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医院护理高质量发展方案(优秀19篇)

时间:2023-12-04 06:00:04 作者:梦幻泡

质量月是一次对过去一段时间内质量工作的回顾,也是对未来目标的规划。以下是一些质量月活动的实施案例,希望对您质量提升有所启发。

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方案

为加快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等的要求,结合《上海市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沪府发〔20xx〕10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推动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建设与城市功能定位相匹配的功能化、人性化、智慧化医疗服务体系,打造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上海方案”,提高群众和广大医务人员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发展目标。

立足“顶天、强腰、立地”三个层面,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三医联动、促进均衡”和“试点先行、分类推广、逐步覆盖”原则,推进公立医院内涵式发展。布局高品质、智慧化的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加快新城医疗资源配置,强化区域性医疗中心服务能力建设,优化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做实分级诊疗。布局全球领先的健康科技创新中心,打造国际一流、全国领先的医学学科,瞄准国际前沿领域和尖端医疗技术,加强科研攻关,提升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提升卫生健康信息化水平,成为智慧化健康服务高地。布局医防协同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力争到2025年,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达到国际一流水准。

(一)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服务新体系。

争创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创建10家以上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含中医),打造医学研究高峰、成果转化高地、人才培养基地和数据汇集平台。支持公立医院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允许引进国际最新、最先进的医疗技术装备。试点医院因临床急需进口少量药品的,经国务院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可以进口并在指定机构内用于特定医疗目的。授予国家试点医院国际交流合作更大自主权。

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扩容和区域布局均衡。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水平医院通过“一院多区”建设,定向放大优质医疗资源,加快推进市级优质资源向“五个新城”及金山、崇明等远郊扩容下沉。按照“提能级、增功能、补短板”要求,着力加强区域性医疗中心建设。依据服务人口和半径,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优化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加强新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强化公共卫生服务。

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加快建设以市级医院为依托、区域性医疗中心为核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的医联体,强化资源整合,构建“管理、责任、利益、服务”共同体,创新分级诊疗协同机制。区域性医疗中心聚焦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向上对接市级医院,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向下辐射基层医疗机构,带动区域医疗服务能级整体提升。

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加快推进传染病、创伤、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临床专科建设,支持部分公立医院分院区建设,发生重大疫情时快速转换功能。建立公共卫生医疗急救预备役体系,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独特作用,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提升市级综合医院、区域性医疗中心感染科综合救治水平,支持与呼吸、消化、重症等学科融合发展,持续提升学科能力。

推动公立中医医院传承创新发展。将市级中医医院打造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型、示范型中医药诊疗和研究平台。构建中医“区域+专科”医联体,建设“一区一品牌”重点基地,打造服务应用型区属中医医院。“十四五”到“十五五”期间,着力建设1-2家国家中医医学中心、1家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1个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3-5家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2个特色重点中医医院,2-3个高水平中医特色专科医院,打造国内领先的中医医疗服务高地。

推进社区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强公立医院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全方位支持,实施新一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标准建设,打造示范性健康管理中心、社区康复中心、社区护理中心,发展社区临床药学服务,树立社区中医药服务品牌。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合各类社会资源,拓展健康服务资源供给。鼓励发展“互联网+诊疗”模式,实现功能向社区服务延伸。

(二)打造科创引领的产学研一体化发展新趋势。

建设国际一流临床专科群。加强平台、交叉学科建设,形成在医疗技术、医疗质量、临床研究等方面领跑国际、国内引领的优势学科。“十四五”到“十五五”期间,力争建成3-4个国际一流的临床学科和若干临床、中医重点专科,培育3-4个国际一流团队,培养若干国际知名的医学临床科学家。支持三级医院与世界一流医疗机构、学术机构和生物医药企业合作,组织和参与多中心研究。

打造高水平市级临床研究平台。聚焦生命科学、生物医药科技前沿领域,集聚本市优势资源,争创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加快产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原创性科研成果。建设符合国际标准的专病数据库、生物样本库等平台设施,完善全链式临床研究质量监管平台和医企联动协同创新平台。鼓励试点医院设立专门的临床研究床位,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试验(iit),允许有条件的医院按照国家要求开展自行研制体外诊断试剂试点。探索对多中心临床研究实行伦理审查结果互认。

大力发展高新医疗技术。面向再生医学、精准医学、生物治疗、脑机融合等前沿领域尖端科学问题,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设备等研发的医工结合、产医融合,集中力量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原创性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新策略产出。支持公立医院与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开展临床研究与医学科技成果转化合作,积极参与本市健康服务业园区建设,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

创新医疗服务模式。推广多学科诊疗(mdt)、无痛诊疗、整体护理等新型服务模式,支持综合性医院建立肿瘤综合诊治中心,实行全周期一体化管理和综合救治。推行日间化管理、加速康复外科诊疗模式,鼓励试点医院外科微创化发展。加强临床药师配备和培养,支持开设药学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推广中医综合诊疗、针灸全科化和全链条服务模式,促进中西医临床协作攻关。支持三级医院开展特需诊疗、健康管理和国际医疗服务。进一步深化拓展“便捷就医服务”应用场景建设,提升患者就医体验。

守牢医疗质量安全底线。加强公立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做到合理施治。推广应用信息化处方审核和点评系统,规范临床用药。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提升医院感控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健全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完善医疗服务标准和规范。深化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完善投诉机制。健全医院评审体系,促进医院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

(三)激发数智融合的公立医院现代化管理新效能。

健全公立医院内部运营管理。健全公立医院决策机制和民主管理制度。夯实医院运营管理部门及人员配备,建立分工明确、密切协作、高效运行的运营管理体系。完善全面预算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管理、成本管理、财务报告、第三方审计和信息公开机制。优化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制度,突出规范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关键岗位的流程管控和制约机制,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有效防范各类风险。

建立分层分类的绩效评价机制。创新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引导医务人员重医德、重技术、重能力。优化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引导医院落实功能定位。完善紧密型医联体绩效考核体系,全面评价医联体运行机制、分工协作和区域资源共享、技术辐射作用、可持续发展等情况,引导医疗资源上下贯通、纵向流动,工作重心从治病转向促进人民健康。

全面推进医疗卫生数字化转型。落实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以5g等新基建为支撑,深度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医疗服务流程再造、规则重构、功能塑造和生态新建,打造全面感知、泛在连接、数字孪生和智能进化的未来智慧医院。推进数字健康城区建设和智慧医疗服务一体化发展,实现全要素、全流程、全链条集成优化。建立多维度病种组合评价指标体系和基于数据循证的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优化公立医院资源价值配置和运行管理。

(四)激活“三医联动”系统集成的外部治理新动力。

深化人才激励制度改革。合理制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按规定自主确定岗位总量和岗位标准。稳慎开展三级医院下放职称评审权限试点,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实行灵活的职称评审机制。完善交叉学科和临床研究人员岗位设置、职称评审和晋升办法。科学、分类设定公立医院床人比,逐步使医护比总体提到1∶2左右。落实“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加大对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工资水平和总量核定的倾斜力度。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额内,创新实施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和年薪制等分配机制。公立医院科技成果转化以及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获得收益用于人员激励不受绩效工资总量限制。允许公立医院和科研人员共有成果所有权,鼓励单位授予科研人员成果独占许可权。

加强卫生健康高端人才引育。推进医学教育创新发展,促进医工、医理、医文学科深度融合,培养“医学+x”复合型人才和各类紧缺人才。创新现代中医师承教育模式,加强多学科协同特色人才培养。支持公立医院精准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集聚高端创新型人才,落实引进所需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在落户安居、入学就医、税费优惠等方面的支持保障政策。

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健全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理顺比价关系,稳妥有序实施价格调整。探索建立多层次的健康管理服务收费机制。畅通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定价绿色通道,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完善特需医疗服务管理制度,探索对参与试点的公立医院根据规定放宽特需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合理制定多学科诊疗、镇痛、互联网服务、上门服务等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规范,将符合条件的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深化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总额预算管理框架下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完善慢性精神疾病、康复和护理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探索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基础、紧密型医联体为载体的按人头付费。完善紧密型医联体医保总额预算管理机制,做实“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以体现中医临床价值为核心,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

有序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机制改革。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建设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及我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做好集中带量采购协议到期品种接续工作,稳定市场预期、药品价格和临床用药,采用综合竞价鼓励优质企业中选。针对未纳入国家和本市带量采购的药品,支持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中议价采购,构建多方联动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格局。

打造健康至上的行业文化。健全医务社工和志愿者联动服务模式,支持医院设立患者体验部,创建充满人文关怀的就医环境,打造有温度的医院,推进文明行业建设。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完善医患沟通制度,尊重维护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加强医院健康促进工作,更好发挥健康科普“主阵地”作用,完善医务人员开展健康科普的激励保障机制。发展老年健康服务,建设老年友善医院。

塑造特色鲜明的现代医院文化。深入挖掘提炼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名医大家思想精髓、院训愿景等,凝聚高质量发展精神内核。加强医务人员人文素养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培育选树先进典型,深入开展宣传,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度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唱响大医精诚、医者仁心主旋律。

营造关心关爱医务人员的社会氛围。健全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完善医疗执业险、医疗意外伤害险和医疗责任险,保障医务人员执业安全和合法权益。改善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合理确定其工作负荷,科学配置人力资源,畅通利益诉求渠道。完善医务人员收入合理增长机制,探索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做好职业发展前景规划。

(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委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管理办法,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

全面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党支部参与内设机构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等重大事项决策的制度机制,把好政治关、医德医风关。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教育、国资等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质量评价考核制度,将党建工作纳入巡视巡察工作内容,评价结果作为医院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医院等级评审挂钩,并作为医院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结果的重要参考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一)强化组织领导。

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将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改重点工作,强化市、区两级政府的领导、保障、管理和监督责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充分激发试点单位“比学赶超”精神,实现提质增效,争创一流。

(二)推动试点先行。

分类遴选改革意识强、创新劲头足、学科基础扎实、提升空间大的医疗机构作为试点单位,包括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高水平医院10家、示范型区域性医疗中心10家、高水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家,加快探索高质量发展模式和路径,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三)落实资金投入。

市、区财政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支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财政资金投入重点向资源均衡布局、学科建设、科研创新、人才培育等方面倾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公立医院多元投入机制,加强临床研究、数字转型、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医企合作联动。

(四)建立评价体系。

开展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重点评价专科能力提升、科研成果转化、人才队伍建设、优质资源下沉、基层能力提升、医保基金使用、公共卫生任务落实等,评估结果应用于医院财政投入、薪酬总量核定等方面。

(五)做好总结推广。

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凝聚改革共识。挖掘提炼、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动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本实施方案自20xx年12月27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方案

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在持续改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性、防控新冠肺炎等重大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有效推动我市公立医院向更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2〕4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推动我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力争通过5年时间,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公立医院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推进健康清远行动提供有力支撑。到2025年,全市市域内住院率达到95%以上,各县(市)县域内住院率达90%以上。

3.建设由公立医院牵头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探索组建由辖区内三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等)或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含社会办医院等)为牵头单位,其他若干家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推动建立集团各成员单位资源共享、错位发展、有序竞争、协作共赢的发展机制。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以危害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和看病就医需求多的学科为重点,加强专科联盟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人民政府)。

(七)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改重点任务,强化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统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各有关单位要密切沟通、协调推进,进一步深化三医联动和“放管服”改革,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业务指导,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二)落实政府投入责任。要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财政投入责任,落实对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三)强化考核评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要按照属地原则,根据国家制定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实际情况,做好统筹谋划和指导推进工作,不搞“一刀切”。对评价结果优秀的,给予表彰激励。

(四)总结推广经验。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积极创新公立医院提质增效措施,通过大力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及时挖掘、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医院临床护理服务,丰富护理服务内涵,提高护理质量和护理服务水平,根据《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豫卫医〔20xx〕22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方案。

以实施“示范工程”为载体,以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护士条例》为主线,以强化基础护理为重点,以患者满意、社会满意、政府满意为目标,全面加强临床护理工作,规范护理行为,改进护理服务,维护护士合法权益,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

(一)患者满意。

临床护理工作直接服务于患者,通过护士为患者提供主动、优质的护理服务,强化基础护理,使患者感受到护理服务的改善,感受到广大护士以爱心、细心、耐心和责任心服务于患者的职业文化,感受到护理行业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高质量的护理服务。

(二)社会满意。

通过加强临床护理工作,夯实基础护理服务,在全社会树立医疗卫生行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医患关系更加和谐。

(三)政府满意。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战略部署,是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民生工程,通过提高人民群众对护理服务的满意度,实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惠民、利民的总体目标。

夯实基础护理,提供满意服务。

全院各临床科室。

各科室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护士条例》,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试行)》、《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和《常用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的要求,切实加强护理管理,规范护理服务,落实护理工作,夯实基础护理。重点做好以下16项工作:

(一)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

1.建立健全临床护理工作规章制度、疾病护理常规和临床护理服务规范、标准。

2.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各级各类护士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规范临床护理执业行为。

3.建立护士绩效考核制度,根据护士完成临床护理工作的数量、质量以及住院患者满意度,将考核结果与护士的晋升、评优相结合。

(二)切实落实基础护理职责,改善护理服务。

4.明确临床护士应当负责的基础护理项目及工作规范,临床护士必须履行基础护理职责,规范护理行为,改善护理服务。

5.明确临床护理服务内涵、服务项目和工作标准。分级护理的服务内涵、服务项目要包括为患者实施的病情观察、治疗和护理措施、生活护理、康复和健康指导等内容,并纳入院务公开,作为向患者公开的内容,引入患者和社会参与评价的机制。

6.临床护士护理患者实行责任制,使责任护士对所负责的患者提供连续、全程的护理服务,增强护士的责任感,密切护患关系。

7.为患者提供满意的护理服务,扭转由患者家属或家属自聘护工承担患者生活护理的局面,减轻患者负担。

(三)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理念,丰富工作内涵。

8.将“以病人为中心”的护理理念和人文关怀融入到对患者的护理服务中,在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专业技术服务的同时,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交流,为患者提供人性化护理服务。

9.不断丰富和拓展对患者的护理服务,在做好规定护理服务项目的基础上,根据患者需求,提供全程化、无缝隙护理,促进护理工作更加贴近患者、贴近临床、贴近社会。

(四)充实临床护士队伍,加强人力资源管理。

10.医院充实临床一线护士队伍,最大限度地保障临床护理岗位的护士配置,医院临床一线护士占护士总数的比例不低于95%。

11.医院结合实际,探索实施护士的分层级管理,采用以临床护理工作量为基础的护士人力配置方法,并依据岗位职责、工作量和专业技术要求等要素实施弹性的护士人力调配。

(五)完善临床护理质量管理,持续改进质量。

12.完善临床护理质量考核标准,进一步细化和量化考核指标,保证护理工作的落实,能够让患者得到实惠。

13.护理管理部门与临床科室建立落实基础护理的责任制,按层级建立各级护理管理人员和临床护士的质量考核制度,将经常性检查和定期考核相结合,并将检查和考核结果作为护士个人和部门奖惩、评优的依据,持续改进护理质量。

14.取消不必要的护理文件书写,简化护理文书,鼓励科室结合实际,采用表格化护理文书,临床护士每天书写护理文书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半小时。

(六)高度重视临床护理工作,保障措施到位。

15.医院领导要高度重视临床护理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医院“抓服务、树形象”的重要契机,明确和落实医院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全院共同的工作目标,在全院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调动广大护士积极性。

16.医院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加强有关部门团结协作,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护士福利待遇,向临床一线倾斜,实行同工同酬,调动各方面力量为全面加强临床护理、落实基础护理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和有力保障。

(一)筹备启动阶段(20xx年3月)。

医院成立“示范工程”活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组织分工、活动安排,做好活动的准备、动员和组织工作,充分调动全院广大护士的积极性,使其自愿、主动参加到活动中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4月-10月)。

各科室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全面开展“示范工程”活动,对临床护理薄弱环节进行自查,扎实推进活动16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医院活动领导小组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对各科室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三)总结交流阶段(20xx年11月)。

医院将对创建“示范工程”活动进行阶段性总结,对患者和社会反映好,提供优质护理服务并能发挥示范作用的科室、病房及个人进行表彰。在科室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推荐1个“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2个“优质护理服务先进个人”参加全市评选。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科室要统一思想,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临床护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克服工作中的困难,坚定信心,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落实改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认真贯彻落实,扎实稳步推进。

各科室要将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作为提高护理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明确职责、周密部署,鼓励科室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真抓实干,同时认真、全面地开展自查自建,推动各项工作扎实稳步开展,持续改进临床护理工作。

(三)加强指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医院活动领导小组要适时开展指导检查,注重患者对护理服务的感受和评价,避免“走过场”。通过指导检查,切实加强临床护理工作,落实基础护理,改善临床护理服务,提升患者满意度。

医院护理高质量发展方案范文

为加强基础护理提升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促使我院的各项护理工作在稳步发展的基础上再有新提升,经院委会研究决定于20**年7月份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基础护理质量提升活动月”活动,具体活动重点及标准要求如下:

室内干净整齐,物品摆放有序;治疗室台面无药渍、地面无杂物;各种治疗操作符合规范要求,污物管理符合规范要求。

病房环境美观、舒适、无异味,室内一切设施保持完好;病床干净整洁、床头卡填写完整、无污染、无花被单;床头柜要物品摆放整齐,室内不乱放杂物和食品;病人统一着装病号服,搞好个人卫生;病房及病室卫生间要干净、无异味、无水长流。

护士长要做好科室的细化服务流程,完善基础护理工作流程(晨晚间护理、入院出院、洗头、足部清洁等);全体护士上班期间要着装符合要求,做到微笑服务,遇有病人及家属询问时要起身问候,态度和蔼,耐心解答问题,不得推诿、搪塞、顶撞患者及家属,适当学习些基本礼仪、文明用语。此次活动分为四个阶段,每个阶段时间为一周:

各科室护士长按照标准对科室内的卫生、形象、病室管理、基础护理、护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和工作积极性等方面进行逐项排查,找出不足和差距。

通过前一阶段自查,针对科室内存在的问题,制定出整改计划,逐步进行整改并完善不足。

院组织人员按照方案标准认真对各个科室全面检查评比,排出名次。将评比出“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和“优秀护士”

按照评比结果认真进行总结,找出问题,找出差距,找出榜样,奖优罚劣,在全院进行推广,以此来推进我院护理质量不断提高。五、总体要求此次活动有着重要意义,各科室护士长一定要从思想上重视起来,组织有序,严格管理,逐项整改,认真总结,使护理工作更完善、更出彩。

医院总务科高质量发展方案

加强后勤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学习先进的技术技能,丰富业务知识。带领全体后勤工作人员强化“服务”意识,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树立总务科的工作形象。

树立安全责任高于一切的思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财务管理,认真执行上级财政部门的工作要求,做到帐目清楚,程序规范。不出安全事故。

2、继续执行公物巡查制度。加强对校园内的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修,杜绝各类安全隐患的发生。做到经常性检查与突击性检查相结合;一般性检查与专向性检查相结合。

3、严把食堂和小卖部的食品质量关,杜绝一切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内,严格执行采买索票制度和食品加工操作规定,确保全校教职工和学生的饮食安全。

4、枪库安全。树立忧患意识,杜绝麻痹大意思想,按照出入库程序运行,定期排查隐患。

5、车辆行驶安全。做到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车辆定期检修,注意节油防滴漏。

6、医务室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学生定期体检,防疫检查与宣传教育并重。严防各类传染病的蔓延。

组织后勤人员参加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引导大家要以学校的需要为己任,以我校通过iso9000认证为契机,修正旧有的管理模式,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分工,明确职责。树立大局观念,倡导团队精神,切实有效的做好我校的后勤保障工作。

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支付制度改革,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做到帐目清楚,程序规范。

建立统计和监督机制,对于各科室的办公耗材重新制定登统审计表,根据各科室的办公经费消耗情况每月下发通知单,对各科(室)使用的办公耗材进行监督。回收各类办公废品及废旧报纸等。

省十二运会在20xx年还有半年的赛事,我科会继续为省十二运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以确保比赛工作正常运行。

在新的一年,我科计划拆除原有旧的中央空调,安装新的空调设备,为广大教职工创建更好的办公环境。

1.食堂管理。食堂继续推行市场化经营,在确保饮食安全的'前提下,着重抓好饭菜的营养搭配,积极为我校运动员做好饮食服务,全力备战省十二运会。每月根据食堂运营情况,组织召开学生与食堂承包人的联席会,无记名填写《顾客满意率调查表》,听取学生意见,改善学生就餐供应。创建教工食堂,改善和提高教职工的就餐条件和质量,从而增加教职工的福利。

2.医务室谋划市场化经营,为学校创收。建立服务机制,真正做到服务教职工和学生,做到价格合理,服务到位。医务室面向全校学生开放,组织成立各类医学保健小组,宣传卫生保健常识。

3.卫生与保洁谋划市场化化经营,面向社会全面招标,我们相信,专业的卫生与保洁人员会让我们拥有一个干净、整洁的办公和生活环境。

4.采购与维修。在保证品质和价格的前提下,制定科室办公用品申请制度,按照iso9000认证要求,在每年年初填写《年度采购计划表》,报经主管校长批准后,我科统一采购,并及时发放。维修工作要做到及时和质量保证,建立维修档案,按时填写《维修记录》和《巡查记录》,并与安全隐患排查同步进行。

5.德育教育。为做好服务育人、管理育人,我科将与有关科(室)配合,做好德育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学生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遵守校规校纪,爱护公共设施与环境。

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方案

为推动全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xx〕120号)、《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亳政办秘〔20xx〕2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力争“十四五”末,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一)综合实力提级,诊疗能力明显提升,县域内就诊(住院)率提升至90%以上;

(二)精细管理提级,综合效益明显提升,物耗成本降至50%以下;

(四)持续推进区级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鼓励支持亳州市华佗中医院完成三级创建工作。

1.打造市级高水平医院。统筹资金、项目、政策等资源,集中支持区级公立医院,重点打造优势学科群,疑难危重症诊疗能力基本达到市同类医院水平。

2.构建整合型服务体系。

(1)巩固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高水平区级公立医院,根据县域病种外转情况,建设重点专科,柔性引才引智,落实“两包三单六贯通”政策,建设县乡一体、乡村一体、医防融合的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

(2)建设紧密型城市医联体。集中力量支持亳州市华佗中医院建设成高水平市级公立医院,提升疑难危重症诊疗能力。按照网格化布局要求和“五包十统一”路径,高水平建设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2个紧密型城市医联体。

(3)促进医疗资源下沉。医共体牵头单位将以慢病为主的普通门诊逐步下沉基层,到2025年三甲综合医院普通门诊服务量减少30%以上。持续推进亳州市人民医院、亳州市中医院、亳州市华佗中医院“千医下乡”工作。

(4)建设智联网医院。深度融合“人工智能+互联网医院+医联体”,构建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互联互通、覆盖院前院中院后和全生命周期的整合型服务体系,并逐步拓展到各级公立医院。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智慧中药房”建设。

3.构建“1+5+n”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全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建设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和可转换病区。

4.加强专科医院建设。推进区级公立医院精神专科、口腔专科建设,实现区级精神卫生、口腔专科全覆盖。推进妇幼保健院规范化建设,逐步提升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

5.建设更有特色的中医医院。亳州市华佗中医院建成“三级”中医医院。力争建设1-2个省级中医优势专科和特色专科,建设有中医药特色的服务体系。

6.减少跨省异地就医。依托高水平医院,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医保政策联动、转诊备案管理和专项考核,力争到2025年县域内就诊(住院)率提升至90%以上。

7.提升临床专科能力与水平。

(1)加强临床专科建设。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建设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十四五”期间,建成省级医学重点专科项目1个以上、市级重点专科项目5个以上。

(2)加强急危重症患者救治能力建设。力争建立区级紧急救援中心和队伍,加强院前急救转运与院内救治协同衔接,打造城市15分钟和农村30分钟急救圈。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初步建设胸痛、卒中和创伤中心,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

8.推进医学技术创新。

(1)实施科研强院。争取到2025年,申报获批省卫生健康委科研项目立项项目不少于1个。加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以技术创新推进高水平研究型医院建设,部分临床学科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2)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积极与省级高水平医学转化中心对接,拓展院、校、企合作,争创科研成果转化;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主要用于奖励做出重要贡献人员。大力支持临床单中心、多中心研究,支持公立医院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承担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逐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占比。

(3)促进医院新技术临床应用。及时学习、引进国内、省内先进成熟医疗技术用于临床。积极支持医院开展的医疗新技术价格立项,加快审批,促进医疗新技术临床运用、收费内容与标准与沪苏浙等地医院对接。

9.创新医疗服务模式。

(1)综合医院全面开展多学科诊疗,中医医院推广中医综合诊疗和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

(2)建立临床药师下临床制度,临床药师参与疑难复杂疾病多学科诊疗。

(3)加强责任制整体护理,开展延续护理服务。

(4)规范开展日间手术,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比例达10%以上。

(5)优化预约诊疗服务流程,设置入院准备中心,提供入院一站式服务。推广院前院中院后一体化服务。

(1)加快推进智慧医院建设。2025年,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5级以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达到4级以上,全区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智慧服务平均级别达到2级和3级,智慧管理平均级别达到1级和2级,三级公立医院院内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达到四级甲等以上水平,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达到四级乙等以上水平,能够支撑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医疗服务新模式。推动医疗、医保、医药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加强医疗、医保、医药大数据分析,赋能智慧医疗体系。

(2)落实国家和行业信息化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公立医院加快应用智能可穿戴设备、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和治疗系统等智慧服务软硬件,提高医疗服务的智慧化、个性化水平和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3)加快推进公立医院间信息共享。落实全省医疗机构信息互通共享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十四五”期间实现公立医院跨地区、跨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互认。20xx年,实现医共体远程心电平台应用;完成区域影像中心建设,基本覆盖本地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接入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安徽省影像云平台。

(4)加快推进全系统数据资源整合应用。探索融合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基于平台的互联互通和数据资源整合,推进等级保护测评,提升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和网络安全水平。2023年实现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居民授权调阅共享。2025年实现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公共卫生和综合管理等数据资源互联互通。改造用卡环境,推进电子健康卡(码)运用,与安康码互通互认,实现区内不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健康管理、疫情防控、信息查询等一卡(码)通用。

11.健全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体系。成立运营管理委员会,建立科学决策、分工负责、协同落实、分析评价、沟通反馈的高效运营管理机制。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推动运营管理全面融入现代医院管理理念方法技术,深度融合医院核心业务,强化成本管控与投入产出评价,提升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12.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健全机制,发挥总会计师在医院经济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内控机制,对经济和业务活动的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关键岗位定期开展风险评估与内控评价,有效防范管控风险,提升医院服务效能和内部治理水平。

13.实行绩效考核目标管理。将市级和区级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薪酬分配、院长年薪制、评优评先等重要依据。公立医院达到b等级及以上。

14.改革人事薪酬制度。

(1)深化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建设。加强制度规范管理,优化运行管理机制,将社会化用人员额纳入岗位基数,开展周转池编制使用评估。根据公立医院发展需要,合理制定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并建立动态核增机制,实行编制动态调整。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竞聘上岗、合同管理、动态考核。

(2)增加护士配备。科学测算护理服务成本,合理确定护理服务价格标准。按照岗位标准,合理配备护士,2025年底前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1.3左右。

(3)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着力培养达到省内、市内先进水平的学科带头人。遴选综合素质优秀、发展潜力大的中青年骨干到国内外高水平医院或科研机构深造培养。实施“江淮名医”“徽乡名医”“安徽省名中医”、“安徽省基层名中医”培养工程,培养一批德艺双馨的“江淮名医”“安徽省名中医”。

(4)改革薪酬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根据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医院奖励性绩效薪酬水平和主要负责人年薪水平,人员支出占比力争达到40%。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逐步提高固定薪酬比例,合理确定临床执业医师、其他医务人员、行政后勤人员薪酬水平。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20xx年,公立医院全面推开主要负责人年薪制。

15.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

(1)实施卫生招才引智工程。区级公立医院积极引进高学历人才;鼓励柔性长期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星期六医师”制度,柔性短期引进省外专家来我区开展疑难病例会诊和手术等。

(2)落实人才保障措施。加大政府投入,强化政策保障,积极支持公立医院引进来、留得住高层次人才和专科团队,按规定对引进人才落实安家费、生活补助、工资报酬、职称晋升、安家落户、子女入学等保障措施,为引进人才开展临床新技术、新项目和科研等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和工作环境。

(3)加强引进人才目标考核。区级公立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力争“十四五”期间,区临床专科医疗水平显著提升。

16.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对照沪苏浙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内涵、水平和报销比例,稳妥有序优化医疗服务价格,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积极申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学习三明经验,改革优化调价规则和程序,建立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重点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支持公立医院开展标志性领先技术,对于技术难度大、外转率高的项目,优先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支持儿童专科等薄弱学科发展;支持中医传承创新发展,积极申报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提高技术劳务性收入占比,逐步达到30%以上。积极申报国家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

17.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积极稳妥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试点。探索按床日付费。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按人头总额(含外转病人额度)预付政策,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严禁挪用医共体内医保结余资金。实施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

18.优化医保管理改革。科学制定区域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动态调整付费标准。规范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指导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简化考核流程,严格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19.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始终坚持把“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贯穿于医疗服务的各环节和全流程,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建设患者友好、老年友善医院。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减轻工作负荷,落实带薪休假等制度。提供年轻医务人员进修培训机会,构建多层次、多渠道职业成长通道。开展平安医院创建,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公立医院人文关怀制度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注重文化传播和品牌塑造,加强爱岗爱院教育,创建人文关怀医院,提高公立医院公信度美誉度软实力。

(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20.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党组织建立卫生健康行业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督促指导行业党的建设,确保相应的机构、人员、工作机制落实,符合条件的医院配备纪委书记;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注重发展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务人员入党。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一位政府负责同志统一分管医疗医保医药工作,统筹协调“三医”联动改革。要确定重点任务和配套措施清单,定期研究推进,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保障。要加强督查考核,区政府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纳入区直相关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二)落实投入责任。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参照沪苏浙有关做法,结合地方实际,合理有效、逐步提高公立医院财政投入力度,财政补助收入占比逐步提高。公立医院长期负债率逐步降至全国平均水平以下。

(三)建立监测评价体系。区级公立医院要对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按季度开展自评;区政府按年度对所属公立医院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鼓励各医院积极探索创新,及时总结经验并复制推广,培育名院名科名医,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医院医疗高质量发展方案

(一)科学建立预约诊疗制度。进一步扩大分时段预约诊疗和集中预约检查检验比例,力争预约时段精准到xx分钟,缩短患者按预约时间到达医院后等待就诊的时间。优化预约诊疗流程,避免门诊二次预约导致重复排队的情况。科学合理安排预约放号时间,避免深夜放号、凌晨放号等情况。在做好预约挂号、检查检验集中预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医疗资源调配,鼓励开展门诊取药、门诊治疗、住院床位、日间手术、停车等医疗相关流程的`预约服务,提高就诊便利性。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预约诊疗志愿者服务。

(二)不断完善远程医疗制度。扩大远程医疗覆盖范围,三级医院重点发展面向基层医疗机构和边远地区的远程医疗协作网。承担贫困县县级医院对口帮扶、对口支援等任务的医院,要与受援医院搭建远程医疗协作网,建立远程医疗工作制度,推动远程医疗服务常态化。有条件的三级医院要积极建立远程医疗中心,推广“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服务模式,提高基层疾病诊断能力。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探索利用移动终端开展远程会诊。丰富远程医疗服务内涵,针对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搭建医疗机构与患者居家的连续远程医疗服务平台,提高疾病管理连续性和患者依从性。

(三)大力推动结果互认制度。制订完善检查检验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广泛开展相关人员培训,提高操作和诊断水平。发挥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等专业质控中心作用,加大医疗质量控制力度,提高检查检验同质化水平。在医联体内率先实现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检查等资料和信息共享。通过省级、市级等相关专业医疗质量控制合格的,要在相应级别行政区域内实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不断增加互认的项目和医疗机构数量。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引入第三方保险,建立起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风险共担机制,减少因互认造成的医疗纠纷和经济损失。

(四)大力推进区域就诊“一卡通”。整合各类就诊卡,积极推进地级市区域内医疗机构就诊“一卡通”,有条件的省级行政区域实现患者就诊“一卡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统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的挂号手机软件、网站,建立统一平台,方便患者就诊。城市医疗集团应当搭建信息平台,在集团内部率先实现“一卡通”,力争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信息共享,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连续医疗服务。

(五)持续加强麻醉医疗服务。确定分娩镇痛试点医院,深入开展分娩镇痛试点工作。鼓励医院开设麻醉门诊、疼痛门诊,加强儿童、老年人、肿瘤患者的镇痛服务。有条件的医院探索建立门诊无痛诊疗中心、儿童镇静中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舒适化的新需要。积极应用快速康复理念指导临床实践,提高手术患者医疗服务质量,缩短手术患者平均住院日。

(六)着力推广多学科诊疗服务。推进国家多学科诊疗试点和中医诊疗模式创新试点。以消化系统肿瘤多学科诊疗试点为突破,推动医疗机构针对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开设多学科诊疗门诊,建立多学科联合诊疗和查房制度。探索建立疑难复杂专病临床诊疗中心。推进中医多专业联合诊疗和中医综合治疗,开展经典病房试点工作。

(七)不断丰富日间医疗服务内涵。在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研究确定第二批日间手术病种,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制定日间手术病种诊疗规范和日间手术中心管理规范,提高日间手术规范化程度。探索建立医护联合门诊、医院社区一体化术后伤口管理中心,提高术后伤口照护质量。拓展日间服务的病种和服务类型,进一步提升住院床位使用效率。

(八)继续优化急诊急救服务。建立院前医疗急救中心(站)与院内急诊的信息共享机制,力争到20xx年,各地逐步建立起基于“五大中心”的急危重症患者救治体系和院前院内信息共享网络,实现急危重症患者医疗救治快速、高效、高质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整合资源,探索开展有医疗服务需求的非院前医疗急救患者的转运服务,加强相关工作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九)提高老年护理服务质量。建立老年护理服务体系,制定完善老年护理服务指南规范,加强老年护理从业人员培训,提升老年护理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增加护理院(站)、护理中心数量,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加快发展社区和居家护理服务,积极开设家庭病床,扩大老年护理服务供给,不断满足老年人群健康服务需求。开展中医特色护理,提高中医护理水平。

(十)开展长期用药的药学服务。加大药师配备力度,持续开展药学服务培训,重点提高长期用药的药学服务能力。鼓励药师参与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为长期用药患者提供用药信息和药学咨询服务,开展个性化的合理用药宣教指导。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探索开展用药随访、病情监测、药物重整等工作,为长期用药患者提供专业的药学服务,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一)认真组织实施。以二级及以上医院为重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继续按照行动计划有关要求,巩固改善医疗服务各项工作制度。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要加强领导,建立重点工作跟踪、研究指导和督促落实的工作机制,结合《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考核指标的通知》和本方案要求,切实做好实施工作。要大力推进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依法对电子注册相关信息公开,加快医疗资源信息共享。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推进完善院务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改善医疗服务的措施,方便群众便捷获取有关医疗服务信息。

(二)提升医院满意度。各医院要加强面向患者的信息化服务,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餐饮、网络、阅读等就医环境,改善卫生间状况,提升患者就医满意度。要不断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就餐、安保等后勤保障条件,完善值班室、淋浴室等基本生活设施,提升医院员工满意度。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督促辖区内所有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加入全国医院满意度监测平台,建立满意度管理制度,动态监测患者就医体验和医务人员执业感受,指导医院查找并解决影响医患双方满意度的突出问题。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定期向各省份反馈医院满意度评价结果。

(三)强化宣传引导。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将宣传与改善医疗服务同步推进,加强典型案例的挖掘和宣传,展示工作成效,树立行业形象。工作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和工作亮点,要及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继续组织媒体,加强对各地、各医疗机构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

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方案

近日,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州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监测台账、责任分工,对于系统推进我州公立医院发展,深化医改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

20xx年x月x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20xx年1月13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xx〕3号)。

我州出台《实施方案》,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是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力量。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必须把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二是推动各族群众健康福祉达到新水平的根本要求。困扰我州千百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已得到基本解决,基础医疗卫生能力已得到明显增强,有必要也有基础进一步提升卫生健康发展,提高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可及性,满足全州人民更加高质量的医疗卫生需求。三是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的必然选择。经过改革开放多年来医院能力建设、10年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践探索,公立医院已经到了从“量的积累”转向“质的提升”的关键期,必须把发展的方向和重点放到提升质量和效率上。

《实施方案》分3大版块,共24条意见:

(一)第一部分:工作目标,高质量推进健康西双版纳建设。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傣)西医并重,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力争通过5年时间,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科学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推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式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为全州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推进健康西双版纳和“一城两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第二部分:具体措施。分别从构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趋势、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效能、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四个方面共24条具体措施,明确了重点任务,细化了责任分工。24条具体措施共涉及卫健、医保、财政、人社、编办、发改、工信、市场监管等18家单位或部门。具体包括:人才培养、重点临床专科建设、临床医学分中心、城市医疗集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升医院信息化水平、深化人事管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多层次、全方位的做了详细分工,明确各部门的具体任务,确保落实到位。

(三)第三部分:实施保障。明确了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投入责任、加强检测评价、总结推广经验四方面保障要求。

各县(市)、各部门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建立全链条推进改革落实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协同联动的工作合力,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各部门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建立全链条推进改革落实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协同联动的工作合力,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落实投入责任。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傣)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卫生防治中心、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投入倾斜和保障政策;探索创新投入模式,强化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投入保障。

(三)加强监测评价。建立完善全州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及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任务台账等工作有机结合,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县(市)结合实际分类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不搞“一刀切”。

(四)总结推广经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挖掘、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州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1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到2025年,各级各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诊疗能力和管理水平全面提高,省域内就诊(住院)率提高到94%以上,市域内就诊(住院)率持续提升;医院精细化管理更加高效,物耗成本降至50%以下;学科水平明显提升,积极申请省级重点专科,建成5个以上省管市建重点专科;综合能力显著增强,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市级排名有所提升。

(一)扩容提标优质医疗资源。

3.完善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强化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职能,建成市传染病医院新院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传染病独立院区达到标准,市人民医院、淮北矿工总医院建设或完善传染病独立院区,濉溪县依托县医院、县中医院建设相对独立的传染病院区2个,加强我市省级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建设,提升中医药应急和救治能力。到2025年,全市平战结合和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进一步完善。(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濉溪县政府)。

4.加强专科医院建设。鼓励二级综合医院向专科医院转型,建成二级公立口腔专科医院1家,推进市妇幼保健院规范化建设,打造具有“大专科小综合”特色专科医院,服务能力达到皖北同类医院先进水平,到2025年达到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标准。加快市传染病医院新院区项目进度,争取2022年10月份搬迁并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

5.建设特色鲜明的中医医院。依托国家中医特色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市中医医院中医药医疗保障能力,重点进行省级中医医疗中心项目建设,县中医医院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标准,建成2—4个省级中医优势专科和特色专科。(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

(二)提高公立医院技术水平。

9.优化医疗服务。推行预约诊疗服务,三级医院门诊号源网上开放比例稳定在80%以上。设置入院准备中心,提供“一站式”诊疗服务,全面开展多学科联合诊疗,临床药师为患者提供合理化用药指导;加强责任制整体护理,逐步实现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逐步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比例达10%以上,三级医院达2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三)增强公立医院发展效能。

(四)激发公立医院发展活力。

14.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实行编制保障和社会化用人相结合的人员编制制度,将社会化用人员额纳入岗位基数,实施周转池编制使用评估,合理制定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并建立动态核增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实行岗位管理。合理配备护士,科学测算护理服务成本,合理确定护理服务价格,2025年底,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培养一批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的学科带头人,遴选中青年骨干外出深造,选拔培养3—5名德艺双馨的“江淮名医”。在省级部门指导下,自主开展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不再把论文、科研项目等作为申报必要条件,突出业绩评价、实际贡献、科研诚信等。落实“两个允许”,根据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医院奖励性绩效薪酬水平和主要负责人年薪水平,人员支出占比达到40%以上。合理确定临床执业医师、其他医务人员、行政后勤人员薪酬水平,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注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支援基层及做出突出贡献等人员倾斜。2022年,公立医院全面推开主要负责人年薪制。(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6.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优化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程序,提高调整时效,开展价格专项调整和个别调整,缓解价格突出矛盾,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加快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和新项目试行价格审核,促进新技术临床应用。(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

17.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开展按疾病诊断分组付费(drg)试点,2022年完成试运行试点,2023年启动实际付费,继续推行精神病和安宁疗护按床日付费试点,总结经验并推广。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按人头总额预付政策,探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紧密型城市医联体“打包”付费与drg付费方式有效衔接,加强监督考核,严禁挪用医共体内医保结余资金。实施符合中医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濉溪县政府)。

18.优化医保管理改革。制定区域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动态调整付费标准,规范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全面执行国家、省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积极落实采购任务,推动集中采购扩面扩围,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配套政策,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五)创新公立医院文化发展。

19.坚持患者需求导向。把“以患者为中心”理念贯穿医疗服务各环节,实现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水平、更加满意的.卫生健康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0.建立关爱职工的长效机制。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减轻工作负荷,落实带薪休假等制度,鼓励提供托幼等服务,设立青年学习基金,支持年轻医务人员进修培训。提升医院安全秩序管理,严惩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1.突出医院文化特色。培育单位特色文化,树立良好品牌形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弘扬救死扶伤精神,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医疗机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六)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

22.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市卫生健康行业党建工作委员会指导行业党的建设。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3.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符合条件的医院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配备纪委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用办法,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建立人才评价体系,积极推荐人选加入省公立医院领导人员人才储备库。(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

24.提升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提升党支部战斗力,推进基层党建“领航”计划,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双培养”机制,注重发展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务人员入党。(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等的要求,结合《上海市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沪府发〔20xx〕10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推动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建设与城市功能定位相匹配的功能化、人性化、智慧化医疗服务体系,打造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上海方案”,提高群众和广大医务人员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发展目标。

立足“顶天、强腰、立地”三个层面,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三医联动、促进均衡”和“试点先行、分类推广、逐步覆盖”原则,推进公立医院内涵式发展。布局高品质、智慧化的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加快新城医疗资源配置,强化区域性医疗中心服务能力建设,优化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做实分级诊疗。布局全球领先的健康科技创新中心,打造国际一流、全国领先的医学学科,瞄准国际前沿领域和尖端医疗技术,加强科研攻关,提升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提升卫生健康信息化水平,成为智慧化健康服务高地。布局医防协同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力争到xxxx年,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达到国际一流水准。

(一)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服务新体系。

争创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创建10家以上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含中医),打造医学研究高峰、成果转化高地、人才培养基地和数据汇集平台。支持公立医院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允许引进国际最新、最先进的医疗技术装备。试点医院因临床急需进口少量药品的,经国务院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可以进口并在指定机构内用于特定医疗目的。授予国家试点医院国际交流合作更大自主权。

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扩容和区域布局均衡。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水平医院通过“一院多区”建设,定向放大优质医疗资源,加快推进市级优质资源向“五个新城”及金山、崇明等远郊扩容下沉。按照“提能级、增功能、补短板”要求,着力加强区域性医疗中心建设。依据服务人口和半径,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优化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加强新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强化公共卫生服务。

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加快建设以市级医院为依托、区域性医疗中心为核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的医联体,强化资源整合,构建“管理、责任、利益、服务”共同体,创新分级诊疗协同机制。区域性医疗中心聚焦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向上对接市级医院,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向下辐射基层医疗机构,带动区域医疗服务能级整体提升。

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加快推进传染病、创伤、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临床专科建设,支持部分公立医院分院区建设,发生重大疫情时快速转换功能。建立公共卫生医疗急救预备役体系,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独特作用,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提升市级综合医院、区域性医疗中心感染科综合救治水平,支持与呼吸、消化、重症等学科融合发展,持续提升学科能力。

推动公立中医医院传承创新发展。将市级中医医院打造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型、示范型中医药诊疗和研究平台。构建中医“区域+专科”医联体,建设“一区一品牌”重点基地,打造服务应用型区属中医医院。“十四五”到“十五五”期间,着力建设1-2家国家中医医学中心、1家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1个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3-5家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2个特色重点中医医院,2-3个高水平中医特色专科医院,打造国内领先的中医医疗服务高地。

推进社区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强公立医院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全方位支持,实施新一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标准建设,打造示范性健康管理中心、社区康复中心、社区护理中心,发展社区临床药学服务,树立社区中医药服务品牌。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合各类社会资源,拓展健康服务资源供给。鼓励发展“互联网+诊疗”模式,实现功能向社区服务延伸。

(二)打造科创引领的产学研一体化发展新趋势。

建设国际一流临床专科群。加强平台、交叉学科建设,形成在医疗技术、医疗质量、临床研究等方面领跑国际、国内引领的优势学科。“十四五”到“十五五”期间,力争建成3-4个国际一流的临床学科和若干临床、中医重点专科,培育3-4个国际一流团队,培养若干国际知名的医学临床科学家。支持三级医院与世界一流医疗机构、学术机构和生物医药企业合作,组织和参与多中心研究。

打造高水平市级临床研究平台。聚焦生命科学、生物医药科技前沿领域,集聚本市优势资源,争创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加快产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原创性科研成果。建设符合国际标准的专病数据库、生物样本库等平台设施,完善全链式临床研究质量监管平台和医企联动协同创新平台。鼓励试点医院设立专门的临床研究床位,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试验(iit),允许有条件的医院按照国家要求开展自行研制体外诊断试剂试点。探索对多中心临床研究实行伦理审查结果互认。

大力发展高新医疗技术。面向再生医学、精准医学、生物治疗、脑机融合等前沿领域尖端科学问题,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设备等研发的医工结合、产医融合,集中力量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原创性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新策略产出。支持公立医院与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开展临床研究与医学科技成果转化合作,积极参与本市健康服务业园区建设,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

创新医疗服务模式。推广多学科诊疗(mdt)、无痛诊疗、整体护理等新型服务模式,支持综合性医院建立肿瘤综合诊治中心,实行全周期一体化管理和综合救治。推行日间化管理、加速康复外科诊疗模式,鼓励试点医院外科微创化发展。加强临床药师配备和培养,支持开设药学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推广中医综合诊疗、针灸全科化和全链条服务模式,促进中西医临床协作攻关。支持三级医院开展特需诊疗、健康管理和国际医疗服务。进一步深化拓展“便捷就医服务”应用场景建设,提升患者就医体验。

守牢医疗质量安全底线。加强公立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做到合理施治。推广应用信息化处方审核和点评系统,规范临床用药。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提升医院感控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健全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完善医疗服务标准和规范。深化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完善投诉机制。健全医院评审体系,促进医院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

(三)激发数智融合的公立医院现代化管理新效能。

健全公立医院内部运营管理。健全公立医院决策机制和民主管理制度。夯实医院运营管理部门及人员配备,建立分工明确、密切协作、高效运行的运营管理体系。完善全面预算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管理、成本管理、财务报告、第三方审计和信息公开机制。优化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制度,突出规范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关键岗位的流程管控和制约机制,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有效防范各类风险。

建立分层分类的绩效评价机制。创新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引导医务人员重医德、重技术、重能力。优化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引导医院落实功能定位。完善紧密型医联体绩效考核体系,全面评价医联体运行机制、分工协作和区域资源共享、技术辐射作用、可持续发展等情况,引导医疗资源上下贯通、纵向流动,工作重心从治病转向促进人民健康。

全面推进医疗卫生数字化转型。落实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以5g等新基建为支撑,深度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医疗服务流程再造、规则重构、功能塑造和生态新建,打造全面感知、泛在连接、数字孪生和智能进化的未来智慧医院。推进数字健康城区建设和智慧医疗服务一体化发展,实现全要素、全流程、全链条集成优化。建立多维度病种组合评价指标体系和基于数据循证的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优化公立医院资源价值配置和运行管理。

(四)激活“三医联动”系统集成的外部治理新动力。

深化人才激励制度改革。合理制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按规定自主确定岗位总量和岗位标准。稳慎开展三级医院下放职称评审权限试点,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实行灵活的职称评审机制。完善交叉学科和临床研究人员岗位设置、职称评审和晋升办法。科学、分类设定公立医院床人比,逐步使医护比总体提到1∶2左右。落实“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加大对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工资水平和总量核定的倾斜力度。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额内,创新实施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和年薪制等分配机制。公立医院科技成果转化以及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获得收益用于人员激励不受绩效工资总量限制。允许公立医院和科研人员共有成果所有权,鼓励单位授予科研人员成果独占许可权。

加强卫生健康高端人才引育。推进医学教育创新发展,促进医工、医理、医文学科深度融合,培养“医学+x”复合型人才和各类紧缺人才。创新现代中医师承教育模式,加强多学科协同特色人才培养。支持公立医院精准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集聚高端创新型人才,落实引进所需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在落户安居、入学就医、税费优惠等方面的支持保障政策。

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健全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理顺比价关系,稳妥有序实施价格调整。探索建立多层次的健康管理服务收费机制。畅通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定价绿色通道,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完善特需医疗服务管理制度,探索对参与试点的公立医院根据规定放宽特需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合理制定多学科诊疗、镇痛、互联网服务、上门服务等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规范,将符合条件的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深化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总额预算管理框架下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完善慢性精神疾病、康复和护理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探索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基础、紧密型医联体为载体的按人头付费。完善紧密型医联体医保总额预算管理机制,做实“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以体现中医临床价值为核心,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

有序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机制改革。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建设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及我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做好集中带量采购协议到期品种接续工作,稳定市场预期、药品价格和临床用药,采用综合竞价鼓励优质企业中选。针对未纳入国家和本市带量采购的药品,支持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中议价采购,构建多方联动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格局。

(五)建设健康和谐的公立医院发展新文化。

打造健康至上的行业文化。健全医务社工和志愿者联动服务模式,支持医院设立患者体验部,创建充满人文关怀的就医环境,打造有温度的医院,推进文明行业建设。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完善医患沟通制度,尊重维护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加强医院健康促进工作,更好发挥健康科普“主阵地”作用,完善医务人员开展健康科普的激励保障机制。发展老年健康服务,建设老年友善医院。

塑造特色鲜明的现代医院文化。深入挖掘提炼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名医大家思想精髓、院训愿景等,凝聚高质量发展精神内核。加强医务人员人文素养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培育选树先进典型,深入开展宣传,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度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唱响大医精诚、医者仁心主旋律。

营造关心关爱医务人员的社会氛围。健全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完善医疗执业险、医疗意外伤害险和医疗责任险,保障医务人员执业安全和合法权益。改善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合理确定其工作负荷,科学配置人力资源,畅通利益诉求渠道。完善医务人员收入合理增长机制,探索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做好职业发展前景规划。

(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委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管理办法,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

全面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党支部参与内设机构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等重大事项决策的制度机制,把好政治关、医德医风关。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教育、国资等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质量评价考核制度,将党建工作纳入巡视巡察工作内容,评价结果作为医院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医院等级评审挂钩,并作为医院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结果的重要参考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一)强化组织领导。

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将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改重点工作,强化市、区两级政府的领导、保障、管理和监督责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充分激发试点单位“比学赶超”精神,实现提质增效,争创一流。

(二)推动试点先行。

分类遴选改革意识强、创新劲头足、学科基础扎实、提升空间大的医疗机构作为试点单位,包括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高水平医院10家、示范型区域性医疗中心10家、高水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家,加快探索高质量发展模式和路径,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三)落实资金投入。

市、区财政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支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财政资金投入重点向资源均衡布局、学科建设、科研创新、人才培育等方面倾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公立医院多元投入机制,加强临床研究、数字转型、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医企合作联动。

(四)建立评价体系。

开展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重点评价专科能力提升、科研成果转化、人才队伍建设、优质资源下沉、基层能力提升、医保基金使用、公共卫生任务落实等,评估结果应用于医院财政投入、薪酬总量核定等方面。

(五)做好总结推广。

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凝聚改革共识。挖掘提炼、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动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1〕124号),推动我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邢台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公立医院是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必须把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放在突出位置。2021年9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市卫生健康委研究起草了《实施方案》,在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后,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实施方案》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推动我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每千人口公立医院(含中医类医院、妇幼保健院,下同)床位数达到5.37张(含医联体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36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3.64人,每千人口药师数达到0.45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包括6个方面具体任务。

一是优化公立医院资源布局。推进现有医疗资源提质增效,推动有实力的市级医院向城市中心区以外扩容。推进医联体规范发展,完善医联体运行管理机制。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依托邢台市人民医院,建设市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改造升级,提升传染病救治能力。每个县(市、区)依托1个县级医院,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

二是提高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水平。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以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为重点,推广门诊和住院多学科诊疗模式,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推进医学领域技术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完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逐步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提升中医药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诊疗能力。

三是加强公立医院运营管理。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分配等经营管理自主权。三级公立医院以及有条件的医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扎实推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

四是提升公立医院治理效能。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行以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探索按床日付费、门诊按人头付费,科学制定付费标准。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公立医院在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健全公立医院引才、育才机制,加快培养引进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打造一批市级杰出专业技术人才、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

五是提升公立医院服务品质。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大力弘扬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等服务,开展诊间结算、床旁结算等多元化服务。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保持打击回扣行为高压态势。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六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党组织全面覆盖医院各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

把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改重点任务统筹推进。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六项投入政策,确保公立医院良性发展。加强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评价监测,适时通报进展。

《实施方案》有利于持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运营效能,为建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提供制度依据,是新阶段公立医院改革发展遵循的主题。为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指出路径。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邢台提供有力支撑。

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方案

推动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xx]13号),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全市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力争在“十四五”期间,积极申报建设市人民医院三级医院,创建一批在全省有影响力、具备较强辐射能力的临床优势学科,加大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新技术、新方案和新策略的推广应用;培养一批临床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健全公立医院引才、育才、聚才、留才、用才机制,完善全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网络。

(一)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在公立医院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要求,全面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业务发展、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先评优、设备配置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实施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医疗、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三)科学扩容优质医疗资源。加强市直公立医院建设,加大市人民医院“三级”医院创建力度,到2025年,力争全市“三级”公立医院达到1家左右。

(四)推进医联体建设提质提效。发挥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公立医院在医共体中的牵头引领作用,进一步充实紧密型医共体内涵,加强市直医院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对口帮扶,提高全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水平。支持公立医院以特色专科为纽带组建专科联盟,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协作网。加强绩效考核和效益评价,引导医联体提供围产期保健、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照料、安宁期疗护、健康促进等全方位健康服务。

(五)构建合理就医和诊疗新格局。加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和薄弱科室建设,进一步提高市直公立医院诊疗服务能力,减少群众跨市就医。根据辖区外转率高的病种,提高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性疾病、儿科等薄弱专科诊疗能力,逐步实现常见病、多发病在本市内解决,提高县域就诊率。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挥市直医院医务人员对家庭医生团队的技术支撑作用,提升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

(六)提高医疗发展水平。落实“323攻坚行动”专病防治中心,加快建设市心血管病防治中心(挂牌市人民医院)、市脑卒中防治中心(挂牌市人民医院)、市癌症防治中心(挂牌市人民医院)、市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中心(挂牌市人民医院)、市出生缺陷防治管理中心(挂牌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中心(挂牌市人民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挂牌市康复医院),同时组建医疗资源共享“五大中心”(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整体提升县域医疗服务水平。

(七)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加强公立医院重大疫情救治能力建设,提升传染病防治和弹性扩容能力,加强培训演练和物资贮备,进一步完善全市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加强市人民医院传染病病区感染楼项目建设,提升城北卫生院医学观察中心能力,强化市人民医院(盐矿院区)定点医院救治水平,在控制单体规模的基础上,支持部分实力强的公立医院多院区发展,发生重大疫情时迅速转换功能。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加快建设院前急救体系,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

(八)加强特色专科建设。全市创建5个省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10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和一批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院级临床重点专科。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重点发展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儿科、新生儿科、麻醉、影像、病理、检验等临床专科。提高医院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和感染性疾病等防治能力,提升核心专科、夯实支撑专科、打造优势专科;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和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支持市中医医院建设3个以上中医特色专科。

(九)加强质控中心建设。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体系,加快推进质控中心建设,强化质控协同,提高不同乡镇、不同级别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

(十)实施临床科研提升行动。以临床需求为导向,聚焦新发突发重大传染病、罕见病、心脑血管疾病和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加强人才培养、引进,提升临床科研能力,推广临床新技术、新业务。持续推进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打造“防、筛、管、治、研”紧密结合的医学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载体。

(十一)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大力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全市公立医院建设智慧医院跃上新水平,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达到4级以上,公立医院处方、药品追溯、医保结算、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结算、医疗服务监管等信息互联互通;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医学影像资料等信息共享;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

(十二)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实施患者体验提升行动,建立患者综合服务中心(窗口),推进形成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疾病预防、预约诊疗、门诊和住院等一体化服务新模式。针对老年人以及儿童、残障人士等群体的现实需求,合理保留挂号、缴费、打印检查检验结果等人工服务窗口。

(十三)创新诊疗服务模式。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模式,建立完善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教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五大中心”的急危重症患者救治体系和信息共享机制,提供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推进总药师制度,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

(十四)建立健全医防协同机制。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制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强化公立医院与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

(十五)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以市中医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国医堂为基础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市中医医院建立健全中西医结合机制,实现中医类临床科室设置全覆盖,推进中药房标准化建设。

(十六)构建中医特色医疗服务模式。市中医医院深入实施“方便看中医,放心用中药”行动,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加强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等科室建设,推广中医临床优势技术操作规范和优势病种诊疗方案。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

(十七)创新中西医结合“复合式”服务。“十四五”期间,加强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诊疗中心建设,形成并推广一批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强化临床科室中医医师配备,鼓励科室内、科室间、医院间和医联体内部开展中西医协作。将中西医结合工作纳入医院评审和绩效考核。

(十八)健全医院运营管理体系。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分配等经营管理自主权。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医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充分发挥医疗质量、医院感染防控、药事管理等专业委员会和职能部门作用,推进核心业务工作与运营管理深度融合,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十九)提高医院运营效率。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实施预算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项目执行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推广后勤“一站式”服务,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财务科、医政医管科、中医药管理科)。

(二十)全面开展绩效考核。加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评价,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完善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与公立医院财政补助资金投入、医保资金拨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院等级评审、领导班子评价等挂钩。

(二十一)改革人事薪酬制度。合理确定并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统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落实岗位管理制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到2025年,我市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力争提高到45%左右;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可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可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

(二十二)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灵敏有序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比价关系,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逐步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到2025年,力争提高到35%以上。

(二十三)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对紧密型医联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指导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落实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相关政策和措施。

(二十四)完善医学人才培养评价机制。深化医教协同,加强全科、儿科、妇产科、精神科、老年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助产、康复、中医药、麻醉、感染、重症、儿科以及护理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探索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加快培养引进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全面加强行政、财务、后勤、院感、质控等管理人才培养。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

(二十五)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大家学术思想、高尚医德,提炼院训、愿景、使命,凝聚精神力量。

(二十六)构建人性化服务生态。坚守纯粹医者信念,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完善行风管理制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适宜、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十七)建设和谐医患关系。保护患者隐私,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完善患者投诉处理机制,畅通医患沟通渠道,构建和谐诊疗和执业环境。建立关心关爱医务人员长效机制,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

(二十八)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20xx年开展试点,2023年全面推开,2025年实现预期目标。

(二十九)落实各方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城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要深化“放管服”改革,调整完善相关政策,强化综合监管,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十)加强考核评估。卫生健康部门要牵头抓总,建立工作台账,分级分类制定评价体系,强化考评结果运用。要加强政策解读和培训,动员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合理引导各方预期。要鼓励各地探索更多原创性、差异性改革模式,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带动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2〕3号)精神,加快推动丽江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切实增强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结合丽江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健康丽江建设为主线,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抓手,以全面提升人民健康水平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提质量。力争用5年的时间,公立医院发展实现“三个转变,三个提高”,全市医疗卫生结构更加优化合理,服务更加优质高效,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和分级诊疗格局基本形成,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丽江提供有力支撑。

(一)打造市级高水平医院。

加强与省内外高水平医院合作,加快省级临床医学分中心、省级临床重点专科、重大疫病防治基地等项目建设,重点提升市级医院危急重症、疑难复杂病症诊疗救治和心血管病、呼吸等专科服务能力。支持市人民医院在控制单体规模的基础上,向“一院多区”发展,新建市人民医院荣华分院,建成市传染病医院、市中医医院。到2025年,力争把市人民医院建设成为综合性区域医疗中心,市妇女儿童医院、市第二人民院牵头建设1-2个专科类区域医疗业务中心,建设2-3个省级临床医学分中心,丽江市人民医院达到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推荐标准,丽江市妇女儿童医院达三级乙等标准。市级医院每年至少新开展1-2项疑难重症诊疗技术,全市公立医院住院量占比达90%以上,基本实现“减少跨区域就医”目标。(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设县级区域医疗中心。

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基础设施、临床重点专科、薄弱专科和第二阶段提质达标。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健全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长效机制,加强县域肿瘤、心脑血管等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补齐县级综合医院口腔等薄弱专科短板。到2025年,力争1-2所县(区)级公立综合医院晋升为三级医院,3所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要求,1所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试行)》要求,建设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强急诊急救“五大中心”,所有县级综合医院设置独立的精神科、口腔科、康复科、眼科、老年病科、呼吸与重症科、公共卫生科,建有标准化pcr实验室和标准化icu,县级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业务实现深度融合,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和疾病防控水平全面提升,县域就诊率保持在90%以上,基本实现“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县解决”目标。(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设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

持续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加快基层慢病管理中心、心脑血管救治站、一级甲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争取建成一批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次中心和综合健康管理中心。到202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病管理中心实现全覆盖,5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成心脑血管救治站,50%的乡镇卫生院达到云南省甲级标准,不少于2个达国家推荐标准。基层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初筛等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流动的分级诊疗秩序全面建立,基层诊疗量占比达65%以上,基本实现“头痛脑热在乡村解决”目标。(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建城市医疗集团。

探索在丽江市主城区,由市人民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市级医院、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按网格化布局组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健全医疗机构与公共卫生机构人员、信息、资源“三通”和监督管理互相制约的医防协同服务机制,加快诊断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运用和推广,支持多学科联合、多专业一体、中西医临床协作等诊疗服务模式,形成错位发展、专业互补、有序竞争的格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落实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快组建医共体内医疗质控、人力资源、运营管理、医保管理、信息管理等“一体化管理中心”,实现县乡医疗卫生机构行政管理、人员、财务、物资后勤、业务、信息、药械管理采购、绩效考核、医保支付、公共卫生等“十统一”管理,构建管理共同体。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及医共体牵头医院医疗资源,鼓励设置独立的远程医疗、检验、心电、影像、病理、消毒供应等“医疗资源共享中心”,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施“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构建服务共同体。协同推进医共体基本医疗保障资金打包付费改革,强化绩效考核和结果运用,建立“总额控制、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构建责任和利益共同体。发挥医共体牵头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和技术支撑作用,推动医务人员、医疗技术、药品下沉基层,提升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推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构建发展共同体。(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筑牢平急结合公共卫生防护网。

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完善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机制,加强各级公立医院与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和“七项能力”建设。健全分级、分层、分流、中西医协同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争取省级支持,把市人民医院改造升级为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承担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和应急物资集中储备任务。高标准完成丽江市传染病医院、永胜县传染病分院、宁蒗县人民医院传染病病区及华坪县人民医院传染楼改扩建任务,完成公立医院发热门诊、急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等业务用房改造任务,支持公立医院储备一定规模可迅速转换的传染病房、重症病房、医疗物资和人力资源。加强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肺病科、重症医学科等薄弱科室建设,提高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加强临床专科建设。

针对严重影响全市健康水平的主要疾病,重点提升各级公立医院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创伤、重症、肿瘤、急诊、精神、康复等核心专科能力,夯实麻醉、影像、病理和检验等支撑专科基础,补齐口腔、康复、精神、眼科、老年病等薄弱专科,做优做强骨伤、肛肠、针灸、推拿、肾病、脾胃病、皮肤科等中医传统优势专科。建设不少于7个(中医2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至少25个(中医10个)市县级临床重点专科,每年遴选5个薄弱专科(含中医)加强建设,有计划地推进综合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分层分类建设。聚焦“一老一小”健康需求、职业健康等领域,规划设置儿童、老年病、妇产、康复等专科医院,引入优质资源建设医养、康养中心。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提升。(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医学技术创新。

通过“内培外引”、建立专家团队工作站等方式,引入一批掌握高新技术的高素质医药卫生领域专家型人才,积极开展诊断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运用和推广,鼓励开展医学应用基础研究、临床研究和群医学研究。加强中西医结合康复治疗,推进康复技术创新。支持中医医疗机构针对重点人群、慢性病患者制定并推广中医特色治疗方案。争取国家级、省级支持在我市布局建设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中医药重点实验室、民族医药研究机构等,支持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开展院内制剂研发、中药新药研发和民族医药研发,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主要用于奖励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探索开展公立医院科技创新能力评价。落实职务发明制度。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促进新产品进入临床使用。(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

优化服务流程,利用手机app、微信等新平台,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三级医院预约诊疗率达50%以上。开展诊间(床旁)结算、检验检查结果查询、推送、互认等便捷服务。开设多学科诊疗门诊,探索建立单病种多学科联合诊疗和查房制度。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实现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鼓励开展社区延续护理、居家护理等服务。在公立医院逐步推开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引导优质药学服务向基层延伸。探索院前急救机构与“五大中心”信息实时交换,提升急救效率与能力。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试点。(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

推进智慧医院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确保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医患个人信息依法合规使用,三级甲等医院电子病历应用分级达5级以上,其他三级医院及二级甲等医院达4级以上,其他二级医院达3级以上,能利用大数据信息技术开展医疗质量控制、规范医疗行为、评估合理用药等。加快推进丽江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县域医共体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发展互联网医院,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推动全市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电子健康档案等医疗健康数据互通共享,逐步形成“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检查检验结果区域互任”模式。建立药品追溯制度,探索公立医院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落实统一的医保药品、医用耗材分类与编码标准。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应用。(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医保局、市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健全运营管理体系。

全面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提升法治保障水平。整合业务系统和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核心业务与运营深度融合,推进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医共体总院设置总会计师岗位,进入领导班子。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网信办、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全面预算管理。

科学制定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贯穿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环节,从数量、质量、实效、成本、效益等方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促进资源有效配置和使用。完善全面预算管理评价体系。每半年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资产控制、会计控制、政府采购控制、信息公开控制等,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绩效评价机制。

坚持和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导向,由医改领导小组结合实际,优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每年统一组织开展绩效考核评价。公立医院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绩效工资总(增)量、主要负责人薪酬、职务任免等挂钩。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重点考核有序就医格局形成、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医疗卫生资源利用、医保基金使用效能提升等,考核结果与打包医保资金、医共体院长薪酬及职务任免等挂钩。引导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及医共体改革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推动公立医院以评促改、提质增效。(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改革人事管理制度。

全面贯彻落实《丽江市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一条措施》。贯彻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的要求,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工作。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完善公开招聘政策,对急需紧缺专业或岗位在公开招聘中不设开考比例。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激励人才脱颖而出。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改革薪酬分配制度。

落实“两个允许”要求,贯彻国家、省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鼓励探索借鉴“三明医改”经验,按照医疗服务收入一定比例提取绩效工资总量,从根本上杜绝“大检查”、“大处方”行为。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不同岗位、不同科室、不同风险承担、不同工作强度、不同专业类别人员间薪酬要有差异,充分发挥保障和激励作用。具备条件的地区鼓励探索实行公立医院、县域医共体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协议工资制或项目工资制、职工目标年薪制以及年薪计算工分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

强化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加强医学人文教育,拓展“沪滇合作”、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丽江英才计划等人才培养项目,依托专家团队工作站,拓宽人才培养和引进渠道,实现博士生招聘或引进“零”的突破,每年至少招聘3名研究生、培养5名学科带头人及10名中青年优秀医师。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临床技能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与医学高等院校合作,建强教学医院,发展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开展名老中医药专家医术经验传承工作,培养一批名老中医药学术继承人。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培养培训,推动护理岗位科学管理,提升护理服务水平。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合理设置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灵敏有序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要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比价关系,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落实中医(民族医)、互联网等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到2025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达到省级要求或评价水平。(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推行以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病例按床日付费,探索按门诊按人头付费。推进县域医共体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加快建立“总额付费、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约束激励机制,结余资金作为医共体成员单位医疗服务收入,主要用于绩效分配、人才培养、专科建设等。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的付费标准。健全公立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协商谈判制度,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逐步规范医保支付审核标准,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落实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互联网+医疗服务”等服务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根据考核结果按规定比例及时拨付医保结余资金并主要用于人员绩效,建立合理用药、优先使用中选产品激励机制。(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强化患者需求导向。

坚守纯粹医者信念,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适宜、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开展公益慈善和社工、志愿者服务,建设老年友善医院。加大健康教育和宣传力度,加强医患沟通交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红十字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设医院文化。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多角度讲好医院故事,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树立先进典型,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传播大医精诚、医者仁心主旋律,提高职工价值认同感。塑造行业清风正气,建设清廉医院。(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健全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

为医务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加强职业暴露防护设施建设和防护设备配置。落实医务人员学习、工作、休息和带薪休假制度,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鼓励公立医院通过设立青年学习基金,在思想引领、青年组织建设、职业技能培养、科研创新、婚恋交友等方面服务青年医务人员成长。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强化医院安全防范,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落实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健全党务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健全完善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着力构建党委等院级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公立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在公立医院章程中明确党组织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构、经费保障等内容要求,明确党委等院级党组织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和现代医院管理各环节。发挥各级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和公立医院党建联席会议制度职能作用,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指导工作机制,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强化领导班子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推动落实公立医院院长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按要求完成党委等院级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分设、领导班子成员选配调整等工作,党委等院级党组织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等院级党组织副书记,党委等院级党组织书记和院长由一人担任的可设专职副书记。推进公立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与行政领导班子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设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政治吸纳和政治把关,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探索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力提升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工作质量。

健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切实发挥医院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全面推行党支部(党小组)建在科室,实施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推行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业务骨干培养成管理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三培养”机制,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业务发展、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设备配置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把好政治关、医德医风关。高质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建带群建。(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

组织部门要履行牵头抓总责任,加强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卫生健康、残联、民政、云南省丽江监狱、云南省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等部门要加强对所办医院党建工作的指导。公立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等院级党组织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市民政局、云南省丽江监狱、云南省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落实工作责任。

各地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各方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协同联动的工作合力。各级各类公立医院要大胆创新、积极作为,加快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落实投入责任。

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投入倾斜和保障政策。

(三)加强监测评价。

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定期通报。分级分类制定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有机结合。

(四)总结推广经验。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培训和调研指导,挖掘、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要求,巩固“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积极成果,为实现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动力,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现决定实施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十四五”期间,高举公益性旗帜,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和设置为引领,以学科、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学教育、临床科研、医院管理提升为重点,以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指数为标尺,促进我国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和管理能力再上新台阶。通过打造一批医疗技术顶尖、医疗质量过硬、医疗服务高效、医院管理精细、满意度较高的公立医院,推动我国公立医院整体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到20xx年,初步构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新需求相匹配,上下联动、区域协同、医防融合、中西医并重、优质高效的公立医院体系,为落实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一)建设高水平公立医院网络。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在“十四五”时期围绕重大疾病、医学前沿、平台专科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含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含国家区域中医医疗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含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设置和管理工作,新建一批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实施“千县工程”县医院能力建设项目,县级中医医院提标扩能项目,发挥公立医院在医疗联合体中的牵头引领作用。开展中医特色重点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等项目建设,促进中医医院特色发展,发挥中西医协同引领作用。到20xx年,形成国家级医学中心和国家级、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为骨干,高水平市级和县级医院为支点,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为载体的高水平公立医院网络,在疑难疾病、重大疾病、重大疫情的医疗救治、多中心研究、大数据集成、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协同作用,带动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建设临床重点专科群。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诊疗需求为导向,实施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百千万工程”,建设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群,加强特色专科、平台专科、薄弱专科建设,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提升中医内涵和疗效,为开展先进医疗技术、高难度手术和疑难复杂疾病诊疗提供支撑。加强对中西部地区薄弱专科建设的政策倾斜力度。依托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合作,探索多学科交叉融合,培育一批在医疗技术、医疗质量、临床研究等方面具有国内外一流水平的优势专科,引领我国医疗技术快速发展。到20xx年,建成一批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区域专科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显著提升。

(三)建设高质量人才队伍。深化医教协同,强化医院教学和人才培养职能,对接医疗技术、临床科研、医院运营等不同领域人才需求,加快公立医院高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培养,支撑相应高水平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加强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支撑公立医院实现医防融合。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强化中医药特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和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建设,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形成专科发展互相支撑、专业结构配比合理的人才队伍。加强公立医院行政管理人才培养,尤其要加强负责医院运营、信息化建设、经济管理等精细化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到20xx年,基本建成支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专业技术和医院管理人才队伍。

(四)建设“三位一体”智慧医院。将信息化作为医院基本建设的优先领域,建设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完善智慧医院分级评估顶层设计。鼓励有条件的公立医院加快应用智能可穿戴设备、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和治疗系统等智慧服务软硬件,提高医疗服务的智慧化、个性化水平,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落实国家和行业信息化标准。到20xx年,全国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平均级别分别达到3级和4级,智慧服务平均级别力争达到2级和3级,智慧管理平均级别力争达到1级和2级,能够支撑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医疗服务新模式。到20xx年,建成一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智慧医院,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形成,医疗服务区域均衡性进一步增强。

(一)实施医疗质量提升行动。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加强各级质控中心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完善医疗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不断巩固。以年度“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为指引,推进目标管理。实施手术质量安全、病案内涵提升等相关专项行动。推进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病案首页、医学名词、疾病诊断编码、手术操作编码实现“四统一”,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加快公立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建设,鼓励医院利用信息化技术扩大处方审核和点评的范围,合理诊疗和合理用药指标不断改善。公立医院通过国家级、省级临床实验室室间质评的项目数和通过率持续提升,不断推进检验结果互认和检查资料共享。认真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

(二)实施患者体验提升行动。推动公立医院“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的转变,建立患者综合服务中心(窗口),推进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疾病预防、预约诊疗、门诊和住院等一体化服务,形成公立医院医防融合服务新模式。建立健全预约诊疗、远程医疗、临床路径管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多学科诊疗、日间医疗服务、合理用药管理、优质护理服务、满意度管理等医疗服务领域十项制度,中医医院深入实施“方便看中医,放心用中药”行动,医疗服务指标持续改善。建立针对疑难复杂疾病、重大突发传染病等重大疾病的救治与管理制度,形成患者接诊、治疗、转诊、管理的科学流程。不断加强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等救治中心建设,构建快速、高效、广覆盖的急危重症医疗救治体系。以医联体为载体、以信息化为支撑,不断增强医疗服务连续性,将患者安全管理融入医院管理各个环节,实现持续改进。做好医患沟通,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

(三)实施医院管理提升行动。提升医院内部管理规范化水平,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凝练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医院先进文化。明确公立医院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落实各岗位工作要求和重点任务,形成分工明确、密切协作、高效运行的管理体系。提升医院管理精细化水平,建立基于数据循证的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建设耗材和药品入销存、物价、特殊医保提示、项目内涵、基本药物提示等全链条信息管理体系,实现闭环管理。以大数据方法对医院病种组合指数、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从定性到定量评价,提高效率、节约费用。探索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建设后勤智能综合管理平台,全面提升后勤管理的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提升医院运营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审计机制,规范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优化医院内部辅助性、支持性服务流程,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确保医院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加强医院安防系统建设,提升医院安全秩序管理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

(四)实施临床科研提升行动。建立临床需求导向的科研机制,对接生命科学和生物医药领域前沿科技,聚焦新发突发重大传染病、罕见病、心脑血管疾病和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瞄准精准医学、再生医学、人工智能、抗体与疫苗工程、3d打印等,有效解决医学科学领域的“卡脖子”问题。强化科研攻关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重要支撑作用,坚持临床研究和临床诊疗协同,科研成果服务临床和疾病防控一线。完善医学创新激励机制和以应用为导向的成果评价机制。依托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医药、医疗设备和器械的临床研究基地和科研成果转化基地。支持公立医院牵头或参与联合建立研发机构、科研成果转移转化中心。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要充分认识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各公立医院要把握发展契机,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结合现状加强统筹谋划,明确阶段目标,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三个提高”,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二)建立评估机制。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结合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研究形成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指数并进行年度评估。评估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以线上为主的方式,避免增加基层负担,评估结果以适当方式公布。

(三)同步推进改革。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在抓好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同时,通过深化改革破解体制机制问题。要大力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和医联体建设,解决分级诊疗体系和医联体建设面临的体制机制问题。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发挥绩效考核与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的协同作用,形成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的合力。

(四)做好总结宣传。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对工作成效的宣传,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结合发展指数年度评估结果,对高质量发展的医院典型经验进行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公立医院整体实现高质量发展。

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以人民为中心,全面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领导,推动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健康湖南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对公立医院发展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坚持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实际,围绕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分级分类明确功能定位、具体目标、重点任务,强化工作指导和政策保障。

坚持因地制宜。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需求和改革基础等,制定改革举措、实施路径和发展指标,按属地原则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不搞“一刀切”。

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力争通过5年努力,在全省建成30家省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性医院,率先形成符合我省实际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经验和模式,实现省域内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构建有序就医和诊疗新格局。全省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人员薪酬中固定部分占比逐步提高,门诊患者满意度、住院患者满意度和员工满意度持续提升。

1.建设目标。牵头开展国际国内高水平临床研究,解决一批医疗领域“临门一脚”和“卡脖子”问题,推动医学进步,带动全省医疗水平不断提升。国家医学中心建设单位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值力争达到1.8,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值力争达到1.5。平均住院日控制在8天以内,四级手术占比和技术服务性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力争达到50%。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5级及以上。

2.建设任务。支持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创建国家医学中心,开展国家卫生健康委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质量发展医院试点。围绕精神、肿瘤、心血管病、创伤、神经疾病、儿科、骨科、呼吸、传染病、妇产、老年病等重点专科方向,争取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建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发挥湖湘中医优势,创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加强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救援队建设,推进陆空一体医疗转运与救治。

1.建设目标。建成一批省级高水平医院,提升省域诊疗能力,实现大病重病在本省解决。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值力争达到1.3,平均住院日控制在8天以内,四级手术占比力争达到35%,技术服务性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力争达到40%。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5级及以上。

2.建设任务。依托国家级高水平医院的技术人才支持,规划设置若干个省级综合性和传染病、创伤、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专科区域医疗中心。开展疑难重症等诊疗技术攻关,设立一批省级多学科疑难病诊疗中心,启动一批重大疾病诊疗技术创新项目建设。推进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全省建设50个国家级、300个省级和1200个市(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10大中医优势专科,建立规范高效的多学科协作机制。

1.建设目标。发挥公立医院在城市医疗集团中的牵头作用,每个市州至少建成1个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城市三级公立医院的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值达到1.1,平均住院日控制在8天以内,四级手术占比力争达到30%,技术服务性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力争达到35%。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4级及以上。

2.建设任务。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组建由三级公立医院或代表本行政区域医疗水平的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医疗机构为成员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护理、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固化地市级定点医院集中收治模式,各市州依托综合实力强的城市三级医院建成市级重大疫情救治中心。加强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强化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推进医防协同。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1.建设目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全面提升,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5%左右。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值达到0.8左右,平均住院日控制在7天以内,三、四级手术占比和技术服务性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力争达到40%。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4级以上。全省所有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实现“二甲”全覆盖,50%的县人民医院、35%的县中医院达到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水平。

2.建设任务。发挥县级医院在县域医共体中的龙头作用,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带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实施“强边”计划,支持湘赣边界等省际边界的县级公立医院建设,打造5—10个省际边界地区医疗服务高地。实施“强基”计划,重点建设急诊急救、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儿科、麻醉、康复、精神心理和感染性疾病等11个临床专科和中医特色专科,补齐县级公立医院专科服务能力短板。实施“强链”计划,依托大型公立医院,建设一批县级医院紧缺人才与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基地,提升县级医院能力,推进全省医疗服务同质化。加强县级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推行终末期肾病等疾病“县治、乡管、村访”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医防融合等模式,强化县级医院对家庭医生团队的技术支撑,提升签约服务质量。县域内依托1家县级医院,完善重症、呼吸、麻醉、感染性疾病等学科建设,建设独立的传染病病区。

健全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统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坚持由一位政府负责同志统一分管医疗、医保、医药工作,统筹协调“三医”联动改革,强化部门协同,落实工作保障。

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1.加强临床专科建设。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建设临床专科,重点发展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儿科、麻醉、影像、病理、检验等临床专科和中医优势专科。支持高等院校在“双一流”建设中开展前沿科技创新,建设高水平的临床学科。

2.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建设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化平台,健全覆盖主要专业的省、市、县三级医疗质量管理标准和控制体系。强化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降低重点病种和重点手术死亡率。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加强用药监测与处方点评,提升临床合理用药水平。

3.强化医学技术创新。加强国家级和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实施省科技创新计划,重点开展脑科学、重大疾病发病机理与防治、创新药物和高端医疗器械等方面的研究和成果转化;加快复合手术、微创手术、介入手术、手术机器人等临床治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动再生医学、精准医学、人工智能辅助医学发展。推动重大疾病中医药防治技术创新,发展中药材精深加工。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参与特需服务,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推动医、教、研、产结合,打造医学科技创新应用平台与产业链。

4.创新医疗服务模式。推进预约诊疗与线上分诊,推行“预住院”、日间手术服务。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开展无陪护病房试点,开展延续护理服务。推进建设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五大中心”市、县全覆盖。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

5.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在控制单体规模的基础上,采取新设或并购、重组等方式适度建设发展多院区,发生疫情时迅速转换功能。健全中西医结合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机制,提升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能力。发挥军队医院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国家生物安全防御中的作用。

6.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加强公立医院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推进公立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推进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区块链、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融合发展。支持智能医疗设备和智能辅助诊疗系统的研发与应用。推进智慧医共体建设,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健全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推动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推行“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建立药品追溯制度,探索推行公立医院处方流转。

1.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国家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公立医院人员招聘、职称评审自主权,稳妥推进三级公立医院自主开展高级职称评审试点。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探索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建立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职称评定体系。完善岗位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公立医院医、药、护、技、管人员比例和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提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占比。公立医院医护比逐步达到1∶2左右。

2.改革薪酬分配制度。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建立健全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合理核定和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总量,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允许公立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自主设立薪酬项目。落实科技创新激励政策,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主要用于对完成、转化该项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奖励。鼓励推行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

3.完善医务人员培养使用政策。健全以职业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培养体系,强化医学生职业素养教育,推动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落实“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要求。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加强县级医院医务人员培训和向上级医院跟班学习,提升医务人员能力。持续实施高层次卫生人才“225”工程,加大海内外高层次医学人才引进,培养一批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和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人才、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对医疗卫生领域优秀青年人才申报省级人才工程予以适当倾斜。

4.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价格科学确定、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完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政府定价和特需服务价格市场调节机制。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优化对技术成熟、临床疗效确切的新技术新项目和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的审核程序,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5.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改革,推进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门诊特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和中医特色的门诊、住院按病种付费管理。规范医保协议管理,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建立健全综合考核机制,做好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常态化管理工作。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

1.健全医院运营管理体系。加强法制建设,强化公立医院法治保障。落实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建立完善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提升管理效益。

2.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医院全面预算和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以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实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绩效评价全过程的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约束,规范绩效目标的设定、审核、监控、评价、应用,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相融合,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定期公开医院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资产控制、合同控制、会计控制、政府采购控制、信息公开控制等,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行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

4.强化绩效考核和结果运用。健全绩效评价机制,突出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改革完善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保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作为选拔任用医院党组织书记、院长和领导班子成员的重要参考。

1.强化患者需求导向。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弘扬人文情怀,聚焦群众看病就医“急难愁盼”问题,优化就医流程,改善就医环境。设立一站式服务中心,开通军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特殊群体便捷就医通道,为患者提供预约、医保、财务、病案、投诉等多种安全、适宜、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探索开展医生医疗服务满意度评价,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

2.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医疗卫生崇高职业精神,挖掘整理体现医院发展历史、技术特色、价值取向等各方面的'文化特征,凝练成战略目标、精神品质、服务理念、品牌形象、服务特色和院训、院徽、院歌等文化共识,凝聚支撑医院发展的精神力量。

3.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建立健全保护关爱医务人员长效机制,推进临床一线医务人员办公室现代化、值班室舒适化、带薪休假常态化。推动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宣传表彰先进典型,提升医务人员职业使命感。加强医院安全防范能力建设,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全面开展医院安检工作,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医务人员安全。

1.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集体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健全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把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医院章程,落到实处。

2.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按规定设置医院党组织领导职数,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组织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医院党委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完善人才管理机制,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

3.全面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实施党支部“五化”建设提质工程和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建立党支部参与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务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双培养”机制。

4.全面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和联席会议制度。医院党组织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政领导班子其他党员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各级医改牵头协调部门要牵头抓总,协调各部门按照分工积极配合,调整完善相关政策,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各级各类公立医院要结合实际,制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和实施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

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围绕《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动态监测,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有机结合,适时开展评估。进一步健全多元化综合监管机制,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强舆论引导,强化示范引领,重点培育一批示范性医院,以点带面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方案

遵照院领导、护理部的部署,指定我们病区为创建护理服务示范病房。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充分发挥示范病房的带头作用,规范护理管理,提高护理质量,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使护理服务更加贴近患者、贴近临床、贴近社会,严格执行护理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基础护理到位,专科护理达标,努力实现护理质量零差错,让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惠及更多患者,为患者提供无缝隙护理服务。让患者满意、社会满意、政府满意。

热心”的服务理念。我们把这“六颗心”应用到工作中,用我们的。

“六心”服务于每一位患者,让他们感受到在医院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温馨温暖,我们就是他们的家人和朋友,我们会真诚的与他们交流沟通。一个美丽的微笑,一句简单的问候都会让他们心里暖暖的,无论是对患者还是家属,我们都微笑相待,真诚以对,构建一个和谐轻松的氛围就是我们提供优质服务的基础,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如特殊检查和治疗的提前告知,完善饮食起居细节照顾,建立和谐医患关系,尽可能为患者提供各种治疗生活上的便利,为其解决实际问题。根据质控标准重点检查六项护理质控达标率:基础护理到位率、消毒隔离合格率、护理文书书写合格率、急救物品完好率、护理操作合格率、护理服务满意率。各项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反馈、有追踪。

把专科护理做精;推进护理工作,贴近患者、贴近临床、贴近社会。以患者需求为导向,以患者满意为目标。我们将护理团队按能级分为三个责任小组,每组有主管护师任组长,对分管的病人责任护士或小组成员做到八小时在班,二十四小时不间断服务,以确保护理工作的连续性。做到了让患者安心、家属满意、社会满意、政府满意。将优质护理服务的目标、内涵列入责任护士的工作质量标准中,各级护理质控组织加强对责任护士进行质量检查考评,作为绩效考核项目内容。

在创建护理服务示范病房中,感觉最有成效的还是患者的康复训练和健康教育,这也是在精神病人的管理中最重要的一块。患者通过参加工娱疗活动,可分散精神症状,促进社会功能的恢复。我们每天都有工娱疗护士按周计划,组织患者参加丰富多彩的工疗、娱疗项目,督促患者参与集体活动,使孤僻不群的患者集体意识争强,有效改善兴奋燥闹抑郁自杀患者的负性情绪,增强了患者对治疗的依从性,明显缩短了治疗周期,做到了使患者安心,家属放心。

特别是强调核心制度、疾病护理常规和临床护理质量评价和考核标准,全面实行护士岗位责任制,落实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优化临床护理工作流程,按照创建标准和分级护理要求,检查落实各项工作。

通过科室每月召开的病人工休座谈会及护理部、科室的满意度调查,多渠道听取病人及医务人员对护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从中评选出病人最满意护士。作为以后考评晋级的依据。

各个部门之间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加大医院支持保障系统对护理的投入,实现全方位的将时间还给护士,把护士还给病人,让病人享受到高效、优质的服务。

在医院网站内设立“优质护理服务宣传栏”,做好宣传、报导工作。

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8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推动我市医院高质量、特色化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能力提升为重点,强化公立医院技术创新、模式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医院的公益性导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通过升级改造硬件条件,引进培养高端人才,优化完善配套政策,提升特色服务技术水平,以专科建设和学科发展带动医院整体实力提升,增强医院特色化发展辐射能力。

(二)建设目标。坚持“一院一特色”“一院一策”,按照“强专科大综合”的发展思路,遴选具有发展潜力和特色技术的医院实施特色化建设,力争到20xx年,全市建成一批全国排名靠前、综合实力强、专科特色鲜明、品牌效应凸显的高水平、现代化医院。新增2—3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8个专科进入全国前15名;集聚顶尖医学人才担当特色专科学科带头人,引进和培养10名以上国家级领军人才,大力引进和培养国家级和省级高层次人才,至少6个特色优质专科学科带头人达到中华医学会专委会常委及以上级别;力争1家以上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7级,4家医院达到6级(特色化发展方向具体名单附后)。

综合医院在壮大整体实力、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实现特色化发展。市第一医院、市中心医院、市第三医院、市第四医院、市中医医院、市汉口医院、市武昌医院、市东湖医院、市第六医院、市第七医院、市第八医院、长江航运总医院等12家医院在皮肤、心血管、烧伤、骨科、中医药、康复、脑血管病、医养结合、老年医学、肝病、肛肠、神经外科领域诊疗能力、慢病防控、临床研究以及转化能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能够辐射带动区域内整体医学水平提升。

专科医院立足原有专业特色,在强基创优上提档升级、做实做强,实现精细化发展。武汉儿童医院、市金银潭医院、市肺科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重点建设儿科、传染病、肺结核、精神医学、心外科,上述5家医院要建成具有鲜明特色的高水平专科医院,在各专业领域中凸显品牌,跻身全国前列。

(一)实施学科能力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名医院、名专科、名医师”工程,坚持“一院一特色”“一院一策”的原则,深化绩效管理,开展学科人才梯队培养计划、学科辐射带动计划、新技术应用以及推广计划,主持开展临床研究并制订临床诊疗规范,实现学科技术进步、人才优化以及管理创新。加强特色专科重点学科建设,实施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计划,在既往专科(专病)诊疗中心基础上,全市市、区级医院再布局新增5—6个专病诊疗中心。

(二)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行动。支持专科特色化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赋予其人才举荐权,医院特色专科引进的学科带头人,经举荐可直接入选“武汉英才”产业领军人才,并按照我市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资金资助和相应人才政策支持。实施武汉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工程,优先支持专科特色化医院领军人才、中青年骨干人才和优秀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三)实施人事薪酬改革行动。对特色专科开通进编绿色通道,简化招聘流程。对特色专科发展亟需人才,可采取考核、专家评价等方式进行专项招聘。积极争取人社部门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特色专科医院下放职称评审权。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越级条件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越级晋升。落实“两个允许”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的薪酬水平,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分配模式,对特色优质专科学科带头人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分配形式。公立医院内部分配应当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价值,可以针对特色专科合理确定薪酬项目和适度倾斜办法,充分体现专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积极发挥薪酬制度保障功能和激励作用。

(四)实施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支持医院结合特色专科发展方向,建立医院层面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鼓励医院整合相关优势资源,积极创建省级、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加快推动临床新技术研发和临床应用,打造临床医学和转化医学研究的推广平台;鼓励三级医院设立研究型病房,研究型病房不纳入医疗机构床位数管理,病床效益、周转率、使用率等指标不纳入考核范筹,并由医院结合自身实际给予一定经费支持。鼓励医院围绕特色专科发展方向,与高校院所、企业联合成立新型研发机构,协同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鼓励医院在特色专科发展方向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积极与全市特色领域医药企业开展临床试验研究,加快重大科技成果在汉转化和先进诊疗技术应用示范;建立市场化的绩效评估与收入分配激励机制,通过竞争性课题、市场化服务收入等方式,拓展资金来源渠道。

(五)实施医院管理能力提升行动。推动医院质量管理和绩效评价体系科学化,按照国家三级医院评审标准,积极推动和建立科学、高效、优质的医院评价和管理体系。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承担重点建设任务的医院要积极争创国家、省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示范医院,每家医院要形成1—2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医院管理新模式、新经验;推动特色专科和多学科诊疗模式(mdt)和团队建设。推进“智慧医院”建设,严格落实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十四五”规划目标,凡纳入特色专科建设范围的医院,要达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3级、互联互通测评4级、电子病历应用评价5级,逐步在医疗、管理和数据应用等方面实现智能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推动市、区级医院特色化发展作为深化医改的重点任务,强化领导,统筹推进医院特色化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各区要结合实际,比照制订出台本区特色化医院发展目标,将医院特色化发展纳入本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落实各项投入政策和配套措施,充分调动医院特色化建设积极性。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制定相关规划和政策时,要结合本方案,优先支持医院特色化发展。市卫健委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医院特色化发展工作。市委编办负责配合做好公立医院特色化发展机构名称调整相关工作。市招才局负责完善医院特色化发展人才引进有关扶持政策。市发改委负责优先开展公立医院建设项目审批、备案或者核准工作。市科技局、市科协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对相关医院科研重大项目给予指导。市公安局负责加强医院安全防范,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市财政局负责按照规定做好公立医院特色化发展的经费保障工作。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医院特色化发展用地保障工作,简化审批手续。市人社局负责制定促进医院特色化发展的人才引进、职称评审、薪酬制度改革等具体措施。市医保局负责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在保障参保人待遇的前提下,积极推动“三医”联动,助力医院特色化发展。

(二)落实经费保障。20xx—20xx年,由市财政每年筹措1亿元资金作为医院特色专科发展专项经费,并按照每年10%的比例递增。新增的专项经费优先用于现有政策未覆盖、经费未保障的项目。相关医院需制订医院建设方案,明确建设总目标及分年度建设目标,制定任务清单等,分年度、分渠道编报年度预算。在资助总额度内,相关医院的实际资助额度,由市卫健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部门根据各医院建设方案、具体预算和绩效目标申报表进行审核后,纳入市卫健委年度部门预算。专项经费重点用于特色专科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和培养、教学科研平台建设、信息化建设、高端医疗设备配置、小型修缮或者改造工程等。各医院每年自主安排不低于年医疗收入的2%用于支持特色专科发展,其中,科研经费支出不低于医院年支出总额的1%。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市卫健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另行制定。

(三)强化医院管理。各医院要严格落实医院特色化发展的主体责任,将特色化建设纳入医院“十四五”发展总体规划统筹部署,成立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特色化发展领导小组,统筹调配全院人财物资源,分步骤、分年度组织实施,努力实现医院特色化发展目标。武汉市区级医院特色化发展方向(17家)。

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力争通过5年时间,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科学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推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云南提供有力支撑。

(一)打造高水平医院。以省域内死亡率高、外转率高的疾病为重点,加快建设国家心血管病、呼吸、肿瘤区域医疗中心和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含中医临床医学中心);争取国家创伤、神经等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打造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一批省级高水平医院。加快推进州市临床医学分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州、市扩容,补齐重点专业专科短板。加强与国家级高水平医院(医学院校)合作,提升重大疑难疾病诊疗救治能力,减少跨区域就医。(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挥州市级医院在城市医疗集团中的牵头作用。由州、市三级公立医院或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含社会办医院、中医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按网格化布局组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集团内各医院加强协作,形成特色鲜明、专业互补、错位发展、有序竞争的发展格局,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xx年,80%的州、市有不少于一所医院达到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推荐标准,80%的州、市中医医院达到三级甲等医院标准。(省卫生健康委,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发挥县级医院在县域医共体中的龙头作用。全面推进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强县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统筹管理,发挥对基层医务人员的技术支撑作用,提升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支持边境县、市公立医院适度提标扩容,加强边境口岸城市公立医院建设。提升省际边界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到20xx年,95%以上的县级公立医院建成“五大中心”(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60%以上的县域有一所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要求,5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试行)》要求,提高县域和基层就诊率。(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筑牢平急结合公共卫生防护网。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完善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机制,加强各级公立医院与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健全分级、分层、分流、中西医协同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等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承担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和应急物资集中储备任务。推进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提高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各州、市和人口大县完成传染病医院建设,其他县、市、区综合医院完成相对独立的传染病区建设。支持部分边境地区公立医院储备一定规模可迅速转换的传染病房、重症病房、医疗物资和人力资源。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加强临床专科建设。针对严重影响全省健康水平的主要疾病,提升各级公立医院心脑血管、呼吸、肿瘤、消化、重症、急诊、感染、精神、康复等核心专科能力,夯实麻醉、影像、病理和检验等支撑专科基础。做优做强骨伤、肛肠、针灸等中医传统优势专科。在“双一流”建设中加强医学相关学科建设。有计划地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分层分类建设,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提升,提高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高医学技术创新能力。提升高水平临床医疗水平,加强医学应用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开展群医学研究,鼓励开展新技术、新产品、中医先进设备、中药新药创制研究。强化科研攻关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支撑作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主要用于奖励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探索开展公立医院科技创新能力评价。健全职务发明制度。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促进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省卫生健康委、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药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不断拓展创新医疗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开展诊间(床旁)结算、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等服务。开设多学科诊疗门诊,建立多学科联合诊疗和查房制度。逐步扩大日间手术范围,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实现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鼓励开展延续护理服务。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引导优质药学服务向基层延伸。完善院前急救网络,探索院前急救机构与“五大中心”信息实时交换,提升急救效率与能力。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试点。(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确保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医患个人信息依法合规使用。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快推进全省公立医院信息共享。推动远程医疗全覆盖,加快发展互联网医院。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建立药品追溯制度,探索公立医院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推进统一的医保药品、医用耗材分类与编码标准。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应用。(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医保局、省药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健全运营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提升法治保障水平。整合业务系统和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设置总会计师岗位。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减轻患者就医负担。(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网信办、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省药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全面预算管理。科学制定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贯穿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环节,从数量、质量、实效、成本、效益等方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促进资源有效配置和使用。完善全面预算管理评价体系。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资产控制、会计控制、政府采购控制、信息公开控制等,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绩效评价机制。以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为导向,坚持和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从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维度进行综合绩效评价。引导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建立健全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加强绩效监测评价分析。(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贯彻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推进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工作。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完善公开招聘政策,对急需紧缺专业或岗位在公开招聘中不设开考比例。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激励人才脱颖而出。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改革薪酬分配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贯彻《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充分发挥保障和激励作用。鼓励探索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年薪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强化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加强医学人文教育。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临床技能中心建设。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培养培训,推动护理岗位科学管理,提升护理服务水平。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合理设置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分类修订完善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标准。稳慎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探索在岗位设置合理、人事管理完善、具有自主评审意愿的三级公立医院试点自主开展高级职称评审。(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灵敏有序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要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比价关系,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加快审核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完善中医(民族医)、互联网等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到20xx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达到国家要求或评价水平。(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工作,探索按床日付费、门诊按人头付费。推进县域医共体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结余资金作为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成员单位医疗服务收入,主要用于绩效分配、人才培养、专科建设等。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的付费标准。健全公立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协商谈判制度,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逐步规范医保支付审核标准,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互联网+医疗服务”等服务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强化患者需求导向。坚守纯粹医者信念,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适宜、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开展公益慈善和社工、志愿者服务,建设老年友善医院。加大健康教育和宣传力度,加强医患沟通交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省卫生健康委、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红十字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多角度讲好医院故事,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传播大医精诚、医者仁心主旋律,提高职工价值认同感。塑造行业清风正气,建设清廉医院。(省卫生健康委、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健全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为医务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加强职业暴露防护设施建设和防护设备配置。落实学习、工作、休息和带薪休假制度,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鼓励医院通过设立青年学习基金,在思想引领、青年组织建设、职业技能培养、科研创新、婚恋交友等方面服务青年医务人员成长。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强化医院安全防范,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落实医疗责任险。(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在公立医院章程中明确党组织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构、经费保障等内容要求,明确党委等院级党组织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和现代医院管理各环节,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省委组织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强化领导班子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按要求完成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领导班子成员选配调整等工作,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设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政治吸纳和政治把关,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探索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力提升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健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业务发展、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设备配置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把好政治关、医德医风关。实施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推行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业务骨干培养成管理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三培养”机制。(省委组织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组织部门要履行牵头抓总责任,加强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卫生健康、教育、国有资产监管等部门要具体负责。公立医院党委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省委组织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国资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地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各方责任。各地、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协同联动的工作合力,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落实投入责任。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边境地区医院等投入倾斜和保障政策。

(三)加强监测评价。建立全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有机结合。各地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

(四)总结推广经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挖掘、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方案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和公益属性,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以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为重点,加强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不断向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目标迈进,推动全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陕西提供有力支撑。

(一)打造医学高峰高地。

实施“秦跃计划”,支持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创建国家医学中心。积极落实委省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合作协议,争创呼吸、心血管、癌症、精神等专业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争取创建1个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选择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作用、综合优势突出的高水平医院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提高各地医疗卫生服务综合承载能力,更好满足省域内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减少患者的跨区域流动。(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织密城市医疗服务网络。

发挥三级公立医院或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含社会办医院、中医医院)牵头作用,与其他专科医院、康复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共同组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为网格内居民提供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医养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23年底前,各市(区)城区三级公立医院全部参与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到2025年底前,城市医疗集团和网格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养结合服务覆盖所有市(区)城区。(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筑牢县域医疗服务基础。

以县域就诊率90%以上、基层就诊率65%以上为目标,加快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推动基础强、技术精、服务好的县级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水平。到2025年,全省80%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院纳入三级医院管理。全面推进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强县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统筹管理。将部分业务能力强的中心卫生院打造成县域内医疗副中心,逐步对建在乡村医生自己家中或租赁其他村民房屋的村卫生室进行公有化产权建设。到2022年6月底前,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覆盖50%县区,到2025年底前,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网格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所有县(市、区)。(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临床专科建设。

针对严重影响全省健康水平的主要疾病、薄弱专科及短缺专业,提升重症、心脑血管、呼吸(含尘肺)、消化、儿科、麻醉、老年医学科等临床专科能力,扎实推动省、市、县临床重点专科项目建设,建成省重点专科联盟。2022年6月底前实现县级综合医院胸痛、卒中、创伤中心全覆盖。加强针灸、骨伤、肛肠、康复等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建设10个省级以上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50个县级中医医院中医优势(特色)专科。完善全省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强化医疗质量核心制度落实,有效提升诊疗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医学技术模式创新。

建设国家级和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围绕重大疾病防控、重点人群健康保障、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等重点领域,加强应用基础、临床和转化研究。聚焦城乡居民多发病、常见病,以慢性病、地方病、尘肺病、青少年近视防控等为重点开展科学研究和适宜技术推广。强化国家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重点中医药科研院所及各级中医药重点研究室等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开展中医优势病种临床疗效提升、运动康复技术应用推广和“秦药”开发应用研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主要用于对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省卫生健康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医疗服务模式创新。

加快推广多学科诊疗、日间手术、无痛诊疗、责任制整体护理和运动促进健康等模式,积极推动无陪护病房试点。完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在全省分片区建设省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提升急救效率与能力。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建设10个中西医结合示范基地,推动脑梗死、慢性肾衰等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强化医疗机构药事服务管理,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推进公立医院总药师制度落实落细。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推动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公共卫生职能。

支持部分实力强的公立医院在控制单体规模的基础上,适度建设发展多院区,发生重大疫情时迅速转换功能。建设省公共卫生中心(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5个省级感染性疾病诊疗中心。支持宝鸡、铜川、渭南、榆林、商洛市新建5个市级传染病专科医院(或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4个市级传染病医院,保证每个市(区)都有1所达标的传染病医院。县域内依托1家县级医院,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加强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设置,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保障群众就医安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做实做细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全面提升公立医院疫情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能力。(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人才和信息化支撑作用。

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培育计划,“十四五”期间,引进培养200名左右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中西医人才,培养1000名左右学科带头人、3500名左右中青年技术骨干、10000名左右基层实用紧缺人才。加强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推动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在远程医疗等场景应用,构建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加强互联网医疗服务规范管理,坚守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底线。依法开展对药品网络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探索公立医院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药监局、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落实投入责任。

各级政府要落实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公共服务经费。落实对中医医院(民族医院)、传染病院、妇产医院、儿童医院以及康复医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县级政府继续按照编制数量将县级综合医院人员基本工资70%以上和县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基本工资100%纳入财政预算。对承担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的医院,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公立医院新债源头控制管理,健全完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项目及债务审批机制,杜绝违规举债。审计机关依法对公立医院管理使用财政资金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1.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安排,合理制定并落实全省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出台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的具体政策。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激励人才脱颖而出。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定向招聘政策。继续实行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政策。“十四五”期间,每年下达招聘计划2000名,其中不少于30%用于乡镇卫生院;到2025年,争取为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10000名医学专业人才。(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改革薪酬分配制度。持续抓好“两个允许”政策落实,合理确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原则上控制在同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3倍以内。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60%以上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推动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和公立医院投入政策,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建立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公立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允许医院自主设立薪酬项目,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薪酬水平原则上不得超过本院职工平均薪酬水平的5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健全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进一步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着力推进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加强医学人文教育。强化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康复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培育复合型护理人才。推动中医药师承教育规范化、终身化和制度化,建设3-5个省级名医传承中心,实施多层级师带徒项目,促进中医诊疗经验与中药传统技艺传承发展。完善医务人员职称评价标准,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突出实践能力业绩导向,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扎根防病治病一线。(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健全灵敏有度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医疗机构相关指标进行综合量化评估,对符合调价条件的及时稳妥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做好新增、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工作,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检验价格,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在医疗收入中的占比。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开展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适时总结西安市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韩城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分值付费(dip)试点工作经验,并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广。到2025年,按drg或dip付费的医保基金占全部符合条件的住院医保基金支出的比例达到70%。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总额付费政策,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引导医疗联合体更加注重疾病预防、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推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充分发挥国家、省级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杠杆作用,激发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探索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鼓励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完善医保报销政策,促进患者有序流动,加快形成分级诊疗格局。(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高医院运营管理水平。

1.健全医院运营管理体系。提高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等核心业务及人、财、物供给效率,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中的量化治疗、药品和耗材使用标准,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提高效率、节约费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全省三级公立医院于2022年6月底前,二级公立医院于2022年底前,制定完成医院加强运营管理的具体实施方案。(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全面预算管理。科学制定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运用预算手段开展医院内部各类经济资源的分配、使用、控制、考核等管理活动,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公开医院预决算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级公立医院应设置总会计师岗位,其他有条件的医院结合实际推进总会计师制度建设。(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覆盖医院经济和业务活动全范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突出规范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关键岗位的流程管控和制约机制,建立与本单位管理相适应的、权责一致、制衡有效、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办事、推进廉政建设、保障事业发展。加强成本关键环节管控,逐步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全面开展绩效考核,强化结果应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保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同时与医院评审评价、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以及各项评优评先工作挂钩。建立健全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考核制度,加强绩效监测评价分析。(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医院文化建设。

1.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大家学术思想、高尚医德,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创建5个国家级、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办好孙思邈中医药文化节,建成陕西中医药博物馆,打造陕西中医药文化品牌。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持续开展三秦最美医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宣传活动,增强医务人员使命感、归属感和荣誉感。(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患者需求导向。以提升群众就医体验为核心,着力解决群众看病“急难愁盼”问题。利用“互联网+”实现精准预约解决患者挂号难、就诊时间短的问题。建立“一站式”预约服务中心,缓解就诊反复排队、等候时间长的问题。成立“服务中心”及时应答患者问题咨询及意见反馈。合理增加车位,解决患者就医“停车难”问题。鼓励医疗机构引进第三方平台投入铺设取餐柜,达到用梯高峰时段“错峰分流”解决患者就医“乘梯难”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促进患者疾病健康知识的掌握。实行“一码通用”解决就诊卡卡内金额沉积问题。配备多种温馨设施,优化群众就医环境。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提供多项助老举措,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相关体制机制,加强医院安全防范,强化安保队伍建设,完善必要安检设施。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推动成立省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司法厅、省公安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1.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在公立医院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各环节。(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全面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党支部参与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党员和业务骨干“双培养”机制。(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教育、国有资产监管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公立医院党委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落实责任分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改的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落实领导和保障责任。省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牵头抓总,建立任务推进台账,定期通报督导工作进展。

(二)强化监测评价。建立全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有机结合。各地按照属地原则对行政区域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

(三)总结推广经验。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调研指导,充分挖掘、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做好宣传引导,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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