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更鸟读后感(模板13篇)

时间:2023-12-16 15:23:30 作者:梦幻泡

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更深入地思考书中的观点和思想,并与自身的经历和生活联系起来,从而加深对书籍的理解和体验。如果你还不知道如何写一篇合理的读后感,不妨参考下面这些范文,或许会有所收获。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女作家哈珀・李的代表作,因为这学期我们学习的是外国文学史,这本书的书名就一直存在我的必读书目里,在图书馆偶然发现它时,我阅读的兴趣极强。当时刚看完这本书,我对阿蒂克斯的敬佩之情甚于故事的情节,以至于完全未意识到书中种族歧视的抨击。

在网上找书评的时候,看到一句话:“愿你克服偏见,愿你一往无前。”顿时让我豁然开窍,是的,不论是小女主人公对怪人亚瑟的偏见,还是镇上的人们对黑人的偏见,都是深刻而毫无原由的,看清这一切的只有阿蒂克斯。

阿蒂克斯是小镇上一位受人尊敬的白人律师,性格温良的他,虽一身才华,在孩子面前却只做一位普通的父亲,谦逊,温和。他独自一人把两个孩子杰姆和斯库特抚养长大,言传身教。在孩子们任性地打扰不愿出门的亚瑟时,阿蒂克斯第一次严厉的指责他们不要去干预别人的生活;在孩子们因他为黑人辩论,被周围的人嘲笑欺负时,他说:不要去理他们,不要去揍他们,挺起你们的头颅,远离他们。

阿蒂克斯说:“我希望,我祷告,能让我带着杰姆和斯库特顺利渡过难关,最重要的是,能别让他们染上梅科姆(城市)的通病。为什么原本通情达理的人,一遇到黑人有关的事就会完全丧失理智?这种现象我永远无法假装理解。”

不论镇上的人们再怎么反对阿蒂克斯,他也从未害怕,为了保护被告的黑人小伙子,在深夜里他被人拿枪指着头,也未曾退缩。最令这个勇敢的父亲害怕的是,孩子们带着偏见的眼光去看待世界,只分得清别人的肤色而不是心灵。在梅科姆,即使是懒惰虚伪的白人,也比勤劳质朴的黑人高贵,这是阿蒂克斯无法理解的。

在一次谈起打鸟时,他一再嘱咐孩子不要去伤害知更鸟,因为它们只为人类歌唱,从来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这是一位智慧而又成熟的父亲,阿蒂克斯的形象让我想起了英国的绅士,而单纯的用绅士来形容,总觉得不够。

最贴切的属余秋雨先生说的那句:“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音响,一种不再需要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一种终于停止向周围人申诉求告的大气,一种不理会哄闹的微笑,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种无须伸张的厚实,一种并不陡峭的高度。”阿蒂克斯就是这么一位成熟的父亲,《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在我心中的定义应该更像一本家教书,因为,阿蒂克斯就是父亲最好的样子。

知更鸟读后感

在开始读“杀死一只知更鸟”这个书名的时候,你很难理解书的内容。

在美国单方有这样一句俗语: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种罪。书中也做出了解释,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他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的唱歌。所以杀死这样一种鸟是一种罪恶。在这本书中,知更鸟更高一层的象征意义。是指在白人社会,饱受不公平待遇的黑人群体。主人公阿迪克斯对孩子们说:“我射杀过一只知更鸟,但有种负罪感,它没做错什么,还为我们歌唱”这个鸟成了他自己的人生,为之尽责的象征。

故事讲述了20世纪30年代。正值经济大萧条时期,在美国南方的梅克姆镇。黑人勤勤恳恳为白人服务,但白人对黑人的歧视却是,根深蒂固的。认为黑人是社会**的来源,黑人本身具有邪恶的本性。当一名白人女子,无限黑人,汤姆犯有“强奸罪”时,几乎所有白人都不等宣判,就认定黑人有罪,甚至认为辩护律师哈迪克斯也有罪,因为他居然为“黑鬼”帮腔。

尽管律师尽了自己最大努力。法庭的审判依然有失公正,汤姆被杀死了。杀死他的那支枪,正是强烈的种族主义偏见!尽管如此,阿迪克斯在法庭上的演讲发聋振聩,他为死去的汤姆呐喊,为遭受不公平待遇的黑人呐喊,更为美国大地上自由与平等呐喊!

另一只“知更鸟”拉德利,这位童年被父亲摧残的青年常年足不出户,把自己关在房子,成为人们眼中的“怪人”,斯科特一些孩子中带有恐怖色彩的怪物。但这个“怪物”内心善良,他以默默无言的方式,关怀和帮助镇上的孩子们,从未要求回报。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重读这本书,是两年后的今天,从前浅薄阅读带来的疑窦随之解开了。尽管这部小说的美式翻译腔偶尔会让我难以理解,但大致的情节还是十分吸引人的。

初读这部小说,标题“杀死一只知更鸟”让我有些疑惑,因为书的内容并没有太多地明确指向标题。直到读到阿蒂克斯与斯库特的对话,斯库特认为如果那样做(指把阿瑟·拉德利为了保护两孩子杀死了尤厄的事供认出去),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至此,标题的精妙用意才明确起来。杀死一只知更鸟,看似是种无足轻重,甚至有些娱乐意味的行为,实则是对生命漠视与对杀戮的扭曲追求。

作者用“杀死一只知更鸟”来暗喻书中黑人汤姆·鲁滨逊被诬告判刑以及供认阿瑟·拉德利杀人这两桩事,其隐喻之用心独到令人叫绝。而这两件事迥乎不同的结果形成了整部书的两大看点,前一只知更鸟被无辜杀死,后一只知更鸟则在道德与正义的保护下得以成活。

这部小说前半部分围绕黑人汤姆·鲁滨逊被诬告,阿蒂克斯为他辩护展开,在这个事件中,不同种族间强烈的不平等关系形成了巨大的冲击,尽管律师阿蒂克斯掌握汤姆并没有犯罪的关键证据,法院仍判他有罪。这一只知更鸟便在民族歧视与道德泯灭中死去了。人种歧视,是这一事件带给我的最深的思考,同样生而为人,仅仅因为肤色的不同,更准确的地说,是埋在骨子中血脉渊源与宗教道义的不同,美国最高法便将其生存的可能毫不留情地抹杀了,就如杀死一只知更鸟那么嘲讽又极其悲哀。

小说的后半部分写的是怪人邻居的故事,因为他不同于常人的怪癖,人们对他避而不谈,孩子们对他施以各种怪诞荒谬的猜想。前期对于怪人的疏离与恶意的猜想与后期怪人关键性地救了两个孩子形成了强烈的对比。斯库特对怪人曾送自己礼物,而她却从未感谢与回报感到难过,这也间接点明了怪人在孩子心中的改观与孩子的成长。就像斯库特与阿蒂克斯讨论的那个故事一般:怪人虽怪,但却不坏。特殊人群对于普罗大众而言往往是奇怪的而扎眼的存在,但我们无从得知造成他们与众不同的缘由是什么,因此没有理由去指摘他们的不同,更不能因此否定其拥有善意与道义的可能。我想,这也是作者通过8岁女孩斯库特的视角想要传达的意旨之一。

杀死一只知更鸟,看起来像是顽童会做的一件小事,揭露的却是人性的残暴与共情的缺失。杀死一只知更鸟,在成人世界里,折射出无异于杀死一个人的荒诞。我想:拯救一只知更鸟,拯救人性的纯良与底线,大抵是这部书所呼吁的。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我惊奇的发现自己仅仅用了六七个小时就读完了这本书。要知道一本四百多页的小说我往往需要一周才能读完。阅读速度快了好几倍还不是最让我开心的,最让我开心的是我清楚地感受到了自己的进步,这增加了我继续追求梦想的信心!我是无意中因为《罗马假日》这部电影认识了好莱坞明星格里高利·派克,然后因为他,发现了《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电影。

当时由于剧荒,才点开这部名字并不吸引我的电影。看完之后,我立马被这部电影圈粉了,其原因有三:里面有一位睿智又充满教育智慧的爸爸、用儿童的纯真视角讲述了一个复杂真挚的故事、引人深思的主题思想和令人身临其境的场面。因此,我在阅读这部小说时,边读文字边对照电影场景,真是别有风味,其乐无穷。

我记得看过一部电影,胡军饰演的项羽跪在秦二世的.仪仗队旁暗暗发誓:大丈夫当如此。这跟我看完《杀死一只知更鸟》感受到的震撼是一样的,不过,我暗暗发的誓是:做父母当如此!小说比电影更详细,因此我就通过小说中的细节来说明主人公“阿迪克斯”是怎样的睿智。他的两个孩子可以不喊他爸爸,而是直呼其名“阿迪克斯”。

小说的背景是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在那时孩子对父母直呼其名绝对是离经叛道的行为。在小镇居民眼中这位律师父亲在教育孩子方面比这离经叛道的行为还有很多——允许女儿满大街疯跑、允许女儿不穿裙子、允许孩子不刻板地遵守各种礼仪、认真倾听孩子的心声、耐心解答孩子的疑问、能用威胁解决的从不动手打孩子……最让人感动的是阿迪克斯总是把“我一直努力让自己活得堂堂正正,才能够直视孩子的目光”“如果我不站出来,你觉得我还能面对自己的孩子吗”这样的话放在嘴边,时刻用父亲的身份约束自己的言行,努力通过自己的正义行为来赢得孩子的信任。因此在黑人永远有罪的法庭上,阿迪克斯挺身而出为无辜的黑人汤姆·鲁滨逊辩护;也因此阿迪克斯平静地擦掉了罪魁祸首白人鲍勃·尤厄尔吐在脸上的报复性的口水,他要用自己的行动来教育孩子什么叫“穿上对方的鞋考虑问题”——虽然鲍勃·尤厄尔罪无可赦,但是阿迪克斯的辩护确实当众揭发了其罪行,导致其少的可怜的一点儿名誉也一扫而光,站在对方的角度看,确实值得愤怒报复。

读小说时你会发现作者是以一个八九岁的儿童的视角来讲述故事的。20世纪初的美国,白人对黑人的歧视态度坚不可摧,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位白人律师为无辜的黑人辩护,这个故事中的婉转隐幽并不是一个八九岁儿童所能理解的。这个复杂的故事却被作者恰到好处的用一个纯真的儿童视角展现出来了,其中的精彩绝伦只有你自己亲自阅读才能发现。无论是电影还是小说都营造出一个身临其境的氛围感,也让人陷入沉思,久久不能平静。小说中对小镇环境的细致勾勒和对人物外貌的传神描摹都自然而然地把读者带回到20世纪初的梅科姆镇。而小说的主题思想——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真的有让人沉思的力量。

小说的结构也独具匠心,可以用“首尾呼应”来形容——小说以“刺探怪人拉德利”开篇,又以“怪人拉德利救人”结束全篇。最后用文中的一段话结尾:“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歌唱。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

我摩挲着泛着油墨味的书页,我仔细地揣摩着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我甚至能感受到每一个符号里所蕴着的作者蓬勃的情感。很久没有看过如此能够让我为每一个文字所颤抖的书了,《杀死一只知更鸟》做到了。

在作者哈珀·李的笔下,我看到了经济大萧条下的美国,我看到了在那个贫瘠的时代里所谓的“人权”,我看到了在黑暗中透出的微弱的光。

在那个时代,大部分白人的心里,黑人就是如同他们肤色一般的存在。在洁白的他们眼中,黑人贪婪、低劣,他们认为黑人是社会动乱的根源。他们理所当然地将错误归咎到黑人身上,这也就是为什么当善良的“知更鸟”——汤姆·鲁宾逊被诬陷之时,几乎所有人不等审判便已经为他扣上了“有罪”的帽子。偏见,是杀死汤姆的那一把枪。

书中的另一只“知更鸟”,是与他人不同的、不善交往的“怪人”拉德利。人们将足不出户的拉德利描述成一个谋害双亲的“杀人犯”,在那扇吱嘎作响的百叶窗里,其实正闪着一双渴望与外界交流的眼睛。偏见,是关住拉德利的那一扇门。

因为偏见,人们误解了最单纯的善良;因为偏见,人们拒绝相信事实的真相。偏见者高高在上发表着和平自由的言论,丝毫不觉自己的话语似子弹一般穿透一个个弱小的灵魂。在这中间,我看到了从黑暗中射出的那一道光,我听到了为被偏见者发出的掷地有声的呐喊。“在这个国家里,我们的法庭是伟大的平等主义者。在我们的法庭里,人人生而平等。”这是来自律师阿迪克斯平静却格外具有分量的言语。他是勇士,是敢于划破黑暗的勇士,执正义之利刃去刺穿偏见的屏障;他是父亲,是以身作则教导孩子们什么是勇敢的父亲,坚毅却又不失柔情。

在这本书里,以孩子的视角出发,我看到了活在偏见中的人们有多么的可悲,与此同时我也看到了在这无边的黑暗中闪烁着的跳跃的光点,微小,但明亮。所以,我用笔,试图唤醒着人们的良知。

“你不可能真正了解谁,除非你穿着它的鞋子陪他走上一段。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知更鸟读后感

这部电影拍摄的年代比我的出生早了将近二十年,我是从某个排行榜上面找到它的,然后下载回来欣赏。看后感慨良多。这部片子给我们传达一个什么样的精神呢?我想最重要的是讲述了一个伟大的父亲,用自己的言行去教会孩子们怎样辨别社会上的真善美和假恶丑。同时它也从孩子们的角度告诉了我们人是怎样成长怎样成熟起来的,告诉了我们在成长中应该选择什么样的价值取向,应该做一个什么样的人,应该怎样面对生活中的是是非非,应该坚持什么样的生活准则。这的确是一部好片子,一部很有深度、很有社会责任感的片子,可以教会我们很多东西。

首先父亲阿提克斯的妻子早亡,他既要做自己的工作,还要承担教育两个孩子的责任。孩子们小的时候不太理解爸爸,但他们能够感到别人对他爸爸的尊重。他很少责备孩子们,但总是能给他们讲解做人的道理。在梅岗镇,他是一名律师,因为给一名黑人辩护,说了一些在现在看来很正常的话,但在当时却是需要很大的勇气,承担很大的压力的。为此,他受到了一些人的打击,甚至自己的孩子受到袭击。但是与此同时他赢得了黑人和大部分白人的尊重。如电影中的一句台词所言,“生活中总会有人会愿意做一些别人不愿意做的事情,你爸爸就是其中之一!”

孩子们小时候总是调皮,充满好奇心和求知欲。他们对这个世界最初有一些很天真的设想,也有太多的秘密想要去发现。他们不理解父亲,认为父亲不够能干;他们听说邻居布莱利是一个奇怪的人,就总想一探究竟;他们总是少不更事,总是很天真,不了解这个世界的实际情况。但是在成长中,在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当中,他们心中的疑问渐渐有了答案。明白了父亲的可敬之处,明白了不能轻易地对一个人下判断,明白了生活中自己该要确立怎样的价值取向,该要坚持什么,该要怎样看待人和社会。

汤姆罗宾逊的案件是本剧的主要事件,从中刻画了当时美国社会种族歧视的状况。在这样的背景下,衬托出了阿提克斯的正义和良知,勇气和力量。他活出了自己,没有人云亦云,没有随大流,他有自己的生活准则。按照自己的理解去做人和行事,也用自己认为是正确的东西来教育自己的孩子。言传身教,一个伟大的单身父亲的形象赫然挺立。做自己认为是对的,不会因为害怕受到别人的嘲讽和打击而放弃自己的做人准则。生活中总是会有一些邪恶的人和事,在他们面前,是敢于坚持自己,还是妥协随大流和稀泥呢?这是个问题。随大流和稀泥的人,可能不会受到打击,但也不会赢得尊重。生活本来就不像我们想象的那般美好,我们不可能迎合任何人,我们也不需要迎合别人,做自己认为是对的就行了。自然会有人和我们一边,也自然会有人看我们不顺眼。这是必然的客观存在。所以最重要的不是我们迎合谁,而是我们坚持什么。人生在世,没有必要看别人的脸色,学会察言观色当然应该,但不应该总是一味地巴结逢迎,应该有自己的独立人格和价值取向。我们活着是活我们自己,不是为了别人活着,我们应该活成一个独立的人,而不是别人的影子和附庸。坚持自己是要付出代价的。因为总会和某些人的观点利益相抵触。但这是值得的,不这样我们就成了一个懦弱无原则的人,就没有骨气,没有精神。

布莱利这个人在剧中出现不多,但却浓墨重彩。为什么呢?因为他是一种象征,他是孩子们小时候心中的一个谜。最初孩子们听到了关于布莱利的很多传说,觉得他是一个很奇怪、也很危险的人。这个谜一直藏着,直到剧情末尾才揭开谜底,原来人们的传言并不一定是真的。布莱利其实是一个很可爱和善良的人。

通观全剧,汤姆罗宾逊的案子告诉了我们社会并不像我们儿时想象的那样美好,有它的黑暗面。从布莱利身上使我们明白了我们不应该轻易地对一个人下结论,除非我们真正了解他。我们应该有自己的独立人格,这样才能应对生活。生活是一件颇为讲究的事情,你不讲究,你的生活必然索然无味、没有光彩。真理和尊重是掩藏在迷雾之中的,唯有勇者和智者能够把握和获得它们。

情节不复杂,但是耐人寻味,一部不可多得的好片子!

《知更鸟》读后感

这个观点是根据我看的书和这么多年办案的经验,一定要告诉大家,被害人不一定是好人。《杀死一只知更鸟》里尤厄尔是愚蠢的一户人家,宁愿儿子去读书也不让女儿读书,女儿没有朋友没有社交,从小就没跟其他男人打过交道,一看到年轻力壮的黑人,就有点情不自禁的想接近他。这时候她的爸爸回来了,看见女儿跟黑人在一起就好像是个灭顶之灾,为了摆脱道德的谴责尤厄尔的女儿只好说黑人强奸了她。当律师阿蒂克斯义正言辞的推翻那些伪证时,陪审团还依然定黑人有罪,这就是我想要说的被害人不一定是好人。尤其是我们办过的一些刑事案件当中,曾有这么一个案子:开车撞死人属于交通肇事的案件,在某种程度上当然也是一种犯罪了,赔被害家属280万。最后还判了个,由于表现好需要申请减刑,但监狱里面有个规定“如果你要申请减刑和假释的话,那么你必须要经过被害人的谅解和同意,才可以获得减刑。”结果被害人就说“你再给我280万,就同意减刑。”瞧,这不是明显的过分了吗?社会上有句话叫: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当然这不是对可怜人的一种羞辱,而是我们要平等的去看待善或者恶,因为只是一个犯罪嫌疑人,他不一定是真正的坏人,这个是我一种切身的感受。

前几年萧山一个杀人案,是一个保姆把女主人给活活掐死了。我问她为什么掐死女主人?她很平静的说“男主人总在我耳边说,你要把她掐死了就可以成为这家的新女主人”但又没人证明男主人对她这么说过。坐轮椅的女主人常骂她,怎么怎么笨,老是把活干错,然后一狠心就把她掐死了,然后又平静的在厨房里继续做饭。这里面到底谁是坏人?很多东西很离奇,你以为杀人犯都是那种穷凶极恶的吗?当律师跟嫌疑人了解案情,接触多了,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这种人很少。所以说社会上发生犯罪很偶然,当然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社会的必然,我们更多的是痛恨一种罪恶,而不应该仅仅去痛恨罪犯。

再说说我刚出道办过的第一个案子,是一个杀人分尸案,大家听说后肯定认为这个案件够恶劣了。那是什么造成这样一个凶残的案件呢?案情是这样的:一个来自贵州的厨师,年底要回家过年了,在走之前想请邻居吃个饭,买了新碗筷,把板凳也摆好了,还买了鱼肉,不是挺好的一件事吗?敲门邻居不在,邻居的女朋友却说:“你还请我们吃饭?借男朋友的200元钱还了吗?”之后双方争辩,厨师觉得让他很没面子,在气愤中惨案就发生了。如果那顿饭刚好男邻居在,大家一起吃了这顿饭,一切都是好事好说。所以美国律师丹诺说过这么一句话“我们更多的时候痛恨的一种罪恶,而不是罪犯”。

《杀死一只知更鸟》这个案子之所以造成,其实某种程度上讲,肯定不是嫌疑人一家,也不仅仅是被害人一家,那是什么?真正的罪恶根源,还是当时那个时代、那个社会对黑人根深蒂固的盘剥和歧视,只要跟黑人有关系了,这家人从此抬不起头,被人嘲笑。所以小说的主旨其实就是在告诉大家,”你如果去歧视黑人,去歧视一些怪人,就像是在杀死一只知更鸟。只更鸟在国外是一种益鸟,善良、正直的代表。”所以我才会说人人都都在杀知更鸟,我们回去想想自己内心有没有一种根深蒂固的偏见在里面,其实说不定都有的。

《知更鸟》读后感

“冒险,还是不要冒险,这是永远的两难”这是风靡世界的北欧犯罪小说天王尤·奈斯博所著的《知更鸟》中的一句极富意蕴的话,更是整篇小说的灵魂。《知更鸟》是挪威作家尤·奈博斯的“哈利·霍勒警探”系列的第一部,暑假不求甚解地读完这本悬疑小说,心里很是触动。

《知更鸟》交叉着讲述了一九四四年挪威志愿军在前线列宁格勒的战争,一个挪威军人盖布兰负伤后在维也纳医院里的经历以及二〇〇〇年哈利和爱伦在密勤局里的工作,随后在第五部“七日”后笔锋一转,转到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他发现自己生命所剩无几,便决定要在生命结束前,用一把威力巨大的阻击步枪,为自己遭到背叛的人生和心酸委屈执行最后的正义,因此他策划了一场谋杀案,出色的警探哈利与他的最佳搭档爱伦追查案件,同时该小说的女主角萝凯和她的儿子欧雷克出场,谱写了与哈利的爱情篇章。

作者奈斯博没有将所以的事情巨细靡遗地写出来,而是将所有的犯罪过程的信息隐藏在他的文字中,留下悬念吸引着我们这些读者想接着往下看,让读者在迷雾一样的剧情里又突然恍然大悟找出案件的线索,使得读者在阅读时发现更多值得回味的地方。

跨越半个世纪的线索,种种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将形形色色的人物卷入犯罪案件的漩涡。半个世纪前战争的残酷,邪恶正义、黑暗光明之间的斗争,半个世纪后令人唏嘘的`爱情友情。盖布兰与海伦娜的爱情道路是充满荆棘的,权利等级差异和他人的阻挠使得相爱的人却难以相爱,这是过去悲哀的投影,折射到现在,让耄耋之年的盖布兰化身凶手,变为复仇者,在历史与现在的缝隙里,为正义而“战”;萝凯和哈利的爱情最终圆满,两人因一场案件而彼此相识一见钟情,并为之付出自己的真心,让彼此明白了自己的心意最终走到了一起;爱伦和哈利的友情以悲剧结束,爱伦的死让哈利揪心,也让我泪目,为了破案,爱伦铤而走险,发现线索后一次又一次打电话给哈利,但是哈利没有接听到,她死后,哈利一遍又一遍给爱伦留言,直到爱伦的电话被注销,从此以后哈利再无好搭档,而爱伦给哈利留下的也只是那只她养的鸟,它的名字叫黑格……知更鸟飞到南方亦或留着北方过冬,留下和离开也是两难的选择,要么放手一搏,要么放弃冒险,而哈利也正如知更鸟一般,总是面对两难的抉择,但是就像那些知更鸟一样,熬过了冬天就是春暖花开。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知更鸟从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不在玉米仓里作窝,它只唱歌给我们听。由于偏见压迫种种不知缘由的不公平,即使有人辩驳证实无辜,知更鸟还是被杀死了,他没做错任何事,做错事的是那些自以为高人一等的正义者歧视者。

我们知道,人并不像某些人强迫我们相信的那样生来平等——有些人比别人聪明,有些人生来就比别人占优势,有些男人比别的男人挣钱多,有些女士的'蛋糕比别的女士做得好,有些人天生就比大多数人有才华。但心智正常的人从不会恃才而傲。我们需要一个给所有人平等的地方,也许是未来某天的法庭。

在我能和别人过得去之前,我首先要和自己过得去。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因此阿迪克斯遵循良心困难重重依旧努力寻求公平,不是每个人都勇敢,但即使败诉,会在每个人心上留下一颗火种,某天,良心会凭借这火种燃遍。

两个不同却相似的人,一个经受悲惨走向不幸,另一个不必再经受同样的折磨,知更鸟无辜,但即使所有人承认无辜,却不能判他无罪,终点唯有死亡。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但有时勇敢是,尝试过已经输了,那就选择另一种方式,卧薪尝胆,待到时机成熟,再来尝试。

我不知道,可是他们做了。他们以前做过,今天又做了,他们将来还会再做,当他们这样做的时候……好像只有孩子在哭泣。为这句话感到压抑,渐渐感到自己的变化和坚硬的内心,我想,除了孩子,所有的成年人都应该学会保留一寸柔软,不被社会改变,不随大流变迁,守己。

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

斯库特,当你最终了解他们时,你会发现,大多数人都是好人。

《知更鸟》读后感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完有半个月了,很喜欢这本书,读的时候有很多的感慨。但是因为这个五月太忙,一直没顾上理清思路写点儿什么,时间一长,加上事多分心,好像感慨也褪去了很多。趁着日子还在五月,匆匆记几笔吧。

名著之所以是名著,当然有它的道理。这本书的主要内容以及作家为何以“知更鸟”为题,就不赘述了。我只说说我读到的作为父亲的atticus。在女儿眼中(本书是以七八岁的女儿的口吻写的),他是一个好父亲。好在哪里?女儿说了,他给我们读书,陪我们玩儿,和我们有适度的距离,处理我们兄妹之间的事情不偏不倚。从他和孩子之间的对话来看,孩子提出的各种问题,他都能用他们可以理解的语言尽量解释清楚,这是一个博学而且耐心的父亲。他很少拘束孩子,给他们最大限度的自由,任凭女儿有些小子样儿,从这点上说,他是一个宽松民主的父亲。女儿曾评价哥哥说“jem越来越像atticus了――在你有麻烦时,总有办法让你心里好受些。”女儿有委屈和不解时,从来不会被冷落,可见他还是一个细心、慈爱的父亲。他不仅对自己的孩子慈爱,还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对其他孩子也很有爱。儿子长大进入了青春期,性情行为都有些变化,女儿不理解,他理解,也会给女儿解释原因,所以他还是一个懂得孩子生理心理发展规律的父亲。他对孩子没有说教,但说的话又透着深深的智慧,比如,他是这么解释何为“勇气”的:真正的勇气,不是有胆量去打打杀杀,而是在你必须要做某事时,即使做之前就知道不会成功,但是你依然动手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坚持到底。

其实在读的过程中,感触最深的只是atticus对孩子的宽松和共情,以及从不刻意为之的润物无声的身教。但是刚才这么一理,觉得他简直完美啊。不过,这些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他还是一个有原则的父亲。虽然他对孩子们很宽松,基本上是顺其自然的态度,但从书中能读出他对孩子们的“放养”是有疆界的。孩子们对神秘的邻居十分好奇,总想一探究竟,这种时候atticus就没有支持他们的种种脑洞大开的“创意”,而是制止了。女儿指点角落中的人给警长看时,刚指了一半就赶紧收手,因为怕父亲批评她指点别人不礼貌。生平第一次见到下雪,孩子们欣喜若狂。儿子堆了一个非常有创意的雪人,他本来是要夸奖的。但是看到这个雪人太像某位邻居,知道儿子是有意为之,他没有担心会拂了孩子的兴致,还是表示了不赞同。儿子因为维护父亲,盛怒之下毁了邻居烦人老太太家里的花,他没有袒护孩子,静静地让儿子自己去承担了后果。这样的细节还有很多,都能看出他宽松之下的有度。也难怪兄妹俩都能成长得那么好,有大爱,有勇气。

刚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正好去看了电影《摔跤吧,爸爸》。电影也是好电影,看的时候很感动。我对其中的“励志”成分不怎么敏感,但对父亲对女儿的爱,对摔跤的爱颇有感触。《摔跤》中的`爸爸马哈维亚和atticus看上去是完全不同的父亲。atticus宽松,他铁腕;atticus慈爱,他严厉;atticus顺其自然,他却要打造女儿的命运。既然我那么欣赏atticus的为父之道,那我应该是反对马哈维亚的了?其实不然。

说真的,《摔跤》让我想起了自己小时候。我爸身上就有影片里的爸爸的影子。天不亮叫我们起来跑步、跳高,在院里的小屋悬挂了沙袋,让我们击打来锻炼身体。他发现我在写作方面有点小才能后,就要求我每个周日都必须额外写一篇文章。这些方面他老人家也是说一不二严厉有加,我们小时候虽然叫苦抱怨,但其实受益非常多。)小差开罢,说回电影,这位要打造孩子命运的严厉的铁腕父亲,严厉之下也是有他的道理的。比方说,他并不是仅仅因为要圆自己的冠军梦,就强加负担给女儿,毕竟他是在看到女儿有成为摔跤手的天赋之后才做出判断并坚持己见的。考虑到印度女孩儿普遍面临的性别歧视,这位父亲的做法就更有道理了。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读完这本书的感触还是颇多的,有对阿蒂克斯的钦佩、种花老奶奶积极的生活态度的佩服、也对两个孩子能有这样幸福的童年的慕艳。

小镇上所有正直的人都知道阿蒂克斯是个好人,除了那些本身就充满恶臭的人在不断地造谣,家族里的人也不尽支持。阿蒂克斯是走在思想前端的人,他主张人人平等,无论肤色和种族。所以他会让黑人卡普尼亚看护、教育两个孩子这么多年,所以他不顾一切流言蜚语去为黑人打官司,竭尽全力的去保护“那个人”的安全。

他认为“杀死一只知更鸟是有罪的”,知更鸟为人们歌唱,为人们除去庄稼里的害虫——就像汤姆,他只是觉得尤厄尔家的女人需要帮助。但只是因为白人女孩需要解决情感寄托,亲吻了黑人汤姆,并且这一幕被尤厄尔先生看见,为了维护白人的面子,一场恶意栽赃陷害肆意进行。法庭上,阿蒂克斯据理力争,人人都看清了真相——甚至是年幼的斯考特,但这并没能挽救汤姆的性命,陪审团依然提交了不公平的结果。

汤姆死了,两个年幼的孩子该怎样看待这件事情呢?我们不得而知,不过,我相信在斯考特和杰姆心中,他们明白人不分贵贱不分种族,事情只分对错。

另一个比较触动的画面——斯考特和哥哥杰姆总是直呼父亲的姓名,这在中国大部分家庭应该是会被严厉呵斥的吧,认为这是对父母的不尊重,可是真的是这样吗?尊重如果仅是这样的话,那我们也不用多做别的什么了。

小斯考特上一年级时就认识了大量的字母和词,这并没有得到老师的赏识,反而让老师教训一通。起初读到这里我觉得老师不让家长提前教孩子认字是正确的,读到后面才知道,原来阿蒂克斯并没有刻意为之,也为老师的鲁莽行为叹息。原来阿蒂克斯读报纸时,小斯考特会自己钻进爸爸怀里去看报,久而久之自然会认识许多字母了。坐在爸爸腿上去看报纸,和爸爸分享自己的烦恼,这样的画面属实美好。

爸爸这个角色能带给孩子们的东西太多太多,教孩子成为一个正直、自信、坚强的人。希望即将成为父母的我们可以真正把孩子当做一个沟通者,能够去倾听他们的声音、去交流、去告诉他们不了解的一切。而不是简单粗暴的说:“大人的事,你少管……说了你也不懂……”

莫迪小姐是一个寡妇,每天早上穿着男人的工作服,顶着一顶草帽在自家花园中干活,等到下午五点洗完澡后,她顶着精致的透着凌然之气的美貌出现在自家门廊前欣赏着满园花色。即使一些教徒对她说,最终她和她的花都会下地狱,但这也不能妨碍她享受现在。这是一种对于生活可屈可伸的态度吧?为了自己喜欢的事物去做什么都可以,不用在乎别人的眼光。

莫迪小姐说:“有些人只担心来世,却从不学习今生如何过活。”——这句话是对当时刻板的教徒们的讽刺,但也在提醒着我,过好当下的生活。想要做的事情趁着年轻去做,想要穿的衣服就大胆尝试,想要学习技能就趁早、认真。

《知更鸟》读后感

“冒险,还是不要冒险,这是永远的两难”这是风靡世界的北欧犯罪小说天王尤·奈斯博所著的《知更鸟》中的一句极富意蕴的话,更是整篇小说的灵魂。

《知更鸟》是挪威作家尤·奈博斯的“哈利·霍勒警探”系列的第一部,暑假不求甚解地读完这本悬疑小说,心里很是触动。

《知更鸟》交叉着讲述了一九四四年挪威志愿军在前线列宁格勒的战争,一个挪威军人盖布兰负伤后在维也纳医院里的经历以及二〇〇〇年哈利和爱伦在密勤局里的工作,随后在第五部“七日”后笔锋一转,转到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他发现自己生命所剩无几,便决定要在生命结束前,用一把威力巨大的阻击步枪,为自己遭到背叛的人生和心酸委屈执行最后的正义,因此他策划了一场谋杀案,出色的警探哈利与他的最佳搭档爱伦追查案件,同时该小说的女主角萝凯和她的儿子欧雷克出场,谱写了与哈利的爱情篇章。

作者奈斯博没有将所以的事情巨细靡遗地写出来,而是将所有的犯罪过程的信息隐藏在他的文字中,留下悬念吸引着我们这些读者想接着往下看,让读者在迷雾一样的剧情里又突然恍然大悟找出案件的线索,使得读者在阅读时发现更多值得回味的地方。

知更鸟飞到南方亦或留着北方过冬,留下和离开也是两难的选择,要么放手一搏,要么放弃冒险,而哈利也正如知更鸟一般,总是面对两难的抉择,但是就像那些知更鸟一样,熬过了冬天就是春暖花开。(方佳佳)。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家哈珀.李于1960年发表的一部长篇小说。故事以20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国小镇梅岗为时代背景,全书围绕斯科特和他的小伙伴对怪邻居的一步步认识了解的过程,以及斯科特的父亲芬奇律师毫无保留及不屈不挠地为被冤枉成罪犯的黑人汤姆辩护的过程两大主线进行描述。书中的三个孩子(斯科特、吉姆和迪尔)在这桩冤案所展开的一系列事件的影响下,经历了不一样的成长。

良好的家庭教育影响孩子的一生。近年来,“原生家庭”一词频繁引发人们的.关注,我们必须承认的是,家庭教育对个人的成长及塑造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书中以孩子们在夏日放松玩乐为开端展开描写,斯科特,吉姆和迪尔三个小孩对于传言精神失常且从不出门的怪邻居哈德利深感好奇,甚至对他抱有一定的偏见,一度称他为“眼窝深陷,牙又黄又烂,流着口水的怪物”。他们除了把“吸引怪人出门”作为勇气的象征外,还通过角色扮演来嘲弄可怜的哈德利。然而,得知此事后的父亲芬奇律师却跟他们讲不要去打扰“可怜人”。在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后,吉姆和斯科特才终于明白怪人哈德尔不出门的原因,并在故事的最后,也正是怪人哈德尔的出现救了这两个孩子。父母是孩子教育的第一任老师。除了怪人邻居,书中还塑造了许多经典的人物从侧面衬托出父亲芬奇对孩子们的教导有方,比如他同意让黑人卡波妮教导孩子们。偏见是横在人们心中的一座大山,我们应当像芬奇律师说的那样:“你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进入他鞋子,陪他走上一段路”,在面对事物的真伪时,我们应当小心求证,而不是以一己之见妄下定论。

可能对于从未阅读过《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者来说,看到这本书的第一感觉就是认为这可能是一桩鸟类凶杀案,但事实上,全书对知更鸟的直接描写少之又少。书中的“知更鸟”更多的是一个隐喻,暗指那些像汤姆一样被诬陷的无辜人群。怀揣正义的芬奇律师深深知道:“有一种东西是不能从众的,那就是人的良心。”因此,在知道白人对黑人有众多的偏见的时候,他依然义无反顾地为汤姆这只手无缚鸡之力的知更鸟辩护着。但现实是残酷的,它并非如美丽的童话书那般,最终并没有以人们所想为结局,律师的辩护没有成功,种族偏见也没有被消除。反而,律师失败了,遭遇诬陷的汤姆依旧摆脱不了被判刑的厄运,最后在越狱的过程中被杀害。

文中最让我深有感触的一句是:“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故事的结尾看似是正义向邪恶的一方低头,可律师所做的一切的努力真的失败了吗?从小镇居民对于芬奇律师在法庭上为汤姆辩护的铿锵言辞中所流露出的神情来看,显然是没有的。他以一种切身行动的方式向在座的所有人传递着正义的火苗。

文章看似以孩子的口吻进行描写,实际上却是借知更鸟的啼鸣声给所有的大人们敲响警钟。它让我们知道什么是家庭教育应有的样子,也同样让我们深思,在面对偏见与不公的时候,是否仍能不顾一切代价地站在正义的一方与之抗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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