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报告总结(优质18篇)

时间:2023-12-05 11:12:48 作者:雨中梧

工作报告是对工作内容的整理和归纳,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总结经验,提升工作效率。在下面的工作报告范文中,你可以看到不同岗位的员工是如何撰写出出色的报告的,或许对你也有所帮助。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汇报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合理组织收入,加强货币资金管理。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主要包括: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发包及村办企业上缴收入、投资收益、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和其他收入等。

3、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各项收入应当使用规定的票据,确保收入有据可查并在一定的时限内及时、足额上缴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入帐核算,严禁私设小金库、坐支、截留、挪用或擅自抵顶债务。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等须直接拨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帐户,实行一个漏斗向下。

4、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要经常核查村级有关经济往来帐目,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支出应做到集体理财、民主管理、公开透明。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主要包括:村(组)干部报酬、办公费用等管理费、五保户供养、集体统一经营支出、公益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村级不得开支招待费。

3、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实行备付金制度,每月由村报账员到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领取一定数量的备付金用于日常开支,发生超出备付金限额的支出事项时,村应提前向中心提出申请,经中心主任审批后预支。

4、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报经村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定期交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核。大额开支,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核后须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

5、审核同意后的财务开支票据由村报账员负责到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报账。中心要加强对原始单据的审核把关,手续不全的单据不得报账入账。

三、财务预决算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年初应当提出当年资金预算方案(包括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交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须履行相关程序,填入农民负担监督卡后方可实施。

2、审核通过后的预算方案应张榜公布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查备案。

3、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严格执行预算方案。确需调整的,由村民委员会提出调整方案,说明调整原因,交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审批。

4、村集体经济组织年终应当及时进行决算,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结果向全体成员公布。

四、财务公开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2、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以下内容进行公开:(1)财务预算;(2)各项收入;

(3)各项支出;(4)资产资源及处置情况;(5)债权债务;(6)收益分配;

(7)村民承担的费用和劳务;(8)其他应向村民公开的事项。

3、财务公开应做到年初公布预算方案,每季度公布收支情况,年末公布预算执行、决算、资产资源和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4、群众关心的“三资”管理热点问题,要专项公开。

5、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在便于村民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同时也可以采用其他有效的方式进行公开。

6、财务公开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负责监督实施。

五、资产清查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要进行一次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帐实、帐款相符。

2、资产清查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实施,清查结果要向全体村民公布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3、资产清查中心发现的和结果公布后村民提出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并将解决情况张榜公布。

六、资产台帐制度。

1、村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资产,按照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

2、资产台帐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的名称、类别、数量、单位、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原始价值、折旧额、净值等。

3、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资产台帐还应当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费或租赁金以及承包、租赁期限等。

4、已出让或报废的资产,应当及时进行核销。

5、资产台帐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登记,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管理。

七、资产评估制度。

1、集体经济组织以招标方式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以参股、联营、合作方式经营集体资产,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设等,必须进行资产评估。

2、评估由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或具有资质的单位实施,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

3、受集体经济组织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根据被评估资产的原值、使用年限、折旧以及重置成本、获利能力、公开市场价格合理评定价值并出具评估报告。

4、评估结果要按权属关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公议确认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5、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评估机构串通作弊,或者评估机构玩忽职守致使评估结果不实的,可由上级机关宣布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采取承包、租赁、出让等方式盘活集体资产,取得收益。

2、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时应当制定相关方案,明确资产的名称、数量、用途、承包、租赁、出让的条件及其价格,是否招标投标,是否进行资产评估等事项。

3、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相关方案应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交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其过程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

4、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经营时应当签订经济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建设责任等,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5、经济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当及时报乡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备案、归档。

九、资产经营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资产要明确经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和经营目标,确定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2、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经营的,要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公开合同履行情况。

3、集体资产统一经营和承包、租赁、出让所取得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村账核算。

4、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定期对集体资产的使用、维护和收益进行检查,确保集体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十、资源登记簿制度。

1、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等集体资源性资产,应当建立集体资源性资产登记簿,逐项记录,并建立电子文档。

2、资源性资产登记簿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源的名称、类别、坐落、面积等。

3、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集体资源性资产,还应当登记资源承包、租赁单位(个人)的名称、地址,承包、租赁资源用途,承包费或租赁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

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发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事项等要重点记录。

5、资源登记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登记,乡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负责管理。

十一、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制度。

1、集体所有且没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的承包、租赁,应当采取公开协商或者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

2、以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由双方议定。

3、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应当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中标权。

4、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的承包、租赁集体资源方案应交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查备案。重大事项应召开成员会议或代表会议讨论。

5、招标投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合同和相关资料应当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十二、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

1、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统一编号,统一管理。

2、合同应当使用统一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

3、实行家庭承包的农村集体土地应逐户签订合同,颁发承包合同书和经营权证书。土地流转使合同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合同变更。

4、承包、租凭产生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并定期公开。

5、承包、租凭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十三、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

1、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集体资产和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主要用于发展生产、增加集体积累、集体福利和公益事业等方面,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不得用语发放干部报酬、支付招待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

2、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要纳入帐内核算,严格实行专户存储、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专项审计监督。

1、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受村委托承担农村集体“三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同时承担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中心日常工作实行电算化管理。

2、中心设主任、副主任、总会计、资金会计、资产资源管理人员等岗位。

4、副主任岗位职责(1)协助主任管理中心日常工作;(2)负责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培训;(3)协助主任负责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4)协助主任负责监督和指导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出让、承包、出租、租赁以及招投标管理工作;(5)完成主任交办的工作任务。

5、总会计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财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坚持按财务制度做好财务核算,如实反映村集体资金收支情况;(2)负责对村报账员报送的票据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票据加盖审核同意章予以报账,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票据不予盖章并拒付;(3)按规定设置各类账薄,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审核各类票据,编制会计凭证,及时进行电脑记账,按时完成会计月报、年报及其他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村集体资金的运行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4)负责监督资金会计资金领、核、销工作;(5)对村各类经济合同进行登记备案,及时与资金会计核对账目,定期检查和分析财务指标执行情况,及时反馈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纠正和解决;(6)建立财务档案,妥善保管各种财务资料;(7)加强对电算化微机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财务数据的安全。

6、资金会计职责(1)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各种现金收付业务;(2)负责银行存、取款和结算业务;(3)做好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并定期与总会计核对账目,做到账款相符;(4)增强安全意识,采取防范措施,保证资金安全;(5)按规定做好收据的领、核、销工作;(6)及时提供财务公开的会计资料。

7、资产资源管理人员岗位职责(1)负责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2)负责建立各村资产、资源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3)指导各村按照民主程序处置各类资产和资源,负责各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方案的审核与监督。

8、村报账员的职责(1)积极配合镇中心的工作人员工作;(2)严格遵守财经法规,坚持原则,坚决制止和抵制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在村两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并保证各种财务活动合规合法、真实有效、票据正规,杜绝虚报、冒领和坐支现金;(4)及时地将本村集体各项收入上交代理服务中心账户;(5)定期到镇服务中心进行报帐;(6)定期向村两委、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汇报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7)负责本村的财务公开工作。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报告

为贯彻落实江阴市《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有效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进一步规范村集体三资监管,我镇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认真组织各村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为保障此次专项整改的效果,我镇明确了“三资”监管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责,强调了农经部门对村集体“三资”的监管职能。明确各村的三资监管负责人,由专人负责专项整改工作,进一步落实人员职责,加快镇村两级联动,在组织上保障了此次专项整治任务有效有序推进。

在江阴市召开三资监管专项整治业务会议之后,我镇紧跟上级部门步伐,于11月13日召集各村会计开展了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上,农经部门向各村传达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具体的整改要求,并和各村会计分享学习了市里的培训ppt及下发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政策汇编。提高了各村三资监管人员的思想认识及业务能力,在人员上保障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本次三资监管专项整治以巡查整改问题为导向,要求各村对巡查出来的问题仔细清理,尤其对涉及到农村集体三资的问题逐个分析整理。根据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目前整改报告和整改清单已初步形成,后期我们会根据各村整改方案,重点督促落实整改。

除了巡查整改,我们对两项清理进行了回头看工作,对20xx年的两项清理情况进行了排查,将整改情况填表上报。对20xx年的资金出借、资产资源出租情况进行清理。

一是形成长效机制,我们将根据此次专项检查结果,查漏补缺,进一步强化三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每半月对整改问题的排查统计工作,定期对各村进行督查,形成长效化、制度化的自查自纠机制。二是用好各类三资平台,持续督促各村用好e银通、村务卡、规范各村财务支出手续。专人负责三资监管预警平台,每日查看预警,及时处置整改。督促各村加快产权交易平台录入,确保应进必进。三是强化三务公开。每月通报各村户户通点击率,督促各村规范在户户通上的上传内容,提升户户通普及率,确保及时、全面地公开三务信息。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汇报

按照市纪委安排,我市纪委农风室组织人员组成调研组,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形式,深入部分乡镇,对我市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工作进行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不够。

个别领导干部对当前党在农村工作上的方针政策学习不够,研究不深,没有能够站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少数领导干部认为,村级基本没有什么收入,多数地方都成了“空壳”,对农村财务多管、少管都一个样,出不了什么大问题。因而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力量投入不足,有效措施不多,致使相关的制度规定没有真正落实到农村,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也未能得到及时纠正和处理。

(二)财会人员业务素质低,集体资金管理混乱。

解相关制度规定,有的村甚至根本就没有记账,给村级债权债务的落实带来了极大的困难,账目无法公开,群众意见大。二是财会人员变动频繁。近年来,村级财务人员随村委换届几乎是两、三年一换,同时财务手续交接不清,人为地造成了村级财务混乱,导致财会人员业务生疏,资金混乱,重要材料和账目遗失,严重地制约着村级财务的规范化管理。三是非财会人员插手现金。村支部书记、村长拿着现金不入账,坐收坐支现象较为普遍,从一定程度上造成应收款和农民承担费用收缴不明,尾欠不清。

(三)财务公开流于形式。

有的乡村干部把财务公开当做应付上级部门和领导检查的形式,不按规定公开,尤其是未公开群众的重大财务事项,甚至是只把时间改一下,内容还是陈旧的内容。还有的村搞半公开,只公开群众知道的,不公开群众不知道的,或只公开总账、母项,不公开明细账、子项,只是粗线条的、原则性的公开。这些导致群众上访现象而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二、我市的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等系列文件,通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这一载体,在源头上加强农村“三资”管理。二是召开了全市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市直单位“一把手”参加的推进“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和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的动员大会,对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市委书记崔学勇要求,扎实抓好工作,全面铺开,强基固本。三是专门举办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培训班,对22个乡镇的纪委书记、财政所长、主管会计和533个行政村的报账员进行了培训。

(二)建立中心,规范管理。

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在市财政局设立了市“三资”管理中心,配备5名工作人员,负责对全市农村集体“三资”工作的监管。在22个乡镇全部成立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配备工作人员80余名。固定了办公用房,乡均达到5间以上。软硬件建设全市实行“五统一”。一是统一为各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档案柜、办公桌椅等必要的办公设施。二是统一安装了“三资”管理软件。三是统一了《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实施细则》等十多项规章制度。四是统一票据,市“三资”管理中心为各行政村印制了《用款审批表》、《物资发放表》、《农村劳务支出凭据》、《售货单》等,从源头上解决了农村无法取得合法票据的报账难问题,遏制了白条的产生。五是统一在乡镇设立“三资”

服务大厅、档案室、招投标中心,规定凡土地、房屋出租、资源发包等一律在乡镇招投标中心进行集中招投标。

(三)严格把关,澄清底数。

一是严把乡村财务清查登记关。采取实地勘察与账面核算相结合的方法,对集体的每一项资产、资源分门别类做好登记,盘点校对,确保不漏不错。二是公开公示关。每个村在清查登记后,都在本村醒目位臵将清产核资情况进行上墙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认真进行记录,并做好解释和整改工作,做到让群众满意。三是建立台账关。公示结束后,各村建立“三资”台账,与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签订委托代理服务协议,将村“三资”账簿统一移交“三资”中心集体管理。

规范乡村财务管理程序。规定村级支出必须由经手人、民主理财小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审批联签后,方可向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报账。各村根据集体经济状况,确定大额度资金标准,经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批准,报市“三资”管理中心备案。对大额度资金支出除以上程序外,还必须按“四议两公开”程序研究决定,并提供四个会议的记录后方可入账。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对各村的“三资”逐月汇总、统计,每月月初统一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开。

(四)加强考核,确保实效。

为确保工作稳妥扎实推进,市领导小组成员分组不间断地对各乡镇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去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考核办法》,从组织领导、机构设臵、运行程序、工作原则、工作成效等方面,每月对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市委统一组织进行,分五个考核组,每月考核一次,根据考核结果颁发流动红、黄、黑旗。通过考核达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激励先进、鞭策落后的目的。

三、取得成效。

全市22个乡镇(办事处)全部建立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和招投标服务中心,代理农村集体资金13.8亿元、资产9.8亿元。2008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9起,党政纪处分19人,整改违规资金29.4万元。“三资”管理服务中心自成立以来,共组织村级招投标170次,涉及资金85.5万元;资源发包34次,涉及资金15.3457万元;规范经济合同86份;为村组节约或增收资金12万元,有效推动了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开展以来,群众反映农村财务和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比去年同期下降36%;反映土地、宅基地、邻里纠纷的信访事项比过去同期下降了28%。

四、下步打算。

(一)财会人员严格实行凭证上岗。

一是要相对稳定财会人员队伍。在村级报账员的人选问题上,改变过去那种村委换届村级报账员也要换的不良作法,村级报帐员应直接由村民推荐那些文化水平高,有一定业务知识的人担任,并保持相对稳定。二是搞好业务培训。要切实加强对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实行凭证上岗,并建立岗位责任制。

(二)规范政务村务公开形式。

在公开形式上要多样化,一是利用“村务通报”进行公开。各村将每季度的财务收支、重大事项的办理情况等以村务通报的形式,发至每一个村民代表手中,由村民代表负责在所联系的户中传阅。二是在村民代表会议、党员大会上定期公开。三是坚持公开栏定期有效地公开等等。

(三)加强法纪惩处机制,坚决惩治腐败。

要加大对清理规范乡村财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反腐败的突破口和执法的中心环节。既要惩治腐败、取信于民,又要化解矛盾,防患于然;要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对于清理规范过程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要依法依纪给予有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绝不手软。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报告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苍南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集中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苍农〔2018〕96号)的通知,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直接指导下,我们以问题为导向,将核查和整改相结合,对镇36个行政村认真开展“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截止目前,36个村基本完成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资金管理情况:各村都能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的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村集体收取各项收入时,都能使用统一的专用票据;村集体存款各村只有一个帐户,能严格执行帐、款分管,全镇村级财务帐目、资金都由镇三资管理中心代管。二是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清产核资;村集体资产的取得、变更或终止,全部经过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会议或村两委会讨论决定;村集体资产的承包、租赁、出让,一般经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大会或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

一是组织实施情况:我镇及时成立“三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对全镇36个行政村的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明确工作职责。

二是农村集体“三资”核查情况:镇“三资”整治工作小组,按照整治的范围全面进行核查,如实填报核查结果,对各村的“三资”情况进行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到目前,全镇36个行政村已全面完成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任务,共排查出各村白条(单张100元以下)、非生产性开支不合规等问题,具体问题看附表。

目前,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主要表现在:

三是存在少数非现金结算不到位问题:部分费用支出及资金付出未严格执行转账支付;

四是非生产性开支不规范:个别村存在村主职干部发放补贴,餐费支出;

六是三资队伍不健全:因人员调整,三资中心工作人员少、新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村账管理薄弱。

三、

整改措施。

1、要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立权力清单,明确职责权限,规范管理。

2、实行三资管理改革,对各村董事长及报账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专业素养。

3、召开专题会议,宣读相关文件规定,领会上级文件精神;针对白条入账等财务问题进行重点宣传及教育。对出现使用白条情况的村进行批评教育;传达手续齐全、合规的报账入账流程;对已入账白条要求尽快补开正式发票。

4、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具体做到“八严禁”,违规发放村干部年终补贴提交镇纪委处理,严格执行大额资金转账支付;严格执行会议报支相关规定。

5、严格执行村级工程招投标程序,未招投标不予开立支票,不予入账;对已入账未招投标工程要求审计审价;村级工程项目要严格按照规定签订规范的合同,对于签字盖章不规范的合同进行整改。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汇报

一、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在当地农村商业银行开设基本账户,分村设账,统一办理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收支业务。

二、村级一切收入必须全额及时缴入乡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开设的账户,统一管理。具体包括:上级补助收入、土地补偿收入、各项捐赠收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收入、村级集体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清收债权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

三、收入行为一经发生,必须在5日内缴入账户,坚持先收后支,严禁以收抵支。所有收入在规定时间内未入帐的,由经手人承担相应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四、收入票据必须使用县统一要求的票据。任何村和个人不得自制、自购其他收款收据。

五、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禁村级负债发生,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负债的,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报乡镇政府批准。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报告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苍南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集中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苍农〔20xx〕96号)的通知,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直接指导下,我们以问题为导向,将核查和整改相结合,对镇36个行政村认真开展“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截止目前,36个村基本完成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资金管理情况:各村都能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的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村集体收取各项收入时,都能使用统一的专用票据;村集体存款各村只有一个帐户,能严格执行帐、款分管,全镇村级财务帐目、资金都由镇三资管理中心代管。二是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清产核资;村集体资产的取得、变更或终止,全部经过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会议或村两委会讨论决定;村集体资产的承包、租赁、出让,一般经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大会或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

一是组织实施情况:我镇及时成立“三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对全镇36个行政村的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明确工作职责。

二是农村集体“三资”核查情况:镇“三资”整治工作小组,按照整治的范围全面进行核查,如实填报核查结果,对各村的“三资”情况进行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到目前,全镇36个行政村已全面完成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任务,共排查出各村白条(单张100元以下)、非生产性开支不合规等问题,具体问题看附表。

目前,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主要表现在:

三是存在少数非现金结算不到位问题:部分费用支出及资金付出未严格执行转账支付;

四是非生产性开支不规范:个别村存在村主职干部发放补贴,餐费支出;

六是三资队伍不健全:因人员调整,三资中心工作人员少、新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村账管理薄弱。

1、要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立权力清单,明确职责权限,规范管理。

2、实行三资管理改革,对各村董事长及报账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专业素养。

3、召开专题会议,宣读相关文件规定,领会上级文件精神;针对白条入账等财务问题进行重点宣传及教育。对出现使用白条情况的村进行批评教育;传达手续齐全、合规的报账入账流程;对已入账白条要求尽快补开正式发票。

4、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具体做到“八严禁”,违规发放村干部年终补贴提交镇纪委处理,严格执行大额资金转账支付;严格执行会议报支相关规定。

5、严格执行村级工程招投标程序,未招投标不予开立支票,不予入账;对已入账未招投标工程要求审计审价;村级工程项目要严格按照规定签订规范的合同,对于签字盖章不规范的合同进行整改。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报告

根据镇党委、政府《关于实施“123农廉工程”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在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制度方面,我站结合全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实际,注重在健全组织上下功夫,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在规范程序上下功夫,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在提升服务上下功夫,“三资”管理工作运作日渐规范,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一)强化组织保障,明确工作机制。

首先,我站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指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协调、督查考核;成立了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提出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同时明确由各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具体负责本村“三资”管理的日常监督工作。

(二)坚持工作原则,奠定法律保障。

坚持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愿委托代理的原则。我们在工作中要求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向镇提交《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三)摸清“三资”底数,规范运作程序。

着重把好“三关”,即清查登记关、群众参与关、公示公开关。积极利用滕州市农廉监管在线的三资监管平台,通过网络将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集中录入、统一管理、统一上报、统一支出,即时记录、随时汇总,实现对“三资”业务、帐务的一体化处理,也满足了监督监管部门的后台查询和村民直接操作、自助管理等需求。

(四)健全管理制度,确立工作目标。

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五权不变、统一管理、集中支付、分村核算”的理念,坚持“六个统一”,即统一审批程序,统一财务制度,统一票据管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会计核算,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加强村级项目竞标和严格村委会公章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意见》等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

(五)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督实效。

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代管账户。集体收入的收取,统一使用市经管局监制的专用票据。二是开支审批关。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开支票据必须经经办人签字、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签字、民主理财小组盖章、镇经管站审验盖章。两字三章齐全后,方可办理支龋三是公开公示关。每月28日为村民主理财日,每月8日张榜公布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六)注重阳光运作,规范招标管理。

重点对村级经济合同进行统一规范管理。一是健全制度。健全了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各项制度,使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在实际操作中有制度可依。二是加强监督。强化了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的作用,加强对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审批。三是促进规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严密程序,完善提交方案、初步审核、发布公告、投标、开标、公示中标结果、签订承包或承建合同、归档管理八个环节,保证了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公开透明,节约了建设资金,保证了工程质量,赢得了群众的信任,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促进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同时规范村委会公章监管,分别编制村级一般事务和合同协议类公章使用签批表,制定了严格的使用办法。

(七)突出服务职能,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突出了民主监督的服务职能,充分发挥了村务监督。

委员会的监督作用,预防和制止了账外账、坐收坐支、资金体外循环等现象;二是突出了会计监督的服务职能,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做到了及时纠正和查处;三是突出了“三资”管理工作检查。一方面由镇纪委牵头,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对重点村重点问题进行通报。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了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职能作用,妥善处理各种遗留问题、理顺了资产往来关系,澄清了集体家底,变单纯的农村“三资”不流失向农村“三资”的保值增值等方面延伸,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四是强化人员培训,提升自身素质。对村干部进行“三资”管理培训,不断增强自身处理“三资”问题的能力。

对于农村“三资”管理,从机制上建立了一套规范农村“三资”运作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充分做到了“权有所限、钱有人管、事有人监”。一方面加强了农村“三资”管理的指导和服务,建立健全了农村“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帮助和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规范合同、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另一方面规范了涉及农村“三资”管理有关会议决定、招投(议)标文书的立卷归档工作,设立了资产、资源动态式管理台账,提升了农村“三资”管理水平。

(二)规范了村干部行为。

通过清产核资,摸清了村集体家底,强化对村集体资产规范化管理。增强了对村干部的约束力,根除了随意处置行为。通过构筑监督网络,铲除了滋生村干部腐败的土壤,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教育了村干部。村干部清正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干事创业积极性得到充分激发。

(三)推动了村经济发展。

通过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既消除了群众思想疑虑,又调动了群众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既增强了资产管理的有效性,又增加了村集体收入;既强化了村干部创新发展意识,又畅通了干群关系“连心桥”,为农村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实现农民持续快速增收注入了不竭动力。

(四)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三资”管理的规范运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人民群众的民主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有效规范了村干部的从政行为,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加速了村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进程,及时化解了农村矛盾,巩固了农村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1、个别村“三资”登记台账不完整、不统一。尤其是土地登记不全、不细或没有登记台账,存在底子不清的现象。

2、合同签定不规范。主要是书面合同签订时间过长,有的达20至50年,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义务不平等或其他不符合政策法规要求等方面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

3、少数村会计人员素质低,无证上岗。

1、进一步统一各村各部门对管理好农村“三资”的思想认识。“三资”管理看起来是业务工作,实质上是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在进一步强化村委会自治组织自我完善、自我监督的同时,克服极少数村干部不够重“三资”管理的麻痹思想。

2、加强培训,提高认识。村两委负责人必须首先懂政策、悉管理,通过参加农经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素质。“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业务能力。

3、在继续加大监督力度的同时,应从根本上解决当前体制上的弊端,即:推行产权制度改革,变行政推动为群众自发监管,不仅能确保农村稳定,而且维护农民权益。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流程图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村级财务收支行为,管理用好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保证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规范我县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财务收入管理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合理组织收入,加强货币资金管理。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主要包括:上级和部门对村级的专项补助和拨款、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发包及村办企业上缴收入、投资收益、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救济扶贫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集体建设征地地补偿费,以及各种代收、借贷等其他收入。

3、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各项收入应当使用“省农村集体财务与资产监督管理总站”统一监制的票据,确保收入有据可查,并在一定的时限内及时、足额上缴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入帐核算,严禁私设小金库、坐支、截留、挪用或擅自抵顶债务。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等须直接拨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帐户,统一支付管理。

4、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要经常核查村级有关经济往来帐目,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支出应做到集体理财、民主管理、公开透明。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主要包括:;村(组)干部报酬、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广播通讯等管理费、计生支出、五保户供养、集体统一经营支出、公益事业支出、生产建设支出、经营性支出、其他经审核许可支出。村级不得开支招待费。

3、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实行备付金制度,每月由村出纳员到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领取一定数量的备付金用于日常开支,发生超出备付金限额的支出事项时,村应提前向中心提出申请,经中心主任审批后预支。

4、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经村书记和村主任共同审批同意并签字,定期交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大额开支,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须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财务开支严禁“白条”做帐。

5、审核同意后的财务开支票据由村出纳员负责到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报账。中心要加强对原始单据的审核把关,手续不全的单据不得报账入账。

三、财务预决算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年初应当提出当年资金预算方案(包括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交村理财小组审核。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须履行相关程序,填入农民负担监督卡后方可实施。

2、审核通过后的预算方案应张榜公布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查备案。

3、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严格执行预算方案。确需调整的,由村民委员会提出调整方案,说明调整原因,交村理财小组审核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审批。

4、村集体经济组织年终应当及时进行决算,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结果向全体成员公布。

四、财务公开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2、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以下内容进行公开:(1)财务预算;(2)各项收入;(3)各项支出;(4)资产资源及处置情况;(5)债权债务;(6)收益分配;(7)村民承担的费用和劳务;(8)其他应向村民公开的事项。

3、财务公开应做到年初公布预算方案,每季度公布收支情况,年末公布预算执行、决算、资产资源和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4、群众关心的“三资”管理热点问题,要专项公开。

5、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在便于村民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同时也可以采用其他有效的方式进行公开。

6、财务公开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负责监督实施。

五、资产清查制度。

1、农村集体资产包括:村集体投资和劳动积累形成的、外单位和个人捐赠的建筑物、农业机械、机电设备、交通通讯工具、农电水利设施、村级道路、教育(学校)、文化、村办公企业等资产。

2、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要进行一次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帐实、帐款相符。

3、资产清查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实施,清查结果要向全体村民公布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备案。

4、资产清查中心发现的和结果公布后村民提出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并将解决情况张榜公布。

六、资产台帐制度。

1、村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资产,按照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

2、资产台帐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的名称、类别、数量、单位、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原始价值、折旧额、净值等。

3、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资产台帐还应当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费或租赁金以及承包、租赁期限等。

4、已出让或报废的资产,应当及时进行核销。

5、资产台帐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登记,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管理。

七、资产评估制度。

1、集体经济组织以招标方式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以参股、联营、合作方式经营集体资产,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设等,必须进行资产评估。

2、评估由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或具有资质的单位实施,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

3、受集体经济组织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根据被评估资产的原值、使用年限、折旧以及重置成本、获利能力、公开市场价格合理评定价值并出具评估报告。

4、评估结果要按权属关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公议确认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备案。

5、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评估机构串通作弊,或者评估机构玩忽职守致使评估结果不实的,可由上级机关宣布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采取承包、租赁、出让等方式盘活集体资产,取得收益。

2、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时应当制定相关方案,明确资产的名称、数量、用途、承包、租赁、出让的条件及其价格,是否招标投标,是否进行资产评估等事项。

3、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相关方案应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交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其过程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

4、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经营时应当签订经济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建设责任等,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5、经济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当及时报乡镇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备案、归档。

九、资产经营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资产要明确经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和经营目标,确定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2、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经营的,要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公开合同履行情况。

3、集体资产统一经营和承包、租赁、出让所取得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村账核算。

4、乡镇财务代理服务中心和村理财小组要定期对集体资产的使用、维护和收益进行检查,确保集体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十、资源登记簿制度。

1、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等集体资源性资产,应当建立集体资源性资产登记簿,逐项记录,并建立电子文档。

2、资源性资产登记簿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源的名称、类别、坐落、面积等。

3、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集体资源性资产,还应当登记资源承包、租赁单位(个人)的名称、地址,承包、租赁资源用途,承包费或租赁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

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发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事项等要重点记录。

5、资源登记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登记,乡镇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负责管理。

十一、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制度。

1、集体所有且没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的承包、租赁,应当采取公开协商或者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

2、以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由双方议定。

3、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应当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中标权。

4、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的承包、租赁集体资源方案应交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审查备案。重大事项应召开成员会议或代表会议讨论。

5、招标投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合同和相关资料应当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备案。

十二、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

1、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统一编号,统一管理。

2、合同应当使用统一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

3、实行家庭承包的农村集体土地应逐户签订合同,颁发承包合同书和经营权证书。土地流转使合同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合同变更。

4、承包、租凭产生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并定期公开。

5、承包、租凭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备案。

十三、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

1、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集体资产和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主要用于发展生产、增加集体积累、集体福利和公益事业等方面,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不得用于发放干部报酬、支付招待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

2、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要纳入帐内核算,严格实行专户存储、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专项审计监督。

十四、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岗位责任制度。

1、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受村委托承担农村集体“三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同时承担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中心日常工作实行电算化管理。

2、中心设主任、总会计、资金会计、资产资源管理人员等岗位。

4、总会计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财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坚持按财务制度做好财务核算,如实反映村集体资金收支情况;(2)负责对村报账员报送的票据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票据加盖审核同意章予以报账,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票据不予盖章并拒付;(3)按规定设置各类账薄,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审核各类票据,编制会计凭证,及时进行电脑记账,按时完成会计月报、年报及其他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村集体资金的运行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4)负责监督资金会计资金领、核、销工作;(5)对村各类经济合同进行登记备案,及时与资金会计核对账目,定期检查和分析财务指标执行情况,及时反馈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纠正和解决;(6)建立财务档案,妥善保管各种财务资料;(7)加强对电算化微机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财务数据的安全。

5、资金会计职责(1)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各种现金收付业务;(2)负责银行存、取款和结算业务;(3)做好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并定期与总会计核对账目,做到账款相符;(4)增强安全意识,采取防范措施,保证资金安全;(5)按规定做好收据的领、核、销工作;(6)及时提供财务公开的会计资料。

6、资产资源管理人员岗位职责(1)负责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2)负责建立各村资产、资源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3)指导各村按照民主程序处置各类资产和资源,负责各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方案的审核与监督。

7、村出纳员的职责(1)积极配合镇中心的工作人员工作;(2)严格遵守财经法规,坚持原则,坚决制止和抵制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在村两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并保证各种财务活动合规合法、真实有效、票据正规,杜绝虚报、冒领和坐支现金;(4)及时地将本村集体各项收入上交代理服务中心账户;(5)定期到镇服务中心进行报帐;(6)定期向村两委、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汇报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7)负责本村的财务公开工作。

二〇一一年月日。

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总结

我镇按照市有关文件精神,从实际出发,积极推进“村帐镇代理”工作,不断探索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机制,加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力度,从机构、人员、设备、制度等方面进一步规范“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x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镇党委“一把手”亲自审定实施方案,并采取多种措施宣传政策,统一思想,具体做法:一是落实领导机构。成立了x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文书君担任,副组长由镇长x担任,成员由镇人大主席都安乐、副书记x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由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设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办公室,具体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办公室设在镇纪委,由x任成员。二是落实人员。在镇财政所成立了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代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对村级财务、帐务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由x担任会计主管,高福英担任会计代理员。三是为了提高干部群众对加强和规范村级集体“三资”管理的认识,我镇多次在村委干部会议、镇干部大会上强调该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广泛宣传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也对村级监管组成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依法依规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的水平。

清产核资是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中最关键、最核心、最重要的一个基础环节。首先是做好清查登记。镇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和登记工作指导组,各村委也成立了“三资”清查和登记工作小组,对村集体“三资”进行清查、盘点,按照清查登记表的要求,对集体的每一项资金、资产、资源分门别类做好登记,确保不漏不错。其次是做好结果公布。每个村在清查登记结束经镇清查指导组审核后,都在本村醒目的地方将清产核资情况进行上墙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后报镇结算中心备案,统一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

一是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二是资金管理暂由各村出纳员负责,待条件成熟后由镇资金代理出纳担任,同时实行备用金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坐支现金。大额的开支(村级xxxx元以上、组级xxx元以上非生产性)实行事前申请制度,由村(组)出具拟用款报告或提供合法的原始凭证提出申请,由报帐员报送镇代理中心负责人审批。三是报、结帐和财务公开制度。村级每季度结、记帐一次,组级半年结、记帐一次。村级在每季度末次月的x—xx号内报帐,组级在当年x月及次年x月x—xx号内报帐,并进行财务收支情况张榜公示。镇代理服务中心于结账当月末前进行帐务处理,编制会计报表,并将有关财务信息反馈到村组进行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审核制度。在报帐前有关的会计原始凭证必须经村检委会审签,镇代理服务中心受理村报帐后,应逐一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严格把关,并有权拒绝不合理开支的票据入帐。五是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各村的会计档案归村所有,村级有保存组级会计档案的义务。每届村(组)干部换届并进行离任审计后,会计档案由代理服务中心统一保存。如需查阅须,经镇监督管理人员批准。六是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投资计划,、形成过程和利用过程管理。涉及到财产和资源的承包、出租、出让,须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或公示后方可实施。七是组级“三资”管理由村级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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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年终总结

根据市、县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的要求,我乡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及时下发文件通知,制定“三资”清理工作“回头看”实施方案。对全乡的“三资”清理工作做了统一安排部署,并对各村“三资”清理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就我乡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成立组织,加强培训为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领导,我乡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由乡长江永霞任组长,乡纪委书记蔡小平、乡人大副主席张晓慧任副组长,乡纪检、财政、农经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纪委办公室;并将《关于成立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印发到各村。同时,乡政府还开展了对“一站两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将财会、招投标、公有资产监管等制度、操作规程等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

各村都成立了“三资”监管领导小组,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会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村两委成员、村民理财小组、村民代表和村民组长分别担任。乡党委、政府通过召开村两委干部和乡干部会议,结合“三资”清理工作,传达学习县“三资”清理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业务培训会议。

为加大宣传力度,我乡结合本乡实际,注重创新,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切实加大宣传。一是印发相关文件。乡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成立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及《社苹乡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回头看”实施方案》两个文件,印发到各个村(居),重点宣传上级文件精神和会议精神。同时,把握好三个关键。一是清理的内容是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二是掌握好清理准备、核实登记、总结验收三个阶段;三是加强村民理财小组对村三资清理工作的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在清理工作中,我乡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的程序,一个不少地进行。从清理、登记、公示、核实、公示、确认,都是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操作。

各村在开展清理登记工作过程中,由村清理工作小组成员参与,对三资进行清查核实,盘点核对,并填写登记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逐项对资产、资源进行确认、评议估价,并将结果在村公示栏内公布无误后确认上报。

摸清底子,健全台账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进行再次核对,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并将数据全部录入电脑,实行滚动管理。

通过清理,全乡共清理资产总额522.58万元,其中货币资金6.96万元、应收账款238.04万元,登记核实各种固定资产原值277.58万元,从固定资产构成看,主要是村级活动场所房屋,其次为办公用具,集体经营用资产没有。核实登记资源总量共3602亩,负债总额73.29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449.29万元,清理后的各村集体“三资”全部纳入乡农业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1、村里报账不及时,账务处理不规范,存在科目用错,帐表不符现象;。

2、债权债务长期挂账不清理,存在虚有债权债务;。

3、大多数固定资产没有建账,没有明细;。

4、费用开支控制不严,招待费比例过大;。

5、资源台账不细,不全,造成“三资”底子不清、管理混乱。

核查的过程是在边查边纠中进行的,以上的问题主要是自查阶段带下来未及时处理的,在核查阶段均进行了纠正。

村级“三资”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我乡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通过这次清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三资”管理工作任重道远,我乡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上级要求为准则,扎实做好我乡的“三资”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利益,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年终总结

村级“三资”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为大家整理的20xx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年终总结,供您阅读与参考。

太山庙乡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在县纪委、县财政局的安排指导下,严格按照县、乡“三资”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到领导责任到位、工作措施到位、问题纠正到位、清理成果到位、政策落实到位。自6月1日开始,经过前期准备、村清理整顿、乡纪委核查整改、建章立制四个阶段,目前,全乡15个村“三资”清理工作已全部结束。通过“三资”清理工作,进一步摸清了家底,发现并纠正了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完善了管理,教育了干部,整个清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现将皇后乡农村集体“三资”清理。

工作总结。

如下:

一、工作中在主要做法:

(一)前期准备情况。

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了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我乡成立了以政府乡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三资”清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财政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财政所专人办公,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同时,乡政府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财政所在原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基础上,成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腾出了2间房子的办公室,办公室门牌、“三资”管理制度和流程图全部上墙,购置胃15组在档案柜,150个档案盒;各行政村与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签订了“三资”委托协议。为加强巡查整改工作,从乡纪委、督查办、财政所抽调6名专业人员,组成两个督导巡查组,分包全乡15个村,对清理工作进行指导、督查。

2、广泛宣传,动员部署。

我乡于6月3日召开了由领导班子成员、包村人员、各村支书及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在动员大会,会上传达了实施方案,对“三资”清理工作做出部署,并要求各村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2天之内全部召开由村两委干部、党员、村监委会成员和村民代表参加在动员会议,传达宣传县乡“三资”清理工作的会议精神和重要意义;乡政府统一制作悬挂了8条过街宣传横幅、出动2辆宣传车巡回各村,宣传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监管范围、监管措施、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从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取得广大干部群众对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支持和配合;乡政府及各村设立了意见箱,公布了举报电话,营造“三资”清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取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支持,努力做到群众参与,开门清理。

(二)清理整顿情况。

1、清查摸底。

合同。

预算等方面进行登记清查;查债权债务;看债务化解和个人借用公款情况等。在此基础上,填写农村集体资金登记表和债权债务清查表。第二步是资产资源清查。由村清查小组具体负责,在乡包村人员的协助下,按照清理的内容和要求,逐项进行自查,重点是:(1)绘制全村的资产资源分布图。凡是村集体所拥有或控制的资产资源都要在图上标明。(2)对租赁资产进行一资一表登记。如实反映资产经营情况,附上合同备查。(3)对固定资产进行实际盘点清查,拍照制卡存档。并依清查结果填写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登记表。

二是坚持民主清财,开门清财。召开群众代表会议,征求对清财工作的意见建议。吸收监督组成员自始至终参加清理。

三是帐面清理与帐外核查同时进行,提高了工作效率。各村在登记相关表格的同时,对村债权、债务及资产同步进行核实,做到帐实、帐表等统一,实行“两条腿走路”,对于重难点问题,及时召开乡“三资”清理办公室会议研究处理或上报县清理办解决。

2、核查整改。

由于7月上旬,县纪委和财政局有关专家对各乡镇的“三资”清理工作检查中,我乡排名落后。乡党委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并再次动员,要求乡纪委加大督导巡查力度,各村重新进行排查登记并做好张榜公示。乡纪委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组成两个核查组,由纪委书记和分管财务在副乡长分别带队,每天两个村,逐一对各村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每到一村,核查小组组织召开村两委成员、监委会成员、离任干部、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在“三资”清理公开见面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了举报箱,受理群众举报。核查工作采取内查与外调相结合的方法,一是对村自查登记的表格内容逐项、逐笔进行核实,看帐帐、帐表、帐据、帐款是否相符,二是实际察看和走访相关部门及询问相关人员,看帐证、帐实、表实是否相符。

3、公示审核。

各村都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将清查表和问题处理情况如实向群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为7天。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对各村上报的清查表和问题处理意见进行了审核,重点审核清查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相关责任人是否在清查表上签字,有无公示资料等。审核合格后各村建立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台账,对村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进行初始产权登记。根据村里上报的盘盈、盘亏和清查出的账外资产的处理意见,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和各村委会按照有关规定调整了相关账簿,以做到账实相符。

(三)建章立制情况。

我乡在“三资”清理整顿在基础上,制定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制定了农村集体资金代理服务、农村集体资产代理服务和农村集体资源代理服务三个服务流程图,构筑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长效机制。各村建立健全财务收入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财务预决算制度、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资产经营管理制度、资产清查制度、资产台帐管理制度、资产评估制度、资源处置招标制度,资源台帐登记管理制度、资源承包租赁出让拍卖制度,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

二、取得的成效。

一是摸清了家底。在财务清理的同时各村组织力量对村级资产、资源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普查登记,并且绘制上图,对没有按财务制度规定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和明细帐,也不建立资产清查盘存制度,形成帐外资产等,利用这次机会逐一对所漏管资产重新进行登记、评估入帐。经清理,15个村中有14个村固定资产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

二是教育了干部。这次清理有“自查自纠从宽,被查被纠从严”政策,我们通过多次召开会议,深入发动思想,打消顾虑,很多人思想有较大的触动,积极对照清财实施方案,主动清理,各村主要干部签订了。

承诺书。

积极支持和配合清查组开展工作随叫随到加班加点自查发现并纠正了一些不合规的问题通过清理弄清了帐目补齐了手续。

三、存在的问题。

1、村里报账不及时,未能按权责发生制记账,账务处理不规范,长时间不与乡财政所对账,存在科目用错,帐表不符现象。

2、债权债务长期挂账不清理,存在虚有债权债务。

3、大多数固定资产没有建账,没有明细。

4、“三资”清理登记表和公示表未规范入档。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为进一步规范三资代理服务工作,最大化发挥资产资源经济效益,创新机制,加强管理,拟打算做好如下工作:

1、成立监督机制。各村“三资”管理工作实行阳光操作,民主管理,各村8月底要成立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责是监督管理村集体资金的使用,公开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招投标情况;参与乡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的日常审核工作,真正为三资工作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2、实施流程化操作。乡“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下步对各村资产资源实施流程化管理,按照制定的流程图,规范操作,科学管理,真正发挥村级资产资源最大效益,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发展壮大农村经济,促进农村经济工作再上新台阶。

根据上级精神,我村立足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三资”管理实施方案,规范管理,有效监督,使村级集体资金、资源等“三资”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程序化轨道,有效地预防村干部腐败现象发生,减少基层矛盾纠纷,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现将此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以发展和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物质权益和民主权益为核心,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强村级“三资”管理,形成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监督有力的村级“三资”运行和管理机制,规范农村基层干部权力运行,为有效防止农村集体资产流失,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基础。

二、健全制度,加强管理。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针对三资管理工作制度欠缺的实际,针对集体资金管理,我村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银行存款帐户管理、集体资金审批领用、收支结报、票据使用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财产清查、财务档案等财务制度,完善村干部报酬、补贴等支出的标准和程序,规范和控制非生产性开支。这些制度的完善,对规范我村的货币资金管理、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和资产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村级集体资产出售或出租的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也进一步推动了我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明确责任,强化措施。

为顺利完成我村的三资清理工作,主要抓好了以下几个环节:

1、召开专题会议,落实人员。在经过镇级三资管理工作培训会议后,村两委召开专题会议,就清理工作制定摸底方案。并落实专人负责。

2、清产核资,摸清底数。我村利用一个星期的时间,对全村的资产进行全面核实,对货币、固定资产、资源性资产等进行分门别类的登记,使各类财产清晰可查。

3、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清理工作经各村公示和村民代表签字认可后,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实行“一台帐两附件”管理模式,全面反映资产种类、数量及经营使用情况,附上资产处理其矿附件和有关会议记录、评估、合同等附件。每册台帐一式两份,一份由村级保管,一份交镇“三资”管理中心保管。在三资管理中,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随时调整“三资”台帐数据,做到帐物相符。

我村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下阶段,我村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上级要求为准则,扎实做好我村的三资管理工作,规范三资运营,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利益。

居委会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年终总结

根据夏阁居人民政府文件(夏政字[]98号)《夏阁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动员培训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居实际,认真组织、合理安排,历时五个月,圆满完成了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现将我居开展农村“三资”清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根据区、镇农村集体资产“三资”清理动员培训会议精神和《夏阁镇关于开展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我居于6月26日及时召开全居村民代表、党员干部会议,认真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和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实施方案,并制定下发了《五星居委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集中组织村主任、文书等人对相关业务进行认真辅导,并利用各种会议、广播、黑板公开栏、标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的意义、内容、方法和政策。让全居群众干部了解政策、吃透精神,及时有序开展清理工作,召开专题业务汇报会,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时进行补救,使清理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为了加强对“三资”清理工作的领导,居两委高度重视,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居党总支书记任组长,村主任任副组长,其他两委会成员及居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参加,同时成立了以两委成员及部分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村长代表共27人组成的清理核实小组,负责全居的“三资”清理摸底、登记、核实工作。

在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我居按照“三资”清理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严格程序、把握时限、掌握要领、合理安排、细化方案,全面清查。在“三资”清理的摸底登记阶段,首先明确“三资”清理起止时间,从1998年并村后至xx09年12月31日,以合并后的村为单位清查摸底。其次明确清理的对象范围:1、资金清理,重点清理现金、银行存款等;2、债权债务清理,重点清理合并后新增的债权债务;3、资产清理,重点清理固定资产及公共财物;4、资源清理,重点清理属于村集体所有的未发包的土地(包括机动地)、水面、滩涂、果园、林地等。再次、在清理对象范围内,把握时限,认真摸排登记,认真填写省统一制定的《“三资”清理情况摸底登记表》,做到内容全面,事实清楚,数字准确,不遗不漏。

认真落实“三资”清理核实工作。在清理摸底登记结束后,按要求成立了“三资”清理核实小组,对清理登记的“三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进行详细的核实,核实后的“三资”达到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并填写《夏阁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核实登记表》,然后各村民小组对核实结果及时向群众公示,居委会派“两委”成员专门接受群众反映意见或咨询情况,并做好记录好讲解,对核查不清或有权属争议的“三资”,列为“待处理问题”上报居乃至县“三资”清理机构协调处理,直至群众满意认可为止。对审核后的“三资”清理结果,按程序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确认并形成确认大会决议书。最后形成居《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情况登记表》作此次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最终资料归档,进行管理。

“三资”清理确认工作是关键,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经公示期满后,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三资”清理公示结果进行确认并形成会议记录上报居“三资”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过清理,截止xx09年底,我居的资金资产资源情况为:1、流动资产11.99万元,其中银行存款11.85万元;2、固定资产374.58万元;3、资源性资产13946.76亩,其中土地资源2636亩,水面1310.76亩;4、清理出债权34.77万元;5、清理出债务22.92万元。

为确保村(居)集体“三资”的保值、增值,我居在开展清查核实的同时,结合我居实际,专题召开有村(居)干部和村民代表参加的“三资”会议,研究建立了我居“三资”监管的长效机制,制订《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明确了“三资”监管服务的机构、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办法、签字审批制度、公示制度、村(居)工程招投标办法等,初步形成了“三资”监管的长效机制。把干部的风险管理延伸到居两委成员,有效地推动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虽然我居在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清醒的认识到,当前农村存在的一些问题影响到清理工作的成效,一是村级干部报酬低,工作态度不积极;二是部分村干部对“三资”清理工作认识不高,存在畏难情绪等因素,在开展工作时,我们尽力克服困难,确保“三资”清理工作扎实有序开展,达到预期目的。

居委会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年终总结

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和监管代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蒋场镇委、镇政府迅速启动,经过近几个月的紧张工作,现已基本完成,我们的主要作法如下:

镇委按照市统一要求,迅速组建专班,成立了领导小组,由镇委副书记、常务副镇长鄢池斌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镇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徐绪茂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各村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专班成立后,制定了实施方案。

镇委在5月12日召开了全镇动员大会,参加对象为全体村干部、部分群众代表、镇机关干部、相关部门干部。镇委书记、三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徐毕敬同志作了动员报告,常务副镇长鄢池斌同志作了具体安排,由财管所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各村也召开了相应的群众大会进行动员。同时,还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形式,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政策,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农村集体“三资”的积极性,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据统计,全镇出宣传栏61次,张贴标语682条,广播会23次。

按照工作程序,各村专班扎实摸底,依据村会计账面“三资”明细资料,逐一核查登记,填写统一印制的“三资”登记表,组织专班进行资产、资源评估,通过群众代表签字,上报镇“三资”办公室。

镇三资办组织核实,办公室组织专班对各村反复上报的“三资”情况检查核实,切实做到了“三资”登记完整、清楚、准确。在此基础上,以村为单位,将本村检查核实的“三资”情况,采取公开栏,印发资料等形式进行了公告。全镇组建专班,以片为单位,逐村、逐组核实,保证了“三资”清理工作的顺利完成。

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总结

针对以上自己的述职,我将虚心接受各位群众对我的评议,提出的宝贵意见越多,对我的进步帮助越大。我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1、进一步努力协调土地增值问题,帮助村民增加收入。

2、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修复自来水,修建水渠,着力改善农村生活和生产设施。

3、狠抓惠民服务,全心全意为民办好实事,坚持“四议两公开”制度,做一些合乎民情的有益事业,修复村间道路,实现村间水泥硬化路面连接。

4、帮助村民贷款促进农业投入,帮助农民购买优良籽种、化肥。

5、作好发展规划,搞好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

在我任村主任以来的时间里所做的一切工作,都离不开广大群众的支持与监督,离不开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给予支持和监督,使我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为北淖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更大的贡献。

居委会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年终总结

我区根据粤农[]162号文件精神,积极制定有效措施,认真落实管理责任,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现将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我区辖下一个镇(七迳镇),七迳镇总面积81平方公里,辖xx个村(居)委会,总人口7万多人。为扎实推进我区农村集体资产清理核实工作,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清理核实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的统一部署,我区随即成立了镇长任组长的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展开“三资”清理工作。我区从x年9月底启动工作以来,主管部门多次召开专门会议,部署此项工作,集中时间,集中人力,扎实推进。截止目前,我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交易平台资产、资源、资金数据已全部录入完毕,全区17个行政村、3个居委会已全部完成清理工作,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一是摸清了农村集体家底。到目前为止,全区村(居)集体共核查出资金37.4422万元比清查前减少了12.3万元、资产1640.9601万元比清查前减少了118.5万元、资源6.2798万亩,而债务应付金额却高达234.5719万元,这说明了我区农村集体不但集体经济薄弱,而且很多村还债台高筑,而村小组方面虽然集体经济也不强,但欠债却很少。这让我们更加清楚地掌握了我区农村的家底,为今后如何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出了诸多的思考。

二是健全了制度,加强了管理。针对三资管理工作制度欠缺的实际,我区把握这个时机,按照区里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了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制度,切实规范了“三资”运营,进一步推动了我区“三资”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三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通过清理“三资”,让群众全程参与,保障了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通过公开确权,实现了农村集体“三资”在阳光下运行,给了群众明白,还了干部清白,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一是确保两个到位。一是宣传发动到位。我区利用会议、培训、走访、标语、公示栏等各种形式,最大限度地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意义、目的、步骤、方法、程序的宣传,消除因群众果品销售带来的不利因素,调动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二是培训到位。区多次以会代训的方法,对镇、村两级的干部进行业务培训,针对我镇“三资”清理登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填报要求、开展程序及工作中反映的问题等环节进行详细讲解。提高区从事“三资”清理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素质。

二是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我区建立了机关干部包村指导责任制,包村干部深入到各村帮助核资小组逐物逐件逐地进行清查,并摄像留存;在公示确认上,力求最大限度地征求意见,逐村审核通过,还组织各村互审,以防重、漏。

三是加大督查指导力度。“三资”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三资”清理登记工作各阶段各环节的要求,加大对各村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现金等登记的督察,以会计账为依据,采取以物对账、以账查物、账内账外相结合的方式,将清理出的各村资产资源,逐笔逐项如实登记,确保整体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四是规范档案资料管理。严格按照上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理的要求,注意收集、整理、保存在清理过程中形成的一系列档案资料,做到内容齐全、归档及时、存放有序、装订成册、方便查找。

(一)由于历史原因,个别村账务没有及时清理,拖欠较多,给目前账务清理工作带来一些困难。

(二)村级出租、承包合同签订不规范。主要体现在书面合同少,口说为凭;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义务不平等或其他不符合法定要求等方面。

(三)收集资源、资产相关资料时,部分资料信息不够齐全、不够规范,收集难度大;工作人员严重缺乏,录入工作强度大。

一是认真登好资产管理帐簿,做到专人保管,专人负责。

二是对各村经过审核通过的“三资”情况和清理处理结果建立各村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明细台帐,对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进行登记、归档,并据实反映“三资”的数量、种类以及经营使用情况。

三是强化资源管理,堵塞交易漏洞。凡农村集体土地、山林、水面等资源实施承包、租赁、出让等开发利用,一律要经镇进行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拍卖,规范交易行为,堵塞各种交易漏洞。

某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制度供参考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根据省、市、区有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政策,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制度:

(一)全面落实村级民主监督管理。“三资”监管的源头在村级,村“两委”和村监委主要领导是村级“三资”监管的第一责任人,既要抓规范管理,又要带头严格执行“三资”管理制度。涉及“三资”管理的重大事项,都要依法召开本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履行民主决策程序。村监委负责对村级“三资”的日常监督,及时提出监管意见,反映村民意见和建议。村报账员对业务工作负责,按月、真实、准确地做好报账结账工作。

(二)明确镇监管主体责任。镇政府履行好“三资”管理的主体监督职责,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联系村负责人具体抓,定期听取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检查督促村干部按章办事。

对不符合规定的,要求补办手续或不予办理报账。加强对各村报账员的业务指导、业务培训和监督工作。

二、规范收支监管。

收款收据不得发放到村,统一由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出纳开据收取;

收取的资金必须三日内缴存银行。村内所有经济业务事项,一律由村报账员负责办理和报账,其他任何人不得经手。杜绝新增债务、逐年消化老债务。

单笔10000元以上的超大额开支还要附村民代表通过的会议录;

对个别单笔1000元以下的小额开支,可由村报账员代领现金并在3日内支付给当事人。

(三)规范村级各项开支。严格执行有关村级各项开支监督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控制村级非生产性开支。

村干部报酬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有关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文件精神执行,严禁违反规定巧立和自立名目发放各类补贴、津贴、奖金等。

村民小组长及村民代表会议实行务工补贴办法,务工标准原则掌握在每次60元以内,村民在本村内务工每个工日控制在100元以内,技术性务工每个工日控制在200元以内,由各村在不突破标准前提下结合实际自定。

村级实行零招待,上级部门下村工作不得在村就餐,遇特殊情况确需就餐的,按规定交纳就餐费。村组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开会以及在村内开展各种活动不得开支就餐费。

村级办公用品开支,原则上每村每年控制在2000元以内;

购买2000以上的办公设备应事先填报申请表,经包村负责人审核后报镇政府审批。

村组干部外出学习考察等须通过村“两委”班子和村监委集体研究,并报告镇党委政府研究审批。

村干部因村务工作需要,外出办事所产生的差旅费参照相关文件规定据实报销,报销时限不能超过一个月。

村贫困户、老村干、党员生病死亡慰问等补助标准,通过村“两委”班子和村监委集体研究同意。

各种节庆活动,村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支付赞助费(不含村办企业)。

村集体资金不得为农户垫付水稻、油菜、新农合等保险,不得为村组干部购买各类商业保险。

村集体资金不得用于应由政府部门全额承担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村集体资金一律不得外借,不得用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担保,兴办村内各项公益事业不得举债。

三、

加强资产、资源管理。

对新增固定资产及时录入“三资”监管平台。对村集体资源逐一登记,建立资源台账,以免造成流失。村级组织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资源登记、保管、使用制度。固定资产、资源发生增减变动时,报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入账,做到账实相符。

对时间较长、面积较大的应经公证机关进行合同公证。凡所签的资源发包合同、资产租赁合同必须报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三)建立不良资产和呆账死账核销制度。对已经确认的不良资产债权、呆账死账,应及时进行核销处理,由村民委员会提出,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联系村负责人审核,报镇政府审批,“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备案。经确认为不良资产债权和呆账死账的,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依法依规进行账务处理。

四、规范财务公开。

年末时增加公布各项固定资产、资源、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等情况;

重要的财务活动和多数村民或村监委要求公开的专项财务活动,应及时单独进行公布。

(二)财务公开的形式:以公开栏公开为主,村规模较大或居住分散的村,按自然村或村民小组进行公开,也可通过广播、“明白纸”、会议等其他有效形式辅助公开。

对公开后群众无异议的,由村监委审核并标注“此次公开群众无异议”等字样,加盖“村务监督委员会”印章。财务公开的资料一式三份,上墙一份(拍照留存),镇、村各留一份,财务公开的资料,镇、村都必须装订成册,集中归档保管。

五、加强财务监督。

(一)加强财务审计。镇定期组织纪检、组织、财政、民政、农经等部门对村集体“三资”运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每年至少审计三分之一的村,三年轮审一次。重点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村级债务、农民负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土地补偿费分配使用、村级补助经费等专项审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重点审计,审计结果及时公开。审计中查出的经济问题,依据法规、政策的规定进行处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二)健全“三资”信息化平台。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把各村固定资产、资源(拍照)和财务收支原始凭证扫描录入“三资”管理系统,整合各类监管信息资源,实现对村民关注的土地征用、资产租用、资源承包、利益分配等重大事项的信息化管理。完善“三资”监管信息化平台,确保“三资”数据和管理信息公开可查询,实现市、区、镇三级联网的网络预警监管功能,便于农民群众和上级部门查询和监督。

造成损失的,依法进行赔偿。

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总结

街道所辖两个村,一个是绿江村另一个是村。两个村所处位置都在城中村。总人口29760人。其中农业人口1127人。幅员面积平方公里。自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们街道认真贯彻市三资办的要求,全面落实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明纪律、狠抓落实。两个村的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现将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的做法,成立和长效机制。

农村集体“三资”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保障农民增收的重要基础,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也是乡村干部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切实实现乡村治,百姓安的背景下,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对我们加强农村干部管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农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街道从市里召开会议后,成立了专班,以街道主任为组长,纪检书记、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结合街道实际制定了“三资”整治工作方案。随后各村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广泛宣传、群众参入的基础上,开展好此项工作,主要是对2018年以来的资产、资金、资源、各种合同进行审核、梳理、审查、核实,经过几个月的扎实、细致的工作,对两个村近几年的账目、合同进行审核和外设举报箱等。“三资”专项清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问题整改落实已全面接近尾声。一是规范了财务管理,有效堵塞了管理上的漏洞,自查、整改工作得到了扎实推进。村级财务和村级资产、资源管理有序、收支清晰,杜绝了暗箱操作和违规操作,控制了乱报销、乱开支行为,防止集体资金、资产的流失。二是加大自查自纠工作力度,梳理问题及时进行了“回头看”对自查阶段力度不够,出现“跑、漏、丢”现象及时进行“补课”。三是市、街道两级加强了领导,提高了认识,不仅仅依靠村级上报来审核问题、处理问题。而是主动沉下去加强监督检查,帮助村做依规依据的挖掘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四是摸清了农村集体“三资”现状。通过核实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摸清了村集体的家底,进一步理顺了村级财务关系建立了“三资”台账。为规范管理村级财务,按程序发包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五是搭建了规范村级“三资”管理资产、资源、资金的规范管理。六是由于我们对“三资”的有效管理,减少了集体资产的流失,对资源的透明处置、阳光操作。广大农民群众非常满意,干群之间的矛盾得到了有效缓解,一些历史遗留的问题也进一步得到解决,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六是强化了干部“不敢腐,不能腐”的态势。

二、存在问题。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作为一项新型工作,缺乏统一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而各乡镇街缺少相互交流的平台,难以在工作中取长补短。

(二)在统一支出单据不规范,农经收据不再印发、财政统一收据不允许使用、造成了农村收入无“收据”可用度尴尬局面,也弱化了收入管理,大部分收入不入账埋下了隐患。

(三)村组的招投标工作流于形式,工程项目建设和承租等各项不规范的情况较为普遍。

三、下步工作。

针对这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发现的问题,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检查力度。将问题整治落到实处,切实解决农民群众身边的“四风”腐败问题。

(一)完善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

(二)狠抓落实,有议整改,在全面整改阶段我们要找准各类问题特点,对症下药,不留工作死角,弥补工作漏洞,消除制度缺陷。

(三)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流程操作,提高“三资”管理水平。

(四)加大查处力度,把纪律挺在前面。

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实施方案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实施方案按照《xx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为维护和保障农村集体权益和农民合法权益,深化农村社会治理,强化基层组织管理,推动农村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扎实推进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的清理整治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将“三资”清理整治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结合起来,聚焦农村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三资”管理乱象,保障农村集体权益不受侵害,强化“三资”问题涉及的行业监管,夯实巩固基层基础,提升农村社会治理能力,为服务保障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务实高效。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全面,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坚持法治思维、依法处置。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准确把握涉及“三资”管理的有关法律政策界限,准确分析“三资”问题具体情形,严格区分一般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及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做到依法认定、处理适当、精准问责,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3.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有效整合局各站(办)力量,强化部门协作,切实解决“三资”领域相关问题,堵塞行业监管漏洞,从源头防范“三资”问题的产生,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实现清理整治预期目标任务。

4.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以保障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发动群众参与“三资”清理整治相关工作,提升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

(三)工作目标通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有效化解由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引发的矛盾和信访问题,严厉打击侵占集体资金、侵吞集体资产、侵蚀农民利益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及其背后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严肃查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各类腐败问题,切实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依法保护农村集体“三资”和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农村民主法治建设,优化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1.调查摸底阶段(3月至4月)。动员部署清理整治工作;

协助市“三资”整治办开展农村集体“三资”调查摸排;

全面梳理分析群众举报和摸排出的问题线索,移交市“三资”整治办。

2.集中整治阶段(5月至11月)。根据掌握的问题线索开展调查核实,并依照相关程序处理。开展相关行业重点整治。重点开展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三资”管理混乱现象的集中整治。

3.巩固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全面。

总结。

二、整治内容(一)整治范围全市各村(居)、村小组所有和使用的资金、资产、资源,包括精准扶贫、救助、土地、基础建设等项目资金,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等不动产,机器设备和生产生活设施等动产,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等。

(二)目标任务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矛盾纠纷突出、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区域,大力整治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厉打击涉及问题背后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从源头上、制度上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要结合实际,突出整治以下重点:

1.长期拖欠拒付租金,或者签订合同显失公平,严重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的情形;

2.债权债务不实、违规举债、债务不入账、虚列债务,违规处理死账、呆账等情形;

5.侵占、盗取、无偿占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机器、办公设备、生产生活设施等情形;

三、

副组长:

成 员:

市农业农村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经管站,由张弘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

四、相关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强化政治意识,将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作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强基工程”、“法治工程”抓紧抓实,各地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推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措施,责任到人,强化保障,扎实推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市委这一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二)强化协作配合。要增强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摸清底数,分级分类处理,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理“三资”问题相关案件,建立健全沟通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做好本单位应承担的工作,要积极履职,对发现问题线索要及时上报市农村“三资”整治办。

(三)强化舆论宣传。要加大社会面宣传,引导和发动群众参与清理整治工作。

对工作中不负责任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错误虚假资料的,严肃追责问责;

对因失职渎职、存在重大违纪问题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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