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药护理管理制度范文(19篇)

时间:2023-12-16 05:37:08 作者:紫薇儿

护理是一门细致入微的工作,护士需要通过观察、记录和沟通等手段收集和传递患者的信息。下面是一些护理总结的典型案例,希望能够给您的护理工作提供一些新的思路和创意。

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确保治疗、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护理部定期检查考核。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坚持医嘱班班查对,每天总查对,护士长每周总查对一次并登记、签名。

三、毒、麻、限、剧药品做到安全使用,专人管理,专柜保管并加锁。保持固定基数,用后督促医师及时开处方补齐,每班交接并登记。

四、内服、外用药品分开放置,瓶签清晰。

五、各种抢救器材保持清洁、性能良好;急救药品符合规定,用后及时补充,专人管理,每周清点两次并登记;无菌物品标识清晰,保存符合要求,确保在有效期内。

六、供应室供应的各种无菌物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

七、对于所发生的护理差错,科室应及时组织讨论,并上报护理部。

八、对于有异常心理状况的患者要加强监护及交接班,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九、工作场所及病房内严禁患者使用非医院配置的各种电炉、电磁炉、电饭锅等电器,确保安全用电。

十、制定并落实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和危重患者抢救护理预案。

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高危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为促进该药品的合理使用,减少不良反应,特别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高危险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及细胞毒化药品等,具体品种见附录。

二、高危险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三、高危险药品存放药架应标示醒目,设置红色警示牌提示牌提醒药学人员注意。

四、高危险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才使用。

五、高危险药品调配发放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

六、加强高危险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持安全有效。

七、定期和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加强高危险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并定期总结汇总,及时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八、新引进高危险药品要经过充分论证,引进后要及时将药品信息告知临床,促进临床合理应用。

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1)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七对的内容。

(2)七对:床号、姓名、药名、药物浓度、用法、剂量、时间。

(3)一注意:用药过程中注意观察药效及副作用,做好记录。

(1)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处理医嘱者,查对者均需签全名。

(2)临时医嘱药药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查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3)抢救患者时,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需复诉一次确认无误才可执行,保留用过的,患者病情稳定后经两人核对方可丢弃。

(4)整理医嘱后,需经理两认查对,护士长每周查对两次。

(1)服药、注射、输液时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

(2)摆药前要仔细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有无变质、裂缝、瓶口有无松动,查对有无松动,有效期及批号。

(3)摆药后经二人核对才可执行。

(4)易导致过敏的药物,用前询问过敏史,如有过敏,应在床头悬挂醒目标记,使用毒、麻、限制药物时要反复核对,多种药物共同使用时,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5)如患者提出疑问,需再次查对清楚。

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确保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科室安全管理有专人负责,定期组织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按程序及时报告,采取措施,及时改进。

四、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及时巡视病房,认真观察病情变化,有情况及时报告医生处理并做好护理记录。对于有异常心理状况的患者及家属要加强监护及交接班,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病人安全。

六、加强护理,必要时加床档、约束带,以防跌倒、坠床等发生。

七、严格执行医院药品管理制度,确保用药安全。

1、毒、麻、限、剧药品做到安全使用,专人管理,专柜保管并加锁。保持固定基数,每班交接并登记。

2、药物、物品标签清楚,分别放置。

八、抢救器材做到四定:定物品种类、定位放置、定量保存、定人管理。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维修、及时补充。抢救器械保持性能良好,做好应急准备,定期清点交接。无菌物品标识清晰,保存符合要求,确保在有效期内。

九、病房通道要通畅、清洁,禁止堆放各种物品、仪器设备等,保证病人通行安全。

加强科室水电暖管理,不漏水、漏电、漏气,发现有损坏及时报告设备科维修。工作场所及病房内严禁患者使用非医院配置的各种电炉、电磁炉、电饭锅等电器,确保安全用电。

十、做好安全防盗及消防工作,加强陪护和探视人员的管理,发现有可疑人员立即报告保卫科、消防器械保持备用的状态。

十一、制定并落实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和危重患者抢救护理预案。

十二、对于所发生的护理过失,科室应及时组织讨论整改,并上报护理部。

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1.处方缺项。

2.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生未注明过敏试验及判定结果的。

3.一张处方超过。

种药物的(营养补液和皮肤特殊用药除外)。

4.药品不使用通用名书写的。

5.处方涂改不签名的。

6.每张处方超过一名患者用药的。

7.药物剂量.剂型.规格.用法.用量不注明或书写不规范的。

8.病人年龄书写不规范的。

9.医生签名不与备案相一致或不签全名的。

10.药品剂量和数量不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

11.药品剂量不使用公制单位的。

12.处方书写不清晰的。

1.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不相符的。

2.药物用量或用法不正确的。

3.给同一患者使用两种以上药理机制相同的药物。

4.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5.抗菌药物静脉给药联用两种及两种以上的(抗厌氧菌药物除外)。

6.门、急诊病人静脉给药一次处方量超过三天的。

7.门、急诊病人使用特殊管理级抗菌药物的。

8.超剂量用药的。

9.中药制剂与其他药物配制于同一瓶液体中进行输液的。

1.无指征用药。

2.给同一患者同时使用两种以上药理机制相同的药物。

3.ⅰ类无菌手术术后使用抗菌药物超过24h的';经验性使用抗菌药物超过五天的。

4.病情不需要的超疗程、超剂量用药。

5.不按药敏试验结果使用抗菌药物的。

6.感染病人体温正常、症状及体征消失、血象正常后,抗菌药物使用超过三天的。

7.已明确的单一的普通细菌感染,使用二联以上抗菌药物的。

8.中药制剂与其他药物配制于同一瓶液体中进行输液的。

9.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10.医保及其他商业保险病人不按医保用药规定用药的。

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1)在分管院长及护理部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制定护理管理的有关制度、计划、操作规程等,对全院各护理单元的护理质量进行全面监控。

(2)每月对全院各护理单元进行护理工作质量(安全)检查,有计划地组织各类护理质量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与缺陷及时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对问题与缺陷的改进措施有追踪和成效评价,体现有持续改进过程。

(3)督促各级护理人员认真执行各项护理常规,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落实专科及常见疾病护理质量标准。每季度进行考评,有记录、有反馈。

(4)对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有成因分析和讨论,查找事发原因和教训,针对需要控制的环节提出合理化的改进措施。定期对护士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加强护理人员防范意识,减少和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5)负责全院护士三基考核及业务技能的培训,定期举办业务讲座,定期检查护理人员掌握常见急救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以保证对危重患者实施安全的护理操作。

(6)组织开展疑难病例、高难度护理技术等的护理查房、护理会诊和病例讨论。

(7)加强护理安全,严把重点护理环节(围手术期护理、危重患者护理、输血及药物不良反应、特殊检查前后等)的管理,定期检查各护理单元分级护理执行情况、危重病人登记上报、质量检查、护理措施落实情况、护理并发症控制情况、抢救药品、物品是否齐全完好、各科室对意外事件处置情况以及护理人员自我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8)定期检查“优质护理服务病房”责任制整体护理模式的落实情况以及病人对护理工作的满意度等。

(9)定期检查手术室护士对大手术病人的手术前后访视、术后病人规范交接以及正确书写手术护理记录单等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10)定期检查供应室下收下送、灭菌物品环节质量要求、操作流程、各岗位职责落实情况以及消毒灭菌合格率。

(11)定期检查其它特殊科室相关护理质量和护理安全工作。

(12)定期召开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会议,就护理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意见。

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1、对护理人员进行法制和护理安全教育,增强护理安全意识和责任心,提高护理质量。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规程,落实各级人员工作职责。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3、严格遵守护理查对制度,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

4、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以防院内感染的发生。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护士要及时巡视病区,对小儿,烦躁,神志不清,使用热水袋、冰袋、卧床等患者加强巡视,确保患者安全,防止意外发生。

6、加强病区药品管理,执行药品管理制度。毒、麻药品置专柜上锁,专人管理,有基数,有交班记录,使用有登记;急救设施和药品、贵重仪器专人管理,处于备用状态。

7、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加强易燃、易爆、易损物品的管理及对护理人员和病员、陪人进行安全教育。经常检查电源、水源、防火设施,及时维修,保证安全运用。不得私自对病区的设施乱拆或改建。

住院患者应遵守入院须知,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与医护人员配合,服从治疗和护理,安心修养,确保安全。

1、病员入院时,认真听取入院宣教内容。

2、患者应遵守病区作息时间,保持环境整洁与安静,不在室内吸烟及使用电器等。

3、护士不得私自答应病员外宿,若有特殊情况外出时,必须经科主任及主管医生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开。

4、病员若未经允许,私自外出,次日按自动出院办理。

5、病员私自外出发生意外情况,一切后果自负。

6、病员若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所;不得动用医疗、护理设备;不得进行任何护理技术操作。

7、需留陪人严格按医嘱执行。

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一、重点药物包括:抗菌药物、心血管系统药物、细胞毒化药物、中枢性肌松药、抗精神失常药、中枢镇静催眠药等。

二、医师开处方前询问病人以前是否用过该种药物,有过何种不良反应,并告知病人和家属要使用的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可能存在的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用药后每日查房是向病人和家属询问用药后有无不适感,是否出现不良反应。

三、病人和家属向医师反应用药后不适和不良反应时,医师应高度重视,认真检查,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注意与病人和家属沟通的方式与技巧,避免误解,提高病患依从性。

四、重点药物使用的观察程序是:护士用药前应询问病人的`用药情况,并告知病人和家属将要使用的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可能存在的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用药后每日查房时向病人和家属询问用药后有无不适感,是否出现不良反应。静脉给药后护士必须按药品说明书规定调节好滴速并留守20分钟方可离开。一组输注更换下一组液体后同样应观察20分钟,方可离开。其他方式注射给药,在注射完成后,护士也应该观察20分钟,在确认病人无不适后方可离开。口服用药应由护士在场指导病人服用,并交代注意事项。当班护士30分钟巡视病房一次,询问病人用药后情况。

五、护士交班时,交班护士应向接班护士介绍病房内使用重点药物患者的情况,以利于接班护士继续观察。

管道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保障压力管道安全运行,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协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压力管道是在生产、生活中使用的可能引起燃爆或中毒等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

压力管道按其用途划分为工业管道、公用管道和长输管道。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

(五) 前四项规定的管道的附属设施及安全保护装置等。

第四条 本规定不适用于下述管道;

(一) 设备本体所属管道;

(二) 军事 装备、交通工具上和核装置中的管道;

(四) 入户(居民楼、庭院)前的最后一道阀门之后的生活用燃气管道及热力点(不含热力点)之后的热力管道。

第五条 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察和修理改造单位必须执行本规定。

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察和修理改造单位的主管部门应负责所属企业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 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安全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七条 有关主管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

(四) 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压力管道事故,并参加或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

(六) 组织研究并推广压力管道先进的安全科学技术及安全生产管理方法;

(七) 开展压力管道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对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

(八) 按有有关规定应负责的其它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 压力管道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并应履行以下职责。

(二) 应有专职或兼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三) 压力管道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新建、改建、扩建的压力管道及其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时,有权拒绝验收;

(四) 建立技术档案,并到企业所在地的地(市)级或其委托的县级劳动行政部门登记;

(五) 对压力管道操作 人员和压力管道检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十) 按有关规定应负责的其它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 第三章 安全监察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条 压力管道的设计单位应取得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格证,并报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压力管道设计单位应对所设计的压力管道安全技术 性能负责。

第十一条 压力管道用管 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等产品制造单位(以下简称制造单位)应向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或省级劳动行政部门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安全注册。

安全注册的审查工作由劳动部会同同级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评查机构进行。

制造单位应对其产品安全质量负责。产品投产前应进行型式试验。

劳动部负责型式试验单位的资格审查与批准,并颁发型式试验单位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 压力管道安全单位必须蚩尤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的评审工作,由劳动行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评审机构进行。

压力管道安装认可证由劳动部统一印制,并分别由劳动部和省级劳动行政部门颁发。

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应对其所安装施工的压力管道工程安全质量负责。

第十三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压力管道应由有资格的检验单位对其安装质量进行监督检验;在用压力管道应由有资格的检验单位进行定期检验。

检验单位的资格审查按本规定第二十五、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

第十四条 压力管道修理改造单位具备一定的条件,对压力管道进行重大改造时,其技术和管理要求应与新建压力管道的要求一致。

第十五条 从事压力管道焊接的焊工和无损失检测的检测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取得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第十六条 劳动行政部门应按本规定对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单位进行安全监察,并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现场安全监察。

第十七条 劳动行政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第二节 工业管道的安全监察 

第十八条 工业管道按其危害程度进行分级,根据分级实施安全监察。

第十九条 使用单位自行设计工业管道须经其省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到省级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节 公用管道的安全监察 

第二十一条 公用管道的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消防和安全的要求。在选线的审查时,应征得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得同意。

第二十二条 公用管道工程得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应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派出得安全监察员参加。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用管道上修筑建筑物、构筑物和堆放物品。

第二十四条 长输管道安全监察工作由劳动部负责。

从事长输管道安全监察工作的人员由劳动部培训、考核 、发证,其工作对劳动部负责。

第二十五条 长输管道得检验单位应具备相应得条件,其资格审查由劳动部会同同级有关主管部门共同进行,检验资格证书由劳动部颁发。

第四章 检验单位 

第二十七条 从事工业管道和公用管道检验的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条金,并按本规定要求取得相应的检验资格。

第二十八条 省级以上有关部门所属的工业管道和公用管道检验单位的资格,由劳动部会同同级有关主观部门进行审查。

第二十九条 压力管道检验员必须经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三十条 检验单位和检验员必须在检验单位资格证书和检验员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从事检验工作。

检验单位应对其所出具的检验结果的正确性负责。

第三十一条 承担压力管道安全监督监察和进出口检验的检验单位,应具有公正的第三方地位。

从事监督检验工作的检验单位及其人员,不得从事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工作及有关的经销活动。

第三十二条 检验单位和检验员应保守被检验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三十三条 检验单位和检验人员应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第三十四条 从事压力管道检验的检验单位按有关收费办法收取检验费。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 第五章 罚 则

第三十五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劳动性镇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

(一) 未申办备案手续的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设计压力管道的;

(三) 未申办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的安装单位安装压力管道的;

(四) 新建、扩建、改建压力管道未经监督检验和竣工验收合格而擅自投入运行的;

(五) 未办理压力管道登记的使用单位使用压力管道的;

(六) 未取得压力管道检验资格的单位从事压力管道检验工作的;

(七) 使用单位未按有关规定对压力管道进行定期检验的。

(一) 无证上岗的

(二) 超出资格证书允许范围从事压力管道检验、焊接或无损探伤工 作的。

(二) 由于压力管道检验单位漏检、错检、误判的原因噶声事故的;

(三) 因使用单位管理不善致使压力管道发生事故的。

第三十八条 以上各项罚款数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用语:

(一) 工业管道系指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用于输送工艺介质的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及其他辅助管道。

(二) 公用管道系指城市或乡镇范围内的用于公用事业或民哟内过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

(三) 长输管道系指产地、储存库、使用单位间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的管道。

第四十条 国外引进装置中压力管道的设计和验收可按协议规定的规范或标准执行,其中重要的安全技术指标不得抵于我国有关规定。

第四十一条 用于压力管道的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附属仪器仪表和安全保护装置的进出口监督管理办法,由劳动部另行制定。

第四十二条 入户(居民楼、庭院)前的最后一道阀门之后的生活用燃气管道的安全管理与监察另行规定。

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自一九九六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一、为了确保压力管道的安全使用,制订本安全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二、本单位压力管道由设备科负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压力管道的标准、法规、制度建立、健全压力管道的技术档案,办理压力管道的使用证,负责压力管道安全操作和日常维护保养,并组织有关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监察机构进行安全技术和岗位操作法学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

四、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压力管道的技术特性、系统结构、工艺流程、工艺指标、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应采取的措施。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性能、懂结构、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故障。

五、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超压、超温运行。

六、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作好巡回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和处理。

七、为了保证和延长压力管道的使用寿命。压力管道的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压力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经常检查压力管道的防护措施,保证其完好无损,减少管道表面腐蚀;

阀门的操作机构要经常除锈上油,定期进行操作,保证其操纵灵活;

安全阀和压力表要经常擦拭,确保其灵敏准确,并按时进行校验;

定期检查紧固螺栓的完好状况,做到齐全、不锈蚀、丝扣完整、联结可靠;

静电跨接、接地装置要保持良好完整,发现损坏及时修复;

检查管道和支架接触处等容易发生腐蚀和磨损的部位,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及时消除管道系统存在的跑、冒、滴、漏现象;

禁止将管道及支架做为电焊零线和其它工具的锚点、撬抬重物的支撑点;

配合压力管道检验人员对管道进行定期检验。

对生产流程的重要部位的压力管道、穿越公路、桥梁、铁路、河流、居民点的压力管道、输送易然、易爆、有毒和腐蚀性介质的压力管道、工作条件苛刻的管道、存在交变载荷的管道应重点进行维护和检查。

当操作中遇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

(1) 介质压力、温度超过允许的范围且采取措施后仍不见效;

(2) 管道及组成件发生裂纹、鼓瘪变形、泄漏;

(3) 压力管道发生冻堵; 

(4) 压力管道发生异常振动、响声,危及安全运行;

(5) 安全保护装置失效;

(6) 发生火灾事故且直接威胁正常安全运行;

(7) 压力管道的阀门及监控装置失灵,危及安全运行。

九、对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应以书面形式报告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

十、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严重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后还必须直接报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捡检疫总局。

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二、用药要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一注意”,准确掌握给药剂量浓度、方法和时间。必要时病人(或家属)参与确认。

三、口服药要做到送药到手,看服到口,及时收回空药杯。

四、注射药物必须两人核对;静脉用药应在药瓶上注明病人姓名。床号、药物名称和剂量,注明加药者姓名和时间,由另外一名护士核对并签名后方可用于病人。

安全用药管理制度有哪些

一、用药要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准确掌握给药剂量、浓度、方法和时间。必要时患者(或家属)参与确认。

二、口服药做到送药到手、看服到口。注射药物须两人核对;静脉用药应在输液卡上注明患者姓名、床号、药物名称和剂量,注明加药者姓名和时间,由另外一名护士核对并签名后方可用于患者。

三、对易发生过敏的药物或特殊用药应密切观察,如有过敏、中毒反应立即停止用药,并报告医生,必要时做好记录、封存及检验等工作。

四、应用输液泵、微量泵或化疗药物时,密切观察用药效果和不良反应,及时处理,确保用药安全。

五、定时巡视病房,根据病情和药物性质调整输液速度。

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1、护理人员进行法制和护理安全教育,增强护理安全意识和责任心,提高护理质量。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规程,落实各级人员工作职责,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3、严格遵守护理查对制度,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

4、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医院感染发生。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护士要及时巡视病区,对小儿、烦躁、神志不清、使用热水袋、冰袋、卧床等患者应加强巡视,确保患者安全,防止意外发生。

6、加强病区药品管理,执行药品管理制度。麻药品置专柜上锁,专人管理,有基数,有交接班记录,使用有登记;急救设施和药品、贵重仪器有专人管理,处于备用状态。

7、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加强易燃、易爆、易损物品的管理及对护理人员和病人、陪人进行安全教育。经常检查电源、水源、防火设施,及时维修,保证安全运用。不得私自对病区的设施乱拆或改建。

住院患者应遵守入院须知,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与医护人员配合,服从治疗和护理,安心修养,确保安全。

1、病员入院时,认真听取入院宣教内容。

2、患者应遵守病区作息时间,保持环境整洁与安静,不在室内吸烟及使用电器等。

3、护士不得私自答应病员外宿,若有特殊情况外出时,必须经科主任及主管医师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开。

4、病员私自外出发生意外情况,一切后果自负。

5、病员若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所;不得动用医疗、护理设备;不得进行任何护理技术操作。

6、需留陪人严格按医嘱执行。

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1、定期组织各级护理人员学习《消防管理条例》、《医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差错处理和防范措施》等文件,严格交、接班制度及查对制度,增强医疗安全观念。

2、病区内的氧气筒应直立放置于阴凉处,搬运时避免倾倒撞击,远距火源,勿涂油料。对未用完和已用空的氧气筒应分别悬挂“有氧”、“无氧”的标示,氧气筒内的氧气不可用尽,应留有少量余气。

3、加强病区药品的管理,毒、麻、限制药品应专柜、专人保管,严格交、接班和查对制度。

4、病区应注意防火,防火通道不许堆放杂物,确保安全出口畅通无阻,各种灭火器材和装置应完好无损,并定期检查,医护人员应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病区内禁止吸烟。

5、注意病区内情绪不稳定病员、肿瘤病员以及自杀未遂患者的精神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随时和保安部、总值班联系,并做好防范工作,严防这类病员伤人毁物和再次自杀。

6、病区内应做好防盗工作,教育病员及其培护人员妥善保管自己的钱物,对病区内的贵重物品应做好交接班工作。病区内不准外人留宿。

7、要求病区各班人员注意水、电、门窗的安全管理,及有无破损、毁坏,并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用药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及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一、xx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全院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工作,xx医院合理用药专家督导组负责全院合理用药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二、各临床科室主任为科室合理用药第一负责人,具体负责对本科合理用药、大处方进行督导管理,及时纠正本科室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

三、医师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要按照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制定合理用药方案,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范围使用药物,必须在病历上作出分析记录,执行用药方案时要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根据必要的指标和检验数据及时修订和完善原定的用药方案。门诊用药不得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

医师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因医疗创新确需扩展药品使用规定的,应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使用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时,要根据中医辩证施治的原则,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选药。

四、医师在使用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时应告知患者,并严格掌握适应症、剂量和疗程,避免滥用。使用肝、肾毒性药品前应先进行肝、肾功能的检查,使用中应定时监测肝、肾功能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其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用药。

使用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和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因未取得患者同意引发用药纠纷的,其经济赔偿由责任医师承担。

五、中、西药剂科应根据临床用药需要对药品进行拆零调配,并加强管理,杜绝药品质量事故的发生。

中、西药剂科必须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处方用药进行适宜性和合理性审核,发现不合理用药情况告知开具处方的医师,情况严重的应拒绝调配并向医院合理用药专家督导组报告。

六、严格控制门诊大处方。

门诊处方注射剂为1日用量,口服及外用制剂为3~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一日用量;慢性病口服制剂处方用量可延长到15~30日用量,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除抢救病人和抢救药品外,门诊处方每张处方金额不得超过150元;如超过必须经过科主任审批,并在病程记录中有使用目的.的记录。违反上述规定的处方,药师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重新开具处方。如果医师拒绝重新开具处方,药师有权拒发,并向病人说明情况。

七、实行处方点评和病历点评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指标》,每月由医院合理用药专家督导组抽查处方和病历,对不合格处方、不合格病历进行汇总分析,尤其对不合理用药进行每月点评和院内公示。合理用药指标如下:

(一)处方指标。

1.每次就诊人均用药品种数。

2.每次就诊人均药费。

3.就诊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

4.就诊使用注射药物的百分率。

5.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的百分率。

(二)抗菌药物用药指标。

1.住院患者人均使用抗菌药物品种数。

2.住院患者人均使用抗菌药物费用。

3.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

4.抗菌药物使用强度。

5.抗菌药物费用占药费总额的百分率。

6.抗菌药物特殊品种使用量占抗菌药物使用量的百分率。

7.住院用抗菌药物患者病原学检查百分率。

(三)外科清洁手术预防用药指标。

1.清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百分率。

2.清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人均用药天数。

3.接受清洁手术者,术前0.5-2.0小时内给药百分率。

4.重点外科手术前0.5-2.0小时内给药百分率。

具体指标由医院合理用药专家督导组另行制定。

八、严格控制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比例。

医院每年根据药品和诊疗价格的调整情况确定各临床科室药品与诊疗收入的比例。逐年降低药品收入比例,从而确保抗菌药物等药品使用趋于合理。

继续执行《关于控制药品占医疗业务收入比例的暂行规定》,各科室要把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简称药占比,下同)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全院控制药占比低于42%。

各科室药占比由财务科统计。药占比超额部分按金额的20%从处方医生的效益工资中扣除。

九、实行药品超常预警与动态监测制度。

每月对医院使用量排名前10位的抗菌药物品种,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i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进行公示,对监测到的不合理用药积极进行干预。

每月对药品使用量前50名的医生中药占比超标的前10位医生在院内公示。对第二次进入前10位的医生进行诫勉谈话,三次进入前10位的医生暂停处方权一月。

十、加强药物不良反应监控工作。

临床用药中一旦出现明显的不良反应必须报告药剂科临床药学室并按规定填写“药物不良反应监测表”,发现漏报或隐瞒不报者,扣当事医生一次50元。

十一、本制度自20xx年8月起执行。

幼儿园用药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师认真坚持一看、二摸、三问、四查的要求进行晨检工作,如有需服药的幼儿,请家长在晨检记录本上填写病因、药名、服用方法、剂量等并放到专用的药合内,签字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

二、教师应与家长确定幼儿服用的药物不会出现异常,如有散装的药品应打开观察药的颜色有无潮解、变色等现象。

三、幼儿园保教人员应向家长明确本班教师只负责需服药幼儿园连续三天的巩固性药物。

四、药物必须妥善保管,吃药时仔细核对。

五、教师在活动中,应注意观察带药幼儿的健康状况,出现异常及时与保健医、家长联系。

六、教师按照家长的填写,在要求时间内给幼儿服药,并注明“药已服用过”。

七、教师应记录服药幼儿健康状况,如认为个别幼儿需要特殊观察,应在交接本上写清楚具体情况,提醒晚班教师注意。

八、晚班教师在活动中,应注意观察服药幼儿的状况,并在离园时主动向家长说明幼儿服药和在园情况。

九、消毒液放在固定、幼儿拿不到的指定处,消毒液瓶上要有明显标记。

药品是幼儿日常经常接触的物品。花花绿绿的药品会让幼儿误认为是糖豆而吃进肚里。近阶段又是春季感冒多发期,幼儿园吃药的小朋友人数进入了一个高峰期,有些幼儿看见别人吃药也会觉得很好玩也有的幼儿感觉到老师喂药是和老师一次亲近的机会,因此出现有的小朋友在不感冒时也拿一些药来吃。针对这些事件,我觉得有必要让幼儿了解一些药品的常识和吃药的安全,以此来提高幼儿判断事物的能力。从而提高幼儿对事情的预见性,预防悲剧的发生。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幼儿园想到了一个好办法:晨检登记。早上家长送孩子时如果有宝宝生病需要吃药的在晨检处登记,家长可以把药品的服用细则详细的告诉晨检台前的张医生。由张医生登记并发放到各班。这样班里所有的`老师都可以一目了然的看到:哪个孩子生病了哪个孩子是健康的。即使是忙的不可开交的时候一看药品登记单就想起了哪个孩子该吃药喝水了,这样生病的孩子就得到了及时护理,恢复的也就比较快了。

(备注:如果哪位家长早上来迟了或是家里的老人送宝宝入园,爸爸或妈妈可把药品服用细则写在纸上带到班级交给老师,这样老师就可以一目了然,知道怎么给宝宝服用了。)

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确保治疗、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护理部定期检查考核。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坚持医嘱班班查对,每天总查对,护士长每周总查对一次并登记、签名。

3.毒、麻、限、剧药品做到安全使用,专人管理,专柜保管并加锁。保持固定基数,用后督促医师及时开处方补齐,每班交接并登记。

4.内服、外用药品分开放置,瓶签清晰。

5.各种抢救器材保持清洁、性能良好。急救药品符合规定,用后及时补充,专人管理,每周清点两次并登记。无菌物品标识清晰,保存符合要求,确保在有效期内。

6.供应室供应的各种无菌物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

7.对于所发生的护理差错,科室应及时组织讨论,并上报护理部。

8.对于有异常心理状况的患者要加强监护及交接班,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9.工作场所及病房内严禁患者使用非医院配置的`各种电炉、电磁炉、电饭锅等电器,确保安全用电。

10.制定并落实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和危重患者抢救护理预案。

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1、护理人员进行法制和护理安全教育,增强护理安全意识和责任心,提高护理质量。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规程,落实各级人员工作职责,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3、严格遵守护理查对制度,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

4、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医院感染发生。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护士要及时巡视病区,对小儿、烦躁、神志不清、使用热水袋、冰袋、卧床等患者应加强巡视,确保患者安全,防止意外发生。

6、加强病区药品管理,执行药品管理制度。毒、麻药品置专柜上锁,专人管理,有基数,有交接-班记录,使用有登记;急救设施和药品、贵重仪器有专人管理,处于备用状态。

7、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加强易燃、易爆、易损物品的管理及对护理人员和病人、陪人进行安全教育。经常检查电源、水源、防火设施,及时维修,保证安全运用。不得私自对病区的设施乱拆或改建。

二、院患者安全管理制度

住院患者应遵守入院须知,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与医护人员配合,服从治疗和护理,安心修养,确保安全。

1、病员入院时,认真听取入院宣教内容。

2、患者应遵守病区作息时间,保持环境整洁与安静,不在室内吸烟及使用电器等。

3、护士不得私自答应病员外宿,若有特殊情况外出时,必须经科主任及主管医师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开。

4、病员私自外出发生意外情况,一切后果自负。

5、病员若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所;不得动用医疗、护理设备;不得进行任何护理技术操作。

6、需留陪人严格按医嘱执行。

1、科主任护士长为科室医疗护理质量安全负责人,负责全科医疗护理活动质量与安全,督促科内人员及时发现处理医疗护理缺陷及违规违章行为,并及时上报主管职能部门。

2、每月进行一次质量与安全分析,对本月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提出整改与防范措施并及时落实。

3、如发生医疗护理缺陷、事故,应积极组织抢救,防止损害扩大,同时妥善保管好书证和物证,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并根据事情轻重,在2—7天内组织全科人员进行分析讨论,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与防范措施。

4、遵守基本医疗护理制度及各项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5、对意识不清和没有自我保护能力的`患者,加强安全保护,严防摔伤、烫伤、压伤等各种意外事故发生。

6、加强巡视病房,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7、严格执行病历保管制度,病历柜随时上锁。

8、保持病区各种设施设备及环境安全,如:电器、门窗、玻璃、床架等应定期检查,若有损伤,及时维修。治疗室、换药室、配餐室、开水房及库房的门应随时上锁;危险物品及药品妥善保管;抢救用物和抢救药品固定放置,随时处于备用状态。

9、注意消防安全,保证消防通道通畅。任何人,任何时间内不能阻塞消防通路。

10、无陪病房严格出入病室制度,进出病房随手锁门。除本科人员、进修及实习人员外一律不能进入病区内。相关人员因工作原因入病区须征得护士长的同意。

11、患儿玩具应选用较大不易误吞的、橡胶或塑料制品、禁止玩弄刀、剪、玻璃易破损的物品,任何针头、刀剪、玻璃等锐器在操作完毕后必须清点检查,不能遗留在病室内,工作人员工作服上不要使用大头针或别针,以免刺伤患儿。

12、工作场所及病房内严禁患者使用非医院配置的各种电炉、电磁炉、电饭锅等电器,确保安全用电。

13、制定并落实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和危重患者抢救护理预案。

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妇产科医疗质量管理水平,落实院科两级质量管理制度,维护患者利益,保障医疗安全,促进质量持续改进,特制订本制度,实行计分制管理。

一、职责分工。

1、主任负责科室全面工作。对科室行政、医疗、教学、护理等各方面进行统一管理及协调,领导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及负责科室业务规划与发展。

2、护士长全面负责护理技术、护理质量、护理安全的管理,协助科室新技术、新业务的开发应用及科室行政管理。

3、质控小组每周不定期检查全科各种医疗文件、技术操作及其他各项诊疗活动中执行技术规范的`情况,并有权作出违规记录及处罚。

二、医疗管理。

用药,尽量减少病人医疗负担。实行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告知制度。

三、医德医风。

1、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接待患者及家属要和蔼、亲切,不准推诿病人。如遇错收病人,应主动与其他科室协调好后方可转诊。

2、不准收受病人的红包、礼物;索要红包、礼物引起投诉的,按医院的有关规定处罚。拒收红包者,按拒收额度和医院规定给予经济奖励。

3、加强“反商业贿赂法”的学习,巩固对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治理的成果。拒绝医药代表进科室,不准与医药代表非法接触。

4、对病人提出的问题要及时给予解答,提倡文明用语。

护理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1、定期对护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增强护理安全意识,提高护理工作质量。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规程,落实各级各类护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加强护理质量的环节控制。

3、护理部定期对护理质量进行检查、评价、纠正出现的问题,控制护理缺陷。

4、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差错事故分析报告制度,减少差错,杜绝事故的发生。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值班护士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按时巡视病房,对小儿、躁动、昏迷、老年患者,严防坠床、烫伤、跌伤等,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患者安全。

7、加强病人管理,严格执行陪伴探视制度,病人一律不准在外留宿。

8、深入了解病人的`思想情况,对有精神症状和自伤念头的患者须留陪护人员,并及时做好心理护理,避免发生意外。

9、加强抢救药品、物品的管理,避免影响抢救。对毒、麻、限药品专人管理,每天交接班、清点核对,专柜保管并加锁。

10、对易燃、易爆、易损、贵重物品,加强管理,专人负责,做到防火、防爆、防盗。

11、值班人员要注意病区门、窗、水、电的安全。

12、电源、水源、防火设备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以确保安全。

1、物品固定放置,便于清点,保证患者行动安全。

2、病房内禁止吸烟与饮酒,禁止使用电炉、酒精灯及点燃明火,以防失火。

3、加强对陪住和探视人员的管理。

4、贵重物品不要放在病房内。

5、病房晚九点应及时清理病房内探视人员离开病区,并督促病人休息。

6、加强巡视,如发现可疑分子,及时通知保卫处。

7、空病房要及时上锁。

8、按要求畅通防火通道,不堆、堵杂物。

9、消防设施完好、齐全,上无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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