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总结(优秀16篇)

时间:2023-12-09 10:34:43 作者:影墨

每个月的工作总结可以提供给上级领导和同事们,以展示自己的工作成果和改进的空间。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写得比较好的月工作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使用。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总结

学校后勤工作是学校整体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后勤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近两年来,我市各学校在后勤管理方面做了积极的探索,打破常规改变以往陈旧的管理模式,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我市学校后勤工作主要包括两大部分,一部分是学校创办的第三产业,如印刷厂,出租门店等。这一部分产业经营权与所有权已经分离,由承包人自主经营,学校只收承包费,这样既减轻了学校负担,又保证了学校有固定的收入,而且承包人又为国家贡献税收。另一部分是校内对师生提供服务的食堂、学生公寓。目前我市除城市3所幼儿园的食堂由学校管理经营外,其余14个城乡中学的师生食堂全部走向社会化,彻底改变以往学校发工资聘请炊事员,并安排后勤人员管伙采购的办法。管理采购与饭菜服务两张皮,质量上不去,价格还贵,学校一方面消耗人力,一方面还得投资,既浪费了人力,又浪费了钱财。有些学校为了引进竞争机制,开办两家食堂,分别承包给不同业主,开展竞争,用市场手段搞活学校食堂服务。这样承包人不得不在质量、价格上做文章,以上好的质量、优惠的价格来赢得顾客。现在师生普遍反映饭菜质量高了,份量足了,价格低了,彻底改变了学校亏损经营且师生意见大的局面。

为了加强管理,各学校都有专人负责,定期对食堂的水电卫生进行检查,责任到人,明确权限,同时督促承包人办理各种证件,制定各项制度,如《食堂管理制度》《食品卫生制度》和《食堂安全制度》等,要求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持证上岗。我局也定期邀请市防疫站的检查人员深入到学校进行检查,查找隐患,加强安全教育,保证师生的饮食安全。

为了彻底改变我市敦煌中学住宿难,敦煌三中无宿舍的问题,我局多方融资1500万元,在敦煌中学和三中开工兴建学生公寓和餐厅,分别可配备800个床位,可同时客纳1000人就餐,年底前竣工投入使用。这将彻底解决学校扩招带来学生饮食住宿方面的压力。农村中学也在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维修、改造现有平房,增加床位,最大限度满足学生住宿的需要。

紧紧围绕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后勤服务,提高教学质量这一目标,按照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做好学校后勤管理社会化,我们的设想是:

1、敦煌中学、三中的学生公寓楼年底峻工后,面向社会拍卖,经营权完全与学校脱离,由业主自主经营,学校参与管理,制定要求,使之规范服务。把变卖的资金投入校舍的新建和设施的改造,从而减少后勤管理人员,减轻财政负担。农村学校学生宿舍规模小,设施简陋,但必须大胆尝试承包经营,把学校从繁杂的后勤服务中解脱出来,把精力集中在教学方面。

2、市幼儿园在园幼儿1156人,东街、西关附属幼儿园分别为400人、224人,都具备后勤社会化规模,目前都是学校管理,考虑到幼儿没有鉴别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的能力,以及承包会出现垄断经营的局面因素,我们不提倡对外承包经营,但必须独立核算,自负赢亏,今后教育局不再分配财政供养人员,保育员及后勤人员全部实行聘任制,以减轻财政压力,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总之,学校后勤社会化是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趋势,我们要因势利导,广开思路,大胆实践,优化学校资源,减轻学校负担,使学校轻装上阵把主要精力放在教学方面,确保全市整体教育教学质量上新台阶。

市政府国资委:

按照你委要求,现将我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启动以来,我县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共计,涉及企业退休人员共计人,涉及企业退休中共党员共计人。其中:中央国企户,退休人员人(党员人);省属国企户,退休人员人(党员人);市属国企户,退休人员人(党员人)。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按照省、市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要求,制定《县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职责分工、靠实工作责任,确保了社会化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协调联动,严格按时推进。多次组织县人社局、民政局、住建局、医保局、卫健局、工信局、档案局、各社区负责人及各国有企业负责人召开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推进会,及时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建立政企工作群,积极沟通协调企业加快移交,同时对各国有企业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答,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按时限要求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三)加强摸底排查,夯实工作基础。认真组织开展调查,督促各国有企业按时上报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表、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移交统计表、统筹外费用统计表、资产移交清册、管理移交花名册、人事档案移交花名册、党员花名册等“三表四册”,全面掌握户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为顺利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提供了数据保障。

(四)开展对接服务,落实移交任务。及时与各国有企业进行对接,审核人员信息,按常年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划分相关社区,与各社区签订移交协议;与县委组织部、各相关社区取得联系,落实好党员关系的转接工作;按档案接收标准,规范整理档案并移交至档案馆。月底,我县已与户国有企业签订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协议,各相关社区已与户国有企业在“三表四册”上签字确认并盖章。

一是社会化管理服务活动场地及设施相对不足。我县社会化管理服务场地狭小、设施相对落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后,没有相应活动场地和基础设施,不能保障退休人员丰富的娱乐活动。

二是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人员较少,工作压力较大。国有企业在没有移交前,一般都设有专门的退管部门和专职人员。移交社区后,管理服务人员并没有增加,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后,工作量大,社区工作人员相对偏少,不能提供更好的服务。

一是进一步加强沟通衔接,确保后续工作正常开展。督促各相关部门持续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各项工作,继续做好新退休人员和档案接收工作,对接收的人员统筹谋划,解决实际困难。对接收的档案进行数字化管理,加强对人事档案的指导和培训,不断提高人事档案整理水平,保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是全面落实管理服务职能,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认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关心关爱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生活,加大社区社会化管理工作人员的政策培训力度,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意识。

三是加强社区管理服务,不断提高生活质量。积极鼓励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社区实践活动、社会公益活动、文化体育健身活动,丰富退休人员精神文化生活,增强退休人员归属感、幸福感。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落驾坪社区属鄂钢职能移交生活区,自鄂钢启动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起,社区积极结转鄂钢退休人员,并且结合社区工作特色,充分发挥退休人员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积极引导退休人员融入社区,发挥余热,参与社区治理。

一是充实社区“大党委”。为了更好的发挥老党员余热,实现退休不退岗,社区将有能力的党员选配为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党员中心户,充实社区“大党委”队伍建设。讨论解决40工程建设事宜23次,解决了公厕选址等问题12个,创文国检期间,五级管理人员动员党员、志愿者主动包保楼道,参与楼道革命,保障了小区、楼道环境卫生的干净整洁和秩序良好。二是退休党员服务精准接地气。在社区网格内、居民楼栋中建立党员服务站。选派、吸纳优秀且热心社区建设的退休党员,到党员服务站的开展活动,收集民情民意,当好社区的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调解员。对于辖区内行动不便的残疾人、高龄老人,在站内实现业务代办,同时能及时快速地反映群众诉求和困难,便于社区党组织第一时间梳理和掌握居民的心声,实现“家门口”的便民服务;依托党员服务站,宣传政策、教育党员,实现党组织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党员志愿服务精准接地气。三是红色管家自治会引导居民自治。以五级管理网络为基本架构,引导退休人员成立红色管家自治会,参与小区自治。他们每天上午1小时下午1小时分组轮流在辖区内巡查,他们在社区疫情防控、治安巡逻、文明创建、平安创建、卫生环境整治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红色管家积极组织、带动居民参与到社区建设中,为社区建设出谋划策,让居民真正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共同爱护自己的家园。红色管家自治会荣获2019年度学雷锋活动示范点称号,鄂钢退休人员胡子松荣获鄂州市疫情防控优秀志愿者称号、汪泽斌荣获鄂州市创文先进网格党支部书记称号、汤水松荣获鄂州市最美志愿者称号。

社区与老年大学积极对接、协作、合作,共享资源场地,成功培育了“童叟同乐互助会”社会组织,举办了“落驾坪文化艺术节”“我们的节日”“全国网络春晚”“社区首届才艺大赛”“红色引领·爱心端午,与你同行公益众筹”等形式多样的活动30余次,开展志愿服务100余次,帮助实现微心愿50余个,在“情满落驾坪寿星齐齐乐”活动中,不仅为老人们带来了无限的幸福和快乐,也让孩子们了解和体会到了尊老、爱老的中华传统美德的美好情感。“这是我过的最热闹、最特殊、也最有意义的一个生日,感谢社区对我们的关心和照顾,时时刻刻为我们着想,让我们不光感动还感到很幸福。”88岁的韩春生老人在现场开心地对工作人员说道。“童叟同乐互助会”的成立切实提升了辖区老人儿童幸福感。

年度在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会议上讲话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有序地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切实保障国企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我们今天召开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会议。刚才,市国资委同志带领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及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全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两个文件,然后我们一起审议了市国资委起草的《xx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各参会部门和企业的同志也进行了交流发言,并提出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下面,为做好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这项工作,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省政府已经把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纳入到对我市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畴,同样市委、市政府也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纳入对各县(区)、市直各园区目标绩效管理考核,这项工作由市国资委负责制定考核办法,并牵头组织考核各县(区)、市直各园区,同时配合驻宿国有企业上级集团公司对所属企业进行考核。

各县(区)党委和政府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谋划该项工作,结合近期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难题,确保国有企业社会化管理职能移交过程平稳有序,确保街道和社区接得住、接得稳、接得好。

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是深化企业改革、减轻企业负担、维护企业退休人员利益的必然举措,目的是进一步脱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将国有企业从社会性事务中解脱出来,减轻企业负担,集中精力抓生产、抓技改、抓科研和抓营销,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按照中央和省里的要求,在2020年年底前,我市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要全部移交乡镇、街道和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实行社会化管理后,2019年12月31日以后国有企业新办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常态化移交地方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同步推进社区管理服务能力建设。

从时间要求和任务目标来看,做好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时间紧迫,任务繁重。我们必须根据全市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因企施策,按时有序推进。

各县(区)接到通知后,要迅速制定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具体实施办法,编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职能接收程序,研究制定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接收工作考核办法,明确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财政支持方式,落实好接收单位。各县(区)、相关部门和企业要坚持“一企一策、稳步推进”的原则,成熟一个、移交一个,确保2020年年底前,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全面完成。

各县(区)党委和政府、街道和社区、国有企业分别承担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组织领导责任、接收服务责任和具体工作责任。各县(区)国资监管、组织、人社、民政、财政、住建、卫生健康、医保、档案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工作分工成立专班,安排专人,主动协调,确保推进工作中每个环节丝丝入扣无缝对接。

为确保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我市将成立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由我任副组长,市直各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市委、市政府的同意领导下,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参与。各县(区)、园区也要相应的迅速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摸清辖区内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基本情况,做好各项工作。

市属企业中尚未纳入到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及园区所属企业由市直主管部门报送。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强宣传,实现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平稳有序过渡,为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县(区)、园区和相关企业要通过多种形式,在社会广泛宣传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规定,通过广泛的宣传活动,扩大影响,转变退休人员观念,消除退休人员顾虑,争取退休人员和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是一块躲不开、绕不过、难啃的硬骨头,我们必须以铁的纪律和严格的考核机制作保证,该项工作要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区)、市直各园区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市国资委作为牵头单位要于近期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或调研,并将检查结果登记造册,作为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各县(区)要按市委市政府要求定期向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办公室将以专报、会议等形式定期向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报告工作。对于扯皮推诿造成工作推进缓慢,影响全市整体工作推进的,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将启动问责程序。

同志们!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是持续深化改革,做优做强做大国有企业的需要、是提升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水平的迫切需要、更是建设服务型政府,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需要。我们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克服各种困难干扰、百折不挠、积极稳妥地全面推进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努力提高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后的归属感、获得感、幸福感,以实际行动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城市,以优异成绩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调研报告

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是建立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党***、国务院对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工作提出的一项新的重要工作任务。做好这项工作,对深化企业改革,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保障广大企业退休人员晚年生活幸福,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也有诸多问题,需要加以认真地研究和解决。

制度体系基本建立。我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正式起步于xx年11月。按照*********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和省、市的有关要求,我县对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高度重视,并从组织领导、工作方案、机构设置、方法措施等均作出安排和落实。一是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实施意见》文件,对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的时限、责任,移交方法、措施,缴纳管理服务费标准及企业和社区的工作职责提出了明确要求,并成立了由县长为组长,县委分管组织的副书记和分管劳动保障的县长为副组长,劳动、人事、宣传、发计委、财政、民政、卫生、工会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劳动保障部门分别与县委组织部、档案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企业退休人员党员组织关系划转社区工作意见》《关于切实做好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移交工作的通知》《关于转发《xx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对企业退休人员中党员接转组织关系、档案保管和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做了明确的要求。

基础设施落实到位。社区是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载体,社区建设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社会化管理工作的进度和质量。我县关、停、并、转企业较多,长期以来,这些企业的退休人员没有自己的活动场地,老年人人际交往、爱好特长受到了限制,他们感到十分失落、苦闷。为了确保日常工作和企业退休人员文体活动的正常开展,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我们狠抓了社区管理服务设施建设。一是设立了”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目前,我县已建立社区工作站11个,乡镇劳动保障机构15个。每个工作站有固定办公地点,配备了电脑、传真机、打印机、固定电话、文件柜,设有社区阅览室和劳动保障专用宣传栏,每月刊登一至二期退管工作信息,并确定一名通过培训合格持有国家劳动保障部颁发的劳动保障协理员资格证书的年轻专职工作人员挂牌上岗;二是制定了一套较健全的工作规章制度、业务流程、办事须知,并都上墙公布;三是筹建了退休人员活动室和室外活动场所,配备了跑步机、扭腰器、单、双杆等10余种健身器材和象棋、麻将等文体用具,还为老年文艺团体购置了服装、购买了锣鼓乐器和移动舞台。

社区工作初见成效。为积极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确保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我们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制定了工作人员职责和行为规范,统一了业务流程,规范了管理,明确了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内容,健全了退休人员健康状况、走访慰问、政策咨询、帮扶服务、文体活动等工作台帐。几年来,我们重点抓了七个方面的工作:(1)建立健全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我们为每一位企业退休人员专门建立了基本信息库,内容包括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健康状况、家庭成员情况等,并把信息资料直接传递到各社区(乡镇)工作站,实行动态管理;(2)发放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卡”。联系卡印有社区工作站联系电话、联系人和应提供的7项管理服务内容等。(3)建立退休人员”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组织。根据退休人员居住地、兴趣爱好等情况,按照每30到50人为一组的比例,相继组织成立了退休人员戏迷俱乐部、老年书画协会、老年艺术团、保洁保安组、纠纷调解、帮扶互助小组等兴趣型、互助型、志愿型的自管组织,并选定素质高、热心肠、身体好、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退休老同志担任组长。社区每月都要召开小组长会议,及时反馈情况、传递信息,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协助和指导自管小组开展各项活动;(4)跟踪掌握企业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开展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杜绝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发生。一是对长年卧床不起、高龄、重病人员采取预约回访、上门探视等形式,及时了解退休人员生存状况。二是每年以集中填报”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表”等形式,定期开展对辖区内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从根本上杜绝了冒领现象的发生。(5)组织企业退休党员开展党组织活动,从政治上关心企业退休人员。一般每月开展2至3次,内容为看报、看电视、学文件、座谈等,及时传达党和政府的重要时事和有关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学习。(6)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文体健身活动,增强企业退休人员的社区归属感。为丰富退休人员的文化生活,根据退休人员的特长和爱好,我们帮助企业退休老同志成立了老年大学腰鼓队、京剧票友、黄梅戏演唱队、老来乐演唱团、老年书法协会、老年门球队,县文化局还帮助企业退休人员创办了《大历山文学研究会》、《菊园诗社》、《老年简讯》月刊等,每年元旦、”五一”、国庆、春节和重阳节,退休人员均登台宣传党的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富民政策和丰富多彩的文艺节目,并自编剧目送戏下乡和参加”春风行动”等活动。2007年春节,我们还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了跳扇子舞、打太极拳等体育竞赛活动,组织退休人员中的书法爱好者为老年体弱、身患残疾的老同志上门书写对联。每年举办文艺活动达20多次,有3000余人参加了活动。(7)开展走访慰问,组织义诊和卫生保健咨询服务。每逢重大节日、退休人员生病、家中发生意外或出现困难,社区都会及时上门慰问,帮助他们排忧解难。退休人员死亡后,社区工作站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社保经办机构,并协助办理丧事,主持追悼会,帮助死亡人员亲属申请丧葬抚恤金和遗属生活补助。每月8日,社区组织卫生服务机构或邀请医学老专家、医护人员为退休人员免费体检、义诊和开展卫生保健咨询,同时为退休人员建立健康档案。社区支愿者还定期为高龄、独居和伤残退休人员打扫卫生、拆洗被子等义务服务。

二、当前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对策。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作范围与人事管理权限不统一。我县现有的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工作站)均在原各乡镇民政办和社区居委会基础上筹建起来的。而这些部门和社区居委会面对的是全县若干个部门,工作任务繁多,目前虽明确了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工作站)的专职人员,但由于他们的人事管理权仍在各乡镇和社区居委会,所以难以保证这部分专职人员的专职专用。二是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筹集难。由于我县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早在2002年就已全部进入社会化发放,近年来,部分企业改制工作已经结束,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又起步较晚,已改制结束的企业未能预提此项费用,加之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大量的”450”人员均处于下岗失业状况,目前,他们已陆续到达退休年龄,这部分社会弱势群体的人员在办理档案移交和退休手续时,原单位无力承担他们的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由于这部分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不能筹集到位,直接影响到他们进入社区管理后,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异地居住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难度大。截止目前,我县尚有373名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存在着人员移交、衔接、管理等诸多问题。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协议

根据《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办字〔〕号)和《省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资国企组发〔20__〕号)等文件精神,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共同推进省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甲方对该项工作负总责,并承担接收主体责任,乙方承担移交主体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接收乙方名退休人员(其中党员名)。

2.份人事档案由接收并统一管理。

4.接收乙方退休人员专用资产?/?万元,其中:房屋(间、平方米),专用设备设施/个(套)。

(1)/资产由/街道和社区接收;。

(2)/资产由/?街道和社区接收;。

5.甲方不收取乙方任何费用。

6.甲方负责在办理移交手续后,由负责接收的部门向企业退休人员发放管理联系卡。

7、对移交后企业新增的退休人员,及时接收人员信息和人事档案。

二、乙方责任。

1.在退休人员移交后,协助接收单位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2.对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工伤人员,退休后工伤保险待遇仍由乙方向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报。

3.乙方退休人员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由乙方向社会保险主管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4.涉及退休人员与企业利益纠纷及相关信访等事项,仍由乙方负责解决。

5.移交后新增退休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及时移交人员信息和人事档案。

三、其他事宜。

1.甲乙双方共同承诺,规范有序、积极稳妥开展各项工作,共同做好宣传发动和思想政治工作,保持社会和企业的和谐稳定。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另行明确。

3.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积极平稳有序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为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立足退休人员法定权益保障和服务需求,整合管理服务资源,创新管理服务方式,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发展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后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底前,将全市辖区内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移交到退休职工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所在地的镇(街道)或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公平化、均等化服务,切实保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合法权益。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国有企业新办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国有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原则上一并移交实行社会化管理。国有企业离休人员原则上保持现有管理方式不变。金融企业退休人员管理工作,中央和省、市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三、

主要任务。

(一)明确和完善管理服务职能。

各镇(街道)、社区要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按照职责任务配备工作力量,加强经费保障,为退休人员提供活动学习场所和各类管理服务资源,提高管理服务能力。

要加强独立工矿区和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居住集中区的社会化管理职能建设,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提供组织保障。积极创造条件,保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阅读文件、了解情况、查阅信息,参加相关会议和活动。

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兼职(任职)、因私出国(境)等事项审批工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由中央、省、市管理的领导人兼任(任职)、因私出国(境)等事项审批工作严格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行首问负责、一窗受理、全程代办、服务承诺等制度,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加强镇(街道)和社区接收能力建设。

彻底完成国有企业社区管理职能交接工作,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奠定良好基础。镇(街道)和社区要设立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服务站,并通过招聘优先录用国有企业原工作人员等方式配备相应工作人员,来承担这项工作,确保镇(街道)和社区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能接得住、接得稳。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社区)。

(三)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衔接。

我市辖区内的中央、省属、市属及我市所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参加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均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范围。要确保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各类社会保障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按规定继续享受相应待遇,基本医疗保险未纳入地方管理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相关企业和市医保局协商做好其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原享受的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建国前老工人医疗照顾补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互助帮困等筹资和相关待遇仍按原渠道解决,确保待遇水平不降低。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享受的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原则上以企业退休人员的户籍所在地进行属地管理。企业退休人员长期不在户籍所在地生活的,可在长期居住地享受镇(街道)和社区面向社会提供的公平化、均等化服务。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各镇(街道)、社区)。

(四)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接收。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相应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国有企业党组织要与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密切衔接,跟进做好党组织关系接转和有关服务工作,并在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加强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建设,及时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编入党支部。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五)人事档案集中管理。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移交市档案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移交后,市档案馆应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档案提供利用工作,并实现档案服务数字化、便捷化。市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由市委(市委组织部)管理的领导人员人事档案不移交。其他涉密等部门人员的档案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档案馆)。

(六)妥善处理统筹外费用。

在条件允许情况下,企业经与退休人员协商一致,也可参考所在城市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一次性支付。对企业自行发放的现有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由企业按现行途径妥善处理。

国有企业要采取一定过渡期办法,在加强对职工工资福利统一规范管理的基础上,逐步减少新办理退休人员的统筹外费用,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过渡期期满后办理退休的人员,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有关规定应享受的待遇,由企业一次性支付,企业不再发放统筹外费用。

(责任单位:国有企业)。

四、工作流程。

(一)调查摸底。

国有企业对退休人员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核准移交人数、统筹外费用,按照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分类整理、列表造册后交市人社局核准登记,整理好人事档案,并提出统筹外费用解决办法。(责任单位:国有企业)。

准备移交材料。

国有企业备齐移交材料[包括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申请表、国有企业移交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名单、档案移交名册、退休人员户口本、身份证、退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和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采集表等],向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镇(街道)和社区申请办理移交手续,移交申请同时报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备案。(责任单位:国有企业)。

签订档案交接书。

国有企业向市档案馆移交人事档案,签订交接书。(责任单位:市档案馆、国有企业)。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国有企业党组织在转出退休人员党员党组织关系前,要查阅党员档案,对党员材料缺失的,要核实党员身份并调查现实表现后,补办档案材料。国有企业党组织要与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密切衔接,做好网上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在党员报到后,按规定办理党员党组织接收手续,及时将党员编入党支部,并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单位: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核对信息,发放联系卡。

镇(街道)和社区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信息之后,及时上门核对或通知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本人或授权委托人前来逐一核实信息内容,发放联系卡(格式和内容由市人社局统一规定)。联系卡上应公示管理服务内容,并注明社区服务人员的联系电话,方便退休人员进行联系、沟通,及时得到相关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镇(街道)、社区)。

传递数据,及时衔接。

镇(街道)和社区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后,及时将上月接收退休人员基本信息交付市人社局、市医保局等相关社保经办机构核对,有效衔接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各镇(街道)、社区)。

做好资产划转工作。

国有企业和镇(街道)及社区协商做好国有企业现有专用于退休人员的服务场所、活动场所、设备设施、器材用具等资产划转工作,依法依规履行程序,签订协议。(责任单位: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反映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愿望和要求,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确保有序移交、平稳过渡。(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2月底前,国有企业完成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申报工作。2020年8月底前,基本达到我市辖区内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目标。2020年10月份,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

总结。

并上报市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各企业主管部门、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国有企业)。

资产无偿划转。

难以分割划转的,国有企业可与镇(街道)和社区协商采取调换等处置方式,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国有企业没有专门用于退休人员服务活动场所的,镇(街道)和社区不应要求国有企业新建所需资金。(责任单位:各企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妥善安置职工。

对国有企业从事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职工,镇(街道)和社区予以优先聘用,也可采取劳务输出等方式,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仍留在国有企业的职工,由企业妥善安置。(责任单位:各企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落实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要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予以必要保障。国有企业不承担移交后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做好服务保障。

坚持在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怀,依法保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相关待遇,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卫体局、市文旅局、市教科局、各镇(街道)、社区)。

(七)实行月报制度。

国有企业、各镇(街道)和社区每月22日前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每月23日前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各镇(街道)、社区)。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由市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组织推动。领导小组下设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由分管人社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信访局等部门,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人社局局长担任。各成员单位要落实工作责任,相互协调配合,提供经费保障,提高镇(街道)和社区的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水平。国有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实施,确保退休人员按期实现社会化管理。

(二)明确工作责任。

各镇(街道)和社区、国有企业作为接收方和移交方分别承担接收和移交工作的主体责任。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统筹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督促镇(街道)及社区落实责任,确保工作进度。

市档案馆负责退休人员档案移交和接收工作;

市信访局负责交接过程中的信访维稳工作;

各镇(街道)要督促和指导辖区内的各项移交工作;

(三)加强考核督导。

市政府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2020年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职能部门督导检查、进行考核,对进展快的国有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对进展缓慢的国有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国有企业要建立责任明确、机制完善的工作机制,强化内部考核,确保末端落实。

加强舆论宣传。

各镇(街道)和社区、有关职能部门、国有企业要高度关注广大退休人员的思想工作,加强政策宣传,注重舆论引导,主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消除退休人员的心理顾虑和抵触情绪,引导退休人员形成合理的改革预期,确保社会秩序安全稳定。

退休人员慰问信。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总结

市政府国资委:

按照你委要求,现将我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情况。

总结。

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按照省、市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要求,制定《县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职责分工、靠实工作责任,确保了社会化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协调联动,严格按时推进。多次组织县人社局、民政局、住建局、医保局、卫健局、工信局、档案局、各社区负责人及各国有企业负责人召开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推进会,及时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建立政企工作群,积极沟通协调企业加快移交,同时对各国有企业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答,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按时限要求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三)加强摸底排查,夯实工作基础。认真组织开展调查,督促各国有企业按时上报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表、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移交统计表、统筹外费用统计表、资产移交清册、管理移交花名册、人事档案移交花名册、党员花名册等“三表四册”,全面掌握户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为顺利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提供了数据保障。

与县委组织部、各相关社区取得联系,落实好党员关系的转接工作;

按档案接收标准,规范整理档案并移交至档案馆。月底,我县已与户国有企业签订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协议,各相关社区已与户国有企业在“三表四册”上签字确认并盖章。

三、

存在的问题。

一是社会化管理服务活动场地及设施相对不足。我县社会化管理服务场地狭小、设施相对落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后,没有相应活动场地和基础设施,不能保障退休人员丰富的娱乐活动。

二是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人员较少,工作压力较大。国有企业在没有移交前,一般都设有专门的退管部门和专职人员。移交社区后,管理服务人员并没有增加,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后,工作量大,社区工作人员相对偏少,不能提供更好的服务。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沟通衔接,确保后续工作正常开展。督促各相关部门持续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各项工作,继续做好新退休人员和档案接收工作,对接收的人员统筹谋划,解决实际困难。对接收的档案进行数字化管理,加强对人事档案的指导和培训,不断提高人事档案整理水平,保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是全面落实管理服务职能,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认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关心关爱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生活,加大社区社会化管理工作人员的政策培训力度,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意识。

三是加强社区管理服务,不断提高生活质量。积极鼓励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社区实践活动、社会公益活动、文化体育健身活动,丰富退休人员精神文化生活,增强退休人员归属感、幸福感。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年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推进我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对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平稳有序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建立成本合理分担机制,整合管理服务资源,创新管理服务方式,确保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成果。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年底前,集中力量将全县辖区内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移交所在地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国有企业新办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国有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原则上一并移交,实行社会化管理。国有企业离休人员原则上保持现有管理方式不变。

(三)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有序推进。县委和县政府承担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组织领导责任,县政府承担接收责任,企业承担移交责任。相关部门和企业要加强协调联动,优化工作流程,精简移交环节和手续,完善服务功能,做好移交工作。

2.整体移交,属地管理。按企业退休人员的户口所在地或常年居住地进行移交,由社管委分解到相关社区开展管理服务。户口所在地与常年居住地不一致的,尽量将户籍迁入居住地。县外户籍的退休人员移交到企业所在地社区。

3.以人为本,平稳过渡。相关部门及企业要加强联络协调,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服务保障,在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怀,依法保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相关待遇及合法权益,确保有序移交、平稳过渡,增进社会和谐。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管理服务功能。各社区要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多渠道、多方式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化服务。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础信息台账和数据库,通过发放联系卡和建立通信群等方式,畅通与企业退休人员联系联络渠道。组织退休人员开展党建、文体娱乐、政策宣传、社会公益等活动。完善社区养老服务,推进老年供餐、社区日间照料、老年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项目实施,做好对特困、高龄、鳏寡、重病、残疾退休人员走访慰问、社会救助。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和退休人员重症慢性病申报等工作。协助亡故退休人员家属申请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组织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健康档案建立、健康体检、慢性病防治和大病人员的跟踪随访工作,协助开展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等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等。

(二)做好退休人员管理关系交接。国有企业移交退休人员时,要整理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做好调查摸底、档案整理、登记造册等基础性工作,积极与县人社局开展对接,确保按期签订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协议。县人社局负责核实所接管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按社区分解落实退休人员接收任务,确保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职能接收到位。对整体移交后新退休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由企业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三)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社区党组织。国有企业党组织要与所在地社区党组织密切衔接,跟进做好党组织关系接转和有关服务工作,并在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移交组织关系前,国有企业党组织应督促党员交清应交党费。社区要加强党组织建设,及时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编入党支部,开展党的组织活动。鼓励采取党建共建、活动联办、场所共用等多种形式,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与所在地社区党组织的联系对接。

(四)人事档案实行属地集中管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由人社部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移交前,由国有企业对档案进行规范整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移交。档案移交后,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应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档案提供利用工作,并实现档案服务数字化、便捷化。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后新形成或变更的档案材料,由负责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社区按照规定移交人社部门。

(五)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有效衔接。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各类社会保障待遇要按时足额支付。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按规定继续享受相应待遇,基本医疗保险未纳入属地管理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企业要和医保部门协商做好其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原享受的补充医疗保险、医疗互助帮困等相关待遇仍按原渠道解决,确保待遇水平不降低。

(六)分类处理统筹外费用。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统筹兼顾、逐步消化的原则,妥善解决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问题。国有企业要对退休人员现有统筹外费用进行认真清理、分类处理,不再新增统筹外项目,原则上不再提高发放标准。已实施企业年金的企业,不再发放统筹外费用。对符合有关规定的现有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国有企业根据退休人员实有人数逐年计提,由企业按现有方式发放。在条件允许情况下,企业经与退休人员协商一致,也可参考所在城市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一次性支付。对企业自行发放的现有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由企业按现行途径妥善处理。国有企业要采取一定过渡期办法,在加强对职工工资福利统一规范管理的基础上,逐步减少新办理退休人员的统筹外费用,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过渡期满后办理退休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应享受的待遇,由企业一次性支付,企业不再发放统筹外费用。国有企业计提或支付的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处理。

(七)妥善安置企业管理服务人员。为保证退休人员移交后管理服务工作不断档,国有企业移交退休人员时,人社部门应根据接收退休人员数量,与国有企业协商确定接收一定数量的企业退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企业移交到地方的退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薪酬待遇享受接收地社区工作人员同等待遇,费用由县财政承担。仍留在国有企业的职工,由国有企业妥善安置,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实行内部退养、解除劳动合同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实施资产无偿划转。国有企业位于社区或职工家属区的专用于退休人员的服务场所、活动场所、设备设施等资产,经国有企业审核批准后,无偿划转给社区。位于企业厂区或办公区的资产,退休人员移交后,社区办公场所、活动场所难以满足需要的,可采取过渡期的办法,由社区与企业协商,签订协议,由社区无偿使用,社区服务场所及设备设施完备后解除协议。国有企业没有专用于退休人员服务活动场所的,社区不应要求国有企业新建或提供新建所需资金。多元股东的国有企业应当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后,按照持有股权的比例核减国有股东所有者权益。划转后的资产由社区负责管理维护并向社会开放,继续用于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优先开展养老服务项目。资产划转涉及测绘、过户等工作由接收方具体组织,移交方配合,费用由企业承担,证照、图纸等相关资料一并移交。国有企业因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对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的,可在考核时予以适当考虑。

三、分工安排。

(一)城市社区管委会。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纳入社区日常工作中,加强远离城市独立工矿区和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居住集中区的社会管理职能建设。按照职责任务配备工作力量,做好经费保障,提高社区管理服务能力。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行首问负责、一窗受理、全程代办、服务承诺等制度,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兼职(任职)、因私出国(境)等事项审批服务工作。

(二)县直有关部门。县财政局负责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督促指导监管企业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由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争取并统筹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县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县人社局负责养老保险政策宣传解释,指导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及调整,根据社区提供的认证结果进行养老金停发补发,做好亡故退休人员家属申请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发放工作。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医保局负责指导做好社会保障、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衔接,推进社区治理,推动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做好退休人员相关健康服务,配合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落实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三)国有企业。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符合政策规定的统筹外费用。加强与社区的协调沟通,协助做好退休人员的慰问、殡葬服务等工作。企业建立的补充医疗保险,移交地方管理的退休人员继续按原渠道享受。对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工伤人员,其退休后工伤保险待遇仍由原企业向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企业退休人员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原企业向社会保险主管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涉及企业退休人员与企业利益纠纷及相关等事项,由企业负责解决。

四、时间安排。

(一)工作准备阶段(20**年5月15日前)。

集中开展调查摸底,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市政府备案,各国有企业制定的方案报县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8月底前)。

签订移交协议,完成退休人员管理关系、人事档案、党组织关系、管理服务人员移交、资产划转等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20**年9月底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县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抓好政策对接和工作衔接,确保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顺利完成。

(二)落实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要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由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并做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争取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县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促检查,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相关部门业绩考核体系。

(四)确保社会稳定。各相关成员单位、相关企业要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做好组织、思想、保障工作,完善管理服务功能,规范细化标准,畅通诉求反映渠道,妥善处理合理诉求,确保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年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范文

摘要武汉将对离休人员的管理方式作何调整,有关人士表示将持保守思路,至于对关闭、破产企业离休人员的安置会否引起整个离休人员管理模式的调整,依然不得而知。养老设施捉襟见肘据有关部门统计,武汉市政府承办或由社会力量办的养老院,里面入住的以退休人员居多。如武汉市老人院入住的643位老人中,退休的孤寡老人占65%强,主要靠政府助养;一些社会力量办的养老院,退休人员也占相当比例。

关键词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组织目标。

为加快建立和完善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服务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现提出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工作目标是: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市委办〔2004〕6号)文件要求,2004年,目标六个老城区要在档案移交、管理内容、服务经费、组织保障等方面加以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以真正实现企业退休人员交由街道(乡镇)和社区管理服务;汉口、武昌区和有条件的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移交街道(乡镇)和社区管理,要达到90%左右。2005年底前,全市基本实现企业退休人员街道(乡镇)和社区管理服务,基本建立起规章制度完善、服务程序规范、服务内容丰富的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

为加强对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盛继芳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计委、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市经委、市贸易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信息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老龄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

各区、县(市)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县(市)党委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可以比照市委市政府领导小组配置,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辖区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领导。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的工作,应按照“两级政府”(市、区县两级)、“三级管理”(市、区县、街道三级)、“四级服务”(市、区县、街道、社区)的管理模式,共同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市、区两级成立专职管理部门:

1.成立市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在原市离退休职工活动中心基础上,组建杭州市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隶属市劳动保障局领导。所需人员编制由市离退休职工活动中心划转。该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具体实施;负责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移交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服务经费的日常管理;负责市企业退休人员活动中心的管理及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全市性活动。

2.各区设立企业退休人员服务中心。为区劳动保障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负责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具体工作。街道、社区劳动保障站、室具体承担本街道(乡镇)、社区的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1.街道(乡镇)、社区要在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的领导下,搞好企业退休人员进社区的接收工作。按照有关规定,与企业签订移交协议,对接收的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关系认真验收,并将企业退休人员人事关系转入社区。加强退休人员档案入库管理,做好基本信息的登记工作,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台帐,并录入计算机,健全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数据库。同时,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

2.企业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解决他们的思想认识问题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好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移交工作,对移交的人事档案进行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做到材料齐全、完整。同时,做好有关经费的筹集缴纳工作。加强与退休人员所在街道(乡镇)和社区劳动保障机构的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移交工作。尚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医疗费及有关福利待遇等,继续由原渠道支付;统筹外项目未实行代发的继续由企业支付。不得以社会化管理为由随意减少退休人员的福利待遇。企业现有的用于退休人员活动的场所、设施,要继续发挥作用。

3.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研究制订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和街道(乡镇)、社区做好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移交工作,负责企业退休人员服务经费的管理核拨,加强对街道(乡镇)和社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积极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经申请核准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范围。

4.宣传、组织、计委、人事、财政、民政、卫生、文化、体育等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委等组织和机构,按照市委、市政府两办文件精神和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完成各部门分管的工作任务。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计划

根据现有特点,努力做到:组织建设完善,服务设施齐全,社区服务深入细致,退管工作广泛开展。依照“四个必访”“四项服务”要求,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优质服务。20xx年我社区将继续加快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二、认真开展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把社区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作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重点,切实做到辖区内资格认证一个不漏、不发生一起冒领行为。在“便民、利民、不扰民”的前提下,通过集中认证、上门认证等方式,使资格认证工作平稳实施。

三、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退休人员文体活动。

按照“月月有活动、人人有爱好”的工作要求,组织退休人员参加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为他们提供展示自我、余热生辉的舞台,丰富退休人员的晚年生活,使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真正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为”。上半年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一次象棋比赛;下半年利用重阳节的机会积极组织老人开展一次登山活动。

四、为退休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做好医疗保健服务。

实行卫生保健服务,是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社区居委会要与辖区医疗机构联系,为方便退休人员就医建立绿色通道。要做到开展二次以上免费体检和一次以上健康讲座。

五、开展走访慰问,把温暖送到家活动。

以“走家串户了解人,真心实意帮助人”为宗旨,社区要通过开展日常走访和节日慰问,特别是对孤寡、残疾、重病、高龄等特殊困难退休人员的走访和慰问,实现“四个必访”(重病必访,病故必访,家庭重大事件必访,重大节日必访),使广大企业退休人员进入社区管理后,更加真切地感受到社会化管理服务带来的新体验,真正做到“心有所属,情有所系”。

我们要充分认识退管工作的重要性,搞好退管工作对劳动保障工作的发展是十分必要的。认真扎实地搞好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努力地为老同志服务是我们工作的宗旨。在20xx年的工作中,我们要充分地发挥基层平台作用,加大工作力度,更好地为离退休人员服好务,使我社区的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全市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调研汇报【精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国企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决策部署。xx作为全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试点城市,已在全省率先实现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接管、退休党组织及党员接管、人事档案接管“三个100%”目标,但与接收管理要求和国企退休人员心理预期仍存在一定差距。

一、成效:基本实现阶段性改革目标。

xxxx年xx被列为全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试点城市以来,市委、市政府将此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改革事项和民生工程强力推进,取得良好成效。xxxx年,xx试点工作经验得到国务院国资委的肯定推介。

一是基本实现移交接管全面化。xxxx年至xxxx年,我市已全面完成市属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共完成x多万名市属企业退休人员管理职能移交社区管理。截至2021年底,我市共与xx家中央企业、xx家省属企业集团签订移交协议xx份,涉及退休人员x万人、退休党员x万名,接管档案x万本,移交房屋等资产x万平方米,实现阶段性全面移交接管目标。

二是基本实现管理服务社会化。采取签订移交协议,“边过渡边融合”等方式推动国企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目前养老金已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街道和社区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管理服务。同时建立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信息系统,推进档案集中存储和数字平台建设,提供档案存储查阅服务。

三是基本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逐年提升国企退休人员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成近百所快乐老人大学社区分校,“供水供电分离”和小区提质改造等取得明显成效,不同区域、不同行业退休人员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差距不断缩小,实现更加普惠、更加公平。

二、症结:“最后一公里”难题亟待破解。

目前已实现阶段性移交接管目标,但实事求是地看,有的工作还没有完全落实落细,还有不少“最后一公里”难题亟需破解。

工作经费不足,难以提供与退休人员预期匹配的高质量管理服务。

从国有企业看:面临遗留问题。部分企业移交退休人员信息不全面,存在失联情况。部分国企挂靠党员存在人档分离情况,无法异地移交,也没有畅通的联系渠道。部分企业移交的档案未进行数字化处理,影响后续管理。同时,个别国企老旧小区拆迁改造引起的遗留问题开始发酵,部分退休人员就房屋维修等问题多次拨打12345政务热线,信访维稳工作压力加大。

在原企业享受的诸如房租、水电减免等福利待遇减少;

同时,还存在同一企业退休人员移交不同社区后,享受的管理服务标准存在差异等问题,这些都导致部分退休人员产生不同程度的心理落差。

三、原因:“三个不到位”是主要根源。

一是认识转变不到位,企业管理服务标准不明晰。有的企业负责人认为相关政策文件已经下发,移交接管后,企业对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应该一律停止,故与退休人员情感维系不够,后续服务功能缺失。有的企业本着责任感和对退休职工的深厚情感,为退休人员提供了小部分移交管理后服务。社区主动服务意识不强烈。受制于人员少与任务重的双重压力,社区“被动”服务多、“主动”服务少,既定管理多、创新举措少,与退休人员缺乏有效沟通,导致部分工作难以开展,退休人员对社区服务满意度不高。退休人员观念转变不彻底。部分退休人员在感情上对企业存有惯性依赖,经济上存有割不断的关系,办事、解决问题靠企业已经成为他们的思维习惯,难以接受从“企业人”到“社会人”的转变,有一定抵触情绪。

二是政策配套不到位,上位政策缺少统筹。目前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正处于由全面完成移交转向常态化移交,由过渡性管理服务转向常态化管理服务的重要阶段,部分城市及相关部门都出台了不少社会化管理配套政策,但省级层面的统一指导性文件仍未出台,导致各地政策缺乏统筹,牵涉跨区域问题难以协调解决。地域政策存在差异。由于各个城市对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内容理解程度不一、工作要求不一、执行标准不一,加之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认识程度、配套措施也不尽相同,客观上影响了工作的平衡推进。本地政策配套不够。目前,我市已出台《xx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法》(长政办发﹝2020﹞10号),但在退休人员异地移交管理、退管经费保障、社区平台建设、退休党组织建设、后续常态化管理等方面,尚缺乏相应的管理细则和统一的服务标准。

部分退休党员居住地不固定、党员信息缺失,社区难以进行有效的组织管理;

部分企业党费收缴标准较低,个别退休党员移交社区管理后,对社区党费收缴标准意见较大。资产移交有障碍。国企现有退休人员活动场所大都不是独立完整的不动产,产权分割和移交较为困难。部分独立的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因承担企业思政基地、工会活动阵地等职能,导致企业难以割舍。

四、对策:从五个层面重点发力。

建议进一步压实责任,全面打通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最后一公里”,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实现接收管理服务常态化,切实提高国企退休人员移交后的归属感、获得感、幸福感。

政策层面:完善“全链条”实施细则。在认真实施《xx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法》基础上,围绕“移交前如何准备、移交时如何交好、常态化如何管理”等全链条问题,分部门、分流程完善实施细则,明确统一的服务标准,形成完备的配套政策体系。同时,及时总结归纳试点城市的成功做法与经验,积极向省委、省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寻求支持,争取上升为省级统一发布的指导性政策。

机制层面:实行“全方位”联动对接。建立组织、国资、人社、民政、医保、卫健、公安等多部门常态化对接机制,根据各自权责边界落实工作职责,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建立企地常态化对接平台,在企业型重点社区,探索由企业安排专人到社区兼职负责过渡管理服务工作的模式,协调处置好目前移交接管过程中出现的人员失联、人档分离以及资产剥离与移交、拆迁改造等遗留问题,共同做好后续常态化管理。

技术层面:搭建“全流程”信息平台。借助xx政务云和“我的xx”app等平台,搭建全流程管理服务的信息化平台。一方面,实行企地信息实时交换共享,对居住流动、死亡等状态变动或逾期未认证等情况进行及时更新,实现动态管理。另一方面,将管理服务全流程搬到线上,实现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相关证明开具、医疗费用报销、数字化档案查询、党费收缴等服务功能全程“线上办”,为退休人员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

同时鼓励和培养一批有素质、能服务的义工、志愿者参与管理服务,为提高社区管理服务水平提供人员多元保障。

宣传层面:做好“全覆盖”精准引导。充分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国企宣传栏和社区宣传阵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及时宣讲、解读相关政策文件,做到在长国企和退休人员全覆盖。鼓励街道社区通过开展座谈会、发问卷、串门子走访等形式,了解退休人员需求、倾听内心诉求、做好思想引导。对企地双方争议较大、对政策理解难以达成一致的情况,市区两级组织、人社、民政等部门及时关注,提出工作建议、给予政策解释,必要时组织专题协调,推动协商解决。

南康区社保局:做好退休人员服务提升社会化管理水平

近些年来,我国人口呈现老龄化趋势,退休人员数目也逐渐增加,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群体,参保的在职员工要负担越来越多的退休员工的养老理由,如何解决越来越多的退休员工的老年生活,这关系到我国政治、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1退管服务的作用。

对企业的退休员工实行社会化的管理与服务是非常有益的,其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这项举措可以让企业的退休人员在晚年生活中得到更好的照顾,其生活也会更有保障。第二,这是对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第三,这是目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2管理服务的内容。

企业退休员工结束对企业的服务之后,如果与企业距离较远,则企业不能很好的照顾他们,社会化服务很好的解决了这个难题,对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可以让退休人员在经济上得到更好的回报和保障,而退休后,他们的档案和基本信息也将实行社会化的统一管理,服务组织也会面向他们发放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卡,以便及时收到他们的信息,对他们提供帮助和服务。退休人员是一个很大的团体,在这个团体中开展互助组织可以让退休员工们享受更好的服务,退休员工中的党员,他们的组织关系会得到很好的安置,并且也会一如既往的为他们开展相关活动,对退休人员服务组织还会提供相关的社会保险查询服务。服务组织应很好的了解员工的存活与流动状况,以便实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社区的医疗服务组织也将在员工的退休生活中为他们提供良好及时的'医疗服务,确保他们安度晚年,如果退休员工去世,服务组织将协助家属治办丧事并及时发放津贴。

3养老金的社会化管理。

3.1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基本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是指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并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足额的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之后,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由原单位转变成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来统一负责,通过邮局或银行或社区等中介机构向符合享受基本养老金条件的离退休人员发放。

3.2异地或国外定居职工如何领取养老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国内居住于异地或去国外定居的离退休员工,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手续,在手续完成后,其养老金可以由所委托的亲属或朋友代领。如果员工在国内异地居住,他的基本养老金也可以由社会保险机构通过银行或邮局汇至本人手中,若退休员工出国定居,而国内又无亲朋好友,那么他的养老金也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汇至国外,不过汇费要由其个人承担。

3.3参保职工的特殊情况处理。

在参保员工中有时会出现以下特殊情况,例如基本养老金个人缴费重复需退费、在职员工死亡、农民工退保等情况,在这些情况发生时,凭借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开具的支付凭据,携带居民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到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基金科进行办理,这样的事件便会得到良好的解决。

南康区社保局:做好退休人员服务提升社会化管理水平

社会化管理是一项造福于社会的重要举措,该措施可以进一步保障退休员工的晚年生活,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退休员工数目增长较快,广大退休员工为企业的建设和国家的发展不辞辛苦,兢兢业业几十年,他们的晚年生活理应幸福安定,在实行基本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措施后,企业的退休员工在晚年生活中有了良好的经济保障,在此基础上,我们要积极推进社会化管理与服务,让所有的退休员工在医疗保健和学习娱乐等方面得到照顾,让他们的生活质量得到优良的服务保障。

社会化管理的作用不只是对员工,这项举措对社会同样具有重要的作用,这是对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的一个完善,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我们迫切的需要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险体系,它要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具有更强的行动力。企业在依法缴纳了员工的基本养老保险之后,不应该再承担对这些保险对象的琐碎管理工作,而应该从这些工作中解脱出来,增强自身的活力与竞争力,这是社会保险发展直至完善的一个必经过程。

5社会化管理服务存在的理由及策略。

社会化管理很好的保障了退休人员的晚年生活,也很好的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但是在执行期间还是不可避开的存在一些理由,对待这些理由,我们不能逃避,这是社会化管理服务中直观的理由,我们应采取积极的策略去解决。

5.1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经费不足。

很多工作和项目都需要资金来支撑,而经费的短缺便造成了一些项目无法开展的目前状况,有些地区由于缺少资金,服务工作做得并不完美,例如退休人员的文娱工作不能很好开展,对重病的退休人员也不能很好的照顾和慰问。我们应尽量加大对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资金投入,以便早日解决这些理由,为退休员工提供更好的服务。

5.2社区环境不足以支撑服务。

这个理由是普遍存在的,有很多社区的生活环境并不好,办公活动场所有限,退休人员的各项活动没有足够的场地去开展,生活设施也不足,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社区建设的投入,兴建更多更好的活动场所和办公用房。

5.3信息系统需更新。

有很多社区服务机构没有先进的社会化管理软件,这种情况导致了机构信息无法与社区共享,而退休人员无法得知更新后的信息,不能及时享受到社区提供的优质服务。劳动保障机构应在社会化管理的软件方面下功夫,开发更好的信息系统,实现资源共享。

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总结

2015年我们xxx局现有离退休人员311人。其中离休干部12人,退休人员296人,退职3人。分布在局机关、12个分局和3个局属二级单位。2015年局党委克服重重困难,通过多方筹措,共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5273203.20元,医药费用1111224.39元,确保了“两费”的按时足额发放。

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厅老干处的具体指导下,在局属各部门、各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一年来,我们局离退休管理科借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强劲东风,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持从我局离退休管理工作线长、面广、管理干部少和老干部及离退休人员正处高龄化状态的实际出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在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老干部和广大离退休人员,较好的推动了离退休管理工作的开展,使老干部和广大离退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工作得到了有力的落实,为保持本单位大局稳定做了我们应做的一些工作。现将一年来离退休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在妥善处理好年度离退休管理科日常工作的同时,一年来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按照厅老干处的工作要求和局党委的安排,针对春季雪灾的实际,我们重点加强了对离退休老同志及有关遗属的春节慰问工作,(得到了厅老干处的关心和支持)并积极与局属各单位党组织一道携手,把厅领导和局党委给离退休老同志们送温暖的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让离退休老同志们在局各级党组织的关怀下度过了一个祥和的春节,确保了安宁稳定的大局。重阳前夕我局向德明局长又亲自带队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到局沙办等分局看望和慰问了离退休老同志。

二是厅直系统老干部工作会议结束后,我们及时拟定传达提纲,提出贯彻落实厅直系统老干部工作会议的意见,向局领导汇报,并通过局域网的便利,在汉江网站上发了《厅直系统老干部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传达提纲》,传达到局属各单位,并加大了对分局离退休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

三是按照厅老干部门的有关工作要求,我们通过会议、电话、网络、走访等多种形式,对本局以及局属各单位的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经过这次调查,使我们更进一步的了解到我局退休干部、职工对我们服务管理工作的需求和我们工作的不足,为我们今后更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提供了可靠依据。

四是在局党委局和属各单位党组织的高度重视下,各单位都能严格按照离退休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工作,特别是在离退休人员两费问题的落实上均能顾全大局,克服困难,确保到位,收效甚好。

五是加强了落实离退休老干部和老同志们的政治待遇工作,及时督导局属各单位组织离退休党员干部学习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有关精神,并以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向离退休老同志通报本单位的发展动态,并鼓励离退休老同志们为单位的发展献计献策。我们还组织局机关的离退休老同志们学习和讨论了向局长的行政工作报告,向他们通报了职代会的有关情况。

六是积极组织离退休老同志们开展一些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今年,我们在局工会的大力支持下成功的举办了汉江局迎奥运老年健身运动会,组织离退休老同志参加了厅举办的第二届“康乐杯”老年门球赛,还多次组织在潜各单位的离退休老同志们参加市里举办的太极拳剑赛、门球赛和钓鱼比赛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此外,局党委为进一步改善离退休老同志们的户外活动环境,拨专款修缮了局老干门球场等户外活动设施,健身场所面貌一新。

七是组织离退休老党员、老同志积极参与抗震救灾捐款活动,离退休老同志们共捐抗震救灾款6612元,其中老党员们主动缴费特殊党费4112元。八是由于近期住院离退休老同志的增多,我们加强了住院离退休老同志的慰问看望工作和协调工作。在分管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局工会、局人劳科、局办公室、局计财科、局后勤服务中心、局沙洋办事处通力合作,工作力度大大加强。

200*年度,管理处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以离退休人员需要为己任,以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为宗旨,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新思路,在学院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圆满完成了学院交给的各项任务和管理处所制定的各项工作计划 。

一、现状概述

截止xx年12月底,学院新增退休人员15人,自然减员3人。现在实有离退休人员总数196(含内退人员15)人,占在职人员总数(336)的55%,其中,离休人员40人,退休人员153人,最高年龄94岁(今年年底去世),平均年龄68,5岁。管理处现有正式工作人员3人,临时工作人员1人,目前工作人员的现有平均工作量是1比66。

二、管理处内部管理工作

1、从老同志们的实际需要出发,确立了“以离退休人员需要为己任,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的工作宗旨。严格遵守敬老爱老的职业道德,强化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热爱本职工作,满腔热情地为老同志们服务。

3、在内部管理方面,采取项目管理:(一)离退休人员管理;(二)离退休党员管理;(三)档案管理;(四)经费管理;(五)固定资产管理;(六)生活服务管理;(七)文化生活管理。在档案管理方面,特别是年龄状况采取动态管理方式,定期分析年龄层次变化。经费使用方面做到透明化,年底向老同志们公开财务帐目。

4、学习老龄工作理论,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胡-锦-涛同志讲过:我国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并且是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老年人为社会发展做出了历史性贡献,他们有权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

从我国国情出发,以"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老龄工作长期目标为指导,丰富文化生活,改善生活环境,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实现这一目标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做好老龄工作,不但需要我们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同时需要从老年人的特点出发,既要掌握老龄工作政策,又要求我们学习老年心理学、老年健康等一些理论知识。为不断改善我们的工作,我们定期与全总老干部局进行交流,同时,今年我们走出去到理工大学、工商大学,请中华女子学院和北京科技电子学院从事老干部工作的同志走进来,就如何做好老干部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这些做法,为我们开阔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效率,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同时,作为学院工作的组成部分,也起到了很好的对外宣传作用。

三、一年来的实际工作

在我们学院的离退休人员当中有老专家、老教授、老干部、老同志,他们为党的工运事业和学院的发展建设,做出了历史性贡献,同样是国家的宝贵财富。长期以来,学院党委始终从政治和稳定的高度关心老干部工作,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方面给予了大量的财力和物力支持。

2、在做好人员思想工作方面,我们从实实在在工作出发,为给学院正常开展各项工作,创造稳定的内部环境,特别是在涉及售房、分配等敏感问题方面,我们更是加大工作力度,及时沟通,主动做好解释工作,化解他(她)们心中的疑虑,保持人员的思想稳定,全年累计谈心、交流125人次。同时,为及时传达学院对老同志们的关怀,对生活中有实际困难和患病人员进行探望、慰问,全年累计探望住院治疗、手术人员60多人次。对去世人员的家属,我们也同样做到了及时慰问,尽心服务。老同志们对学院的发展和建设也同样非常关心,对学院组织的如捐款捐物、捐书等活动 非常积极踊跃,一次捐书就达500多册,共捐书xx余册。充分体现了我们老同志们关心学院发展建设,永保革命激-情的高尚情操。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情况交流汇报

今年以来在局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我局退休工作始终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继续围绕我局邮政事业发展工作,围绕落实好退休职工的政治、生活待遇,和进一步发挥退休职工的作用开展工作。现将20xx年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落实退休职工生活、政治待遇始终是退休工作的重点和基础,同时也是社会发展特别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这方面的工作,多年来一直得到局领导的重视,特别是近年来,我局退休职工包括在职职工的感受也是颇深。

今年,我局召开了退休职工春节座谈会、重阳节慰问座谈会、退休职工欢送会及与县审计局共同举行的“20xx年邮政、审计迎新春”联欢晚会上邀请了全部离退休职工参加联欢。在春节、重阳节等节日中为他们送上了慰问金。在落实的政治待遇方面,退休同志感触最大的是,今年退休老职工召开春节座谈会上,局领导全部参加,党委书记还做了报告,通报了06年度全局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向退休同志介绍了xx年我局工作的安排及“十一”五规划、重点目标建设等等。紧接着在xx年度退休职工欢送会及重阳节慰问座谈会上,全局领导也都参加,党委书记丁亮局长通报了xx年上半年的全局工作及下半年的工作要点。通过座谈会、欢送会,为局领导与退休职工提供了交流平台,不但拉近了领导与退休职工的距离,还可以使退休职工更便于了解局里的大政方向,注意整体利益,更能感到我们洞头邮政事业的发展。我们也认为,这样更能使我们离退休工作紧紧围绕局里中心工作开展。

随着岁月的流逝,退休职工的队伍越来越壮大,为了更好的发挥老同志们的作用,发挥余热。我局特邀张昌城同志、庄瑞森同志参与局联建工作,为局联建工作出谋划策,任池体伸同志为行风评议监督员,以一位特殊客户身份为我局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我局在重要会议中邀请退休职工代表参加会议,共同为洞头邮政事业的发展而努力。

xx年离退休工作已接近尾声,我们在xx年的工作中吸取好的经验,完善不足地方,以“关心退休职工关注退休职工”为契机,认真做好退休职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对xx年的退休职工工作我们作如下安排:。

(一)继续做好退休职工“两项待遇的落实”工作。

(二)坚持开展退休职工“学习好、思想好、遵纪守法好、锻炼身体好、发挥作用好”的“五个好”活动,促进我局精神文明建设。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娱乐活动,丰富离退休职工生活。

年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范文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积极平稳有序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为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立足退休人员法定权益保障和服务需求,整合管理服务资源,创新管理服务方式,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发展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后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20xx年底前,将全市辖区内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移交到退休职工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所在地的镇(街道)或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公平化、均等化服务,切实保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合法权益。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国有企业新办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国有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原则上一并移交实行社会化管理。国有企业离休人员原则上保持现有管理方式不变。金融企业退休人员管理工作,中央和省、市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一)明确和完善管理服务职能。

各镇(街道)、社区要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按照职责任务配备工作力量,加强经费保障,为退休人员提供活动学习场所和各类管理服务资源,提高管理服务能力。

要加强独立工矿区和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居住集中区的社会化管理职能建设,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提供组织保障。积极创造条件,保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阅读文件、了解情况、查阅信息,参加相关会议和活动。

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兼职(任职)、因私出国(境)等事项审批工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由中央、省、市管理的领导人兼任(任职)、因私出国(境)等事项审批工作严格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行首问负责、一窗受理、全程代办、服务承诺等制度,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加强镇(街道)和社区接收能力建设。

彻底完成国有企业社区管理职能交接工作,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奠定良好基础。镇(街道)和社区要设立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服务站,并通过招聘优先录用国有企业原工作人员等方式配备相应工作人员,来承担这项工作,确保镇(街道)和社区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能接得住、接得稳。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社区)。

(三)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衔接。

我市辖区内的中央、省属、市属及我市所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参加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均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范围。要确保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各类社会保障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按规定继续享受相应待遇,基本医疗保险未纳入地方管理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相关企业和市医保局协商做好其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原享受的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建国前老工人医疗照顾补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互助帮困等筹资和相关待遇仍按原渠道解决,确保待遇水平不降低。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享受的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原则上以企业退休人员的户籍所在地进行属地管理。企业退休人员长期不在户籍所在地生活的,可在长期居住地享受镇(街道)和社区面向社会提供的公平化、均等化服务。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各镇(街道)、社区)。

(四)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接收。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相应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国有企业党组织要与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密切衔接,跟进做好党组织关系接转和有关服务工作,并在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加强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建设,及时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编入党支部。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五)人事档案集中管理。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移交市档案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移交后,市档案馆应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档案提供利用工作,并实现档案服务数字化、便捷化。市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由市委(市委组织部)管理的领导人员人事档案不移交。其他涉密等部门人员的档案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档案馆)。

(六)妥善处理统筹外费用。

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统筹兼顾、逐步消化的原则,妥善解决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问题。严禁借机巧立名目违规提高福利待遇,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有企业对退休人员现有统筹外费用进行认真清理、分类处理,不再新增统筹外项目,原则上不再提高发放标准。已实施企业年金的企业,不再发放统筹外费用。对符合有关规定的现有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国有企业可一次性计提,按现有方式发放;在条件允许情况下,企业经与退休人员协商一致,也可参考所在城市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一次性支付。对企业自行发放的现有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由企业按现行途径妥善处理。

国有企业要采取一定过渡期办法,在加强对职工工资福利统一规范管理的基础上,逐步减少新办理退休人员的统筹外费用,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过渡期期满后办理退休的人员,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有关规定应享受的待遇,由企业一次性支付,企业不再发放统筹外费用。

(责任单位:国有企业)。

(一)调查摸底。

国有企业对退休人员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核准移交人数、统筹外费用,按照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分类整理、列表造册后交市人社局核准登记,整理好人事档案,并提出统筹外费用解决办法。(责任单位:国有企业)。

准备移交材料。

国有企业备齐移交材料[包括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申请表、国有企业移交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名单、档案移交名册、退休人员户口本、身份证、退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和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采集表等],向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镇(街道)和社区申请办理移交手续,移交申请同时报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备案。(责任单位:国有企业)。

签订档案交接书。

国有企业向市档案馆移交人事档案,签订交接书。(责任单位:市档案馆、国有企业)。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国有企业党组织在转出退休人员党员党组织关系前,要查阅党员档案,对党员材料缺失的,要核实党员身份并调查现实表现后,补办档案材料。国有企业党组织要与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密切衔接,做好网上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在党员报到后,按规定办理党员党组织接收手续,及时将党员编入党支部,并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单位: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核对信息,发放联系卡。

镇(街道)和社区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信息之后,及时上门核对或通知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本人或授权委托人前来逐一核实信息内容,发放联系卡(格式和内容由市人社局统一规定)。联系卡上应公示管理服务内容,并注明社区服务人员的联系电话,方便退休人员进行联系、沟通,及时得到相关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镇(街道)、社区)。

传递数据,及时衔接。

镇(街道)和社区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后,及时将上月接收退休人员基本信息交付市人社局、市医保局等相关社保经办机构核对,有效衔接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各镇(街道)、社区)。

做好资产划转工作。

国有企业和镇(街道)及社区协商做好国有企业现有专用于退休人员的服务场所、活动场所、设备设施、器材用具等资产划转工作,依法依规履行程序,签订协议。(责任单位: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一)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反映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愿望和要求,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确保有序移交、平稳过渡。(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认真组织实施。

20xx年2月底前,国有企业完成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申报工作。20xx年8月底前,基本达到我市辖区内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目标。20xx年10月份,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上报市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各企业主管部门、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国有企业)。

资产无偿划转。

国有企业按照应交尽交的原则,将现有能够分割的专用于退休人员的服务场所、设备设施、器材用品等资产无偿划转给镇(街道)或社区;难以分割划转的,国有企业可与镇(街道)和社区协商采取调换等处置方式,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国有企业没有专门用于退休人员服务活动场所的,镇(街道)和社区不应要求国有企业新建所需资金。(责任单位:各企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妥善安置职工。

对国有企业从事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职工,镇(街道)和社区予以优先聘用,也可采取劳务输出等方式,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仍留在国有企业的职工,由企业妥善安置。(责任单位:各企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落实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要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予以必要保障。国有企业不承担移交后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做好服务保障。

坚持在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怀,依法保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相关待遇,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卫体局、市文旅局、市教科局、各镇(街道)、社区)。

(七)实行月报制度。

国有企业、各镇(街道)和社区每月22日前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每月23日前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各镇(街道)、社区)。

(一)加强组织领导。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由市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组织推动。领导小组下设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由分管人社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信访局等部门,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人社局局长担任。各成员单位要落实工作责任,相互协调配合,提供经费保障,提高镇(街道)和社区的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水平。国有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实施,确保退休人员按期实现社会化管理。

(二)明确工作责任。

各镇(街道)和社区、国有企业作为接收方和移交方分别承担接收和移交工作的主体责任。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统筹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督促镇(街道)及社区落实责任,确保工作进度。

根据永办发〔20xx〕74号文件关于印发《20xx-20xx年市深化国企国资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职责分工如下: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经费保障;

市档案馆负责退休人员档案移交和接收工作;

市信访局负责交接过程中的信访维稳工作;

各镇(街道)要督促和指导辖区内的各项移交工作;

(三)加强考核督导。

市政府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20xx年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职能部门督导检查、进行考核,对进展快的国有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对进展缓慢的国有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国有企业要建立责任明确、机制完善的工作机制,强化内部考核,确保末端落实。

加强舆论宣传。

各镇(街道)和社区、有关职能部门、国有企业要高度关注广大退休人员的思想工作,加强政策宣传,注重舆论引导,主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消除退休人员的心理顾虑和抵触情绪,引导退休人员形成合理的改革预期,确保社会秩序安全稳定。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报告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禅城区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禅城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以下简称“退管服务工作”)更好更快发展,根据办、市府办《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佛办发【2015】56号),以及市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通知》(佛府办【2012】17号)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退管服务工作的目标是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以不断提高退休人员晚年生活质量和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建立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使退休人员共享经济和社会发展成果,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第三条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指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在实现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基础上,将企业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由区、镇(街道)设立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退管服务机构”)承接,把退休人员从单位管理服务转为按户籍所在地的社区管理服务。

第四条区社会化管理服务对象为:凡在本辖区按规定已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领取退休金的市、区各类企业退休人员(含社会申办退休人员)适用本办法。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中央、省驻禅城区企业退休人员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退管服务工作在禅城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承担退管服务工作的统筹、组织和协调,对各镇(街道)、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依托镇(街道)和社区组织,以人为本,完善服务,资源共享,共驻共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与促进社区建设相结合,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属地社会化管理服务。

第六条为加强退管服务工作的领导,区各相关部门应建立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召集人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统-战部、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和统计)、区财政局、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卫生药品监督)和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区人社局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做好工作。

第七条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联席会议定期召开,其主要职能是:指导和督促各镇(街道)开展退管服务工作,通报退管服务工作的进展情况,研究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二章主要工作内容

第八条退管服务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宣传党和政府有关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设立政策宣传栏。

(二)调查研究、掌握本区退管服务工作动态问题,并提出相应解决办法。

(三)研究制定全区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政策,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四)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

(五)为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业务查询服务,跟踪了解退休人员生活状况,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六)做好孤寡、残疾、伤病等退休人员的探访慰问、帮扶服务。帮助死亡退休人员的家属申领丧葬费、抚恤金,并建立退休人员基础台账,及时准确上报各种报表。

(七)集中管理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

(八)组织退休党员开展组织活动,加强退休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九)发放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卡,建立退休人员的健康档案,有计划地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和保健工作,协助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为退休人员提供方便的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

(十)组织退休人员开展文化体育健身活动,指导和帮助他们通过各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发挥余热,开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

第三章退休人员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退休人员的基本权利:

(一)依法享有社会保障待遇,依时足额领取养老金。

(二)符合投保年限规定的退休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三)享有参加社区老年教育、体育、文化、娱乐活动的权利。

(四)享有社会为老人提供的社会福利、社会优待服务的权利。

(五)因重病治疗或发生伤残等有特殊困难时,享有帮扶的权利。

(六)有参加社会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充分发挥个人专长的权利。

(七)有向各级人社部门及社区居委会反映意见和建议,提出批评的权利。

(八)有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人社部门或社区居委会申诉的权利。

第十条退休人员应履行的义务: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有关规定。如基本权益受到侵害,应及时向人社部门或社区居委会反映,不得聚众滋事。

(二)主动配合镇(街道)人社部门,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三)按规定到各镇(街道)人社部门或社区居委会报到;退休后移居市外、境外的人员,需按规定向镇(街道)人社部门提供生存证明。

(四)退休人员辞世后由其家属或代理人及时向镇(街道)人社部门报告。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区、镇(街道)人社局分别设立退管服务机构。区人社局建立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退休服务中心”)、各镇(街道)建立退管服务机构、社区居委建立退管服务站,形成完善三级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体系。

区退休服务中心按区编办规定的编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实施、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全区退管服务工作。

镇(街道)退管服务机构按各镇(街道)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数量比例,配备相应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对辖区内退休人员的各项具体管理服务工作。

社区居委会退管服务站每站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实施各项退管服务工作。

第五章管理服务

第十二条各级退管服务机构的工作内容和范围。

(一)区退休服务中心:

1.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退管工作的方针和政策。

2.统筹安排全区退管服务工作,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工作计划。

3.对镇(街道)退管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组织检查并监督落实。

4.对全区退管服务工作情况进行登记和统计。

5.将新接收的退休人员按户口所在地划分至各镇(街道)退管机构。

6.指导镇(街道)、社区(村居)建立退管服务数据库和相关台账。

7.做好退管服务工作信息资料的备份及安全检查工作。

8.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好退管活动资金,并审核和监督退管活动资金的落实情况。

9.建立退休人员档案库,对已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接收和管理。

10.组织全区退休人员开展文化体育健身活动,并指导和帮助镇(街道)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等。

(二)镇(街道)退管服务机构:

1.协助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和医疗的后续服务工作。

2.负责退休人员的档案管理。

3.建立退休人员党支部,组织开展支部生活,做到退休人员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4.了解和掌握退休职工的`思想和生活状况。

5.慰问孤寡,伤病和有特殊困难的退休人员,开展扶危帮困活动。

6.为重病治疗或发生伤残等特殊困难的退休人员向上级退管服务机构提出救助申请。

7、组织退休人员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退休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

8.组织退休人员参与社区公益活动,发挥退休人员余热。

9.及时、准确地做好本镇(街道)退休人员的资料统计工作,并向区退休服务中心报告退休人员生存、死亡等变化情况。

10.建立和完善社区退休人员自管互助服务网络。

11.利用社会资源、积极创建条件,建立信息网络管理等设施,建设适合老年人活动的文化体育设施及活动场所。

12.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三)社区居委退管服务站:

1.协助镇(街道)退管服务机构做好退休职工社区服务工作,及时反映退休人员的生存信息。

2.组织退休人员开展文化体育和探访慰问活动。

3.做好孤寡、残疾、伤病等退休人员的帮扶服务。

4.按要求定期探访十类人员。

5.配合镇(街道)建立和完善社区退休人员自管互助服务网络。

第六章经费筹集

第十三条企业(单位)移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时,应一次性向属地管理镇(街道)退管服务机构缴纳退管活动经费,缴纳标准为每名退休人员3000元。

第十四条企业移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退管活动经费由企业自行解决,转制时有提留转制风险金的,可从转制风险金中缴纳;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的退管活动经费按《印发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禅城区社会化管理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15】23号)文件执行;社会申办退休人员的退管活动经费由市、区、镇(街道)三级政府共同承担,其中:市政府负担部分在上级补助中解决,区、镇(街道)负担部分按财政税收分成比例纳入区、镇(街道)两级财政预算。

第七章经费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十五条企业退休人员的退管活动经费按每年人均200元安排。主要用于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的日常开支、节日慰问、文体活动、保健和宣传费用等活动开支。

第十六条企业缴纳的退管活动经费,上级补助经费及其他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统一纳入镇(街道)财政专户管理,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

第十七条各镇(街道)退管服务机构的退管活动经费本着量入为出、精打细算、计划管理的原则,认真编制经费年度支出预算,报所属镇(街道)财政部门核定,支出预算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编制退管活动资金收支报表和会计报表,每年7月15日和1月15日前将年度报表报送区退管服务中心。

第十八条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企业为其缴纳的退管活动经费仍有结余的,纳入退管活动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企业退休人员退管活动经费。违反本规定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区人社部门和区财政部门,定期检查各镇(街道)退管活动经费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各级退管服务机构应接受和配合上级和同级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区和各镇(街道)人社部门设立投诉监督电话,受理退休人员和群众投诉,对退管活动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章移交程序

第二十二条企业移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先由企业或其主管单位向区退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服务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做好移交前期的准备工作:

(一)企业应做好退休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保持退休人员的稳定。

(二)企业须与退休人员协商明确移交社会化管理后是否保留或一次性给予的有关待遇,并与每个退休人员签订书面移交协议。

(三)关闭、破产、转制企业欠缴的社会养老保险金、医疗费及其补偿费用等,必须在移交前付清。

(四)无配偶无子女的孤寡、鉴定为1-4级伤残、患精神病、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等特殊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服务标准内容与普通退休人员相同,企业与镇(街道)签订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责任,统一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退管活动经费的标准进行管理服务。

(五)企业或主管单位将退休人员资料提交办理社会化管理服务,所提交资料应如实填报,并提供相关资料,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退回企业或主管单位。

第二十三条企业移交退休人员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办理社会化管理服务等相关手续。

(一)按照退休人员所在企业参加社会保险隶属关系,经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经办机构加具核准意见后,须在每年的7月底和11月底前,带齐相关资料到区退休服务中心办理移交手续。

(二)按移交退休人员的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进行分类,核准退休人员人数、费用等,认真核实并填报移交退休人员相关资料,按镇(街道)填写《禅城区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服务协议书》,《移交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花名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表》,并附企业与退休人员签订的相关移交协议、本人户口簿的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近照照片两张。

(三)经由区退休服务中心初审后,分发所属镇(街道)退管服务机构,须在两个月内完成对退休人员情况核查。

(四)核实工作完成后,由各镇(街道)退管服务机构通知移交企业或主管单位缴纳退休人员退管活动经费,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并反馈有关资料。被核实的退休人员正式进入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

第二十四条企业办理移交退休人员时,其人事档案应按规定整理好,随同转到退管服务机构管理。区级以上各级党委管理的企业退休领导干部人事档案可以暂不移交。

第二十五条十类人员的管理服务:

十类人员是指无配偶无子女的孤寡、鉴定为1-4级伤残、患精神病、住院及重病(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劳模、建国前工作老工人、高龄、独居、军转干等退休人员。该类人员为重点服务对象,各相关职能部门应齐抓共管,社区、企业共同管理为原则。接收程序按普通退休人员办理,服务内容和标准,按每名退休人员每年人均200元退管活动经费的服务内容管理服务(如有新规定或增加退管活动经费标准的,按新规定或新标准执行)。符合帮扶条件的,按照相关帮扶制度规定处理,使退休人员都能享受到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现政府人文关怀。

第二十六条社会申办退休人员的接收。

(一)社会申办退休人员是指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向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办,并经批准退休的社会人员。包括原国有集体企业在转制后办理退休的人员(不含原固定工转制人员)、参加市区养老保险的合同制退休人员、其他企业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个体工商户等退休人员。

(二)社会申办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的经费、服务标准和纳入规模等按佛山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佛府办[2012]17号)和禅城区社会申办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相关实施规定执行。

第九章档案管理

第二十七条实行社会化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以下简称“退休人员档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广东省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办理》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退休人员档案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建立档案基本信息库,并实行区、镇(街道)、社区三级信息化联网。镇(街道)具备条件后,由所属镇(街道)接管。

第二十九条退休人员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接收档案应办理好验收和交接等手续。做好档案保管的安全、保密、保护等日常工作,严格涂改、圈批、抽取、撤换、加添或未经批准复制、拍摄档案材料,严禁任何人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或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对档案材料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汇报。

第三十条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退休人员档案的,须凭有效证明,经批准登记后,由工作人员进行查阅,查阅后需复印的资料必须加盖印鉴和公章,证实与原件相符。

第三十一条档案一般情况不准外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外借,须提供书面及有效证明,经退管服务机构调查核实,并履行相关登记手续,明确盖印封缄后方可借出,并限期归还。外借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有关规定,严格涂改、圈批、抽取、撤换、加添档案材料,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触犯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档案库需设立专门库房,配备满足管理的计算机信息化、备份及档案存储等设备,按照档案管理标准采取积极的:防火、防水、防蛀、防潮、防高温、防盗、防光、防尘、防有害生物等安全措施,保持清洁卫生、适宜的温度和湿度。

第三十三条档案库的建设费用应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解决。

第十章信息管理

第三十四条退休人员基本信息是根据企业移交数据信息,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是否合法办理退休后,由区退休服务中心初审后,移交各镇(街道)退管服务机构接管。

第三十五条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由各镇(街道)、社区退管服务机构根据企业移交数据的信息,做好核查、修改、录入管理等工作。

第三十六条各镇(街道)、社区退管服务机构通过社会化管理信息系统对所辖范围内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实施动态管理,退休人员发生搬迁、死亡、基本信息变更等情况的,由社区负责办理转移、申报、变更等相关手续。

第三十七条区社保经办机构、区退休服务中心以及各镇(街道)、社区退管服务机构在采集、录入和管理过程中,应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使用的规范化。

第三十八条严格做好数据信息的保密工作,未经区退休服务中心批准,不得擅自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严禁任何人利用信息库数据营私舞弊。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实施办法由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实施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保障退休人员生活,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大胆实践,开拓创新,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积极探索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努力实现企业退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为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南京"作出贡献。

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指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茧自缚与原企业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街道(镇)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纳入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范围的,为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和养老保险由省直管的驻宁企业退休人员。

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主要包括:

(一)做好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

(二)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查询活动;

(三)建立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四)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和供养直系亲属生存状况的资格认证工作;

(五)建立退休人员健康档案,提供便捷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

(六)组织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开展组织活动,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七)帮助死亡退休人员家属申领丧葬补助费和遗属津贴;

(八)组织退休人员开展各类文化体育活动,建立自助、互助组织,开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

三、管理服务的形式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结合我市实际,采取以下管理服务形式:

(一)企业退休人员直接纳入街道、社区进行管理。依托街道、社区管理是我市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基本形式。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指导、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所在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日常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街道(镇)、社区劳动保障所、站直接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所在街道和社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二)企业或独立工矿区(不含参加省直统筹在宁企业)对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

对以下有条件设立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的企业,经企业提出申请,市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可委托企业设立管理服务机构,按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要求开展管理服务工作,并逐步纳入社区管理:

1、企业职工居住地相对集中、并实行社区化管理,其中退休人员达到一定数量或比例;

3、退休人员居住地拥有一定的活动场所,能够组织退休人员开展文体及相关活动;

4、企业领导重视,能够提供一定的活动经费,支持并保证管理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对符合以上条件设立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的企业,统一管理机构名称、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工作要求。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名称为:"xxxx(企业名称)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对各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工作进行考核和政策业务指导。

(三)在社区组织不够健全、企业退休人员居住比较分散的县(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对企业退休人员进行管理服务,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退休人员开展相关活动。

四、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延续责任

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应继续认真做好退休人员的思想工作,继续关心退休人员的生活,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基本养老金之外的非统筹费用、原企业住房的管理维修以及尚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医疗费的报销等,应按有关规定由企业继续负责,不得以社会化管理为由,随意减少退休人员的福利待遇,促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平稳过渡。企业现有的用于退休人员活动的场所、设施及非生产经营性场所,可划拨给企业退管组织或社区用于退休人员开展活动,也可采用有偿转让、租借等方式由所在社区使用。对设立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的企业,要不断提高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水平,并积极创造条件向社区管理服务过渡。

五、加强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领导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稳步实施,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要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场所,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老年卫生、文体、福利设施及活动场所建设,建立健全服务网络,强化社区功能。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为退休人员提供生活资料、医疗保健、文体教育和法律服务。

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县、高淳县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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