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制定需要考虑到不同人群的需求和利益,旨在平衡各方利益,确保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以下是一些规章制度的典型案例,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借鉴和启示。
设备部管理制度
设备部本质安全围绕源头管理、过程控制、应急处置、持续改进四个环节,针对人员、设备、环境、管理四个要素,从全员安全生产理念的培养、制度的建设、管理的严密、设备的健康、系统的完善、技术的支持、人员的保障、环境的和谐等同步开展工作,真正转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
通过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达到“目标明确、标准完善、流程清晰、偏差控制、绩效评价、持续改进”的要求,实现管理无漏洞的目标。
遵循“管理制度化、制度标准化、标准表格化、表格信息化、流程轨道化、信息实时化”的工作思路,从规范各生产管理要素的基本台账、记录、定期例行工作入手,把“三大标准”、四个责任,与体系要素的流程、节点控制有机结合,做到“四个凡事”。通过对要素管理流程的轨道化设计,实现管理过程的偏差控制,实现精细管理、精确定位、精准考核。
设备部要求改变现有的学习方式,彻底摆脱纸上谈兵、脱离生产实际的学习模式,首先要形成讲安全的风气,营造企业的安全文化氛围,同时把安全教育工作与职工的切身利益相结合,促使职工自觉遵守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对于事故通报、安全简报、安全指示的学习,不能形而上学,不为学习而学习,一定要联系职工的思想实际和本岗位的生产实际,进行举一反三的讨论分析这样才能使安全学习真正起到提高员工素质的作用,通过安全学习剖析问题所在,通过安全学习的个人发言,激发人员思考安全问题,从而达到我要安全。
从设备、系统的设计、选型开始,切实提高设备、系统的完整性、协调性、可靠性;进一步深化点检定修、标准化检修,切实推动岗位分析、专业分析和异常分析活动,规范dcs报警点管理、开展sis点检,从劣化趋势和倾向管理入手,把设备缺陷彻底消除。实施科技兴安,不断提高技术监控水平,为实现设备无缺陷、系统无障碍奠定基础。
通过体系的正常运行,不断提高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落实安全设施标准化,不断改善劳动作业环境,消除现场影响人身安全与健康的因素,为员工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实现人机环境的和谐统一。
对于生产电这种高危特殊产品的行业,应该靠不断强化安全教育来实现安全意识的转变,完善自我保护意识。在现场作业中,老员工应指导和教育年轻的.员工注意并避开方方面面的危险点,保证自身的安全。做任何工作之前,应先检查是否存在危险,三思而后行。从习惯性安全检查到反习惯性违章作业,持之以恒,久而久之,安全意识便能根深蒂固,得到永久的巩固并提高,从而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围绕集团公司“务实和谐、同心跨越”的企业精神,“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文化理念,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以“规范化管理、标准化作业”作为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的切入点,为本质安全型企业的创建工作提供思想保障和精神动力。
开展自查自评工作要求职工对现有的安全工作进行诊断,做到心中有数,是提高安全管理整体水平的有效途径。职工根据自己的责任范围,科学地、客观地按照自查项目表逐项进行,对配电设施、生产设备、安全工器具进行查评、填表,并对查评结果进行总结,对总结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以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做到预先发现各种隐患,达到减少和消灭事故的目的。
为扭转现状,点检员作为工作票签发人和责备的主人,现场检查的第一要务就是工作票、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设备部相关管理制度
适用于生产部所属各班组、部门和个人。
3.1、经理助理负责生产设备台帐、资料管理。
3.2、车间主任督促员工定期、不定期进行维护。
生产设备是从事生产工作的最基本的工具。保证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可靠性、完好性,才有能力保障生产的安全性、连续性、稳定性,由此可见加强对生产设备管理的重要性。
4.1、建立健全设备实施台帐。(包括: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参数、设备数量、设备采购日期及设备生产单位、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装配图纸、设备使用范围及所配属岗位等与设备相关资料)。
4.2、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将工厂的设备保养与维护工作按所属岗位分别落实到个人,实行专人专管(包括:设备加油、设备防锈蚀、设备除尘、设备清洁等与设备相关的日常保养和维护)。
4.3、设备易损配件的备库。对设备的易损配件根据其使用周期及使用寿命长短制定相应的库存方案,实行充足的备库。防止出现设备因易损配件的缺欠而造成对生产的影响。
4.4、生产经理助理配合公司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经常对设备进行巡检,对设备可能出现的故障要有充分的预见性,防患于未然。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及设备使用要求对设备实行半年检或年检工作。
4.5、任何设备的使用环境必须干净、干燥、防止设备电器元件的因工作环境受潮短路或烧废。
4.6、在设备使用之前遵循“一看、二听、三检查”的原则,使用完毕后必须对设备进行清洁清理工作。
4.7、对于长期不使用或工厂停产放假等情况,必须对设备进行彻底的'清洁和维护,并切断其电源进行封存处理,以保证设备能够因生产工作的需要而随时能够正常启动。
设备部管理制度
3负责建立本部门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岗位新员工职业监护档案,并上报本单位安委办。
4负责本部门定期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按照安委办下发的指定检查表开展检查,并将双版(检查签字版与电子版)检查结果上报安委办。
5负责本部门接触职业危害员工职业防护用品的申购、发放,防护用品申购到位,录入防护用品台账上报安委办备案,防护用品发放要求以旧换新原则并有使用记录和本人签字确认。
6负责本部门新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以及职业健康相关知识宣贯。
设备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
(2)设备工程部是设备(包括各种物料管道)、建构筑物、道路、三废排放设施、工业防尘防毒设施设备、特种设备、公司供用电及照明等设施和工程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
(3)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的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辨识、评价、更新和学习,并制定措施或管理方案加以控制。
(4)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包括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的环保和安全意识。
(5)在委外工程施工,安装、改装、拆装和修理设施、设备时,应签定正式的包括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有效的合同,明确相关方在提供服务期间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并监督落实。
(6)负责落实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三同时”工作。
(7)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和起重设备(包括吊机、电梯、电葫芦)、厂内机动车辆的维修管理和年检、复审工作。
(8)组织落实日常检修和年度设备大、中修安全措施计划。
(9)负责设备和工程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管理工作。
(10)在进行固定资产、备件、工具的'购置时,负责落实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11)负责消防设施及其监控系统的维护和保养,确保消防设施的有效性。
(12)认真履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规定的本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
电话相关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的固定电话主要是作为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之用,不提倡员工在公司内挂私人电话。
第二条员工挂电话、用语要礼貌,同时应尽量简洁、明确,以节省通话时间。
第三条不允许员工在公司挂私人长途电话,各部、室因工作需要挂长途电话的,应事先经该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挂拔。
第四条各办公司应备置电话记录表,并记录使用人、受话人、起止联络事项等。
第五条员工未经同意挂拔国内长途电话或以公事为由骗挂国内长途电话的,每次罚款50元;私挂香港或澳门的,每次罚款100元;私挂国际长途电话的,每次罚款500元。屡教不改的,视情节给予扣发奖金。
第六条利用固定电话上网的部门,绝不允许以工作为由做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宜,如上网聊天、打游戏等。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第七条电话的管理由综合部总筹负责,使用则由各部、办主任负责督导与控制。
设备部门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经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施工安装,由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维修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维修部签发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
第八条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维修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应申请报损、报废之前,应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工程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申请批准后,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损、报废。
第十四条报废、报损旧设备由管理部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发生设备事故,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负责人。
第十七条值班人员及有关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 ”,签注处理意见,报主管总经理。
第十八条对重大事故,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事故处理完毕,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 ”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二十一条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 ,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 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工程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工程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第二十四条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内容,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停 通知单”。
第二十五条值班人员填写的“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保养申请单”、“停通知单”一并报部门经理,签注意见,下达执行。
第二十六条值班人员根据批准的月检修保养计划,签发“设备级保养任务单”,填写任务单中“内容及要求”栏目,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十七条在“检修保养工做记录簿”中登记派工项目及时间。
六、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主管签字维修。
第二十九条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做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十条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主管人员验收签字。
第三十一条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三十二条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三十三条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条维修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
为加强生产设备日常管理,提升生产设备人员素质、业务技能,更好地为生产服务,树立公司的良好的窗口形象,生产部设备科对人员考核管理特制订以下规定:
第一条 设备科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如有违反,除按相应管理制度处罚外,罚款5元。
第二条 晨会为每天早8:30准时召开,无故迟到罚款5元;无故缺席罚款10元。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召开晨会,将临时给予通知。
第三条 所有设备科人员应无条件服从主管领导的工作安排。如不服从主管领导的工作安排或顶撞领导,罚款5元。
第四条 所有设备科人员应礼貌对待生产操作人员,对操作人员提交的设备报修,应及时反馈。如无法立即到达现场时应立即协调其他设备科人员或向主管领导反馈,禁止故意刁难他人,或说“不知道,不管我事”,一旦发现或接到报怨,罚款3元。
第五条 上级主管安排的工作必须按时完成,无法完成加班或拖班完成,未完成当日工作下班,罚款5元。
第六条 所有设备科人员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通,如遇到电话关机,每次罚款5元。
第八条 设备科维修人员应合理管理按规定发放的维修工具,并做好工具保养维护,如有遗失工具责任人按原规格要求自行添补齐全。使用损坏工具可按工具使用年限凭原损坏工具和工具领用单到五金库领用,并登记记入个人工具台账。发现工具缺损未更换、添补者罚款5元。
第九条 现场出现故障后设备人员应及时到达设备现场,并针对故障及时维修维护。在设备维修、调试过程中未将常用工具携带齐全来到现场造成故障维修时间延误的,每次罚款2元。
第十条 所有工具领用人员应爱惜自己的维修工具,并对工具存放工具柜内进行维护清理。维修工具在工具柜内要求摆放合理整齐,并按6s规范对工具柜内进行管理。如发现工具柜内工具凌乱;杂物繁多;工具未按要求放入手拎工具箱内;工具满是油污无法使用的;工具柜门未及时锁好致使工具柜门始终敞开的,发现一次将对工具柜责任人罚款2元。
第十一条 每次产品切换更换模具模头等装备时,每人根据晨会分配在各人的分工岗位上。对模具更换和模头更换将划分责任人现场负责人员协调分工,并在晨会后将换模常用工具放置到现场,出现换模时工具不到位情况;换模结束后未及时将工具收齐放置到摆放区域;换模现场未清理干净,发现一次罚款2元。对连续两次换模正常,缩短产品切换时间的`,将在月度考核中加分奖励。
第十二条 在换模过程中为按《换模作业指导书》、《换模安全作业指导书》中要求内容完成的,相关人员将罚款5元。
第十三条 各个模具、冷水架、焊接机、工位机分配、水检架到位责任人保证设备完好,并在开机生产前对设备工装进行试机检查,出现因设备工装因维护未到位停机无法使用致使开机调试延误的,每次罚款5元。情况严重者将在当月月度考核中扣分。
第十四条 每次产品切换调试过程中相应设备调试人员应按分配在设备现场调试跟踪,并在本工序设备开始调试前1小时电话通知到时现场;调试结束后设备运行正常稳定1小时后才能离开现场,发现设备跟踪过程中责任人未在现场者,每次罚款5元并在月度考核中扣分。
第十五条 对维修区、模具库6s责任区负责人每天应检查责任区内情况,及时组织清理整顿,如发现责任区内有脏乱现象,而责任人置之不理,未提出清理整顿,则每次对当事人罚款3元。
第十六条 设备科人员损坏工厂设施,除照价赔偿外,每次对当事人罚款50元。
第十七条 严禁在电脑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玩游戏、纸牌,看小说、电影、听mp3等)。如有违反,每次对当事人罚款50元。
第十八条 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以及工作服,严禁在生产现场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每次对当事人罚款5元。
第十九条 严禁上下班代打卡,工作时间内不得打架斗殴,相互辱骂。如有发生,除按公司规定处理之外,每次对当事人罚款10元。
第二十条 严禁酒后到岗。违反者,除按公司规定处理之外,每次对当事人罚款50元。
第二十一条 设备科人员中午就餐时间为12:00之后,对提前者,除按公司规定处理之外,每次对当事人罚款5元。
第二十二条 设备科人员上班期间,严禁消极怠工,对于消极怠工者,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对当事人罚款5元,第三次待岗处理。
第二十三条 设备科人员如遇特殊情况安排加班的,加班期间应积极完成安排的工作,如遇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反馈,禁止不作为或消极对待工作,一旦发现或接到证实,除按相应管理制度处罚外,每次罚款20元并在月度考核中扣分。
第二十四条 设备科人员应做好所负责的设备的保养维护工作,并在设备保养表上如实反映保养结果,若发现未按要求保养的设备责任人罚款5元;对应保养不到位造成设备故障停机,超过2小时及以上的,除按相应管理制度处罚外,设备科每次罚款20元并在月度考核中扣分。
第二十五条 设备科人员对设备以及设备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提供可执行改进方案的,每次奖励5-20元并在月度考核中给予酌情加分。
第二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自2015年12月25日起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如与公司相关规定有冲突,以公司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与公司其他文件相抵触,按公司规定执行。
设备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能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和环境的安全。
2、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3、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
二、设备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3、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三、设备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落实。
2、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由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确定设备“点检”位置和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4、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零件的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四、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设备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2)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3)做好设备经常性的润滑、紧固、防腐等工作。
4)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朮状况良好。
5)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6)保持设备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五、设备检查制度
1、生产部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设备日常保养记录表》上。
2、每半年由使用部门组织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
3、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并在《设备维修登记表》上作好记录。
4、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维修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
六、设备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1、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2)设备己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
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有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在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
5)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的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申请报废。
2、设备报废手续
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技朮部确认并签署意见。
2)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技朮部审核,经副总经理批准、移交财务部办理报废结算手续。
3、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的.。
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不能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行。
七、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
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案,记载设备一生全过程的状态。按照设备选购,设备维护保养、检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每个环节的责任人都要填写规定的管理表格或图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存盘保存。
6、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协议中应有明确的安全技术措施内容;
7、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参加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
设备部安全职责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机械、电气、压力容器制造、安装、使用、维修等条例、标准、规程的规定。负责制定设备安全技术规程。
二、对因长期失修、设备缺陷、备品备件不合格或防护装置缺乏而造成的事故负责。
三、参与安全检查,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工业建筑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必须立即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并制订计划限期整改。
四、组织大、中修要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严格按相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不准冒险作业。
五、新设备和自制改造设备,要有完备的安全保险设施和装置,使用前要制订出安全操作规程。
六、加强物资库房的安全管理,对易燃、易爆、有毒等物资库房的保管人员要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对库存备品备件要进行保养,防止腐烂、变质,对采购入库的物资要进行质量、安全、数量等核实验收,不合格品不得入库。
七、在技改、技措和基建项目的设备、原器件采购、安装、调试、竣工移交和资料归档工作时,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
八、负责检查、督促企业内防雷接地、电网接地装置的定期测试,保证系统的安全可靠。
九、负责临时用电线路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在用特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十一、主持或参与各类机械、电气设备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制定并落实实施防范措施,及时统计上报。
电话相关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使电话的使用能发挥最大效力,并节省成本,特拟本办法。
第二条电话的管理由管理部总筹负责。使用则由各单位主管负责督导与控制。
第三条电话使用须知:
(一)辖区内的洽公。
(二)时间以三分钟为限,自我控制。
(三)注意礼节,长话短说,简洁扼要,以免耗时又占线。
(四)使用前应对讨论、商洽事情稍加构思或略作记录。
第四条长途电话使用须知:
(一)各办公场所应备置长途电话记录表,并记录使用人、受话人、起讫时间、联络事项及交涉结果。本表每月转管理部呈总经理核阅。
(二)长途电话限所长以上人员挂拨。
(三)一般人员需挂用长途电话时需先经所长以上人员批准(无所长者由该单位主管核准)。
(四)禁止挂用私人长途电话。
(五)违反长途电话使用电话需知,或控制表未记载,或记载不实者,一律作记过处分。
电话相关管理制度
第一条我厂通讯设备及线路的维护保养工作应严格遵循邮电部电信总局关于市内电话用户交换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机线维护人员应熟悉并掌握本厂使用机线设备的`性能、结构原理及其测试、调整、维修技能。要严格按照邮电部电信总局关于《市话用户交换机技术维护标准和周期》的规定,切实做好机线的经常性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条机线维护人员应与话务人员密切合作,共同努力,使通讯设备、仪器、工具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完整完损,性能良好,运行正常。
第四条××应负责组织领导适时编制年度、月度通讯设备线路的维护修理计划,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归口平衡,并组织督促机线维护人员按时完成维修计划。
第五条机线维护人员应认真作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的原始记录积累,保管好通讯设备及维修情况的技术资料。
主要原始记录应包括:
1.工作日记;
2.各种障碍记录;
3.维修作业计划(年度、月度);
4.机历卡、用户卡片;
5.蓄电池充放电记录;
6.其他有关原始记录。
主要技术资料应包括:
1.有关设备维护说明书;
2.机房电力布线系统图;
3.电缆、杆线、分机设备布置图;
4.维修情况记录。
第六条各单位话机安装、拆迁,应书面向××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机线维护人员负责装、拆、迁,并开具内部协作加工单,按实核算材料、工时费用,交财务转帐。
第七条机线维护人员应随时将自己的去向(工作地点)用电话告知总机房,以便在通讯设备发生故障,可随时召唤,尽快处理。
设备部管理制度
(1)对可靠性、缺陷相关安全管理负责,对设备管理部主任(副主任)负责。
(2)负责落实可靠性、缺陷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厂各项规章制度。
(2)修订厂内发电设备可靠性、缺陷管理规章制度并执行;
(3)及时协调解决可靠性、缺陷规章制度中出现的问题;
(4)及时收集有关专业上报提供的可靠性、缺陷统计信息,定期进行数据整理、核对;
(5)负责向有关部门提供安全方面的可靠性技术资料;
(6)根据集团公司、省公司要求,准确、完整、及时的.上报可靠性、缺陷有关数据。
(3)负责可靠性、缺陷相关安全生产的管理考核。
(2)对部门各专业做好月度绩效奖指标考核明细;
(4)在设备管理部主任(副主任)领导下做好可靠性、缺陷相关工作。
(1)及时了解现场设备安全生产情况;
(2)定期组织各专业召开可靠性分析会和缺陷分析会,依据可靠性分析和缺陷分析提出对生产运行检修和设备的更新改造建议。
(3)负责全厂的可靠性管理业务培训考核,提高全员的可靠性管理意识和水平。
(4)负责主机、辅机和输变电设备可靠性数据的统计分析,定期提交可靠性数据分析报告。
(5)参加设备管理部周生产分析会议;
(6)积极参与安监部和其他相关本部门开展的有关缺陷、可靠性的生产活动;要认真总结本单位和兄弟单位的事故教训和先进经验,联系本单位的实际与本岗位工作的职责范围,完善本岗位的安全职责。
相关方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承包商、供应商的选择程序,加强承包商、供应商的安全管理,减少承包商、供应商对公司安全的不利影响,制定本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在公司承担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维修、拆卸等项目及日常劳务工资的所有承包商、供应商及本公司有关部门雇佣的、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3.1采购部门负责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后勤服务等供应商、承包商的选择和评估。
3.2技术管理部门负责设施设备、配件及消耗品的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估。
3.3各部门初步评估后,由采购部门负责对承包商、供应商的选择和建议,并报公司审批。
4.1承包商、供应商的选定。
4.1.1合格承包商具备与所承担的业务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
4.1.2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与所提供商品相应的生产能力和相关资质,提供商品为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经营许可证。
4.1.3公司有关部门聘用的临时工应使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备与其承担的工作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和文化素质。
4.2承包商的管理。
4.2.1承包商进入公司生产区前,应由本公司具体负责人员根据其承担的工作性质,向其书面或口头说明进入本公司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所承担工作持续时间两天或两天以上的,应与公司签订书面安全协议。
4.2.2在公司作业区从事相关施工或其他劳务工作的承包商,应遵守本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并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4.3供应商的管理。
4.3.1供应商送货进入库区内前,应有采购人员向其说明相关安全教育及安全注意事项。
4.3.2供货的机动车车辆进入库区送货时,送货人员禁止携带烟火,不得在库区内吸烟。
4.3.3供应商未按照安全注意事项而发生的事故,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4临时工的管理。
4.4.1临时工进入生产区工作前,应有其雇佣部门对其进行安全培训,较长期(两天及两天以上)雇佣的,培训后应进行书面考核。
4.4.2进入库区的临时工应遵守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并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5.1承包商对其劳务工作的售后应给及积极配合的态度。
5.2供应商应有义务对其产品进行检查、维修等售后服务。
6.1根据质量、价格、交付、服务四个方面进行评价。
6.2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续用。
相关方管理制度
对相关方施加影响,确保相关方生活、经营活动符合本公司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适用于在公司生产、生活过程中联系单位以及其他管理活动的部门和人员。
3.1办公室为相关方的归口管理部门,由生产部和营销部配合实施;
3.2办公室负责与邻居、政府和员工联系并施加影响;
3.3物资部负责与采购单位、货物运输单位联系并施加影响;
3.4营销部负责与业务单位联系,必要时施加影响;
4.1由办公室对员工进行宣传教育,使员工了解公司环境管理要求。在日常生活中注意生活细节,避免制造噪声,以免影响其他人的生活,垃圾要分类装入垃圾桶。
4.2由生产部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强化安全环保意识。
4.3由办公室利用各种机会,向四邻宣传公司环境管理要求。
4.4物资部定期对供方进行评审,优先采用节能环保原材料供应厂家,电器产品应印有3c标志。供方送货车辆要求资质齐全,噪声尾气达标,出现漏油等不正常情况,门卫和库房有权制止进入厂区。
4.5营销部及时与业务单位联系,介绍公司环境管理的情况,增强关系单位的环保意识。
4.6公司需要建筑施工时,必须对建筑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内容应包括施工过程中水气声渣的控制管理要求,建筑垃圾单独处置。
保护环境倡议书
6.1《文件发放登记表》
6.2《供方保证能力调查表》
相关方管理制度
为对相关方(业主、供方、装修施工方、废物处置方、运输方、设备维修方等)施加影响,使他们了解本公司的环境方针,努力去满足本公司的环境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为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可施加影响的相关方。
3.1本公司对外有业务联系的部门(管理部、品质部、市场部、工程部、人力资源部、礼兵部、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了解相关方的情况,以便确定是否建立合作关系。
3.2本公司对外有业务关系的部门负责向相关方宣传、解释本公司的环境方针,提出本公司对相关方的环保要求,指导和监督相关方的环保活动。
4.1供方。
4.1.1管理部在选择供货方时优先选择已通过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或正在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单位,或已得到地方环保部门认可的污染物达标的单位。填写《供方质量、环境保证能力调查记录》,并予以保存。
4.1.2对可施加影响的供货方,管理部要宣传本公司的环境方针,要求供货方提供环保产品。采购危险化学品时,管理部应要求他们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数据表(msds)。
4.1.3对供方可提出下列要求:。
a)提供产品的合格证明,需要时提供检测报告;。
b)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回收;。
c)运输时不得洒落;。
d)汽车油料无滴漏;。
e)车辆尾气排放达标。
4.2承包方。
4.2.1物业服务中心。
a)负责向绿化承包方宣传本公司的环境方针,并在合同中提出明确的环保要求,使其在作业活动中将环境污染降至最低,不发生扰民事件。
b)负责向废物处理、处置承包方宣传本公司的环境方针,索取资质证明并在合同、协议或附加环境要求文件中明确在处理、处置废物的同时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c)负责向社区内提供服务的工作单位和人员提出明确的环保要求,必要时提出环保知识培训要求。
d)负责进入社区车辆的管理,不允许在社区内鸣笛、油料滴漏等,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e)负责对装修作业现场的监督管理,预防公共设施、设备的损坏、噪音扰民、污染或安全事故发生。具体执行《业主入住及装修控制程序》。
4.2.2工程部负责向设备维修承包方宣传本公司的环境方针,并在合同中提出明确的环保要求,使其在作业活动中将环境污染降至最低,不发生扰民事件。
4.3各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对业主施加下列影响。
4.3.1宣传本公司的环境方针、目标、指标。
4.3.2与业主共同识别及协商解决物业服务中心管理范围存在的环境因素,使其得到有效控制和改善。具体执行《信息交流控制程序》。
4.4各相关部门将本部门的主要相关方名录传递给品质部,由品质部建立本公司《可施加影响主要相关方清单》。
4.5本程序产生的记录按《记录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5.1《业主入住及装修控制程序》。
5.2《信息交流控制程序》。
6.2《供方质量、环境保证能力调查记录》jw/jl-7.4-004。
相关方管理制度
为了永丰公司的规范化管理,更为了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加强内部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生产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厂区内全体人员。
为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和财产安全,创建一个管理有序、安全文明的工作、生活场所,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进入厂区内人员,要遵守永鑫能源的一切规章制度,确保生产范围内的良好治安秩序和正常生产秩序,否则扣200元,交监察部处理,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2、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上下班,普煅在车间北至成达仓库北进出上下班,焙烧在焙烧北至机加车间北,到电厂西马路进出上下班。违者扣100元,交监察部处理。
3、上班期间人员不得随意进出非属地车间,不得随意使用永丰废料堆等处材料,更不得拆用其他车间设备零件,违反者扣罚500元,交监察部处理。
4、乙方人员要无条件接受和执行永丰公司规定和永丰管理人员的.正常指令,违反者扣罚200元,交监察部处理。
5、乙方对现场配电室、控制室等更改线路时和接临时线路时,要通知到永丰公司经理,违反者扣罚500元,交监察部处理。
6、乙方人员不能随意改变设备原貌,更不能随意更改生产工艺,要通知永丰公司管理人员,协商后,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才能执行,违反者扣罚1000元,交监察部处理。
7、现场计量器具和线路仪表,不能随意设置和更改,三方协商后,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才能执行,违者罚款1000元,交监察部处理。
8、承包方所属区域内卫生、草地清理以及马路卫生,(马路两侧草地向内延伸5米为负责区域)区域内消防器材要按时维护保养,要严格按照集团公司要求执行,甲方不定期检查,如有清理、维护保养不到位者,扣罚500元,交监察部处理。因上级检查没做到位者,承担全部行政和经济处罚。
9、运输车辆严格按照公司制度执行进出厂,属地区域的进出车辆,属地车间有监管责任,监管不到位或不负责,和外来车辆同责,外来车辆并按照公司规定路线行驶、车辆在厂区内损坏公司设备设施的,违者处罚500元,并修复好。
10、生产垃圾和生活垃圾不能随意倾倒,自行解决,违反者扣罚200元,交监察部处理。
11、涉及安全环保事项时,要无条件服从永鑫集团公司调剂,违者扣罚1000元,交监察部处理。
12、进入厂区内的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制度穿戴劳保用品,不准带烟火入厂、不准在罐区内接打手机,违者罚款1000元,交监察部处理。
13、厂区内消防水不能随意使用,如有特殊情况时,要按集团公司审批流程审批,违者罚款1000元,交监察部处理。
14、永丰公司厂区外围围墙不得靠近,发现有无事靠近者,按违章处理,并扣罚500元,交监察部处理。
15、普煅车间原有记录和资料,需保存好,发现有破坏和随意处理的,扣罚200元,交监察部处理。
16、现场有大型检维修,涉及动火安全时,要通知永丰管理人员,如没有安全措施和告知,将责令其停业整顿,并处罚3000元,交监察部处理。
17、烟气在线上传要保证实时、合格上传,并检查到位,有异常及时上报,有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者,扣罚500元,交监察部处理。
18、保证区域内的水、汽、风无跑冒滴漏,发现后及时处理,做不到者,扣罚500元,交监察部处理。
19、永丰公司每月组织一次综合性检查,所属车间对检查项要及时整改,做不到者,扣罚100元/项,交监察部处理。
20、加强设备保养维护,区域卫生清理,设备隐患不及时处理,区域卫生不及时清理者,扣罚50元/项,交监察部处理。
设备部门日常管理制度
一、用于腐蚀性介质测量或安装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在线分析仪表,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各使用单位应建立和健全在线分析仪表运行、维护、校验、检修等各种规程。
三、在线分析仪表的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四、严格执行在线分析仪表和样品预处理装置有关定期检查,定期校验制度,搞好计划检修工作。在线分析仪表和样品预处理装置的维护、检修及校验应根据《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07005—2004)的要求及相应在线分析仪表说明书中的要求进行。
五、在线分析仪表和样品预处理装置运行时如发现示值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六、各种标准仪器应按有关计量法规要求进行周检,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标准仪器。标定时应采用经计量行政部门批准、颁布并具有相应标准物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提供的标准气体。
七、在线分析仪表和样品预处理装置的大修随装置停工大修进行;大修期间要对在线分析仪表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工作、要进行系统的调试、诊断、维护和系统联校工作。参加联锁的在线分析仪表还应进行联锁回路确认。
相关方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与xxxx开关电器有限公司的安全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在公司范围内从事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时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其目的是贯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针,落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相关方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规范其行为,避免事故发生。
本制度适用于xxxx开关电器有限公司与之签订合同的相关方在公司区域内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2.1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的领导工作。
2.2采购人员、安技员负责建立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3各有关部门在与相关方开展具体业务(如:再生产区域内进行施工、修理、配套件服务等)时,应按照本制度开展工作。
2.4各有关部门应执行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管理制度,对其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
2.5各有关部门应建立合格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根据服务作业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与企业的安全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
4.1因采购、维修、运输等工作需要对外发包时,各相关人员必须对承包方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审核确认。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不得对其发包。
4.2审核确认的内容为:。
4.2.1验证承包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
4.2.3承包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3确认符合要求后,由发包单位填写《资质及安全资格验证审核表》经项目负责人和主管领导批准后建立档案。
4.4对符合条件的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合同中,必须注明安全条款(或单独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工作责任和义务。
4.5签订协议后,发包方应向承包方介绍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承包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落实安全措施。
4.6在与承包单位签订协议前,应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关应资质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4.7.1是否具有承担安全生产风险的经济能力,是否具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有成熟的安全生产制度和管理经验。
4.8在与承包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4.9应为承包单位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场所、设备设施,经双方验收、签字后存档。
4.10未签订承包合同的其它维修项目,也必须与承包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进行约定。
4.11现场作业中,承包方临时用电工程,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由其编制用电设计方案;经审批、安装后每月应不少于一次进行现场检查和确认,具体参见《电气临时线安全管理制度》(q/pgg19g.018-20xx)的要求。且必须严格执行发包方的动火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4.12外来人员的管理。
外来人员主要指在厂区内临时作业的人员,如外来服务人员、实习人员、参观人员等。
4.12.1外来人员必须进行登记和安全培训。
4.12.2外来人员的作业现场必须有明显的范围标志。
4.12.3所用的施工工具、材料、设备均不得占道,要保持交通道的畅通整洁。因施工形成的坑、壕、绊脚物等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12.4在作业过程中需动用企业的设备设施,必须经企业设备设施的主管人员审批后方可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xx年6月29日主席令第七十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x12月26日主席令第二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xx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六十号)。
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相关方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xx]28号)。
相关方管理制度
为加强外来劳务、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各类伤害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相关部门,适用于在我公司内从事生产活动的劳务人员及项目、工程承包单位。
3.1公司与相关方签订合同的责任单位是相关方归口管理部门。
3.1.1负责组织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并对相关方各类证件和资格进行审查。
3.1.2负责对相关方及其作业现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和管理。
3.1.3负责督促相关方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并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关要求传达到相关方。
3.2安全环保部负责对本单位范围内的相关方的安全监督管理。
3.2.1负责对相关方的安全资质进行鉴定审核。
3.2.2负责监督责任部门与相关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2.3负责监督检查相关方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2.4负责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1工程发包管理规定。
4.1.1公司因基建、设备安装等工作需要对外发包工程项目,发包部门必须严格审核承包单位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及安全资质,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
4.1.2对符合条件的承包单位,在签订承包合同的同时,还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门各一份。
4.1.3承包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后,发包方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承包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进行监督检查,向承包方介绍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4.1.4发包方生产技术部门、工程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应负责对对口的承包方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流,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落实安全措施。
4.1.5发包方责任部门督促承包方在施工和作业中达到发包方的安全管理要求。
4.1.6承包方负责对作业人员开工前的三级安全教育。
4.1.7承包方开工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施工安全措施。
4.1.8未签订承包合同的其它施工作业等项目,发包部门与承包单位也必须签订由公司统一印制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手续,严禁口头安排。
4.1.9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包部门要对承包方的安全施工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监督,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4.1.10承包方在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1.11现场工作人员应接受发包方和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对违章人员或妨碍企业安全生产的作业,企业有权令其纠正或停止作业。
4.1.12承包单位在我公司范围内,违反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一经发现,除对其进行教育外,并按我公司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同时追究发包方单位相关责任。
4.1.13承包单位须提供以下安全资质资料:。
4.1.13.1施工企业相关安全资质证。
4.1.13.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1.13.3现场负责人安全职责及授权书。
4.1.13.4有关承包劳务合同(协议)。
4.1.13.5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4.1.13.6施工、服务人员劳动合同书或授权委托书。
4.1.13.8施工设备、设施台账。
相关方管理制度
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工程发包、劳务发包、外用工、技术咨询服务、物流服务、外来培训、参观考察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我厂工程发包、劳务发包、外用工、技术咨询服务、物流服务、外来培训、参观考察等业务活动的安全管理。
相关方:参与我厂的工程发包、劳务发包、技术咨询服务、物流服务、外来培训、参观考察等相关业务,在全厂范围内进行活动或作业的个人或团体。
外用工:是指直接与劳务派遣单位或工程项目承包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通过劳务派遣或者工程项目承包方式到用工单位、发包单位从事生产、检修、工程建设、服务作业的人员。
4.1、相关方安全管理落实“谁接待、谁负责”的归口管理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
4.2、接待(牵头接待)单位应根据业务情况,与相关方签订安全管理合同或协议,组织审核相关方各类证件、证照、资格、合同、安全措施(或安全注意事项、安全要求)等,负责相关方及其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落实执行。
4.3、相关方业务活动所在单位(小甲方)负责本单位区域内相关方作业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
4.4、生产行政部负责相关方的综合安全监督管理。
5.1、工程、劳务发包安全管理。
因技改、设备设施安装调试检修等工作需要对外发包工程项目、使用劳务人员时,必须建立《相关方(承包商和供应商)档案》(附件1),严格审核承包单位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及安全资质,并填写《相关方资格预审、选用和续用风险评价表》(附件2),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或劳务。具体管理要求按照《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条款执行。
5.2、技术咨询服务安全管理。
5.2.1、技术咨询服务主要指中介机构或各类承包商、供应商等来厂从事的中介评价、检测检验服务、设备设施使用培训等技术、管理方面的咨询服务活动。
5.2.2、技术咨询服务联系或接待单位是技术咨询服务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主体,负责相关方的安全资质、资格审核,负责相关方在厂区的交通、消防、应急协调,负责相关方在厂区内的活动、作业安全管理。
5.2.3、技术咨询服务发包单位必须配合接待单位做好活动、作业场所的危险源辨识,安排现场安全监管,全程跟踪指导相关方安全作业。
5.2.4、技术咨询服务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按照合同(协议)要求,对本单位在公司的各类活动、行为全面负责,严格执行公司、厂部相关管理制度,接受相关单位(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隐患整改,确保技术咨询服务安全实施。
5.3、外用工安全管理。
5.3.1、综合管理科应牵头与公司人力资源部联系对劳务派遣单位的资质与条件进行审核,对不具备合法资质和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要求的,不得与之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5.3.2、设备能源科负责对参与工程施工单位的资质与条件进行审核。工程正式施工前,对参与施工的有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附件3)。
5.3.3、综合管理科依据合同或协议开具用人通知,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填写《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凡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得从事任何作业。
5.3.4、外用工必须遵守标准工艺和施工规范,必须遵守我厂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保持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参加安全学习和培训,接受安全监督检查。
5.3.5、用工单位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外用工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未排除的生产经营场所或岗位作业。
5.3.6、外用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5.3.6.3、违章作业或指挥,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5.3.6.4、《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退回的情形。
5.3.7、外用工享有《安全生产法》第三章四十四条至五十一条中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5.4、物流服务安全管理。
5.4.1、物流服务是指在厂区内从事的主料、原辅料、产成品、钢铁渣、工业垃圾等非公司内部运输单位的运输服务。
5.4.2、生产行政部必须与物流服务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必须明确交通、消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罚。
5.4.3、物流服务单位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对各类交通、消防及工伤事故按照政府规定和公司、厂部管理制度执行,并必须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按照合同或协议规定,接受处罚。
5.5、外来培训、参观考察安全管理。
5.5.1、外来培训是指公司或厂部接受的中职、高校、科研院所、兄弟单位等业务相关单位在厂区内从事的学习、实习、培训、科研论证、经验交流等学习培训事务。参观考察是指股东、合作者、媒体、政府机关、行业协会、民间团体等组织在厂区内从事的各类访问、考察、调研和检查事务。
5.5.2、综合管理科负责牵头联系公司有关部室,对外来培训和参观考察视情况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合同或安全注意事项、要求,并经生产行政部进行培训后方可进入厂区。
5.5.3、综合管理科负责牵头协调其它科室对相关方在厂区内的安全全面负责,对应职能科室必须安排专职专人陪同。
5.5.4、外来培训、参观考察单位是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对培训、参观考察人员的安全全面负责,并必须信守合同、协议约定事项,必须遵守公司规定,听从接待人员的安排,不得擅自操作各类设备设施,不得从事违反协议、合同要求的事项。
6.1、工程发包、劳务发包、外用工、技术咨询服务、物流服务、外来培训、参观考察等相关方,必须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必须按照政府规定和合同、协议约定、公司及厂部管理制度对各类人身伤害事故,进行处罚。
6.2、相关方主管单位对其相关方的安全负有归口管理责任,相关方业务活动所在单位对其相关方的安全负有属地管理责任,必须履行规定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对相关方的各类事故依据合同、协议、公司及厂部管理制度予以考核。
设备部门日常管理制度
一、项目设备实行专人管理,落实责任制。一线教师是项目设备的管理者,必须尽职尽责管好设备。
二、按照“三种模式”分标填写《设备登记表》,建立设备安装、使用、维护档案。在《设备使用记录表》上对运行情况做出详细记录。
三、使用者操作必须符合相关设备的技术规范要求,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和使用规则。
四、做好日常维护保养,使项目设备时刻处于完好状态,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注意电器设备的防雷、防尘、防潮、防盗和定期保养工作。
五、定期对室外卫星接收天线进行方位调整和清洁,保证其处于最佳工作状态。定期检查防雷设备,保证接地良好,保证防雷安全。
六、项目设备应为项目所规定的目标服务,只能用于接收、下载、浏览教育资源,播放教育节目,为教育教学服务,不得挪作它用。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将项目设备出借、转让、变卖或平调,决不允许被个人挤占挪用。
八、建立损失赔偿制度。因管理不善或使用不当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必须追究责任,责任人照价赔偿,损坏设备必须尽快恢复工作功能。
相关方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项目部所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公司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效控制一般性事故,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创建标准化工地,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意识。
三、本管理规定适用于项目部所属各施工工地。
四、项目部经理作为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编制和实施本项目部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对项目部所属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的检查。收集有关安全生产的事例、图片,每月组织项目部工作人员和所属工程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五、项目部甲方代表负责项目部所属建筑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检查各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状况。
六、监理单位安排安全监管员,负责对所监理的工程进行安全监管。施工单位应根据所承建的工程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员。大型工程、复杂工程、特殊工程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多位安全员,负责所施工楼座的安全生产管理。
七、总包单位安全监管员、安全员应经过相关部门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并应定期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再教育。安全监管员需配备一部数码相机,以便随时记录取证施工单位违章作业的人与事,作为处罚依据。
八、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依据是国家、市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与技术规程等。
九、建筑施工现场实行安全生产管理一票否决制,即如果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生产安全没有保证的情况,项目部、监理部有权命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直至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生产安全。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市相关规定执行。
十、项目部经理全面负责项目部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控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参加由监理部组织召开的工程例会及相关专题会议,总结经验教训;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检查、评比工作,奖优罚劣。
十一、甲方代表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每天巡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监督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管。检查施工单位的班前安全教育情况,安全教育记录。根据当天安全生产管理要务有针对性地进行旁站监管,对施工单位违章操作的人与事进行拍照取证,作为处罚依据。总结当天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有问题及时向项目部经理汇报。
十二、施工单位进场时,安全监管员要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报监、意外责任险投保、专职安全员持证与年检情况;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及记录;特殊工种操作人员人证相符情况,近一年内体检情况;施工机械的安全状况与年检情况等。
十三、进行涉及安全问题的分项工程施工之前,安全监管员应审核施工单位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确保安全施工切实可行,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审核的施工方案执行。
涉及安全问题的分项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临时用电工程、爆破工程、塔吊拆装工程、电梯安装工程、高空作业等。
十四、进行涉及安全问题工作时,要严密监管施工单位的工作,必要时要求监理单位进行旁站式监管或亲自进行旁站式监管,及时发现不规范的操作,及时制止。
相关方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对外来施工、承包和租聘方以及外来施工和服务人员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1、负责组织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并对相关方各类证件和资格进行审查。
2、负责对相关方及其作业现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和管理。
3、负责督促相关方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并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关要求传达到相关方。
1、负责对相关方的安全资质进行鉴定审核。
2、负责监督责任部门与相关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负责监督检查相关方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公司因基建、设备安装等工作需要对外发包工程项目,发包单位必须严格审核承包单位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及安全资质,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
2、对符合条件的承包单位,在签订承包合同的同时,还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门各一份。
3、承包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后,发包方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承包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进行监督检查,向承包方介绍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4、发包方生产技术部门、工程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应负责对对口的承包方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流,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落实安全措施。
5、发包方责任部门督促承包方在施工和作业中达到发包方的安全管理要求。
6、承包方负责对作业人员开工前的三级安全教育。
7、承包方开工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施工安全措施。
8、未签订承包合同的其它施工作业等项目,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也必须签订由公司统一印制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手续,严禁口头安排。
9、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包单位要对承包方的安全施工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监督,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10、承包方在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1、现场工作人员应接受发包方和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对违章人员或妨碍企业安全生产的作业,企业有权令其纠正或停止作业。
12、承包单位在我公司范围内,违反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一经发现,除对其进行教育外,并按我公司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同时追究发包方单位相关责任。
1、施工企业相关安全资质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现场负责人安全职责及授权书。
4、有关承包劳务合同(协议)。
5、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6、施工、服务人员劳动合同书或授权委托书。
8、施工设备、设施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