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考勤与请假心得(案例15篇)

时间:2023-11-17 13:23:11 作者:雨中梧 最优考勤与请假心得(案例15篇)

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持续进步。下面是一些关于心得体会的实例,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提升写作水平。

考勤请假条

尊敬的老师:

我是_____级__________班学生xxx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需请假_____日,从_____年月日_____(星期_____)到_____年月日__(星期_____)。特恳请老师批准!

家长电话:______________。

此致

敬礼!

请假人:xxx。

xx年x月x日。

考勤制度请假

一、全园教职工要自觉遵守考勤制度,准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按时在签到本上签到)。

二、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由专人负责每天划考勤,出勤情况与奖金挂钩。

三 、病、事假两小时之内由教研组长、保育组长批准、登记,半日以上(含半日)报园长批准。请假从第二天开始,扣发当月每天的平均奖。凡无故不上班或事后请假视为旷工,每个月请假(无论病事假)在两周—三周的)天,当月卫生用品减半。无特殊情况不得电话请假。(具体奖惩办法参考《奖金发放制度》执行)。

四、婚假超过两周,产假超过五个月(剖腹产另加15天),流产超过两周者,按事假处理。出现请假且无人顶班,三个人的工作两个人干,并且保质保量地完成了他人的工作,该班值班者可均分请假人所扣奖金(全勤奖、安全奖除外)。全年累计请事假超过12天者,不得参加年终评优。

五、病假必须有医生证明,无病假条者按事假处理。假条及时交财务人员。

六、不能参加全园或班组组织的学习和其它活动,要及时向园长或班组长请假。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必须自学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或者主管带班人员同意。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含1天)由各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含3天),由部门上报县公司主管考勤人员批准;3天以上者,报县公司经理批准。各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公司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撤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四)各部门的上下班时间由各部门自定,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及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离开岗位者,按早退论处;提前离开岗位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如因业务需要而没有签到者,须向部门负责人联系,说明具体情况。

(五)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工资;累计达到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以下者,扣发当15天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全部工资。

(六)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含6天)者,予以辞退。

(七)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禁止便装上岗。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八)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和其它各种活动,如有事需要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相关负责人说明情况。正常情况下,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或者早退的,按本制度(四)、(五)、(六)条之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六)条之规定处理。

(九)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对待,按照本制度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开虚作假,包庇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四)条、(五)条、(六)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

第一条 为加强内部管理,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勤规定

1、工作日期间请假实行请假审批制度。

2、上班时间已到未到岗的.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的为早退;工作期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的为擅离职守;未经准假而不到岗的为旷工。迟到、早退和擅离职守达到3次的,视为旷工1天。

3、对有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现象的职工,应进行教育,屡教不改,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其责任。

4、对旷工者,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按《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条 请假规定

1、机关工作日期间作息时间按市政府办公室统一规定执行,全体人员应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应事先向委主要领导报告,并告知办公室。

3、副主任科员及以下请事假两天之内的由处长审批,超过两天的由分管主任审批;正、副处长、主任科员请一天以上事假的,由分管主任审批;工作人员请事假超过七天要有书面申请,由处长报主任审批,并交办公室备案。

4、病假要有本市市级医院出具病休证明(急诊、公出例外)。

5、探亲假、公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处室签署意见后,交办公室备案,其中各处室负责人探亲假或公休假须报委分管主任批准。

6、认真做好考勤工作。各处室人员考勤由处室负责人负责,委领导的考勤由办公室负责。

7、上班要专心致志工作,不得打扑克、下棋、玩电子游戏和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一、考勤方式。职工考勤由公司办公室集中抽检为主,每周至少一次。

二、请假程序

1、病假三天(含)以上的,一律凭市人民医院或中医院证明(急诊或凭当地区乡、卫生院证明),由科室、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休息。

2、婚丧假、年休假,应提前一星期向科室、单位领导提出,填写请假表报送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休息。

3、计划生育假、产假、服侍假应提前三天向科室、单位领导请假,并报公司领导同意方可休息,并应即时向办公室交送医院休息证明书。

4、请病、事假,由请假者写请假条,半天以内由科室领导审批后方可休息,一天以上(含)经科室领导审批,并送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休息。

5、无论请何种假,必需先请假批准后休息,对未经批准先休息后办手续的视为旷工。

三、请假的待遇

1、连续病假六个月以让视为长期病假,按国家的规定比例发工资,奖金不发。

2、婚丧假在国家规定的天数内工资照发,超过天数办理请假手续。

3、计划生育假、产假、服侍假,超过天数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一、请假制度

1、全体教师要以学校工作为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请假。

2、凡因事、因病需要请假的,到校长室写请假条并由校长签字。无特殊情况不得捎假或电话请假。

3、请事假一次一般不得超过1天。

4、请病假连续超过2天的(含两天),需由医院出具证明,并到中心小学请假。

5、凡如婚假、丧假、产假等有上级规定的,按有关文件执行。

6、教师请假或因公外出的一般自行调好课务,并将调课安排报校长室。

7、工作时间内,凡因私事没有请假外出的,视为旷工,学校视情节另行处理。

8、外出教师必须进行外出、返校登记,并交请假条以备存档。

二、奖惩办法:

1、每月设全勤奖40元。

(1)一个工作日为6节课,请假一节为1个小假,3个小假为0.5天,6个小假为1天。

(2)请假累计0.5天以内扣5元;累计1天以内扣15元;累计2天以内扣除当月全部考勤奖。

(3)旷工1节扣除当月全部考勤奖。

2、期末设学期全勤奖100元。

(1)请假累计1天以内扣20元;累计3天以内扣50元;累计3天以上学期全勤奖全部扣除。

(2)全学期累计旷工1节扣50元,累计旷工半天学期全勤奖全部扣除。

三、本制度适用于正常工作日和校外集体活动以及节假日全员加班。

考勤请假条

尊敬的______老师:

您好!

您的学生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请假__________学时,望老师批准。

(请假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请假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学院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班级)。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班主任:(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院签字: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考勤请假制度

为切实加强分局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参照市局上班、会议、学习、考勤制度,结合分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上下班考勤制度

分局全体干部职工(含合同制人员)

(1)全体干部职工(含合同制人员)严格遵守上下班考勤制度。上班时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职,不得离岗串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2)分局各所、队、室、中心均采用上下班指纹打卡签到的考勤办法,全局干部职工(含合同制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到。上班签到时间为早7:008:00,分局局机关、长城中心所、护潭中心所和先锋中心所人员超过8:00签到视为迟到,响塘中心所、姜畲中心所人员超过8:30签到视为迟到。下班签到时间为17:30(夏季为18:00),提前15分钟以上签到为早退。

(3)每月考勤结果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统计和发布,全体干部职工(含合同制人员)应按照分局办公室通知的时间,及时进行指纹机指纹录入,未及时录入指纹均按无故未打卡处理。

(4)考勤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干部职工因出差、开会、学习培训、因公外出、请假休假等特殊原因不能签到的,各所、队、室、中心负责人应做好记录备查,并由当事人对未打卡原因及迟到早退进行说明并报所、队、中心负责人审核认可后,可不计未打卡或迟到早退。各中心所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指纹考勤结果及特殊原因未打卡人员或迟到早退人员的情况说明报至分局办公室,延期报送或无故未报送的,一律按照未打卡和迟到早退处理。

(5)每月15日分局办公室将于内网通报上月考勤结果,并将考勤结果粘贴于分局办公楼一楼大厅。对考勤情况有异议者,请于考勤结果公布后3日内到分局办公室进行说明。

(6)原则上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含合同制人员)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

全年累计无故未签到或迟到早退20次以内(含20次),每人每次扣奖金50元;全年累计无故未签到或迟到早退超过20次的,超出部分每人每次扣奖金100元;全年累计无故未签到或迟到早退30次以上的,进行诫勉谈话;长期不参加上班、下班签到考勤的,将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会议学习考勤制度

市局、分局召开的学习教育培训会议应与会人员。

(1)参会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会,并按指定位置就坐,中途不得离场,确有重要事情的按请假权限办理,未经批准离场记为无故中途退场。

(2)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在会议期间,手机调为关机或静音状态,禁止有抽烟、喧哗、交头接耳等违反会场纪律的行为。

参会人员按照通知时间到达会场,并按签到要求在对应位置上签上自己姓名,不得代签。

参会对象原则上不能请假,确因事不能参加市局会议的,由分局局长签字审批;不能参加分局会议的,所、队、室、中心主要负责人须由局长批准,其他人员经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由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一律凭书面假条报分局办公室备案,市局会议由分局办公室汇总报市局人事科备案。

召开全局性会议时,分局机关、中心所可安排1名值班工作人员,并提前将名单报分局办公室备案,市局会议由分局办公室汇总报市局人事科备案。

未经请假批准,无故缺席和中途无故退场的,5次以内每人每次扣奖金50元,从第6次起每人每次扣奖金100元。

三、请假制度

(1)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年休假、婚假、产假等假期

(2)因公出差

(3)因病、因事请假

(1)享受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的年休假、婚假、产假等假期,应由本人申请,按规定分级审批,报办公室备案。

(2)工作时间干部职工因公事出差的,应按照情况履行请假手续,并报分局办公室备案。

分局领导、所、队、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出差2天以内的,应口头向分局局长请假;出差3天以上的,应填写请假审批表,办理审批手续。

分局机关其他干部职工,出差一天的,应口头向分管领导请假,出差2天以上需填写请假审批表,办理审批手续。

所、队其他干部出差1天的,应口头向分管领导请假,出差2天以上的,填写请假审批表,办理审批手续。

(3)干部职工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法定假期外,确因病、因事请假的(其中病假应有医疗机构的证明),应由本人申请,填写请假审批表,办理审批手续,经有关分局领导批准,报分局办公室备案。

干部职工因事请假2天以上、因病请假3天以上的,分局局长报市局领导批准;分局其他干部职工报分局局长批准。

干部职工因事请假1天以内、因病请假2天以内的,分局局长报市局领导批准;分局其他领导成员,所、队、室、中心主要负责人,报分局局长批准;分局机关干部职工报分管领导批准;所、队干部职工报所、队主要负责人批准。

(1)干部职工在病假期间不得从事有经济收入的活动,否则,应停止享受病假期间规定的.一切工资福利待遇;干部职工因事请假的,一年累计最多不得超过10天,超过10天的,超过部分每人每天扣奖金100元。

(2)请假期满后必须及时销假,如不能及时销假的,应按程序续假。当时不能办理续假手续的应电话请假,后补办续假手续。无正当理由超假的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单位上班的,以旷工论处;未经批准超假,每天扣罚奖金100元,并视情节批评或予以纪律处分。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期限的、无故旷工的,按法律法规政策有关规定处理。

(3)干部职工的请假由各部门报分局办公室登记,年终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本制度自2015年4月1日起执行。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规范化建设,严肃机关纪律,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纪律观念,全面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效率,促进全镇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上班签到制和请(销)假登记制。

(二)机关工作人员考勤考核由主持工作领导具体负责,签到和请(销)假由党政办具体组织实施。党政办确定专人负责管理签到册和请(销)假登记簿、汇总公布、兑现奖罚。

(三)机关工作人员签到和请(销)假审批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执行。

二、机关签到制度

(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实行早晨上班签到制(周一早9:00,二三四五早8:00),任何人不准代签。凡在签到中发现代签,按当事人旷工一天处理。临时重要工作实行随时签到制和随机查岗制。

(二)签到由党政办具体负责,党政办负责点名并建立考勤专档,每月底逐人汇总一次,将结果送镇长审核签字后,交财政所在当月工资中兑现。

三、机关请(销)假制度

(一)请(销)假审批权限:

所有领导请假半天以上,告知主持工作领导,并向书记、镇长请示,由书记、镇长批准。机关干部职工请假时,必须注明原因(注明事假或病假),同志请假1天以内由主管领导审核,主持工作领导审批;3天以内由主管领导和主持工作领导审核,镇长审批;5天以内的由主管领导和主持工作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研究审批。电话请假、捎假、口头请假一律无效,确因特殊原因,由本人打电话向镇领导说明情况,假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内履行请假手续,并交办公室存档,无领导审批的假条一律按旷工处理。

重要会议或重大活动期间一般不准请假,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请假,须由镇主要领导审批。

机关工作人员的婚丧假、产假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请(销)假登记;

为了保证工作连续性,请假者必须在离开机关前妥善安排好自己的业务工作,凭领导审核、审批的请假条在党政办履行请假登记手续,登记后方可离开机关。假满回机关后在党政办履行销假登记手续。因故不能登记者,假满回机关后必须到党政办补办请(销)假登记手续,无故不履行请(销)假登记手续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四、机关考勤奖罚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期间,迟到一次扣5元,随机查岗未到一次扣10元,重大活动期间执行非常时期工作纪律,由镇领导会研究决定。

(二)旷工一天扣发日基本工资,并通报批评;旷工3天,除扣除3天基本工资外,写出书面检讨;旷工5天,扣发半月基本工资;旷工1周(含1周)以上者,扣除当月工资,绩效工资发50%。国家法定的婚假、产假及丧假规定期限内不扣发工资,但扣除下乡费。

(三)一月内请假(婚、产、丧、病、建房假除外)合计5天含5天的,发当月基本工资的80%;5天以上10(不含10天)天以下的,发当月基本工资的70%;10天以上的,当月基本工资全部扣除。

(四)全年旷工累计3天以上、迟到10次以上;病假15天以上;事假10天以上,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全年累计旷工超过5天以上、迟到15次以上、病假30天以上、事假15天以上,取消年终先进评优资格,并评为不合格,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按照《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予以辞退。

(五)双休日、节假日因工作需要加班者,由党政办负责考核登记,主管领导和主持工作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安排适当时间补假。

(六)考勤奖罚兑现由财政所按党政办提供的考勤情况和奖罚标准核算执行。

本制度自宣布当日起实施。

考勤及请假制度

为严肃校纪,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树立良好的校风、校貌,进一步稳定学校的教学秩序,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完成,根据龙岗区教育局关于教职工请假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出勤要求:

全校职工一律实行坐班制,按规定时间上下班。

全体教职工应参加学校处室、年级组、教研组组织的各类常规活动及学校规定要参加的校内外各类活动。

二、考勤负责人及职责

1、全校的活动由学校教导主任进行考勤。

2、教导主任于每月初五天内将上月考勤结果汇总到财务处。

三、关于请假的几项规定

1、教职工因故不能来校工作,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如遇急事、急病未能事先请假,应尽力通过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学校,并在事后两天内补办手续。

2、办理病假手续须同时附上医院出具的病休建议书。

3、请假程序:教职工请假,先填写好请假单,到教导主任处批意见,校长审批。

(1)请假时限审批按《龙岗区教师请假制度》执行。

(2)教职工将已批准好的请假单交文员处后方可休假。

4、如假期遇到无法回校上班的事情,应通知学校并提出续假申请,返校两天内补填请假单。

5、请假期满回校上班,应到教导主任处办理销假手续,未销假造成考勤登记失误,由请假人负责。

6、未按以上要求办理请假手续的,均按旷工论处。

7、未按规定调课,按旷工论处。

如遇未提及事宜,一律按《龙岗区教师请假制度》执行。

附:

《龙岗区教师请假制度》

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龙岗区教师请假制度》,统一规范全区教师请假制度。

一、假期种类

二、假期时间

1、婚假5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10天。公休假日和法宝假日不作为计算假期天数,到外地结婚的可酌情给予往返路程假。

2、产假90天,一胎多孩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女24周岁生育第一个小孩)增加15天,三个月内领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5天。难产(如剖腹产)的可按医院医生证明需要休息的天数给予增加,寒暑假可以顺延。

3、看护假,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孩子的,男教师在其配偶产假期间可给予10天看护假。三个月内无领独生子女证的作事假处理。

4、丧假5天,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不作为计算假期天数,到外地办理丧事的可酌情给予往返路程假。

5、病假凭医院医生证明确定。

6、事假按实际情况确定。

7、哺乳假,产假期满到婴儿一周岁。

8、探亲假、年休假应安排在寒暑假,不得另行安排。

三、假期批准

1、教师请婚假、产假、丧假、看护假、哺乳假需书面报告学校领导。

2、教师病、事假须经批准才能有效。请假一个月以内由学校审批(小学超过一星期的需报告教办),一个月以上至半年以内由区教育局人事科审批。半年以上由区教育局领导审批。中专、中学、教办、成校主要负责人请假一周以内由镇主管教育领导审批,3天以上的还需报告区教育局人事科。区直属学校主要负责人请假以及中专、中学、教办、成校主要负责人请假一周以上的由区教育局分管领导审批。

3、未经请假(或请假没获批准)撤离工作岗位的以旷工论处,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中间包括节假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中间不包括节假日)的作辞退处理。

四、请假程序

1、教师请假必须用区教育局统一印的请假申请表向学校提出申请。若因突发原因不能书面请假的应先用电话请假,并于事后3天内补书面请假手续。

2、请病假一个星期以上的应凭镇级及以上医院证明请假,请假三个月及以上的应凭龙岗中心医院或龙岗人民医院证明,经学校同意后,由学校(小学由教办)送《代课教师审批表》到区教育局人事科办理。

3、请产假的教师在生产后,应向学校提供准生证、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由学校送《代课教师审批表》到区教育局人事科办理。

4、请哺乳假教师应于产假期满前,向学校提出申请,若学校同意,由学校《代课教师审批表》到区教育局人事科办理。

5、教师无故旷工超过可辞退天数时,学校校长应及时提出书面辞退建议,说明辞退理由和事实依据,并将辞退建议告知其本人(无法通知其本人的应通知其父母或配偶),允许其提出异议和申辩。学校辞退教师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五、假期待遇

1、婚假、产假、看护假、丧假。在规定的期限内基本工资照发。

2、病假。(一)在两个月以内基本工资全额发给;(二)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基本工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以上的,基本工资全额发给;(三)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基本工资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的不满20年的,基本工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的,基本工资按90%计发;(四)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教师、南粤杰出教师、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因公负伤治疗期间及身患绝症者,基本工资全额发给。

3、事假。(一)全年累计在一个月(按30天计,含公休假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下同)以内的,基本工资全额发给;(二)全年累计超过一个月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其本人的基本工资的80%计发;(三)全年累计超过二个月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其本人基本工资的60%计发;(四)全年累计超过3个月的,超过天数的.基本工资停发。

4、哺乳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教师,产假期满后,经单位领导批准请哺乳假的,在规定的哺乳假期间,基本工资按75%计发。

5、婚假、产假、看护假、丧假、看护假、病假、事假、哺乳假期间的资金待遇原则上按深人发[1995]38号文执行。即领取一个月工资的,资金发四分之一;领取二个月工资的,其资金发二分之一;领取三个月工资的,其资金发四分之三。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从下一个月起停发本年度资金。基本工资按比例计发的,资金、房补按相同的比例计发。

6、出勤奖。除产假以外,每请假一天扣6元,每月工作不足15天或无故旷工的,不发出勤奖。

7、下乡补贴按每月的实际工作天数计发,请假一天扣发一天。

8、探亲假路费报销按深人发[1996]81号文执行。

9、享受各类假期的教师物价补贴照发。

10、每月的工作天数按21.5天计算。

请假考勤心得体会

请假考勤是每个员工都会面对的问题。在工作生活中,假期是必不可少的,但不能滥用假期也是我们应该遵循的原则。在请假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时间安排、规范程序等等,通过假期考勤可以更好地管理和调配公司的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在假期考勤中,我也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下面将依次进行介绍。

第二段:请假提前申请。

请假的第一步是提前申请。在请假之前,我们应该提前了解公司的请假制度和规定。根据不同的公司,也有不同的请假流程。一般来说,我们需要填写请假申请表,注明请假的时间和原因,并交给相关的负责人审核。因此,提前申请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帮助我们确保请假的合法性,并且在请假时不至于因为程序的不规范而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第三段:注意合理安排假期时间。

请假考勤的关键是时间安排。在申请请假时,我们需要注意合理安排假期的时间。一般来说,我们应该遵循“有事才请假,假期也要面向事业”的原则。这意味着我们应该将假期用于处理重要事务,避免将假期浪费在无关紧要的事情上。合理安排假期时间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工作受到无谓的干扰。

第四段:遵循请假规定。

在请假过程中,我们还需要遵循请假的规定。一般来说,公司会规定一些请假的要求和限制,并要求员工遵守。例如,一般来说请假的数量和时长会有一定的限制,而且请假时可能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遵循请假规定可以帮助我们保持假期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并且关键时刻也能够提供相应的依据。

第五段:请假后的工作调整。

请假之后,我们还需要做好相应的工作调整。请假之后,我们可能会错过一些工作进展,因此我们需要及时补齐这些进展。在回来上班之前,我们可以与同事或下属进行沟通,了解请假期间的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调整工作计划。这样可以避免工作出现不必要的延误,并能够更好地适应工作状态。

总结:

通过请假考勤,我们可以更好地管理和调配公司的资源,提高工作效率。请假的第一步是提前申请并注意合理安排假期时间。在请假过程中,我们还应该遵循请假规定,并在请假后做好相应的工作调整。请假考勤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程序,更是一个展现我们担当与责任的机会。只有通过规范的考勤程序,我们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提高工作效率,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考勤请假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考勤管理,规范员工请休假程序,确保生产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员工请假程序、假别、请假准核权限、请假的记录等内容,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本公司员工。

三、请休假管理制度:

1、请假手续:员工请假,必须由本人于假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如确因急病、急事且居住地离单位较远,确实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时,可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向主管领导请假,事后必须补办请假手续和交验有关证明,否则无请假单而未出勤者均视为旷工;员工请假期满,因特殊情况需要续假时,应于假期期满前按规定向相关主管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未准应按时上班。

2、请假类别:请假分为公假、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停薪留职9种,分为有薪假和无薪假两种婚丧假,探亲假为有薪假,其它除特殊情况规定外均执行无薪假别。

3、请休假程序按照下列程序执行。

4、为了保证制度的可查性,要求各部门请假单除交综合部一份外,在本部门留存存根一份。

为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明考勤纪律,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及省、市有关病事假期间生活待遇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工作人员,是指在本系统工作的国家公务员、工勤人员以及合同制聘用人员。

全系统上班签到、请假、考勤等工作纪律由纪检组长负责,监察室监督执行。

全系统工作人员要模范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

全系统实行每日上午、下午分别签到制,签到要实事求是,不能代签。签到必须在上班前后10分钟内签完,未按时签到者,即视为迟到;没有签到,又无请假,即为旷工。

参加例会、工作会议和集体活动,实行点名制度。

监察室凭签到记录和点名记录考勤。考勤表每周一公示,接受职工监督。

各工商所(分局)的考勤表于次月5日前报送监察室,监察室对每月考勤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存档。

请假手续:

(一)请假必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的请假条,按权限分别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局长审批。请假条应当注明请假事由、期限、请假人和请假日期。

(二)请假手续应在事前由本人办理,并安排好手头工作。特殊情况事前未能办理的,要及时补办请假手续。不上班,又不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三)请假7天以上的,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假结束后要及时销假。

请假的时限与审批权限:

(一)局机关职工请假,半天以内的,由科室负责人审批,并告知分管局长;1天以上3天(含3天)以内的,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分管局长审批;3天以上5天(含5天)以内的,由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长分别签字,局长审批。

(二)工商所职工请假,3天(含3天)以内的,由所长审批;3天以上5天(含5天)以内的,由所长签字,分管局长审批。

(三)工商所长请假:半天以内的,向副所长或考勤人员告假;1天以内的,由分管局长审批;1天以上5天(含5天)以内的,由分管局长签字,局长审批。

(四)局领导请假:

1、副局长请假:半天以内的,向局长告假;1天以上5天(含5天)以内的,向局长请假。

2、局长请假:半天以内的,向纪检组长告假;1天以上3天(含3天)以内的,向纪检组长请假;3天以上的,按有关规定向上级有关领导请假,并向局领导班子通告。

(五)凡请假超过5天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分别签字,报局党组会议研究审批。

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者,即为旷工。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

生病不能正常工作,可以请病假。病假7天以上的,应提供县、乡(镇)医疗机构的证明。

病假期间生活待遇:

(一)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二)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发给本人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

(三)病假超过6个月,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和10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上述(一)、(二)、(三)项工作人员中,受省、市、县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表彰,仍然保持荣誉的,病假期间的工资可以适当提高。

有事不能正常工作,可以请事假。但全年事假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

职工连续请事假超过22天的,从第23天事假起扣发本人事假期间20的.基本工资。

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工作人员,不进行考核,不享受年度考核奖(即第13个月工资)。

干部职工达到法定婚龄的(男22周岁、女20周岁),结婚时给予婚假3天。

实行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初婚)的,其婚假为30天。

    女职工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实行晚育(已婚妇女晚婚后生育或者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其产假为105天,并给男方护理假15天。在产假期满前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方产假增加50天,并给男方增加护理假5天。

职工在规定的婚假和产假期内,工资照发。

凡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的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职工探亲假期: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工资照发。

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请事假累计22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及省、市有关新出台政策不符的,以国家及省、市规定为准。

    本制度自2015年1月起执行。

员工请假考勤制度

为了规范教职员工的管理,保护学校和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上级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教职员工的请假制度。

一、教职工因病、因事需请假,应办理请假手续。由本人填写请假条,因病一般需附医生证明。一般不予电话或口头请假。

二、教师请假在半天以内,由教导处批准,请假一天至三天由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中心校校长批准。

三、教职员工结婚、分娩、丧事假,均按国务院规定给假,但必须办理手续后,交由教导处存档。

四、教职工经医生证明病休或因事假的,应办好手续,其工作由组织安排,未经学校领导同意,不得私自找人代课或代工。

五、教职工请假期间的待遇按上级相关条例执行。

六、凡外出办事半天以内,必须给到学校办公室填写外出登记手续。

七、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生效。

工厂考勤请假制度

为规范行为,加强考勤管理,超市需要制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世界工厂网就提供了一个,超市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范本,以供参考。

七、 考勤记录不得随意涂改,如有差错必须及时更正,并由考勤员负责加以说明并签字;

八、 人事部必须将每月考勤报表与考勤记录核对无误后,方可计算工资;

九、 员工请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须到人事部领取统一请假单,正确填写,报有关领导签字后,送人事部处备案。具体程序如下:

(一) 病假

1. 员工因病请假,须持有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书,报人事部考勤员处;

3. 员工因病请假期限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不满一年的,为累计十五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十五日。

(二) 事假

3. 部门经理请假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三) 公假

2. 员工因公出差必须到人事部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出差回来必须到人事部销假。手续不完善者作事假处理。

请假考勤制度

为了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形成有序的日常工作秩序,形成敬业爱岗的教风,园(校)风,特制定请假制度如下:

一、全勤

1、按统一公布的作息时间高效完成本职工作;

2、按时参加工作例会、业务研讨会;

3、按统一工作安排完成担负的.其他工作;

4、本人及直系(上至父母、下至子女)亲属婚丧嫁娶七个工作日(含节假日);

5、工作日期间参加国家统一的学历考试和业务晋级考试;

以上五种情形是为全勤,反之则视为缺勤。全勤者享受全勤奖。否则,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旷工,迟到,早退

1、严禁迟到、早退、旷工。

2、电话请假、口头请假、由人代假均视为无效请假,除有明确规定外者均视为旷工。

3、正常工作日及各类会议迟到、早退十分钟以内者一律十元,三十分钟以内者十五元。

三、病假:

1、教职工本人因病请假,需出具病历证明(县级以上医院),病假三天内按全勤对待,三天以上从第四天起办理病休手续,病休期间不再享受该段时间工资,病休结束,经园委会研究后方可上岗。

2、三天以内小病,有执行园(校)长临机决断。

四、事假:

1、教职本人若遇结婚,假日三天,按正常上班对待,若遇同胞、兄弟姐妹、喜丧事宜,假日一天记为全勤,若遇直系亲属丧事,假日三天(父母五天)。

2、教职本人若因考学进修请假,出具考试中心报名交费手续或录取院校通知书原件,办理请假手续,考试进修期间按全勤对待,但不享受工资。

3、除上述两条事件以外,均按缺勤对待。

五、产假:

1、教职工本人产假九十天(产前15天,产后75天),逾期记为事假,产后是否上班,由执行园(校)长提请园(校)委会研究决定。

2、自2014年9月1日起,创信教育创始人或创信工龄连续六年以上的教职工若遇产假,享受全额基本工资,并计算创信工龄。其他教师产后继续上岗者,由执行园(校)长提请园(校)委会研究决定并适当给予补助。该项工资在假日期满上班后150天时发放。因个人原因,假日期满未能及时返岗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产假工资及福利。

六、请假办法及处理措施

1、所有请假均需首先办理请假手续,亲自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批准后执行。

2、三天以内请假由执行园(校)长批准并报以会计处备案,办理离岗手续后方可离岗。请假申请未经批准者应继续上岗,个人私自离岗按旷工处理。

3、病、丧、急假,可电话,短信办理手续,事后补办文字手续,除此之外,不准电话请假。凡短信、电话请假或请人代假者均按事假对待,记为缺勤。

4、请假原因不明确者,请假申请无效,不予准假。假话骗假者,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4、电话请假、口头请假、由人代假均视为无效请假,除有明确规定外者均视为旷工。

5、事假一天50元,病假一天20元,旷工一天60元。一个小时以上者按半日计算。

6、旷工五日及其以上者按无故辞职对待,当月工资停发。病事假超过10天及其以上者按待岗对待,若顶岗人员更称职,当事人转为待岗人员,待岗期间不计发工资。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请假考勤制度。

考勤请假条

尊敬的______老师:

我是_____________小学______级_____班学生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_____,特向您请假___________(多久),请假时间为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___至__________。离校期间一切安全责任由我(学生本人)自负,请您准假!

此致

敬礼!

请假人:xxx。

xx年x月x日。

新考勤请假制度

1、员工因故不能上班的事前请假,请假须填写《请假申请单》,经卖场经理签字批准,然后送到信息部登记备案。不接受事后请假,事后请假均按旷工处理。

2、如遇突发事件需要请假,但本人又不能亲临现场请假的可委托他人代办《请假申请单》的流程,但请假本人必须先提前电话请示卖场经理。

3、因事请假半天,由各组组长签批,经卖场经理签字后交信息部备案。

4、因事请假一天经卖场经理签批后送到信息部备案。

5、因特殊原因需要连续请假超过一天(不含一天)以上必须经总经理签批方可。

6、凡信息部处无《请假申请单》备案或《请假申请单》上无卖场经理批准的均按旷工处理。

7、员工因公临时外出,或出差到外地的不计为请假,由卖场经理书面形式说明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后通知信息部。

二、 请假标准

1、旷工

有下列行为者,均属旷工:

(1) 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者;

(2) 请假期限已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3) 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时到岗位报到者;

(4) 超过15分钟未至(或离开)岗位;

(5) 请假原因不属实者,未按规定事前上交请假条者.

请假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离岗)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者,按旷工半天计;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离岗)6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1天计算。旷工者扣除相应时间工资总额,并处罚款100元,各组组长同时每次扣绩效考核分2分。当月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或累计旷工5天(含)以上者,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2、病假

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可申请病假,3天以上病假要证明或诊断书。病假扣发工资标准:按事假标准执行。超过约定医疗期限的员工,按劳动合同书有关条款处理。

3、事假

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处理,可申请事假,事假扣发工资标准:请假半天取消当月全勤奖,开50%提成;请假超过一天(含一天)取消当月全勤奖及提成。

4、丧假

公司员工在亲属亡故时,按下列情况核定丧假;

直系亲属亡故(包括父母、养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请假4天;祖父母、外祖父母亡故时请假2天。丧假扣发工资标准按请假天数/当月天数*当月工资系数。超过规定天数按事假标准执行。

5、婚假

进入公司前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可申请婚假,进入公司后领取结婚证的员工可申请婚假4天。婚假扣发工资标准按请假天数/当月天数*当月工资系数。超过规定天数按事假标准执行。

三、考勤

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人员每天须保证有考勤记录。

2、上班时间开始后打卡记为迟到时,下班时间结束前打卡视为早退。

3、在规定上下班时间15分钟内不到岗或离岗视为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仍未到岗或离岗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4、上班时间去厕所时间为12分钟,且每次必须单人从员工通道签字后方可出行,超过规定时间或2人以上(含2人)出行的每人处罚10-50元,防损严格执行。

5、员工上下班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他人打卡违反此规定者,给予本人100元/次的处罚,给于代人打卡者200元/次的罚款,严重者辞退。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卡,应填定未打卡说明书,注明原因,由部门经理签字,报信息部留存。

6、员工上班应先打卡,然后换穿符合公司规定的工作制服,未换穿符合公司规定的制服者不准进入卖场。

7、上班时间不能擅离职守,如有物殊原因需要离开岗位15分钟以上的须口头向各组组长请示,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到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回到岗位的按旷工处理。理由不充分或原因不属实者各组组长不能批准。未向各组组长请假的按旷工处理,各组组长扣考核分2分。

8、因私事需要临时请假离开岗位的每次不能超过半个小时,每月累计不能超过三次。超过半个小时的每次按半个工作日计算假期。

9、本组或邻组员工不在岗位,卖场经理或部门组长询问时不按事实回答者给予开除处理。

考勤制度

1、员工应每天打卡以记录出勤时间

2、员工在到达公司后或离开岗位前应着制服打卡。

3、员工如果未按规定打卡,将视为缺勤,罚款10元。

4、任何员工不得代为其他员工打卡,否则将被视为较重违纪行为。

5、员工应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旷职:

6、工作时间开始后15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7、工作时间终了前15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9、员工迟到、早退3分钟内,每次罚款10元。

11、 未经请假或假期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12、 擅离工作岗位,按旷职处理;旷职期间,工资不发;

第一条:总则

一、为保证公司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秩序,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全公司员工请假、打卡及其它考勤行为,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负责,各部门负责人配合工作。

第二条:考勤规定

一、本公司实行打卡考勤和点名考勤结合的形式,每位员工每天上下班必须打卡、点名。

餐饮部每天工作时间为:

上午09:30—14:00,

下午16:30—21:00,

其中早晨09:00—09:20为管理人员工作准备时间;

ktv每天上班时间为:

早班:

晚班:

中午13:30—14:30;

2

下午16:00—17:00;

晚上20:30—21:30;

由安保部负责监督打卡,其它时间上班部门经人事部同意由部门

规定打卡时间。 三、人事部负责全厂员工的考勤统计工作,员工考勤卡作为统计考勤

的主要依据,结合各部门点名考勤表上报考勤。员工上下班时间以考

勤卡上的时间为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卡(请假或出差除外),均

视为迟到或早退。无故不打卡者视为旷工。

四、考勤卡必须由本人亲自打,不允许由他人代替打卡或代替他人打

卡。若发现有代打卡现象,将给予代打卡人50元/次的处罚。

五、因工作的正当特殊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打卡者,应及时向主管领

导说明情况,并由主管领导出示证明,确认情况是否属实,然后将证

明交人事部审核,经人事部签字确认后,方可视为正常出勤。

第三条:考勤管理

一、员工月累计迟到三次者,视为旷工一日,迟到三次以内或早退一

次按5元次罚款;每旷工一日扣除一日考勤。连续旷工三天按自动离

职处理。 二、每月累计旷工三日或全年累计旷工七日者,公司将予以开除。

三、由于工作需要,公司可于正常工作时间之外指定员工加班。被指 定人员无特殊原因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拒绝,否则视为旷工。

四、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自动离职等;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

2、早退:指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开工作岗位;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

4、自动离职:指未经公司同意自动放弃工作,自动离职无任何薪金

待遇。

第四条:请假制度

一、本公司员工请假分为五种: 1、事假:

员工因事必须由本人亲自处理的,应该事先请假,请假期间无薪。

2、休假:

员工每月享受3天带薪公休,但连续公休1天以上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当月休假不累计到下个月使用,必须当月清零。

新招聘员工当月15日以前(含15日)到岗者享受一天公休,15日以后到岗者当月无公休。

员工全年享受法定带薪假十日:

元旦一天

春节三天

清明一天

国际劳动节二天

国庆节二天

中秋节一天

3、工伤假:

员工因工负伤,按所需日数凭医师证明及部门主管签字给假,工伤期

间有薪,假满康复应主动复职,否则以旷工处理。

4、婚假:

员工在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带薪婚假。

5、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丧事享有带薪假三天。

二、员工工作满一年以上者(含一年),每年可享有十天有薪假期,年底兑现;未休者公司将追补其应工资。年度计算时间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批假权限:

1、普通员工请假一天(含公休)以内,由部门主管批准;

2、普通员工请假在一天以上三天(含公休)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3、普通员工请假三天(含公休)以上(含三天)或部门负责人请假,应书面申请,由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后到人事部领取请假条,由总经理批准后报人事部备案,假满后应及时到人事部交回假条核对消假,否则以旷工处理。

4、不允许部门领导及主管领班越权批假,除视为无效外,亦追加批假领导责任。

四、员工休假前,要将休假期间涉及的具体工作,会同其主管负责人做好工作交接与落实。否则,如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将追究当事人及其主管领导的责任。

第五条: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必须考虑自己工作的紧张程度,并征得主管领导同意。主管领导根据工作情况或请假理由有权决定是否批假。 2、请假人应认真填好请假条,需经部门领导逐级批准,将请假条交予人事部备案后,方可休假。

3、如遇患急病不能事先请假,请假人在上班时间前亲自打电话向主管领导请假并说明请假时间和理由,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且须待本人上班后当日内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经部门领导签字批准的请假单到人力资源部做补办手续,并备案,方视为此次请假有效,否则亦按旷工处理。

4、请假条一式两份,人事部和请假人各一份,请假人假满后持有效假条到人事部核对消假。

如果后补假条有总经理签字,则视为有效。 请假流程图

请假人书面申请部门经理批准人事部领请假条

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签字假满后消假

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未事先请假,上班迟到半小时至二小时按旷工半日处理,上班迟到二小时不足一日按旷工一日处理。

四、员工迟到或请假晚到以及因事请假早退均须打卡,否则视为旷工。

五、员工请假以小时计算,上班半小时后请假当日不计考勤。请假超过二小时不足半日按半日计算,请假超过半日以上不足一日按一日计算。请假二小时以内的,当日不予计算,但按月累计,计算方法为:将本月不足二小时的事假时间累计相加,所得时间为本月实际事假时间,累积八小时为一日。

六、员工连休需提前一天向主管领导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连休;未经批准擅自连休,视为旷工。

第七条 附则

一、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公司原各类考勤和请假的相关规定即行废止。

二、各部门的考勤和请假处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本制度从即日起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归属真爱时代人事部。

年 月 日

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正常进行,严格工作纪律,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考勤管理

1、考勤工作由各部门负责落实员工的考勤、假期管理工作,对考勤与假期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并做好审批相关资料的留存,以月为周期报总经办归集。

2、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星期日及法定假日休假,节假日期间必须保证公司的正常运作,服从公司的整体安排,法定假日期间公司要求上班的,可日后进行调休。打单员、送货员、库管、销售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如需休假提前一天填写《员工调休申请单》报总经办,做为每月考勤依据。公司职工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

3、公司作息时间统一规定,为了保障业务正常开展,实行值宿制,正常上班时间分 (特别约定的部门或岗位,值班人员除外):(1)上午8:00-12:00,(2) 下午2:00-18:00。中午休息时间必须保证店面正常运行,实行轮流值班制,每周由总经办排轮值表,任何部门或个人均须自觉遵守,不得擅自修改。

4、迟到、早退

池州市海皇商贸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 的,扣50元,第二次扣60元,以此类推;无故迟到、早退60分钟以上的按事假一天处理。

5、旷工

(1)旷工是指职工不办理请假手续及用各种手段、方法骗取假期的.行为。

(2)旷工1—3天者,公司可给予帮助教育或行政处分;员工连续矿工4天或全年累计旷工4天及以上的,按违纪辞退处理。

(3)旷工1天以内的,扣除当月工资的50%;旷工2—3天的,扣除当月工资的100%。

第二条 假期管理

1、法定假日

所有职工都可享受下列政府公布的法定假日:

(1)元旦一天 (1月1日)

(2)春节三天 (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3)清明节一天 (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一天 (5月1日)

(5)端午节一天 (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一天 (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三天 (10月1日、2日、3日)

法定假日休假要遵循公司值班安排。

2、假期类别及审批权限和程序

员工的请假类别主要分为事假、病假、产假、陪产假、哺乳假、婚假、丧假、工伤假等,以上需办理申请手续。

(1)职工请事假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申明理由,经相关负责人在审批职责范围签字同意后,方可用假。

(2)一次性事假不得超过2天,每月只能请1次。 事假按实际天数扣发日全额工资。

(3)员工请事假原则上先用未休完的调休假冲抵。 4、病假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日数应该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以剔除。

5、工伤假

(1)职工工伤假须经有关部门认定,方可按工伤待遇处理。 (2)如因抢险、排故而造成工伤者,工伤假不作扣薪处理,且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

—3天的丧假。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丧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车船费自理。

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总经办

池州市海皇商贸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七月

池州市海皇商贸有限公司

员工请假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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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请假单

池州市海皇商贸有限公司

调休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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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休申请单

请假考勤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

第三条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四条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第五条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第六条公司请假标准见下表:

第七条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八条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并扣减月工资。(如果是交易员或者是操盘手,扣减相应考核分)。

第九条如因私人原因请假,应优先使用个人工休或年假,其不够部分再行办理请假。

第十条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补修以半天(4小时)以上计算。

第十一条假期计算。

1.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2.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第十二条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十三条员工1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不享受当年年假;凡安排疗养或休养的员工,其天数不足年假时,可以补足;凡脱产、半脱产学习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年假。

第十四条公司中高级职员请假,均须在总经理室备案或审批,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常务会议批准颁行。

1.病假证明必须由公司指定的正规医院开据;

2.员工拿回公司的.病假凭证必须包括:

1)二级以上指定医院医生的病情诊断书;

2)二级以上指定医院医生的病假建议书。

员工请假考勤制度

目的:为规范行为,加强考勤管理。

一、 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每日二次,上班前和下班后,不得无故不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必须有部门领导批准签字,把备忘录交考勤员处。

二、 违反上述规定,每次罚款10元,违纪2次以上除罚款外,给予书面警告,并保留此标记警告并记入个人考核档案。

三、 员工应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凡迟到一次扣10元,当月累计迟到早退五次扣半个月基本工资,八次停发当月工资,十次以上(包括十次)工资延后3个月发放。迟到早退半小作旷工100元/次处理。

四、 员工无故不上班或外出不办理任何手续者,作旷工处理。旷工为:工人200元/次、管理人员300元/次、连续旷工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30天者,属于自动离职不给予结算工资。

五、 凡遇停电、断料等特殊原因,员工不许离开公司,等处理好后员工必须照常上班。

一、车间员工有车间主管负责考勤请假,请假条为2联,一连交人事部入档,一联留底。

二、管理人员由部门经理负责考勤请假,请假条为2联,一连交人事部入档,一联留底。

三、部门经理由直属领导考勤请假,请假条为2联,一连交人事部入档,一联留底。

一、车间3天以下请假由主管审批,3-7天之间由部门经理审批,10天以上必须由直属领导审批,但必须要有下属负责人书面报告。

二、管理人2天以下由部门经理请假,3天以上由直属领导审批,必须安排好本车间生产工作或指定代理人后请假才有效。

三、部门经理2天以上请假必须向直属领导请假,1天以内只要工作安排到位无须请假。

四、 人事部必须将每月考勤报表与考勤记录核对无误后,上交财务方可计算工资。

一、 员工请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须到人事部领取统一请假单,正确填写,报有关领导签字后,送人事部处备案。具体程序如下:

(一) 病假

1. 员工因病请假,须持有医院出具的病历休假证明,报车间管理与人事部考勤员处。

2. 如病重不能到岗者,须托人带信或打电话通知部门领导说明病情,事后补交病历休假证明。

3. 员工因病请假期限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不满一年的,为累计十五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十五日。

(二) 事假

1. 员工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请假,如必须请假,应先办理请假手续,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特殊岗位必须提前2个工作日上报负责人,得以安排才有效。

(三) 公假

2. 员工因公出差必须到人事部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出差回来必须到人事部销假。手续不完善者作事假处理。

五、以下不作请假考勤管理:

1、任何人员不许电话请假、口头代信请假,在外公差因假期无法按时到岗,必须提前1个工作日报部门领导与人事部。

3. 事假期间遇有法定节日,应将节日假扣除。事假期间,公司不发工资。如当月请事假超过1周者,当月福利取消(伙食费补贴)。

3. 员工在一年内累计或一次性事假超过三十天者,一年内累计或一次性病假三十天者或病事假四十天者,不能享受年终福利、奖励待遇。

学生考勤请假制度

学生上课、实验、学习、劳动、军训、集会、早操、自习等都必须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二、请假手续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如确需请假者,由本人填写“请假单”并附有证明材料按审批权逐级审批。

1、病假须有院医务室或乡以上医院的证明病历诊断等。

2、学生一般不准请事假,如特殊情况(直系亲属病重、病故,家里受灾)需有家里来人或家长电函。

3、因公请假,需持班主任及学院有关处室证明。

三、审批权限

1、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

2、二至七天内班主任签署意见,院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

3、七天以上由院系审批后,报学工处备案。

4、学生请假,未经批准,一律无效。

四、考勤办法

1、学生考勤由各班班长(或由班主任指定的.学生干部)负责。班长应逐日填写学生考勤表,每周星期日晚自习在班公布,同时将“学生考勤表”交教学系。

2、早操由学生会纪检部负责考勤,上课、自习由系值日教师考勤。学工处负责抽查。每周一公布上周学生考勤。

3、凡考勤范围内不请假、请假未批或超假而未参加考勤者,均以旷课论处。

4、上课(或自习)以电铃声为准。上课铃声响后进教室者为迟到;下课铃声未响离开教室者为早退。

5、严禁超假,学生必须按准假日期按时返校。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返校的(包括开学不能按期返校的),必须事先电函请假,返校时,事假需持乡或街道办事处以上单位证明,病假需持乡镇以上医院证明,按请假权限的规定,办理手续。否则,超假天数以旷课论处。

五、旷课处理

1、旷课一天按8学时计算,实习实训、军训无故不参加者按每天5学时计算旷课,迟到早退累计3次按1学时计算旷课。

2、一学期累计旷课达20学时(2.5天)者,给予警告处分;达40学时(5天)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达60学时(7.5天),给予记过处分;达80学时(10天)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连续旷课达两周以上者,按放弃学籍,自动退学处理。

3、无故累计缺课达该课程教学学时数的四分之一者,取消该课程的考试资格。

一、学生必须依照学校规定按时到校,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因事不能到校上课应事先请假,请假人在填好《学生请假条》后需请小区责任教师、班主任签字,并交到学校值班领导处。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无故旷课经小区责任老师教育不改,一周累计旷课达3节者,结合家长教育。

二、上课铃响后进入教室(或实验室等)都作迟到处理;在下课前擅离教室者作早退处理。

三、学生请病假须有医生或家长证明。来不及请假者,在回校时须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四、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课须持医院证明,到校体育组办理免上体育课证明,否则按旷课处理。

五、学生返校需及时向班主任销假。

六、学生弄虚作假请假的(如谎称有病或有事),经查实后按旷课处理并且在政教处进行记录备案,今后凡是请假必须由家长到校向班主任请假。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到校、离校,不得旷课,不得无故迟到、旷课或早退。

2.教师必须认真做好晨间和课前学生点名工作。发现学生未到校应及时与家长联系,询问原因,并做好相应纪录。如遇特殊原因则班主任需上门家访做好相应工作。

3.学生因病、因事请假,需出具假条由班主任或学校领导签字同意方可离校。由于特殊原因事先来不及请假则事后及时办理补假手续。请假证明先交由学校门卫室保管,学期结束交教导处统一保管。

4.学生到校后因病、因事需请假,除参照上述第三条先行办理相关手续后,由家长亲自到校来接并在请假条上签字证明,在出校门前持请假证明交门卫室工作员,经验收无误后,方可予以放行。

5.事先不请假,事后又不补假者,作旷课处理。对旷课学生应及时进行了解、教育。

6.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应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持医院证明向教导处办理休学手续。病愈后,持医院证明向教导处办理复学手续。

7.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课的,应向班主任和体育教师说明原因。

8.各班必须每天做好学生点名工作,学期结束,需将学生出勤情况填入学生成绩单。

雷山县望丰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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