固树立法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守“不能过问案件、不敢干预司法”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彻底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文件要求。

一是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最高院、自治区高院的部署上来,切实抓好落实,务必取得整改实效。

二是各部门负责人要落实好“一岗双责”,督促并抓好本部门专项整改工作,结合党支部学习计划安排落实好“三个规定”学习工作,做好摸底自查。

三是组织工作要做实做细,相关干警要如实提供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不遮不掩,对反映情况不真实、填报数据不准确、报送材料不及时的,要责令补课,严肃问责。

xx市xx党组把学习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和《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作为切实落实中央重要部署要求、落实“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的重要表现,将“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和措施,坚持“四个到位”,狠抓贯彻落实,有力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

深刻认识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三个规定”及《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一是分别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院干警大会进行传达学习,引导干警提高政治站位,领会精神实质。并将有关规定摘编资料印发到每一个干警,使全体干警了解、熟悉、掌握具体规定内容。二是对违反“三个规定”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讨论,每个干警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增强了纪律规矩意识。三是组织“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知识测试,采取闭卷形式,全体检察人员积极参加,认真作答。通过考试,进一步检验了全体干警对规定内容掌握情况,达到了以考促学、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的目的。

加大对“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力度,不断强化责任落实,一是签订责任书。结合实际,制定《严格遵守“三个规定”“一个办法”责任书》,将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有关要求写入责任内容,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具体要求,增强可操作性,要求把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中,落实在平时的工作中。二是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监督,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建立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

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相关内容和举措,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扩大了社会影响力。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xx市人民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监督,为贯彻“三个规定”,促进依法履职,营造了良好氛围。

建立记录报告制度。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对出现“三个规定”的情形,全面如实记录留痕,建立台账,及时向院纪检组报告,对应当报告而未报告的实行严肃追责。加强监督检查机制。政治部定期对“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向院党组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纪检组协同有关部门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对关键部门、敏感岗位开展个别廉政谈话提醒,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对落实“三个规定”中存在敷衍应付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严肃追责。

为认真贯彻《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这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开展专项教育,落实制度要求。宾川县人民法院在全体干警会上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使全体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每位干警都签订了《宾川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影响公正办案,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多方支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两个规定”精神,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带头自觉遵守“两个规定”。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平台发布“两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扩大社会影响力。在法院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宾川县人民法院落实“两个规定”监督,促进“两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打消思想顾虑,如实全面记录。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根据规定建立、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要求干警全面、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说情、打探或过问案情的,或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并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法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两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审、申请再审等环节中插手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

经过认真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全院干警没有出现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况,也没有出现其他领导违规过问案件、插手案件处理情况。

市安监局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情况报告全文

市纪委督查组各位领导:

今天,市纪委工作督查组在百忙之中亲临我局督查指导工作,在此,我谨代表安监局全体干部职工对各位领导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也希望各位领导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支持、关注安监的建设和发展。下面,我就安监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简要汇报。

一、认识到位,行动迅速。

今年以来,安监局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纪委“九个严禁”和省、市关于《春节和“两会”期间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有关要求的贯彻落实。先后在班子办公会和干部职工会议上,系统学习传达中央关于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并于2月1日再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第一时间传达昆明市及我市《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紧急通知》要求,就进一步提高认识,狠抓节日期间有关工作落实提出了具体意见。要求每个党员干部既要严格对照廉洁从政各个方面的行为规范,逐项进行自查,及时纠正问题;又要模范遵守各项廉政规定,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自觉接受监督,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杜绝违反省纪委“九个严禁”行为的发生。减少发文和会议数量,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做实事;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解决安全生产面临的难点问题。

二、转变作风,强化落实。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纪委“九个严禁”要求的指导思想,我局严格认真落实《廉政准则》、《重大事项报告》、《禁止发送和收受“红包”的规定》等可操作、可量化的规章制度,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减轻基层负担为突破口,要求各分管领导对单位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具体抓落实,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

近期,我局客观分析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每一名干部做起,从每一项工作部署做起,把严格遵守省纪委“九个严禁”当作转变作风的标杆,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正确引导干部厉行节约,弘扬艰苦奋斗作风,坚决反对奢侈浪费,公务接待严格按标准执行,做到热情、简朴,引导好、发挥好干部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积极作为,不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突出干部职工对领导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个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坚决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对照各项规定,我局对局机关及各科室进行了自查自纠,未发现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纪委“九个严禁”要求的情况。在春节及各传统节日期间,我局未发生违反规定向职工个人或其他单位发放、赠送“红包”及各种形式的奖金和实物。干部职工的相互走访,也未出现收送红包礼品现象。在公务接待中,从未出现使用高档烟酒、虚开发票报销接待费用等违规现象,塑造了安监廉洁自律形象,营造出风清气正的安全发展环境。

三、完善制度,提高执行力。

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奢侈浪费的行为。我局主要从精简会议和文件,认真执行会议、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规定,严禁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等方面推进建设节约型机关。

一是本着少开会、开短会的原则简化会议程序严格控制会议数量、时间和规模,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二是严格控制纸质文件的发文数量和文件字数为保证文件质量,我局在核稿上由办公室统一把文字关,完稿后发送实行“单一出口制”,以此减少和杜绝文件错发、乱发、滥发现象三是实现了文件电子化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网优势,加大工作人员的计算机操作培训,实现办公室人人能用电脑收发、浏览、处理文件,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

2012年,我局根据昆明市安监局行政审批项目行政许可工作的安排,对我局承接的行政审批项目及范围进行了重新调整调整后,取消2项行政许可项目,保留3项行政许可项目,大大方便了人民群众,提高了行政效率,忠实履行了权为民所用的承诺,减少了审查程序和环节,减轻了企业负担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局内部审批事项办理程序、审批表格和相关文书,在政府信息网、安全生产信息网上公示了审批事项的依据、办理时限以及申请办理条件和申请资料建立起了审批条件明确,程序科学,时限合理,公开透明的内部审批程序,为申请人提供了良好的行政服务杜绝了超范围审批项目、变相审批或擅自增加审批项目的现象存在,内部审批项目均严格按照对外公布的时限进行审批,无超时、积压审批的现象发生

我局财务制度明确规定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同志来参观、考察和指导工作,陪同人员原则上只能是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街道、市级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到我局联系工作,要按统一接待标准由办公室负责人安排各种公务接待中需报销的票据,必须是财政或税务部门监制的正规发票,报销人须在发票上写明用途并签名,经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审查后,送主要领导审批后报销

近年来,我局严格按公务用车编制和标准配备使用车辆,并制定了车辆管理制度,坚持公车公用,杜绝私人用车车辆维修保养实施定点维修,车辆的加油在城区实行定点加油,车辆必须到指定地点停放,驾驶员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秩序,违章的经济处罚由驾驶员自行承担等规定加强车辆的管理

我局在采购制度中明确规定:各科室购买办公用品、印刷资料,须统一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核准后,报分管办公室的领导审批后统一购买和印刷办公室购买的办公用品,认真做好物品的登记保管工作,使用人在领取实物时要签字,以此做到物尽其用,有条不紊

各位领导,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紧密结合单位职能,围绕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省纪委“九个严禁”和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要求,狠抓廉政教育和制度建设,提升行政行为的主动性和服务质量,加强廉政建设,塑造安监廉洁自律形象,营造风清气正的安全发展环境。

谢谢大家!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报告

中共灌阳县县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通知》(灌发〔2014〕53号),对学习贯彻“八项规定”有关事项作出具体要求。2014年4月3日,中共灌阳县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改进干部作风的四条规定》(灌发〔2014〕10号),对进一步加强机关和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作出具体规定。我局积极行动,对照“八项规定”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安排,周密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规定,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中央“八项规定”下发后,我局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八项规定”具体内容。党组书记陈咸灌辅导学习了“八项规定”的要求,会上大家进行了讨论发言,认真领会“八项规定”的内容。每月组织大家学习中央、自治区、桂林市、县委有关“八项规定”的最新要求,今年以来共组织集中学习有关规定7次,进一步提高大家的思想认识和政治素质。

我局专门召开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有关规定的具体措施,制定印发了《灌阳县司法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灌司通〔2014〕3号),从改进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注重调研实效,精简会议、减少会议数量、提高会议效率、严控会议经费,精简文件简报、控制发文数量、压缩公文篇幅、增强公文时效,精简各类活动、减少事务活动、规范检查考核、规范考察出访,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生活待遇规定、压缩经费支出、合理利用资源,加强督促检查等六个方面进行规范,提出明确要求15条措施。

一是减少调研次数,注重调研实效。局领导班子和机关各股室到基层司法所调研次数减少,提高了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精简了会议,严格控制会议经费。今年把召开的“六五“普法中期检查迎检工作会议、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合并为一个会议,并把会议时间进行压缩,精简会议程序,会议不摆放花草和桌卡,节省了会议经费。三是清理文件、简报,控制发文数量。能不发文的文件坚持不发,确需印发的文件严格控制篇幅,能用电子邮件发文的的,不再印发文件。四是合理利用资源,节约用水用电,减少用车次数。坚持实用节约原则,反对铺张浪费,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不准公车私用和私驾公车。

我局把做好监督检查作为长期工作抓好,在春节期间、节假日期间,对局机关和干部职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桂林市、县委有关规定要求进行监督检查,没有发现违反规定的情况。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报告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若干规定督查情况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的通知》(x办发〔20pc〕x号)文件精神,我局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为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局根据文件精神内容,全面增强了自查自纠的主动性、自觉性,形成“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我局建立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局各科室负责人组织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责任制,周密部署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对工作不认真、敷衍了事的人,坚决追究其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有效工作机制,使自查工作产生了良好的全面效应,确保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我局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展开动员,做到人人皆知、全员参与。局主要领导强调抓实抓好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落实,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关键之举,要积极响应、主动参与,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高度严格的要求,切实查找问题和不足。

对照“全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若干规定督查情况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的总要求,我局对全县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进行了全面的排查,目前莲花县区域范围内没有发现有私人会所。

严格遵守“全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若干规定督查情况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坚决落实上级的各项要求,抓好私人会所的把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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