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与子全集读后感(精选13篇)

时间:2023-12-14 20:43:39 作者:字海

读后感是读者在读完一本书后,记录自己对书中人物、故事情节、主题思想等方面的理解和感悟的文字表达。下面是几篇学生们写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启示和思考。

鲁迅全集读后感

秋风瑟瑟的日子,漫步蛟河的红叶谷,不知道是大自然放飞了我的感情,还是淤积在心中的闷气终于有了释放的机会;按我平常的体力,说什么也是疯狂不了那么整整一天的时间的。等到晚上回到家,我还真的觉得有些累了;洗了澡躺倒在床上,不觉就进入梦乡,好久时间了,我还没有过就这样在几分钟的时间里就进入了梦乡。

不知道是因为太累的缘故,还是因为在自然里一下子找到了心灵的感觉;我竟然还能做梦,而且梦到了满山遍野的鲜花,梦到了在山花中有一位老者,当我走近一看,原来是鲁迅先生;他朝我笑了笑,要知道,在我的印象中,他老人家还从来没有笑过。大概是因为这么奇怪的一笑,竟然把我从睡梦中给惊醒过来。睁开眼睛,发现已经到了后半夜,我不知为什么却没有了睡意。

梦里能看见鲁迅先生,这可是我多年没有遇到过的情形;不过在我的人生理念中,鲁迅可是给我难以估量的影响,给了我无法想像的动力。我悄悄起床,从书架上取下一本关于鲁迅的书,又悄悄的回到床上。其实这也就是一种心境,对于鲁迅先生我是不需要什么书去借助回忆的;但多少年了,这就是一种习惯,不论去想什么,总是喜欢手中拿着一本相关内容的书。

到底鲁迅先生是什么时候进入我的视野,我现在已经记不清是什么时候了,不过读鲁迅的文字好像还是从祥林嫂开始的;当时读鲁迅的文章只有一种感觉,那就是一种厚重,而且是从未有过的那种厚重。在那个算是小说的故事中,我记住了贺老六,记住了祥林嫂,记住了阿毛,当然还有那个不让祥林嫂去端祭品的老爷。说来也就是奇怪,读鲁迅的文字尽管当时还不能理解其内涵,可是却能记住故事的一切;不知道是鲁迅笔下有什么特别的魅力,还是因为他所塑造的人物总能给人心灵的震撼;总之,喜欢鲁迅我就是从祥林嫂开始的。

不过随着年岁的增长,我开始阅读鲁迅的杂文,开始走进鲁迅先生的精神世界;尽管我知道鲁迅是一种民族精神的象征,在他的身上孕育了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一种人文情怀;要真正走进他的精神世界,那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不知道是在初中,还是在小学,我们的课本上有鲁迅先生一篇为了忘却的纪念,当时这篇文章是在老师的解读中进行领会的;那个时候我的心灵还不象现在这么的完善,还不象现在这样的具有冲击力;当时只是感觉鲁迅有一种时代的精神,有一种敢于直面社会的人伦勇气。不过后来我读到了鲁迅的阿q正传,终于开始了对一代文化伟人的追求之旅。

关于阿q,在他走到这个世界以来,论说的文字恐怕已经没有办法去进行统计和归纳了;不过对于这篇小说我却读过不知道已经有多少回了,对于阿q我也不知道思考了多少次;因为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人仿佛都唾弃,仿佛都嗤之以鼻的市侩小人物,竟然能融进中华民族的血液之中。

我不知道鲁迅是怎么想着构思出这么一个可怜的人物形象;但是我却隐隐的感到,他之所以当年能弃医从文,之所以为了一种信念和自己的同胞兄弟反目为仇,就是因为,他知道,在中国人的骨子里已经有了一种让社会无奈和哀叹的细胞;他想诊治,可他也知道自己的力量单薄,知道一个民族从远古走来自然是因为有它走来的理由;所以,鲁迅一生都不能让自己从自我的羁绊中解脱出来;不然他是不会给自己的杂文小集取名叫呐喊的。

到处给人说他就是“革命党”,结果人家要杀“革命党”,自然他就被砍了头;可悲的是,就在被砍头的路上,还生怕别人说他不象“革命党”,还想着小尼姑的大腿是那么的美妙。就是在砍头的契约上画押的的时候,他还是那么的认真,那么的小心,生怕自己把圆圈画不圆,生怕被别人笑话。

阿q就是这样的走完了自己的一生;不过当年鲁迅写出这样的传世之作,却纯粹是一种偶然;因为这样的文字他是以连载的方式,随写随发,最后就成了今天的这个样子。我记不清楚是在哪里,鲁迅曾经说过,当时他没有安排阿q去死,可是写到后来,他觉得阿q不能再活下去了,于是只能安排这样的结局。阿q是应该死掉的,也许在鲁迅先生的潜意识中一直就有这样的愿望;可是做为艺术形象的阿q是死掉了,可是在现实生活中,阿q这样的人物仿佛现在不但没有绝迹,反倒多了起来。我想,如果鲁迅先生能活到今天,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感慨。

后来我买了一套鲁迅全集,没事情的时候总喜欢翻翻,不知不觉我就这样走进了鲁迅所构设的那个世界。有时候我也知道,就凭自己现在的这点能耐,就凭自己现在的这点积淀,要想领悟鲁迅,那简直就是痴心妄想。不过读了多年鲁迅的书,说在我的灵魂中没有烙上什么印记,那也是不可能的;记得鲁迅不知在那篇文章中说:“在我的后院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还有一棵也是枣树。”本来很是平常的描述,可是用这样的方式来传送自己的一种心境的文字,好多年了,一直就深深的印刻在我的心里。记得也曾听到过有些文化界的高人诠释过这段文字,尽管觉得他们说的似乎也有道理,但我总还是觉得诠释的过程本身就有许多美中不足。因为鲁迅在写出这样的文字的时候,也许没有刻意,就是自己原始心境中感情的一种自然流露。

“在这个世界上本来是没有路的,但人走的多了也就成了路。”其实这就是一个特别浅显的道理,但是从鲁迅的笔下写出来,就能给人留下无与伦比的震撼。也许这不光是文字的力量;也许这之中有着一种对生命的认可。我在过去写的许多文字中都曾经引用过这段话,每次用到的感觉就是不一样,而且带来的效果也不一样。大概中国的文字就有这样的精妙之处,或者说,是鲁迅赋予了中国文字一种新鲜的生命和活力。反正,尽管我现在很难完整的记起鲁迅的那篇文章,但是,在我那些不成器的文字中自己多多少少也能感觉到鲁迅留给我的痕迹。

有人说,鲁迅很有反叛精神;在鲁迅的人生轨迹中,我们也许能够看到一个穿着长袍的老人,一支接一支的吸着烟卷;尽管最后他结束生命的方式和这些可恶的香烟有关系;不过我想他老人家一定不会后悔,一定不会让自己的生命沉沦在一种烟雾缭绕的梦境之中。我知道,现在研究鲁迅的人很多,而且还有不少是因为鲁迅而成了著名的学者和专家;但是鲁迅留下的就是他的那些传世的文字,也许是可知可感悟,永远也无法去用语言来表述。因为任何传世的东西都有其深奥的理由在里边,都有其不可知的玄妙令人神往。

鲁迅的婚姻也曾留下遗憾,尽管后人用他和自己的学生许广平的爱情故事在诠释爱情的伟大;但是,我不知道为什么总是从鲁迅留给我们的他的那些照片的脸上看到一种苦难和哀愁。有人说,这是一张忧国忧民的脸,但是我却一直无法说服自己去认同这样的观点。也许在鲁迅的心灵深处,还有另外的一种感情惆怅。因为在他留给我们的那些文字的背后总是有着一种让人无法解读的隐痛。

鲁迅是一个说不完的话题;鲁迅是中国文化中的一种现象;本来在我的心目中,鲁迅应该属于中华的文化,中华的精神;可是,也许是我们的这个社会留驻这样的伟人时间太长,也许是我们今天有不少的人也想让自己成为鲁迅笔下的阿q先生;竟然莫名其妙的设想起来,如果鲁迅能活到今天,那么会是个什么样的结果?过去我说过,历史不能重复,历史更不能假想;今天我仍然还是这样的观点;鲁迅就是他所处的那个时代的产物;就和今天不可能出现鲁迅这样的人物一样。大家的心意我明白,是想用鲁迅来阐释当今社会的一种无聊;可是这样对鲁迅却实在是太不公平了,因为我们生存的世界发展到今天,留下的就是我们这些无聊的饿庸人。如果现在要用一个庸人的心理感受来诉说鲁迅伟大的一生,也许我们的这个社会还就真的没有了希望。

听说鲁迅的后代为了鲁迅的著作版权到处和出版社打官司;我没有去考证过这些消息的来源是否可靠;不过我想,把一个属于中华的财富不管怎么样的归到个人的名下,都是对鲁迅精神的最大亵渎。我想,鲁迅没有想着自己死后还要给自己留下什么;如果真的有了这样的想法,也许今天我们看到的鲁迅全集恐怕就不是现在的样子了。

写到这里我突然想起,有人也曾探讨过李白为什么后人都是庸人的原由;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因为李白嗜酒如命,破坏了遗传基因,所以?。也许这是对的,因为这是科学;也许没有根据,因为李白的后人没有再留下李白那样伟大的诗章。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属于人类的伟人是不可能复制的;说什么“老子英雄儿好汉”,纯属扯淡。

不觉间,我看遮挡着窗帘的窗子,才发现真的东方已经鱼肚白了:“我想到了鲁迅先生,想?”

鲁迅全集读后感

秋风瑟瑟的日子,漫步蛟河的红叶谷,不知道是大自然放飞了我的感情,还是淤积在心中的闷气终于有了释放的机会;按我平常的体力,说什么也是疯狂不了那么整整一天的时间的。等到晚上回到家,我还真的觉得有些累了;洗了澡躺倒在床上,不觉就进入梦乡,好久时间了,我还没有过就这样在几分钟的时间里就进入了梦乡。

不知道是因为太累的缘故,还是因为在自然里一下子找到了心灵的感觉;我竟然还能做梦,而且梦到了满山遍野的鲜花,梦到了在山花中有一位老者,当我走近一看,原来是鲁迅先生;他朝我笑了笑,要知道,在我的印象中,他老人家还从来没有笑过。大概是因为这么奇怪的一笑,竟然把我从睡梦中给惊醒过来。睁开眼睛,发现已经到了后半夜,我不知为什么却没有了睡意。

梦里能看见鲁迅先生,这可是我多年没有遇到过的情形;不过在我的人生理念中,鲁迅可是给我难以估量的影响,给了我无法想像的动力。我悄悄起床,从书架上取下一本关于鲁迅的书,又悄悄的回到床上。其实这也就是一种心境,对于鲁迅先生我是不需要什么书去借助回忆的;但多少年了,这就是一种习惯,不论去想什么,总是喜欢手中拿着一本相关内容的书。

到底鲁迅先生是什么时候进入我的视野,我现在已经记不清是什么时候了,不过读鲁迅的文字好像还是从《祥林嫂》开始的;当时读鲁迅的文章只有一种感觉,那就是一种厚重,而且是从未有过的那种厚重。在那个算是小说的故事中,我记住了贺老六,记住了祥林嫂,记住了阿毛,当然还有那个不让祥林嫂去端祭品的老爷。说来也就是奇怪,读鲁迅的文字尽管当时还不能理解其内涵,可是却能记住故事的一切;不知道是鲁迅笔下有什么特别的魅力,还是因为他所塑造的人物总能给人心灵的震撼;总之,喜欢鲁迅我就是从《祥林嫂》开始的。

不过随着年岁的增长,我开始阅读鲁迅的杂文,开始走进鲁迅先生的精神世界;尽管我知道鲁迅是一种民族精神的象征,在他的身上孕育了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一种人文情怀;要真正走进他的精神世界,那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牐牪恢道是在初中,还是在小学,我们的课本上有鲁迅先生一篇《为了忘却的纪念》,当时这篇文章是在老师的解读中进行领会的;那个时候我的心灵还不象现在这么的完善,还不象现在这样的具有冲击力;当时只是感觉鲁迅有一种时代的精神,有一种敢于直面社会的人伦勇气。不过后来我读到了鲁迅的《阿q正传》,终于开始了对一代文化伟人的追求之旅。

关于阿q,在他走到这个世界以来,论说的文字恐怕已经没有办法去进行统计和归纳了;不过对于这篇小说我却读过不知道已经有多少回了,对于阿q我也不知道思考了多少次;因为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人仿佛都唾弃,仿佛都嗤之以鼻的市侩小人物,竟然能融进中华民族的血液之中。我不知道鲁迅是怎么想着构思出这么一个可怜的人物形象;但是我却隐隐的感到,他之所以当年能弃医从文,之所以为了一种信念和自己的同胞兄弟反目为仇,就是因为,他知道,在中国人的骨子里已经有了一种让社会无奈和哀叹的细胞;他想诊治,可他也知道自己的力量单薄,知道一个民族从远古走来自然是因为有它走来的理由;所以,鲁迅一生都不能让自己从自我的羁绊中解脱出来;不然他是不会给自己的杂文小集取名叫《呐喊》的。

我一直在想,阿q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到底在中华民族的血脉中占有怎样的位置;头上长了疮,却不许别人说长了疮;明明胆小害怕,却要强装着精神去捏一把人家小尼姑的大腿;明明自己什么都不是。

《三体全集》读后感

也有人说,程心代表了我们大部分普通人,一是因为她是普通人选出来的,二是她的所作所为也是普通人的正常反应。我不这么认为,普通人很多还是会掂掂自己的斤两吧?没有金刚钻就不要揽瓷器活。她不仅占了维德的位置,还次次紧要关头拖后腿。我很奇怪,难道未来没有刺客?愚蠢无知又无情的人类面对她的时候,倒是宽容到极点了,这点有些不合大刘对普通大众的人设啊,总之,推荐推荐。

鲁迅全集读后感

鲁迅在小说、诗歌、散文、杂文上均有建树。他写的小说不多。但却是中国小说发展史上重要的里程碑。

鲁迅曾经写过一篇小说,名字叫《示众》,小说中充分展示了看与被看的关系。

鲁迅的小说《示众》,小说中所有的人只有一个动作:看,他们之间只有一个关系:一面看别人,一面被别人看。每天每刻,都处在被众目睽睽地看的境遇中,而自己也在时时窥视他人。时不时的在互相堵、挡、塞着,挤压着他人的生存空间,于是就引起无休止的争斗,打着、冲着、撞着、麻木着…这就是中国人的基本生存方式,也构成了人与人之间的基本关系。

这是一个病态的社会,特点是:处于被看地位的是下层社会的人,是供他人来鉴赏的;而看客也不忘演戏,叹息一番,以获得自我崇高感,然后满意地离去。

其实,《药》中还将这“看”与“被看”的关系上升为“吃”与“被吃”的关系。夏瑜为革命而牺牲了,而却被无知的小栓吃掉了。革命者的鲜血就这样被糟蹋了。鲁迅就希望通过这样的结局在读者的心灵中引起拷问,希望从而唤醒民心,并反思革命失败的原因。这就是鲁迅写这篇文章的主要目的所在了。

鲁迅的其他作品大多采用了这个“示众”的描述方式。《祝福》中的祥林嫂是“被看”,乡村里的人是“看客”;《啊q正传》里的啊q既是“看客”也是“被看”之人;《呐喊自序》中革命者因杀头而“被看”,中日学生均为“看客”等等。而鲁迅小说成功的原因之一,大概就是他采用了这样的一种令人哭笑不得的特殊模式。

鲁迅希望人们在读他的小说的时候得到一种警醒,一种反思,一种启示。鲁迅深刻地感到改造国民性的迫切感,他希望通过他的笔唤醒那些麻木而善良的灵魂,希望他们和他一样并肩作战,一起努力,为推翻吃人的社会而斗争。

鲁迅小说中的“示众”描写反复出现,令人当时的人印象深刻,过目难忘,反复思考。于是,他达到了他的写作目的,“揭出痛苦,引起疗救的注意。”所以,他是成功的。

《三体全集》读后感

龟龟,龟龟,龟龟,欲辨已忘言,10多个小时是值得的,我会再重新读一遍的。叶文杰,罗辑,云天明,维德,程心,我们会再次相遇的。

这个世界是可知的还是不可知的,我们最终真的能了解这个世界所有的真相吗?人类一步一步的走在捡贝壳的路上,我们有时间或者未来这个捡贝壳,或者说孩子真的能力把贝壳全部背在身上吗?须知海里不止有贝壳。

慢慢的走着,慢慢的走着,慢慢的前进,慢慢的去探索,怀着敬畏,揣着谦虚,时不时的看看来自几十个天文单位外的星光,我们提了提手中贝壳,明白未来还很漫长。

鲁迅全集读后感

读罢才知道先生竟陪我走过这么长的路。无论是小学、初中、高中语文,其文章一直穿插其中,但凡有点记忆的人都应该记得:

从未想过我也会有这一天,又有再看这些文章的冲动,更没想到看完之后还觉得深有体会,必须写点什么东西聊表心意。看来对很多事物的理解总是需要时间。

记起以前和同学互相调侃:

又吃乌鸦炸酱面„„。

我真傻,真的,我单知道„„。

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我懂得„„。

中国的男人,本来大半都可以做圣贤,可惜全被女人毁掉了„„。

都说中学生讨厌鲁迅的文章,其实也不尽然吧。不然为什么某些熟悉的句子大都挂在嘴边?

一直在想“经典”二字的定义是什么。用我不恰当的话来解释,就是你经常听别人谈论的一个人、一个熟悉的情节,你不知道它来自哪里,直到有一天,你翻开一本书,才恍然大悟,原来是这么回事。

说说《狂人日记》吧。我所了解的文学常识告诉我,它是中国第一部现代白话小说。没看过,但据说就是吃人。今日一看,果然名不虚传——还不就是吃人嘛。只是在可笑的基础上多了点什么东西。怪不得说读书——最智慧的行为。

《三体全集》读后感

看完后除了震撼还是震撼!

大刘带给我的震撼不仅仅是他那恢宏的世界的建造,更是他那冷静、直白而又严谨的文笔,令我重新思考了“人”存在的方式与价值,现代物理学的发展,宇宙的未来。

我们生活在宇宙中,然而,宇宙中最轻描淡写的就是时间,几百亿光年的时间就可能变成几十天,那我们短暂的几十年不过是沧海一粟、白驹过隙罢了。

程心最后就差一步就能看到心系她几个世纪的云天明,可就差这一步,几百亿光年过去了,云天明终究是错过了。第一次快死之时,他送给了程心一颗星星,改变了程心的人生,几百亿光年后,在程心的星星上,程心又得到了几百亿光年前的云天明送给她的宇宙,得以安全无忧的生活。

感恩大刘的《三体》,让我有幸站在上帝的视角冷静公正的看宇宙的命运与各类人的命运,从而审视自己的命运。不管明天会怎样,我永远珍惜看重今天!

狼道全集读后感

很早以前就听人介绍过《狼道全集》这本书,惜于书店没有这本书买,这次去商场逛书店时有幸买到了这本书阅读。

《狼道全集》是著名的畅销书作者王宇的又一得意之作,此书是一本全面解读狼的书籍,书中展示了一些狼的纪律、狂野、多变、忍耐、意志及策略,从多方面引用狼道对人道进行了最完美的诠释。书中通过一些古代的、现代的,企业的、个人生活的生动事例,全面地为我们解读了狼的性格、狼的智慧、狼的生存哲学,给我们工作、生活以启迪。

单从个人来阐述人生哲理,该引用狼的精神,学会自强不息,奋力拼搏,学会在逆境中求生存,现在的社会不管哪个行业都是优胜劣汰的。

做任何事情都该给自己树立目标而才会产生动力;人生的道路总是坎坎坷坷,人生遭遇各种挫折是必然的,而我们要做的是用中庸的心态来面对。

使自己做个乐观积极向上的人,并不是一直缅怀着失败。特别是现在80后的年青人更缺少生活中的磨练,对于挫折我们该坦然面对,在挫折面前一定要充满自信,坚信自己的信念是正确的。生活中强者与弱者的区别在于一经挫折就退却做了懦夫,而强者在经历了第一百次挫折的时候,便开始第一百零一次的冲击。书中引用了多个经典范例告诉我们应该具备愈挫愈勇的精神面对人生。

狼的生存,就是在恶劣的环境中坚强地创造生存空间;狼的团体,就是在充满争斗的对手中组织强大的团队力量;狼的智慧,就是在强者之列不断竞争、超越。cdc是个大家庭,这个大家庭不仅要有狼的团结精神,当中的每一位成员都要像狼一样有强烈的生存意识、野性拼搏意识,以“狼群杀阵”般整体配合与分工协作,靠集体智慧和力量打造属于我们自己的超级团队。

通过对《狼道全集》的阅读,可以学到团队竞争中所需要的一些智慧,比如合作、分工、策略、沟通、危机意识、消化能力……狼是最具有团队精神的兽群,他们的力量来自于团队,团队的力量可以战胜一切。同样的道理,单位要生存要发展也应该奉行狼道准则。工作中我们也应分工协作,团结一致,在协作中遵循自己做事、做人的规则,用铁一般的纪律来约束自已。狼的忠诚、交流、合作、坚韧的精神是值的我们每一位成员在工作、生活中学习的。

在这个社会中,办事实、干大事仅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只有相互合作,发扬狼道精神,发扬狼道文化,才能拥抱成功,才能快速健康地向前发展!

《三毛全集》读后感

这是第一本的第一本三毛书。我以前读过一些零散的文字,比如沙漠浴记,但我当然可以把它归类为我只读过很少的三毛作品,很少理解。

所以这里只记录一些自己的感受,其实与评论二字无关。

这本书已经读了三天了。在中国中午安静的阳光下,我填饱肚子,带着自习书跑到中文图书馆,然后把书翻出书架,继续静静地读着。

因为书的内容并不完全连贯,在我的印象中,前面是三毛谈论自己的感受,最初的几篇小文章是对父母、朋友、世界的爱。后面的大梦想和现实都围绕着荷西转,这不再是这个爱字所能表达的感情。看到这些话,想象一下那个时尚的女孩,在签订婚约时确定没有退路的女人;那个看不见丈夫的女人,会传播无尽的恐慌;那个买水果去海边,对丈夫灿烂地微笑的女人;那个抱着墓碑哭泣,然后一遍又一遍地画画的.女人,几次叹息,甚至非常羡慕,只是觉得世界上没有人能爱这么纯洁,歇斯底里,优雅而平静。

事实上,如果你昨天写了上面的段落,也就是说,当你没有读大约三分之一的书时,你可能会写得更感性。我记得当时我也觉得即使我现在给自己一种三毛的心态,也没有那种情况和运气。我认为这是一个女人在沙漠环境中创造的真实童话故事,深情(这不是很合适,但我真的找不到单词)。然而,今天,我读了西沙两次访问三毛后的记录,突然明白所谓的爱可以把现实变成童话故事只是我自己的幻想。她得到的那些爱,做事冷静有力,自然得体大方,当然不同于许多韩剧或家庭或贵族的教育,但也必须有自己的经验和训练。后来看了她和沈君山的对话,彻底打翻了之前的感受。……她不仅不简单,她的思维简直清晰到彪悍。也许在我的理解中,简单有点接近幼稚。但至少我相信,在严格的逻辑思维推导下,简单的人往往会很快相信,而不是用自己鲜明的观点有序地进行比较。如果将来有机会,我们应该好好读三毛的生活书。虽然我们还没有开始读她的作品,但我们或多或少意识到为什么这么多人称她为神秘的女人。

只是想擦一把冷水,拍拍你的脸,告诉自己不要做一个简单而美好的梦想。三毛,不,陈茂平,本身有太多的力量,笔名三毛,只是给你看,当然,也是真的,她迷恋,无忌,走自己的路,快乐和平静的一面。我们可以欣赏一个人的一个侧影,但我们不能只以一幅平面图作为三维雕塑的目标。

《三毛全集》读后感

原谅我的孤陋寡闻,一开始对于三毛这个人物以及《三毛全集》这本书,其实我是好奇的,觉得并没有什么可以描述的,因为我的思想还停留在童年时代,留着三根头发的三毛流浪在大街小巷,衣不附体,食不果腹,承受生活带给他小小身板的所有,而《三毛全集》就是那部影片的文字叙述。

三毛,原名陈平,中国现代作家。由于喜爱漫画人物形象三毛,而使用三毛这个笔名。一个与众不同的女人,因一本地理杂志的吸引,独自走进了撒哈拉沙漠,寻找生命的真善美;一个有灵魂的精怪,以万水千山的豪情,惊天泣地的爱情遭遇,引出了无数传奇故事;一个风情万种的女人,以美丽的文字,融入自己的情感,为我们构筑了一个有泪有笑的文字世界。而《三毛全集》是三毛的所有作品的装订,作品里以本人的经历为底色,而后在经历上添加真实的感情色彩,她曾说:“她很佩服那些写小说的作家,因为她连自己的故事都写不完,哪里有精力去编造虚假的故事。”所以她的故事都是真实的,因此也更具亲和力和说服力。虽然只是一些人生经历,可三毛的经历不是简单安分的旁白,而是充满智慧的剧情,在这里你不是冷眼旁观的观众,而是身临其境的主角。

读《三毛全集》,其实跟读其它书的感觉不一样。它没有教科书那么晦涩难懂,但也不是那么容易理解;它没有悬疑小说那么光怪陆离,但也不缺乏生活的奇特;它不适合用来消遣时间,而是恰恰拿时间来琢磨它。就如作品中的《流星雨》记录了三毛的演讲内容,体现三毛对生活的热爱,而且生活的地位要远远高于写作;而《梦里花落知多少》写的'是爱人荷西离开后三毛的生活,即是在普通的世界里又创造了一个只有她的世界并且生活的人;还有《撒哈拉沙漠》、《雨季不再来》等许多篇章,都在诠释她和她的作品。

那么,三毛全集为什么一直受人追捧呢?在三毛全集里提到的社会诟病,人生烦恼,当下也如火如荼的上演着,而三毛不置可否的提供了诚服的建议,我们都能从中找到想要的东西。这应该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吧!读后感·就如《亲爱的三毛》中提及的如何和自己相处,和父母朋友相处,《温柔的夜》中谈到的作为一个国人的素质修养的体现,《梦里花落知多少》讨论的生命价值……欢喜的是,她不是以好为人师的姿态去教导我们,而是以朋友商量的方式与我们一起探讨,就像读者的亲声呼唤:“知心姐姐。”

也许一开始是因为那一份好奇心而开始了这一段奇妙的读书旅程,但是现在我更愿意说那是命中注定的缘分。大家都说,如果有一台时光机,你最想去到哪个时间,我只想说就是三毛停留世界的时间,站在三毛的眼前,或许一个眼神,我都能知会。

三毛全集读后感

这是完整的读下来的第一本三毛的书,以前零散的看过一些文字,如沙漠观浴记一类的,但是我肯定是可以归类为“只看过很少三毛作品,并了解也很少”的那一类人。

所以这里也只是记录一些自己的感受,其实是无关“评论”二字的。

这本书是三天读完的,在国大午正午安静的阳光里,填饱肚子拿着自习的书本跑到中文图书馆,然后在书架上翻出这本书,继续安静的读下去。

因为书的内容也并不完全连贯,在我的观感里,前面都是三毛讲自己的感情,最开始几篇小文里是对父母的爱,对朋友,对世界的爱。后面大段大段梦境和现实,全是围着荷西转的,那已经不是当下这个“爱”字可以表达的感情。看到那些文字,想象着那个当时尚且是女孩子,签下婚约时以笃定“没有退路”的女子;那个在看不见丈夫的时刻,就会蔓延出无尽恐慌的女子;那个买了水果去海边,对着丈夫灿烂的笑的女子;那个抱着墓碑哭泣,而后又一遍一遍的刷漆的女子,几番感慨,甚至大为羡慕,只觉得仿佛世界上再没有人可以爱的这样纯粹,歇斯底里而又带着自成一体的优雅和从容。

其实如果昨天写上面那段话,也就是没看后面三分之一左右的书的时候,可能会写得更为感性,记得当时自己还感慨过“就算现在给自己以三毛的心境,亦无那份境遇和幸运”,觉得那是一个,深情(这不很恰当,可我实在找不到词了)女子在大漠那样的环境之中创造的现实版童话。然而今天读到西沙两次拜访三毛之后的记录,突然明白所谓情深似海则可以把现实变成童话只不过是自己花痴一般的设想而已。她所获得的那些敬爱,做事情的从容有力,自然而然的得体和大方,当然不同于很多韩剧里面或世家或贵族一样的教育,却也一定有自己的经历和磨练。再读到后来她和沈君山的对话,更是全盘打翻之前的感受……她何止不单纯,她的思维简直清晰到彪悍。或许在我的认识里单纯和幼稚有几分接近。但至少我相信单纯的人在严密的逻辑思维推导下往往会很快的相信,而不是井井有条的拿着自己旗帜鲜明的观点作比对。以后若有机会,要再好好读读三毛生平方面的书,虽然还没开始看她的作品,却多少有点体会到为何那么多人称她为谜一样的女子了。

只是想抹一把冷水,拍拍自己的脸,告诉自己不要做单纯一世亦美好一世的美梦。三毛,不,陈懋平,本身有着太多的强大,而笔名三毛下面,只是拿给大家看的,当然也是真实的,她痴情、无忌、我行我素而快乐从容的一面罢了。我们或许可以欣赏一个人的一个侧影,却绝不可能只拿一个平面画卷作为立体雕塑的目标。

《三毛全集》读后感

三毛,原名陈懋平。不知为何对她有如此深刻的印象,也许因为她和《三毛流浪记》中的三毛同名而让我新奇。她生性浪漫,三岁时读张乐平《三毛流浪记》,印象极深,后遂以“三毛”为笔名。

在这本书中,三毛以她最清新的笔调,最平凡的文字,写出了人世间最真实也最厚重而最有份量的东西——亲情、友情和爱情。

从《撒哈拉的故事》到《梦里花落知多少》,每一篇我都在细细地品味,似乎我早已融入她的生活,随着她笑,随着她哭,荷西死的时候我也会悲伤不已。

在她的世界里,无论是她与丈夫荷西在撒哈拉大沙漠里遇到的各式各样的艰难险阻,还是浪漫幽默的婚礼进行曲,一切都是那样的充满欢笑、喜乐,我仿佛感受着她愉快的婚姻生活,我找不到比他们爱得更疯狂的夫妻了!我真的惊异,六年来,竟日日如新婚,分离半晌就相思难耐。不是春花秋月,缠绵细语,而只是平日生活中的一点一滴:做饭、洗碗、吃饭、劳动、看夕阳、吹海风,就算是面对着大风沙的侵袭,她也仍然是积极和乐观的。看着她那时的.文字,自己似乎也被她的幸福所感染,当我捧起书,我便开始沉浸于三毛的世界里。一边读着她的文章,我就不由一边幻想,哪一天我也可以像她一样,敢爱敢为,直面生活,有着这么多的冒险经历和奇遇。

在撒哈拉大沙漠里,三毛有一种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沙漠中物质的匮乏,生活的贫瘠,也可以在三毛那里产生愉悦和陶醉。她的文字是医治烦躁、苦闷的良药。犹如一望无垠碧绿的草原,犹如纯洁干净澄澈的天空,犹如雨后芬芳的泥土,犹如迎面吹拂的春风。当你心情烦躁、经受挫折、丧气苦闷的时候,看看三毛的书吧,她一定会让你豁然开朗,轻松自在许多。她很会开导你,懂得你痛在何处。我常常想:也许正是因为三毛经历了很多很多常人不曾经历的事情,因此她的人生观才如此透彻。

在我看来,三毛是个古灵精怪、富有传奇色彩的女子,她集天地之灵慧于一身,不同流俗。她生性豪爽,乐于助人,有着一份善良朴实的心境。虽然三毛并不是个漂亮艳丽的女子,但是由她身上所散发出的人格魅力却闪闪发光,可亲可敬中透露出的气质之美让我赞叹不已,令我深深折服!

读三毛的书对我触动最大的是三毛对书籍的热爱,书中三毛对自己读书的描写,可谓是嗜书如命。当今社会,繁杂的生活渐渐夺去了我们读书的时间,也消磨了我们读书的热情,我想我今生应感谢三毛,因为她教我此生更爱书!

《狼道全集》读后感

假期我读了王宇先生所着的《狼道全集全集》。读完此书让我感慨良多。这是一本关于个人和企业的成功之道,作者以独到的眼光感悟人生中的狼性法则,用古今人事,利用狼的特点充分地做了最严谨的对比,让我对人生,对社会各方面都有了不同的感悟。

在书中,作者概括和总结了“尊重对手,善于沟通;追求自由,合作制胜;忠诚奉献,自我牺牲;坚韧顽强,生存第一”等狼族信条,以及要成为强者必须向狼学习的“狼文化”的提示,使我受益非浅。通读此书后我们会发现这样一个道理:狼道全集即是人道,也是生存之道。

狼的力量来自于团队,团队的力量可以战胜一切。以我们的学校为例,学校之间的竞争对手尚且可以组成团队,那么我们学校中的每一位教职员工就是团队的一员。我们都应该向书中的狼学习。团结力量大的道理大家都知道,书中所说的真正的狼族精神不仅仅在于团结,狼阵的力量源泉也不仅仅因为团结。

其中另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因是:团结起来的是狼而不是羊,这些团结在一起的每一只狼都有着捕杀养的力量、手段及欲望,并能为集体各司其职。也就是说,团队中的每一个人都要具有较强的个人能力,并且能把自己的作用完美的发挥在团队当中。书中有这样一段话:“群狼起而攻之。

头狼号令之前,群狼各就其位,欲动而先静,欲行而先止,且各司其职,嚎声起伏而互为呼应,默契配合,有序而不乱。头狼昂首一呼,则主攻者奋勇向前,助功者蠢蠢欲动,后备者厉声而嚎以状其威……”由此看来,真正的狼群无比强大的原因有三:其一,团结一致;其二,都具有优秀的个人能力;其三,能守住自己的岗位。三者缺一不可。团结到一起而不能吃肉的那是羊群,结果只能被狼吃掉。能吃肉而形单影只的那是狮虎,若论单打独斗绝不输与狼,但是如果惹怒狼群则必死无疑。

而在狼群狩猎行动中无法胜任职责的狼只能导致集体狩猎的失败,最终会被狼群视为‘不受欢迎的狼’,因为狼群的社会地位非常的牢固,每个成员都有自己的作用和地位。没有能力或是有能力却没有作用的狼不是狼群所需要的。

在一个团队中,所有的活动都要为绕一个共同的目标所展开。但是团队的各个部分甚至每一个人都是相对独立的,他们都有自己的目标和任务,都要独挡一面。团队为我们每一个人提供了展现自己才华的舞台,提供了实现理想的机会。作为团队的一员,我们一定时刻的铭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我们都是团队的一员,即使再受重视,再有才华,也不能以自我为中心。团队的性质决定了每个人只是团队的一部分,而不是整体。团队中每一个人的所有工作都应该是以实现团队目标为中心的。

在我们的学校更是如此,每一位教职员工都应该发挥特有的才智和力量来肩负起对团体应尽的义务,而又通过表现个体的能力以及尊重、鼓励其他同事表现自我,我们的整个团队才会变得强大而另人敬畏。而不是自己耍小聪明。要知道我们的团队需要的是不是一个英雄,而是一群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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