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的玫瑰(热门18篇)

时间:2023-12-02 21:13:09 作者:翰墨

优秀作文不仅在内容上有独到的见解,还注重语言的准确性和表达的流畅性。以下是一些经典的优秀作文范文,希望能够激发大家写作的灵感和创造力。

生活中的玫瑰作文

假如没有风,空气又不潮湿,那么,这座没有暖气设备的城市冷到零下6℃还是可以忍受的,但是太阳必须要好。

最怕不分明的四季。最怕不诚实的感情。秋有萧瑟,冬有寒冷,夏曝春温,这都可以忍受。何况在萧瑟与寒冷中,在夏热春阴里,还有些个性不一却有情有义的好日子。

自然远比人类可爱,因为它率性、真实,是没有经过乔装,也不会巧言霸道的。人类常说,要征服自然。这话很值得探讨。人类和自然都是这个世界的生命,彼此只能友好相处,相互调适。人怎么可以以主宰者自居去对自然征战讨伐呢?如果自然都被征服得生机全无了,人类的末日也就来到了。

近来,我常感到脚下有轻微的摇动。只有一瞬,但我感到大地那有弹性的身体在我脚下滚过了一个个小小的波浪。我没有恐慌,只有一种近似喜悦的惊异:多么强大而不可抵御的自然之力啊!我肃穆地聆听它的脚步,像聆听另一个世界的圣音,一下子觉得万古洪荒,人类渺小。小我顿时化为乌有。

宇宙的演化和规律是那么深沉,远胜过人类的情感。上天打一个喷嚏,人间就是暴风骤雨,家家缩在窗玻璃后面看那阴云翻卷,雨军肆狂,闪电在雷声到来之前拔出枝形的银红色利剑。自然的气概,能催醒娇粉细茸的花蕊,也能使火山开化,江河漫溢,冰飞雪陷。人呢,只能缩在蜗居里。出色的人,超越了限制去认识世界,去服务世界,通过科学、艺术通过耕田,播种……但是更多的人却不知所为何来,一生辛劳、困厄,耗尽了血汗,在阴晦的生存环境中染上一身的坏毛病,又把这些细菌传染他人。就这样因陈相袭,像禾草一样倒下,又像禾草一样茬茬再生,却没有禾草那样朴素的品质和风格。我不幸生而为人,居方寸中。我的脚有镣,眼有翳。我的心有痂疤。我的十指因为苦挣苦做而佝偻了,我的喉咙因为渴望的呼喊和愤怒的抗议而哑默了……只有我的耳朵还没有痴聋,还知道什么是歌声,什么是秽语,还能听到夜行列车韧长的脚步声,能感觉风起于青萍之末,从蝉的嘶鸣里了解夏炎也有尽时……真想做一片枫叶,经霜转红,再与飞雪一样飘然坠下。在风里唱过,在雨里哭过,和月光相守过。不管是蒙尘还是碧亮,每一天过的都是自然的日子。可是我却生而为人:看人脸的各种变异,听人言的各种技法,畏于人造的刀钩箭戟或软或硬的杀戮……还有自身的缺点与软弱,便我日复一日地转动在人的模壳之中,泯灭了生命的灵性。

梭罗说得很尖锐:我们终其一生为谁而受奴役?一个人最大的惶惑就是不明白自己受苦、欢乐、工作、享受是为了什么。是为了什么?我天天拷问自己。在没有圆满答案时,我用手刨开我可以触及的土地,种下一棵棵美丽的玫瑰。我并不期望得到什么,只想多靠近一些自然的芳菲。我无悔:哪怕这些真情的玫瑰被踩塌之后,所有的刺都扎到我的心中!

雨中的玫瑰作文

每当我遇到困难、挫折、失败时,那株绽放在风雨中的玫瑰,便会浮现在我眼前,告喻我坚强,要我从跌倒的地方爬起……那是开在我心中永不凋谢的花儿。

那天,雨从早上就一直下了。灰蒙蒙的天,使本来就苦闷的我心情更加压抑了。最近一个星期,我在学习上很不顺利,几次考试成绩都不理想。然而,期末考试马上就要到来,而我的状态实在令人担心。原本想利用这次放假,好好复习一下的,但各科的卷子又像洪水一样向我涌来,把我原本的复习计划全打乱了,同时打乱的还有我那仅剩的一点信心。

呢我的目光深深的被它吸引了。

那是一朵稚嫩的玫瑰,不知什么原因绽放在这个风雨交加的季节,它在雨中瑟瑟的发着抖,我怜惜的看着她,而她则笑盈盈的看着我。在这一片被雨刷的所剩无几的鲜艳中,这小路旁的一点颜色格外引人注目。它那还未完全开放,上面沽满了露珠,像是一个仙女在此落泪后留下的痕迹。玫瑰用它那可人的笑容向人展示出美妙的生存乐章,诉说了生存的喜悦,诠释了生命的全部美丽。

看着这纤细里充满坚韧,柔弱里蕴藏刚强,微小里含纳博大的小生命,我的眼睛被那抹粉红染得灿烂起来。这株貌似弱不禁风的小生命,像是告喻我:即使天冷了地冷了,字宙中的切都冷了,只要有一个立足之地,它们也会顽强的举起美的萌芽,决不肯把生命的蓬帆轻易降落。

我告别了玫瑰花,又走上了回家的路。是啊,就像是那株玫瑰,只有经过风雨中的磨练,才能让那些困难成为通往成功的台阶,最终让自己露出美丽的笑脸。

此时的我又想起了那如洪水般的试卷,让我无法平静对的期末考试。现在想想,那又算的了什么。于是,我拾起头,重新拾回我遗失已久的自信,走上那铺满鲜花的成功之路。

心中的玫瑰散文

在一个偏僻的农村,有一块荒凉的田野。不知什么时候,田野里长出了一株玫瑰。玫瑰刚长出来的时候,和杂草一模一样。但是,在它的内心深处,有一个纯洁的念头:“我是一朵玫瑰,不是一棵草。有了这个念头,玫瑰努力地吸收着阳光和水分,深深地扎根,直直地挺着胸膛。终于在一个春天的清晨,玫瑰的顶部结出了一个花苞。

玫瑰心里很高兴,附近的杂草却在私下嘲笑玫瑰:“这家伙明明是一株草,它偏说自己是一朵花,你不要做梦了,即使你真的会开花,在这荒郊野外,也没有人欣赏。”

玫瑰说:“我要开花,是因为我知道自己有美丽的花;我要开花,是为了完成一株花的庄严使命;我要开花,是因为我喜欢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不管有没有人欣赏,不管你们怎么看,我都要开花!”

在野草的'奚落下,玫瑰努力地释放内心的能量。有一天,它终于开花了。野草再也不敢嘲笑它了。盛开的花朵上每天都有晶莹的水珠,野草们以为那是昨夜的露水,只有玫瑰自己知道,那是欢喜所结的泪滴。

不管别人怎么欣赏,“我们都要全心全意为自己开花,以花来证明自己。”

在我心灵的深处。

我用生命的泉水。

把她灌溉栽培。

在我忧伤的时候。

是你给我安慰。

在我欢乐的时候。

你使我生活充满光辉。

啊......玫瑰。

但愿你天长地久。

永远永远把我伴随。

心中的玫瑰散文

破土的车轮刺满身,玫瑰花尖而柔软的青刺满腹武装,不畏惧土壤窒息无缝隙,温和从容地站在花花绿绿的花圃里,兀自开放的花瓣聊以慰藉出土时的辛苦,用一片方泽浸润全身,一身轻松的日子需要做些事情打发走慢悠悠的时针。花朵总是不停的开放,开得多就是美是累赘,适当的放下一些就是接近完美。

玫瑰花适时地的掉落花瓣不是放弃美而是绽放出更绚丽的一面。懂得生活品调的人大抵都有玫瑰情节,不是为了炫耀自己的身份,而是展现自己的品味,玫瑰的温和近人和会与人保持一定绅士风度的气质深深吸引着那些懂玫瑰花的人,自然这些人也懂得适当的舍去,美是变化的,一成不变只会自身毁灭。

一百朵玫瑰花芳吐莹润出的一滴精油是一夏时间的集结。轻轻滴一点在手背,清凉缓和的精油顺着明显的筋骨若有若无的轻抚着肌肤,这就像绿藤蔓轻轻地缠绕,精油的花香在流动时就悄然萦过鼻息,淡而清雅的一股让人一时心旷神怡但绝不会让人上瘾,这种君子的味道让人钦佩。

时间要带走所有的颜色,谁也无法阻挡,玫瑰花不温不恼的让时间尽管拿去。夏天最后的温热都在这干的玫瑰花瓣里了,玫瑰花交出了鲜嫩、艳丽换取了一荷包的阳光粒子,玫瑰花将这些粒子散在温水了,准备沐浴一场。这些粒子就是最好的花瓣还原药,在水里浸泡的玫瑰花恢复到夏日里的瑰美,虽没有那时美,但这样的容貌也是令人欣慰,这样看来玫瑰花与太阳的交易甚是划算。想要看到这一幕的朋友,赶紧泡一杯玫瑰花茶试试吧,看看水里温情绽放的玫瑰。

有名声的事物总避免不了人们的非议,玫瑰花也不另外,人们常常以它为情感源感概周边发生的情事。人们说爱的时候只看到花,人们说恨的时候只看到刺,这一度让玫瑰花让人又爱又恨,但玫瑰花本身又有什么错呢,只是人们温饱思绪后一味调料,人们头脑中虚幻出来的一种情绪,这样看起来玫瑰花终究不是可以左右人的植物,只是人们自己的一厢情愿,但请不要让这一厢情愿成为两方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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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玫瑰作文

我喜欢百合,喜欢它别具一格的斯文,喜欢仙人掌,喜欢它坚韧挺拔的精神,喜欢牡丹,喜欢它永远飘逸的舞姿,更喜欢玫瑰,喜欢它滔滔不竭的热情。有几丝柔弱,几丝刚强,几丝迷人的玫瑰。当然,没人会为它的阿娜多姿而欣喜,反其道而行之,人们会为它的娇嫩柔弱而羞耻,更有甚者会对喜欢玫瑰的人“望洋兴叹”:“胸无大志,孺子不可教也!”玫瑰受尽了侮辱,但它仍然在绽放,它知道,它的生命还正值春天,它认为,人间自有真情在!

玫瑰生活的皎皎者。

玫瑰真情的使者。

周敦颐曾赞叹过莲花的“出淤泥而不染,濯清莲而不妖”,郑燮曾赞颂过竹石的坚苦卓绝,广大群众曾赞扬过梅花难能可贵的耐寒精神,我曾赞扬过玫瑰永不磨灭的真情。它不像仙人掌那般无情,不像莲花那般严肃,它象征着爱,无言的爱。亲人的爱,朋友的爱,情人的爱,师生的爱,想说出来,却又无可言喻。而玫瑰正是这种爱的寄托,代表着爱与被爱,泪与悲伤,真情与奉献。因为它坚信:“人间自有真情在”!

玫瑰笑对秋天的快乐者。

“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秋天到了,处处萧瑟凄凉,那是玫瑰离别前的奏乐;玫瑰的花瓣由红转黄,那是它离别时的挣扎,它仰望天空,愁云万里。曾几何时,它经受重重磨练在大地诞生。如今,它必须悄然离去。于是,玫瑰花瓣随着无情的秋风飘然而下,在半空中打着旋儿,一片片地飘落,去感受飞翔的眩晕,最后平稳地落到土地中,自始至终,山散发着迷人的清香。真可谓:“落红不是无情物,化做春泥更护花。”它了解,它明白:“人间自有真情在!”

这就是玫瑰,拥有着满腔的热血与激情。这就是玫瑰,在真情中诞生,在真情中离去,却永不忘恩的玫瑰,付出自己去渲染别人的玫瑰,值得我永远爱它的玫瑰!

心中的玫瑰散文

少女的时代,曾经幻想着情人节的夜晚,皓月当空,繁星满天,手捧大束的玫瑰花,小鸟似的依偎在他温暖的怀抱!那该是一件多么浪漫、幸福的事呀!

直到与丈夫相识、相恋到相守,他从未赠予我半枝玫瑰花。只有在婚礼的当天,他走形式地送我一束火红的玫瑰花。这束玫瑰花让我欣喜若狂,于是精心照料了半个月,它最终还是凋零了。望着这束干枯的玫瑰花,眼中闪着晶莹的泪花,久久地不舍把它抛掉。丈夫嬉笑地望着我,说我是个傻傻的女人。

又是一年的情人节。下了班,我怀着一颗激动的心急匆匆地往家赶,心想着今年的情人节丈夫会不会给我带来惊喜,会不会有玫瑰、红酒、烛光晚餐。我三步并成两步,气喘吁吁地推开家门,眼睛不停地在房间扫荡,没有玫瑰、红酒,只有饭菜的香味。我立刻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蔫了,心里一肚的委屈,两只眼睛被一层雾似的东西蒙住了,强作欢颜吃了晚饭。

光阴逝水,但是在我心中那片火红的玫瑰花,正如徜徉在蓝天上的悠悠白云,久久、久久地挥之不去。

那是我心中一个美丽的梦。

我心中的玫瑰作文

她,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个挺立的鼻子,一张能说会道的巧嘴,自内而外都透露着一股与生俱来的自信。

她,总爱笑着说自己太平凡,然后依然笑着过自己平凡的生活。但,她在我心中却并不平凡,而是像一朵玫瑰一样的存在。

她是一名中学老师,尽职尽责教好书就不用多说。眼看着自己的女儿已俨然成为一名小小少女,她终于落实了想了好久的二胎计划,生下了一个小儿子。儿子半岁时,休完假的她,重回岗位,真正开始了一个38岁的女强人的生活。白天上班,晚上带孩子,常常是昨晚没睡好中午可以倒头就睡。没办法,孩子毕竟才六个多月大,半夜总是会醒来几回的。只有偶尔不用上班回家的老公在时,她才能难得清闲一下。虽是如此辛苦,但她凭着一颗坚强的心,做到了工作家庭两不误。

她虽辛苦,但却乐观,还有一套自己的“生活论”。她说,自己每天都会简单化一下妆,并不是为了取悦他人,而是一种精神面貌的体现,能带来隐形的自信,每天看见美的自己,心情就会愉快,一天的生活也会很舒心。她还说,生活都是自己过出来的,生活的种种不如意如果窝在心里,是会窝出病的,最终伤害最深的是自己。不如想办法解决它,实在不行就看淡它,或是适当地发泄出来,心情自然就舒畅了,对生活也就充满了希望。

她不但乐观,而且做事迅速有条理。顷刻间,她便能把一间随意堆砌着杂物的杂物间收拾得整整齐齐,然后擦干汗水,颇有些孩子气地向家人展示自己的劳动成果,露出骄傲而自豪的神情;女儿有什么心上的问题找她说,她也能一步步开导女儿,使女儿不再烦恼;遇到困难时,她能不慌不忙地找出根源,想出解决办法,然后长吁一口气,为自己竖个大拇指。

我佩服她,佩服她的坚强、自信、乐观;我甚至崇拜她,她做到了常人做不到的事。

她说,她喜欢玫瑰,可能正是因为喜欢玫瑰与生俱来的高傲自信和骨子里不服输的劲儿。

她,是我的妈妈;她,也是我的玫瑰。

生活中的玫瑰作文

时间匆匆逝去,不知不觉已过去几年了,那株玫瑰花已十分高大,从一粒种子变为了一种似树的玫瑰花,而那梅花靠着那一小盅水,更靠着它的意志生存了下来,更有它不灭的梦想,它要让风咆哮,证明自己的存在,吹醒世人的无知!

夏天迈进了它的步伐,玫瑰花在万人瞩目之下,骄傲地开了,人们拥挤着不断地去欣赏它,却忘记了那株几乎无人照顾却长大了的惊人的梅花,是那空虚的香气掩盖了正义,人们为之无道,园丁也为之而欢喜。

秋天到了,树叶凋零,那玫瑰花也落下,却仍有万人的注目,是因为它生前的妖娆,和那空虚的香气,它身于高贵,死也高贵。

玫瑰最终灭了,梅花得到了永生……。

荆棘中的玫瑰作文

荆棘中的那个女孩,被尖刺划的遍体鳞伤,体无完肤。可是她没有哭泣,也没有悲伤。她是那么的娇弱,好像一个一碰就会碎掉的瓷娃娃。她本该在他人的呵护下成长,穿着最昂贵美丽的裙子,在华美的大厅里嬉笑玩耍。可她却出现在荆棘丛中,独自承受着痛苦。女孩,你本该享受最美好的事物,因为你那么的美好。身为公主的她说,如果我现在享受最美好的事物,那之后呢?没有人可以回答她,最博学的智者,最精明的商人,最威严的国王,她问遍了整个王国,没有一个人可以告诉她答案。于是女孩到了森林里,她要去寻找恶毒但知道所有秘密的女巫。女孩穿过草丛,躲过群狼的追击,悄悄的踮脚走过熊的洞穴,她终于推开森林里的小木屋。

美丽的女孩,你来干什么呢?女巫问女孩。女孩说,我想知道我享受了美好事物之后,我会怎么样?女巫告诉她,如果她可以在荆棘里带上七天,她就告诉女孩。女孩答应了,女巫为女孩施了不吃不喝的法术,把她带到了荆棘丛中。

女孩被女巫按在荆棘丛中央,荆棘围了上来,它们尖利的硬刺把女孩的裙子划破,把她娇嫩的肌肤刺破。七天过后,女巫把鲜血中的女孩拉了出来。

我想我知道了,谢谢您。女孩穿上女巫宽大的袍子,像她鞠了一躬。

我知道了,来荆棘丛中前的我,就是享受美好物质的时候的我,在荆棘丛中的我,就是未来的我,那个时候,我不再美丽,而是被现实糟蹋得遍体鳞伤。现在我出来了,我带着伤疤和鲜血,我不会享受那些美好的事物了,它们会让我变得脆弱无能,娇弱无力。

父亲,母亲,我本就不该有那些美好的事物,不该在虚幻的蜜罐里,我本该生活在荆棘丛中,生活在现实的残酷之下。现在,我要去享受荆棘给予我的磨难,它教会我如何做人。

荆棘里的女孩,不再哭泣,不再怀念父母给予的温床甜蜜,她爱上了荆棘,虽然它们会伤害到她,但她却可以真实的活着,靠自己的力量去斩断它们。

划伤你我的荆棘,保护着我们,呵护你我的蜜糖,荼毒着我们。

女孩回到了她的家中,穿上了女仆的裙子,吃上了女仆的茶饭,做起了女仆的活儿。身边的贵族和仆人,都说公主被女巫施了巫术,变得疯癫痴傻了,但只有女孩和女巫还有那荆棘明白,女孩长大了,她可以靠自己斩断荆棘了。

“我不要活在那所谓美丽的童话世界里,我要去受伤,我要去流血,我要靠自己的力量活下去,我不要那些女孩梦寐以求的容貌财富,我憎恨它们,是它们让我变得软弱无能,任人宰割!”

六年级:薛维怡。

我心中的玫瑰作文

百花璀璨,耀眼夺目,但我唯独钟爱那一丛黑夜中的白玫瑰,素洁、淡雅。我与父亲的关系并不好,小时候父亲在外做生意赚钱,我一年才能见一次,自小我跟着奶奶。

每次父亲来,我总是躲着他,不接受他对我的热情,不接受他的爱,我总是无声地抗拒他的一切。到了现在,奶奶走了,我跟着父母,我总是对父亲的态度很冷淡,犹如一杯隔夜的温水,开始是热的,只因饮者不自珍而冰冷刺骨。在每一次疏远地转身,我的余光总能能看见父亲紧皱的眉头和嘴边勾起的一丝弧度,不知是苦涩还是自嘲。我走出房间,站在楼梯上,听到楼下静静地传来交谈声,“孩子喜欢花,最近他好像对花花草草特别感兴趣,明天我去看看有没没有他喜欢的话,或许这也是他仅仅能接受我为他做的几件事吧,他应该很恨我吧”楼下传来父亲低沉的声音,声音中透着一丝内疚和失落。我的创伤仿佛在一点一点愈合,我眼中的痛心一闪而过,又将那愈合的伤口撕开,鲜血淋漓,我依然忘不了他几年前的不辞而别,淡淡地看了一眼转身进入了房间。两个人的世界关上了一扇门,却留下来一小块缝隙,一小米阳光在缝隙中奋力拓展。

第二天,父亲叩响了我的房门,只见门前一盆又一盆的白玫瑰,迎风开着着暖暖的春意中。我尽量用这些年习惯的冷漠伪装自己喜悦的心情,但眼神中透露的强烈渴求,被父亲锐利的眼神捕捉到了,他将花一盆一盆地搬到我的阳台上,看着我的欣喜他苍老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弧度。白色的玫瑰象征着纯洁的爱,在微风中吐露着芬芳,洁白的花瓣是一片片爱的花语,充斥着我的心房。午后,在纯白的花丛中出现了一个身影,父亲带着一个深黑色的遮阳帽,手里提着刚买的单口水壶,穿着深灰色的旧衣服,在花的芬芳中穿梭。他小心翼翼地拨开稚嫩的花朵,用水一点点地浇灌,仿佛在他眼前的不是一束束的花丛,而是世上最珍贵的宝物。他转过身来,对母亲说“花要照顾好,好不容易儿子对我态度好些”,他的脸上露出了朴实的笑容,似白玫瑰般的纯洁。我的心仿佛一块坚冰被温和煦日所融化,眼角微微泛红,一股酸楚在心底肆虐,心中五味杂陈。

月上中天,皎洁温柔,柔和的月光把夜晚烘托出一片平静与祥和,月亮的光落在树丫上,落下斑驳的黑影,我静静地坐在玫瑰丛中,仰望着星空,寻求那一份属于我的答案,银白色的星光洒在玫瑰丛中,是那样的皎洁,我回想着小时候父亲丢下我的绝情,和如今对我的爱,我的眼中充满了迷茫,望向星海,星光勾勒出一个慈祥的面容,对我点头,对我微笑,静静地看着一束束的玫瑰,这是爱的感觉,与那慈祥的面容同出一源,是血脉相连的骨肉亲情。

纯白的玫瑰在黑夜中默默绽放,只闻见一阵幽香,素洁,淡雅。

风中的玫瑰读后感

最近又读了本书,沙尔达奥兹坎的《失落的玫瑰》,是本很打动人心灵的小说。你能听见玫瑰说话吗,你能听见它们的歌声吗?如果我说我能听见,有人教过我,你一定会认为我是个疯子!是的,我不能,我相信绝大部分人都不能。我们和这本书的.主人公狄安娜一样,不相信人能听见玫瑰的声音,毕竟这太荒唐了!但为什么,狄安娜的姐姐玛利亚可以听见?她是个疯子?不,不是。她相信玫瑰是可以说话的。那是她心灵发出的声音,她坚持相信自己的想法,自己的观点。也就是说,坚信能够听见,坚持尝试,总有一天,你会听见玫瑰,也就是心灵的声音!

文中泽内普海涅姆说过一段话:“假设有一座高山......站在山顶眺望,怡人景色,尽收眼底。你很想去山顶,但山峰看上去遥不可及,你便失去了攀爬的信心。你放弃了,还说‘我到不了那’。而实际上,登上顶峰的人,脚步不比你迈得大,但他们一步一个脚印,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将不可能变成现实的不是奇迹,是坚韧。因为坚韧,所以绳锯木断,水滴石穿;因为坚韧,所以21世纪的人们也能听到玫瑰歌唱。”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狄安娜年轻美貌,聪明过人,是人人羡慕的“女神”,但她却因此离真正的自我越来越远,直到母亲临终前说出一个保守多年的秘密:她有一个孪生姐妹。自此,狄安娜踏上了一条神秘的寻找手足的旅程,也是一趟追寻自我的心灵之旅。

对玫瑰负责,不要让它凋谢

雨中的玫瑰散文

一支玫瑰,经过了五月的芬芳,从栅栏里努力地向外伸展,它力求引起路人的观赏。

那年的三月份,一个包着头巾的园丁在栅栏里面,沿着栅栏松土,然后插上了一排花枝。斜着插下去的,上端有修枝剪剪下的斜面,花枝有粗有细。走过去的她只撇了一眼,这能长出玫瑰吗?经过了几场春雨,“轰隆”一个来自苍穹的巨响,在一声惊雷中,那花枝从沉睡中醒来,伸了个大大的懒腰,颤巍巍开始向上伸张,生命就在细雨的滋润下发生,成长。

明天是他的生日,她要送给他一支鲜活的玫瑰花,不是花店里用药水浸泡的那种,尽管她在采撷的时候那刺深深地刺进了她的手指,刺出了鲜红的液体。可是为了在那未来一刻的惊喜和愉悦,她全然不顾了,那鲜红的血液已经和红玫瑰洇在了一起。小时候,在家乡,母亲在后院篱笆下种了几株蔷薇,是从小姨家移植过来的,一年后,那些疯长的蔓藤爬满了篱笆,在五、六月份的时候,开出了无数艳丽的花朵,蔷薇的花儿虽没有玫瑰艳丽、丰韵,甚至没有玫瑰高雅,但是一簇簇,一朵朵,都是那样的淡雅、幽香,赏心悦目。蔷薇花儿散发的那种淡淡的花香,比之玫瑰花也许更令人沉醉、神往,整个篱笆就是一堵花墙。那天上学前她去摘几朵,想带到学校去骄傲下的。没想被蔷薇的刺一下子刺破了小嫩手指,看着一滴鲜红的液体慢慢地渗出,聚成一个小红球,痛的流出了眼泪,妈妈闻声赶来,将她那兰花般的小手指放在嘴里吮吸,说这样就不会有细菌进去了。现在,她看着那鲜红的血液染上了玫瑰花,倒凭生出些许浪漫的念头来。

三年前的一天,在沁园春雪酒店的一个包间里,那包间四面都是粉色的软包,闪烁着led彩色满天星,三面墙上挂着三幅油画,正面一副是梵高的向日葵,左边一副是红酒的静物写生,右边一副就是雨中的玫瑰,尽管鲜艳欲滴,可是却被遗落在雨中。他为她庆生,在给她戴上那枚钻戒的时候,他是单膝下跪的姿势,对,就是那种电视镜头里常有的画面。然后是对饮了一杯拉菲红葡萄酒。之后在他的三击掌后,门打开了,两个盛装的小姐,推着两辆花车,一个是九十九朵的玫瑰花蓝,另一个是三层生日蛋糕。她激动地都没有听到他在说什么。这时,整个包间熄灭了灯光,在蛋糕的烛光中,响起了祝你生日快乐的旋律。就在那个晚上,午夜时分,玫瑰花瓣羞涩地打开了,在他的雨露滋润下,她的那朵玫瑰花为他幸福地绽放了。

玫瑰花在她的手里,不知道要去向哪里,它的姐妹有些被某个小妇人采撷,带回家里,放在一个精致的.花瓶里,放进半瓶水,它们能继续生长,为主人的温馨家庭增加了审美情趣;有些是被某个年轻人随意摘下,在公园坐了一会,离开的时候,它就遗留在长凳上无人问津,然后被清洁工收拾后连同那些废纸包装和饮料瓶一起扔进了垃圾箱。它不知道在她的手里会是什么样的命运。它还来不及和包着头巾的园丁打个招呼,说声再见。它有时想,一直开放到最后,花开荼靡后,落在根的四周,等待来年再生发,开花。现在,它被她拿在手里把玩着,欣赏着,拿到鼻子下嗅着,像是珠宝商在鉴别一件珍宝。它觉得自己被关注,被重视,当它听说她要把它送给自己的情人时,顿时有种被需要的自豪感。虽然离开了花枝,但有人需要了,唯愿花常开,人常在,一生知己,永不相负。

她在走向他的住处,玫瑰花被她举在胸前,它很骄傲地涨红了面孔,显得格外动人,它要陪她去见情人,它就要见到她的他了。她也在设计着见面的场景,究竟是先拥抱,还是先来一个热吻……她喜欢他在她的身后,突然袭击来一个熊抱,双手握住她的双峰,再去吻她的脖子和耳垂。正在这时,一片乌云不知从何处飘来,霎时间一阵暴雨袭来,打断了她的思绪,不由加快了步伐。这时,手机铃声响起,她拿出手机,摁下了接听键,是一个女子娇媚的声音,你不用来了,我正在为他安排烛光晚宴。她听到这个声音后,一阵眩晕,脚下一软,慢慢瘫了下来。“云积坠雨溅涟漪,垂花落水乃泪滴,”那支手中的玫瑰花也被跌落在了冰冷的雨水中。心总是在最痛时醒悟,爱总是在最深时落幕,良久,它听到她微弱地喃喃自语,这是为什么啊!

风中的玫瑰读后感

《永不凋谢的玫瑰》主要写了一个小女孩为了能让病重的奶奶看到那朵大玫瑰花去摘玫瑰,而校长不但没说她,反而又送给她和她的奶奶两朵玫瑰的故事。小女孩很善良,也很孝顺,校长摘玫瑰送给她是为了鼓励她是一个有爱心的好孩子。

哦,对了,说到这里我想起了一件事,有一个小男孩叫小宝,他得了肥胖症,有一个医生听说了,就赶来了,给小宝看病,医好了小宝,这个医生的爱心就像一朵永不凋谢的玫瑰花,那样单纯,那样善良,那样的花是什么花都比不了的,我们要向那些有爱心的人学习,学习他们的真诚和爱心,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献出一点爱心,我想社会就会踏出一大步。在我们生活中还有很多很多这样的事,比如说丛飞为了让那些上不起学的'孩子上学,拼命的工作,结果去逝了。

我们要做一个正直、善良的人,要把我们的爱心也奉献给别人,奉献给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我心中的玫瑰作文

你见过野花吗?你见过满山遍野的野玫瑰吗?你们猜有多少种颜色?让我们来看一看,这些谜题。

野玫瑰有很多种颜色,有红色、黄色、浅粉色、浅红色等很多种。

我的外公外婆住在双龙镇的大兴村,外公外婆的家后面有一座山,山石的样子像盘古的脸,外公外婆总给我说我们村后面的山都是盘古的身体和脸造成的,所以每当清明节都要去铁至洞拜观音仙子。而且人脸山上长满了野玫瑰。

野玫瑰虽然没有家养的玫瑰美丽高贵,没有牡丹的艳丽,更没有兰花的芬芳,但是它不需要人们的称赞,它不需要人们给它洒肥料不需要人们给它浇水也能顽强地生活着。

外婆告诉我野玫瑰有很多好处。有次我肚子疼,然后外婆就去上山摘一些野玫瑰做成了红茶,我一喝果然就好了,外婆跟我说玫瑰还能做糕点,到现在我回味着那个味道,真是太好吃了。

风中的玫瑰读后感

《英国玫瑰》这本书是我最爱看的一本书。这本书是妈妈给我在正大广场里的思考乐书店买的。思考乐、思考乐,这里的书读了都要思考,有许多个为什么可以问。我觉得只有你去思考了才会开心,不然看一本书你只看不想也必然不会懂得读书的乐趣。买来后我一直把这本书放在床头柜上,只要休息日早起我就会翻开读上几遍。

如果你第一次翻开这本书看,你一定会把她们认为是足球队、巧克力或者花园里的花朵。总之,你一定不会以为她们是四个可爱的小女孩,她们的`名字分别是妮可、爱米、夏洛帝和葛瑞丝。开始一切听起来很美好,她们四个老是粘在一起。可是她们都有一点嫉妒和她们同一所学校,住同一个社区的一个女孩子。她走到哪儿人家都说“她真是个小美人”、“她可真出众”、“她的学习成绩可好了”这些话被英国玫瑰听见了更加气愤了。但最后她们看到了一切,看到了她在家里是个要干苦力活的女孩,她们再也不气她了,英国玫瑰向她表示了友善。

在这个故事里我懂得了不能以貌取人,而要和别人友好地交往才能懂得别人!

玫瑰酒般的军训生活

温暖的季节己过。

站在空旷的原野。

任凭寒风吹打梦幻的羽翼。

生命的旅程,还有很长很长。

疲惫的我。

如秋天里最后一朵玫瑰。

孤单地涌出了泪水。

静静地。

在四季的轮回里。

一生的悲欢。

如秋天的黄叶。

落入泥土,无声无息。

你会留恋地。

深情回眸吗。

那缓缓退去的红颜。

曾温暖过你多少美好的'日子。

远去,远去……。

你,如酒。

突然涌入我心里。

世界。

在我的眼里模糊起来。

(二)妈妈,天又冷了。

妈妈。

心里喊你的时候。

眼睛咋像两汪泉水。

不断地冒出水花。

擦也擦不掉。

妈妈。

天又冷了。

我的脚脚好冰凉的。

我是冷血动物吗。

可是我的心好温暖的呀。

那时天冷了。

你总捂着我的双脚睡觉。

我是不是把您的胸口。

冰痛了。

妈妈,你走的好快。

我追不上你。

(三)灰色的天空。

突然,时光结冰。

晕旋的世界。

开始静止。

我不知道,此刻。

我想要什么。

有冰棱的撞击声。

穿过冬天的长廊。

真的,我是一片白色的花瓣。

没有芬芳。

是冬天的白蝴蝶。

飞舞时。

不知何处是我的故乡。

那些彩色斑斓的日子。

飘走得太快。

常常在梦里。

回眸。

灰色的天空。

旋转起来。

我沉入了海底。

(四)裸露的命运。

命运就裸露在那里。

如一本无字的书。

纯白的纸页。

在风尘里哗哗作响。

爱过,哭过,笑过。

所有的日子。

染满阳光的温暖。

光阴从指缝缓缓流过。

一直微翘的嘴角。

有句芬芳含着。

从不曾吐露半点痕迹。

也许,我心中的吟唱。

你己听懂。

我知道。

无需祈求什么。

生命的枝头开花结果。

己展示。

我一生的命运。

我心中的玫瑰作文

这是一个美丽的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偏僻的村庄。在这村庄里有一个善良的女子,名叫丽莎。她不仅正直善良,而且吃苦耐劳,村民们都很喜欢她。有一年,村庄被传染了一种瘟病——-狂犬病。

村庄里死了很多人。因为偏僻,村子里没有好的医生和特效药。丽莎再也看不下去了,就翻山越岭找到了活佛济公。丽莎告诉济公活佛,村子里因为狂犬病死了很多人,求活佛救救可怜的村民。济公说:“救村民可以,可是那要吃很多苦的。”丽莎马上说:“我不怕吃苦,活佛快告诉我秘方。”

“你真的不怕苦不怕累,就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有一朵美丽的花,名叫沙漠玫瑰。你把它摘回来煎成汤药,给村民们喝下去就会好的。不过,这沙漠玫瑰不是那么容易摘到的。它生长在大沙漠边的月牙湖中岛上,还有一个神兽看守着。你要穿越沙漠,会有很多危险的,你敢去吗?”

丽莎一听,有些吃惊,可是她一想到村民就马上镇定下来,坚定地说:“我敢!没有我丽莎办不到的事!”说完就回到家中,骑上心爱的骆驼,带上干粮和水,走向了大沙漠。丽莎一刻也不敢停留,风餐露宿,历尽千难万险,终于来到了月牙湖。水怪看到一个风尘仆仆的女子出现在这里,很是奇怪,就问:“你是谁?为什么来这里?”丽莎看到水怪吓了一跳,很快就想到活佛说的神兽,就马上回答道:“我是来找沙漠玫瑰的,因为我的村子里正传染着狂犬病,已经死了很多人了。活佛济公说只有沙漠玫瑰才可以医治这种病。我是特地来寻找良药的。”

水怪一听不高兴了,说:“这沙漠玫瑰是月牙湖的宝贝,你拿去了,我这月牙湖就不那么灵气了,不行!”丽莎一见水怪不同意,就再三哀求:"好神兽,求求你,把沙漠玫瑰给我吧,救救可怜的村民吧,不然全村人就会死光的。”丽莎说着说着就伤心地哭了起来。神兽被丽莎的真情打动了,只好同意了。他把丽莎驮到湖心岛,丽莎满心欢喜的摘到沙漠玫瑰。神兽又把她驮回岸边。

最后神兽施了魔法,将丽莎很快送出大沙漠。丽莎带着沙漠玫瑰回到村子。她马上把它煎成了汤药。村民们喝了药,病很快好了。村民们十分感谢她,都称她是活菩萨。从此,这个美丽的故事就万口流传,代代流传,传来下来。

我心中的玫瑰作文

记得有一首歌这样唱道:“在我心灵的深处,开着一朵玫瑰。用我生命的泉水,把它浇灌栽培……”

在我记忆的心扉中,我的读书生活恰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页,也似一阙跳跃着欢快音符的乐章。

刚刚能阅读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本《故事会》,我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读着读着,我“成了”故事中的主人公,随着情节的发展,忽喜忽悲。我完全沉浸在书中,以至于妈妈多次喊我“吃饭”都没听见。直到爸爸气呼呼地夺下我手中的书,我才如梦方醒,闷闷不乐地跟着爸爸去吃饭。妈妈又好气又好笑,戏谑我是“书虫”。

随着如饥似渴的阅读,我看到的世界越来越大,我崇拜的偶像越来越多。在契诃夫那里,我学会了幽默;在苏格拉底那里,我学会了雄辩;在林肯那里,我学会了坚韧。记得三年级竞选班干的时候,我为自己只当了个小队长而感到十分沮丧。我心想:自己平时付出的那么多努力,难道都白费了?难道我还不够优秀?郁郁寡欢地回到家中,我把自己一个人关在房间里,谁也不想理会,信手胡乱地翻看着桌子上的书刊。翻着翻着,一篇名为《竞选班干后……》的文章让我眼睛一亮,豁然开朗——当班干不应该是我努力的唯一目的,或者我做得真的不够好,我要更加努力,坚强乐观地面对生活。

与书为伴,与书结缘,使我的生活变得亮丽多彩。因此,每当我读完一本书,都会情不自禁地唱起来:“在我忧伤的时候,是你给我安慰;在我快乐的时候,你使生活充满光辉;啊,玫瑰,我心中的玫瑰,但愿你天长地久,永远永远把我伴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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