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合作联盟协议书(通用18篇)

时间:2023-12-10 18:10:29 作者:紫衣梦

合作是一种通过互相配合和共同努力来达成共同目标的行为方式,它能够带来许多好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合作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的合作能够有所帮助。

战略合作联盟协议书

企业集团登记证编号: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鉴于双方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者,并有共同开发市场、共享社会资源的愿望,双方为了共同发展,创建一个更为广阔坚实的平台,建立多方位、多层次的合作,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一致同意共同建立长期稳定、优势互补的战略联盟伙伴关系,特推出如下战略联盟计划。

第二条、签订本协议旨在确保双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并不表示一方可以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本协议并未授予双方任何一方约束另一方及其它战略联盟和合作企业的权利。

第三条、企业战略联盟已成为现代企业强化其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双方建立企业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成立企业战略联盟,使双方企业直接增进互信,加强沟通,获取合作伙伴的互补性资源,有效的实现资源信息互补、共享,扩大双方企业利用外部资源的范围,确保双方运营的集团化、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促进并提高双方的经营管理水平,使双方利益共享,共创规模经济效应,提高双方的市场核心竞争力。

第四条、双方享有本协议规定期限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的权利和义务并各自独立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五条、双方在联盟期间,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和客观条件允许下,可以为另一方提供经营指导、培训、融资、客户资源及其相关社会资源的信息共享与支持。

第六条、双方联盟期间在一方参与另一方及战略联盟和合作企业的相关工程招标工作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第七条、双方在与另一方及战略联盟和合作企业进行相关经营业务合作期间,应以优惠价经营。

第八条、双方在联盟期间可以免费将另一方企业网页放置在各自企业网站内。

第九条、双方在联盟期间应邀可参与另一方重大社会活动。

第十条、双方在联盟期间尽可能在对外宣传、品牌塑造等相关事务中附带为另一方进行宣传。

第十一条、双方可以对另一方的经营管理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定期保持沟通、交流。

第十二条、双方必须做好另一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尽可能支持另一方做好相关经营工作。

第十三条、双方经营必须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未经另一方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另一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双方保证在联盟期间自觉维护另一方企业的形象及声誉,保证不做损害另一方形象及利益的事。

第十五条、乙方有权在联盟期间免费共享甲方办公资源(会议室、网站等)和公共关系部人力资源。

第十六条、乙方在联盟期间应邀可参与甲方集团内部活动,并担任集团相应职务。

第十七条、乙方保证在联盟期间自觉维护甲方的形象及声誉。并应做到四个方面的统一,即:统一形象识别、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宣传口径、统一开户银行。

第十八条、乙方如需甲方参与经营业务,需向甲方申报项目,经甲方备案审批并向甲方交纳相应的项目管理费,在甲方的监督管理下方可开展业务活动,项目管理费由甲乙双方视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第十九条、甲方在联盟期间有偿为乙方制作网页宣传,并免费将此网页放置在甲方网站内。

第二十条、乙方有义务在协议终止后_____日内撤除甲方有关标识。

第二十一条、乙方在受益时自愿向甲方交纳_____万元的费用作为战略合作费用。

第二十二条、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时,乙方须向甲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战略联盟合作协议。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协议到期前三十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本协议。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期限届满,如双方不再续约,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二十五条、任何一方希望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必须在限期内结清账务。

第二十六条、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协议内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二十七条、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被迫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及其附件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三十条、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

第三十一条、本协议签订地点为_____市。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上海中联钢联盟仓库战略合作协议书【】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与乙方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后,乙方组织货物运输时,甲方为其提供一定数量的运力,尽量保证货物的正常运输。

2、甲方与乙方当地的分支机构合力展开货运业务,为货主提供门到门联合运输的延伸服务。

3、乙方积极深入企业营销,开发企业客户,大力组织货源,同时预统货物方向,配合甲方组织货源营销工作。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违约责任。

本协议委托内容确定以及中止、解除和提前终止需双方书面确认。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赔偿对方。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建立沟通机制,本协议中未尽事宜遇到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上海中联钢联盟仓库战略合作协议书【】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据中联钢电子交易市场《中联钢联盟仓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联盟仓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建设中联钢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的战略规划,为保证安全、顺利开展网上钢铁产品电子交易和网上货物质押等服务业务,保证相关各方的资产安全,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与甲方结为战略合作联盟,成为“中联钢仓储联盟”

(以下简称“仓储联盟”)成员之一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战略合作联盟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一条。

战略合作联盟。

甲乙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结为仓储战略合作联盟。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成为甲方发起和协调管理的仓储联盟成员之一,并将乙方所辖的———————————————————————仓库(仓库法定地址:万吨;仓库库位平面图:(见附件六)纳入甲方管理体系,并接受该管理体系的管理、监督、指导,严格遵守该管理体系相关制度,参与甲方的网上钢铁产品电子交易和网上货物质押的仓储管理业务(以下简称“仓储管理业务”)。

甲乙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愿意以服务体系为合作平台,用优质、高效的服务,与其他各加盟成员共同努力将“中联钢”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塑造成中国钢铁流通领域的著名品牌。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

1、作为仓储联盟发起和协调管理单位,有权管理、监督、指导作为仓储联盟成员之一的乙方所进行的与电子交易相关的仓储管理业务。

2、有权建议乙方调整使用《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业务人员。

3、有权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收取“中联钢仓储联盟”品牌使用管理费。“中联钢仓储联盟”品牌使用管理费按年支付。

4、可以在乙方的积极协助下,将乙方的存货客户发展为中联钢电子交易市场普通会员和交易会员。

5、有权代乙方与交易会员在签订交易文件时签订存货协议条款。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在合同存续期内,乙方授权甲方在执行本协议第七条的前提下与交易会员代签存货协议条款。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向乙方提供《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仓储管理基本功能的使用权,并为乙方进行安装、调试和维护。

2、向乙方提供使用《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业务人员的培训服务。

3、不得干涉本协议项下约定之外的乙方其他业务工作及业务流程。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

1、使用“某某某”品牌。

2、按本协议规定使用甲方提供的《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仓储管理基本功能。

3、享有甲方提供的《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业务人员的培训服务(如果在甲方所在地实施培训,乙方人员食宿、差旅费用由乙方负责)。

4、对甲方的《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和《联盟仓库管理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承认并遵守《联盟仓库管理制度》以及本市场的交易规则、管理细则。

2、接受甲方对乙方仓储管理业务的监督、指导。

3、必须将甲方的交易会员视作本仓库的存货客户,并授权甲方代签存货协议。

4、必须确保录入《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数据真实。

5、认真对待甲方调整使用《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业务人员的建议。

6、应设立相应业务机构(部门)负责本协议项下的仓储管理业务。

该业务机构(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参与甲方相关制度、操作流程和使用《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培训。

7、应按照《联盟仓库管理制度》对仓储管理业务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用户名、操作人员密码实施严格管理。

8、不得参与中联钢电子交易市场的电子交易活动,不得泄露与甲方业务有关的仓储信息。

9、乙方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东或股权结构、仓储场地、各类印章、联系地址、与本市场联系相关业务的负责人、仓储费用等与仓储有关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本市场书面报告,并修改相应文件。

10、如发生可能涉及甲方网上钢铁产品电子交易安全和网上货物质押安全的重大问题,须及时通知甲方。

11、应按照第二条第3项向甲方交纳“中联钢仓储联盟”品牌使用管理费。

12、有义务向甲方有关部门举报甲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六条。

货物的入库、出库、仓储管理、过户:

1、乙方按《联盟仓库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办理货物入库、出库、仓储管理、过户。

2、《联盟仓库管理制度》所涉纸质存货凭证格式见附件一,提货单格式见附件二。

3、乙方应按国家或行业以及《联盟仓库管理制度》规定对货物进行保管。

如货物出现异状时,乙方应及时向相关客户(存货人)发出书面通知,由客户(存货人)进行处理。

4、乙方须严守客户入库信息等商业秘密。

第七条。

乙方收取费用标准。

1、乙方仓储所涉各类费用的收费对象及收费标准,按照甲乙双方协商达成的结果为准(详见附件三)。

2、乙方收取费用标准将由甲方在中国联合钢铁网交易主页和仓储联盟主页予以公布。

3、乙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与甲方协商调整收取费用标准或增减收费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并经甲方公布之后方可实施。未公布新标准之前仍按原标准执行。

第八条。

乙方的违约及赔偿。

1、在乙方有违约操作现象时:

(1)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乙方仓储联盟成员资格。

(2)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乙方对《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使用权,并由乙方承担因暂停或终止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3)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本协议的执行,并追究或协助相关方追究乙方或乙方直接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联盟仓库管理制度》中的规定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损失的,按《联盟仓库管理制度》的规定予以赔偿;《联盟仓库管理制度》未规定的,按法律规定执行。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不能克服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相关本协议责任。

但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天之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

按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协议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

一方迟延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不可抗力的,迟延方的本协议义务不能免除。

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地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本协议的履行所造成的影响。

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或赔偿。

3、不可抗力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不可抗力消失后,双方未解除本协议的,本协议继续履行。

第十条。

商业秘密。

除为了解决本协议履行纠纷而诉至法院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协议项下及本协议附件的内容。

任何一方对因本协议目的而获得的对方有关交易信息、工业产权、技术、商业秘密、客户信息、财务、法律、公司管理或其他方面的信息(除已在公共渠道获得信息外)有保密义务,否则保守秘密一方有权要求泄露秘密一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本条款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

第十一条。

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除第八条第1项所述情形外,在协议有效期内如任何一方认为有必要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经另一方同意后方可终止。

3、除第八条第1项所述情形外,在协议有效期到期前的十个工作日(含第十个工作日)内任何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自动终止本协议,否则视同本协议有效期延长三年,三年后仍然适用本条款。

4、如发生上述终止本协议情况,乙方须对尚未结束的仓储管理业务按本协议相关规定执行完毕。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有权在与中联钢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相关文件、业务中正式使用“中联钢仓储联盟”的字样,并可以在该仓库法定地址挂牌(标识牌由甲方统一设计)。

2、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甲方发布的有关制度、规则、通知执行。未有明确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6、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及账号:

开户行及账号:

签约时间。

战略合作联盟协议书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鉴于甲乙双方有共同开发市场、共享社会资源的愿望,双方为了共同发展,创建一个更为广阔坚实的平台,建立多方位、多层次的合作,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一致同意共同建立长期稳定、优势互补的战略联盟伙伴关系,特达成如下战略合作联盟协议。

第一条:协议宗旨。

企业战略联盟已成为现代企业强化其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双方建立企业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成立企业战略联盟,使双方企业直接增进互信,加强沟通,获取合作伙伴的互补性资源,有效的实现资源信息互补、共享,扩大双方企业利用外部资源的范围,确保双方运营的集团化、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促进并提高双方的经营管理水平,使双方利益共享,共创规模经济效应,提高双方的市场核心竞争力。

第二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双方享有本协议规定期限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的权利和义务并各自独立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双方在联盟期间,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和客观条件允许下,可以为另一方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指导、及其相关社会资源的信息共享与支持。

3、双方联盟期间在一方参与另一方及战略联盟和合作企业的相关产品销售,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4、双方在与另一方及战略联盟和合作企业进行相关经营业务合作期间,应以优惠价经营。

5、双方在联盟期间可以免费将另一方企业网页放置在各自企业网站内。

6、双方在联盟期间应邀可参与另一方重大社会活动。

7、双方在联盟期间尽可能在对外宣传、品牌塑造等相关事务中附带为另一方进行宣传。

8、双方可以对另一方的经营管理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定期保持沟通、交流。

9、双方必须做好另一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尽可能支持另一方做好相关经营工作。

10、双方经营必须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未经另一方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另一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11、双方保证在联盟期间自觉维护另一方企业的形象及声誉,保证不做损害另一方形象及利益的事。

12、乙方有权在联盟期间免费共享甲方办公资源(会议室、业洽室、网站等)和公共关系部人力资源。

13、乙方在联盟期间应邀可参与甲方集团内部活动,并担任集团相应职务。

14、乙方保证在联盟期间自觉维护甲方的形象及声誉。

15、乙方如需甲方参与经营业务,需向甲方申报项目,经甲方备案审批并向甲方交纳相应的项目管理费,在甲方的监督管理下方可开展业务活动,项目管理费由甲乙双方视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16、甲方在联盟期间有偿为乙方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免费为乙方提供新产品配方及新产品外包装制板费。乙方有义务在协议终止后十日内撤除甲方有关标识。

1、乙方在受益时自愿向甲方交纳______万元的加盟费。

2、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时,乙方须向甲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战略联盟协议。

第四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协议到期前______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本协议。

第五条:协议终止。

1、本协议期限届满,如双方不再续约,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2、任何一方希望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必须在限期内结清帐务。

3、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协议内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被迫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六条: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均承诺,对因本协议签订、履行和双方合作过程中获得或知悉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和经营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在未征得对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他第三方披露或泄露,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上海中联钢联盟仓库战略合作协议书【】

甲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为加强投资理财领域的合作,推动甲乙双方各项业务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结成全面战略合作关系,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合作应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遵循互惠互利、平等诚信原则,以建立长期、战略性的业务合作关系和促进双方业务的共同发展为目的。

第二条。

双方达成合作关系后,应积极为合作创造各种有利条件,落实本协议内容。

第三条。

理财服务。

1、甲乙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建立理财平台,共同为客户提供理财服务。乙方聘请甲方为投资理财顾问。

2、双方理财合作的主要形式为:乙方向甲方的客户发行信托计划,募集资金进行投资运用;乙方发行信托计划,可聘请甲方担任信托计划的投资理财顾问,乙方参考甲方的建议投资运用信托资金。

3、双方共同研发理财产品,拓展理财领域,协商确定理财方案和选择投资顾问,为投资者提供完善的理财服务。

第四条。

投资基金:在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双方可合作开展私募股权信托投资和房地产信托投资,以及共同发起设立包括私募股权基金(e)和房地产信托基金(e)在内的各类投资基金。

第五条。

信托产品业务合作:甲方可接受乙方委托,向客户介绍乙方发行的信托产品,并提供咨询和顾问等服务。

第六条。

金融产品研发。

1、甲乙双方应在金融产品创新方面加强合作,结合各自的业务优势,共同开发适____市场需求的金融创新产品。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充分发挥各自业务优势,为双方的重要客户提供资产重组、财务管理、债券发行、企业改制、年金信托、股权信托等方面的咨询和方案设计等金融服务。

资产管理。

1、乙方将信托工具运用在资产处置和优化、融资租赁方面时,有权选择甲方作为合作伙伴。

2、甲方利用自己的。研发团队,为乙方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提供产品设计及创新服务。

第八条。

网络、客户、技术等资源的共享。

1、甲乙双方同意加强信息技术与电子商务等方向的交流与合作。

2、甲乙双方同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实现双方客户资源共享。包括:甲乙双方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相互推荐优质项目及客户,甲方积极向乙方推荐具有投资理财需求的优质机构客户,配合乙方拓展信托业务;甲方将根据乙方风险管理要求,提供金融投资组合的个性化理财产品。

第九条。

费用:甲乙双方有权要求对方为己方在合作中提供的资金、技术、人员等服务支付费用,但要求的费用不应高于同等条件下对其他客户收取的费用,具体以双方代表所签订的确认书和其他协议为准。

甲方单位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十条。

定期沟通与交流。

1、为加强双方合作的力度和深度,并共同研究、开发新的业务合作渠道和品种,乙方委托甲方进行金融信托业务的创新研究与拓展。

2、甲乙双方可定期举行例会对市场变化、客户需求和产品开发进行交流沟通,以增进相互了解,提高合作效率。

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及其代表提供给对方的所有文件(包括纸质和其他介质文件)和客户资料都属机密信息,应妥善保管,在未征得对方同意前,不得用作任何与双方合作内容无关的用途,也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许可第三方使用。任何一方违反保密条款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进行赔偿。

第十二条。

协议的修改。

1、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因单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等事项的变动而不履行协议所规定的内容。

2、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制定,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终止本协议。未尽事宜,以补充协议为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执行中如与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不相符,甲乙双方应按规定修订本协议。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战略合作不具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进行全面业务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双方业务部门在具体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具体业务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双方合作的范围亦不局限与协议内容,可随双方业务发展作相应修改。

第十五条。

本协议有效期两年,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到期经双方书面同意,可延期________年。

第十六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战略联盟合作协议书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就日后相关房地产项目达成合作意向,拟订如下合作协议,以供双方遵守:

1、双方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2、合作事项:

(a)甲方同意在其项目涉及乙方的服务范围时,优先推荐乙方给项目开发商;

(b)乙方同意在其推广项目涉及房地产策划及代理时,优先推荐甲方给项目开发商。

3、甲乙双方同意在合作项目中积极配合,互相提供宣传资料。

4、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及协议中任何条款与条件均属保密信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该等条款与条件。对在本协议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掌握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料、价格政策、各类宣传、培训与技术资料、市场策略、洽谈内容、沟通渠道,双方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规定之要求,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双方进一步保证其员工或关联公司不得将上述信息披露与任何第三方。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双方在本条款下的保密义务仍然持续有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任何一方向第三方披露任何一保密信息,被披露方有权要求披露方赔偿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甲乙双方同意在彼此推荐之项目成功签订合同后,并于每收到该合同每一笔款项后7个工作日内,收款方向对方支付该项目的顾问费,对方同时提供该笔顾问费收据。顾问费具体比例如下:

甲方向乙方推荐项目成功签订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该项目到帐收入金额的10%的顾问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顾问费总额最高上限不超过人民币万元)。

乙方向甲方推荐项目成功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项目到账收入金额的5%--10%的顾问费。具体比例视项目实际情况而定,必要时另行拟定协议。

若双方与对方所介绍的项目的合同提前终止,则合同签订方只需承担已确认收入并且核实到账之支付责任,对方除此之外不得要求其他任何赔偿,已付的顾问费不需退还。若双方需退服务费给项目签订方,则退款方有权扣除对方相应的顾问费用。

双方收款指定收款帐户如下:

甲方帐户: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帐户:

开户银行:

帐号:

6、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严重违背商业道德、法律或损害对方利益,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终止本协议。

7、甲乙双方的通知方式和送达:

(1)双方一致确认,双方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通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送至本协议列明的收件方的下列通讯地址(或由收件方以书面通知指定的其它地址):

甲方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号码:

乙方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号码:

(2)一方发出的通知、要求或其它通讯应依照以下规定视作已经送达对方:

(a)如直接交付,在交付时视为收讫;

(b)如以快递发送,在快递签收之日视为一方收讫。

任何一方之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因任何一方疏忽通知而导致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发件方应在该速递文书回执(回执上有速递机构的印章或签字)上写明该文书的主题词(或其标题、文号)。

(3)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之日起两年,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共同协商确认协议可以顺延。

(4)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现行法律。

(5)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联盟仓库战略合作协议书【精选】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据中联钢电子交易市场《中联钢联盟仓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联盟仓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建设中联钢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的战略规划,为保证安全、顺利开展网上钢铁产品电子交易和网上货物质押等服务业务,保证相关各方的资产安全,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与甲方结为战略合作联盟,成为“中联钢仓储联盟”

(以下简称“仓储联盟”

)成员之一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战略合作联盟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一条。

战略合作联盟。

甲乙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结为仓储战略合作联盟。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成为甲方发起和协调管理的仓储联盟成员之一,并将乙方所辖的———————————————————————仓库(仓库法定地址:

;仓库库容:

万吨;仓库库位平面图:(见附件六)纳入甲方管理体系,并接受该管理体系的管理、监督、指导,严格遵守该管理体系相关制度,参与甲方的网上钢铁产品电子交易和网上货物质押的仓储管理业务(以下简称“仓储管理业务”)。

甲乙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愿意以服务体系为合作平台,用优质、高效的服务,与其他各加盟成员共同努力将“中联钢”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塑造成中国钢铁流通领域的著名品牌。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

1、

作为仓储联盟发起和协调管理单位,有权管理、监督、指导作为仓储联盟成员之一的乙方所进行的与电子交易相关的仓储管理业务。

2、

有权建议乙方调整使用《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业务人员。

3、

有权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收取“中联钢仓储联盟”品牌使用管理费。“中联钢仓储联盟”品牌使用管理费按年支付。

4、

可以在乙方的积极协助下,将乙方的存货客户发展为中联钢电子交易市场普通会员和交易会员。

5、

有权代乙方与交易会员在签订交易文件时签订存货协议条款。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在合同存续期内,乙方授权甲方在执行本协议第七条的前提下与交易会员代签存货协议条款。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

向乙方提供《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仓储管理基本功能的使用权,并为乙方进行安装、调试和维护。

2、

向乙方提供使用《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业务人员的培训服务。

3、

不得干涉本协议项下约定之外的乙方其他业务工作及业务流程。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

1、使用“某某某”品牌。

2、按本协议规定使用甲方提供的《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仓储管理基本功能。

3、

享有甲方提供的《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业务人员的培训服务(如果在甲方所在地实施培训,乙方人员食宿、差旅费用由乙方负责)。

4、

对甲方的《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和《联盟仓库管理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承认并遵守《联盟仓库管理制度》以及本市场\\的交易规则、管理细则。

2、接受甲方对乙方仓储管理业务的监督、指导。

3、必须将甲方的交易会员视作本仓库的存货客户,并授权甲方代签存货协议。

4、必须确保录入《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数据真实。

5、认真对待甲方调整使用《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业务人员的建议。

6、应设立相应业务机构(部门)负责本协议项下的仓储管理业务。该业务机构(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参与甲方相关制度、操作流程和使用《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培训。

7、应按照《联盟仓库管理制度》对仓储管理业务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用户名、操作人员密码实施严格管理。

8、不得参与中联钢电子交易市场的电子交易活动,不得泄露与甲方业务有关的仓储信息。

9、乙方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东或股权结构、仓储场地、各类印章、联系地址、与本市场联系相关业务的负责人、仓储费用等与仓储有关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本市场书面报告,并修改相应文件。

10、如发生可能涉及甲方网上钢铁产品电子交易安全和网上货物质押安全的重大问题,须及时通知甲方。

11、应按照第二条第3项向甲方交纳“中联钢仓储联盟”品牌使用管理费。

12、

有义务向甲方有关部门举报甲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六条。

货物的入库、出库、仓储管理、过户:

1、乙方按《联盟仓库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办理货物入库、出库、仓储管理、过户。

2、《联盟仓库管理制度》所涉纸质存货凭证格式见附件一,提货单格式见附件二。

3、乙方应按国家或行业以及《联盟仓库管理制度》规定对货物进行保管。如货物出现异状时,乙方应及时向相关客户(存货人)发出书面通知,由客户(存货人)进行处理。

4、乙方须严守客户入库信息等商业秘密。

第七条。

乙方收取费用标准。

1、乙方仓储所涉各类费用的收费对象及收费标准,按照甲乙双方协商达成的结果为准(详见附件三)。

2、乙方收取费用标准将由甲方在中国联合钢铁网交易主页和仓储联盟主页予以公布。

3、乙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与甲方协商调整收取费用标准或增减收费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并经甲方公布之后方可实施。未公布新标准之前仍按原标准执行。

第八条。

乙方的违约及赔偿。

1、

在乙方有违约操作现象时:

(1)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乙方仓储联盟成员资格。

(2)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乙方对《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使用权,并由乙方承担因暂停或终止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3)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本协议的执行,并追究或协助相关方追究乙方或乙方直接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2、

乙方违反《联盟仓库管理制度》中的规定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损失的,按《联盟仓库管理制度》的规定予以赔偿;《联盟仓库管理制度》未规定的,按法律规定执行。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不能克服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相关本协议责任。但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天之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按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协议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一方迟延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不可抗力的,迟延方的本协议义务不能免除。

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地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本协议的履行所造成的影响。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或赔偿。

3、不可抗力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不可抗力消失后,双方未解除本协议的,本协议继续履行。

第十条。

商业秘密。

除为了解决本协议履行纠纷而诉至法院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协议项下及本协议附件的内容。任何一方对因本协议目的而获得的对方有关交易信息、工业产权、技术、商业秘密、客户信息、财务、法律、公司管理或其他方面的信息(除已在公共渠道获得信息外)有保密义务,否则保守秘密一方有权要求泄露秘密一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本条款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

第十一条。

协议有效期。

1、

本协议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除第八条第1项所述情形外,在协议有效期内如任何一方认为有必要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经另一方同意后方可终止。

3、除第八条第1项所述情形外,在协议有效期到期前的十个工作日(含第十个工作日)内任何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自动终止本协议,否则视同本协议有效期延长三年,三年后仍然适用本条款。

4、如发生上述终止本协议情况,乙方须对尚未结束的仓储管理业务按本协议相关规定执行完毕。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有权在与中联钢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相关文件、业务中正式使用“中联钢仓储联盟”的字样,并可以在该仓库法定地址挂牌(标识牌由甲方统一设计)。

2、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甲方发布的有关制度、规则、通知执行。未有明确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6、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上海中联钢钢铁电子交易市场。

乙方:

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及账号:

开户行及账号:

签约时间。

:*年*月*日。

战略联盟合作协议书

乙方:

为了促进彼此业务快速发展,共享客户资源,互利共赢。本着公平公正、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署以下合作协议:

1、做好乙方的宣传工作,协助乙方在终端顾客中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2、甲方在公司店面显眼出张贴联盟宣传海报。

1、做好甲方的宣传工作,协助甲方在终端顾客中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2、乙方在公司店面显眼出张贴联盟宣传海报。

甲方义务:甲方为在乙方处消费的顾客提供。

张高档护理卡,方便乙方提高终端顾客订单率,为顾客提高产品附加值。同时乙方将领卡顾客的姓名资料登记清楚。甲方定期去取。

乙方义务:乙方为在甲方处消费的'顾客提供,方便甲方提高终端顾客订单率,为顾客提高产品附加值。同时甲方将领卡顾客的姓名资料登记清楚。已方定期去取。

双方合作期限为年,后期视情况续约。合作期间双方不得再与同行业商家进行二次合作。

双方在各自组织大型或活动时允许对方在活动现场摆放部分宣传物品,费用自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上海中联钢联盟仓库战略合作协议书

甲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为加强投资理财领域的合作,推动甲乙双方各项业务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结成全面战略合作关系,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合作应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遵循互惠互利、平等诚信原则,以建立长期、战略性的业务合作关系和促进双方业务的共同发展为目的。

第二条。

双方达成合作关系后,应积极为合作创造各种有利条件,落实本协议内容。

第三条。

理财服务。

1、甲乙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建立理财平台,共同为客户提供理财服务。乙方聘请甲方为投资理财顾问。

2、双方理财合作的主要形式为:乙方向甲方的客户发行信托计划,募集资金进行投资运用;乙方发行信托计划,可聘请甲方担任信托计划的投资理财顾问,乙方参考甲方的建议投资运用信托资金。

3、双方共同研发理财产品,拓展理财领域,协商确定理财方案和选择投资顾问,为投资者提供完善的理财服务。

第四条。

投资基金:在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双方可合作开展私募股权信托投资和房地产信托投资,以及共同发起设立包括私募股权基金(e)和房地产信托基金(e)在内的各类投资基金。

第五条。

信托产品业务合作:甲方可接受乙方委托,向客户介绍乙方发行的信托产品,并提供咨询和顾问等服务。

第六条。

金融产品研发。

1、甲乙双方应在金融产品创新方面加强合作,结合各自的业务优势,共同开发适____市场需求的金融创新产品。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充分发挥各自业务优势,为双方的重要客户提供资产重组、财务管理、债券发行、企业改制、年金信托、股权信托等方面的咨询和方案设计等金融服务。

资产管理。

1、乙方将信托工具运用在资产处置和优化、融资租赁方面时,有权选择甲方作为合作伙伴。

2、甲方利用自己的。研发团队,为乙方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提供产品设计及创新服务。

第八条。

网络、客户、技术等资源的共享。

1、甲乙双方同意加强信息技术与电子商务等方向的交流与合作。

2、甲乙双方同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实现双方客户资源共享。包括:甲乙双方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相互推荐优质项目及客户,甲方积极向乙方推荐具有投资理财需求的优质机构客户,配合乙方拓展信托业务;甲方将根据乙方风险管理要求,提供金融投资组合的个性化理财产品。

第九条。

费用:甲乙双方有权要求对方为己方在合作中提供的资金、技术、人员等服务支付费用,但要求的费用不应高于同等条件下对其他客户收取的费用,具体以双方代表所签订的确认书和其他协议为准。

甲方单位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十条。

定期沟通与交流。

1、为加强双方合作的力度和深度,并共同研究、开发新的业务合作渠道和品种,乙方委托甲方进行金融信托业务的创新研究与拓展。

2、甲乙双方可定期举行例会对市场变化、客户需求和产品开发进行交流沟通,以增进相互了解,提高合作效率。

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及其代表提供给对方的所有文件(包括纸质和其他介质文件)和客户资料都属机密信息,应妥善保管,在未征得对方同意前,不得用作任何与双方合作内容无关的用途,也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许可第三方使用。任何一方违反保密条款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进行赔偿。

第十二条。

协议的修改。

1、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因单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等事项的变动而不履行协议所规定的内容。

2、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制定,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终止本协议。未尽事宜,以补充协议为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执行中如与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不相符,甲乙双方应按规定修订本协议。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战略合作不具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进行全面业务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双方业务部门在具体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具体业务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双方合作的范围亦不局限与协议内容,可随双方业务发展作相应修改。

第十五条。

本协议有效期两年,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到期经双方书面同意,可延期________年。

第十六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据中联钢电子交易市场《中联钢联盟仓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联盟仓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建设中联钢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的战略规划,为保证安全、顺利开展网上钢铁产品电子交易和网上货物质押等服务业务,保证相关各方的资产安全,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与甲方结为战略合作联盟,成为“中联钢仓储联盟”

(以下简称“仓储联盟”)成员之一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战略合作联盟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一条。

战略合作联盟。

甲乙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结为仓储战略合作联盟。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成为甲方发起和协调管理的仓储联盟成员之一,并将乙方所辖的———————————————————————仓库(仓库法定地址:万吨;仓库库位平面图:(见附件六)纳入甲方管理体系,并接受该管理体系的管理、监督、指导,严格遵守该管理体系相关制度,参与甲方的网上钢铁产品电子交易和网上货物质押的仓储管理业务(以下简称“仓储管理业务”)。

甲乙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愿意以服务体系为合作平台,用优质、高效的服务,与其他各加盟成员共同努力将“中联钢”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塑造成中国钢铁流通领域的著名品牌。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

1、作为仓储联盟发起和协调管理单位,有权管理、监督、指导作为仓储联盟成员之一的乙方所进行的与电子交易相关的仓储管理业务。

2、有权建议乙方调整使用《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业务人员。

3、有权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收取“中联钢仓储联盟”品牌使用管理费。“中联钢仓储联盟”品牌使用管理费按年支付。

4、可以在乙方的积极协助下,将乙方的存货客户发展为中联钢电子交易市场普通会员和交易会员。

5、有权代乙方与交易会员在签订交易文件时签订存货协议条款。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在合同存续期内,乙方授权甲方在执行本协议第七条的前提下与交易会员代签存货协议条款。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向乙方提供《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仓储管理基本功能的使用权,并为乙方进行安装、调试和维护。

2、向乙方提供使用《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业务人员的培训服务。

3、不得干涉本协议项下约定之外的乙方其他业务工作及业务流程。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

1、使用“某某某”品牌。

2、按本协议规定使用甲方提供的《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仓储管理基本功能。

3、享有甲方提供的《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业务人员的培训服务(如果在甲方所在地实施培训,乙方人员食宿、差旅费用由乙方负责)。

4、对甲方的《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和《联盟仓库管理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承认并遵守《联盟仓库管理制度》以及本市场的交易规则、管理细则。

2、接受甲方对乙方仓储管理业务的监督、指导。

3、必须将甲方的交易会员视作本仓库的存货客户,并授权甲方代签存货协议。

4、必须确保录入《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数据真实。

5、认真对待甲方调整使用《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业务人员的建议。

6、应设立相应业务机构(部门)负责本协议项下的仓储管理业务。

该业务机构(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参与甲方相关制度、操作流程和使用《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培训。

7、应按照《联盟仓库管理制度》对仓储管理业务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用户名、操作人员密码实施严格管理。

8、不得参与中联钢电子交易市场的电子交易活动,不得泄露与甲方业务有关的仓储信息。

9、乙方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东或股权结构、仓储场地、各类印章、联系地址、与本市场联系相关业务的负责人、仓储费用等与仓储有关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本市场书面报告,并修改相应文件。

10、如发生可能涉及甲方网上钢铁产品电子交易安全和网上货物质押安全的重大问题,须及时通知甲方。

11、应按照第二条第3项向甲方交纳“中联钢仓储联盟”品牌使用管理费。

12、有义务向甲方有关部门举报甲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六条。

货物的入库、出库、仓储管理、过户:

1、乙方按《联盟仓库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办理货物入库、出库、仓储管理、过户。

2、《联盟仓库管理制度》所涉纸质存货凭证格式见附件一,提货单格式见附件二。

3、乙方应按国家或行业以及《联盟仓库管理制度》规定对货物进行保管。

如货物出现异状时,乙方应及时向相关客户(存货人)发出书面通知,由客户(存货人)进行处理。

4、乙方须严守客户入库信息等商业秘密。

第七条。

乙方收取费用标准。

1、乙方仓储所涉各类费用的收费对象及收费标准,按照甲乙双方协商达成的结果为准(详见附件三)。

2、乙方收取费用标准将由甲方在中国联合钢铁网交易主页和仓储联盟主页予以公布。

3、乙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与甲方协商调整收取费用标准或增减收费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并经甲方公布之后方可实施。未公布新标准之前仍按原标准执行。

第八条。

乙方的违约及赔偿。

1、在乙方有违约操作现象时:

(1)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乙方仓储联盟成员资格。

(2)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乙方对《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使用权,并由乙方承担因暂停或终止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3)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本协议的执行,并追究或协助相关方追究乙方或乙方直接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联盟仓库管理制度》中的规定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损失的,按《联盟仓库管理制度》的规定予以赔偿;《联盟仓库管理制度》未规定的,按法律规定执行。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不能克服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相关本协议责任。

但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天之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

按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协议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

一方迟延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不可抗力的,迟延方的本协议义务不能免除。

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地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本协议的履行所造成的影响。

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或赔偿。

3、不可抗力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不可抗力消失后,双方未解除本协议的,本协议继续履行。

第十条。

商业秘密。

除为了解决本协议履行纠纷而诉至法院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协议项下及本协议附件的内容。

任何一方对因本协议目的而获得的对方有关交易信息、工业产权、技术、商业秘密、客户信息、财务、法律、公司管理或其他方面的信息(除已在公共渠道获得信息外)有保密义务,否则保守秘密一方有权要求泄露秘密一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本条款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

第十一条。

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有效期年,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2、除第八条第1项所述情形外,在协议有效期内如任何一方认为有必要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经另一方同意后方可终止。

3、除第八条第1项所述情形外,在协议有效期到期前的十个工作日(含第十个工作日)内任何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自动终止本协议,否则视同本协议有效期延长三年,三年后仍然适用本条款。

4、如发生上述终止本协议情况,乙方须对尚未结束的仓储管理业务按本协议相关规定执行完毕。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有权在与中联钢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相关文件、业务中正式使用“中联钢仓储联盟”的字样,并可以在该仓库法定地址挂牌(标识牌由甲方统一设计)。

2、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甲方发布的有关制度、规则、通知执行。未有明确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6、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及账号:

开户行及账号:

签约时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与乙方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后,乙方组织货物运输时,甲方为其提供一定数量的运力,尽量保证货物的正常运输。

2、甲方与乙方当地的分支机构合力展开货运业务,为货主提供门到门联合运输的延伸服务。

3、乙方积极深入企业营销,开发企业客户,大力组织货源,同时预统货物方向,配合甲方组织货源营销工作。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违约责任。

本协议委托内容确定以及中止、解除和提前终止需双方书面确认。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赔偿对方。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建立沟通机制,本协议中未尽事宜遇到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大厦。

邮编: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乙方: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金融大厦。

邮编: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为加强投资理财领域的合作,推动甲乙双方各项业务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结成全面战略合作关系,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的合作应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遵循互惠互利、平等诚信原则,以建立长期、战略性的业务合作关系和促进双方业务的共同发展为目的。

第二条双方达成合作关系后,应积极为合作创造各种有利条件,落实本协议内容。

第三条理财服务。

1、甲乙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建立理财平台,共同为客户提供理财服务。乙方聘请甲方为投资理财顾问。

2、双方理财合作的主要形式为:乙方向甲方的客户发行信托计划,募集资金进行投资运用;乙方发行信托计划,可聘请甲方担任信托计划的投资理财顾问,乙方参考甲方的建议投资运用信托资金。

3、双方共同研发理财产品,拓展理财领域,协商确定理财方案和选择投资顾问,为投资者提供完善的理财服务。

第四条投资基金。

在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双方可合作开展私募股权信托投资和房地产信托投资,以及共同发起设立包括私募股权基金(e)和房地产信托基金(e)在内的各类投资基金。

第五条信托产品业务合作。

甲方可接受乙方委托,向客户介绍乙方发行的信托产品,并提供咨询和顾问等服务。

第六条金融产品研发。

1、甲乙双方应在金融产品创新方面加强合作,结合各自的业务优势,共同开发适____市场需求的金融创新产品。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充分发挥各自业务优势,为双方的重要客户提供资产重组、财务管理、债券发行、企业改制、年金信托、股权信托等方面的咨询和方案设计等金融服务。

第七条资产管理。

1、乙方将信托工具运用在资产处置和优化、融资租赁方面时,有权选择甲方作为合作伙伴。

2、甲方利用自己的研发团队,为乙方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提供产品设计及创新服务。

第八条网络、客户、技术等资源的共享。

1、甲乙双方同意加强信息技术与电子商务等方向的交流与合作。

2、甲乙双方同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实现双方客户资源共享。包括:甲乙双方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相互推荐优质项目及客户,甲方积极向乙方推荐具有投资理财需求的优质机构客户,配合乙方拓展信托业务;甲方将根据乙方风险管理要求,提供金融投资组合的个性化理财产品。

第九条费用。

甲乙双方有权要求对方为己方在合作中提供的资金、技术、人员等服务支付费用,但要求的费用不应高于同等条件下对其他客户收取的费用,具体以双方代表所签订的确认书和其他协议为准。

甲方单位户名: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

第十条定期沟通与交流。

1、为加强双方合作的力度和深度,并共同研究、开发新的业务合作渠道和品种,乙方委托甲方进行金融信托业务的创新研究与拓展。

2、甲乙双方可定期举行例会对市场变化、客户需求和产品开发进行交流沟通,以增进相互了解,提高合作效率。

第十一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及其代表提供给对方的所有文件(包括纸质和其他介质文件)和客户资料都属机密信息,应妥善保管,在未征得对方同意前,不得用作任何与双方合作内容无关的用途,也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许可第三方使用。任何一方违反保密条款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进行赔偿。

第十二条协议的修改。

1、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因单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等事项的变动而不履行协议所规定的内容。

2、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制定,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终止本协议。未尽事宜,以补充协议为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执行中如与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不相符,甲乙双方应按规定修订本协议。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战略合作不具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第十四条本协议为甲乙双方进行全面业务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双方业务部门在具体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具体业务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双方合作的范围亦不局限与协议内容,可随双方业务发展作相应修改。

第十五条本协议有效期两年,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到期经双方书面同意,可延期________年。

第十六条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磋商,就结成长期、全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联合甲方及社会各界人士发起的项目(以下或简称项目)达成以下战略合作意向:

项目的核心理念及宗旨是每年通过12个公益主题,传播关注社会最普通人群的公益理念和文化。

1、甲方作为项目的战略合作伙伴,认同并支持项所倡导的理念和宗旨,同意并授权乙方在项目宣传及执行过程中合法列明或对外公布甲方系乙方在项目中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

2、甲乙双方如需使用对方公益项目的相关内容,需提前征得对方书面同意。

3、双方所做一切宣传推广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以及保障甲方的正当权益。

4、乙方将在其项目中,开展与甲方项目相关的策划、推广等活动;

甲方将就乙方项目中符合甲方宗旨的公益活动,进行积极配合和参与。

双方经协商就项目的合作期限自签署本协议之日起________年内(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有效。

1、乙方承诺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管理并执行整个项目,并自愿承担因执行、管理项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后果。

2、双方的合作是平等自愿的,乙方仅以双方均认可的范围及方式体现甲方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3、甲方有权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监督乙方合作行为的正当性、合规性,有权提出合理建议,共同完善并推动项目的顺利开展。

4、任何一方不得以另一方组织或项目的名义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对方品牌或形象的活动,否则,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作协议。如因此产生经济损失、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造成损失的一方进行赔偿。

5、本战略性合作协议中双方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不具有排他性,双方均有权与其他合作伙伴建立合作关系。

7、本战略合作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到期后任何一方如无书面异议,则自动延续两年。

甲方:乙方: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公司确定,经双方协商,在“定点定向、专业配套、双向选择、择优劣汰、平等互利、相对稳定”原则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正式确认建立劳务基地企业合作关系。

第二条方在劳务基地合作工作中,服从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统一管理。

第三条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劳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劳务基地合作企业的考察确认和管理工作,包括制订劳务基地发展规划及有关基地开发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基地企业队伍规模和综合素质,并对基地企业实施动态管理。

二、甲方劳务管理部门根据国内外工程中所需分包工程情况,优先从基地企业中选择入围队伍投标。

三、甲方在选用所需劳务分包队伍的招投标工作中,在竞争条件相同时,优先选用劳务基地合作企业队伍。

四、甲方劳务管理部门与基地企业密切配合,共同建立通畅有序、合法规范的合作渠道,积极引进成建制施工力量强,专业特点明显,管理素质高,人员稳定性强的"基地队伍,推动劳务基地队伍规模逐步提高。

五、积极协助基地企业制订发展规划,根据首都和公司建筑市场的劳动力需求变化,引导基地企业所属队伍向具有综合承包能力方向发展,并积极协助基地企业培训队伍各类人员,提高队伍素质。

六、对基地企业队伍和人员,根据北京市建筑业人力资源协会《关于施工作业队伍市场准入标准暨施工作业资格考核评定的暂行办法》,进行作业资格等级考评,并向基地企业反馈考评结果和有关管理建议,帮助基地企业加强管理。

七、在基地企业队伍中,开展评选“优秀专业施工队伍”工作。对评选出的“优秀专业施工队伍”,积极引导参与公司大型公建项目、重点工程专业、劳务招投标。

八、积极维护基地企业在公司的各项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和纠纷。

九、对基地企业在人工费结算过程中提供优良服务,并做到优先保证基地企业工程款结算、兑付。

第四条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基地企业应优先保证甲方国内外分包工程所需的劳务作业人员,确保人员的素质和数量。每年向甲方输出劳务作业人员总数不低于500人。

二、加强与甲方及其所属施工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遵守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保障履行合同中规定的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合法用工、生活后勤等方面的约定。对所属外施队伍实施有效的、全过程的管理,努力提高所属队伍综合素质。同时做好本企业所属队伍及人员的遵纪守法,保证首都稳定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负责组织安排劳务作业人员的进京、返乡工作;对进京施工人员加强劳动法规培训教育,并与每位施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施工人员做好考勤管理和工资发放管理工作。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有关各项合法用工手续和劳务工程款结算工作以及劳务人员的劳动争议处理、伤病死亡等善后工作。

四、建立和完善劳务作业人员培训系统,负责对所属施工队伍的管理人员、技术工人作业等级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各种相关培训和取证上岗工作,达到北京市建委和甲方规定要求的标准。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据中联钢电子交易市场《中联钢联盟仓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联盟仓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建设中联钢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的战略规划,为保证安全、顺利开展网上钢铁产品电子交易和网上货物质押等服务业务,保证相关各方的资产安全,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与甲方结为战略合作联盟,成为“中联钢仓储联盟”

(以下简称“仓储联盟”

)成员之一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战略合作联盟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一条。

战略合作联盟。

甲乙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结为仓储战略合作联盟。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成为甲方发起和协调管理的仓储联盟成员之一,并将乙方所辖的———————————————————————仓库(仓库法定地址:

;仓库库容:

万吨;仓库库位平面图:(见附件六)纳入甲方管理体系,并接受该管理体系的管理、监督、指导,严格遵守该管理体系相关制度,参与甲方的网上钢铁产品电子交易和网上货物质押的仓储管理业务(以下简称“仓储管理业务”)。

甲乙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愿意以服务体系为合作平台,用优质、高效的服务,与其他各加盟成员共同努力将“中联钢”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塑造成中国钢铁流通领域的著名品牌。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

1、

作为仓储联盟发起和协调管理单位,有权管理、监督、指导作为仓储联盟成员之一的乙方所进行的与电子交易相关的仓储管理业务。

2、

有权建议乙方调整使用《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业务人员。

3、

有权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收取“中联钢仓储联盟”品牌使用管理费。“中联钢仓储联盟”品牌使用管理费按年支付。

4、

可以在乙方的积极协助下,将乙方的存货客户发展为中联钢电子交易市场普通会员和交易会员。

5、

有权代乙方与交易会员在签订交易文件时签订存货协议条款。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在合同存续期内,乙方授权甲方在执行本协议第七条的前提下与交易会员代签存货协议条款。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

向乙方提供《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仓储管理基本功能的使用权,并为乙方进行安装、调试和维护。

2、

向乙方提供使用《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业务人员的培训服务。

3、

不得干涉本协议项下约定之外的乙方其他业务工作及业务流程。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

1、使用“某某某”品牌。

2、按本协议规定使用甲方提供的《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仓储管理基本功能。

3、

享有甲方提供的《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业务人员的培训服务(如果在甲方所在地实施培训,乙方人员食宿、差旅费用由乙方负责)。

4、

对甲方的《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和《联盟仓库管理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承认并遵守《联盟仓库管理制度》以及本市场的交易规则、管理细则。

2、()接受甲方对乙方仓储管理业务的监督、指导。

3、必须将甲方的交易会员视作本仓库的存货客户,并授权甲方代签存货协议。

4、必须确保录入《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数据真实。

5、认真对待甲方调整使用《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业务人员的建议。

6、应设立相应业务机构(部门)负责本协议项下的仓储管理业务。该业务机构(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参与甲方相关制度、操作流程和使用《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培训。

7、应按照《联盟仓库管理制度》对仓储管理业务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用户名、操作人员密码实施严格管理。

8、不得参与中联钢电子交易市场的电子交易活动,不得泄露与甲方业务有关的仓储信息。

9、乙方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东或股权结构、仓储场地、各类印章、联系地址、与本市场联系相关业务的负责人、仓储费用等与仓储有关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本市场书面报告,并修改相应文件。

10、如发生可能涉及甲方网上钢铁产品电子交易安全和网上货物质押安全的重大问题,须及时通知甲方。

11、应按照第二条第3项向甲方交纳“中联钢仓储联盟”品牌使用管理费。

12、

有义务向甲方有关部门举报甲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六条。

货物的入库、出库、仓储管理、过户:

1、乙方按《联盟仓库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办理货物入库、出库、仓储管理、过户。

2、《联盟仓库管理制度》所涉纸质存货凭证格式见附件一,提货单格式见附件二。

3、乙方应按国家或行业以及《联盟仓库管理制度》规定对货物进行保管。如货物出现异状时,乙方应及时向相关客户(存货人)发出书面通知,由客户(存货人)进行处理。

4、乙方须严守客户入库信息等商业秘密。

第七条。

乙方收取费用标准。

1、乙方仓储所涉各类费用的收费对象及收费标准,按照甲乙双方协商达成的结果为准(详见附件三)。

2、乙方收取费用标准将由甲方在中国联合钢铁网交易主页和仓储联盟主页予以公布。

3、乙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与甲方协商调整收取费用标准或增减收费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并经甲方公布之后方可实施。未公布新标准之前仍按原标准执行。

第八条。

乙方的违约及赔偿。

1、

在乙方有违约操作现象时:

(1)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乙方仓储联盟成员资格。

(2)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乙方对《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使用权,并由乙方承担因暂停或终止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3)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本协议的执行,并追究或协助相关方追究乙方或乙方直接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2、

乙方违反《联盟仓库管理制度》中的规定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损失的,按《联盟仓库管理制度》的规定予以赔偿;《联盟仓库管理制度》未规定的,按法律规定执行。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不能克服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相关本协议责任。但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天之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按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协议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一方迟延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不可抗力的,迟延方的本协议义务不能免除。

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地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本协议的履行所造成的影响。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或赔偿。

3、不可抗力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不可抗力消失后,双方未解除本协议的,本协议继续履行。

第十条。

商业秘密。

除为了解决本协议履行纠纷而诉至法院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协议项下及本协议附件的内容。任何一方对因本协议目的而获得的对方有关交易信息、工业产权、技术、商业秘密、客户信息、财务、法律、公司管理或其他方面的信息(除已在公共渠道获得信息外)有保密义务,否则保守秘密一方有权要求泄露秘密一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本条款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

第十一条。

协议有效期。

1、

本协议有效期年,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2、除第八条第1项所述情形外,在协议有效期内如任何一方认为有必要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经另一方同意后方可终止。

3、除第八条第1项所述情形外,在协议有效期到期前的十个工作日(含第十个工作日)内任何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自动终止本协议,否则视同本协议有效期延长三年,三年后仍然适用本条款。

4、如发生上述终止本协议情况,乙方须对尚未结束的仓储管理业务按本协议相关规定执行完毕。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有权在与中联钢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相关文件、业务中正式使用“中联钢仓储联盟”的字样,并可以在该仓库法定地址挂牌(标识牌由甲方统一设计)。

2、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甲方发布的有关制度、规则、通知执行。未有明确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6、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乙方:

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及账号:

开户行及账号:

签约时间。

:x年x月x日。

来源:网络整理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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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联盟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合作费用,乙方作为首届商丘企业家ceo高端峰会总冠名享受的权力和义务,甲方作为主要承办方的权利和义务。

费用:总冠名赞助费用为3万元人民币,在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时一次性结算。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做好首届商丘企业家ceo高端峰会的总冠名的宣传支持;

2、及时做好峰会中甲方所需要准备的推广宣传材料的督促和审核。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获得本届商丘ceo高峰论坛总冠名的称号,并在会议全部宣传资料上全程列名;

2、乙方主要负责人列名为商丘ceo高峰论坛组委会副主席;

3、乙方主要负责人作为嘉宾身份出席会议并进行剪彩;

4、活动背景图上重点显示乙方总冠名企业logo;。

5、车闻天下报首届商丘企业家论坛专版以乙方总冠名为主题发布;

6、乙方主要负责人可在论坛会开幕式上发表10分钟演讲;

7、乙方享有纪念册封底整版广告;

9、大河网、腾讯河南、新浪河南、河南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本次论坛活动的新闻稿突出乙方总冠名企业名称。

10、现场主持人口头鸣谢乙方赞助企业;

11、乙方企业宣传品被预装在会议资料袋中;

12、峰会期间将在会务签到、茶歇等环节设计播放乙方赞助企业宣传短片;

13、赠送乙方总冠名企业6张vip门票,10张峰会普通门票;

15、赠送乙方企业拓展培训1次,规模100人以内。

四、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协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全面的履行本合同,签于此,乙方承诺如提前终止合同,应承担向甲方支付全部合同款的义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的除外)。甲方若违约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全部退还给乙方。

六、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已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上海中联钢联盟仓库战略合作协议书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据中联钢电子交易市场《中联钢联盟仓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联盟仓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建设中联钢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的战略规划,为保证安全、顺利开展网上钢铁产品电子交易和网上货物质押等服务业务,保证相关各方的资产安全,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与甲方结为战略合作联盟,成为“中联钢仓储联盟”

(以下简称“仓储联盟”

)成员之一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战略合作联盟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一条。

战略合作联盟。

甲乙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结为仓储战略合作联盟。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成为甲方发起和协调管理的仓储联盟成员之一,并将乙方所辖的———————————————————————仓库(仓库法定地址:

;仓库库容:

万吨;仓库库位平面图:(见附件六)纳入甲方管理体系,并接受该管理体系的管理、监督、指导,严格遵守该管理体系相关制度,参与甲方的网上钢铁产品电子交易和网上货物质押的仓储管理业务(以下简称“仓储管理业务”)。

甲乙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愿意以服务体系为合作平台,用优质、高效的服务,与其他各加盟成员共同努力将“中联钢”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塑造成中国钢铁流通领域的著名品牌。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

1.

作为仓储联盟发起和协调管理单位,有权管理、监督、指导作为仓储联盟成员之一的乙方所进行的与电子交易相关的仓储管理业务。

2.

有权建议乙方调整使用《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业务人员。

3.

有权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收取“中联钢仓储联盟”品牌使用管理费。“中联钢仓储联盟”品牌使用管理费按年支付。

4.

可以在乙方的积极协助下,将乙方的存货客户发展为中联钢电子交易市场普通会员和交易会员。

5.

有权代乙方与交易会员在签订交易文件时签订存货协议条款。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在合同存续期内,乙方授权甲方在执行本协议第七条的前提下与交易会员代签存货协议条款。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

向乙方提供《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仓储管理基本功能的使用权,并为乙方进行安装、调试和维护。

2.

向乙方提供使用《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业务人员的培训服务。

3.

不得干涉本协议项下约定之外的乙方其他业务工作及业务流程。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

1.使用“某某某”品牌。

2.按本协议规定使用甲方提供的《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仓储管理基本功能。

3.

享有甲方提供的《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业务人员的培训服务(如果在甲方所在地实施培训,乙方人员食宿、差旅费用由乙方负责)。

4.

对甲方的《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和《联盟仓库管理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承认并遵守《联盟仓库管理制度》以及本市场的交易规则、管理细则。

2.接受甲方对乙方仓储管理业务的监督、指导。

3.必须将甲方的交易会员视作本仓库的存货客户,并授权甲方代签存货协议。

4.必须确保录入《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数据真实。

5.认真对待甲方调整使用《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业务人员的建议。

6.应设立相应业务机构(部门)负责本协议项下的仓储管理业务。该业务机构(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参与甲方相关制度、操作流程和使用《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培训。

7.应按照《联盟仓库管理制度》对仓储管理业务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用户名、操作人员密码实施严格管理。

8.不得参与中联钢电子交易市场的电子交易活动,不得泄露与甲方业务有关的仓储信息。

9.乙方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东或股权结构、仓储场地、各类印章、联系地址、与本市场联系相关业务的负责人、仓储费用等与仓储有关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本市场书面报告,并修改相应文件。

10.如发生可能涉及甲方网上钢铁产品电子交易安全和网上货物质押安全的重大问题,须及时通知甲方。

11.应按照第二条第3项向甲方交纳“中联钢仓储联盟”品牌使用管理费。

12.

有义务向甲方有关部门举报甲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六条。

货物的入库、出库、仓储管理、过户:

1.乙方按《联盟仓库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办理货物入库、出库、仓储管理、过户。

2.《联盟仓库管理制度》所涉纸质存货凭证格式见附件一,提货单格式见附件二。

3.乙方应按国家或行业以及《联盟仓库管理制度》规定对货物进行保管。如货物出现异状时,乙方应及时向相关客户(存货人)发出书面通知,由客户(存货人)进行处理。

4.乙方须严守客户入库信息等商业秘密。

第七条。

乙方收取费用标准。

1.乙方仓储所涉各类费用的收费对象及收费标准,按照甲乙双方协商达成的结果为准(详见附件三)。

2.乙方收取费用标准将由甲方在中国联合钢铁网交易主页和仓储联盟主页予以公布。

3.乙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与甲方协商调整收取费用标准或增减收费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并经甲方公布之后方可实施。未公布新标准之前仍按原标准执行。

第八条。

乙方的违约及赔偿。

1.

在乙方有违约操作现象时:

(1)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乙方仓储联盟成员资格。

(2)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乙方对《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使用权,并由乙方承担因暂停或终止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3)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本协议的执行,并追究或协助相关方追究乙方或乙方直接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2.

乙方违反《联盟仓库管理制度》中的规定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损失的,按《联盟仓库管理制度》的规定予以赔偿;《联盟仓库管理制度》未规定的,按法律规定执行。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不能克服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相关本协议责任。但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天之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按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协议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一方迟延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不可抗力的,迟延方的本协议义务不能免除。

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地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本协议的履行所造成的影响。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或赔偿。

3.不可抗力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不可抗力消失后,双方未解除本协议的,本协议继续履行。

第十条。

商业秘密。

除为了解决本协议履行纠纷而诉至法院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协议项下及本协议附件的内容。任何一方对因本协议目的而获得的对方有关交易信息、工业产权、技术、商业秘密、客户信息、财务、法律、公司管理或其他方面的信息(除已在公共渠道获得信息外)有保密义务,否则保守秘密一方有权要求泄露秘密一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本条款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

第十一条。

协议有效期。

1.

本协议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除第八条第1项所述情形外,在协议有效期内如任何一方认为有必要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经另一方同意后方可终止。

3.除第八条第1项所述情形外,在协议有效期到期前的十个工作日(含第十个工作日)内任何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自动终止本协议,否则视同本协议有效期延长三年,三年后仍然适用本条款。

4.如发生上述终止本协议情况,乙方须对尚未结束的仓储管理业务按本协议相关规定执行完毕。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有权在与中联钢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相关文件、业务中正式使用“中联钢仓储联盟”的字样,并可以在该仓库法定地址挂牌(标识牌由甲方统一设计)。

2.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甲方发布的有关制度、规则、通知执行。未有明确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6.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乙方:

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及账号:

开户行及账号:

签约时间。

:*年*月*日。

战略联盟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众所周知,异业联盟是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目的,通过联谊商业化模式,将消费者的利益得以全面的最大化补充。可以让联盟者现有的客户资源成倍增长,这也是资源整合,资源营销的核心:减少广告费用的投入。作为我们的战略合作伙伴,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多方共赢的原则,对彼此拥有的客户资源进行共享。为了满足社会消费需求,合理使用市场资源,提高双方品牌知名度,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利共赢的优势互补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本协议中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股、代理、雇佣、承包关系。任何一方的职员不是对方的雇员,也不是对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对对方及其劳动关系和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此期间,利益与风险并存,望仔细阅读并签署。

1、合作期间联盟商家应给予甲方积极配合,按各自品牌不同的特色制定好优惠方案,并告知甲方。由甲方统一策划、宣传、制作会员卡,并由甲方独立销售。

2、联盟商家应承担并付给甲方相应的广告策划、宣传等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作期间如果商家联盟需另外出台什么新的优惠方案,应告知甲方。

3、乙方客户可在甲方会所内免费享受甲方会所内提供的所有娱乐设施及服务。

2、甲方应主动关心乙方的优惠活动,保护一方的市场稳定,乙方也应积极向甲方反馈市场信息,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一共甲方参考调整策划宣传之用。

3、如果乙方在合作期内有侵害甲方权益行为时,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并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

4、甲方有向乙方解释本协议条款意义及后果的义务,并拥有对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

5、甲方有责任对乙方个人及商业秘密保密。、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健全销售、财务管理、工资、劳保福利等制度,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在其经营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负全部责任。

3、如果甲方在合作期限内有侵害乙方权益行为时,乙方有权取消并终止合同。

4、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在双方同意后可交换客户资料,以便在经营过程中做到客户资源的集中和共享,使得客户获得最大的优惠,双方获得最大的利益。

1、本协议有限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2、乙方在授权期满时,如果续签约的,经甲乙双方在协议期满前两个月提出续约申请,由甲方根据协议履行期间乙方的信誉和业绩确定,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权。

3、协议执行过程中,经协商同意,可以延长协议期限或提前终止协议。也可另立补充协议,作为此协议的附件。

1、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条款都已充分理解并无任何疑义。

2、本协议经双方盖章,自甲方将押金__元汇入乙方账户或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生效。(一汇款单据为准)。

1、甲方与会员资金往来有民生银行监管,甲方公司不能单方支取账户资金,只能用于支付甲方会员在乙方单位的`消费款,会员在乙方场所的账单由民生承诺结算支付。乙方每月底将当月账单归总与甲方公司对账后凭支票次月5日在民生银行支取。

2、甲方会员在乙方的消费采用刷甲方消费卡的方式,甲方会员如遇特殊情况消费后卡余额不足时,电话与甲方核实后乙方可先让客人消费,多余费用由甲方公司担保。

3、乙方向甲方支付甲方会员消费总额的%作为甲方佣金。并开具甲方会员总消费金额的发票给甲方。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期限已满,双方为续签的。

3、乙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销,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但进行重组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例。

4、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协议所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5、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协议无法继续或继续旅行没有必要。经双方协商均可要求解除协议。协议签订双方依据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协议不能继续的情形外,引起协议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协议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执行协议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平等协商解决;不能取得共识的情况下,应向协议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战略联盟合作合同

甲方:河南汇润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汇润地产商家战略联盟(简称商业战略联盟)目的在于加强汇润地产与商家的交流与联系,以更好地实现商业地产与项目的结合。

实现双方的共赢,需要从战略高度来约定双方的合作意向及方式,现经友好协商,达成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如下(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具体合作细节另行补充):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在满足各自战略发展理念的前提下,缔结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探索商业发展新模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通过强强合作,实现双赢。

第二条:甲方的项目资源符合乙方要求时,乙方应优先考虑与甲方进行合作;相应地,当乙方向甲方发出合作邀约或合作建议时,甲方也应优先考虑选择乙方。

第三条:从市场营销需要出发,甲乙双方在公共宣传上可以将对方作为战略合作伙伴进行整合推广,但不能将此推广用于违法、违规的商业用途或损害对方形象。

第四条:甲乙双方签订本商业选址服务协议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细的选址设计要求及说明(以公函形式加盖公司公章),具体内容如下:(详细要求可用附表说明)。

区域环境。

建筑环境。

商业氛围。

合作条件。

设计要求。

第五条:甲方所推荐的商业选址经乙方初步确认后,乙方可派代表同甲方物业所有人代表进行物业租赁的初期谈判,详细了解物业所有人的合作条件。

第六条:甲乙双方应在战略联盟协议签订后,定期保持商家开店计划及项目开发的信息沟通与联系。

第七条:根据项目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可以采取等多种合作模式,双方同意彼此为对方提供最优惠的.合作条件,以促进项目的良性运作,具体合作项目另行签订协议。

第八条:战略合作关系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存续年,战略合作期满,如双方没有提出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期生效。

第九条:本商业选址服务协议中双方指定的商业选址范围是:等中心城区,范围以外的选项址及调查工作经由甲方认可也视同本协议服务的范围。

第十条: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双方的具体合作细节,另行补充协议约定。

甲方:河南汇润地产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战略联盟合作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一、关系与定位。

1、建立合作:甲、乙、丙三方须遵从本协议规定,赋予各方合作伙伴的身分,并给予战略合作层面的各种支持与援助。

2、经营责任:战略合作并不代表各方公司的结合,所有经营责任由各方各自单独负责。

3、项目合作: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应是三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三方签订相关协议的'基础。在三方拟就业务项目进行合作时,可另行签订协议。

二、协议付款方式。

本协议为三方合作的框架基础,不作为业务计算的依据,具体结算由三方根据具体的业务项目另行签订协议来约定。

三、保密条款。

1、各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合作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2、除本协议规定工作所需外,未经合作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合作方的技术资料、商业信息及其他资料。

3、结束项目合作时,合作方应按要求返还或销毁全部信息资料。

四、合作期限。

1、战略合作期限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各方是否续约,应在协议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告知的形式提出。

五、其他。

1、对于本协议中未约定的事宜,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甲、乙、丙各自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备同样法律效力。

3、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六份,各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签约人:

地址:

日期:

乙方(盖章):

签约人:

地址:

日期:

丙方(盖章):

签约人:

地址:

日期:

战略联盟协议书精选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现就培训英语教师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区教育局与外语外贸大学合作进行的教师培训属非学历教育性质,目的在于提高教师的学力和业务水平。

二、甲方负责组织与行政管理,乙方负责教学和业务管理,并为教学质量负责。

三、乙方为甲方举办的学力教育培训班,每期90名学生,每个教学班人数为30人,培训期限为________年,培训班的英语教学时数为280300学时。

四、乙方承诺:经过培训,能使甲方参加培训的大部分学员在英语听力和口语等方面的能力有明显提高。对于学员反映强烈、课堂教学效果差的教师,经甲方提出,乙方应当予以及时更换。

五、甲乙双方都同意将日常的教学点设在____区教师进修学校,寒暑假期间将教学点设在外语外贸大学校本部。

六、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学员开设的课程及课时分配计划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

七、乙方负责组织好平时的测验、中段考、结业考及水平测试(共三次),对三次水平测试合格者颁发学力证明书(结业证书),并负责建立接受培训英语教师的学力档案;甲方负责建立全区英语教师的继续教育档案,并负责把教师培训成绩纳入业务档案管理。

八、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的培训时间,乙方原则上不得随意改变,如有变更应当至少提前一星期通知甲方。

九、培训费用按照每生每课时20元计算(包含教材费和散页讲义费),每月结算一次,由甲方以支票方式支付乙方;乙方除收取培训费用外,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十、学员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本部培训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由学员自理。

十一、操作事宜由____区教师进修学校与出国人员培训部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战略联盟协议书精选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就日后相关房地产项目达成合作意向,拟订如下合作协议,以供双方遵守:

1、双方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2、合作事项:

(a)甲方同意在其项目涉及乙方的服务范围时,优先推荐乙方给项目开发商;

(b)乙方同意在其推广项目涉及房地产策划及代理时,优先推荐甲方给项目开发商。

3、甲乙双方同意在合作项目中积极配合,互相提供宣传资料。

4、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及协议中任何条款与条件均属保密信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该等条款与条件。对在本协议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掌握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料、价格政策、各类宣传、培训与技术资料、市场策略、洽谈内容、沟通渠道,双方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规定之要求,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双方进一步保证其员工或关联公司不得将上述信息披露与任何第三方。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双方在本条款下的保密义务仍然持续有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任何一方向第三方披露任何一保密信息,被披露方有权要求披露方赔偿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甲乙双方同意在彼此推荐之项目成功签订合同后,并于每收到该合同每一笔款项后7个工作日内,收款方向对方支付该项目的顾问费,对方同时提供该笔顾问费收据。顾问费具体比例如下:

甲方向乙方推荐项目成功签订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该项目到帐收入金额的10%的顾问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顾问费总额最高上限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万元)。

乙方向甲方推荐项目成功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项目到账收入金额的5%--10%的顾问费。具体比例视项目实际情况而定,必要时另行拟定协议。

若双方与对方所介绍的项目的合同提前终止,则合同签订方只需承担已确认收入并且核实到账之支付责任,对方除此之外不得要求其他任何赔偿,已付的顾问费不需退还。若双方需退服务费给项目签订方,则退款方有权扣除对方相应的顾问费用。

双方收款指定收款帐户如下:

甲方帐户: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帐户:

开户银行:

帐号:

6、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严重违背商业道德、法律或损害对方利益,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终止本协议。

7、甲乙双方的通知方式和送达:

(1)双方一致确认,双方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通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送至本协议列明的收件方的下列通讯地址(或由收件方以书面通知指定的其它地址):

甲方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号码:

乙方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号码:

(2)一方发出的通知、要求或其它通讯应依照以下规定视作已经送达对方:

(a)如直接交付,在交付时视为收讫;

(b)如以快递发送,在快递签收之日视为一方收讫。

任何一方之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因任何一方疏忽通知而导致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发件方应在该速递文书回执(回执上有速递机构的印章或签字)上写明该文书的主题词(或其标题、文号)。

(3)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之日起两年,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共同协商确认协议可以顺延。

(4)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现行法律。

(5)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战略合作协议书

学校:(以下简称:甲方)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合作办学事宜,达成以下合作意向:

一、合作办学原则:互相合作、互利互惠、实现双赢、共同发展。

二、合作办学项目形式。

2.1企业冠名班形式:乙方授权甲方开设冠名班:“热风班”。

2.2教学实习基地形式:甲方在乙方挂牌建立,乙方在甲方挂牌建立“培训基地”。

三、合作办学项目具体内容。

3.1企业冠名班项目。

3.2甲方开设班冠名班,招收年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名(每班名学生),上述学生要求暂定为:,应届初中毕业,成绩良好。具体条件应在本协议签署后30日内报乙方备案。

3.1.2课程设置:分基础课、专业课和专业实习。

基础课:学习时间为一年,由学校按国家教学大纲安排教学;。

专业课:学习时间为一年,根据企业对专业的特殊要求,由学校和企业共同。

确定专业课程设置,具体教学工作由学校和企业共同实施,企业可派工程师到学校实施教学,学校老师亦可来企业参观学习。

专业实习:实习时间为一年,由乙方安排学生到企业参加实习。

3.1.2学生管理:在校期间由学校负责,实习期间由学校和企业共同管理,具体实习事宜双方另行签署实习协议。

3.1.4学生就业:学生毕业后,企业对学生进行企业考核,择优录用。

3.1.5资金援助计划:冠名班学生入学后,在第一年和第二年,乙方每年为每班提供元的资金援助(两班共提供资金元人民币),该资金具体使用如下:

二等奖学金名,每人资金元人民币,计元;。

三等奖学金名,每人资金元人民币,计元;。

“奖学金”,共奖励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合计使用资金元。

二等助学金名,每学期每人发放元人民币,计元;。

“助学金”共资助名家庭困难的学生,每学期发放助学金元,全年发放助学金元。

c.设置教育基金:元/年。

资助学校购买实验仪器设备、补助老师来企业学习的费用。

3.1.6资金使用的监督。

3.1.6.1甲方应设定发放奖学金、助学金的标准和发放程序,并将该标准程序报乙方备案。

3.1.6.2甲方在确定发放奖学金、助学金名单后,应报乙方备案并书面报告相关情况。

3.1.6.3甲方有权自由支配教育基金。

3.2教学实习基地项目。

3.2.1除冠名班外,甲方学校与乙方生产相关专业的学习,在二年级结束时,可根据乙方生产情况安排学生到乙方工厂实习一年。

3.2.2学生实习期间,乙方按每月每名学生元的标准支付甲方管理费用。

3.2.3他有关实习活动的内容,双方另行签署实习协议。

四、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4.1.1按照企业需求设置专业,使培养的人才适应企业和社会的需求。与乙方使用,共同实施培养方案(即共同确定培养目标、制定教学计划、调整课程设置、承担教学任务)。

4.1.2有权对使用项目(即冠名班)进行广告宣传,可介绍乙方公司的情况,但不得做虚假宣传,不得以乙方名义进行发布广告和宣传。

4.1.3应按本协议约定和乙方名义进行发布广告和宣传。

4.1.4做好日常教学管理(师资配备、教材组织、日常教学过程管理等)工作。

4.1.5负责学生在校期间的管理工作,确保冠名班学生圆满完成职业教育,到乙方公司实习、就业。

4.1.6对学生进行良好的行为习惯、职业道德、安全环保等教育,进行乙方企业文化的宣传。

4.1.7甲方保证冠名班学生全部到乙方公司实习,未完成实习任务者,不准毕业。

4.1.8奖学金、助学金的发放接受乙方监督。

4.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4.2.2推选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与甲方共同制定的实施培养方案。按照甲方教学计划,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安排学生实习内容、指导实习过程,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和职业素质。

4.2.3为来乙方公司参观学习的老师提供食宿。

4.2.4在冠名班学生一、二年级时,乙方每年为甲方提供奖学金、助学金、教育基金等共元人民币。上述款项乙方按月等额支付甲方。

4.2.5学生实习期间,支付甲方管理费用。

4.2.6乙方应优先录用甲方应届毕业学生到企业就业。

4.2.7为甲方进行毕业生跟踪调查提供相关信息。

五、违约责任。

5.1如一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提供虚假信息或违反本合同约定,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5.2如一方的行为损害了形象或声誉,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六、合作期限。

6.1冠名班项目合作期限为3年,即乙方授权甲方在年开设一届冠名班(班),至年冠名班学生毕业时双方合作终止。双方根据级冠名班项目运做的情况,对以后的冠名班招收合作签署协议约定。

6.2教学实习基地项目合作长期有效。

七、争议解决。

7.1双方在合作中产生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到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通知。

8.1任何一方如需通知对方有关事项,应采取书面形式用中文写成,并按照双方在本合同内注明的地址用快件送达给对方,邮件寄出后小时视为对方收到。

8.2如果地址有变更,一方应在变更前7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通知不能到达的法律后果由变更方承担。

九、其他约定。

9.1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变更或补充,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的效力等同于本协议。

9.2本协议及本协议的补充协,经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的效力等同于本协议。

9.3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广西物资学校乙方(盖章):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岭路75号地址:

战略合作协议书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劳务公司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同意甲方用乙方名义注册公司,并协助甲方日常工作,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就业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乙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乙方在接受甲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甲方聘任乙方为公司法人、副总经理。

五、甲方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含注册资金)均有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六、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七、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八、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三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九、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三年。

十、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乙方:____。

(公章)。

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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