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产管理制度(热门20篇)

时间:2023-12-23 04:51:08 作者:灵魂曲

学校是孩子们接受教育的地方,承载着培养未来人才的重任。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学校总结的范本,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小学校产管理制度

为美化校园,造就良好的育人环境,培养四有新人,学校公物做到个个爱护,人人有责,特制订下列制度和措施。

每学年开始总务处对各班、处室所有校产全部按数登记入册,由班主任、处室负责人签字。如中途有破损及时报告总务处,一周内进行调换或修理。期末按各班、处室入册数检查核对一次。

1、不乱涂乱刻墙壁、门窗、桌凳,不攀折践踏花木。

2、爱护班内卫生工具,使用后放回原处;不挪用别班的卫生工具;若借用学校的公物必须及时归还。

3、开关门窗、日光灯、电风扇各班要有专人负责,白天、晴天尽量做到教室内少开日光灯,做到人走灯熄。

1、损坏课桌(张)赔偿30元;损坏课凳(条)赔偿5元;损坏教室内卫生洁具(件)赔偿2元;损坏玻璃(块)赔偿15元;损坏日光灯启辉器、开关(只)赔偿3元;损坏录音机(次)20元。

2、体育器具、自来水龙头无故损坏,视损程度赔偿。

3、如遇损坏其它班级公物,按上述价赔出外。还要扣除三项竞赛分数。

校产管理好坏,直接影响学校教育经费的开支,这份工作班主任要付出一笔很大的辛劳,故此设立校产管理奖惩办法。首先,与学校的'三项竞赛挂钩,视损坏程度每损坏5元扣半分。其次,到学期结束,根据使用保管程度的检查结果奖励经济30-50元,损坏校产比较严重的班级,要扣奖金。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

全校师生员工要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损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敢于同破坏公物行为作斗争,各处室、各班级对校产管理列为评选先进条件之一。

一、学校财产管理由分管校长负责,校产管理领导小组管理。

二、学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教学用品,生活用品,建筑材料等)都应登记建账,添置的新物以及上级调来的物资、发下来的奖品,亦应先登记后使用,做到账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由总务处指定专人负责,建立总账,各部门(学校各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办公室、仪器室、图书馆、电脑室、体育室、教室等)相应建立固定资产保管清册,由各部门管理员保管,资产每学期清点一次。消耗品和建筑材料每月结算一次,由校产管理领导小组期初、期末各检查一次。

四、校产校具的添置由总务处统一办理。总务处采购人员,应掌握市场信息和国家政策规定,采购物品要坚固耐用,价廉物美。

五、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不得任意转换,如要调出调进,须会同总务处办理,班级公物因损坏需修理,应坚持学生申请,班生活委员、班主任审查,总务处批准的手续。以便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执行赔偿制度。

六、新增添的校产校具一律经学校保管部门办理验收、入库及登帐手续后,方可办理财务报销。

七、教职工调离学校时,须将领用或借用的校具交还给总务处,不得私自带走或转让他人,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并追查经济责任,严肃处理。

八、剧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双锁,单独存放,由仪器管理员和办公室共同保管,按国家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九、领借物品必须本着节约和实事求是精神,一定要办理领物借物手续,外单位借用物品,必须凭单位借条,经校领导或总务处同意后出借,贵重物品,原则上不出借,如必须出借时,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借出物品,须按时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十、为加强校产管理,减少损坏现象,总务处建立维修登记簿,各班如有损坏要及时上报,并按制度赔偿。执行班组财产检查制度,每日检查一次,期末公布各班财产管理结果。

十一、管理员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管好学校财产,如有失职,致使校产受到损失者,必须严格追究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和财物损坏程度,赔偿全部或部分费用,贵重物品加倍(2—5倍)赔偿。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

1、建立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和协调全乡小学各校点的校产使用情况: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学校财产的管理使用,责任层层下划,所有管理和使用的部门都负有保证财产完好的责任。

3、每年初由学校财务室组织对全乡小学各校点的财物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清查、登记。

4、建立专门的固定资产台帐,台帐壹式叁份,xx小学财务室、完小校长、管理使用部门各存壹份。

5、认真核实学校财产的损坏、遗失情况,如属人为造成,必须追究相关人员的赔偿责任。

6、规定标准(500元)以上的校产采购和处置,必须报学校财务室,经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后方可执行。

7、规定标准(500元)以上的校产采购,必须按年初预算执行。

8、学校不动产(如房屋、土地)或价值较大的财产处置必须报县教育局审查批准后方可执行。

9、各校点的各种学校财产使用权分配,由xx小学财务室在学。

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统畴安排。

10、音乐、体育、美术和各科实验器材等各种教学仪器,在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xx小学财务室协同xx小学教导处统畴安排。

11、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出借、挪用或占有、使用、学校的任何财产。

12、学校任何财物的出租,都必须经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方可执行。

13、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及财务室,必须经常深入各校点各班室检查校产使用情况,对使用得好的要给予奖励,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14、将学校财产管理和使用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考核,奖优惩劣。

中小学校校产管理制度

学校校舍校产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是保证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和建设者的物质基础。为了切实管理好校舍校产,确保学校教育工作顺利进行。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成立由校总务处负责人为组长,教导主任、教师、学生代表为组员的校舍校产管理小组,对校产全面管理,逐步做到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各教室、办公室、会议室、实验室、仪器室、图书室、播音室、队室、食堂等有专人负责,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三、班主任负责班级财产管理。教室里的课桌、讲台、日光灯、黑板、纸篓、扫帚、录音机、投影仪等财产,在学年开始时由总务处、教导处按需配齐,填好财产登记表,做到包干管理,责任到人,每学期自查核对一次。

四、做好财产登记。学校有总帐,各室有小帐,每学年末进行查核,作好报损记录。

五、建立赔偿制度。凡使用不当、管理不善或人为损坏财产应照价赔偿。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财产的管理,保证学校各类校产的完好率,满足教学、办公、生活等正常使用的要求,防止校产的浪费及流失,必须加强校产的管理。

学年初总务处与各室负责人签定校产管理责任状,将各室物品交付负责人承包使用,总务处组织安排每周五对教室、办公室、专用教室进行校产检查,并在每学期期中、期末各一次对全校校产进行检查。

1.学校购置物品必须本着勤俭节约、统筹安排的原则。

2.购置物品,添置校产先由部门负责人(班主任、专用教室负责人、教研组长、办公室、科室负责人)申请,经总务处审核,由校长签字同意后,总务处负责购置。

3.对于大件物品购置,必须坚持集中采购制度,办理招投标手续;不需要办理招投标的,必须坚持二人以上购买制度,严把价格、质量关。

4.物品购置后,必须先审核登记入库,然后由部门负责人领用、保管。

5.购物发票必须由经手人签字,由总务处审核验收并签字,经校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三、领物、借物制度。

1.学校教职工由于工作需要,领用、借用学校物品时,须填写物品领用登记,总务主任同意后方可领用。

2.对于临时借、领用的物品,必须按时归还,对于长期使用的物品应负责保管,简易维修,如有损坏,作价赔偿。

3.学校物品一律不得外借。

4.学期结束,总务处清查物品保管情况,对于非人为损坏的物品,收缴入库进行维修或办理报废手续。

1.校产损坏及时报修,杜绝因校产损坏而产生安全隐患现象的发生。

2.各类公物财产损坏,由班主任、专用教室负责人和办公室负责人负责网上报修。非正常人为损坏的,由总务处填写赔偿交款通知单,在三天内到财务室办理交款手续后。并将交款通知单送总务处登记备案。总务处凭此单安排实施维修。

3.修好后,报修人试用并做好“修好确认”登记。

五、报损、报废制度。

1.校产超出使用寿命期限后,自然损坏,要适时予以报废;在规定使用寿命内,属自然不可抗拒因素,应予报废。

2.报损报废手续,由直接使用人或管理责任人书面申请,学校管理部门现场核对、登记,总务主任核实签字,分管校长、校长审批,方可登记入帐。

3.报损报废物品可作价出售的通过总务处批准出售,收入纳入学校行政财务。

4.报损报废物品有部分利用价值的,可改造利用,毫无价值的要及时清理。

六、损坏赔偿制度。

1.对于损坏的校产要认真区分好人为损坏与自然损坏,人为损坏必须赔偿。

2.班级卫生用品、教学用具、课桌凳、门窗玻璃、电教设备(电脑、录音机、投影仪等)以及饮水机,班主任应加强教育,正确安全使用,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赔偿责任。学期末学校统一检查。

3.各活动室设备、工具登记造册,分发给各负责老师保管使用,如有损坏遗失现象,根据当事人情况视情节轻重按质论价赔偿。

4.自然、科学仪器设备、音乐、体育、美术器材设备、电教设备、鼓号、演出服装、图书资料、食堂物资由专人负责保管使用,不得随意外借,外借物品必须办理借用手续,经总务处报经校长室批准后方可借出,并由借出人员负责追回。

5.公物财产损坏,隐瞒不报,或故意损坏公物财产,经查实将作出严肃处理。

(1)课桌、损坏(桌面涂刻划),追查责任学生,按价赔偿,双人课桌(老)50元/张(新)90元/张,单人课桌(老)25元/张(新)45元/张,同时扣除班主任考核分1分/张。

(2)班级开无人灯、长明灯,发现一次扣班主任考核1分。

(3)班级放学后或休息日门窗未关,发现一次扣班主任考核分1分,造成损失,扣除考核分3分。

(4)班级校产损坏未及时报修,查出有安全隐患,扣班主任考核分1~5分。

(5)办公室要安排值日表,交总务处和卫生室备案,教师下班后,一般电器未关扣值日教师考核分1分,空调未关,扣值日教师3分。

(6)办公室教师下班后,门窗未关,扣值日教师考核分1分,造成办公室财产损失,由值日教师作价赔偿,并扣除考核3分。

(7)各专用教室参考以上管理考核。

学校产管理制度

校产是国有资产,是学校的公共财物,全体师生员工应爱护使用,不能随意破坏。为将校产管理好、保护好、使用好,学校对校产实行管理责任制。校产管理采取总务处统一管理与使用部门管理相结合,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定位定人的管理。保管人员须明确保管责任,所有校产都要登记入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教师在爱护公物方面应起模范带头作用,并教育学生爱护公共财物,保护好校产。

一、教室财产:由班主任负责管理,开学初班主任对班级公物检查一次,日光灯等自然损坏的报总务处批准后方可调换,人为损坏的一律按价格赔偿。对班级财产管理不善,甚至故意损坏的`,除按价格的二至五倍赔偿外,要追究保管人的责任,按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期未或毕业时经总务处检查验收后交还给学校。

二、办公室财产:由总务处分年级、分处室逐一登记,谁用谁管理。教职工调离本校时,总务处逐一检查,所用、所借的校产都应如数归还,对损坏或遗失的,按规定照价赔偿。

三、电子备课室、中控室、语音室、多媒体教室、学术报告厅、电脑室的财产由信息技术组负责,责任须落实到人。

四、图书楼财产由图书管理员负责。

五、广播室财产由团委负责。

六、实验室财产:由实验室管理员负责,管理员要及时做好实验设备入库、出库登记,做好总账和明细账,做到账物相符。

七、学校购物由总务处负责。各部门需要的设备、器材,要先到总务处办理登记申请,再由总务处汇总报校长批准,由相关人员或采购中心招标采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采购。

八、教师教学中需要的教学用品,由教导处写出申请报总务处购买,由教务人员发放。

九、保安用品,由保安公司的保安人员负责。

十、体育器材、设备由艺体美卫处相关人员负责。

十一、学校财产一般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桌椅、文娱道具等小件物品由总务处批准后,办好出借手续方可外借。

校舍、场地、器材如确需向外单位出借,需经分管部门领导批准,办理出借手续、并收取必要的费用。用后必须及时归还,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十二、学校固定财产实行一学年检查一次,凡人为损坏,要视其实际情况折旧或按原价赔偿。凡因失窃造成的损失,视其责任大小,经集体研究后作价赔偿或报销。

十三、每学期对班级财产使用管理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评比文明班级、先进班级的依据。

学校产管理制度

一、校产分类造册,落实使用部门,各部门应有具体负责人(保管人),每学期作一次检查,每一年清查、盘点、核对。

二、校产的购置由校长同意审批后才能购买,对购入的物品,要认真审查发票、帐单等结算凭证,验收入库。固定财产帐每月与会计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一致。

三、领用物品,进行分品种记载。学期结束分别统计各类物品使用数量。

四、借用校产,应写借条,经主管领导同意,保管员登记后,方可将财产借出。借条上应注明借用、归还日期,逾期不还者,可照价赔偿或扣除借用人工资。

五、校产由总务处每年检查登记一次,丢失、损坏的.查明原因,酌情赔偿或报损。

六、校产报废、报损由总务处核准,报告校长室,方能报废销帐。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范文

教学。

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的物资基础。管好、用好学校财产(以下简称校产),是每个师生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下面是豆花问答网的校产管理条例,欢迎参阅。

为加强我校校产管理和维护,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和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财产管理由总务处负责,校产管理领导小组管理。

二学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教学用品,生活用品,建筑材料等)都应登记建账,添置的新物以及上级调来的物资、发下来的奖品,亦应先登记后使用,做到账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由总务处负责,建立总账,各部门(教导处、总务处、学校各办公室、仪器室、图书馆、电脑室、教室等)相应建立固定资产保管清册,由各部门管理员保管,资产每学期清点一次。消耗品和建筑材料每月结算一次,由校产管理领导小组期初、期末各检查一次。

四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不得任意转换,如要调出调进,须会同总务处办理,班级公物因损坏需修理,应坚持学生申请,班生活委员、班主任审查,总务处批准的手续。以便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执行赔偿制度。

五新增添的校产校具一律经学校保管部门办理验收、入库及登帐手续后,方可办理财务报销。

六教职工调离学校时,须将领用或借用的校具交还给总务处,不得私自带走或转让他人,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并追查经济责任,严肃处理。

七剧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双锁,单独存放,由仪器管理员和办公室共同保管,按国家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八领借物品必须本着节约和实事求是精神,一定要办理领物借物手续,外单位借用物品,必须凭单位借条,经校领导或总务处同意后出借,贵重物品,原则上不出借,如必须出借时,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借出物品,须按时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九为加强校产管理,减少损坏现象,总务处建立维修登记簿,各班如有损坏要及时上报,并按制度赔偿。执行班组财产检查制度,每日检查一次,期末公布各班财产管理结果。

十一校舍维修、保养工作是校舍管理的主要内容。每年学校要对校舍进行多次全面检查,校舍管理人员应根据检查情况,向学校领导提出维修意见,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定批准后进行维修。要严格把好维修质量关、造价关等,经教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8、固定资产未经校长室允许不准带出校外;。

12、各部门要注意节水节电。对师生员工加强爱护公共财物的教育;。

17、关于校产添置、登记、领用、借用、保管、报修、报损、报失、核查、赔偿等,参考各类相关流程和规定执行。

1、建立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和协调全乡小学各校点的校产使用情况: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学校财产的管理使用,责任层层下划,所有管理和使用的部门都负有保证财产完好的责任。

3、每年初由学校财务室组织对全乡小学各校点的财物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清查、登记。

4、建立专门的固定资产台帐,台帐壹式叁份,xx小学财务室、完小校长、管理使用部门各存壹份。

5、认真核实学校财产的损坏、遗失情况,如属人为造成,必须追究相关人员的赔偿责任。

6、规定标准(500元)以上的校产采购和处置,必须报学校财务室,经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后方可执行。

7、规定标准(500元)以上的校产采购,必须按年初预算执行。

8、学校不动产(如房屋、土地)或价值较大的财产处置必须报县教育局审查批准后方可执行。

9、各校点的各种学校财产使用权分配,由xx小学财务室在学。

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统畴安排。

10、音乐、体育、美术和各科实验器材等各种教学仪器,在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xx小学财务室协同xx小学教导处统畴安排。

11、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出借、挪用或占有、使用、学校的任何财产。

12、学校任何财物的出租,都必须经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方可执行。

13、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及财务室,必须经常深入各校点各班室检查校产使用情况,对使用得好的要给予奖励,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14、将学校财产管理和使用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考核,奖优惩劣。

全校师生员工要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损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敢于同破坏公物行为作斗争,各处室、各班级对校产管理列为评选先进条件之一。

一、学校财产管理由分管校长负责,校产管理领导小组管理。

二、学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教学用品,生活用品,建筑材料等)都应登记建账,添置的新物以及上级调来的物资、发下来的奖品,亦应先登记后使用,做到账物相符。

三、

固定资产由总务处指定专人负责,建立总账,各部门(学校各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办公室、仪器室、图书馆、电脑室、体育室、教室等)相应建立固定资产保管清册,由各部门管理员保管,资产每学期清点一次。消耗品和建筑材料每月结算一次,由校产管理领导小组期初、期末各检查一次。

四、校产校具的添置由总务处统一办理。总务处采购人员,应掌握市场信息和国家政策规定,采购物品要坚固耐用,价廉物美。

五、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不得任意转换,如要调出调进,须会同总务处办理,班级公物因损坏需修理,应坚持学生申请,班生活委员、班主任审查,总务处批准的手续。以便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执行赔偿制度。

六、新增添的校产校具一律经学校保管部门办理验收、入库及登帐手续后,方可办理财务报销。

七、教职工调离学校时,须将领用或借用的校具交还给总务处,不得私自带走或转让他人,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并追查经济责任,严肃处理。

八、剧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双锁,单独存放,由仪器管理员和办公室共同保管,按国家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九、领借物品必须本着节约和实事求是精神,一定要办理领物借物手续,外单位借用物品,必须凭单位借条,经校领导或总务处同意后出借,贵重物品,原则上不出借,如必须出借时,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借出物品,须按时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十、为加强校产管理,减少损坏现象,总务处建立维修登记簿,各班如有损坏要及时上报,并按制度赔偿。执行班组财产检查制度,每日检查一次,期末公布各班财产管理结果。

十一、管理员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管好学校财产,如有失职,致使校产受到损失者,必须严格追究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和财物损坏程度,赔偿全部或部分费用,贵重物品加倍(2-5倍)赔偿。

校产管理制度

学校财产管理是总务管理的重要组织部分,管理原则如下:

建造、购置财产物资,必须讲求实际效果,充分考虑我们的国情和经济能力。在校舍建设和教学设备的配备方面,既要满足国家规划面积定额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又要反对不顾实际需要和可能,单纯追求高标准、讲排场和摆阔气的倾向。既要注意数量,也要注意保证质量。克服和防止只管买、不管用,只求价格便宜,不问质量好坏,不管使用效果的片面观点。使建造、购置的各种财产物资,具有适用、耐用、经济实惠的等特点。

在财产物资管理工作中,要着眼于用,着眼于服务,使物尽其用。充发挥为教学服务、为师生员工生活服务,为学校生产经营服务。必须明确,管理是手段,应用是目的。如果将一座房子或一台设备一直锁起来,不让用,那是极大的浪费。

在财产物资的管理中,要克服重钱轻物的错误倾向,克服重建设,轻管理的错误倾向。加强日常科学管理,合理存放、科学保养、维护、修旧利废、综合使用、节约代用,使财产物资的管理达到讲求实效、厉行节约的目的。

在财产物资管理工作中,要做到家底清楚,必须健全核算制度和管理制度。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势必导致管理混乱,家底不清,结果是一笔糊涂账。给侵占公物者以可乘之机,给学校工作带来困难,给学校财产物资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因此,必须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和完善的账务核算制度。财产物资账目是财产物资数量和价值的集中反映,只有健全财产账目,才能做到底清楚。学校的财产物资种类繁多,规格复杂,性能各异,存放分散,为了便于管理,财产物资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使用部门,都要调协必要的账卡,详细记录财产物资的增添、领用、调拨、报损、报废、变价及其种类、名称、规格、数量、价值、性能、用途、存入地点、保管人等。为做到心中有数,家底清楚,还要经常清查、盘点、核对。如有盘盈、盘亏,应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进行处理。并相应调整账卡记录,使财产物资的管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家底清楚。

在财产物资管理中,一项重要内容是做好对财产物资的维修、维护和保养工作。重视并做好这项工作,不仅可以延长校舍、设备的使用年限,提高利用率,而且,还可以节约学校的经费支出。对于校舍,要经常检查,不断进行维修,确保校舍的安全完好。对于设备,要加强维护、保养,定期检查、校验、检修,充分发挥使用效能。对于有些价值昂贵、精密度高的仪器设备,还要建立技术管理制度,以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要加强财产物资管理,必须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科学的财产物资管理体系和责任制度。建立一套切合学校实际的组织管理制度,是搞好财产物资管理的组织保证,这是一项十分重要而不可忽视的工作。

分管总务工作的校长,应对全财产物资管理负责,并实行统一领导。总务部门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对全校财产物资负责管理。对行政领导关系不属总务的部门,如仪器保管室、图书室、音、体、美教研组、医务室等部门,应当由总务部门统一来组织,明确责任,归口管理。即按照财产物资类别和使用情况,将财产物资交给各使用部门负责管理,把'用'与'管'结合起来。不能归口的设备、房屋、建筑物等,仍由财产物资管理部门管理。在归口管理的基础上,还要划分财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使用部门之间的职责范围,做到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财产物资管理工作。

校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校财产管理,确保各类财产的有效使用,使财产的购置、保管、调用、报损等环节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本着勤俭办学的精神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对师生员工加强爱护公共财物的教育。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破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二)全校校产(包括校舍)在校长领导下由总务处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实验室、微机室、语音室、图书室及仪器、各类橱柜由各室负责人管理;体育设施(包括场地和体育器具室)及体育器材由体育组长负责管理;各教室及其室内设施由班主任负责,可指定学生干部专人管理;办公楼(室)由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固定设施非经校长同意不得随意调整,室内物具和设施无一定手续不得随意搬动,如需调换增减经校长同意后由总务处统一合理调整安排。

(三)实行使用管理责任制。建立班级和个人承包使用制度,开学初,总务处将桌椅等教学用具交给班主任,定人定位管理(对号入座名单一式三份,教导处、总务处、班主任各执一份),学期结束或毕业时经验收后交还。教室外及其门窗玻璃也由使用班级负责管理。各处室组用具实行包干使用,做到公物公用,厉行节约。

(四)定期进行检查评比。各班明确专人,按时关锁门窗,班干部经常检查承包使用的物具。学校管理人员定期全面检查校产、校具使用、管理情况,公布检查结果。期末学校进行评比。对管理认真负责,成绩显著的责任人给以奖励;对管理失职导致损失者,对破坏公物屡教不改者,除按规定令其赔偿外,还要按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或纪律处分。

(五)新增的固定资产,由总务处验收登记,再交相应处室保管使用。学校财产原则上不得私人借出。如实在需借,一定先办理借用手续后方能借用。

(六)、坚持六要六不要:

1、要爱护教学环境,不要在教室和走廊踢球、疲打。

2、要爱护墙壁、黑板、黑板报和画廊,不要在墙面上和黑板报上乱涂、乱画。

3、要爱护课桌椅,不要随意踩踏、刻划课桌椅,不要拖着椅子行走。

4、要爱护花草树木,不要攀摘花木和在花台、苗圃内行走。

5、要爱护清洁用具,不要用扫把等用具疲打。

6、要爱护教室门窗,不要随意撬门翻窗,用脚踢,做到关门、关窗要轻。

(七)严格执行赔偿制度:

1、学生损坏公物除给予教育外,还要做如下处理:正常情况下的损坏(在参加学校和班级正常的教学活动和课外活动中不慎、无意损坏学校公共财产),照价赔偿。非正常情况下的损坏(在参加上述活动和进行不正常的活动时,有意损坏学校公共财产或屡犯类似错误者),视情节予以二至五倍赔偿,亦可同时予以纪律处分。

2、赔偿维修程序:班主任应在当日将公物损坏情况报总务处。总务处根据情况作出处理决定后,有班主任通知学生家长,同时督促学生在一周内维修好获将赔款交总务处。总务处应在接报两天内安排维修工作。

3、师生员工使用物品要严格办理交接手续,所借公物(如图书、仪器、乐器、体育器材等)如有损坏和遗失,按价赔偿。

4、损坏公物在三天内自行修复合格不再另作赔偿,损坏公物既不报告又不自行修复,一经查实要加倍赔偿。同时追究责任人责任。

(八)本制度每学期开学之日起实行。

校产管理制度

加强学校财产管理,既要重视财产设备的添置,还要重视保管和修缮,加强财产管理,关键是在思想教育基础上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

1、总务处要加强对师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明确损坏东西要赔偿的思想意识。

2、故意损坏加倍赔偿,因课外活动造成损坏的赔偿损失的80%,因公务劳动造成损坏的,可不赔偿。

3、各班的卫生工具,取暖工具、照明工具按教室固定,每学年结束时由总务主任验收,并办理移交手续。

4、所有桌凳、门窗、玻璃、墙壁及钥匙,损坏或丢失按原价赔偿,每学期各班主任将所有的钥匙交回总务处统一保管,新学期重新领取。

5、任何人不得未经学校同意将公物拿回家。

6、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借用的仪器、资料在调离本校前交回原处,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7、用电管理,正常天气白天教室不开灯。所有房间人员离开时要随手关灯或者拔掉插头,节约用电。

校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校产管理和维护,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和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财产管理由总务处负责,校产管理领导小组管理。

二学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教学用品,生活用品,建筑材料等)都应登记建账,添置的新物以及上级调来的物资、发下来的奖品,亦应先登记后使用,做到账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由总务处负责,建立总账,各部门(教导处、总务处、学校各办公室、仪器室、图书馆、电脑室、教室等)相应建立固定资产保管清册,由各部门管理员保管,资产每学期清点一次。消耗品和建筑材料每月结算一次,由校产管理领导小组期初、期末各检查一次。

四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不得任意转换,如要调出调进,须会同总务处办理,班级公物因损坏需修理,应坚持学生申请,班生活委员、班主任审查,总务处批准的手续。以便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执行赔偿制度。

五新增添的校产校具一律经学校保管部门办理验收、入库及登帐手续后,方可办理财务报销。

六教职工调离学校时,须将领用或借用的校具交还给总务处,不得私自带走或转让他人,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并追查经济责任,严肃处理。

七剧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双锁,单独存放,由仪器管理员和办公室共同保管,按国家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八领借物品必须本着节约和实事求是精神,一定要办理领物借物手续,外单位借用物品,必须凭单位借条,经校领导或总务处同意后出借,贵重物品,原则上不出借,如必须出借时,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借出物品,须按时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十一校舍维修、保养工作是校舍管理的主要内容。每年学校要对校舍进行多次全面检查,校舍管理人员应根据检查情况,向学校领导提出维修意见,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定批准后进行维修。要严格把好维修质量关、造价关等,经教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xx小学。

20xx年上期。

校产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使用电教仪器,提高使用效率,防止不必要的损失,特制定电教仪器使用与管理办法:

1、每班配备一台录音机和一台投影仪,由班主任负责管理。专用教室录音机与投影仪,由教导处落实管理人员。任课教师要使用时向班主任借用。

2、跨年度时录音机与投影仪能跟人则跟人,不能跟人则跟班。由负责教师或教导处负责交接与协调。

3、新录音机与投影仪使用年限为5年,旧的由教导处确定使用年限;新的按进价,旧的由教导处确定。

4、遗失电教仪器按价值的60%赔偿。

5、人为损坏或因使用不当、管理不善引起的损坏,由责任人负担维修费的60%,且20元维修费在年度考核中扣0.5分。

6、班主任要增强责任意识,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使用电教仪器,按要求用足用好电教仪器;注意保养,经常清洁,不用时存放在安全的地方,特别是节日要做好防盗工作。

7、每学年末各校负责教师应向中心书面汇报使用、损坏等情况。

8、教导处将所有的录音机和投影仪进行编号、登记造册,责任到人,做好使用报损等情况记录。

9、电教仪器的使用、管理与年度考核挂钩。

校产管理制度

一、学校一切财产必须登记入帐,对财产的使用和保管由校总务处统一调配和管理,任何处室、个人不准擅自挪用。校总务处负责对学校财产进行保管、监督和检查。

二、学校固定资产的变卖和赠送、外借和外调,必须先经校总务处核准,由校长室审批后方可进行,并报会计室办理财务处理手续。

三、学校一切固定资产的遗失,破损报废,都要经一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并作好登记和帐务处理。

四、学校添置设备、购物、验收、报销等都要按学校规定手续办理,以不违反财务制度为原则,所增一切设备都要登记造册,纳入学校固定资产。总务处应不断完善“二帐”管理制度。(固定资产帐和低值易耗品帐。)。

五、教室内的所有财产由校总务处统一管理,实行班主任负责制,按学校制订的保管制度保管。各班可自行制订保管办法。

六、各处室、备课组的电脑、仪器、设备、用具由各主管人员负责。确定专人保管,对所有财产除有登记册外,必须根据各特点制定管理制度。

七、教职工领物要登记,保管人员发出实物一律要登记造册。

八、教工借物一律要写借条,并要按期归还。凡属集体使用的物品,一律不得由个人带回家中使用。

凡属学校贵重物品,重要的仪器设备,电教、音响设备,稀有(紧、缺、少)物品或新购置的物品及配套设备等一律不准出借。如遇上级机关、协作单位确需借用的,必须经总务处核准,校长室批准方可出借。学校出借的一切财物,如遇遗失,损坏,要视该物品的新旧程度,贵重程度及市场供求情况,按原价或高于原价赔偿。

九、学校领导变更,各处室负责人(或财产保管人员)的调换,都要办理财产移交手续。

学校教职工的外调、外借、退休、出国、退职、辞退等,必须先做好公物归还或接交手续,才能办理有关离校手续。

校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各类财产的管理,提高物品财产的`使用率、完好率,明确工作管理职责,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特制定《谷阳二中校产管理制度》。

1、学校财产由校产科统一负责管理。校产科负责报账、录入、使用分配、清查盘点、报损处理及财产管理缺失的责任认定。

2、校产的使用科室、年级是财产的日常保管、维护责任者,各科室主任、年级主任是本部门财产管理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所有财产的有效运转,并保证部门全部财产的完整性。各部门负责人可经校产科有效授权指定校产管理员,以行使校产管理职责。

3、直接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办公用品,使用人是财产保管责任人。

4、校产科将各年级、科室经常使用的校产登记造册,与相应负责人签订校产管理责任书。

1、校产购置按采购制度规定,实行先申报后购置制度。申报手续不完备的校产不予登记入账。

2、校产科对新购财产要核对发票与实物是否相符,校对无误后要求采购人在台账经手人处签名确认,然后记入财产台账(内容包括购置日期、单价、名称、供应商、发票号等),购置三日内予以建帐、编号,并在财产显眼处喷号或贴牌。新财产实行先入账编号后使用的管理制度。

1、为提高校产使用效率,校产科可以根据学校需要调动校内各类校产,使用部门不得拒绝。但校产调拨、转移需填写“校产调拨单”和“校产交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移出方作调出校产依据保管;第二联,接收方作移入校产依据保管;第三联,校产科作调帐依据保管)。财产移、接双方凭盖有校产科印章和校产科长签名的校产调拨单交接财产。交接时,应准确填写内容,无误后在交接单上签名确认。

2、各部门校产管理员变动时,必须办理校产交接手续,填写交接清单,部门负责人直接监管,校产科监督。

3、因校产维修、保养确需调出使用部门的,由基建科(电教物品由电教中心)开具维修(保养)单交调出部门,待维修(保养)完毕后,由原使用部门在维修(保养)单上签字,将校产调回。

4、校产科将公共财物分类管理:第一类,重大或贵重财物,由校长、主管校长批准,责任人签字领取;第二类,集体使用物品,由年级、科室统一领取,责任人签字;第三类,易耗易损办公用品,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批后个人领取。校产科建立物品领取记录制度,录入电脑保存、核查、汇总。

1、闲置的技术性校产,由相应科室负责保管,同时要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随时调用。非技术性的闲置校产由校产科保管、维护与保养。

2、校产使用部门在做好日常保管工作的同时,必须每学期一次对本部门所有财产进行盘点、清查,做到帐、物相符,每年盘点、清查情况在财产清单上作好记录并保存。校产科对各部门的财产管理、使用、保管情况随时进行抽查,每年六月份会同相关部门对全校财产进行全面盘点、清查。

3、无校产科签字放行门岗不得让校管物品出校门。

14、由于技术革新淘汰的财产或年检发现的短缺、损坏财产应及时做好裁减及报损工作。校产报损和裁减程序:由校产所在部门提出,校产管理员核实、部门负责人签字以书面形式上报校产科,由校产科长上报主管校长、校长,由校长或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再由校产科会同科室处理该校产,凡能出售的,由校产科收回残值报财科入账,不能出售的,由校产科作废弃品按规定处理,同时从账面上清除。有校史保留价值的报学校办公室审查后放校史展室。

1、财产人为损坏(丢失),由损坏(丢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损坏责任人不能确定的,由该财产使用部门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由校产科牵头,协调有关科室共同鉴定后作出,并报校长批准。

2、以下行为均属违规行为,造成损失的将追究责任人赔偿责任:财产先购买后申报的;新增财产未在三天内报校产科登记的;财产闲置、维修调拨未办理校产转移手续的(移出、移入双方);校产管理员变更未办理交接手续的;对闲置、需报损、帐物不符等情况不及时报告校产科的;办理校产转移手续后未及时报校产科调帐的;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财产盘点、清查的;未按财产报损(裁减)程序输报损的;物品私自外借的。

3、校产私自拿回家使用和私自外借造成损失或不能追回的,一经核实,从重加倍赔偿,涉嫌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并追究主管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校产管理制度

学校一切财产属国家所有,爱护公物,人人有责。为此学校的`财产要做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效益。使校产管理能起到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作用,特制定校产管理制度。

一、学校一切财产必须登记入帐,对财产的使用和保管由校总务处统一调配和管理,任何处室、个人不准擅自挪用。校总务处负责对学校财产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学校固定资产的变卖和赠送,外借和外调,必须先经校总务处核准,由校长室审批后方可进行,并报会计室办理财务处理手续。

三、学校一切固定资产的遗失,破损报废,都要经一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并作好登记和帐务处理。

四、学校添置设备、购物、验收、报销等都要按学校规定手续办理,以不违反财务制度为原则,所增一切设备都要登记造册,纳入学校固定资产。总务处应不断完善“二帐”管理制度。(固定资产帐和低值易耗品帐。)。

五、教室内的所有财产由校总务处统一管理,实行班主任负责制,按学校制订的保管制度保管。各班可自行制订保管办法。

六、各处室、备课组的电脑、仪器、设备、用具由各主管人员负责。确定专人保管,对所有财产除有登记册外,必须根据各特点制定管理制度。

七、教职工领物要登记,保管人员发出实物一律要登记造册。

八、教工借物一律要写借条,并要按期归还。凡属集体使用的物品,一律不得由个人带回家中使用。

凡属学校贵重物品,重要的仪器设备,电教设备、音响设备,稀有(紧、缺、少)物品或新购置的物品及配套设备等一律不准出借。如遇上级机关、协作单位确需借用的,必须经总务处核准,校长室批准方可出借。学校出借的一切财物,如遇遗失,损坏,要视该物品的新旧程度,贵重程度及市场供求情况,按原价或高于原价赔偿。

九、学校领导变更,各处室负责人(或财产保管人员)的调换,都要办理财产移交手续。

学校教职工的外调、外借、退休、出国、退职、辞退等,必须先做好公物归还或接交手续,才能办理有关离校手续。

校产管理制度

1.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2.学校各室所有固定资产要有固定资产保管卡,并有专人负责保管。专业教室要建保管帐。

3.固定资产要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物位相符。

4.固定资产如发生变动,必须由主管校长或总务主任批准,由保管员负责调动。否则减少按丢失处理,增多酌情处理。

5.总务处管理人员每月检查一至二次,每学期放假前清查一次。发现丢失,缺少,损坏等问题,要追查原因,及时处理。任何人不得拒绝检查和清查。

6.固定资产不经允许不准带出校外(图书例外)。

7.固定资产或其他物品如有损坏,使用人员或班级要及时报告总务处,并共同认定损坏原因,由总务处登记,处理和安排维修或更换。

8.每学期开学初由总务处管理人员和各班级,各部门鉴定资产和备品清单,清单一式三份,由总务主任,管理人员,使用管理人员共同签字,各保留一份。清单要注明资产和备品的数量,新旧程度和破损情况。

9.每学期期末前由总务处按清单检查核对,发现新的损坏和丢失按有关条款处理。

10.各班教室按实际学生人数配备桌椅(铁制升降),不得多余存放,或桌椅分开使用。其他所用配备木制散用桌椅。

11.班级所用桌椅由本班级集体保管,班主任负责。如遇各种活动需要挪动桌椅时,班主任要强调学生注意避免磕碰。禁止桌面和椅子面相落。

12.班级桌椅如有损坏,班主任要及时报告总务处,总务处将根据损坏程度,部位及性质而决定处理方式和赔偿款额。

13.各班级的黑板,讲桌,玻璃,字画镜框等,如有损坏或丢失,处理方法参照第12条。

14.本规定未涉及到的物品如有损坏,有总务处研究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向校长审诉并学校裁决。

15.所有赔款,修理费一律交给学校财会。

16.对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和备品,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必须执行手续。任何人都不得私自报废。

17.各部门要注意节水节电。当教室无人时如有亮灯的,要给于一定的罚款。

校产管理制度

1、每个科室、处室、办公室的教职工在工作完毕后要及时关水、关电、关窗、关门、损坏了公物要照价赔偿,并且每人一次扣除0。5分,以上由各科室负责人追查到人,不能责任到人要由负责人承担。

2、个人借用学校仪器、图书、电教器材(包括办公室、房中公共财物)除自然损耗。损坏、丢失要照价赔偿,并且扣财产分每人次0。5分。

3、仪器保管员要及时清理器材、记帐、期末按时收回,否则每人次扣0。5分—1分。

4、服从学校对财产调配,乱搬、乱丢、乱换、乱放公共财产,每人次扣0。5。

5、教职工要节约用水、用电,放假离校要及时关水、关电,否则每人扣0。5分。

6、学校电脑只能用于教学备课,利用其聊天、下棋、玩电游、看电影者、在电子备课室抽烟者,每人次扣1分。

以上扣完5分为止,解释权属校务会。

校产管理制度

1、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在室内吸烟、吃零食和乱扔垃圾。

2、严禁在室内喧哗,打闹。

3、老师要使用多媒体室必须要提前一天通知管理员。

4、使用多媒体教室必须爱护设备,按照按操作规程操作。

5、出现问题后,及时通知管理员进行处理。

6、本室微机及配件、软件一律不外借,若因公需要,必须学校领导同意方可借出。

7、任何个人不准用本室设备进行有酬服务,不准打电脑游戏,不准开展娱乐活动。

8、上课完毕后应及时填写使用情况登记表。

校产管理制度

一、任何物资添置须经申请、报批,由有关主管或校长同意后,经外勤采购、财产管理员验收、登记后,各方签字再可报销。

二、学校任何财产归总务部门统一管理,各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调动或处理,凡报废物资须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原因,经总务部门转报主管校长同意后,统一由总务部门处理。

三、财产管理员应及时验收登帐,定期与会计、各实验室、电教中心、机房等有关人员进行抽查,核对工作,做到帐帐相符、帐册相符、帐物相符。

四、凡教室内物品或出借物品实行谁使用谁保管原则,责任部门每学期结束进行检查,任何公物(包括绿化)损坏都应酌情赔偿,并开据发票。

五、教室、场馆等临时出借,都须通过总务部门及校长室同意,并由总务部门按规定收费。

六、凡因工作需要,向有关部门借用或保管的物品器材,都要出据借条或登入个人借物卡,使用完毕应及时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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