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学习党员准则条例心的体会(通用17篇)

时间:2023-12-28 06:52:56 作者:QJ墨客

党课是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员干部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要求。党课是党员在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作风形象的过程中进行总结和概括的一种课程,它有助于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组织纪律性,我觉得我们应该好好学习党课。对于党课的学习,我们应该注重方法和技巧,只有这样才能写出一篇优秀的总结。下面是一些党课总结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这些范文涵盖了不同主题和内容的党课,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启发和帮助。

党员学习条例准则体会文章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准备的党员学习条例准则体会,希望大家喜欢!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党中央为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采取的重要举措。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做到清正廉洁,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的利益、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必须不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政准则》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等8个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52个“不准”,规范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并充实完善了相应的实施与监督制度,是一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共有总则和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实施与监督、附则三章十八条。

八个禁止: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6不准)。

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6不准)。

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8不准)。

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8不准)。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8不准)。

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5不准)。

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5不准)。

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6不准)。

从今年10月份开始,通过参加林业局开展的廉政文化进林区学习活动,感受颇深。

通过对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规定要求,深深感受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在政治思想和世界观方面需要时时刻刻提醒自己:不能放松理论学习,不能放松自身修养和素质的提高,不能放松工作生活中的小节问题。只有时刻牢记党的宗旨,时刻将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时,才能树立起党的威信和党的形象,才能做到心为民所想,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通过学习,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作为一名党员,充分认识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xx大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党的xx届四中全会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出发,强调抓紧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作为一名党员,要带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领导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就要带头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三、作为一名党员,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这段时间,通过学习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的《潮起潮落》,让我了解到许多铸成大错的领导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虽然我们科室是清水衙门,自然少了这些贪污受贿滋生的土壤,但是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因此,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作为一名党员,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机关服务基层、党员服务群众,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党的宣传思想战线的党员领导干部。

“法律更像人性的低保,是一种强制性的修养,它不像宗教要求你眼高手低,就踏踏实实的告诉你,至少应该是什么样儿”。这是电影《烈日灼心》中警察伊谷春说的一句最经典的台词,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就是我们党员党性的低保,是我们党员的一种强制性修养,是我们党员最基本的道德操守和党性准则。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一种规范和要求,对于推动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强化党员干部自身修养,提升党员干部的执政能力和党性修养具有重要意义,是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永葆党员党性和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手段,对于当前的反腐倡廉工作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56个字概括了党员应该做、必须做的所有方面,包括工作、生活,为政、自律;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范56个字概括了党员领导干部应该秉承的作风问题、执政要求。这112个字,简洁明了,易知易行,将党员干部在“十三五”期间以及以后的行为规范做了最基本的一种约束,是未来一段时间,甚至是很长时期内党对党员领导干部最基本的要求。

在我看来,《准则》不仅仅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准则》,也是我们这些基层党员的基本要求。作为一名党员,要切实注重自己的一言一行,从各各方面来不断约束和要求自己。

一、强化思想政治学习。

精神,牢记习反腐倡廉系列论述。我们参加党,成为党的一员,不是为了权力,更不是说是将入党作为装饰自己的门面,那样话的就没有资格成为一名党员,也没有资格去谈论进步,谈论为人民服务。入党,是我们追求进步,追求向上,追求自身修养的方式。但是要做好一名党员,做到向自己入党宣誓的那样,“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就首先需要锤炼自己,磨砺己身,将自己锻炼成刀枪不入的坚强战士,就像习说的那样,“打铁还需自身硬”、“欲下廉者先之身,修己以安百姓”,只有这样方可称之为一名真正的共产党员。

二、强化工作模范带头作用。

党员的先进作用不仅仅体现在思想上,还体现在行动上。在工作当中,我们党员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在工作上刻苦努力,为职工群众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具体而言,在煤炭市场经济形势不景气的当下,我们要发扬不怕苦、不怕累、不怕脏的精神,不要怨天怨地,要带头努力工作,为职工同志垂范,为党增光,而不能仅仅将党的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在语言上,体现在说教上。只说不干假把式,这不是,也不应该是我们党员带给职工的印象。在日常工作中,特别是我们的检修工作中,我们要时刻冲在第一线,带领着职工们努力工作,而不是随波逐流、随遇而安。

三、强化自身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

只有过硬的技术和业务素质,才能干好事,才能有资格去带领大家,才有资格说是发挥模范作用、带头作用。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知识水平,提高自身动手实践能力,将自身的技术水平提升到一个领先的地位,这就要我们加强自我学习,不断学习先进的业务知识,不断扩充自己的知识面和知识储备。同时加强实践锻炼和动手能力,再丰富的知识量如果不能应用于实践也是无用的。

以上是我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片面之言,不足之处敬请诸位批评指正。

党员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对党章进行了适当修改,每段内容,每个观点都是以科学的理论为基础,内涵丰富,寓意深刻。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学好新党章,目的是贯彻好党章,充分践行党员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总纲中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通过学习我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应不断改正缺点不足,不断调动自身的热情与激情,在教育教学中充当表率和带头作用。

在学习和工作中不断完善自己。

正如古人所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中央新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是对照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

为政之要,贵在廉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许多的贪污腐败现象。腐败的缺口,往往从小事、小节打开,从小节失守到大节丧失,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走向腐败的普遍规律。近年来,一些因贪污腐败而落马的党员领导干部,大都是从吃别人一顿饭,收别人一些土特产开始的,总认为这是人之常情,礼尚往来。久而久之,积少成多,积小成大,继而陷入了不可自拔的泥潭。他们在反省时发出了自己的堕落源于“温水煮青蛙”的悔恨,这些人最初也曾一身正气,只因为失去了廉洁从政的的自我约束,让别有用心者钻了“空子”,从而一发不可收拾,一步步的坠入贪腐的“深渊”。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链条最容易在薄弱环节上断裂。生活上不拘小节,思想上就会放松警惕,行为上就会放纵自己,最终就会滑入罪恶的深渊。《廉政准则》中明确规定有“52不准”,这无疑就是党员领导干部防微杜渐、拒腐防变的有力武器。

这就更需要党员领导干部以《廉政准则》为镜,防微杜渐,注重从点滴小事做起,以肩负的责任鞭策自己,坚守“底线”,廉洁奉公,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

“贪如水,不遏则滔天;欲如火,不遏则自焚。”贪婪是无止境的,唯有树立廉洁从政的坚定信念,以《廉政准则》为镜,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所做所为是否违反了准则,廉洁自律,忧民所忧,才是人民满意的好教师。

当然,时代是发展的,腐败也具有“与时俱变”的特点。这就是说,《廉政准则》的若干内容,必定将随之不断补充、丰富。即便如此,其基础性党内法规的地位,已然奠定,依然是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

按照学校党支部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条例》,使我们充分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在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六千六百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

我努力在实践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政治学习,关心时事,增强服务、奉献意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今后的工作中牢记党章要求,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立场坚定,做一名政治坚定、目光远大、乐于奉献的党员教师,为国家的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党课学习党章条例准则心得体会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这首歌伴着我长大,激励我一步一个脚印的前进。随之油然而升了我对党和老一辈革命者以及我们国家和人民的那一份非常朴素的特殊感情。

几次参加同事的入党宣誓仪式,听到他们在党旗面前那庄严的宣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这刚强有力的入党誓词,是每一位共产党员面对党旗发出的誓言。应该说每位共产党员在入党的时候,宣誓的时候,心是红的,血是热的,言行是有先进性的。要永远保持先进性,永远保持先进的本色不褪色,就需要学习,不断地学习,时常重温党章。我想目前自己作为预备党员,学习《党章》中的思想则更加成为自己的必修课。联系自己的教学实际,不断提醒自己、充实自己、提高自己,更成为当务之急!

从上的第一堂党课,第一次全面的了解党章,到今天的又一次学习,细细思考起来,感触颇深:我深刻地体会到时代赋予今天的党员教师的全新使命--立足当代,放眼未来,与时俱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新世纪的人才,教师的使命责无旁贷。作为党员教师如何将入党誓言化作具体行动,我认为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现在应该也必须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一、必须加强师德修养,做到爱岗敬业。作为一名新的党员教师,面对台下一双双求知的眼睛,心底就应油然而生出一种对社会责任感,应明确告诉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是以服务于社会,服务于求知学子为准绳的。自己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老同志学习,学习他们的授课方式方法,学习他们敬岗爱业的精神,学习他们高尚的师德师风。另外自身也要注重道德情操的修养,通过言传身教,教给学生做人的道理。

二、必须争取做到博学多才。教师是学生心目中的偶像,教师博学多才,学生才会尊其师、信其道。所以教师必须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它表现在精通与知新的方面。每次备课时不仅要掌握其基本理论,还要了解其历史、现状、发展趋势和社会作用,把握重点、难点。尽量做到不仅知其然,而且要知其所以然,抓住要领,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结合实际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另外还要坚持学习新知识,吸取新信息、新理论,不断充实自己,完善知识结构,自觉坚持接受继续教育,始终站在知识的前沿。

三、必须拉近与学生心灵的距离。爱学生是教师的天性。教师爱自己的学生,就是要真正找到学生身上的可爱之处,这样的爱才会是发自内心,持久的。关心学生的生活,能力所能及地为家长解决一些后顾之忧,给学生更多的微笑、关爱、理解、尊重,才能更好、更全面地教书育人。只有不断缩短与学生的情感距离,以满腔的热情关爱学生,与学生交朋友,建立一种新型的师生关系,才能拉近与学生的心灵距离。

我作为一名年轻的党员教师,通过前一阶段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近日对《党章》的再学习与思考,使我提高了思想认识,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具体要求以及实践途径有了自己的认识。今后工作中我将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刻刻将入党理念融入工作中,将精神转化为物质,转化为扎扎实实的行动,坚定对教育事业无比忠诚的信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身作则,无私奉献,为人师表,以党性铸师魂,以党风促教风。不仅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学习老一辈革命家艰苦奋斗的风范和革命精神,提升时代责任感和求实精神,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还要通过学习教育活动,使自己能够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党性修养,明确工作改进的方向,更好的服务群众,做出一流的工作业绩,在与时俱进中有所作为,为建设和谐社会、和谐校园增砖添瓦,我想这是在新的时期、新的工作岗位上能为党留下的,也是报答党的培养的最佳途径。

党课学习党章条例准则心得体会

一年来,我在深圳市社会组织党委的亲切关怀下,在生命之光党支部和周围同志的帮助下,经过对《党章》的反复学习和实践,使自己工作、学习和生活方面有了新的提高。

通过学习《党章》,明确了党在我心目中的地位。《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自1941年至今,95年来,中国共产党是忠实地履行了自己的诺言,她将一个贫穷落后的旧中国改造和建设成为富强、民主、繁荣、文明的社会主义强国,为世人所钦佩。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中国;没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就没有中国在世界上的重要地位和影响,这是全世界人民都公认的。我家祖孙4代人都崇敬中国共产党,都是沐浴着党的阳光而健康成长,是党的呵护,为我们的学习与进步创造了良好条件。中国共产党在我心目中的地位是高大的、坚强的,是神圣不可侵犯和不可动摇的。《党章》说到的“先锋队”、“忠实代表”以及“领导核心”,这绝对不是夸张的赞美,它是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历史地位的客观定位,也是人民大众经过历史的检验所做出的确认。因此,加入中国共产党是我们每一位追求进步的公民的渴求,是自己心目中对中国共产党光辉形象的崇拜与追求。

加入中国共产党,就是要履行党的责任和社会责任。在这一年里,我对这一点更有切身的体验。《党章》第一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就意味着入党就要肩负着党的重要使命;入党,就预示着你必须为完成使命而奋斗。要将国家责任和社会责任一肩挑,达到“国家兴亡,我的责任”的高尚境界。现在,当我们谈到学习《党章》,培育发展党员,做党建带团建工作,有的青年会问“你们入党是为了追求什么?”我想,这就是追求:追求一种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追求一种鲁迅先生倡导的“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精神,追求“国家兴亡,我的责任”之社会责任;有了这种责任感,有了这种精神,我们便可自如应对任何复杂的社会环境,我们便能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站稳脚跟。

《党章》第三条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再清楚不过地向世人昭示了中国共产党人的秉性、品德与修养。这样的共产党人,这样具有高度责任感的人,正是我所仰慕的;我追求进步,要求入党,就是为了把自己锻炼成一名对社会、对国家、对人民勇于承担责任、勇于履行责任的人。

再次,我更感受到一种关怀和由此产生的一种鞭策力量。预备期一年里,当我的工作和学习取得进步,组织上及时肯定;当发现不足和缺点,组织上及时指正;当我每交上一份思想汇报,反映自己的学习体会和工作及思想感受,支部的同志,老党员同志总是及时地帮助。还有我周围的同志,包括入党的积极分子,当我与他们交换意见、交流思想时,他们也给予我鞭策和鼓励。是组织和大家的共同关心和扶助,使我一年中思想上有了一个飞跃,由幼稚逐渐成熟起来。一年里,我按期交纳党费,积极主动地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同时集中精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人员紧张,凡工作需要,我能随时补缺,加班加点没有怨言。

按照市社会组织党委的决定,根据协会党支部的安排,认真开展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教育活动,现将开展教育活动的情况分述如下:

一、端正态度,加深对“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教育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

自己在教教育活动中能静下心来,认真学习,潜心体会,进一步认识到转作风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作风关系党和事业的兴衰成败,关系民心向背。开展转作风教育活动,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本质要求;是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的需要;确保我协会为社会发展做好服务。

二、克服抵触畏难情绪,认清差距和不足,找准方向和目标。

自己思想上认为这样"活动"、那样"活动"过多,多多少少有一定的抵触、麻痹思想,认为是在走过场、形式化。我们协会近几年来一直狠抓"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工作,在作风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的、实实在在的进步。自己在许多方面还存在与形势任务有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精神面貌与新任务新要求有一定的差距,自我满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高。二是思想认识上、坚定理想信念上、精神境界提高上,对自己要求不够严格。三是纪律存在不同程度的松散,较为随意的现象。

好的作风可以带动群众、促进工作,守纪律转作风建设不可能一劳永逸,必须不断加强,自己自觉克服畏难抵触情绪,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自学性也就提高了。

三、深入学习,提升思想境界。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学习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是发展和创造的基础,是个人谋生的手段,是获得知识,取得经验,转化为行动的重要途径。在开展“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教育活动中,自己按照协会党支部的安排,并认真做好笔记。自觉努力把学习作为一种工作状态和生存状态,自加压力,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自己保持了很好的心态,也使自己静下心思考、沉下去服务,认真对照检查自己的不足和差距,都是自觉的、坦诚的、认真的。

四、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

认真思考自己的不足和差距,集中表现在理想信念的坚定性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牢固性方面。所以,自己努力加强了这方面的锻炼。同样,学习是基础,学习是动力。认真学习党章、进一步明确党员义务和责任,增强党员意识、纪律观念。进一步坚定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增强历史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服务群众、服务大局的观念。

党课学习党章条例准则心得体会

党的性质,理想目标,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党员义务权益有了更深的理解,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的政治理论和基础知识教育,从而也更加坚定了自己的革命理想信念和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崇高责任感。

对党章进行了新的修改,修改后的新党章,对于我们每一名党员来说,就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深入学习新党章,践行新党章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机关为了提升我们党员队伍的素质,更深刻的理解新党章的内容,对全体党员进行了学习、讲解。通过学习,总结以下几点体会。

一、深入理解新党章的内涵。

新党章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我们党的指导思想,是我们党作出的又一次历史性的决策和贡献。就是要求我们每一名党员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指导我们的工作。

这个举动,不在发展物质文明的同时,还提高了精神文明的发展,而且能够保护生态,实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中国共产党要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必须紧密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新党章增加了纯洁性建设,纯洁性建设是先进性建设的前提和基础,要保持党的先进性,在思想层面必须具有纯洁性,没有思想的清白,就不可能有作风上的廉洁,要从自省上提高自身修养。

二、深刻领会党员的义务。

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是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人民服务的本领。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已奉公,多做贡献,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交给的任务。

这些要求我们每一名党员必须认真学习政治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的政治水平和文化水平。掌握了这些知识,给自己“输血”、“充电”,武装自己的头脑,才能发挥自身的作用,服务于人民。在工作中、生活中,不怕苦、不怕累,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作为一名普通的党员干部,最重要的是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踏踏实实,认认真真,为群众服好务,办好事。将生态文明建设写入新党章,并作出了阐述,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作为一名年轻的党员干部,更要从身边的小事,一点一滴的做起,树立自身的良好形象,要做到情为民所系,心为民所想,时刻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永葆共产党员的纯洁性。

通过深刻学习,深知作为一名普通党员干部也一样要坚持原则。在平常的生活、工作中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说实话,办实事。在政治上、思想上、作风上要以党章的规程严格要求自己,永葆一名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做好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做一名当下合格的共产党员。

党课学习党章条例准则心得体会

新党章的总纲部分首先阐明了我们党的性质及崇高理想和最终目标,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通过对新党章反复的学习和思考,我尤其对党员应具备的素质,应履行的义务,应享有的权利,应承担的责任有了进一步的明了和定位,对党员的先进性要求有了更加清晰具体的理解,自己的思想理念也得到了新的激发和升华。从我来讲,过去在履行党员义务,保持先进性方面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但与党和人民及新形势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实际中,进一步按照党章要求,加强党员修养,增强党员意识,履行党员义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把党员的先进性具体体现在工作岗位上,落实在实际行动中,真正发挥一个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和积极带头作用,永远保持先进性,积极为我馆的发展作贡献。

通过对新党章的学习,我认识到:我们每个党员要认真学习和遵守党的章程,永葆先进性和争当优秀党员,还应努力做到以下两点:

1、努力把干好工作和提升自身素质统一起来。同时,我们每个党员要在干好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努力通过深化认识,思考归纳,概括升华,使自己在工作中获得的经验思想,心得体会等成为自身业务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的有机构成部分,从而推动自身素质不断得到提高,为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工作。

2、努力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党章第一章第三条要求全体党员还应履行以下义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从中可以看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也是每一个党员所必须坚守的信念意识。但是我们为人民服务的手段,却必须善于变化,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需要做具体的改革,调整,变化和创新。我们必须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既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更要有联系实际,开拓创新的具体行动。这样才是更好地实践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以上仅是我前阶段学习新党章的点滴心得体会,与其他领导和同志们相比,自己学得还很不够,在今后的日子里,我决心进一步加强党的理论和知识的学习,提高党性修养,密切联系工作实际,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更加勤奋扎实的做好本职工作,努力提高我馆的服务水平,这是学习党章的最终目的。

党员学习准则和条例的心得体会

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又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通过近期的学习,我充分认识到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贯彻落实好这两项法规,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281字,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现就学习两项法规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一是《准则》中对党员干部的要求突出注重家风。把党员领导干部修身齐家摆在重要的位置,重点要做好“四个必须”。即,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些要求与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党中央、国务院举行的春节团拜会上,对家庭建设问题的生动论述中提出的“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是一致的。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都应认识到自己的家风不是小事,不是家庭私事,而是干部作风的重要体现,带头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教家风,带动“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党员干部“四个必须”与习近平总书记对家风建设“三个注重”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更好地诠释了党员干部修身齐家的重要性。

二是《准则》覆盖所有中共党员,普通党员纳入管理不留死角。此前,《准则》的全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很明显,主要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此次修订后,名称变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所针对的对象覆盖了全体党员,也就是说,普通党员也被纳入到了《准则》的覆盖范围。从近年查处的案件来看,小官巨贪的案例很是普遍,“小官”身份与巨额贪污数字之间的强烈反差,为百姓痛恨。“小官大贪”贪腐行为多发生在群众身边,是近年来打击腐败的重点之一。

三是突出政治纪律,严惩拉帮结派等违反政治规矩行为。对于《条例》来说,突出政治规矩是又一亮点。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列在突出位置,明确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反政治纪律条款,把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等列入违反组织纪律要求。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新修订的《条例》中,有它的特殊历史背景。十八大以后,坚持“老虎”和“苍蝇”一起,反腐无禁区,一批大“老虎”纷纷落马。

其中,最为典型的要属_。2014年是_历史上极不寻常的一年,“系统性、塌方式”的严重腐败震惊全国。7名省级领导干部被立案调查,全年处分市厅级干部45人、县处级干部545人。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教训十分深刻。“对抗组织审查”的案例,也不鲜见。中央纪委监察部曾通报称,_省政协原副主席令政策“存在干扰、妨碍组织审查的行为”。所以在新版条例增加了“拉帮结派”等“负面清单”,有利于解决党员对组织忠诚这个根本问题。对于违反组织纪律,也有教训。即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

另外,中纪委通报的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潘逸阳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行非组织政治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为谋求个人职务调整,送给他人财物等。新版《条例》突出了“非组织活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新问题,强调要忠诚于组织,要向组织讲真话、报实情。从以案件中,我们可以得出中央修改《条例》,有它的原因和历史教训,并且从这些教训深刻的案件中,得出的新纪律约束与规定,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

四是史上最严党纪。新修订的《条例》突出更严更精更细。突出重点、针砭时弊,实现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国家治理需要依靠法律,党员管理则要强调纪律。党员遵守国家法律是分内之事,而由于角色身份特殊,还需遵守纪律和规矩,党纪严于国法,标准更高,要求也更高。党纪与国法重复,党纪抓小抓早的作用就难以体现,容易出现“没查都是好同志,一查就成阶下囚”的现象。此次修订落实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从小错抓起,不让党纪严于国法沦为空话。

党员学习准则和条例体会

这次出台的八大“禁止”和52个“不准”,对于各级领导干部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都有明确的参照,更有利于从政人员对照准则检查自己,也有利于反腐机构开展反腐工作。

一、要学习好《廉政准则》,力戒学习中的走马观花,要做到入脑入心。

二、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恪守准则,作落实的表率。《廉政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首先要对照“不准”进行自查,看自身是否存在违反“不准”的行为。其次要把《廉政准则》作为一面镜子,常常提醒,时时对照,入脑入心,升华境界,一切言论和行动以《廉政准则》为准绳,绝不越雷池一步。再次要自觉接受监督,时刻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置于“不准”的约束之下,置于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中,作接受监督的表率。

三、处好“四种关系”

(一)是处理好“做人”与“做官”的关系。做“官”只是一时一地,做人却是一生一世,做人是做“官”的前提和基础,没有高尚的人格就不可能做好“官”,也做不好事;而做事又是做人、做“官”的具体表现,要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必须恪尽职守,扑下身子,真抓实干,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二)是处理好“权力”和“利益”的关系。个人不管掌握多大的权力,什么样的权力,都是党的信任、人民的重托,而决不是什么个人专利、个人行为。权力就是责任,权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重,个人利益必须服从集体利益,服从人民的利益。

(三)是处理“道德”与“党性”的关系。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加强党性修养,从思想上、行动上、作风上维护党的形象和威信,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又要加强道德修养,陶冶高尚情操,做一个有益于人民利益的人,使自己的政治坚定性和道德纯洁性始终相统一。

(四)是处理好“自律”与“他律”的关系。领导干部首先要强化自律意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把权力置于法律、纪律、制度的严格约束之下,在阳光下使用权力。同时对下属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发现问题、苗头,及时制止和纠正,维护好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党员干部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号角,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我学习这两个规定,有以下几点肤浅认识:一是约束对象更全面,拓宽到全体党员,实现了对全体党员的全覆盖。

二是内容更加详实,新的《准则》和《条例》内容更清晰明了,明确的告诉每一位党员,什么是倡导的、什么是禁止的,违反规定将会受到什么样的纪律处分。

三是时代特色更加明显,新《条例》增加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万面的问题,新增了违反生活纪律处分章节,把政治纪律列为六大纪律之首,特别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纪条款,切实结合当前现实。

四是规定更加严格,纪律的归纪律,法律的归法律。

作为党员干部,只有沉下身去,与基层员工一起踏实工作,才会得到群众的信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时刻以《准则》和《条例》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带头学习纪律,带头遵守纪律,带头维护纪律,做到深学悟透,入脑入心,在以后工作中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端端正正做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只有坐的直,行的端,走的正,才能配得起自己的职责。

二要踏踏实实做事。高标准、严要求,严谨细致,规范操作,力戒浮躁,避免虚夸,做到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工作上务实、高效、生活上洁身、克欲,言行上慎言、慎行。

三要认认真真守纪律。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脚,不该去的地万不要去,努力做到洁身自好。把《准则》和《条例》做为自己的行为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但如此,还要把我们**的班子带好,把队伍建设好,把总公司交给自己的工作任务完成好。

党员条例准则学习心得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刻总结了党的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丰富实践和成功经验,体现了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坚决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坚强决心,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笔者认为,应自觉践行《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八项规范”以及“四个坚持”和“四个自觉”,对《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各项规定牢记于心,确保不触底线,不越红线,要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执行《准则》和《条例》,带头维护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探索建立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

笔者认为,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是每个共产党员的职责。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所起到的作用也是不可估量的,他是加强党员干部自身修养的一个桥梁,也是打击腐败的一支枪。因此,廉洁自律和党纪处分是一个不会过时的永恒途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力的来自于8700多万党员,只有发动党员群众群策群力,中国共产党才能不断地修正错误,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是限制中国共产党党员群众的言论自由,恰恰相反,是保护中国共产党党员群众民主权利的重要法宝。只有把每一个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智慧凝聚成全党的智慧,中国共产党才能真正成为一个无往而不胜的执政党。

教师党员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新修订的《廉政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对我们党员教师提出了更高的、更严的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在教学工作和生活中,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准备的教师党员学习准则条例。

希望大家喜欢!

为了全面深入学习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掀起学习高潮,修文中学组织学习传达了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后,全体教师通过自学的形式认真进行了学习,并且撰写了结合自己工作实际的心得体会,大多数教师还将心得晒到了自己的博客上。

作为党员,要带头进行学习,要带头落实工作,要带头将自己的工作业绩上一个台阶。学校党总支组织了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了《条例》和《准则》。我们党要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从党的以来,在治党方面充分体现了党从严治党的信心和决心。党的xx届五中全会上再次修订并颁布了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充分条例》和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充分体现了党的要规范党员的管理,提高党员的政治纪律意识,要求不断提高党的党性修养。

作为党员要清楚自己的身份,要时刻以党员的要去严格要去自己,要将纪律和规矩始终挺在最前面,通过集中学习,让党员充分理解并认同党员的道德准则和纪律底线。

学校党总支要求,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贯彻两项法规,坚持道德“高线”,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坚守党的纪律“底线”,要有底线思维,严明党的纪律戒尺,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还要求各支部和全体党员要将学习活动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抓好、抓实,认真结合“三严三实”活动,将学习与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将学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通过党员的模范作用,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取得新成就,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质量。

会议还对教师自学进行了要求,切记走过场,严禁浮在表面,并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撰写出学习心得体会交各支部保存。

我通过认真参加单位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对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细致的学习,感受颇多。

一、学准则、学条例,使我进一步增强了廉洁从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进一步增强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我决心对照《准则》严格要求自己,廉洁勤政,转变作风,提升素质,服务群众。

一是以《准则》为标杆,严于律己。通过认真研读,我觉得《廉政准则》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是一个“安全网”,只要我们排除私心杂念,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就一定能够保证自己的“安全”。因此,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对《廉政准则》应该心存敬畏,心怀虔诚,认真学习贯彻。要逐条学习,牢记在心;案头常放,警钟常鸣,真正使贯彻《廉政准则》。

二是以《条例》为底线,防腐据变。党员领导干部要防腐拒变,必须在日常行为中严于律己,守住底线。一要戒贪欲,二要重小节,三要慎用权。

三是以廉建为契机,醒己律人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是我党对每一名党员的基本要求。要模范遵守《廉政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以身作则,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四是以思想为动力,勤政为民。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守住廉洁底线的同时,更应该在工作中有所作为,做出成绩。

二、通过学学守则、学条例,努力使自己的工作和思想有进步和提高。

一是努力把干好工作和提升自身素质统一起来。在干好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努力通过深化认识,思考归纳,概括升华,使自己在工作中获得的经验思想,心得体会等成为自身业务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的有机构成部分,从而推动自身素质不断得到提高,为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工作。

二是努力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也是每一个党员所必须坚守的信念意识。但是我们为人民服务的手段,却必须善于变化,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需要做具体的改革,调整,变化和创新。我们必须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既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更要有联系实际,开拓创新的具体行动。

三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进一步增强学习的自觉性,树立良好的学风,以提高学习效果。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要善于把所学科学理论运用于现代化建设的新实践,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紧密结合监狱工作实际,深入分析新的实际情况。要把学习知识的提高作为竞争意识,自立意识增强的基础,积极面对和参与社会竞争。

四是牢记宗旨,勤政为民,加强纪律,切实改变作风不实的面貌。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学习贯彻党章的模范,必须坚持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出表率,才能把本单位的好风气树立起来。按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人格的锻炼和修养,在改造主观世界上下功夫,用党章指导自己,规范自己,把自己的一言一行同党和人民的利益联系起来,遵守单位的各项。

规章制度。

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干事不辜负党和人民的要求和期望努力塑造干部的良好形象。

11月4日,平江实验学校党支部组织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求在党员干部中掀起学习热潮。

平江实验学校党支部沈书记就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内容变化情况及其精神实质做了解读与辅导,并从学、思、践、责四个方面提出了学习贯彻的具体要求,要求全体党员教师要学习贯彻好《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每名党员教师要形成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要把好“尺度”、守好“命门”,扛住诱惑、经住考验,廉洁从教,不辱使命重托。

11月11日下午,平江实验学校党支部再次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点就新修订的部分进行了学习。要求对照《准则》找差距,对照《条例》查问题。新修订的《廉政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对我们党员教师提出了更高的、更严的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在教学工作和生活中,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党员学习条例和准则心得体会

党员学习条例和准则,以廉建为契机,醒己律人,常怀忧党之心。以下是小编带来的20xx党员学习条例和准则。

欢迎阅读。

x月x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的修改通过,充分体现了以来以同志为的党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为纪检机关履行职责,提供了重要纪律武器和制度利器。团风县纪委为深入贯彻中央精神,迅速组织全体干部进行理论学习,作为纪检系统的一名基层干部,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感觉自己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义务与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就自己学习《准则》和《条例》谈一谈心得体会。

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真正实现了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的转变。

原有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xx年12月颁布实施,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经济形势的发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从严治党的新需要,特别是原来老条例中的法纪不分问题,使得法纪问题与刑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存在部分重复,浪费了行政成本,同时也出现了部分以纪代法、越粗代庖等现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按照法纪分开的原则,删除了70多项与法律重合内容,真正实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新条例同时强化负面清单作用,将原来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修改为六类: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这就使得党章关于纪律更加具体化,使制度更加规范,处分体系更加完善。这样可以更加明确的告诉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使得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新条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政治纪律。当前,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认识模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加强纪律建设,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等违纪条款,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

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修订,使得覆盖对象实现了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

新修订的准则将原先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适应对象从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内容也大幅精简,从原先的三千多字精简至281字,突出了新条例更加抓住重点,删繁就简。原来的旧准则内容过繁,“8个禁止、52个不准”难以记住、也难以践行;凝炼正面倡导不足,禁止性条款过多,没有体现自律的要求;禁止性条款又纪法不分,既与党纪处分条例重复,又与刑法等法律规定重复;“廉洁”主题不突出,不能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且适用对象窄,仅针对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这次将廉政准则修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成为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是我们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同时新准则将内容要求从原来的禁止性的负面清单转变成倡导性的廉洁规范,修订完善后的新准则,也将让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实践中易学易记,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让我更加充分认识到廉洁和纪律的重要性。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个执政党,没有相关制度及纪律的严格要求,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在党内滋生蔓延,就会消弱党的根基,严重时,会威胁党的执政地位,这不仅会亡党也会亡国。在当前的新形势下,我们党不仅面临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同时还面临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艰巨繁重的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期盼,党自身存在的问题更加凸显。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对党最大的威胁莫过于此。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动摇党的执政基础。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建设的理论基础还相对薄弱,对党的制度建设研究明显不足,党内规则的目标任务、体系框架缺乏理论支撑。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体现了我党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以更加积极、昂扬的态度应对新挑战。

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党员干部,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仅使自己能够更加清晰的认识到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而且也更加感觉到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干部,身上的责任更加重了。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近日公布。重修后的条例突出重点、针砭时弊,实现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重修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对原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党员干部,体现从严治党的方方面面。中央对党内两大法规采取“一揽子”修订的方式,分别确立党员应当遵循的道德“高线”和不能触碰的纪律“底线”,德法相依,相辅而行,将有助于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一是《准则》中对党员干部的要求突出注重家风。把党员领导干部修身齐家摆在重要的位置,重点要做好“四个必须”。即,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些要求与在今年党中央、国务院举行的春节团拜会上,对家庭建设问题的生动论述中提出的。“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每一位领导干部都应认识到自己的家风不是小事,不是家庭私事,而是干部作风的重要体现,带头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教家风,带动“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党员干部“四个必须”与对家风建设“三个注重”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更好地诠释了党员干部修身齐家的重要性。

二是《准则》覆盖所有中共党员,普通党员纳入管理不留死角。此前,《准则》的全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很明显,主要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此次修订后,名称变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所针对的对象覆盖了全体党员,也就是说,普通党员也被纳入到了《准则》的覆盖范围。从近年查的案件来看,小官巨贪的案例很是普遍,“小官”身份与巨额贪污数字之间的强烈反差,为百姓痛恨。“小官大贪”贪腐行为多发生在群众身边,是近年来打击腐败的重点之一。

三是突出政治纪律,严惩拉帮结派等违反政治规矩行为。对于《条例》来说,突出政治规矩是又一亮点。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列在突出位置,明确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反政治纪律条款,把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等列入违反组织纪律要求中。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新修订的《条例》中,有它的特殊历史背景。以后,以为的党中央高举反腐大旗帜,坚持“老虎”和“苍蝇”一起,反腐无禁区,一批大“老虎”纷纷落马。其中,最为典型的要属山西。20xx年是山西历史上极不寻常的一年,“系统性、塌方式”的严重腐败震惊全国。7名省级领导干部被立案调查,全年处分市厅级干部45人、县处级干部545人。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教训十分深刻。“对抗组织审查”的案例,也不鲜见。中央纪委监察部曾通报称,山西省政协原副主席令政策“存在干扰、妨碍组织审查的行为”。所以在新版条例增加了“拉帮结派”等“负面清单”,有利于解决党员对组织忠诚这个根本问题。对于违反组织纪律,也有教训。即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另外,中纪委通报的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潘逸阳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行非组织政治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为谋求个人职务调整,送给他人财物等。新版条例突出了“非组织活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新问题,强调要忠诚于组织,要向组织讲真话、报实情。从以案件中,我们可以得出中央修改《条例》,有它的原因和历史教训,并且从这些教训深刻的案件中,得出的新纪律约束与规定,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

四是史上最严党纪。新修订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突出更严更精更细。重修后的条例突出重点、针砭时弊,实现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国家治理需要依靠法律,党员管理则要强调纪律。党员遵守国家法律是分内之事,而由于角色身份特殊,还需遵守纪律和规矩,党纪严于国法,标准更高,要求也更高。党纪与国法重复,党纪抓小抓早的作用就难以体现,容易出现“没查都是好同志,一查就成阶下囚”的现象。此次修订落实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从小错抓起,不让党纪严于国法沦为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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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准则条例学习心得

随着新时期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不断深入,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中央对1997年3月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进行了修订,并于今年1月18日正式发布。这是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规范化的重要标志,是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为了深入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在玉溪市地税系统掀起了学习《廉政准则》的热潮。通过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自己从思想上得到了升华,收获很大。下面,我就结合地税的部门实际谈谈我个人学习《廉政准则》的几点体会。

一、正确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大意义。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过几代中央领导集体的不懈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推进提供了重要保证。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任务之下,一些部门一些行业腐败现象屡禁不止,一些党员干部腐败行为屡屡发生,特别是一些中高级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犯罪令人触目惊心,严重影响了党的执政形象、干部队伍的形象,严重削弱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严重损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动摇了党的群众基础。据中纪委公布的数据显示,20xx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131.8万件(次),初步核实违纪线索14万件,立案11.5万件,结案10.2万件,处分10.7万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4.4亿元。

上述这些数字,一方面说明了我们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也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强决心,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但从另一方面看,这么多的违纪违法案件和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表明了现有的反腐倡廉制度还不健全,还存在不少漏洞和缺陷。一是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还存在制度空白,有些问题存在已久,但解决问题的制度没有及时建立,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二是一些制度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过于原则宽泛,缺少具体实施措施;三是一些制度缺乏系统性和配套性,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四是不少制度没有得到很好执行,存在着重制定、轻执行现象。

正因为如此,中央在1997年3月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基础之上,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修订形成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成就了又一部高质量、高层次的党内反腐倡廉法规。与试行了20xx年的《廉政准则(试行)》相比较,去掉“试行”二字过后的《廉政准则》,从14条增加到了18条,由“30不准”增加到“52不准”,不仅内容和篇幅大大增加,而且新的《廉政准则》显得的更细致,涵盖面更广,将党员干部的工作、生活以及涉及廉政的各个方面几乎纳入规范范畴,以更加完善、规范的要求,适应了新的形势需要。

二、结合地税部门实际,贯彻实施《廉政准则》。

地税部门作为重要的执法单位,直接面对广大纳税人,联系各行各业,服务千家万户,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近年来,全市地税系统始终坚持把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紧密结合地税工作实际,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少数领导干部的廉洁意识不强,主动防范风险意识还不够,尤其近两年地税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发案主体都是县局局长,系统内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也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有利于强化地税部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有利于进一步解决地税部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有利于广大地税干部规范运用“两权”的意识和行为,对于保证地税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地税系统管党治党水平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为此,要将《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位,我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强化教育,构筑“防火墙”。地税部门要自觉把学习宣传《廉政准则》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结合起来,同干部管理、机关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宣传教育实效。要以宗旨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为基础,以作风教育和廉政勤政教育为重点,以廉政勤政先进典型为榜样,以违纪违法案例为反面教材,将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的全过程。要把《廉政准则》纳入各级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教育,使党员领导干部加深对党员行为规范和禁止性要求的认识理解,准确掌握《廉政准则》中8个方面“禁止”、52个“不准”的具体规定,明确不能为、不可为的界限范围,从而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筑牢廉洁从政、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真正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廉政建设的强大动力。

(二)完善制度,牢固“高压线”。《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我们要把健全《廉政准则》的配套制度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惩防体系工作规划有机结合起来,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大力推进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各个环节,为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三)内外共建,缜密“监督网”。《廉政准则》所规定的八个方面的禁止和52条不准在贯彻执行过程中,还必须打造缜密的、多层次的监督网络,必须提高内外人员参与度。一是扩宽监督渠道。对外编制廉政"监督网",充分发挥网络的优越性,强化社会监督,打开权力监督新局面;继续在各界聘请廉政特邀监察员,加大地税纪检监察工作监督力度;发放民主评议调查问卷,向社会公布行风廉政监督举报电话。多管齐下,把权力运行放置于各方关注下,让腐败行为无处遁迹。二是加强重点监督。围绕领导班子、部门负责人及人、财、物等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进行不间断的检查,加大预防力度。三是积极探索新监督机制。要积极探索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社交圈”、“生活圈”的监督机制,积极开展自查、互查活动,及时纠正各种道德上的各种偏差,将贪念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萌牙状态,要及时提醒、督促整改,切实做到关口前移,预防在先。

三、严于律己,做带头遵守《廉政准则》的模范。

历数一个时期以来因贪腐落马的官员,不论级别高低,不论数额多少,他们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无不是世界观扭曲、人生观错位、价值观异化带来的恶果。因此,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我首先要用心学、真心学,并把它溶化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之中。自我对照自己的所作所为,有没有与“52个不准”不相符合的地方,有没有偏离“52个不准”的苗头;在自己的履职过程中,在自己的生活中,是不是把“52个不准”当成自己的人生信条。作为一名地税干部,我要珍惜党和人民的培养、信任,珍惜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的机会,不论在八小时之内,还是八小时之外,不论在工作圈,还是生活圈、社交圈,都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以《廉政准则》为镜子,时刻对照、检点自己的工作行为,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廉洁自律,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时刻记住法律与纪律的“高压线”,把握公与私的“警戒线”,以平和之心对“名”,以淡泊之心对“位”,以知足之心对“利”,以敬畏之心对“权”,自觉做到条件变了艰苦奋斗的作风不丢,环境变了吃苦耐劳的精神不减,时代变了甘于奉献的传统不变,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

党员学习准则条例感想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于20xx年2月24日正式颁布实施。四月份以来,我校党员多次集中学习,并且要求党员挤时间进行自学,在自学中,要对《准则》及释义的主要内容认真学习,要全面把握基本内容,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要求我们的党员干部要廉洁从政。学习之后,感受颇深。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党一直都很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好多干部也为之付出了自己的一切。但是我们也知道,这项工作任重而道远,时至今日,腐败的现象还没有完全禁止。今天,当我们翻开《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读本仔细阅读,它包括总则、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实施与监督、附则,从14条增加到了18条,由“30不准”增加到“52不准”。内容和篇幅都增加了很多,而且新的《廉政准则》更加全面细致,它将党员干部的工作、生活以及涉及廉政的各个方面都作了明确说明,使之更加完善,更加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充分体现了我们党解放思想的工作思路,体现了我们党对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反腐倡廉的坚强决心和坚定的信心。

在学习中,我深刻地认识到,廉洁从政建设将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近日来,我从网络、报纸、电视中看到许多报道:好多领导干部收受贿赂达上千万,上百万。他们目无党纪国法,当冰冷的手铐出现在他们面前时,他们才后悔自己没有认真学习《廉政准则》。众所周知,贪官污吏人人憎恨,人民需要的是廉洁从政的好公仆。因此,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作为一名党员,我必须要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在工作中要严以律己,以身作则。我要经常用《廉政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时刻牢记“我是共产党员”,时刻记着一个叫响;两个牢记;三个时刻装着;四个争先;五个不忘。即:一个叫响“我是共产党员”;两个牢记:牢记党的宗旨和牢记入党誓词;三个时刻装着:心中时刻装着学生,心中时刻装着家长,心中时刻装着学校(老师);四个争先:师德争先优良,师风(作风)争先端正,学习争先提高,工作争先一流;五个不忘:接受任务时不忘自己是共产党员,分配报酬时不忘自己是共产党员,面对荣誉时不忘自己是共产党员,碰到困难时不忘自己是共产党员,受到委屈时不忘自己是共产党员。要自重、自爱、自勉,要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同事,始终摆正自己的位置,要把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时刻关心学生,关心学校的发展,真正成为一个值得学生尊敬,家长爱戴的人民教师。

总之,我会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用《廉政准则》来约束自己的言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多学习,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党员学习新修订准则和条例体会

为进一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际,制定本准则。以下本站小编为你带来党员学习新修订准则和条例体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随着新时期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不断深入,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中央对1997年3月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进行了修订,并于今年1月18日正式发布。这是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规范化的重要标志,是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为了深入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在玉溪市地税系统掀起了学习《廉政准则》的热潮。通过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自己从思想上得到了升华,收获很大。下面,我就结合地税的部门实际谈谈我个人学习《廉政准则》的几点体会。

一、正确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大意义。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过几代中央领导集体的不懈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推进提供了重要保证。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任务之下,一些部门一些行业腐败现象屡禁不止,一些党员干部腐败行为屡屡发生,特别是一些中高级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犯罪令人触目惊心,严重影响了党的执政形象、干部队伍的形象,严重削弱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严重损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动摇了党的群众基础。据中纪委公布的数据显示,20xx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131.8万件(次),初步核实违纪线索14万件,立案11.5万件,结案10.2万件,处分10.7万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4.4亿元。

上述这些数字,一方面说明了我们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也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强决心,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但从另一方面看,这么多的违纪违法案件和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表明了现有的反腐倡廉制度还不健全,还存在不少漏洞和缺陷。一是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还存在制度空白,有些问题存在已久,但解决问题的制度没有及时建立,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二是一些制度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过于原则宽泛,缺少具体实施措施;三是一些制度缺乏系统性和配套性,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四是不少制度没有得到很好执行,存在着重制定、轻执行现象。

正因为如此,中央在1997年3月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基础之上,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修订形成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成就了又一部高质量、高层次的党内反腐倡廉法规。与试行了20xx年的《廉政准则(试行)》相比较,去掉“试行”二字过后的《廉政准则》,从14条增加到了18条,由“30不准”增加到“52不准”,不仅内容和篇幅大大增加,而且新的《廉政准则》显得的更细致,涵盖面更广,将党员干部的工作、生活以及涉及廉政的各个方面几乎纳入规范范畴,以更加完善、规范的要求,适应了新的形势需要。

二、结合地税部门实际,贯彻实施《廉政准则》。

地税部门作为重要的执法单位,直接面对广大纳税人,联系各行各业,服务千家万户,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近年来,全市地税系统始终坚持把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紧密结合地税工作实际,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少数领导干部的廉洁意识不强,主动防范风险意识还不够,尤其近两年地税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发案主体都是县局局长,系统内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也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有利于强化地税部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有利于进一步解决地税部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有利于广大地税干部规范运用“两权”的意识和行为,对于保证地税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地税系统管党治党水平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为此,要将《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位,我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强化教育,构筑“防火墙”。地税部门要自觉把学习宣传《廉政准则》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结合起来,同干部管理、机关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宣传教育实效。要以宗旨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为基础,以作风教育和廉政勤政教育为重点,以廉政勤政先进典型为榜样,以违纪违法案例为反面教材,将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的全过程。要把《廉政准则》纳入各级党组中心组。

学习计划。

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教育使党员领导干部加深对党员行为规范和禁止性要求的认识理解准确掌握《廉政准则》中8个方面“禁止”、52个“不准”的具体规定明确不能为、不可为的界限范围从而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筑牢廉洁从政、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真正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廉政建设的强大动力。

(二)完善制度,牢固“高压线”。《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我们要把健全《廉政准则》的配套制度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惩防体系工作规划有机结合起来,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大力推进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各个环节,为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三)内外共建,缜密“监督网”。《廉政准则》所规定的八个方面的禁止和52条不准在贯彻执行过程中,还必须打造缜密的、多层次的监督网络,必须提高内外人员参与度。一是扩宽监督渠道。对外编制廉政"监督网",充分发挥网络的优越性,强化社会监督,打开权力监督新局面;继续在各界聘请廉政特邀监察员,加大地税纪检监察工作监督力度;发放民主评议调查问卷,向社会公布行风廉政监督举报电话。多管齐下,把权力运行放置于各方关注下,让腐败行为无处遁迹。二是加强重点监督。围绕领导班子、部门负责人及人、财、物等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进行不间断的检查,加大预防力度。三是积极探索新监督机制。要积极探索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社交圈”、“生活圈”的监督机制,积极开展自查、互查活动,及时纠正各种道德上的各种偏差,将贪念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萌牙状态,要及时提醒、督促整改,切实做到关口前移,预防在先。

三、严于律己,做带头遵守《廉政准则》的模范。

历数一个时期以来因贪腐落马的官员,不论级别高低,不论数额多少,他们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无不是世界观扭曲、人生观错位、价值观异化带来的恶果。因此,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我首先要用心学、真心学,并把它溶化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之中。自我对照自己的所作所为,有没有与“52个不准”不相符合的地方,有没有偏离“52个不准”的苗头;在自己的履职过程中,在自己的生活中,是不是把“52个不准”当成自己的人生信条。作为一名地税干部,我要珍惜党和人民的培养、信任,珍惜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的机会,不论在八小时之内,还是八小时之外,不论在工作圈,还是生活圈、社交圈,都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以《廉政准则》为镜子,时刻对照、检点自己的工作行为,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廉洁自律,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时刻记住法律与纪律的“高压线”,把握公与私的“警戒线”,以平和之心对“名”,以淡泊之心对“位”,以知足之心对“利”,以敬畏之心对“权”,自觉做到条件变了艰苦奋斗的作风不丢,环境变了吃苦耐劳的精神不减,时代变了甘于奉献的传统不变,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

12月28日上午,我们通过观看视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历史表明,一个国家、一个政党若是不加强反腐工作,必将失去人民的信赖和支持,国家或者政党必将走向末路。新形势下,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执政考验、外部环境考验,这四大考验是长期摆在我党面前;同时,存在着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等四大危险紧迫的摆在我党面前。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是对于历史总结和新形势国际国内复杂环境下,我们党对于当前党员工作和党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所提出的要求,是我们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准则包括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自律规范。处分条例是对党员同志违反纪律做出的惩罚措施。准则为全体党员提供了行动准则,处分条例对于党员同志起到警醒和指引作用,做为一名党员,应该做什么,做好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要求党员同志时时刻刻在心中进行自我反思,时时刻刻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

通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学习,做为一名当代大学生党员,我对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时刻提醒自己要不断的学习,要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生活节俭,做人清白。同时,我更加清楚的感受到做为一名党员应该展现出的姿态和肩负的历史责任感。

通过自律准则,能够使我们党永葆先进性,纯洁性,在全社会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自律准则和处分条例对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作用和深远影响。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于20xx年1月1日实施,是中国共产党党纪党规的最严要求(以下简称《条例》和《准则》)。重修后的《条例》和《准则》从原来要求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准则进行约束规定,现扩展到所有党组织、全体党员,体现从严治党的全面性和整体性,是我们党员遵守党纪党规的行为规范。

通过学习《条例》和《准则》,我认为《条例》和《准则》具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体现一个“全”字。《条例》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作了全面、具体的规定。《准则》对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提出具体的要求。我们认真学习后,明白党员的具体行为准则是什么,什么行为是违反党纪党规的,如何才能做到遵守党纪党规等。二是体现一个“严”字。重修后的《条例》和《准则》不仅对党组织和党员的“工作圈”作了严格规范,而且对“生活圈”提出了明确要求,对违反党纪的行为,以实事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从严查处,绝不枯息,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三是体现一个“准”字。重修后的《条例》和《准则》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列在突出位置,明确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个人影响等违反政治纪律条款,把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列入违反组织纪律要求中,把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等列入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等等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我认为此次重修《条例》和《准则》是落实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具体体现,为党纪立新规,严明组织纪律,强化违纪查处。只有坚持从制度规则抓起,从源头抓起,才能确保我们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党员条例准则学习心得

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我们必须从严从实,落细落小,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明责、守土尽责。

守土有责。作为基层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两个法规”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紧跟中央部署,引导全区党员强化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促进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自律和他律、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让干事创业的环境风清气正。同时,要切实把学习贯彻“两个法规”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经济发展升级等工作结合起来,用正风肃纪、促进发展的实际成效来检验学习贯彻成效。

守土明责。《准则》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线”,《条例》开列了“负面清单”,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党员干部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通过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既做守纪的模范,又做护纪的先锋。

守土尽责。坚持主责就是首责、守土必须尽责、失职就要追责。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切实当好《准则》和《条例》的践行者、维护者。要牢牢把握《准则》这个执政党道德宣示的高标准,充分运用《条例》这把管党治党的尺子,加快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刚性问责机制,确保责任落地生根,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强力支撑。

党员准则条例学习心得

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的修改通过,充分体现了以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为纪检机关履行职责,提供了重要纪律武器和制度利器。作为一名高校党员教师,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感觉自己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义务与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就自己学习《准则》和《条例》谈一谈心得体会。

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真正实现了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的转变。

原有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xx年12月颁布实施,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经济形势的发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从严治党的新需要,特别是原来老条例中的法纪不分问题,使得法纪问题与刑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存在部分重复,浪费了行政成本,同时也出现了部分以纪代法、越粗代庖等现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按照法纪分开的原则,删除了70多项与法律重合内容,真正实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新条例同时强化负面清单作用,将原来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修改为六类: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这就使得党章关于纪律更加具体化,使制度更加规范,处分体系更加完善。这样可以更加明确的告诉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使得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新条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政治纪律。当前,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认识模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加强纪律建设,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等违纪条款,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

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修订,使得覆盖对象实现了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

新修订的准则将原先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适应对象从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内容也大幅精简,从原先的三千多字精简至281字,突出了新条例更加抓住重点,删繁就简。原来的旧准则内容过繁,“8个禁止、52个不准”难以记住、也难以践行;凝炼正面倡导不足,禁止性条款过多,没有体现自律的要求;禁止性条款又纪法不分,既与党纪处分条例重复,又与刑法等法律规定重复;“廉洁”主题不突出,不能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且适用对象窄,仅针对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这次将廉政准则修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成为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是我们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同时新准则将内容要求从原来的禁止性的负面清单转变成倡导性的廉洁规范,修订完善后的新准则,也将让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实践中易学易记,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让我更加充分认识到廉洁和纪律的重要性。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个执政党,没有相关制度及纪律的严格要求,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在党内滋生蔓延,就会消弱党的根基,严重时,会威胁党的执政地位,这不仅会亡党也会亡国。在当前的新形势下,我们党不仅面临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同时还面临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艰巨繁重的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期盼,党自身存在的问题更加凸显。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对党最大的威胁莫过于此。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动摇党的执政基础。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建设的理论基础还相对薄弱,对党的制度建设研究明显不足,党内规则的目标任务、体系框架缺乏理论支撑。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体现了我党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以更加积极、昂扬的态度应对新挑战。

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作为一名高校党员老师,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仅使自己能够更加清晰的认识到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而且也更加感觉到自己身上的责任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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