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酒店清明节期间工作方案(模板18篇)

时间:2023-12-15 10:14:13 作者:笔尘

工作方案的编制需要考虑各项工作任务的先后顺序和时间安排,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这些工作方案范文还展示了如何明确责任和分工,确保团队成员的有效合作。

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按上级关于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落实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确保全乡清明期间安全零事故。

成立紫溪乡清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组长:王。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办,由何斌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清明节期间的日常事务。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清明期间工作组成员严格执行轮班值守,加强上路巡查,加大对无牌无证、超员超载、非法营运车辆的查处力度,不定期对各路段进行隐患排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安全检查。要对各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安全检查,包括烟花爆竹的来源和储存是否安全。同时做广大村民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宣传力度,确保清明期间扫墓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杜绝因烟花炮竹燃放引起的火灾事故发生。

(三)强化森林防火安全管理。各村要有针对性的'制定强化火源的管理办法,森林防火员、巡山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检查、重点监控、巡护检查,从源头上管住火源。

(四)加强村民建房的安全管理。村规办和各村委会要针对雨量增加、灾害天气多发、地质环境易受影响等特点,强化村民建房施工的安全管理。要多到建房现场进行查看,对村民建房安全措施不到位的进行规范,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领导,做到层层发动、层层布置、层层落实。

(二)密切配合,深入宣传。各村、各单位要主动加强沟通协调,认真制订工作方案,进村入户宣传清明节期间的安全注意事项,特别是祭祀扫墓烧纸和烟花爆竹的燃放安全,从思想源头上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坚守岗位、强化值守。清明期间,在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的同时,要认真做好值班备勤工作,及时掌握全乡动态,做好人员保障,确保信息畅通。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要及时报告。

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年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根据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乡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2月25日至4月14日)。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

1、3月1日前各村负责把《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发放张贴到每个村组及人员集中的场所。3月1日前各村必须召开村支两委、全体共产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并将《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致广大农民群众的公开信》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落实责任人做好外出人员的联系工作,以确保他们密切注意上坟安全用火。

2、3月10日前各村对辖区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

3、3月20日前各村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节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3月20日至4月14日,各村增派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制度。

4、乡教办组织好全乡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5、乡各安全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6、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3月30日—4月6日,乡利用宣传车播放《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支书、主任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把每个地段名称、巡查人员名单、村干部带班人名单,3月15号前上报乡党政办、林业站。

(二)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xx)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三)对本村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边缘活动。人员名单3月15日前上报乡党政办。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违章用火。乡林业站和各村要加强对护林防火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发现一次不在岗的,扣发50元补贴,发现二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

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清明节扫墓是我国传统民俗,我镇群众上山扫墓多集中在清明节假期和节后周末,是野外用火最集中、森林火灾最容易发生的时段,此期间防火形势严竣,任务更重,为了更好地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确保清明节期间我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为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和督察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成立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程学晋任组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区林业和园林局局长徐文胜,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区人武部部长刘军,区委区府办副主任卢焰平任常务副组长,区林业和园林局分管领导、各镇(街)分管领导及相关单位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各镇(街)森林防火工作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设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区林业和园林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林业和园林局总工程师冯庆良同志兼任。

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以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心,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大力度地开展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为维护生态安全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准备阶段(3月15日—3月25日)。

主要任务:制定工作方案,下发通知,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布置工作任务,准备各种宣传装备物资器材和资料。

(二)实施阶段(3月25日—4月30日)。

主要任务:组织区、镇(街)、村、社各级力量全面开展工作。

(三)总结阶段(5月1日—5月10日)。

主要任务:总结并上报市森林防火部门。

(一)落实防火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的有关规定,切实抓好镇(街)、村、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完善镇级森林防火预案,采取班子成员分片包干等办法,将森林防火责任分解落实到村社,落实到山头地块。各单位要把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要事来抓,对清明和春耕生产季节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和再落实。特别是镇(街)、村在抓好当前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同时,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切勿麻痹大意,引发大的森林火灾。要严格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对山火多发的地方,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森林火灾案件要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必要时挂牌督办。

(二)加大宣传力度。按《xx镇20xx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宣传标语、宣传车等,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切实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

(三)严控火源上山。清明节期间,各镇(街)、相关单位及林地面积较大的村要在林区要道设立检查站,登记入山人员身份、车牌和手机号码,加强对入山人员的检查教育,坚决把火种堵在山下林外。

(四)组织队伍巡山。各镇(街)、相关单位要根据墓地分布情况组织巡逻队(扑火队),佩戴红袖臂、携带扑火工具,在坟墓比较集中的地方巡逻,制止并及时扑灭火源。

(五)开展隐患排查。各镇(街)、有关单位对本区域森林防火重点地段进行隐患排查。

(六)队伍集合待命。区森林消防护林大队、镇(街)森林消防半专业中队要靠前驻防,进入高度战备状态,接到火情快速出击,重兵扑救,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扑救山火时,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科学扑灭森林火灾的原则,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严禁组织未经过扑火训练的干部群众直接扑火。山火扑灭后,要认真清理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七)落实防火物资。做好扑火装备、车辆、机具的检修和维护保养,补充扑火物资,加强通信设备管理,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八)落实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等制度,做好值班调度,做到在岗在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报告火情。

(九)加强巡查督办。区林业和园林局派出督察检查工作组,到各镇(街)、相关单位进行巡查督办。各镇(街)、有关单位对督察检查工作组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请各镇(街)、相关单位于3月25日前将本单位相应工作方案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清明节期间防火工作方案

以省、市、县去冬今春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贯彻上级精神,全力做好我乡护林防火工作,确保全乡森林资源安全。

坚持预防为主和全面控制相结合、依法管制和合理疏导相结合、专人监管和依靠群众相结合、综合治理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

各村应该按照本区域森林资源分布、森林火险区划和森林火险形势等情况,因地制宜制定火源管理工作目标,实现林区森林防火宣传警示设施全面完善,群众防火减灾素质和依法用火意识明显提高,违规用火行为逐步减少,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护。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行政村以及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必须认真学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规政策,强化防火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责任心和管理水平,全力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一要落实行政责任。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政府主要领导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负责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有林单位领导或个人是直接责任人,特别要落实好乡、村行政管理责任,加大对乡村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坚决克服夏季草青不用防,冬季有雪不用管,春季严管没几天的侥幸心理,严格按照市防火办督查要求,逐项逐条狠抓落实。层层签订责任书,划定责任区,特别是村干部包片包段、护林员包地块包山头、林区作业单位包施工区、林地承包户负全责,要在本责任区内显眼地方设立责任牌,明确各自的责任区和职责任务。乡村两级防火办事机构必须严格值班带班制度,严格请销假制度,在春节、清明节、春耕生产时期确保全员上岗,万无一失。二要落实包村包片责任。我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乡领导包片监督;乡包村干部要住村全程监管各项防火措施落实到位;村干部要严格监管护林员、重点人口监护人、林地承包户、耕地户、墓主、牧工、林区作业单位等责任人;家长要监管儿童老人;学校要监管中小学生;机关单位要监管职工,确保各阶层人员尽心尽职,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法规制度。三要落实监督责任。各行政村要对本村的地堰、山沟林边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消除一切火灾隐患。乡防火办要深入村和防火一线进行督查,确保各项措施、制度、责任落到实处。

(二)加强防范,严管火源。

野外火源管理是森林防火的重中之重,防火就是防人,在这一环节上,各村要下功夫、出实招,在全面封山禁火的同时,要疏堵结合,把预防的重点放在火源管理上,把火源管理的重点放在管人上,把防火的责任落实到人头上,严把林区人员流动关,严把林区隐患排查关,严把村口、路口巡逻关,通过管好人,实现管好火。

一要健全防火机构,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向一级交账的工作机制,在全乡形成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齐抓共管的局面。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四包保”负责制:乡领导干部包片、包林区作业单位,要确保管理措施严密,处置火情快速,区域联防到位;乡干部包村,要全程指导防火工作,落实包村负责制;两委干部包区域、包重点人员监护人,要确保重点人员外出不带火,野外农事活动不用火;护林员包责任区,要确保责任区内不用火、不冒烟、无火灾。严格执行县政府“八不准”防火规定:不准携带火种进入禁火区域(森林、林木、林地、耕地、荒坡);不准在禁火区域内吸烟、烧根茬、烧地岸、烧灰积肥、用火烤食做饭、上坟烧纸、坟头掛灯点灯、燃放鞭炮、烧山驱兽;不准在禁火区域放牧;不准聋、哑、痴、呆、傻、精神病人、儿童、年迈老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进入禁火区域;不准在禁火区域内开山采石、私自架设电线等野外作业;不准夜间在林区使用火把照明引路;不准毁坏防火设施设备;不准发现火情不报、瞒报、乱报。

二要抓好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宣传方案,召开乡、村会议面对面教育,强化防火管理人员防火意识,树立高度责任心,乡宣传车不低于两辆,每日出动及登记,必须逐村进沟坡边宣传,每村必须有高音喇叭,每村必须有5条新标语,切实做好封山禁火公告、入户告知、中小学生告家长书和火情报警电话(本乡、县防火办)的宣传工作。

三要警钟长鸣,严防死守。各村各部门要做好干部职工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认识森林火灾的危害性,时刻提高警惕,把火灾预防工作放在首位,继续创新办法,加强防范,严看死守。一是确定专人(护林员、村干部、党员)常年防;二是重点人员(智障人员、儿童、年迈老人)监护管;三是坟头田埂建档管;四是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乡包村人员、村专职护林员统一服装和佩戴袖章;五是严格火源管理“三到位”:设卡到位。在村界、主要通道出入口、入山口、村口设立防火检查站,严格登记、严格检查,严禁火种入山;巡逻到位。乡政府组建10人以上的巡逻队,轮流值班巡逻,严密监测火情。村村配备1—3名专职护林员,24小时巡护于田间、坡间、林间,保证责任区的安全;处罚到位。乡政府、派出所要严格执行“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的`方针,严厉打击一切野外违章用火行为。六是严防死守春节、清明节、春耕生产“三个时期”;七是严格管理包村干部、村干部、重点人员监护人、专职护林员“四种管理人员”;八是严看严管智障、儿童老人、在外居住返乡、禁火区生产作业、上坟祭祖“五种人员”;九是死看硬守村口、路口、沟口、坡边、林边、坟头“六个重点部位”;十是加大排查力度。各村对本辖区内的农耕生产区、野外施工区、林区电线路进行严格检查,对存在问题和隐患要限时整改、跟踪整改、整改彻底,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四要扎实开展“六清”活动,切实减轻春防压力。在秋冬季防火期,各村要根据省市县森防指要求,组织开展以清秸秆、清坟头、清地梗、清林边、清路旁、清厂矿区周边为主要内容的“六清”活动。按照省防火办《关于加强林区农作物秸秆焚烧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争取农业、农机、畜牧等部门的配合,大力推广秸秆还田、青贮、呕肥、气化、发电等技术,科学清理、不留火患。对于难以利用、确需焚烧的农作物秸秆,要以村为单位,统一组织,集中焚烧、要逐地块落实焚烧时间、地点、责任人、应急扑火人员,坚决杜绝无组织、无看护、无扑救措施的自主焚烧,切实做到“六不烧”:即村干部和责任人不在不烧、三级风以上天气不烧、下午两点不烧、未开设防火线不烧、未安排好应急扑火人员不烧、林缘100米以内不烧。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搞好秸秆还田和秸秆焚烧、清除工作,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

五要建立健全联防机制。各村要积极推进村与村交界地区的火源管理联防工作,切实做好交界地区在火源封堵、隐患排查、用火审批、责任区划定等方面的无缝对接。要建立常态化的联防会议制度和信息沟通机制,真正实现联防、联扑、联责、联心。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应急能力。

我乡地理位置特殊,村民防火意识差,林区道路较少,一旦发生火灾,发现迟、运兵慢、处置难、损失大。今后应急措施要重点放在:逐步提高群众义务扑救森林火灾意识。乡、村必须加强半专业和群众扑火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专业灭火水平。要成立不低于20人的扑火队伍,加强队伍培训,使队员掌握灭火机具的使用和维修技术,懂得火场避险常识和火灾扑救知识,确保拉得出用得上。各村在春防时期要保证20人应急待命;要提高火场指挥能力。完善扑火方案,一旦发生火情能够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打火头、灭火线、清余火、守火场必须力量分配科学高效,坚决杜绝多头指挥,盲目指挥,确保人身安全,资源安全。

(四)加强值班带班,严格归口报告。

各村要严格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专人值守、专人处置,对卫星监测到的热点,要认真地进行核查反馈;对乡防火办的各种工作要求按规定落实,落实情况要和年终考核及防火奖励挂钩;要教育群众发现火情立即报告乡政府防火电话xx或拨打火警电话12119、县防火值班电话xxx;对群众报告火情要及时核实后向乡防火办报告,不得越级上报;对瞒报、乱报、不报造成的工作被动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为保证各项森林防火预防措施落实到位,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按年度对各村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兑现。乡防火办对全乡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查,要把事前问职和事后追职结合起来,对预防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彻底、处置火情火灾不及时的要进行责任倒查;对发生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xx省森林防火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各村、乡直各机关单位:

以“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

为指导,认真贯彻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

领导。

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

领导。

精心。

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

领导。

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根据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乡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2月25日至4月14日)。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

1、3月1日前各村负责把《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发放张贴到每个村组及人员集中的场所。

3月1日前各村必须召开村支两委、全体共产。

员、村民代表会议,并将《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致广大农民群众的公开信》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落实责任人做好外出人员的联系工作,以确保他们密切注意上坟安全用火。

2、3月10日前各村对辖区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

3、3月20日前各村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节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3月20日至4月14日,各村增派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制度。

4、乡教办组织好全乡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5、乡各安全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6、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3月30日—4月6日,乡利用宣传车播放《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

(一)切实加强。

领导。

精心。

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支书、主任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把每个地段名称、巡查人员名单、村干部带班人名单,3月15号前上报乡。

政办、林业站。

(二)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xx)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政办。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违章用火。乡林业站和各村要加强对护林防火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发现一次不在岗的,扣发50元补贴,发现二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

疫情期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若干措施》和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祭扫期间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群众祭扫管理工作的函》(湛殡改﹝2020﹞2号)和《关于做好清明节祭扫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廉督字﹝2020﹞8号)文件要求。春分至清明节期间为我镇森林特别防火期,为切实做好春分至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森林火险预防处置、山坟纠纷等工作,我镇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横山镇2020年清明节祭扫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按照“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科学高效、有效防治”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按照湛江市委、市政府和廉江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切实抓好疫情防控、森林火险预防处置、山坟纠纷等工作的落实,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清明节祭扫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保持清醒头脑,认真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做到守土有责。镇成立由镇委书记任总指挥的指挥部,各村(居)委会成立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任组长,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森林防火工作、山坟纠纷等工作的领导,并结合网格化工作机制,开展矛盾纠纷维稳事件、大姓宗族祭祖扫墓、华侨和港澳台胞及外国人回乡祭祖、涉军人员祭扫及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确保不发生输入性疫情、大规模集聚祭扫聚餐活动、严重纠纷案件和大的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相关工作要早部署、早准备、早行动,做到组织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认真排查管控,把工作落细落实,减少风险隐患。

各单位要加强文明祭扫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形式,倡导群众开展文明祭扫,摒弃封建迷信,告别祭扫陋习。引导群众采取多种方式缅怀纪念故人,一是居家祭祀,倡导居民采取叠千纸鹤、买一束鲜花、建立亲友微信群等形式在家祭拜亲人,寄托思念、缅怀之情;二是提倡文明祭扫,可采取追忆故事、诵读祭文等方式寄托哀思,不借机搞封建迷信和传播邪教;三是网上祭祀,可通过引导各大姓宗族自建微信群和借助网络平台等,开展网上祭祀。

2.要落实镇、村干部、林业员、护林员、网格员的巡查责任,严禁大姓宗族违规祭扫;

4.要严格排查山坟纠纷、涉军人员祭扫等矛盾纠纷易发点,及早调解,防范未然;

5.要加强对山上作业人员的管理,签订防火责任书;

7.要加强值班,强化组织调度指挥工作。

镇及各村(居)委会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上传下达工作,一旦发生疫情或山火等紧急事件,各单位要按规定及时上报镇指挥部,指挥部根据情况启动应急预案。春分至清明节期间,各单位要保持通讯畅通,精心组织,科学预防,以人为本,确保人员安全。

村级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1、街道办事处成立清明节森林防火领导组,由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分管林业领导为副组长,联村领导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领导组成员的领导组,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

2、即日起,街道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在全街道范围内进行不间断宣传并将巡查结果记录在案。

3、各村必须在清明节期间大力宣传护林防火工作,对每个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段、坟场和路口派专人负责把守,做好引导、防范工作。

4、中小学校要在清明节期间开展一次以“注意森林防火,呵护绿色家园”为主要内容的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活动,通过学生向家长宣传护林防火、文明祭祖的重要意义。

5、党政办5、6、7号每天对全办干部职工及村两委成员普发防火短信一条。

1、清明节期间,街道将组织对各村及重点地段进行不定期的巡视和督查。

2、林业站和各村要加强对护林员的督促和检查,特别要督促护林人员在重点时段、重点地段进行巡查。

1、按照市政府防火指挥部要求清明节期间严禁一切野外用各村要组织一切力量开展防火巡护,对坟场、墓地比较极易发生森林火灾的地段提前组织清理杂草,防患于未然并要增加人员,定人、定责、定岗,实行不间段地严防死守,每个地段不得少于2人,同时要特别注意做好散落在林内的零星坟头监管力度,对主要的交通路口,落实人员对过往人群大力宣传防火工作,加强早、中前后和傍晚等时段的防火监管工作。

燃易爆物品进入坟地。

3、加强对“老、弱、痴、呆、傻、未成年人、乞讨人员”的监控和管理,发生火灾时不得让以上人员参与扑救。

1、各村、有关单位要增加值班力量,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手机要24小时开机,保证办事处、村、组三级森林防火通讯信息畅通。办事处将清明节防火值班表,联系方式于4月4日前报市防火办。各村的防火小分队20人的花名册和清明节期间防火方案及值班表于4月1日前报办事。

2、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各村值班人员每天必须向办事处报告情况,没有火情也要零报告,不得漏报、瞒报。

3、清明节期间,进一步加强街道办事处、村两级干部和防火队员管理,严格按规定上下班,无故不得请假,有重大事情必须向主要领导请假,得到允许后方可离开。

街道应急小分队、各村应急小分队要时刻处于临战状态,严阵以待。扑火砍刀、车辆、通讯设备、风力灭火机和手电筒等必须保持完好状态。要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工作,火情就是命令,要随时投入战斗。

1、发现违规野外用火的,森林派出所和林业站要及时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街道办事处。

2、对发生的森林火警、火灾,森林派出所、林业站要迅速从严查处。

清明节放假期间安全管理工作会议方案

“清明节”即将来临,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增强安全观念,提高广大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安全防范能力,现就做好我市卫生计生系统“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各单位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和“一岗双责”的安管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监管,要结合本单位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对“清明节”期间的安全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和检查,坚决克服和杜绝麻痹大意、疏忽懈怠等思想。值班领导要采取不定期、不定时地检查值班人员在位情况和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确保节日期间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和医疗服务有序运行。

各单位要进一步巩固“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成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措施,在原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基础上,制定节日期间的安全防范预案。重点加强对医院门(急)诊部、住院部等公众聚集场所的防火、防盗安全管理,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加强药库(房)及有毒有害化学品、危险品、放射源和配电房、高压氧舱、压力容器等重点部位安全监管措施,进一步强化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加大安全监管人员巡查力度,切实消除事故隐患。要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应急值班工作安排好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具体负责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和具体工作,值班期间要到岗在位,确保各类信息畅通,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真正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确保信息畅通。

清明节放假期间安全管理工作会议方案

清明节即将来临,为加强安全管理,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事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是宣传教育。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人要负起作为部门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采取多种宣传方式,突出重点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相关教育、培训、演练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各学校要开展一次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做好防盗、交通、用电、防溺水等安全常识普及。

二是落实责任。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安全责任人,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特别对重点区域要及时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坚决防止火灾及其他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值班值守。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值班管理,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保持通讯畅通等值班制度。对重点部位要实行监控管理,确保财产安全。卫生系统要做好清明节期间值班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不出现任何医疗事故;各学校要做好值班安排,确保校园财产安全;部门要做好重点人员的思想工作,及时稳控,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节日期间如出现安全事故,责任单位要第一时间赶赴问题现场,组织查处,解决相关问题,及时向社会事务管理局汇报。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根据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乡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2月25日至4月14日)。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

1、3月1日前各村负责把《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发放张贴到每个村组及人员集中的场所。

3月1日前各村必须召开村支两委、全体共产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并将《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致广大农民群众的公开信》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落实责任人做好外出人员的联系工作,以确保他们密切注意上坟安全用火。

2、3月10日前各村对辖区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

3、3月20日前各村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节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3月20日至4月14日,各村增派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制度。

4、乡教办组织好全乡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5、乡各安全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6、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3月30日—4月6日,乡利用宣传车播放《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支书、主任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把每个地段名称、巡查人员名单、村干部带班人名单,3月15号前上报乡党政办、林业站。

(二)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xx)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三)对本村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边缘活动。人员名单3月15日前上报乡党政办。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违章用火。乡林业站和各村要加强对护林防火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发现一次不在岗的,扣发5o元补贴,发现二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

清明节放假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各部门、单位:

清明节即将来临,为加强安全管理,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事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是宣传教育。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人要负起作为部门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采取多种宣传方式,突出重点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相关教育、培训、演练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各学校要开展一次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做好防盗、交通、用电、防溺水等安全常识普及。

二是落实责任。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安全责任人,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特别对重点区域要及时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坚决防止火灾及其他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值班值守。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值班管理,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保持通讯畅通等值班制度。对重点部位要实行监控管理,确保财产安全。卫生系统要做好清明节期间值班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不出现任何医疗事故;各学校要做好值班安排,确保校园财产安全;信访ww部门要做好重点人员的思想工作,及时稳控,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节日期间如出现安全事故,责任单位要第一时间赶赴问题现场,组织查处,解决相关问题,及时向社会事务管理局汇报。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人民群众有清明节上坟祭祖、烧香、烧纸的传统,这就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特制订本方案。

从现在起至4月10日,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3月20日—28日,各乡镇、林场自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对所包乡镇、林场督查,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整改。

第二个阶段:3月28日—4月3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督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第三个阶段:4月3日—4月10日,各森林防火重点单位处于临战状态,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督导组巡回督导,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1、防火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特别是村干部尽责情况;

2、森林防火宣传发动情况;

3、扑火专业队伍建设情况、扑火机具配备情况、扑火队员24小时备勤情况;

4、应急预案完善、演练情况;

5、护林员上岗到位情况;

6、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情况。

2、查资料。防火目标责任书签订情况,火灾隐患整改资料等。

3、现场查看。护林员上岗情况,防火宣传标牌、标语、标识等刷写情况。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立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副指挥,林业局局长展长顺任组长,成员,林业局副局长陈大宝任副组长,安监科、林业站、公安科、绿化科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活动的指导。

2、突出重点,全面检查。各防火重点乡镇和林场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重点和薄弱环节,认真开展好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漏区。

3、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广泛刷写防火标语、标识、固定标牌,形成浓厚的防火氛围,确保不出现问题。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清明节前后的一个时段是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时段,为了抓好重点时段的防火工作,降低森林火灾的发生率,我们必须采取严防死守的办法和一切行之有效措施,确保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的安全,为此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实施的时间范围清明节前两周后一周,即从3月23日开始至4月14日的晴好高火险天气。

二、实施对象全体联村(社)干部及村(社)干部,村(社)级巡逻员、街道聘用的专业巡逻人员、森林防火应急分队。

三、具体工作措施。

(一)宣传方面。

1.由各联村(社)干部负责实施。

2.各村(社)要求用墙头标语、横幅等开展大张旗鼓的宣传。

3.召开全体党员、干部、村民(社员)代表、团妇、老年人协会负责人会议,讲清讲透在清明节前后禁止上坟烧纸钱、点蜡烛、放鞭炮、烧灰、野外炊饮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4.各村(社)要落实敲锣示警人员,在入山道口及早晚间在村(社)内敲锣示警,加强管理,告知村民(社员)禁止野外用火。

5.在村(社)主要道口、醒目处张贴清明节期间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并逐户下发xx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确保家喻户晓。

6.联村(社)干部要在3月23日前到村(社)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安排好本村(社)的森林防火工作。

(二)巡查方面。

1.全体联村(社)干部在天气晴好之日必须到村(社)开展巡逻,督促村(社)干部到岗到位抓好防火工作。

在清明节期间,各村(社)要安排好本村(社)护林防火人员,每个自然村(社)在山岙、坟墓集中区、村口及入山道口设立卡点,做好劝导管理工作,防止火种上山。

巡逻时间从上午800到下午500止,实行不间断巡逻。

2.村(社)干部在清明节前后的一段时间内,村(社)主要干部必须到岗到位,落实好设卡人员收缴易燃品和巡逻人员,组织落实好本村(社)扑救队伍,并要求在晴好天气进行待命。

3.村(社)级巡逻员在本村山林及坟墓集中区巡逻。

时间从上午800至下午500。

4.街道聘用的专业巡逻人员在各自划定的责任区范围内,从上午800至下午600进行不间断的巡查。

要求穿迷彩服、戴红袖套、带打火把、柴刀或手提喇叭等设施。

5.街道农业农村科巡逻人员加强巡逻与督查密度,根据天气情况延长巡逻时间,从上午800至下午530。

分两组,具体由陈小凯、杨益高同志负责,车辆安排为浙bp01t9消防车,车内随带扑火工具。

6.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在晴好的.高火险天气,就近待命,接到街道通知,应立即集中开展工作。

分编两个组,每组20人,由街道人武部统一指挥。

一旦发生森林火情,立即按跃龙街道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部署,组织扑救。

7.派出所在高火险天气和清明上坟高峰期,要安排警力和警车,必要时拉响警笛进行巡逻,配合街道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在人员车辆密集地,牵头有关部门进行交通秩序维护,并及时查处违章用火和严厉打击火灾肇事者。

8.街道扑火突击队按照ab岗的形式,坚守岗位。

在接到指令后,由组长带队,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迅速奔赴火灾发生点,全力扑灭森林火灾,并及时向森林消防指挥部汇报火情动态。

9.设立瞭望台。

瞭望台设立在福泉寺,由章兆葵负责,要坚持24小时瞭望,一有火情,立即报告。

(三)扑火设施准备方面由杨益高、潘建平负责。

检查扑火工具是否完备,准备好扑火物资,检验维护森林防火器材,保证性能完好,落实扑火用车和用具以及风力灭火机、水枪、水泵等设施。

(一)加强指导,落实责任。

防火总指挥由夏方伟主任担任,副指挥由朱汉根、金益、叶元合、邬春海、刘鹏英同志担任。

指挥部其他人员见跃龙街道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二)联村(社)干部到村(社)巡逻时一律穿上迷彩服、佩戴红袖章,中餐在村(社)内就近解决,实行全天候巡逻。

(三)根据气候状况,3月23日4月14日期间的节假日,若天气晴好则照常上班,集中精力抓防火。

(四)天气晴好时,下班时间延长至下午500。

(五)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由总指挥发出指令,启动应急预案。由邬春海部长迅速带领应急分队奔赴火灾发生地,同时,派出所要出动干警开展案件的查处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惩处。

(六)街道值班室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一旦有森林火灾报警,应及时报告。

(七)后勤保障、宣传发动工作及其它相关事项按跃龙街道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处置。

清明节期间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方案

清明节假期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工作,让广大师生过一个愉快、健康、平安的假期,特制定清明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

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的安全工作,认真布置做好清明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要落实从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到全体教师层层负责、人人参与的工作机制,落实安全稳定教育、防控,隐患排查、整治、监管的有效措施,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切实防范和应对各类安全事故和影响教育稳定事件的发生。

针对清明放假期间群众集中出行祭祖、扫墓活动频繁的特定情况,在放假前召开校会、教师会、班会等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维稳教育:

1、开展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要倡导文明祭扫,教育师生遵纪守法,讲文明、守公德,同时通过自身的表率作用教育和影响身边的亲属群众。注意节假日期间参加旅游、扫墓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增强假期活动的安全意识,过一个健康、平安、有意义的清明节。

2、加强用火安全和防火知识教育。要教育师生注意清明期间祭祀活动用火和燃放鞭炮安全,特别要切记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森林防火和公共消防安全。

3、加强交通安全教育。要教育师生在清明期间出行活动时,不要搭乘非法营运车辆、报废车辆、超载车辆,不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搭载客运交通工具;教育师生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要无证驾驶机动车,不要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4、加强食品安全、预防传染性流行性疾病等方面的教育。春季是各类流行疾病多发季节,要教育师生放假期间注意饮食卫生及做好外出防雨保暖等工作。

5、教育师生不要参与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非法事件。要教育广大师生特别是教师在清明假期宗族聚集进行的祭祖等群体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觉做到为人师表,不参与因土地、山林纠纷等矛盾而导致的聚众闹事、宗族械斗等事件。

6、教育广大师生不得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清明节扫墓是我国传统民俗,我区群众上山扫墓多集中在清明节假期和节后周末,是野外用火最集中、森林火灾最容易发生的时段,此期间防火形势严竣,任务更重,为了更好地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确保清明节期间我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为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和督察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成立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程学晋任组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区林业和园林局局长徐文胜,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区人武部部长刘军,区委区府办副主任卢焰平任常务副组长,区林业和园林局分管领导、各镇(街)分管领导及相关单位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各镇(街)森林防火工作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设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区林业和园林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林业和园林局总工程师冯庆良同志兼任。

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以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心,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大力度地开展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为维护生态安全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准备阶段(3月15日—3月25日)。

主要任务:制定工作方案,下发通知,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布置工作任务,准备各种宣传装备物资器材和资料。

(二)实施阶段(3月25日—4月30日)。

主要任务:组织区、镇(街)、村、社各级力量全面开展工作。

(三)总结阶段(5月1日—5月10日)。

主要任务:总结并上报市森林防火部门。

(一)落实防火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的有关规定,切实抓好镇(街)、村、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完善镇级森林防火预案,采取班子成员分片包干等办法,将森林防火责任分解落实到村社,落实到山头地块。各单位要把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要事来抓,对清明和春耕生产季节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和再落实。特别是镇(街)、村在抓好当前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同时,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切勿麻痹大意,引发大的森林火灾。要严格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对山火多发的地方,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森林火灾案件要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必要时挂牌督办。

(二)加大宣传力度。按《xx区20xx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宣传标语、宣传车等,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切实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

(三)严控火源上山。清明节期间,各镇(街)、相关单位及林地面积较大的村要在林区要道设立检查站,登记入山人员身份、车牌和手机号码,加强对入山人员的检查教育,坚决把火种堵在山下林外。

(四)组织队伍巡山。各镇(街)、相关单位要根据墓地分布情况组织巡逻队(扑火队),佩戴红袖臂、携带扑火工具,在坟墓比较集中的地方巡逻,制止并及时扑灭火源。

(五)开展隐患排查。各镇(街)、有关单位对本区域森林防火重点地段进行隐患排查。

(六)队伍集合待命。区森林消防护林大队、镇(街)森林消防半专业中队要靠前驻防,进入高度战备状态,接到火情快速出击,重兵扑救,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扑救山火时,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科学扑灭森林火灾的原则,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严禁组织未经过扑火训练的干部群众直接扑火。山火扑灭后,要认真清理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七)落实防火物资。做好扑火装备、车辆、机具的检修和维护保养,补充扑火物资,加强通信设备管理,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八)落实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等制度,做好值班调度,做到在岗在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报告火情。

(九)加强巡查督办。区林业和园林局派出督察检查工作组,到各镇(街)、相关单位进行巡查督办。各镇(街)、有关单位对督察检查工作组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村级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清明节历来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清明节现在是国家法定节日,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户外踏青等人群将成倍增加,物候季节较迟,草木干枯,森林防火形势极为严峻。为确保清明节期间(4月1日——4月7日)不发生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警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刻木山乡xx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乡政府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在全乡范围内巡回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

(二)张贴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印发致全乡广大人民群众一封信。

(三)全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各村广大人民群众要大力倡导和推行植常青树,献鲜花等文明安全祭祀方式。

(四)全乡中小学校要开展一次以“注意森林防火,呵护绿色家园”为主要内容的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五)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一)4月1日至4月7日乡政府对全乡各村重点地段的野外火源监管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

(二)清明节前,各村要全面开展一次森林火灾隐患排查,主动消除火险隐患。

(三)4月2日前,乡政府将重点解决督查存在的问题。4月7日前,如出现较高火险天气,乡政府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带队进村督促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安排和落实情况。

(一)清明节期间,严禁一切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野外用火。

(二)各村组织一切力量开展防火巡护。坟场、墓地比较集中,针叶林面积较大以及易发森林火灾的地段要增加人员,定人、定责、定岗,实行不间断地严防死守。

(三)清明节期间,如出现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或者风力较大的天气,各村要增加人员,强化严防死守力度和密度,确保不出问题。

(四)要特别注意做好对散落在林内和林缘地段的零星坟头,中午前后及傍晚等时段的火源监管,防止出现漏岗,脱岗现象。要突出对老年人、妇女、未成年、痴呆等重点人群上坟祭祀活动的监管。

(五)禁止火种进入林中,林地边缘地带的劝阻工作,上坟确需烧纸,应清理坟地周围可燃物。

(六)清明节期间,如出现较高森林火险天气,乡政府联村干部深入各村,积极协助村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一)各村要加强值班力量,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村森林防火信息畅通有序。

(二)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发生森林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报告乡政府,不得越级上报、瞒报、大火小报。

(一)一旦出现火情,快速组织村组人员进行“安全、高效、科学”的扑救。

(二)村森林扑火队伍应根据本地实际,做好各项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火情,确保在第一时间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一)发现违规用火的,各村(护林员)应及时制止。

(二)如发生森林火警,火灾,迅速组织扑救。

(三)对发生的森林火警、火灾,报森林公安机关从严从快查处。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清明节来临,加之人民群众有清明节上坟祭祖、烧香、烧纸的`传统,这就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特制订本方案。

从现在起至4月10日,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3月20日—28日,各乡镇、林场自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对所包乡镇、林场督查,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整改。

第二个阶段:3月28日—4月3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督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第三个阶段:4月3日—4月10日,各森林防火重点单位处于临战状态,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督导组巡回督导,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1、防火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特别是村干部尽责情况;

2、森林防火宣传发动情况;

3、扑火专业队伍建设情况、扑火机具配备情况、扑火队员24小时备勤情况;

4、应急预案完善、演练情况;

5、护林员上岗到位情况;

6、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情况。

2、查资料。防火目标责任书签订情况,火灾隐患整改资料等。

3、现场查看。护林员上岗情况,防火宣传标牌、标语、标识等刷写情况。

2、突出重点,全面检查。各防火重点乡镇和林场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重点和薄弱环节,认真开展好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漏区。

3、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广泛刷写防火标语、标识、固定标牌,形成浓厚的防火氛围,确保不出现问题。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为严防清明节期间发生森林火灾,确保实现“平安清明”,特制定xx年清明节期间4月2日4月8日,下同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1、镇、村层层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在责任区内进行巡回宣传。

2、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区纪委、区监察局关于禁止党员干部职工森林防火期内在xx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黄护字〔xx〕36号),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更新观念,移风易俗,大力倡导用献鲜花、花圈、花篮、植树等文明安全方式祭奠故人。

3、向广大手机用户发布森林防火短信。

4、全镇中小学校组织开展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5、各村委会要向农户发放文明祭祀倡议书,并逐户送达签收。

6、各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每个村民组至少张贴3条森林防火标语。

7、镇直有关单位及各村委会要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口号。

8、清明节期间,严禁一切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野外用火,禁止携带香烛、纸钱、烟花爆竹等易燃物品及火种进入森林防火区。

9、各村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组织一切力量,开展不间断地防火巡护。要特别注意做好对散落在林内、林地边缘的零星坟头、以及中午前后(11001500)和傍晚(16301800)等野外火源的监管。

10、强化对森林防火“重点人群”的管理,重点突出对上坟祭祀的老年人和妇女的监控,同时要加强对老年勤劳作业人员野外作业行为的管理,还要加强对弱智及精神病人的管控。

11、各村要督促生态护林员到岗到位巡查,采取现场督查和抽查等方式,强化监管,确保不出现脱岗、断岗行为。同时要督促辖区内的非公有制林场增派临时护林人员,加大巡山护林力度,确保非公有制林场森林资源安全。

12、各村及非公有制林场等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排查森林火灾隐患,全面掌握散落在xx和林地边缘的坟头,以及有可能单独上坟祭祀的'老年人和妇女的分布情况。

13、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履行帮扶单位职责,安排干部职工深入帮扶村的xx地块,协助做好严防死守工作,继续发挥小小笔本实名制登记制度。

14、全镇专职护林员要坚持全天候巡山护林,统一着迷彩服、佩戴防火袖标,gps定位设备要保持良好上线状态,确保上线率100,车载喇叭保持流动防火宣传。

15、镇、村以及非公有制林场要增加值班力量,主要领导亲自带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镇、村、组三级森林防火信息的畅通。

16、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日报告和森林火情第一时间报告制度。

一旦发生森林火情,必须在第一次知道火情15分钟内报告镇防火办,不得越级上报、瞒报。

17、镇防火办成立若干个防火工作巡查组,对全镇四个村及非公有制林场等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

18、镇防火办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履行森林防火职责。

19、镇防火督查组要加大对各村以及非公有制林场森林防火值班情况督查力度,防止脱岗、漏岗情况发生。

20、镇、村扑火应急小分队要处于临战状态,准备好风力灭火机等扑火机具和通讯设备,落实运输车辆,一旦出现火情,快速反应,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21、发现违规用火的,有关单位或组织要及时进行严肃处理。

22、如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启动镇、村森林火灾扑救预案,组织扑救。

23、对发生的森林火灾,镇森林公安机关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24、镇防火办要对森林火灾肇事者给予通报,必要时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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