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案例大全(15篇)

时间:2023-11-21 05:38:47 作者:碧墨 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案例大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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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的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学校的预算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工作的正常运行,促进我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xx年修正版)和有关法规,结合我校预算管理的实际情况,特修订本规程。

基建投资和其他专项经费等在内的全部资金预算。预算管理分为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我校的一切财务收支均应纳入综合财务预算管理的范围。

第三条预算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1.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

2.统一领导,公开透明,综合预算,刚性约束。

第四条我校部门支出预算经费根据部门收入预算完成情况实行总额包干、以收定支、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管理办法。预算指标根据学校收入完成情况,分期下达使用,预算执行实行项目账实时控制。

第五条预算每年编制一次。预算年度从每年的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章预算管理职权

第六条学校党委会议是学校预算管理的最高管理决策机构,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预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主管部门制定的具体执行办法;建立健全学校预算管理体制和制度,确定学校预算编制的原则,审查批准学校预算建议草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学校预算调整方案并上报主管部门。

第七条学校党委财经领导小组是学校财务预算的日常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1.研究论证学校年度预算草案

2.确定预算调整方案

3.根据年度决算进行经济考核、评价

4.审核批准超预算支出项目和学校预备费经费开支

第八条学校计划财务处是学校预算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具有下列职权:

1.具体负责编制学校预算草案

2.具体负责学校预算执行中的控制、监督和会计核算

第九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对预算管理工作具有建议和监督权,学校财务预算管理机构应充分听取教职工代表对预算管理的意见,发挥其民主监督的作用。

第三章预算的编制

第十条预算编制应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结合主管部门下达的财政经费拨款和学校自筹经费的规模,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必须坚持应收尽收,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严禁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一条在保证财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前提下,学校经费预算安排的基本原则是:确保人员经费、水、电、暖刚性开支和基本公用经费的正常开支;优先安排教学经费,学生经费;合理安排民生项目开支;有计划地安排必要的修缮、设备费用等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最后根据财力可能,安排部分基本建设项目和还贷资金。

第十二条学校年度预算可按照学校资金情况安排一定数额的预备费资金,用于解决学校预算执行中预料不到的特殊开支及学校各部门确需追加的资金。

第四章预算的确定

第十三条年度预算编制草案经学校党委财经领导小组研究论证,报经学校党委会议批准后,方可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学校计财处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批复的预算方案编制校内明细预算。原则上政府采购预算不得调整,个别确需进行微调的预算经校财经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下达各单位执行。

第五章预算的执行

第十五条我校的预算执行实行校长总负责,分管财务的校领导、项目分管校领导和院(处)领导分级负责,计财处负责审核把关并组织实施,校内各单位具体执行。

第十六条预算经费的审批权限

1.年度内学校预算安排的政策性常规经费,如:工资、岗位津贴、课时津贴、社保经费、临工工资、丧葬遗属补助、水、电、暖、贷款本金及利息等开支,经各业务管理部门审核无误后,由计财处按规定直接执行。

2.学校预算分配到各部门业务费和各类项目开支,2万元(含2万元)以下的开支,由各部门主管财务工作的院(处)领导审批;2万元以上至5万元(含5万元)的开支,经院(处)领导签署意见,由分管院(处)的校领导审批;5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经院(处)领导和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由分管财务的校领导审批;10万元以上的开支,经院(处)领导、分管院(处)的校领导、分管财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由校长审批。

3.学校预算管理的行政差旅费、业务接待费、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电话费、福利费等项目开支均由部门提出申请报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审批。

4.学校发放的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补助等经各业务管理部门编制审核无误后,报分管业务部门校领导审批。

5.学校预算安排的维修项目开支,经业务部门审核无误后,15万元(含15万元)以下的,分管财务的校领导签署意见,由校长审批;15万元以上的开支,提交财经领导小组审批。项目工程完工支付尾款,需附审计处出具的维修工程审核定案书后,方可支付。

6.经营单位的经费开支用于维持正常成本费用(含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等),由所属部门领导审批,其他开支均按照预算经费的审批权限执行。

第十七条学校预备费资金开支在2万元(含2万元)以内的,由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批。2万元以上资金,提交学校党委财经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八条各部门创收基金的开支均由各部门主管财务工作的院(处)领导按照学校创收基金管理办法的使用范围审批。

第十九条学校科研经费(包括:横向课题和纵向课题)的开支,应严格按照课题属性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执行。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开支由课题组负责人审批,财务审核执行;5000元至2万元(含2万元)的开支由该课题组负责人审核后报科研处处长审批;2万元以上至5万元(含5万元)的开支,经课题组负责人和科技处处长签署意见后,由分管科研的校领导审批;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开支,经课题组负责人,科技处处长,分管科研的校领导签署意见后,由分管财务的校领导审批;10万元以上的开支,在完成上述程序后,由校长审批。

第二十条学校党费、团费以及工会经费使用的审批权限仍按照原资金审批权限执行。

第二十一条基本建设有关事项的审批程序

1.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必须经学校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通过,工程预、决算必须报校长办公会或学校党委财经领导小组研究审核通过。

2.基本建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经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由主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校党委财经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批。

3.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变更以及追加、追减预算,应由基建部门提出方案,经资产处、审计处审核,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党委财经领导小组审批。

第二十二条计财处根据资金性质严格把关,认真监督,确保资金合法有效运行。除政策性常规经费和维持正常成本费用的开支经费,按本法规执行外,其他各类资金,2万元以下(含2万元)的开支,由计财处严格按照财务审核程序执行,2万元以上的开支由计财处处长审核执行。

第二十三条实行独立预算、核算、决算、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企业,不属于学校二级预算单位,可不按此规程执行。日常工作由所属部门管理,资产处负责经济目标考核,审计处负责具体监督。

第二十四条学校各部门年度内的各项开支,必须先从本部门的预算中支出,如却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部门预算不足需要追加预算时,按照追加预算的程序办理。

第六章决算

第二十五条学校所属的二级预算单位,在预算年度终了后,必须按要求编制年度决算,由计财处汇总编制学校年度决算。基建财务决算由计财处单独编制。

第二十六条学校年度决算在报主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审批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对违反规程规定,造成学校重大经济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对单位及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规程由计财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新疆医科大学财务预算管理规程》补充规定与本规程条款相矛盾的以本规定为准。

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1、贯彻执行预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预算管理办法和实施措施,监理和完善预算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2、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完成预算的编制上报工作。

3、负责年度预算方案的草拟工作,研究、拟定预算年度的支出重点,科学安排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

4、根据预算单位的情况,对确需调整的项目,按规定的程序提出具体调整的意见。

5、加强预算执行日常监督,控制无预算支出和改变资金用途支出,发现无预算支出和改变资金用途支出,即使报告和处理。

6、对本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按照要求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按规定的范围公开本级预算。

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规范各经营单位的预算管理,增强计划组织和预算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和防范经营风险,发挥预算的规划、控制、激励功能,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协同。

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所有中心部门及实质控制的子公司。

预算管理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任组长,财务总监任副组长,副总经理、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等人员组成。负责审议公司预算管理制度;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审批确定目标分解方案;负责组织召开预算平衡审议会,提出修改与调整意见;根据预算授权审批制度对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内、超预算和预算外事项进行审批控制;组织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协调各部门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根据预算授权审批制度对预算调整事项的决策和审核;预算考核意见的审核;其他相关事项。

预算管理部:财务部执行预算管理部的职责,预算管理部主要职责包括:制定预算的编制方针、程序、具体指导子分公司、部门预算的编制;根据预算编制方针,对子分公司、部门编制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协调和平衡、汇总后编制公司的预算案,并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根据预算管理制度,制定预算调整方案,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汇总和分析预算责任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编制预算执行分析报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

预算执行机构:由预算责任中心执行,主要职责包括:根据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编制业务计划和年度预算,报相关部门审核;执行和控制预算委员会下达的预算;定期分析、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制度,向预算管理委员会提出预算调整申请;协调本单位或部门内部资源及单位或部门之间的预算关系。各运营单位应设立专(兼)职人员进行预算的编制、跟踪及分析评价。

预算监控机构:由审计部执行,其主要职责包括: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预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编制分析报告,提交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核;对预算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预算考核机构:预算考核小组,由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相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包括:会同预算责任单位确定预算考核指标,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根据各预算责任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由各具体负责预算指标考核、评价部门,出具预算指标达成结果和意见,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全面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是企业全过程,全方位及全员参与的预算管理。

预算责任中心是根据各运营单位和管理部门在预算总目标实现过程中的作用和职责划分的,承担一定责任并享有相应权力和利益的企业内部单位,是预算的责任主体。

统一规划原则。预算目标由公司总部统一规划,并与公司总体的经营目标一致,各级预算单位必须服从于公司的总体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

分级管理原则。预算目标经过逐级分解后实行分级管理,下达的预算指标由各级运营及管理单位负责落实,各单位对各自归口的业务编制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负责,公司统一对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

预算期间为公历年度的1月1日12月31日,按月份编制执行。

预算编制期,指预算实际编制的时间。预算编制期为每年10月—12月。

预算方案一经批准,在公司内部具有效力,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更改和调整,以确保预算的权威性。

预算编制的原则:坚持效益优先原则,实行总量平衡,进行全面预算管理;坚持积极稳健原则,确保以收定支,加强财务风险控制;坚持权责对等原则,确保切实可行,围绕经营战略实施。

预算分为业务预算和财务预算两类。

2)财务预算主要是指资金筹措和使用的预算,包括现金预算、长期资本支出预算、长短期借款预算、预算会计报表等。

预算编制的主要内容,详见附件一xx公司年度预算编制的内容。

采取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并反复修订、平衡、调整的方法。预算编制的流程详见附件二xx公司年度预算编制的流程。

1)准备阶段:在编制下一预算年度预算之前,预算管理委员会组织各预算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信息收集、本预算年度经营计划及预算的执行情况资料的整理,分析下一预算年度的发展趋势,预测下一预算年度预算的总体情况,测算并调整制定预算的有关指标数据。

2)目标下达:董事会根据战略规划确定预算年度的经营目标,将预算目标具体分解到各预算单位,包括销售目标、成本费用目标、利润目标和现金流量目标等,并确定财务预算编制的政策,由预算管理部下达各部门。

5)审议批准:经审查平衡的财务预算由预算管理委员会核准,最后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6)下达执行:经批准后的财务预算方案由预算管理部发布,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遵照执行。

执行部门:各预算责任单位是预算的执行机构;各预算责任单位的第一负责人是预算执行的直接责任人,具体业务负责人对预算执行负主要责任。

预算控制主要体现在预算审批方面,具体详见附件三xx公司年度预算控制的流程。

执行控制原则:先算后花,先算后干的原则,一般情况下不得突破预算指标(包括预算项目、金额和数量);如果客观环境、内部条件以及公司经营计划发生重大变化需要突破预算的执行预算外审批程序;预算结余可以跨月份使用,但不能跨年度使用。

预算分析:月末各责任中心应编制月度报表,列明预算执行情况;财务部进行汇总分析,编制预算分析报告,为各级领导提供决策信息。预算分析报告应包括:进度分析(累计计算并汇总各月完成预算情况,以收入预算完成进度为起点分析成本和费用进度,为调整计划和控制提供指导),业绩分析(根据各部门预算完成情况,通过差异分析的方法,评价部门业绩,为考核提供依据),改进措施(各级预算管理机构根据预算分析报告,组织相关责任部门落实各项不利差异的改进措施,以及有利差异今后进行巩固、推广的措施)。

预算的调整。

预算调整的原则。

2)内部挖潜原则:当不利于预算执行的重大因素出现后,应首先通过内部挖潜或采取其他措施弥补,只有在无法弥补的情况下,才能提出预算调整申请。

3)积极调整原则:当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积极主动提出预算调整申请,以保证预算方案符合客观实际情况。

预算调整的条件。

1)董事会调整公司发展战略,重新制定公司经营计划;

3)公司内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4)发生不可抗力;

5)董事会或预算管理委员会认为必须调整的其他事项。

预算调整的方式。

1)定期调整:每季度20日后,由总经理负责组织有关责任中心负责人参加的预算分析协调会,讨论预算调整事宜。

2)不定期调整:公司外部环境、内部条件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可以根据情况随时提出预算调整申请。

1)自上而下:当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等客观因素导致公司全局性重大变化,经董事会协商一致后,提出预算调整申请。其审批程序:由董事会提出预算调整意向,审计预算部编制预算调整申请表,提交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说明调整内容和原因,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对于重大预算调整(调整金额超过预算10%的属于重大调整),应提交董事会审批。董事会或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预算调整申请,交由预算管理部下达(编写预算调整通知书)。

2)自下而上:当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等客观因素导致公司局部重大变化,而且符合预算调整条件的,可以由各责任中心提出预算调整申请。其审批程序:由预算调整申请部门填写预算调整申请表,提交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说明调整内容和原因,交主管领导审批后,报预算管理部审核;预算管理部审核后,提出调整建议,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对于重大预算调整(调整金额超过预算10%的属于重大调整),应提交董事会审批。董事会或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预算调整申请,交由预算管理部下达(编写预算调整通知书)。

预算的考核评价。

预算执行按月份进行评价,考核奖惩按具体考核制度周期执行。

财务、审计部监控预算执行情况,组织进行预算差异分析,找原因,落实责任归属,提出对相关责任单位预算执行的考核意见。

各责任单位的预算数据指标完成评价结果由财务部门出具,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核,预算管理委员会依据预算执行结果及相关意见审批后转人力资源部执行考核。

人力资源部接收审批后的预算执行结果及意见,依据《xx公司管控体系制度汇编之业绩考核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奖惩。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发布执行,财务管理中心负责本制度的修订、修改和解释;此前有关公司对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及与本制度有抵触的,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学校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预算程序,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xx年修正)》、《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xx]488号)和《唐山学院财务管理制度》(院发[20xx]79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是学校进行各项财务活动的前提和依据。预算内容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三条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四条量入为出,收支平衡。预算编制以收定支,量力而行。收入预算要全面真实,积极稳妥;支出预算要科学合理,注重实效。

第五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预算体现学校年度整体的事业目标,保证学校事业顺利进行。优先保障正常运行和人员经费,重点保障教学科研,集中财力支持重点项目。

第六条统一预算,分级管理。学校实行全口径统一预算,统筹安排各项收入与支出;各二级预算单位负责本单位预算的编制、执行与管理。

第七条勤俭节约,注重绩效。严格控制和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努力降低运行成本;积极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重点考核支出效益,并作为来年安排预算的参考。

第八条各单位负责统筹安排各类资金,科学编制本单位的预算草案;严格执行学校批复的预算,合理组织收入,科学安排支出;对本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定期向本单位教职工或教代会通报预算批复和执行情况。

第九条学校教务处、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学校预算项目管理办法负责对专项项目进行审核,对各单位上报的专项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和使用效益进行评价。要做好专项项目的执行、绩效评价全过程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条财务处负责预算编制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对各单位的预算草案进行审核汇总,依据相关规定和学校财力状况,拟定预算建议方案,提请学校相关会议审定通过;负责下达经批准的预算,指导和监督各单位预算执行,进行预算控制;负责进行财务分析并向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论证财务预算方案,审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

第十二条校长办公会负责审议学校财务预算方案;审批10万元(含)以下需动用校长预备费的项目,审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

第十三条学校党委常委会负责审定学校财务预算方案;审批10万元以上需动用校长预备费的项目,审定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

第十四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学校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纳入预算。

第十五条收入预算是指学校在预算年度内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各类非偿还性资金的.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预算、事业收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预算、经营收入预算、租赁收入预算和其他收入预算等。

第十六条支出预算是指学校在预算年度内用于教学科研活动,基本建设及其他资金支出的预算,包括人员经费支出预算、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和专项经费支出预算。

(一)人员经费支出预算:工资、保险和津补贴等人员支出预算,按照上级规定标准及学校绩效工资方案等编制;学生奖助学金等预算按照上级和学校规定标准编制。

(二)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学校对院、系、部实行二级预算管理,二级预算由各院、系、部根据自身事业发展目标和工作计划需要,在学校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内按要求自主编制;学校对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实行定额标准加公用专项的办法安排预算,公用专项根据上级政策、学校财力和工作重点安排预算。

(三)专项经费支出预算:教学科研建设、实验室建设、图书购置、服务外包、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基本建设等专项经费归口职能部门组织编制预算,纳入项目库管理,视学校财力和轻重缓急列入学校财政预算。

第十七条财务处下达关于编制下一年度预算的方案,各单位根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预算编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支出绩效评价,编制本单位预算。

第十八条各单位年度预算的编制和确定,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四)财务处再次汇总、分析,编制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建议方案,经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根据校长办公会决议编制学校正式预算方案,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批准后,正式下达各单位年度预算。

第二十条学校预算方案批准确定后,除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或预算收入发生重大变化,一般不得变更和调整,确需调整的,预算调整方案要经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审定批准。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预算,并对执行结果负责。

第二十二条负责落实预算收入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足额完成预算收入,不得违规收费,不得截留、占用和挪用预算收入。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按照预算方案确定的项目、标准、范围、额度和时间安排支出,保证预算执行进度和质量。除预算批复前可参照上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基本支出外,不得无预算安排支出。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因不可预见情况确需存量调整的,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审批:3万(含)以下的经费由分管财务校长和校长审批,3万元-10万元(含)的经费由校长办公会审定批准,10万元以上的经费需提交党委常委会审定批准。

第二十五条年度预算结余资金,由学校收回统筹用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年度结转资金,按财政要求支出。

第二十六条决算是对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梳理和总结,是对年度各项收入和支出的确认,是对学校全年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全面真实的反映,是学校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七条财务处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实事求是编制年度财务决算并按时上报。

第二十八条财务决算及分析结果需报告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

第二十九条学校在门户网站设立财务公开专栏,由财务处负责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预算和决算的相关信息。

第三十条学校各单位应完善内部民主理财和监督机制,定期在全体会议或二级教代会上公布本单位财务预算方案和预算执行情况,切实保证本单位财经活动的健康有序运行。

第三十一条预算绩效管理主要包括对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评价以及根据评价结果所采取的管理措施。

第三十二条各单位在预算编制时,应对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设定绩效目标,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加强支出管理,确保预算绩效目标得以实现。

第三十三条财务处应定期对全校和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第三十四条学校逐步建立和完善预算执行绩效评价制度,将预算执行绩效情况纳入相应的考核体系。

第三十五条财务处定期向分管财务校领导汇报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并对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第三十六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对学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十七条监察审计处负责对学校各级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将预算执行情况及监督结果报学校分管纪委和财务的领导。

第三十八条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唐山学院预算管理办法》(院发[20xx]19号、《唐山学院预算管理实施细则》(院发[20xx]24号同时废止)。

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3、监督和控制各子(分)公司企业经济运行和资金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分析和考核各子(分)公司及公司本部各部门的经营成果和经济效益。

1、预算年度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2、年度预算需按季或按月加以分解,求得季度或月度预算,以利逐月跟踪分析。

公司预算的对象包括xx集团有限公司本部预算和各子(分)公司预算。

xx集团有限公司为一级预算单位,各子(分)公司为二级预算单位,各子(分)公司投资的控股或全资单位为三级预算单位。子(分)公司预算包括子(分)公司本部和所属三级预算单位预算。二级预算单位的确定原则为xx是被投资企业的绝对或相对控股公司;三级预算单位必须是绝对控股企业。

5、不调整原则。财务预算一经董事会确定,一般不再调整,各级预算单位应按照预算严格执行,作好监控分析,考核奖惩。

(一)xx集团有限公司本部预算的管理。

1、本部预算的对象为:公司本部各部室。

2、本部预算的内容分为两个部分:。

(2)本部管理费用预算。具体包括: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用、差旅费、办公费、招待费及归口管理的各项费用。

(2)各预算对象按照分工,于当年十月底前提出下年度的预算建议;。

(3)资金财务部对各预算对象的预算建议进行初审平衡后,编本部预算预案,经财务总监、公司总裁审核后,于当年十二月中旬前报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应于当年十二月底前完成预案的审定。

4、资金财务部应对本部预算的正确实施负责,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按季向公司总裁、财务总监汇报本部预算执行情况。

5、年度终了,资金财务部编制编报决算案,并上报公司总裁、财务总监,由公司总裁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子(分)公司预算包括子(分)公司本部预算和所属三级预算单位预算。子(分)公司预算参照xx集团有限公司本部预算编制方法。编制程序如下:。

1、各子(分)公司经营者根据xx本部传达的预算提示目标,组织子(分)公司预算的编制,将提示目标分解到各部门和所属三级预算单位。

(1)采用全面预算管理制度,预算内容包括生成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方面,编制预算前应进行详尽的市场分析和企业本身状况分析,以销售预算为起点,依次进行材料采购预算、生产预算、成本费用预算和应收帐款、库存预算以及各项期间费用预算,形成三张主要预算报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2)全面预算需要各部门协同一致,销售部门编制销售预算和应收帐款预算,供应部门协助生产部门根据本年度预计销售量,编制原材料、人工、制造费用预算,仓库保管部门根据材料入库、生产、销售情况编制存货预算,财务部门编制现金收支预算以及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预算,最后由财务部门对各部门编报的预算进行协调平衡,最终形成本企业的总预算。

(3)如果本年度预算的结果与xx本部的提示目标不一致,本单位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层层推进,降耗挖潜,调整预算,力争达到提示目标要求。

3、子(分)公司协调平衡所属各预算单位的预算,形成完整的二级单位预算。

4、经xx本部审核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本部向子(分)公司经营者正式下达年度预算要求,并按此要求在该子公司法定机构上通过预算方案。

(1)预算一经确定,企业经营管理活动要严格依照预算进行,定期进行预算跟踪分析,向本部资金财务部提交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

(2)根据本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对变化幅度超过10%的项目应及时向资金财务部报告。

(3)xx本部预算监控人员应深入企业实际,体察实情,为预算完成提供及时准确的决策信息。

6、决算的编报。

(1)决算编报应根据实事求是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要求准时进行。

(2)决算时,本部资金财务部和审计监察部对子(分)公司损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应逐项审查,然后作出指导并进行处理。

(3)资金财务部对照预算,认真分析经营结果与预算的差距,并为来年的工作提出改进措施。

(4)资金财务部将决算形成报告,上报公司总裁、财务总监,由公司总裁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预算的职能部门。

1、总裁。

全面负责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向董事会提交公司年度财务预案和决案,批准预案执行过程中偏差解决方案,核准二级、三级预算单位建议名单。

2、财务总监。

提出年度财务预算编制建议,具体指导资金财务部预算编制工作。

3、资金财务部。

(1)审核二、三级预算单位名单;。

(2)编制公司本部财务预案;。

(4)对所属单位上报的预算进行评审并综合平衡后报公司领导;。

(5)跟踪分析子(分)公司预算执行情况;。

(6)审核和编报公司决算草案。

4、审计监察部。

对下属公司预算完成指标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5、人力资源部。

编制公司本部工资、福利预算,实施本部中层及以下人员、下属公司管理层的考核与奖惩。

(二)预算的工作组织。

资金财务部为预算专门机构,其它部门为预算编制、执行、决算、考核的相关职能部门。

资金财务部作为预算专门机构和日常工作部门,应及时将预算的编制、跟踪、决算信息向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通报,同时提出监控意见,保证预算执行。

相关部门在日常监控预算完成时,应及时与资金财务部沟通,以便协同一致,快速解决问题。

资金财务部根据各下属公司的预算完成情况作出合理评价,分别确定各项预算指标的权重,考虑客观因素影响和预算管理的完善程度,给予适当的评分,供人力资源部考核参照。

本办法由资金财务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由总裁办公会决定修改与补充。

本办法自公司总裁办公会批准,总裁签发之日起公布、实施。

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预算就是用数字编制未来某一个时期的计划,也就是用财务数字(例在财务预算和投资预算中)或非财务数字(例如在生产预算中)来表明预计的结果。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企业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第一条为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管理行为,推动企业加强预算管理,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和集团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结合集团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公司、控股公司及其所属单位。

第三条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第四条企业财务预算是企业全面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全面预算的中心。企业财务预算是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企业战略目标,对一定时期内企业资金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企业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资金运动所作的具体安排。财务预算与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共同构成企业的全面预算。

第五条企业财务预算应当围绕企业的战略要求和发展规划,以业务预算、资本预算为基础,以经营利润为目标,以现金流为核心进行编制,并主要以财务预算报表形式予以充分反映。

第六条企业财务预算一般按年度编制,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分季度、月份落实。

第七条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企业财务预算的管理工作负总责,各企业应设立财务预算委员会或指定企业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预算管理事宜,并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

第八条财务预算委员会主要拟订财务预算的目标、政策,制定财务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审议、平衡财务预算方案,组织下达财务预算,协调解决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问题,组织审计、考核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督促企业完成财务预算目标。

第九条财务预算编制在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进行,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汇总、上报、下达;负责预算执行和日常流程控制;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和报告;负责预算执行情况考核等。

第十条企业内部生产、投资、物资、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业务涉及的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控制等工作,并配合财务预算委员会做好企业总预算的综合平衡、协调、分析、控制、考核等工作。其主要负责人参与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的工作,并对本部门财务预算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公司对公司所属企业实施财务预算管理各企业财务预算方案必须上报公司总部审核批准。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是实现全面预算管理的关键环节,编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预算执行结果。财务预算编制要在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制定的编制方针指引下进行。

第十三条企业编制财务预算要按照内部经济活动的责任权限进行,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坚持效益优先原则,实行总量平衡,进行全面预算管理;

(二)坚持积极稳健原则,确保以收定支,加强财务风险控制;

(三)坚持权责对等原则,确保切实可行,围绕经营战略实施。

第十四条企业编制财务预算要按照先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后财务预算的流程进行,并按照各预算执行单位所承担经济业务的类型及其责任权限,编制不同形式的财务预算。

第十五条业务预算是反映预算期内企业可能形成现金收付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营业活动)的预算,一般包括销售或营业预算、生产预算、制造费用预算、产品成本预算、营业成本预算、采购预算、期间费用预算等,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具体要求编制。

第十六条资本预算是企业在预算期内进行资本性投资活动的预算,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权益性资本投资预算和债券投资预算。

企业经批准发行股票、配股和增发股票,应当根据股票发行计划、配股计划和增发股票计划等资料单独编制预算。股票发行费用,也应当在筹资预算中分项作出安排。

第二十条编制企业财务预算,应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进行。按照下达目标、编制上报、审查平衡、审议批准、下达执行等编制程序进行编制,并制定详细的财务预算编制政策。;财务预算编制结束后,于当年11月底前将财务预算方案上报集团公司,经审查、汇总、平衡后批复各企业执行。

公司财务预算的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是实现全面预算管理的关键环节,编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预算执行结果。财务预算编制要在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制定的编制方针指引下进行。

第十三条企业编制财务预算要按照内部经济活动的责任权限进行,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坚持效益优先原则,实行总量平衡,进行全面预算管理;。

(二)坚持积极稳健原则,确保以收定支,加强财务风险控制;。

(三)坚持权责对等原则,确保切实可行,围绕经营战略实施。

第十四条企业编制财务预算要按照先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后财务预算的流程进行,并按照各预算执行单位所承担经济业务的类型及其责任权限,编制不同形式的财务预算。

第十五条业务预算是反映预算期内企业可能形成现金收付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营业活动)的预算,一般包括销售或营业预算、生产预算、制造费用预算、产品成本预算、营业成本预算、采购预算、期间费用预算等,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具体要求编制。

第十六条资本预算是企业在预算期内进行资本性投资活动的预算,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权益性资本投资预算和债券投资预算。

企业经批准发行股票、配股和增发股票,应当根据股票发行计划、配股计划和增发股票计划等资料单独编制预算。股票发行费用,也应当在筹资预算中分项作出安排。

第二十条编制企业财务预算,应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进行。按照下达目标、编制上报、审查平衡、审议批准、下达执行等编制程序进行编制,并制定详细的财务预算编制政策。;财务预算编制结束后,于当年11月底前将财务预算方案上报集团公司,经审查、汇总、平衡后批复各企业执行。

第二十一条预算的编制日程:年度预算的编制,自预算年度上一年的10月1日开始至11月25日全部编制完成,并在次年1月底前分解落实财务预算指标。各企业要依照企业全面预算管理要求编排预算,并制订详细的编制日程和要求,确保财务预算的顺利编制。

文档为doc格式。

企业财务预算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管理行为,推动企业加强预算管理,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和集团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结团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公司、控股公司及其所属单位。

第三条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第四条企业财务预算是企业全面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全面预算的中心。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企业财务预算是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企业战略目标,对一定时期内企业资金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企业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资金运动所作的具体安排。财务预算与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共同构成企业的全面预算。

第五条企业财务预算应当围绕企业的战略要求和发展规划,以业务预算、资本预算为基础,以经营利润为目标,以现金流为核心进行编制,并主要以财务预算报表形式予以充分反映。

第六条企业财务预算一般按年度编制,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分季度、月份落实。

第七条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企业财务预算的管理工作负总责,各企业应设立财务预算委员会或指定企业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预算管理事宜,并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

第八条财务预算委员会主要拟订财务预算的目标、政策,制定财务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审议、平衡财务预算方案,组织下达财务预算,协调解决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问题,组织审计、考核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督促企业完成财务预算目标。

第九条财务预算编制在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进行,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汇总、上报、下达;负责预算执行和日常流程控制;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和报告;负责预算执行情况考核等。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第十条企业内部生产、投资、物资、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业务涉及的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控制等工作,并配合财务预算委员会做好企业总预算的综合平衡、协调、分析、控制、考核等工作。其主要负责人参与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的工作,并对本部门财务预算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企业是财务预算执行单位,在公司董事会或公司经营层的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现金流量、经营成果和各项成本费用预算的编制、控制、分析工作,接受企业董事会的检查、考核。其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预算的.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公司对公司所属企业实施财务预算管理各企业财务预算方案必须上报公司总部审核批准。

水电厂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以财务预算为手段,全面实行预算管理、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及财务控制力,充分合理运用资金,加速资金周转,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提高经济效益。预算和季度预算是公司绩效考核的核心依据之一。

第二条分类及适用范围。

预算、季度预算、专项预算(项目预算、采购预算等)。

第三条批准及实施机构。

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财务预算的编制及实施,财务预算、季度财务预算由董事长审批同意后下达执行。

一、公司采用自上而下的零基预算模式,董事长于每年12月25日前下达下工作计划大纲,各职能部门根据此指导预算与工作计划的制订。

二、各职能部门根据公司下达的工作计划大纲,按照财务管理中心的编制要求(以通知形式下达),合理预测并编制本部门下财务预算,形成下《资金收支计划》。资金收支计划应分项列具收支项目及金额,收入包括融资流入、销售收入、租赁收入、营业外收入等所有现金流入,支出包括工资、奖金、员工福利、办公费用、车辆费用、工程支出、广告费、业务费、固定资产支出、税负支出、归还借款支出、财务费用、投资预算等所有现金流出,在每年1月1日以前经各部门总监确认后电子版本报送财务管理中心。

三、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公司工作计划大纲精神及各职能部门提交的预算,从公司全局的角度对计划的资金进行综合平衡和审核并提出调整修改建议,形成财务预算。

四、每年1月25日前财务管理中心将预算提交董事长。

五、每年1月28日前,本财务预算经董事长审批通过后由财务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六、如果董事长对财务预算有调整,各有关部门则再按上述程序提交调整预算。

一、各职能部门在编制财务预算的同时,集合部门工作计划和其他相关情况,编制季度财务预算要点。

二、部门季度财务预算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预算和季度预算要点进行详细分解,编制《资金预算表》及附注说明,形成季度预算。

三、季度预算经部门主管领导确认后,于每季末月25日17点以前将季度预算电子版提交财务管理中心。

四、财务管理中心根据财务预算、公司工作计划、部门工作计划、(预期)公司资金状况等综合考虑汇总并审核季度财务预算。

五、财务管理中心于每月28日下午17点以前将季度预算交董事长,董事长批准后下达执行。

第一条管理原则与功能。

一、预算一经下达,原则上不得变更。

二、预算具有平衡资金、控制开支、开源节流等约束功能,各职能部门必须全面执行。

三、财务预算下达后提交财务管理中心备案,并作为季度、考核和监察的依据。

一、每年六月份,董事长对本财务预算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经公司董事长签发后调整生效。

二、预算非下列原因,不得调整:

1、国家重大政策性因素导致预算不能实现;

2、因公司经营战略变化和调整导致预算改变;

3、财务预算制定时不可预见性的重大因素导致预算需要调整;

4、董事长决定。

三、季度预算调整。

1、季度预算根据实际情况,经董事长审批同意后可在各月度内进行调节。

2、季度预算累计调整不得突破预算。

一、成本、费用发生时,财务应对照预算逐笔审核是否在预算内。

二、每年编制预算总结分析报告,并作为编制下财务预算的决策依据。

三、每月10日前向各职能部门通报其上月费用支出情况。

四、财务管理中心必须经常检查、分析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认真考核财务成果,反映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及处理意见。

一、无财务预算的开支原则上不作安排,开支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控制。

二、未列入当月预算而因工作确需开支的,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预算外追加申请,并按相关程序报批后执行,原则上每月不超过一次。

三、追加预算后各月预算累计超过总预算时,按审批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罚则。

未及时登记和反馈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而致使费用超预算开支的,给予财务管理中心总监每次200元的罚款,给予经办责任人每次100元的罚款。

第二条其他部门。

未按时、按要求上报财务计划和季月度财务计划的,给予部门总监每次200元的罚款,给予经办责任人每次100元的罚款。

未经批准超预算开支的,给予部门总监每次200元的罚款,给予经办责任人每次100元的罚款。

企业财务预算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企业财务预算一经批复下达,各预算执行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并将财务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内部各部门、各单位、各环节和各岗位,形成全方位的财务预算执行责任体系。控制方法原则上依金额进行管理,同时运用项目管理、数量管理等方法。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当将财务预算作为预算期内组织、协调各项经营活动的基本依据,将年度预算细分为月份和季度预算,以分期预算控制确保年度财务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强化现金流量的财务预算管理,按时组织预算资金的收入,严格控制预算资金的支付,调节资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风险。对于预算内的资金拨付,按照授权审批程序执行。对于预算外的项目支出,应当按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规范支付程序。对于无合同、无凭证、无手续的项目支出,不予支付。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当严格执行销售或营业、生产和成本费用预算,努力完成利润指标。一般情况下,没有预算的,要坚决控制其发生。对费用预算实行不可突破法,节约奖励,且预算项目之间原则上不得挪用。

第二十六条在日常控制中,企业应当健全凭证记录,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生产经营月度计划和成本费用的定额、定率标准,加强适时的监控。各预算管理职能部门都要相应建立财务预算管理簿,按预算的项目详细记录预算额、实际发生额、差异额、累计预算额、累计实际发生额、累计差异额。

第二十七条在管理过程中,对纳入预算范围的项目由预算执行部门负责人进行控制,预算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监督,并逐步借助计算机系统进行管理。预算外的支出由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直接控制。

第二十八条企业必须建立财务预算报告制度,要求各预算执行部门定期报告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对于财务预算执行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出现偏差较大的重大项目,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应当责成有关预算执行部门查找原因,提出改进经营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预算差异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二)对差异额进行的分析;。

(三)产生不利差异的原因、责任归属、改进措施以及形成有利差异的原因和今后进行巩固、推广的建议。

第二十九条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利用财务报表监控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时向预算执行部门、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乃至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提供财务预算的执行进度、执行差异及其对企业财务预算目标的影响等财务信息,促进企业完成财务预算目标。

第三十条下达执行的年度财务预算,一般不予调整。财务预算执行单位在执行中由于市场环境、经营条件、政策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财务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财务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的,可以调整财务预算。

第三十一条提出预算修正的前提。当某一项或几项因素向着劣势方向变化,影响财务预算目标的实现时,应首先挖掘与预算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的潜力,或采取其他措施来弥补,只有在无法弥补的情况下,才能提出财务预算修正申请。

第三十二条确需调整的财务预算,应当由预算执行部门逐级向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阐述财务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客观因素变化情况及其对财务预算执行造成的影响程度,提出财务预算的调整幅度。

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应对预算执行单位的财务预算调整报告进行审核分析,集中编制企业年度财务预算调整方案,提交财务预算委员会审报公司总部确认后方可下达执行。

第三十三条预算年度终了,财务预算委员会应当向董事会或者经理办公会报告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并依据财务预算完成情况和财务预算审计情况对预算执行部门进行考核。

第三十四条财务预算的考评具有两层含义:一是对整个企业财务预算管理系统进行考核评价,即对经营业绩进行评价;二是对预算执行者的考核与评价。财务预算考评是发挥预算约束与激励作用的必要措施,通过预算目标的细化分解与激励措施的付诸实施,达到“人人肩上有指标,项项指标连收入”。

第三十五条预算考评是对预算执行效果的一个认可过程。要结合企本业济经责任制考评求要,制定考评细则。考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目标原则:以预算目标为基准,按预算完成情况评价预算执行者的业绩;。

(三)时效原则:预算考评是动态考评,每期预算执行完毕应及时进行;。

(五)分级考评原则:企业预算考评要根据组织结构层次或预算目标的分解层次进行。

第三十六条为调动预算执行者的积极性,企业可以制定激励政策,设立经营者奖、效益奖、节约奖、改善提案奖等奖项。

第三十七条财务预算委员会应当定期组织财务预算审计,纠正议批准,重大的调整应提交企业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并财务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维护财务预算管理的严肃性。

财务预算审计可以全面审计或者抽样审计,在特殊情况下,也可组织不定期的专项审计。

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管理部门应当形成审计报告,直接提交财务预算委员会乃至董事会或者经理办公会,作为财务预算调整、改进内部经营管理和财务考评的一项重要参考。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以前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三十九条企业可以根据本制度及本企业管理需要拟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1.规章制度。

2.公司员工规章制度大全(最新)。

4.公司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范例)。

5.工厂员工规章制度范本。

7.新版工厂规章制度。

9.公司员工规章制度范本。

企业财务预算的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本着量入为出,事前控制的原则,有计划的调配使用教育资金,合理配置办学资源,安排好费用支出,保障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预算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管理体制。学校预算编制要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预算年度全校可能组织的收入情况,统筹合理安排支出项目,不搞赤字预算。

2.财务预算是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设备购置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财力结合单位工作任务安排所需资金,是学校筹集、分配、运用、控制资金的依据。

3.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要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实际情况与预算的对比,摸索收支规律,为本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要了解和掌握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及其资金供需情况,以便安排支出预算时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4.学校基础信息是做好财务预算的根本保障,各教师有义务向后勤处提供其职责范围内的数据资料,并对所提供的基础信息负责,对于重大数据差错,要追究其责任。

工资标准及抚顺市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编列;在编制预算外资金收入(事业收入)时,应根据具体的收费项目确定,凡明确有收费标准的项目,要根据有关基数和收费标准计算编列;在编制其他收入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结合上年情况编列。

6.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各教师应根据自己的年度工作计划,参照上年度本部门各项实际开支,考虑可能出现的变化因素,先自行作出本人费用预算。后勤处汇总后编制学校年度预算草案。

7.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支出预算首先要保证基本支出。

8.编制基本支出时,应分为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三个两部分:人员支出应按国家有关政策、标准和编制人数等计算编列;公用支出有支出定额的,要按定额计算编列,无支出定额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测算编列。

9.项目支出的预算要与学校发展规划相结合,其安排要做到“量力而行”,对于不能短期完成的项目要制定项目规划,分步实施。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应分为“基本建设项目支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和“其他项目支出”,在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并及时上报教委计划财务科。项目支出实行项目管理,要有执行项目完成情况报告、招投标制度、重大项目审核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

10.学校财务预算一经批准实施,必须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教师应严格按预算进度执行,严格控制超过预算及无预算开支情况,非经规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和突破。

11.凡是未报预算或未经批准执行的预算项目,所需支出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经学校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企业财务预算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管理行为,推动企业加强预算管理,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和集团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结团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公司、控股公司及其所属单位。

企业财务预算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第四条企业财务预算是企业全面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全面预算的中心。企业财务预算是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企业战略目标,对一定时期内企业资金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企业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资金运动所作的具体安排。财务预算与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共同构成企业的全面预算。

第五条企业财务预算应当围绕企业的战略要求和发展规划,以业务预算、资本预算为基础,以经营利润为目标,以现金流为核心进行编制,并主要以财务预算报表形式予以充分反映。

第六条企业财务预算一般按年度编制,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分季度、月份落实。

高校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机制,保障学校教育科研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预算由校级公共收支预算和二级单位收支预算构成,相关职能部处(以下统称部门)是编制校级公共预算的主体,学院和独立核算的非法人实体(以下统称二级单位)等编制本单位预算,全资及控股的法人单位独立编制预算,报学校备案。

第三条各二级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预算管理规章制度,确保经费安排客观合理,编报程序合法合规,预算执行严肃有效。

第四条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全面完整的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第五条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六条校党委常委会是学校预算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定年度财务预算。

第七条校财经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学校年度预算草案,对预算编制工作进行指导。

第八条财务处是学校预算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制订学校预算管理规章制度;

二、汇总编制预算草案;

三、落实和分解学校预算任务;

四、对预算执行进行监督和分析,编报财务决算草案;

五、指导二级单位预算编报和执行。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编报归口管理业务预算和本单位经费预算,并对归口管理业务的预算执行进行监督。具体分工如下:

四、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学生奖助学金预算编报工作;

五、人事处负责人员经费预算编报工作;

六、国际合作处负责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编报工作;

七、后勤管理办公室负责物业费和采暖经费预算编报工作。

第十条各二级单位根据自身发展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编报本单位收支预算,定期编报单位财务决算,接受学校指导和监督。

第十一条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根据自身经营发展目标编制财务预算,按规定向学校报送财务决算。

第三章收支范围

第十二条学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结转结余预算和学校基金预算四部分。

第十三条收入预算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能够合法取得非偿还性资金的收入计划,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十四条财政补助收入是学校从中央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四部分:

一、教育经费拨款是指学校从上级财政部门取得的教育教学类经费拨款,分为基本支出拨款和项目支出拨款。基本支出拨款包括生均定额拨款、专项及一次性补助拨款;项目支出拨款包括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教育教学改革、捐赠配比、基本科研业务费和管理绩效等拨款。

二、科研经费拨款是指学校从上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科学研究经费拨款,包括科技三项费、大型科研设施维护费、国家重点实验室相关经费等。

三、基本建设经费拨款是指学校从上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基本建设项目拨款,包括军工条件建设和一般建设项目经费拨款。

四、其他经费拨款是指学校从其他部门取得的拨款,包括住房改革拨款、留学生奖学金拨款、政府特贴拨款、地方财政拨款等。

第十五条事业收入是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附属活动取得的收入。分为三个部分:

一、教育事业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向学生个人或者单位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考试费、培训费和其他教育事业收入。

二、其他教育事业收入是指学校从事教学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房屋资源调节收入、测试化验加工收入、停车位收入、期刊收入、网络服务收入、考试报名费、阅卷收入、教室及场馆使用收入等。

三、科研事业收入是指学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承接国家科学研究、科技攻关任务取得的收入,以及开展科研协作、转化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等取得的收入。

第十六条经营收入是指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第十七条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第十八条其他收入是指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一、投资收益是学校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

二、利息收入是学校存款利息收入;

三、捐赠收入是学校获得各类捐赠形成的收入。

第十九条支出预算是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计划,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

第二十条事业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是指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教学科研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一)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

(1)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2)绩效工资包括基础绩效和奖励绩效;

(3)奖金是按规定发放的各种专项工作奖励;

(5)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包括长期聘用人员工资津贴、外聘教师津贴、加班费、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等。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离休费包括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2)退休费包括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3)抚恤金是按规定开支的抚恤金,包括伤残人员抚恤金、离退休人员抚恤金等;

(4)医疗费是指按规定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学校职工医疗费支出、学校公共医疗卫生补助支出以及学生医疗补助支出。

(6)住房公积金是指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购房补贴是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8)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等。

(二)公用经费支出是指学校维持基本运行发生的支出,包括公共运行费、专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方面的支出。

1.公共运行费是指保证学校机构和公共设施正常运转发生的支出,包括水电费、采暖费、物业费、班车运行费、网络服务费、零星维修费、安全保密费、合理的公务接待费等。

2.专项业务费是指各单位为完成专项业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招生费、实验室维持费、体育维持费、学生活动费、社会实践费、学生就业经费、国际合作经费等。

3.设备购置费指各单位需要购入或自制的各类设备费用,包括教学仪器设备费、图书资料、通用设备、体育设备费等。

4.其他费用指前三款之外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教育教学服务支出、其它服务支出等。

(1)教育教学服务支出是指发生在自费留学生教育、工程硕士培养、mba、mpa、emba培养、网络及成人教育、短训班等方面的教学业务支出。

(2)其他服务支出是指学校从事教学科研活动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测试化验加工、承接社会考试、交通安全管理、网络信息服务、知识文献管理等。

二、项目支出是指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项目包括以下三类:

(一)高等教育类项目包括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教育教学改革、捐赠配比专项、基本科研业务费等。

(三)基本建设类项目包括大学建设项目和军工条件保障项目等。

第二十一条经营支出预算是指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计划。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第二十二条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预算是指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经费支出计划。

第二十三条上缴上级支出是指学校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计划。

第二十四条其他支出预算是指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计划。

第二十五条结转和结余是指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经营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二十六条学校基金包括事业基金、非流动资产基金和专用基金。

学校基金预算是学校财务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基金增加预算和基金减少预算。

第二十七条基金增加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非财政补助收入结余扣除提取职工福利基金之后剩余部分;

二、按规定从科研项目收入中提取的管理费或间接费;

三、对外转让或到期收回长期债券投资本息;

四、取得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

五、固定资产盘盈;

六、其他按照有关规定提取或事业发展需要增加的专用基金;

第二十八条基金的减少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以货币资金取得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券投资;

二、还贷,弥补以前年度非财政补助赤字;

三、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进行无形资产摊销;

四、处置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

五、固定资产盘亏;

六、其他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的专用基金。

第二十九条学校年末从非财政补助结余提取40%的职工福利基金。

第四章预算编制

第三十条学校应及时下达关于编制下一年预算的通知,具体事项由财务处布置,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单位按照学校要求编报预算。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各二级单位应当按照财务处制定的收支科目、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根据其履行职能、事业发展需要以及占用资产情况,编制本部门、本单位预算。

第三十二条收入预算编制应当在积极稳妥原则下,合理测算,将所有收入全部列入预算,不得隐瞒、少列。

第三十三条预算支出编制应当在保证人员经费和基本运行合理需要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学校重点工作支出。

一、基本支出预算编制:根据各单位人员状况、占用资产状况以及业务特点进行编制,编制方法以定额为主,适当考虑基数和变动因素。

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各项目归口部门应当建立其归口管理的项目信息库,学校应当集中建立统一的中期财政规划项目信息库,入库项目是预算安排的主要依据。

第三十四条校级公共预算按照基本支出预算额的百分之二安排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突发事件处理等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第三十五条预算编制与审批流程

一、下达通知。每年10月中旬财务处根据国家预算管理要求和学校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原则和要求,下达下年度的预算编制通知。

二、编制上报。各单位按照财务处下达的预算通知,结合自身特点,编制本单位预算及归口业务预算的具体方案,经分管校领导审阅,于10月31日前报财务处。

三、审查平衡。财务处对各单位的预算方案进行审查、汇总,根据上级财政下达的预算控制数提出综合平衡建议。在审查、平衡过程中,财务处应与各预算单位进行充分沟通。11月20日前下达各单位下年经费预算控制数,各单位根据预算控制数调整本单位预算,12月5日前报财务处。

四、审议批准。财务处在预算执行单位修正调整的基础上,汇总编制学校预算草案,校财经领导小组对预算草案进行审核,1月15日前形成学校预算方案,3月1日前报校党委常委会批准。

学校预算应在当年3月底之前审批完毕。

五、分解执行。学校预算经批准后,由财务处分解下达各预算单位执行。

第五章预算执行

第三十六条经批复或下达的年度预算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各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未按规定程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

第三十七条项目资金必须合理申报用款计划,并严格按预算安排的内容、额度和进度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内容、调整项目预算,各单位应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十八条校内预算尚未批准时,人员经费、职工福利费、日常维持费等按照上年同期的预算额度预先安排支出,新增项目未经批准,不得列支。

校内预算批准后,财务处应当及时将各类经费指标以书面形式下达至各单位。校内公共运行费和项目经费预算下达后一次性拨款,专项业务费按学期拨款。

第三十九条财务处负责全校总体预算执行,定期通报预算执行情况;各部门负责分管项目预算执行进度,采取措施推进预算执行进度;各项目单位负责人是预算执行的直接责任人,应当积极推进预算执行进度。财政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单位绩效考核。

第四十条各部门、各单位结余资金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财政资金结余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二、非财政补助基本支出结余由学校收回,项目任务未完成形成的年度资金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三、科研项目结余资金按照科研经费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预算调整

第四十一条下列情况之一可以对当年预算进行调整:

一、国家、学校或各单位政策调整影响当年收支预算增加或减少;

二、遇突发事件、法律诉讼等不可抗力导致预算收支增加或减少;

三、新增项目、项目变更或终止等引起的支出增加或减少;

四、其他因素产生的预算收支增加或减少。

第四十二条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编报程序对预算进行调整,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财务处编制部门预算调整方案和学校总体预算调整方案,二级单位编制本单位预算调整方案。

第四十三条支出预算追加的审批流程及权限:

一、单笔事项金额100万元以内(含100万元)报财务处审核,主管财务校长审批;

三、单笔事项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由财务处与相关部门审核,报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第四十四条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于三季度末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财务处。财务处应当在10月份编制学校预算调整方案,报主管校长审核,并报常委会审批。

第七章财务决算

第四十五条年末学校应当按规定进行财务清理,各部门、各单位进行资产盘点,清理各项债权债务,在此基础上进行年终财务决算。

第四十六条学校独立核算的非法人单位按规定进行年终财务决算,并于1月15日前将决算报告报财务处;对外投资的法人单位应当按规定进行年终财务决算,并委托中介机构对决算报告进行审计,于3月31日前将决算报告报财务处。

第四十七条年终财务决算是对预算执行结果的'全面反映,要求全面完整、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报送及时。

第四十八条年终财务决算按规定由审计部门直接审计,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第四十九条财务处应于1月31日前完成年度决算草案编制,提交财经领导小组审议,并形成财务决算报告,按规定时间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十条财务处应在向党委常委会汇报当年预算的同时,报告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第八章预算监督

第五十一条财务处负责对学校公共预算经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协助项目主管部门检查监督项目经费执行情况。

第五十二条项目归口部门负责对分管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协调解决项目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第五十三条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预算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自觉接受管理部门的检查与监督,并对预算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年度收支预算执行情况与本单位下年度经费预算挂钩。

第五十四条对预算编报弄虚作假,虚报支出、瞒报收入或者擅自变更预算内容,一经查实,责令纠正,情节严重者给予第一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违反法律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校级年度总预算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各学院、归口部门预算应当在学校适当范围内进行公开。

第五十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对预算实施民主监督,学校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当年预算安排情况应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西北工业大学事业财务预算管理办法》(校财字〔2000〕第333号)同时停止执行。

高校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辽宁省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办法》,加强预算管理,保证学校各项事业顺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是根据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结合学校的财力状况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等项内容。

支出预算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对附属单位支出和上缴上级支出等项内容。

第三条:学校财务处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财务预算的管理,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编制预算的原则

第四条: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编制学校的收支预算。

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编制收入预算。

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保证刚性支出、勤俭节约”的原则编制支出预算。

第五条:按规定财政补助收入只能用于事业支出;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经营收入与经营支出按照配比的原则进行编列。

第三章:编制财务预算的程序

第六条:年终认真分析本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效益情况,总结经验,为下年度预算编制打好基础。

第七条:学校各部门根据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提出本部门预算,财务处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各部门本年度预算汇总情况,结合本年度财务收支增减因素编制本年度财务预算建议方案。

第八条:财务处将年度财务预算建议方案向校党委常委会汇报,经党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并修改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执行。

第四章:财务预算的执行

第九条:年度财务预算经批准后,财务处在二日内将预算指标下达到各有关部门,各部门收到预算指标后,将资金使用计划与审批人手迹和印章十日内报财务处,财务处根据各部门的计划开始执行预算,同时行使管理和监督的职能。

第十条:加强收入预算的管理。应纳入学校预算管理的一切收入及时入帐,不得截留、挪用;按规定应上缴财政专户的各项非税收入要足额及时缴入财政专户,并按用款计划申请核拨后及时入帐。

第十一条:加强支出预算的管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控制各项支出预算指标,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支出规模;财政补助收入和非税收入有指定用途的,应按规定的支出项目开支。

第十二条: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执行预算时,按轻、重、缓、急合理安排资金,满足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同时加强财务管理,杜绝跑、冒、滴、漏;每月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将信息及时反馈给各部门和主管校领导。

第十三条:各部门在年终将本部门年度预算经费使用情况及效果进行分析和总结后转给财务处。财务处对全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汇总和分析,为下一年度财务预算预算的编制提供可靠的依据。

第五章:财务预算的调整

第十四条:学校财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如果学校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国家政策发生变化对收支预算影响较大,确需调整预算时,由学校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并报请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后才能调整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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