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卫片执法工作方案(实用16篇)

时间:2023-11-23 14:04:31 作者:文轩 最新卫片执法工作方案(实用16篇)

工作方案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明确工作目标、确定工作步骤和分工,并制定相应的时间表和资源安排。以下是一些实际应用的工作方案样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县年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最终

为扎实推进我县第x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确保我县在第x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零约谈、零问责”,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和依据。

(一)工作任务。通过开展第x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掌握各乡镇、开发区违法用地状况,逐宗查清图斑用地时间、面积、用途等真实情况,查清征地、供地等批准情况,查清实地伪变化的现状及原因,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各地加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确保在省市规定的时间内完成x次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任务,在三县率先完成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确保“零约谈、零问责”。

(二)工作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xx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xxxx〕xx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xxxx〕xx号,以下简称《规范》),《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xx年度全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秘〔xxxx〕xx号),《关于开展第x次“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的函》(合国土资函〔xxxx〕xxx号)。

二、工作安排。

在摸清图斑真实情况的前提下,以各乡镇、开发区为主,县国土资源局给予业务支持和协助,抓紧时间整改违法用地。对已批未供的土地,确保在xx日内供地;可按政策办理临时用地的,确保在x日内处置结束;可按政策办理集体建设用地手续的,确保xx日内办结;已上报省厅会签的,争取在xx日内催批下来;须拆除的,在逐宗审查是否有其他方式整改的基础上,统一拆除的执法形式和手段须,坚决予以拆除。对所有纳入整改的图斑,除须报省市报批的,其他图斑必须在x月底前整改到位,凡是在x月底前不能获得合法用地批文的,应全部予以拆除复垦复绿到位。对部分面积较大,涉及民生工程或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如确实无法拆除,报市政府同意,列入违法用地,依法立案查处,力争在国土资源部验收前完善用地手续。在x月xx日前,完成所有图斑的县级验收工作,做好迎接上级督察验收的准备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县长的x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发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第x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各乡镇、开发区要相应成立领导组织和工作组,建立乡镇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实责、工作人员负责问题的发现和整改的责任体系。

(二)强化部门配合。县国土资源局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助督促各地按时保质整改到位。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作和配合,开辟绿色通道,共同推进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涉及规划、立项、环保等相关报件的,相关单位的要在x日内办结;涉及因乡镇原因造成出让金没有征缴到位的,县财政局要督促乡镇征缴到位;涉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移交没收的地上新建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财政部门应及时予以接收并依法处置;涉及拆除地上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依法及时予以拆除;涉及责任人处理的,监察、公安等部门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涉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由县政府法制办要及时协调法院执行到位。

(三)确保整改质量。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卫片执法检查质量,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类数据真实准确、督查验收不走过场。在督查、验收程序上实行乡镇区申报、国土资源部门组织验收、相关责任人签字制度。对于虚报瞒报数据、伪造审批文件或用地现场等弄虚作假行为,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各乡镇区可通过举报电话和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接受群众举报,同时与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用地计划指标及巡查台账等进行相互验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严肃查处问责。县国土资源局对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府汇报,核实一宗,整改查处一宗,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原则,由监察部门提出处理建议。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凡是未依法查处到位的,一律不得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各乡镇、开发区要将已整改和未整改的宗地的情况、相关表格及电子数据于每天下午下班前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分乡镇、分宗地汇总后,于每周五下午报县政府。

【国土方案】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方案

2015。

对违法用地严格按照三个

“凡是”实施拆除,即凡是既不符合规划又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一律拆除,凡是占用基本农田的一律拆除,凡是不接受处罚的一律拆除。为确保拆除工作快速推进,涉县局将机关全体人员划分为七个违法占地拆除工作小组随时待命,局领导班子和各基层国所人员全部到拆除现场实施拆除,上下齐心,全力奋战,确保拆除到位复耕到位。

对既符合规划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加大进市跑厅力度,抓紧办理违法查处、调规、占补平衡、组卷报批等手续,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将手续补办到位。对工程项目建设需临时占用的土地和用于农业生产的建设用地,安排专人逐地块组织核实,对符合临时用地和设施农用地手续的,按规定程序,尽快完善用地手续。

总之,全县国土系统将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当成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以消除违法状态为最终目标,全力以赴,排除万难,调动各方积极性,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打赢这场卫片执法检查整改攻坚战。

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规范、指导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继续坚持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总体工作方式方法不变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国土资源管理遥感监测全国“一张图”和“批、供、用、补、查”用地管理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综合信息监管平台的作用,突出重点,做好衔接,合理设臵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检查对象。

三、工作步骤。

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在地方上报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后,部应用“批、供、用、补、查”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将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图斑与批准的建设用地项目进行套合分析后得到的图斑,并与土地变更调查中的“本年未批先建”图斑叠加在最新卫星遥感影像上,剔除遥感影像未反映的图斑后,标识出疑似违法用地图斑,形成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下发各地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

2.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制作完成土地利用遥感正射影像图后,由中国地质调查局通过内业判图、野外验证等,提取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形成2011年度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下发各地开展矿产卫片执法检查。

(三)各地开展核查。

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省(区、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指导和检查,通过编发简报、周报等方式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好做法、好经验,同时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答疑、解决。要根据本省(区、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对所辖各市、县全面开展督查和验收工作,加强对地方上报成果的审核把关。

(四)各地初报数据,部组织审核。

1.填报单元。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填报、统计、排序的县级行政单元与土地变更调查县级行政单元一致,并将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中予以设定。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发生调整的,按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有关要求进行调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上线应用后,任何地方不得再提出调整要求。

2.数据审核。各地核查结束后,通过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部初报数据。部利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将有关审批信息与各地上报数据中的相关信息进行套合分析,核验地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整改纠正,其中涉及土地卫片检查的,抄送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五)部组织开展督查。

部机关有关司局及部有关直属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结合部对各地初报数据审核时发现的问题,采取实地抽查等方式,对重点地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督查,督促整改,并将相关督查结果抄送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六)各省(区、市)上报数据成果。

各地根据部督查和审核意见整改纠正后,逐级上报数据成果。各省(区、市)在完成省级验收,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相关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提交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向部报送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

(七)部组织开展验收。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组织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根据部制定的验收标准开展验收工作,重点检查部对各地初报数据审核以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已经纠正。未纠正到位和未达到验收标准的,不得通过验收。验收通过后,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部报送最终数据成果。

部机关有关司局及部有关直属单位组成验收组,根据部制定的验收标准开展验收工作。验收时重点检查部对各地初报数据审核以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纠正。

(八)各省(区、市)上报工作情况报告。

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均通过验收后15日内,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向部报送最终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附表。

(九)部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工作。部根据各地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和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进行分类排序,确定警示约谈、启动责任追究对象,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工作。

四、工作分工。

(一)部、省分工。

部统一部署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查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对所辖各市、县进行培训、指导、督查和验收,并按要求及时审核和报送有关数据。

(二)部有关单位的分工。

执法监察局负责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地籍管理司负责提供土地变更调查相关数据成果。信息中心负责利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进行套合分析工作,对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和维护。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负责利用土地变更调查及相关工作成果,组织制作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

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利用2011年度全国土地利用遥感正射影像图,以及对部分全国规划矿区、重点矿区、重点矿种遥感监测成果提取矿产疑似违法图斑,进行野外验证,组织制作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负责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部级验收,检查、督促各省(区、市)对部数据审核以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纠正。组织对违法用地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警示约谈工作。

(三)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各业务部门的分工。地籍管理业务部门负责提供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建设用地变化调查结果;配合执法监察部门对疑似违法用地图斑进行核查,提供相关资料,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权属及地类情况”栏目,并对土地使用权证等权属证明文件进行认定。

耕地保护、土地利用业务部门对疑似违法用地图斑的农用地转用、先行用地、紧急用地手续办理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用地手续办理情况”栏目。

规划业务部门对疑似违法图斑是否符合规划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关资料,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规划情况”栏目的内容。

矿产勘查、开发、储量管理业务部门对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矿业权审批以及是否非法勘查、开采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审批情况”栏目的内容。

执法监察业务部门负责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查清违法事实,认定违法性质,明确责任主体,提出处理意见,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违法情况”栏目以及《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的内容。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所属的规划院、地调院、测绘院、信息中心等单位,要积极配合,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五、政策界限。

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与土地变更调查相衔接,疑似违法图斑全国检查(监测)时段统一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2.消除违法状态地块。

2012年6月30日前,违法用地已经整改查处,依法对人、对事作出处理并且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或已经拆除复耕到位,消除违法状态,所涉及的耕地面积,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拆除复耕到位情况,由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认定,出具证明文件,并与拆除前和拆除复耕后的实地照片一并纸质归档备查。

3.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政策和目标要求落地,增加土地有效供应,保障民生,在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尚未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4.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用地。

据市、县政府在用地监管和报批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作为情节区别对待。同时,要根据个案情况,依法追究违法用地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5.违法用地符合规划认定。

各地在认定违法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具体实施行政处罚时,要考虑规划修编因素,做好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批准的,以新规划为依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尚未批准,省、市(地)级规划大纲已审核通过,建设项目已纳入大纲的,以审核通过的规划大纲为依据。除以上两种情况外,以违法用地发生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

6.试点地区有关用地适用试点政策。对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和矿业用地试点等试点地区,在判定试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性时,按相应的试点政策判定,在《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用地手续栏目中填报有关批准手续,同时在试点类型栏目中标注相应试点类型和批准试点的文件号。

7.取消实地伪变化填报选项。

实地伪变化填报选项。

(二)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有关政策。1.合法、违法、伪变化图斑的判定标准。

合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是指矿业权人持有合法有效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并在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权限范围内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合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合法图斑。对于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矿业权人依法办理延续登记且登记机关受理的,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合法图斑。

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是指未取得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擅自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违法图斑。

伪变化图斑是指图斑中心点坐标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在2011年期间,未发生过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活动。

2.违法勘查开采行为的处理方式。

对于违法勘查开采行为,采取立案、非立案处理、不处理等三种处理方式。符合立案条件的,必须立案处理;通过政府组织、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对违法勘查开采行为进行综合整治的,为非立案处理;不处理是指对于历史遗留的开采痕迹,停采多年已经自然恢复,无需处理。非立案处理、不处理必须说明情况并附相关材料。

六、成果上报。

(一)纸质报送内容。

1.《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2.《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

3.《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4.《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分类统计汇总表》。5.《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

6.《矿产卫片图斑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7.《军用土地登记表》(以机要件单独上报)。

(二)填报要求。

各地必须使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通过网络填报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各类数据。纸质文件须由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由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后,逐级上报。

8月15日前,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完成验收,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向各相关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报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向部报送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

9月15日前,完成部级验收后,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

督察局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部报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最终数据成果。数据通过部级验收正式上报后,不得修改。

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通过部级验收后15日内,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向部报送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附表。附表内容必须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中报部的最终数据汇总结果保持一致。

报部的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附表须同时以纸质和电子文件形式上报(纸质报告及相关附表一式三份,电子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部执法监察局邮箱)。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部联系。属于土地变更调查方面的,与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和部地籍管理司联系,联系人:李万东、牛新萍,电话:(010)66562971、66558217;属于矿产资源遥感监测工作方面的,与中国地质调查局联系,联系人:杨金中,电话:(010)62060309;属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使用方面的,与部信息中心联系,联系人:李磊,电话:(010)66558656;其他方面的问题,与部执法监察局联系,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联系人:宾洪超、闫振标,电话:(010)66558332;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联系人:潘辉,电话:(010)66558327。

部执法监察局邮箱:zfjzdc@。

4.《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5.《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

6.《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

11.《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12.《军用土地登记表》。

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应用遥感技术开展执法检查在发现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上的重要作用,重心下移,部门联动,以各县(市、区)政府为主体,认真开展“百日行动”,搞好土地监管,维护土地市场秩序,确保各地违法占用耕地的比例不超标,避免出现土地问责局面,为实现“保增长保红线”目标和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做出贡献。

二、总体要求。

这次全市“百日行动”,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全力以赴做好土地执法各项工作,以前一阶段全市卫片执法检查初步核查的资料、数据为基础,包括卫片之外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摸清底数,分门别类,明确重点,采取措施,依法严肃处理到位,维护法律的尊严,进一步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主要任务。

完成全市11月至3月卫片监测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新增建设用地中违法违规用地,以及卫片未监测到3月至7月新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的查处和整改工作。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市政府成立土地执法检查“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市长同志任组长,副市长同志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各县(市、区)长、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市国土局、监察局、法院、公安局等部门一把手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局局长兼任。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和督导各地国土部门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和各类违法违规用地查处;在市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对各地的违法用地的整改工作进行督导。

市法院:负责督促法院系统受理当地国土部门对违法用地案件的强制执行申请,督导基层法院实施对土地违法案件的强制执行。

市监察局:负责督导本系统对卫片执法检查中违法违规用地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责任追究。

市公安局:负责督导本系统对符合追究刑事责任的当事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指导县级公安部门配合本地法院实施违法用地强制执行。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也要按照市政府的总体部署,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加强督导,确保实效。

五、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全市卫片执法检查“百日行动”从8月1日开始,11月18日结束,为期100天。

分四个阶段进行:

自查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各县(市、区)、开发区按照“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卫片检查的违法用地数据,以及各地自行发现的卫片之外的违法用地进行再核对、再确认,包括清理统计违法用地的宗数、面积、违法建筑面积等,为整改工作清理出准确的数据。

整改阶段(8月11日至10月5日):各县(市、区)、开发区根据自查阶段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情况,依法履行法律查处程序,并依法处置到位。

督查阶段(10月6日至11月1日):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地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导,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到位。

验收阶段(11月2日至11月18日):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派出4个验收工作组,分别深入到各县(市、区),对各地的百日行动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是扎实开展检查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把百日行动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抓实抓好。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8月5日前报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由国土资源、纪检监察、法院、公安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经费及设备保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积极主动自查自纠和整改。对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问题要及时主动地进行自查自纠,积极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切实做到边检查、边查处、边整改。10月31日前全部处罚处理到位,特别是1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要坚决处置到位。市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根据自查和整改情况,决定采取必要的督促整改措施,对部分土地违法问题严重的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是切实加强卫片执法的培训和指导。卫片执法检查将逐步进入常态化并十分严格。按照国家、省的要求部署,须使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中的卫片检查子系统进行有关数据汇总和成果上报,市国土资源局要加强业务指导,适时开展业务培训。

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对象、内容和依据。

2011年省市下达我县要求进行核查的图斑数据。

(二)检查依据。

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以《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0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为依据。《规范》与《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

二、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动员部署。

(二)数据上报。

2011年11月10日前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向市局报送2011年卫片数据。

(三)组织核查(2011年11月10日-12月30日)对下法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

地块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逐一开展核查。

对“本年未批先建”地块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认真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填写《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中相应栏目。

对“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要根据农用地转用、征收(用)审批和供地手续办理情况,判定用地性质。对其中的合法用地,在《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中选择“合法用地”,填写相应栏目;对其中违法用地,在《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中选择“违法用地”,填写相应栏目。

对核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要依法严格查处。对其其中立案查处的,填写《违法用地行为连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

对“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套合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时使用的勘测定界图(或土地利用现状图)等方法,查清该类地块实际已建设部分所占用的耕地面积,填写《“往年批而未用本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占用耕地面积情况登记表》中的“占用的耕地面积”栏目。

(四)成果上报。

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全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切实加强对上报成果的审核把关,按照市局要求2012年1月份前上报市国土资源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全县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县政府成立以政府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整改实施方案,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要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认真开展核查工作。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对违反党纪政纪的,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对于依法处理到位后的违法用地,要抓紧时间补办用地手续;拆除复耕和补办手续要在6月10日前完成。截止6月10日,对问责比例超过10%的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市政府将实施问责。

(三)确保执法检查工作质量。要建立图斑核查和数据上报层层审核签字制度。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各个表格,填表人必须签名,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各级负责同志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由土地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并对土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县国土资源局要认真开展督查、验收工作,对弄虚作假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单位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县国土资源局联系。

属于土地变更调查方面的,与地籍处联系,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其他问题,与执法大队联系,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

卫片执法检查行动实施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片执法检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以图管地,遏制土地违法行为,按照国家、省卫片执法检查的总体安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卫片执法检查暨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简称百日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应用遥感技术开展执法检查在发现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上的重要作用,重心下移,部门联动,以各县(市、区)政府为主体,认真开展百日行动,搞好土地监管,维护土地市场秩序,确保各地违法占用耕地的比例不超标,避免出现土地问责局面,为实现保增长保红线目标和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做出贡献。

二、总体要求。

这次全市百日行动,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全力以赴做好土地执法各项工作,以前一阶段全市卫片执法检查初步核查的资料、数据为基础,包括卫片之外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摸清底数,分门别类,明确重点,采取措施,依法严肃处理到位,维护法律的尊严,进一步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主要任务。

完成全市11月至3月卫片监测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新增建设用地中违法违规用地,以及卫片未监测到3月至7月新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的查处和整改工作。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市政府成立土地执法检查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市长同志任组长,副市长同志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各县(市、区)长、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市国土局、监察局、法院、公安局等部门一把手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局局长兼任。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和督导各地国土部门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和各类违法违规用地查处;在市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对各地的违法用地的整改工作进行督导。

市法院:负责督促法院系统受理当地国土部门对违法用地案件的强制执行申请,督导基层法院实施对土地违法案件的强制执行。

市监察局:负责督导本系统对卫片执法检查中违法违规用地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责任追究。

市公安局:负责督导本系统对符合追究刑事责任的当事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指导县级公安部门配合本地法院实施违法用地强制执行。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也要按照市政府的总体部署,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加强督导,确保实效。

五、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分四个阶段进行:

自查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各县(市、区)、开发区按照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卫片检查的违法用地数据,以及各地自行发现的卫片之外的违法用地进行再核对、再确认,包括清理统计违法用地的宗数、面积、违法建筑面积等,为整改工作清理出准确的数据。

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

为进一步严格土地管理,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实现我县在第十次卫片执法检查中“零问责”的目标。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34号)精神和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县结合实际,扎实推进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下面,就我县近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2月8日,国土资源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县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了此项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迅速展开,县政府印发了《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监察、国土、城建、财政、公安、法院、检察院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落实了工作责任。各乡镇和县国土局也按照要求,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抽调了人员,集中办公,扎实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县国土局将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有关股室职责,抽调有关人员专门从事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同时,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拨付了60万元的专项工作经费,专项用于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按照市政府、市局统一部署,我县国土局及各乡镇结合卫片监测到的图斑,迅速开展了自查摸底工作。从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影像资料看,我县共涉及54个图斑,面积733亩,通过摸底排查,有7家单位已完善用地审批手续,批准用地面积223.5亩,尚有47宗存在违法违规用地现象,涉及土地面积509.5亩。其中:公益事业、公共设施用地4宗,图斑面积117.3亩,实际占地面积120亩,其中耕地面积117.3亩,占实际占用新增建设用地的16.01%;工业用地1宗,图斑面积8.7亩,实际占地面积8.7亩,占实际占用新增建设用地的'1.19%,;新农村建设、农民建房42宗,图斑面积383.5亩,实际占地282.94亩,其中耕地面积282.94亩,占实际占用新增建设用地的52.32%。

在核实图斑的基础上,经认真分析,我县卫片执法检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企业用地1宗(兴国鞋业),经核实该企业用地时间不在卫片监测时段内;

(二)公益事业、公共设施和新农村建设占用土地面积较大,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改,拆除复绿难度大。

(一)我县还将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对卫片执法检查涉及到的建设项目,每个环节、每个程序进行深入的检查核对,对于查出的违法违规用地,逐项目进行登记造册,研究制订整改方案,列出解决问题的时间表,切实加强督办,切实做到“底数清,定性准,处理到位”,争取一次整改到位,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各项任务。

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

一、制作并发放卫星遥感监测图片数据光盘。

各有关城市的遥感监测成果完成后,由部制作卫星遥感监测图片数据光盘,提供给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制作卫片。

开展执法检查的城市及其市辖区,以最终完成遥感监测成果的城市及其市辖区为准。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各业务机构要按照各自职责合理分工,密切配合。规划部门负责对卫片图斑涉及地块的审批及使用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进行审核;地籍管理部门负责对卫片图斑涉及地块的外业核查和测量结果进行审核;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部门负责对卫片图斑涉及地块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土地供应是否经过依法批准进行审核;执法监察部门负责对新增建设用地的合法性进行整体性审核,对土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

检查的方法、步骤(一)准备工作。

1.准备卫片、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图件、外业记录手簿、变更统计台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文件、基本农田保护区图件、近年用地审批文件、供地有关文件、耕地占补平衡资料、动态巡查台帐、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案卷、近年违法用地举报登记材料以及土地权属、土地详查等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2.准备各种内、外业调查统计表格和外业测量工具。(二)内业。

1.对于部分城市卫片主城区部分没有标注区界的,应首先标注区界,确定变化图斑所在的区(县);核实卫片上的行政区域界线,对误差部分进行修正。

2.将卫片与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图及土地变更调查记录手簿逐个图斑进行比较,将有关内容录入《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并将两者变化不一致的图斑在卫片上标注,同时在《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图斑号前注明。

3.对地块小,在卫片上地形、地物不明显的地区,可依据变化图斑的中心点坐标,将变化不一致的图斑转绘到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上,以便外业调查人员读图。

4.根据调查区域的交通状况及图斑的分布状况,确定外业调查路线,以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确定的路线及分组情况,整理内业填写的《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及相关资料,供外业调查使用。

(三)外业核查测量。1.按照内业确定的调查路线,逐一进行实地核查,将有关内容录入《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

2.实地测量。按《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的测量方法及精度要求,对违法用地进行测量。对其他用地,实地与图斑一致的,以监测面积为准;实地与图斑面积不一致的,可采用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的方法及精度要求,将建设用地补测到土地利用现状图,在详查图上量算面积,并将测量结果录入《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

(四)整理核查结果。

对外业核查结果进行整理,将相关内容录入《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完成有关统计、比较分析。

(五)确定变化图斑的合法性。

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部门、规划部门对实地发生变化的图斑涉及的地块,逐个审核是否经过依法批准,以及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将审核结果录入《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

(六)汇总分析。

整理《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对经实地调查、测量后填写的《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的有关数据进行分类统计汇总,填写《执法检查数据汇总表》、《违法用地数据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表》、《农村建设违法用地分类比例统计表》、《城市建设违法用地分类比例统计表》、《重点工程违法用地分类比例统计表》。在对土地违法行为调查处理的基础上,填写《违法用地调查处理情况汇总表》。根据前述汇。

总结。

果,写出有情况、有实例、有原因分析的汇总分析报告。

(七)督查验收。

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逐一对各城市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核查。对外业调查测量结果的抽查不应低于5%;对内业要全面进行检查。在此基础上,部组织有关业务司局和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进行督查和验收。

四、依法处理。

对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分别立案查处。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有案不查的,要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及依法应进行政府问责的,应直接组织调查处理。对违法事实严重、案情复杂,特别是涉及政府违法、查处难度大的土地违法案件,本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难以处理的,应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对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依据《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及时立案,依法处理。对土地违法行为的处理既要对事也要对人,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执法的严肃性。对违反党纪政纪和触犯刑律的,必须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违法当事人的责任。对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移送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协助对责任人的处理。

对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凡是未依法查处到位的,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得组织报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对土地违法行为未依法处理到位即补办建设用地手续的,按非法批地处理。

五、成果上报。

各地要应用部信息中心与部执法监察局联合开发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有关卫片执法检查数据的汇总和上报(最新版《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可在部官方网站下载)。各地必须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检查工作,报送汇总分析报告和有关统计表格。

各地上报的执法检查汇总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执法检查工作的整体介绍,包括组织领导、工作部署和开展情况。二是卫片所反映的新增建设用地整体情况,包括分类数据统计及数据分析。三是新增建设用地审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发生问题的原因及解决措施等。对存在的问题和发生的原因要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各地上报的土地违法行为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执法检查涉及的土地违法案件数据分析及典型案例。数据分析应准确、具体,不仅包括违法用地总面积、违法用地占新增建设用地的宗地比例及面积比例,还应包括各类违法用地的具体数据分析,如未批先用土地,除宗地数及面积数外,还要区分未报即用和边报边用的情况并进行具体分析,即未报即用和边报边用的宗地数、面积数及占未批先用总宗地数及总面积的比例。对调查处理的典型案例,应附具体材料。二是土地违法行为的特点、发生原因。三是土地违法案件的处理情况及具体数据分析,如对土地违法行为发现率、立案率和处理到位率进行比较和分析。

各地在开展卫片执法检查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部联系。有关技术问题,如判读卫片、实地测量等,由部地籍管理司负责答复,联系人:牛新萍、赵伟,电话:010-、;其他问题,由部执法监察局负责答复,联系人:李晓文、唐辰,电话:010-、。

土地卫片执法工作心得体会

土地是国家的重要资源,土地利用管理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了加强对土地利用的监管,我参与了土地卫片执法工作。通过这段时间的实践,我有了一些深刻的体会和心得。

土地卫片工作是指通过航拍技术对土地利用进行监测和执法的一种手段。在这项工作中,我们通过航拍无人机对土地利用进行全面监测,并及时发现违规行为,采取相应的执法措施。这种工作模式的优势在于能够全面覆盖较大范围的土地利用情况,并且具有高效、精确的特点。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面临了一些挑战。首先,航拍技术的运用需要专业的操作和技术支持,我们需要不断学习和熟练掌握相关技能。其次,由于土地的利用范围广泛,我们需要对不同类型的土地进行分类和判断,以便快速准确地发现问题。最后,土地卫片执法工作需要与其他执法部门和相关单位进行有效的协调和配合,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通过参与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我得到了一些宝贵的心得体会。首先,需要持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以满足工作的要求。其次,我们需要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制度和流程,以便更好地组织和管理工作。再次,我们应该注重团队合作,通过相互协作和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最后,我们要保持敏感的触角,时刻关注土地利用中的问题和违规行为,并及时采取行动。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希望能够继续参与土地卫片执法工作,以更好地保护国家的土地资源。我期望能够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积累更多的经验,并将这些经验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同时,我也希望通过更多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人们对土地保护的意识,共同建设美丽的家园。

通过参与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我深刻体会到土地资源的重要性和保护的必要性。同时,我也认识到这项工作虽然有挑战,但它对于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希望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能够共同努力,为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做出更大的贡献。

土地卫片执法工作心得体会

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是保障农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和环境卫生的重要工作。我参与该工作已有几年的时间,深深感受到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通过不断总结和实践,我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希望分享给大家。

第二段:加强基础调查和摸底工作。

开展土地卫片执法工作首先需要进行全面、系统的基础调查和摸底工作。在此过程中,我们需要充分了解当地土地利用现状和卫生环境状况,为后续工作奠定基础。而这一步骤往往被忽视,导致工作无法深入推进。因此,我们要加强对农村地块、农田和居民环境的摸底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记录,为制定相关工作计划提供有力的依据。

第三段:强化宣传和教育工作。

在推进土地卫片执法工作中,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法律法规的知晓和执行是保障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因此,我们要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向农民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农民对土地卫片执法的认识和合作意识。在宣传过程中,我们应该倾听农民的声音,解答他们的疑惑和困惑,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只有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我们才能真正做到土地卫片执法工作与农民的利益和共识相结合。

第四段:加强协调和配合。

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利益相关方。因此,在工作的推进过程中,我们要加强协调和配合,形成合力。首先,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和交流,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并制定配合方案。其次,要加强与农民和土地经营者的沟通联系,尊重他们的合法权益,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后,要与相关地方政府密切配合,借助政府力量和资源,推进卫片执法工作,全面建设美丽乡村。

第五段:加强监督和评估。

为了确保土地卫片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我们要加强监督和评估。监督是对工作进展的监控和检查,评估是对工作效果的客观评估和反馈。我们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明确监督责任和监督要点,并将监督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人员,及时进行整改。评估是对工作效果的检验,我们要建立评估指标和评估体系,全面、客观地评估工作,为后续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

总结:

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只有在加强基础调查和摸底工作、强化宣传和教育工作、加强协调和配合、加强监督和评估的基础上,才能取得实质性的成效。希望通过我的这些心得体会,能够为同行们的工作提供一点借鉴和启发,共同推动土地卫片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按照“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协调配合、及时处理、讲求实效、依法行政”的原则,全面调查核实国土资源部卫星遥感监测图片中涉及的各类用地,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按时完成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任务,进一步巩固深化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增强依法用地管地观念,确保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卫片遥感图斑涉及的地块是否经过依法批准;审批和使用土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经过批准使用的地块是否存在非法批地、骗取批准、未批先用、少批多占和擅自改变用途;是否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批准供地;土地违法行为是否在土地执法动态巡查中已经发现;土地违法案件是否已经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处理是否已经到位;对土地违法违规严重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否依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进行问责。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至3月25日)。县政府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形势,统一思想认识,研究部署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任务措施,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机构,成立工作队伍。

(二)核查整改阶段(3月26日至4月5日)。各乡(镇)、县国土局要按照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内容和范围,对辖区内卫星遥感图斑涉及用地逐宗进行实地调查,掌握每宗违法用地的位置、面积、地类,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情况。对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和乱圈滥占等违法建筑实施,以减少和降低土地违法面积和比例;对养殖等农业结构调整项目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完善备案手续。

(三)依法处理阶段(4月6日至4月30日)。坚持边检查、边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要依据《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及时予以立案,依法严肃查处。对在未报即用土地违法违规专项清理中已经查处的违法违规用地,抓好后续工作。对人、对事依法处理到位,并按要求将卫片图斑所涉及的各类用地材料装订成卷。

(四)总结验收阶段(5月1日至5月26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结束后,县国土资源局要向县政府写出专题工作汇报。市政府将对各县(市、区)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20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国土资源部推进“以图管地”的重要方式,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和调控政策,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重要举措。此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国土资源部将根据《违反土地管理行为处分办法》实行土地问责。因此,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大局意识,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局出发,扎实、有效、高标准地开展好土地卫片土地执法检查,确保这次执法检查取得实效,顺利通过上级验收。

(二)明确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把这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执法检查全面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成立工作组深入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督导,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协作,切实形成联合执法机制。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涉及到土地管理和利用的各个方面,关系到全县经济发展的全局。监察、国土、法院、检察院、发改、公安、财政、城建、林业、农业等部门密切配合的联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联合办案优势。对国土部门移交的违法案件,须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监察部门要及时处理到位;须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检察机关要及时立案批捕;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院要及时受理执行;对养殖等农业结构调整项目需要完善手续的,农业、畜牧、国土部门要及时依法办理,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为规范、指导开展2011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2011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继续坚持2010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总体工作方式方法不变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国土资源管理遥感监测全国“一张图”和“批、供、用、补、查”用地管理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综合信息监管平台的作用,突出重点,做好衔接,合理设臵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检查对象。

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对象是部下发的2011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

三、工作步骤。

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在地方上报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后,部应用“批、供、用、补、查”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将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图斑与批准的建设用地项目进行套合分析后得到的图斑,并与土地变更调查中的“本年未批先建”图斑叠加在最新卫星遥感影像上,剔除遥感影像未反映的图斑后,标识出疑似违法用地图斑,形成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下发各地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

2.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制作完成土地利用遥感正射影像图后,由中国地质调查局通过内业判图、野外验证等,提取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形成2011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下发各地开展矿产卫片执法检查。

(三)各地开展核查。

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省(区、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指导和检查,通过编发简报、周报等方式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好做法、好经验,同时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答疑、解决。要根据本省(区、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对所辖各市、县全面开展督查和验收工作,加强对地方上报成果的审核把关。

(四)各地初报数据,部组织审核。

1.填报单元。2011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填报、统计、排序的县级行政单元与土地变更调查县级行政单元一致,并将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中予以设定。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发生调整的,按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有关要求进行调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上线应用后,任何地方不得再提出调整要求。

2.数据审核。各地核查结束后,通过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部初报数据。部利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将有关审批信息与各地上报数据中的相关信息进行套合分析,核验地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整改纠正,其中涉及土地卫片检查的,抄送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五)部组织开展督查。

部机关有关司局及部有关直属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结合部对各地初报数据审核时发现的问题,采取实地抽查等方式,对重点地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督查,督促整改,并将相关督查结果抄送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六)各省(区、市)上报数据成果。

各地根据部督查和审核意见整改纠正后,逐级上报数据成果。各省(区、市)在完成省级验收,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相关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提交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向部报送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

(七)部组织开展验收。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组织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根据部制定的验收标准开展验收工作,重点检查部对各地初报数据审核以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已经纠正。未纠正到位和未达到验收标准的,不得通过验收。验收通过后,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部报送最终数据成果。

部机关有关司局及部有关直属单位组成验收组,根据部制定的验收标准开展验收工作。验收时重点检查部对各地初报数据审核以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纠正。

(八)各省(区、市)上报工作情况报告。

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均通过验收后15日内,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向部报送最终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附表。

(九)部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工作。部根据各地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和2011土地变更调查结果,进行分类排序,确定警示约谈、启动责任追究对象,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工作。

部根据各地2011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结果,进行分类排序,确定警示约谈对象,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工作。

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际,确定本辖区警示约谈对象,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工作。

四、工作分工。

(一)部、省分工。

部统一部署2011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查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对所辖各市、县进行培训、指导、督查和验收,并按要求及时审核和报送有关数据。

(二)部有关单位的分工。

执法监察局负责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地籍管理司负责提供土地变更调查相关数据成果。信息中心负责利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进行套合分析工作,对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和维护。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负责利用土地变更调查及相关工作成果,组织制作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

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利用2011全国土地利用遥感正射影像图,以及对部分全国规划矿区、重点矿区、重点矿种遥感监测成果提取矿产疑似违法图斑,进行野外验证,组织制作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负责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部级验收,检查、督促各省(区、市)对部数据审核以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纠正。组织对违法用地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警示约谈工作。

(三)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各业务部门的分工。地籍管理业务部门负责提供2011土地变更调查中建设用地变化调查结果;配合执法监察部门对疑似违法用地图斑进行核查,提供相关资料,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权属及地类情况”栏目,并对土地使用权证等权属证明文件进行认定。

耕地保护、土地利用业务部门对疑似违法用地图斑的农用地转用、先行用地、紧急用地手续办理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用地手续办理情况”栏目。

规划业务部门对疑似违法图斑是否符合规划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关资料,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规划情况”栏目的内容。

矿产勘查、开发、储量管理业务部门对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矿业权审批以及是否非法勘查、开采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审批情况”栏目的内容。

执法监察业务部门负责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查清违法事实,认定违法性质,明确责任主体,提出处理意见,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违法情况”栏目以及《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的内容。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所属的规划院、地调院、测绘院、信息中心等单位,要积极配合,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五、政策界限。

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与土地变更调查相衔接,疑似违法图斑全国检查(监测)时段统一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2.消除违法状态地块。

2012年6月30日前,违法用地已经整改查处,依法对人、对事作出处理并且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或已经拆除复耕到位,消除违法状态,所涉及的耕地面积,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拆除复耕到位情况,由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认定,出具证明文件,并与拆除前和拆除复耕后的实地照片一并纸质归档备查。

3.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政策和目标要求落地,增加土地有效供应,保障民生,在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尚未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4.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用地。

据市、县政府在用地监管和报批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作为情节区别对待。同时,要根据个案情况,依法追究违法用地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5.违法用地符合规划认定。

各地在认定违法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具体实施行政处罚时,要考虑规划修编因素,做好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批准的,以新规划为依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尚未批准,省、市(地)级规划大纲已审核通过,建设项目已纳入大纲的,以审核通过的规划大纲为依据。除以上两种情况外,以违法用地发生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

6.试点地区有关用地适用试点政策。对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和矿业用地试点等试点地区,在判定试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性时,按相应的试点政策判定,在《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用地手续栏目中填报有关批准手续,同时在试点类型栏目中标注相应试点类型和批准试点的文件号。

7.取消实地伪变化填报选项。

实地伪变化填报选项。

(二)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有关政策。1.合法、违法、伪变化图斑的判定标准。

合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是指矿业权人持有合法有效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并在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权限范围内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合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合法图斑。对于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矿业权人依法办理延续登记且登记机关受理的,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合法图斑。

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是指未取得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擅自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违法图斑。

伪变化图斑是指图斑中心点坐标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在2011年期间,未发生过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活动。

2.违法勘查开采行为的处理方式。

对于违法勘查开采行为,采取立案、非立案处理、不处理等三种处理方式。符合立案条件的,必须立案处理;通过政府组织、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对违法勘查开采行为进行综合整治的,为非立案处理;不处理是指对于历史遗留的开采痕迹,停采多年已经自然恢复,无需处理。非立案处理、不处理必须说明情况并附相关材料。

六、成果上报。

(一)纸质报送内容。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部的2011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成果包括工作情况报告及以下附表。

1.《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2.《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

3.《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4.《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分类统计汇总表》。5.《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

6.《矿产卫片图斑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7.《军用土地登记表》(以机要件单独上报)。

(二)填报要求。

各地必须使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通过网络填报2011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各类数据。纸质文件须由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由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后,逐级上报。

8月15日前,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完成验收,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向各相关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报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向部报送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

9月15日前,完成部级验收后,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

督察局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部报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最终数据成果。数据通过部级验收正式上报后,不得修改。

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通过部级验收后15日内,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向部报送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附表。附表内容必须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中报部的最终数据汇总结果保持一致。

报部的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附表须同时以纸质和电子文件形式上报(纸质报告及相关附表一式三份,电子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部执法监察局邮箱)。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部联系。属于土地变更调查方面的,与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和部地籍管理司联系,联系人:李万东、牛新萍,电话:(010)66562971、66558217;属于矿产资源遥感监测工作方面的,与中国地质调查局联系,联系人:杨金中,电话:(010)62060309;属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使用方面的,与部信息中心联系,联系人:李磊,电话:(010)66558656;其他方面的问题,与部执法监察局联系,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联系人:宾洪超、闫振标,电话:(010)66558332;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联系人:潘辉,电话:(010)66558327。

部执法监察局邮箱:zfjzdc@。

4.《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5.《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

6.《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

11.《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12.《军用土地登记表》。

卫片执法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进依法依规管地用地,根据省、市府部署安排,经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现就做好我县20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各镇(处)各有关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府的要求上来,充分认清当前全县土地管理形势和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20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全面查清,严肃整改,坚决纠正违法用地行为,坚决遏制违法用地势头,确保我县20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零问责”。

县府已成立以县长张万双同志任组长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按照要求,20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已制定,各镇(处)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按上级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共同完成好20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任务。

20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形势紧、任务重,各镇(处)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核查和整改工作,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认真进行整改。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对违^v^纪纪的,坚决处理到位;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应拆除的违法用地,坚决拆除复耕;对符合办理用地条件的违法用地,依法处理到位后,6月20日前相关部门要给予补办用地手续,争取最大限度消除违法用地状态,降低违法用地比例。

建立卫片图斑核查和数据上报审核制度。20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相关表格数据,相关负责同志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按上级部门规定和要求及时完成数据报送,对影响工作进度而给予我县通报批评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土地卫片执法工作心得体会

土地卫片执法工作即对农田、果园、林地、草地等土地资源的巡查和管理工作。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问题日益凸显。为了提高农田的保护意识和推动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成为一项必不可少的任务。通过我的参与和实践,我深感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与迫切性。

第二段:工作内容与方法。

土地卫片执法工作主要包括对农田资源的巡查、监督、提醒和管理。在执法工作中,我们通常采取的方法有行政巡查、卫片巡线、现场核查等。行政巡查是指对农田资源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巡查并及时处理。卫片巡线是通过规划路线对农田进行巡查,检查土地使用情况。现场核查则是对涉嫌违规的农田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并及时进行处理。这些工作相互协作,确保了土地资源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

在参与土地卫片执法工作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其重要性与紧迫感。农田资源是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在确保粮食安全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也需要保护农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而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正是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工作,我不仅对土地的保护意识有了深刻的认识,也对如何在实践操作中保障农田资源的合理利用有了更多的体会。

第四段: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

然而,在土地卫片执法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由于工作范围广泛,人力和物力的投入都比较有限,导致难以全面深入地开展工作。其次,由于农村地区人员流动性大,一些违规行为难以及时发现和处理。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该加强组织与协调,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加强人员培训,提升工作水平,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求。

第五段:总结与展望。

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是保护农田资源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实现农田可持续利用的关键环节。通过参与与实践,我深刻体会到其重要性与紧迫感,并且收获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教训。然而,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与合作部门的协作与配合,提高工作效率。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业农村工作的改革,土地卫片执法工作将发挥更大的作用,推动农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为农村建设和农民生活带来更多的福祉。

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大、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和调控的各项政策,按照“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协调配合、及时处理、讲求实效、依法行政”的原则,全面调查核实国土资源部年卫星遥感监测图片中涉及我县辖区内的各类用地,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按时完成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任务,进一步深化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增强依法用地管地观念,确保顺利通过市、厅、部检查验收,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工作任务

通过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掌握我县土地使用情况,发现并查处土地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全县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二)工作依据

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1号)(以下简称《规范》)、《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及《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37号)为工作依据,严格按照《规范》规定及《通知》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内外业核查、整改查处、验收和统计汇总等工作,填报《规范》所列统计表格,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提高检查效果。

(一)检查范围

国土资源部年度卫星遥感监测图片覆盖范围内的我县行政管辖区域,共涉及6个图斑,面积213.2亩。

(二)检查内容

按照《规范》及《通知》要求,内容主要包括卫片图斑所涉及地块的使用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依法办理农地转用、征收和供地审批手续,建设项目用地是否取得先行用地手续,县级以上国土部门是否受理项目用地申报手续,建设项目是否属国家、省级重点项目,土地违法行为是否通过动态巡查已经发现并及时查处等情况进行逐宗核查。

(三)工作分工

全县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牵头安排部署,开展核查,通报工作情况,制定、落实奖惩措施等。县国土资源局按照省、市、县人民政府的安排开展自查和整改查处工作,核查监测图斑,审查用地合法性,依法组织查处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填写相关报表,汇总上报相关数据和情况等。

县监察、人事、发改、法制、公安、法院、检察院、城建、农业、交通、水务、林业、旅游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按照工作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监察、人事部门负责对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发改部门负责提供、审查建设项目审核情况;法制部门负责提供法律支持;公安部门负责及时受理涉嫌犯罪的土地违法案件;建设部门负责提供、审查建设项目规划和建设手续办理情况;农业部门负责提供、审查涉及农业结构调整项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水务部门负责提供、审查河流、湖泊最高水位线范围内建设手续办理情况;交通部门负责提供、审查公路用地范围内建设手续办理情况;林业部门负责提供、审查林地范围内建设手续办理情况;旅游部门负责提供、审查景区管理范围内建设手续办理情况。人民法院应及时受理移送强制执行的土地违法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及时受理涉嫌职务类犯罪的土地违法案件。

(一)部署、培训和自查整改阶段(2月25日—6月10日)

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年3月12日已将卫星遥感监测图斑发放到我县,同时要求于6月10日前完成自查,同步实施查处整改,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汇总报送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督查整改阶段(6月11日—7月15日)

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国土、监察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我县开展土地执法卫片的情况进行督查。6月8日前,根据省、市督查意见,将我县自查工作情况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整改完善后,正式汇总上报市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市国土资源局。

(三)约谈、通报阶段(7月16日—8月5日)

县人民政府根据省、市要求推进查处整改。将所辖的乡(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和排序,约谈部分土地违法严重地区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典型案件,督促各乡(镇)开展整改查处工作。召开会议,并向各乡(镇)通报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

(四)总结验收阶段(8月6日—9月20日)

8月20日前,县人民政府将工作总结及《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报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送市国土资源局,迎接省、市验收。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国土资源部推进“以图管地”的重要方式,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和调控政策,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重要举措。此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国土资源部对县(区)进行全覆盖检查的第一年,同时也将是根据15号令对土地违法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的第一年。因此,各乡镇、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大局意识,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大局出发,扎实、有效、高标准地开展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确保这次执法检查取得实效,顺利通过上级验收。

(二)明确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把这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县成立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工作。

(三)加强协作,切实形成合力。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涉及到土地管理和利用的各个方面,关系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我县实行政府统一领导,监察、人事、发改、法制、公安、法院、检察院、建设、农业、交通、水务、林业、旅游、环保、审计、、畜牧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联合执法优势。对国土部门移交的违法案件,须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监察部门要及时处理到位;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检察机关要及时立案侦查;需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要及时受理执行;对养殖等农业结构调整项目需要完善手续的,农业、畜牧、国土部门要及时依法办理,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卫片执法工作总结

一、整体工作注重“三个结合”。一是土地卫片检查与土地例行督察相结合。为了达到相互借力、形成合力的目标,明确要求全省各地结合土地例行督察成果,积极接受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简称武汉督察局)对组织实施土地卫片检查工作的监督检查。新增建设用地及违法占用耕地的面积、比例以及相关工作标准,按照土地卫片检查统一的政策标准认定和执行。对例行督察发现确属违法行为,应纳入但未纳入土地卫片检查范围的,由武汉督察局将有关疑似图斑清单移交省国土资源厅复核认定,并督促有关地方将其纳入检查范围,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整改。根据卫片执法检查成果,对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土地管理秩序比较混乱的地区,提请武汉督察局在土地例行督察时对地方人民政府进行重点督察。邀请武汉督察局参加省政府组织开展的土地卫片检查约谈会,督促有关地方政府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二是土地卫片执法与土地变更调查相结合。明确要求两项工作同时部署、同时培训、同时推进。要求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明确一个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两项工作的协同推进,建立统一协调机构及时解决协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执法监察部门配合地籍部门开展图斑外业核查和合法性判定,对发现的违法用地及时查处整改到位,对已整改复耕复绿的图斑持续监管,对省抽查未变更的疑似违法用地要进行外业核查;对确属违法用地而未变更和未查处到位的,将纳入省级约谈问责范围,并严格追究应变更拒不变更、未查处到位的地方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三是土地卫片检查与日常执法相结合。建立健全年度卫片检查结果与日常执法工作成效相挂钩的奖惩机制,将卫片检查结果与日常执法监管结果印证比对,分析日常执法发现、制止、报告及查处的情况,对其日常执法监管工作进行评估考核,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努力将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

二、抽查复核突出“三个重点”。即在省级复核抽查时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图斑、重点项目。重点地区主要指遥感监测图斑面广量大的`县市区、日常报备的违法案件情况与卫片检查成果差异较大地区;重点图斑包括占用耕地面积或图斑面积较大的遥感监测图斑、新划定的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图斑和推平未实质建设、农村道路、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报拆除图斑等未变更图斑,以及土地例行督察发现确属违法行为,应纳入但未纳入土地卫片检查范围的图斑等等;重点项目主要指采矿生产设施用地和省以上重点工程等项目。省级抽查复核认定确认的违法图斑,加上各地初核上报的违法图斑,作为省级土地卫片检查查处整改、考核验收、约谈问责的主要依据。

三、查处整改体现“三个抓手”。即要把查处整改抓紧、抓好、抓实。一是明确查处整改责任。明确各市州、县市区政府承担查处整改的主体责任,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整改情况作为衡量卫片检查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二是加大查办督办力度。根据卫片检查成果,省厅将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典型案件,同时要求各市州直接立案查处不少于3件,并公开通报或挂牌督办重大典型案件,查处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不得通过验收。三是注重查处整改实效。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从重点地区、重点图斑和重点项目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专家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以适当方式及时公开检查结果。

四、验收考核坚持“三高标准”。即在验收考核是坚持高履职、高查处、高整改。省委省政府继续将卫片检查纳入市州党委政府绩效评估指标,明确市州(含所辖县市区)被约谈的每个扣1分,被问责的每个扣2分。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突出查处整改实效,在去年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验收标准,要求履职到位率90%、查处到位率60%,整改到位率45%以上才能通过验收。对验收未通过验收的地区,省政府将暂停该地区国土资源的有关审批。在确定约谈地区时,充分考量地方政府主导因素和监管责任;在确定问责地区时,重点考量地方政府履行查处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日常执法监管情况。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