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上半年全面工作总结范文(14篇)

时间:2023-11-30 18:09:12 作者:LZ文人

通过司法工作总结,我们可以对自己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找出问题,加以改进,并让自己不断成长。司法工作总结是对一段时间内司法工作的回顾和总结,有助于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在撰写司法工作总结时,要注重事实记录和数据分析,提高总结的客观性和可信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司法工作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区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xx年上半年,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三大职能作用,为统筹城乡改革综合配套试验区建设,为加快实现温江“两个率先”目标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以“法治城市”创建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积极参与成都市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和目标,切实做好全区启动创建的各项准备工作,在5月15日全市的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启动仪式上,我区作了书面交流发言。7月3日,组织召开全区创建“法治城市”动员会。

2、开展多种形式法制宣传,深化“法律六进”活动。一是于4月21日在万春镇永和社区启动了xx年温江区“法治文化进社区”活动;二是在天府街办推出“六个一”法律进社区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即:一个法律辅导站。以“一村一律师”惠民机制为依托,建立法律辅导站,广泛开展问需于民保民生,促进法律进农家活动,拓宽普法宣传新渠道。一个法律图书角。以图书角为载体,提供民事、刑事、婚姻、家庭、劳动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方面的书籍供群众免费阅读,营造群众学法的浓厚氛围。一本法律书籍。向每个家庭赠送一本与其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书籍,调动群众学法积极性。一次评选活动。适时开展“守法示范户”“平安户”评选活动,广泛树立典型,宣传先进,增强群众学法主动性。一次法律培训课。根据群众需要,适时开办《劳动法》、《婚姻法》、《物权法》等法律培训班,畅通群众学法绿色通道,提高群众法律素质。一名法律明白人。以居民小组长为重点,通过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努力培养法律意识强、办事能力强、法律素质高“两强一高”的法律明白人。三是开展公民道德法制宣传月、“综治宣传月”、《水法》和“中国水周”、“4.26”知识产权等法制宣传活动;四是积极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活动。

3、抓好各类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一是加大青少年法制教育。完成了温江中学和东大街一小“法制示范校”的申报工作;与区法院联合开展“模拟法庭”活动;与团区委、教育局协调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筹备工作。二是加强基层两委会干部法制培训。会同区委党校组织开展了对全区两委会干部的《物权法》培训,培训人员200余名。三是编撰了xx年法制宣传资料、流动人口手册和《行政监察法》宣传学习读本。编印了《xx年区委中心组学习资料(法律)》,进一步增强我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

4、以“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为载体,夯实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按照新型村级治理机制要求,围绕农村产权体制改革、农村公共服务体制等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二、以争创精品司法所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履职能力。

1、进一步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一是永盛、和盛、涌泉、万春4个新建司法所主体工程已完工,预计今年6-10月可交付使用。二是在全区10个司法所,按照职能,打造“一所一品”亮点特色,并适时在全区推广。

2、不断拓展人民调解新思路。一是严格按照司法部规定的“六有六落实”的要求,设立标准的调解室,并将相关内容公示上墙,强化督查指导,确保本年度111个村、社区全部建成规范化的调解室。二是与区人民法院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机制,通过组织人民调解员旁听法庭庭审等多种形式开展了人民调解培训工作。三是与区消费者协会共同建立了“温江区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并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四是探索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适时制定出台实施意见,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实践中推进。

1-6月,全区共发生各类民间纠纷1404件,调解纠纷1404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1354件,调解成功率为96%。

3、扎实开展帮教安置工作。一是加强了对“”类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做好了-xx年度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清理工作和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时的衔接工作。三是强化帮教安置基地建设。1-6月,将15名释解人员安置到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工作,同时,对接收释解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给予了过渡费补贴。

4、不断深化社区矫正工作。一是坚持做到“一清、二明、三进、四到位”:一清即底数清;二明即情况明、去向明;三进即送关爱进家门、送技术进家门、送法律知识进家门;四到位即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帮教到位、待遇到位。二是率先在全市组织全区10个司法所15名司法所干警参加全国心理咨询师资格考前复习,并依托司法所积极筹建“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室”。

三、以服务“项目年”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1、强化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一是制定了xx年公证律师工作指导、监督计划,确定了年度公证律师服务管理重点,工作目标。二是指导协助盛嘉、刘茂川两个个人律师事务所申报设立。三是完成了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年检初审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检工作。

2、强化律师公证服务中心、大局工作。一是“五项措施”服务政府重大项目建设。与区法制办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为重大项目区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组建项目区法律服务顾问团,严把项目区建设法律关,着力防范法律风险避免经济损失;建立项目推进公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全方位跟进。做好项目推进中各类投票、摇号公证;做好地面状况、房屋及室内物品等证据保全公证;做好项目涉及继承、赠与、析产等公证;开展服务项目区专项法制宣传,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及时进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着力化解在萌芽状态和激化前;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着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二是开展农村产权改革推进法律服务专题调研,组织律师针对产改存在的实际问题寻求法律帮助途径。三是及时出台公证服务全民创业“三项措施”。

3、深化“一村(社区)一律师”工作。一是召开了全区“一村一律师”工作会议,总结表彰xx年以来的“一村一律师”工作,安排部署今年工作。二是探索律师法律服务新机制,创建了永宁模式的新平台。三是探索建立社区集体经济法律顾问工作方式,把联系律师充实到社区集体经济实体中,加强对社区集体经济实体在制定。

规章制度。

协议文书时的指导把关,达到服务当地经济发展的目的。

4、强化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了首届残疾人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老年法律知识巡讲活动等,不断提高全区广大群众的维权意识,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二是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建立了“温江法援”qq群,加强工作指导和联系。三是狠抓硬件建设。办公场所得到改善,中心硬件设施达到较高水平,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创造了较好条件。四是开展法律援助大回访活动。由区委政法委书记陈定祥带队对部分法律援助对象进行回访,听取受援人对援助案件承办情况的意见,有效监督办案人员廉洁公正,提高援助案件办理质量。

今年1-6月,全区共办理各类公证1352件,其中民事公证1010件,经济公证342件,涉外民事公证75件,无假证、伪证。全区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155件,其中民事99件,经济9件,刑事26件,行政1件,非诉讼20件,咨询441件,代书191件,顾问29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72件,受援人数426人。

四、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1、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着力深化认识、突出实践、找准问题、明确方向,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司法行政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了司法行政工作服务民生新举措,圆满完成了学习调研阶段和分析检查阶段任务,取得了初步成效。

2、扎实推进“三大主题活动”和“一心为民、无私奉献”学习活动。一是深入开展向谭东同志学习活动,学英雄找差距、学英雄见行动,以学习促工作。二是组织开展。

国学。

经典诵读、红歌会、到烈士陵园缅怀先烈等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干警思想政治教育;举办计算机操作和速记比赛等业务技能竞赛、开展“人民满意司法所”“人民满意司法助理员”评选活动,提高干警实战能力。三是开展“提速提质,加快发展”主题活动,强化行政效能建设,确保工作提速提效。四是开展“三大主题开放月活动”,展示“三大主题活动”成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深化群众工作,推动作风转变。五是组织干警“三大主题”在线考试,提升干警业务素质和实战工作能力。六是代表成都市司法行政系统和区政法系统接受省“三大主题活动”检查组验收,得到省“三大主题活动”检查组充分肯定。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骨干,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部为支点、村屯(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辅助的四级工作体系已经形成。目前,我市包括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内共计11个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81个,法律援助联络员756名;在横向上,与市残联、妇联、总工会、老龄委协作组建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下岗职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26个,设立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在押在教人员及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29个,横向援助体系基本覆盖了弱势人员集中的主要群体。据此,纵向到达村屯(社区),横向涉及各主要弱势群体,我市法律援助纵横相交工作网络已基本成形。

1、在纵向上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人员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确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层,扶助百姓。

2、在横向上加大社会法律援助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证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的覆盖范围。

3、在整体上强化法律援助网络的管理机制,形成综合优势。强化各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的管理,以目标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措施,提高各机构的协作协调能力。同时,进一步发挥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机制,并将其延伸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协调相关机构,营建综合优势。年我市即成立了由23个机构和部门参与的“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劳动、建设及工、青、妇、老、残等部门或社团积极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保证和促进了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与市妇联、残联、总工会、老龄委及劳动局、建设局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协调机制,在援助对象确认、协作程序、信息互通及考核办法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办法,法律援助的综合运作局面得到基本体现。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援助能力。目前,我市两级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残联、妇联有少量的经费补贴,社会资助因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制问题在我市(包括我省)尚未进行。就政府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而言,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的拨款数额处于全省平均值之下,每年八万元的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我市援助律师办案补助费因资金问题尚未执行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的补助标准,在全省处最低标准状态,从一定意义上挫伤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同时,经费的严重不足,致使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建设薄弱,硬件设施落后,影响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件的发展步伐。从我市所属县(市)、区的经费投入而言,各地经费投入不足且极不均衡,城区和个别县(市)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极少,甚至无经费,严重制约了法律援助业务的开展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下一步的工作构想和工作重点:

二是专项法律援助经费的适时给付,确保重点工作的完成。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二十二件“利民工程”之中,12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仅市法律援助中心就需要二十六万元的办案经费,而市财政的预算仅为八万元,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广开法律援助资金的渠道。对此,一方面我们将与残联、妇联等行业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其机构中的专项资金,补充专项援助所需资金;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得企业界的支持和赞助,同时积极对上争取资金。

四是挖掘资源潜能,优化人员结构。年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大学和博大律师学院协作,依托其人才优势在教师和学生中招募了10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并直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收效显著。各县(市)、区也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挖掘本地的法律人才资源,吸纳公、检、法离退休人员和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尤其是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的提高了基层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和强化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五是规范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行为。制定“法律援助志愿工作细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其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渠道、程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咨询、非诉、调解及代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后劲。

量,直接面对援助对象,直接服务于基层百姓。

七是与我市的大专院校建立起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效机制,以工作目标、日常考核等方法,全面调动、运用其内在法律援助资源,参与法律援助的日常工作和大型活动,增强法律援助的整体实力。

八是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进行调整和明确,今年8月,我们将支部召开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例会,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协调人。同时根据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细化各部门协调的办法和程序。

九是细化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及相关的考核办法,使其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化和效率化,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性的最优化和最大化。

十是争得人大、政协的进一步支持,强化对各成员单位协调、监督力度。今年我们将向市人大、市政协定期汇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求得人大和政协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各成员单位责任义务的履行。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开拓进取,认真履职,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立足调纠促和,人民调解有了新格局。

1.工作格局全面创新。今年初,按照县委常委会议的指示精神,我县印发了《县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方案》(永办〔〕53号)文件,全面构建了由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领导下的21个乡镇调处中心、9个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365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全覆盖的调处组织网络体系;聘请了500名专职调解员,每个村(居)都有专职调解员1-2人。

2.工作制度完善健全。通过健全调处运行机制,将调解程序规范到一线。例如: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矛盾纠纷登记受理制度、矛盾纠纷限时办结制度、矛盾纠纷报告和回访制度、领导包案制度、交办督办制度等。

3.工作成效显著突出。今年,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288件,调解成功1279件,调解成功率99.3%。特别是在“大调解”机制运行以来,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成功调处了领导交办的案件、突发性事件、纠纷积案等有影响的矛盾纠纷共计48件,同比增长31%。今年,我局开展了“积案化解清零行动”,共排查出纠纷积案124件,由局机关干部职工负责牵头调处,要求在7月底以前调处成功。目前,共化解积案81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例如:涉诉涉访的湘阴渡镇松柏村邓某死亡赔偿纠纷、县香梅八矿职工张某工伤赔偿纠纷积案等。

(二)确保宣传实效,法治建设有了新发展。

一是创新法治宣传形式。今年,我局通过创新“法律六进”、农村法制宣传月等宣传形式,切实加强了法治宣传,取得了宣传实效。今年5月,由我局牵头,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和乡镇开展了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活动期间,制作了内容丰富的宣传展板,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面对面向群众宣讲法律知识、接受群众的咨询。我局参与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暨柏林、太和工业园周边治安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派出专门工作组,共走访园区周边群众460余户,收集意见建议360多条,疏导化解群众诉求2o多起,化解矛盾纠纷5起,发放法制宣传资料余份。二是着重抓好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在去年的基础上,我局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抓好了优秀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律顾问工作。目前,全部乡镇和环保局、农经局等29个单位聘请了政府法律顾问。三是认真开展了民主法治建设联创活动。按照省市依法治理办公室的要求,在全县开展了“法治永兴”、“法治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居)”三级联创活动,扎实推进城乡民主法治建设和社会自治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基层依法自治水平。四是抓牢了各级新闻媒体的信息发表工作。到目前为止,我局共在省级新闻媒体发表经验、信息材料215篇(其中,《湖南日报》1篇、湖南红网1篇、法制周报1篇,法治湖南网212篇),在市级新闻媒体发表经验、信息材料16篇(其中,市局简报3篇、郴州日报11篇、郴州电视台1期、郴州妇女网1篇),在县电视台播放法治建设新闻16条,在永兴红网及永兴手机报发送信息21条。

(三)创新工作举措,社区矫正有了新局面。

一是加强了社会调查评估工作。今年上半年,共接受委托76人,出具评估函75人,采信率100%,同比去年增长2个百分点。二是突出了矫正对象心理矫治。按照矫正人员的个案特征,制定了相应的心理矫治方案,有针对性地进行矫治。三是建立健全了矫正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通过认真抓好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社区矫正工作来势喜人,呈现出全新的工作局面。今年以来,我县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68人,解除矫正20人。目前,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70人,累计解除42人,在册228人,未出现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

(四)加强狱企对接,安置帮教有了新探索。

我局与省内星城监狱、湘南监狱、郴州监狱、雁南监狱和雁北监狱等监所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一方面,由监所对永兴籍即将刑满释放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另一方面,我局加强安置基地建设,创造就业岗位,并组织安置基地企业到监所选聘技术人员。通过此项措施,为企业提供了人力资源,同时,也为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提供了绿色通道。通过开展对接工作,我县省级免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基地永兴绿洲木业有限公司等企业提供出1132个劳动岗位,目前,共对口安置了刑释解教人员65人。

(五)创新社会管理,戒毒康复有了新跨越。

经我局向省司法厅和省戒毒管理局积极争取,省戒毒管理局在我县设立了全省首家县级戒毒康复工作指导站。该站受省白泥湖戒毒康复所指导,对吸毒人员实行无缝对接,免费戒毒,免除戒毒康复人员生活、急性脱毒、教育矫治等费用。在工作中,我们一方面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取得支持,安排了工作场所,解决了工作经费60万元,招聘了专职工作人员3人;另一方面,加大戒毒康复宣传力度,深入走访吸毒人员及其家属,积极动员其到省白泥湖戒毒康复所戒毒。5月28日,我县组织第一批5名吸毒涉艾人员到省白泥湖戒毒康复所接受免费治疗。6月19日,在省戒毒管理局驻县戒毒康复指导站的揭牌仪式上,2名戒毒人员现身说法,谈了自己在省白泥湖戒毒康复所接受免费治疗的亲身体会,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六)健全工作制度,法律援助有了新机制。

1.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得到创新。新《刑诉法》实施以后,刑事法律援助由原来的法院一元指定辩护模式转变为被告人申请和公、检、法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多元模式,犯罪嫌疑人可以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接受法律援助。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新《刑事诉讼法》,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促进公正司法,我局联合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在全省率先制定下发《县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湖南日报》对此进行了推介报道。今年以来,由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转交法律援助申请成功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达15件,同比增长50%。

2.民事诉讼法律援助得到突破。我县推行了上门服务、开辟“绿色通道”、精心办案等一系列惠民举措,搭建了与弱势群体的“连心桥”,增进了与弱势群体的感情。今年,我县着重将老、弱、病、残、妇女、未成年人、留守儿童等对象作为援助重点,严把“援前、援中、援后”质量关。今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9件,同比增长10%,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79件,同比增长11%,涉及金额820多万元。

(七)提升服务质量,公证办案有了新成效。

一是积极为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在重点工程建设、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国有资产出让转让、企业改制等事项中发挥了监督保障作用,积极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今年以来,共办理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现场公证6件。二是坚持服务社会管理创新。为公民、法人、社会团体办理财产继承、房屋赠与、资产租赁等公证提供优质服务。今年以来,共办理各类公证163件,同比增长12%,其中涉台公证10件,同比增长20%,收费8.52万元。

(八)实行整体推进,项目建设有了新突破。

今年,根据上级发改委文件通知,我县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总建筑面积已落实2845平方米(不含以后的社区矫正局建设、戒毒康复中心和司法行政培训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近1000万元,其中土建总投资522万元(土建投资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计划投资365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31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26万元)。我县于2月对该项目予以划拨用地,目前,项目规划、环评、立项等前期工作已全部完毕,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土方工程已通过公开招投标,现项目已开工,正在进行“五通一平”工作,预计整个工程将在20xx年上半年全面竣工。目前,我局已通过向上争取资金671万余元,新建、合建、购买了24个司法所,司法所建设已全面收官。

(九)开展校地合作,队伍建设有了新举措。

通过多次争取,我局与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积极开展校地合作。一方面,我县为学院提供“练兵场”,成为学院的生源基地、实习基地、理论创新基地。另一方面,学院充分发挥人才、专业优势,组织有关专家为我县在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提供决策咨询、技术支持和服务。3月9日,学院第一批60名学生来到永兴实习,20名学生被安排到10个乡镇司法所(其中,6人服务在乡镇的项目建设上,14人服务在社区矫正办案第一线),40名学生被安排到县公安局特巡队。警院学生表现优异,成绩突出,得到了所在乡镇和县公安局的高度评价。

(一)严重缺员。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编制为60名,现实际在岗人员为38人,缺员22人,其中局机关缺员6人,司法所缺员16人,有8个司法所无专职司法助理员,严重影响到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县调处中心亟需解决一辆工作用车编制。

今年,全县上下正在开展“大调解”工作,县调处中心除了组织、指导、考核全县395个乡、村调解组织的人民调解工作外,本身还承担大量的乡、村两级调解组织化解不了的重大疑难和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目前,县调处中心无工作用车,日常开展工作靠挤占县司法局本来就非常紧张的办案和工作用车,严重影响到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项目资金到位滞后。

我县司法业务用房已全面启动,但中央、省级资金估计要在20xx年上半年才能到位,虽然该项目前期工程进展顺利,但随着项目后期工程的推进,对资金的要求越来越迫切。

(一)进一步抓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一是部门联动。充分整合各职能部门的力量,最大限度发挥“大调解”及时便捷的特点,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健全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突出人民调解机制的社会作用。三是创新人民调解工作举措。在推行领导包案限期化解责任制、“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和调解个案奖励制度等机制的基础上,继续创新调解形式,切实加大对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

(二)进一步抓好法律援助工作。一是确保援助质量。法律援助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一项赢得民心的工作。必须保证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程序要公正,服务要到位,确保将好事办实。二是抓好窗口建设。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切实抓好法律援助窗口建设,确保9月1日以前投入使用。

(三)进一步抓好社区矫正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矫前调查评估办案工作。严格落实省市文件精神,认真组织调查工作,严格规范调查程序、范围、内容,确保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二是进一步抓好日常考核工作。严格按照考核奖惩制度,认真抓好考核奖惩工作,对应当依法给予司法奖惩的社区矫正人员,及时按程序提出奖惩建议。三是进一步拓展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及公益劳动基地。在司法所建立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及公益劳动基地,按规定组织矫正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学习活动和开展公益劳动。

(四)进一步抓好安置帮教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帮教安置网络。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接收、帮教、管控、安置等各个工作环节实行动态管理。二是要继续开展排查回访专项活动。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全面评估,创新帮教方式,建立帮教档案,确定帮教类别,教育和引导刑释解教人员依法从业、合法创业。年内帮教率要达100%,安置率要达100%,杜绝帮教对象重新违法犯罪。三是要继续抓好狱企对接工作。为企业提供务工人员的同时,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绿色通道建设工作。

(五)进一步抓好法治建设工作。一是全面实施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普法无纸化系统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湘法治办发[]6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全县无纸化考试工作,在6月底组织开展各单位普法骨干技术培训,完成软件的推广安装和调试升级工作,于11月组织全县干部职工进行无纸化普法考试。二是深入推进法治创建工作。按照郴法治办发[]1号、郴民办发[]21号和郴教联通[]6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好“民主法治示范乡镇”、“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郴州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的创建工作。

(六)进一步抓好司法行政业务用房项目建设。一是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负责司法行政业务用房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快建设进程。二是抓紧时间做好相关手续补办、规划设计等相关前期工作。三是积极与上级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衔接沟通,争取中央项目资金早日到位。四是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司法业务用房的建设质量。

(七)进一步抓好戒毒康复和校地合作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抓好日常管理工作,争取年内动员大部分吸毒涉艾人员到省白泥湖戒毒康复所进行免费治疗。二是切实抓好校地合作平台建设,加强与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沟通协调,一方面组织我县工作人员到学院进行学习、培训,另一方面,让学院定期安排学员来我县实习,同时,也缓解我县工作人员不足的困境。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xx年年上半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下,团结一致,群策群力,按照“政治建局、业务兴局、管理强局”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得以持续、稳定、健康开展。

一、措施与成效

在司法行政建设方面,第一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和规范了党委议事、廉政等规章制度。

实行每周一例会,坚持重大事项党委集体讨论决策,保障了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第二加强了机关队伍建设。

实行岗位责任制战略,营造了热情洋溢的竞争氛围;实行规范化战略,初步实现了物规人矩、责明权确的工作机制;实行人才引进战略,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实行人性化管理战略,增强了司法队伍的战斗力与凝聚力。

第三加强了基层司法所建设。

在所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百分达标、监督、奖惩等各项工作制度;在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了对外的学习考察和对内的考核培训;在业务工作方面,实行了轮岗交流,进一步统一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司法工作观念。

第四加强了工作作风建设。

局党委倡导务实精神,坚持求实作风,面对公证律师等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以妥善的方法解决,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

带动全局上下日趋形成了严谨认真的办事态度和敢作敢为的良好风气。

第五加强了硬件设施建设。

为加强宣传,局党委投资近70万元购置了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笔记本电脑等等宣传器材,有力地促进了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

为提高服务水平,又投资十万余元进行了办公楼改造和设施更新,建立了全程办事代理办公大厅。

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时,在其他方面,通过全局同志的积极进取和不懈努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以及公证、律师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突破和新成效。

二、问题与不足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责任制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以政治、业务、道德、文化等素质为内涵,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速增高,关键在于责任制建设。

加强和完善责任制建设,有利于创造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责任心不强和进取心不高的颓势;有利于营造生动活泼的工作氛围,激发干警的创造力与战斗力,变死气沉沉的工作局面为勃勃生机;有利于形成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挖掘干警的潜能与智能,实现转变工作态度到提高综合素质的过渡,最终,使旧观念、旧作风脱胎换骨,以人为本、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历久弥坚。

因此,我们要加强责任制建设,做到“六个统一”。

一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责任制既要符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总方向,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具有操作性;二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预期目标这个出发点要与客观效果这个落脚点相契合,既防止脱离实际,好高骛远,达不到制订目的;又要防止囿于观念,动作保守,降低了成效;三是部署与考核的统一,考核反映出的问题是部署工作的依据,考核蜻蜓点水,部署就成了无的放矢,纸上谈兵。

要通过加强工作考核,为提高素质制造压力,为转变作风创造动力,为部署工作明确重点;四是权力(利)与责任的统一,既要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又要赋予其相应的权力(利),既要避免责大于权、有责无权的不平衡现象,又要杜绝权大于责、有权无责的不公平现象,实现责权利的衔接明确,贯穿始终。

五是行为与效果的统一,责任制制订的公式“按照什么——做什么——达到什么结果”,体现了行为与效果的有机结合,缺失了效果目标,会导致工作浮于水面,“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功”。

六是局部与整体的统一,个人的岗位职责要与所在科室处所的工作计划和全局的管理目标和谐统一,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每一个单位成员的才智与力量,建立内耗最小、合力最大的整体格局,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从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提供制度与环境支持。

(二)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全面迎接“四五”终期验收

“四五”普法接近尾声,终期验收为期不远,近四年来,在同志们的不懈努力下,全民普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和阶段性胜利,在这关键时期,我们要全力冲刺,克服压力与困难,进一步提高宣传质量,注意避免两个倾向:1、形式化倾向。

在传统时期,一直沿用的“一摆”(摆摊咨询)、“二赛”(知识竞赛)、“三训”(以会代训)、“四卷”(开卷考试)等做法对法律的普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新情况下,这些做法已缺乏新意,而且有逐渐流于形式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律宣传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要切实以提升宣传实效为原则,转变惯性思维,注入活性因素,为普法工作开辟新亮点;2、抽象化倾向。

随着普法进程的深入,一味采取简单的图解式宣传、条文式宣传和概念式宣传的做法,已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文化的需要,已不能适应民主法制建设对法宣工作的要求,我们要善于运用形象演绎的做法,将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实例归纳其中;要善于保持法律与实践的零距离接触,进行换位思考,使普法工作呈现新面貌。

(三)深入调查研究,为司法行政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调研旨在了解情况,明确目标,分析问题,寻求对策,达到“优化、组合、调整、提高”的目的。

我们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第一要做到认识到位。

从全局性、战略性的高度,从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认识调研,克服和纠正对调研的错误观念和认识“误区”。

第二要提高质量。

质量是调研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目前调研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瓶颈之累,要严抓质量问题,对不合质量要求的调研要反复修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弃之不用。

第三要两只脚走路,开放性搞调研,既抓专门调研,又抓大众调研,使调研工作既向纵深发展,又形成梯次构架。

第四要遵循调研的内在要求。

1、目的性要求,调研是为了解决问题,仅仅提出问题不是调研;2、针对性要求,调研的价值在于为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供决策参考,离开这个针对性,调研缺乏意义;3、时效性要求,调研的目的决定了调研必须及时,时过境迁,调研将失去作用;4、双观性要求,调研既要有微观深入,又要有宏观展望,“欲识庐山真面目,不能只在此山中”,只有统筹兼顾,才能做到情况一览无余,症结尽收眼底。

因此,我们要认真把握区情实际,加强领导,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社会上的涉法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提高调研的实效性和内容的思想性,为司法行政决策拿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办法。

(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探索管理新途径

社区矫正对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具有重要作用。

由于社区矫正尚处在探索阶段,在现实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我们要继续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更新观念。

思想是行为的指导,观念上不能适应刑罚方式改革或是怀疑社区矫正的行刑效果,在行动上难免对社区矫正工作不热心、不积极。

要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树立“有为观”,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局面。

二是坚持合法原则。

目前我国关于社区矫正的立法比较抽象和概括,但基本的立法精神是明确的。

这就更需要我们认真领会法律的本质内涵,坚持社区矫正依法进行,规章制度依法制订,对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切实维护,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

三是坚持创新原则。

社区矫正对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我们要按照有利于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有利于减少重新犯罪、维护公共安全;有利于降低行刑成本、提高行刑效率的要求,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作法,努力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途径。

(五)加强典型宣传,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

典型具有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交流借鉴的作用,大力宣传典型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对司法行政工作与队伍建设的长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要结合实际,把握好抓典型的“四个环节”。

一是培育环节。

要树立典型从摇篮抓起的理念,制订长远规划和阶段性目标,通盘考虑,分步实施,努力在培育典型的总量、构成和内容上具有统筹性和操作性,同时,要协调各方,变独力抓典型为合力抓典型;二是树立环节。

在选树典型时,要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挖掘具有特殊意义和群众基础的典型;在宣传典型时,要不断丰富宣传手段,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模式,把总体估价与阶段评价相结合,把“立竿见影”与“潜移默化”相结合,使典型宣传有声势、有步骤、有成效;三是保养环节。

典型之花要长开不败,离不开组织上的精心呵护与后续培养,因此,要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四是更新环节。

典型要不断涌现,不断推出,这是一个辨证的态度,要实现典型宣传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实现典型新陈代谢与良性循环的有机结合,在宣传中,新老典型要全面兼顾、合理配比,使之相得益彰,更好地实现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有效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xx年上半年,我局围绕区工作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和萝岗区委、区政府下达的上半年工作任务、以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部署的阶段性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经济建设及和谐稳定两个大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全力以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是全力开展化解矛盾纠纷工作。

及时调整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调解调处工作的指导力度,突出抓好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

先后在春节、“清明”“五一”、三次组织开展全区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对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重点对象和重点时段等各类不稳定因素心中有数,力争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全力、快速抓好领导交办重大疑难案件的调处,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凌伟宪同志批示给我局的6件矛盾纠纷全部得到化解并有效稳控,李红卫区长交办的黄利强与罗雪君宅基地房屋买卖补偿纠纷得到有效调解。

据统计,半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86宗,调处成功271宗,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100%,成功率95%以上,其中5人以上的矛盾纠纷63宗,稳控61宗,实现无重大社会影响的恶性群体事件发生。

二是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和信息员的表彰奖励政策。

组织人员到3个司法所和6个村(居)调解委员会调研,了解当前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集思广益,调研论证人民调解员的表彰奖励政策的可行性。

加大《广州市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奖励办法》的实施力度,建立一支覆盖面广、作用发挥明显的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完善矛盾纠纷情报信息传递机制。

三是完善“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电子处理平台”建设。

将区内各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矛盾纠纷隐患收进平台统一管理,实现对纠纷信息的全面调处和掌握,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半年以来,共收到群众事前主动报送纠纷信息56条,审核认定50条,奖励信息报送人员65名,发放奖励金8000元。

通过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成功化解5人以上的群体性纠纷11件,防止群体性上访5批24人。

四是加大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力度。

完善企业调解组织建设,组织6个司法所到规模企业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对企业发展的作用和意义,动员企业抓好人民调解组织的组建工作,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排查调处不稳定因素工作。

各司法所分别在辖内规模以上的企业选取1家单位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对调解委员会成员进行了一次培训。

五是进一步创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

实行区、街(镇)、村(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级例会制度,定期分析矛盾纠纷形势;完善敏感时期专项排查调处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会同区法院和区检察院继续推进诉前联调、检调对接工作,一些劳资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突出性矛盾纠纷得以及时化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六是继续构建和推进“大调解”格局。

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调处工作中的“总统筹”、“总督导”、“总牵头”的作用,全区实现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调联动。

特别是对于一些牵涉面大、矛盾复杂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区公、检、法、司、综治、劳动、规划和各街、镇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实行全方位的协同综合治理。

3月份,会同农林水利局、国土规划局、九龙镇等单位部门,成功调解了九龙地区11宗群体性山林土地纠纷,维护了九龙地区稳定,确保了“知识城”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紧紧围绕依法治区开展普法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大力抓好“xx”普法规划落实,起草了xx年萝岗区普法工作要点,推进“xx”普法深入开展。

一是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

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普法联络员队伍,2月底在区内成立萝岗区“xx”普法联络员队伍,普法联络员共48人,覆盖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局面。

积极探索法制宣传“社会化”运作模式,2月下旬,在区内各单位组建了48人的“xx”普法联络员队伍,在工会、妇联、残联、团委、社工组织成立了62人的“xx”普法小分队。

二是继续推进“订单式”普法。

组织普法对象召开了一次供需见面会,征求他们对学法的需求,开展针对性普法。

与广告公司签订普法短剧制作合同,已开始剧本创作;与区建环局协调确定把萝岗香雪公园赏梅亭作为“法治文化公园”的选址,并请广告公司设计了方案。

结合外来工招聘会、“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制作法律知识展板70版,制作法制橱窗宣传画100余副,为企业外来工和村(居)民播放法制电影10场。

三是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

会同人大依法治区办完成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创建工作标准的起草工作。

在五街一镇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四是广泛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

4月份,在九龙镇召开了农村法律图书角赠书仪式暨村干部法制培训大会,向九龙镇31个村(居)法律图书角赠送法律书籍1000余册。

6月底,编印了农村法制教育实用手册下发给村民,协调各街道家庭服务中心设立了“普法宣传服务角”,由驻司法所律师不定期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

上半年,结合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科技活动周、“三打两建”、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等专项活动,播放法制电影2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37000份、展出法制展板140块共20场次。

截止6月15日,全区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49人,建立公益劳动基地6个,先后组织集中教育157人次,个别谈话教育283人次,开展心理咨询43人次,公益劳动243人次,帮助2名矫正对象落实低保;刑释解教人员共152人,刑释144人,解教8人,帮教率100%,安置率100%。

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安全稳定。

一是大力构建无缝衔接的立体式“帮教及矫正网络”。

开展立体式帮教管理工作,建立“专业工作人员帮教网”、“社会义务力量人员帮教网”、“亲属人员帮教网”、“手机gps定位网”,全天候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动态,确保“两类人员”的帮控活动实现24小时无缝衔接。

其中,5月份,专门组织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永和街派出所领导、华峰中学240名学生成立萝岗区帮教团前往东坑劳教所,对我区户籍在所学员开展帮教活动。

上半年,共开展志愿者帮教活动33人次。

二是加强“两类”人员的心理矫正工作。

在萝岗街建立了我区第一个心理矫正室,组织志愿者对矫正对象进行行为矫正和心理矫治,不断提升矫正质量。

降低重新犯罪率,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

三是加强两类人员培训和加大安置点建设的力度。

落实了两类人员的培训经费、培训场地和培训教师,现区社区矫正办和区安帮办可以提供美容师、烧腊师等18种普通培训项目,装卸机械司机、氩弧焊工等8种特殊培训项目,以及syb创业培训、蔬菜园艺工等9种特批培训项目,争取尽快为两类人员提供大型就业培训和就业推荐。

在去年与6个安置点签约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又将广州市佳乂特机械有限公司签约为安置点企业,现超额实现了一街(镇)一安置点企业的目标建设。

区建设2个示范安置点或实体的工作也正在推进中。

建立了“绿色直通车”制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两类人员”优先实行“应保尽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生活、住房确有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

(四)紧紧围绕服务民生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和援助工作取得新进展

以服务中心工作和服务民生为主题,配合“两城一岛”等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推进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区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已完成了区法律服务中心的选址调研、论证以及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起草工作,初步打算在区综治中心内,通过调整、改建的方式,划出200平米左右的面积区域作为区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和办公用房;并根据工作实际,对区法律服务中心的功能设置进行合理配置,拟请示区有关领导后落实相关建设工作。

正在筹划落实公证机构的办证场所,推进公职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的机构建设,建立萝岗区法律服务人才库,吸引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进驻我区。

二是公益法律顾问工作全面铺开。

推动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萝岗区建立基层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动依法治村(居)工作,召开了全区村居法律顾问签约大会,在区内全面建立村居公益法律顾问制度,形成了拥有40名律师的公益律师顾问人才库,构建起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公益法律服务体系。

正在研究细化考核措施。

区公职律师所的设立与招聘政府公职律师工作问题,也正在积极与区人事局沟通协调,已起草招聘方案,待商定后进行下一步工作。

三是中新知识城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推进。

正在研究探讨港、澳法律服务合作机制,以更好地促进知识城法律服务业与国际接轨。

前不久,我们还专门到北京、上海、天津等地考察法律服务与新型城市化发展。

四是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拓展。

开展了三八妇女儿童维权周活动、社工法律培训班、村居民法律讲座等活动,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

引入两家律师事务所在我区设所营业,律师所数量增加60%,律师人数增加19%。

推荐了两名专家型律师和一名司法心理学教授进入中新知识城专家智囊库。

增派律师参与综治信访工作,每天在法律咨询援助室值班接访,并派出律师参与区领导接访陪访工作,及时对上访弱势群体开展法律疏导工作和给予援助。

组织公证队伍参与知识城、九龙镇开发工作,为征拆提供保全、提存等公证服务和法律保障。

制订了《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了区妇女维权周活动、社工机构和村居民的法律专题讲座等多项宣传和便民服务活动,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品2万多份。

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6件,其中刑事12件,民事86件,其他案件8件,为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一是主题教育活动成效显著。

局领导班子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并参与“结合实际学标准,立足本职当先锋”、“服务发展抓落实,机关党建走在前”以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从多角度、全方位对干部职工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反腐倡廉、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等教育,通过学习教育,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能够做到思想上始终保持清醒,政治上始终保持坚定,牢固树立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是队伍的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单位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必须经集体研究才能决定。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长效机制,通过建立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行政问责制等制度,实行立即办、主动办、上门办、跟踪办、公开办,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质量,鼓励全系统人员参加全国司法考试,现我局有3人已经顺利通过,目前已有9人取得司法职业资格证。

三是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广州市优秀司法所创建、考核和评比活动,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规范司法所,促进了我区基层司法所整体工作效能的全面提高。

以基层司法所为基础,积极参与区和镇街综治中心建设,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四是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化。

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规定,局党总支与各党支部签订了责任书,并把履行情况与每季度的工作目标责任奖金挂钩,形成有力约束。

印发局《xx年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加强了对所属各科(室)、直属单位、司法所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检查监控力度,进一步完善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廉政公开承诺等党内监督制度,完成了《萝岗区司法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指引》初稿。

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都能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五不许”制度、农村工作“三不准”要求及公车管理规定,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的人和事。

同时,我局还完成上级下达的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等工作目标任务,按规定办理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完成上级布置的临时性、突击性、阶段性工作任务。

依照政策法规和iso9001质量管理标准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行为。

落实区《公共服务单位文明办公规定》,按照“合法性、准确性、时限性、公开性、文明性、廉洁性”要求做好公共服务,并自觉接受基层和群众监督、评议,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县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理论学习x次,专题学习研讨x场次,召开组织生活会x次、党员大会x次、支部委员会x次、党课x次、主题党日活动x次。

受理行政复议案件x件,审结x件,其中,作出维持决定x件、当事人主动撤回申请x件;

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x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x%。

(三)高效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印发《x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x梨花节、春节等节点,组织开展普法赶大集、春季法律进社区、农民工维权、民法典微宣讲村村行、法治春联进万家等集中宣传服务活动。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开展企业法务人员能力培训、青少年法治报告、法治灯谜网上竞猜等活动。推荐x等x个村获得第八批“x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组织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业务能力培训x场次,举办集中宣传活动x场次、解答咨询x余人次,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x万份,受教育群众达x万余人次。

(四)坚持不懈防范化解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各调委会共排查受理矛盾纠纷x起,调解成功x起,调解成功率达x%。一季度审核认定卷宗x件,发放以案定补经费x元,二季度审核认定工作本月底完成。

向监狱系统发起远程探视申请x起,探视成功x起。

(六)扎实推进法律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x件,完成全年任务x%,律师办案占比x%,诉讼案件占x%。组织开展助力农民工、关爱残疾人等为民办实事活动x场次。办理公证x件,收费x万元。司法鉴定x件,零投诉。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组织公证、律师、司法鉴定开展行业突出问题整治活动。

(七)精准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围绕我县三大主导产业,以亿元项目为重点,持续跟进维维豆奶项目,加大台州兆隆塑料模具项目洽谈力度,促使企业早签约。着重做好已签约的x丽伟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帮办服务,督促企业加快建设进度。

二、下一步打算。

(一)做好教育整顿总结提升环节工作,集中推出一批利民措施,将教育整顿工作成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强大动力。

(二)加大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力度,编制《x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x—x年)》,开展全国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

(三)持续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扎实推进全县法治乡村建设。

(四)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力度,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和调解案件实地回访工作。

(五)做好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入矫接收、外出管理等环节工作,不断丰富教育内容,拓展教育途径。

区司法局年度上半年全面工作总结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2022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护航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为主线,为建设新阶段富裕和谐美丽现代化新*及创新集聚、产业多元的高能级新城区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根据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度上半年全面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抓实队伍教育管理。

选派2名干警加入“*铁军党旗红应急小分队”,参与全员核酸检测工作,6名干警加入“疫情防控志愿服务预备队”,选派2名干警在防疫隔离酒店参与志愿服务工作,充分展现了*司法行政人的担当奉献和为民情怀,让“司法蓝”飘扬在疫情防控第一线。

(二)坚持全面依法治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上半年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件、转办结2021年复议案件2件,办理区政府出庭应诉3件、监督指导全区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案件3件,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行政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均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达100%。稳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局组织起草了《黄山市*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征求意见,现已征求完毕,另上半年投入30余万元建设行政复议听证室,预计7月底可投入使用,不断提升行政复议信息化水平。扎实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先后出台《黄山市*区区乡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黄山市*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工作方案》等文件,完成区级行政执法证审核307条,启动2022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报名工作,选定岩寺司法所、西溪南司法所为乡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试点所,切实提升基层行政执法水平。三是纵深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结合2022年度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我区普法工作实际,制定下发《2022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贯彻落实。先后组织开展“送法下乡助春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等法宣主题活动,组织普法小分队开展法治宣传活动40余次,发放法律宣传材料万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千余人次。

(三)聚焦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切实强化责任担当、隐患清零。

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访调对接”工作力度,积极融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根据省市部署,组织各司法所扎实开展“人民调解为人民全力护航二十大”专项活动。截至5月底,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47起,其中调处成功140起。加强特殊人群管控。按市局关于社区矫正“一县(区)一品”要求,研究制定《*区司法局“一体两翼”打造“法塑新生”社区矫正工作品牌创建方案》,今年将联合昱中阳光社工服务社开展特色社区矫正工作。截至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47人、安置帮教对象151人,无脱管漏管及重新犯罪情况发生。

(四)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助力法治*建设。

一是做实助企活动。按照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统一部署,印发《*区“新春访万企、助力解难题”-“法律服务进万企”主题帮扶活动方案》,引导广大律师主动服务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为全区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律服务保障,成立“*区推进新兴产业发展法律服务团。助企活动开展以来先后实地走访企业11家、政策宣讲解读6场次,现场解答中小企业拖欠款及部分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常态化联系企业的律师有6人。二是做实民生工程。1-6月区法援中心已完成2022年度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任务89件(其中民事案件54件、刑事案件35件),完成率53%,办结法律援助案件67件,结案率为75.3%。已拨付民生工程资金17.89万元,完成率96.8%。对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满意度回访,满意率100%。三是做实公证服务。1-6月文峰公证处共办理公证68件,收费6.5万余元,切实为全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做好招商引资等中心工作。

围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局今年以来共到富山村开展集中帮扶活动2次,开展“以法护航与爱同行”六一活动,组织慰问脱贫户儿童,同时继续选派*两名同志担任山口村驻村工作队副队长、坑上村驻村工作队队员,切实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另根据区里统一部署,积极做好包保小区创城工作,积极协助富山村做好防汛工作。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护航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业强区、产业兴区、文旅名区、开放活区、城乡融合“五大战略”,以有效投资攻坚行动、乡村振兴提效行动、实体经济提质扩量增效行动、农文旅体深度融合行动、改革开放深化拓展行动、高能级新城区建设行动、山水人文保护提升行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常态落实行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行动“1314”、政治生态持续优化行动“十大行动”为抓手,积极做好依法治区、维稳、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奋力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十四五”再上新台阶,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是认真宣传新修订宪法。制定下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通知》,送宪法读本进四套班子,在社区进行宪法宣讲,做到宪法宣传挂图社区全覆盖,在全区范围内掀起学习宪法的热潮。二是坚持普法服务中心工作。围绕六大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组织司法所法治宣传力量深入基层,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服务保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下发《拱墅区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三是深化运河法治文化带建设。提升改造卖小知法学苑,西塘河普法星光大道顺利通过验收,被评为全市二类重点普法项目。四是全力做好“七五”普法中期总结验收。查漏补缺,做好验收各项准备,创作“七五”普法中期汇报短片,生动展示普法成效。五是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依托赵老师普法工作室,累计举行校园法治讲座44场,覆盖教师3700余名。继续做好上学法用法考试工作。扩大互联网+法治宣传优势,办好“拱墅普法”公众号,推送普法微信52条,受众累计100余万人。

一是狠抓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扎实开展“三整三查”、扫黑除恶等专项活动,严格落实社区矫正规章制度,组织全区214名社区服刑人员学习教育1998人次,社区服务1646人次,个别谈话1190人次,信息化核查1万余人次。二是创新社区服刑人员“一站式”入矫报到模式。制作《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手册》、《社区服刑人员“一站式”入矫报到接收单》,规范社区矫正入矫报到流程。三是强化社区矫正社会化程度。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由社会组织承接专业性较强的矫正教育、行为纠正、心理疏导、职业规划等职能,提升社区矫正学习教育、社区服务的效率与质量。四是建设运行全省首个社区矫正社会化帮教平台。借助华数电视、互联网、移动终端三大网络载体,引入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行知行帮教驿站等多元化社会力量,合力打造全省首个集在线教育、社区服务、就业指导“三位一体”的社区矫正社会化帮教平台。五是探索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加快实施监狱民警参与社区矫正、社区服刑人员修心教育等全省、全市重点工作,结合试点工作部署要求,专题开展心理咨询38人次,心理测评152人次,心理健康教育体验活动16场360人次等。

一是打造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搭建诉调衔接新平台,在半山法庭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辟新场地,与区法院联合召开诉调衔接推进会,增加3—5名调解员参与诉调工作。深化“三所联动”机制,与公安分局召开联席会议,派调解员入驻公安警务室,提升律所在机制中的作用,加强与律所协作沟通。开展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在区信访局安排律师入驻参与调解。二是提升人民调解队伍水平。做好人民调解推优工作,选拔出优秀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组织向上级推荐。落实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及时调整网上调解员,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提升调解员业务能力。截止5月底共调处矛盾纠纷1318起,调处成功1313起,成功率达到99。6%。三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线下建立区级服务中心、街道服务站、社区服务点的实体服务体系,统一标识标牌,规范制度上墙;线上依托12348法网和12348电话,形成网络服务体系,开发“拱墅微司法”小程序,扩大了公共法律服务范围。承办省厅“之江法声”基层法律服务专场活动,全面系统展示区司法行政工作,首次运用网络直播形式,共有14。1万人观看,中央、省、市等十余家媒体进行报道。

一是完成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对全区69家律师事务所、703名律师、7家基层法律服务所、3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年检,做到考核材料双岗查、考核情况详记录,有效提高考核准确度。二是积极提升律师行业专业水平。通过举办区刑辩技能大巡讲等专题培训,提高律师专业能力。联合区法院、区检察院等部门召开律师座谈会,为律师行业发展搭建交流平台,促进律师与法院、检察院良性互动。三是深入推进“三名工程”计划,浙江华盛律师事务所、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获第二批“浙江省著名律师事务所”称号。积极开展律师“一轴两翼”党建项目建设,认真落实市局“两优一先”推选工作,借助“不忘初心”党建初心大讨论等活动,加强律师党建工作。四是成立区律师服务中心。联合区法院建立杭州市首个律师服务中心,也是首个律师参与法院调解工作的中心,每天安排2—3名律师在中心值班,协助纠纷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方式解决争议。目前,已有100余名律师参与律师服务中心诉前调解工作。

一是深化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优化受理审批模式,加强窗口服务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借助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政务服务网等平台,推进网上咨询申请、线上即时审批指派律师的“互联网+”法律援助新模式,让群众少跑腿,截止5月底,共办理援助案件140件,接待法律咨询4900余人次。二是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从源头上把控质量关,全面落实“一案一评”,做好程序监督、受援人满意度调查、法官意见征询、同行评估、旁听庭审“五位一体”评价工作。三是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在已有1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基础上,增设区法制办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站点建设,细化站点工作标准,努力打造好“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组织法律援助律师业务培训,切实发挥值班律师职能作用。四是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扩大通知辩护范围,健全商请制度,建立健全简易和速裁程序法律帮助、辩护前法律帮助等制度,指派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确保犯罪嫌疑人百分之百得到法律帮助、刑事辩护,保障其合法权益,截止5月底,共办理认罪认罚法律帮助案件144件。

一是进一步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紧抓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假日,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重点打造普法“一带一路”品牌,提升运河法治文化带品质,打造半山国家森林公园法治文化之路。深化“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加强对社区工作者和居民代表法治培训。

二是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强化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运行,打造软硬件双一流的杭州市主城区社区矫正中心样板。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控,继续保持不发生“脱管、漏管、再犯罪”纪录。强化社区矫正社会化程度,切实发挥社会组织在社区矫正工作的作用。强化“三位一体”社区矫正社会化帮教平台建设,力争在全市推广运用。强化监狱民警参与社区矫正、社区服刑人员修心教育等试点工作。

三是进一步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积极落实诉前调解运行机制,努力实现专业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举办调解沙龙,组织骨干调解员现场观摩,提升专业水平,做好第五届“金牌和事佬”推荐工作。筹建拱墅区调解协会,力争制度到位、人员到位,实体运行。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内在标准,继续推广“拱墅微司法”小程序,让更多群众受益。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配套设施,积极申报省级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四是进一步履行法律服务保障职能。创新律所信息化建设,着力推进“三名工程”。强化法律服务基础建设,严把实习律师入口关,通过召开律所主任例会、行政人员业务培训等形式,加强律所执业规范。组织律师参与各项公益活动,继续发挥律师参与信访值班、诉前调解工作的积极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律所党建活动,做好党建品牌项目建设。继续严格开展投诉案件查处工作。

五是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积极介入突发性、群体性热难点问题。发挥法律援助质量控制、业务管理、便民服务三个系统的作用,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继续配合做好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统筹优化全区各援助点的轮值工作。加强法律援助案件监督管理,力争案件优秀率在全市前列。强化窗口管理,加强对援助工作站业务指导,优化便民服务。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是进一步打好三大攻坚战。重点围绕防控金融风险要求,充分发挥律师、公证等专业法律服务作用,更大力度地参与风险防控,全力护航经济发展。积极参与精准脱贫攻坚,创新开展“法律扶贫”,用法治方式帮助贫困人口脱贫,促进经济薄弱地区发展。主动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开展“德法涵养文明•攻坚绿色生活”主题活动,借鉴宿迁经验,通过深化法治实践,提升全社会环保法治意识。

二是进一步深化“争先进位、走在前列”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活动。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2020年全国两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娄勤俭书记在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的意见》、省厅《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全省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在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中建功立业。

三是不断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制定出台《关于深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统筹规划法治文化建设布局、载体、内容等,为全市法治文化建设提供坚实的理论和实务指导。推进法治文化基础阵地全覆盖工程,组织开展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全市新增不少于20个与城市发展相协调、与生态环境相融合、与公共文化服务相互补的示范点。广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鼓励支持法治文化产品研发,按照种类齐全、内涵丰富、生动鲜活的标准,全市新增不少于100部的优秀法治文化作品。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是深入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年初,专门下发《关于积极参加全市信访突出问题大化解大突破专项行动的通知》,对党的十九大前省市开展的“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大督查”百日攻坚中交办的重要矛盾和重点人员化解和稳定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把问题尚未解决、诉求仍然存在、矛盾可能出现反复甚至激化的重点事及目前仍反复进京的重点人再作全面梳理,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制定处置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全力做好化解工作。深化医疗、交通、劳动、物业、消费、商事等纠纷多发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市上下齐心协力,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措施,不断扩大人民调解范围,在建立健全“3531”组织体系基础上,不断深化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创建工作圆满达标,组织开展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备案情况核查和人民调解员证年度审验工作,及时调整和清理了不能正常履行工作的组织和人员。

二是深化“访调对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信访局、省司法厅《关于切实加强“访调对接”工作的意见》要求,认真开展切实做好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暨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试点工作。努力探索建立依法、科学、合理、及时处理信访问题的新机制,深入推进“访调对接”,规范移交程序,加强信息沟通、落实指导责任,通过搭建涉访专业人民调解平台,建立“访调对接”联动机制,完善多元力量参与制度,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1-5月,全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社会矛盾纠纷10436件,受理矛盾纠纷26223件,调处成功矛盾纠纷26222件,调解率100%,调处成功率99.99%。

三是加快推进矫治质效实现新提升。进一步细化执法标准和执法流程,定期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考核,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发挥市、区两级社区矫正指挥中心优势,优化完善“机构+中心”模式,实现多级联动,构建一体指挥,合成处置的工作机制,上半年共撤销缓刑收监7人,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7人,警告119人,提请治安处罚2人。进一步探索建立网上网下互为补充的社区服刑人员日常教育学习机制,规范教育矫正质量评估制度,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开展针对性个案矫正。进一步探索完善基地化集中公益劳动模式、补偿性社区服务模式,不断优化充实“社区矫正服务志愿者”队伍,不断拓展社区服务的形式内容,促进社区矫正监管社会化、帮教人性化、服务精细化。

四是不断夯实安置帮教衔接管控基础。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对重点帮教对象的必接必送措施,结合监狱部门提供的预释放人员在狱所中的表现等基本信息,及时全面了其基本情况、家庭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前做好刑满释放后的帮教安置准备工作。积极推动远程视频会见系统运用,上半年全市共完成远程视频亲情会见预约45人次、成功开展会见19次。截至目前,实现xx籍服刑人员基本信息核查率100%,预释放人员衔接回执发送率100%。

五是创新打造“三级照管+”照管模式品牌。聚焦“提升照管率,降低复吸率”的核心要义,积极拓展思路,选择毒情严重、照管对象人数集中或总量较大的社区、领导重视且有主动参与后续照管服务工作意愿的社区,探索建立“三级照管+”的模式,实现照管机构与社区管理工作的互补互促双提高。今年以来,完成人员信息对接传送219人次,签署后续照管协议192份,帮助42名照管对象实现就业,对3名特困照管对象提供应急救助服务,为101名照管对象提供心理咨询、纠纷化解、应急救助等照管服务,为90名困难照管对象和17名照管对象家庭协调和发放帮扶现金及物资共计8万余元。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健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强化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引导队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全系统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紧扣新时代新使命,积极开展“学、思、践、悟”岗位练兵活动,努力实现“四个进一步提升”,不断提高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的使命感、责任感。

二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和主体责任意识,认真抓好抓实党组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强化“一岗双责”履职责任意识,切实增强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意识。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好两个《条例》内容和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严格执纪监督,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是加强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5月23日至25日,组织举办2020年全市司法所长暨两级调处中心主任培训班,全市82名司法所长均参加培训,上半年,全市共组织培训18次,司法所工作人员参训人数达574人次,达到了全员覆盖。全市司法所工作人员总数达545人、所均6.6人,全市司法所专职在编工作人员中,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总数的75.66%,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四是深入推进人才建设。研究制定2020年名优律师人才工作计划和名优律师人才培养对象研修班方案,开设“xx名优律师讲坛”,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逐步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以县为单位集中招聘、集中培训、集中管理、集中保障。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利用三级培训体系,以多种形式组织开展调解员培训以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举办“公证人员综合素能提升班”,加快公证人才成长步伐,不断提升公证人员理论研究能力和水平。加强典型案例撰写和评析宣传,上半年共报送司法部典型案例12个和指导性案例5个。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是着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落实体制调整成效,突出县级司法局对司法所人财物的主导地位,做到人员由司法局统一管理、基本经费和装备保障以司法局为主。进一步健全实战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县级司法局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水平,在牵引“一所三站点”中发挥龙头作用,实现扁平指挥、快速联动。按照省厅制定的《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运行规范》和《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指南》,不断完善县级平台法律咨询、矛盾调解、法律援助、公证以及司法鉴定指引等窗口服务标准,逐步形成内容完备、要求明晰、考核规范的实体平台服务标准体系。进一步巩固基层基础“365工程”建设成效,深化完善“三所”联建联动机制,各市(县)区根据《司法所建设导则》附录a《司法所标识标牌》,全面规范司法所标识标牌,目前82家司法所已有77家达标,达标率94%。

二是着力加强服务标准化建设。围绕省厅标准化建设任务和要求,结合绩效考核和省厅标准化建设各项要求开展标准化工作实施和推进工作,突出已有标准的应用和实施,注重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定期向省厅上报全系统标准应用与实施以及标准化建设取得的成效。上半年,共梳理“见一次面”、“不见面审批(服务)”的87项行政权力事项,确定84项权利事项做到全程不见面,不见面完成率达96.5%。统计上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核准27件,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审批和服务类5件,法制审核各类规章、规范性文件共计8件。以惠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依托,为省厅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修订工作提供探索好和实践经验,得到了省厅标准化建设调研组的充分肯定。

三是着力加强法务工作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厅信息化建设有关规划和《江苏省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二期)部署推进实施方案》的要求,xx市于2020年1月份进行了市、县、乡三级平台部署试用,平台强化了信息研判工作,不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由被动向主动、粗放向精细转变,成为推动形成具有我市特色的四色信息预警和响应处置工作体系的有力支撑。一是下发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四色预警”响应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区司法局全面建立以“预测、预警、预防”为目标的司法行政预警响应处置工作体系,同时进一步督促并加强“四色预警”系统的使用。二是根据《信息预警响应处置办法》,提出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四色预警工作体系。三是在江阴市进行“四色预警”试点工作,针对大数据分析模块中产生的预警事项形成处置任务并进行流转办理。

四是着力加强社会组织培育体系化建设。上半年,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按照拓展培育发展方法,强化运行绩效考评,积极提高社会组织培育发挥工作质量的要求,加快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正在形成体系完备、全面覆盖、规范运行的社会力量参与体系。宜兴着重在公益创投项目上下功夫,组织市法律工作者协会参与并成功创投15万元的“三农服务提升计划”公益项目。该市法律风险防控协会组织5场次法律讲座,编印《企业家法律风险防范指引》,购买政府服务6万元。发展1个基础型、1个行业社会组织,组织19个社会组织年检。梁溪大力扶持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基础性社会组织100%覆盖街道,进驻区、街道两级平台,培育“弘法志愿服务团”、“棕丝带阳光帮扶基地”等品牌社会组织。惠山持续深化“桃娃春播”公共法律服务三年行动,创建了公共法律服务发展中心、“桃娃”普法研发中心等25个社会组织智能法律服务产品研发平台,设立了19个桃娃普法社会组织公众号,研发了多个“七五”普法系列产品,整合社会组织优势资源,不断推动“法治”与“文化”的有机融合。

五是着力加强服务保障制度化建设。切实提高对《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思想认识,全力做好《办法》的学习贯彻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办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局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领导牵头,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在认真学习《办法》的基础上,加强与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并及时与财政部门联合向下转发了《办法》,推进《办法》的全面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对照《办法》要求,将认真梳理、逐步健全市局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办法》中明确要求建立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资产管理、绩效管理和预算执行责任等制度。不断强化预算管理。根据《办法》新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收支预测等因素,全面、足额编制预算。同时强化预算约束力,维护预算严肃性,建立健全预算执行责任制度,将项目预算执行责任落实到人。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1、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抓紧做好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实体平台职责定位上采用“3+x”的建设模式,设立开放式服务厅,并设置相应接待窗口,提供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律师法律服务在社区(村)全覆盖,有效构建起覆盖城区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2、推进法律援助实现全覆盖。结合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年”活动,着眼“应援尽援,能援则援”目标,紧扣“保稳定、促和谐、谋平安、惠民生”主线,主动对接全区精准扶贫,有效发挥法律援助专业优势,积极探索扶贫攻坚的实现途径,更好发挥法律援助平台作用。

3.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坚持把领导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法治建设关键,开展学习新宪法活动;强化青少年普法教育,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问答,把法治进校园,普法阵地建设好;把法治景区建设好,将普法宣传深入乡村深入社区。

4、学“枫桥经验”,开展“人民调解日”活动。组织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学习“枫桥经验”,结合本单位实际,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作用,扎实做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开展对影响辖区社会稳定的难点、热点矛盾纠纷、隐患,进行大规模排查和人民调解活动。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4、扩大法律援助受案范围。以“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年”活动为载体,结合“五包五促”活动,为困难群众发放“法律援助精准扶贫”联系卡,对贫困户开辟“绿色通道”,免于经济困难审查,提供法律援助。

5、加强律师进信访大厅接访工作。选派思想过硬、业务精通的法律援助律师参加政府信访接待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律师进驻区法院值班工作,向上访群众(重点是向涉企劳资纠纷、劳动职业保护和工作赔偿的上访群众),大力宣传法律法规,解答法律咨询。截至目前,共接待上访群众150人次,提供法律案件咨询42件。

6、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服务进企业行动。安排优秀律师先后深入辽宁科隆公司、辽阳益华洗消剂有限公司、辽阳石油钢管、辽宁会福、辽阳合成催化剂等十余家区域重点企业进行走访调研,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对企业在运行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潜在法律风险进行调研分析,提出预防和控制法律风险的建议,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为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今年以来我区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46件,其中办理诉讼案件20件(民诉案件17件,刑诉案件3件);办理非诉讼调解案件426件。共解答各类法律咨询500余人次。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是围绕产业强市战略,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组织全市律师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法律服务专项行动。引导律师通过微信群、网络平台为企业或顾问单位提供线上线下法律服务,帮助企业防范金融风险。引导律师积极参与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做好环境污染、生态修复等案件的法律服务,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绿色生产责任。引导“一带一路”建设法律服务团律师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经贸产业合作区建设以及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等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组织律师参加第二届中国-东南亚商务论坛,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李剑律师做“一带一路”背景下境外产业园区法律服务模式探讨主题发言,受到了一致好评。宜兴市司法局面向开发区科创型优质企业和乡镇企业经管人员举办“企业家法治大讲堂”专题系列讲座活动,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梁溪区司法局成立法律扶贫帮困服务团,采取“上门式、预约式、一站式”服务手段为低保户、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公益法律服务。锡山区司法局筹建了法律服务扶贫专家库,对全区1592户贫困家庭开展需求调查,为有需求的贫困家庭安排家庭法律顾问。惠山区司法局邀请各驻村(社区)挂钩律师和法律顾问,为企业和居民开展环保公益讲座,相关做法别省厅内网采用。新吴区司法局组建了高新区(新吴区)企业法律服务团,针对辖区内200家重点企业推出了涵盖企业设立、股权架构设计、知识产权、等10个方面“法律服务套餐”,,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是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打好法律助力脱贫攻坚战。精准识别困难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保护贫困人口合法权益。组织12348法律服务队,对本地区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致贫原因进行摸排,重点排查因发生重大事故、遭受非法侵害、遭遇意外损害、生产经营不当、家庭成员违法犯罪等五种原因致贫的家庭和人口,将其列为重点帮扶对象,并针对帮扶对象积极提供个性化法律维权帮助,加大贫困群众法律服务力度。加强扶贫开发项目法律服务,开展特殊人群困难家庭帮扶。市司法局12348法律服务队,建立法律顾问扶贫专家库,对我市的扶贫开发项目开展“法律体检”,对地方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收益等公开公示制度进行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通过以案释法、以案释纪互动,促进廉洁扶贫、阳光扶贫。在总结历年帮教帮扶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对监狱服刑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强制隔离解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后续照管对象等五类特殊人群中家庭困难、子女失学辍学的,建立信息互通、结对帮扶常态工作机制,提供必要法律服务,帮助其摆脱贫困。

三是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打好法治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为主题,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倡导绿色出行”行动。日常生活中的顽症痼疾,与旅游、公安等部门协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旅游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制定发布绿色出行倡议,共同营造低碳、清洁、畅通、高效的城市环境。“推进绿色生产”行动。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督促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增强绿色环保意识,组织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环境保护重大执法案件讨论、地方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环保行政诉讼以及信访案件处理等相关法律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法治获得感。“创建绿色村居”行动。运用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精准推送与美丽乡村,绿色村居主题微讲座微案例,推动生态文明、环境保护融入到法治文化示范点、民主法治师范村(社区)创建之中,共同营造整洁优美的生态环境。“共创绿色校园”行动。大力加强青少年环境保护知识教育,推动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知识进课堂、进教材,培育青少年保护生态环境意识,引导青少年牢固树立、自觉践行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强化校园意外伤害、欺凌霸凌、校园贷风险防范等方面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共创安全、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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