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考点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实用15篇)

时间:2023-12-02 13:03:39 作者:文锋

一个好的工作方案应该具备可行性和可持续性,能够适应不同情况下的需求。请详细阅读以下工作方案范文,从中学习有效制定工作方案的方法和技巧。

高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科学、规范、有序得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幼儿园在开学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工作指导,提高疫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全园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特开展本次新冠肺炎防控应急演练活动。

一、演练目的。

1.切实做好我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与控制工作,认真做好监测和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有效预防和应对传染病的发生。

2.全面提高我园传染病处置的应急反应能力,熟悉应急处置过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有效阻止传染源,保障师生安全。

二、演练时间、地点。

时间:。

地点:。

三、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安保组:。

医护组:。

疏散组:。

后勤组:。

信息组:。

四、职责分工:。

1.组长职责:。

全权负责、指挥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演练的各项工作,取得实质性效果。自发生疫情状况起,20分钟内完成口头报告,40分钟内完成书面报告,及时上报属地街道卫生科、街道教育科、区疾控和区教育局。

2.副组长职责:。

协助组长做好现场调度、协调工作。如突发情况下,日常教学活动的应急协调、消毒处理,对与突发发烧、呕吐、咳嗽等症状的教职工与幼儿的密切接触调查统计、后续随访等工作。

3.安保组职责:。

负责幼儿园治安及警戒工作,维护秩序、保障安全。

4.医护组职责:。

对教职工进行体温检测,协助将发热教职工转送至当地社区指定发热门诊医院,并做好与该发热教职工密切接触者的暂时留置处置工作。

5.疏散组职责:。

负责突发疫情下,将幼儿疏散至无污染地方,隔断幼儿间的接触,安抚其他幼儿情绪及与家长联系等。

6.后勤组职责:。

负责应急物资保障准备及清洁消毒工作。

7.信息组职责:。

负责演练活动的摄像、拍照、报道等记录工作。

五、演练内容:。

演练一:幼儿入园时,发现有发热情况。

1.行政值班人员、保健老师、保安提前换好防护服,戴好口罩、手套和护目镜,使用额温仪对入园幼儿进行体温测量。所有幼儿进校门前-律测量体温并及时记录。(组长、副组长、保健医生、保安)。

2.保健医生发现一体温异常并伴有咳嗽症状幼儿。立即将让其转移至另外一个门口(无人区),保健医生重测体温,做好记录。询问14天内幼儿及共同居住人员有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途径史或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立刻劝返,由家长按要求及时到定点医院就医并按照医疗机构指引处理。(保健医生、保安)。

3.保健老师和班主任做好沟通、联系工作,班主任做好该幼儿身体情况跟踪。(保健医生)。

4.经医院检查确认为新冠病毒后,立即上报幼儿园疫情防控领导组长。组长同时上报街道文教科、街道疫情防控指挥中心和新市区教育局。(保健医生、组长)。

5.班级老师做好该名幼儿后续身体情况追踪及每日上报,直至幼儿康复。(班级老师、保健医生、组长)。

演练二:上班时间,园内教工发现发烧、咳嗽情况。

1.小一班李甜甜老师在上班时间,突发咳嗽并伴有发热症状,立刻前往保健室。(教师)。

2.保健医生帮李甜甜老师测量体温、询问身体情况。经测量,该教师第一次体温超过37.3摄氏度,复测后,仍超过37.3摄氏度,进入临时隔离室。保健医生做好该老师的身体情况记录,并立即上报总指挥进行应急处理。(保健医生)。

3.核查该教师近期14天有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与其他病人接触史、近期身体情况等,并做好相关记录。(保健医生)。

4.确定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与其他病人接触史,通知其家人将其接回到医院检查。确定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与其他病人接触史,立刻上报总指挥并拨打120,或电话联系该教师家人,通知其家人或配合120将其送到定点发热门诊及时就诊。(组长、副组长、保健)。

5.立即停止幼儿园群聚活动,停止可能造成流行的一切活动。(副组长)。

6.班级老师带领孩子撤离出教室,到室外(班级老师);后勤消毒人员穿戴防护服、口罩等进入班级进行消毒工作。(保育员)。

7.对与该教师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相关统计工作。(副组长)。

8.对与该教师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流行病医学调查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认。(保健医生)。

9.与该教师家属进行跟踪随访,如经检查确认,立刻与防疫站联系,进行终末消毒。(保健医生)。

10.立即上报街道、区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组长)。

11.按要求做好隔离室的消毒工作。对隔离室地面和门窗、桌椅、门把手、水龙头、洗手池、卫生间以及公共走道等使用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消毒。消毒完30分钟后,打开门窗,可恢复正常使用。(保育员)。

12.做好该名教师后续身体情况追踪及每日上报,直至教师康复。(保健、组长等)。

演练三:幼儿在上学期间,突发咳嗽、发烧及呕吐情况。

1.小三班1幼儿在班级突发咳嗽、呕吐,班级保育老师立刻拿出呕吐理包进行处理。(班级老师)。

2.班级老师通知保健医生到现场,保健医生对幼儿进行体温检测、身体状况询问等。经测试,第一次体温超过37.3摄氏度,复测后,仍超过37.3摄氏度,第三次仍超过37.3°摄氏度,立刻带领幼儿前往临时隔离室,上报总指挥并进行应急处理。(保健医生)。

3.班级老师电话联系家长,另一老师将其他幼儿带离教室,安抚其他幼儿情绪,保育员立即对教室进行消毒工作。(班级老师、保育员)。

4.班级老师联系家长。核查该幼儿近期14天有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与其他病人接触史等,并做好相关记录;确定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与其他病人接触史,通知其家人将其接回就医。确定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与其他病人接触史,立刻上报总指挥并拨打120。(班级老师)。

5.立即停止幼儿园群聚活动,停止可能造成流行的一切活动。(组长、副组长)。

6.6.对该幼儿进行流行病医学调查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认。(保健医生)。

7.对与该幼儿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流行病医学调查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认。(保健医生、班级老师)。

8.现场协调,对与该幼儿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相关统计工作。(组长、副组长)。

9.配合120转送发热门诊定点医院。(保健医生)。

11.保健医生及班级老师跟踪随访幼儿情况。(保健医生、班级老师)。

12.按要求做好隔离室的消毒工作。对隔离室地面和门窗、桌椅、门把手、水龙头、洗手池、卫生间以及公共走道等使用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消毒。消毒完30分钟后,打开门窗,可恢复正常使用。(保育员)。

13.一旦确诊,立即上报街道、区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组长)。

14.班级老师做好该名幼儿后续身体情况追踪及每日上报,直至幼儿康复。(班级老师、保健、组长等)。

高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20xx年高考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铁岭市20xx年普通高考安全有序组织,依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市招考委、市教育局、市卫健委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市招考委的工作要求,统筹处理好普通高考与疫情防控关系,把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确保实现健康高考工作目标。

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下,进一步明确市、县(市)区教育局、卫健委、招生考试机构、疾控中心和医院职责,明确部门人员分工,落实疫情防控任务,准确把握普通高考面临的疫情防控形势,加强部门协作,落实部门责任,制定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和预案,完善工作流程,搞好疫情防控演练,强化应急处置,确保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有效,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1、市、县(市)区成立疫情防控专家指导组。负责考区、考点的疫情防控指导工作,对考点疫情防控组无法认定的特殊考生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并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只有一个考点的考区,专家组成员直接负责考点的疫情防控工作。市、县(市)区卫健委统筹安排各考区考点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应对和处置考试期间各考点出现的疾病和疫情突发状况,如遇考生需在救治定点医院考试,卫健和招生考试部门共同组织并设立临时考场,考试全程要录像。

2、将我市学校“1+4”疫情防控包保办法落实到高考疫情防控中。由卫健委人员担任疫情防控副主考,疾控人员和医生为考点疫情防控组成员,对发热考生的情况进行研判。另外两名市场监管部门人员负责考点监食工作。疫情防控组协助考点主考负责考点疫情防控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

3、对考生的防疫要求。

本地在校应届毕业生要求。本地在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负责从考前第14天开始(6月23日至7月6日),每日测量体温、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局和招生考试机构,并报市招生考试机构。

考前第14天和考前第3天,由市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市卫健委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态数据筛查。

除本地在校应届毕业生外的其他考生要求。从考前14天开始(6月23日至7月6日)由报名点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考生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上报工作。

建议在外省的考生提前14天返回铁岭,按要求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记录,并每日上报报名点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从境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考生,须提供属地14天集中隔离医学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所有考生要提早做好考试准备和疫情防控准备,以免耽误考试。

对考前考生为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的;考生为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不能排除感染可能并发热的;通过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市专家组逐一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是否需要启用备用隔离考场并启用备用试卷,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参加考试。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由市招生考试机构向省招考办请示,为考生申请启用备用隔离考场并启用备用试卷或在隔离、救治场所参加考试。

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考点主考和疫情防控组进行具体研判,确定其是否在本考场继续参加考试,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要逐级上报,由市招考办报请省招考办批准,方可启用备用试卷。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省招考办批准予以补齐。当科目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分别向考生本人及所在考场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4、对考试工作人员的防疫要求。

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组织、安排考试工作人员所在单位从考前14天(6月23日至7月6日)对所有抽调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报告本地招生考试机构存档备查。出现身体异常的考试工作人员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除必备的考试工作人员外,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要预留一定数量的备用工作人员,以备临时代替因“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不能参加考试工作”的工作人员。同时做好备用考试工作人员的考前14天体温监测和记录工作。

根据疫情动态情况,各县(市)区招考委要按照“非低风险地区每考场20名考生”的标准预留监考人员,并做好预留监考人员的考前14天体温监测和记录。考试期间预留监考人员能够随时可以上岗执行监考任务。

5、对考点的防疫要求。

各考点要按照“每10个普通考场设1个备用隔离考场”的标准进行考场布置,每个考点至少需要配备3个备用隔离考场。

各考点要设置体温检测点。体温检测由考点学校人员负责,体温检测点要设在宽敞的入口处或考点与楼门间指定区域。原则上我市各考点采用大通量非接触式体温检测设备(例红外线体温检测仪或检测门)检测的办法,并准备足够数量的手持式体温检测仪做补充。检测点要设立多条体温检测通道,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同时,设置通风良好的临时隔离室,没有隔离室必须设置凉棚,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各考点负责体温检测的老师要提前上岗,对进入考点的考生进入体温测量,务必保证在考生入考场铃响前,已到考点的考生全部体温检测结束,不影响考生正常入场时间。

各考点要设立卫生防疫室并准备充足的防疫用品。包括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银体温计、手持式体温检测仪等。各考点要按每人每半天1支的标准为考试工作人员配备口罩,并为考生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要按照考场数准备充足的消毒剂。备用隔离考场除上述物品外,还需准备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等。

各考点备用隔离考场要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设置。要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教室,并设置专用防疫通道,配备速干手消毒剂、个人防护用品等,桌椅表面光滑易于清洁。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须一人一间。当备用隔离考场不够用时,在不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情况下,经综合研判风险后,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4人)。

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

考试场所要及时通风和消杀。考前,考点要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指导下,指定专人对考点、考试场所、通道、区域、桌椅等进行清洁消毒,明确张贴完成标识。同时要进行至少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进行通风。每天考试结束后,要对考场做一次预防性消毒。

6、运送、保管、整理、分发试卷疫情防控要求。

要完善试卷运送、保管、整理、分发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提前14天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参与相关工作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加。对试卷运送车辆、试卷保管场所进行彻底消毒,试卷保密室存放试卷前开窗通风,没有窗户的保密室可采用风扇等设备加强机械通风。领取试卷需在外住宿和餐饮的,要选择卫生条件达标的宾馆和饭店,采用分餐制用餐。试卷进入各考区保密室后,试卷安保人员每天仍须监测健康状况并作好记录。

1、要做好《铁岭市高考考生疫情防控十项提醒》、《致广大高考考生及考生家长的一封信》的宣传,提高考生及家长的公共卫生知识水平、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告知考生和家长所采取的有关措施;对于考生出现的焦虑、焦躁情绪,各地应在考前进行心理疏解和辅导,缓解压力,消除顾虑。

2、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在考务培训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考试工作人员应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点内处置流程。

3、考前,考点要组织考试工作人员、考生进行包括入场体温检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在内的全过程模拟演练。调试设备,熟悉检测操作;为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可将考生进入考点时间适当提前,设定合理的进入考点、进入考场开始时间,控制入场、离场进度。7月3日前各考点要组织一次有考生参加的入点测温实战演练。7月6日下午各考点主考组织一次疫情防控和突发状况演练。

4、提醒考生赴考点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如考生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点途中,可不必佩戴口罩。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如考生乘坐班车赴考点,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进入考点时与他人间隔要保持1米以上,不扎堆、不聚集。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高考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精神为指导,以新理念、新理论为依据,以实施主体性教育为目标,结合我校多年来开展教育科研的实际情况,切实加强教育研究工作,注重实效,走有我校特色的教育科研路子。

二、工作目标。

三、工作要求。

1、进一步明确学校的教育理念与目标,以“科研兴校,科研兴教,教研兴师”为动力,统一认识,扎扎实实开展教育科研,促进我校教育科研工作上台阶,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新水平。

3、领导带头垂范,自觉开展教育科研;鼓励教师申报课题,参与科研,从而把课题研究引向深入,形成层层有课题、科科有课题的氛围。

4、以科研促教学,教科研与教学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每学年组织至少2次课题会议,各年级结合课题研究开展汇报课、研讨课等各类公开教学活动。

5、积极参加市教育部门组织的课题研讨活动。以教科研理念、方法、手段丰富和发展课堂教学,推动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实施,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

四、工作措施。

1、成立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管理和领导。其主要职能是:组织全校教师开展教育科研专题学习,负责学校教育科研理论知识的普及,负责学校教育科研的规划和管理,负责学校各级教育科研课题的立项、研究与指导,以及学校各项教育科研成果的鉴定和奖励。

2、教育科研管理制度化。

制定《教科研实施方案》、《教科研管理及奖励制度》等。激励教师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促进我校教研工作迅速发展,从而推动教育教学工作。

3、认真开展校本培训活动,提升教师个人素质。

为了切实转变教师的教育教学观念,开阔眼界,提高修养,学校要认真开展以“助学、自学、互学”等形式多样的校本培训活动,继续加强教师的理论学习,全面深化新课程理念指导下的课堂教学改革。

(1)名家助学。我校将邀请专家、行家来校作讲座与指导,从宏观上给教师建立新的教育理念。其次,针对学校的自身师资资源,组织校内名师、骨干教师定期为全校教师举办讲座或献课。从微观上感受新课程理念。

(2)激发自学。只有不断地汲取,才能提高自身的理论知识水平。因此,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读一本教育专著,写好不少于1500字的读书心得体会。

(3)交流互学。学习的个体是独立的,但集体的智慧常常能碰撞出知识的火花。加强每政治学习,倡导为人师表,帮助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利用教研组业务学习的时间,组织教师学习新教材、新课标、新教法、教育理论等,或者利用网络资源观摩名师优秀教学录像课。

4、搭好教研平台,建好教研队伍。

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研及教师队伍是提高教研水平,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为此,要在“量”上抓好普及,在“质”上抓好提高。

(1)每月召开一次教研会议,对与会人员进行教研工作和教育理论的专门培训,使他们成为学校教研工作的内行。

(2)加强中青年教师培养,通过听课、上课、说课、评课等指导他们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艺术水平。

(3)抓好教师教学、教研能力的培养。学校给每位教师提供上公开课、说课、观摩优质课、汇报课的机会,让青年教师在不断的比较中健康成长,学校通过随堂课评价,促进教师认真上课,提高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

(4)建立健全中青年教师的个人专业成长方案,确定分层培养对象,认真组织实施成长方案,尽可能多地培养出不同层次的名师。

高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1、今年职教高考技能考试是疫情防控常态下的大规模现场考试,考点多,人员复杂,必须按照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不麻痹、不侥幸、不松懈,紧绷疫情防控之弦。

2、加强科室合作,周密部署防控措施。

3、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原则,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和考务组织工作,确保涉考师生身体健康、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工作安排。

1、精准掌握考生的身体状况、活动轨迹、健康情况等信息,提前2周做好考生体温测量和健康码核验工作。

2、教育学生按照防疫工作要求,考试前2周,不得离开报名地,避免与中高风险区人员接触,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在外地的考生考前2周返回__,并按疫情防控要求完成风险排查。

3、组织考生签订健康承诺书,承担疫情防控社会责任。

4、考试期间的纪律要求。

全体考生及带队老师务必做好个人安全防范,做到以下几点:

(1)离济前48小时,务必去医院做核酸检测,并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携带一定数量的消毒湿巾、纸巾、口罩,严禁携带酒精等危险品上车;。

(6)每天晚上点名和体温晚检后,带队教师在_高考群里报平安;。

(7)师生返济后,必须第一时间做核酸检测。

5、外出带队老师是带考第一责任人,请老师们务必履职尽责,保证本次涉考学生的安全。

6、其它未尽事宜,由学校另行通知。

高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教育局相关工作要求,兰山区教体局教育考试中心定于2月24日—26日开展20xx年高考补报名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工作。因目前处于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为有效做好这一工作,确保参加高考报名师生的生命安全,按照上级关于做好人员聚集地防疫的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部署重要讲话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深化思想认识,统一步调行动,持续巩固常态化疫情防控成果,全力保障师生健康安全。

目前,我国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目标,全国疫情形势向好,但国外疫情愈演愈烈,个别地区陆续出现感染者,疫情风险仍不容小觑。这就要求我们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把疫情防控作为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和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以“减少聚集、规范有序、快速处置”为工作目标,坚决防止出现疫情,切实保障前来现场进行信息确认考生及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保障现场确认工作安全有序,保障师生平安、顺利的完成高考报名,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1、兰山区20xx年高考报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金锋。

副组长:李公德。

成员:魏青海席文琪兰山区各高中段学校负责人。

全面领导疫情防控期间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工作。

2、兰山区20xx年高考报名工作小组。

组长:李公德。

副组长:魏青海席文琪兰山区各高中段学校负责人。

成员:杨树园徐静王剑丁明峰张静。

全面负责20xx年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各项工作,统筹做好各个环节的衔接安排。

负责做好考生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的宣传发动及组织工作;负责指导各个报名点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考生行进路线设置、各项登记及防疫制度的制定、防疫物资的配备等;负责指导各学校做好资格审查、信息采集、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等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做好各环节的有序衔接;负责指导各报名点做好病毒消杀等各项制度的实施;负责做好舆情控制及媒体沟通协调工作,做好新闻宣传和报道及防控工作知识普及工作,加强舆情应对,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联防联控。

建立报名点与教体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区卫生健康部门、定点医院、公安机关的联络,共同构筑起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

兰山区教体局值班电话:xxxx。

兰山区疾控中心电话:xxxx。

兰山区新冠肺炎收治定点医院电话:xxxxx。

北京路派出所值班电话:xxxx。

1、成立高考报名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领导高考报名、资格审核、信息采集、现场确认、数据上报、报名公示等各环节工作。所有人员均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资格审核力度,切实做好高考报名工作。

2、按照复学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工作。在现场确认环节,人员聚集性比较强。报名点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及应急预案,配齐防疫物资,合理规划人流安排,确保人员安全健康。考生进点时,要出示健康码、进行体温检测、手部消毒、除信息采集环节外全程要佩戴口罩。要重点加强对社会考生、外省返回考生的疫情防控管理,提前排查这部分考生,参照复学疫情防控要求,认真进行检测登记,严格防控。

3、严把大门口入场关,非参加高考补报名现场确认的人员禁止入内、体温检测不达标者禁止入内、不佩戴口罩者禁止入内。发现疑似人员立即将其带入隔离室并启动应急预案。对考生携带证件材料进行初步检查指导,避免证件不全的考生二次进入。

4、安排巡逻人员,维持行进秩序,避免扎堆聚集。考生进入后按要求有序行进,严禁考生到规定区域以外的地方逗留、闲逛。在排队等候时须遵守1米间隔制度,严禁相互间亲密接触。考生信息采集时须听候指令行进,在信息采集室设置等候牌,在前面考生未完成信息采集时,考生须耐心在此等候听候行进指令,严禁考生间隔过近造成直接接触。

5、严守确认单信息改错制度。考生信息采集完成后,需要检查确认单信息是否有错误,如发现有错误需要修改,直接在确认单上用笔进行标识并修改后到信息采集处修改,待修改完成再次检查确认无误后在确认单上签字按手印。为避免纸张、文具等造成间接接触传染,需要对完成签字考生进行手部消毒。

6、信息确认结束后考生必须马上离开。安排巡逻人员在出口处执勤,引导已全部完成所有确认环节的考生有序离开,不准逗留、扎堆。

7、坚持一天两次清洁消毒制度,午间、晚间各一次。卫生间放置香皂、洗手液等物品方便考生清洁。门口放置废弃口罩处理箱,防止口罩等一次用品乱扔乱弃。

高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线上教育教学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认真落实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自2022年10月8日上午起,全县暂停线下教学活动,精心组织扎实开展线上教学活动。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落实“五育”并举,尊重线上教育教学规律,科学安排,精心组织,加强指导,提高育人质量。建立“学校组织指导、科任教师具体实施、家长协助支持”的工作机制,确保线上教学工作顺利开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实效。

组长:赵强(校长)。

副组长:刘玉杰(副校长)、王保玺(副校长)。

成员:全体教师。

(一)转播上课方式。

借助微信、钉钉、智慧教育等平台中的上课直播功能,对教育部提供的中小学网络平台中的优质学习资源,按照我校疫情防控期间教学课程表安排定时转播并讲解,课后做好线上答疑、作业布置批改和反馈以及个别辅导等工作。

(二)直播上课方式。

教师借助微信、钉钉平台进行直播上课,地点可以在家里,也可以利用学校多媒体在教室里。课后做好线上答疑、作业布置批改和反馈以及个别辅导等工作。

(三)教学时间安排。

严格控制线上教学时间,每天线上教育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0分钟,每次连续学习时间不超过30分钟。线上教学自10月8日开始至疫情结束返校时止。一周上五天,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安排六节课:3节直播课、3节实践活动课。

(四)作业安排。

各班要根据线上学习实际,科学设计作业的形式和内容,布置弹性作业和分层作业。要统筹学生作业量,不得安排过多、过难和学生无法独立完成的作业。作业时间每天不超过半个小时,不得强行要求学生家长每天上网“学习打卡”、上传学习视频、打印和批改作业,不得向家长布置作业。

(五)教学课程表。

一、二年级(根据实际修改)。

节次时间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周五。

三、四、五年级(根据实际修改)。

节次时间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周五。

高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各定点医药机构:

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确保群众充分享受医保政策待遇,按照我中心工作职责,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确保我市救治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医疗保险系统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救治保障工作,我中心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主要包括沟通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收集梳理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做好信息宣传报道工作。领导组执行值班制度,严格按照值班要求,尽职尽责,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遇有紧急、重要事项要立即上报并及时快速协调处理。

三、工作任务。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为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和蔓延,充分发挥医保在联防联控的作用,共筑抗击疫情新堡垒,中心依法依规、有序有效开展防治工作。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享受特殊报销政策,让患者放心就医。

1、对于新型肺炎疑似、确诊病例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救助,实施综合保障。

2、对于异地就医新型肺炎患者,先救治后备案,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

3、患者使用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__市新型肺炎定点医院要及时将药品和诊疗项目分组录入,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二)减轻定点医疗机构压力,让其放心救治。

1、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医疗费用单独预算。中心预付__市医疗集团人民医院100万元,用于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的治疗。

2、暂停对长期护理人员上门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远程方式做好长护人员医疗指导工作。

3、暂停一级医疗机构住院审批登记工作,科学安排业务办理流程,住院病人由医院医保科及时上报,暂时实行网上审批,原审批管理办法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4、暂停门诊大额疾病转院审批。疫情期间门诊大额疾病患者需转院的取消转出单位及转入单位盖章环节,需转院的提供相关资料直接在医保业务窗口办理。

5、暂停门诊大额疾病外检查审批。疫情期间如需要外出检查的门诊大额疾病患者可直接持定点机构外检申请表外出检查,检查结束后持发票在医保中心报销。

(三)做好基础防控,让工作人员安心上班,让市民安心预防。

1、取消春节休假,全员到岗履职,为应对疫情的突发性,防范性,医保中心全体人员于1月26日全员上班,主动作为,履职履责。

2、加强基础防控工作,工作人员严格佩戴口罩上班,每日监测体温,对来办事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免费口罩配发,并确定专人负责做好办公场所的消毒工作。

3、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切实实行24小时购药机制,保障市民做好疫情预防,不可趁机哄抬防护口罩及与疫情相关药品的价格,扰乱医药价格,如有违反,将实行责任追究。

4、加大医保智能监控力度。各定点医药机构要按照协议规范购药及医疗服务行为,两定机构监察室要充分利用医保智能监管系统,严格落实严控、严查的监督管理工作,坚决查处和严厉打击借疫情防控之名、报销便利之机实施欺诈骗保行为。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提高政治站位,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决扛起责任,科学应对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强化统筹协调,层层压实责任。要切实加强对疫情救治保障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横向沟通和纵向联系,确保救治保障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得到有效解决。各定点医药机构、领导组人员要高度重视、统筹部署,确保工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要切实做好精准统计、及时上报工作,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日上午9点前报送疫情情况电子版,由中心两定机构监察室负责汇总定点机构数据,汇总后按时间节点每日上报临市医保中心及市医保局。

(三)加强政策解释,强化舆论引导。要利用多种渠道加强此次疫情医疗保障临时救助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力度,强化舆情监测和风险防范,紧扣当前疫情救治保障工作中群众关心关注的医疗保障热点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应对,合理引导社会舆论,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年高考考点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该计划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周密、可操作性强的计划方案”,也就是说,案例之前获得的方法。如果在案例之前介绍该方法,则为“ldquo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健委办公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国家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xx〕8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xx〕1号)精神,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和普通高考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20xx年高考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注重科学、严守公平、切实可行、保证安全的原则,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考试管理,做深、做细、做实高考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健康考试”“公平考试”目标。

(一)考区准备。

1、建立完善疫情防控联合工作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普通高考以县(区)为考区,各考区要成立由教育、卫生健康、公安、疾控机构等高招委成员单位(部门)组成的普通高考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制定普通高考防疫工作实施细则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2、建立高考期间疫情防控的定期会商、监测、预警、处置、督查机制。形成教育、卫生健康、学校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

3、制定高考期间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防疫评估制度。对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考生参加考试和工作人员参与组考工作的防疫条件,明确相关标准,对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场参加考试、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以下简称防疫评估)。

4、完善支撑保障制度。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属地人社、财政等部门出台考试工作人员和专项资金保障政策,确保组考经费、必要的防疫和考务设施设备、物资物品等保障到位。

5、落实考务环节防疫措施。一是完善试卷运送、保管、整理、分发等环节疫情防控方案。做好车辆、保密室等场所的定期消毒工作;二是要加强宣传引导。各考区要联合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考生、家长及考试工作人员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三是完善应急工作预案。各市、县(区)考试机构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完善应急预案,增设备用考试场所、应急疏散通道、应急避险区域等,制定应急疏散办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四是要完善重大情况快速报告制度。各考区要按照高考信息报送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零报告、快速报告等要求;五是配备必要的防疫设备设施和物资物品等。各考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配备必要的日常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等设备设施,必要的防护、消毒用品用具,并协调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进行技术指导。

6、落实陪考、送考家长的防疫措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属地公安、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加强对陪考考生家长的管理,加强场外疏导,劝导陪考、送考家长不在场外聚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7、落实考试期间属地宾馆、酒店及交通工具防疫要求。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属地公安、文旅、交通、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有关部门,加强对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入住的宾馆(酒店)、餐饮店及乘坐的公共交通工具的疫情防控管理。

(二)考点准备。

1、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家庭责任,扎实做好考点、考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安排。加强主考、副主考、监考等工作人员针对防疫组考工作职责。

2、落实考点学校主体责任,考点学校校长是本考点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增设一名由当地卫健部门或疾控机构指派的专业人员担任副主考,负责考点防疫工作,指导做好人员、物资、场地、监测等防控条件准备,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完善防疫制度,组织防疫培训,开展防疫演练。

3、考务培训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考试期间,各考点学校要主动协调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派出专业人员到考点现场指导,并负责异常人员处置。

4、各考区在高考前要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等防疫物资的储备,指导考点学校建立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对考点环境进行彻底清洁,对风扇等降温设施、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对考场、考务办公室、保管室、视频监控室等场所全面清洁消毒并开窗通风,并明确张贴完成标识。做好隔离考场的设置和启用准备。

(三)考试工作人员准备。

1、考试工作人员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并如实上报考点学校,出现发热等异常疑似感染情况的人员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2、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各项防疫制度,掌握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考试防疫措施、安检程序、防疫要求等。

3、考试工作人员、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接受体温检测,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考生可以佩戴口罩参加考试。

4、对异地交叉监考人员的防疫管理,要强化派出地责任,由派出地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提前做好派出人员监测工作,由派出地领队负责汇总派出人员的考前身体监测情况,监测情况报派出地考试机构。

5、各中学或报名点在考前3天核发准考证时,要逐一检测考生体温,通过“赣通码”等健康码查询考生在5月23日以后的行程情况,对有异常情况的考生须登记并及时上报属地招生考试机构,进一步做好检测排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四)考生准备。

1、考生从5月23日开始,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确保开考前身体状况良好。

2、在省外学习、工作的考生,须于5月23日前回到参加高考所在地并做好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按照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

3、考生在考试期间自行准备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4、考生在考试期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注意做好往返途中的个人防护。

5、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手接触口眼鼻,注意咳嗽礼仪。

(一)考点管理要求。

1、考点学校实行闭环管理,所有人员出入须接受体温检测,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

2、尽量控制和减少校内人员聚集,进入考点和考场时严格控制入场速度,加大人员间距,防止人员拥挤。增设备用考试场所、应急疏散通道、应急避险区域等,制定应急疏散办法。

3、在各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派专业人员到考点现场指导下,对考务办公室、考场、考生集中食宿场所等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等处理,做好每日定期消毒并记录,明确完成标识,确保环境卫生整洁。

4、考试期间考点内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按照防疫评估要求和应急预案执行。

5、重点加强对隔离考场的管控。单独隔离考生的考场工作人员要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严格做好防护措施。对于异常考生的试卷、答卷等考试材料和用品,要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消毒,并按省级考试机构要求,单独记录、封装、处理并上报。

6、严格执行零报告、快速报告等要求。

(二)涉考人员管理。

1、每场考试开考前,在考点的入口处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及考生逐一进行体温检测,发现异常者,立即送医疗组诊断。

2、严格落实学校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措施。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食堂工作人员还应当穿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工作服应当定期洗涤、消毒。

3、考生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后由考生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备用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应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决定是否穿戴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

4、考生进入考场时,在接受安检后,先经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再进行指纹比对验证身份。指纹比对不成功的,进行人脸识别。

1、加强源头管控。全面掌握入闱命题人员入闱前的健康状况、近14天旅居史、重点人员密切接触史等,所有入闱命题人员需体温检测正常、健康码绿色、核酸检测呈阴性方可入闱。

2、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入闱人员学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保持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增强体质和免疫力,提高入闱人员的防病能力。

3、加强闱内日常健康管理。入闱人员每日两次体温检测,做好健康检测,建立健康台账,及时上报。入闱人员在公共区域或与人交流时须自觉佩戴口罩,避免非工作性的人员接触和聚集,做到非必需不聚集。

4、加强后勤防护。加强对食宿、办公等场所的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处理,加强废弃口罩规范处置,采用分时段供应、自助分散就餐、公筷公勺等饮食安全管理。

5、加强异常应急处置。规范设置隔离观察室,发现异常症状人员第一时间带至观察室进行留观处理,并立即拨打120由救护车按照保密要求和程序接至当地医院就诊排查,同时向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1、6月6日前,如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当地考试机构负责人,并按规定及时就医。

2、考前考试工作人员或考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应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当地考试机构负责人,并按规定及时就医。前往医院途中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区考务办公室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后续工作,对相关场所进行消毒处理。

3、6月6—9日期间,考试工作人员或考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考点办公室,并及时送医护组诊断,考试工作人员停止考务工作。考生经防疫评估允许参加考试的,应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并由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的家人取得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考点做好隔离考场的防护和消杀工作。

4、各考区应本着以人为本、科学施考的理念,突出人性关怀和个性化的考试服务,有序安排特殊考生规范化应考,特别是加强对困难考生群体的关爱帮扶,注重对考生的心理疏导,缓解备考焦虑情绪,加强防疫工作的宣传解读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20xx年高考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铁岭市20xx年普通高考安全有序组织,依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市招考委、市教育局、市卫健委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市招考委的工作要求,统筹处理好普通高考与疫情防控关系,把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确保实现健康高考工作目标。

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下,进一步明确市、县(市)区教育局、卫健委、招生考试机构、疾控中心和医院职责,明确部门人员分工,落实疫情防控任务,准确把握普通高考面临的疫情防控形势,加强部门协作,落实部门责任,制定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和预案,完善工作流程,搞好疫情防控演练,强化应急处置,确保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有效,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1、市、县(市)区成立疫情防控专家指导组。负责考区、考点的疫情防控指导工作,对考点疫情防控组无法认定的特殊考生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并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只有一个考点的考区,专家组成员直接负责考点的疫情防控工作。市、县(市)区卫健委统筹安排各考区考点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应对和处置考试期间各考点出现的疾病和疫情突发状况,如遇考生需在救治定点医院考试,卫健和招生考试部门共同组织并设立临时考场,考试全程要录像。

2、将我市学校“1+4”疫情防控包保办法落实到高考疫情防控中。由卫健委人员担任疫情防控副主考,疾控人员和医生为考点疫情防控组成员,对发热考生的情况进行研判。另外两名市场监管部门人员负责考点监食工作。疫情防控组协助考点主考负责考点疫情防控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

3、对考生的防疫要求。

本地在校应届毕业生要求。本地在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负责从考前第14天开始(6月23日至7月6日),每日测量体温、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局和招生考试机构,并报市招生考试机构。

考前第14天和考前第3天,由市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市卫健委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态数据筛查。

除本地在校应届毕业生外的其他考生要求。从考前14天开始(6月23日至7月6日)由报名点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考生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上报工作。

建议在外省的考生提前14天返回铁岭,按要求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记录,并每日上报报名点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从境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考生,须提供属地14天集中隔离医学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所有考生要提早做好考试准备和疫情防控准备,以免耽误考试。

对考前考生为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的;考生为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不能排除感染可能并发热的;通过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市专家组逐一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是否需要启用备用隔离考场并启用备用试卷,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参加考试。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由市招生考试机构向省招考办请示,为考生申请启用备用隔离考场并启用备用试卷或在隔离、救治场所参加考试。

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考点主考和疫情防控组进行具体研判,确定其是否在本考场继续参加考试,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要逐级上报,由市招考办报请省招考办批准,方可启用备用试卷。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省招考办批准予以补齐。当科目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分别向考生本人及所在考场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4、对考试工作人员的防疫要求。

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组织、安排考试工作人员所在单位从考前14天(6月23日至7月6日)对所有抽调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报告本地招生考试机构存档备查。出现身体异常的考试工作人员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除必备的考试工作人员外,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要预留一定数量的备用工作人员,以备临时代替因“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不能参加考试工作”的工作人员。同时做好备用考试工作人员的考前14天体温监测和记录工作。

根据疫情动态情况,各县(市)区招考委要按照“非低风险地区每考场20名考生”的标准预留监考人员,并做好预留监考人员的考前14天体温监测和记录。考试期间预留监考人员能够随时可以上岗执行监考任务。

5、对考点的防疫要求。

各考点要按照“每10个普通考场设1个备用隔离考场”的标准进行考场布置,每个考点至少需要配备3个备用隔离考场。

各考点要设置体温检测点。体温检测由考点学校人员负责,体温检测点要设在宽敞的入口处或考点与楼门间指定区域。原则上我市各考点采用大通量非接触式体温检测设备(例红外线体温检测仪或检测门)检测的办法,并准备足够数量的手持式体温检测仪做补充。检测点要设立多条体温检测通道,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同时,设置通风良好的临时隔离室,没有隔离室必须设置凉棚,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各考点负责体温检测的老师要提前上岗,对进入考点的考生进入体温测量,务必保证在考生入考场铃响前,已到考点的考生全部体温检测结束,不影响考生正常入场时间。

各考点要设立卫生防疫室并准备充足的防疫用品。包括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银体温计、手持式体温检测仪等。各考点要按每人每半天1支的标准为考试工作人员配备口罩,并为考生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要按照考场数准备充足的消毒剂。备用隔离考场除上述物品外,还需准备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等。

各考点备用隔离考场要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设置。要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教室,并设置专用防疫通道,配备速干手消毒剂、个人防护用品等,桌椅表面光滑易于清洁。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须一人一间。当备用隔离考场不够用时,在不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情况下,经综合研判风险后,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4人)。

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

考试场所要及时通风和消杀。考前,考点要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指导下,指定专人对考点、考试场所、通道、区域、桌椅等进行清洁消毒,明确张贴完成标识。同时要进行至少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进行通风。每天考试结束后,要对考场做一次预防性消毒。

6、运送、保管、整理、分发试卷疫情防控要求。

要完善试卷运送、保管、整理、分发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提前14天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参与相关工作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加。对试卷运送车辆、试卷保管场所进行彻底消毒,试卷保密室存放试卷前开窗通风,没有窗户的保密室可采用风扇等设备加强机械通风。领取试卷需在外住宿和餐饮的,要选择卫生条件达标的宾馆和饭店,采用分餐制用餐。试卷进入各考区保密室后,试卷安保人员每天仍须监测健康状况并作好记录。

1、要做好《铁岭市高考考生疫情防控十项提醒》、《致广大高考考生及考生家长的一封信》的宣传,提高考生及家长的公共卫生知识水平、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告知考生和家长所采取的有关措施;对于考生出现的焦虑、焦躁情绪,各地应在考前进行心理疏解和辅导,缓解压力,消除顾虑。

2、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在考务培训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考试工作人员应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点内处置流程。

3、考前,考点要组织考试工作人员、考生进行包括入场体温检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在内的全过程模拟演练。调试设备,熟悉检测操作;为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可将考生进入考点时间适当提前,设定合理的进入考点、进入考场开始时间,控制入场、离场进度。7月3日前各考点要组织一次有考生参加的入点测温实战演练。7月6日下午各考点主考组织一次疫情防控和突发状况演练。

4、提醒考生赴考点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如考生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点途中,可不必佩戴口罩。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如考生乘坐班车赴考点,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进入考点时与他人间隔要保持1米以上,不扎堆、不聚集。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为保障我旗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前谋划高考各项准备,做好高考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在校内传播和发生其他群体性公共卫生事件,确保全旗高考工作顺利进行。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健委办公厅《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厅〔20xx〕14号)精神,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考前准备。

1、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参加考试的在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负责从考前第14天开始,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教科体局。考前第14天和考前第3天,由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态数据筛查。

2、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考生身体状况异常评估组逐一专业评估,教科体局、招生考试委员会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3、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须经考生身体状况异常评估组逐一进行专业评估,教科体局、招生考试委员会会同旗卫健委、旗疾控中心和医院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考生身体状况异常评估组进行专业评估,旗教科体局、招生考试机构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4、凡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按旗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文件规定,参照前述规定进行处理。

5、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状况监测。考试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在考前14天要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报告旗教科体局,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二)设置考点、考场。

1、设置体温检测点。各考点学校要在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的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检测点设立多条体温检测通道,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同时,设置凉棚和体温异常者复检室(处)等,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

2、准备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每10个普通考场设1个备用隔离考场(每考点不得少于3个),备用隔离考场布置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执行。备用隔离考场应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教室,并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配备速干手消毒剂、个人防护用品等,桌椅表面光滑易于清洁。如需使用空调,则应为分体式空调,同时配备具备防疫条件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备用隔离考场应做明确标识,在外围设置警戒线。

3、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须一人一间。当备用隔离考场不够用时,在不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情况下,经综合研判风险后,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4人)。

4、准备防疫用品。各考点需要配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银体温计、手持式体温检测仪等。有条件的,可配置大通量无接触体温检测设备。各考点要按每人每半天1支的标准为考试工作人员配备口罩,并为考生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原则上考生口罩自备)。要配备数量充足的速干手消毒剂、含氯消毒剂、季铵盐类消毒剂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剂。备用隔离考场除上述物品外,还需由卫健部门提供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等。

5、布置考场。高考必须使用标准化考点。在满足标准化考点要求的基础上,考场内的考生座位横向间距80厘米以上,纵向间距根据考场实际面积尽量增大。

(三)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考场。

1、所有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测量。考点设多个体温测量通道,所有进入考点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测量。接受体温测量时须有序进行,严格控制人员行进速度和间距。

2、所有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有关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考生身体状况异常评估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四)防护和消毒要求。

1、关于防护。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所有考生、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必须随时做好手卫生。

2、关于消毒。考前,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旗疾控中心要派专业人员对考点消毒工作进行指导,各考点指定专人对考点、考试场所、通道、区域、桌椅等进行清洁消毒,明确张贴完成标识。要提前进行至少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进行通风。考生、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在每天考试结束后,要对考场做一次预防性消毒。

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由专业人员及时做好考场的终末消毒。其他情况,隔离考场可按如下方式进行清毒:加强对门把手、桌椅等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每科考试后,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试,或用有效的消毒湿巾擦试。

(五)关于考场降温和通风。

在温度适宜的条件下,考点的考务办公室和考场可以保持自然通风,也可以采用电风扇等设备加强通风,电风扇在使用前应进行清洗。如使用冰块降温,应保证冰块及制冰使用的水卫生安全。在使用电风扇或冰块降温时,门窗不要完全闭合。

普通考场可以使用分体空调或中央空调,备用隔离考场应使用分体空调,并严格按照《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修订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174号)要求使用管理。普通考场如使用分体空调,使用过程中要保持考场开门开窗通风,宜每场考试结束后(运行2—3小时)通风换气约20—30分钟。

(六)考试结束。

考生散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监考员在考务办公室要有序交接考试材料,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试卷、答卷、草稿纸、物品等应在旗卫健委、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指导下,按照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要求,单独记录、封装并上报。待考生核酸检测结果明确后,再对保存的考生答卷等进行分类处理。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可按正常流程处理;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的,要采用不影响答卷字迹的方式消毒,消毒后按正常流程处理。消毒处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同时做好手卫生。

(七)考试过程中异常情况处置。

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考生身体状况异常评估组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自治区和招生考试中心批准予以补齐。当科目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一)成立领导小组。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在原有的考试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增加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成立“奈曼旗招生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涉疫突发事件处置。

(二)高度重视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在思想和行动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采取坚决有力举措,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完善招委会工作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要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做好考试组织和疫情防控工作。

(四)完善支撑保障制度。财政局要确保专项资金保障政策,确保组考工作中所需的考试工作人员、组考防疫经费,必需的设施设备,物资物品等充足到位。

(五)完善考点防疫工作职责。考点主考、副主考、监考员等增加防疫工作职责;考点增设一名副主考(由卫生健康部门或疾控机构安排)专职负责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完善考点内、考场内防疫工作流程和处置流程。

(六)强化统筹协调和衔接沟通。在旗委、政府领导下,由招生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考试相关事宜,做好招生考试机构之间街接沟通,确立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的会商、监测、预警、处置等机制。

(七)坚持属地管理,快速反应。考点学校如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并第一时间报告上级教育部门。

(一)加强宣传教育。卫健委和疾控中心向高中学校派驻人员,进行防疫宣传教育,提高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的公共卫生知识水平、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告知考生和家长所采取的有关措施。对于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出现的焦虑、焦躁情绪,各校应在考前进行心理疏解和辅导,缓解压力,消除顾虑。

(二)加强培训指导。各校要在考务培训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考试工作人员应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点内处置流程。

(三)开展疫情应急演练。考前,考点要组织考试工作人员、考生进行包括入场体温检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在内的全过程模拟演练。调试设备,熟悉检测操作;控制入场、离场进度;熟练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法和程序。

(四)强化技术保障。各考点要做好标准化考点的视频监控录像、身份识别、作弊防控、综合管理、考生服务等系统运维工作,确保设备到位、功能实现、使用正常,采取有效手段做好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份识别和验证工作。

(五)管控好集中食宿场所。学校食堂实行错峰就餐,开餐前半小时完成就餐区域桌椅地面消毒,并通风换气,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应遵循分时、错峰、单向就餐的原则,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避免交谈。餐前餐后必须洗手,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就餐人员要做好餐余垃圾的清理、分类和投放。做好食品留样,专人管理,严格执行消毒时间、程序,制定就餐、消毒等管理台账。

考生在校外食宿的,应加强对宿舍的清洁通风,一般每天开窗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每天对宿舍地面、墙壁、门把手、床具、课桌椅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保持宿舍内外的环境卫生保洁,每天专人巡查清扫并进行登记。应建立宿舍专人负责制,严格宿舍楼门管理,实行凭证出入和体温排查。

(六)考生赴考。各涉考学校要提醒考生赴考点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如考生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点途中,可不必佩戴口罩。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如考生乘坐班车赴考点,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按照《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摸排防控工作专班城区防控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城防办发〔〕1号)文件精神及省市县相关要求,为了切实将防控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切实做好自我防护。

坚持讲卫生、勤洗手、多通风等健康生活方式。去医院、车站、影院、超市、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主动配合做好“扫码+测温+戴口罩”三项防控措施,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定点医院(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时须全程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避免与他人接触。

(二)减少人员聚集流动。

减少参加和组织聚集性活动,推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家庭聚会聚餐控制在10人以内。所有人员,非必要不出市,降低途中因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风险,确需出行人员,须经单位批准后方可出行,并且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

(三)保持健康饮食习惯。

谨慎购买、食用进口冷链食品,尽量不要购买或食用无法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畜禽肉类和冷链食品;烹饪食品要做到生熟分开;肉类、蛋类要彻底煮熟再食用;提倡分餐制,或使用公勺、公筷用餐。

共同监督,主动接受健康管理,及时向所属辖区乡镇、村组(社区)报告来、返、离延信息。对来返人员,凡属境外人员在口岸隔离14天后的,一律继续落实14天居家隔离和2次核酸检测;凡属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的,一律落实14天集中隔离和2次核酸检测;凡属重点城市(辖区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来的,一律查验健康码和近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并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

(五)遵守舆论相关制度。

关注官方信息,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切勿随意在网上、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理性应对的社会氛围。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一)排查范围。

茶坊社区第三网格内的所有人员,包括居民、企业和个体户。

(二)工作任务。

精准排查茶坊社区第三网格内所有人员的出行、人员接触情况。重点排查市以外返回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与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和其他存在风险的人员。

(三)工作分工。

1.第一片区:长安汽车对面居民区。

片长:

成员:

2.第二片区:公路两边门面房。

片长:

成员:

3.第三片区:变电站后居民区。

片长:

成员:

4.第四片区:加油站以南居民区。

片长:

成员:

(四)工作要求。

1.严格排查。每天进行一次全面摸排,重点做好未返回人员和外来人员的排查登记,同时做好中省市县关于疫情各项政策的宣传工作。

2.按时上报。每天的摸排结果及时向各片长汇报,并将排查结果于每日下午3:00前报办公室。办公室将各片排查结果汇总后报茶坊社区。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全民参与,战“疫”必胜。让我们携手同行,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筑牢健康堡垒,共迎美好未来!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做好全行营业网点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员工和客户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营业网点正常开展工作,根据省、市行《关于加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行营业网点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1、普及新冠的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员工的防控意识。

2、坚持预防为主,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预防措施。

3、建立快速反应报告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防控交叉感染与蔓延。

1.成立新冠防控工作小组,由行长担任工作组总指挥,对经营场所防控及复工工作实施统一指挥。各岗位负责人任组员,协助组长做好各项统筹协调工作,贯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执行情况。

2.落实专门的新冠防控管控人员和工作组,各项职责分配到人,实现网格化管理。

3.整个分行以部门为单位,形成部门防控负责人形式,按部门分管;部门防控负责人配合防控工作小组完成部门内的防控工作;同时负责本部门员工健康、卫生、行为的日常监督;当部门内出现突发情况时,部门防控负责人第一时间通知防控工作小组,做好应急处理。

(一)营业前准备工作:

1、全面进行营业网点及自助设施防疫消毒。开门网点每天至少2次(上午上班前一次,下午上班前一次)要对办公区域、生活区域、办公设施、自助设施进行全面防疫消毒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地面、柜台、门把手、填单台、座椅等),消毒和清洁情况要全面做好记录,明确时点和责任人,确保后续可查,对已消毒区域张贴已消毒提示。

2、加强清洁通风换气。各网点已配备新风系统或空气净化器设备的必须全天开启,确保空气清洁,营业结束关机断电。

3、加强员工日常体温检测(包括保安、保洁人员等)。对外开门营业的网点,员工要保证每日至少检测2次体温(上午上班前一次,下午上班前一次),并按支行要求记录检测情况。

4、营业室内配备防疫用品。营业网点要在客户等候区或便民服务柜摆放免洗洗手液等防疫用品;营业人员一律配戴符合防疫标准的口罩,勤洗手,少聚集,自觉加强自身安全防疫。

5、网点开门营业后,网点主任要全程靠在网点上,亲自安排消毒及大堂营业工作,领学工作预案,及时处置营业过程中存在的突发问题,严禁脱岗。

1、营业网点要设立防疫检测服务点,配齐测温仪、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建全各种登记簿。

2、对进门办理业务的客户,网点主任安排专人站位检测服务点,实行“一人一检测,一人一办理”的原则,需逐一为客户检测体温,客户检测情况要序时登记,严控室内客户人数,要尽量避免客户在营业厅内聚集、等待,防止出现聚集性传播。对未佩戴口罩的客户,要在与其对话前免费提供口罩。对拒不接受体温检测,拒绝佩戴口罩的客户,网点可拒绝其进入对外营业区域。

3、对体温检测正常客户,网点大堂经埋要分流客户,尽量通过高柜办理业务,减少低柜和超级柜台办理业务时与客户直接接触几率。

5、妥善安排员工用餐。营业网点员工自备食物,在网点用微波炉或煤气灶加热后分餐用餐,禁止外买送餐,避免集中用餐或外买食物不安全引起交叉感染或食品安全问题。

(三)其他方面:

1、加强宣传引导。各网点及时向员工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措施,增强员工疫情防控能力,不信不传,减少法公共场合,科学做好疫情应对。

2、加强人员调度保障业务运行。一是要落实关键岗位人员上岗,对网点主任、内勤行长(主任)、大堂经理等岗位要优先保障到岗,确保履职不间断;二是各网点主任联系支行包靠部室经理,每天安排1-2名部室员工到网点协助开门营业。

3、设置防疫物品回收桶。专门回收一次性或废旧防疫物品,每天下班后将回收的防疫物品严格销毁。

4、关闭营业网点大堂区与自助区卷帘门,确保进入营业室内的客户与自助区客户相隔离,避免人员叉感染。

1、营业网点发现客户体温异常的,首先立即向网点主任汇报,了解客户基本信息及是否近期与**地区人员接触,劝说其自我隔离后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规范治疗,同时做好记录,及时向支行或当地防疫部门报告。

2、对于发现疑似病例的营业网点,要立即做好客户疏散,妥善安排临时停业,并进行全面消毒,同时将出现疑似感染员工的网点其他相关员工安排在家进行观察。

3、营业网点重要岗位人员要明确a、b岗,一旦出现疑似病例需在家观察或其他情况时,b岗员工可顺利接替,保证网点能够正常运营。

在特殊时期,各网点要进一步提高执行力,对支行下达的各项指令由网点负责人及时传达布置到位,坚决杜绝不传达、慢传达行为,对各项工作预案及措施认真学习并确保全员掌握,保证各项业务安全运营。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传染病疫情预防控制工作,全面落实各项防病措施,保障我县人民身体健康,特制定2022年传染病疫情及防控工作计划。

继续做好传染病信息审核、管理和医疗机构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培训,提高全县传染病信息管理质量,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及时报告率、及时审核率达xx%,传染病网络报告卡有效证件号完整率力争达到xx%。继续做好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防控工作,及时做好重点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加强与教育等部门沟通协作,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强化重点传染病防控和卫生应急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防控和应急水平。积极筹办好中心卫生应急演练,提高卫生应急人员实战能力。

继续加强医疗机构消毒质量监测工作,提高医疗机构院感防控水平。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和日常检测工作,落实各项消毒措施,保障医疗安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落实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进一步清理、充实、更新中心应急物资,建立物资消耗、领取台帐。规范应急物资管理,落实应急物资管理制度、库房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完善物资领用记录、报废记录等工作记录,为传染病疫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提供有力物资保障。

在建立和完善各类卫生应急专业队伍的基础上,强化培训演练,提高疫情处置能力。开展专业知识培训,提高理论基础水平,丰富知识技能储备。强化应急演练,通过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提高应急队伍实战能力。

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利用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根据传染病特点和季节性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居民的防病知识和能力。

高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健委办公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国家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__〕8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__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__〕1号)精神,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和普通高考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20__年高考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注重科学、严守公平、切实可行、保证安全的原则,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考试管理,做深、做细、做实高考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健康考试”“公平考试”目标。

二、考前准备。

(一)考区准备。

1、建立完善疫情防控联合工作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普通高考以县(区)为考区,各考区要成立由教育、卫生健康、公安、疾控机构等高招委成员单位(部门)组成的普通高考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制定普通高考防疫工作实施细则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2、建立高考期间疫情防控的定期会商、监测、预警、处置、督查机制。形成教育、卫生健康、学校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

3、制定高考期间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防疫评估制度。对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考生参加考试和工作人员参与组考工作的防疫条件,明确相关标准,对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场参加考试、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以下简称防疫评估)。

4、完善支撑保障制度。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属地人社、财政等部门出台考试工作人员和专项资金保障政策,确保组考经费、必要的防疫和考务设施设备、物资物品等保障到位。

5、落实考务环节防疫措施。一是完善试卷运送、保管、整理、分发等环节疫情防控方案。做好车辆、保密室等场所的定期消毒工作;二是要加强宣传引导。各考区要联合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考生、家长及考试工作人员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三是完善应急工作预案。各市、县(区)考试机构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完善应急预案,增设备用考试场所、应急疏散通道、应急避险区域等,制定应急疏散办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四是要完善重大情况快速报告制度。各考区要按照高考信息报送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零报告、快速报告等要求;五是配备必要的防疫设备设施和物资物品等。各考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配备必要的日常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等设备设施,必要的防护、消毒用品用具,并协调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进行技术指导。

6、落实陪考、送考家长的防疫措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属地公安、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加强对陪考考生家长的管理,加强场外疏导,劝导陪考、送考家长不在场外聚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7、落实考试期间属地宾馆、酒店及交通工具防疫要求。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属地公安、文旅、交通、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有关部门,加强对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入住的宾馆(酒店)、餐饮店及乘坐的公共交通工具的疫情防控管理。

(二)考点准备。

1、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家庭责任,扎实做好考点、考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安排。加强主考、副主考、监考等工作人员针对防疫组考工作职责。

2、落实考点学校主体责任,考点学校校长是本考点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增设一名由当地卫健部门或疾控机构指派的专业人员担任副主考,负责考点防疫工作,指导做好人员、物资、场地、监测等防控条件准备,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完善防疫制度,组织防疫培训,开展防疫演练。

3、考务培训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考试期间,各考点学校要主动协调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派出专业人员到考点现场指导,并负责异常人员处置。

4、各考区在高考前要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等防疫物资的储备,指导考点学校建立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对考点环境进行彻底清洁,对风扇等降温设施、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对考场、考务办公室、保管室、视频监控室等场所全面清洁消毒并开窗通风,并明确张贴完成标识。做好隔离考场的。设置和启用准备。

(三)考试工作人员准备。

1、考试工作人员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并如实上报考点学校,出现发热等异常疑似感染情况的人员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2、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各项防疫制度,掌握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考试防疫措施、安检程序、防疫要求等。

3、考试工作人员、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接受体温检测,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考生可以佩戴口罩参加考试。

4、对异地交叉监考人员的防疫管理,要强化派出地责任,由派出地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提前做好派出人员监测工作,由派出地领队负责汇总派出人员的考前身体监测情况,监测情况报派出地考试机构。

5、各中学或报名点在考前3天核发准考证时,要逐一检测考生体温,通过“赣通码”等健康码查询考生在5月23日以后的行程情况,对有异常情况的考生须登记并及时上报属地招生考试机构,进一步做好检测排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四)考生准备。

1、考生从5月23日开始,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确保开考前身体状况良好。

2、在省外学习、工作的考生,须于5月23日前回到参加高考所在地并做好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按照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

3、考生在考试期间自行准备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4、考生在考试期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注意做好往返途中的个人防护。

5、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手接触口眼鼻,注意咳嗽礼仪。

三、考中管理。

(一)考点管理要求。

1、考点学校实行闭环管理,所有人员出入须接受体温检测,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

2、尽量控制和减少校内人员聚集,进入考点和考场时严格控制入场速度,加大人员间距,防止人员拥挤。增设备用考试场所、应急疏散通道、应急避险区域等,制定应急疏散办法。

3、在各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派专业人员到考点现场指导下,对考务办公室、考场、考生集中食宿场所等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等处理,做好每日定期消毒并记录,明确完成标识,确保环境卫生整洁。

4、考试期间考点内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按照防疫评估要求和应急预案执行。

5、重点加强对隔离考场的管控。单独隔离考生的考场工作人员要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严格做好防护措施。对于异常考生的试卷、答卷等考试材料和用品,要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消毒,并按省级考试机构要求,单独记录、封装、处理并上报。

6、严格执行零报告、快速报告等要求。

(二)涉考人员管理。

1、每场考试开考前,在考点的入口处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及考生逐一进行体温检测,发现异常者,立即送医疗组诊断。

2、严格落实学校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措施。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食堂工作人员还应当穿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工作服应当定期洗涤、消毒。

3、考生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后由考生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备用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应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决定是否穿戴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

4、考生进入考场时,在接受安检后,先经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再进行指纹比对验证身份。指纹比对不成功的,进行人脸识别。

四、入闱命题。

1、加强源头管控。全面掌握入闱命题人员入闱前的健康状况、近14天旅居史、重点人员密切接触史等,所有入闱命题人员需体温检测正常、健康码绿色、核酸检测呈阴性方可入闱。

2、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入闱人员学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保持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增强体质和免疫力,提高入闱人员的防病能力。

3、加强闱内日常健康管理。入闱人员每日两次体温检测,做好健康检测,建立健康台账,及时上报。入闱人员在公共区域或与人交流时须自觉佩戴口罩,避免非工作性的人员接触和聚集,做到非必需不聚集。

4、加强后勤防护。加强对食宿、办公等场所的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处理,加强废弃口罩规范处置,采用分时段供应、自助分散就餐、公筷公勺等饮食安全管理。

5、加强异常应急处置。规范设置隔离观察室,发现异常症状人员第一时间带至观察室进行留观处理,并立即拨打120由救护车按照保密要求和程序接至当地医院就诊排查,同时向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五、应急处置。

1、6月6日前,如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当地考试机构负责人,并按规定及时就医。

2、考前考试工作人员或考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应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当地考试机构负责人,并按规定及时就医。前往医院途中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区考务办公室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后续工作,对相关场所进行消毒处理。

3、6月6—9日期间,考试工作人员或考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考点办公室,并及时送医护组诊断,考试工作人员停止考务工作。考生经防疫评估允许参加考试的,应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并由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的家人取得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考点做好隔离考场的防护和消杀工作。

4、各考区应本着以人为本、科学施考的理念,突出人性关怀和个性化的考试服务,有序安排特殊考生规范化应考,特别是加强对困难考生群体的关爱帮扶,注重对考生的心理疏导,缓解备考焦虑情绪,加强防疫工作的宣传解读工作。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落实以村(社区)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指导村(社区)科学有序地开展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及早发现病例,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减少新冠感染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冠病例监测方案》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党政牵头、村(社区)动员,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原则,做好村(社区)新冠疫情发现、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一)村(社区)。

本方案中“村(社区)”是指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所辖的村(社区)。

(二)村(社区)疫情划分。

1.村(社区)未发现病例。指在村(社区)居民中,未发现新冠确诊病例。

2.村(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1)村(社区)出现病例,是指在村(社区)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的新冠,尚未出现续发病例。

(2)暴发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一栋楼同一单元等)发现2例及以上确诊病例,病例间可能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

3.村(社区)传播疫情。指在村(社区)居民中,14天内出现2例及以上感染来源不清楚的散发病例,或暴发疫情起数较多且规模较大,呈持续传播态势。

(三)疫点、疫区的划分。

1.疫点。如果村(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一个或若干个办公室、列车或汽车车厢、同一航班、同一病区、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2.疫区。如果出现了村(社区)传播疫情,可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村(社区)确定为疫区。

(四)密切接触者。

与病例发病后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但未采取有效防护者:

4.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其他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人员。

(一)村(社区)未发现病例。

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具体措施包括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

1.组织动员:村(社区)要建立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干部、村(社区)卫生室(站)和家庭医生为主,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村(社区)、楼栋(自然村)、家庭进行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2.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冠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养成手卫生、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好习惯,减少出行,避免参加集会、聚会,乘坐公共交通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时做好防护,戴口罩,避免接触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禽类或其粪便。

3.信息告知: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者到乡镇卫生院就诊,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新冠感染者到定点医院就诊。每日发布本地及本村(社区)疫情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4.疫区返回人员管理:村(社区)要发布告示,要求从疫区返回人员应立即到所在村支部(社区)进行登记,并到本地卫生院或村医进行体检,每天两次体检,同时主动自行隔离14天。所有疫区返乡的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者,及时就近就医排查,根据要求居家隔离或到政府指定地点或医院隔离;其密切接触者应也立即居家自我隔离或到当地指定地点隔离。隔离期间请与本地医务人员或疾控中心保持联系,以便跟踪观察。

5.环境卫生治理:村(社区)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6.物资准备:村(社区)和家庭备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等。

(二)村(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6项措施,以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加强消毒。

1.密切接触者管理:充分发挥村(社区)预防保健医生、家庭签约医生、村(社区)干部等网格管理员的作用,对新冠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并实施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有条件的应明确集中观察场所。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指导观察对象更加灵敏的监测自身情况的变化,并随时做好记录。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定点医院等准备工作。

2.消毒:村(社区)要协助疾控机构,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以及公共场所清洁消毒。

(三)村(社区)传播疫情。

采取“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8项措施,以及疫区封锁、限制人员聚集等2项措施。

1.疫区封锁:对划为疫区的村(社区),必要时可采取疫区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等。

2.限制人员聚集:村(社区)内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关闭影院、网吧、ktv、商场等公共场所。必要时停工、停业、停课。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防控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如下:。

1.组织机构职责。

公司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及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领导小组及公司全体职工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体职工的预防控制传染病等疫情知识的教育,加强健康防护与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3.要求员工在认真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注意个人的健康防护。对于患有传染病的员工,及时发现并建议其及时诊断病因,进行休息治疗,痊愈后再上班工作。

4.公司所有办公场所及生产场地设备,按照领导小组和应急安全卫生防疫等部门公布的有关预防措施和要求,搞好各项卫生防疫。

2.公司各单位,各部门职责。

2.采购部:负责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防护用品及设备等物资的保障工作。负责人:孙蕾。

3.生产部:负责每天生产场所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工作。负责人:王刘荣孟宪霞郑钦士。

3.公司各部门要将预防可能出现的疫情作为工作重点,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监控工作:每天登记所有公司进出人员要带口罩量体温,车辆进入要消毒。

2.通风工作:每天上下班时,必须打开全部门窗通风,保证空气流通,地面清洁干燥。

3.消毒工作:每天下班前场地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工作。

4.应急对策。

1.所有公司进出人员,测量体温时发现感冒咳嗽发热症状人员,应劝其去医院发热门诊治疗,不准进入公司。

2.疫情一旦发生,员工马上上报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时向应急安全卫生防疫等部门汇报单位出现的疫情,并全员隔离。

3.领导小组要及时把发生病情的员工送卫生部门进行救治,根据防疫部门的部署开展疫情的控制工作。

4.对发生疫情的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根据疫情的情况建议或强制发生病情员工接触到的员工到医院等卫生部门进行检查,避免疫情的扩大。

5.疫情发生时,公司要以疫情的防治做为工作的重点,领导小组要认真协调各部门做好消毒等病原体的消除工作,后勤部要做好疫情防治的后勤保障工作。

6.疫情发生时,领导小组要成立专人小组做好员式的教育和消除心理压力及正确引导性工作,确保疫情期的尽早过去。

5.对外联系部门及电话。

急救:120。

街道应急办:7031017。

济宁绿柳居食品有限公司。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全市所有在监房屋建筑和市政非交通类工程建筑工地。

3月10日起至疫情结束,每周三天(周二、周三和周四)。

2.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3.复工条件落实和保持情况。

以上内容详见督查表(附表一)。

1、督查共分12个检查组,每组2—3人,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管理总站”)、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审图中心”)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其中管理总站、行政服务中心、审图中心等共计8人,总站不少于16人(巡查科3人、质量、安全各2人、市场科、技信科、执法科各抽1人、监管科不少于6人等)搭配组成。

2、第一到第九组各对口一片区域(见下表),第十到十二组直接对口总站直管工程。

3、总站负责将各组片区内复工工地详细清单分发到各组组长,管理总站、行政服务中心、审图中心联系人每周五向总站提供下周二三四参与督查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服从督查安排。

4、组长科室负责本组督察实施,行政措施单开具,每日情况快报;检查数据汇总和检查情况总结工作。

组别组长组员对口区域。

第一组总站安全科总站巡查科闵行、自贸区。

第二组总站安全科管理总站浦东、临港。

第三组总站质量科管理总站长宁、松江。

第四组总站质量科管理总站黄浦、崇明。

第五组总站巡查科管理总站杨浦、奉贤。

第六组总站巡查科行政服务中心静安、金山。

第七组总站市场科行政服务中心虹口、青浦。

第八组总站技信科行政服务中心普陀、宝山。

第九组总站执法科审图中心徐汇、嘉定。

第十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第十一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第十二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各组每天抽查2—3个工地直至疫情结束,每个行政(功能)区必须覆盖。

1、各组长科室确定一名联系人,每天四点前将当天督察表传至安全科(赵伟豪),安全科汇总完成后每天五点前报站领导。

2、每周四检查结束检查完成后,上报本周拟通报工地,参建单位,责任人名单。

3、各组长科室负责所查工地的证据固定、立案、总结等后续处置,每月报立案工地数和月度小结,安全科每月底汇总完成报站领导。

4、检查完成后,按要求整理检查档案报总师室归档。

因疫情防控不力而被通报的建筑工地整改完成,提交整改报告后,列入下一月必查工地,进行督查回头看,如果整改不力,将进一步严肃处理。

2、市区抽查工地回683号就餐,在郊区时则在对应区站就餐。

提示:

1.现场检查应确保自身防护,避免人群聚集,并遵守工地防疫管控要求。

2.违反黑体字部分必须开出行政措施单或要求停工整改,并纳入拟通报批评名单。

3.工地与社区、疾控部门对接人员必须明确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社区、疾控部门等对接部门必须明确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对现场人员随机抽查(2—3名)并记录姓名,是否人员登记在册、是否有当日体温记录,查看“随申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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