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工作自查报告大全(14篇)

时间:2023-12-07 09:50:55 作者:翰墨

自查报告有助于个人或组织发现并借鉴他人成功的经验,提高自身的竞争力与核心竞争力。以下是一些优秀自查报告的选段,可以借鉴其中的表达方式和思路。

年民族宗教工作自查报告

如下:

**乡共有6个行政村,**个村民小组,共**户**人,居住着景颇、傣、汉、僳僳等民族。下设**个党总支,**个农村党支部,**个机关党支部,**个青年人才党支部,共有**名党员。辖区登记在内的宗教场所**处,以堂带点的活动场所**个。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确保宗教工作的顺利开展。

少数民族群众与汉族群众、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在风俗习惯、信仰等方面的差异,构成了人们生活方式的多元化。**乡在实际工作中充分认识到民族问题将会直接影响我乡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4月13日**乡召开民族宗教领导小组会议,经乡党委政府研究,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副组长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民族宗教工作兼职干部,同时以村为单位,结合**乡实际,按照“党政齐动手,各尽其责,共同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的原则,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多形式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

**乡党委、政府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示范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统领,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一是利用周一学习例会(2月10日、4月13日、8月20日和11月6日)组织少数民族干部、分管和从事民族工作干部开展系统的民族政策理论培训;二是充分利用橱窗、街道宣传和村组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2月、4月、8月和12月共组织宣传4次,受教育群众700人次。主要宣传党在发展民族关系中“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和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宣传依法治国和建设法制中国的理念,为我乡创建平安**、构建和谐**营造优良的氛围。

(三)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排查,强化宗教事务的管理。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始终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按“三个决不允许”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排查,谨防境外宗教势力渗透,每月协同各村网格员到宗教场所检查,检查传教知识、消防安全等,一切都是按照党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没有民族宗教矛盾纠纷;二是完善了宗教场所的登记和日常管理工作,对全乡范围内的宗教场所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全乡登记在内的26处宗教场所,经排查取缔后**乡现剩24处宗教场所(取缔**茅草寨教堂和仗刀景颇教堂),其中:佛教场所5处(银河村汉传佛教1处、相帕村南传佛教3处、**村南传佛教1处),***场所19处(璋刀村5个、鲁洛村6个、宝石村4个、**村2个、银河村2个)。**乡信教群众2341人,其中汉传佛教15人,南传佛教409人,***1917人。

(一)基层网格难建立。近年来,中央落实县、乡、村三级工作管理网格,建立“一网两单”切实解决基层宗教无人管、不愿管、不敢管的现象,但工作责任制仍难以建立,一是乡镇民宗干部没有法律法规赋予权力,无法依法管理;二是村级干部在宗教法律法规方面培训少,没有把宗教管理工作纳入村干部考核范围,存在“三不管”现象。

(二)行政执法难实行。虽然国家出台了宗教方面的政策法规,为基层宗教活动健康有序的开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现行的宗教法规还有很多空白点,加之没有具体执法人员,不少宗教问题存在无法可依,特别是宗教活动场所的取缔和建立,向上级汇报杳无音信,基层民族宗教工作难以开展。

(三)工作合力难形成。由于宗教事务和宗教活动涉及社会方方面面,信教群众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宗教执行需要民宗、统战、公安、国土、综治等部门齐抓共管。基层宗教部门孤军作战,一些问题联合执法解决的事一直得不到妥善解决,导致宗教工作难以顺利开展。

**乡宗教工作以新农村建设为出发点,以解决民族矛盾为切入点,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消除民族歧视和伤害民族感情的现象,维护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和维护社会稳定。

(一)加强宗教工作网络建设,强化宗教工作责任制。当前,要采取有力措施,为基层宗教网格员培训创造必要的经费,制定乡村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村干部考核范围,健全网络,强化责任,形成上下左右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加强宗教法制建设,强化宗教执法工作。要完善宗教的法律法规,根据宗教工作实际调整、充实政策法规内容,增强法律法规的可依法性。同时强化执法监督工作,对不在党的政策范围内开展的宗教活动,各级部门敢于追究,敢于执法,使宗教执法工作做到有法可依。

(三)抓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为了宗教活动顺利开展,一是要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宗教学识修养,使他们顾大局、懂政策、讲法律;二是要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工作。宣传形势发展变化,不断完善教内规章制度,促进宗教内部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减少和避免民族宗教矛盾和纠纷。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乡将继续加强民族宗教管理,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构建平安**和谐**而努力。

民族宗教工作自查整改报告

在公司党委的精心指导下,我支部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司党委维护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等中心任务和工作重点,广泛团结各方面的力量,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作用,带领农业公司党员干部为企业发展、职工增收、企业增效贡献自己的力量,现将民族宗教工作汇报如下:

自今年宗教工作安排以来,尤其8月6日学习公司党委传达农垦集团党员民族宗教活动动员部署会会议精神后,我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传达会议精神,对党员开展了入户走访谈心谈话活动,我支部共有28名党员,没有宗教信仰和参与宗教活动行为。

 我支部及时组织学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原原本本的学,学原文,悟原理,区分民族、宗教,不能混为一潭。通过学习引导党员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自觉地向党中央和习总书记看齐,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

 以支部为单位,针对政治站位不高,明锐性不强,为什么不允许共产党员信仰和参与宗教活动,入党为了什么,在党要干什么展开讨论,党员同志都发表自己在学习过程对民族以及宗教的认识与理解,还有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困惑,积极展开了讨论。

一是虽然集中学习关于宗教的文件,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但是学习不够深入,没有更深层次理解,学习氛围还不够浓厚。二是个人学习不够主动,常以工作忙、没时间为借口,不积极主动学习。三是学习的方式方法不够创新,缺乏学习工作特色。

一是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知识的学习宣传;二是改变学习方式方法,比如通过影像资料学习、学习会议上多增加党员之间互动活动等。

身为共产党员,都应是无神论者,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要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提高理论修养,提高思考问题全面性,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齐心协力让我们的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每名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年民族宗教工作自查报告

今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市所有xx处宗教活动场所、x所宗教院校(青城山道教学院)立即执行“双暂停,一延迟”的要求,于x月xx日xx:xx起全部暂停开放、暂停宗教活动。疫情期间,组织宗教界为抗击疫情捐款、捐物,为xxx市疾控中心捐款xx万元,为xxx市交警大队以及社区一线工作人员捐赠口罩等物资若干。根据疫情形势和省民宗委、x市民宗局统一安排部署,x月x日起,我市宗教活动场所有序恢复开放,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常态化的疫情防控工作。

今年以来,继续组织宗教界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引导宗教活动场所坚持升国旗活动。x月xx日,在青城山举办了全省宗教界升国旗活动,进一步增强宗教界人士的国家意识、政治意识。进一步做好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示范场所建设,以上清宫、清真寺创建全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示范场所为契机,引导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创建活动。

今年是七五普法的收官之年,继续大力开展法治进宗教活动场所工作。x月xx日起,开展了“xxx市xxxx年法治进宗教场所集中宣传活动”,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宣传活动,举办了一期xx余人的宗教教职人员法治培训,下发了法律宣传读本xxxx册,在每个宗教活动场所设立了法治图书角,进一步提升了全市宗教界的法治意识。

引导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品质提升工程,今年共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对上清宫道众住宿楼、天师洞青龙殿、全真观讲经堂、太清宫排洪沟等进行改造和维修,进一步提升宗教活动场所对外形象和接待能力。

巩固我市“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市”成果,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活动。先后于x社区、南桥社区、太平社区开展“大手牵小手、民族大团结、亲子嘉年华”活动、“社造同行感恩有您”暨“文润南桥古道生辉”项目总结答谢会、“粽情粽意端午节,乐享社区迎大运”、“花好月圆庆中秋民族团结迎国庆”“共话民族团结邻里情·共庆孝亲敬老重阳节”等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极大促进了民族团结和社区和谐、社会稳定。

分别在南桥社区、x社区、x东软学院以游戏、发放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防艾禁毒宣传活动共计x场,参加xxx余人次,发放宣传单xxx余份。

结合今年我市行政区划调整,推荐选拔和使用少数民族社区干部,增设民族特色文化交流基地。xxxx年x月,争取到x市民宗局民族文化建设资金,用于我市xx街道南桥社区开展民族文化建设活动。

在x社区探索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活动。争取x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经费,用于我市xx街道x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提档升级。

xxxx年x月,集中开展“走基层,访民情”活动走访我市清真食品经营企业xx家,收到建议意见x条,均联系协调了相关部门。xxxx年x月,我局对我市清真食品经营者受汛期影响进行慰问。坚持“季巡查”和节假日巡查制度,联系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对我市已登记清真食品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巡查,保证食品安全和规范清真食品。

年民族宗教工作自查报告集合

县政府办:

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2022年度政务公开考评细则的通知》文件处理笺工作安排,现将景东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分值45分,自评45分)。

1.加强涉及市场主题的信息公开。(10分)。

说明:景东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不涉及有关政策措施、行业帮扶政策文件公开。

分值10分,自评10分。

2.强化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6分)。

说明:景东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通过“景东统战”公众号,及时公开2022年县工商联针对创业者“贷免扶补”工作开展情况。

链接:https:///s/trwak6mwlwzogzo67_xzma。

分值6分,自评6分。

3.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6分)。

说明:景东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不涉及此项信息公开。

分值6分,自评6分。

4.推进基层政务公开。(6分)。

说明:景东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不涉及此项信息公开。

分值6分,自评6分。

5.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6分)。

说明:景东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不涉及此项信息公开。

分值6分,自评6分。

6.全面完成现行有效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工作。(6分)。

说明:景东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不涉及此项信息公开。

分值6分,自评6分。

7.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0分)。

说明:景东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不涉及此项信息公开。

分值10分,自评10分。

二、政策解读回应(分值13分,自评13分)。

8.政策文件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政策解读材料。(6分)。

说明:景东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不涉及此项信息公开。

分值6分,自评6分。

9.多元化形式政策解读。(5分)。

说明:景东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不涉及此项信息公开。

分值5分,自评5分。

10.转发政策措施解读产品。(2分)。

说明:景东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不涉及此项信息公开。

分值2分,自评2分。

三、平台建设(分值33分,自评33分)。

11.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管理工作按照《云南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进行考核。(15分)。

说明:景东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本单位需发布政府网站政务信息上报工作,运维好“景东统战”政务新媒体。

分值15分,自评15分。

12.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1分)。

说明:景东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政务新媒体“景东统战”公众号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分值1分,自评1分。

13.“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相关。(10分)。

说明:景东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委接到“12345”相关优速诉求。

分值10分,自评10分。

14.政府网站开设专题专栏。(4分)。

说明:景东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不涉及此项信息公开。

分值4分,自评4分。

15.加大政策资讯窗口建设力度。(3分)。

说明:景东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在政务服务大厅二楼15号窗口设置服务窗口,接受政策资讯。

分值3分,自评3分。

四、组织保障(分值9分,自评9分)。

16—19.工作汇报、业务培训、报送信息。(共4项,9分)。

说明:景东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不涉及此项信息公开。

分值9分,自评9分。

景东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不涉及20—22三个加、扣分项目。

综上:景东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考核分值:100分;自评分:100分。

民族宗教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新区教育发展筑牢思想保障。

一、深入了解政策。

充分利用校会,级部会、班会对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让教师和学生知晓“教师和学生为什么不能信教?”、“如何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要求全校师生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带头抵御和防范宗教势力向校园渗透;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信谣、不传谣,不受挑拨煽动,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要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正确认识宗教的本质,不在校园内开展与宗教有关的活动;积极参与文明校园文化建设,引领文明文化,抵制歪风邪气,用实际行动积极抵御和防范宗教势力向校园渗透,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二、开展自查、排查活动。

接到通知后,校长xxx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校领导班子成员学习相关法规和文件。制定方案,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各级部、班主任为成员的自查(排查)小组,对我校教师、学生有无参加宗教活动等现象进行排查。经过明察暗访、询问认真、细致的排查,发现我校师生无参加宗教活动的现象。

三、提高了认识。

我校要求教师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规定,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干预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我校宣扬宗教。要求老师们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定自觉地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巩固社会主义办学阵地。

学校保持良好有序的教育教学秩序,教育学生爱祖国、爱人民,树立科学人生观。

四、总结经验,做得更好。

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会认真学习和会宣讲报告的精神实质,并把成果转化到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教育活动中去,转化到今后以教学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中去,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做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的坚强倡导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为推进学校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自己的贡献。

年民族宗教工作自查报告集合

在公司党委的精心指导下,我支部始终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司党委维护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等中心任务和工作重点,广泛团结各方面的力量,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作用,带领农业公司党员干部为企业发展、职工增收、企业增效贡献自己的力量,现将民族宗教工作汇报如下:

自今年宗教工作安排以来,尤其8月6日学习公司党委传达农垦集团党员民族宗教活动动员部署会会议精神后,我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传达会议精神,对党员开展了入户走访谈心谈话活动,我支部共有28名党员,没有宗教信仰和参与宗教活动行为。

我支部及时组织学党的十九大精神、***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原原本本的学,学原文,悟原理,区分民族、宗教,不能混为一潭。通过学习引导党员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自觉地向党中央和习总书记看齐,更加坚定地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

以支部为单位,针对政治站位不高,明锐性不强,为什么不允许共产党员信仰和参与宗教活动,入党为了什么,在党要干什么展开讨论,党员同志都发表自己在学习过程对民族以及宗教的认识与理解,还有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困惑,积极展开了讨论。

一是虽然集中学习关于宗教的文件,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但是学习不够深入,没有更深层次理解,学习氛围还不够浓厚。二是个人学习不够主动,常以工作忙、没时间为借口,不积极主动学习。三是学习的方式方法不够创新,缺乏学习工作特色。

一是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知识的学习宣传;二是改变学习方式方法,比如通过影像资料学习、学习会议上多增加党员之间互动活动等。

身为共产党员,都应是无神论者,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要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提高理论修养,提高思考问题全面性,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齐心协力让我们的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每名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民族宗教工作自查整改报告

今年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的指导下,乡党委、政府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体,牢固树立“少数民离不开汉族、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以“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为核心,以实施“宣传教育、基础组织、平安创建、基础建设、民生改善、产业发展”六大工程为主线,深入开展民族宗教工作,为推动我乡民族宗教工作稳定好转打下夯实的基础。现将20xx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乡共有6个行政村,**个村民小组,共**户**人,居住着景颇、傣、汉、僳僳等民族。下设**个党总支,**个农村党支部,**个机关党支部,**个青年人才党支部,共有**名党员。辖区登记在内的宗教场所**处,以堂带点的活动场所**个。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确保宗教工作的顺利开展。

少数民族群众与汉族群众、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在风俗习惯、信仰等方面的差异,构成了人们生活方式的多元化。**乡在实际工作中充分认识到民族问题将会直接影响我乡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4月13日**乡召开民族宗教领导小组会议,经乡党委政府研究,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副组长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民族宗教工作兼职干部,同时以村为单位,结合**乡实际,按照“党政齐动手,各尽其责,共同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的原则,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多形式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

**乡党委、政府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示范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统领,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一是利用周一学习例会(2月10日、4月13日、8月20日和11月6日)组织少数民族干部、分管和从事民族工作干部开展系统的民族政策理论培训;二是充分利用橱窗、街道宣传和村组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2月、4月、8月和12月共组织宣传4次,受教育群众700人次。主要宣传党在发展民族关系中“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和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宣传依法治国和建设法制中国的理念,为我乡创建平安**、构建和谐**营造优良的氛围。

(三)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排查,强化宗教事务的管理。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始终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按“三个决不允许”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排查,谨防境外宗教势力渗透,每月协同各村网格员到宗教场所检查,检查传教知识、消防安全等,一切都是按照党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没有民族宗教矛盾纠纷;二是完善了宗教场所的登记和日常管理工作,对全乡范围内的宗教场所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全乡登记在内的26处宗教场所,经排查取缔后**乡现剩24处宗教场所(取缔**茅草寨教堂和仗刀景颇教堂),其中:佛教场所5处(银河村汉传佛教1处、相帕村南传佛教3处、**村南传佛教1处),基督教场所19处(璋刀村5个、鲁洛村6个、宝石村4个、**村2个、银河村2个)。**乡信教群众2341人,其中汉传佛教15人,南传佛教409人,基督教1917人。

(一)基层网格难建立。近年来,中央落实县、乡、村三级工作管理网格,建立“一网两单”切实解决基层宗教无人管、不愿管、不敢管的现象,但工作责任制仍难以建立,一是乡镇民宗干部没有法律法规赋予权力,无法依法管理;二是村级干部在宗教法律法规方面培训少,没有把宗教管理工作纳入村干部考核范围,存在“三不管”现象。

(二)行政执法难实行。虽然国家出台了宗教方面的政策法规,为基层宗教活动健康有序的开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现行的宗教法规还有很多空白点,加之没有具体执法人员,不少宗教问题存在无法可依,特别是宗教活动场所的取缔和建立,向上级汇报杳无音信,基层民族宗教工作难以开展。

(三)工作合力难形成。由于宗教事务和宗教活动涉及社会方方面面,信教群众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宗教执行需要民宗、统战、公安、国土、综治等部门齐抓共管。基层宗教部门孤军作战,一些问题联合执法解决的事一直得不到妥善解决,导致宗教工作难以顺利开展。

**乡宗教工作以新农村建设为出发点,以解决民族矛盾为切入点,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消除民族歧视和伤害民族感情的现象,维护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和维护社会稳定。

(一)加强宗教工作网络建设,强化宗教工作责任制。当前,要采取有力措施,为基层宗教网格员培训创造必要的经费,制定乡村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村干部考核范围,健全网络,强化责任,形成上下左右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加强宗教法制建设,强化宗教执法工作。要完善宗教的法律法规,根据宗教工作实际调整、充实政策法规内容,增强法律法规的可依法性。同时强化执法监督工作,对不在党的政策范围内开展的宗教活动,各级部门敢于追究,敢于执法,使宗教执法工作做到有法可依。

(三)抓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为了宗教活动顺利开展,一是要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宗教学识修养,使他们顾大局、懂政策、讲法律;二是要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工作。宣传形势发展变化,不断完善教内规章制度,促进宗教内部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减少和避免民族宗教矛盾和纠纷。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乡将继续加强民族宗教管理,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构建平安**和谐**而努力。

民族宗教工作报告

昨日,我市在柳叶湖畔召开统战、对台暨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全省统战部长会议、对台工作会议、民族工作会议和宗教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推进2017年统一战线各领域重点工作。市委副书记徐正宪,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陈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华指出,过去的一年,市委统战工作会议高规格召开,市县两级党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先后成立,大统战工作格局逐步完善,统一战线法宝作用全面彰显。她要求,全市广大统战干部要牢牢坚持和发扬有为有位、求实求新、善作善成、守纪守规的优良作风,不断开创党的统一战线事业新局面。

徐正宪强调,统战工作是党的'重要政治工作,事关战略全局,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扎扎实实做好统一战线各方面工作。他指出,新常德新创业事关发展长远,全市统一战线要以“凝心聚力十三五”为抓手,进一步发挥统一战线经济发展“加速器”、深化改革“助推器”、社会安定“稳压器”的作用,踩好节拍点,唱好合奏曲。他要求,各级党委(组)、统战各部门、广大统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不断提升统战工作科学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会议还表彰了2016年度全市统战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第三批市级“同心园区”、“同心项目”、“同心社区”、“同心乡村”授牌。会上,武陵区委、市委宣传部、桃源县委统战部作典型发言。

民族宗教工作报告

民族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中有着重要的位置。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关系到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推进三个文明建设,关系到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近年来,阳泉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思想,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政策,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作为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了突出位置,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不断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积极探索新时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和宗教人士、宗教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巩固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统一战线,使全市的民族宗教工作出现了新的局面,为全市的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为保持全市的政治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目前,全市辖区内共有少数民族33个,3564人,主要包括回族、满族、苗族、壮族、朝鲜族等。其中回族最多1587人,其次是满族人,其他少数民族大部分人口极少,有的只有一人,而且居住分散。

阳泉市管辖的城区、郊区是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的重点县区,全市主要有佛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四大宗教教派。共有依法批准的宗教活动场所17处,包括平定冠山资福寺、石门口长国寺、东浮山寿圣寺、西锁簧西来寺,郊区辛兴圣泉寺、燕龛甘泉寺,盂县东杜永清寺、藏山莲花寺、白建福寺9处佛教活动场所;平定南关街福音堂、水磨湾安息日会临时活动点,郊区义井基督教堂,盂县南娄郭村基督教,矿区复临安息日4处基督教活动场所;郊区河底天主教,城区北岭坡天主教堂2处活动场所和城区沙江小市清真寺1处伊斯兰教活动场所。全市信教群众49743人,其中佛教42056人,天主教1918人,基督教3404人,伊斯兰教2365人。阳泉市宗教工作具有人数多、分布广、任务重、管理难的特点。

二、学习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的情况。

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宗教方面的综合性法规,是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法制化、制度化,是宗教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标志着宗教方面的法制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对于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为此,全市上下把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抓在手上,制定具体计划,全方位,多层次开展了学习贯彻活动。一是党政干部坐班学习。2月份,市、县两级统战部、宗教局领导参加了全省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培训;在全市开展的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把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纳入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内容。二是组织骨干培训。5月25日、26日,由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和市政府法制办在市委党校召开了全市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工作会议及宗教工作党政干部培训班。参加人员有市直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大型企业党委负责人,各县区分管副书记、副县区长,统战部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及工作人员,各乡镇分管副书记、副乡镇长和重点村(社区)主任共180余人,市委副书记刘高官,副市长刘兆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省宗教事务局刘志敏副局长到会指导并做了专题报告,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进行了授课。这次培训组织参会参训人员对《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同时市政府法制办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有关行政执法的内容进行了授课讲解,进一步强化了参会参训人员对《宗教事务条例》的理解和掌握,提高了他们的思想认识和执法水平,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打下了良好的思想理论基础。三是宗教界人士集中学习。各县区组织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教职人员,集中进行了《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讨论。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3月1日,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宗教界代表人士和部分教徒骨干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座谈会,对《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和《条例》的有关内容进行了学习,宗教界代表人士就《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了讨论发言,同时,对在全市宗教界开展《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拉开了全市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的序幕。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和各县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普遍举行了在广场、街道的宣传教育活动,张贴标语,散发传单,并将《宗教事务条例》在《阳泉日报》、《郊区报》、《城区报》、《矿区报》等报纸上进行了全文登载,郊区副区长张秀亲还就《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贯彻在郊区电视台做了电视讲话,郊区区委、区政府及时召开了全区宗教工作会议,对学习和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并在会上与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和大型企业签定了责任书。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四大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印发了《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传资料和《宗教事务条例》单行本,分发给广大信教群众,宗教神教职人员利用在宗教活动场所讲经布道时向信教群众宣传《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条例》的主要内容及党和国家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扩大了《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覆盖面、知名度和影响力,确保了《宗教事务条例》在全市顺利贯彻实施。

民族宗教无小事。我市各级宗教界认真落实国家、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和加强对宗教场所的规范化管理为重点,全面推行“五薄、三册、一帐”的管理模式,完善了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为全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一是建立了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各县区都成立了由县区委分管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县区长和县区委统战部长任副组长,县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民政局、妇联、团委、旅游局、文体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民族宗教工作协调领导组。各乡镇成立了由分管书记任组长,有妇联、民政、财政、团委、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组。同时,在乡镇配备了专职统战员,在各行政村和街道居委会和宗教活动场所确定了信息员,使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建立起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确保大型宗教活动有序进行。每年的“圣诞节”,教徒聚集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呈现三个特点:一人数多,不仅有教徒,还有前来活动的群众,每个活动场所至少有千余人,有的活动场所超过三千余人。二范围广,既有本市范围的,还有周边寿阳、昔阳的。三情况复杂,管理难度大。为此,全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书记、市(县区)长带头抓,分管书记、分管市(县区)长亲自抓,统战、宗教具体抓,公安、交警、卫生监督协助抓,重点乡镇(街道)配合抓,教务管理小组自身抓,各级齐抓共管,活动之前对活动规模及人员结构等情况进行预测、分析提出预案,对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沟通联系,及时总结。近几年来,宗教活动有序进行,稳定安全,没有发生任何问题。同时,还注重做好“两节”期间的慰问工作,对民族困难户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进行走访、慰问,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存在的困难。

三是加大了对宗教工作的依法管理力度。全面正确地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保护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既是广大信教群众所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政府取信于广大信教群众的重要体现。20xx年,郊区依法解决了义井基督教多年来教产遗留问题,在义井鸿龙湾小区内无偿划拨3.5亩土地,由义井基督教自己出资修建一座教堂,能容纳三千多人,使信教群众有了一个正常的活动场所,满足了信教群众的需要,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20xx年6月,郊区区委、政府分别带领统战、宗教有关人员多次深入西南舁村,通过走访、查阅大量的历史资料,积极稳妥地解决了郊区西南舁村部分天主教群众因教产而发生的上访事件,维护了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20xx年,平定县旧城改造中,原基督教教堂被确定为拆迁范围,针对基督教教产和基督教会提出的具体要求,县委统战部提出了拆迁安置的具体方案,县政府专门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对此事进行面对面的协商研究。之后,通过多次选址、规划、协商论证,与信教群众谈心、沟通,最终取得共识,建起新的教堂,得到了广大教徒的好评。

近几年来,阳泉市委、市政府按照党中央有关宗教政策,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中,紧紧把握“三条原则”和“六个结合”。三条原则:一是政府实施行政管理,必须以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二是管理目的是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而不是片面地对宗教实行限制;三是管理的内容是要把宗教活动纳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范围内,而不是干预宗教团体的内部事务。六个结合:一是依照政策行政和依法行政相结合,二是保护合法与制止非法、打击违法相结合,三是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社会工作相结合,四是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相结合,五是政府实施管理与群众参与管理相结合,六是加强管理与改善管理相结合。

在处理宗教工作的矛盾和问题中,坚持政策教育和情感感化并重,达到积极稳妥、慎重解决的目的。20xx年11月,平定县乱流村出现了大量的外来基督教安息日会信徒非法聚会和非法办学灌输少年儿童宗教信仰活动,严重干扰和影响了正常的宗教活动。得知情况后,市宗教局和平定有关部门领导,深入到该村对非法聚会信徒进行了党的宗教法律法规讲解,严肃取缔了这起非法宗教聚会活动。20xx年8月18日,市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局组织城区统战部、民族宗教局等有关部门,经过一晚上的艰苦工作,妥善制止了近百名信徒到河北保定清苑东阁圣母堂朝圣事件的发生。同时,还确保了在罗马天主教皇去世和新教皇产生之前,天主教堂没有发生任何突发事件。在加强对教职人员、信教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增强抵御渗透能力的同时,取缔了郊区河底镇中佐村寿宁寺非法留住12名藏传喇嘛僧,并对其进行了批评和政策法规教育,有力的维护了宗教领域的稳定。

1、思想认识存在误区。由于宣传力度不够,致使一些基层干部看不到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认为宗教工作不是中心工作,抓与不抓、管与不管无妨大局。

2、信教群众发展过快。近几年来,信教群众几倍的发展。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党的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对群众宗教信仰自由提供了法律保障;另一方面是在社会政治体制、经济体制转型期间,人民面对的各种挑战和竞争日趋激烈,来自各方的风险给人民的心理带来巨大的压力,促使一些文化较低的群众信仰宗教去寻求安慰和寄托。

3、非法活动时有反弹。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打着宗教活动的旗号,背地搞非法活动。如家庭聚会,藏僧传教等。有些农村信教群众由于不懂政策法规,分不清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参与非法活动。

4、信仰危机有所抬头。潜宗教意识现象过热。目前,供菩萨、财神,烧香祈求平安、发财、升学、升官等潜宗教意识浓厚。

5、对广大青少年进行正确的世界观教育迫在眉睫、不容忽视。近几年的圣诞期间,狂欢夜、平安夜、圣诞夜,参与的中小学生越来越多,在天主教、基督教组织的平安夜晚会上,50%的节目是由中、小学生表演的。

6、影响民族宗教关系的不稳定因素增多变杂,协调关系、化解纠纷的任务加重。

7、执法主体建设不适应形势的发展,人员、办公设备、办公条件不到位,经费紧张。

8、宗教工作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有的宗教工作人员,宗教法规意识淡薄,管理能力不强,难以引导信教群众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9、乱设活动点。有的县区已批准登记、暂缓登记的活动点不能满足信教群众活动的要求,致使信教群众自发乱设活动点。

10、宗教组织内部存在矛盾,造成宗教活动混乱现象。

六、民族宗教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能否保持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成为衡量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好坏的一个重要标准,在民族宗教工作上要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因民族宗教因素引发的突发事件。随着信教群众的不断增多和各种矛盾的冲突,必然会出现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纠纷,能否妥善处理这些问题是民族宗教干部和基层党政干部面临的新课题。同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必须努力消除宗教中负面的、消极的、不和谐的因素。如某些非信教群众歧视信教群众以及不同宗教之间不尊重的问题;有些乡村领导在对待宗教问题上存在极端化的问题,要么全力支持,奉若神明,要么不闻不问,事不关己;个别地方存在有些居士擅自邀请藏传游僧讲经说法、基督教信徒非法聚会以及跨地区传教并由地下势力操纵改选的问题;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的问题,这些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问题。

1、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力度,要在全体党员干部、宗教工作人员、信教群众中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党的宗教政策的学习教育,在中小学生中开展普法教育和正确的世界观教育,使广大信教群众遵纪守法,规范信教行为,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崇尚科学。

2、加强网络建设。要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完善民族宗教管理的网络和责任制度。进一步完善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对非法活动场所,要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一线情况清、工作直接的优势,发现问题,及时制止。

3、加强人员管理。着力建设好两支队伍,一是抓好宗教干部队伍建设。确实提高宗教工作者的政策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宗教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建立起一支能征善战、敢管善管的队伍。二是抓好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和外出学习,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爱国感情、宗教学识、管理能力、个人修养;通过充实调整等办法合理配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确实构建好宗教团体管理班子;通过经常性谈心谈话,引导宗教界知名人士提高自身素养,积极发挥骨干作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从而建立起一支遵守政策法规、信教群众基础较好、具有较高宗教学识和管理水平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

4、加强依法管理。应本着“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帮助宗教场所建立健全议事决策、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并抓好制度的落实。另一方面要加大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力度,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进一步强化检查督促力度,采取“回头看”等措施,确实防止“回潮”;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力度,确保社会稳定。

民族宗教工作报告

20**年,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的中心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着力在“抓发展、促团结,抓管理、促和谐,抓基础、促规范”上下功夫、求实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有力维护了我市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年内,被省民委(宗教局)表彰为“20**年度全省民族宗教安全年”先进单位;机关继续保持了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一、努力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一)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严格执行《xx市少数民族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会同市财政局对少数民族扶持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20**年度申报少数民族项目进行审核,择优选定了扶持项目。年底,组织督导组就20**年度少数民族扶持资金使用落实和扶持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调研。全年,落实各级扶持资金650万元。其中,争取国家、省级扶持资金290万元,推动了56个少数民族基础设施项目和种植、养殖项目建设;为全市各县(市)区的150户低收入养殖家庭争取省扶持资金45万元,为开展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我市民品企业申报、贷款贴息和监督检查工作。齐鲁宏业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桑乐太阳能有限公司经申报成为“十二五”期间全国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全年落实民品贴息贷款6000万元,为民品企业降低成本172.8万元,缓解了民品企业在经济增速放缓的大环境下的流动资金压力。

(二)大力促进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按照“政府引导、农户为主、自愿联合、民主管理”原则,引导我市民族村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30余家,社员近人,涉及禽畜养殖、蔬菜粮食林果种植、有机肥料生产、食品加工等多个产业,有力促进了少数民族群众增收致富。年内,为全市11家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社争取发展资金110万元。9月份,我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社经验交流会,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部分民族村书记主任等70余人参加了会议。通过组织专家授课、经验交流、参观考察等活动,增强了少数民族农户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心,提升了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

(三)抓好惠民政策的落实。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利用惠民政策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济民宗发〔20**〕6号),为基层用足用好政策提供了指导和依据。认真落实《关于春节期间对我省穆斯林农户和城市穆斯林低保户发放牛羊肉价格一次性补贴的通知》(鲁民发〔20**〕2号),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精心组织,确保补贴发放及时足额到位。落实民族教育优惠政策,争取民族教育专项经费60万元,为章丘埠村大冶小学、xx区段店镇小金庄小学、xx区党东小学改善了办学条件,及时解决了永长街回民小学冬季供暖问题。积极协助市民族医院对原建筑设施进行了改造,进一步提升了医院整体环境和水平。支持市民族医院开展医疗惠民行动,组织医务人员赴xx县尹坊村、xx区凤凰村开展送医下乡活动,为400余名少数民族群众进行了义诊,免费赠送药品价值近万元,受到少数民族群众热烈欢迎。

二、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

(一)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开展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春节前夕,隆重举办了省暨xx市民族宗教界人士迎春茶话会,副省长贾万志出席茶话会并作重要讲话。10月,组织开展了第十二次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期间,开展了调研督查民族工作、民族文艺汇演、送医下乡、清真食品检查、创刊《济南民族与宗教》杂志等八项主题活动。联合市文广新局在全市开展了第五届少数民族文艺调演活动,10月30日,在山东百花剧院隆重举办了以“展示民族文艺风采,共享绚丽多姿文化”为主题的“喜迎十八大”xx市第五届少数民族文艺调演汇报演出,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集中展现了我市少数民族文艺工作取得的成就,展示了我市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生动局面,努力营造了全市各族人民喜迎党的十八大的良好氛围。省民委主任马文艺,市委副书记雷杰,市政协副主席李好臣等领导出席活动。

(二)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xx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单位、个人以及和谐清真寺创建活动。召开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会,按照省委宣传部、统战部,省民委《关于命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意见》,指导各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通过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发放宣传读本、举办文艺表演、扶持打造民族文化品牌、召开民族宗教界座谈会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了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认真做好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9月份,市政府督查室组成督查组深入各县(市)区进行了民族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着力推动了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坚持开展清真食品安全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我市清真食品行业的市场秩序,保障了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召开全市少数民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邀请少数民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为我市民族工作建言献策,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慕建民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杨*豫在宣传月期间视察了全市民族工作,实地察看了济南回民中学、清真南大寺、云亭清真楼,听取了全市民族工作情况汇报,对我市在加快发展民族经济、教育事业,推进民族团结稳定等方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市人大、市政协领导也赴基层进行了民族宗教工作督导调研。

三、进一步加强城市民族工作。

(一)加强民族联谊组织建设。经过积极筹备、精心组织,成功召开了济南少数民族联谊会第四次代表大会。会议决定xx市少数民族知识分子联谊会更名为济南少数民族联谊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慕建民出席大会并作了重要讲话。这是联谊会十三年来第一次召开代表会议。联谊会的换届,为更好地发挥联谊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打下了基础,为推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提供了平台与载体。

(二)推进社区民族工作和城市民族工作示范窗口建设。认真贯彻国家民委、民政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社区民族工作的意见》,明确社区民族工作的重点,扎实开展社区民族工作。加强社区民族工作平台建设,xx区纬十路社区成立“民族之家”,省内首家少数民族社区博物馆——xx区堤口社区文史陈列馆开馆。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城市民族工作示范窗口命名活动的通知》(济民宗发〔20**〕24号),着力打造了社区示范窗口、学校示范窗口、清真寺示范窗口和企业示范窗口品牌。

(三)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继续完善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络,发挥24小时少数民族服务热线电话的作用,认真接待本地和外来少数民族群众的咨询求助,帮助部分外来少数民族群众解决了生产经营、子女就学等方面的问题。召开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座谈会,加强了与有关职能部门间的协作。与公安、城管、工商等部门积极配合,先后协调处理涉及少数民族宗教的矛盾纠纷40余起,特别是妥善处理了省立医院(西院)医患纠纷,外来少数民族围堵xx区刑警队、xx县公安局等群*性事件。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马启智到我市调研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保护情况时,对我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切实做好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工作。

(一)抓好宗教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积极开展了“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宗教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方案》,专门成立了“学习月”活动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学习月有关工作。6月1日,在洪楼广场举行了省暨xx市“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启动仪式。“学习月”活动期间,各宗教团体系统认真学习了党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了爱国主义教育和时势政策教育,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竞赛及邀请教授进行专题讲座等活动。全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初步形成了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指导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圆满完成市基督教两会换届工作。上半年,市局会同市委统战部,就做好市基督教“两会”换届工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5月4日召开了xx市基督教第九次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市基督教“两会”新一届领导班子。通过换届,增强了宗教团体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有力推动了宗教团体班子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开展。xx区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成功组织召开了第三次代表会议,顺利完成换届工作。认真做好宗教团体年度考核评测工作,其中13人被评为优秀等级。指导宗教团体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各宗教团体主要负责人到xx市xx区基督教两会学习了财务“双代管”经验,进一步提高了我市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得到了省宗教局副局长刘爱民的充分肯定。

(三)加强基层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培训。举办了一期宗教工作干部培训班,县(市)区民宗干部、乡镇分管干部约180人参加。通过培训,提高了基层宗教工作干部理论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会同市委统战部,组织伊斯兰教协会、基督教协会教职人员和骨干40人,在市社会主义学院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参训人员的思想素质和政治水平。

(四)着力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加强宗教行政执法。发挥联合执法抵御渗透联动机制的作用,与统战、公安、安全等部门协调配合,进行宗教执法9起,维护了正常宗教秩序。有关区县也加大对违法宗教活动的打击力度。3月,高新区对某公寓内私设聚会场所“基督教忠心教会”进行了查处。5月,xx区查获一起在公共场所传教、散发基督教宣传品案。10月,xx区对机床二厂非法宗教活动进行了查处。指导xx区努力做好长春里教堂拆迁中的稳定工作。本着既要服从城市建设的需要,又要维护宗教团体合法权益的原则,依法依策妥善处理拆迁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积极推进了教堂征收拆迁工作。指导xx区认真做好陈德恒越级信访工作,xx区妥善处理北大槐树清真寺矛盾纠纷问题。配合市委610办公室,对汪曙光案进行了立案查处。会同省委统战部、省宗教局、市委统战部、市公安局赴青岛妥善处理了市天主教爱国会与青岛疗养院房产纠纷,维护了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市委副书记雷杰的充分肯定。积极做好天主教“圣母月”活动管理工作,得到了省委统战部副巡视员牟强、省宗教局副局长岳富强的肯定。

五、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一)继续深入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以“安全”为主题深入开展了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制定下发了《关于以“安全”为主题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及《xx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年”活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工作目标,提出了阶段性工作任务。10月底,分两个小组对各县(市)区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考核验收,抽查了全市31个宗教活动场所,有29所宗教活动场所达标,2所基本达标。积极做好参加全国宗教活动场所规范管理经验交流会工作,我市清真南大寺从上百所候选单位中脱颖而出,在会上做了典型发言,展示了我市在加强和创新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中取得的经验和成绩。

(二)成功举办了“宗教慈善周”活动。为贯彻落实中央六部门《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精神,引导宗教发挥积极作用,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树立宗教界良好形象,8月13日,由省宗教局主办、我局承办的山东省暨xx市“宗教慈善周”活动启动仪式,在泉城广场隆重举行。副省长贾万志、省政协副主席陈光、省宗教局局长马文艺、副市长齐建中等领导出席。活动现场,我市各宗教团体共捐助款物30余万元。活动周期间,市基督教两会在经四路教堂广场举行捐赠活动,向全市基督徒发出倡议,鼓励奉献爱心、实践信仰,收到慈善捐款22万余元。

(三)指导宗教界加强思想文化建设。市伊斯兰教协会举办了第六届中青年阿訇“卧尔兹”演讲比赛,并推选清真北大寺青年阿訇王培国参加全国“卧尔兹”演讲比赛,获得了优秀奖。市天主教爱国会举办了教友骨干培训班,提高了信教群众的信仰素质。各宗教团体还积极开展宗教文化交流,主动“走出去”,热情“请进来”。先后接待了北京、云南、湖南三个省市的伊斯兰教参访团,通过交流,增进了友谊,宣传了我市宗教工作成就。

(四)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积极推进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工作。召开了市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卫生局、民宗局等五部门分管领导以及相关业务处室工作人员参加的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协调会,专题研究我市宗教教职人员社保工作。成立了xx市宗教教职人员社保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确保了工作的有序推进。

六、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一)在全市民族宗教系统扎实开展了“基础建设年”活动。制定了《关于在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开展“基础建设年”活动的意见》、《市民族宗教局机关干部下基层调研方案》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制度建设的方案》。3月份,召开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重点对基础建设年活动进行了具体部署。活动中,抽调12名年轻业务骨干组织4个调研组历时两个月深入基层调研,实地走访民族村(社区)、民族学校、民族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等单位620处,召开座谈会508次,访谈2000余人,发放调查表1025份,建立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基础信息数据库,形成了调研心得和信息42篇。下基础调研活动基本达到了着眼长远、摸清底数、锻炼队伍的目的。结合我局实际,以“健全制度、创新机制、落实责任”为目标,以建立完善岗位责任制、规范办事流程为重点,对机关内部各项制度进行了认真梳理、修改和健全,形成了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工作格局,为做好各项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动力,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和学习型机关建设。组织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系统干部职工以及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收听收看了党的十八大开幕式盛况。结合年初市委书记王*、市委副书记、市长杨*豫慰问我局机关干部时的讲话精神,制定了学习计划,完善学习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十八大报告,在全系统上下掀起了学习十八大精神的热潮。继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推进文明机关建设。健全完善了机关基层党组织,以处室为单位成立了党支部。进一步推进党务和政务公开,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推荐作风硬、能力强的干部到xx县尹坊民族村任“第一书记”。

(三)切实做好机关日常工作。认真处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问题,共办理12345热线转来事项65件,实现答复率100%。承办省人大建议2件、省政协提案1件,市人大建议2件、市政协提案8件,满意率均达到100%。进一步加强了信息工作和网站建设,全年编发济南民族宗教工作简报169期。积极推进了局机关政务内网建设,正式出版发行了《济南民族与宗教》刊物创刊号。认真做好机关文秘、档案保密、普法宣传、年鉴编撰、督办信访、组织人事、财务管理、后勤服务及老干部工作,注重规范建设,强化服务保障,确保了机关各项工作的顺利运转。

20**年,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今后,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正确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振奋精神、开拓创新,脚踏实地、扎实工作,推动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济南在全省率先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报告

今年上半年,我镇继续深入贯彻市民族宗教会议精神,以创建“文化大镇、经济重镇、旅游名镇”为主线,深入学习、宣传、实施各项民族宗教政策,实现各民族团结互助,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积极探索“网格化”模式,提供定期安全消防检查、纠纷调解等服务,以促进宗教活动场所平安健康有序发展。

其主要做法是:按照“分级、分类、分工”的原则,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在全区划分了18个宗教网格,把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纳入网格。划分宗教网格主要根据行政区划、服务能力和工作职责的不同进行,分为镇、办事处、村(居)“三级服务网格”:永庆寺由镇提供服务;民间信仰场所由村(居)提供服务;其它场所由村(居)指定专人分区块提供服务,镇协调,落实工作责任,明确隶属关系。在科学划分网格的基础上,绘制了“宗教网格分布图”,全部落实和确定了宗教工作服务部门和人员。通过一个个小“格子”组成大“平面图”,实现了服务区间、服务对象、服务环节的全覆盖。

二是积极开展“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民族宗教工作。从去年开始,我们积极开展“示范村”创建活动。镇党委要求各单位贯彻执行民族政策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及时妥善处理少数民族在工作、生活、家庭中的各种矛盾,坚决制止非法宗教活动,确保辖区内民族宗教领域的稳定团结。各行政村、居委会也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制订了月度例会制度,并及时贯彻落实市级各项精神,从而使上下联动,全镇广泛形成了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创建局面。

三是认真开展中小学生民族团结教育,增强民族大团结意识。为进一步加强全镇中小学生民族团结教育,增强各民族的团结意识,我们在全镇各中小学校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确保每个学校有《中华大家庭》、《民族常识》、《民族政策常识》等杂志、学刊,使中小学生增长了民族知识,增强了民族团结的意识,使“三个离不开”和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思想不断深入人心。

为了活跃少数民族人员的业余文体生活,引导他们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我镇组织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一是在全镇“全民健身活动”中,积极组织少数民族家庭参加市镇两级举办的象棋、乒乓、拔河等各类文体活动,使他们有一个展现才艺的机会,享受各种应有的.社会权利。

二是组织开展送戏下乡、送电影下乡等活动,使全镇少数民族居民不管住在哪一个行政村都能在家门口欣赏到精彩的文艺节目,欣赏到各种富有教育意义的电影大片,这一活动深受欢迎。

三是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向全镇居民广泛宣传文明礼仪、文明交通、文明服务的知识,其中也包括镇少数民族及统战对象,通过发放文明礼仪宣传手册、问卷调查、组织观看文明交通图片展,参观文明服务窗口等活动,使他们都感受到凤凰日新月异的变化,感受到人文素质提升工程的实际效果。

今年以来,我镇结合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活动的开展,加强了少数民族及宗教政策的宣传,做好了全镇稳定工作。

一是加强对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举办宗教人士座谈会,参观永庆寺佛文化广场和文昌阁,让他们切身感受爱国爱教、依法传教等方面的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共享发展成果,共建富裕家园的氛围。

二是依法整治非法宗教活动。针对本镇宗教文化比较深厚的情况,加大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检查指导力度,扎实开展私搭乱建小庙、私设烧香点等的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宗教活动规范有序进行。上半年组织专项整治2次,取缔非法小庙1处。

今年以来,我镇加大对困难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力度。

一是对少数民族人员进行了调查摸底,同时要求各行政村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做好少数民族人员流入流出记录。目前,我镇现有常住少数民族人员39人,新增1人,暂住人数156人,困难少数民族家庭6户、低保户一户。

二是广泛开展了在少数民族贫困家庭、贫困学生中的“扶贫济困活动”,确保每一名少数民族的贫困学生都能完成学业。镇领导干部还与少数民族贫困家庭结对子,帮助他们转变观念、找市场、找行当,使他们早日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1、采取各种形式,积极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一是开设一期村民族宗教理论政策讲座,通过学习,使大家了解民族宗教知识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二是以会代训,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培训;三是征订并发送有关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资料,如《今日民族》、《统一战线基本常识100题》、《民族宗教基本常识》等;四是在部分村或企业开办民族知识园地专栏,按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搞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

2、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通过组织各种文体活动,丰富少数民族的精神生活,提高少数民族参加相关活动的频率,加强与少数民族人民的沟通与交流。通过开展各种送温暖活动,关爱少数民族人民的生活与工作,增进民族团结。

3、做好宗教界人士的团结教育工作。一是积极召开宗教界人士座谈会,宣传党的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二是利用政协民宗三胞界小组活动之机,加强与宗教界上层人士的联系与交流,对宗教界人士在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工作生活上关心帮助,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引导宗教界广大信教群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4、加大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进一步改善合法宗教场所的活动环境。及时掌握全镇小庙发展情况,坚决打击非法小庙搭建活动,加强宗教场所的规章制度与消防安全等方面知识的教育,加强少数民族的登记工作,关心少数民族困难家庭,构建民族宗教团结安定的良好局面。

5、继续深化创建民族工作示范社区。充分发挥基层组织民族事务管理职能,推动社区民族工作扎实、有效、全面开展,实现辖区内民族和睦相处,共同繁荣,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

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报告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四届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受市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大会作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十堰地处鄂豫陕渝毗邻地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频繁,跨地区宗教渗透现象时有发生,是全省民族宗教管理的重点地区之一。

全市共有36个少数民族,总人口2.3万人。其中回族1.9万人,占83%;城区7000人,占30%。除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只有2个少数民族19人外,其它各县市区均有9个以上少数民族分散居住,人口都在千人以上。市区和城镇现有外来流动少数民族约1200人,其中在固定处所经商务工约300人,季节性流动商贩约900人。全市少数民族群众当选xx大党代表1人、省人大代表4人、省政协委员4人、市人大代表10人、市政协委员20人。市辖1个民族乡、11个民族村、2所民族中学、5所民族小学、3家民族企业。其中,郧西县湖北口回族乡是全省5个回族乡(镇)之一,市伊兰清真实业有限公司、武当山有宏精铸有限公司和房县昂新布业有限公司,作为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享受国家优惠贷款利差补贴等政策。

全市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五大宗教俱全。批准登记合法宗教活动场所62处,其中佛教7处、道教11处、伊斯兰教14处、天主教7处、基督教23处。认定备案宗教教职人员209人,其中佛教15人、道教133人、伊斯兰教13人、天主教4人、基督教44人。登记在册信教群众83593人,其中佛教14050人、道教30829人、伊斯兰教19974人、天主教3120人、基督教15620人。建立爱国宗教团体20个,其中市级宗教团体5个,县级宗教团体15个。

近年来,在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围绕“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根本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不断改善民族宗教部门工作条件,努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为推进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十发〔20xx〕14号),成立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四大家分管领导,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建立了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听取一次情况汇报、研究一次民族宗教工作,定期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检查考核,推进了民族宗教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民族乡村和宗教活动场所,调研指导工作,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增强了各级各部门支持配合民族宗教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郧西县将湖北口回族乡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纳入“湖北旅游强县”创建目标内容,竹山县把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纳入法制竹山建设的重要内容,郧县把民族宗教领域维稳工作纳入平安郧县建设考评内容,张湾区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加强宣传,认真落实民族政策。

《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后,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学习宣传活动。全市各级政府共印发宣传材料2万余份,各级党校、行政学校举办培训班20余次,利用工作会议开展专题学习活动10多次,重点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民宗干部的学习教育。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市政府专门发文,对《条例》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市、县两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条例》规定内容已转化成为多项务实举措。市县人大、政协组织按规定安排了少数民族代表和委员,组织和统战部门加强了对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民族乡村领导班子中都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市级财政设立了散居少数民族事业费和民族专项资金,并逐步增加到每年各50万元。教育部门在高中、中专和大学招生工作中,对少数民族考生实行了加分照顾。工商税务部门出台了鼓励和支持清真饮食业发展的税费优惠减免政策。劳动人事部门在工资改革中特事特办,落实了少数民族干部职工生活补贴,按照《十堰市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分别为381名宗教教职人员落实了社保政策。各地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建设了清真寺、清真屠宰场、清真食品加工作坊,妥善安排回民墓地,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需求。

(三)全力帮扶,加快民族乡村发展。

市委、市政府把支持民族乡村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多次现场办公,市政府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帮扶民族乡村发展问题。为推进全市唯一民族乡--湖北口回族乡加快发展,市委、市政府积极争取省直单位驻乡帮扶,建立市直单位对口帮扶机制,明确帮扶责任和帮扶措施;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加大对民族乡村的政策、资金、项目倾斜支持力度。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郭俊苹受市书记周霁委托,带领民宗、财政、国土、水利、农业、扶贫、畜牧等部门负责人,专程到湖北口回族乡召开协调会,落实项目资金一千多万元。各县市结合本地实际,纷纷采取内帮外联等多种形式,推进民族村发展,新建了一批发展项目,改善了一些基础设施,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截止20xx年底,全市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长足进步,各项经济指标普遍接近甚至超过当地平均水平,呈现出共同繁荣发展的可喜局面。

(四)依法管理,促进宗教事务规范。

各级政府抓住教职人员、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三个重点,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了全市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民宗部门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坚持标准,组织培训,顺利完成了全市209名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深入开展寺观教堂“安全年”主题创建活动,认真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了全市宗教场所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指导宗教场所加强财务管理,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全部达到“五有”标准(管理制度、管理小组、专兼职财务人员、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收支报告)。同时,严厉打击宗教领域的非法活动,扎实开展佛道教乱建寺庙清理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工作,拆除违规修建宗教场所21处,制止基督教非法传教活动3起,查处私设聚会点37处、自封传道人37人,依法规范了宗教秩序。

全市五大宗教中除天主教属老河口教区外,其它四大宗教均推举成立了市级爱国宗教组织,6名宗教界人士进入省级相关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广大宗教界人士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先后筹集资金70多万元,支援“8.5”特大暴雨受灾地区重建,扶助贫困孤寡老人、特困学生、重病患者和孤儿近80名,凝聚了积极向上的“正能量”。特别是武当山道教协会,通过将道教文化和地方资源的有机融合,在促进文化交流和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抓好协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近年来,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压力很大。为确保我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各级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制定了民族宗教领域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民族宗教工作管理网络和责任制,实行了民族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定期排查报告制度,高度警惕重大政治活动前夕和敏感时期的苗头性问题,坚持把维护合法权益和严格执行政策相结合,积极争取民族宗教界上层人士的支持与配合,面对矛盾不回避,靠前指挥、争取主动,先后妥善调处了14起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确保了民族团结、宗教稳定。

(六)健全机构,强化部门工作保障。

为了夯实基层民宗工作基础,市、县(市区)两级均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其中机构单设6个,挂靠或与其它部门合署办公5个,绝大多数达到了“三单一主”(机构单设、人员单配、经费单列、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标准。机构改革中,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下,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机构不仅没有撤并,反而得到加强,基本实现了各级有机构管理、有人员负责、有经费保障的目标,工作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市、县两级还设立了民族宗教领域维稳专项经费或少数民族困难补助,将民族宗教理论课程列入了党校教育内容,为民宗部门依法行政创造了有利条件。

虽然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获得了省民宗委和市委的充分肯定,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地方和部门认为民族宗教工作与经济工作联系不紧,不是一线部门,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视支持不够。二是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尽管市委、市政府多次研究部署民族宗教工作,而且出台了文件,形成了纪要,但在落实过程中,缺乏行之有效的过硬机制,影响了民族宗教工作的顺利推进。三是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民族宗教问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民族宗教工作需要努力探索,不断创新。

“民族宗教无小事”。我们将认真研究我市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创新举措,切实解决当前我市民族宗教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开创十堰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一)深化认识,努力优化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外部环境。今年,市政府将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为着力点,切实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民族宗教理论知识的学习宣传,适时在行政学院举办民族宗教工作培训班,对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题辅导,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的思想认识。加大民族宗教工作督查力度,对各级各部门学习、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典型,对落实不力、影响工作的,坚决通报批评、严肃处理,不断增强各级各部门将民族宗教工作与改革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的自觉性,进一步优化民族宗教工作的外部环境。

(二)强化保障,切实推动我市民族宗教领域重大问题的解决。结合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市政府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借鉴其它地区的经验和做法,逐步完善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保障机制。制定民族乡村对口帮扶工作考核验收办法,由各级政府牵头,每年组织一次考评,考评结果同帮扶单位创先争优、负责人年度考核相挂钩,促进帮扶工作取得实效。关于民族宗教部门工作经费、市级宗教团体建设等问题,市政府将专门听取汇报,认真研究解决,努力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创造更加优越的条件。

(三)整合资源,不断创新我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方式方法。民族宗教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工作,单靠民宗部门确实有难度,只有整合资源,才能形成合力。市政府将探索建立城市民族工作协调机制,创新实施县乡村基层组织跨区域合作机制,构筑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信息网络,加快市、县(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中心和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站建设,加强流出地与流入地的沟通协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宗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民族宗教工作新格局,努力在流动少数民族的管理与服务方面取得突破、在农村宗教活动过热过乱治理方面取得实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年民族宗教工作自查报告

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新区教育发展筑牢思想保障。

充分利用校会,级部会、班会对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让教师和学生知晓“教师和学生为什么不能信教?”、“如何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要求全校师生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带头抵御和防范宗教势力向校园渗透;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信谣、不传谣,不受挑拨煽动,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要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正确认识宗教的本质,不在校园内开展与宗教有关的活动;积极参与文明校园文化建设,引领文明文化,抵制歪风邪气,用实际行动积极抵御和防范宗教势力向校园渗透,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接到通知后,校长xxx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校领导班子成员学习相关法规和文件。制定方案,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各级部、班主任为成员的自查(排查)小组,对我校教师、学生有无参加宗教活动等现象进行排查。经过明察暗访、询问认真、细致的排查,发现我校师生无参加宗教活动的现象。

我校要求教师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规定,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干预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我校宣扬宗教。要求老师们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定自觉地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巩固社会主义办学阵地。

学校保持良好有序的教育教学秩序,教育学生爱祖国、爱人民,树立科学人生观。

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会认真学习和领会宣讲报告的精神实质,并把成果转化到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教育活动中去,转化到今后以教学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中去,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做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的坚强倡导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为推进学校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自己的贡献。

民族宗教工作报告

十堰地处鄂豫陕渝毗邻地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频繁,跨地区宗教渗透现象时有发生,是全省民族宗教管理的重点地区之一。

全市共有36个少数民族,总人口2.3万人。其中回族1.9万人,占83%;城区7000人,占30%。除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只有2个少数民族19人外,其它各县市区均有9个以上少数民族分散居住,人口都在千人以上。市区和城镇现有外来流动少数民族约1200人,其中在固定处所经商务工约300人,季节性流动商贩约900人。全市少数民族群众当选党代表1人、省人大代表4人、省政协委员4人、市人大代表10人、市政协委员20人。市辖1个民族乡、11个民族村、2所民族中学、5所民族小学、3家民族企业。其中,郧西县湖北口回族乡是全省5个回族乡(镇)之一,市伊兰清真实业有限公司、武当山有宏精铸有限公司和房县昂新布业有限公司,作为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享受国家优惠贷款利差补贴等政策。

全市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五大宗教俱全。批准登记合法宗教活动场所62处,其中佛教7处、道教11处、伊斯兰教14处、天主教7处、基督教23处。认定备案宗教教职人员209人,其中佛教15人、道教133人、伊斯兰教13人、天主教4人、基督教44人。登记在册信教群众83593人,其中佛教14050人、道教30829人、伊斯兰教19974人、天主教3120人、基督教15620人。建立爱国宗教团体20个,其中市级宗教团体5个,县级宗教团体15个。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围绕“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根本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不断改善民族宗教部门工作条件,努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为推进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十发〔20xx〕14号),成立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四大家分管领导,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建立了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听取一次情况汇报、研究一次民族宗教工作,定期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检查考核,推进了民族宗教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民族乡村和宗教活动场所,调研指导工作,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增强了各级各部门支持配合民族宗教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郧西县将湖北口回族乡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纳入“湖北旅游强县”创建目标内容,竹山县把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纳入法制竹山建设的重要内容,郧县把民族宗教领域维稳工作纳入平安郧县建设考评内容,张湾区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加强宣传,认真落实民族政策。

《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后,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学习宣传活动。全市各级政府共印发宣传材料2万余份,各级党校、行政学校举办培训班20余次,利用工作会议开展专题学习活动10多次,重点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民宗干部的学习教育。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市政府专门发文,对《条例》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市、县两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条例》规定内容已转化成为多项务实举措。市县人大、政协组织按规定安排了少数民族代表和委员,组织和统战部门加强了对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民族乡村领导班子中都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市级财政设立了散居少数民族事业费和民族专项资金,并逐步增加到每年各50万元。教育部门在高中、中专和大学招生工作中,对少数民族考生实行了加分照顾。工商税务部门出台了鼓励和支持清真饮食业发展的税费优惠减免政策。劳动人事部门在工资改革中特事特办,落实了少数民族干部职工生活补贴,按照《十堰市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分别为381名宗教教职人员落实了社保政策。各地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建设了清真寺、清真屠宰场、清真食品加工作坊,妥善安排回民墓地,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需求。

(三)全力帮扶,加快民族乡村发展。

市委、市政府把支持民族乡村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多次现场办公,市政府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帮扶民族乡村发展问题。为推进全市唯一民族乡--湖北口回族乡加快发展,市委、市政府积极争取省直单位驻乡帮扶,建立市直单位对口帮扶机制,明确帮扶责任和帮扶措施;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加大对民族乡村的政策、资金、项目倾斜支持力度。市委、组织部长郭俊苹受市委书记周霁委托,带领民宗、财政、国土、水利、农业、扶贫、畜牧等部门负责人,专程到湖北口回族乡召开协调会,落实项目资金一千多万元。各县市结合本地实际,纷纷采取内帮外联等多种形式,推进民族村发展,新建了一批发展项目,改善了一些基础设施,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截止20xx年底,全市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长足进步,各项经济指标普遍接近甚至超过当地平均水平,呈现出共同繁荣发展的可喜局面。

(四)依法管理,促进宗教事务规范。

各级政府抓住教职人员、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三个重点,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了全市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民宗部门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坚持标准,组织培训,顺利完成了全市209名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深入开展寺观教堂“安全年”主题创建活动,认真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了全市宗教场所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指导宗教场所加强财务管理,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全部达到“五有”标准(管理制度、管理小组、专兼职财务人员、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收支报告)。同时,严厉打击宗教领域的非法活动,扎实开展佛道教乱建寺庙清理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工作,拆除违规修建宗教场所21处,制止基督教非法传教活动3起,查处私设聚会点37处、自封传道人37人,依法规范了宗教秩序。

全市五大宗教中除天主教属老河口教区外,其它四大宗教均推举成立了市级爱国宗教组织,6名宗教界人士进入省级相关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广大宗教界人士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先后筹集资金70多万元,支援“8.5”特大暴雨受灾地区重建,扶助贫困孤寡老人、特困学生、重病患者和孤儿近80名,凝聚了积极向上的“正能量”。特别是武当山道教协会,通过将道教文化和地方资源的有机融合,在促进文化交流和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抓好协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近年来,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压力很大。为确保我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各级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制定了民族宗教领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民族宗教工作管理网络和责任制,实行了民族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定期排查报告制度,高度警惕重大政治活动前夕和敏感时期的苗头性问题,坚持把维护合法权益和严格执行政策相结合,积极争取民族宗教界上层人士的支持与配合,面对矛盾不回避,靠前指挥、争取主动,先后妥善调处了14起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确保了民族团结、宗教稳定。

(六)健全机构,强化部门工作保障。

为了夯实基层民宗工作基础,市、县(市区)两级均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其中机构单设6个,挂靠或与其它部门合署办公5个,绝大多数达到了“三单一主”(机构单设、人员单配、经费单列、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标准。机构改革中,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下,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机构不仅没有撤并,反而得到加强,基本实现了各级有机构管理、有人员负责、有经费保障的目标,工作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市、县两级还设立了民族宗教领域维稳专项经费或少数民族困难补助,将民族宗教理论课程列入了党校教育内容,为民宗部门依法行政创造了有利条件。

虽然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获得了省民宗委和市委的充分肯定,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地方和部门认为民族宗教工作与经济工作联系不紧,不是一线部门,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视支持不够。二是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尽管市委、市政府多次研究部署民族宗教工作,而且出台了文件,形成了纪要,但在落实过程中,缺乏行之有效的过硬机制,影响了民族宗教工作的顺利推进。三是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民族宗教问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民族宗教工作需要努力探索,不断创新。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