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汇总22篇)

时间:2023-10-31 16:01:08 作者:QJ墨客 2023年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汇总22篇)

规章制度是为了维护组织的正常运转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准则。规章制度的范文只是一个参考,具体的规章制度要根据组织需求和特点进行灵活制定。

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天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

二、天燃气使用场所的.所有人员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了解燃气性质、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和使用操作方法;必须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并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三、使用天燃气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点燃气时要按火等气的原则,先点火后开气。燃气灶具在使用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现场,以防外溢物或风吹造成熄火漏气。发现燃气泄露要迅速切断气源总开关,及时采取通风措施,并向工程部报告。下班前关闭总阀门,锁好门后方可离去。

四、对天燃气的设施管理,部门需安排专人每天都要进行漏气检查并做好记录,每月报工程部备档。

五、在天燃气设施周围及使用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以及可燃杂物等;严禁作为休息间、工作间、仓库使用;严禁吸烟和其他明火作业;禁止安装临时用电设备;禁止将电线缠绕在天然气管道上;禁止在管道上悬挂任何物品。

六、燃气设施的安装必须由专业部门操作,严禁私自拆卸安装。

七、违反本制度按酒店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泄露、爆炸、火灾等严重事故的将移交司法行政机关处理。

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本规程规定了直流电焊机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直流电焊机作业。

2.1电焊机的工作环境必须符合制造厂使用说明中的要求。

2.2电焊机在搬运中,要尽可能地避免震动和碰撞,以免影响其性能。

2.3使用前须先打开风扇电机,观察电压表指针位置是否正确,仔细查听是否有不正常的声音。

2.4应经常清洁硅整流器及其它部件,以延长其使用寿命。

2.5电焊机的饱和电抗器切勿振动,更不应敲击,否则将影响焊机性能。

2.6电焊机在安装前,应检查硅整流元件与散热片的'连接是否牢固,如有松动,必须拧紧,以防接触不良而烧毁硅整流元件。

2.7严禁用摇表测试电焊机主变压器的次级线圈和控制变压器的次级线圈。

2.8进线处需有防护罩。

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天然气使用及设施安全管理,根据《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天然气的使用和天然气设施保护以及天然气器具(家用天然气灶具除外)销售、安装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重庆市经济委员会是全市天然气安全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天然气行政主管部门主管辖区内天然气安全工作。

安监、质监、规划、市政、建设、公安消防、工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天然气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天然气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实行业主负责和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条天然气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供气单位应当加强天然气管理法规及天然气安全使用、天然气设施保护常识的宣传教育。

第二章供气单位的安全职责

第六条天然气供气单位应当做好以下安全工作:

(一)制定并实施天然气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二)建立专职检修队伍,对天然气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三)按规定设置天然气设施保护装置和统一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加强安全用气宣传、检查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五)组织抢险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天然气安全事故。

第七条供气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的天然气质量和压力标准向用户安全、稳定、不间断供气,无正当理由不得停止供气。设施例行检修需要中断供气的,供气单位应当提前1天(中断工业用户供气提前3天),在停气区域内公示中断供气和恢复供气时间;临时抢险需要中断供气且涉及面较广的,供气单位应当及时通知用户,并向市和当地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第八条供气单位应当建立天然气安全管理、生产、检查、维修、维护和事故抢险等制度。

供气单位对用户提出咨询、报修等要求应当在24小时内处理;对抢险要求应当立即处理。

第九条天然气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建设单位应当在天然气建设工程竣工后,按规定持已建成工程的竣工图及有关档案资料向规划行政部门申请验收。

第三章天然气使用安全

第十条供气单位与天然气用户签订的供用气合同中,应当包括供、用天然气的安全责任条款。

第十一条用户变更户主应当办理变更手续。公用、商业及工业用户变更户主应当在变更后1个月内办理变更手续;居民用户变更户主应当在变更后两个月内办理变更手续;供气单位应当向用户提供安全指导。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危及供用气安全的行为:

(二)不经计量直接使用天然气,或采用其他方式盗用天然气;

(三)擅自改变天然气用途;

(四)擅自转供天然气;

(五)擅自改装、迁移天然气器具;

(八)将安装有天然气设施的房间改为客厅、卧室、库房、办公室、浴室、厕所等;

(九)在安装有天然气设施的房间和场所堆放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物品;

(十)连接天然气器具的软管长度超过2米;

(十一)其他危及安全供用气的行为。

第四章天然气器具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天然气器具的生产、销售单位在销售地应有产品售后维修保证措施,对用户给予安全使用服务。

用户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正确使用天然气器具,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第十四条从事天然气器具安装、维修的业务应当具有相应资质。

第十五条用户提供的天然气器具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或者提出不符合国家规定安装要求的,安装者应当拒绝安装。

第十六条天然气器具安装完成后,安装者应当通知供气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气使用;不合格者,属于安装质量问题的,安装者应当免费重新安装。

安装、维修单位对本单位安装、维修的天然气器具负有指导用户安全使用的义务。安装保修期不得少于1年。

第五章天然气设施安全保护

第十七条天然气生产、储存和输配所采用的各类压力容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技术安全规定,并在使用前办理使用登记、建立档案,定期检验;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可靠,并定期校验。天然气管道和压力容器在投入运行前,必须按照有关规范进行强度、气密试验和置换,确保安全无泄漏。

对于各类防爆设施和各种安全装置,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校验。

第十八条天然气生产、储存、输配系统的动火作业应当按照分级审批制度申报,取得动火许可后方可实施。

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在作业点周围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和防范措施。

第十九条建(构)筑物与天然气储配站等设施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第二十条在天然气管道经过的区域新建、改(扩)建其他工程的,施工前应当与供气单位协商一致,并根据后建服从先建的原则,按照有关规范对原有天然气管道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架空电力线路、架空通讯线路不得跨越天然气储配站和加气站。确因环境条件限制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避免的,必须采取供气单位认可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范要求,保障建设工程界内天然气设施的安全。

建设单位施工作业可能危及天然气设施安全的,应事先与供气单位协商并采取确保安全的防护措施。

在天然气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0米内进行爆破作业的,应当事先征得供气单位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在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实施。

施工或爆破作业时,供气单位应当派人到现场监护并配合作业。

第二十二条新建或改建穿(跨)越河流的天然气管道,在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前,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河道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穿(跨)越河流的天然气管道由管道所属单位与河道管理部门共同协商确定安全保护范围,并设置标志。在安全保护范围内不得修建码头,不得抛锚、拖锚、掏沙、挖泥、筑坝、炸鱼、砌筑水工构筑物、进行水下爆破或其他可能危及管道安全的作业。

第二十三条河道管理部门应当配合供气单位作好天然气设施安全保护和安全度汛工作。

河道清淤、疏浚,不得造成穿越管线原有覆盖层减薄、悬空,不得损坏管道水工保护建筑物。

需要在天然气设施所在区域泄洪的,应当事先将泄洪时间和泄洪量通知供气单位。

供气单位维修河道中的天然气管道及其防护工程,应征得河道管理部门的同意,河道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协助。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危及天然气设施安全的行为:

(一)移动、覆盖、涂改、拆除、损坏天然气设施的统一标志;

(二)在天然气设施上或其安全通道堆放物品、停放车辆、倾倒垃圾弃土和摆摊售货;

(三)安装、改装、移动、拆除、损坏天然气设施或其保护装置;

(四)擅自将天然气室内主管道、计量器具或者其他天然气设施封闭;

(五)修建建(构)筑物包围或占压天然气设施;

(六)在天然气设施的维修抢险现场擅自动用明火;

(七)在天然气地下设施两侧各0.5米的安全保护范围内恶性施工,危及天然气设施;

(八)非紧急情况擅自启闭天然气公共阀门;

(九)其他危及天然气设施安全的行为。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由天然气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本办法指明处罚主体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依法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责任。违反第九条规定的,由规划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供用气合同内容未包括供、用天然气的安全责任条款的,对供气单位处1000元罚款;由此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的,由责任方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违反第(六)至(十一)项的,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处罚;在限期内仍不改正的,可以暂停供气;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城市燃气器具安装资质的单位安装、维修天然气器具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无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的人员安装、维修天然气器具的,给予警告,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安装者不通知供气单位验收的,处1000元罚款。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不按规定使用压力容器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擅自动火作业或动火作业不采取安全隔离措施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二款规定,不事先通知供气单位协商的`,责令改正;可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因工程建设造成建(构)筑物占压天然气管线危及天然气设施安全或者造成损失的,责任单位应当承担天然气改线费用或者赔偿损失。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二条

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违反第(一)至(九)项的,责令改正并恢复原状,可以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违反第(三)、(四)项,经责令仍不改正的,可暂停供气。违反第(七)项造成设施损坏或天然气事故的,可以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赔偿损失。

第三十六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破坏、盗窃天然气设施的;

(三)阻挠或干扰供气单位对天然气事故进行抢修的。

第三十七条供气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天然气事故的,由所在单位或天然气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八条天然气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给管理相对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为保证业主安全使用燃气,制定本规定:

一、燃气管道设施不得私自改动,确需改动,必须提出申请由供气企业的专业队伍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施工资格的施工队进行。

二、橡胶管与灶前旋塞、橡胶管与燃器具进气口连接处,应使用喉码夹紧,确保严密无漏。燃气用胶管长度不应超过2米,不得穿墙越室,并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损坏需及时更换。

三、每次使用燃器具时必须确认其开关在关闭位置才可通气点火,使用后开关置于关闭位置。

四、外出和晚间入睡前,牢记关闭气源总阀(瓶装气关闭钢瓶角阀,管道气关闭用户球阀)。

五、日常检漏,常用方法是涂抹肥皂水,切不可用明火检查。

六、管道煤气的用户不准将阀门、流量表、减压阀密闭安装,不准在管道上悬挂杂物。

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钢水罐、铁水罐、半钢罐是吊运高温金属熔液的容器,在转运过程中,要求百分之百的可靠性,特建立以下规章制度:

(1)罐耳轴与吊车钩板应经常保持有润滑油(纳基黄干油或二养化钼润滑脂),严禁干磨。

(2)大罐装金属熔液时,不能装得过满,以免熔液溢出烧坏罐体及罐耳轴或使吊车长期超负荷吊运而损坏。

(3)严禁在罐体或耳轴上乱割乱焊,严禁用重锤或其他重物在罐体或耳轴上碰撞或敲打。

(4)罐体或耳轴表面有裂纹或明显伤痕以及耳轴磨损超过名义直径的9%(35mm)者,该罐体应停止使用。

(5)罐嘴、罐皮罐沿不得挂铁、挂渣。

(6)罐皮厚度烧损超过50%者,应更换。

(7)经常检查罐耳轴周围的焊缝,有无裂纹及开焊情况。

(1)车间指定专人负责铁水罐、半钢罐、钢水罐的`使用和维护,并对罐耳轴和吊车板钩抹油。

(2)大罐使用由车间指定专人负责检查大罐的使用情况,发现罐体及耳轴变形、裂纹、开焊等应及时报生产部鉴定处理。

(3)生产部每季度组织一次,由使用车间有关人员参加,对大罐及耳轴进行全面检查。

(4)生产部负责每年联系钢研究院做一次耳轴超声波探伤。

(5)大罐产权归使用车间,生产部负责监督检查生产车间对大罐的安全使用。机动科负责大罐的日常检修及备品备件供应。

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必须严格按照电、气焊相关安全作业规程进行操作。

2、使用电气焊修理机电设备时,必须注意机电设备外壳有无良好接地,以防操作者触电;带电的设备禁止进行焊割作业。

3、焊、割储存过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容器,必须先彻底清洗,将盖打开,否则不准进行焊、割。

4、在焊接储存过有毒物品的容器内及一般金属容器内作业,必须加强通风措施,必要时可佩戴防毒面具,并有人监护方能作业。

5、不准焊、割密闭的和内有压力(液体和气体)的容器。

6、不准在装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场地附近和储有易燃、易爆物品室内进行焊割作业。

7、高空作业要扎好安全带或设脚手架。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米。

2、电焊机设单独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3、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潮湿地点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4、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

5、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6、更换场地移动把线、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高攀登。

7、焊接的`容器内或作业地点较潮湿时,作业前应采取必要的绝缘防护措施和专人监护方能作业。

8、打火前必须戴好电焊帽,并要告诉辅助人员躲避孤光。在清除铁锈或熔渣时应戴好防护眼镜。

9、雷雨时,不得进行露天焊接作业。

10、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1、工作结束,应切断电源,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1、操作前,必须确认作业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气瓶、氧气瓶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应紧固可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每月利用肥皂水检查一次漏气,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2、氧气瓶、乙炔气瓶必须配备防震圈(2个/瓶)且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5米,严禁乱搬气瓶;氧气瓶、乙炔气瓶与明火的距离应至少为10米。

3、严禁将氧气瓶、乙炔发生器靠近热源和电源箱;并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的下面;切勿在强阳光下爆晒;应放在操作工点的上风处,以免引起爆炸。氧气瓶、乙炔气瓶与焊、割炬(也称焊、割枪)的间距应在10m以上。

4、氧气瓶应直立放置,设支架稳固,防止倾倒。

5、乙炔瓶必须立放,严禁横、躺、卧以免丙酮流出,引起燃烧爆炸。

6、乙炔气软管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将割炬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们,停止供气,严禁用弯折软管的方法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气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着火点供气端一段胶管的方法将火熄灭。

7、开启气瓶阀门时,要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操作者面部不要面对减压阀,但要仔细观察压力表的指针是否灵敏正常,减压后的压力应该在压力表的绿色指示范围内。

8、气瓶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或管道应用40℃温水溶化。

9、使用前,应检查割炬的射吸能力、各连接处密封情况。

10、点火时,先微开预热氧阀,再开乙炔气阀,迅速用电子枪点火,调整火焰,待工件预热至燃点,再开高压切割氧进行切割。开启时不应过猛,以防喷射出熔融铁水。

11、当割炬由于强烈加热而发出爆鸣声时,必须立即关闭乙炔气阀门,并将割炬放入水中冷却。注意最好不要关氧气阀。

12、熄灭火焰时,应先关切割氧,再关乙炔气和预热氧气阀门。操作中如发生回火,应立即关切割氧气阀,再关乙炔气阀和预热氧,待割炬冷却后,方可继续使用。

13、割件表面切割前应先清除氧化皮及油污等,以防氧化皮剥落分离时伤害眼睛和阻塞割嘴,产生回火。

14、氧气瓶中的氧气乙炔普气瓶中的乙炔气严禁全部用完,氧气瓶至少应留有不小于1mpa的剩余压力,而乙炔气瓶中剩余压力不应小于0.1mpa。

15、不要在水泥地上焊、割,必要时工作物下垫铁板,以防水泥飞溅伤人。

16、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后,必须关闭割炬并放好,且必须立即关闭氧气、乙炔气瓶,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整理好橡胶皮管,灭绝火种,并清扫工作现场。

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总经理是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

2、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法规、规章、标准和政策,加强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接受安全审核。

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本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生产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以及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6、负责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7、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8、研究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负责本单位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

9、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干部,要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10、按照上述安全职责,确定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以及部门安全管理的目标、任务。

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

1、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天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

2、天燃气使用场所的所有人员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了解燃气性质、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和使用操作方法;必须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并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3、使用天燃气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点燃气时要按火等气的原则,先点火后开气。燃气灶具在使用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现场,以防外溢物或风吹造成熄火漏气。发现燃气泄露要迅速切断气源总开关,及时采取通风措施,并向工程部报告。下班前关闭总阀门,锁好门后方可离去。

4、对天燃气的设施管理,部门需安排专人每天都要进行漏气检查并做好记录,每月报工程部备档。

2、在天燃气设施周围及使用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以及可燃杂物等;严禁作为休息间、工作间、仓库使用;严禁吸烟和其他明火作业;禁止安装临时用电设备;禁止将电线缠绕在天然气管道上;禁止在管道上悬挂任何物品。

6、燃气设施的`安装必须由专业部门操作,严禁私自拆卸安装。

7、违反本制度按酒店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泄露、爆炸、火灾等严重事故的将移交司法行政机关处理。

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然气防火安全的管理,避免发生事故,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制度:

1、对然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知识,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上岗。

2、值班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然气用具安全防火及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度及交接班制度。

3、值班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不准饮酒、睡觉,要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4、然气调压站、然气表房、餐厅、职工食堂的然气阀门房间,应由专人管理负责,不准当仓库、休息室,并设有明显的标志牌。房间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严禁烟火,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然气管道、调压站、锅炉房、然气热水器、厨房、阀门等然气设施,都要由专业人员负责检修,严禁非专业人员检修或拆卸。

6、要经常检查各管道节门及然气设施,防止然气泄漏。在然气设施附近,禁止一切火种。

7、检修泄漏然气部位时,应按检修操作规程,应使用铜质工具,穿不易产生静电的衣服,并要打开门窗,使空气流通,防止产生火花引起事故。

8、严禁私自拆、装、移、接然气管和然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胶皮管,接用然气设备。

9、严禁在本项目范围内使用和贮存液化石油气罐。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房屋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市辖区范围内的房屋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房屋安全检查是指对房屋的结构、装饰装修和附属设施的安全可靠程度进行查勘。本规定所称房屋鉴定是指对房屋的完好与损坏程度和使用状况是否安全进行鉴别、评定。

第四条房屋安全管理应遵循定期检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五条广州市国土局房地产管理局是本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其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机构(以下简称鉴定管理机构)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从事房屋鉴定的单位(以下简称鉴定单位)必须申领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安全鉴定资格证书,方可进行房屋鉴定工作,并启用“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和使用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印制的鉴定文书格式。

第七条房屋安全鉴定人员(以下简称鉴定人员)必须经过市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岗位培训,并经审查合格,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员证》后,方可上岗。《房屋安全鉴定员证》每年进行一次审核。年审不合格的,取消鉴定人员鉴定资格。

第八条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必须提供下列文件:

(三)有关房屋技术、管理档案资料;。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九条鉴定单位必须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一)接受委托;。

(二)开展调查,摸清房屋历史和现状;。

(三)现场查勘、检测、记录各种构件损坏数据和情况;。

(四)复核验算,整理技术资料;。

(五)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

(六)签发鉴定文书。

第十条鉴定人员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应有两人以上,对特殊复杂的鉴定项目,可另外聘请专业人士,或者有关部门派员参与鉴定。

第十一条鉴定人员现场鉴定时,应出示鉴定员证。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阻挠鉴定人员进行正常的房屋安全鉴定活动。

第十二条房屋经过安全鉴定,鉴定单位应作出房屋安全鉴定结论,制作安全鉴定文书。房屋安全鉴定文书应当填写鉴定人员的姓名、职称和《房屋安全鉴定员证》编号。如不符合要求的,该鉴定文书无效。

第十三条鉴定单位应当在受理房屋安全申请鉴定之日起15日内进行现场查勘,经鉴定属于危险房屋的,应在现场查勘之日起5日内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属于非危险房屋的,应在现场查勘之日起15日内发出房屋安全鉴定文书,鉴定文书有效期不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鉴定单位必须对房屋安全鉴定资料进行归档,填报年度房屋安全鉴定统计表,按管理权限向经管的市、区房地产管理部门报送。

第十五条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房屋安全检查,做好历年修缮房屋记录,保全设计施工图,建立房屋安全档案。如发现房屋可能存在危险时,应及时报告鉴定管理机构,并委托鉴定单位进行鉴定。

第十六条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涉及拆改房屋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房屋荷载的,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必须向鉴定管理机构报告,并按规定委托鉴定单位鉴定。

第十七条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需改变原房屋使用性质,明显加大房屋荷载的,必须事先向鉴定管理机构申请鉴定,经鉴定单位鉴定符合条件并经房地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动工。

第十八条出租房屋应符合安全条件,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房屋,不得出租。已出租房屋在使用期内出现房屋不安全情况的,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必须委托鉴定单位进行鉴定,经鉴定符合安全要求的,可继续使用,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由经管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治。不依期整治的,依法强制整治,所需费用由房屋所有人承担。

第十九条公共娱乐场所经营者在开业前,应向鉴定管理机构申请房屋安全鉴定,由鉴定单位鉴定,符合安全条件的,方准开业;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不得开业。

第二十条在房屋密集区内,兴建10层以上高层建筑或附设地下室的建设项目,应向鉴定管理机构申请对施工区周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安全鉴定,并按规定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第二十一条发生自然灾害或火灾事故,危及房屋安全时,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应及时向鉴定管理机构申请安全鉴定,符合安全条件的,方可使用。

第二十二条鉴定单位按规定收取鉴定费,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由房屋所有人承担;经鉴定为非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由申请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经管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一)违反本规定第六条鉴定单位没有取得房屋安全鉴定资格证书,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除责令补办手续外,对单位每宗鉴定,处以2000元的罚款。

(二)违反本规定第七条,鉴定人员无证上岗的,处以500元罚款;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处以500元的罚款。

(三)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拒绝、围攻、漫骂、殴打房屋安全鉴定人员,应当给予治安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条规定,拒不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条例》的有关规定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或起诉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第二十五条房屋鉴定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使用管道然气的,其管道和用气设施应符合《城镇然气设计规范》,应由供气单位专业人员进行安装,不得私自改装,如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向供气单位报修。

二、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使用合格的然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冲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年限为3年,到期应立即更换并记录。

3、每次购气后应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4、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15千克)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高度不低于2.2米,外部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电器开关应置于室外。

5、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钢瓶与单台液化石油气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胶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橡胶软管长度控制在1、2―2米之间,且不能有接口、不得穿越墙壁、门、窗,橡胶软管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立即更换。

6、严禁在液化石油气瓶中掺杂二甲醚。

三、然气每次使用完毕,应关闭管道或气瓶的阀门。

四、使用燃油的,应使用规范的存储设备,到具有经营资质的供应站采购。

五、食堂用气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然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六、气瓶和燃油存放间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平时必须上锁,室内严禁使用明火。

七、应加强对食堂人员的安全教育,掌握正确使用然气、燃油及相关设备的知识和技能。

八、应当定期进行然气、燃油安全检查,并制定针对性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

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

1、尽量使用不燃材料制作厨房构件。

2、炉灶与可燃物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引燃和辐射热造成火灾。

3、严禁强行使用未修复的电器或炉具。

4、对泄露的炉具,要及时报修,未修好前要做提示提醒他人。

5、发现电气设备接头不牢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修,修复后才能使用。

6、不能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7、对使用过的灭火器具,应报知保安部。

8、灭火器的存放位置严禁随意改动。

9、确保厨房消防措施齐全、有效。

10、所有用于消防的通道,严禁摆放任何障碍物。

11、严禁在厨房抽烟。

天然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加强生产设备管理,采取一系列技术组织措施,保证生产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充分发挥设备效能。

第一条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生产设备管理的标准和方针。

第二条  贯彻执行有关生产设备的管理制度以及规程和标准。

第三条  各级生产管理人员按照生产设备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人、分级负责。

第四条  设备前期管理,包括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研、论证、规划、选型定货、验收、安装调试和移交投产等各项内容。

第五条  设备运行前,要结合各加气站实际情况编制设备的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及检修规程,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打印下发并组织人员学习。

第六条  设备操作、检修人员上岗前,必须学习掌握设备的性能和各项技术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  各站对设备运行的各种原始记录表格要进行累计、整理并存档。设备的检修要有记录,包括检修关设备的各种技术参数、记录的内容日期、更换零件及检修后设备技术状况是否达到要求,都要记录清晰,检修负责人签字,整理归档,并上报主管部门。

第八条  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掌握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和维护保养知识,以“三好”,“四会”原则,严格执行“四项要求”和“五项纪律”。

“三好”即:管好、用好、维修好。

“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四项要求”即:工具、工件放置整齐;设备内外清洁、无油污、灰尘、不漏油、不漏气;按量加油、换油、油标清楚、油路畅通;室人室机、凭证操作、合理使用精心维护、安全无事故。

“五项纪律”即: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逐项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记录;经常保持设备清洁,按规定加油;管理好工具附件,不得遗失;发现设备有异常现象立即停运,及时处理并上报。

第九条  为了保证生产设备完好,保证安全生产,加气站各班组职工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待自己的工作,杜绝任何影响生产的事故发生。

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第一条  要害部位应建立要害部门档案,要害部位工作人员要经过严格审核并认可后,方可在要害部门工作。

第二条  要害部门工作人员要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保持相对稳定。

第三条  设备运转、更新、抢修事故处理等情况,要详细记载建档。

第四条  外部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要害部位。

第五条  上级领导检查工作进入要害部位时需由值班人员陪同,方可进入要害部位。

设备管理制度

加强设备管理,采取一系列技术、经济、组织措施,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提高运行效率,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对保证加气站安全生产,准确及时完成天然气车辆加气工作,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条  贯彻执行国家、部委、国际通用的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标准。

第二条  遵守执行上级设备管理部门制定的有关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和管理标准。

第三条  建立健全加气站设备管理体系。

第四条  按照设备管理体系,各级管理人员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人、分级负责。

第五条  设备的前期管理,包括组织有关人员对新设备进行调研,论证、规划、选型定货、验收、安装调试和移交投产等各项内容。

第六条  设备运行前,由生产技术部门根据设备本身技术要求和加气站实际情况组织编制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使用、维护、保养、检修、规程及完好标准,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打印下发并组织学习。

第七条  设备操作检修人员上岗前,必须对设备的性能和各项规程学习掌握,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  设备的技术改造和更新计划,由生产技术部门编制,每年度计划在上年10月31日编制完成,本年度增项计划要在当年一季度前完成计划,完成后报上一级主管部门。

第九条  上级批准的各项技改、技革项目,由生产技术部门组织落实并有计划地管理实施,项目完成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第十条  设备的检修包括大修、中修、小修及维护保养。由生产部门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制定计划落实。大、中、小修项目(250小时、500小时、1200小时、2000小时、4000小时、8000小时、16000小时)应提前制定检修方案,施工部门要根据计划落实实施。

第十一条  设备的正常运转和检修工作。生产技术部门专职人员要对加气站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并监督、考核、指导,对有违反设备规程的行为及时制止并纠正。

第十二条  设备操作和维修人员应分期分批进行技术培训,由生产部门有计划进行安排;专业技术知识的学习和提高,对整体提高加气站设备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第十三条  各加气站负责人对所管辖、使用设备运行状况应详细了解、掌握。站长对设备运行的各种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第十四条  生产部门对设备运行的各种原始记录表格进行累计,整理并存档。设备的检修要有记录,包括检修前设备的各种技术参数、检修的内容、日期、更换零部件情况及检修后设备技术状况是否达到要求,都要记录清晰,检修负责人签字、验收负责人签字(不允许代签),整理归入设备卡片。

第十五条  操作人员在设备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设备使用规程,掌握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和维护保养知识,掌握设备使用要求的“三好”、“四会”原则,严格执行“四项要求”和“五项纪律”。

“三好”即:管好、用好、维修好。

“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四项要求”即:整齐:工具、工件附件等放置整齐;清洁:设备内外清洁、无油垢、灰尘、不漏水、不漏油、不漏气;润滑:按时、按质、按量加油、换油,加油,加油工具齐全、油标清楚、油路畅通;排污:按时排放干燥器污水和回收罐内废油,要做到排污干净;安全:凭证操作、合理使用、精心维护、安全无事故。

“五项纪律”即: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逐项做好运行、加气和交接-班记录,要字迹清楚、记录详细;经常保持设备清洁,按规定加油润滑和排污;管理好工具附件,不得遗失,发现异常立即停运,及时处理、及时上报;文明礼貌、服务规范、严守制度、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操作技能。

第十六条  设备的备品、备件购置计划,由生产部门根据当年的使用情况核实后,于年底制订出明年的计划,报上级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七条  由生产部门根据加气站构成和维修工作情况,确定备件范围,制定备件储备定额,并定期核实备件储备,负责备件采购、供应。

第十八条  外购的设备要检验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后应建帐保管,备件出库要凭领料单(站长以上负责人可申请领料),并做好出库登记工作(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发料)。

第十九条  储存的备件要做到“三清”(规格清、数量清、材质清)、“两齐”(库容整齐、码放整齐)、“三一致”(帐、卡、物一致)、“四定位”(区、架、层、件号定位)、“五五码放”(一五一十地码放)。

第二十条  设备的报废、调拨由生产部门根据使用情况报上级主管领导批准后,填计划报请审批,任何个人无权处理。

第二十一条  设备档案管理,包括建立新购置设备的档案、各种技术资料的整理、收齐存档,对旧设备的各种记录、技术资料、检修记录建立档案。

第二十二条  操作人员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违反规程的行为要逐级处理,对出现设备事故的,根据事故的大小,交由上级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  处理设备事故要本着“三不放过”原则进行。即:不查清事故发生原因不放过、不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不使事故责任者受到教育不放过。

第二十四条  为了保持设备完好、保证安全生产,全站职工要用高度的责任心对待本职工作,杜绝任何事故的发生。

一、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工程项目施工范围内的安全奖惩管理。

二、奖励

(一)凡符合下列表现之一的人员,每人每次奖励100~1000元:

2、制定出针对性强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且贯彻执行到位的;

5、提出有利于公司正常发展的建议和见解,且其建议和见解在公司内部得到广泛推广的;

6、对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

7、被总公司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

8、被总公司评为安全生产个人或安全员的;

(二)以上条款未包括的应奖励事项,一般每人每次奖励50~100元。

(三)奖励方法

1、符合(一)1-11条表现之一的员工, 由员工所在部门提出书面报告,部门经理审查批准后,给予表彰奖励,并报公司安全质量技术部备案。重大奖励事项,应由公司安全质量技术部提出书面报告,报公司领导审批后实施奖励。

2、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可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有权向本公司或本部门提出对有关人员的奖励建议,经领导批准后按标准执行。

三、处罚

(一)违章行为处罚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50元,安全帽不扣下颌带罚款10元。

2、高处作业,不按规定挂安全带,罚款50元。

3、进入施工岗位不按规定着装,罚款 20元。

4、电工、电焊工不穿绝缘鞋作业,从事手持电动工具(设备)作业不穿绝缘鞋或不戴绝缘手套,每项罚款20元。

5、砂轮、切割锯等作业不戴防护镜;每项罚款20元。

6、故意损坏安全标志和安全设施,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7、在公司规定的禁火、禁烟区域内吸烟、用火,每次罚款100元;在区域内发现烟头,对该区域的负责人或班组长每次罚款50元。

8、不服从安全员管理,辱骂安全员或对其进行打击报复的,罚款50~200元;对情节严重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违章作业处罚

1、施工用电设施不符合要求,对责任人罚款20~50元; 违章用电者,罚款20元。

2、无损检测作业、试压、试车、置换等危险部位作业不设警戒标志或围栏,每次对施工负责人罚款50~100元。

3、使用无安全保护装置的手持移动工具,对使用者罚款20元,对器具所属单位罚款100元。

4、安全阀、压力表、起重设备没有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并取得使用许可证而强行使用的,对使用单位罚款1000元。

5、不挂安全网不戴安全带,高处行走不设置防护设施,使用不合格的梯子,每一项对责任单位罚款100~300元,对施工负责人罚款50元。

6、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没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或操作证已到期未检,每人罚款50元;操作证丢失,每本罚款100元。

7、违章放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每发现一处对责任人罚款20元。

8、氧气瓶、乙炔瓶距明火小于10米或混放使用;使用不合格的压力表;使用未安装阻火器的乙炔瓶;违章搬运、使用气瓶,每项对操作者罚款20元。烈日下气瓶无防曝晒措施,对责任班组罚款50元。

9、使用的机械设备旋转部位未按规定安装安全防护罩的,对使用单位罚款100元,设备管-理-员罚款20元。

10、酒后进入施工岗位作业,除责令停止作业外,每人罚款30元。

(三)管理处罚

1、没有施工技术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便开始施工,对施工负责人罚款100元。

2、每周安全活动、每天班前安全讲话不及时进行或未做记录,对班组长罚款20元。

3、未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4、专职安全员发现违章不制止,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情节十分严重者建议予以行政处分,并调离安全员岗位。

5、领导干部违章指挥或对违章不制止,对查出的隐患不安排整改或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整改完,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每处罚款100元。

(四)事故处罚

1、发生轻伤1人或经济损失0.5万元以下的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罚款100~500元,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罚款100元,对事故班组扣发当月工资总额的10% ;对事故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2、发生重伤1人或经济损失0.5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事故, 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罚款500~800元,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罚款200~300元,对事故班组扣罚当月工资总额的30%,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负责人分别罚款800元和200元。

3、发生死亡1人或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罚款 800~1000元,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罚款500~800元;对事故班组扣罚当月工资总额的50%,对事故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对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500元。

4、发生一次事故死亡2人或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罚款1500~2000元,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罚款600~1000元,对事故班组扣罚当月全部工资,对事故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对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1000元。

5、发生一次事故多人受伤(3~9人)或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6、发生重大未遂事故时,应视具体情况对未遂事故的责任人员和单位比照轻伤事故的处罚规定处罚。

8、分包队伍人员发生人身事故,对事故责任人员和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罚按(四)其它处罚

未作处罚规定的其它违章违纪行为,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出现的其它违章行为,对其罚款的金额由现场安全员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一般不得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10% 。

四、罚款处置

(一)对责任者的罚款一律由本人承担,财务部门根据罚款单据在工资或奖金中扣除。

(二)对单位的罚款,由安全管理部门出据罚款单,财务部门负责扣除。

(三)对现场违章者的罚款,由安全员出据罚款单,经安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财务部门负责扣除。

(四)公司安全检查时发现的违章情况的处罚,由检查部门出据罚款单,受检财务部门负责扣除。

(五)发生事故时,对事故责任单位、事故班组、事故责任人和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的罚款,由事故单位财务部门负责扣除,上交公司财务中心。

(六)安全罚款,由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

五、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为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升降机设备的正常运行,请遵守以下管理制度,正确使用电梯(升降机):

1、若有专员开的`升降机,搭乘人员需服从司机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升降机如没专员开,当吊篮停靠在空中的楼层时,地面的人员若通过控制箱开关操作电梯,务必看清楚此时楼上是否有人员正试图进入吊篮,以免出现安全事故。

2、严禁人员上、下班或非上物料、清运垃圾时使用升降机,违者罚款50元/次。

3、在升降机运行过程中,严禁在电梯内蹦跳、嬉戏、打闹。

4、严禁超载使用升降机,以免发生意外。

5、恶劣天气(如下大雨或暴雨、刮大风、打雷等)严禁使用升降机。

6、如升降机冲顶或出现故障带人滞留在空中,请勿恐慌、保持冷静,升降机设置有防坠器,无坠落危险。请用手机或对讲机与我项目部管理人员或直接与总包的升降机专管人员联系,切勿攀爬铁架。

7、若升降机停靠的高度与楼层的地面高度严重错位时,严禁翻越、钻进钻出,否则后果自负。

厨房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

1、厨房内严禁吸烟。

2、厨房设备使用后应及时关闭、切断电源。

3、使用经检验合格的煤气罐,使用完毕后必需关闭总阀门。

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例如酒精、汽油、煤气筒、钢瓶、火机等,不可放置于炉具或电源插座附近,更不可靠近火源。

5、每日下班前,要逐一检查阀门、气路、燃气开关、电源插座及开关的安全情况,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报修,要做好电源和门窗的关闭检查工作。

6、定期检查厨房电路、气路及设备运行情况,杜绝隐患的发生。

7、平时禁用湿布擦拭电源插头,严禁私接电源。

8、如发现有人触电,应迅速及时切断电源,或者使用绝缘工具,不可直接用手或其它金属及潮湿的物件作为救护工具,以防自己触电。

9、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灭火,切不可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天然气使用安全常识

天然气管道连着千家万户,天然气客户应加强对天然气安全常识、安全使用的了解与学习,避免危害的发生。天然气虽然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但只要我们能够习惯性关注安全使用天然气,其方便、绿色环保的特性,必将为我们的家庭带来快乐。在天然气具体的使用中,我们应熟知:

1、必须使用天然气专用炉具和强排式热水器等国家法规规定的燃烧器具,不能使用改装的液化石油气炉具及国家法规明令禁止使用的直排式热水器等燃烧器具。

2、最好使用带燃气意外熄火自动保护功能的.燃烧器具,如果您的燃烧器具没有此项功能,建议您立即更换。

3、用气时,应开启排油烟机或排风扇,保持室内良好的通风条件。点火时先开灶前阀,再开炉具开关;熄火时先关灶前阀再关炉具开关。电子打火不灵时,请先点着火,后开气。

4、使用燃气时,人不得长时间离开,要经常关注火焰燃烧情况,以防火焰熄灭发生燃气泄漏,每次天然气使用完毕,请您关闭天然气灶前阀门。使用过程中,因紧急事故停气,请您务必关闭室内表前阀门,以免恢复正常供气时,发生燃气泄漏。醉酒、疲劳时,一个人在家尽量不要使用天然气。

5、家中长时间无人或长时间不使用天然气,请您务必关闭室内表前阀门。提醒家人和来访亲友不要乱动燃气设施以防发生危险。

6、经常用小毛刷蘸肥皂水或洗涤精水用涂抹等方式对阀门、活结、短丝、弯头、胶管连接等处进行查漏,严禁使用明火查漏。在天然气使用中发生异常情况,及时拨打燃气公司的报修或者服务热线电话。

7、要使用天然气专用胶管,天然气胶管一般使用寿命为两年,发现老化现象请及时更换专用胶管,避免由此导致漏气。胶管长度不能超过2米,胶管不能穿墙使用。

8、严禁私自安装、改装或拆迁天然气管道设施。擅动燃气设施属于违法行为。

9、禁止将天然气和液化气罐等气火源共同存放一室或一同使用。

10、禁止将有天然气管道通过、有气表及燃气具的房间作为卧室。

11、厨房装修时,严禁对燃气表、阀门及管线等燃气设施进行包裹,以免形成密闭空间,使燃气发生泄漏、发生聚集,遇明火发生事故。已包裹的必须拆除,暂不能拆除的,必须在箱体上部留有通气孔,并有足够的检修空间。

12、禁止在天然气管道上悬挂物品,以免造成管道接口松动发生漏气。

13、禁止在天然气管道上缠绕电线或当作接零、接地线,以免产生电火花引起燃气事故。

14、禁止在室外天然气管道上捆-绑车辆或其它物品,以免造成管道接口松动和破坏管道防腐层,导致腐蚀漏气,引发危险。

15、户内如发生天然气泄漏请立即关闭所有阀门,迅速打开窗户通风,不得动用任何电器开关,杜绝明火,到室外安全地带拨打燃气公司报修抢险电话或者110报警。

天然气安全使用合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天然气安全使用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用气安全,根据《____市燃气管理条例》、《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和章程,在验收通气工作之前及后期使用过程中,甲方负责对所购买住宅天然气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并遵守以下规定。

1.严禁私自拆、装、移、改天然气管道及天然气表,如需改动或挪移,请咨询燃气公司相关部门(咨询电话:________),如需付费,请索要发票作为依法改动凭证。

2.严禁装修中封闭天然气阀门、表具,保持室内通风。

3.严禁在厨房和有天然气设备的房间居住。

4.严禁把安装天然气设备的厨房改为他用。

5.灶具与燃气管线之间应保持适当的距离,以免使用时烘烤燃气管线及设备。

6.甲方须使用合格的天然气灶具。

如因甲方违反以上条款,在通气和日常使用过程中造成的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一切不良后果及连带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天然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对全体职工进行二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二、对新上岗和新进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三、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单位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五、单位部门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六、宣传教育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防管理工作的规定”确保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的安全。

2.适用范围 天源燃气有限公司

3.职责:

消防工作要贯彻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成立消防安全小组,总经理为消防安全小组组长,生产部经理为副组长,财务部经理、各车间主任、行政部经理、办公室主任为消防安全小组委员。将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生产经营一起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4.工作程序

据各车间的设备放置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5)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4.2 配齐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消防器材,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全体员工要爱护消防设施,禁止毁坏、偷盗消防设施,不能将消防设施挪作他用。除发生事故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

4.3 每季度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安全、防火教育课,新员工入厂一律先培训上岗,以免违规作业,发生事故。由消防安全小组组织消防小分队,熟练掌握消防规则,消防技术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组织演习,提高员工的消防观念,锻炼员工的消防技能。

4.4 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设定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车辆。

4.5 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标志和事故照明设施。

4.6 车间内严禁吸烟,点火,吸烟可到吸烟室或其余指定地点,烟头及火柴余灰要随时弄熄。

4.7 安全使用各种易燃物品,设备要经常保持清洁,切勿留有油渍。

4.8 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4.9 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4.10 发生火警,应立即告知管理处或拨火警电话119,并关闭电闸,迅速离开着火地点。

4.11 各车间分管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清洁工作,由消防安全小组不定期抽查车间消防安全设施。

4.12 把消防工作列入经济责任制考核。每月对班组、机台、车间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发现火灾隐患,限期整改。厂、车间、班组、机台要形成一张严密的安全防火网络,哪个部门和环节出现问题将严厉追究。

4.13 每个季度由消防安全小组组长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会议,对该季度的安全情况进行总结,评比表现较好的部门给予奖励。

7、 本制度由保卫科负责监督执行。

天然气安全使用手册

天然气安全使用手册民用燃料气体化标志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它市城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节约能源、净化环境、发展生产何改善人民生活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城市人民事业天然气既方便又卫生,可以大大减少家务劳动强度,深受人民的喜爱。使用天然气的优点虽然很多,若使用不恰当,不注意安全也会发生火灾、爆炸和中毒事故,甚至危害人的生命,给人们带来灾难。现在我们以回答的形式向广大使用天然气的用户介绍如何安全使用的若干问题:问:天然气的成分?答:、天然气以甲烷(ch4)为主要成分的气体混合物。甲烷含量占95%以上,另外含有少量的乙烷、丁烷等烷烃以及二氧化碳、氧、氮、硫化氢、水份等。天然气一般无色,比较轻。问:天然气具有哪三个基本特征?答:

3、有毒——天然气中含有微量的硫化氢,对人体健康有一定的危害;问:使用天然气的厨房应注意哪些问题?答:

1、使用天然气的厨房高度不低于2.2米;建筑材料应耐火,并且严禁使用可燃烧材料装饰;厨房应有门与其他房间隔开,还应设有通室外的门窗,保持良好通风。

2、使用天然气的厨房内,严禁堆放木柴、纸屑、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

3、使用天然气的厨房,严禁当成卧室使用,不准住人,也就是说,住人的房间,严禁使用天然气,以防泄露窒息或中毒。

4、使用天然气的厨房,严禁使用第二火源(如蜂窝煤、煤油气化炉等)。以防漏气发生火灾。问:使用天然气时应注意哪几点?答:

1、在做饭时、烧水时,锅、壶里的汤、水不要盛满,以防止汤水沸腾溢出浇灭火焰,造成漏气。

2、在、有风时,火焰可能被吹熄,造成漏气,应做个防风圈挡风。

3、用气不要离人,防止因以上原因造成漏气,不能及时处理,引起事故;

4、要教育小孩,不要玩弄燃气灶具开关,以免损坏或忘记关闭造成漏气,引起事故;

进风量太大,应将风门调小,如果出现回火,应关闭灶具,再重新点火。

应注意:挡您按上述方法调节仍达不到理想状态,这可能是你的灶具出现了问题,请及时与您所在区域的煤气公司服务站联系,派人进行检查问: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有哪几种?怎么使用?应注意什么?答:

1、家用快速热水器的种类可分为:人工煤气热水器、天然气热水器、液化石油气热水器、沼气热水器和通用型热水器(适用与两种以上燃气),按排气方式可分为:直接排气、烟道式和平衡式热水器;按控制方式分为:前制式和后制式热水器。

2、需要安装热水器的用户,必须到煤气公司办理手续,不得自行安装。

3、选用的热水器,必须符合国家gb6932-------86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标准。热水器铭牌规定使用得燃气,必须与之相符。

4、热水器必须安装在通风良好得厨房或单独房间内,当不具备条件也可以安装在通风良好得过道内,严禁安装在卧室、浴室或厕所内使用。当浴室或厕所得副窗与安装热水器得房间相通时,请将副窗封死,最好安装换气扇,在使用时,启动换气扇,保持浴室或厕所空气流通,让水蒸气等废气排出;同时请注意:一定要打开厨房通往室外得窗户。以免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5、安装热水器得房间,高度要大于2.5米,其房间容积不少于18立方米,但可根据房间得通风状况,酌情处理。

6、安装直排式热水器得房间,必须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房间上部应有直通室外的排风扇或百叶窗,下部应设有面积不小于0.02平方米百叶窗或在门上与地面之间留有高度不小于30毫米的间隙。

7、烟道式热水器必须安装烟道和防倒风装置,烟道抽力不小于3000帕。(无仪器可用纸条和发烟物检查);安装烟道式热水器的房间,必须有良好的自然通风,门下部应设有面积部小于0.02平方米百叶窗或在门上与地面之间留有高度不小于30毫米的间隙。

8、首先将小火燃烧器(长明火)点燃后,才能开启进水阀,点燃主燃烧器,如果在点燃长明火之前,将进水阀打开,就会发生燃气泄露,所以,在点火时,会产生爆炸声响,如果时194间过长,就容易引起爆炸事故。

9、在间断使用时,关闭进水阀时,人部要站在喷淋下,以免烫伤。

10、使用热水器时,必须严格按热水器使用说明和有关安全用气规定进行操作,洗浴时间不宜超过20分钟,并保持浴室良好通风,严禁同时使用耗氧燃具取暖。

11、使用后制式热器,其热水出口与热水阀之间宜采用硬接,在部使用时,请关闭阀门。

关闭燃气阀门,停止使用及时修理、漏水时,应停止使用,上述异常情况,都应及时通知所在煤气服务站修理,严禁私自拆卸修理。

答:

1、阀门、气表、灶具与天然气管道的接头处;连接灶具胶管的两端接头等;

厨房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

1、保持地面及墙瓷砖无油腻、无水迹、无卫生死角、无杂物。

2、厨房内必须杜绝“四害”

3、厨房内的各种用电设备必须定期检修保养不能发出噪音

4、厨房的设备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及定期清洗

5、厨房的用具用餐具必须保持符合卫生标准

二、厨房各作业区的卫生管理制度

1、热厨区域:

(1) 炉头必须保持清洁,各炉火必须燃烧火焰正常

(2) 炉灶瓷砖清洁、无油腻,炉灶排风及运水烟罩要定期清洗,不得有油垢

(3) 各种调料罐、缸必须清洁卫生并加盖,各种料头必须定时冲水及更换

(4) 所以汁水及加工成品酱料必须定期检查及清理

(5) 定时定期清洗雪柜及清理各种干货杜绝使用过期或变质餐料

(6) 地板及下水沟必须保持清洁无油腻、无水迹、无卫生死角及无杂物堆放

2、切配区域:

(1) 各种刀具及砧板必须保持清洁状态

(2) 雪柜必须定期清洗及检修保养

(3) 生熟食品必须严格分开储存

(4) 必须定时定期清理存放蔬菜及肉类的区域

(5) 地板及下水沟必须保持清洁无油腻、无水迹、无卫生死角及无杂物堆放

3、冷菜区域:

(1) 所以汁水必须定期清理及制作

(2) 生熟食品必须严格分开储存

(3) 雪柜必须定期清洗及检修保养

(4) 操作人员在制作食品前后时必须清洁双手及带上一次性手套

(5) 所有凉菜必须当日用完不能过夜再用以防滋生细菌

(6) 地板及下水沟必须保持清洁无油腻、无水迹、无卫生死角及无杂物堆放

4、饼房区域:

(1) 地板及下水沟必须保持清洁无油腻、无水迹、无卫生死角及无杂物堆放

(2) 烘焙炉及雪柜必须定期检修及保养

(3) 所以面包出炉后必须完全常温后才方可用保鲜膜包起储存

(4) 必须定时定期检查各种罐头各干货的生产日期及质量

(5) 制作包点及糕点时必须严格遵守制作制作手则执行

(6) 地板及下水沟必须保持清洁无油腻、无水迹、无卫生死角及无杂物堆放

三、燃油、液化气安全管理守则

1、下班时必须关闭天然气阀门(总阀门和分阀门)

2、必须定期更换天然气的各处和炉具接口

3、必须定定期测试防漏天然气报警装置

4、使用天然气时必须遵守相关的安全使用手则

5、严禁电力线从煤气管线和煤气设施有关的一切金属物体结构上布放,以免发生着火或爆炸。

四、厨房设备餐具卫生管理规定

1、定期清洗、检修及保养雪柜及所以电用设备

2、所有餐具洗刷后必须进行消毒措施后整洁存放在指定的地方

3、所有的设备及餐具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说明使用

4、各种电用设备不使用时或使用后必须切断电源

5、不能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6、下班后必须关闭所有的照明或相关的能源开关

五、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生产、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的场所及周围环境必须干净、卫生,并有良好的防蝇、防老鼠及防尘和其他防污染措施。

2、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凡患有疾病者一律需休息痊愈后才可上班

5、餐具杯具等器皿洗刷后必须进行消毒措施。消毒必须严格执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制度;使用消毒液时必须严格按照1:200的比例稀释及至少浸泡5-10分钟的原则;消毒清洗后必须进行高温消毒(温度不低于90摄氏度)时间不少于15分钟。

7、预防化学及农药中毒。果瓜蔬菜加工食用前必须反复用水洗净,可去皮原料尽量去皮;严禁将亚酸硝酸盐当作食盐使用。

六、 厨房卫生管理责任制

1、建立部门卫生组织机构。由部门经理主持负责、主管卫生工作,各部门主管为监督员,定期定时进行卫生检查。

6、厨房员工必须穿戴整洁及执行“四勤”不得做出有违“酒店手则”规定的'行为举动

7、凡触犯规定的员工必须受到相应的惩罚

七、 厨房安全管理责任制

八、 厨房安全管理的检查制度

1、组织厨房安全管理小组,部门经理负责各部门主管为小组成员并协助督导厨房员工

4、定期检查厨房的运水烟罩并定期及时清理里面的油污和积垢

5、定期检查所有的炉具,发现有损坏的及时要下单维修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事故

8、所有员工必须定期到当地防疫站体检并持有“两证”方可上班

9、定时定期清理下水沟及注意是否损坏现象

九、 防风、防汛的应急措施

3、员工上下班时必须注意安全,有必要时最好选择留宿酒店

一、厨房的火灾危害性

———燃料多。厨房是使用明火进行作业的场所,所用的燃料一般有液化石油气、煤气、天然气、炭等,若操作不当,很容易引起泄漏、燃烧、爆炸。

———油烟重。厨房长年与煤炭、气火打交道,场所环境一般比较潮湿,在这种条件下,燃料燃烧过程中产生的不均匀燃烧物及油气蒸发产生的油烟很容易积聚下来,形成一定厚度的可燃物油层和粉层附着在墙壁、烟道和抽油烟机的表面,如不及时清洗,就有引起油烟火灾的可能。

———电气线路隐患大。在有些厨房里,依然存在装修用铝芯线代替铜芯线、电线不穿管、电闸不设背后盖的现象。这些设施在水气、油烟和烟气的长期腐蚀下,绝缘层老化变质极快,很容易发生漏电、短路起火。另外,厨房内运行的机器也较多,超负荷现象十分严重,特别是一些大功率电器设施,在使用过程中会因电流过大导致插座、线路发热起火。

———灶具器具易出事。灶具和器具若使用不当,极易引发厨房火灾。生活中因高压锅、蒸汽锅、电饭锅、冷冻机、烤箱等操作不当引发火灾的案例不在少数。

———用油不当会起火。厨房用油大致分为两种,一是燃料用油,二是食用油。燃料用油指柴油、煤油。柴油的闪点较低,在使用过程中,因调火、放置不当等原因很容易引起火灾。有的地方将柴油放置在烟道旁,烟道起火时就会同时引发柴油起火。食用油主要指油锅烹调食物用的油,因油温过高起火或操作不当使热油溅出油锅碰到火源引起油锅起火是常有的现象,如扑救不得法就会引发火灾。

———其他人为因素也生祸。由于见火生畏的心理,发生火灾时,人们常常采取消极逃避方式来处理初期火灾,导致小火变大火。另外,在厨房里吸烟,吸完烟后烟头乱扔,也会引起火灾事故;厨房在进行卫生打扫时,常会出现乱倒水的现象,这些水容易进入各种电器设施的内部,不仅容易使电器设施生锈腐烂,也极容易引起电器线路短路起火。

二、厨房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1.加大对厨房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其进行培训,并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对厨房内的燃气燃油管道、法兰接头、阀门必须定期检查,防止泄漏。如发现燃气燃油泄漏,首先应关闭阀门,及时通风,并严禁使用任何明火和启动电源开关。

3.高层建筑内厨房不应该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煤气、天燃气管道应从室外单独引入,不应该穿过客房或其他公共区域。厨房中的气瓶应集中在一起管理,距灯具等明火或高温表面要有足够的间距,以防高温烤爆气瓶,引起可燃气体泄漏,造成火灾。厨房中的灶具应安装在不燃材料上,与可燃物有足够的间距,以防烤燃可燃物。

4.油炸食品时,锅里的油不应该超过油锅的三分之二,并注意防止水滴和杂物掉入油锅,致使食油溢出着火。与此同时,油锅加热时应采用温火,严防火势过猛、油温过高造成油锅起火。

5.厨房灶具旁的墙壁、抽油烟罩等容易污染处应天天清洗,油烟管道至少应每季度清洗一次。

6.厨房内的电器设施应严格按国家技术规范敷设,严禁“以铜代铝”的现象发生。厨房敷设电器线路应采用绝缘导线穿硬pvc塑料管或钢管进行明、暗敷设,管口及管与管之间、管与其他附件相连时,应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或采用瓷瓶明线敷设以及铅皮线、塑料护套线明设。厨房内使用的电器开关、插座等电器设备,以封闭式为佳,防止水从外面渗入,并应安装在远离煤气、液化气灶具的地方,以免开启时产生火花引起外泄的煤气和液化气燃烧。厨房内运行的各种机械设备不得超负荷用电,并应时刻注意在使用过程中防止电器设备和线路受潮。

7.厨房内使用的各种炊具,应选用经国家质量检测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切忌贪图便宜而选择不合格的器具。与此同时,这些器具还应严格按规定进行操作,严防事故的发生。

8.厨房内应配备一些湿棉被和石棉毯,用来扑灭各类油锅火灾。另外,厨房内还应该配置一定量的abc干粉灭火器设施,并应放置在明显部位,以备急时所需。

9.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应及时关闭所有的燃气燃油阀门,切断气源、火源后方可离开。

众悦饮食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专业食堂承包、厨房设计、厨房设备经营)内部资料。

天然气燃烧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山东省燃气器具气源适配性检测和管理,维护燃气器具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燃气器具,是指使用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燃气的炉灶、热水器、沸水器、烘烤器、空调器、取暖器等器具,以及家用燃气报警器等产品。

第三条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燃气器具生产、销售及相关的燃气器具安装、维修活动,均适用于本办法。

第四条省、设区市、县(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燃气器具的气源适配性检测及相关的燃气器具销售、安装、维修等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销售的燃气器具,均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由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和由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审查验收,并取得相应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气源适配性检测。

第六条生产、经销燃气器具的单位经销前必须向省或者设区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气源适配性检测申请,填写气源适配性检测申请表,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必须自接到申请表之日起10日内,会同检测单位技术人员对拟经销的燃气器具进行抽、封样,并交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报省燃气行政主管部门。

第七条申请气源适配性检测的燃气器具,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二)产品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

(三)在山东省销售地设有产品维修站点,能向用户提供必要的维修服务;

(四)产品附有保修卡、中文使用说明书和中文警示说明。

第八条燃气器具申请气源适配性检测的,由生产企业或者产品经销代理机构向省或者设区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二)生产和经销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按照国家规范要求,有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

(四)在山东省设立产品维修站点或者委托其他维修站点提供维修服务的有关证明材料。

(五)进口的燃气器具应当出具进口商品监督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进口商品检验检疫报告;

第九条检测结果由省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通过气源适配性检测合格的燃气器具由设区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当地《燃气器具气源适配性检测适配产品目录》,并可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告。

第十条燃气器具生产、经销单位应当按规定将气源适配性检测标志贴置在产品和外包装的醒目部位;气源适配性检测标志应当与列入《燃气器具气源适配性检测适配产品目录》的产品种类、型号相符。气源适配性检测标志由省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式样,由设区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具体的燃气管理机构统一监制。气源适配性检测标志不得伪造、涂改、冒用、买卖或者转让。

第十一条燃气器具经销单位不得销售或者为销售而陈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燃气器具:

(一)未经气源适配性检测的;

(二)未按规定贴置气源适配性检测标志的;

(三)所贴置的气源适配性检测标志与产品种类、型号不符的。

第十二条燃气经营单位在为燃气用户办理有关业务手续时,不得强行向燃气用户搭售本单位生产或者经销的燃气器具及相关产品,并不得阻挠燃气用户购买通过气源适配性检测合格的燃气器具。

第十三条燃气用户自行从境外购置的燃气器具在安装使用前,应当向有关燃气器具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气源适配性检测,通过检测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四条燃气用户使用燃气器具时,应当按使用说明书规范操作;发现故障,应当及时向该产品指定的维修站点或者其他维修站点报修。

第十五条销售未通过气源适配性检测的燃气器具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省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天然气安全使用手册

总则:

为了规范使用冲床,确保安全生产,带班人员须做好安全操作指导,及时纠正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现象,提高冲床使用操作质量。冲床操作注意事项:

(1)认真学习各项安全制度,掌握设备的结构、性能,熟悉操作规程并取得操作许可方可独立操作。

(2)工作前应清理好工作场地、工作台面,并保持整洁;取下工作台上的一切浮放物品,清除工作场地防碍操作的物件,一切生产零部件及材料要堆放整齐,并按规定与机台、电制保持一定的距离。(3)务必要确认飞轮和离合器脱开后,才能开启电机。

(4)操作者工作时,必须站稳或坐稳进行工作,精神要集中,要注意手脚的协调配合,机床运转时,手和头部应与冲床保持一定的距离,任何时候手及其他部位不准伸入冲模内,并时刻注意冲头动作。(5)在拿冲件、进料冲制时,不要过分用力使劲推动冲料,严禁将手和工具等物件伸进滑块区内。冲制短小工件时,应使用专门工具(钳子或送料机构)进行操作,不得用手直接送料或取件,模具卡住坏料时,只准用工具去解脱。

(6)生产过程中严禁一面取件,一面踏闸。严格按照(取料——放料——踩踏板——放踏板——取工件或除废料等等)操作执行,每冲—个工件,必须冲一次踏一下,冲压行程结束后,脚必须迅速离开脚踏板,防止连续冲击,造成事故。(7)禁止夹层进料冲压或同时冲两个工件,一次只允许冲一个工件,冲完一个工件必须清除工件或余料后才可进行第二次送料。(8)禁止二人以上同时操作冲床。若需要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并负责脚踏装置的操作。

(9)工作中要密切注视机器运转部份和制动器的灵活性、可靠性,若发现机床运转异常(如转动部件松动,操纵装置失灵,模具松动或有缺陷)或有异常的响声(如连击声、爆破声)时应立即停止送料,关闭电源,并报告上级主管,待修理后才能继续工作。

(10)冲制长体零件时,应设制安全托料架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以免被零件划伤。

(11)冲床连冲时必须有自动送料防护装置或其它防护措施。(12)机床发生故障时,应找维修人员检查修理,不得自行拆卸。(13)操作时严禁与他人闲谈,严禁酒后或精神疲劳时上岗操作。(14)工作中必须思想集中,如需要离开岗位时必须停车。不准操作者让别人代替操纵开关。

(15)做好“首三检”并经常自检工件作业质量。养成自检习惯,“一冲到底”,刀口磨损到毛刺超标前,应及时通知上级主管修磨刀口。(16)工作过程中要时刻注意模具情况,经常保持冲模和材料的清洁,以免损坏冲模。

(17)料件要放在指定地方,不准乱放或堵塞通道。

(18)废料应及时清除,以免绊倒发生事故,脚踏板周围应经常保持清洁,工作台上不准有工具或其他杂物,以免工作中掉下砸在脚板上使冲床开动。

(19)工作完毕或长时间离开时,应将模具和冲床擦试干净,并将模具落靠,整理就绪,断开电源,整理设备,检查模具是否完好,以备下次开工;如模具使用完毕应将模具拆除,在工作台面涂防锈锈。

厨房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确保厨房的生产安全与厨房人员的安全、避免或及时解决各类不安全问题的发生,特制定本操作规定。

2、所有在岗厨师在上岗前,对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应进行严格的'培训,经考核发操作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4、机械设备开启操作时,操作人员不准随意离开现场,对电器设备,随时注意观察机器运转和变化情况,发现故障及时停止操作立即报修,排除故障后再进行操作。

5、各种设备均由专人负责管理,他人不得随意乱动,定期检查厨房的各种设施设备,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6、严禁用湿布擦拭电源插头,严禁私自乱接电源,停止操作后,关好设备的电源。

7、厨师使用的各种刀具应标有自己专用的记号,严格加强管理。作业中应严格按要求使用和放置刀具,不准随意拿刀吓唬他人或用刀具对指他人,不用时应放置固定位置,放在刀箱内,不准随意借给他人使用,也不准随意把刀具带出操作间。

8、厨师熟练掌握各种灶具的使用方法,烹制各种菜肴时应掌握好油温,人离火灭,每天收档后逐一检查油路、气路、燃气开关,各种设备阀门,电源插座与开关的安全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报修,严禁私自处理。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