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室管理制度(专业24篇)

时间:2023-12-13 10:35:02 作者:QJ墨客

规章制度是为了管理、组织和维护秩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条例,它对于各个领域的运作和社会发展都起着重要的作用。我们在生活和工作中都需要遵守各种不同的规章制度,以保证一切有序进行。在某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明确了各种奖惩制度,并设立了举报和申诉机制,有效地维护了内部的公平和正义。

体育场管理制度

1、搞好体育馆卫生是校园文明建设和清洁卫生工程的重要一环。卫生工作须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全体教师及工作人员必须树立讲文明、讲卫生的美德。

2、在体育馆办公的各部门及公共区卫生管理员必须每天打扫各自责任区的卫生,做到地面、楼梯整洁,地面无烟蒂、痰迹、瓜皮果壳及口香糖渣等。

3、在体育馆办公的各部门办公室及公共区卫生管理员每周一次打扫室内外包干卫生和门窗玻璃卫生。

4、在体育馆办公的各部门办公室及公共区卫生管理员要每天打开门窗,保持馆内外空气流通。

5、在体育馆内开展活动的.部门应及时清除搭建、摆放、黏贴的所有物品,恢复原样,及时清除垃圾,垃圾必须堆放在指定地方,并及时清走。

6、卫生管理员要不定期喷洒消毒药水,投放灭鼠药,夏季经常喷洒灭蚊药水。

7、在体育馆上课及训练的班级和运动队,由任课教师及教练组制订卫生制度,按规定打扫卫生。

7、保持厕所清洁卫生,无污渍、无异味。

8、校爱卫会将不定期检查评比。

体育室管理制度

1、入室必须按管理员要求换好运动鞋,否则管理员有权拒绝任何人在馆内活动。

2、活动课课前教师要认真检查器材,发现问题及时与管理员汇报。

3、活动课一定按要求进行活动,并注意师生安全。

4、活动课后老师要组织学生搞好卫生,关好门窗和电源,管理员检查合格,经允许后方可离开。

5、室内器材一律不准外借,特殊情况经校长批准。

6、本校师生借用器材,管理员要认真填好借用记录。

7、任何人不准带外来人员在体育室内活动。

8、任何人不准在室内吸烟。

9、爱护室内的设施和各种器材,如有丢失或损坏按价赔偿,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0、室内要保持卫生清洁,器材摆放整齐规矩。

11、体育室是专室专用,如有特殊用场需经校长批准。

12、师生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活动,其他时间一律不准开放。

13、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体育室管理制度

1、体育器材必需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进入体育器材室。

2、体育器材及设备入库,要凭单据及时登记,做好帐册管理,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3、体育器材及设备原则上不向校外出借。特殊情况必须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办理手续,并按时归还。

4、日常管理中,保管人员要做到器材的防盗、防火、防潮、防鼠等工作。

5、做到定期保养、及时维修。如有损坏应及时填写“体育器材及设备损坏报告单”,按有关规定报损。保持常用器材、设备完好无损。

6、体育教师要教育学生爱护器材,若有无故损坏、丢失者,要追究责任,照价赔偿。对破损的器材,要随时维修。

7、班级活动所需借用的器材由班主任或任课体育老师办理,否则管理员拒绝借器材。

8、根据教学安排,及时做好准备工作。师生借用,做好借用记录。

9、保持室内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它无关物品。

体育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促进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加强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保护,充分发挥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功能,繁荣文化体育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基本需求,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是指由各级人民政府举办或者社会力量举办的,向公众开放用于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公益性的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文化馆(站)、体育场(馆)、青少年宫、工人文化宫等的建筑物、场地和设备。

本条例所称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是指负责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维护,为公众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提供服务的社会公共文化体育机构。

第三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充分利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传播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有益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第四条国家有计划地建设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对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农村地区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予以扶持。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维修、管理资金,应当列入本级人民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

第六条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举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

国家鼓励通过自愿捐赠等方式建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社会基金,并鼓励依法向人民政府、社会公益性机构或者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捐赠财产。捐赠人可以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享受优惠。

国家鼓励机关、学校等单位内部的文化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

第七条国务院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对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第九条国务院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将全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十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数量、种类、规模以及布局,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结构、环境条件以及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统筹兼顾,优化配置,并符合国家关于城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规定。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选址,应当符合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的原则。

第十二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设计,应当符合实用、安全、科学、美观等要求,并采取无障碍措施,方便残疾人使用。具体设计规范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三条建设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使用国有土地的,经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第十四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预留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用地定额指标,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并依照法定程序审批。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预留地或者改变其用途。

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预留地的,应当依法调整城乡规划,并依照前款规定重新确定建设预留地。重新确定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预留地不得少于原有面积。

第十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划和建设相应的文化体育设施。

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的文化体育设施,应当与居民住宅区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项目和功能,不得缩小其建设规模和降低其用地指标。

第十六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完善服务条件,建立、健全服务规范,开展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功能、特点相适应的服务,保障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用于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第十七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开放时间应当与当地公众的工作时间、学习时间适当错开。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开放时间,不得少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最低时限。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应当适当延长开放时间。

学校寒暑假期间,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增设适合学生特点的文化体育活动。

第十八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向公众公示其服务内容和开放时间。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因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止开放的,应当提前7日向公众公示。

第十九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标明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提供服务可以适当收取费用,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第二十一条需要收取费用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根据设施的功能、特点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二条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可以将设施出租用于举办文物展览、美术展览、艺术培训等文化活动。

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不得将设施的主体部分用于非体育活动。但是,因举办公益性活动或者大型文化活动等特殊情况临时出租的除外。临时出租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0日;租用期满,租用者应当恢复原状,不得影响该设施的功能、用途。

第二十三条公众在使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时,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损坏公共文化体育设施。

第二十四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将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名称、地址、服务项目等内容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公众公布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名录。

第二十五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依法配备安全保护设施、人员,保证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完好,确保公众安全。

公共体育设施内设置的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的体育项目,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服务技术要求。

第二十六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的各项收入,应当用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维护、管理和事业发展,不得挪作他用。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收支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在作出决定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涉及大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在批准前,应当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

经批准拆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择地重建。重新建设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符合规划要求,一般不得小于原有规模。迁建工作应当坚持先建设后拆除或者建设拆除同时进行的原则。迁建所需费用由造成迁建的单位承担。

第二十八条文化、体育、城乡规划、建设、土地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依法查处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侵占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预留地或者改变其用途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作出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的最低时限对公众开放的;

(二)未公示其服务项目、开放时间等事项的;

(三)未在醒目位置标明设施的使用方法或者注意事项的;

(四)未建立、健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的;

(五)未将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名称、地址、服务项目等内容报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

第三十一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5000元以下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开展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的;

(二)违反本条例规定出租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

第三十二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挪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的各项收入或者有条件维护而不履行维护义务的,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国家机关、学校等单位内部的文化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的,由国务院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本条例的原则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本条例自年8月1日起施行。

体育管理制度

1、内容:负责田径场(含足球场)、体育馆、篮球场、网球场及室外的各种体育器材、设施的管理、保养与维修工作,负责体育教学、训练比赛、课外体育活动所需器材的准备、借出和收回工作,定期填报易耗品的报废、报损单。

2、工作安排:管理人员共3人,其中一人主要负责体育场(田径场、篮球场、网球场)的`卫生,要求每2天至少打扫1次,保证场内无落叶和垃圾;其余二人负责场馆的管理、器材的收发、体育馆的卫生等。

1、对田径场的跑道、沙坑、助跑道进行常规性的保养,对沙坑要经常翻挖、推平,为体育教学提供优质服务。

3、保持体育器材室内环境整洁,器材摆放整齐有序。

4、上班时间,保管员应在器材室内工作,开门办公,确因工作需要短暂离开,须在门上写明去处及时间。

5、上课前应充分做好各项器材的准备工作,三大球应充好气待借,不得让借器材的学生自行充气。

6、课外体育活动时间内,保管员应坚守岗位,始终在器材室内工作,负责办理借还手续。

7、凡在上课、训练、课外体育活动时间内丢失的器材、设施,必须当场按价赔偿,若有特殊情况,最迟在下次课(或下次训练、下次课外体育活动)之前赔偿。

8、学生借用的体育器材,必须在下课后(或训练结束后、课外活动结束后)立即归还,对过期不还的以每件1元/小时计罚,并由保管员负责及时追回。有。

9、定期检查器材库门、窗的安全性能,以防盗窃。

10、切实做到借还有据。凡由于保管员工作失职造成器材、设备损坏、丢失,均由保管员负责赔偿。

11、每年寒暑假期间对体育器材、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维修与保养。

体育管理制度

体育运动是学校体育教学及师生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的场所。校外人员未经教务科批准,不得进入场内活动。严禁一切车辆驶入场内。爱护场内一切运动设施。保持场内清洁卫生,不得乱丢果皮、杂物。

塑胶跑道及地面维护规定:

1、严禁穿高跟鞋进入塑胶跑道及在地面;

2、严禁穿带硬钉的足球鞋在塑胶跑道及地面上跑动;

子不超过9毫米;

4、不准在塑胶跑道及地面上进行球类活动。

足球场保养规定:

保养,不开放;

2、雨天严禁进入足球场踢球或走动;

3、在足球封场、保养期间,严禁进行足球场草坪。

为了管好用好学校体育设施和运动场地,确保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的正常开展,保证学生的安全,特作如下规定:

1、需要借学校体育设施、运动场地的单位或个人,须提前持单位介绍信或个人有效证件向学校运动场地管理人员预约登记,经学校运动场地管理人员同意,并安排好运动场地和运动时间后方可进入运动场。

2、社区居民进学校运动场进行体育锻炼,须从学校大门进出,严禁私自翻越运动场周围的`围墙闯入运动场。如有违反,后果自负。

3、要自觉爱护国家财产,不准踩坏校园中的花草树木;不准在运动场上吸烟,乱丢烟蒂,以免烫坏人造草皮;不准损坏运动设施。造成损失者,除照价赔偿外,按章处理。

4、要保持运动场及四周的清洁,不乱丢果皮纸屑,以及塑料瓶罐等杂物。

5、提倡文明运动,不准在运动场争吵、斗殴。造成事故者,责任自负。

6、为了学生安全而控制使用以有利于保养的体育设施场地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

7、运动结束,要向运动场地管理人员办好退场记录,及时归还运动器材。

8、学校要定期对体育设施场地进行检查并做好维修保养,以确保社区居民和学生安全。

体育场管理制度

一、体育馆主要以校内师生使用为主,教学活动优先做出合理安排。进入场馆进行教学、训练、科研、竞赛、集会、健身或从事其它体育活动的班级或个人,要服从学校的.管理人员管理。

二、进入体育馆内必须穿软底鞋,并且保持鞋底清洁,不准穿皮鞋、高跟鞋等硬底鞋进入场馆。下雨天不得带雨具进入体育馆。

三、体育馆内要举止文明,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场地整洁和卫生,爱护馆内设备设施。馆内严禁使用易燃、易爆、易腐物品,不得携带食品、有色饮料及含酒精饮料入馆。严禁随地吐痰、嚼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饮料瓶等杂物,自觉将杂物扔进垃圾桶内。禁止在墙面、器材等物品上面随便刻画、涂写,严禁用球向墙面、门窗撞击。体育馆内严禁吸烟、严禁烟火。

四、体育运动要文明高雅,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禁止在馆内嬉戏、打闹、冲突等影响教学、训练、比赛等行为。

五、馆内允许进行篮球、排球、羽毛球等体育项目,严禁在馆内踢球。

六、凡使用场馆灯光、音响等设施,需有关负责老师或指定专人操作。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改动馆内设施。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须照价赔偿。

七、校外其它单位或个人需要使用场地的,提前与学校领导联系,经许可后方可使用,使用时要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严格遵守学校《体育馆使用管理规定》,使用单位有责任保证场馆设施设备的完整性、原样性,发生人为损坏须按价赔偿。

八、体育馆日常设施设备的保管、维护由体育组负责。在馆内上课、训练后,将使用过的器材放回原处。注意保持卫生。夜间值班人员每晚负责检查门窗,如遇雨雪和大风天气,负责关好门窗。

体育室管理制度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体育器材购置登记。器材分类摆放整齐。

三、上课前或体育训练前,先取出使用的体育器材,下课或训练完毕,要检查收齐体育器材放回原处。

四、使用过程如有器材被损坏或遗失,要告诉学校主管领导和填好遗失登记。

五、体育器材外借,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借出,职借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六、上课后或训练完毕,要搞好室内整洁,检查器材放置,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扣学期奖或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体育馆管理制度

一、进入体育馆活动的人员,应自觉遵守学校规定,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管理,文明活动,确保安全。

二、自觉爱惜馆内场地、设施,严禁私自挪动、或调试器材与设施设备。

三、进馆上课前,需履行登记手续,任课教师应负责学生的日常教育,并协助管理人员做好巡查与卫生保洁等事宜。每节课结束后,管理人员应及时查看相关场馆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须及时记载与反馈。无教师组织的情况下,学生不得入馆。

四、进入篮球场活动的人员,须穿运动鞋,严禁穿高跟鞋、硬质鞋底等鞋类,以防损伤地板。

五、入馆后,注意清洁卫生,严禁乱涂乱画,严禁在门厅等非活动区域进行活动,禁止喧哗与吸烟。

六、如篮球场光线不足,灯光需由管理人员负责开启与关闭,不得擅自动用。

七、活动时,须自行保管好随身携带的个人物品,遗失概不负责。

八、非本校人员借用场地,经学校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九、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关锁,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开、关,严禁私自配用钥匙。

体育场管理制度

室外体育场地是担负和保障学校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和群体运动竞赛的主要场地,为了充分利用好资源和保护好场地,同时更好地为全校师生员工服务,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一、本规定所指的室外体育场地包括:室外篮球场、室外塑胶排球场、室外塑胶网球场和田径场等场地。

二、为营造良好的教学活动环境,严禁在场地内吸烟、吐痰、吃带有皮核的食物和乱吐口香糖。

三、室外体育场地优先保障学校教育教学使用。需使用场地举办较大规模公共活动与竞赛的,须向后勤管理处提交场地使用申请,经同意后方可举行。

四、遇有与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及校内群体活动需用场地时,在场活动人员应主动让离该片场地,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和群体竞赛。

五、禁止携带易燃物品及油质品进入场地。

六、严禁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入场地,严禁宠物入内。

七、为保证场地功能项目的统一性,除按第三条之内容提出申请外,严禁开展场地功能项目外的活动。

八、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改造场地内的'任何设施,人为损坏设施照价赔偿。

九、爱惜场地,严禁使用尖锐器具或重器锤击与敲划地面,严禁掀动场地边沿。进入塑胶场地的一律不得穿着硬底鞋、高跟鞋和钉鞋,由此导致的场地损坏,行为人应照价赔偿。

十、严禁在场地内开展具有盈利性的一切经营活动。

十一、使用场地的个人或集体,须服从场地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十二、后勤管理处负责安排场地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和卫生保洁。

十三、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体育室管理制度

体育器材,管理制度相关资讯是工作生活经常需要使用到的,其写作内容格式也少为人所了解,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体育器材室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体育器材室是学校正常开展体育课堂教学、课外体育活动、学校各项体育竞赛的后勤保障部门。安全可靠的体育器材是在体育活动中杜绝和避免伤害事故发生的有力保障。因此制定器材室管理制度,加强体育器材管理对提高器材利用率和使用寿命具有着重要意义。

1、对新进的器材要核对凭证。

2、检查器材的数量与质量,发现问题及时与主管领导联系。

3、登记入册。

1、做到入库登记,帐物相符。

2、器材损坏、报废及时登记备案。

3、经常清点与定期清点相结合。学期结束清点器材,做好帐面记录。

1、合理分类、存放整齐,便于器材计算清点与借还。

2、每月检查器材,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体育教研组长及主管领导。

3、要进行维护与保养。(海面垫的防潮、器械的防诱)。

1、借用者必须填写登记单,使用人签名,才可发放器材。

2、体育课教学、运动训练有任课教师和带队教师负责借还,做好使用记录。

3、班团活动课,有带班教师确定使用器材的数量到器材室填写登记单并签名,才可领取。

4、课后立即收回清帐。

5、如本校教师使用,须有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借出,并做好记录,学期结束必须收回。

6、发放班销售额的器材必须做好记录,学期结束前收回。

1、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坚守自己的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2、器材室要有专人管理,进出必须随手关好门窗。

3、严格按照出借制度借、收器材。

4、定期检查器材,保证教学的使用安全和使用率。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体育教研组长及主管领导。

5、做好器材室管理工作,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每学期要与财产保管员核对帐物。

1、体育设施及场地,如篮球架(场)、单双杠、肋木、滑梯、攀爬架等场地、器材、要由器材保管员、体育教研组长和后勤负责人共同管理。如发现有损坏、破坏和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以便立即进行维修或置换,不能让安全隐患过夜。

2、学校每学期都要对活动使用频繁的设施(如球架、单双杠、肋木、滑梯、攀爬架、浪桥、秋千等)进行检查维护;每一学年要对学校所有体育场地、器材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维护、检修和保养以保证师生生命和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体育室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学校有关体育器材室的工作计划,负责体育器材室的全面管理工作,对所管的全部财产有负直接责任。

2、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了解各类体育器材的规格、构造和用途,并掌握其性能、原理、使用与维修知识。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认真做好体育器材的维护、保养及一般修理工作,使体育器材始终处于完好状态,确保体育教学的正常开展和课外训练活动的正常进行。

3、采购和领取上级配发的体育器材设备,认真做好器材入库、清点检验、登记造册等工作,做到帐物相符。每学期应全面清查核对一次,并征求任课教师和学校领导的意见,做好下学期的申购计划。

4、严格遵守和执行体育器材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掌握保管器材设备的技术要求,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做好体育器材室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易损、易丢和危险器材的管理,确保器材设备和人身安全。

5、做好体育器材的发放工作,收回器材时,应清点数量,检查有无损坏,如有损坏、丢失,要查明原因,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体育室管理制度

为管理好本校的体育用品,让这些用品发挥更大的作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增强体质,更好地为广大同学服务,制定此管理办法:

1、根据教学安排,及时作好准备工作。师生借用,做好借用记录。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器材及设备,保证教学正常进行。体育器材及设备入库,凭单据及时登记,做好帐册管理,每学期期末全面清查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2、学生到体育保管室借用器材,一律凭学生证借用,用后即归还。使用登记时所用有效证件暂押方可借出,不允许使用其他同学的证件办理;借用完毕后,由本人将借用物品送回本办公室并取回所暂押证件。

3、体育器材为学校公共财产,只限本学校学生借用,借用者要对所借用物品爱护好,人为损坏或遗失要按价酌情赔偿。

4、各类体育器材必须当天借,当天还。周五借用的器材可在下周一上午归还。要爱护器材,如有损坏或丢失要照价赔偿。

5、体育课、运动训练等出借器材,原则上由任课教师、体育委员填写借物登记表借用,用后即还,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6、体育器材借用时间除体育课外,一般为每天第八节课外活动时间。节假日借用器材,需提前一天办理,节、假日停止后立即归还。

7、训练运动专用田径跑鞋由教练员统一借用;比赛服装由教练员在赛前统一借用,赛后一周内交还。训练服、比赛服必须清洗干净后归还,若有遗失,按单价的三至五倍赔偿。保管员应对服装经常整理、晾晒。日常管理中,作好防潮、防霉工作。

8、做到定期保养、及时维修。如有损坏,应及时填写“体育器材及设备损坏报告单”,按有关规定报损。保持常用器材、设备完好无损。

9、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下班前关闭水、电、总开关和门窗。

10、器材检查:认真管理好器材,做到每天一小查(当天器材点数归类),一周一大查(清点与整理),每月一次整理,修补并配齐器材,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体育室管理制度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体育器材购置登记,器材分类摆放整齐。

三、上课前或体育队训练前,要预先取出使用的体育器材,下课或训练完毕,要检查收齐体育器材放回原处。

四、使用过程如有器材被损坏或遗失,要告诉学校主管领导和填好遗失登记。

五、体育器材外借,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借出,如借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六、上课后或训练完毕,要搞好室内整洁,检查器材放置,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扣学期贡献奖或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体育室管理制度

一、建立器材管理明细帐,做好帐物相符。

二、根据器材的性能、形状分类存放、摆放整齐。

三、注意器材室的通风及防火。

四、定期检查物品,对易耗品及时办理注销、报修手续。对丢失物品及时登记、报告工作。

一、体育课上借用器材需由任课教师签字,注明器材使用名称,时间,数量,

二、课外活动学生借用器材要有记载,归还时要检查数量和有无损坏。

三、学校运动队借用器材要有记载,如有损坏或丢失,根据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或进行赔偿,并有记录。

四、对学校教工借用器材,要履行登记手续,归还时要予以注销。

一、教育学生爱护体育器材、设备。对体育器材使用不合理,体育器材造成损坏者,要进行批评教育。对有意破坏者,要根据损坏程度进行赔偿。

二、借用体育器材丢失或损坏者,酌其程度予以一次性赔偿。

三、外借的体育器材丢失或损坏应照价赔偿,并进行登记加以说明。

体育室管理制度

一、体育室由上体育教师负责管理(组长负责)。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体育器材购置登记。器材分类摆放整齐。

三、上课前或体育队训练前,要预先取出使用的体育器材,下课或训练完毕,要检查收齐体育器材放回原处。

四、使用过程如有器材被损坏或遗失,要告诉学校主管领导和填好报失登记。

五、体育器材外借,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借出,如借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六、上课后或训练完毕,要搞好室内整洁,检查器材放置,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学校将追究其事故责任。

七、合理使用器材,延长使用时期,发挥使用效率,做到物尽其用,用尽其能。

八、师生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活动,其它时间一律不准开放。

九、各班要加强学生思想教育,爱护学校的各种体育器材、人人爱护。

体育室管理制度

1、入室必须按管理员要求换好运动鞋,否则管理员有权拒绝任何人在室内活动。

2、活动课课前教师要认真检查器材,发现问题及时与管理员汇报。

3、活动课必须按要求进行活动,并注意师生安全。

4、活动课后老师要组织学生搞好卫生,关好门窗和电源,管理员检查合格,经允许后方可离开。

5、室内器材一律不准外借,特殊情况经校长批准。

6、本校师生借用器材,管理员要认真填好借用记录。

7、任何人不准带外来人员在体育室内活动。

8、任何人不准在室内吸烟。

9、爱护室内的设施和各种器材,如有丢失或损坏按价赔偿,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0、室内要保持卫生清洁,器材摆放整齐规矩。

11、体育室是专室专用,如有特殊用场需经校长批准。

12、师生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活动,其他时间一律不准开放。

13、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体育室管理制度

1、借还时必须由教师或指定人员(每班长期指定二人负责)进行,非指定人员不得进入器材室。

2、借、还时必须登记,并且由管理人员认可后方可离开。

3、为保证活动时间,器材的借、还必须在课前课后进行,不在该课中进行,否则不予办理。

4、器材归还时要整理好,并且摆放整齐。

1、器材必须正确使用。

2、正常老化无须赔偿,遗失或非正常损坏照价赔偿。

3、个从借的由个人负责赔偿,集体借由集体处理赔偿。

1、建立体育器材帐册,详细登记每件器材。

2、器材存放做到条理化、系统化,以方便使用和管理。

3、及时补充器材,并为学校购买新器材做好参谋工作。

4、经常保养器材,搞好器材室卫生工作。

5、置办常用的维修工具、材料,做好简易的维修。

体育馆管理制度

1、体育馆是学校体育教学、训练、竞赛、大型集会、文艺演出等活动的主要场所。馆内活动由总务处统筹安排,未经批准,外来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入馆内活动。

2、教师带学生到体育馆开展各项活动,必须认真做好组织工作,教育学生爱护场地,听从管理员的安排。

3、校内各部门使用体育馆,应提前三天到总务处办理申请使用手续,友好单位租借体育馆,应提前一周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在办妥租借手续和交齐租场费用后,由总务处协调安排。

4、进馆前应在隔沙板和地毯上把泥沙擦拭干净,雨具应放在入口处。严禁穿足球鞋、钉鞋等易坏场馆地板的鞋进入体育馆,进馆进行活动的人员请穿平底胶质运动鞋。

5、在馆内活动,应注意安全。严禁在馆内点火、吸烟;严禁擅自开关馆内电闸;严禁在馆内通道打闹。

6、未经管理员批准,不得擅自移动馆内器材和设备的位置;不得挪用馆内设备及其它公物。

7、在馆内不得有随地吐痰、吃零食、嚼香口胶、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8、严禁涂画、污染馆内墙壁、门窗和各种器材,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恶意损坏加倍赔偿。

9、进馆人员在管理员宣布清场后,必须迅速离场,违者取消用馆资格。

体育室管理制度

1、体育器材是学校进行体育教学,开展体育活动和比赛的必要设备,学校必须建立岗位责任制,由分管校长负责,体育组长管理。

2、所有体育器材应按教学仪器管理规范要求分类登记入帐,做好规范的明细帐和总帐,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3、室内体育器材要分类上架存放,存放环境有防潮措施,保持干燥通风。室外固定器材要注意日常保养维护,经常检查易松动和易损坏件,如发现损坏应及时修复,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师生使用体育器材,必须遵守学校的借用制度,体育教师因教学工作需要借出长期使用的器材,应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并负责妥善保管,每次借用时间为一学期,如需继续借用,必须重新办理借用手续。

5、学校体育器材专供师生教学使用,未经校级领导批准,不准借给私人或外单位使用,特殊情况需经校长批准。

6、教师在上体育课使用的器材,必须如数收回保持干净摆放整齐,正常使用出现的损坏,要及时填写报损单,经校长签字后才能销帐,人为损坏、丢失的按原价赔偿。

7.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离开时切断电源,关闭好门窗,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体育室管理制度

一、体育器材室由专职体育课教师负责管理。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体育器材购置登记。器材分类摆放整齐。

三、上课前或体育队训练前,要预先取出使用的体育器材,下课或训练完毕,要检查收齐体育器材放回原处。

四、使用过程如有器材被损坏或遗失,要告诉学校主管领导和填好批失登记。

五、体育器材外借,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借出,如借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六、上课后或训练完毕,要搞好室内整洁,检查器材放置,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或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体育馆管理制度

一、保持体育场馆内卫生,严禁在场地内吸烟、吐痰、吃带有皮核的食物和口香糖,严禁乱扔废弃物;禁止在墙面、地面刻画、涂写。

二、禁止携带禽畜、易燃、易爆及油质物品进入场地。

三、禁止嬉戏、打架斗殴。

四、爱护体育场馆各种设备、设施和器材,使用器材时要按操作规程进行,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挪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五、在活动时须按各运动项目要求着装;室内体育馆严禁穿皮鞋、高跟鞋、钉鞋等进入场地。

六、未经许可,不得在体育场馆内外悬挂、张贴宣传品,摆放及发放商业产品。

七、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八、使用单位、部门和个人在使用体育场馆的过程中,都要保证场馆安全、保持环境卫生和维护活动秩序。

九、使用单位或部门应对参与人员进行爱护场馆设备设施的公德教育与安全教育,积极配合场馆管理人员的工作,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体育场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创造良好的体育场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运动场等各场馆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

(二)水质;。

(三)采光、照明;。

(四)噪音;。

(五)器材和卫生设施。

第三条、建立卫生管理网络,配备管理人员,严格贯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

第四条、体育组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对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五条、学校应当负责体育场地的.卫生管理,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对体育场地负责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六条、学校教职工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教育工作。患有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等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教学工作。

第七条、教职工每年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体育场相关人员未经过体检和未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不得上岗工作。

第八条、建立卫生宣传制度、加强卫生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和法制观念。

第九条、建立公用物品的消毒、换洗制度。公用物品的消毒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实行消毒,消毒换洗台帐齐全。

第十条、建立学校体育场馆危害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按照要求及时向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体育室管理制度

1、健全体育器材、物品登记造册,存放、管理使用的制度。

2、做到安全使用体育器材。每学期要进行一、两次清点损坏的器材和修补器材。

3、体育器材及场地设施器械,任何人不得随意损坏。违者,一经发现,追究赔偿责任。

4、未经体育室管理人员的同意,不准任何人进入室内拿玩体育器材。

5、教学班所用教学器材,由体育干部协同体育教师在体育室领取。课后,立即送回体育室。

6、各班级活动课,借用体育器材,由班主任或班干部到体育室领取,课后,立即送回体育室。

7、个人借用体育器材,经同意,办理借物的手续后才借给,须按时送还。

8、不是活动课时间,一律不借出体育器材。任何人不得将器材带离学校,违反必究。

9、体育器材是学校体育教学、训练的工具。人人要爱护。希全体师生遵守本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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