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合同范文(15篇)

时间:2023-11-18 23:26:36 作者:文轩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合同范文(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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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安全服务合同

培优班(以下简称甲方)。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和《湖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都有责任教育学生重视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甲方应制定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学生学习,使学生做到有章可循。甲方应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通过集会、班会和安全课等多种形式,向学生介绍安全常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甲乙双方都应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准学生抽烟、酗酒。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抽烟、酗酒,甲方应及时制止,学生在校外期间因抽烟、酗酒而发生伤残事故,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4、甲乙双方都应教育学生不准进网吧、进电子游戏厅等,在校外期间进网吧、进电子游戏厅等而发生的伤残事故,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5、甲方应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发现学生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教育。在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并及时通知乙方。

6、学生午休、放学后、节假日等不在学校学习期间而发生的-切安全事故,甲方-律不承担任何责任。

7、学生不得擅自离校,有事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并经甲方批准方可离校,甲方应将学生离校情况及时通知乙方。如学生擅自离校,甲方必须立即通知乙方,在学生擅自离校或请假离校后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8、学生在返校、离校途中不得骑摩托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和离校。如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校,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学生在返校、离校途中发生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9、甲方应掌握学生健康资料,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甲方,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甲方应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若乙方未告知或乙方告知病情后,甲方又采取了必要措施,仍发生安全事故,甲方不予承担责任。

10、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其它意外情况如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甲方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通知乙方。如甲方已采取措施但仍发生不良后果,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11、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伤害及自杀、自残事件;在具有风险性、对抗性的体育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如甲方已采取防范措施和救助措施后,仍发生不良后果,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12、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政府购买安全服务合同

承建(施工)项目:

工程发包方:

工程承包方:

计划施工日期:

第一章协议基本原则。

第一条:为了明确承包、发包方、的安全责任,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承包方特签订此《安全协议》。

第二条:长春市成泰人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各部门、承包方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以及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规定;承包方、施工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以及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相关要求。

第三条:本协议不签订,不得进入现场施工;工程工期超过《安全协议》所预定的工期时,承包方应到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安生部办理相应的延期手续。

第二章安全协议内容如下:

第四条人身安全管理协议:

(一)参加施工承包方的电工、焊工、起重工、机动车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国家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书方可进入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工程区域作业。

(二)承包方不得使用未成年人和老弱病残人员,施工人员必须得身体健康无妨碍工作的疾病,并经过主管部门安全考试(合格);更换或新增加施工人员时,必须得到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安生部许可;特种作业人员由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安生部对其资质审查、批准。否则一经发现,驱除作业区域,并对承包方罚款10000元。

(三)承包方承包的工程未经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领导、职能部门的同意,不得转包或部分转包给其他方或他人,一经发现给予终止工程合同,并扣除全部安全风险保证金的处罚,同时承担由于终止工程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施工机具(含登高用具)的安全管理协议。

(一)承包方用于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工程的施工机具,需经安全检查、校验合格,由国家相关部门检测的施工机具,必须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否则不得使用。

(二)承包方借用的施工机具,必须校验其证件有效后方可使用,借用方负责机具的安全性能,并承担安全责任。

(三)承包方需要其他单位配合工作,应制定安全措施,明确各方相应的安全责任(协议)。

(四)施工现场所搭脚手架,实行挂牌制度,使用脚手架时,作业者应遵守先关规定。

第六条作业环境的安全管理协议。

(一)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职能部门有责任向承包方介绍施工现场的安全作业环境情况,包括涉及地下等隐蔽设施的安全情况。

(二)承包方有责任做好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保护工作,包括劳动安全技能培训教育,劳动保护的发放及正确使用,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三)承包方有责任做好作业现场、周围健康环境的管理、实施工作。

第七条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协议。

(一)进入电厂施工的机动车辆,必须到长春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安生部进行登记,办理入厂手续,服从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对机动车俩出入厂安全管理制度。

(二)进入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工程施工的机动车辆,必须保证安全性能完好,禁止车辆带病作业。

第八条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一)厂区、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进入油、燃料系统等易燃、易爆的区域,必须严格遵守易燃、易爆区域安全管理制度。

(二)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帽带必须系好,二米以上必须扎安全带。

(三)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工作人员服装的规定穿着工作服,初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由有关专业人员带领。

(四)严禁在高空的平台、设备、楼梯等无护栏区域行走及停留,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做好防止高空坠落的安全措施,严禁私自到非本作业区域外滞留。

(五)承包方要严格执行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安全管理制度有关的工作票合格动火工作票及安全用火、用电、动土、临时电源灯相应条款。动火工作完毕后必须检查火种隐患、防止发生火灾。

(六)承包方的工作票签发人有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安生部审定、厂领导批准的人员担任,工作负责人由施工单位考核后并报请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安生部。

(七)承包方不得随意开启、关闭、启动、停止非本承包方所属设施。

(八)承包在开工前,必须制定、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审批、落实等必须符合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相应条款的规定。

(九)复杂的、带有危险性的、重要设备的作业,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安生部和承包方必须设专人进行全程的监护。

第九条安全保卫管理。

(一)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安生部对承包方进行资质审查后,将施工人员名单提供给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安生部(保卫),由安生部发放通行证。承包方负责提供本单位人员姓名、工种、证件号码,以及作业人员个人免冠照片三张。通行证不得转借他人,离厂时交回;如发生转借行为转借者与借证者同时清除厂,并对所在承包方进行每人次500元罚款。

(二)承包方和施工人员不得在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工程区域内从事违反社会治安的活动;对违反者或单位,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安生部(保卫)有权进行处理。

第十条事故、不安全时间的处理。

(一)承包方发生人身及设备事故,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并组织施救,保护事故现场,立即报告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安生部。承包方故意隐瞒事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单位全部承担,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按同类事件处罚标准加重考核。

(二)承包方事故发生后,由双方共同进行调查,必要时可呈请上级主管部门或法院鉴定。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事故责任方承担。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有权按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相应条款对肇事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三)发生事故后,双方应通力协作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时候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统计、上报。

第十一条资质审查登记及安全风险保证金的管理协议。

承包方在签订该安全协议签,资质审查后,按工程总价的大小,交纳元安全风险保证金(可预留相应工程款作为抵押),待工程终结后,未发生不安全事件及违章、违纪行为时,全部返还安全风险保证金。如发生事故、严重的不安全事件或严重的违章、违纪时,应扣除全部或部分安全风险保证金,同时按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奖惩制度》、,《文明施工管理、考核制度》相应条款考核。

安全保证金的金额为合同工程款在十万元以下,应预押五千元,合同工程款在十万元以上至五十万元及以下,应预押一万元,合同工程款在伍拾万元以上,应按合同工程款0.5%预押。本合同安全保证金为人民币五千元。

第十二条施工安全措施管理协议。

承建(施工)单位根据施工项目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其制定、审定、审批等必须符合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相应条款规定,并对安全措施的实施负责。

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应遵守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承担发包方应负的安全责任,包括:做好资质审查、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系统隔离、安全措施、协调实施、安全监护、安全监督及合同规定的应由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负责的其他安全工作等安全责任。

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承担以下安全管理工作:

(一)对承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负荷各项安全要求;。

(四)实施必要的系统隔离,保证其正确无误;。

(十)根据“谁施工谁负责安全,并相互协助”的原则,承包方应按安全协议规定、安全交底内容、作业要求及工作环境状况提出安全技术措施,经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审查同意后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协议的规定,由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或承包方落实,各负其责。安全技术措施中应明确安全施工负责人。

承包方(承包方)应承担以下安全管理工作:

(六)严禁使用未成年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

(八)承包方(承包方)的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负责人者)对安生部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九)对施工用电、或设计高压电力设备安装、调试、维修,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或工作联系制度。对规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试运或运行中),开工前应得到值班负责人(试运、运行设备)的同意,不得扩大工作范围和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十)基建工程按规定需要办理《热力机械工作票》、《动火工作票》、《电气一,二种工作票》或《热工工作票》的工作,应按规程要求办理开工,终结,延期等手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监护人与工作班成员(含动火执行人)各负相应的安全规程的责任。

(十一)承包方人员在发包方工作期间因违反规章制度或个人工作失误所造成的工伤、死亡事故由发包方通知承包方,承包方负责及时抢救和治疗,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以工伤保险赔付额度为标准),发包方本承担任何责任。如因非个人因素(设备以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伤事故,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妥,提交仲裁部门解决。

第十五条其他方面安全管理协议。

本协议未说明安全事项,应按上级有关规定和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标准》、《安全管理奖惩制度》、《文明施工管理、考核制度》的规定执行,并按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标准》、《安全管理奖惩制度》、《文明施工管理、考核制度》等相应条款考核。承包方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标准》等,造成严重后果而触犯法律的,移交国家安全监察或司法机关,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协力管理。

安全协议一式三份,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安生部、合同签订部门承建(施工)单位各一份,各方应妥善保管,工程结算时本协议到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安生部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予办理;如丢失,对丢失部门或单位罚款元。

工程发包方:

工程承包方:

发包方法人或委托人:承包方法人或委托人:

发包方公章承包方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政府购买安全服务合同

甲方:(分厂):

乙方:(员工):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安全生产,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及分厂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书,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协议书期限。

本协议书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公司及水汽分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对经培训考核不合格、安全技能不具备所在岗位要求不适应所在岗位要求的乙方,有权停止工作或调换其工作岗位。

3、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履行安全职责情况,有权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4、对乙方在生产作业活动中的违规违章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和纠正,并按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5、组织调查本分厂发生的事故,并有权按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

(二)甲方的义务: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并告知乙方和检查落实。

2、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岗位可能存在的危险、危害告知乙方。

3、对发生的事故应立即组织抢险、抢救。

4、对乙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的特殊贡献者,按表彰和奖励。

5、接受公司及员工监督,对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及时答复和处理。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有权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改进意见。

2、有权拒绝执行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进入劳动保护条件不完备、事故隐患未排除、不具备生产作业条件而危及生命安全的作业场所。

3、对分厂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有权要求分厂组织整改。

4、有权了解本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5、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撤离危险场所避险,并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

(二)乙方的义务:

1、熟悉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2、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具备识别、控制与本岗位工作有关危险点源的能力,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掌握本职工作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

3、服从甲方管理,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保证设备安全稳定和工艺指标的正常。

做好所在岗位职责要求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重大险情,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4、熟悉与本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和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部位,掌握其使用方法,并按规定进行维护。

5、当发生事故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及时报告,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记录等资料。

四、违约责任及处理。

(一)、安全生产中发生的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

(二)、甲方违约造成的责任事故,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乙方违约造成的责任事故,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甲、乙方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根据双方各自违约责任的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如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事故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五)、对乙方的违规、违章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公司及分厂安全考核办法规定给予处罚;同时,作为确定预备岗人员的参考和依据。

五、其它。

(一)、本协议书未尽事宜按公司及分厂按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二)、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居家养老服务合同

乙方:服务人员。

丙方:服务中心。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为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协商一致,各方自愿签订并自觉遵守本合同。

请在下面各项中选择所需要的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填在括号内()。

1、生活照料;。

2、康复保健;。

4、精神慰藉;。

5、文化娱乐;。

6、紧急救援;。

7、看护病人。

二、丙方的权利和责任。

1、向甲方提供护理员。建有护理员队伍并保持经常联系,护理员来源明白、身份清楚、手续完备。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护理员使用费及手续费共100元整。

2、丙方收取甲方押金200元整。在护理员服务期满,甲方将护理员安全送回丙方,并确认护理员服务期间内的服务费已结清及无其它劳务纠纷后,丙方如数把押金送还给甲方。

3、对甲方自愿赠给护理员的衣物和钱款,属双方自愿行为,丙方不负责追回。

4、对新到的护理员和期满回后到中心的护理员,中心视情况对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再培训,并重新安排上岗。

三、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及时按月付给护理员足额的服务费_______元整(具体数额在签订本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而定)。护理员休息日每月不少于三天,遇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不能休息的,双方协商,适当加薪。不得拖欠或扣发护理员的工资报酬。

2、交纳护理员使用费及手续费后,一年内免费享有正常更换三次护理员的机会。

3、向护理员提供免费正常食宿。不得安排其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并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视、不虐待,保证护理员服务期间人身财产的安全。有义务对护理员的养老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4、护理员突发急病或遭受其它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治病救人。因从事合同规定的工作致伤,应适当担负护理员医疗、医药费用。

5、不得强迫护理员从事合同以外的工作,不得将护理员带往县城等以外的地方,不得私自将护理员转让给他人服务。

6、有权要求和安排护理员重新进行体检,如果体检不合格,费用由护理员承担,反之,由甲方承担。

7、有权拒绝护理员将同乡、亲友带入家中,有权拒绝护理员使用家中长途电话。

8、甲方家中手饰、珠宝、现金等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对护理员因工作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同其协商解决或求助法律帮助。不得侵犯护理员的人身权益。

9、发现护理员患有不能胜任养老服务的疾病,应及时将其送回丙方,并解除合同。

四、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尊重和维护甲方、丙方的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养老服务项目,热诚服务。

2、享有按月、按时得到劳动报酬的权利,每月休息日不少于三天,如需加班,有权同甲方协商,增加工资报酬。

3、有权拒绝甲方提出一切不合理的要求,有权维护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4、安心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亲属患病、家有急事等),需回家处理时,应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报丙方备案,履行请假或终止合同手续。不得擅自离岗。

5、不得擅自将亲友及他人带入甲方家中,不得随便翻拿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窃等违法行为,经调查属实,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6、不得参与甲方家庭及邻里纠纷,尊重甲方家的生活习惯,不得虐待服务对象。

7、不得与其他护理员人员恶意患通,损害甲、丙方的合法权益。

8、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应回丙方报到,等待丙方重新安排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如擅自离去,一切后果自负。

五、其它。

1、签订合同时,甲方应按规定交纳护理员使用费、手续费和押金。护理员使用费和手续费一律不退。合同终止,凭押金收据条退回押金。

2、合同期满、合同内容变更、终止等,甲方应及时到丙方处办理相关手续。愿意继续聘用原护理员的,请在7天内到丙方签订新一轮合同。如甲方与乙方私下达成服务协议,一旦发生任何问题,丙方概不负责,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合同期未满,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5天通知对方;无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由违约方交纳违约金500元。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本协议一式三份,每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年月日。

乙方(签字):年月日。

丙方代表:(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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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安全服务合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方(下称乙方):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甲乙双方就工业废物的安全处置,本着符合环境保护规范的要求和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内容:

1.甲方作为工业废物的产生单位,特别委托乙方进行工业废物的处置。乙方作为专业工业废物的处置单位,必须依据环保规范进行安全处置。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废物资料(种类、数量、说明)提出相应的处置方案和处置费用经甲方确认后作为合同必备附件。

2.甲方提供的工业废物必须按废物的不同性质进行分类包装贮存、标识清楚,不明废物不属本合同范围;乙方负责到甲方指定的贮存场所提取工业废物并运输到乙方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置,对暂时无法处置需要封存待处置的工业废物,由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封存保管。

3.乙方按双方约定或甲方通知时间收集甲方工业废物,废物出厂时,甲乙双方对数量、种类进行确认,以便跟踪管理及结算。

4.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甲方的工业废物进行安全无害化处置,乙方人员及车辆进入甲方厂区,需遵守甲方厂区规定进行作业。

5.甲方指定____________为甲方工作联系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_),负责通知乙方收取工业废物、核实种类和数量,并负责结算;乙方指定________为乙方项目经理(联系方式:________),负责与甲方的联络协调工作。

6.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即接受甲方通知与安排,进行工业废物交接及运输工作。

二、结算方式:

根据处置方案的处置费用进行结算,付款方审核无误后,应在10日内付款。

三、双方约定:

1.乙方得到甲方通知的72小时内未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提取工业废物,造成甲方生产上的困扰;乙方未如实按规范要求进行工业废物处置,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情节严重者,可根据民法典规定,索取相应赔偿。

甲方应将处置方案内所有废物全部足额交由乙方处置,不得擅自转移,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情节严重者,可根据民法典规定,索取相应赔偿。

2.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超出本合同核定的废物,另行个案处理。

4.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和因本合同而知悉对方之任何业务资料,需尽保密之义务,此义务不因本合同终止而失效,保密期限至本合同终止后三年内有效。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双方各持一份。

6.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人:________乙方代表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政府购买安全服务合同

为在_____________________公路工程施工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公路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与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公路工程监理所(以下简称“监理单位”)签订如下安全监理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支持监理单位按条例要求对规定的施工安全实施监理。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施工单位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督促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3.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制度,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明确各岗位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增强安全意识。

4.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要同步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6.监理单位及其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7.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本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监理单位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业主:监理单位: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其授权的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政府购买安全服务合同

1、供气方有义务向用气方提供安全用气常识的宣传、咨询服务;。

2、用气方应使家庭每一位成员熟悉和掌握天然气安全使用常识;。

3、用气方有义务配合供气方对其进行的入户安全检查、设备维护管理等工作;。

5、用气方在燃气使用地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安装的燃气泄露报警系统,产权归用气方所有。报警器每年必经标定一次,由用气方提出申请,标定费用由用气方当承担。如不按时标定,则不能保证其正常工作,起不到应有的安全保障作用,从而引发的一切事故,其责任均由用气方自己承担。

第二条违约责任。

第三条燃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安全管理。

1、燃气设施的维护安全管理责任以入户点为分界点,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户外)由供气方负责维护管理;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烧器具(户内)由用气方负责安全维护管理。

2、用气方责任:用气方应妥善保护户内燃气设施:对户内燃气设施进行日常性检查:用气方扩大燃气用气范围,改变燃气用途和安装、改装、拆除固定的燃气设施和燃气用具,应向供气方申请办理;配合供气方对提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用气方房屋作为出租用时,有告知租户正确使用管道燃气的义务。

3、用气方的禁止行为:在浴室或密封室内安装烟道式热水器;在卧室使用管道燃气;偷用管道燃气;自行开启或关闭在燃气管道上的公共阀门;自行安装、改装、拆除燃气管道、燃气表和燃气用具。

4、供气方应向用气方提供管道燃气相关知识资料,介绍相关燃气安全知识。

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用气方已收到供气方提供的《天燃气用户是使用手册》、《天然气安全宣传单》并已知悉相关内容。

5、用气方发现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损坏并且产生燃气泄漏的,应当立即通知供气方处理;供气方应设立24小时紧急抢修电话,随时处理紧急情况。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气单位(章):用气户(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居家养老服务合同

养老服务是指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生活服务,满足其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基本需求。那么签订居家养老服务。

合同。

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居家养老服务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用户)姓名:身份证号码:乙方:济南大家园家政服务中心。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l、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自年月日开始,每周工作天,每天工作小时,自点至点。服务内容为:。

2、合同签订时,明确付款方式:甲方需向乙方出示《千佛山办事处“康乃馨”行动居家养老优惠卡》编号,或甲方向乙方交纳月服务费元。

3、甲方待服务员每次工作结束后应在服务员工作手册及《千佛山办事处“康乃馨”行动居家养老优惠卡》上签字,并於每月20日如实填写《服务员考勤·反馈表》,同优惠卡一并由服务员交回乙方,作为工资发放的依据。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服务员履行合同规定,要求服务员完成服务项目。对服务员的工作情况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意见反馈给乙方。若不满意乙方服务员的工作,必须提前通知乙方主管,适时调整服务人员。

5、甲方要尊重乙方服务员人格,平等待人。甲方必须严格履行服务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服务时间或内容。

6、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服务员提供安全保障,保证乙方服务员人身安全。若发生意外伤残事故,属甲方责任则由甲方负责,属乙方服务员责任则由乙方服务员负责。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为甲方服务期间服务人员必须守时守信、忠诚本分、积极主动、履行职责,不迟到、必须在协议约定范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2、乙方对甲方使用《千佛山办事处“康乃馨”行动居家养老优惠卡》提供服务保证服务质量。每次服务结束时乙方服务人员按要求签字,并于每月20日将签字、考勤、优惠卡一并收回交付乙方总部。

3、乙方服务员不得擅自向甲方索要交通费,不得接受甲方馈赠的物品。

4、乙方服务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或意外伤残,责任由乙方服务员负责。

5、乙方有权对服务员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并负责协调处理服务中产生的纠纷。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济南大家园家政服务中心。

家庭住址: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8691691082115626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服务对象。

乙方:服务人员。

丙方:服务中心。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为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协商一致,各方自愿签订并自觉遵守本合同。

请在下面各项中选择所需要的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填在括号内()。

1、生活照料;2、康复保健;3、家政服务;4、精神慰藉;5、文化娱乐;6、紧急救援;7、看护病人。

二、丙方的权利和责任。

1、向甲方提供护理员。建有护理员队伍并保持经常联系,护理员来源明白、身份清楚、手续完备。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护理员使用费及手续费共100元整。

2、丙方收取甲方押金200元整。在护理员服务期满,甲方将护理员安全送回丙方,并确认护理员服务期间内的服务费已结清及无其它劳务纠纷后,丙方如数把押金送还给甲方。

3、对甲方自愿赠给护理员的衣物和钱款,属双方自愿行为,丙方不负责追回。

4、对新到的护理员和期满回后到中心的护理员,中心视情况对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再培训,并重新安排上岗。

三、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及时按月付给护理员足额的服务费_______元整(具体数额在签订本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而定)。护理员休息日每月不少于三天,遇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不能休息的,双方协商,适当加薪。不得拖欠或扣发护理员的工资报酬。

2、交纳护理员使用费及手续费后,一年内免费享有正常更换三次护理员的机会。

3、向护理员提供免费正常食宿。不得安排其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并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视、不虐待,保证护理员服务期间人身财产的安全。有义务对护理员的养老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4、护理员突发急病或遭受其它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治病救人。因从事合同规定的工作致伤,应适当担负护理员医疗、医药费用。

5、不得强迫护理员从事合同以外的工作,不得将护理员带往县城等以外的地方,不得私自将护理员转让给他人服务。

6、有权要求和安排护理员重新进行体检,如果体检不合格,费用由护理员承担,反之,由甲方承担。

7、有权拒绝护理员将同乡、亲友带入家中,有权拒绝护理员使用家中长途电话。

8、甲方家中手饰、珠宝、现金等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对护理员因工作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同其协商解决或求助法律帮助。不得侵犯护理员的人身权益。

9、发现护理员患有不能胜任养老服务的疾病,应及时将其送回丙方,并解除合同。

四、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尊重和维护甲方、丙方的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养老服务项目,热诚服务。

2、享有按月、按时得到劳动报酬的权利,每月休息日不少于三天,如需加班,有权同甲方协商,增加工资报酬。

3、有权拒绝甲方提出一切不合理的要求,有权维护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4、安心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亲属患病、家有急事等),需回家处理时,应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报丙方备案,履行请假或终止合同手续。不得擅自离岗。

5、不得擅自将亲友及他人带入甲方家中,不得随便翻拿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窃等违法行为,经调查属实,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6、不得参与甲方家庭及邻里纠纷,尊重甲方家的生活习惯,不得虐待服务对象。

7、不得与其他护理员人员恶意患通,损害甲、丙方的合法权益。

8、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应回丙方报到,等待丙方重新安排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如擅自离去,一切后果自负。

五、其它。

1、签订合同时,甲方应按规定交纳护理员使用费、手续费和押金。护理员使用费和手续费一律不退。合同终止,凭押金收据条退回押金。

2、合同期满、合同内容变更、终止等,甲方应及时到丙方处办理相关手续。愿意继续聘用原护理员的,请在7天内到丙方签订新一轮合同。如甲方与乙方私下达成服务协议,一旦发生任何问题,丙方概不负责,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合同期未满,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5天通知对方;无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由违约方交纳违约金500元。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本协议一式三份,每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年月日。

乙方(签字):年月日。

丙方代表:(签字)年月日。

甲方:(用户)姓名身份证号。

乙方:(服务员)姓名身份证号。

丙方:社区。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_______服务,自_____年__月__日开始,每周工作____天,每天工作____小时。

2、甲方在乙方每天服务结束时,应如实填写《服务情况回单》中的有关内容。

3、甲方若不满意乙方工作,必须提前通知丙方与乙方,待丙方处理后才能与乙方解除合同。

4、甲方有权监督服务员履行合同规定,要求乙方完成服务项目。对服务员的服务情况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意见反馈给丙方。

5、甲方要尊重乙方的人格,平等待人。

6、用工期间,存在安全隐患的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工作。若发生意外伤残事故,属甲方责任由甲方负责,属乙方责任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为甲方服务期间必须守时守信、忠诚本分、积极主动、履行职责。不迟到、不早退,努力完成服务项目。

2、乙方必须实事求是地向甲方、丙方提供个人的详细资料。

3、乙方在每天服务结束时,应如实填写《服务情况回单》中的有关内容,并半月一次交社区服务站,期间负责妥善保管该“回单”。

4、乙方若因事、因病不能继续进家服务(特殊情况酌情处理),必须提前一周分别通知甲方和丙方,待安排好工作后方可解除合同。

5、服务期间,若因本人不能认真履行职责,不能遵纪守法,服务技能差,服务态度差而被用户解退或因自身原因而辞职者,终止合同,不发工资。

6、乙方不得擅自向甲方索要交通费,不得接受甲方馈赠的物品。

7、服务中,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或意外伤残,责任自负。

8、存在安全隐患的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工作,否则有权拒绝工作。

9、若请病事假或逢节假日休息,乙方应补齐工作天数后方可领取工资。

三、丙方的权益和义务。

1、丙方有权按协议对甲方、乙方进行监督管理并负责协调双方纠纷。

2、丙方有义务为甲方推荐、调换服务员,为乙方调换用户。

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五、解除合同。

1、甲方、乙方在合同期间若出现法律禁止的行为,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丙方则有权解除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登记表备注中出现的问题,丙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家庭住址: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丙方:(盖章)。

联系电话:

居家养老服务合同

l、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自年月日开始,每周工作天,每天工作小时,自点至点。服务内容为:。

2、合同签订时,明确付款方式:甲方需向乙方出示《千佛山办事处“康乃馨”行动居家养老优惠卡》编号,或甲方向乙方交纳月服务费元。

3、甲方待服务员每次工作结束后应在服务员工作手册及《千佛山办事处“康乃馨”行动居家养老优惠卡》上签字,并於每月20日如实填写《服务员考勤·反馈表》,同优惠卡一并由服务员交回乙方,作为工资发放的依据。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服务员履行合同规定,要求服务员完成服务项目。对服务员的工作情况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意见反馈给乙方。若不满意乙方服务员的工作,必须提前通知乙方主管,适时调整服务人员。

5、甲方要尊重乙方服务员人格,平等待人。甲方必须严格履行服务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服务时间或内容。

6、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服务员提供安全保障,保证乙方服务员人身安全。若发生意外伤残事故,属甲方责任则由甲方负责,属乙方服务员责任则由乙方服务员负责。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为甲方服务期间服务人员必须守时守信、忠诚本分、积极主动、履行职责,不迟到、必须在协议约定范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2、乙方对甲方使用《千佛山办事处“康乃馨”行动居家养老优惠卡》提供服务保证服务质量。每次服务结束时乙方服务人员按要求签字,并于每月20日将签字、考勤、优惠卡一并收回交付乙方总部。

3、乙方服务员不得擅自向甲方索要交通费,不得接受甲方馈赠的物品。

4、乙方服务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或意外伤残,责任由乙方服务员负责。

5、乙方有权对服务员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并负责协调处理服务中产生的纠纷。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济南大家园家政服务中心。

家庭住址: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8691691082115626年月日年月日。

购买居家养老专业社工服务协议书

网站会员服务合同(样式六)。

据_____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会员根据本协议所列条文,以及同意此协议受法律所约束的情况下,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服务。

本协议所指的服务,是指本公司将自己所有或第三方合法所有并授权的法律资料置于互联网上,会员通过账号及密码登录本公司网站数据库,按照《会员章程》及《订阅表格》所列的权限查询各类资料。

2、适用。

2.1本公司有绝对酌情权拒绝任何会员申请而无须提供理由;

2.2在本公司在接受订阅者的申请及在订阅者遵守本协议规定的情况下,订阅者即成为会员。本公司向会员提供服务并保证持续更新所提供的信息。

2.3订阅者在订阅服务时,保证。

(2)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具法律效力并同意受其约束;

(3)所签署协议的人士已得必要的授权。

3、费用的计算与支付。

3.1会员同意根据《订阅表格》注明的订阅年期向本公司缴付订阅费用;

3.2透过支付订阅费用,会员按《会员章程》内所载的权限享用服务;

3.4除根据3.2所享有的服务外,会员同意根据本公司在会员使用期间所订定的价格向本公司支付其它透过所持账号及密码而获取的服务的费用。

4、责任限制。

4.1会员完全理解并同意自行承担使用网络服务的风险。

4.2由于网络服务提供商的服务故障,造成本公司暂时不能正常通过互联网发布信息,本公司不为此承担责任,但有义务与网络服务提供商交涉,以尽快解决该问题。

4.3由于政府有权部门或司法机构的命令,造成本公司不能通过互联网正常提供检索服务的,本公司不为此承担责任,但本公司应归还已收取的未履行期间的服务费用。

4.4由于本公司除维护服务器、添加资料等事项外的其它原因造成信息检索服务中断,本公司将双倍补偿会员中断的时间。如会员原因造成本公司无_____常提供服务,会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4.5除本第4.2,4.3及4.4条规定的补偿或赔偿外,双方一致同意:本违约规定所述其它任何赔偿应限于因已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不包括间接损失(此间接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营业收入或利润损失、技术或经营权利的丧失、业务丧失等),也不包括惩罚性的赔偿。

5、违约规定。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承担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构成违约行为,守约的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的一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地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6、不可抗力。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行中止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减轻该事件负面影响。

7、保密条款。

7.1协议任何一方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等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7.2在本协议终止之后,各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对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为止。

8、争议的解决。

8.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应进行友好协商;凡协商不成时,双方一致同意指定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辖。

9、协议生效。

本协议在本公司收到会员已妥善签署并盖上印章的《订阅表格》当日正式生效。

10、其它协议。

10.1除非协议另有规定,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会员不得擅自将协议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协议以外的第三方。

10.2《订阅表格》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者如有冲突以附件的规定为准。

10.4本协议可为一种或多种语言的译本,但最终应以中文文本为准。

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甲方:(购买方)。

乙方:(服务方)。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意见》(川办发〔20xx〕67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体育局关于开展政府向体育场馆购买免费低收费开放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川财教〔20xx〕20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保证所购的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南江县体育局向县体育馆购买免费低收费开放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包含:体育馆和区域内的公共体育场地和设施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体育馆所属户外公共区域及户外健身器材向社会免收费开放;体育馆免费、低收费举办或承办公益性体育赛事活动、讲座、展览、培训、国民体质测试等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育馆实施低收费开放服务的具体收费标准,经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执行。低收费标准不得高于正常收费的50%。)。

第二条:服务项目及要求。

(一)服务项目。

1.合理规划馆内现有活动面积,转换使用两个篮球场地,扩展场馆活动功能,在馆内其余区域设有8张乒乓球台,常年可开展篮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等健身、比赛活动,具备承办相应赛事能力。在场地闲暇时段,可开展太极拳、广播操、健身舞蹈、排球(气排球)、室内健身等多项综合训练展示活动。

2.体育馆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应免费、低收费开放,在全民健身日应全面免费向社会开放。

3.体育馆因维修、保养、安全、训练、赛事、天气等原因,不能向社会开放或需调整开放时间,应提前7天(特殊天气原因除外)向社会公告。

4.体育馆每年应免费向公众提供以下基本公共体育服务:

(1).举办公益性体育赛事活动不少于4次。

(2).举办体育讲座、展览等不少于4次。

(3).开展体育健身技能等培训不少于1000人次。

(4).进行国民体质测试不少于3000人次。

(二)服务要求。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体育馆每年应将场馆名称、地址、免费或低收费服务项目、开放时间等内容向当地体育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2.体育馆建立开放服务公示制度。要在显著位臵向公众公示免费或低收费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经价格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等。

3.体育馆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包括管理规定、运营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权利与义务、突发事件预防与处臵等,并在显著位臵予以公示。

4.体育馆应按照国家标准配备设施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和人员,并在显著位臵标明体育器材、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5.体育馆应定期对室内外体育设施设备、场地器材等进行保养和安全检修。

(三)时间节点。

体育馆公共体育场地和设施应免费、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330天。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期间等,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体育馆所属户外公共区域及户外健身器材应全年免费开放,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

第三条:服务项目经费及支付。

1.服务项目补助经费与支付:待上级服务项目补助经费到位后,甲方及时给予项目补助经费,根据下达经费实际数额,分阶段划拨到乙方专用账户。

2.年终(或合同终止),根据上级拨付的奖励资金到位数额,结合甲方对乙方服务项目的绩效评估结果进行结算,结算后一次性支付到账。

第四条:合同期限与终止。

1、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 起至年月日止。

2、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

(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不符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意见》(川办发〔20xx〕67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体育局关于开展政府向体育场馆购买免费低收费开放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川财教〔20xx〕206号)等文件规定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五条:服务项目绩效评估。

乙方承接服务项目后,由甲方和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服务项目完成后,甲方会同相关部门和社会评估机构对项目的工作绩效、服务对象受益情况、公众满足等进行评估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项目为合同期内实施,甲方每季度了解掌握乙方服务项目及资金运作情况,每半年对乙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一次。

2.协调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单位。

3.为开展绩效评估,甲方应对乙方制定具体的考评意见。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可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拨付项目经费。

2.乙方承接甲方的服务项目的资金,其溢出部分主要应用于乙方的再发展,不得挪作他用。

3.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将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三方,应按本合同如实报告服务情况,按时、按标准完成服务项目任务。如乙方未能在合同期内完成全部项目的服务内容,合同结束后,应将相应款项返还甲方。

第七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经甲、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居家养老服务合作合同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为进一步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健康发展,经协商,甲方与乙方合作管理xx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工作,双方签订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协助甲方按照《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工作。

2、负责核定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对需要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进行审核,确定服务时间,并移交给乙方提供服务。

3、制作并向社区发放“代币券”。

4、负责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专项经费的管理与监督,按时向乙方划拨。

根据每月服务记录所记录服务情况及收回的代币券数量,服务项目每张代币券(服务1小时)向乙方兑付元现金,特殊服务项目兑现元。

5、加强监督检查,对乙方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实施评估,对乙方的管理与服务有批评、举报的权利。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及有关文件精神对滨湖家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管理。

服务项目:康复训练、量血压、定期体检等。

特殊服务项目:进行精神护理和康复护理,陪同和协助老人到医院、诊所看病就医,协助提供医疗援助等。

2、以微利或保本为经营宗旨,无偿或低偿为老年人服务。

3、负责对服务员的上岗资格认证培训和上岗培训。

4、自觉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对甲方提出的有关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5、今后甲方开展此类工作,在自愿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接受委1。

托的资格。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在服务中连续3个月服务满意率达不到80%,或者在服务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甲方有权利自行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2、协议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若一方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时,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后可解除协议。

四、本协议有效期自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居家养老服务合同

乙方(受托人):

为进一步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健康发展,经协商,甲方与乙方合作管理滨湖家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工作,双方签订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协助甲方按照《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工作。

2、负责核定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对需要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进行审核,确定服务时间,并移交给乙方提供服务。

3、制作并向社区发放“代币券”。

4、负责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专项经费的管理与监督,按时向乙方划拨。

根据每月服务记录所记录服务情况及收回的代币券数量,服务项目每张代币券(服务1小时)向乙方兑付元现金,特殊服务项目兑现元。

5、加强监督检查,对乙方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实施评估,对乙方的管理与服务有批评、举报的权利。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及有关文件精神对滨湖家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管理。

服务项目:康复训练、量血压、定期体检等。

特殊服务项目:进行精神护理和康复护理,陪同和协助老人到医院、诊所看病就医,协助提供医疗援助等。

2、以微利或保本为经营宗旨,无偿或低偿为老年人服务。

3、负责对服务员的上岗资格认证培训和上岗培训。

4、自觉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对甲方提出的有关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5、今后甲方开展此类工作,在自愿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接受委1。

托的资格。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在服务中连续3个月服务满意率达不到80%,或者在服务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甲方有权利自行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2、协议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若一方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时,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后可解除协议。

四、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盖章)(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根据《xxx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保安服务工作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乙方在甲方的具体指导下,并在甲、乙方指定的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安全服务,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相关工作。

1、甲方向乙方聘用保安人员_________名,并经乙方确认。

2、服务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乙方保安人员服务地点位于:_________。

4、在事先告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保安的分工。

保安服务计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人/月,共计_________元。该费用为乙方向本合同所指保安人员应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安员的工资、个人保险、生活补贴、劳保用品费用、着装费用等。甲方无需向保安个人支付任何费用。

保安服务费付款方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应以转帐支票形式一次性支付上述保安服务费。

额外保安服务费标准:视情况不同,凡超出本合同第一条工作要求的服务,均视为额外保安服务,甲方应按第三条第1款保安费用的20%—25%的比例支付额外保安服务费。

额外保安服务费付款方式:待事态消除或缓解,基本处于正常状况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一)甲方。

1、甲方为保安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且包括食宿。

2、甲方有权对保安人员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

3、甲方有权对乙方派往甲方的保安人员进行审核确认,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合在甲方继续工作的保安人员。

4、甲方应提前至少两小时提出额外的保安服务的要求,并以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保安费用的20%—25%的比例支付额外保安服务费。

5、凡因甲方本身原因,致使乙方保安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6、甲方必须保证乙方保安人员合理的休息,休假时间。如出现甲方与乙方保安人员因工作发生的各种争执,甲方应与乙方直接协商解决,否则,乙方不承担其项下的任何责任。

7、甲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准则的规定,凡属甲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过错,应由甲方自行承担损失,并实际赔偿因该过错对乙方及其保安人员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

1、乙方的保安人员有权对甲方指定区域的人员及其财物等提供安全服务。

2、乙方应当保证其对甲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并应努力保证安排同一保安到甲方工作的连续性。

3、乙方负责办理保安人员的相关社会保险。

4、乙方负责保安人员的培训教育和业务素质的提高,以达到乙方的要求,相关岗位应持证上岗;并且合理安排保安人员的再培训。

5、乙方的保安人员应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规定,但有权对甲方的不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甲方应认真研究改进。

6、甲方指定区域的人员受到威胁时,如遭受人身伤害等,应积极协助甲方人员脱离危险,及时采取解救措施,使损失或伤害减至最低限度;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报警。

7、乙方保安人员在执勤期间,应当着装整齐、精力充沛、处理问题应当果断、迅捷、并有一种专业、谦恭、及时的态度。禁止在工作期间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8、乙方应当对甲方进行定期回访,认真听取甲方对保安工作的意见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将整改的结果在限定的期限内进行反馈。定期回访应为每一季度进行一次,特殊情况下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进行。

9、在甲方认为某个保安没有适当履行职责时(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不到场地报告,弃职,不全面或不适当的背景调查等),甲方将通知乙方,乙方应在_________日内选派一名更有经验和培训经历的人来替换保安,但不得向甲方提出费用要求。

10、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的保安人员,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更换。

乙方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于所有与甲方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乙方均应作为秘密信息对待。除非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或因政府部门及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乙方应当保证保守该秘密信息,并不得将该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予第三方,双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无关的人员。

1、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情况下,甲乙双方经协商可就合同相关部分进行变更。

2、乙方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3、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客观事由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4、一方续订或终止合同,该方应于本合同期届满前三十天之内向对方提出。

除不可抗力外,如单方中止合同或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该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额不超过一年保安服务费的10%,并视情节,承担其他责任。

本协议双方就本协议的效力、内容、解释、履行或其他任何方面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做出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有效期限为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甲方另行拟订相关工作细则,须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确认。

3、本合同一式贰份,法律效力等同,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政府购买电商服务合同

在实务操作中,公益组织接受的“受托代理资产”不能计入“捐赠收入”,也不开具捐赠票据;转赠或转交给指定受益人时的“支出”应计入“其他费用”,不能计入“管理费用”,更不能列入“慈善活动支出”。如果公益组织的财务人员向委托人开具了捐赠票据,则涉嫌违规使用捐赠票据,很可能会被财政部门要求整改,并暂停核发捐赠票据。

近年来,一些公益组织开始获得企业或个人捐赠的股权,也有的开始进行股权直接投资,这意味着公益组织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享有股东的权利,履行股东的义务。如果公益组织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比如以全资控股的方式成立一家企业并拥有控制权,则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投资净损益和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信息;否则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在使用“权益法”核算的情况下,如果被投资单位当年盈利,实现了当年的净利润,则公益组织按应享有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增加投资账面价值;相应地,如果被投资单位当年亏损,发生净亏损,则公益组织按应当分担的净亏损的份额减少账面价值。

如何判断是否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呢?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解释,控制,是指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单位的经营活动中获得利益;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

如果某企业将其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70%股权给某基金会,约定这70%的股权不具有相应的表决权,对于该部分的股权投资,基金会应当如何核算?针对这类实务问题,财政部在本次解释中明确了“对于因接受股权捐赠形成的表决权、分红权与股权比例不一致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情况,应当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并结合经济业务实质判断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关系。如果公益组织只享有相应的分红权,虽然具有很高的股权比例,但是不具有对被投资单位决策、参与决策的权力,则可以认为公益组织对被投资单位没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可以采用成本法。

公益组织的收入一般包括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商品销售收入等主要业务活动收入和其他收入。目前,政府向社工机构等公益组织购买服务的现象越来越普遍,那么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收入属于“提供服务收入”还是“政府补助收入”呢?可能是考虑到“政府补助收入”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上的税收优惠,部分公益组织将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收入计入“政府补助收入”,这种做法实际上是不合规的。

财政部今年颁布实施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财政部在本次解释中进一步明确了公益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属于交易行为,所获得的收入应当记入“提供服务收入”科目,而不得记入“政府补助收入”科目。所以,公益组织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购买服务的政府部门开具发票,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否则就属于偷漏税行为。

公益组织通常都会将获得的现金捐赠存入银行,并获得存款利息。对于存款利息的处理,在以往的实务操作中,既有冲抵“筹资费用”的,也有记入“其他收入”的。但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可冲抵“筹资费用”的应该是借款在银行产生的利息收入,而非公益组织自有资金在银行的存款利息。

为了纠正以往的错误操作;财政部在本次解释中,进一步明确将公益组织的存款利息分为两类:(1)“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专门借款”产生且在“允许资本化的期间内”的,应当冲减在建工程成本;(2)除此以外的存款利息应当计入“其他收入”。

对于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的注册资金,过去有两种做法:一是将注册资金计入“捐赠收入”,在期末结转的过程再转入净资产;二是直接计入净资产。在财政部的本次解释中,则明确了注册资金应当直接计入净资产。同时注册资金也可以根据是否受到时间或用途限制而计入“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

那么直接计入净资产后,“注册资金捐赠人”(一般也是社会组织的举办者或发起人)能不能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呢?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注册资金的性质仍然是捐赠,因此对于注册资金捐赠人而言,公益组织首次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当年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即可按规定对其注册资金捐赠额进行税前扣除。(《财政部、^v^、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第十二条)。

公益组织如变更登记注册资金,无论是增加还是减少注册资金,只是登记事项的变更,并不引起资产和净资产的变动,所以无需进行会计处理。

总之,准确、全面地理解和把握《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财政部的本次解释,对于规范公益组织财务管理,做好捐赠或受托资产的接收、登记及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和实际意义。专业规范、真实准确的财务管理,不仅体现着公益组织的专业水准,也直接关系着公益组织自身的公信力,理应高度重视并严格遵守相关的制度法规,管好用好公益组织的各类资产,避免账目混乱与错漏,杜绝公共资产的浪费和流失,方不负公众的信任和期待。(陆璇应南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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