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小学(优质20篇)

时间:2023-12-06 08:10:11 作者:文轩

优秀的作文应该有一定的逻辑性,各个段落之间要有衔接,使整篇作文连贯流畅。以下是一些经典的优秀作文,希望能够给大家一些启发和灵感。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_小学生作文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爱的书,我呢?最喜爱的一本书是《小学生枕边书》。这本书会用爱和智慧为我们献上一份美味大餐。现在,就让我为大家讲一讲其中的一份美味佳肴吧!

这个故事的名字叫做《爱树的人》。主人公是小明,他种了几棵小树苗。他每天都会来欣赏这些绿油油、水灵灵、惹人喜爱的小树苗。

有一天,小明看他邻居家的孩子特别调皮,他非常担心,为什么呢?因为小明怕他们弄坏了自己的小树苗。于是,他一起都守着树苗,直到夜晚,他才安心地回去休息。但小明还是很担心,因为晚上的天气很恶劣。于是小张就把它们连根拔起,放到了屋子里。从今往后,他总是担心小树苗会受伤。因此,他每个晚上都要把树苗搬到屋子里,早上再咱回去。可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这样细心呵护的小树苗,他们居然一棵也没有成活。

这个故事给我的`启发是:爱也要选择恰当的方式,否则就变成了害。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嗨,大家好,我叫王冰,是大家公认的“小书迷”。

在这个假期中,我阅读了很多书籍:《意林》、《父与子》、《笑猫日记》、《绿野仙踪》、《爱丽丝梦游仙境》、《青铜葵花》、《绿墙上的安妮》、《草房子》、《城南旧事》……等各式各样的书我都看过。然而,在这片茫茫的书海中,我最喜欢看《城南旧事》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英子。她有一个保姆,也就是宋妈。宋妈的命很苦,先是嫁给了黄板儿牙——冯大明,再是她的两个孩子——而儿子小栓子和女儿丫头子一个死了,一个被冯大明卖了。英子还有一个很要好的好朋友,叫妞儿,也叫小桂子。她的亲妈却是惠安馆人人公认的“疯女人”秀贞。秀贞经常痴痴地立在胡同口寻找她丢失的女儿。

之后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地里遇见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这个年轻人为了供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最终他被警察局的人抓走了。之后,被赶出家门的兰姨娘来到了英子的家。英子想方设法把兰姨娘和德先叔凑在了一块儿,使他们俩相爱了,并坐上马车走了。

最终,英子的爸爸因得肺癌而去世了。英子随着家人踏上了去远方的.路程带着种种疑惑告别了童年。

从中,我感到小英子生活的滋味,有喜也有忧。然而当她还没有解开所有疑惑的时候,她的童年结束了。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_小学生作文

要说我最喜爱的书有哪些,哈哈!那可多了:《岳飞传》、《冒险小虎队"冒险小虎队》、《第七条猎狗》……说得远了,还是切入正题吧,我最喜欢的还是《三国演义》这本书。

喜爱《三国演义》这本书的原因有三:

一、封面精美。关羽骑着赤兔马、手抡青龙刀,张飞手握八丈蛇矛、骑一匹高头大马,刘备手拿双股剑,骑黄骠马。

二、内容丰富。从“桃园三结义”到“关羽斩华雄”又到“刘备三顾茅庐”……前前后后共有三十多个大章,一百多个小章,人物错综复杂,内容丰富多彩,描写气势磅礴。

三、图片精美。书中图片印刷精美、栩栩如生,好看好看。

虽然有这三点证明《三国演义》很好看,但我心中还有一个疑团,三国时期,谁是好人?堂哥堂弟说:“当然是刘备。”我说:“不见得,刘备曾被吕布救过,最后却又命人斩了他,那刘备能是好人吗?”他们听了无话可说。爸爸妈妈说:“曹操是好人。”我反对:“曹操阴险毒辣,杀人如麻,想出来很多坏计谋,他能算好人吗?”关羽、张飞和诸葛亮应该算是好人吧?对!他们是好人!关羽和张飞都忠于刘备,跟随刘备南征北战、奋勇杀敌,立下赫赫战功;诸葛亮聪明过人、足智多谋,帮助刘备出谋划策,打下一个有一个胜仗。

在我看来《三国演义》中,好人不多,坏人不少,这究竟是为什么?这还有待于我们思考。

小学作文: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小抄写员》是一本我最喜爱的书。我觉得谁看了都会爱上它。因为这本书讲的是一种爱。我开始不懂爱是什么,读了这本书我才真正了解了爱。

爱是什么?我带着了这个令人深念的问题,读完了《小抄写员》。这篇文章充分回答了这个问提:叙利奥为了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在深夜替父亲抄写文件,但父亲不知为什么在学习的时候打瞌睡,屡次责骂他。开始我真为叙利奥打抱不平,可仔细想一想,叙利奥的父亲为什么要责骂他呢?是她不爱自己的子女吗?不,不是,叙利奥父亲是为儿子读书不用功而着急。全天下的父母不都是这样的吗?不同的爱有不同的方式,有些父母对孩子百依百顺,孩子要什么就给什么,恨不的把天上的月亮摘下来送给孩子。结果孩子形成一种自私自利的缺点,有的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孩子入学前吃饭要喂,吃些稀罕的东西,一定要等到孩子吃完后大人才吃。对孩子只要一开口,无论多么昂贵的玩具都买。这是一种娇生惯养的爱,含在嘴里怕化了、放在地上怕跑了。

文中叙利奥的父亲就给了孩子真正的爱,虽然只列举了一处。其实还有很多。父亲还叫他自立、要助人为乐、要热爱劳动,从小就培养他自立、自理、自强的能力,养成了孩子关心理解他人,以劳动为荣的良好道德品质,为孩子的成长打了很好的基础。文中也提到了一个母亲,当别人炫耀自己的儿子时,他却说:我儿子什么特长也没有。可也只有他儿子知道他提水吃力,过来帮助他。还有什么特长比这更可贵?更宽父母的心?这不是孩子对母亲爱的传递吗。

读了《小抄写员》,我读懂了什么是真正的爱!真正的爱不是给孩子娇生惯养,而是放开手用心的教育孩子,让孩子用心感受你对她的爱,这就是我最喜爱这本书的理由。

文档为doc格式。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我最喜欢看《听见颜色的女孩》这本书。它是美国的莎朗。徳蕾珀写给她女儿——温蒂。米歇尔。徳蕾珀的一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美乐笛,她是一个不能说话的`女孩儿。于是她的爸爸妈妈和v阿姨从小就把许很多多的词语灌输进她的脑袋里,期望能弥补她不能说话这个先天缺陷。她的爸爸妈妈还给她买了一台“语音电脑”,只要把想说的话输进去,这台“语音电脑”就能代替美乐笛说出。美乐笛很聪明,她打败了很多竞争对手,赢得了参加“中小学生知识竞赛”的机会,又在比赛时,遥遥领先,最终她和她的队友获得了去美国华盛顿的机会。为此,她们还庆祝了一番。可飞机改时间了,美乐笛的队友并没有通知她,使她错过了机会。

每个人都不完美,但美乐笛的不完美很异常:她能听见所有五颜六色的话,并能像摄影机一样把它们全部记下来。她有过失落,有过悲痛,有过愤怒……可她坚强、坦然地应对了生活,这就是生活的赢家。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教会了我应对生活要乐观向上、不畏艰难。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爱迪生,他一步一个脚印,刻苦钻研,没有向困难低头,而是勇敢地应对,克服困难。在实验中,他有过无数次的`失败,可是他却没有放弃,他一次一次地做,直到实验成功为止……他,永不满足,不知熬过了多少个白天,黑夜最终到达了成功的彼岸,最终成为了世界著名的科学家,发明家。

爱迪生这个名字,总在我的脑海里荡漾着。我深刻地感受到要取得好成绩不容易,要有所成就就更不是一间轻而易举的事了,必须付出艰苦的劳动。古话说的好:“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们此刻就要像这句话所说的去做。我们此刻要取得好成绩,就必须从作业做起,独立思考,认真钻研,不怕困难。记得爱迪生曾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百分之一的灵感。”我想:我不是异常聪明,灵活,因此我必须付出百分之一百的勤奋,才能取得成功!

这,就是我读了这本书最大的收获!因此我喜欢这本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他告诉了我如何在野外生存,另外,我十分欣赏里面那个机智而又有坚强毅力的主人公——鲁宾逊。”

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是妈妈送我的,我刚看了几页便爱不释手。

这是一本历险小说,它主要写了:小说的主人公鲁宾逊十分喜欢航海,他不顾家人的劝阻,执意去航海,最终,在一次航海中,他所乘坐的一艘轮船在美洲海岸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身破裂,水手和乘客都淹死了,仅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海浪把它卷上了一个小岛,这座小岛荒无人烟,他开始了自我的历险生活。

他做了一只木筏,将沉船上所有能用得着的'东西一一送到岛上。他用帆布搭了一个帐篷,作为栖身之处,并将船上运来的东西储存在那里,靠从船上运下来的食物生活。

有一次,他偶然发现了一些大麦种子,并把他们种下,到秋天后,他收获了很多小麦,并用它们制做出了面包。他又捕捉并驯养了一批山羊作为他肉食和奶的来源,又养了一群小动物作伴。

若干年后,他从野蛮人手里救回了一个俘虏并给他起名为“星期五”。从此,“星期五”成为了他忠实的朋友与仆人。他们在荒岛生活了整整28年后,最终得到了离开荒岛的机会,之后便回到了自我日夜思念的故乡。

读了这本书后,我体会到了为生命而奋斗的滋味。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我喜欢的书很多很多,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

我喜欢《三国演义》的原因是因为它资料丰富,里面有很多的好词佳句;有知识计谋;有如雷贯耳的历史人物……故事情节迭荡起伏、险象环生、令人回味无穷,真是精彩极了!我喜欢这本书!

先前听别人说:“《三国演义》很好看”,“有很多精彩故事!”……我听了,将信将疑,立刻跑到书店。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的眼睛急切地寻找着,却怎样也找不到那本书。从头来,再找一遍。啊,它在那里,我最终找到了《三国演义》!

我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像一匹恶狼贪婪地读着。我十分欢乐地看着《三国演义》,忍不住一遍又一遍地看,似乎到达“百读不厌”的程度!时间慢慢地过去了,不知不觉天已经黑下来了,书店里的人已渐渐少了,忽然间,我的.肩膀被谁轻轻地拍了下,我恍然从梦中惊醒,抬头一看,是一位阿姨,她微笑地对我说:“小朋友,已是晚上九点了,我们要下班了,明天再过来看吧!”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向四周看看,店中的读者已寥寥无几,街上华灯闪烁,这会儿我才感觉到肚子饿得咕咕直叫,这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书店。

此刻,《三国演义》里的很多人物,我都能背下来!有勇猛的赵云、张飞、关羽、马超、刘备;有聪明的诸葛亮、单福;有诡计多端的曹操、周瑜……各种各样的人物给我展现了一个纷彩的世界。

总之,一句话:你喜爱的一本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

小学生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的书多,写的文章就会好,积累的好词好句也就越来越多了。

我很喜欢读书,因为书可以提高我的写作水平,也可以增长知识,学的就越来越多。

我有一本自己最喜欢的书,书名叫《小学生作文多用宝典》,这是一本非常好的作文书,里面写什么的作文都有。我每天找两篇作文读一读,然后再积累一句话、一个好段和十个词语,写作文可以用这些我积累的好句好词。如果老师留作文或者留日记的时候,实在想不起来的时候可以模仿着别人写好的作文。但是不可以去抄。这本书是我永远最好的朋友,因为这本书永远都不可能离开我,因为它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在我困难的时候,它可以帮助我教我怎样写好作文。

这本作文书是我永远不离不弃的朋友,这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我要好好的保护这本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的嗜好是看书。我读过许多书,可最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它是美国盲哑人海伦·凯勒的自传。

这本书主要讲了:仅有十九个月的小海伦被病魔无情的夺走了听力和视力,使原先活泼可爱的她生活在无声无影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当中,她与黑暗相伴。可是萨利文教师改变了这个可伶女孩的命运。小海伦在教师的指导下亲人的关爱下,在自我的努力下、步步爬上成功的巅峰。

海伦·凯勒——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又给别人光明的人,她度过了八十八个春秋,可有八十七个春秋是黑暗的,是无声无光的,虽然她是盲哑人,但她毕业于哈佛大学,海伦·凯勒四处奔走,建立一家家慈善机构,帮忙残疾人,因为有海伦·凯勒这颗心,才会有这奇迹。

海伦·凯勒和拿破仑被马克·吐温称为19世纪的奇人,如果说拿破仑是叱咤风雨的英雄,那么海伦·凯勒便成一个奇迹。海伦·凯勒有一种坚持不懈,顽强拼搏的勇气,她是生活的勇士,是拒绝向命运低头的光明使者,海伦·凯勒学会了英,法,拉丁等多国语言。创作了十多本使人启迪的书本,使使人赞叹,获世人的亲眯。

在海伦·凯勒成功的背后付出了多少努力和汗水,一个盲哑人有这样的成就。需要流过多少汗水,可能一个正常人都不会有这样的成就。她成功的秘诀就是不向命运低头,顽强拼搏的精神。

人生没有平坦的路,一路上有坎坷和绊脚石,但我们不能向这些绊脚石低头。要勇敢的跨过去,勇往直前,这样才能到达终点,才能成功。如果你被绊脚石困住了,那你永远成不了大器。海伦·凯勒成功地将那些绊脚石击退,到达终点,走上成功的高峰,如果海伦·凯勒当初放弃,此刻就没有这个奇迹了。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一向伴随我欢乐成长,同时更使我明白一个人能否成功不在于他的生活条件,而是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

指导教师点评:

小作者的这篇读后感有读有感,读感结合,以感为主。读得深,感情真,不仅仅写了自我对书中最感兴趣的资料,并且还结合所读资料发表了自我的看法,真实地写了自我的感受和体会。整篇文章语句通顺,资料具体,重点突出。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木偶奇遇记》是我喜欢的一本书,也是一本世界经典文学名着,主人公匹诺曹从一个坏孩子到一个好孩子的整个演变过程。

小木偶匹诺曹多次听信狐狸和猫的谎话,要不是小仙女及时的搭救说不定匹诺曹早已变成坏孩子了呢,小木偶在玩具国被小灯芯骗到了玩具国变成了驴子,匹诺曹被一个杂戏团的老板买走了,杂戏团老板让匹诺曹跳圈,用头撞破纸桶,用后腿直立,还有跳舞,学不好要挨打。

这时匹诺曹才开始醒悟,在善良的小仙女宽容的帮助下匹诺曹痛改前非,终于变成一个懂事、诚实、勇敢、聪明伶俐的真正的男孩子。

人要有自己的头脑,要有自己的主见,无论做什么事都要三思而后行,这个童话告诉我们大家一定要做一个好孩子,不要让坏人的谎言得逞。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是《小故事大启发》,其中每个小故事,都说明了大道理。这本书我百看不厌,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妈妈的春天》这个故事,文章的主要内容写了丽丽的家虽然清贫,但是很温馨,因为她有一个勤劳、善良的妈妈。妈妈把虽有的爱都倾注在丽丽的身上所以丽丽感到很幸福。

丽丽的学习很好,妈妈每次去接丽丽放学,脸上都会洋溢着自豪的微笑。冬天到了,妈妈接丽丽放学脸被风吹的红红的,丽丽心想:妈妈的脸一定很疼。于是丽丽决定送给妈妈一条保暖的.围巾。从那以后丽丽再也舍不得花钱了,她把自己所有的零花钱都装在了储蓄罐里。圣诞节快要到了,丽丽的钱终于攒够了,当她手里捧着给妈妈买的红围巾时,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喜悦。

当丽丽把围巾送给妈妈,妈妈打开包装盒,看到围巾时妈妈流着泪,面带微笑的对丽丽说:“谢谢你,你送给妈妈的时温暖,你就是妈妈的春天。”

其实我们的妈妈,也像丽丽的妈妈一样,无微不至的关心我们,但我们并没有像丽丽一样,为妈妈献上自己最真诚的祝福,以后我也要像丽丽一样,做个懂事、体贴、关心父母的好孩子。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书的作者海伦·凯勒是一个盲人。她两岁时因为一场大病而双目失明。她身残志坚,努力学习,成功进入了剑桥女子大学。经过几年的大学生活,她又考进了哈佛德克利夫学院,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在书中,她说,只要给她三天光明,第一天,她要感谢她亲爱的莎莉文老师和那些帮助过她的人,并去观看那些优美的风景;第二天,她要去观看科学家们的发明和古建筑;第三天,她要体验一下平常人生活的滋味。

海伦?凯勒只要有三天光明就会如此珍惜、感恩、努力。想想我们都是健全人啊!却常常无视身边一直不断关爱、帮助我们的老师、父母、朋友,一天又一天地浪费宝贵的光阴。这世界是多么美好,她一个盲人能“看”得见,我们有眼却看不见。伟大的祖国不惜一切代价培育我们,还有好多人无私地为我们付出,她一个残障人能点滴感恩回报,我们这些健全人却常常熟视无睹,茫然不知。她的眼睛虽一日都无法见光,她的心灵深处却是阳光满满,光明四射。她一生奢望的这三天光明,我们轻而易举地拥有着。每当想起她的这三天光明,都让我震撼,让我惭愧,更让我奋发向上。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更是我生命成长中的一本宝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爱的书是《水浒传》;读了这篇名著,心中深有感触!

在书中,我知道了在梁山有108将士,如:足智多谋的吴用、战无不胜的林冲、有情有义的宋江、神机妙算的公孙胜、文武双全的卢俊义、横行霸道的孙二娘等人物。

其中我最佩服吴用和孙二娘,因为吴用很聪明,如果没有他宋江等人就不会打胜仗。孙二娘虽然有点霸道,但是她也很善良,是个女中豪杰!

在书中,我十分狠:奸臣高俅,高俅为了解除自己的心头大狠,却把圣上赐给宋江的圣酒下了毒,真是罪大恶极!

读了这本名著,我得到了很多启发,如:做人要对自己的长辈忠,要对自己的兄弟姐妹义,这就是“忠义”。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在我那小小的书架里,有各种各样的书,但我最喜欢的只有它——《第六双足迹》。不过我告诉你这本书在书店里是买不到的。

记得有一次,我看到人民日报上连载小说,解放军叔叔那英勇、刚强不屈的精神把我深深地打动了,我就迫不及待地让爸爸给我买,可爸爸对我说:“这本书还没出版呢!”

于是,每当邮递员给我家送报时,我总是一口气读完,然后让大伙读,最后把故事裁剪下来,日积月累,我已经积攒了厚厚地一叠了。

有一天,我睡在床上,忽然想起今天的报纸没裁剪,便一咕噜从床上爬起,把故事从报纸上裁剪下来,又在后面用纸裱好。

经过一段时间,我终于自己装订了一本书,我把美术书皮订成封面,又在上面写了五个精美大字——《《第六双足迹》。看着自己装订成的书,我心里有说不出的喜悦,象吃了蜜似的。

有一次,一位同学和我借这本书,因为我对这本书十分珍爱,所以嘟嚷着不愿意借给他。回家后,我对妈妈说了这件事。妈妈说:“你虽然爱这本书,但应该让它发挥更大的作用。”我听了这话,感觉自己脸上火辣辣的。第二天一早,我就把书借给了那位同学。

现在,我更爱这本书了。因为它不仅给了知识,而且还让我感到了人与人之间的真诚。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狼王梦》是,因为它里面张现了母爱的伟大,也写出了狼在争夺王位时“不该”有的善良。

狼,在人们心中是邪恶,狡猾,血腥的代表,所以有时侯人们把忘恩负义的人们称为“白眼狼”,从前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人们才会去“围剿”它们,但是自从我看了《狼王梦》后,我对它们的观点大大地改变了。

我喜欢它是因为它里面写了一匹名为紫岚的母狼为完成丈夫黑桑未能完成的愿望:争夺王位,培养了一只只年轻力壮的公狼和一匹漂亮的女儿,结果儿子们一次次地死于非命,后来保住女生下来的黑桑的血脉,它用尽最后一只气死死地咬住金鹰的脖子与它同归于尽。

其中,讲紫岚为保护二儿子蓝魂儿,它只得恨下心把儿子硬从铺兽夹里拉了出来,可猎人看见那肯放到手的生意,紧追不舍,可人的速度那有狼快,距离一下就拉开了,可紫岚一不小心把脚摔断了,成了断脚狼,可它见猎人快追上来了,它奋不顾身地向猎人扑了过去,突然白天变成了黑夜,狼那绿眼睛和爪子经过黑夜的点缀更加可怕了,猎人在黑夜那里是狼的对手,只好走了。紫岚走到儿子尸体旁,用手掌拂摸着儿子的尸体,便立刻拖着儿子消失在黑夜……这一幕最让我感动。

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即使是儿子的尸体也不愿给狠心的猎人扒去狼皮,挖出那蹦蹦跳的狼心!

你们知道了吧,狼并不是只有邪恶、狡猾、血腥的,它们也有善良!而善良正是因为母爱而诞生的!这也正是我对狼的改变观点和喜爱它的原因!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鲁宾逊漂流记》,他的作者是著名作家笛福。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他告诉了我如何在野外生存,另外,我十分欣赏里面那个机智而又具有坚强毅力的主人公——鲁宾逊。”

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是妈妈送我的,我刚看了几页便爱不释手。

这是一本历险小说,它主要写了:小说的主人公鲁宾逊十分喜欢航海,他不顾家人的劝阻,执意去航海,最终,在一次航海中,他所乘坐的一艘轮船在美洲海岸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身破裂,水手和乘客都淹死了,仅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海浪把它卷上了一个小岛,这座小岛荒无人烟,他开始了自我的历险生活。

他做了一只木筏,将沉船上所有能用得着的东西一一送到岛上。他用帆布搭了一个帐篷,作为栖身之处,并将船上运来的东西储存在那里,靠从船上运下来的食物生活。

有一次,他偶然发现了一些大麦种子,并把他们种下,到秋天后,他收获了许多小麦,并用它们制做出了面包。他又捕捉并驯养了一批山羊作为他肉食和奶的来源,又养了一群小动物作伴。

若干年后,他从野蛮人手里救回了一个俘虏并给他起名为“星期五”。从此,“星期五”成为了他忠实的朋友与仆人。他们在荒岛生活了整整28年后,最终得到了离开荒岛的机会,之后便回到了自我日夜思念的故乡。

读了这本书后,我体会到了为生命而奋斗的滋味。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介绍查理九世是我最喜爱的书,他的作者笔名叫雷欧幻想,全书已出版了20册,每一本都有一个十分刺激、惊心动魄、扣人心弦、令人深思的故事。书中描写了一只有着超高智商(智商跟爱因斯坦相同)会说话的狗老大(就是本书的主角查理九世)带领着机灵的墨多多、漂亮睿智的姚婷婷、有着侦探头脑的扶幽、鲁莽而又勇敢的胡沙组成的'冒险队,去探险的故事。他们破过幽灵列车的迷案,打败了鬼公主的阴灵,去过桃源仙境,阻止过法老王的复活会,干掉了不死国的生命树,破坏了简先生的阴谋……真是机关重重、惊险连连、可谓是危机四伏呀,但是每次冒险队都凭着团结、智慧、勇敢有惊无险的闯过了难关。

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地是他们登上了“海神之子”的豪华游轮,进入了亚特兰蒂斯,保护了大西洋的王者亚瑟(也就是海神之子),但却没能阻止亚瑟的家乡亚特兰蒂斯的毁灭。

在读查理九世时让我体会到了恐惧来源于自身的无知,知识、勇气和团结是克服一切恐惧、困难的根本。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最近,我一直有一个心结打不开,就是我一直睡不好觉,这件事源于我从小的一个梦。小时候,我每天晚上会做一系列噩梦,可是不知为什么有一天起就再也不做噩梦了,或许因为我借了这么一本侦探类的书,而不再惧怕这一些噩梦了吧!

在4月8日那一天,我跟妈妈一起去了新华书店,借了三本书小升初必看读物,其中就有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我看了五天总算看完了。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一连破了三个案子,使其他三个侦探不得不佩服。而每一个细节都十分惊心动魄,比如:其中一个案件,福尔摩斯根据凶手在墙壁上写的字的高度,推断出了凶手是一个庞大的人;接着又在地上乱爬一阵,让读者百读不得其解,福尔摩斯在地上爬来爬去干了些什么?其实他在看凶手留下的脚印,判断出凶手鞋子的大小;然后又在地上发现了一些烟灰,没看过这本书的人就要问了:福尔摩斯能从烟灰中看出些啥?他看出了凶手以前喜欢抽雪茄牌香烟这些生动的描写,为下文其它的侦探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的理由埋下伏笔,使读者眼前一亮,十分精彩。

过了许多天,我再次捧起了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虽然内容是一模一样的,但是,给我的感受还是有些不太一样。上一次看之前我还是一个每天都做噩梦的胆小鬼,但第二次却不同,我不再胆小了。

这本侦探类的书,使我不再害怕,不再十分胆小,不再胆怯,而是胆子变得比以前更大了。从那以后,我也不会再做噩梦了。

这一本书不仅是我的最爱,更是教会了我如何去破一个看起来很难破的案件,甚至还有许多。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曾经读过许多本书,有童话,有小说,有传记,但留给我最深印象的是《鲁滨逊飘流记》,那曲折动人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下面我就简单地把它介绍给大家,让我们一起来欣赏这部名著。

鲁滨逊出生于一个体面的商人家庭,从小渴望航海,一心想外出见识一番。他瞒着父亲出海,第一次航行就遇到大风浪,他好不容易才逃出性命。第二次出海到非洲经商,赚了一大笔钱。第三次又惨遭不幸,被摩尔人俘虏,当了几年的奴隶,后来他逃了出来,到巴西后,在那里做了庄园主。他不安于现状,又再次出海,船在中途失事,所有的人都遇难了,只有鲁滨逊幸免于难,只身飘流到一个杳无人烟的孤岛上,在岛上开始生活。他打猎、种植粮食、制造陶器,开始了自给自足的生活,但他一直没有放弃寻找离开孤岛的办法。鲁滨逊在岛上独自生活的第二十四年,一群野人来到岛上,准备杀死吃掉俘虏,鲁滨逊救下了几个土人。不久,有条英国船在岛附近停泊,船上水手闹事,把船长等人抛弃在岛上,鲁滨逊率领众人制服那帮水手,夺回了船只,把水手们留在岛上,自己带着船长及土人们离开荒岛回到了英国。此时鲁滨逊已离家三十五年,他在英国娶妻生子,妻子死后,他又一次出海经商,路过他住过的荒岛,这时留在岛上的人们都已安家并繁衍生息。鲁滨逊又送去新的移民,满意地离开了小岛。

这部小说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鲁滨逊做任何一件事都不气馁,总是失败了再干,他利用他的聪明和毅力顽强地生活了下来。古往今来,有多少有成就的人,他们就是这样用自己的智慧登上了成功的彼岸。比如松下电器公司的总裁,他小的时候,个子非常的矮小,经常受到别人的欺侮,但他不与他们计较,老师问他为什么会有那么宽广的胸怀,他说:“其实,当时我恨透了他们,就做了个纸人,写上他们的名字,用木棍把纸人痛打一顿,然后我的气也消了。”老师夸奖他说:“你真是个聪明的孩子,一个人遇到挫折和坎坷,最重要的是要战胜自我,重新振奋精神。”松下后来成了日本著名的企业家。

听了别人那么多故事,也该把视线移到我的身上了。我是一个独生女,从小就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有一天,身体有那么一丁点儿不舒服,我就躺在沙发椅上不想动弹,歪着头看电视。现在想想多惭愧呀!如果我遇到象鲁滨逊的那种困难,我该怎么生存下去呢?妈妈常告诉我,我们这一代的孩子是最幸福的孩子,但同时也生活在竞争最激烈的时代。她还常告诫我:“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虽然我还不太懂得这句话的含义,但从妈妈的眼里,我读出了她对我的期望。从那时起,我就不断地以鲁滨逊自强不息的精神鼓励自己,在这个暑假,我学习芭蕾舞,脚趾磨出了血,我疼得眼泪直往下掉,但是我让爸爸帮我抹上药水,第二天,又咬着牙坚持去跳。爸爸带我去游泳,其实我已交了好几期的学费去培训,却总是因为害怕而学不会,这次呢,在表姐的指导下,我勇敢地下水练习,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在一次又一次的训练中,摸索了经验,终于可以一口气游上好几百米,爸爸妈妈都为我感到骄傲,我也在运动中磨练了自己的意志。

现在开学了,我要把更多的时间用在学习上,我一定要把锻炼身体的那种意志投入到学习中,从今以后,改掉娇气的坏毛病,象鲁滨逊那样,用无限的勇气和坚忍不拔的毅力,努力去克服学习生活中的困难,长大做一个对社会有用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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