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现金人员的工作制度(模板21篇)

时间:2023-10-30 21:57:14 作者:雅蕊 专业现金人员的工作制度(模板21篇)

规章制度可以提高组织的效率和效益,促进团队的凝聚力和协作能力。为了保障每个成员的权益和组织的正常运转,我们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请大家务必遵守。

监理人员工作制度

1、按照业主电网建设安全管理及施工合同中各施工单位对安全工作的要求进行安全管理。

2、各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人要认真负起安全责任,在施工全过程切实贯彻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管理目标和部颁《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国家电力公司发布的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进度和质量的关系。必须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保证质量,促进度,创效益。

3、牢固树立'安全管理人人有责'“层层抓安全、人人管安全”的思想。结合施工段的具体情况,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安全监督机构,完善预防安全事故措施,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宣传到位、责任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监护到位,使安全管理处于受控状态,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4、运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等。经常组织职工和临时工学习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施工检查制度、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安全工作票制度、安全活动日制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监护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编审及交底制度、劳保用品管理使用制度、森林防火制度等。

5、重点防范的安全事故是:塌方、物体打击、高空坠落、触电、倒塔、跑线、跨越架倒倾、火灾及交通事故等。

6、切实加强对临时用工的管理,各施工单位必须制定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将临时用工纳入管理范围进行安全管理。做到全过程、全员、全方位进行管理,保证施工安全。

7、把好工序过程的安全关,未经培训考试合格者严禁上岗,无安全技术措施不准施工,不经过技术交底不准施工,检验不合格的工器具不准使用。施工现场必须设有安全警戒围栏,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穿软底鞋,设安全监护人。

8、对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垂直交叉作业(包括基坑内作业)等,必须写专题安全施工技术措施,作好施工工序的过程控制,由施工单位总工程师审批,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掏挖式基础基坑开挖时,设专人监护;基坑内作业时工作平台跳板及模板支撑木搭设必须牢固可靠,禁止在支撑木上行走。

9、立塔、起吊和组装铁塔时,指挥和操作人员必须紧密配合。任何情况下无特殊措施不准拆除临时拉线。高空作业应防止掉东西,作业下方不准逗留人。

10、临近运行电力线立塔须有专项措施。临近(平行接近)运行电力线架线须做好接地并防止摆动,附件安装及装跳线须做好接地以防感应电伤人。

11、跨越架须安全可靠。对带电跨越作业须有专项安全措施,引绳越过架体及带电体附近作业时必须由有经验的技工实施操作,施工单位领导或安全负责人必须在场监护。

12、放紧线时压接管和旋转器过滑轮须设专人监护,防止卡住,出现故障处理时工作人员应站在导线外角侧。压线临锚设置应牢固,升空操作应缓慢。

13、现场临时用电系统必须搞临时用电施工组织措施,由专人负责管理。配电箱要加装漏电保护器。电气设备及设施(包括混凝土搅拌机、振动器)须做好接地或接零保护。

14、切实抓好预防森林火灾工作。防止森林火灾人人有责,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火,责任重于泰山。各施工单位要制定预防森林火灾和驻地防火的防范措施报我监理部。

15、切实抓好安全行车管理。严禁酒后开车、疲劳驾驶和精力不集中驾驶、抢道行车、超速行驶及开快车、无照驾驶、车辆带病行驶等不安全行为。雨天更要谨慎驾驶。非专业司机不准驾驶。

16、要认真执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执行规定》,成立消防、治安领导小组,紧紧依靠当地公安部门做好工地消防及治安保卫工作。防火、防盗,在工具房、材料库、加工间及生活区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安全警示标示。

17、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防患未然。安全检查要坚持边检查、边总结、边整改,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18、在施工过程中要接受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安全监督,重大、特殊的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申报,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的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19、监理部在施工过程中的各主要阶段,将配合建设管理部门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大检查,届时将另行通知。

监理人员工作制度

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发生后,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向施工单位下发工程暂时停工令,并及时通知项目办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

安全事故按其严重程度和损失大小,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质量事故按其严重程度和损失大小,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发生工程安全质量质量事故时,总监办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进行处理:

1、责令施工单位立即采取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同时向建设指挥部和相关单位报告;

2、责令施工单位尽快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及时报送工程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单及调查报告;

4、对工程安全质量事故的.整个处理过程进行监督,对处理结果进行检查验收;

5、向建设指挥部及时提交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并将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6、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任划分和处理,按《公路建设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暂行规定》办理。

7、监理人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和安全监控,出现工程事故,不得擅自隐瞒不报。

出纳人员工作制度的

第一条为努力实现学院会计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学院经济活动中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会计管理,是指对会计记账、算账、报账、用账、内部稽核、会计分析、会计档案以及会计人员管理等会计事务的操作和控制过程。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稽核,是指对学院日常会计工作中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由财务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进行的内部稽查与审核活动。

第二章会计岗位和会计人员配备。

第四条学院财务人员按办学协议由各家股东方委派,根据学院会计业务需要,财务处岗位分为:财务负责人(负责全面管理、稽核、会计电算化)、主办会计(负责固定资产核算、总账报表、财务成果核算)、出纳、工资核算、消费卡管理岗位(负责工资核算、学生事务支出核算、发卡中心管理、档案管理)。财务负责人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调整岗位设置,但须取得主管院领导的批准,并且符合内部稽核之规定。

第五条财务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会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结合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需要,对会计人员工作岗位进行定期(二至三年)或不定期的换岗、轮岗。

第六条校办产业会计人员由学院委派,委派人员列入会计人员轮换范畴,其工资由学院财务处按月发放,不得另外享受各派入单位的人员待遇。

第七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第八条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财务负责人监交;财务负责人交接,由院长监交,必要时董事会可派人监交。

第九条会计人员交接应编制移交清册,列明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收据发票、文件、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各种密码和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移交清册须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日期、姓名、职务、清册目录及意见;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十条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会计凭证。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在审核原始凭证时应注意:是否附合学院财务管理制度所规定的程序、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是否用双面复写纸套写、有无填制单位的公章、有无超过该收据发票限额、更正处有无加盖开票单位公章。

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办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二条会计核算过程中,需要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会计凭证的所有要素,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经济业务内容及有关人员签章等。

第十三条为保证整齐装订单据,自制凭证的尽可能参照装订凭证的大小设计,以便查阅和保存。

第十四条会计凭证、票证的购买、印刷,由财务处统一安排。对。

有价凭证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对印刷、购买、领用的各种有价票证进行登记。

第十五条教职工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第十六条财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和符合学院报销程序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分为银行收款凭证、现金收款凭证、银行付款凭证、现金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

第十七条记账凭证必须具备以下内容:填制日期、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人、稽核人、记账人、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付款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电算化记账凭证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及财务负责人印章或签字。

除结账或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外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多张记账凭证的,不附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应注明所附记账凭证的编号。

第十八条记账凭证的业务摘要要简单扼要;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划线注销。

第十九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将记账凭证连同附件按类别和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签名或盖章。

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记账凭证日期、种类、编号,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附”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

第二十条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因特殊原因需要复制时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并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收取人员签名。

从外单位取得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财务负责人和院长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财务负责人、院长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第四章会计账簿。

第二十二条启用会计账簿时,应当在账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账簿名称。账簿扉页上应当附启用表,内容包括:启用日期、账簿页数、记账人员和财务负责人,并加盖名章和单位公章。记账人员和财务负责人调动工作时,应当注明交接时期、接办人员或者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交接双方签名或盖章。为保持会计记录连续性,会计人员交接时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另立新账。

第二十三条各种账簿按页次连续、认真、正确地逐笔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果发生跳行、隔页,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注明“此行空白”、“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十四条每一账页登记完毕时,应当结出合计数(本页、本月或本年)及余额,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的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和“承前页”字样,并将合计数与余额结转次页。

第二十五条账簿记录发生错误,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

登记账簿时发生错误,应当将错误的文字或数字划红数注销,但原有字迹必须仍可辨认,并由记账人员在更正处盖章。对于错误数字应当全部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的错误的数字。

由于记账凭证引起账簿记录错误的,应当按更正的记账凭证登账。

第二十六条实行电算化后,总账、明细账视核算业务量大小一个月或一个季度定期打樱。

第二十七条月末应及时结账,在“本月合计(本年累计)”栏下面通栏划单红线,年终结账后在全年累计发生额下面应当通栏划双红线。

年度终了,要把各账户余额结转到下一年度,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在下一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计账簿的第一行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第五章会计报告与分析。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所称会计报告,是指学院对内部、外部提供的反映学院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报表或文件。

第二十九条财务处不得随意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会计报表。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会计报表的有关数字。

第三十条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

第三十一条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应当依次编写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名称、地址、所属期间、送出日期、并由董事长、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对外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须经院长或董事长同意后方可提供。

董事长对财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学院财务报告按月份、年度进行编制。月度财务报告简称月报,指月度计算报告;年度财务报告简称年报,指年度决算报告。财务报告应包括三部分:

(2)会计报表附注;

(3)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三十四条学院应就学期、年度的财务资料及有关的计划统计等资料对经济活动过程进行比较和分析,即经济活动分析。经济活动分析应在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基础上全面、系统地反映各项经济活动情况,另外还要就学院经营过程中如何提高资金使用效果、降低费用支出及提高经济效益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经济活动分析各项指标分别由归口管理处室进行分析,财务处负责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综合编写经济活动分析报告,通过经济活动分析来寻找、改进和检查问题。

第三十五条会计报表的'报出时间为:月报为在次月5日前报出;年报为次年元月20日前报出。月度财务情况说明书报顺延二个工作日,学期、年度经济活动分析顺延五个工作日。

第三十六条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必须按照本院制定的。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流动资产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和赔偿制度》等要求,进行全面资产清查和债权债务核实工作。

第三十七条学院今后的校办产业如系独立法人且归属学院直接管理的,应按照《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进行合并会计报表。本院合并会计报表有关制度待有必要时另行制度。

第三十八条实行电算化报表的,应设专人负责软件的操作、运用,并注意保密工作。

第三十九条财务部门对内提供的财务报表所反映的会计信息应力求真实、准确、完整,并按照《合作办学协议》的规定,向投资者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第六章内部稽核。

第四十条学院财务处应设兼职稽核人员,按会计制度规定进行内部稽核工作。

第四十一条内部稽核,分为会计凭证稽核、会计账簿稽核、会计报表稽核三类。

第四十二条会计凭证的稽核,是按上述规定要求来审查、复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及记账凭证的正确性。

第四十三条会计账簿的稽核,是按上述规定要求来审查、复核账户设置的合理性和账簿登记的正确性。

第四十四条会计报表的稽核,主要审查、复核应编报的报表是否齐全;格式、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真实可靠;各项指标是否与有关账簿记录资料相符;各表之间有关数字是否衔接;定额、指标的完成情况;财务活动是否合理、合法以及审查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等。

第四十五条内部稽核可采用复核、调查、审阅、分析、抽样等办。

法。为相互制约,防止弊端,除各类报表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稽核外,其他稽核应由财务负责人委托熟悉财务业务的会计人员负责,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

第四十六条稽核人员对凭证、账簿、报表的稽核不得拖延。原始。

凭证、记账凭证每天复核,各类报表每月复核,各类账簿不少于每季审查一次。稽核人员对稽核的凭证、报表要签名或盖章。

第四十七条稽核人员在稽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有关标准、

规定及时纠正,并经常交流情况,总结经验、教训,以不断完善各项财务管理。

第七章会计档案管理。

第四十八条本制度所称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学院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第四十九条根据学院具体情况,会计档案分为以下四类: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收据存根,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日记账、总账、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备查账簿及其他账簿。

3、会计报告类:月会计报表、年会计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经济活动分析、年度预算及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会计工作移交清册、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学院财务制度、支票领用登记本、财产清查底册、磁盘备份资料,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

第五十条凡列为会计档案管理的资料,应及时立卷、归档。会计档案一般应在次年3月底前全部归档。

第五十一条会计凭证要按月按序装订成册。会计账簿在会计年度。

终了,编报年度决算后,按规定划好双红线封账,抽出空页,按实际使用账页编写顺序页码,装订成册。其他会计资料按时序分类立卷。

第五十二条对土地征用及重大固定资产的买卖单据、工资名册、

债权债务单据、交通肇事、工伤事故的处理、涉外会计材料及有关必要延长保管期的其他会计资料,要另行组卷。会计档案分类、编号、采用年流水法及分类流水法排列。

第五十三条对会计档案的管理与利用要做到安全。按规定,财务处保存一年后,要移交给档案部门管理。档案部门保管的会计档案,不得任意拆封,如要拆封须会同财务处一起共同拆封。重新装订,须经双方加盖印章。在不具备移交的情况下,财务处要加强管理,要有专柜存放,不得随意堆放,以免造成毁损、散失。

第五十四条要建立《会计档案查阅登记簿》(附表1),详细记录。

查阅会计档案的时间、内容、单位、查阅人员姓名、介绍信号码、领导审批意见等内容。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外借,外单位和本单位各部门需查阅时,要经学院分管领导同志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

第五十五条会计档案保管人员,对保管的会计档案应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附表2)。会计档案的保管时间,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1、会计原始、记账、汇总凭证;

3、银行对账单、银行余额调节表5年;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4、月、季财务报告3年;

5、会计年度决算、涉外会计凭证、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保管;

6、学院财务制度、资产清查底册、经济活动分析及其他需保管的会计资料在不少于3年视情而定。

7、磁盘备份资料由备份资料中需保管年份最长的资料而定。

第五十六条会计档案的移交与销毁。会计档案在保管期内,因管理人员调动,应按保管清册清点,办理交接手续。单位合并或撤销,应向并入单位或主管单位办理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应清册上签名盖章。

第五十七条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事先应提出销毁意。

见,进行清点、编报《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附表3),报董事会或原主管单位批准后,会同有关部门共同鉴定并派员监销,销毁后,有关人员要在销毁清册上签章,未经批准销毁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制度未涉及的会计管理事宜,均按国家对高等院校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规范操作。

第五十九条本制度由学院财务处负责解释,并负责予以修订或另行补充规定。

驻站稽查人员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道路旅客运输的法律、法规和市局、市处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制度。

二、按照“三关一监督”的规定原则,负责对客运站的服务质量和进站经营的车主、车辆和从业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维护站、车秩序。

三、监督客运站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规定的 “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工作制度;“三优三化”的服务标准。为旅客和车主提供服务。

四、监督客运站与车主签订《进站经营协议书》,调解经营纠纷、争议、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监督客运站科学编制旅客运输计划,公正合理安排发车班次、班时、停靠和发车位置,维护平等竞争的秩序。

六、监督客运站在旅客流动高峰期和遇有重大或特殊运输任务时的运力调配工作,要确保旅客走得了,走得安全。

七、监督客运站和车主严格执行运价规定,制止乱涨价和乱收费等违规行为。

八、负责加班车、包车的路单签发,告知加班车、包车运营须知并对其经营行为进行监管。

九、负责对旅客流量、流向和加班车实载率调查工作。 1

十、负责接待群众关于对客运站和车主、从业人员的.投诉,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的社会环境。

十一、属于驻站稽查人员权限以外或驻站办解决不了的事项应该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加以解决。

十二、驻站人员要坚持原则,遵守纪律,秉公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热情服务,态度和蔼,实行首问负责制。对来访者提出的合理要求,能马上办的做到不推、不拖及时办理,不能及时办理的,要说明原因,解释清楚。

本制度由伊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一年元月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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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订稽查工作制度、计划;

(二)检查卫生监督机构和监督员执行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

(三)检查卫生监督员执法行为、文书制作、着装、证件证章使用等是否规范;

(四)对卫生监督机构内部管理工作作出评价,提出建议;

(五)调查处理有关卫生监督机构和人员执法活动的投诉和举报;

(六)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卫生监督稽查人员履行稽查职责时应当忠于职守,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遇有与被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或其他有碍公正执法情况时应当回避。

上级卫生监督机构对下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卫生监督工作每年至少稽查一次。

对检查发现、群众投诉举报、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的违法违规事件应当作好记录,经初步核实对属于稽查范围的,有明确违法违规行为人、案件来源可靠的,由稽查人员所属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批准立案查处,同时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对不属于本部门稽查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监理人员工作制度

一、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每天对每道工序的巡视应不少于1次,并按照施工监理规范的`巡视记录表格填写巡视记录。

二、日常检查巡查主要内容。

2、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质检人员)是否到岗到位;

5、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影响;

6、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或安全隐患。

监理人员工作制度

一、监理单位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后,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审批,审查主要内容:

1、工期、质量、安全、环保、进度、投资控制目标是否与合同一致;

2、施工场地布置是否符合施工要求和文明施工的规定;

3、质量管理体系、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有效;

4、施工组织与部署是否合理,施工方案是否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5、质量标准是否满足合同要求;

6、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是否有切实可行的证明材料;

7、施工单位内部签认手续是否完备。

二、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

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随工程进展若需修改或补充,应按照原审批程序,分别报送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重新审核批准后,按修改或补充后的方案组织实施。

四、对规模大、技术复杂或属于新技术、新工艺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送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必要时,与建设单位协商组织有关专家会审。

监理人员工作制度

1、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部有关《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如:隧道开挖、爆破作业、大型设备的起重吊装、施工临时用电、高空作业、深基坑开挖、大型支架、临边围护工程、模架制梁、水上作业等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专家组论证通过。

2、危险性较大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专项措施须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监理站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经总监离工程师批准方可下发执行。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逐级细化施工方案和措施,细化的施工方案措施必须针对性强,并具有可操作性。

4、经过审查批准的方案措施必须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组织逐级召开专题会进行交底,做到逐级交底签认,责任到人。

5、监理人员应参加施工单位召开的'安全技术交底会议,并记入监理日记,对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不得同意施工作业。

6、凡未达到以上要求的施工单位强行施工的,监理人员必须里上报监理站,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签发暂停令,暂停该工程施工、检查与验收,并上报项目管理机构。

监理人员工作制度

1、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开工前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应急救援组织,配齐应急救援人员,配备不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救援物资。

2、专业监理工程师对预案进行审核,现场实地查看清点确认救援人员、机具物资配备等有关事宜,确保落实到位。

3、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应急预案符合要求,签认后报监理站,经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备案。

4、监理工程师经常检查应急机具、物资是否完好齐全,存储到位,督促施工单位组织应急救援和消防演练,确保应急救援时能熟练进行。

5、监理工程师加强现场应急救援的动态管理,根据工程的推进,适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方案或措施、救援物资的.补充与完善。

监理人员工作制度

在承包人进场施工前,承包人在施工招投标阶段的基础上,必须对项目及每一个分部工程,甚至特殊的工程、难点制定更为具体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技术质量保证措施,详细说明如何实施项目及分部工程的施工并保证其质量。承包人在开工7天前将填写"施工技术方案申报表",并附"施工组织设计"报到监理部,认可批复后实施。

施工单位在接到项目法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按招标书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同时要到建设(监理)机构办理开工批准手续。

1.当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应在计划开工前十天,上报《合同项目开工申请表》,由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审批。

2.分部工程开工。

在完成合同项目开工的基础上,即合同开工令、施工技术方案、进度计划审批表、施工设备材料进场审批表、施工组织及人员审批表、有关人员资质证书、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工程项目划分、材料进场检验报告、测量成果审批表、资金流计划审批表等内容完成的基础上,报送分部工程开工申请表,由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理师审批。

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在工程开工前10天,应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并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开会时共同研究解决。

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要督促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工程技术关键部位、隐蔽工程、施工难点、设计特点、工艺、工序重点),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有关单位执行。

监理人员审核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对于有疑问的材料进行抽样。对于水泥、外加剂、沙子、碎石应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取样并送检进行复查,不合格的材料要清除出场。

监理人员工作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明确的监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及辽建发[20xx]22号文件精神,增强安全监理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1、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

2、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直接责任人。

1、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施工方案及计算书(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资料进行审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审查意见,确保编制内容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复审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对《条例》中规定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基坑、地下暗坑、高大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监理人员必须审查专家论证意见。

2、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隐患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隐患整改完毕须经总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签发复工指令后方可恢复施工。

3、施工单位拒不按监理要求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拒不停工或擅自复工的,监理企业必须及时向工程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可先用电话等方式报告。

医保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为保证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西安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管理试行办法》、《西安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考核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院的医保管理工作制度,医院医保工作制度。

一、就医管理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2、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思想,热心为参保病人服务。优化就医流程,为就诊病人提供优质、便捷、低廉、高效的医疗环境。

3、严格执行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4、诊疗中,凡需提供超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保人员承担费时,必须事先征得病人或家属的同意并签字。未征得病人许可,擅自使用目录外药品及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引起病人投诉,除承担一切费用外,按投诉处理。

5、严格掌握各种大型仪器设备的检查和治疗标准,需要检查大型仪器设备的病人,按医保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由医保办审批后,方可有效。

6、严格掌握医保病人的入、出院标准。医保病人就诊时,应核对医保手册,进行身份验证,严格把关,禁止交通事故、打架斗殴、工伤等非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病人列入医保基金支付。对新入院的医保病人,应通知病人必须在24小时内将医保卡及医保手册由医保办保管。

7、门诊及住院病历,应书写规范齐全,各种检查治疗、用药及出院带药需符合病情及相关规定。门诊处方及住院病历,应妥善保存备查,门诊处方至少保存2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15年。

8、病人住院期间需转上级医院门诊检查(不包括治疗项目),应告知病人事先办理转院核准手续。病人需转院治疗的,科室主管医师先填写转院申请表,科主任、主管院长签字,医保办审核盖章,由病人到医保中心办理批准手续。

9、严格按照《陕西省医疗收费标准》收费,不得擅自立项,抬价、巧立名目。

10、特检特治审核表或有关检查治疗申请单及特材单据须留存备查。

11、一年医保考核年度内,所有参保病人超基本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控制在其医疗总费用的5%以内,所有参保病人医疗费用个人自负控制在其医疗总费用的30%以内,管理制度《医院医保工作制度》(http://)。自费药品占参保人员总药品费用的10%以内。

二、医保用药管理

1、严格按《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及《医保考核》有关备药率的要求,根据医院实际情况配备好医保目录内中、西药品,满足医保病人就医需要。

2、及时向医保机构提供医院备药清单,包括药品商品名、通用名和剂型等详细资料。

3、严格按照急性病人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病人不超过十五日量,规定疾病( 肝炎、肺结核、精神并癌症、糖尿并冠心病)不超过一个月量,并应在处方上注明疾病名称。患者出院http://带药,与病情相关药品不超过半个月量,辅助用药限带一般剂量的原则掌握处方量,并在医保病历中作好记载。治疗项目不属于出院带药范围。

4、医保病人要求处方药外配时,应使用专用处方,并到挂号处医保窗口,加盖外配处方专用章,为病人提供方便。

5、医务人员应熟悉《药品目录》的有关内容,对控制用药应严格《药品目录》规定的适应症使用。使用蛋白类制品应达到规定生化指标,并经医保科审批方可使用,有效期最长为5天。门诊病人使用营养类药品一律自费。

6、使用中药饮片应严格按规定剂量控制,严禁开变相复方(二味或二味饮片)。

7、特殊病种病人的门诊检查、用药必须查看由医保中心核准的特殊病种申请单,并按申请单中核准的检查、用药范围,按规定使用特殊病种专用处方,个人付30%,统筹付70%。

三、费用结算管理

1、严格按《陕西省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费用结算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时上报核对无误有费用结算《申报表》,要求各类报表内容项目齐全、数据正确、保存完整。

2、参保病人日常刷卡就医和出院结账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数据,应及时与医保中心结算科或信息科联系,查明原则保证结算数据的正确性。

3、门诊人次计算标准:同一手册编码一天内多次刷卡,只算一个人次;住院人次计算标准:同一手册编码十天内以相同病种再次刷卡住院的,算一个人次。

4、挂号窗口计算机操作员应先培训后上岗,挂号、计费应直接用医保卡读卡操作,绝对不允许采用输入保障号操作。刷卡操作时要保证对卡操作成功后,才能把卡取出来,药品输入要慎重,不要输错,不要随便退药。

5、特殊病种病人刷卡记账要慎重,必须查看由医保中心核准的特殊病种治疗建议书及门诊治疗卡,非建议书中核准的检查、用药范围,和超过治疗卡有效期的。绝对不准进入特殊病种刷卡记账系统进行操作。一经查出,所扣费用由当班操作人员支付。

6、出院操作要确定所有的项目全部录入完毕,并核对无误后才能办理出院手续,以保证上传的数据完整正确。

7、遇刷卡障碍时操作人员应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报告机房管理人员,或医院医保管理人员,严禁擅自进行非法操作,或推诿病人。

8、外地医保病人及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出院时由参保病人结清医疗费,医院提供医疗费用清单、入院录和出院录和住院发票。

四、计算机系统维护管理

1、重视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医保新政策出台时,按统一要求及时下载和修改程序,使其符合规定,为参保病人提供全天候持卡就医服务。

2、要妥善维护医保中心提供的终端软件,不得出现人为原因导致数据篡改、丢失或设备损坏。医保系统出现故障时应及向医保中心信息处报告,并限期排除,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3、每天检查上传下载的进程是否正常,如死机要进行进程重启动。

4、医院上传下载的时间间隔不能设置太长(一般为20分钟),更不能关掉上传下载进程,导致数据不能及时上传下载,影响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严禁修改数据库中的索引和触发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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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图书室是传播精神文明的场所,是播洒知识琼浆的园地,因此,图书室工作人员所担负的职责是十分重要的。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树立一切为教学服务,一切为读者着想的思想。热心为师生服务,做到态度和气,服务周全,细致耐心,有求必应.学习图书管理知识,提高图书管理水平。

二、做好新书的采购、编目、上架等工作。做到一书一卡,分类分类科学,编目清晰。

三、做好新书的推荐与介绍工作,当一名教育改革的宣传员,提高图书的使用率。

四、每天及时将新版报纸上夹供师生阅读:每月月底将报纸分类订成册,做好资料保存工作。

五、与教导处和各科组密切配合。组织好学生的课外阅读活动,以丰富学生的知识,提高学生的'能力,陶冶学生的情操。

六、健全图书借阅制度,教育师生遵守借阅纪律。加强图书管理,如有丢失,要负责追查索赔。做好防火、防潮、防蛀和防尘的工作,时时保持书库整洁,力争图书完好如新。对于损坏的书籍要及时修补,对师生进行爱护书籍报刊的教育。

七、协助做好师生教与学用书的征订,购入和分发工作。

一、图书管理人员要具有高度自觉性和责任感,尽可能利用室藏图书为读者服务,为教学服务。

二、要做好调整研究,全面掌握情况,有的放夭地为读者和教学购进需图书,做好购进图书的验收、全登记、造册工作。

三、加强图书管理、所有图书都要进行分类编目、目录组织、管理与排架。

四、所有藏书要进行财产登记,做好图书的统计与清点工作。

五、加强对图书流通工作的管理,做好图书的借阅工作,同时要提出图书的注销剔旧书目,列出明细,报校长审核。

六、教学组织和精心保管图书,做好图书室的清洁卫生工作,凡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要负赔偿责任。

七、图书管理人员要加强自身修养,拓宽知识面,努力提高素质,更好地为教书育人服务。

图书室是学校重要的文化阵地,图书管-理-员要在主管主任领导下,热情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为扩大全校师生知识领域,提高知识层次,提高教学质量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1 、 热爱图书管理工作,熟练掌握图书管理业务,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图书管理水平。

2 、 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健全图书室各种帐目,要求账目清楚,账物相符。

3 、 按上级要求将书分类编号,摆放整齐、规范。

4 、 严格执行图书室的存放、保管、借阅、报损制度。

5 、 搞好图书的借阅、回收、管理工作,保证阅览室的开放时间。

6 、 搞好图书室的安全防火和清洁卫生工作。

7 、 负责全校报刊、杂志的订购、发放工作,热情为全校师生服务,耐心为读者查阅书刊,及时为教育、教学教研提供信息。

8 、 学生阅览室每日按时开放,组织好阅读秩序,充分利用现有的书刊设备,培养学生正当的爱好和兴趣。

9 、 按时完成校长和主任安排的临时工作。

学校人员工作制度

1.为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教科研工作科学有序地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2.学校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教育“四法一纲要”为依据,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加强改革,提高效率。以有限的教育资源创造更大的教育效益。

3.学校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提供开展科研工作必要的资金、场地、硬件设施,积极开展教育教学实验。

4.学校支持老师参加学习、培训,提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通过考核、奖励、培养和培训,提高老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能力。

5.学校成立教育教学科研室。科研室主管全校科研工作,通过统筹规划、协调管理、督促检查和指导,保证各项科研工作顺利完成。

6.学校成立各科教学研究小组。教研组组织教师学习、研究各学科专教法、学法,制定活动计划,定期开展活动。

7.学校成立各实验研究小组。实验组科学、规范开展课题实验,制定实验方案和计划并严格遵照执行,资料收集及时、翔实,实验效果科学、真实。

8.全校教师应当支持、参与各项改革和实验,改进课堂教学,撰写实验经验、体会和论文。

9.学校教育教学设施的使用、保管人员,应当掌握使用、保养、保管、维修设施的知识和技术,不损坏,不私自外借,保证设施用于教育教学。

10.学校科研工作资料管理人员应当掌握档案管理知识,及时收集、保管科研档案,做到专人管理、专项专柜、分门别类、借阅有登记,并做好保密工作。

11.本制度自即日起实施,由学校行政落实、检查。

电梯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3、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9、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篇二:电梯安全管-理-员职责

(一)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二)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记录电梯日常使用状况。

(三)制定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四)检查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确保齐全清晰。

(五)妥善保管电梯钥匙及其安全提示牌。

(六)发现电梯运行事故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七)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八)实施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的监督,对维保单位的维保记录签字确认。

篇三:电梯安全管-理-员职责

1、积极参加市、区特种设备行业技监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学习和培训,对电梯结构和相关安全技术知识要有一定的了解和掌握,熟知保证电梯安全运行的操作规程、法规标准以及乘电梯的安全规则和要求。持行业有效证件上岗。

2、经常口头宣讲,张贴安全提示等多种形式向乘梯人员宣传电梯安全使用常识,检查,坚决纠正,制止电梯使用中在轿厢内吸烟、吐痰、打闹、跳跃、扒、挤等不文明不合规行为和现象。确保电梯正常使用。

3、每天至少对园区所有电梯巡查一次,并要认真做好记录;运行中一旦发现电梯出现故障时,要立即与维保单位联系,进行抢修,若由于行业部门对送电设备或管网进行检修等原因,在接到有关方面通知,正式停电前15分钟,应于电梯轿厢门旁张贴停电通知,告知乘客,以免发生坠落。

4、按楼分部,建立建全电梯技术档案。认真填写电梯的保养,报修记录并妥善保存。电梯钥匙专人保管。

5、积极完成中心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篇四:电梯安全管-理-员职责

一、熟悉和宣传贯彻有关电梯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常识。

二、编制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相关的操作规程,并负责本单电梯使用登记工作和安全技术资料的归档工作。

三、建立健全本单位电梯的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分层次、分类别地对本单位电梯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并做好记录检查和纠正其使用中的违章行为,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四、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电梯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各种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根据本单位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五、编制常规性计划并组织落实,做好电梯的日常定期检修、维护保养,按时申报并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

六、根据规定,配合有关机构做好电梯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汇总和统计工作。

1、负责建立电梯设备的台帐。

2、负责电梯日常操作及日常检查。

3、负责督促、检查电梯的维保工作,并按规定完成电梯的年检工作。

4、负责对维修方案的鉴定和维修零部件更换跟进、

5、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能看懂电梯的原理图,熟悉电梯的内部构造,积极配合电梯公司做好电梯的维修保养工作,搞好电梯的年检年审。

6、自觉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时思想集中不闲聊、不抽烟,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酒后上岗。

7、对日常工作进行自检并做好记录。

8、坚守工作岗位,按规定着装并佩带工作牌,仪表端庄,精神饱满,随叫随到。

11、每天例行对电梯进行巡视,发现异常立即与维保公司联系,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对维保公司维保的内容和更换的零配件要详细记录。

12、维修保养电梯时,要在一楼轿门或扶梯口挂停用牌,严禁违章操作,保障检修安全,工作中本着修旧利废,节能降耗,努力降低维修成本,监督到位。

13、督促和跟进维修保养单位按照合同对电梯进行维修和养护,定期对维保单位维保质量提出书面报告。

宿舍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1、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因病因事需请假,必须保证宿舍内24 小时有管理人员值班。

2、 树立严格的安全防范意识,注意防盗、防火、防触电等。

3、 对学生严格管理,耐心教育,热情关心,不能辱骂和体罚学生。

4、 负责保持宿舍卫生清洁,被褥干净,无闲杂人员。上课期间一律不允许学生回宿舍,如学生因病回宿舍必须有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否则不允许进入宿舍。管理人员要对生病的学生给予关心照顾。

5、 严格按照住校生花名册上的宿舍门牌号、床位号管理学生,不允许学生私自调换宿舍。

6、 负责检查宿舍纪律(尤其是熄灯后,应立即督促学生不要吵闹,不要点蜡照明,应马上睡觉。)多转几圈,直到学生入睡为止。

7、 定期组织学生擦洗墙围、门窗玻璃等。

8、 管好宿舍的设备、设施,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9、 积极开展文明宿舍创建工作。

一、管理工作机构

校长:主管安全副校长:主管领导:管理人员:主管科室:

二、管理模式

三、管理职责

1、主管领导负责制定落实相关的管理制度,包括《学生住宿管理制度》、《学生安全保障制度》、《值班行政人员工作要求和职责》、《宿管人员工作要求和职责》等一系列的制度来保障住宿生的人身安全和学生宿舍秩序,以及处理值班领导和宿管人员反馈上来的问题。

2、值班行政领导负责当值晚修的考勤和秩序,监管晚修教师到岗和辅导情况,维持晚修课间学生秩序,保证晚修顺利开展。晚修结束后督促学生尽快返回宿舍,并按时督促学生关灯休息,并留宿值班室以便处理夜间突发事件。

3、宿管人员负责值班期间宿舍内部秩序,依时开关门并做好住宿生出入监管,督促学生依时离开宿舍,每天检查内务情况并进行评比。发现问题需及时纠正其行为及上报。做好设备设施登记工作,随时了解宿舍设备损坏情况,属自然损坏需进行维修,如属学生人为损坏应进行登记并向主管领导反映。午间休息和夜间休息时段负责巡查和监管学生休息秩序。下午负责供应热水给学生使用。每天做好清洁卫生和浇灌花圃工作,定期冲洗楼梯。

四、具体工作要求

1、分管领导负责统一安排学生入住,制作住宿生花名册和晚修考勤情况记录表,合理安排每晚的值班人员,督促其落实到岗,并与其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监管宿管人员的工作情况,不定期对其工作态度,方式和效果进行评价和指导,促使其完成岗位职责,并有权对其工作的缺失造成的影响进行经济处罚。定期收集晚修情况记录,及时处理值班人员和宿管人员反馈上来的学生违纪行为并进行教育和处分,公布宿舍评比和个人处分情况。召开各宿舍舍长会议和住宿生会议,加强住宿管理。

2、值班行政人员每晚依时到岗,负责核查晚修考勤情况,及时联系缺席学生家长,了解学生缺席原因。监督晚修落班教师到岗情况和晚修秩序,处理晚修期间的`突发事件。晚修结束后督促学生离开教学楼,并协助宿管人员监督学生回宿舍秩序,督促学生关灯休息,然后留待在值班室休息至天明,夜间处理宿管人员不能处理的重大突发事件,如学生急病需送医院等。及时反馈值班期间学生违纪现象给主管领导。

3、日班宿管人员(男女各一人)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上7:30分到晚上19:30分共12小时。到岗后立刻检查学生宿舍内务情况,如发现问题需整改做好记录,并于午间对相关宿舍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其现象。做好清洁卫生工作,浇灌花圃,维修学生上报的自然损坏设施。12:20开启大门,并在大门处监管住宿生出入情况,要求其持住宿卡进出。12:50分关闭大门,督促学生进行午休,实行午间巡查制度(12:50-13:50),每人负责两层,不得休息,及时纠正学生违纪现象并做好记录。13:50开启大门,督促学生离开宿舍。14:20分关闭大门,发现逗留学生必须进行登记和思想教育后督促其离开宿舍。继续做好维修和供应热水工作。17:00开启大门,一人负责热水供应情况,一人负责宿舍内秩序。19:00关闭大门,督促学生离开宿舍,关闭热水供应。检查有否学生逗留情况,19:30与夜班宿管人员进行交接后离岗。

夜班宿管人员(男女各一人)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晚上19:30分到第二天早上7:30分共12小时以及周日下午5:00到岗开启大门。到岗后立刻检查学生宿舍内有否逗留情况,随时处理个别获批准的住宿生有事回宿舍,并负责照看。22:10开启大门,两人分别把守男女上下楼梯,监管学生出入情况,22:30关闭大门,分别对男女生宿舍进行考勤,核对当晚回校参加晚修学生回宿舍情况。有缺失立刻反映给值班领导作相应处理。22:50关灯,督促学生迅速休息入睡。22:50-3:00实行夜间巡查制度,每人负责两层,不得休息直至学生完全睡眠为止,及时纠正学生违纪现象并做好记录,并处理夜间学生突发事情,如轻微病症等,若自行解决不了的事故必须马上寻求值班领导协助。6:30开启大门,督促学生离开宿舍。7:10分关闭大门,发现逗留学生必须进行登记和思想教育后督促其离开宿舍。7:30与日班宿管人员进行交接后离岗。

日夜班宿管人员每周进行日夜班交替一次。

现金管理工作制度

一、现金支出范围: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它支出;

(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它物资的价格;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零星支出;

(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二、按照现金管理制度,严格掌握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及时存入银行,未经银行批准,不准坐支、套取现金,不准私自挪用公款和借支私用,不准白条顶库。

三、派人到外地采购,其采购款项,必须由财务科通过银行汇款,不得携带大额现金到外地采购。

四、预借差旅费、进修培训费,财务科按出差时间长短,路途远近,匡算出所需金额,由出差人员填制借据,院长审签后借支。

五、对已办妥的收付凭证,要及时按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并结出余额。账面余额要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日清日结。若有长短款要及时向财务科负责人报告,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六、负责保管库存现金及现金支票、空白收据、有关印章、确保安全和完整无损,如有短缺,要追究其经济责任。

他人按期结账。凡逾期不结者,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

GPS监控人员值班工作制度

1、监控人员值班期间不准看视频、玩游戏、浏览网页、聊天、带孩子、长时间不监控等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2、不准脱离监控岗位,离岗20分钟以上既按脱岗处理,值班期间被领导安排做其他工作或让非监控人员替班的,不管什么理由都按脱岗处理。

3、有公营车辆的单位,在节假日期间不准为了赶时间加班包车而不按规定调车速,监控人员要坚持原则,按规定办事。

4、无长途夜行班车的单位,节假日期间有加班、包车的夜行班车,要按规定对运行车辆进行全程监控、拍照,不能按平时值班时间下班,必须监控到车辆到达目的地,第二天要向公司报夜行班车数据报表。

5、当晚无夜行班车单位的监控人员,在确定车辆全部到站后是否还值夜班,不要向监控中心请示怎么办,必须向分公司领导请示汇报,听从分公司领导安排。

6、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表,日报表要把当天违法违规信息如实上报,对gps有故障正在维修或报停的车辆,必须填写出现故障第几天或报停第几天,直到gps恢复正常或车辆开始运行为止。夜班报表对车辆22点以后是否按规定速度行驶和2点至5点是否按规定停车休息,必须认真核对后填写,轨迹回放数据必须和报表内容相符。

7、每天的报表要及时上报,报表日期及内容不准填错,不准忘报、漏报、错报报表。

8、监控记录本填写字体要清晰工整,每页第一行要填写当天日期,每小时记录一次。监控情况填写包括该时间段内车辆运行情况、车辆gps出现的故障及原因,如无异常应填写“运行车辆无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因电路、网络、设备等故障无法正常监控的,要用红笔记录。每个监控时间段内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除监控记录本上用红笔外,必在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本上详细记录。

9、日报表、夜班报表、监控照片及监控信息资料要按年月日建文件夹分类保存,监控信息保存三个月,违法违规信息保存三年。

10、交接-班人员必须当面交接-班并详细填写交接事项,接-班人员没来的交-班人员不准离开,接-班人员长时间不来的,交-班人员要向领导汇报,听从领导安排。

11、监控人员值班期间离岗20分钟以上的;值班期间玩游戏、看视频、浏览网页、带孩子、长时间不监控的;让非监控人员替班的;忘报、漏报、错报日报表及夜班报表的;监控记录不按要求填写的;监控人员交接-班不见面出现空挡的,对分公司和当班监控人员罚款200元并通报批评。

为充分发挥我公司监控中心安全保障及服务监督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加值放带班人员责任意识,确保gps监控安全工作质量的不断提升,特制定本办法。

一、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了解和掌握监控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报告、解决系统出现的故障,保障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2、监控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数据资料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拷贝和外借;严禁私自删除,违规覆盖,故意损毁监控资料,严禁任何人在监控计算机上使用未经允许的存储介质;严禁在监控计算机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有关部门或人员需调阅监控时,需经分管领导授权,由值班人员操作调阅,事后对调取车辆及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详细登记。

3、监控值班室内应保持清洁、安全和卫生,严禁在值班室内娱乐、会客、抽烟、乱扔杂物等。

4、危货车辆出车情况下,值班人员每天必须24小时坐班值守,认正值负责,坚守岗位,不迟到或早退。不得随意脱岗、离岗;夜间值放人员不得在值班室内睡觉、上网看电影等其他与查看监控无关的事项。

5、监控中心交接-班必须详细登记《工作交接登记

簿》,本班未处理的事情,应在交接-班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须锁好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6、遵守值班纪律,按时交接-班,有事需提前向分管领导请假,以便安排其他值班人员。

7、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要对运行车辆进行重点监控。登记内容要真实、详细,书写字迹要工整、规范。

8、值班期间如遇异常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做到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大事快报,避免出现瞒报、漏报、错报和迟报等情况,确保一旦发生问题,能做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二、带班制度

1、带班人员职责

(1)负责监控室卫生干净整洁,督促值日人员打报卫生,保持监控室卫生秩序。

(2)负责监督监控人员上班期间着装、仪态、出勤、考勤纪律等。

(3)带班人员发现问题应及时指出,遇有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2、其他事项

监控人员应尊重带班人员,服从监督,确保带班制度有效实施。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体彩人员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彩票管理,规范彩票市场发展,维护彩票市场秩序,保护彩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彩票,是指国家为筹集社会公益资金,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而特许发行、依法销售,自然人自愿购买,并按照特定规则获得中奖机会的凭证。

彩票不返还本金、不计付利息。

第三条国务院特许发行福利彩票、体育彩票。未经国务院特许,禁止发行其他彩票。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销售境外彩票。

第四条彩票的发行、销售和开奖,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彩票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别负责全国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彩票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非法彩票,维护彩票市场秩序。

第二章彩票发行和销售管理

第六条国务院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依法设立的福利彩票发行机构、体育彩票发行机构(以下简称彩票发行机构),分别负责全国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发行和组织销售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依法设立的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体育彩票销售机构(以下简称彩票销售机构),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第七条彩票发行机构申请开设、停止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具体品种(以下简称彩票品种)或者申请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报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

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彩票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按照合理规划彩票市场和彩票品种结构、严格控制彩票风险的原则,对彩票发行机构的申请进行审查。

第八条彩票发行机构申请开设彩票品种,应当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或者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向国务院财政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彩票品种的规则;

(三)发行方式、发行范围;

(四)市场分析报告及技术可行性分析报告;

(五)开奖、兑奖操作规程;

(六)风险控制方案。

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通过专家评审、听证会等方式对开设彩票品种听取社会意见,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书面决定。

第九条彩票发行机构申请变更彩票品种的规则、发行方式、发行范围等审批事项的,应当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或者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向国务院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与变更事项有关的材料。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条彩票发行机构申请停止彩票品种的,应当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或者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向国务院财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与停止彩票品种有关的材料。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一条经批准开设、停止彩票品种或者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的,彩票发行机构应当在开设、变更、停止的10个自然日前,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告。

第十二条因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在紧急情况下,国务院财政部门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决定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或者停止彩票品种。

第十三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采购符合标准的彩票设备和技术服务。

彩票设备和技术服务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标准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

第十四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和可疑资金报告制度,保障彩票发行、销售的安全。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负责彩票销售系统的数据管理、开奖兑奖管理以及彩票资金的归集管理,不得委托他人管理。

第十五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可以委托单位、个人代理销售彩票。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与接受委托的彩票代销者签订彩票代销合同。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代销合同示范文本分别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制定。

彩票代销者不得委托他人代销彩票。

第十六条彩票销售机构应当为彩票代销者配置彩票投注专用设备。彩票投注专用设备属于彩票销售机构所有,彩票代销者不得转借、出租、出售。

第十七条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在彩票发行机构的指导下,统筹规划彩票销售场所的布局。彩票销售场所应当按照彩票发行机构的统一要求,设置彩票销售标识,张贴警示标语。

第十八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进行虚假性、误导性宣传;

(二)以诋毁同业者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

(三)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

(四)以赊销或者信用方式销售彩票。

第十九条需要销毁彩票的,由彩票发行机构报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后,在国务院民政部门或者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的监督下销毁。

第二十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及时将彩票发行、销售情况向社会全面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三章彩票开奖和兑奖管理

第二十一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按照批准的彩票品种的规则和开奖操作规程开奖。

国务院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彩票开奖活动的监督,确保彩票开奖的公开、公正。

第二十二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确保彩票销售数据的完整、准确和安全。当期彩票销售数据封存后至开奖活动结束前,不得查阅、变更或者删除销售数据。

第二十三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加强对开奖设备的管理,确保开奖设备正常运行,并配置备用开奖设备。

第二十四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在每期彩票销售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当期彩票的销售情况和开奖结果。

第二十五条彩票中奖者应当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持中奖彩票到指定的地点兑奖,彩票品种的规则规定需要出示身份证件的,还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件。逾期不兑奖的视为弃奖。

禁止使用伪造、变造的彩票兑奖。

第二十六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应当按照彩票品种的规则和兑奖操作规程兑奖。

彩票中奖奖金应当以人民币现金或者现金支票形式一次性兑付。

不得向未成年人兑奖。

第二十七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以及其他因职务或者业务便利知悉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的人员,应当对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第四章彩票资金管理

第二十八条彩票资金包括彩票奖金、彩票发行费和彩票公益金。彩票资金构成比例由国务院决定。

彩票品种中彩票资金的具体构成比例,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按照国务院的决定确定。

随着彩票发行规模的扩大和彩票品种的增加,可以降低彩票发行费比例。

第二十九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开设彩票资金账户,用于核算彩票资金。

第三十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彩票发行、销售和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掌握彩票销售和资金流动情况。

第三十一条彩票奖金用于支付彩票中奖者。彩票单注奖金的最高限额,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彩票市场发展情况决定。

逾期未兑奖的奖金,纳入彩票公益金。

第三十二条彩票发行费专项用于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支出以及彩票代销者的销售费用支出。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支出应当符合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彩票公益金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不用于平衡财政一般预算。

彩票公益金按照政府性基金管理办法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三十四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及时上缴彩票公益金和彩票发行费中的业务费,不得截留或者挪作他用。财政部门应当及时核拨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

第三十五条彩票公益金的分配政策,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体育行政等有关部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六条彩票发行费、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单位,应当依法接受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单位,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告公益金的使用情况。

第三十七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上年度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并向社会公告。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发行、销售彩票,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销售境外彩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三十九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开设、停止彩票品种或者未经批准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的;

(四)违反规定查阅、变更、删除彩票销售数据的;

(五)以赊销或者信用方式销售彩票的;

(六)未经批准销毁彩票的;

(七)截留、挪用彩票资金的。

第四十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采购不符合标准的彩票设备或者技术服务的;

(二)进行虚假性、误导性宣传的;

(三)以诋毁同业者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四)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的;

(五)泄露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的;

(六)未将逾期未兑奖的奖金纳入彩票公益金的;

(七)未按规定上缴彩票公益金、彩票发行费中的业务费的。

第四十一条彩票代销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委托他人代销彩票或者转借、出租、出售彩票投注专用设备的;

(二)进行虚假性、误导性宣传的;

(三)以诋毁同业者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四)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的;

(五)以赊销或者信用方式销售彩票的。

彩票代销者有前款行为受到处罚的,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有权解除彩票代销合同。

第四十二条伪造、变造彩票或使用伪造、变造的彩票兑奖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单位违反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规定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在规定期限内不改正的,没收已使用彩票公益金形成的资产,取消其彩票公益金使用资格。

第四十四条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彩票管理职责的财政部门、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彩票监督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条例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资产管理实行三级管理方式 

1、 相关部门需要领用资产,要落实到使用人。 

3、 使用者应该按照规定的要求使用、保养和维护。 

b) 财务部负责向上级国有财产管理部门办理报废手续。

内勤人员工作制度

为切实加强集团办公区、生活区的管理,提高内勤人员服务质量和水平,创造更加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并注意保持个人的仪容仪表,树立良好形象。

3、爱岗敬业,听从上级领导指挥,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工作标准,保质保量地完成分管区域内的工作。

4、保持责任区域内的卫生,制定办公楼、董事长办、招待所及单身公寓卫生计划并实施。

5、负责责任区域内用品供应及日常管理。

6、负责领导办公室花草及鱼的日常管理,制定花草浇水、施肥计划和鱼喂养、换水计划并实施。

7、会议室管理,保证会议室正常使用及会议正常进行。

8、负责董事长办公室卫生清理工作。

二、工作范围及标准。

(一)办公楼。

1、负责办公楼大厅、楼道、楼梯扶手、走廊、挂件、卫生间、门窗及五位副经理办公室的清扫保洁。

2、一楼大厅地面每日至少扫拖一次,正门玻璃每月至少清理二次。遇雨、雪天气及重要接待、节日、集会等活动,适当增加次数或按公司要求执行,做到洁净、明亮、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3、各楼层的走廊地面每周至少扫清理3次,保持清洁,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光洁明亮。

4、走廊内的窗台、楼道开关、挂件、指示牌,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5、走廊内的花草植物要定期浇水,随时清理花盆内杂物,并保持花盆内无杂物,盆体无尘、无污渍。

6、公共区域内窗户玻璃及灯具,每月定期清扫擦拭。

7、卫生间内洗手台面、镜面、地面,做到无污渍、无积水。

8、卫生间内便池应随时清扫、冲刷,做到无污渍、无异味。

9、卫生间内隔断板、墙面、干手器、开关插座、窗台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

10、卫生间内垃圾筒要保持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二)董事长办公室。

1、负责办公室内卫生及办公用品、电器、家具、花木、鱼的管理。

2、办公桌、书柜、沙发、茶几、座椅、博古架、鱼缸、挂件、摆件等用品、器具,一天一擦拭,做到无手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地毯需每周进行一次吸尘工作。垃圾筒保持干净无污,垃圾日清,垃圾袋及时更换。

3、注意开窗通风,保证领导办公室空气畅通,无异味。

4、办公桌上的办公用品、文件、资料、摆件等摆放整齐,不得随意翻看,未经领导许可不得改变摆放位臵。

5、办公室内物品要经常查看,保证办公用品、纯净水、纸杯、茶叶、招待香烟等随缺随补,及时更换。

6、办公室内的花草植物定期浇水,并保持盆内无杂物,盆体无尘、无污渍。要钻研学习有关知识,熟悉其生长习性,勤观察、勤管理。

7、洗手间内洗脸池、毛巾架、地面、墙砖等保持干净整洁,每月10日进行一次大清洗。毛巾用后及时替换、清洗。

8、鱼的管理:按照制定的喂养和换水计划进行管理,保持鱼缸内水质干净、透明、无可见杂质,氧气充足。如遇停电、放假等特殊情况,要及时检查,保证氧气和食物供应。

(三)招待所。

1、负责招待所内大厅、走廊、楼道的卫生,负责房间内卫生及床铺、床上用品、桌椅、电视、电水壶、水杯,卫生间洗刷用品、卫生间洗手池、面镜、坐便器、沐浴器、纸篓等物品的管理与供应,确保正常使用。

2、按照制定的卫生计划对招待所进行清洁、整理。地面、墙面、窗台及卫生间各部位要清理干净,做到不留死角,随时能用。

3、保证客房内用品的正常供应和使用。客房的床上用品,客人走后要及时清洗,并晾晒干燥。水杯用后要消毒。对于用过或缺失的物品要及时登记并补充齐全,以备使用。

4、花木定期浇水、施肥、换气。根据花木的习性,掌握好浇水、施肥的量,确保花木健康生长。

(四)单身公寓。

1、负责单身公寓内走廊、门窗、楼道、楼梯扶手的卫生以及未住人房间的卫生。

2、按照卫生工作计划做好分管区域内的卫生保持。

三、餐厅服务工作标准。

1、餐厅卫生。保证餐厅桌、椅、酒柜、空调、冰箱、地面、窗台等卫生整洁,每次餐后及时整理,同时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温度适宜。

2、餐具卫生。每次餐后及时对餐具、酒具进行清洗消毒,严格杜绝乱拿乱用现象。

3、酒类供应。经常查点各种酒类及饮料的储存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4、如遇喜庆节日及来客,要配合厨师根据情况改善伙食。领导晚上加班,要配合厨师及时准备夜餐。

5、接到来客通知,立即检查卫生,准备茶水、水果等,做好招待准备。客人就餐时要在房间内全程陪同,礼貌待人,服务细致、周到,眼、手、腿勤快。

6、凡领导对饭菜提出意见的,要配合厨师及时改正,提高餐品质量,让领导满意。

7、做好小餐厅物品管理,杜绝私拿乱用现象。

2、会中查看用水和照明情况,在保证正常会议秩序的情况下,确保茶水供应和照明。

3、会后及时配合会议室负责人员整理卫生,保证会议室能够随时使用。

五、有关注意事项。

1、领导办公室茶杯、烟灰缸、痰盂、垃圾筒等每日清理,防止细菌滋生。

2、要严格遵守办公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准私自动用领导物品,不准将闲杂人员带进公司,不准随意外出,如需外出办事,必须向主管人员说明,并保持通讯畅通。

3、如遇问题无法解决时,应及时汇报处理。

六、监督考核。

内勤人员归口办公室管理,由办公室负责监督考核。

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物业值班人员工作制度

合条件的人替岗,并交代离回岗时间及去向。

二、根据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密切注视所管设备的运行情况,按规定做好有关记录,按时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

三、如出现设备故障,而当班人员不能处理,应按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有关人员。

四、值班人员接到报修时,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并安排人员前往维修。

五、所有值班岗位必须在规定值班时间安排合格的人员值班,如需调班,必须报主管人员同意,原则上是同级对调。在就餐时间,实行轮换就餐制,并通知同班维修人员配合。

六、值班人员一定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注意安全;要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主人翁的意识,完成好自己的值班工作,并注意为公司节省能源。

七、值班期间要遵守劳动纪律,不得喝酒、睡岗或做与自己工作不相关的`其他事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一、目的

为保障公司管理处于受控状态,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提升工作品质和效率。

二、范围

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有在管物业。

三、值班人员资格规定

1、总经理、副总经理

2、管理中心经理、部门主管

3、日后新增的公司认为具备值班资格之人员(以总经理室确认为准)

四、值班人员物品配置

1、对讲机一台、备用电池和充电器1块

2、值班专用记录夹1本

3、交通工具一辆

五、值班时间规定

1、值班时间:当天18:00至第二天早上6:00;

3、行政人事部每月26日公布下月值班排班表,并负责提前通知值班人员;

4、为保持工作精力,轮值人员次日可推迟1.5小时上班。

六、值班工作内容:

(一)上半夜:

1、小区道路灯光的故障损坏、照明等异常情况;

2、保安各岗位夜间执勤情况(有无安全、消防隐患和漏洞、保安执勤纪律情况等);

3、夜间公司车辆安全与夜间出车情况抽查;

4、处理突发事件;

5、其他公司交待须纳入值班人员关注事项;

(二)下半夜

1、巡查保安无瞌睡情况;

2、抽查保安巡岗情况;

3、小区内使用明火现象、可疑人和事、发现新的管理盲区等;

4、处理突发事件;

5、其他公司交待须纳入值班人员关注事项。

七、交-班

1、交-班时间:中午1:00;

2、物品交接(对讲机、电池、充电器、交通工具、值班专用夹等);

3、值班人必须将当值记录于次日上午12:00交回行政人事部;

4、交-班时需移交清楚值班物品,交-班记录清晰,并对待跟踪事项交接清楚。

八、补充说明

1、值班人员须在上半夜和下半夜分别在监控中心签到,并详细做好值班记录;

4、值班物品须移交齐全,破坏或丢失照价照偿;

5、如值班过程中发现员工有通风报信现象,一经查出,立即除名处理;

6、如值班时间内因值班人员未尽职而发生相关事宜,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7、当值时间内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者,还应附事件报告;

8、凡有须增加到值班人员需关注之事项,由总经理室统一规定增加,一旦宣布,即时遵照执行。

九、本制度的生效、修订与废止

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准后生效实施,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其执行、监督、修订和废止。

本制度自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一日试行。

卫生保洁人员工作制度

1、卫生保洁员的工作任务主要为清运村内的生活、生产垃圾、零散垃圾等。

2、清扫大环境卫生,清理白色垃圾及其它污染物。

3、清理保洁范围内的污水盆、垃圾池、排水沟、河道等,并且要求日常化管理。

4、清理村民建筑物上的小广告及乱贴乱画等。

5、积极配合镇政府、村委会管理工作,并且服从镇、村干部的领导。

二、工作时间辖区内的生活生垃圾要求日产日清,夏季上午要在八点半之前收完,下午三点之前清理完毕;冬季上午要在九点钟以前收完垃圾、下午二点之前清理完毕;特殊情况下除外。

三、注意事项

1、全体保洁员要接受镇及所在村的领导,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如不服从领导和指导者,镇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经济处罚。

2、保洁员每天按时清理卫生。如有病、事假者,要先与乡或村领导请假,并找好代班保洁员,如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3、保洁员工作期间不得酗酒,不得参加和参与任何的闹-事、上访,不得参加任何违法团体和违法违纪活动。

4、保洁员如因保洁工作做的`不好而在卫生检查、评比中失分,将依情进行处罚。

5、保洁车辆不允许外借和它用,如发现将按规定进行处罚,如车辆及保洁工具丢失者,根据车辆实际情况,折旧赔偿。

6、一年中,新保洁车辆维修费为50元(包括更换零件),旧保洁车辆维修费为120元(包括更换零件)超支部分自付,在规定内的维修结余款归个人。

7、保洁员必须准时参加镇及村召开的保洁工作会议,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镇领导请假。

8、保洁员在工作期间内发现无故旷工者,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发现第二次处罚30元罚款,如有三次以上无故旷工者给予开除(解除合约)。

9、对镇村组织的检查根据每人保洁员得分情况给予奖惩,其中满分奖励50元,90分以上奖励20元,90分以下者罚款50。此制度从颂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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