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热门17篇)

时间:2023-12-03 10:53:10 作者:XY字客

规章制度的遵守是每一个组织成员的责任和义务,是维护整个组织稳定的重要保障。下面是一些公司制定规章制度时的注意事项和常见问题解答。

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切实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加速推进“平安城市”建设步伐,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快速排查调处机制,完善制度、落实责任,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1、定期会议。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年初或年终须召开中心工作会议,总结工作,调整和充实排调队伍,制定继续排查调处工作年度方案,安排部署排调工作,确定排调重点,分解排调任务。并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及时掌握本街道矛盾纠纷的发展趋势、发生情况以及各级排查组织排查矛盾纠纷的情况,查找原因,分析特点,加强指导,研究制定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措施。

2、不定期会议。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组织召开矛盾纠纷调处协调分析会议,对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地分析研究,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并落实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协调会议由街道调解中心主任或副主任负责组织实施,调解中心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3、定期会议由街道调处中心主任或副主任组织召开;不定期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召开,也可由其成员建议,由主任或副主任组织召开。调解中心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1、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应受理由村调委会、社区调委会未能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

2、中心工作人员、调解人员受理纠纷时要认真做好接待服务。如果是口头申请,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当事人对纠纷情况的陈述,并做好接待笔录。接待笔录要严肃认真,体现当事人原话原意,不得添加任何水分。笔录原则上要有当事人的签名或手印确认。

3、受理排查纠纷登记,要使用统一的《受理纠纷登记簿》和《排查纠纷登记簿》,受理纠纷登记的内容包括:受理时间、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址或电话、纠纷的性质、起因和简单过程等。排查登记的内容包括:排查时间、地点、排查人姓名、被排查的纠纷种类、性质、起因苗头、当事方基本情况、责任方等,要逐项认真填写,不得遗漏。并注意妥善保管,严防遗失。

4、受理纠纷登记后,对当事人所反映的纠纷情况要注意保密,不经当事人同意,不得随意泄漏。

5、调解人员将对受理矛盾纠纷的要求及时向中心主任或副主任汇报,由主任或副主任确定事件进行调处,将确定的调处时间、调处地点、调处人员及时告知纠纷当事方,确保当事方能按时参加调处。

1、不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实行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排查,做到情况早发现、早报告、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

2、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期,要及时组织人员集中排查;对重点单位、重点人、重点事,加大排查力度,进行重点排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隐患。

1、制定完善处置群体性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发挥基层治保、调解组织、治安中心户长、调解信息员作用,及时了解和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动态。

2、对于重大的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要及时受理,多种手段并用,努力解决在初始阶段或萌芽状态。

3、发现重大纠纷隐患(可能发生群体性上访、群体斗殴现象)应当及时报告街道主管领导,并及时上报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

4、各社区、村调委会应于每月底将所掌握的矛盾纠纷隐患情况上。

1、在中心受理的矛盾纠纷时,能及时调处的,组织调解人员及时进报街道矛盾纠纷排查协调指挥中心。行调处,不能及时调处的,告知当事方可择日调处。

2、涉及两个或多个村(社区)之间的矛盾纠纷,由中心负责组织涉及到的村(社区)调委会成员共同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调处措施并组织实施。

3、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确实无法解决的,及时上报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由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组织力量进行调处。

1、各村、社区调委会对中心交办的有关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任务要高度重视,按时进行排查调处,对调处难度大的矛盾纠纷,可提交中心进行调处。

2、进一步明确督察督办职责,对挂牌督办、限期解决的重大矛盾纠纷和协调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要认真进行检查,逐一落实。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为确保全学校师生财产和人身安全,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领导,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例会。

二、会议由学校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通知,领导班子和负责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三、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一)、传达落实省厅、市政府、教育局和各级政府部门关于综合治理工作的批示和有关文件精神。

(二)、听取本校负责综合治理工作人员工作汇报。

(三)、解决学校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疑题,针对校园周边治安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四)、贯彻落实安全保卫制度和失职人员的处理。

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试行

通过简政放权、证照分离、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仍然存在“放管服”助力企业发展还不够,便民化水平还不高,企业、群众的获得感还不强,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主动性不强,并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跨部门、跨领域综合分析应用能力亟待提升,信用体系不完善、监管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督查检查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提升行政效能,彰显市场监管担当作为,加快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制定《×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任务分解方案》,对×项重点任务进行分解。明确了责任科室,细化了落实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力促工作有序推进。;对涉及我局为专项小组组长单位的开办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市场监管等×项事项,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对各成员单位承担的具体职责进行了细化分解,加强督促督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加大“证照分离”改革推进力度。有序实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落实好简易注销、歇业登记、受益所有人备案等创新性制度。建立涉企行政许可事项电子证照库,大力实施高频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便利化措施,全面推行“一窗通办”服务。

三是切实提高服务市场主体质效。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贴近市场、贴近市场主体的优势,在加强日常信息归集和共享的基础上,转变只关注登记具体环节、只盯住个体性信息的思想,着力提高大数据分析水平,联合相关部门深度分析市场主体发展运行状况、共性关切和政策效应,让制定的政策更接地气、更服水土,服务企业更加精准、更具靶向、更符合市场发展规律。

四是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包容审慎监管。大力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以信用为基础,对守信型市场主体秉承“无事不扰”的原则,实施“简约”监管;对失信型市场主体秉承“利剑高悬”的原则,实施严格监管,提升市场监管治理效能。充分运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型监管方式,规范抽查检查工作流程,真正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提升监管精准化、科学化、智能化水平。对新经济、新业态和新模式市场主体开展深度调研,积极引导、扶持和规范,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对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落实好“两轻一免清单”,灵活运用行政建议、约谈、提醒等方式,促进更多市场主体诚信守法、健康发展。

五是着力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为重点,采取自查、执法检查、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以规范和长效为导向,推进竞争执法,查办重大典型案件,确保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加强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工作,从快从严查处违法行为,维护企业核心竞争力。

六是针对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工作。我们将结合今年年初已印发的《关于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深入开展“改进工作作风、勇于担当作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意见》,进一步细化制定本部门具体方案,将作风建设年活动融入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工作当中,切实转变作风,提升服务效能,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措施落地,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同时,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针对我局帮扶的×市天禄水产食品批发有限公司爱疫情影响库房空置率较高、销售收入下降、日常运行成本高、专业人才缺少等问题,加强调研,解剖麻雀,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分门别类施策处理,有效化解企业困难。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一、学校矛盾纠纷排查是指学校对本单位的内部矛盾和纠纷,依法进行排查、调解和处理的非诉讼活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由学校领导、政教处或工会负责并实施。

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坚持“预防为主,防微杜渐,依法处理,避免激化”的方针。

三、坚持每月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对学校出现的矛盾纠纷应认真分析出现的原因,认真协调处理。

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坚持“从下到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生之间矛盾纠纷先由班主任、当事教师负责调处,调处无效者上报政教处调处。对未成年人涉及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应由其监护人代理。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家长、教师与教师(家属)、教师家庭矛盾纠纷,先由政教处或工会调处,必要时交由学校领导出面调处,学校领导调处无效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如实反映。

五、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政策为准绳。法律和政策没有明文规定的可依据法理、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及社会道德规范进行调解。

六、矛盾纠纷的调解应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不得违法给予当事人人身或财产处罚。

七、对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如因报告不及时,贻误时机,造成社会不稳定的,要坚决追究主要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本站为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一、联席会议制度。

乡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分析矛盾纠纷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建立会议制度,研究矛盾纠纷调解方案,分析当前矛盾纠纷形势。

坚持执行村、单位每月排查、乡每月排查一次社会矛盾纠纷,重要时期,实行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要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制定调处方案。

三、分流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对群众要求调处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受理,然后根据矛纠纷的性质、类别,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归口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权分流指派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调处办公室指派的矛盾纠纷,有关部门的单位要按照分流指派的任务和要求,强化调处责任,落实调处措施,确保调处效果,并及时反馈调处结果。

四、移送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

调处办公室对所有接访受理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视情况分流或直接组织调处:

1、涉及优抚安置、社会救济、婚姻登记、婚姻中介、殡葬管理等矛盾纠纷,由民政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居)负责调处。

2、涉及保险、劳动争议、工伤等矛盾纠纷,由劳动保障所会同党政办、当事人所在村(居)负责调处。

3、农村经济政策、经营和财务管理、土地承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农经站会同土地所、当事人所在村(居)负责调处。

4、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土地的征用和划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土地有偿转让,农村宅基地的使用,以及反映滥占滥用耕地等矛盾纠纷,由土地所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5、城乡建设规划、城乡管理以及拆迁补偿和安置等矛盾纠纷,由规划所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6、消费者权益,商品质量纠纷,经济。

合同。

纠纷,市场监督和管理等矛盾纠纷,由消费者协会分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调处。

7、计划生育方面的矛盾纠纷,由计生办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处。

9、涉及到其他有关部门的矛盾纠纷,由有关部门负责调处。

10、涉及治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派出所会同司法所、综治办与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12、上述单位对所属矛盾纠纷必须进行3次以上面对面的调解工作,确实调处不了的,由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抽调人员协调调处。

五、联动联调制度。

1、涉及到多个部门或跨村的矛盾纠纷,由调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合调处,相关单位应按照调处办公室要求抽调人员按时参加联合调处工作。

2、对调处办公室指派分流的矛盾纠纷,相关单位要及时指派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按时间要求进行调处,不得拒绝推诿。

3、矛盾纠纷调处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各级领导对调处办公室指派负责的矛盾纠纷应当负责指导、督促或亲自参加调处工作。

4、调处办公室调处矛盾纠纷时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支持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不得拒绝参与。

5、矛盾纠纷确因部门决策不当或行政行为不当引起的,相关部门要立即纠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全局性的重大矛盾纠纷,由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调处办公室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协调,集中力量进行调处。从而形成分工负责与联合调处相结合、属地管理和集中调处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做到信息联通、力量联动、纠纷联排、矛盾联调。

六、督查回访制度。

2、对分流指派给有关单位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了解,提出调处意见。

3、走访当事人,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听取群众对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对未调结的矛盾纠纷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的继续调处和控制工作。

5、定期通报有关单位对调处办公室分流指派案件的调处情况。

七、档案管理制度。

1、工作档案包括:(1)调处网络组成人员名册;(2)会议记录、培训记录、业务学习记录;(3)矛盾纠纷受理、分流、调处情况登记薄;(4)矛盾纠纷调解卷宗;(5)。

年度工作计划。

总结、两次以上矛盾形势分析报告;(6)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相关材料;(7)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

2、直接调处的矛盾纠纷调处结束后,应及时形成卷宗,做到一案一卷。卷宗包括以下内容:(1)卷宗封面;(2)卷宗目录;(3)调解。

申请书。

;(4)调查笔录;(5)证据材料;(6)调解笔录;(7)调解。

协议书。

;(8)回访记录;(9)附卷材料。

3、调解的简易矛盾纠纷,未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的,应填写《矛盾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统一归档。

4、应当根据要求及时认真填写月报表、半年报表和全年报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各类统计报表应按时间、年限分类装订成册,建立统计档案,妥善保管备查。

5、矛盾纠纷调处材料应在调处结束后一周内整理归档。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档案的整理存库工作。

八、培训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调处办公室负责对本辖区调解人员进行培训。使广大的调解人员明确职责,掌握与调解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调解的方法与技巧。按照“为人正派,办事公道,有群众威信,懂政策法律”的要求,选配好调解人员。调处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实行公开上岗制度。

九、考核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调处办公室建设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根据实际际制定对成员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对调处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对因调处工作不力导致矛盾纠纷上交或激化的单位严格按照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处理。

十、责任制度。

以严格的责任制来确保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责任制和分级责任制,实行领导定期接待、包案负责制、直接参与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执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报告制度,凡事大疑难矛盾纠纷,应及时向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调处办公室报告示。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对因矛盾纠纷调解和排查不力,致使矛盾激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嘉树乡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分析矛盾纠纷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建立会议制度,研究矛盾纠纷调解方案,分析当前矛盾纠纷形势。

坚持执行村、单位每月排查、嘉树乡每月排查一次社会矛盾纠纷,重要时期,实行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要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制定调处方案。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综治办公室对群众要求调处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受理,然后根据矛纠纷的性质、类别,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归口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权分流指派到有关部门和村。对综治办公室指派的矛盾纠纷,有关部门要按照分流指派的任务和要求,强化调处责任,落实调处措施,确保调处效果,并及时反馈调处结果。

综治办公室对所有接访受理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视情况分流或直接组织调处:

1、涉及优抚安置、社会救济、婚姻登记、婚姻中介、殡葬管理等矛盾纠纷,由民政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2、涉及保险、劳动争议、工伤等矛盾纠纷,由劳动保障所会同党政办、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3、农村经济政策、经营和财务管理、土地承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综治办会同土地所、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4、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土地的征用和划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土地有偿转让,农村宅基地的使用,以及反映滥占滥用耕地等矛盾纠纷,由土地所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5、城乡建设规划、城乡管理以及拆迁补偿和安置等矛盾纠纷,由综治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6、消费者权益,商品质量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市场监督和管理等矛盾纠纷,由消费者协会分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调处。

7、计划生育方面的矛盾纠纷,由计生办和相关村负责调处。

9、涉及到其他有关部门的矛盾纠纷,由有关部门负责调处。

10涉及治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派出所会同司法所、综治办与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1、涉及到多个部门或跨村的矛盾纠纷,由综治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合调处,相关单位应按照综治办公室要求抽调人员按时参加联合调处工作。

2、对综治办公室指派分流的矛盾纠纷,相关单位要及时指派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按时间要求进行调处,不得拒绝推诿。

3、矛盾纠纷调处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各级领导对综治办公室指派负责的矛盾纠纷应当负责指导、督促或亲自参加调处工作。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本站为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一、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矛盾纠纷调解方案,分析当前矛盾纠纷形势。

坚持执行每半月排查一次社会矛盾纠纷,重要时期,实行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制定调处方案。

三、分流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对群众要求调处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受理,然后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类别,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归口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流指派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中心分流指派的矛盾纠纷,有关部门或单位按照分流指派的任务和要求,强化调处责任,落实调处措施,确保调处效果,并及时反馈调处结果。

四、移送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

调处服务中心对所有受理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视情况分流或直接组织调处:

1、涉及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管理等矛盾纠纷,由民政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2、涉及保险、劳动争议、工伤等矛盾纠纷,由劳动保障所会同党政办、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3、农村经济政策、经营和财务管理、土地承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农经站会同国土资源所、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4、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土地的征用和划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土地有偿转让,农村宅基地的使用,以及反映滥占滥用耕地等矛盾纠纷,由国土资源所、司法所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5、城乡建设规划、城镇管理以及拆迁补偿和安置等矛盾纠纷,由城镇建设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6、消费者权益,商品质量纠纷,经济。

合同。

纠纷,市场监督和管理等矛盾纠纷,由经济管理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调处。

7、计划生育方面的矛盾纠纷,由计生办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处。

8、涉及企业产权改制、安全生产等矛盾纠纷,由派出所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查。涉及上访的矛盾纠纷,由信访办牵头、有关部门负责调处。

9、涉及治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综治办会同派出所、司法所、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10、其他民事矛盾纠纷由司法所和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站调处。

11、上述单位对所属矛盾纠纷必须进行面对面的调解工作,确实调处不了的,由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抽调人员协调调处。

12、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直接调处。

五、联动联调制度。

1、涉及到多个部门或跨村的矛盾纠纷,由调处服务中心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合调处,相关单位应按照中心要求,抽调人员按时参加联合调处工作。

2、对中心指派分流的矛盾纠纷,相关单位及时指派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按时间要求进行调处,不得拒绝推诿。

3、矛盾纠纷调处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各级领导对中心指派负责的矛盾纠纷应当负责指导、督促或亲自参加调处工作。

4、中心调处矛盾纠纷时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支持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不得拒绝。

5、矛盾纠纷确因部门决策不当或行政行为不当引起的,相关部门要立即纠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全局性的重大矛盾纠纷,由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协调,集中力量进行调处。从而形成分工负责与联合调处相结合、属地管理和集中调处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做到信息联通、力量联动、纠纷联排、矛盾联调。

六、督查回访制度。

2、对分流指派给有关单位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了解,提出调处意见。

3、走访当事人,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听取群众对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对未调结的矛盾纠纷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的继续调处和控制工作。

5、定期通报有关单位对中心分流指派案件的调处情况。

七、档案管理制度。

1、中心工作档案包括:(1)调处网络组成人员名册;(2)会议记录、培训记录、业务学习记录;(3)矛盾纠纷受理、分流、调处情况登记薄;(4)矛盾纠纷调解卷宗;(5)中心。

年度工作计划。

总结、两次以上矛盾形势分析报告;(6)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相关材料;(7)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

2、中心直接调处的矛盾纠纷调处结束后,应及时形成卷宗,做到一案一卷。卷宗包括以下内容:(1)卷宗封面;(2)卷宗目录;(3)调解。

申请书。

;(4)调查笔录;(5)证据材料;(6)调解笔录;(7)调解。

协议书。

;(8)回访记录;(9)附卷材料。

3、中心调解的简易矛盾纠纷,未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的,应填写《矛盾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统一归档。

4、中心应当根据要求及时认真填写月报表、半年报表和全年报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县综治办。各类统计报表应按时间、年限分类装订成册,建立统计档案,妥善保管备查。

5、矛盾纠纷调处材料应在调处结束后一周内整理归档。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八、培训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负责对本辖区调解人员进行培训。使广大的调解人员明确职责,掌握与调解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调解的方法与技巧。按照“为人正派,办事公道,有群众威信,懂政策法律”的要求,选配好调解人员。中心工作人员要实行公开上岗制度。

九、考核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建设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服务中心根据实际制定对成员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对调处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对因调处工作不力导致矛盾纠纷上交或激化的单位严格按照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处理。

十、责任制度。

以严格的责任制来确保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责任制和分级责任制,实行领导定期接待、包案负责制、直接参与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执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报告制度,凡是大疑难矛盾纠纷,应及时向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报告请示。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对因矛盾纠纷调解和排查不力,致使矛盾激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今年,我镇围绕“平安罗渡”建设总体目标,全面贯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健全大调解网络,集中力量,多措并举,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将大量的民间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罗渡镇的社会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工作成效。

我镇继续加大在对各级调解组织的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由综治委指导大调解工作协调领导机构及工作机制。今年,全镇已建立各类调委会25个,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两新”组织在调解工作的积极作用,建成了“杨甲银”老干部调解活动室、315消协调解室、工青妇调解室及宙龙化工调解室等。通过横纵网络的完善,全镇化解处置重大矛盾纠纷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据统计:全年我镇共录入85件矛盾纠纷,每件矛盾纠纷及时介入调解,调处100%,调解成功率达100%,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三调联动”,有效地提高了调解成功率,维护了我镇的和谐稳定。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协调机制,促进矛盾纠纷问题依法化解。

1、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领导保障。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列入综治领导责任制和“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镇综治办每季度定期召开社会稳定分析会,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程,专题研究部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村调委会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例会,认真研究分析辖区矛盾纠纷动态和规律,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把握矛盾调处工作的主动性,促进基层社会的安定稳定;镇调处中心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深入基层了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面对面的指导,加强检查和督促,确保纠纷问题得到落实。

2、规范运作机制,推进工作开展。一是落实督导机制。专门成立了以分管政法的镇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综治、司法、信访、公安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督导组,每季度下基层督促检查工作进展,对发现的情况较复杂、牵涉面较广的疑难纠纷问题进行研究,落实工作责任。二是落实未结纠纷调处责任制。镇调处中心加强未结案件的回访跟踪,及时掌握调处进度情况,对在调处工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积极帮助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在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及开展群体性的事件隐患排查调处活动期间,镇调处中心专门下文对未结纠纷进行任务分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五定”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对全镇各级调解人员进行重新摸底登记,对不胜任或长期缺位的调解员进行调整充实,建立镇定期派人参与重点区域内村居月例会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发挥村(社区)信息员的作用,随时掌握社会不稳定因素的苗头动向,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村(社区)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处。

3、落实工作制度,促进调解规范。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标准,结合我镇实际,规范了调委会各项工作制度的内容,上墙公示牌的规格、标准,落实了调委会的“五有、六统一”。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纠纷排查、纠纷登记、纠纷回访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规范了调解程序和调解文书。镇调处中心及时指导各村普遍建立了办公室工作职责、协调领导小组联络员制度、例会制度、矛盾纠纷月专报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预防机制,严格落实例会制度、调处责任制、信息报送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二)务实创新形式,推进纠纷化解工作新发展。

1、开展法制宣传预防工作。我镇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把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与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3月、5月、6月、8月、11月、12.4都在镇十字路口开展了大型的综治、法制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法制资料1万余份及平安建设门板报3000余份),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建立一支以人民调解员为骨干,扎根基层的普法宣传队伍,在做好大调解工作的同时,又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把化解纠纷问题放在预防矛盾纠纷发生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二是通过调解个案,运用生动的调解案例在基层和群众中开展生动直观的法制宣传,把调处矛盾纠纷的过程,转变成法制教育过程。充分运用广播、墙报等各种宣传形式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作用,编印有关法律常识分发到社区,加强了对群众的宣传教育,起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群、影响一片的效果;三是在党委、政府重大政策出台前后,有针对性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对政府中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四是充分运用调处信息简报等宣传活动载体,及时反馈基层的工作动态,介绍成功做法,交流典型经验。

2、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我镇针对结合重大节日、阶段中心工作,全面部署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各级调解组织按照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与专项治理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排查调处久调不决的纠纷积案,及时发现和化解突发性的重大、疑难纠纷,切实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或发生群体性的事件,有力促进社会的稳定。一是围绕热点问题开展排查调处。在开展全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中,各级调解组织把工作重点放在影响农村稳定、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的问题上,及时调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农村的稳定。二是围绕中心工作化解重点难点纠纷问题。各级调解组织立足本职,在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性民间纠纷的同时,主动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各种类型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化解了大量城镇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劳资关系等突出矛盾纠纷,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健康发展,为地方的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三是围绕经济发展主题做好生产经营纠纷化解工作。调处中心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劳资问题、工伤赔偿、工程款拖欠等纠纷问题的整治力度,及时化解经济类纠纷问题,有效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当地经济健康发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针对本区劳资纠纷比较突出,与相关单位协调一致,加强劳动仲裁工作,有效化解大量的劳资纠纷。

(三)加强队伍建设,推进调解理论水平新发展。

1、构建充实了劝调员队伍。继续充实了劝调员队伍,规范了劝调员的职责是及时发现矛盾纠纷、及时介入调处矛盾纠纷、及时上报矛盾纠纷相关情况。强化了调解文化大院的硬件建设,在各村落实1个调解文化大院试点,完善了文化大院的调解员、劝调员的公示及职责,继续开展了和谐文化大院建设活动,并制定计划正在落实。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造就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知识精、工作作风硬的调解队伍,是有效开展调解工作的保障。3月,我镇召开了调解员、劝调员及综治维稳防邪信息员培训工作会,邀请罗渡司法所所长为参会的所有调解员、信息员及劝调员代表等进行了精彩的讲课。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镇调解员、劝调员的业务素质,为大力弘扬调解文化构建“和谐稳定罗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加强信息报送,畅通业务交流渠道。充分利用现代办公资源,设立专门电子信箱,积极鼓励各村、社区以电子文档的方式报送工作信息,缩短信息收集周期。同时,积极畅通对“上”和对“下”两条渠道,对“下”通过加强与信息员的日常沟通,了解相关工作情况,及时进行指导;对“上”主动了解上级信息编发要点,及早谋划有关信息。不断整合资源。

3、加强工作调研,提升调解理论水平。积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对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数据统计,量化分析,把握矛盾纠纷问题的根源,提出建设性工作意见。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会议纪要

x年7月7日上午,__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司法局五楼会议室召开了__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吕泽琴主持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县司法局副局长陈赐群、王焕达,县司法局纪检组长龚明祥,县司法局各股室长以及相关成员单位主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责人。

二、本月矛盾纠纷总体情况。

x年6月,全县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216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28件、邻里纠纷78件、房屋宅基地纠纷26件、合同纠纷2件、生产经营纠纷5件、损害赔偿纠纷25件、山林土地纠纷27件、政府拆迁纠纷6件、交通道路纠纷5件、其他纠纷13件等。调解成功215件,其中疑难复杂纠纷4件,化解率成功99.5%。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78人次,预防纠纷33件。防止群体性上访5件115人;防止群体性械斗1件30人。无民间纠纷引起自杀案件,无民间纠纷转化形势案件。

本月排查出的各类民间纠纷,要求各相关责任人尽全力做好调解工作、化解矛盾,并做到:

1、对排查出来的矛盾隐患要及时解决,不得拖延和推诿。

2、加强对重点上访户的稳控工作力度,要主动上门,交流思想,交流感情,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情绪,有针对性的做好化解工作。

3、做好每月的矛盾纠纷排调、特殊人群管控、法律服务和监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做到居安思危、有备无患,抓好落实。

最后,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吕泽琴同志对本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给予了积极评价,并要求再接再厉,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努力把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解决,确保社会稳定。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会议记录

时间:20xx年3月25日。

地点:王明口镇政府会议室。

主持人:田松庆。

参加人:全镇各村调解主任及司法所人员和综治办主任等内容:

本月全镇共排查2件。具体包括李庄村树段纠纷1件,王老庄村邻里纠纷1件,均已成功调处。

二、归口承办单位及责任人。

这2件纠纷由镇调委会调处1件,王老庄村调解员调处1件。

三、调处结果。

1、注意调处期限。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在稳定事态基础上,尽快结案,最多不能超过一个月。

2、对于比较典型的矛盾纠纷,在调处时可以发动有关群众旁听,以增强调处透明度。

3、调解与法制宣传相结合。

时间:20xx年8月19日上午。

地点:政府一楼会议室。

参会:镇党政领导、驻村组长、各村主任、镇属、辖部门负责人等。

主持:齐长军(党委书记)。

一、市领导带领市信访办、督察一组、市规划局、市民政局、市社保局等十个单位和部门于本月十六日到本镇进行群众大接访活动,共接待228人次,53件次,主要涉及民政、社保、交通、占地、违章建筑等方面,要求对于53件信访案件要于六月底前基本处理完毕。

二、通过各村(居委)和单位排查,6月共出排查矛盾纠纷一起。闫寨村反应:闫汝中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超生一孩,属于二胎。现法院仲裁其有划分土地的资格,需求解决问题的方案!

齐书记要求各相关领导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对本月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抓紧办理,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张汪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委政法委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大平安、大稳定”的发展意识,着眼于“富裕张汪、和谐张汪、平安张汪”的发展目标,以硬措施夯实综治基层基础,以硬任务推动社会治安动态监控系统建设,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扎实有效。

一、主要做法。

近年来,镇党委、政府始终将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力保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整合力量,创新方法,使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全面及时妥善地解决,维护了稳定大局,助推了科学发展。自今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以来,全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6起,成功调处34起,防止民转刑案2起,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5起,没有一起矛盾纠纷因排查调处不及时而引发群体性的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

1、突出“三个到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镇党委、政府一班人清醒的认识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前提条件,没有社会的和谐稳定,就没有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镇党委、政府紧紧抓住对待人民群众态度问题这个根本,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在处理矛盾纠纷、开展排查化解工作中,切实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正确对待群众、坚定相信群众、全心依靠群众,牢记“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关注热点难点问题,密切掌握社情民情,认真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组织领导到位。为使社会矛盾纠纷能够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正常开展,镇党委成立了党委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综治维稳、司法、公安、民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纪委书记徐钦民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也都相应成立了以村党组织书记为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从而在全镇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村级组织、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机制,实现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格局。三是工作落实到位。我镇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例会制度。并要求各村根据实际,每月也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对一些重大疑难纠纷,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还亲自参加研究、及时部署,确保排查化解任务落到实处。

2、做到“三个靠前”,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加大改革力度,致力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目的。在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中,张汪镇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做到了“三个靠前”。

一是领导指挥靠前。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时,全镇各级领导干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靠前指挥,面对面做好群众工作,决不回避矛盾,敷衍塞责。通过积极主动,抢前抓早,及时采取措施,尽快控制局面,平息事态。二是干部工作靠前。镇党委、政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责任制,加大排查调处力度,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在此基础上,加强信息报送和通报工作,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的事件和异常上访信息,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做到防范在前,处理及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三是宣传教育靠前。镇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干部和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干部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积极依法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同时,采取发放宣传单、大集日集中宣传、法制讲座等形式,教育群众正确处理法律纠纷、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认真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使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按照正常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

3、狠抓“三个前移”,营造和谐稳定环境。

地方的经济发展,离不开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近年来,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张汪镇努力做到“三个前移”。

一是精力前移。镇党委、政府始终把稳定与发展放在同一高度上来认识,切实做到“两手抓”和“两手硬”。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敏感性。及时分析和研究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强处理复杂局面下各种难点热点问题的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把主要精力放到抓基层工作,紧紧抓住群众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真心实意地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力求通过及时化解一些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的稳定,从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二是力量前移。近年来,张汪镇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共有综治宣传员85名、纠纷调解员248名、治安联防员621名、案件协助员91名,形成了“层层有人管综治,层层有人抓综治”的良好局面,基本实现了规范化运作,群众自治能力得到明显增强。张汪派出所每天都出动治安巡逻车,对村24小时监管,保证了各村的社会稳定。三是措施前移。镇党委、政府进一步健全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协调理顺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稳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严格执行村级事务决策“五步法”,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村级重大决策的民主参与程度;狠抓党务、政务、村务的“三公开”督察力度,特别是加强村级财务的公开水平,凡是群众关心的土地调整、征地、拆迁、各种补偿等问题都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真正做到了“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在构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上,着力加强治安联防与治安巡逻,杜绝和减少治安隐患和漏洞,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人员的高压态势,对各类突出治安问题定期进行集中整治,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秩序。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矛盾调解能力建设力度。要进一步完善调解组织网络,健全纠纷排查、信息分析、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在早、处置在小。要着力把握社会矛盾纠纷发生、发展、变化规律,抓住要害化解矛盾,不仅形成化解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的方式方法,而且要积极探索成立征地拆迁、医患纠纷等专业调解组织,调处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行政争议和医患纠纷等新型矛盾纠纷,形成化解专业化矛盾纠纷的方法体系。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建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的科学评估体系。要重视加强村调解组织建设,发挥好“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加大部门协调配合力度,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注重和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积极推动信息联通、工作联动和矛盾纠纷的联排、联防、联调,形成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强大合力。同时,积极整合各方面调解资源,搞好“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三)加大调解工作宣传力度,营造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良好氛围。加大对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大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处理矛盾首选调解、调解也是法制建设、调解反映社情民意、调解小成本大效益”等全新的理念深入人心,使广大老百姓信任调解、选择调解、使用调解,使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大调解工作。

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不断加强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新路子、新机制、新方法,以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突出成果,为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富裕安宁做出了积极贡献。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20xx年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创建平安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这个大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如下:

1、在调解工作中,司法调解员擅于运用亲情、友情等讲道理、讲法律,使情、法、理有机地结合,达到化解纠纷的目的,并耐心、细致、公正的进行调处,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积怨。20xx年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117起,调处117起,调处率100%,调处成功113件,成功率98﹪。及时有效的把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

2、挂牌督办调处按期办结率。20xx年全乡没有挂牌督办案件。

3、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机制衔接运作情况。

(一)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对接联动。在处理行政纠纷和相关民事纠纷时,首选调解、协调工作模式,并视具体情况,将纠纷交由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调解组织联合调解。人民调解组织在调解过程中,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或调解不成的情形,需要有关行政机关配合、协助的,主动与有关行政机关取得联系,让其配合、协助解决问题。人民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发现纠纷有可能激化和造成严重后果、影响社会稳定的,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进行缓解或疏导;对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纠纷,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二)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联动。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调解规则,请当事人陈述纠纷事实,向当事人宣讲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在当事人认可事实、分清责任、互谅互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支持人民调解组织参与诉前、诉中调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是否合法有效。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内容部分或者全部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签订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就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联动。行政机关对调解不成功或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和裁决结果不服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司法救济权利和渠道,并主动配合人民法院帮助其解决问题。人民法院对可进行行政调解的案件,在立案前,应主动告知当事人,先进行行政调解。行政机关行使职权过程中引起的信访案件或因不服司法部门调解结果而引发的涉法涉诉上访案件以及群体性案件,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及时主动采取联调行动,法律援助人员、律师、公证人员应积极参与,共同做好息诉罢访工作。

每周五下午各包村干部汇报本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信访问题化解情况,要求每天排查,发现苗头及时报告,立即安排人员立即介入调处,及早化解,防止激化,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村级,守住第一道防线。对于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边调处边稳控,并及时向乡综治工作中心报告,争取联合解决。综治工作中心通报各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访问题化解和信访接待群众情况,对分流、转办、交办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明确人员、时限和解决要求,加强督办,确保真正解决到位。每周排查、分流、交办、转办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要求本周内解决。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以推进综治信访稳定工作,促进全乡全年平安稳定和谐。

1、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健全乡、村人民调解组织,统一为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制作工作制度牌、标识、标牌、印章等,不断调整、充实人民调解员,落实规范化建设要求。

2、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吸收老教师、老党员、老干部等到调解委员会中,配强人民调解力量。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邀请调解专家讲解人民调解法律法规和矛盾纠纷调处的技巧方法,发放《人民调解工作手册》和《人民调解典型案例汇编》,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

3、“四抓”做实矛盾化解工作。抓超前预防。要求各村、各单位从抓早、抓小、抓苗头着手,及时掌握信息,消除隐患,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抓集中排查。各级调处组织定期组织力量集中排查,将辖区纠纷的种类、特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以及涉及到稳定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反馈到司法所。抓包案处理。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实行“三包”,即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抓督查。乡综治办、司法所组织人员督查指导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任务。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20xx年,我镇以创建平安xx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打好“三大战役”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有效整合三大调解资源,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种调解方式的有机结合,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今年,共排查矛盾纠纷89件,调处89件,实现了实现“四下降、三提高、两不出现”的工作目标。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稳定是第一要务,镇党委、政府把该人民调解工作当维护农村稳定,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列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检查内容,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一是建立组织机构。为了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党委、政府成立了以分管政法工作的党委委员任组长,派出所长、司法所长为副组长,民政、团委、妇联、劳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民调解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活动的研究部署、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村、各单位和也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以镇调委会为平台,形成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统一由调委会受理、分流、调处、督办、报结、回访的调处机制。使组织网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了活动的顺利开展。二是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人员。为便于工作开展,将综治办、司法所的9名干部集中到调委会,合署办公,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同时按照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各部门的职能,整合内部资源,发挥综合优势,每天安排一名素质高、业务精的职能部门同志在办公室值班,实行联合办公,联动联调,专兼职结合,保证了每起纠纷有人问、有人管、有结果。三是严格办理,规范流程。按照受理、约谈、告知权利义务、调解、整理归档、办结的工作流程,以综治、信访、司法为主,各部门各负其责、联动联调,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坚持依法调处,切实规范调委会运作。四是加强中心硬件设施建设。专门为调委会安排了两间30多平米的办公室,添置了办公用品,并配备电脑和打印机,做到了各项制度、标牌上墙。今年还为综治配备了两辆摩托车用于下村办案,要求在干部接案在20分钟内赶到事发点,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五是完善基层调解网络。以镇调委会为龙头,以村调委会和纠纷调解员、纠纷信息员、法制宣传员为基础,其他调解组织形式为补充,在每个村委会都设立了矛盾纠纷调处室,明确一名分管调解工作的领导负责并与调委会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配合联动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体系。同时按照综治工作群防群治的工作要求,还在各组落实了基层信息员160余名,保证信息灵敏、畅通,确保矛盾纠纷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有效的发现、调处、化解。

发展是硬道理,综治是硬措施,稳定是硬任务,,领导重视是关健。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坚持镇、村、组三级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党政联席会议每月听取一次综治情况汇报,镇里每个月排查一次,村及单位每星期排查一次,在排查工作中,乡镇调委会采取领导分工负责制,组织调解人员逐村、逐组进行地毯式排查,同时抽调得力人员对重点村、重点场所开展重点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分析情况,研究对策。镇、村、组三级,层层签订责任状,对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形成了“层层有事管,事事有人管”的综治工作格局。二是坚持领导亲自抓。领导亲自参与、亲自抓是工作上台阶的关键。按照“一个矛盾、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要求,落实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度,强化调处责任落实,实行“谁家孩子谁家抱”。把矛盾解决在镇、村一级,解决在萌芽状态。今年4月,“七九”兵多次扬言要越级上访,而我镇罗家村的张xx,是郴州市乃至湘南地区的组织者之一。为做好他的稳定工作,镇党委书记欧阳海波亲自带队,耐心细致地给他讲政策,真心实意帮他解决问题,推心置腹地与他交朋友,使张圣录放弃了上访的念头,一心一意到常宁开矿去了。端午节那天,洞尾村道湾组年仅三十岁的妇女雷xx,因与丈夫张国强吵架服毒自杀。雷云春的娘家一百多人到洞尾道湾组打人命官司。闻讯后,镇长廖楚明迅速带领人大主席周志辉、政协联工委主任刘尧苏等人到现场调处。经xx、栖凤渡双方镇、村干部多方做工作,很快平息了矛盾,达成了协议。三是坚持会议交办信访案件制度。不定期召开会议交办信访案件和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处理矛盾纠纷问题。特别是在一些敏感期集中处理矛盾纠纷,比如春耕大忙前着重处理水利、田土权属纠纷,清明节前着重处理坟山纠纷。今年共组织了8次全镇性的排查纠纷活动,排查出矛盾纠纷89起。四是坚持边界纠纷联防联调制度,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化解群体性问题上,放在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上。1月份七一一矿的退役治理覆盖问题,4月份与桥口镇共同调处了罗家村与黄泥滩村的坟山纠纷,5月份与栖凤渡镇共同调处了洞尾村雷##服毒自杀事件,8月份协调处理了街洞煤矿转运站对街洞村的煤尘污染问题。

纠纷矛盾是客观存在的,关键在调处和化解,及时、妥善地排查和处理矛盾纠纷,是保持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今年,我镇按照市委提出“矛盾纠纷调解年”的工作要求,在调处和化解上狠下功夫,确保社会稳定。一是快介入,快控制。20xx年7月,我镇洞尾村新湾组村民李xx骑摩托车路过栖凤渡镇瓦灶村时,被狗咬了一口。当时,他没有在意,既没有确认狗的主人,也没有注射狂犬疫苗。20xx年2月18日,患狂犬病死亡。李xx的亲属听说是瓦灶村邓家的狗咬的,纠集40余人,到邓显德家要求赔偿。镇政府知道后,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处理。经调查了解事情真相后,镇、村干部与李xx的亲属摆事实,讲道理,讲法律,这件事因为死者的疏忽,无法确认狗的主人,应该由死者自己承担责任。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死者家属心服口服,一场纠纷仅用一天时间就结案了。二是结合镇情,依法调处。今年5月,我镇红五星村六组妇女李某,带着年仅2岁的儿子到该村11组邓道成家玩。由于大人忙于玩牌,小孩无人看管,不慎掉进邓道成的果园蓄水池里溺水身亡。事故发生后,李某家属认为是邓道成家的蓄水池防护措施不到位,属责任事故,要求对方高额赔偿。镇调委会认为,xx是养鱼大镇,到处是鱼塘,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溺水事情,主要靠家长加强防范。通过苦口婆心做工作,最后以邓道成向李某赔偿20xx元结案。三是制度健全,责任到位。对维护社会稳定,我镇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维稳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作为奖惩的主要依据之一,将化解矛盾工作摆在第一位。我镇共有“七九”兵20名,是苏仙区人员最多的乡镇,牵头人张xx是郴州市的主要组织者之一。做“七九”兵的工作,xx稳,苏仙区就稳。为了做好这一特殊群体的稳定工作,我镇制定了严格的措施:一是严格实行“三盯一”制度,对每名“七九”兵确定了3名责任人(镇领导、驻村干部、村支书),取消双休日,要求责任人与“七九”兵同吃同住,解决他们生产、生活实际困难。二是加强信息畅通,镇办公室每天对责任人进行早晚调度,了解“七九”兵的情况。三是重点人员重点管理,镇政府派两名得力干部常住郴州,24小时对重点人员跟踪管理。今年,我镇20名“七九”兵和其它涉军群体人员做到了无一名赴省赴京上访,为xx镇乃至苏仙区的社会稳定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稳定工作,任重而道远。我镇狠抓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建立工作责任制度。按照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党员包户的模式建立防控网络,村调委会对当地发生的纠纷情况和可能发生纠纷的苗头、隐患,要深入进行排查,及时调解,做到信息畅通,情况明了,并定时上报。二是健全矛盾纠纷月排查分析例会制。要每月13日召开分析例会,听取村前个月的治安状况、纠纷处情况报告;排查出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分析新情况、新特点、新动向;交流纠纷调解经验,安排下一步工作。三要实行包案调处制度。将每起纠纷具体落实到每个调委会和调解员身上,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年终设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奖优罚劣。对出现“民转刑”事件,要追究驻村干部和村干部的责任。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永安社区在东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综治办的正确指导下,以创建永安平安年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这个大局,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20xx年,永安社区按照东山街道党工委的要求,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放在社区工作的重要位置,成立了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网络,并就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进行了具体分工,做到职责分明,使得各成员从根本上认识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重要性。

在开展调解工作中,我社区在抓好社区调委会的组织网络建设,规范了调委会的各项资料的同时,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了“四个及时”,学习、会议及时记录,矛盾、纠纷及时排查登记,重大情况及时报告,调解纠纷及时归档。坚持规范化运作是做好标准人民调解的基本条件和基础,坚持“调解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及时化解民间纠纷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关键。我们能够做到对组里可能存在和发生的问题提前预防,有问题及时反映和处理,决不瞒报、漏报。

矛盾纠纷是客观存在的,关键在调处和化解,及时、妥善地排查和处理矛盾纠纷,是保持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针对居民反映的问题和突出矛盾,我们力争做到不让矛盾激化,我们依法调解、以情调解、公平解决纠纷,做到如下几点:

(1)、对发生纠纷的事实加以认真调查,听取周围群众的看法与意见,

(2)、双方个别谈话作思想工作,必要时举办法律法规学习班,

(3)、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

(4)、想办法让双方和好,矛盾就地解决。

20xx年上半年我社区纠纷发生4起,调解率达100%,成功率达100%。今后我社区调解委员会将进一步发挥好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积极化解社区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社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会议纪要

参会:镇党政领导、驻村组长、各村主任、镇属、辖部门负责人等。

主持:__(党委书记)。

一、市领导带领市办、督察一组、市规划局、市民政局、市社保局等十个单位和部门于本月十六日到本镇进行群众大接访活动,共接待228人次,53件次,主要涉及民政、社保、交通、占地、违章建筑等方面,要求对于53件案件要于六月底前基本处理完毕。

二、通过各村(居委)和单位排查,6月共出排查矛盾纠纷一起。

__村反应:__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超生一孩,属于二胎。现法院仲裁其有划分土地的资格,需求解决问题的方案!

齐书记要求各相关领导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对本月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抓紧办理,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1、尊重师生的权利,根据广大师生的意愿办事,为师生解决实际困难,选择善于询问,喜欢交往,善于协调的人担任学校的矛盾纠纷协调工作。

2、根据师生的实际情况、觉悟程度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进行恰当的引导,不断提高教师生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职业道德水平,引导广大教师在工作中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提高。

3、做好调解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掌握好掌握有关背景,选择合适的调解形式和时机,如有可能选择合适的.陪同者共同调解。

4、把握好调解时的交谈,谈话时尽量用亲切的家常话,自然地沟通思想感情,注意调解时谈话的语气、表情、姿态等。

5、调解后要积极行动,调解中的形成协议要及时处理,承诺的事宜要及时兑现。

6、尊重当事人的权力,为当事人保密。

7、根据事实及时依法调解,对当事人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8、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原则。

9、及进召开有关会议,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为以后的纠纷调解创造有利条件。

10、做好调查研究,广泛联系群众,了解教职工生活工作意见、建议和要求,积极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教职工的建议和意见,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关于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汇报县纪委:

根据5月15日会议要求,解决近期群众中的土地纠纷问题,为促进社会和谐做出贡献,我局对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安排部署,情况如下:

为贯彻落实5月15日会议精神,5月16日我局召开了局机关全体及各国土所所长会议,对通知进行了传达,并就如何做好这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有关股(室)、队、所明确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对这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细致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为了这项工作有序开展,保证时效,局成立了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张万胜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高峻、岳伟、郭峰、孙雪锋、及纪委书记张大鹏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信访股,办公室主任由纪委书记张大鹏兼任,李志远、苗雪锋、徐丽敏、王红霞为办公室成员。

会后,我局迅速开展此项工作,各股(室)、队、所结合

村信访信息员逐村逐户进行自下而上,横到边,竖到底的拉网式摸底排查,填写排查登记表,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包案人员和包案领导,共排查出土地矛盾纠纷苗头62起。

1、深入排查,认真梳理。排查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国土所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苗头,不论有无解决权限,不论是新问题还是老问题,不论是否已经上访,不论是否交办过,只要还没有息访,都要认真排查,不留死角死面。今后发生的上访,发生漏排的,将追究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2、登记汇总上报。各所把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并填写排查表,明确办案人和办案期限,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到局信访股。

3、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各单位把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苗头责成专人在规定时间内按政策、按程序处理,并对信访当事人回访,不得无故推诿。对于不在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可移交有关股室处理。

4、实行包案责任制。对于重大案件,明确办案人员和包案领导,限期办结,明确责任,跟踪督导。

切实加强对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一把手”是主要责任

人,包片副局长第一责任人,各股(室)、队、所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实行包案责任制,各股(室)、队、所要对安全稳定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局及各所主要负责人每周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分析信访形势,谋划工作思路,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对每个信访案件督导到位,把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责任压到人头。

1、各股(室)队所务必按要求、按时间组织人员对土地矛盾纠纷进行横到边,竖到底的拉网式排查,对发生无排查上访和无排查事故或有排查未能认真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股(室)、队、所要严格追究一把手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对发生集体访或恶性上访事件没有及时向县局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报告的,视造成不良后果的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股(室)、队、所主要负责人相应处分。

3、对排查出的问题,因承办股(室)、队、所不负责任没有按时解决,甚至造成事态扩大的要依法追究承办股(室)、队、所主要负责人及承办人的责任。

通过以上各项工作措施的实施,使局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当成事关全县稳定,事关县域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全县土地信访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5%,基层所切实加强了责任心,及时处理群众的涉土地信访霄云外问题,把矛盾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重大信访事件不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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