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服务管理制度(精选22篇)

时间:2023-12-03 06:41:38 作者:灵魂曲

服务月是为了鼓励更多人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共同建设和谐社会。请大家阅读以下的服务月总结范文,或许能够对你的写作起到一些启发。

幼儿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避免幼儿园食堂发生火灾或伤害事故,预防造成食品污染事故的发生,防止食物中毒的事件发生,保证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食堂安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止食物污染措施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工作。

(二)彻底消灭厨仓库、配食间的老鼠、蟑螂、苍蝇和蚊子。

(三)严禁采购,加工腐烂、变质、霉烂的肉类、奶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类活物进入厨房。

(四)易腐食品应低温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数不宜再用,应作废弃处理。

(五)凡患有皮肤病、化脓性创伤、上呼吸道炎症、口腔疾病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应禁止从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应工作。

(六)把好食品采购、验收关,防止有毒食物进入厨房,以防误食或由于加工不当而引起食物中毒。

(七)厨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面碱、小苏打、明矾、硫黄去污粉、清洁剂、食品添加剂、发色剂等应分类专门贮存,禁止与其它物品特别是食品混装。

(八)剧毒品(包括杀虫剂)禁止进入仓库和厨房。

(九)一旦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应有状态,防止当事人擅自毁掉可疑食物,应收集食品容器、砧板、半成品或原料、采集病人排泄物或呕吐物样品,及时送交卫生管理部门,以备检查,听候处理。

二、食堂安全操作、预防火灾、防火措施

(一)食堂的设备应符合消防规范,并需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

(二)加强火源管理,油灶、煤气炉灶、电热设备及电源控制柜应有专人负责,下班前,应将所有的电源切断。

(三)随时消除油渍污物,将易燃物品置于远离火源的地方,厨房和仓库内应禁止吸烟。

(四)必须对所有的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对所有的消防设施的检查。

(五)禁止一切非厨房人员进入操作场所。

三、食堂工作人员刀伤、烫伤、烧伤和机械伤害预防措施

(一)所有设备实行包机制,操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二)加强刀具管理,设置专用刀具柜和刀具架,上班时专人定点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三)炉灶操作人员在烹制、运送食品过程中,应避免直接接触高温炊具炉具,必要时,应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热,以防烫伤灼伤。

(四)员工如受到伤害,应立即送医院治疗,并通知其家属,在伤口未愈之前,伤员不应与食品再有接触。

为规范餐饮服务烹调加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三、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凉透后及时冷藏,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四、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五、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种工具、容器标识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六、菜品用的围边、盘花应保证清洁新鲜、无腐-败变质,不得回收后再使用。

七、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干净。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擦净。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理抽油烟机罩。

八、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九、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幼儿园管理制度

条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园后勤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以保障幼儿和教职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目的。促进学我园后勤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更好地服务于幼儿及教职工生活,服务于教育教学,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后勤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管理。分管安全工作的同志主抓安全工作,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整改,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幼儿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建立警园联防机制;幼儿园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要有计划性,有安全保障措施,要落实组织活动的领导或教师的安全责任;要对幼儿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和自护自救技能的培养训练。幼儿园内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有防火防盗等方面的防护措施,节假日有专人看值班并形成制度。幼儿园要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三条卫生管理。合理设置必要的卫生设备,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监督、检查、考评机制,园内及周边时常保持干净整洁,地面无果皮、纸屑,墙壁无乱贴、乱画,门窗保持洁净,各种专用室布置整洁,教学图书、实验仪器、办公用品等陈列有序,无灰尘,室内外无蜘蛛网;绿化带无杂物、杂草,厕所及时冲洗,垃圾及时清运,消除卫生死角,杜绝脏、乱、差现象;经常进行健康教育、养成教育,培养全体师生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流行病、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第四条食品卫生。幼儿园厨房以服务幼儿和教职工为宗旨,由幼儿园直接管理。食品和其它原材料有专人采购。粮食及食品原材料的采购要在持有卫生及质检合格证的经营单位购买。有原始入出登记帐册,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食用原料和“三无”食品;厨房周边环境卫生好,食堂内部干净、整洁、无老鼠、苍蝇、蟑螂及其它有害昆虫。操作间与室外隔绝良好,无闲杂人员进出、无油垢、无污物。食品贮存分类、分架,熟食、生食分开,且标注有生、冷标志,隔墙离地存放,有防尘、防蝇、防鼠、防潮、防投毒设施;厨房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合格证,幼儿园饮用水要达到卫生安全标准,保证幼儿每天有开水喝,有热水用。严禁在幼儿园内任何地方投放毒鼠药物。

第五条学校资产管理。校舍及其它固定资产有管理与维护制度,有登记册和保管人或责任人签字,有学校资产档案,有维护经费年度预算、审批和结算清单。易耗物品管理有专室、专人、有出库、入库登记册。

第六条水电管理要有专(兼)职维护、管理员、有收缴水电费台帐。水电管理员经过水电知识培训,对校园内水电设施出现的问题及时维护。

第七条学校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分管同志专门抓,加强教职工和幼儿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定期开展自查自评。同时纳入年度教育综合目标考核。

幼儿园管理制度

一、幼儿伙食应有专人负责,民主管理,建立伙委会(园领导、炊管人员、保健大夫、保教人员代表及家长代表),定期开会,研究伙食问题。

二、伙食费要专用,精打细算,计划开支,合理使用。

三、根据季节变化及幼儿生长发育的需要,科学合理的制定幼儿食谱。

四、准确掌握幼儿出勤人数,做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不吃隔日剩饭菜。

五、工作人员(包括炊事员)和幼儿伙食要严格分开。

六、保健医要定期计算幼儿的进食量、营养量,保证幼儿营养素的供给量。

七、按时开饭,儿童进餐时间不应少于二十至三十分钟,保证儿童吃好每餐饭。

幼儿园管理制度

为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幼儿园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幼儿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安全保卫。

坚持门卫值班制度,建立与学校保卫处的联系卡;要求来访者必须登记并得到门卫或园长允许后方可入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人、物、事交接准确无误;节假日值班人员要加强巡视,发现盗警、火警等情况要及地向有关部门报告;定期检查房舍、设备、大型玩具的安全,及时维修损坏的设施并采取保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严禁幼儿触摸各种电器开关、电热设备。

加强对幼儿进行安全用电常识的教育。教育幼儿要遵守纪律,培养幼儿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幼儿离开班级时,必须得到老师的允许后方可离开;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严格遵守接送卡制度;大门上锁,防止幼儿私自跑出园外或错接幼儿等事故的发生;对幼儿进行互助友爱教育,幼儿出入教室、上下楼梯时要有老师看护,做到不拥挤、不打闹,互相帮助,井然有序;教育幼儿不做危险的事情,不采食花、草、种子,不把小物件衔在口中或把玩具放在口里吮吃;工作人员下班要注意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2、饮食安全。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和有关部门制度,培养良好的卫生意识;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食物,购进原材料要求无毒、无害,采购成品、成型食物应向厂家索取卫生许可证或有关部门证件,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库存食品要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感染;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用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质、保鲜;不与非食品混放并采取“三防措施”;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遵守“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饭菜煮熟、煮透,符合卫生要求,加工用器、容器、餐器应严格遵守消毒、保洁规程,严防二次污染事故的发生;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工作间,工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穿戴工作衣、帽,要保持室内外环境的卫生。

3、药品管理。

内服、外用药品要注明标识并分格存放,同时要放置在幼儿不能随便拿到的位置;给幼儿服药时应仔细核对姓名、药名、药量,避免误服或过量;未经医务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给幼儿服药,以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幼儿出现紧急病情时应迅速送医务所或医院救治;医务人员应提高医疗保健知识,同时提高应变能力。

4、活动安全。

组织幼儿外出活动要清点人数并注意交通安全,医务人员应备药箱随队;活动内容要符合幼儿年龄阶段的实际能力,切忌组织幼儿参加有危险的活动,确保活动过程中的安全;组织幼儿游泳时,工作人员应严密监护,不得擅自离开或闲谈,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交接班要清点人数,规定接送时间,建立家长接送制度;特殊情况出现时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加强纪律教育、防火防水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

幼儿园管理制度

5.成人用药与幼儿用药分开摆放,内服药与外服药分开储存,放在指定的高柜子(幼儿无法触摸的地方),及时清理过期药物。

7.危险物品的使用,应由医生或教师严格把关,登记发放数量,及时收集残余物;

8.严格按规定操作和使用,如有紧急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幼儿园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1、做好幼儿园水箱、阀门、水龙头等的日常保养和检修工作,确保供水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2、定期检查消防栓,确保其能提供足够压力的消防用水。

3、定期对生活用水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限期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

4、教职工要以身作则,节约用水,注重对幼儿进行节水教育。

5、幼儿饮用水的温度不超过75℃,饮水时要有一位老师监督,注意安全。

1、做好设备、网络、线路等的日常保养和检修工作,确保供电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2、加强教职工用电安全管理,增强日常巡查力度,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对存在危险因素的设备、管线周围部位应做好防护措施,并做明显的警告标识。

3、加强会议室、功能室、走廊等公共部位的用电管理,杜绝长明灯现象,及时关闭电源开关。

4、加强用电安全和节能宣传,强化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节能意识。

5、安全使用电器。教职工应掌握本部门相应电器的操作规范,严禁违规操作,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6、离开课室、办公室时,要对各种电器电源进行检查是否关闭及断电,否则由此引发的事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空调使用时,夏季空调的最低温度不超过25℃,并做好室内保温措施,禁止始终开敞门窗。

8、司机负责幼儿园日常用电的增容、改接等的申请工作(向后勤主任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杜绝私拉乱接现象。

9、司机定期对幼儿园空调、电风扇、消毒灯的吊挂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

10、司机定期清洗空调的过滤网,定期清洁紫外线光管,并做好记录;

幼儿园管理制度

1、3—5年发展规划及实施措施(办园规划、园舍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保育教育规划)。

2、幼儿园制度汇编(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与规章制度)。

3、园务工作计划、总结(年度、学期)。

5、园务日记。

6、会议记录(园务会议、全园会家长会议、家长委员会议)。

7、全园教职工花名册。

8、全园幼儿花名册。

9、教职工代表大会资料。

10、学期各班工作人员安排表。

11、家长委员会会议记录。

12、家长会议记录。

13、家长对幼儿园工作满意度问卷调查表。

14、全园个人工作计划、总结。

15、园领导听课记录。

16、各类量化管理表格。

17、园长各类工作资料。

18、园舍基建平面图。

19、工作人员请假报告。

20、历届教研组长、班长登记。

21、幼儿园各类上报表格、数据资料。

22、全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复印件资料。

23、全园外出学习、进修登记。

24、幼儿园、教师、幼儿获奖证书登记及复印件。

25、幼儿园大型活动安排方案。

27、年度考核标准及记录。

28、幼儿园材料(简介、先进材料等)。

29、各类汇报材料。

30、上级下发文件(省市区教育部门)。

31、全园人员寒暑假轮休记录。

1、全园学前保教工作计划、总结(幼儿园保教、班级月、周及一日活动安排表)。

2、教师(保育员)业务培训计划、会议记录、总结。

3、业务培训计划、会议记录、试卷、成绩、总结。

5、各教研学期工作计划、会议记录、总结。

6、班务工作计划、会议记录、总结。

7、教师每学期专题总结。

8、家长开放日活动方案、总结。

9、半日教育活动设计汇编。

10、优秀教学活动设计汇编。

11、教师各类专项活动资料(幼教知识测试、演讲比赛等)。

12、保教质量及教养态度问卷调查表。

13、教师听课记录。

14、教育教学各种评估标准。

15、全园学前教育教学工作汇总表。

16、教学方案(备课本)。

18、教育笔记。

19、家长工作资料(计划、总结、家长学校、家园联系册、每月家园专栏内容目录)。

20、幼儿体格锻炼计划、测评、总结。

21、幼儿园个别幼儿教育记录表。

23、幼儿身心发展情况测评记录表。

25、教师日常工作量化考核表。

26、幼儿园各班交接班记录。

28、一日作息时间表。

29、幼儿发展人体档案。

1、上级文件通知。

2、保健室工作计划、总结。

3、培训计划、总结(试卷、记录)。

4、幼儿常规检查登记。

5、卫生保健专题会议记录。

6、膳食管理(四季食谱、营养分析、伙委会记录、食物留样记录、进餐巡视记录、食品验收台帐、验收清单、膳食调查)。

7、晨午检及全日观察(晨午检及全日观察记录、各班午睡检查记录)。

8、各种消毒(84、紫外线等)记录(班级、环境、食堂、部室)。

9、量化考核(班级卫生保健工作量化考核表、食堂卫生工作量化考核)。

10、疾病管理(儿童四病统计表、幼儿发病情况统计表、疾病登记表、缺点矫治登记、体弱儿专案管理登记、儿童口腔、视力、驱虫登记、各班带药记录)。

11、儿童系统管理登记(体格发育评价分析对策、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调查表、身高体重、出勤情况统计资料人数与率、新入托儿童登记、7岁以上儿童花名册、体格锻炼计划总结观察记录、计划免疫登记与接种率)。

12、家园联系资料。

13、健康体检查体(成人健康证、儿童体检表)不入档案。

14、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

15、幼儿心理教育、关怀资料。

1、后勤计划、总结。

2、后勤各项表格记载(幼儿园固定资产盘点表、幼儿园固定资产保管统计表、幼儿园固定资产保管使用表、幼儿园物品入库--帐、幼儿园维修记载、幼儿园物品出库—帐)。

2、各项安全工作预案。

3、安全检查各项表格。

4、全园各类人员安全责任书。

5、安全培训计划、记录、考核、总结。

6、幼儿安全教育计划、总结。

7、安全工作管理(食品卫生安全、用药安全、意外事故、小外伤、其它)。

幼儿园保安服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的安全环保工作,维护广大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务院颁布的《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一)、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

(二)、无精神病史;

(三)、具备较强的安全保卫技能,熟悉紧急报警按钮位置,知晓紧急报警按钮的作用,掌握橡胶警棍等安全防卫装备的使用方法。熟练掌握校园视频监控图像回放和其他技防设施的设防、撤防操作。

(二)、上学、放学时段,携带橡胶警棍等安全防卫装备在园门口外侧执勤守护;

(三)、在校园内巡逻、守护,进行安全检查,监看视频监控影像;

(五)、接受并完成保安从业单位开展得岗位培训。

幼儿园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 为保障全体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列入采购查验的食品,是指师生经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类等食品。

三、本园食堂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证原件或者复印件。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由《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作出规定。

四、采购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 内容包括:

(一) 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 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三) 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 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采购农产品及其他散装商品,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才能采购。

六、本园应经常检查商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进行无害处理。

七、本园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商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八、本园食堂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商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新杭镇大风车幼儿园

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二、食堂所有炊事人员须定期体检,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

三、炊事人员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五不(即:不随地吐痰,不抽烟,不用手抓食品,不对仪器打喷嚏咳嗽,不直接用勺尝味)。

四、洗碗池、洗菜池及时擦洗疏通,餐厅每日三擦三扫,做到清洁、舒适。

五、严格执行双墩、双刀制,生熟分开制,杜绝交叉叉感染;

六、餐具、茶具、炊具、灶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七、采购各种肉类,必须坚持索要检疫证件及屠宰证明等制度。

八、环境卫生要做到无脏、无异味,泔水桶、垃圾车、废品堆、下水道要及时处理清运,保持整洁,厕所应经常冲洗,防堵防漏。

九、食堂及环境卫生要执行分片包干、定人定物、责任到人制度。

新杭镇大风车幼儿园

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制度

一、建立加工操作设备及工具清洁制度,各岗位相关人员按规定开展清洁工作,使场所及其内部各项设施随时保持清洁。用于食品加工的设备及工具使用后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应进行消毒。

二、建立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并按规定进行维护或检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三、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各项设施也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四、采用化学消毒的设备及工具消毒后要彻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过的设备和工具,应在保洁设施内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五、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及工具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新杭镇大风车幼儿园

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一、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清洗区及消毒柜。

二、洗刷消毒员必须熟练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打、碱水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药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冲的程序。

三、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四、清洗餐饮具、用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五、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六、洗刷餐饮具的水池专用,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冲洗拖布。

七、洗刷消毒结果,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八、定期清扫室内环境、设备卫生、不留卫生死角,保持清洁。

新杭镇大风车幼儿园

一、所有食堂员工必须持合格《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二、所有员工在《健康证》到期前10天内需到有资质的体检部门进行健康体检,办理新的《健康证》并及时上交园总务处。如体检不合格,本园将视病情轻重进行调岗,病休或辞退的处理。

三、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生病或受伤应及时向总务出报告,由总务处批假治疗,禁止带病带伤生产。

四、工作期间如发现患有有碍食品卫生安全的疾病必须及时向相关主管人员报告,本园将视病情轻重进行调岗、病休或辞退的处理。

五、所有员工的健康证按班组和办理时间进行分类存放,保证每一位员工有相应的健康证。健康证存放两年以上的可以销毁。

六、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一览表》,详细填写员工的健康状况。

新杭镇大风车幼儿园

一、食堂从业人员应坚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二、本园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积极认真参加培训,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四、每次培训之后,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卫生知识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五、本园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将考试试卷收集好,整理存档备案。

新杭镇大风车幼儿园

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

二、炒、烧食品要勤翻动。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食物中心温度必须高于70℃。

三、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

四、隔夜、隔餐一律不允许再次加工,应及时处理。

五、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刀、砧板、盆、抹布用后须清洗消毒;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彻底消毒。

七、工作结束后,调料要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八、备餐间及出菜通道要洁净,不能堆放任何杂物。备餐间(台)只能存放直接入口食品及必需用的食具、加工用具。

九、加工场所“三防”、更-衣和排污设施以及废弃物处理等应符合相关要求,废弃油脂管理符合有关规定。

新杭镇大风车幼儿园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对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餐饮服务单位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

三、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证照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知识合格证等证照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应悬挂或摆放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餐饮服务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及许可项目应与实际情况和营业执照相符。新建、扩建、改建餐饮服务单位,按规定程序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各种证照不得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

三、由专人负责管理单位各种证照,按相关法规规定按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证照审验、变更、换发手续,避免持过期失效证照。在领取变更、延续后的新《餐饮服务许可证》时,应当将原《餐饮服务许可证》交回发证部门。

四、《餐饮服务许可证》遗失的,应当于遗失后60日内公开声明《餐饮服务许可证》遗失,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餐饮服务许可证》毁损的,凭毁损的原证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

五、餐饮服务经营地点或者场所改变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六、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戴、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和健康证明复印件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食品安全综合检查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各岗位重点环节食品安全检查,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三、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四、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奖惩等规定处理。

六、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制度

为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应依法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关注社会食品安全预警提示,

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二、制作凉菜、西式糕点、裱花蛋糕等直接入口的较高风险食品,必须有相应许可类别、备注项目,并应严格按照专间要求进行操作。禁止超许可范围经营和超出供餐能力承接大规模聚餐活动。

三、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食品原料应保证来源合法安全,禁止加工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

四、加工经营过程避免生熟交叉、混放。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成品、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加工、存放;员工要经常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应消毒手部,发现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及化脓性皮肤病者,应立即暂停其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动物接触食品。

五、凡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一些生吃的蔬菜水果也应对其表皮进行清洗消毒,或剥去果皮后食用。蔬菜烹调程序:一洗二浸三烫四炒。使用禽蛋前应先清洗、消毒外壳。

六、熟制食物应烧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蛋及其制品以及海产品,外购熟食和隔餐冷藏食品食用前均须彻底加热,中心温度应高于70℃。 贮存熟食品,要及时热藏(60℃以上)或冷藏(10℃以下),如在常温下保存,应于出品后2小时内食用。

七、禁止使用河豚鱼、毒蘑菇、发芽马铃薯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及原料,餐饮服务单位禁止使用亚硝酸盐。

八、豆浆、四季豆等生食有毒食物,应按要求煮熟焖透,谨慎提供贝类、海螺类以及深海鱼的内脏,有效预防豆浆、四季豆、瘦肉精等中毒。

九、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及售卖间,加强员工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职业道德素质。

十、如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迅速组织患者到正规医疗机构救治,同时于2小时内上报主管部门,停止生产销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和现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厅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保持餐厅环境整洁。纱窗、纱门、纱罩、门帘、风幕、灭蝇灯等设施运转正常,鼠、蝇、蟑螂、蚊子密度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要求。保证供用餐者使用的洗手设施运转正常。

二、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做好台面调料、牙签、台布、餐巾、餐具等清洁卫生工作,及时更换破损的调料盒、台布、餐巾、餐饮具等。

三、供顾客自取的调料,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并做到及时更换,防止过期、霉变。

四、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收回保洁。

五、端菜时手指不得接触食品,分菜工具不接触客人餐具。

六、取冰块时应用工具,不用时应悬挂或放置于消毒水内。制冰机用水应经过净化处理。

七、客人用的小毛巾,必须及时回收清洗消毒,最好使用一次性消毒毛巾。

八、刀、叉、茶杯、酒杯等不得用台布或抹布擦拭。

九、食品上桌距开餐时间不超过2小时。

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十一、备餐柜内不得放置与开餐无关的物品及个人用品。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台面、地面等的清扫整理工作。

食品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一、食品安全档案有专人负责,专柜保管,随时备查。

二、档案做到分类归档保存,每件档案应有编号、目录以便于查找。

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监督意见书、采样记录、检验报告、处罚文书及本单位建立的各项管理制度、日常检查记录、奖惩意见等及时归档。

食品标签制度

为规范食品标签及食品贮存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制度。

一、标签上需强制标示的内容。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强制标示内容:(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2)成分或者配料表;(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4)保质期;(5)产品标准代号;(6)贮存条件;(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8)生产许可证编号;(9)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二、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贮存预包装食品。

三、销售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包装,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诊断功能;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所载明的内容与实际相符;食品生产者对标签、说明书、包装上的声称承担法律责任。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库存食品的标签,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等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约谈。

二、约谈要通报违法违规事实及其行为的严重性,剖析发生违法违规的原因,告知整改的内容和期限,督促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等。

三、凡被约谈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将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其约谈记录载入被约谈单位诚信档案,作为不良记录,与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企业信誉等级评定挂钩,并且两年内不得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接待任务。

四、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依法从重处罚,直至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向社会通报。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制度

为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是餐饮服务单位法定代表(负责人)或者由餐饮服务单位授权,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质,对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并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的正式从业人员。

安全管-理-员。上述六类以外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如无条件,可以配备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不得同时在2个以上(含2个)餐饮服务提供者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四、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食品安全管-理-员发生变动后,应当在10天内将新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名单向《餐饮服务许可证》原发证机关备案。

五、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1)身体健康并持有效健康证明;(2)具备相应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知识和工作实践经验;(3)持有效的培训合格证明,并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掌握下列知识:(1)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

(2)常见的食品污染因素及其预防控制措施;(3)食源性疾病的预防处理原则;(4)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要求;(5)餐饮服务其他相关食品安全要求。

七、食品安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包括:(1)组织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培训档案;(2)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档案,督促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提出工作岗位调整意见并督促落实;(3)对食品(含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采购记录和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进行管理;(4)组织制定本企业食品安全检查计划,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并记录、存档,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5)对场所环境卫生和餐厨废弃物处理进行管理;(6)所在单位发生疑似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将事故发生情况报告当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7)积极配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或信息;(8)其他保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有关的管理工作。

八、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每年至少参加1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年继续教育培训时间应当不少于40学时。

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管-理-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对12个月内连续3次被不同餐饮服务提供者因履行职责不到位而解聘的食品安全管-理-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注销其食品安全管-理-员资质。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添加剂安全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添加剂应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二、由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添加剂采购。采购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和食品添加剂安全相关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餐饮服务单位主要负责人与负责食品添加剂采购和餐饮加工配料的人员分别签订责任书。

三、采购食品添加剂,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实行定点采购,并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添加剂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对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应当索取并留存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应者名称、供应日期和产品名称、数量等内容。采购进口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四、入库前,库管人员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括检查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食品添加剂专用采购台账。食品添加剂入库应当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存,应当账实相符。

六、设立专柜贮存食品添加剂,并注明“食品添加剂专柜”字样,盛放容器上应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

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精确的计量工具,严格按照包装标识标明的用途用量或国家规定的用途用量称量后使用,杜绝滥用和超量使用。

八、食品安全管-理-员、厨师长定期检查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台账记录、贮存及使用等情况。

九、食品添加剂专用采购台账、使用台账以及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要妥善保管,不得涂改、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设废弃物专用容器,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二、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在有盖的容器中,做到日产日清,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水源及地面,防止不良气味或污水的溢出,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三、废弃食用油脂必须按《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四、废弃食用油脂应存放在标有“废弃油脂专用”字样的专用密闭容器内,专人负责管理。

五、废弃食用油脂只能销售给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六、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单位要建立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时间、数量、处理方式、收购单位、联系人、电话、收货人签字等情况,并长期保存备查。

七、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不得随意倾倒、排放废弃食用油脂。

八、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及采购记录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一次性餐巾纸、洗涤剂、消毒剂等)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应者名称、供应日期和产品名称、数量、送货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七、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八、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实行统一配送的,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建立采购记录;各门店应当建立并留存日常采购记录;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

十、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十一、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十二、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十三、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十四、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销售的食用农产品。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贮存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三、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四、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五、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六、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七、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三、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四、建立每日晨检制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掌握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戴,主管部门留存复印件,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按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订的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加工操作规程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加强诚信守法经营和职业道德教育。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

四、培训方式采取集中讲授和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应戴口罩。

二、从业人员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洗手。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洗手并消毒:1、处理食物前;2、使用卫生间后;3、接触生食物后;4、接触受到污染的工具、设备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后;6、处理动物或废弃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面部、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四、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更换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严格进行双手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五、 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

六、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打闹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七、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粗加工切配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粗加工、切配工作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

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三、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禁止将未经清洗的蔬菜、水果带入操作间。

四、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有明显标志并分开使用。

五、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六、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七、用于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以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八、加工结束及时清洁地面,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机械设备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九、在专用洗拖布池或洗拖布桶内涮洗拖布。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烹调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烹调加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三、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凉透后及时冷藏,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四、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五、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种工具、容器标识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六、菜品用的围边、盘花应保证清洁新鲜、无腐败变质,不得回收后再使用。

七、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干净。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擦净。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理抽油烟机罩。

八、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九、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留样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超过100人的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

二、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冰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三、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食品成品,不得特殊制作。

四、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

五、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冰箱内,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

六、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疾病控制机构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专间及设备,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二、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水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制成,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洁。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至少设有两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四、餐饮具做到当餐回收,当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顿、隔夜。

五、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药物泡、清水冲、保洁的顺序操作,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

六、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

七、消毒后的餐饮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盛放消毒餐饮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八、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营业执照复印件、消毒合格凭证。

九、清洗消毒餐饮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十、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处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无积水,池内无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十一、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十二、专人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及检查记录。

十三、洗涤剂、消毒剂应存放在专用的设施内。

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维修保养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二、配备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应易于维修和清洁。

三、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

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

四、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

五、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六、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七、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八、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九、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十、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设施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接触食品的容器、包装材料等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

二、接触食品的容器应易于清洗消毒、便于检查,避免因润滑油、金属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污染。

三、接触食品的容器、包装材料与食品的接触面应平滑、无凹陷或裂缝,内部角落部位应避免有尖角,以避免食品碎屑、污垢等的聚积。

四、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应分开摆放和使用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原料加工中盛放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容器,应分开摆放和使用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为规范餐饮服务除虫灭害管理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灭蝇灯应悬挂于距地面2m左右高度,且应与食品加工操作场所保持一定距离。

二、排水沟出口和排气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以防鼠类侵入。如发现有害动物存在,应追查和杜绝其来源,扑灭时应不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等。

三、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得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

四、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宜选择具备资质的有害动物防治机构进行除虫灭害。

五、使用各类杀虫剂或者其他药剂前,应做好对人身、食品、设备工具的中毒污染和中毒的预防措施,用药后将所有设备、工具彻底清洗、消除污染。

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餐饮服务有毒有害物品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杀虫剂、杀鼠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并上锁,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并有专人保管。

二、各种有毒有害物品的采购及使用应有详细记录,包括使用人、使用目的、使用区域、使用量、使用及购买时间、配制浓度等。

三、有毒有害物品使用后应进行复核,并按规定进行存放、保管。

更-衣场所管理制度

一、更-衣场所与加工经营场所应处于同一建筑物内,宜为独立隔间且处于食品处理区入口处。

二、更-衣场所应有足够大小的空间、与从业人员数量相符的更-衣设施和适当的照明设施。

三、更-衣场所在门口处设从业人员洗手消毒设施。洗手消毒设施附近应设有相应的清洗、消毒用品和干手用品或设施。水龙头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触动式开关,并宜提供温水。

四、从业人员专用洗手消毒设施附近应有洗手消毒方法标识。

卫生间管理制度

一、卫生间不得设在食品处理区。

二、卫生间应采用水冲式,地面、墙壁、便槽等应采用不透水、易清洗、不易积垢的材料。

三、卫生间内的洗手设施,应设有相应的清洗和干手用品或设施,洗手设施的排水应具有防止逆流、有害动物侵入及臭味产生的装置,洗手池的材质应为不透水材料,结构应易于清洗,水龙头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触动式开关,并宜提供温水。规定且宜设置在出口附近。

四、卫生间应设有效排气装置,并有适当照明,与外界相通的门窗应设有易于拆洗不生锈的防蝇纱网。外门应能自动关闭。

五、卫生间排污管道应与食品处理区的排水管道分设,且应有有效的防臭气水封。

一、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做到人人掌握应知应会的食品安全知识,按要求操作,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每年组织一次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10学时,并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考试,对食品安全知识考试不合格者要重新进行培训。

二、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1 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2 食堂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食品袋内。

3 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合密封好(或盖上),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4 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5留样食品必须保留24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三、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

1、烹饪食品时不得使用亚硝酸盐,食堂不得贮存亚硝酸盐;

4、调料罐必须有明显标记,表明罐内调料的品名,购入调料或向调料罐内重新填加调料,必须向下一班操作人员交接,操作人员在不明调料的来源时,不得使用。

四、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3、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做好出入库记录;

4、严禁“三无”食品及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等入库存放;

5、保持库房卫生清洁,物品规整,保证通风良好;

6、设置防蝇、防鼠等设施,安全有效;

2

8、库房管理工作未按上述规定操作,造成纰漏,将追究库房管-理-员。

五、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携带健康证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

2、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

3、所有待使用的容器、用具必须洗净、消毒;

4、食品加工前应检查是否有感官异常;

6、炸制食品的食用油不得反复使用二次以上;

7、各岗位工作时必须随时清扫地面、案台;

8、废弃物应置于污物桶内并将污物桶加盖;

9、无防蝇窗纱的窗户不得打开;

10、个人物品不得带入烹调间;

11、负责人定期检查各岗位人员操作情况。

六、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

1、食堂管-理-员根据每日食谱要求,通知库管员准备每餐所用食品原料;

2、肉、禽类食品用专用清洗池清洗,用专用菜板、专用刀进行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3、蔬菜类根据不同品种进行粗加工:

4、粗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工作衣、帽,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5、负责人随时监督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操作情况。

七、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食堂原料采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采购常识;

3、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

4、每次采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食后无异常;

5、食品原料采购负责人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

八、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3、直接入口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须专用;

4、墙壁、地面应保持清洁;

5、污物桶必须加盖;

6、个人物品不得带入面食间。

九、餐具、用餐清洗消毒制度

1、餐具必须按着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操作流程清洗餐具、用具;

2、确认餐具已洗净后,将待消毒的餐具置于餐具消毒设施中消毒;

3、将消毒后的餐具置于餐具保洁柜中待用;

6、未经清洗消毒的容器用具不得使用。

十、食堂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2、餐厅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消灭“四害”;

3、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无水、无油迹、无尘土、无垃圾);

4、餐厅服务人员要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

勤剪指甲,餐厅内不得吸烟;

5、餐厅服务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用流水洗手后上岗;

6、餐厅服务人员出外办事,入侧前必须脱下工作服、帽等,回来后用流水洗手;

7、餐厅服务人员上岗必须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

十一、配餐卫生管理制度

1、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携带健康证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上岗;

2、每天配餐前后必须将紫外线灯开启30分钟,对配餐间进行空气消毒;

3、配餐间内的一切食品容器、用具、餐具必须洗净、消毒;

4、操作台使用前必须用75%的食用酒精擦拭消毒;

5、杂物及非直接入口食品不得进入配餐间;

6、出售食品的从业人员的手不得接触钱币餐票等污物,操作人员必须经常洗手;

7、操作完毕后关闭食品出售窗。

十二、食堂防投毒措施

1、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校门出入登记制度;

2、严把采购、储存、加工、供应等各环节的安全关;

3、原料库专人专管,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入内,库房随时上锁;

4、厨房内除本单位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能随意进入,工作人员离开时要锁门;

5、定期对教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员工防投毒意识;

6、各环节由专人负责,食堂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防投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纠正,出现安全事故要追究具体管理人员及主管人员责任。

十三、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2、从业人员每年定期体检,合格者领取当年的健康证,健康证超过一年者,视为无证;

4、责任人要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发现无证上岗人员,除追究无证上岗人员责任外,还要追究责任人责任。

________________幼儿园

2015年____月____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搞好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止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试行)。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区各乡镇办事处中心学校、区直、民办各中小学、幼儿园。

第二章 学校食堂餐饮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第三条 各校应明确分管食堂餐饮和食品卫生的校长,配备专(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必须成立学校食堂餐饮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校医、分管食堂的处室主任、专(兼)职食堂管-理-员、各年级组长以及班主任等为领导小组成员。

第四条 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堂餐饮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独立承包经营的,学校必须把食品安全列入承包合同重要条款。

第五条 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健全食堂餐饮服务和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主动接受监督。

第六条 食堂要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和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第七条 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放过。

第八条 加强学生饮食卫生教育,科学引导,教育学生不购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第九条 学校要积极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主动配合上级教育、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检查、评比和考核工作,对各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整改。确定专人收集、整理、归档食堂管理资料。

第三章 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第十条 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十一条 食堂的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第十二条 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设有独立的粗加工间、原料库、更-衣室、操作间(8㎡以上)。

2、操作间有瓷砖或其它防水、防潮、可清洗材料制成的墙裙(1.5m以上)、排气扇、纱门纱窗、密闭的废物桶,下水道出口处有防鼠金属隔栅。

3、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4、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5、 原料库有防鼠、防虫、防霉、防潮措施,原料离地离墙10cm存放,保持空气流通。

第十三条 食堂应当使用耐磨损、易清洗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采用化学消毒的,必须具备 2个以上的水池,并不得与蔬菜、肉类清洗的设施混用。要做到四分开:餐具洗清分开,原料荤蔬清洗池分开,切配用具生熟、荤蔬分开,贮存生熟、成品半成品分开,并有明显的文字标识。

第十四条 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第十五条 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第十六条 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第十七条 学校食堂必须取得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学校不得开办食堂;食堂从业人员要持有健康证及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第四章 申报餐饮服务许可证

第十八条 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必须首先达到第三章“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第十九条 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到市政务中心窗口申请办理:

1、申请书(市政务中心窗口领取);

2、单位名称核

幼儿园管理制度

2、每周一将幼儿茶杯、餐具送到水房进行煮沸消毒10-15分钟。平时每天点心后,将口杯清洗干净并用消毒液浸泡25分钟。(消毒液的配比:1份原液,200份清水)。餐具放入消毒柜消毒。

3、餐具、嘴巾餐餐消毒:每天中午厨房送餐具到班上后,保育员将餐具和幼儿餐巾一同放入消毒柜消毒30分钟。周五餐巾清洗后要晒干。

4、每天下班前将饮水桶内的剩余水倒干净,以免积水垢;并将桶内外清洗干净;每周用消毒液浸泡清洗消毒1-2次。

5、擦手毛巾每天用消毒液浸泡清洗、或清洗后阳光下暴晒消毒。

6、茶杯架、口杯架每天擦洗,每周消毒液擦洗1-2次。

7、玩具每周用消毒液洗泡1-2次后在阳光下暴晒消毒。

8、盥洗室、水池便池等每天洗刷、消毒。

9、抹布要每天洗净分类挂放,拖把要洗净挂起晾干,以免产生潮气、霉变。梳子、盆、抹布、拖把、扫帚、畚箕每周用消毒液浸泡清洗消毒1-2次。

幼儿园服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第三条。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订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幼儿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

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幼儿园设置的布局方案。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举办幼儿园,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助园。

第六条。

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国家教育委员会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

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二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第三条。

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二)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三)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四)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慢性的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第四条。

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五条。

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六条。

城市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

农村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注册,并报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设与幼儿的教育和发展相适应的和谐环境,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

幼儿园应当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培养幼儿的良好生活、卫生习惯;促进幼儿的智力发展;培养幼儿热爱祖国的情感以及良好的品德行为。

第十四条。

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第十五条。

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为主的幼儿园,可以使用本民族通用的语言。

第十六条。

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

幼儿园可以根据本园的实际,安排和选择教育内容与方法,但不得进行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有损于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十七条。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十八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

第十九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条。

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应当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

第二十二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负责监督、评估和指导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审定、考核幼儿园教师的资格,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和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会同建设行政部门制定幼儿园园舍、设施的标准。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工作。

幼儿园园长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并向幼儿园的登记注册机关备案。幼儿园的教师、医师、保健员、保育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由幼儿园园长聘任,也可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

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可以依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费、教育费。

幼儿园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幼儿园园舍和设施,不得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不得干扰幼儿园正常的工作秩序。

第二十六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予以奖励:

(一)改善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成绩显著的:

(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

(三)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的;

(四)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

(五)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设和设施的。前款所列情形,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幼儿园管理制度

一、教师必须遵守作息时光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二、全勤的教师每月应发全勤奖30元,有迟到、早退现象无全勤奖,迟到一次扣每月工资5元次,旷课教师10元次,学期结束时,各方面表现优秀,且班级没有安全事故的将奖励教师200元。

三、教师在上班时,要把全部经历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间接电话不能超过5分钟,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严格做到:"视线不离开孩子"。

四、因工作失误造成一般职责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跟班教师应承担相应的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事故,导致幼儿住院医疗的,当班教师必须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走失和其它事由造成严重后果的属于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主要职责,扣出工资。

五、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的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应对家长和来宾,并必须要态度好,不与家长争吵。

六、各班教师下班后,离园之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整洁卫生,保证安全。

七、教师有事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一切按旷工处理。

八、教师认真备课,必须提前备前,保证每一节课都要教案,无教案不进教室。

九、值班教师应遵守值班时光,比正常上课提前20分钟,下班推迟20分钟,当班和值班时光不能私自离开幼儿。

十、教师认真组织好幼儿的学习、生活,在玩大型玩具时必须有教师保护,禁止幼儿私自玩耍,幼儿离园时必须把幼儿送到家长手中。

十一、同事之间应团结互助,不斤斤计较,严禁教师之间闹情绪,打架事件的发生。

十二、幼儿有不舒服的情景,要及时协助处理,同时要了解原因,安抚幼儿,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并报告园长。

十三、接送幼儿时,必须做好记录,禁止陌生人接走幼儿,防止冒领幼儿。

十四、教师带班不接待人,进班不跷二郎腿,不坐桌子。

十五、坚持使用普通话教授幼儿。

幼儿园管理制度

1、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换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严格做到:视线不能离开孩子。

2、全体教职工务必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3、教师带班不接不打电话手机调成振动状态,不接待人。进班不跷二郎腿,不坐桌子及幼儿床。不随意请幼儿替老师做事。

4、教师应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热爱尊重幼儿,坚持用心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严禁打骂孩子,树立与孩子平等的观念:蹲下来和孩子说话,抱起来交流,牵着手教育。

5、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应对每一个孩子,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严禁与家长争吵。

6、教师要注意仪容仪表,上班要穿工服,不能带明显饰物,不留长指甲;女教师不化浓妆,不穿高跟鞋,长头发扎起来。

1、教师要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沟通合作共同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平时透过家长联系本及时与家长沟通信息,双方共同配合,进行教育。每周五按时将家园联系本交给家长,每本不能写同样资料。

2、教师用心参加教育研究活动和业务学习活动,认真备课,写好一周的教育活动计划游戏和一日活动计划,不断改善教学形式方法,随时更新,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按时上课,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及引导者。

3、教师每月根据主题活动,随时更换主题墙饰。并根据班级状况幼儿年龄特点布置生活墙饰,以利于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习惯。

4、学期结束,对教师考勤教案教学班级布置等方面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各方面表现优秀的教师进行表彰。

5、教师认真实施幼儿园规定的教学大纲,依照《纲要》的指导方针,结合本班孩子的年龄特点和学习特点订出学期计划,并按学期计划制定出月计划及周计划。

6、教师用心开动脑筋,自制玩教具。教具要结实耐用,学期末,将自制玩教具交到资料室,以便资源共享。

7、教师要认真备好每一节课,坚持超前备课,保证每节课都要有教案,无教案不进教室上课。每周五前务必将教案本交给园长。教师上课前准备好教具,保证上每一节课都有丰富的材料。提高孩子的学习兴趣,而不是老师空手上课。

8、教师务必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寓教育于生活及各项活动之中,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1、在日常生活中抓住安全卫生教育契机,培养幼儿生活卫生习惯及生活自理潜力以及各项常规。(生活常规上课常规卫生常规等等)。

2、注重幼儿的情绪,冷热及时增添衣服,生病要立即送医院或通知家长。

3、注意幼儿用眼卫生,保护幼儿视力,正常教学中不能看电视,中大班每一天坚持做眼保健操。

5、室内经常通风换气,每周清理一次玩教具。

6、家长带药要求写清儿童姓名药品名称剂量服药时间次数。教师给儿童服药后要打钩。按时给幼儿服药。各班应准备存放儿童药品的专用药箱。

7、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变动,务必交清,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领取物品书刊等需有园长及本人签字,按时归还。

8、培养孩子的个人卫生习惯,指导孩子正确地洗手方法,饭前便后洗手的习惯。

9、夏季注意灭蚊蝇,扫除拖把抹布簸萁等清洁工具要持续清洁。

10、每一天记录幼儿的出勤状况,一月公布一次孩子出勤。

1、注重幼儿安全,幼儿离园时要护送到安全地带,交给家长,不能让不熟悉的人把幼儿接走,如家长有事,委托别人来接务必用电话与家长联系好,状况属实,才能让他人接走。家长来接幼儿时,要简单介绍幼儿的当天状况。

2、严格遵守幼儿园安全制度,教师提高安全意识,并随机给幼儿灌输安全知识,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潜力。带班时做到“人到心到手到”。

3、教师离园前应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才可下班。

4、教师要认真组织好幼儿一天学习生活。每一天保证一小时户外活动时间,户外活动教师要组织户外游戏,大型玩具没有老师保护禁止幼儿玩耍,自由活动前教师务必提要求。

1、建立家长园地,向家长宣传有关教育和卫生保健知识。

2、每学期召开全园家长会或班家长会一次。

3、每学期各班可结合家长会向家长开放活动半日,使家长了解幼儿园工作及自己孩子各方面的表现。

4、各班教师每学期根据状况进行家访或电话随访;对缺勤一周以上幼儿务必进行落实并记录在案。

5、在家长接送幼儿时,随时与家长联系,争取家长的了解支持与配合。

6、教师平时透过家长联系本及时与家长沟通信息,双方共同配合,进行教育;期末要对幼儿进行发展性评价。

1、教师务必遵守作息时间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幼儿有不舒服的状况,要及时协助处理,同时要了解原因,安抚幼儿,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并报告园长。

3、教师认真备课,务必提前备前,保证每一节课都要教案,无教案不进教室。

4、教师带班不接待人,进班不跷二郎腿,不坐桌子。

5、教师有事务必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一切按旷工处理。

6、值班老师应遵守值班时间,比正常上课提前xx分钟,下班推迟xx分钟,当班和值班时间不能私自离开幼儿。

7、坚持使用普通话教授幼儿。

8、教师认真组织好幼儿的学习生活,在玩大型玩具时务必有老师保护,禁止幼儿私自玩耍,幼儿离园时务必把幼儿送到家长手中。

9、因工作失误造成一般职责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跟班教师应承担相应的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事故,导致幼儿住院医疗的,当班教师务必承担xx%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走失和其它事由造成严重后果的属于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主要职责,扣出工资。

10、全勤的教师每月应发全勤奖xx元,有迟到早退现象无全勤奖,迟到一次扣每月工资xx元/次,旷课教师xx元/次,学期结束时,各方面表现优秀,且班级没有安全事故的将奖励教师xx元。

11、同事之间应团结互助,不斤斤计较,严禁教师之间闹情绪,打架事件的发生。

12、接送幼儿时,务必做好记录,禁止陌生人接走幼儿,防止冒领幼儿。

13、各班教师下班后,离园之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整洁卫生,保证安全。

14、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的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应对家长和来宾,并务必要态度好,不与家长争吵。

15、教师在上班时,要把全部经历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间接电话不能超过xx分钟,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严格做到:"视线不离开孩子"。

幼儿园管理制度

1、园长接受校长聘任,是校长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负责幼儿园的全面管理,主持全园工作,幼儿园管理制度大全。

2、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全面贯彻《幼儿园工作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

3、主持制定全园工作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确立分级管理目标,建立结构合理、协调灵活、反馈及时的科学管理机制。定期召开园务会,深入第一线检查各项工作实施情况。

4、负责全园教职工的聘任、调整园内工作人员结构,定期对保教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并作出正确评估。

5、全面了解教育、教研、卫生保健及膳食管理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尽量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工会及教代会的作用,发扬民主,尊重人格,加强“爱心、和谐、团结、向上”的园风建设。

6、全面掌握教职员工的思想动态,开展经常性的政治、业务学习,提高修养。关心教职工的生活,改善生存环境,维护合法权益,增强向心力,提高凝聚力。

7、定期召开家长会,展示教育成果,宣传家教方法,听取家长意见,提高办园质量。

8、及时了解国内外幼儿教育动态,研究幼儿教育新成果,关注幼儿教育发展的新动向。

幼儿园管理制度

1、幼儿园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幼儿园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幼儿园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园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情况,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幼儿园行政、“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以保护幼儿、家长和教职工安全。

4、开学前后,教师要组织家长会,提请家长、幼儿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建立幼儿园突发事件职工救护队,高度警觉周边环境安全工作。

幼儿园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管理必须有专人保管。

2、凡属园里的资产均要入帐,做到帐物相符。

3、财产的增加、或减少必须有保管人员填单,园领导签字。

4、贵重仪器、专用设备必须有专人保管,发现有损坏应及时维修,上报园领导。

5、幼儿园一切物品如果外借,必须凭借用人的借条或单位的介绍信。写明物品名称,归还日期。经园领导同意后签字方可。如有损坏或遗失,借用人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6、每学期开学、结束时保管人员要核对固定资产。

7、财产保管人员有变动、要及时办理交结手续。

幼儿园管理制度

一、新生入园须到指定医疗机构对幼儿进行全面体格检查。经体检、化验等项目检查,确无传染性疾病,且最近两个月内无传染病接触史者方可入园。同时要了解幼儿疾病史、传染病史、过敏史、预防接种等。对离园超过三个月幼儿,返园时须重新体检。

二、家长配合保健医建立完善的幼儿健康档案,按要求及时反馈幼儿健康、体检、预防接种等资料。领取借阅健康档案资料,查看完备后及时归还。

三、积极配合每天入园晨检,发现疑似传染病情况,家长有义务配合带孩子去医院诊断或隔离观察,并及时向老师反馈病情。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防治,防止传染病的蔓延。

四、在园1~3岁儿童每年健康检查2次,每次间隔6个月;3岁以上儿童每年健康检查1次。所有儿童每年进行1次血红蛋白或血常规检测。1~3岁有听力损失高危因素的儿童,每年检查1次听力;4岁以上儿童每年检查1次视力。

五、幼儿缺勤须提前向班级老师请假,病假说明病因。请假超过三天(包括三天,节假日不算)返园须到保健室开具"三天返园健康证明"后方可进班。

六、如幼儿患传染性疾病,须按规定离园隔离治疗21天,痊愈后须持相关医院的"痊愈证明"方可返园。

七、为保证幼儿在园安全,不能携带零食和影响幼儿安全的异物入园。

八、一日活动中教师或保育员发现感冒或发烧严重的幼儿,通知家长后,家长有义务配合接回幼儿隔离观察或去医院诊断治疗。

九、有在园内过生日需求的幼儿,为保证幼儿饮食安全,请家长所带蛋糕及食品须在知名大品牌店购买,并提供当日购买凭证,并在食堂留样48小时。

幼儿园管理制度

一、积极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保健制度,建立幼儿健康卡片。

1、严格进行晨间检查,发现传染病及时隔离消毒。

2、按时为幼儿接种疫苗,接种率要求达100%。

3、每年幼儿全面查体一次,身高、体重、半年一次,并将查体结果进行综合测评,及时反馈给家长。

4、积极做好幼儿沙眼、弱视、斜视、龋齿的预防矫治工作。

二、室内卫生每日保持整洁,空气清新,厕所干净无味,环境卫生分片包干定期检查,每周全园大扫除一次,幼儿床、桌、炊具、大中大小型玩具彻底清洁消毒。

三、幼儿的口杯、毛巾等专人专用,每天清洗消毒,饭前便后要用肥皂流水冼手,饭后漱口。

四、园工作人员每年检查身体一次,发现传染病者立即调离。

五、幼儿被褥要定期拆洗、晾晒,每周剪指早一次,保持幼儿自身整洁干净。

六、调剂幼儿伙食花样,搞好饮食卫生。做好营养评价。

七、不吃腐烂变质食物,生食瓜果要洗净消毒。

八、定期向幼儿和家长进行卫生常识教育,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幼儿园管理制度

采购员要认真学习《上海市采购食品索证管理制度》,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注意检查核对。合格证明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必须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

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部门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不得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给的食品。

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物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索取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具有口岸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书。

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所收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库房管理制度。

主食、副食分库房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仓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好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标识并有温度显示装置。肉类、水产品分柜存放,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冷冻设备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超过1cm)、气足。

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挡鼠板;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幼儿园管理制度

xx实验幼儿园财产管理采取分级管理制度,财产保管员负责管理全园财产,各组室管理所属的财产,教室财产由班主任负责保管。每学年结束,严格做好组室、教室的财产验收和交接工作。

(1)采购物品一般情况下由专人负责办理。

(2)凡需购物,务必先向财产保管员询问库存情况,再按要求详细填写购物申请单: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

(4)购物申请单必须有申请人、负责人、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

(5)除特殊情况,一般购物在五天内完成。

(6)采购的物品一定要和购物申请单相同。

(7)未经批准购买的物品一律不予报销。

(1)采购员按购物申请单购物,财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再由个人或组室领用。

(2)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

(3)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

(4)学校财产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1)所有造册登记工作由财产保管员负责。

(2)财产保管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分别列入帐册。三天内及时登帐,(3)半年按时结帐。

(4)登记造册的物品、名称、数量、应和记录相符合。

(5)按时完成上级部门的财产统计表格。

(6)学校财产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造册登记情况。

(1)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管理财产。

(2)个人或组室在征得财产管理员同意的情况内下,办理领用物品手续才能领用物品。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各室物品不能随意挪放至他室。

(4)教学的借用物品须按时归还。

(5)领用物品若有多余,须归还。

(1)根据勤俭办园原则,教学用具一定要做到物尽其用、爱惜使用。

(2)物品损坏先修理,不能修理的才可报废。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别,对不正常的损坏要找出原因,人为损害的要酌情赔偿。

(3)报废的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登记,单价在500元,累计金额在20xx元以上的要报告财产负责人备案,在同意的前提下合理处理。

(4)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统一进修理采购基金帐。

(1)教职工调动或离开要做好个人借用物品的归还、销账工作。

(2)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制度赔偿。

(3)赔偿办法由财产管理员填写赔偿单,经财产负责人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室交款。

教室财产由班主任负责保管。每学年结束,严格做好组室、教室的财产验收和交接工作。

1、交接时间:每年的7月

2、交接人员:交接班级的四位老师

3、监盘人:财产保管员

4、交接流程:按照财产保管员当月出示的财产清单,对照自己交接班级内的资产进行逐个清点,以物对账、以账对物。清点完毕四位老师在盘点人处分别签字确认,财产保管员负责监盘,清点完毕在监盘人处签字确认。

发生盘亏、盘盈等情况,应双方交流查明原因,及时与财产管理员确认,并由直接责任人写出报告,以便核查,经查属实,将根据赔偿制度执行。

幼儿园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广泛对全体师生进行卫生知识、卫生习惯的规范教育,提高全体幼儿身体素质,特制订幼儿园健康管理制度。

一、每天对幼儿、食堂人员进行晨检;

二、每天供应充足的幼儿饮用水,并对水桶每天进行消毒;

三、每周进行一次师生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四、专人负责管理幼儿园环境卫生工作;

五、建立专用卫生知识宣传画廊,及时宣传有关健康教育内容;

六、成立传染病防止领导小组,制定传染病应急预案,严密关注传染病发生;

七、健全幼儿接种卡和健康卡,及时记载各项内容。

幼儿园管理制度

为防止传染病患儿进入幼儿园及幼儿把不安全的物品带入园,我园应坚持每天进行晨检工作,要求为:一摸、二看、三问、四查!

一摸:摸摸幼儿额头看有无发热。

二看:看幼儿精神状态好不好,有无疲倦或不适面容,看皮肤有无皮疹、肿块,这是发现并隔离水痘、腮腺炎患儿非常关键的步骤。

三问:问问幼儿在家中的健康情况,有无不适以便在园中观察,如发现问题可细问其有无发执、咳嗽、呕吐、腹泻等症状,在家的睡眠、饮食、大小便情况。

四查:对疑似患病的幼儿进行体格检查协助诊断。检查有无携带易造成外伤的物品、器械入园,最好不要让幼儿自带食品入园。

晨检过程中,班主任教师应注意亲自把关,对普通的感冒、消化不良、皮炎等带药入园的幼儿要进行登记并管理。注意发现幼儿的问题,及时请保健医生复检,应正确对待晨检工作。

教师应对入园幼儿进行全日观察,处理在园幼儿的健康相关问题,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具体工作如下:

1、对带药入园的患儿,应检查其服药情况、在园活动情况及病情变化情况,以便离园时知道家长,并做好观察记录。

2、对在园幼儿应观察其有无健康问题。

(1)看幼儿的精神状态、面容,必要时测量体温!

(2)观察幼儿的情绪、食欲、大小便情况,注意有无异常情况。

(3)观察幼儿的活动情况是否正常。

(4)注意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在园中如果发生摔、碰、划破皮肤等事故应及时处理,离园时必须告知家长,并做记录。

3、离园时应与家长做好交接工作,并进行必要的卫生、安全宣传。

对全日观察中有发现问题的幼儿,或带药入园者,离园时教师应告及时告知家长幼儿在园中的表现、病情的变化情况,提出合理的卫生保健指导和建议。

1、幼儿园多功能室、游戏场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和场地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幼儿园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组织安全员定期检查场地安全和游乐设施安全。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1、班级教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2、班级保教人员必须按照“幼儿园一日工作规范”要求来操作,长期、经常性地对幼儿进行常规安全教育,文明说话、文明做事、文明交往,每个活动前提出活动要求,活动后有小结,活动前后清点人数,以防幼儿走失。

3、教师不得指导幼儿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幼儿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4、在户外活动中教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保育员有指导责任,因组织指导的过错造成幼儿身体伤害事故保教人员要负责任。

5、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医院,并及时向园长汇报。

1、严格遵守学校《教师行为规范10条》和各项规章制度。

2、全面负责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提出的要求,结合本班实际,制定教育工作计划(包括观察、分析、记录幼儿发展情况),并认真执行。

3、对幼儿态度要和蔼和亲,做到耐心、关心、细心、热心,与本班教师、保育员团结协作,搞好所在班级教育、卫生、保健及生活护理等工作。

4、认真执行幼儿的作息制度,认真安排好幼儿一日生活内容,做到动静交替,手脑并用,确保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5、主持召开每周班务会议,共同确定下周工作重点,与副班主任和保育员共同搞好班内的工作。

6、坚持下面教育原则,尊重幼儿,积极启发诱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7、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及业务学习。积极创编教材,制作教具,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及水平。

8、坚持做好交接班工作,一般情况口头交接,重大情况要作书面交接。家长特殊要求、患儿药品、物品要登记交接。

9、做好家长工作,向家长宣传正确的教养方法,每周向家长公布本周及下周的教育内容,以便家长心中有数,积极配合。

10、认真填写“家园联系手册”,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及时交换意见。

11、认真做好教研活动记录和每周教育小结,每学期写出质量较高的教育工作总结或论文一至篇。

12、坚持英语学习,坚持用英语组织教学。

1、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全面管理,主持全园工作。

2、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全面贯彻《幼儿园工作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

3、主持制定全园工作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确立分级管理目标,建立结构合理、协调灵活、反馈及时的科学管理机制。定期召开园务会,深入第一线检查各项工作实施情况。

4、负责全园教职工的聘任、调整园内工作人员结构,定期对保教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并作出正确评估。

5、全面了解教育、教研、卫生保健及膳食管理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尽量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发扬民主,尊重人格,加强“爱心、和谐、团结、向上”的园风建设。

6、全面掌握教职员工的思想动态,开展经常性的政治、业务学习,提高修养。关心教职工的生活,改善生存环境,维护合法权益,增强向心力,提高凝聚力。

7、定期召开家长会,展示教育成果,宣传家教方法,听取家长意见,提高办园质量。

8、及时了解国内外幼儿教育动态,研究幼儿教育新成果,关注幼儿教育发展的新动向。

9、坚持入班听课,每周不少于三节。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