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回收合同大全(13篇)

时间:2023-11-05 08:54:34 作者:梦幻泡 报废车回收合同大全(13篇)

在商业交易中,合同协议是双方之间衡量合作意愿和诚信度的重要依据。合同协议的范文应该是灵活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删改,以使其更符合实际情况。

摩托车报废回收合同

1、车管所大厅窗口领取并填写《机动车报废单》,同时提交行驶证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保留原号牌需先将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处理。

2、车管所档案室查档审核《机动车报废单》,审核合格后电话通知领取《机动车报废单》。

3、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将机动车送交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领取并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同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牌照、机动车登记证书(没有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不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报废单》。

4、民警查验机动车,查验被报废解体机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确认车辆五大总成(车身/车架、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后桥)是否齐全,合格的由民警出具《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5、车辆销毁要求,民警负责进口机动车、校车、中型(含)以上载客汽车、中型(含)以上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低速汽车、挂车、危险货物运输车报废解体监销,其他车辆由报废回收企业自行销毁。

6、车辆销毁后,报废回收企业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由报废回收企业工作人员将以下资料送交车管所14号窗口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业务,《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行驶证、机动车牌照、机动车登记证书(没有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不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报废单》。

报废机动车回收合同

第七条国家对回收拆解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

国家鼓励机动车生产企业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机动车生产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生产者责任,应当向回收拆解企业提供报废机动车拆解指导手册等相关技术信息。

第八条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四)符合环保标准《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要求;。

(五)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具备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对拆解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妥善处置方案。

第九条申请资质认定的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企业)应当书面向拆解经营场地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通过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二)申请企业《营业执照》;。

(三)申请企业章程;。

(四)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七)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文件;。

(八)申请企业高级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九)申请企业拆解操作规范、安全规程和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案。

上述材料可以通过政府信息系统获取的,审核机关可不再要求申请企业提供。

第十条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对收到的资质认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申请;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企业需要补正的内容。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拆解经营场地所在地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核。

第十一条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受理资质认定申请后,应当组织成立专家组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验收评审。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由报废机动车拆解、生态环境保护、财务等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库,专家库人数不少于20人。现场验收评审专家组由5人以上单数专家组成,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产生,专家应当具有专业代表性。

专家组根据本细则规定的资质认定条件,实施现场验收评审,如实填写《现场验收评审意见表》。现场验收评审专家应当对现场验收评审意见负责。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参照商务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现场验收评审意见示范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现场验收评审意见表》。

报废车回收收购合同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v^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受让甲方拥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房地产座落在上海市【区】【县】【路】【弄】【新村】【支弄】号室(部位:);房地产权证号为:;房屋类型:;结构:。

(二)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平方米。

(三)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五)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见附件二。

(六)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计元,(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v^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倍】【价值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之日,甲、乙双方共同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手续。

第七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将转让价款解交监管帐户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价款%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日未将转让价款解交监管帐户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价款%的违约金。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且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期限交接房地产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价款%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接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内,甲方仍未交接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价款%的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报废车回收收购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一、乙双方在*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为了明确旧车交易时买卖双方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三、由甲方负责将该车户口落到乙方指定的(通旺达物流公司),过户办好后付清余款(3月31日前甲方负责办好过户),所有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乙方拒付余款。

四、乙方自签字之日起,视其对该车的发动机及车身状况的认可、签字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五、甲乙双方不得违约或以任何理由将车赎回、退回,如一方违约,付另一方违约金车款总价的20%。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时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摩托车报废回收合同

2、登记受理岗申请;。

3、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回收企业;。

4、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

5、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办理报废登记。

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报废车回收收购合同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拟向乙方购买机械设备,根据《^v^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买卖标的。

机械设备(明细见附件一)。

第二条买卖标的价款。

(一)机械设备价款:

总价款:usd$,以签订合同当日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为准(总价款含税、运输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

(二)付款方法:

机械设备交付验收后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总价款。

第三条交付。

双方同意装船日期为年月日,乙方负责将机械设备运送至甲方指定装运港,甲方必须承担自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第四条运送及包装。

乙方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包装与运输,甲方对机械设备的包装或运输有特殊要求的,应于乙方计划运送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因此增加的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验收。

(一)机械设备的验收以国家标准、规范、设计要求为依据。检验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机械设备相关的文件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

1.政府审批、许可的相关法律文件,报关、报税、各类单证及相关备案;。

2.出厂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年度检验报告、使用维修记录;。

3.甲方要求的其它相关数据。

(二)验收过程中发现机械设备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出解决方案,或要求乙方降价验收。

第六条保修责任。

(一)自验收通过之日起,除双方另有约定的,乙方应提供年整套设备免费保修服务。

(二)如因乙方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保修义务所造成甲方的损失或第三人伤害或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因此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日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应另行支付赔偿金补足差额;双方违约的,则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不可抗力。

如因天灾等非人为可控制之事由,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如期履行本合同的,不能履行合同一方应于情况许可时立即通知对方,于受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内,免负违约责任。如不可抗力持续超过三个月以上,双方可协商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所生之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其它规定。

(一)本着协商一致原则,合同未尽事宜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授权代表签订补充协议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国有资产报废回收合同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v^(以下称“中国”)_________订立: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称“甲方”),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鉴于:

7.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促使甲乙双方之间资产转让的顺利完成。

就_________的资产转让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_________,其资产详情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之资产评估报告。

2.转让资产:即_________。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条件,甲方应将转让资产向乙方转让。

4.评估基准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资产评估报告: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转让资产的估值报告,由_____编写,并经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

6.相关期间:自评估基准日(含评估基准日)至转让生效日(不含转让生效日)之间的期间。

第二条?资产转让。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同意在本协议所规定的转让生效日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将转让资产转让予乙方。

2.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自甲方受让转让资产。

3.自本协议所规定的转让生效日起,乙方即成为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甲方则不再享有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权利及利益,也不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甲方将确保在转让生效日后的_________日内完成有关的合同(包括本协议附件四及附件五所列的各项合同、保单)变更、房屋、_____权属证明的变更及其他必要的法律手续。

4.自转让生效日起,乙方及其授权人士将完全有权接管转让资产,并使用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依法进行其他处置。

第三条?转让资产。

1.设备动产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所有用于生产的设备动产,包括但不限于:工具、设备、办公室的陈设及有关装置、计算机、电话、传真机和复印机,以及其它的办公室设备和运输工具。

2.不动产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机房、播送台站及其他设施。

3.文件和资料与转让资产有关的或附属于转让资产的全部业务记录、财务及会计记录、营运记录、统计资料、说明书、维护手册、培训手册等文件和资料,无论是以文字形式或以电脑软件、硬件形式或其他形式予以记录的。

4.合同权益与转让资产有关的由甲方在转让生效之日前所签订并存在的任何合同、协议、契约及其修正、修改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列载本协议附件四的有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购买、租赁、定做、运输及建筑安装的主要合同、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五的_____单以及其它的所有合同、协议、契约、承诺函、保证函、信用证、提单、货单、各种票据及其他任何有关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转让价格、支付的时间及方式。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所反映的评估结果以及_________对该评估结果的确认,本协议所述的转让资产的转让价格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乙方应当在根据本协议第五条的规定的转让生效日后的十个工作日之内,将本协议前款规定的转让价格总数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生效条件。

1.本协议所述转让资产的转让在下述条件获得完全满足时生效:_________。

第六条?甲方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企业,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并不会构成甲方违反任何其他合同、其本身的公司章程及成立文件以及任何所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

2.甲方对转让资产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及控制权,有权签署本协议并转让转让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而该等资产或与该等资产相关的任何权益,不受任何优先权或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乙方于本协议所达成的资产转让完成后将享有作为转让资产的所有者应依法享有的一切权利并可依法转让、处分该等产权,并不会受到任何扣押、抵押和负担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

3.在本协议签署日及转让生效日,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一方的或以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或裁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_____或行政处理程序。

4.与转让资产有关的、影响转让资产的合法性或甲方对其所有权的合法性的所有文件、许可、批准、同意、授权,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附件三所列者,甲方均已取得,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6.截至转让生效日,甲方并无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业条件的生产、经营合同或安排并因此对转让资产的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7.甲方在转让生效日之前对转让资产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补交任何税费,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转让生效日前对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担或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8.甲方没有关于有关转让资产的、一旦披露便会影响到签订本协议或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原意被改变的事实未向乙方披露。

9.于转让生效日,转让资产中的房屋、机器、工具及其他设备均处于良好的运作及操作状态,并经定期及适当保养及维修。

11.在转让生效日后,甲方本身不会(而甲方亦将促使其所有附属公司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本身经营、或透过合营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其他权益)参与任何对有关企业的业务实际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12.在相关期间按照以往的正常方式对转让资产进行使用及保养及经营管理。

第七条?乙方的承诺、声明及保证。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承诺及保证如下:

1.乙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合法拥有其正在拥有的资产,并合法经营其正在经营的业务。

2.乙方有充分的权利进行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并已经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一切合法授权。

3.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第八条?保密。

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应予适用的_____有关法律法规或_____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证券上市规则有明文规定或要求外,未经他方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将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并在转让生效日前达成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而守约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执行或终止本协议。

2.在本协议签署后,当发生针对转让资产或乙方,但起因于本协议签署日前甲方占有、使用转让资产的行为,而在本协议签署日前未曾预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债务纠纷或权利争议时,甲方同意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使转让资产或乙方免受损失。若该等纠纷或争议对转让资产或乙方造成任何损失,则甲方同意作出赔偿。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被法院裁判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有关法律的管辖。

第十三条?协议权利。

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依本协议所享有的权利。各方的继承者、经批准的受让人均受本协议的约束。但是,甲乙双方在此互相同意对方指定其各自的有关的附属企业负责本协议的具体履行。甲乙各方在本协议中的所享有的全部权利及承担的全部义务,同时视为由其各自指定的附属企业所享有及承担。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_____、_____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有关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原因,然后由各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十五条?附件。

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文本。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受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一、资产评估报告(略)。

二、关于资产转让的政府批复(略)。

三、证明转让资产合法性的文件(政府批复等)(略)。

四、合同清单(略)。

五、_____单(略)。

物料报废及回收管理制度

为有规范公司各类物料报废之程序及相关管理,控制不良品,减少报废,使之做到合理回收或报废,以节约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公司目前可报废的材料只有部分库存呆料,不可回收水口料及废铜废胶,其他材料(含边角料,半成品,成品和退货产品)可回收铜米及胶料. 报废规范:

一.报废类型.

1. 因呆料库存太久或者特定订单的余料,后续无法回收或再继续使用.

2. 车间不可回收废铜废胶和边角料,入报废仓.

3.工程用料,品检测试及试机用料之不可回收废料.

4.无法退运,转售,再加工或者不可修复之物料转报废仓.

5.因客户工程更改或工艺改进原因,而使原有产品物料报废,需要索赔部分损失.

二.报废审查.

1. 公司凡发生报废事项的,均须照此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任何人不得对待报废物料随意弃置.

2. 对于确已无法用于再生产或者打样等用途应予报废的物料,不得长期搁置, 不做任何处理,应及时办理相关的报废手续.

3.若有物料确须报废,原则上由资材课提出申请,生产课及工程课如不需冲抵成本,也可以申请报废单,呈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层层审核批准.

4.审核物料报废申请的部门或者人员主要包括:申请部门负责人,品保课负责人,厂长, 副总及财务,必要时包括工程技术人员以利于改善以及关务人员,确认是否需要向海关申报核销.未经批准任何物料均不得按报废处理.

5.办理物料报废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确保办理报废的物料已完全丧失一切使用保价值,避免可回收利用或者可返工之误报废事故,特要求负责审核报废申请的各级部门和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和相关标准进行审核,具体程序见文后物料报废及回收工作流程图所示.

6.对物料报废须认真履行各自工作职责,严格把关,查明原因,进行分析研究,採取相应纠正预防措施,不断改进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水平,杜绝责任报废事故,努力降低报废损失.

下发文件到人.

三.报废处置.

1.已经办理正式报废手续的物料,公司管理部联繫合法承包商会同仓管,保安,财务,确认报废物料及数量,对其进行及时或定期处理,不得长时间搁置堆放,造成侵佔空间或者违反5s要求的相关规定.

2.处理报废物料如有残值收入的,应将出售废品所得款项及时全额上缴公司账务部门. 未经批准,出售废品经办人不得擅自支用废品款.

3.财务部门确认收入,保存相关单据,完成税费缴纳.

回收规范:

一.回收类型.

1.库存过久发生色变及物理性变化,无法出售及使用.

2. 客户工程更改或工艺改进原因使产品报废可回收.

3.由业务部通知取消在制订单的.

4.生产不良或者不良退货无法返工的.

5.可回收废铜废线及边角料.

6.近期无订单消化的余料或者不能配套生产的物料.

二.回收流程.

1.车间物料可回收.

a.生产部物控员将生产过程中所产生之不良品收集,整理后,由品检班长,品检课长,生产班长,生产课长,厂长签字,分析原因,做出是否回收处理或者要求返工.并及时纠正生产不良操作.

b.确认需要做可回收处理,物控员开手工单转出,记录转出及回收物料数量.返回物料经物控员,品检班长,品检课长,生产课长确认回收料数量及是否可以安排生产.

c.可回收物料不管是未返回的还是待做回收处理的,月底要盘点以冲抵生产成本.

2. 仓库物料可回收.

车间开出其他领料单领出,执行车间物料回收流程.

b.如车间不能及时消耗回收料,可申请退库,由仓库存储.后续有订单可消耗时,在请购时扣除. 涉及公司物料报废及回收的相关表单凭证,文件资料应按规定的期限妥善保管.公司将把物料报废及回收情况作为行政奖惩指标之至,纳入到对部门和员工的考核体系当中来. 为加强对物料报废及回收的管理和控制,有效减少不应有的`物料报废,加大对废品的回收利用,冲抵成本压力,为公司生产的良性循环发展做出一定的努力,公司定期对物料报废和回收的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不定期召开涉及物料报废回收的总结工作会议. 本规定以会议通过即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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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的管理,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报废汽车(包括摩托车、农用运输车,下同),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本办法所称拼装车,是指使用报废汽车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以下统称“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组装的机动车。

第三条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组织全国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下同)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实施有关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国家鼓励汽车报废更新,具体办法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会同财政部制定。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各有关部门依法采取措施,防止并依法查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六条 国家对报废汽车回收业实行特种行业管理,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

除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

不具备条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或者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

第七条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企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依照税法规定为一般纳税人;

(二)拆解场地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

(三)具备必要的拆解设备和消防设施;

(四)年回收拆解能力不低于50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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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正式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六)没有出售报废汽车、报废“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

(七)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

设立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还应当符合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第八条 拟从事报废汽车回收业务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对申请审核完毕;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资格认定书》;不符合条件的,驳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取得《资格认定书》后,应当依照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

申请人持《资格认定书》和《特种行业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报废汽车回收业务。

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取得资格认定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备案,并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予以公布。

第九条 经济贸易管理、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据各自的职责对从事报废汽车回收业务的申请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得颁发有关证照。

第十条 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公安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向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并告知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要求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指定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第十一条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凭《机动车报废证明》收购报废汽车,并向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向汽车注册登记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样式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或者伪造、变造《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第十二条 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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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回收报废管理规定

为有规范公司各类物料报废之程序及相关管理,控制不良品,减少报废,使之做到合理回收或报废,以节约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公司目前可报废的材料只有部分库存呆料,不可回收水口料及废铜废胶,其他材料(含边角料,半成品,成品和退货产品)可回收铜米及胶料. 报废规范:

一.报废类型.

1. 因呆料库存太久或者特定订单的余料,后续无法回收或再继续使用.

2. 车间不可回收废铜废胶和边角料,入报废仓.

3.工程用料,品检测试及试机用料之不可回收废料.

4.无法退运,转售,再加工或者不可修复之物料转报废仓.

5.因客户工程更改或工艺改进原因,而使原有产品物料报废,需要索赔部分损失.

二.报废审查.

1. 公司凡发生报废事项的,均须照此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任何人不得对待报废物料随意弃置.

2. 对于确已无法用于再生产或者打样等用途应予报废的物料,不得长期搁置, 不做任何处理,应及时办理相关的报废手续.

3.若有物料确须报废,原则上由资材课提出申请,生产课及工程课如不需冲抵成本,也可以申请报废单,呈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层层审核批准.

4.审核物料报废申请的部门或者人员主要包括:申请部门负责人,品保课负责人,厂长, 副总及财务,必要时包括工程技术人员以利于改善以及关务人员,确认是否需要向海关申报核销.未经批准任何物料均不得按报废处理.

5.办理物料报废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确保办理报废的物料已完全丧失一切使用保价值,避免可回收利用或者可返工之误报废事故,特要求负责审核报废申请的各级部门和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和相关标准进行审核,具体程序见文后物料报废及回收工作流程图所示.

6.对物料报废须认真履行各自工作职责,严格把关,查明原因,进行分析研究,採取相应纠正预防措施,不断改进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水平,杜绝责任报废事故,努力降低报废损失.

下发文件到人.

三.报废处置.

1.已经办理正式报废手续的物料,公司管理部联繫合法承包商会同仓管,保安,财务,确认报废物料及数量,对其进行及时或定期处理,不得长时间搁置堆放,造成侵佔空间或者违反5s要求的'相关规定.

2.处理报废物料如有残值收入的,应将出售废品所得款项及时全额上缴公司账务部门. 未经批准,出售废品经办人不得擅自支用废品款.

3.财务部门确认收入,保存相关单据,完成税费缴纳.

回收规范:

一.回收类型.

1.库存过久发生色变及物理性变化,无法出售及使用.

2. 客户工程更改或工艺改进原因使产品报废可回收.

3.由业务部通知取消在制订单的.

4.生产不良或者不良退货无法返工的.

5.可回收废铜废线及边角料.

6.近期无订单消化的余料或者不能配套生产的物料.

二.回收流程.

1.车间物料可回收.

a.生产部物控员将生产过程中所产生之不良品收集,整理后,由品检班长,品检课长,生产班长,生产课长,厂长签字,分析原因,做出是否回收处理或者要求返工.并及时纠正生产不良操作.

b.确认需要做可回收处理,物控员开手工单转出,记录转出及回收物料数量.返回物料经物控员,品检班长,品检课长,生产课长确认回收料数量及是否可以安排生产.

c.可回收物料不管是未返回的还是待做回收处理的,月底要盘点以冲抵生产成本.

2. 仓库物料可回收.

车间开出其他领料单领出,执行车间物料回收流程.

b.如车间不能及时消耗回收料,可申请退库,由仓库存储.后续有订单可消耗时,在请购时扣除. 涉及公司物料报废及回收的相关表单凭证,文件资料应按规定的期限妥善保管.公司将把物料报废及回收情况作为行政奖惩指标之至,纳入到对部门和员工的考核体系当中来. 为加强对物料报废及回收的管理和控制,有效减少不应有的物料报废,加大对废品的回收利用,冲抵成本压力,为公司生产的良性循环发展做出一定的努力,公司定期对物料报废和回收的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不定期召开涉及物料报废回收的总结工作会议. 本规定以会议通过即开始生效!

一、总则

1.××*学院设备供应处是全院国有资产管理的主管部门,代表学院管理除总务处分管的固定资产外的所有固定资产,具体工作由其管理科承担。

2.设备供应处管理科负责教学、科研、生产、实验等固定资产的入帐、汇总、检查、受理报废、组织报废鉴定、办理报废手续、回收报废资产、批准利废拆旧、废品残值回收等工作。。

(3)使用五年以上已经损坏且修理费超出本身价值50%以上的。

2.申办报废首先由使用单位到设备供应处管理科认真填写“待报废仪器设备清查登记表”,等待设备供应处组织的或由它委托各系、部、所组织的“专家组”鉴定。

3.经过“专家组”鉴定待报废仪器设备确实是不能再使用的或确实是技术陈旧不符合新教学要求的,并签署意见后,交设备供应处管理科。

4.经过设备供应处认可,填写报废申请单,由管理科统一办理报批手续。原单价在五万元以内的,由主管院长审批。原单价超出五万元的经主管院长审查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5.报废申请单批准报废后,再填写正式固定资产报废单,由管理科的资产管 理员负责注销资产帐并交财务处注销资金帐。

三、回收和利废

1.已报废的仪器设备,必须完整地(包括附件、配件和技术档案)交设备供应处回收仓库进行清点和交接,完毕后由设备供应处回收库开出收料单。

2.设备供应处回收库应将回收的已报废仪器设备录入回收物资帐,进行管理。

3.回收物资仓库对全院开放,欢迎各单位前来拆废再利用。但前来拆废的人员必须得到其二级单位领导的书面同意和设备供应处管理科的书面批准,并认真办理领料手续(免费领取)。

四、处 理

1.废品处理直接关系到学院设备的投资利益,除卖废品的经济效益外,库房的占用和利废也都与经济效益相联,因此处理废品的时机非常重要。

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

3、《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02号)。

申请条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三)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四)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五)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申请材料: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办理程序: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日内。

办理单位: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

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07号)、《财政部、商务部、中宣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33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启用新《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汽车以旧换新信息管理系统将于2009年8月10日正式运行启用,该系统运行启用后,各地应使用新的全国统一样式、规格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此前印制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停止使用。

二、新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印制、发放和管理(样式附后,各地须从商务部网站下载)。

三、

为便于汽车以旧换新信息管理系统套打,《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内容、尺寸、表格边框间距必须与本通知规定样式一致,除注明监印单位外,各地不能自行更改,纸张规格应为适用于普通打印机的a4纸(80克)。

四、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抓紧完成《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印制和发放工作,确保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顺利进行。

回收合同

根据《公司资产管理办法》《设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甲方所属的114台报废设备交由乙方回收处理,并达成以下回收协议:

一、设备概况:数量:114台(报废设备明细见附表)。

本次向乙方提供的设备均为报废产品处理,甲方不向乙方提供任何技术资料或承担任何技术或性能方面的责任。

二、报废设备回收总价: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乙方将报废设备回收费用共计_______________元交与甲方财务资产科后,乙方凭甲方财务资产科出具收款凭据到甲方指定地点提取报废设备。

四、双方责任。

1、甲方按商谈约定移交114台报废设备,有权监管或处罚乙方在甲方管辖范围之内的对甲方不利以及违反甲方规定的一切行为。

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到指定地点提取报废设备,报废设备由运输车辆拉至乙方公司所在地,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全部承担,同时必须做到运输安全,因乙方私自使用或再行出售等违规操作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3、设备在现场交接,甲方只负责设备的交接地点和数量的清点及过磅的配合工作,不负责装卸运输过程中的所有事项。

4、乙方在甲方的管辖范围之内应听从甲方的安排和指挥,按照双方约定的货物进行装运,未经甲方允许,不能乱动甲方的财物,否则,按损坏财产原値给予甲方赔偿。

5、乙方须按照国家环保要求运输报废设备,运输期间造成的一切环保问题与甲方无关,全部由乙方负责。

六、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定边县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废品回收合同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为方便甲方废品出售,经甲乙双方友好、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二、付款方式:双方确认废品数量、重量无误后乙方现场支付甲方价款。

三、乙方必须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1.乙方不得在甲方办公场地从事非法活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本协议由协议签订人履行,不得转包第三方经营,如有违约,本协议自动终

止;

3.乙方进入甲方办公场地时,应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行为规范,须文明开展回

收物品业务。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听从甲方的指挥,支持配合甲方的.工作,甲方保证乙方进出大门自由,但乙方需接受门卫验证。

4.乙方应爱护甲方的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5.乙方必须保持收购废品车辆的整洁,不得赃车进入;

6.甲方不承担乙方任何安全责任。

四、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另一方可提前十天提出终止本合同;如无违反本合同约定情况的发生,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订日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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