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通用15篇)

时间:2023-11-29 06:07:55 作者:HT书生

月工作总结是一个总结和梳理的过程,通过总结可以反思工作中的得失和经验教训,为下一个月的工作做好准备。接下来是一些行业精英的月工作总结,他们的总结经验和写作技巧对我们有着重要的借鉴价值。

学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县交通运输局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为目标,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半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对全交通运输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并明确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从而形成了全局上下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注重宣传,强化培训,提高电气火灾治理水平。

上半年以来,全系统未发生一起电气火灾事故,保持了系统安全稳定的态势。一方面是注重宣传,通过微信平台、漫画、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原因、特点、预防措施。另一方面,通过举办培训班的方式,聘请专家讲解电气火灾知识,注意事故、防范措施。半年来,共举办了二期培训班,培训人员60人,提高了员工的电气火灾安全意识。

三、加强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

结合春运、两会期间,“五一”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了对公路、水上运输企业和工程施工企业电气火灾隐患排查,尤其是注重车船电气火灾的排查。春季、天气较冷,办公楼及居民家庭使用电器设备较多,提醒职工注意用电,教育职工正确使用电器,做到人走关电。由于措施得力,半年来全系统未发生一起电气火灾事故,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突出重点、严格要求。

根据《县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印发了《县交通运输局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抓好方案的贯彻落实。在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中,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严”字当头,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零容忍”的态度,抓好隐患整治工作,开展了电气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行“谁检查、谁负责”,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务求实效。

在20xx年上半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中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要求尚有一定差距。在下半年工作中,我们将克服不足,迎难而上,使我局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上半年的工作总结

为促进我院安全生产持续发展,避免和遏制触电伤亡事故特别是重大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我院的用电安全管理水平和规范人员的用电安全行为,不断改善我院安全生产条件,我院根据卫计委的工作要求,决定在我院全力开展用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拟从根本上消除有可能发生电气火灾的安全隐患和杜绝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发生。

1、基础安全管理。

(1)严格按照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工作;定期组织用电安全检查和排查工作。

(2)通过对员工的安全用电知识培训活动,加强全体职工用电的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提高我院整体安全素质的安全生产意识。

2、用电安全管理。

(1)检查施工队供配电设施和电气线路存在的安全隐患;

(2)检查设备是否安装末端漏电保护开关、配电箱是否有二级漏电保护开关;

(3)检查电气设备的控制开关以及配电箱内的电器元件;

(4)检查电线、插座、配电箱、电源控制开关等高温设备周围是否堆放可燃物品;

共查出隐患2项,(违规使用电插板、在部分科室发现电器下堆放有易燃物)并全部整改,整改率达到100%。通过用电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隐患排查,促使职工充分认识到在用电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以及存在的安全隐患的危险性。在这次电气火灾专项整治工作中,经过整改后的作业环境和安全技防措施有了明显的改善;人员的用电安全意识、用电安全管理水平也有了大幅提高,把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的风险降到了最低。

在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部分员工安全意识淡薄,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工作方式中电气安全隐患的危险性,甚至有些心存侥幸,以为触电伤亡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不可能在本我院发生。针对此种现象,我院会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改变这种错误的认识,切实提高用电安全性操作。

我院将会一丝不苟地按照卫计委工作要求,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改变这种错误的认识,切实提高员工用电安全性操作。在硬件、软件上持续加大力度,从源头上杜绝用电安全事故。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上半年的工作总结

一是重点检查了企业证照情况,我区6户电气产品相关生产企业的证照均真实有效;二是对照产品实施细则的要求重点检查了企业的必备条件,6户企业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原材料采购控制与生产过程中关键工序控制和出厂检验控制以及生产许可证标识标注均符合要求。三是重点检查了企业的'证后监管情况,企业均按照要求开展自查,并积极配合进行了监督抽查,年内均未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全面检查了企业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企业均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二是企业均建立了采购验证及原材料检查制度,做到了不合格原料决不投入生产,原材料均从合格供应方采购,并能按相关法律、标准或合同约定的技术参数进行产品出厂检验、检测。三是所有企业均建立了标准体系,并按标准组织生产,出厂产品标识标注符合规定要求、建立了产品销售台账并做到了相关信息清晰。

(三)全面检查了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检查人员调阅了6户企业20××年以来的生产经营资料,包括企业订单合同、生产计划书、派工单、工艺卡、出厂检验记录等。其中:安徽南洋电缆有限公司20××年以来共对外签订销售合同149份,无委托加工合同,该企业因去年受洪灾影响,20××年7月以前的生产环节资料损毁;芜湖明远电线电缆有限公司20××、20××年度企业未生产,20xx年度共对外签订销售合同6份,无委托加工合同;安徽科信电缆有限公司目前正在筹建,未正式生产,无生产销售合同、生产计划书以及派工单,企业提供了试生产产品的抽样检验原始记录、工艺文件;安徽凯诺电缆科技有限公司20××年由无为县迁入鸠江区,企业因厂房搬迁导致20××、20××年生产销售环节资料遗失,故只能检查20××年度销售合同、生产任务单、工艺流程卡以及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等。检查人员未发现上述企业有相关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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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1.全面开展电器生产领域治理。严格落实电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批、认证管理,加大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生产企业在绝缘材料、阻燃原料、线芯材质、线径等方面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的违法行为;严查套牌、贴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名单,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质量源头监管机制,提高管理能力,规范生产秩序。

2.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销售、储存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厉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加强对以网络、直销等方式销售电器产品的监管,把好“线上、线下”电器产品销售质量关。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上半年的工作总结

成立以局长xx为组长的县文广新局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和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二、强化宣传教育。

加强宣传发动,引导全员参与。领导组采取多种方式,对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和发动广大职工参与到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中。与县消防大队共同举办全县文化系统消防知识培训班,并进行现场演练,达到很好效果。充分发挥文广系统优势,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鼓励群众举报电气安全隐患,形成全民关注参与电气火灾防治的浓厚氛围。

三、狠抓治理落实。

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各部门职责,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局属各单位重点整治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排查整改各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损坏、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电缆井、配电箱、变压器等电力设施周边堆放可燃杂物、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堆放杂物及违规为电动车充电等问题;提高各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对整治难度大的电气安全隐患实行跟踪督办、限期整改;文物古建筑单位重点加强电气火灾防控。对文物保护单位的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力度,严格火灾巡查制度,做好每日防火巡查记录,采取有效的电气火灾防护技术措施,切实增强文物古建筑电气火灾防控能力,确保文物古建筑安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重点加强文化经营场所电气火灾隐患排查力度,纳入文化市场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督促经营业主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四、整治成效显著。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共查出隐患20余项,并全部整改,整改率达到100%。通过用电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隐患排查,促使企业单位充分认识到在用电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的危险性。通过这次用电专项整治工作中,经过整改后的作业环境和安全技防措施有了明显的改善;用电安全意识、用电安全管理水平也有了大幅提高,把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的风险降到了最低。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1.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落实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依法追究因电气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而导致电气火灾事故的设计单位责任。

2.加强电气施工质量管理。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严查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3.落实建设单位电气质量管理责任。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年工作总结

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各部门职责,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局属各单位重点整治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排查整改各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损坏、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电缆井、配电箱、变压器等电力设施周边堆放可燃杂物、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堆放杂物及违规为电动车充电等问题;提高各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对整治难度大的电气安全隐患实行跟踪督办、限期整改;文物古建筑单位重点加强电气火灾防控。对文物保护单位的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力度,严格火灾巡查制度,做好每日防火巡查记录,采取有效的电气火灾防护技术措施,切实增强文物古建筑电气火灾防控能力,确保文物古建筑安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重点加强文化经营场所电气火灾隐患排查力度,纳入文化市场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督促经营业主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根据《银川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7]90号),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17〕4号)精神,深刻汲取近年重特大电气火灾事故教训,部署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治理责任,确保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1、强化局属各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各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各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损坏、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电缆井、配电箱、变压器等电力设施周边堆放可燃杂物、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堆放杂物及违规为电动车充电等问题;严查各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各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跟踪督办、限期整改。

2、加强文物古建筑单位电气火灾防控。各级文物古建筑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文物、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有关要求,密切合作、联合执法。根据《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试行)》,积极指导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风险评估工作,加大检查督察文物古建筑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力度,采取有效的电气火灾防护技术措施,切实增强文物古建筑电气火灾防控能力,减少火灾危害,全面加强文物古建筑电气防火工作,确保文物古建筑安全。

3、加强文化经营场所电气火灾隐患排查力度。充分发挥“一户一档”监管措施,将电气火灾隐患检查纳入日常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当中,严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损坏、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电缆井、配电箱、变压器等电力设施周边堆放可燃杂物、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堆放杂物及违规为电动车充电等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各文化娱乐场所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跟踪督办,限期整改。

4、强化电气火灾防范宣传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聘任持证电工上岗。将电气安全知识纳入日常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当中,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加强正面引导和典型案例警示宣传,通过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及张贴电气火灾防范常识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不断提高全社会电气火灾防范意识。

2017年5月开始至2020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5月底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严格落实本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级各单位、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要组织对单位责任人、相关工作负责人、文物古建筑看护人员等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6月至2017年10月)。组织发动电器产品使用单位,自行组织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0月至2020年4月)。各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各单位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五)督促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将电气安全作为日常防火巡查、检查的重要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填写后报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备案,督促单位、企业邀请具有相关电气资格证书的人员或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电气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测,检测记录由单位责任人或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二)银川文化艺术中心负责局机关、文化艺术中心大楼的综合治理及知识宣传工作。

(三)银川市图书馆、银川市文化艺术馆负责本单位办公场所的综合治理及知识宣传工作。

(四)文物局、文物管理处负责国家级、自治区银川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综合治理及知识宣传工作。

(五)银川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负责全市所管辖区域文化娱乐经营场所的综合治理及知识宣传工作。

(六)银川市图书馆、银川市文化艺术馆、银川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单位组织承办和参与演出活动中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文广局成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小组,局长刘涛任组长,副书记郑强任副组长,各处处长、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统筹安排部署各单位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工作小组办公室下设至局综合处,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检查小组,并明确责任人、管理人、联络人,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保检查工作认真负责,杜绝出现走过场的现象发生。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全员参与。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对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引导和发动广大职工参与到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中,对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追究责任。

(三)严明纪律,畅通渠道。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责任追究,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期间,凡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现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中,加强流通领域电器产品质量监管,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促进部门协同监管,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全区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二、工作原则。

各市场监管所、相关科室,按照各自分工职责,落实“依法管理、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积极探索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工作合力。

三、任务分工。

(一)贯彻落实x号文件精神,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对发现被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对发现被政府依法关闭的生产经营单位,责令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督促其办理注销登记。(各市场监管所、个私科负责)。

(二)在职责范围内加强流通领域电器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以及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打击销售不合格和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商品违法行为(各市场监管所、稽查大队、消保科负责)。

(三)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依据《工商总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7〕77号)等文件规定,依法核发涉及电器产品批发、销售等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注册审批科负责)。

(四)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促进与各职能部门信息共享,通过企业信息归集、市场主体信息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公示、企业公示信息抽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等措施,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个私科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所队要深刻吸取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教训,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集中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依照市场监管职能和相关法律法规做好监管工作。

(二)理顺体制机制,明确责任。根据x号文件要求,各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和治理步骤,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做到辖区内市场主体检查到位、违法行为处理到位,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工作督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三)加强协调配合,依法履行职责。各单位要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争取工作的主动性。对发现超出工商部门职责范围的事宜,应及时抄告相关职能部门处置。

电气火灾检查工作总结

附件1:

2、未组织电气相关人员对施工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工作,下发安全指令不规范行为均未反应电路保护系统等专业问题,电气安全系统性风险居高不下。

二、个性问题。

2、存在问题:未开展电气专项安全检查工作;整改结果:在共性问题上对电气进行了专项安全检查,并要求各施工单位建立制度每月开展不少于两次的电气专项安全检查活动。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自纠总结

全面围绕电器产品生产销售、建设工程、工业企业、物流仓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居民住宅建筑等方面,细化工作措施,压实行业部门工作责任。全市住建、教育、文化、卫生、质监、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均制定了工作方案,结合行业、系统实际,进一步细化排查整治标准,逐级成立检查组,自上而下开展排查治理;对分管领域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和自查情况,进行“实名”制检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排查台账。各镇(街道办)、派出所、村(居)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按照辖区划分职责,组织开展对照自查,自主消除居民住宅火灾隐患。目前,电气火灾自查自纠工作已全部结束,全市所有的安全重点单位、居民社区、老旧住宅整治区自查工作已全部完成,共收回自查表437份,安监和发改联合供电公司对产权内的设施已排查结束。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小结

为促进我公司安全生产持续发展,避免和遏制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用电安全管理水平和规范人员的用电安全行为,不断改善我公司安全生产条件,根据百联股份下发的文件精神,决定在本我公司全力开展用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拟从根本上消除有可能发生电气火灾的安全隐患和杜绝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发生。

一、专项整治内容。

在我公司班子的部署下,召开了以各部门负责人为主的用电专项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分析了目前在用电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传达了开展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精神和指导方针,使各部门负责人明确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

(一)、基础安全管理。

1严格按照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工作;定期组织用电安全检查和排查工作。

2通过对各部门、商场、班组的安全用电知识培训活动,加强全体从业人员用电的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提高我公司整体安全素质的安全生产意识。

(二)、现场用电安全管理措施。

1、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

1)、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应选用具有生产许可证或ccc证书的电器产品,并与人员密集场所的环境相适应。

2)、电表箱、配电盘(柜)设置的短路、过负荷、漏电等保护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应定期测试保护功能。

3)、配电箱内各接线端子导线压接应规范、牢固,接线端子接入导线数量不应超过2根。导线端部无变色、老化现象,金属裸露部分保护措施完好有效,箱内不堆放杂物。

4)、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必须规范、保护措施完好,不得在导线上悬挂其他物品,导线绝缘层无破损、老化现象。多股铜芯线头必须拧紧、搪锡,铜铝过渡应使用专用铜铝过渡接头或搪锡。

5)、敷设在可燃物上方或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的电气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密封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

6)、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7)、电热器具(设备)及大功率电器应与可燃物品保持安全距离,不应被可燃物覆盖。

8)、电缆井连通其他区域的孔洞防火封堵应完好,电缆井防火门应锁闭并保持完好。

9)、更换或新增电气设备时,应根据实际负荷重新校核、布置电气线路并设置保护措施。

10)、使用移动插座取电时,用电负荷应与既有电气线路安全负荷相匹配,不应违规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不应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2、电气安全管理。

1)、营业结束时,切断非必要电源。

2)、场所内严禁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3)、禁止在场所内为电动车充电,禁止停放电动车。4)、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5)、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并记录存档。6)、制定各类电气设备操作规程并组织员工培训,应制定电气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

3、供应商柜台用电的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审批、监管和验收手续,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送电。2)、联系供应商对所有使用三年以上的柜台电气线路进行复件。3)、对六楼特卖场电气线路进行规范清理,坚决杜绝乱接乱拉现象。

二、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共查出隐患3项,并全部整改,整改率达到100%。

通过用电安全知识培训和教室安全隐患排查,促使员工充分认识到在用电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以及商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的危险性。在这次用电专项整治工作中,经过整改后的作业环境和安全技防措施有了明显的改善;员工的用电安全意识、用电安全管理水平也有了大幅提高,把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的风险降到了最低。

三、后续要开展的工作。

我公司将会一丝不苟地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高用电安全性操作。在硬件、软件上持续加大力度,从源头上杜绝用电安全事故。

永安百货有限公司2018年1月9日。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自纠总结

市安委会在市政府安排部署和印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8月4日、25日,先后2次组织召开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暨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推进会和工作调度会,对综合治理工作特别是自查自纠阶段工作进行专门强调部署,为下一步抓好综合治理建章立制和集中整治阶段工作摸清底数、打好基础。8月8日,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组织成立3个消防工作专项督查组,对全市所有镇(街道办)、产业集聚区和行业系统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为期一周的集中督查。9月8日,针对督查掌握的情况和问题,组织召开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约谈会,对治理工作开展不力的基层政府和行业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明确“欠账”清单和整改时限,督促其落实责任职责,切实做好电气火灾防范工作。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小结

为促进我项目安全生产持续发展,避免和遏制触电伤亡事故特别是重大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我项目的用电安全管理水平和规范人员的用电安全行为,不断改善我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我项目根据总包部的文件精神,决定在本我项目全力开展用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拟从根本上消除有可能发生电气火灾的安全隐患和杜绝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发生。

一、专项整治内容。

在我项目经理的部署下,召开了以各部门负责人为主的用电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分析了目前在用电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传达了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精神和指导方针,使各部门负责人明确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

1、基础安全管理。

(1)严格按照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工作;定期组织用电安全检查和排查工作。

(2)通过对员工的安全用电知识培训活动,加强全体师生用电的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提高我项目整体安全素质的安全生产意识。

2、用电安全管理。

二、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共查出隐患3项,并全部整改,整改率达到100%。

通过用电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隐患排查,促使员工充分认识到在用电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以及存在的安全隐患的危险性。在这次电气火灾专项整治工作中,经过整改后的作业环境和安全技防措施有了明显的改善;人员的用电安全意识、用电安全管理水平也有了大幅提高,把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的风险降到了最低。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在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部分员工安全意识淡薄,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工作方式中电气安全隐患的危险性,甚至有些心存侥幸,以为触电伤亡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不可能在本我校发生。针对此种现象,我项目会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改变这种错误的认识,切实提高用电安全性操作。

四、后续要开展的工作。

我项目将会一丝不苟地按照总承包部精神,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改变这种错误的认识,切实提高员工用电安全性操作。在硬件、软件上持续加大力度,从源头上杜绝用电安全事故。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自纠总结

质监、工商部门组织开展生产、流通领域电器产品检查抽查,通过公开曝光,集中约谈,加大办案力度,严肃追究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不断警示社会。公安、消防积极开展消防安全“亮剑”百日竞赛活动,发动基层消防大、中队、公安派出所和治安民警深化消防基础防控,消防支队在消防审核验收上将电气火灾监控、火灾报警和简易喷淋系统的安装,作为建筑消防设计审批的前置条件,与建筑消防设施同步验收。住建局与全市42家物业服务企业和31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明确住宅建筑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安全责任。房管局对已投入使用的39栋公共建筑和332栋高层住宅建筑,全部明确了消防安全经理人和楼长,并制定了其消防工作职责,8月18日,房管局、消防支队对选定的160余名经理人、楼长进行集中培训和约谈。发改委按照边检查边规范的目标任务,对检查到的每家单位和高层建筑,责成管理使用单位配备了专业电工,限期检测维护电气线路。在日常检查的同时,公安、安监、消防、发改等部门积极开展每月不少于2次的联合夜查行动,集中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和居民住宅小区的用电、用火、用气的违法行为,截至9月26日,全市共发现电气隐患1595处,督促整改1470处,查封严重隐患单位30家、三停27家,拘留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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