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项目绩效评价整改报告(通用19篇)

时间:2023-12-12 01:36:30 作者:琴心月

整改报告的编写过程可以帮助我们对工作中的不足进行深入思考和分析,从而找出提升的方向。整改报告范文八:对学校教学管理问题的整改报告,以优化教育教学质量。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人口普查每进行一次,尾数逢0的年份为普查年度,标准时点为普查年度的11月1日零时。我市开展保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对保山市普查时点人口情况进行普查,全面掌握人口信息,并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资料开发。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就市、县两级来讲,其工作跨度为20xx-20xx年。

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拟定评价计划。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自评指标体系;评价组根据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评价,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36.3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6.34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市级财政核拨项目资金36.34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0xx年部门预算根据各部门的职能、任务和发展目标,以项目为依据编制,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推进,完成了预算目标,支出效益明显。严格按照财政资金各项管理办法管理使用项目资金。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根据普查需求,购置文件柜、桌椅等办公家具1.8万元,配置完成率100%;组织开展了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数据处理、质量抽查等培训,完成了培训任务;培训参加人次90人次以上。

(2)质量指标。

信息系统变更率小于等于100%;已经纳入年度计划;培训人员合格率达到95%以上;验收通过率达到95%以上;培训出勤率达到100%;各种购置设备利用率达到100%;信息数据经过检测满足信息安全的要求;人员参训率达到100%;系统初验时间偏差率、系统终验时间偏差率均满足完成日常统计报表及普查数据运行的要求。

(3)时效指标。

设备部署及时率满足日常统计报表及普查数据运行的要求。

(4)成本指标。

培训人均培训费标准小于等于290元/人·天;培训人员为各县区统计局业务人员;20xx年度共支付维护费79462.39元,小于预定的15元;成交价均包含运维年数1年。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可持续影响指标。

设备的使用年限能够达到6年。

(2)社会效益。

经过人口普查,对全市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迁移流动状况、人口素质情况、就业和社会保障状况、婚姻生育状况等数据进行采集、汇总和推算,摸清20xx年底我市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就业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为社会大众提供数据资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人口普查质量控制要求,对参训人员及使用人员进行了满意度测试,满意度均达到95%以上,达到了预设的目标。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偏差在合理的范围内,基本完成了预设的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的设立是根据国家人口普查安排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县(市、区)统计局,组织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全面掌握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通过人口普查采集真实有效的普查数据,为国家政策提供决策参考,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规定时间于网站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绩效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开展了本单位的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绩效自评整改报告

(一)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或调整情况,包括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见附表1)。

(二)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1、项目基本性质:常年项目。

2、项目用途:项目实施后能加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证安全的农产品进入市场,加快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

3、项目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涉及局市场信息科、春华镇和金井镇。

二是农业投入品保障体系建设。涉及局法规科和全县镇街。

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涉及局法规科、黄花、春华、高桥、路口等镇。

四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涉及局市场信息科和全县镇街。

五是农产品基地自检奖励。涉及局市场信息科和全县镇街。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分析(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

落实县财政项目资金180万元,自筹777.4万元,总投入957.4万元。其中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县财政投入2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95万元;农业投入品保障体系建设,县财政投入,1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25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县财政投入49.2万元,项目单位自筹32.4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县财政投入75.8万元,项目单位自筹625万元;农产品基地自检奖励,县财政投入25万元。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主要是指财政资金)。

项目完成总投资180万元,100%完成。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按照财务制度专款专用,严格落实项目责任人制度,执行过程中未出现违规行为。

(一)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分析。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中长沙县农业投入品监管追溯系统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项目经费为工作经费;农业投入品保障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经费为项目建设扶持资金;农产品基地自检奖励为奖励资金。各项目12月均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并验收。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分析。

项目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局计审科、法规科和市场信息科成立项目督导检查工作小组,不定期对项目执行单位进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了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力度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日常监督管理不断强化,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升。20xx年农产品农残检测合格率99.6%,比20xx年农残检测合格率97.5%,同比提高2.1%;无公害、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有效证书为177个,认证面积和数量位居全省首位;在全省率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试点取得成效;“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通过20xx年度复检验收;获评“湖南省三品一标示范县”;创建“长沙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9个,全部通过验收。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度明显提高,全年没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1、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春华镇和金井镇有创建方案、常年开展抽样检测、产业基础好、基地按“三品”标准组织生产、各类生产档案记录齐全、全年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等。春华镇和金井镇为市级示范镇建设考核长沙县排名前二名,同时春华镇还是全县鲜食水果样板示范镇。

2、农业投入品保障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单位(长沙创嘉农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42家农产品基地签定了农业投入品购销协议,销往基地所有农业投入品价格采取低于市场价格10%~20%统一配送至基地。20xx年农业投入品基地配送额为881830元。

3、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按计划进度按时完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并投入使用。项目单位(湖南中天凯顺农业连锁有限公司和长沙美丰农资连锁有限公司)18家农药经销点全部完成追溯硬件安装并参加了操作培训,基本能熟悉软件操作。

4、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湖南回龙湖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13个项目实施单位均获得“三品”认证或三品企业基地;近年来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近年来国省市检和县级例行监测均合格;开展农残自检或送检;生产档案记录齐全;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有自有品牌或包装标识。全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5、农产品基地自检奖励。对长沙金明蔬菜专业合作社等17个农产品基地自检达到200批次以上的予以奖励。

项目资金落实,实施顺利,管理规范,按时保质完成。

项目绩效自评整改报告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省直部门开展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黔财绩〔20xx〕23号)要求,我委对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自评,针对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我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有关情况如下:

20xx年我委共有4个一级项目,分别为:“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专项补助资金”、“国资监管事务费”、“省有色行管办及有色金属工业贵阳公司包干经费”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经费”。20xx年我委按照黔财绩〔20xx〕23号文要求,对上述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分别为100分、100分、99.5分和99.4分。

针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我委20xx年采取了以下措施进一步提高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培训学习。我委在加强内部学习培训的同时,积极参加省财政厅组织的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并向中介公司学习借鉴,多举措、多渠道提升绩效管理认识和能力水平。

二是加强组织保障。成立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20xx年部门绩效目标考核,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与相关处室和个人年度考核挂钩。

三是完善管理制度建设。我委根据省财政厅的相关文件要求,20xx年制定了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依据黔党发〔20xx〕29号文和黔财绩〔20xx〕4号文,制定了本部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意见、办法,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顺利实施提供制度依据。

四是完善绩效指标库。为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我委在开展20xx年度绩效目标申报工作的同时,积极组织各资金使用处室(企业)根据项目特点,认真梳理代表性强、可操作性强的绩效指标,更新完善我委绩效指标库,为以后年度绩效目标申报工作提供更好地参考。

五是加强绩效运行监控。20xx年我委在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管理,督促资金使用处室(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的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启动了1-7月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及时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并针对监控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财政资金切实发挥效益。

六是结果应用。将20xx年度绩效自评结果作为编制部门20xx年度预算和调整政策的重要依据。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与农药管理处《关于做好20xx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调度与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西双版纳州20xx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绩效管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第二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云财农〔20xx〕116号)精神,西双版纳州及时下发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第二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西财农〔20xx〕111号),迅速将资金及绩效目标下达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开展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景洪市20xx年中央转移支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预算1860万元,截止20xx年12月30日,实际到位项目资金186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勐海县。20xx年底,西财农发(20xx)252号文件、下达勐海县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593万元;20xx年,西财农发(20xx)111号文件、在4593万元之中调减126万元;根据西财农发(20xx)211号文件、实际下达到县财政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是4466万元。勐腊县20xx年5月8日、6月17日、7月2日分三次共收到20xx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88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景洪市截止20xx年6月2日,景洪市农业农村局完成审核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24929户24.7万亩。补贴标准75.31元/亩,合计兑现资金1860万元,其中第一批资金兑现完成775万元,兑现标准31.38元/亩,第二批资金兑付1085万元,兑现标准43.93元/亩。20xx年中央转移支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全年预算总额1860万元,资金执行数186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勐海县20xx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466万元,历年结余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5.09万元,20xx年可兑付的耕地地力保护资金为4471.09万元,补贴涉及11个乡镇1个农场管委会,补贴面积为665467.8亩,补贴资金支出4471.09万元。勐腊县涉及10个乡(镇)、4个农村管理委员会实际拨付到户补贴金额1878.9935万元(不含历年结余75.17万元),补贴面积25.9万亩,享受补贴的农户数有31775户。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为实施好耕地地力补贴工作,切实保护种粮户利益,促进粮食生产和供给,保障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农村工作发展,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补贴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群众大会、宣传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做到补贴范围和依据宣传到户,补贴金额核定到户,补贴数额公布到户,补贴资金兑现到户,实现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有效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二是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制定了实施方案,确保保护补贴政策落到实处,能及时、准确将补贴资金兑付到种地农民手中;三是层层抓落实。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确保及时补贴工作有效落到实处;并安排相对应科室负责,加强补贴实施、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管理、监督。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景洪市。

数量指标:20xx年景洪市完成粮食播种面积30.17万亩,产量10.46万吨。其中水稻面积:3.86万亩,产量1.53万吨;玉米面积25.7万亩,产量8.7万吨。完成上级下达30万亩播种面积绩效目标,农业转移支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24929户246952.71亩。

质量指标:补贴对象审核准确性,符合条件的农户100%发放;补贴面积审核准确性,不符合条件的耕地均不予补贴;补贴资金发放程序规范性严格按照景洪市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要求发放。景洪市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批于6月30日(第一批)和9月30日(第二批)兑付农户。资金拨付率100%。

时效指标:按照中央、省、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时限按时发放。

可持续影响指标:景洪市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用好畜禽粪便,增施农家肥;一是鼓励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禁止焚烧秸秆,鼓励秸秆堆渥、粉碎还田,鼓励秸秆青贮发展草食畜牧业;二是大力发展节水农业,鼓励发展喷灌、滴灌、管浇等节水农业措施,推广水肥一体化,主动保护地力;三是鼓励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层结构,提高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四是探索集成其他有利于耕地地力保护、提升的措施。

满意度指标。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公开95%,补贴农户满意度95%。

2、勐海县。

数量指标:20xx年勐海县种粮面积为70.01万亩,预计产量达29.3万吨;实际纳入补贴的面积66.55万亩,小春玉米、再生稻、晚秋大豆、晚秋玉米等共计3.46万亩没有纳入补贴面积范围。

质量指标:为加强农业耕地及生态资源保护,补贴资金着重引导农民主要用于: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用好畜禽粪便,增施农家肥;鼓励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禁止焚烧秸秆,鼓励秸秆堆渥、粉碎还田,鼓励秸秆青贮发展草食畜牧业;大力发展节水农业,鼓励发展喷灌、滴灌、管浇等节水农业措施,推广水肥一体化,主动保护地力;鼓励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作层结构,提高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其他有利于耕地地力保护、提升的措施。

时效指标:提高种粮农民的积极性,确保勐海县粮食主产县地位不动摇,为全州及周边地区粮食安全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成本指标:不折不扣严格执行国家惠农补贴政策,确保资金全部发放到种粮农户手中。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种粮农民的积极性,确保勐海县粮食主产县地位不动摇,阻止农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行为,为全州及周边地区粮食安全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可持续影响指标:提高了粮农投入有机肥料、改良、改善土壤理化性状,为粮食生产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满意度指标:指导服务对象满意度:国家惠农补贴政策对农民是有利无害的政策,减轻了投入负担、增加了种植收入,涉及农户满意度达100%。

3、勐腊县。

数量指标:20xx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万亩)任务为29.52万亩,通过上年实际统计的各乡镇和农场管委会粮食播种面积统计年报为基数,经核定20xx年补贴实际面积为25.91万亩。

质量指标: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受益农户31775户。

时效指标:兑现农民的补贴发放到位率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益5615户。

经济效益指标:增加个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收入1878.99万元。

满意度指标:指导服务对象满意度%:各乡镇、农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公开率达到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按照项目方案实施,完成绩效目标,工作中存在问题:一是农作物争地、争劳现象一年比一年凸显,农资成本逐年上涨,农民种粮积极性逐年减弱,种粮面积趋于萎缩趋势。二是由于农户在提供银行账号时,出现提供的账号与实际申报姓名不相符,导致补贴资金未能及时兑付到农户卡中;三是确权户主与补贴系统中原存在的户主不一致,农户换卡、补卡手续复杂而办理新卡较容易,农民手中一户多卡现象突出,补贴资金难于一次发放到位。四是部分村委会重视程度不够,掌握政策不细致,在汇总统计过程中存在疏忽大意、漏报错报现象,造成多次返回更正核实农户信息,增大了工作量。五是由于未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专项工作经费,导致部分乡镇、农场管委会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工作困难,出现无法解决工作产生的开支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加快补贴资金拨付,对项目提前谋划,提前录入审核面积,加大与财政部门对接,加强对乡镇补贴资金监督督促,及时将补贴兑付农户手中;同时加大农民补贴信息网络系统的培训力度,提高基层工作效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项目实施,弥补了粮价偏底的不足,提高了种粮农民的积极性,为粮食生产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的基础,保障了粮食安全。

项目绩效自评整改报告

20xx年,我局项目资金市级财政拨款共计1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资金共11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xx年,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共计110万元,主要有医疗保障工作经费(含宣传培训费)60万元,医疗保障管理中心专项工作经费20万元,医疗保障管理中心开办费30万元。

(二)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梅市医保〔20xx〕11号)、《关于设立梅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的批复》(梅市机编发〔20xx〕129号)、《关于印发20xx年梅州市医疗保障重点工作计划表的通知》(梅市医保〔20xx〕3号)以及我局的三定方案职能设立该项目,项目经费用于顺利开展医保相关工作。

(三)绩效目标。

一是保障机构的正常运转,顺利开展医疗保障相关工作;

二是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是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按照财政部门关于开展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落实主体责任,组织专人负责,认真开展自查自评,按时保质完成工作,自评结果客观准确。

(一)医疗保障工作经费(含宣传培训费)绩效目标设定较为科学,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落实情况较好,取得预期的绩效成果,自评分数为98.27分。

(二)医疗保障管理中心专项工作经费,绩效目标设定较为科学,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等方面基本落实,基本取得预期的绩效成果,自评分数为94.09分。

(三)医疗保障管理中心开办费项目已完成,资金已支付完毕,取得预期的绩效成果,自评分数为100分。

(一)决策分析。

1.项目立项情况。

(1)论证决策。

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梅市医保〔20xx〕11号)、《关于设立梅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的批复》(梅市机编发〔20xx〕129号)、《关于印发20xx年梅州市医疗保障重点工作计划表的通知》(梅市医保〔20xx〕3号)以及我局的三定方案职能设立该项目,项目经费用于顺利开展医保相关工作。

(2)目标设置。

在绩效目标设置方面,我局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指标完整、合理、可衡量,符合客观实际,绩效目标的设立与我局的三定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的相符性较高。

(3)保障措施。

我局依据三定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设置工作经费,制度完整,计划安排合理,符合客观实际。

2.资金落实情况。

医疗保障工作经费(含宣传培训费)、医疗保障管理中心专项工作经费、医疗保障管理中心开办费均足额到位、及时到位。

(二)管理分析。

1.资金管理。

(1)资金支付。

医疗保障工作经费(含宣传培训费)专项资金60万元,当年支出数42.73万元,资金支出率为71.22%,部分项目审批程序尚未结束,故部分费用要在20xx年才支付。该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在20xx年完成。

医疗保障管理中心专项工作经费专项资金20万元,当年支出数0.31万元,资金支出率为1.55%。因梅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在20xx年4月成立,医疗保障管理中心专项工作经费在20xx年7月到账,下半年才开始有中心专项资金的各项支出,中心专项工作经费计划用于中心修缮工程,因决算资料已报财审中心,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截至20xx年尚未结束,故部分费用要在20xx年才支付。该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在20xx年完成。

医疗保障管理中心开办费专项资金30万元,当年支出数30万元,资金支出率为100%,该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已完成。

(2)支出规范性。

我局编制《梅州市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来规范资金的支出管理,严格执行经费支出审批制度,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做好会计核算,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事项管理。

(1)实施程序。

20xx年我局所有项目支出实施过程规范,均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招投标、调整、完成验收等履行相应手续。

(2)管理情况。

20xx年我局印发《梅州市医疗保障局工作管理制度汇编》,8月修订了《梅州市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我局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对工作经费的使用能积极做好检查、监控、验收等管理工作,20xx年我局未存在审计问题。

(三)产出分析。

1.经济性。

在经济成本控制情况方面,我局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严格执行各项支出的审批程序,严格控制成本,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做到支出合理。

2.效率性。

我局对党委、政府、人大和上级部门下达或交办的重要事项或工作能够按时完成,并且较好地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中的各项目标,及时完成各项任务。

(四)效益实现度分析。

1.效果性。

较好地完成了按照我局“三定”方案确定的部门工作职责,各项日常任务及重点任务如民生实事等如期完成,实现了预期效果。

2.公平性。

我局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的正常运转,服务对象满意度为100%。

20xx年,我局财政项目拨款资金基本为单一用途的专项资金,根据相关资金下达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资金指定用途,因此使用绩效与专项资金完成绩效目标情况一致。总体而言,我局全年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执行年初计划,基本完成全年绩效目标。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该专项资金确保能够专款专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问题是资金使用计划制定不够完善,虽然制定该专项资金的使用计划,但由于对资金的到位情况了解不够全面,影响资金的使用。

今后,我局将加强资金使用的计划安排,完善资金执行绩效考核目标,进一步提升资金运转效率。同时,我局也会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资金下拨情况,从而根据资金用途及时做好资金支出计划。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项目单位:xx县交通运输局。

主管部门:xx县交通运输局。

评价人员:局机关项目绩效考评小组。

时间:20xx年12月。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立项背景根据县编办成立机构的.有关文件,xx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全县乡村道进行维护管理,维护交通运输秩序,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保证局机关人员稳定及正常运行设立人员工资及日常办公经费项目。

项目实施情况根据绩效工作目标,按计划及工作进度,开支局机关工作经费,计划目标开支工作经费114。27万元,实际开支145。2万元实际开支超额完成127%。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经费来源于县财政拨款,实际开支全部超额完成。

(二)项目绩效目标用战略规划指导交通行业发展,保证局机关人员稳定及正常运行。

(一)绩效评价设计过程绩效评价设计,主要选择单位经费开支项目比较大,影响范围广作为评价目标,评价指标的设计,主要考虑项目实施对单位及社会的影响。

(二)绩效评价框架,包括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绩效标准和评价方法等年度绩效指标包括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产出指标包括数虽指标、质虽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指标和社会效益指标。

(三)证据收集方法财务部门提供项目开支情况,办公室提供开支效果。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年初制定项目绩效目标,年中检查进度,项目结束要评估总结,提出改进意见。

(五)本次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分析。

投入计划目标开支工作经费114.27万元,实际开支145.2万元。

过程按月及工作进度:产出指导协调交通行业发展更好发挥机关服务社会。

指导交通行业发展职能:效果交通行业大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公交运行平稳。

(二)评价结论。

评分结果自评满分:主要结论更好发挥机关服务社会指导交通行业发展职能。

项目绩效自评整改报告

20xx年度我单位共有1个一级项目,为“省政府发展研究经费”专项。20xx年2月,我单位按照《省财政厅关于省直部门开展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黔财绩〔20xx〕23号)要求,对“省政府发展研究经费”专项20xx年度的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为95.92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整体完成情况较好。

在绩效自评过程中,我单位的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预算执行进度和效率有待加强。我单位主要从事政策研究及决策咨询机构,为省领导决策服务,专项经费的使用主要用于课题研究。在实际工作中,我单位课题研究报告的交付时间主要集中在年底,尤其重点课题研究报告的呈报基本上集中在第四季度,而大部分课题研究经费支出按课题研究经费相关管理规定,需待调研报告呈报后方能列支,经费支出的滞后延缓了省财政厅规定的预算执行进度。由于上述客观因素的影响,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的预算执行进度与省财政厅的要求存在时间上的错位现象。

二是绩效目标管理和调整有待完善。20xx年,由于省委省政府工作任务调整,我单位未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重大会议及论坛”绩效目标,导致年底未执行完省财政厅核定的所有预算指标。针对上述因客观因素产生的绩效目标变化,我单位未及时向省财政厅申请调整绩效目标,导致绩效目标出现偏差。

三是研究成果数量和质量有待提升。近年来,我单位不断加强课题研究数量和质量管理,在课题研究过程中,研究报告需开展无数次的论证和修改,经过课题组长、部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把关,部分课题还需经过专家评审后方能报出。报送的研究报告基本上得到省领导的肯定批示,但直接转化为政策文件的研究成果不够,研究成果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针对绩效自评存在的问题,我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分别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率。20xx年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预算执行进度的相关要求,督促业务部室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切实加大预算执行力度,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年底确保全部执行完所有的预算指标,全面完成单位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是密切关注目标任务开展情况,确保实际工作切合绩效目标。20xx年,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预算管理和绩效目标管理要求,紧紧围绕《绩效目标批复表》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密切关注目标任务开展情况,适时调整自身工作方向和内容,确保绩效目标得到全面贯彻执行。若因客观因素未能完成绩效目标,则严格按照省财政绩效目标调整要求,及时调整年初制定的绩效指标,确保绩效目标顺利完成。

三是加强研究数量和质量提升工程建设,不断提高研究服务水平。下一步,我单位将全面聚焦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充分利用智库优势,大力加强研究数量和质量提升工程建设,不断创新研究方法,提高研究服务水平,紧贴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民生问题,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有用管用好用的对策建议,争取将专项经费用出实效,使研究成果产生更强的社会效应。

财政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我区镇乡财政自建立以来已有二十年历史。各镇乡(街道)(以下简称镇乡)财政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能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确保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各镇乡财政经济实力也显著增长。“十五”期间,全区各镇乡财政收入平均每年增长27%,20xx年镇乡财政收入达439590万元,比上年增长33%,占全区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67.5%,镇乡财政收入对全区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已经成为我区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镇乡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迫切需要我们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内部管理,保障镇乡财政的稳定运行。

经过几年的实践与探索,我区逐渐形成了“划分收支范围,核定收支基数,超收分成,合理补助”的镇乡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20xx年起我区实行新一轮镇乡财政管理体制,新体制对镇乡类别进行了重新分类,调整了财政收入格局,提高了支出基数和分成比例,加大了转移支付力度,体现了财权与事权相统一原则,进一步增强镇乡组织、管理、监督财政收入与支出的职能。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再一次明确了收支范围、收支基数核定、镇乡类型划分、财力的具体分配以及转移支付及收支挂钩的相应措施。

(一)镇乡财政的收入范围。

按照属地管理并兼顾行政管理的原则,我区财政收入按预算级次作了划分,其中镇乡级财政收入包括:

(2)镇乡固定收入:城市维护建设税;

(二)镇乡财政的支出范围。

根据区、镇乡政府的事权划分,相应承担支出职能。镇乡财政主要承担本级政府运转所需支出以及本镇乡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管理所需的支出。具体所括:政府机关行政管理费,教育、卫生、文化、计划生育、农林水等部门的行政、事业经费,医疗经费以及支农支出、基本建设支出,社会稳定、社会保障支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社区、居委会经费。

(三)镇乡财政的收支基数核定。

1.财政收入基数:以20xx年的财政收入加20xx年1-10月各镇乡财政收入的增幅予以确定(剔除房地产二税),对减幅较大的镇乡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剔除不可比因素的前提下予以认定。

2.财政支出基。

数:以20xx年的实有人数加以核定,其中:行政管理费年人均7.5万元,行政离退休管理费年人均3万元,事业经费(包括工办人员)年人均5.5万元(卫生事业60%),事业离退休经费年人均0.65万元,镇乡政府机关大楼内工作的行政事业人员的公用经费年人均1万元,另加精简、精减、抚恤、社救、遗属、代课教师事业经费(按编制内实有在职代课教师人均2万元计算)、医疗经费、计生协管员、暂住人口管理人员等经费,并根据20xx年人员变动作适当调整。

(四)划分镇乡类型。

按基期年地方财政收入占全区平均数的比例、人均地方财政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占支出基数的比重,再考虑镇乡经济的综合实力,划分成三个类别的镇乡。

(五)财力分配方案。

1、区镇共享收入分成。

20xx年共享收入超基数部分,一类镇乡分成50%,二类镇乡分成65%,三类镇乡分成85%。2007年、2008年共享收入基数不分镇乡类型都比上年递增12%,超基数部分分成比例不变。未完成收入基数的镇乡,未完成部份按分成比例相应扣减其他税种的分成额。

2、镇乡固定收入:各镇乡按收入实绩留成100%。

3、房地产二税:营业税按经营地分成,一类镇乡按实绩分成20%,二类镇乡25%,三类镇乡30%;企业所得税按注册地分成,一类镇乡按实绩分成20%,二类镇乡25%,三类镇乡30%。在新城区范围内开发的房地产企业所实现的.营业税根据属地原则一律按实绩分成8%;企业所得税不参与分成。

(六)转移支付。

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欠发达镇乡的财政转移支付,弥补欠发达镇乡的财力不足。我区财政安排转移支付资金以20xx年1500万元为基数,以后三年按上年全区财政可用财力的增幅进行安排,即20xx年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数为1500万元x20xx年增幅。

(七)收支挂钩。

实行分税制后,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支。三年内,经人事局、教育局、财政局核定的教师新增人员由区财政按年人均2万元进行补助。因正常性工资调整而增加的支出,由镇乡自求平衡,区财政不作补助。若国家有重大增资政策出台,严重影响镇乡财政收支平衡的,则由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区政府出台的对有关镇乡企业的奖励资金,由区、镇乡二级财政共同负担,镇乡财政按分成比例进行负担,实行先分成、后由镇乡财政安排支出的办法,差额部分由区财政负担。

(一)事权划分还存在交叉现象,支出责任还没有完全明确。现行镇乡财政管理体制虽然基本上明确了区、镇两级的事权范围,但少数事权仍不完全明确,导致区、镇两级存在相互推诿的现象,一些该由镇乡办理的事情镇乡却依赖区级承担。如部门在镇乡的服务机构,其职责是为镇乡服务,而经费由区财政支付;义务教育的财权和事权虽明确为区级,但管理工作事务仍由镇乡承担。事权和财权存在交叉的现象。

(二)收支基数核定不尽合理,收入范围和收入基数增幅有待进一步商榷。从体制运行情况来看,财政收入总额较大镇乡的财政收入主要来源是工商税收和房地产税收,这些税收大部分是区与镇乡的共享收入,而镇乡固定收入比较小。尽管这部分镇乡的财政收入增长额较大,但实际镇乡得到的可支配财力较小,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镇乡的积极性;二是在支出基数核定时,为了全区的公平和合理,区级财政主要只考虑保工资、保运转,事业发展支出主要靠镇乡努力增收来解决,而我区区域范围较大,特别是边远山区镇乡税源单一,增收潜力较小,可控财力有限,制约了镇乡事业的发展。

(三)区、镇两级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还不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是分税制镇乡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区目前执行的转移支付还不完善,没有形成书面的制度与办法,转移支付没有具体的可量化指标。目前部分经济发展滞后的镇乡财政基础薄弱,各种政策性因素的调整都会影响镇乡的收支,加上镇乡财政体制改革本身还不完善,如不尽快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一些经济发展滞后镇乡财政运行将面临更大的困难。

(四)镇乡财政职能没有充分发挥,管理有待加强。长期以来,镇乡财政停留在财务收支与会计核算上,财政管理职能弱化,预算外资金仍在财政体制外循环,脱离财政管理监督,镇乡财政综合调控职能没有发挥。20xx年财政体制改革后,尽管赋予了镇乡一定的财政管理职权,实行了综合财政预算,但是传统的粗放式财政管理的观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财政资金多头支出的现象仍然存在,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有的镇乡财政审计办人员较少,素质不高,制度不完善,自身管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更难以对所属镇乡企事业和村级财务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五)镇乡债务管理体制弱化,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由于历史原因,我区各镇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各类政府性债务,并且因为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政府性债务风险有增无减。特别是土地预征形成的政府性债务,由于现在土地指标控制严格,而各镇乡政府已支付了青苗赔偿费、道路建设费等,土地指标无法落实就无法收回资金,此类债务资金成本也越滚越大,目前尚无妥善的化解办法。

(一)进一步明晰区、镇两级政府的事权,科学界定支出范围。事权是划分财权的基础,事权的划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有效运行,只有事权与财权相一致、相适应,政府履行职能才有物质保证。要进一步划分区、镇乡两级政府间的事权范围,明确哪些事该由区级负责,哪些事情该由镇乡负责,哪些事情由两级政府共同负责,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使事权更加明晰,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确定各级政府的支出范围。区级既不能包揽一切,无限扩大支出,也不能将区级支出项目推给镇乡办理,加大镇乡财政支出负担。同时区里出台的政策,要求镇乡财政配套的,也要视各镇乡财力状况分别对待。

(二)合理划分收入,适当调整收入基数的增幅。在收入划分上,除了要考虑区级宏观调控外,还要考虑满足镇乡政府行使职能的需要。特别是从20xx年起,福利企业政策的调整、农村教附费的改征,镇乡的收入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应在完善现有镇乡财政体制的基础上,合理划分收入,调整收入基数的增幅,在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前提下,进一步挖掘镇乡增收节支的积极性。

(三)要尽快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分税制财政体制自身的不完善必须依靠转移支付制度等形式来弥补,而原有的转移支付的调节功能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必须进行调整和完善,使转移支付不断制度化、规范化,通过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使部分镇乡财力自身无法解决而又必须的需求得到解决,逐步缩小落后镇乡与发达镇乡的差距,使各镇乡的财力相对均衡。在转移支付制度的调整上,应首先安排好困难镇乡开门经费的转移支付,其次再安排项目性的财政转移支付,实现统筹安排镇乡财政资金的目的。

(四)强化镇乡财政职能,加强财政管理。一是完善镇乡预决算制度,要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要求,镇乡结合自身财力和事业发展需要,编制本级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执行,强化预算约束;二是全面推行镇乡财政综合预算,按照部门预算的要求,把镇乡的预算内外资金统一编入预算,建立财务核算中心,增强镇乡的宏观调控能力,规范并加强支出和资金的监督管理;三是区财政加强对镇乡预算的预审:镇乡财政将综合预算草案,在召开镇乡人民代表大会前一个月报区财政进行审核,并附书面预算草案报告、预算编制项目及定额、以及财政性资金支出项目清单(项目名称、安排原则、预算金额等)。区财政局对上述情况进行审查后无异议的,出具书面的核准意见书,回复镇乡财政。区财政局有异议的,提出修改指导意见,退回镇乡财政进行修改后,重新进行审核。镇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也需经区财政审核,审核重点是增量资金安排是否体现在保证刚性支出的前提下、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逐步实现一个笼子管收入、一个盘子管预算、一个口子管支出。

(五)加强镇乡债务管理,防范镇乡财政风险。一是各镇乡要构建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体系,建立债务风险监测指标体系,以可变现资产负债率为管理重点,根据省政府要求的债务率、偿债率的控制目标,镇乡财政部门要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和安全性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二是要责任明确,举借政府性债务的部门、单位为最终债务人,最终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偿债行政责任人,对偿还政府性债务承担行政领导责任;最终债务人的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人为偿债监督行政责任人,承担对偿债行政责任人组织偿还政府性债务工作的监督责任。镇乡政府和所属部门一律不得新增政府性性债务,不得新增对外担保。三是区政府对各项债务指标要进行考核,各镇乡政府性债务要争取每年有所下降,要以限期清收为重点,划分债务类别,制定周密的清收方案,做到有奖有罚,并对压缩债务情况纳入镇乡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考核的内容。四是举借政府性债务应当“计划报批、落实来源、规模控制、专款专用”的总体要求,坚持“权、责、利”和“借、用、还”相统一的原则。政府性负债建设项目应当是公益性领域的项目,主要用于事关区域整体发展所急需建设但暂时存在资金缺口的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竞争性项目建设。

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1)项目建设单位于12月29日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召开专题整改会,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民生工程督察组整改意见,对填写不规范内容及日期进行完善,监理单位全程监督整改过程,目前施工单位已整改完毕,监理单位已进行审核,并通过建设单位验收。

(2)该项目已于20xx年10月30日通过单位工程完工验收,12月28日督查组检查时,竣工决算审计单位正在合肥进行审计,目前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已结束,区水利局计划近期组织竣工验收,待竣工验收合格后,资产移交运行管理单位。

2、xxxx河防洪治理工程。

(1)xx月xx日建设单位组织召开的专题整改会上,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严格按照民生工程督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对监理日志进行梳理,对不规范的内容进行修改补充,对登记日期不完整的进行完善。目前监理单位已整改完毕,并通过建设单位验收。

(2)该项目已于20xx年xx月xx日通过单位工程完工验收,xx月xx日督查组检查时,竣工决算审计单位正在合肥进行审计,目前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已结束,区水利局计划近期组织竣工验收,待竣工验收合格后,资产移交运行管理单位。

3、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截止报告日,郑大塘水库设计单位已经交纳履约保证金,已经通知郭大塘水库设计单位限期交纳履约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缴纳完毕即发放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

(3)1标、3标施工日志目前已经完善。

(4)计划于5月办理资产交接和登记手续。

财政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我于2002年1月担任xx县财政局局长,20xx年9月被明确为副县级。任职以来,能够团结和带领全县财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紧紧围绕财政工作总体目标,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xx年本人被评为江苏省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招商引资先进个人,局机关连续五年被评为目标考核全面先进单位、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现述职如下。

(一)生财聚财,狠抓招商引资。

一是强化征管,积聚财力。为提高财力保障水平,本人主动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协作,按月牵头召开财税工作协调会,通报情况,分析问题,强化税收征管措施。在自征收入特别是契税征管工作中,适时组建了“xx县契税征收管理所”,契税收入由2o02年的178万元攀升至20xx年的3607万元,今年前8个月已入库4598万元,总额和增幅列全市各县区之首。在财税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到20xx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25108万元,比上年增长54%,增幅列全省第三,全市第一,被省政府授予“财政收入增收表彰单位”,今年1-8月份,全县完成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8254万元,同比增长71.7%。

二是咬定目标,倾力招商。为落实“工业强县”战略,探索性地推出“三三三”工作制,集主要精力强攻招商引资。几年来,本人先后牵头引进12个工业项目落户县经济开发区,协议投资额达11亿元,其中唐人服饰、新鼎球、东佳木业等企业先后被评为优秀招商项目,并多次被列为市委工作会议观摩点。目前,首期投资4000万美元的香港大南制衣有限公司正在经济开发区东区开工建设。本人先后两次被评为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先进个人,并于20xx年6月参加全市招商引资模范事迹报告团,在全市巡回演讲。

(二)创新创优,深化财政改革。

几年来,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在创新工作方法,创优工作机制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探索,并于20xx年荣获全县制度创新工作先进单位。

一是在全市率先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2002年5月,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将财政预算内外所有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管理,20xx年11月又专门设立了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从而确立了以计算机管理系统为平台、以政府集中采购为先导、以财政直接支付为手段的国库资金管理体系,实现了对所有资金集中调度和对财政性资金流向、流量的有效监控。

二是全面施行会计集中核算。2002年6月,组织成立县、乡(镇)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将123个行政事业单位、69所乡镇中小学以及23个乡镇的乡村财务纳入统一管理。五年来,县会计核算中心在做好服务工作的同时,拒付各种不合理开支近5000万元,有效实现了财政监督的关口前移。

三是部门预算改革全面落实。从20xx年起,通过科学制定定额、整合预算内外资金,组织编制县直单位部门预算,提高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四是“乡财县管”有序运行。全面推行“乡财县管”改革,组织开展乡镇财务清理,加强县乡财政体制建设,推行乡镇财政收入分类奖励政策,进一步理顺了县乡财政管理关系,保证了乡镇政权的平稳运行。

五是着力推进政府采购。重点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一步拓展服务类、工程类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的范围,有效节约了财政资金。仅20xx年一年即完成政府采购预算10073万元,实际采购金额8676万元,节支率达13.9%。

(三)心系群众,坚持求真务实。

五年来,在千方百计保证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及时兑现增补工资、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保证县乡机关正常运转的同时,全面推行涉农补贴“一折通”,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惠农政策;通过支持农村道路桥梁建设、村庄河塘整治、康居示范村建设,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农村改厕和“一池三改”等系列工程,极大改善了农村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通过支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六有工程”、文化下乡工程,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开展农村就业培训,有效提高了农民群众的教育水平和致富能力;通过建立并不断完善城乡低保,实施“关爱工程”,落实下岗再就业各项优惠政策以及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险体系,保障了弱势群体的正常生产生活。

(四)着眼长远,夯实基础工作。

一是立足发展,培植财源。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组织建立并不断拓展中小企业担保体系,每年为企业提供贷款信用担保7000万元以上。20xx年,带领有关人员六赴省厅,争取将xx列入省财源建设试点县并喜获成功。为推进工业化、城市化,近三年来,先后组织筹资8亿多元,支持县经济开发区建设,组织10多亿元投入城市拆迁、开发及基础工程,极大地提升了城市品位和项目承载能力。20xx年初,县经济开发区被顺利批准为省级重点经济开发区。

二是抢抓机遇,策应扶持。认真学习、研究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各项扶持政策,精心包装项目,争取扶持,每年争取到位的省财政扶持项目资金都在3亿元左右。到任当年,经过多次赴省争取,促使xx被列为全省32个社保重点扶持县,当年省补1050万元,到20xx年增至2930万元。近年来,进一步加大跑上频度,并主动邀请省厅有关领导赴泗调研,了解情况。经过不懈努力,我县先后被省财政厅列为一类重点补助县、支农资金优化整合试点县、财源大县建设试点县、社保工作联系点。通过策应扶持,极大地缓解了我县财政资金投入不足问题,有效保障了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

(一)不断自我充电,提升履职能力。

几年来,始终自觉遵守单位和中心组学习制度,带头参加学习,做到学以致用。

二是理论联系实际,组织职工大力开展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翔实的基础资料。

三是在学政治的.同时,不断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财政财务业务知识水平。

四是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正确处理好示范与要求、权力与责任、自律与他律、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做到学有目标,做有标准,促进自身素质和财政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局党组连续三年被县委表彰为党委(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先进单位。

(二)带头遵章守纪,树立清廉形象。

坚持把建好具有较强凝聚力、战斗力的财政领导班子,作为开展工作的关键,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集体智慧与才能。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始终坚持慎权、慎欲、慎微、慎独,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一是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努力从小事做起,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决抵制不良风气,不断加强自身修养,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

二是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对重点项目建设、政府采购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阳光操作,重在抓决策、抓制度、抓落实,从不说情打招呼,努力做到秉公理财,执政为民。财政局机关连续5年被评为行风建设第一名,本人家庭还被县委表彰为“十佳廉洁文明家庭”,个人于20xx年6月被市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

几年来,虽然自己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许多差距和不足。感觉最不满意的是,深入乡镇调研少,年初计划落实不了,即使下去,也大多是陪同上级检查、观摩等活动,带着问题主动深入调研的深感太少,以至于对基层群众的呼声、反映的热点问题了解不够全面,不够具体。对此,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2月,对“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公路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为改善公路使用质量,确保国民出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状态”。

为加快建立天津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天津市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前者明确提出由市公路主管部门根据各区近三年平均资金使用水平和设施量核对区级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和大中修资金后,市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的公路养管资金分配方法;后者明确提出“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的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20xx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委”)延续申请设立“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用于东丽、津南、西青、北辰、滨海、蓟州、宝坻、武清、宁河和静海10个区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大中修工程支出,提升区级公路路域环境优美整洁水平,增强交通保障能力。

2.主要内容。

根据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等设施量,按照“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路面日常养护4.2元/平方米、桥梁日常养护16元/平方米、道路中修55元/平方米、道路大修188元/平方米”等补助标准,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用于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

市交通运输委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其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项目组织单位,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资金补助计划,监督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做好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交通运输部门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区级匹配资金申报,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20xx年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3244万元用于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根据“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配套资金要求,各区配套资金合计应不低于23244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实际到位至各区末级资金使用单位的资金分别为11523.03万元、0万元,资金到位率分别为49.57%、0%。

(3)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支出9288.4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0.61%。

通过对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定期巡视、养护、维修,改善区域内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降低行驶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6个涉农区进行了现场评价、对4个涉农区进行了非现场评价。

经过综合评价,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得分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其中,项目决策14.35分,项目过程13.06分,项目产出24.22分,项目效益15.95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市级层面立项程序较规范,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较健全,公路和桥梁日常养护面积达到预期目标,居民满意度较高。但存在以下方面问题:决策方面,部分区大中修工程立项前期未进行路面技术状况检测、部分预算测算内容不够合规、测算数据不够准确、绩效目标设置质量不高等;过程方面,资金到位率低、资金使用不够合规、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公路大中修面积产出较低、部分工程存在延期、部分区养护巡查频次不达标、成本控制不够有效;项目效益在降低运输成本、改善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等方面需进一步提升。

(一)项目产出情况。

1.养护公路面积。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供《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计划养护公路面积为1204.8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和各区提供的数据,20xx年度各区养护公路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2.公路大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各区计划公路大修面积为60.26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5%)。根据各区提交大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大修面积为33.08万平方米,全市大修完成率为54.9%,仅西青和武清2个区公路大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津南、北辰、滨海、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大修,实际完成率为0%。

3.公路中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计划公路中修面积为96.4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8%)。根据各区提交中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中修面积为32.2万平方米,全市中修完成率为33.40%,仅北辰区公路中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东丽、津南、西青、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中修,实际完成率为0%。

4.养护桥梁面积。根据《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项目计划养护桥梁面积为27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日志和各区提供数据,实际养护桥梁面积为25.3万平方米,各区养护桥梁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5.路面技术状况。《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函〔20xx〕49号)中规定“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80%”,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xx年对各区区级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评定报告显示,仅蓟州区和宁河区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低于80%,分别为74.9%、64.8%。

6.养护质量达标率。各区针对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均及时进行了整改。评价组对武清、西青、北辰、津南、宝坻、蓟州等6个区养护设施查看,养护设施状况良好,达到规定的养护标准,但部分区路面存在坑槽、裂缝,积水和保洁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如北辰区。

7.工程验收合格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的验收材料进行抽查审核,凡是组织了验收的养护工程均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率100%。

8.成本管控有效性。项目主体业务为日常养护和大中修工程。通过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各区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市场询价等方式,确定性价比最优的服务商,较好地实现了源头成本控制。但各区在机械设备租赁方面的定价方式、定价标准上有一定差异,如津南区水车、装载机、双排等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项目总体层面缺乏行业统一规范标准,不利于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

9.养护巡查频次。根据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部分区未达到规定的养护巡查频次。如静海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每月仅对辖区列养公路设施开展了3次巡查、宝坻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对部分列养公路设施每周开展了2次巡查,均未达到制度规定的每周完成2次辖区列养公路设施的全覆盖巡查的要求。

10.工程完工及时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资料进行抽查发现,部分工程完工不够及时。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工程计划工期45天,实际工期168天;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合同工期为45天,实际工期141天;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工程合同工期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月18日,实际工期为20xx年2月19日至4月18日。

1.经济效益情况。

日常养护公路的车辆行驶环境必然比不进行养护的更优良,实际上在隐形条件下降低了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了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能够为不同地区经济的互动与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起到助益,形成社会性的经济效益。但从市对区开展路况检查结果看,尚有2个区路面技术状况(pqi)不达标,说明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进而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降低运输成本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2.社会效益情况。

通过开展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工作,能够及时发现路面坑槽、裂缝、拥包等病害并及时整治,提高公路使用的便捷性、安全性和舒适性,也能够间接提升人们工作生活的质量和效率。20xx年度,各区未发生因公路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所产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但评价组针对县道行驶舒适、安全性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津南区5%、蓟州区10%、宝坻区18.75%的居民评价为一般,宝坻区12.5%的居民甚至表示不满意,说明相关工作尚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3.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评价组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对津南、西青、北辰、蓟州、宝坻、武清6个区,共120位居民开展了区级公路养护方面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上述6个区的居民满意度分别为98.13%、97.74%、98.75%、79.38%、80.19%、95%,综合平均满意度为91.53%,说明居民对整体工作满意。

(一)市级层面统筹管理不足。

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在市区两级层面未实现有效同步,信息不够对称。调研发现,市级层面用于制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量基础数据来源于始建移交后的养护投资台账及后续年度发生等级或数量等变更后的上报文件,但各区填报的数据采集表(评价组设计)中计划任务量与投资台账不一致。初步了解的原因有:从区到市经手台账数据(含年度变动)上报工作的责任人不清晰,从市到区下拨切块资金时也未明确统计确认的投资台账数据,各区在制定养护计划任务量时未能与投资台账数据进行有效对标;当年新接收或原道路降级为县道产生的新增,原道路升级不再按县道标准养护产生的减少等。该问题导致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结果与实际需求不够匹配。

(二)大中修切块资金分配方式欠合理。

大中修切块资金按因素分配法进行分配欠合理。其一,通过分析开展大中修区近5年的数据发现,切块划拨大中修资金采用的计量数据大修为5%、中修8%,跟各区实际差异较大,如蓟州、武清区大中修面积占比明显不足5%、8%,北辰区的大中修(20xx和20xx年大修、20xx年中修)明显超5%、8%,滨海新区20xx年仅有1项中修(以前年度数据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无法获取),占比为6.29%,低于8%。总体上,全市每年大中修的量未达5%、8%。其二,各区同一类型维修的单价因工程结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但均价明显高于市级补贴标准188元/平方米、55元/平方米,特别是在各区财政资金无法按要求配套的情况下,不足资金由后续年度市级转移支付资金补齐。其三,在当年没有实施大中修的情况下,各区将切块下拨的大中修资金用于管理人员经费分摊。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情况差异较大,分配方式有待改进。

(三)区级配套资金未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各区未按照“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区级配套资金到位率0%。

(四)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

1.部分资金支出方向不合理。津南区在20xx年度没有实施大中修工程的情况下,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531.85万元用于人员和各项公用经费支出;静海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32.37万元用于后勤管理人员工资和各项公用经费;东丽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238.55万元用于机关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公积金等;宁河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88万元用于支付帮扶沿河路社区建设楼新建自行车棚及晾衣架;武清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1.14万元用于购置大米、油、食品类等。

2.部分资金拨付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北辰区养护合同中明确全年养护费用的80%分4个季度进行支付,北辰区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7月一次性将四个季度的80%款项支付给乙方。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合同中明确按照40%、40%、20%的支付比例分三批进行合同款支付,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12月16日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86.64%给乙方。

3.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12月129#、132#凭证支付设计费和养护工程款时,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显示支付日期均早于支付审批单经办日期。

4.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审批手续不够完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4月16#凭证支付农村公路(区县级)运营阶段安全生命防护情况评价费用时,资金支付审批单的审核人和单位负责人未签订审核日期。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7月94#、107#、108#凭证后附的《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资金支付审批单》中无分管领导意见,《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票据审批单》无业务分管领导意见及签字。

5.财务记账不够合理。部分材料费、机械费未按养护公路类型(国省干线、县道)、项目来源(上级主管部门委托、自营创收)等进行费用分配,如蓟州区。

(五)制度建设和执行有效性不足。

1.制度建设滞后。津南区路产路权保护“三员”人员虽已在各区、乡、村中配备,但区级路产路权保护“三员”管理制度尚未正式发布。

2.调整手续不完备。调研发现,蓟州区未对计划开展而实际未开展的“军蓟路边沟整治工程”履行内部备案手续。

3.部分工作组织实施未严格按照制度或合同执行。蓟州区公路管理所与5个公路站签订《县级设施养护协议书》中明确实行日抽查、百分制月考核等检查考核办法,但实际未制定与该协议内容相匹配的奖励办法,也未见百分制考核落实相关材料。津南区未按照机械租赁合同中规定“承租前,乙方提供设备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并填写设备进场验收表,经双方签字确认”开展相应工作。津南区20xx年区级公路养护项目年度资金使用预算未经中心党总支会或领导班子办公会讨论批准,与《“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大额资金使用(年度资金的使用预算)应通过三重一大讨论决定”不符。西青区未按照《天津市西青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细则》中规定的“区公路管理机构每年开展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去开展相应工作。武清区青上路、河大路和梅石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的验收报告中设计单位均未参与验收工作,与《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规定“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接管养护等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不符。

4.支付资金来源与合同内容未保持一致。蓟州区交通局塘承高速延长线综合整治合同协议中明确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实际结算时将3项合同总金额166.01万元全部在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

5.资料或审批手续不完备。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监理合同中未约定计划开竣工时间、投资额,缺少委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签订日期等内容,同时该工程施工合同未签署日期且工程最终支付证书等资料缺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签字和盖章。东丽区津汉支路维修工程(大修)施工、设计、造价咨询等合同盖章处均未签署日期。

6.合同签订时间晚于服务开始时间。如津南区机械租赁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

7.资料归档管理不够规范,部分资料缺失。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由于人员调整,未见相关资金支出相关“三重一大”会议纪要或记录。

(六)项目产出及效益实现尚有不足。

除因缺少大中修计划采取切块下达资金时核定的大中修工程量对标实际完成量导致的`产出数量完成率的评价结果较低外,项目其他产出及效益实现尚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北辰区路面养护不达标;津南区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静海区、宝坻区列养公路设施养护巡查频次未达到规定要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养护工程、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工程未及时完工;蓟州区和宁河区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市民对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以及整个项目实施满意度等的调查数据显示养护服务工作尚有改进空间。

(七)绩效目标表整体填报质量较差。

各区绩效目标表填报质量整体较差。一是西青区和宁河区未编制区域绩效目标。二是部分区指标设置不够清晰、量化,如东丽区数量指标值设置不够明确具体;滨海新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和静海区数量指标的指标值可衡量性不足。三是部分区效益指标概念混淆,如津南区和静海区经济效益指标中出现社会效益相关的内容描述等。四是部分区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或计划数不够对应,如蓟州区、静海区、滨海新区、武清区、北辰区未体现大中修工程的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五是部分区绩效目标未体现产出或效益,如蓟州区、东丽区、津南区、宝坻区、静海区、武清区。

(一)加强市级层面统筹管理,完善项目顶层部署。

一是建议市级主管部门后续年度严格按照《天津市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7号)中相关要求,落实全市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指导区级部门和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分区目标和项目目标编制工作,并保障区级目标、项目目标与全市绩效目标有效衔接。

二是建议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完善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的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市区两级数据高效同步。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区两级数据变更信息统计、系统上传的工作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晰的工作汇报和管理机制。

三是建议在“津财绩效〔20xx〕17号”基础上,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和财务监控制度,明确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加强对区级部门资金使用的指导;另一方面针对专项资金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跟踪资金使用,促进监管工作常态化。

(二)调整优化大中修资金分配方案,提升分配结果的合理性。

建议将大中修切块下拨资金由因素分配法调整为项目分配法,在市财政承受范围内,多干多补,少干少补。“津政办函〔20xx〕97号”已明确“到20xx年,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区人民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采用项目分配法一方面能够避免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差异较大的情况,另一方面能够避免区将切块资金用于管理人员支出,同时又从区财政获得管理经费导致的多渠道重复收入情况。

(三)严格落实区级配套责任,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建议各区在市级层面调整优化资金分配方案后,严格落实“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财政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资金配套要求,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保障,确保各区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避免因预算经费不足影响公路养护质量,无法实现市级补助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的联动效益。在区级落实支出责任确有困难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多渠道投融资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的作用,促进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增强资金使用合规意识,提升区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效能。

建议各区级资金使用单位增强财务管理规范和资金使用合规意识。一是正视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杜绝资金拨付不按合同条款执行,随意更改支付方式或支付额度的现象。二是加强资金支出审批手续管理,做到审批单据必须要素齐全、填写清楚,避免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三是专款专用、单独记账,杜绝国省干线和县道养护,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和自营创收项目材料费、机械费等混用。

(五)完善养护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

一是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或养管单位,结合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机构改革所带来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变革,及时修订或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为相关改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确保改革工作任务顺利高效完成。

二是建议各区养护主管部门或养管机构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养护管理制度或合同约定条款等组织项目实施,严格履行项目内容或预算金额调整备案手续;加强资料和审批手续完整性、合规性审核,做到凡签字必审核、凡审核必签字,涉及重要节点事项落实的资料签署具体日期等。

(六)加强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提升项目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和养管机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了解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理论,掌握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中目标设置、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关注重点以及对应环节的成果输出,并做好及时归档整理。针对此类多层级服务下放代办的项目,建立自上而下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通过逐级管理、层层把关的方式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xx年7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明确路面、桥梁、附属设施、道路大中修养护单价标准,提出“今后,将根据市财力状况相应调整公路养护单价”,以及“以20xx年6月底公路设施等级台账为依据,综合考虑道路技术等级、交通流量、重载交通影响等因素,参照公路养护平均单价,计算资金分配数额”的养管资金分配方式。20xx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提出“市区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评价发现,市交通运输委一直采用“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县道路面、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单价标准,且在分配各区养管资金时仅将路面、桥梁等设施量作为唯一分配因素。对于已持续使用10年的标准,建议相关部门强化调研分析,适时完善相关政策文件,推动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四年来,按照“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的宗旨,以“优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主要目标,把“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作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内容,狠抓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种植基地建设,发展订单生产,提高绿色优质粮油产品的供给水平,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实现粮食供给从解决“吃得饱”到满足“吃得好”的转变。截止20xx年12月底,全市粮食播种面积为744万亩,产量324万吨,其中优质稻面积610万亩,优质稻面积中高档优质稻171.1万亩,比20xx年增加54.6万亩,增幅46.9%,粮油优质品率为81.9%。20xx年粮油加工总产值113亿元,比20xx年增加15亿元,增幅15%,20xx年至20xx年全市农民人均收入分别为10756元、11857元、13055元、14119元,分别增长10.6%、10.2%、10.1%、8.1%。

(一)项目决策情况:

1、积极响应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省财政厅决策部署,踊跃参加“湖南优质粮油工程”项目申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优质粮油工程”工作,积极组织申报“好粮油行动”国家级示范县、省级示范企业、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粮食质监体系建设项目。20xx年,邵阳县成功入围“中国好粮油”国家级示范县,获得专项资金1400万元;湖南邵阳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隆回县粮食质量监测站获得质量体系建设项目分别获专项资金300万元和200万元。20xx年邵阳县成功入围“优质粮油工程”省级重点支持县,获得专项资金500万元。20xx年邵东市入围“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获专项资金3200万元;湖南贵太太茶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入围省级示范企业,获得专项资金1000万元;邵东市、新邵县、隆回县、洞口县、武冈市入围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分别获得专项资金450万元、260万元、160万元、160万元、250万元。洞口军供站获得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获得专项资金200万元。

2、紧密结合各地的实际,科学制定“优质粮油工程”实施方案并启动项目建设。

根据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粮食行业实施“优质粮油工程”的决定》(湘粮行〔20xx〕86号)各入围“优质粮油工程”的县市积极行动,认真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阳县制订了《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优粮办发〔20xx〕2号),《邵阳县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政办法〔20xx〕4号),邵东市制定了《邵东市“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工程实施方案》(邵东政办函〔20xx〕3号),新邵、隆回、洞口、武冈都制定了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和质测体系建设方案,湖南贵太太茶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订了省级示范企业的实施方案。

3、结合实际,合理安排并下达资金。

根据各项目实施方案,各地财政及时拨付项目资金,项目单位严格按照资金下达有关文件执行,没有任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扩大使用范围。

(二)项目管理情况。

1、组织领导。

为加强“优质粮油工程”项目的领导,各项目单位人民政府都成立了“优质粮油工程”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市)长或常务副县(市)长担任,职责是协调各部门、各方面的“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工作,确保“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2、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各项目单位都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资金管理办法》,《优质粮油工程验收及绩效评估办法》和《安全实施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制度管理项目。

3、筹集资金。

为确保“优质粮油工程”的顺利进行,各项目建设单位和所在地人民政府积极筹集资金、调整财政支农支出结构,引导多元化社会资本投入,发挥示范企业的主人翁精神,多方筹措资金,全市共计投入资金4173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080万元,地方配套及企业自筹资金33659万元,保障了项目的完工。一是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20xx年和20xx年项目建设总投资17650万元,其中20xx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400万元,20xx年省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6108万元,企业自筹9642万元。二是邵东市20xx年“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1547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65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和企业自筹资金11822万元。三是湖南贵太太油茶科技有限公司“优质粮油工程”省级示范企业项目总投资3768万元,其中:企业自筹资金2768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四是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33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3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544万元。五是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总投资147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775万元。

(一)“好粮油”行动计划。

为加快实现我市粮食行业向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转变,实现粮食供给从解决“吃得饱”到满足“吃得好”的转变。我市“优质粮油工程”好粮油示范县项目实施县市邵阳县和邵东市都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遴选评审方案。

1、邵阳县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邵阳县确定湖南华强粮油发展有限公司、邵阳县兴隆食品粮油有限公司为重点示范建设企业,并下发了《关于明确全县市“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通知》,20xx年度邵阳县安排中央补助资金1000万元,其中优质粮油基地150万元,示范企业600万元,品牌宣传、技术创新及公众服务等工作250万元。20xx年度遴选湖南浩天米业有限公司,湖南日恋茶油有限公司、湖南一代伟仁科技有限公司为示范企业。安排省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其中发展订单生产、推广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种植190万元,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发展现代粮油产业体系、做大做强优质粮油产业220万元,完善“好粮油”销售体系、拓展销售渠道40万元,打造品牌、开展“好粮油”品牌及膳食营养宣传50万元。

邵阳县“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地方财政配套资金6108万元,企业自筹资金9642万元,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16133万元。经邵阳县商务局、发改局、财政局共同组织对20xx年度和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验收全部合格,按照“先建后补,财政奖励”的支持方式,奖补考核标准和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邵政办发〔20xx〕4号)的规定进行了奖补。

2、邵东市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邵东市确定湖南浩天米业有限公司和湖南省湘俏米业有限公司为重点示范建设企业,安排中央补助资金2750万元,邵东市发展和改革局公益服务类项目安排中央补助资金45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及企业自筹完成投资13349.1万元,邵东市“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总投资15472万元,目前已经累计完成投资14781.75万元,占行动计划总投资的95.3%。项目建设规模和资金均通过专家评审、科学制定、安排合理。

3、湖南贵太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好粮油行动省级示范企业获中央专项资金1000万元。项目20xx年实际已完成总投资3768万元,该建设项目经绥宁县发改局、财政局20xx年3月27日验收合格。20xx年7月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000万元已拨付到示范企业。

(二)产后服务中心建设。

通过各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申报并严格按照程序要求,通过企业(合作社)申报,实地查看,遴选评审,公示确定等环节,邵阳县明确了20xx年“粮食产后服务中心”3家建设单位,总烘干能力达400吨,完成总投资111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917万元。新邵县、隆回县、洞口县、邵东市、武冈市明确了20xx年“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共计23家项目建设单位,完成项目总投资504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28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3821万元。新增烘干能力2120吨,目前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全部通过所在县政府组织的验收并已投入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各项目实施单位。其中:

1、新邵县确定了5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89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40吨/天,20xx年10月21日经县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2、隆回县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71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9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4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5月经县发改和财政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3、洞口县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62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22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9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9-10月经县发改和财政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4、邵东市确定了6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16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5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790吨/天。6家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均已完成。

5、武冈市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113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5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8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8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9月30日经武冈市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下拨付各项目建设单位。通过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新增烘干能力2520吨,实现了粮油的清理干燥,科学储存,运输销售,加工兑换等基本服务功能,拓展了粮食生产、流通等延伸服务功能。

我市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成以来,累计完成烘干粮食147179吨,储存粮食35799吨,售粮134059吨,为农民减损近2亿元。

(三)粮食质监体系建设。

为完善落实粮食质量检测体系,切实维护流通环节粮食质量安全,我市20xx年获得中央“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资金700万元(其中邵阳市市本级市粮食质量检测站300万元、隆回县粮食质量检测站200万元、邵阳县粮食质量检测站200万元),20xx年获得中央“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资金200万元(洞口县粮食质量检测站)。

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建设项目单位都制定了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各项目建设单位实际,邵阳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00万元,邵阳县粮食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隆回县粮食质量检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2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洞口县粮食质量检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投资仪器设备配置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我市20xx及20xx年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都已通过了验收,已投入了正常使用,检测粮油样品3680个。

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县市粮食农业等部门协同联动,各项目实施单位积极推行和支持引导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的'种植,大力促进优质粮油基地建设,合力打造市场占有率高、供给稳定、影响力强的优质粮油产品及品牌。

邵阳县在“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全县优质稻种植面积达82.23万亩,粮油优质品率提高25%,优质品率达80.3%,全县完成油茶低改15.3万亩,新造优质油茶林23.3万亩,建成规模油茶示范基地69个,油茶林发展到68.4万亩,产油茶1.98万吨,全县优质粮食总产量比去年增产7.1万吨,油茶增产0.09万吨,合计农民增收8.97亿元。

邵东市在“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全市20xx年粮食优质品率为67%,优质粮食年提高比例为11%,20xx年粮食优质品率为74%,优质粮食年提高比例为10%;全市20xx优质大米产品总量为54000吨,比上年度增加了12000吨,20xx年优质大米产品销售总量为59400吨,比上年同期增加了5400吨;全市20xx年优质粮食产品市场占有率为43.12%,优质品年提高率为38.71%,20xx年优质粮食产品市场占有率为47.44%,优质品年提高率为10%;20xx年较20xx年全市优质稻种植面积同口径扩大140500亩。通过优质优价收购,全市20xx年种粮农民增收6427万元,同比增长11.4%,20xx种粮农民将增收11166万元,同比增长16.17%,优质稻种植农户增收150元/亩以上。全市粮油产品加工销售总收入逐年增加,20xx年增加0.51亿元,较上年增长12.01%,20xx年增1.2亿元,较上年增长26.1%,突破5.8亿元。

湖南贵太太油茶科技有限公司在开展“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以来,截止20xx年,贵太太已完成46.5万亩优质油茶油菜籽原粮基地订单采购协议,优质粮油产品数量达到9.85万吨,研发新产品3个,申请国家专利6个,参与制定“湖南好粮油”质量标准2个。20xx年粮油加工业总产值已达23.47亿元,同比增长16.5%。通过优质优价原料采购等方式为种植农户增收1628.19万元,优质粮油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到52%以上。“贵太太”系列产品均符合绿色优质要求。

1、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应进一步加强。

我市虽然7个县市在政府的主导下进行了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新增烘干能力2520吨/天,但与我市粮食播种面积常年在750万亩左右、产量在320万吨左右不适应,20xx年秋季寒露风使种粮农民损失惨重。在政府补贴运费烘干设备24小时运转的情况下,芽谷发生率还有20%左右。恳请省局继续加大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做到粮食产后服务全覆盖。再者,国有粮食企业没有烘干设备,不适应现在普遍在田间收湿谷子的收购环境,请求省局加大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烘干能力的建设,保障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的主导地位。

2、县级粮食质量检测站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我市有3个县建立了粮食质量检测站,但由于编制、待遇等问题,2个县级粮食质检站还没有开展好检测工作,原因是企业由于效益低,招不到检测专业人员,即使招到又留不住,事业单位又争不到编制。因此,请求省里重视专业检测人员队伍建设问题。

3、品牌宣传有待加强。

我市企业虽然拥有中国驰名商标6个,湖南省著名商标15个,绿色食品认证51个,有机食品认证8个,但市场占有率不高,特别是在全国全省范围内品牌宣传有待进一步强化。

财政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根据xxx财预〔20xx〕7号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由乡纪委书记负责牵头,财政所人员负责全面清理,相关部门配合。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乡党委、政府对此次工作高度重视,于3月4日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讨论,成立了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此次清理工作小组组长由乡纪委书记李万曲同志兼任,财政所所长刘良君同志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财政所,负责此次清理工作具体事务。

我乡一直以来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管理财政资金,按期对财政工作进行清理和自查。此次专项清理自查:

一是我乡行政事业经费无结转结余两年以上资金;

二是我乡行政事业专项经费无结转结余两年以上资金;

三是我乡无未开工项目、无资金结转结余项目和无项目有剩余资金;

四是我乡无政府性基金项目。

我乡将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从思想上树立良好意识,做到财政无小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财政工作,坚持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为目标,保证财政资金用准、用实、用好。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县林业和草原局通过项目申报20xx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项目资金,州财政局分三笔下达计划资金,共计1620.00万元。其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20xx名,完成1620.00万元补助资金的支付。本项目计划20xx年10月完成该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选聘方案的编制并取得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时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的选聘工作,该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项目实施时间为20xx年11月至20xx年10月,项目资金按月支付。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根据《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凉财农〔20xx〕125号)(20xx年12月28日下达)、《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xx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的通知》(凉财农〔20xx〕70号)(20xx年7月4日下达)和《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xx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生态护林(草)员新增补助资金的通知》(凉财农〔20xx〕82号)(20xx年7月24日下达)文件,累计下达我县20xx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资金1620.00万元,项目资金均为中央资金,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到位及时性100%。

2.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支出1450.00万元,其中:按照650元/月·人的标准,生态护林(草)员补助资金通过凉山州惠民惠农一卡通监管系统发放11个月,共发放生态护林(草)员补助1430.00万元;购买生态护林(草)员人身意外保险20xx份,支出20.00万元。资金使用率89.51%。项目按照县人民政府批复后的《选聘方案》实施,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美姑县20xx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项目资金严格按《四川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细则》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财务管理规范操作,严格实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xx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由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扶贫开发局和县财政局联合发文,组织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选聘工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通过乡镇、村选聘公示完成后,在与其签订劳务协议;本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保险中标机构,购买保险。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xx年10月,县林业和草原局完成20xx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的选聘工作。截止项目评价时点,项目资金支出1450.00万元,其中:按照650元/月·人的标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补助资金通过凉山州惠民惠农一卡通监管系统发放11个月,共发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补助1430.00万元;购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人身意外保险20xx份,支出20.00万元。资金使用率89.51%。

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等的实现程度达到项目绩效目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

截止项目评价时点,本项目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就业岗位20xx个,人均劳务管护补助7150元。

2.社会效益。

在保护美姑县森林资源与生物多样性的同时还维护林区的安全与稳定。有效带动贫困户脱贫。

生态效益。

本年度所选聘的20xx名生态护林(草)员管护全县集体公益林地及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地面积118300hm2,在保护美姑县森林资源与生物多样性的同时,还维护林区的'安全与稳定。

4.可持续效益。

通过生态护林(草)员巡山护林,有效维护林区安全稳定。

5.服务对象满意度。

截止项目评价时点,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一)存在的问题。

由于美姑县的地理人文环境,部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不通汉语、不识汉字,对巡山中发现的问题未能及时上报县林草局,导致部分管护林区增加相应的难度。

相关建议。

县林草局在往后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的同时,对其做好相应的业务培训,并不定时对乡镇生态护林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抽查。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规范和加强“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全面评估该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根据奉化区财政局财政监督局评价工作方案,秉着公正公开、实事求是和绩效相关的原则,现对20xx年度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经费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具体如下:

根据“消防安全品质提升”民生工程要求,20xx年度追加了“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总预算242万元,包括消防器材采购132万元、电动消防巡逻车采购110万,用于我区已建成的30个社区微型消防站进行装备优化,提档升级,阳光、锦山、南溪和绿都社区新增设4个微型消防站;同时在全区人员集中、消防车道布局不合理、偏远的农村、老城区等人员集中的区域设立23个片区微型消防站,由属地街道直接管理,配备电动四轮消防巡逻车,随车携带消防水泵,水带、水枪、灭火器、对讲机等消防设施。

“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按计划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20xx年度完成消防器材招标采购,合同价131.3634万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第一次货款39.409万元。电动消防巡逻车采购公开招标将于20xx年1月完成。项目资金结转202.591万元。

“微型消防站建设”是应急管理部消防局党委结合现阶段消防工作实际作出的重要部署,微型消防站最基本的要求是“有人、有器材、有战斗力”,主要目的是一旦发生火灾,微型消防站力量能够在3分钟内赶到现场,快速处置或控制火灾蔓延,并组织人员疏散。项目建成后能有效稳定我区火灾形势、减少人员伤亡具有重要意义。

微型消防站弥补了我区消防队站不足。受城市集约化用地制约,近年来新建消防队(站)多数在建成区以外,布点不合理。微型消防站建设有效改善消防队接警出警速度,同时能有效补充我区消防救援力量,更好发挥消防救援作用。

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根据财政厅《关于反馈2019年度省级预算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的函》要求,我厅针对相关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整改,分析查找原因,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省财政厅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我厅2019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现场评价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得分83.3分,评价等级为“良”。我厅对相关相关项目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核查,并提出整改要求。结合相关项目单位的整改情况,形成该整改报告。

(一)专项资金拨付和使用时效性不强的问题。

1、预算指标下达不及时的问题。

2019年机构合并影响了资金下达进度;2020年资金已于9月底前全部下达。我们讲督促项目单位进展,确保省项目按质按量完成,并对实现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2、资金使用进度慢、结余大的问题。

省文旅厅对相关项目单位进行情况核实,一是主要是部分项目存在合同尾款未支付,厅已要求相关单位加快项目验收进度,对验收达标的项目支付尾款,对验收未达标的单位按要求收回资金,并取消下一步年度申报专项资金资格。二是宁乡市2019年旅游厕所建设项目省级专项补助未使用资金103.9万元。截止2020年底,26个申报单位共51个旅游厕所已经验收竣工,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

(二)部分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个别项目单位存在滞留、改变资金用途等行为,资金合计585万元,占比现场评价金额比例为3.4%。具体情况如下:

1、个别单位滞留财政资金。

省文旅厅对常德市文化旅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实景桃花源贷款项目进行核查,核实情况为由于账务处理不当,进一步核实整改。主要是因为桃花源管理委员会与常德市文旅投存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的资金结算,根据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委会2019年第13号会议纪要对常德市文旅投开具了收取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390万元的收据,所以结算时实付10万元。但常德市文旅投在进行账务处理时,未将本级财政收取的390万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作支出,而是记入了其他应收账款往来,导致出现了财务核算问题。目前常德市文旅投已进行账目调整。

2、个别项目改变资金用途的问题。

省文旅厅对汉寿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帅孟奇故居4a级景区创建高标准标识系统及研学拓展活动补助项目进行核查。一是革命同志故居陈列馆建设需要经过项目论证、宣传部门审批等一系列严格的`审批流程,另,高标准标识系统主要是通过现代信息化建设,为人们提供更好的旅游服务,购买大型电子屏、讲台、声光设备、观众座椅等多媒体教学设备是高标准标识系统建设的一部分;二是安排专项经费5万元用于帅孟奇生平事迹陈列室建设,该项为研学项目,是必要的,只有前期设计得到,才能带给游客好的体验,才对得起革命先烈;三是厅已要求该单位从县级财政预算申请28万元配套资金用于置换故居管理办公区域装修及配套设施;置换后,该资金将继续完善帅孟奇故居景区高标准标识系统。下一步厅对资金使用情况跟进。

3、资金支出手续不完整的问题。

一是娄底双峰“溪砚制作工艺”非遗旅游产品开发及花鼓戏演艺重点文化旅游项目,完善了原始凭证,补开了正规发票;设置工程资金支出台账,补充了相关工程前期资料、项目竣工验收资料。

二是罗荣桓故里智慧导游系统及标识标牌标准化建设完善了合同,对弱电项目建设合同补充了质保金条款。

三是衡东县白莲镇铁坪村项目、三樟镇柴山洲村项目均已完善了建设合同以及相关票据。

4、预算指标混用。

省文旅厅对预算指标混用情况进行核查,一是对相关项目单位提出整改要求,限期进行整改;二是下一步将通过财务培训班进行财务人员相关业务培训,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三)项目管理方面。

1、市、州对旅游厕所的补助不规范。

落实中央相关文件精神,旅游厕所建设是我省加快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推进旅游厕所革命实施的项目,根据《湖南省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全省计划新建和改扩建旅游厕所2600座。我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的旅游厕所建设资金,是在国家旅游厕所专项资金补助基础上补齐缺口,我厅根据2018年各地区已完成旅游厕所项目个数予以核拨,补助标准为5000元/蹲位,对于旅游厕所建设项目的绩效评价,主要是评估各地区旅游厕所建设的整体完成情况。厕所资金属于中央和省对地方安排的“先建后补”资金,因此,省级厕所专项资金安排不存在不规范的情况。

2、部分项目政府采购程序欠规范的问题。

一是省文旅厅对长沙市望城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新宁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郴州市图书馆等三家政府采购程序欠规范的项目单位进行约谈,并要求出台相关政策规范并反馈;二是下一步省文旅厅将对项目中含有政府采购的项目进行严格检查,对存在违规的项目进行暂停,并收回专项资金,并核减该地区下一年项目申报的指标。三是通过组织市州业务培训的机会,普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鼓励市州在相关法规的框架下出台与自身相适应的政府采购政策。

3、个别项目申报绩效目标不合理的问题。

省文旅厅对湖南攸县酒埠江生态新镇综合开发项目、南岳传奇古镇项目整改情况进行核查,一是该单位已经结合实际情况对绩效目标进行调整,二是要求对南岳传奇古镇项目加快工程进度,尽快达到运营条件。

4、个别项目补助标准不够明确。

省文旅厅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有以下整改:一是下一步做好资金预算,明确资金来源;二是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做好预算工作,精准测算资金、分析资金缺口、资金使用计划。

(一)优化预算管理,强化绩效的三个节点。

一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在项目申报初评时,加大对预算绩效目标的分值评定,对绩效目标不完善的项目进行评分扣减处理,对于态度恶劣的,给与初评不予通过处理。二是强化项目中期绩效目标考评,对未达到绩效目标的项目进行约谈,对于预计无法完成的单位进行资金收回处理;三是落实结项绩效,根据相关规定,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划分绩效评价档次,作为下一次项目申报的依据,对于完成不力的项目,对其进行资金收回处理,并暂停该地区一年的相关项目申报。

(二)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一是尽快发布新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来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二是下一步细化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流程,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明确资金支出范围。三是强调花钱必问效,凡是使用省级旅游专项资金的项目完工后,项目单位必须组织绩效评价,使用省补资金超过100万元的由当地文旅局、财政局共同组织评价。对违反“专款专用”原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两年内不得申请补助。对未上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评价报告的市县区,暂停补助下一年度项目资金。

(三)加强项目绩效管理。

一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督促市州主管部门要加强跟踪监督,及时了解项目执行情况,掌握项目建设进度、产出效益目标实现状况,对不能按计划实施的项目要及时予以调整。二是完善项目绩效管理指标库建设,通过培训等形式进行普及;三是坚决打击项目单位多头申报财政补助行为,采用信息化手段,避免项目单位在省、市县区财政部门分别获得补助。

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用于红毛镇草南村委会人居环境整治,主要涉及五项直观工程、裸露地面硬化工程、挡土墙工程、防水工程、饮水工程、楼梯扶手工程及厕所改造。

(二)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或调整情况,包括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

1、项目预期总目标:严格把控人居环境工作经费的使用,该资金主要用途为推进人居环境工作,创新社会治理,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解决农村脏乱差难问题,治理污水乱排,改善居住条件,改善人居环境。

(三)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该资金的主要用途为我局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支出。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截止20xx年,县财政局已拨付城乡污水垃圾农村厕所改造157168.64元,无其他自筹资金。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资金使用方面,我们做到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支付范围、标准、进度、依据符合规定。拨款全部用于我单位工作的推进、实施。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保障项目资金安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我局会同县财政局从资金申请、资金使用、会计核算三个环节加强资金管理。在项目资金申请环节,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向县财政局申请财政资金;在资金使用环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我局资金财务审批流程办理款项支付。在会计核算环节,对本项目资金实际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通过上述三个环节的管理,极力避免挪用、挤占、截留项目资金的现象,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为了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经费形成专款专用的模式,我局成立领导小组,统筹项目整体规划,由财务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明确责任,合理分工,密切协作,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二)项目管理情况。

1.制定了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确保项目实施有条不紊地进行。

2.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我局根据《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提前做好项目计划工作。

3.加强监管,真正建立账务公开、民主监督的管理运行机制,确保项目实施的质量和安全。

四、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xx年我局城乡污水垃圾农村厕所改造157168.64元,共支出157168.64元。

其中受益群众215户,739人。

2、项目效率性分析。

20xx年我局城乡污水垃圾农村厕所改造157168.64元,截止20xx年12月,共支出157168.64元,完成率为100%。

3、项目效益性分析。

对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整治经费的支出情况进行认真分析,认为该资金完全达到预期工作成果,实施达到了以下目标:

(1)美化了居民的生活环境,为文明乡镇、卫生乡镇的创建奠定了基础。

(2)能切实解决农村环境卫生问题,有效治理农村脏乱差,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条件。

(3)加强人居环境工作管理,进一步完善人居环境建设。

该资金的落实使用,使我局帮扶点人居环境方面取得良好的成效,为我局改善人居环境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

4、项目可持续性分析。

运用好人居环境工作经费,有效制止农村脏乱差,改善人居环境。

(三)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经对比分析,项目的定量指标已按计划实施完成,项目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经济效益明显,社会效益显著,完成质量良好。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省直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琼财绩〔20xx〕105号)的要求,本着真实、科学、公正原则,依据《海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实施办法》(琼财绩〔20xx〕594号)有关要求,我局成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项目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经评价工作组成员充分讨论后形成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按照项目评价指标表,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方面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对各项指标进行综合打分;经评价,综合得分为94分,绩效级别自评为优秀,达到了预期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其中在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填写自评表时年度指标值为》298人,但实际值为739人的原因为填写目标时没有注意辨清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群众,因此设定》298人为受益群众人口,实际受益群众为739人。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规范表格填写,将设定目标与实际完成值的偏差率降到最低。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严格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按照资金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实施,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2)分工明确,落实责任。实施计划完善,流程顺畅,确保各项指标顺利完成。

(3)加强交流,注重反思。在资金的使用过程中,重视与涉及单位多方沟通,明确总目标,根据实际开展情况不断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重视档案建立、完善、管理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红毛镇草南村委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存在农户意识差、庭院脏乱,难以长期保持整洁,依赖干部管治的现象短期内无法消除。

七、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要说明问题。

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根据《浙江省林业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浙林规〔2020〕26号)《浙江省林业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浙林规〔2020〕66号)文件,贵局对我县2019年度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省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针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立即落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关于资金未及时全部使用的问题。主要原因是项目单位未能及时开具发票而导致支付迟缓。截止2020年7月,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613.89万元已经全部支付完毕。

(一)关于资金分解未下达正式文件的问题。

主要原因是当时出于我局2019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任务申报书与实际浙财建〔2018〕156号、浙财建〔2019〕65号文件下达的任务和资金一致的考虑,从而忽略对2019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涉及的相关任务、资金进行再分解和下达。整改:一是严格按照文件下达的计划任务和绩效目标积极组织实施,强化项目资金拨付审核程序,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项目单位,做到专款专用。二是要求下一步对中央和省级林业专项资金涉及的相关任务、绩效目标和资金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分解落实下达,明确责任主体、建设任务、资金分配、绩效目标等。

(二)部分项目未完成的问题。

1.森林公安办案补助项目:截止2020年12月15日止森林公安办案补助项目已经全部支付完成。

2.林业科技推广项目:本项目实施期限2019年6月至2021年12月,实施面积235亩,资金规模128.09万元。任务未完成主要原因:一是今年2月份新冠肺炎疫情造成项目不能及时种植,林业种植项目均有季节性问题,不能在春季种植好,就会影响成活率;二是苗木和肥料公开招标从4月份开始,不能如期完成,肥料招标共招标三次,前后花了4个月时间,错过苗木种植最佳时间。目前完成情况:苗木和肥料已招标完成,2020年肥料已全部完工,已完成种植120亩;培训已完成两期;资金到年底完成拨付75万元。整改:一是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执行;二是加快项目进度,力争在2021年4月份完成种植任务;三是按计划和时间节点完成技术培训任务。

3.林业贷款贴息绩效指标问题:原因分析:主要是工作人员认识上有偏差,认为林业贷款贴息按贷款合同金额计算,不是按照实际贷款额计算。整改: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按照实际贷款额计算绩效指标,把握好项目申报关,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做到应报尽报,确保绩效目标按时完成。

(三)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我县2019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已经全部拨付到项目承担主体,国有单位的补偿资金通过县林业局账户直接拨付,村集体的补偿资金通过乡镇财政拨付,个人的补偿资金通过“一卡通”拨付。我县林业局通过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掌握森林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防止资金截留和挪用。2020年我局专门针对20xx-2019年生态公益林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工作,对2019年生态公益林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工作,对审计、绩效评价报告中存在的问题,我局积极督促项目单位进行了整改和落实。

(四)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关于多拨付杭州千岛湖瑶记实业有限公司林业贷款贴息资金4851元的问题。针对该情况,我局及时与该企业取得联系并下达项目整改通知书,该企业将多领取的林业贷款贴息资金4851元与8月14日上缴淳安县财政局国家金库,同时我局也认真分析原因,对相关责任人审核不严等情况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要求举一反三,在今后对项目审核要从严把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一)海南鳽种群保护部分项目未完成的问题。

根据《海南鳽种群动态监测、保护遗传学及适应性进化研究与保护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至2020年12月,实施期限为4年。绩效评价认为在2019年9-12月未完成无损伤捕捉并佩戴卫星跟踪设备的工作任务。整改:截止2020年6-8月,项目组在长期跟踪调查和鸟类行为监测的基础上,经过前几年的持续观察和野外捕捉实践,经过反复实验,利用夜间在觅食地铺设网具、采用脚套的方式,已成功完成无损伤方式捕捉海南鳽健康个体进行佩戴卫星跟踪仪项目工作,共为15只海南鳽佩戴了卫星跟踪仪,其中成鸟5只,当年繁殖幼鸟10只,幼鸟均为已能自行觅食个体。所有佩戴卫星跟踪仪的海南鳽均为健康状况良好个体,目前佩戴卫星跟踪仪运行状况良好,已接收到海南鳽有关活动轨迹信息,后续保持继续观察。

(二)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资金未及时全部使用的问题。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是根据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要求,开展监测站日常监测工作,一旦发现突发野生动物异常情况,立即按程序上报,并做好隔离等应急处置措施及采样送检工作。本项目实施单位为淳安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总站和姜家林业中心站,2019年完成野外巡护监测253次,巡护监测时间15346分钟,巡护监测里程874.17公里,巡护监测记录鸟类7472只,未发现死鸟和异常行为鸟类,监测数据上报率达到100%。造成项目资金未及时全部使用的问题,主要由于千岛湖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目前没有单独人员编制,除雇佣2名人员协助监测外,日常监测工作由姜家林业中心站技术人员完成,2019年实际支付监测劳务费0.996万元,其他支出都在姜家林业站日常公用经费列支。整改:加强项目资金归集与核算,凡涉及项目监测劳务、gps录入系统和监测直报系统维护、野外监测劳保、监测技术培训等相关费用,统一纳入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支付款项。

(三)合同审批程序不规范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问题。

绩效评价中发现姥山林场《马尾松、柏木资源调查合同》审批与签订程序倒置以及《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未在规定期限签订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淳安县生态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高度重视,及时了解并分析原因,认为评价中反映的这两个问题主要是合同管理不规范、工作不严谨引起的。整改:公司进一步规范了项目招投标程序,严格合同的审批、签订和履约行为,同时对负责种子园的副场长进行诫勉谈话,从中引起重视,举一反三,认真反省,确保今后项目实施的合法、合规。

(四)招标文件设置最低限价的问题。

许源林场林区道路硬化工程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招标文件补充说明要求“投标报价必须在456772.22元-492698.11元范围,否则为废标”。主要是根据《关于印发〈淳安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的通知》(淳政办发〔2013〕125号)”中的规定,招标人预算价在200万元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土石方等工程项目,采用现场抽签计分法。现场抽签计分法具体操作规定中明确“投标总报价应当在规定的招标优惠报价有效范围内,不在优惠报价有效范围内的投标书为废标”,文件规定《招标优惠报价有效范围表》中“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惠幅度7%—14%”,因此本工程按上述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了让利范围。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招投标相关工作。

针对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作为林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积极落实整改,并明确下一步淳安县林业资金管理工作重点:

(一)提高认识,积极整改,落实责任。高度重视林业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严格执行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财经纪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做到立行立改,同时积极分析原因,举一反三,严防再犯,同时进一步完善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制度,落实建设项目法人制度,真正做到制度完善、责任明确、措施落实、流程清晰、管理规范。

(二)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强化对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管。认真抓好项目规范化管理,不断推进项目建设,对因不可抗力导致项目进展缓慢的,要积极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妥善解决政策性导致的不利因素;对其他原因导致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完工滞后的,要倒排时间,加快建设进度,及时组织验收。严格按照文件下达的建设任务实施和履行相应的程序,强化建设过程的监督,严格控制建设内容变更,确需变更的,要按规定程序调整并作好实施方案的衔接。对资金拨付进度较慢的问题落实专人负责,加快报批程序,加大资金兑付力度。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申请拨付资金,加快资金的支出进度,使项目尽早发挥效益。

(三)严格标准验收,规范档案管理。对每一个项目的竣工,要及时组织精干力量,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杜绝发生“重申报、轻建设、草验收”的局面。与此同时,要求专人负责建立施工台账,对每个环节相关手续和档案资料进行收集和管理。

(四)加强业务培训,规范会计核算。加强相关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管理和业务水平,确保会计核算规范完整,记账依据完备齐全。

财政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1、项目的公益性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公益性项目”是指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且不能或不宜通过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府投资项目,如市政道路、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公共卫生、基础科研、义务教育、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基本建设项目。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对公益性项目的定义,本项目具有公益性的`特征,属于公益性项目。

2、项目的必要性。

(1)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的建设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第二十四条公路及道路运输(含城市客运),属第12项农村公路建设”、“第二十二条城镇基础设施,属第9项城镇供排水管网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项目建设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加快当地的发展本项目的建设可以有效改善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工业区能力,提升的现代化水平。本项目建成后,为周边入住企业、居民营造安全舒适的出行环境,切实提高周边企业运输能力和周边居民生活的舒适度,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能够为当地生态经济带来一个看得见的良性循环,为当地经济的发展提供条件。

该项目的建设是完善片区路网功能的需要,是提高国土使用效益的需要,是自身建设发展的需要,是经济发展对道路交通的要求,对于提高城镇国土使用效益有重要意义。无疑对整个的建设有着推动作用,将为县区经济产业的发展、社会经济结构的改变、提供有力的保障,尤其是对沿线的土地开发创造了良好的契机。有利于园区及沿线两侧的开发,完善县区公用设施,提高该区域地块价值。

(3)项目建设满足当前及未来经开区不断发展的需要原架设的线路严重影响储备土地开发利用,同时原架设的线路没有延伸到新引进的企业区域,而这些项目需及时用电。为此,拟迁改架设电力线路。项目实施后,使整个经济开发区供电基础配套设施做到供电不“卡壳”,为周边入驻的企业备好生产条件,满足当前及日后经开区不断发展的需要。

本工程建成后,可大大削减当地的污染物排放量,减轻工业及生活污水对环渤海海域的污染,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和经济发展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项目的建设可以有效提升开发区的基础设施水平,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打通开发区交通的“肠梗阻”,同时提高开发区供地条件及土地利用价值。项目建设对整个开发区的建设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将为县区经济产业的发展提供有利的条件。

项目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及较好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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